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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地处华夏东部地区,长江下游,濒江近海。

    自古金陵就有“天下财富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的说法,有着6000多年文明史、近2600年建城史和近500年的建都史,是华夏四大古都之一,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称,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

    金陵多山,四周群山环抱,有紫金山、牛首山、幕府山、栖霞山、汤山、青龙山、黄龙山、祖堂山、云台山、老山、灵岩山、茅山等,另有富贵山、九华山、北极阁山、清凉山、狮子山、鸡笼山等聚散于市内,形成了山多水多丘陵多的地貌特征。

    而在这些名山之中,却是有一个极不起眼占地只有数平方公里的小山,名为方山,方山是一座不太高的平顶山,远望如一方印,古称印山,方山虽不高,但由于位于平原之上,仍不失巍峨挺拔。

    在方山那丛林茂密的深处,有一座很不起眼的道观,要不是正门处那有斧凿火烧痕迹书写着“上清宫”三个字的牌匾,恐怕就是三清老祖亲至,也看不出这是凡人给他供应香火的所在。

    虽然俗话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可方山上虽然有一座道观,但却无仙可循,在那十年浩劫中道观曾经被焚毁过一次,后来又因为年久失修坍塌过一次,也就变得愈发破败不堪了。

    “唉,唉,怎么不响了啊?”

    一个十**岁身穿道袍的男子,此刻正坐在道观前面的台阶上,用右手在拍着左掌上的一个收音机,只不过除了“嘶嘶”的电流声之外,那收音机却是再没有第二种声音发出来了。

    “无量那个天尊,我可是昨儿才换的电池,不会又要拿到城里去修吧?”

    少年道士没好气的念叨了一句,抬起手就想将那收音机给扔出去,不过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将收音机给收了起来,毕竟这东西已经陪伴他足足有十年的时间了,那些孤寂的时光,倒是有一多半是靠着它才度过的。

    “呱噪,连你也欺负我啊?”

    听着身体上方那颗大树上不断传来的蝉鸣声,少年皱了下眉头,忽然身形一展,脚下一蹬,已然在那腰肢粗细的树干上连踩了三脚,待得身体将落的时候,又是在树杈上一拍,右臂有如长猿般伸展开来,手掌一抄,已然将那来不及飞走的知了抓在了掌心里。

    “嘿嘿,看你还叫不叫啊?”落到地上之后,少年摊开了手掌,看着掌心里的那个知了,脸上不由笑了起来,刚刚因为收音机坏掉而导致的不愉快也是烟消云散。

    “算了,放你走吧……”

    少年和那蝉儿自言自语的说了一会话之后,一扬手掌,将那知了放飞了出去,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洒在了他的脸上,露出了一张剑眉星目异常英俊的脸庞。

    “别人家的道观叫做上清宫,你也叫上清宫,可此宫非彼宫,连饭都吃不上啊……”

    少年一回头,就看到了道观的牌匾,脸上不由露出了一丝苦笑,观中所剩的最后一粒大米也都被他前天熬了粥,就是那稀的能当镜子照的粥,在三天之后也是空空如也,少年今儿已经是断了粮。

    和那些名山大川的上清宫相比,方山上的上清宫,无疑就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地方,破屋三五间就敢叫做上清宫,十余年间香火全无,要不是靠着挖些草药毒蝎之类可入药的东西和山下农户换取些粮食,少年怕是早就饿死了。

    “无量那个天尊,师父规定的下山期限还有三天,难不成就这么饿死吗?”

    少年的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一圈,看着山下远处的阵阵炊烟,忍不住咽了下口水,不过戒于师律,犹豫了好一会,少年悻悻的又坐在了道观前面的石阶上。

    “那笨死的兔子,怎么就不再出现一次呀?”

    少年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幅画面,在前年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山下割收庄稼的原因,将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赶到了山上,慌不择路的一头撞死在了道观前,也让少年美餐了一顿。

    不过这守株待兔的情形,三年来也只出现了这一次,三年中每天少年都会在那大树下看一眼,但每次都是失望不已,笨死的兔子再也没有出现过第二只。

    “逸哥儿,你在不在,我来了……”

    正当少年道士饥肠辘辘,准备上山再捉些毒蝎的时候,山下的小径处突然传来一声喊,随着喊声,一个身影已然出现在了那不规则的石阶路上。

    这个身形有些肥硕,横向发展的身体,使得那山路小径显得愈发的狭窄起来,不过肥胖不代表笨拙,那人的身手还算矫健,一口气爬上了七八十米高的台阶,上来之后也就是微微喘着粗气。

    “嘿,胖子,你怎么现在才来?这一年多死哪去了,我可是想死你了呀……”看到来人之后,少年道士脸上露出了一丝欣喜之色,言语间丝毫都没有出家人的顾忌。

    “少来,我看你是快饿死了,想我带点吃的上来吧……”

    那胖子走到近前才看的清楚,原来年龄也不是很大的样子,充其量也就是二十岁左右,一双眯缝着的小眼睛很有神,给人一种很精明的感觉,不过那丝精明在他笑起来之后,就变得一脸憨厚,再也看不出来了。

    “喏,我爸套的一只兔子……”胖子扬了扬自己的左手,开口说道:“别说哥们不义气,昨儿才回的家,今儿一早就给你送兔子过来了,哎,我说你干嘛呢?”

    胖子刚扬起自己的左手,就发现他拎着的那只兔子一下子就易主了,而且抢过兔子的少年还没等他的话说完,转身就往道观里跑,转瞬之间,胖子眼前就已经是没了人影。

    “这孩子,得饿成什么样了啊?”

    胖子一脸怜悯的摇了摇头,他知道这小道士碍于师律,活动范围仅限于这方山方圆数平方公里之内,所需的生活用品都是和山下村子里的人交换的,这断粮是经常的事情。

    “哎,我说你这动作也忒快了点吧?”

    当胖子走进道观来到后院之后,才发现自己拎来的那只兔子,已经被少年开膛破肚剥去了皮,用一根大树枝横穿了起来,而地面上的那个浅坑里,木柴已然冒出了火苗。

    “哥哥我已经饿了三天了……”

    看着被火苗舔着的兔肉,少年道士忍不住舔了下自己的嘴唇,声音幽怨的说道:“胖子,你小子可不地道啊,这一出去就是一年多,哥哥我可是每日里都等着你上山送吃的啊……”

    “少来,没我你也饿不死……”

    对于少年的话,胖子是呲之以鼻,摇头说道:“胖爷我也当过兵的人,总不能做一辈子的农民吧?这次出山是打工去了,对了,我说你比我小,少在我面前充大,你要叫胖哥,懂不懂啊?”

    “切,谁说我比你小,你明明比我小三天出生的……”少年很认真的说道:“就是小一个时辰,我也是你哥,你要是不信回去问你那胖爹去……”

    两人虽然都已经十**岁了,但显然对于谁大谁小的事情很是介怀,被那少年道士说急了眼,胖子脱口而出道:“少来,你连自己是哪天生的都不知道……”

    “唉,我……我不是故意的,逸哥儿,我……我喊你哥还不行吗?”

    说出这句话后,胖子知道自己失言了,连忙举起了手,小心翼翼的看向了少年,两人是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自然知道对方的命门在什么地方。

    “这是你说的,我可没逼你啊……”听到胖子的话后,少年的脸色不由僵了一下,虽然随即又笑了起来,但是和他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胖子,还是看出了少年神态间的不自然。

    其实胖子没有说错,这个少年道士,还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何月何日生的。

    因为少年在被师父抱养的时候,还身处襁褓之中,而他的师父虽然活了一把年岁,精通阴阳五行占卜相术,但却是从来没有生养过孩子,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当时的少年究竟是出生几个月。

    由于是在道观大门外捡来的,道观则是身处方山,老道士就让少年姓了方,而少年在被抱起的时候睡的十分香甜安逸,于是老道士就赐予了他单名一个逸,是为方逸。

    当然,老道士是死活不肯承认自己如此随便就给方逸起了姓名的,按照他的说法,姓方是希望少年能够为人方正,名逸则是希望少年长大后能超凡脱俗,卓而不群。

    当时的方逸,最多也就是两三个月大,老道士于是就将他抱到了山下,让同样刚出生不久的胖子他妈给方逸喂奶,只是那会的乡下十分的穷困,方逸只吃了三个月的奶之后,就被老道士抱回山上喂养米汤了。

    不过有这么一层渊源之后,方逸和胖子算是喝过一个妈的奶,天生就不自觉的亲近,从小感情十分的好,胖子他爹有时候进山采摘草药,就会将胖子扔在道观,两个小孩还真是挂着屁帘子一起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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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叫声逸哥,把后面那个儿字去掉啊……”

    将兔子架在了火坑上面之后,方逸坐在了师父的那张摇椅上,耸动了下鼻子,惬意的说道:“要是叫的好听,我就把那珍酿的猴儿酒拿出来给你尝尝,要是不情真意切,我可就自己享用了啊……”

    “猴儿酒?方逸,你竟然还藏有猴儿酒?”

    听到方逸的这番话,胖子却是直接站起了身子,那庞大的身躯冲着方逸就扑了过去,一脸悲愤的喊道:“三年前你就告诉我那酒没了,敢情是你小子给藏起来了啊?”

    “嘿,来硬的是吧?从小到大你哪次打赢我了?”

    别看胖子的体重足足有两百斤,但是在方逸面前,仍然是不够看的,也没见方逸如何动作,甚至连身体都没站起来,就将胖子的一只手别到了背后,疼的胖子连声呼痛起来。

    “逸哥,我……我错了还不行吗?”

    深知方逸脾气的胖子,很努力的将他那张胖脸笑成了菊花状,开口说道:“以后你就是我哥,你说往东我绝不往西,你说撵狗我绝不追鸡,这总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方逸松开了手,说道:“那猴儿酒是我这几年自己酿的,以前的酒早就没了,你小子再敢冤枉我,就这酒你也甭想喝了……”

    说到猴儿酒,这却是方逸和胖子还有他师父之间的一个秘密。

    在方逸七八岁的时候,周边的城市对于方山的开发还处于原始阶段,在道观的不远处生长着一个猴群,大约有五六十只猴子的样子,方逸几乎从小就是看着这些猴子长大的,是以猴群对他的警惕性也十分的低。

    方逸的师父害怕猴群伤害到方逸,极少让方逸去和猴群接触,可是七八岁的孩子一般都很顽劣,老道士一个没看住,方逸就偷偷的溜到了猴群所在的地方,和那些猴子嬉戏起来。

    老道士虽然知道了这件事,但是见到猴群并没有伤害方逸,也就不去过问了。

    可是有一天方逸去找猴子玩耍,却是深夜未归,担心不已的老道士强行闯入并驱散了猴群之后,发现那会才**岁的方逸,晕倒在了一棵大树之下,而且居然满身酒气。

    老道士是清同治年间生人,已然是百岁开外的高龄,在这世上几乎就没有他没见过的事情,稍一思索就明白了过来,敢情这个猴群竟然酿造有猴儿酒。

    所谓猴儿酒,指的是山中诸猴采百果于树洞之中,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

    猴儿酒形成的条件非常苛刻,猴子选择的空树用来存放百果,那必是能足够保证百果越冬不烂的树木,有几棵?还要空心,还要密封,所以猴儿酒根本就是可遇而不可及的东西。

    此类野酿,实属机缘巧合,真正的猴儿酒价值千金不换,老道士一生走南闯北,也就只是在峨眉山上品尝过真正的猴儿酒,却是没想到竟然在方山上遇到了。

    在拎着方逸回返道观的时候,老道士的手中也多了一壶猴儿酒,他明白涸泽而渔的道理,所以只是取了一葫芦酒,然后就将树洞给掩盖住了。

    猴儿酒的度数不是很高,加上又是果酒,是以方逸和胖子时不时的就会去偷上一些喝,老道士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后来就连他喝的猴儿酒,也都是方逸偷取回来的。

    只是好景不长,随着山下城市的变革,方山这一片净土也受到了影响,原本栖居在这里的猴群,在五年之间就没了影踪,连带着那猴儿酒也是没有了,剩下的最后一点儿,也都被方逸的师父那老道士临死前倒进了肚子里。

    不过在师父去世的这几年里,方逸闲来无事,将那猴群遗弃的树洞又给利用了起来,每到果树成熟的时候,就会往里面扔上一些,这误打误撞之下,居然还真被他酿制出了口味差不多的猴儿酒。

    “嘿,自己酿的也行,逸哥,您坐着歇会,我先把这兔子给烤出来……”听到有猴儿酒,胖子顿时是一脸谄媚的笑容,就差没帮方逸去翘腿捶背了,屁颠屁颠的跑去屋里,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然是拿着油盐酱醋了。

    胖子从小就爱吃,虽然小时候各家都没有什么钱,但那会方山上的野物多啊,方逸负责下套抓,胖子就负责烤制,每次两人都吃的满口流油。

    不多一会,那只足有四五斤重的兔子就被烤熟了,一股肉香味充斥在整个后院之中,撕下了最肥的一条后腿,胖子将其递到了方逸的面前,一脸谄笑的说道:“您尝尝合不合口?要是合口的话,就把那猴儿酒给拿出来吧……”

    “等着,我去拿……”

    方逸也不嫌烫,撕下了一条兔肉塞进了嘴里,跳起身走进了房间,出来的时候,左手已然是拎着一个比巴掌略大一点的葫芦,那酒香味透过盖子已经是飘散了出来。

    “真是猴儿酒的味道……”胖子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一把将酒葫芦抢了过来,拔开葫芦盖对着嘴就喝了一口,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顿时就眯缝了起来。

    “好酒,好酒啊……”

    胖子咂吧了下嘴,意犹未尽的还要再喝的时候,却是被方逸给抢过了酒葫芦,没好气的说道:“我三年就酿制出了这么一点,今儿每人三口,谁都别想多喝……”

    酿酒必须要发酵,之前的猴群酿制的猴儿酒,不知道是经过多少年的发酵,才留下那么一点根底,而方逸却是重新酿制的,就这么一葫芦酒,也不知道耗费了他多少精力,自然舍不得让胖子多喝。

    “三口就三口……”

    胖子撕下半只兔子咬了一口,又将手向方逸伸了过去,含糊不清的说道:“胖爷我走南闯北也喝过不少好酒,那什么茅台五粮液比这猴儿酒,不知道差了多少倍……”

    “茅台?”方逸闻言说道:“你喝过茅台酒?师父说那可是一等一的好酒,那是什么味道啊?等我下山之后也要尝尝……”

    跟着个酒鬼师父,方逸本事学的好坏且不说,但这酒量却是练了出来,平日里他喝的都是老道自酿的粮食酒,度数少说都是五十度以上的,更是曾经听师父数遍天下好酒,这茅台就是排在第一位的。

    “我……我闻过,没喝过……”

    听到方逸问自己茅台的味道,胖子的那张胖脸难得的红了起来,他这半年去到沪上打工,干的是保安的工作,一个月也就是千儿八百块钱,哪里喝得起茅台啊。

    不过胖子的确闻过茅台的味道,而且还是最近的事情,就在三天之前,胖子献殷勤帮着他工作的那个小区的一个业主拎东西,却没成想一不小心将那业主的两瓶茅台给打掉在了地上,虽然闻到了酒味,但工作却是也因此丢掉了。

    “切,原来你小子是在吹牛啊……”

    方逸对自己这个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很了解,一见到胖子脸上的神色就明白了过来,敢情他压根就没喝过茅台,至于五粮液什么的,估计胖子也只是闻过味道而已。

    “不就是茅台吗,有什么了不起的,等胖爷我以后有钱了,一次买买两瓶,喝一瓶倒一瓶……”胖子脸上露出了愤然的神色,显然对于因为打翻两瓶酒被辞退的事情很是耿耿于怀。

    “说的对,以后咱们哥儿俩天天喝茅台,嗯,这兔子肉也要天天吃……”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只兔子对于胖子和方逸来说,也就仅仅够塞个牙缝的,几分钟的功夫两人手上就只剩下了几根找不到一丝肉屑的骨头,要不是胖子还带了五六个馒头,两人怕是连肚子都填不饱。

    “方逸,外面不是那么好混的,胖爷我都混了好几年了,到现在也只能抽四块钱一包的烟……”

    眼睛恋恋不舍的从方逸手上的酒葫芦转移到了一边,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红梅烟,手法熟练的塞到嘴里打着了火之后,躺到了方逸的摇椅上,美美的抽上了一口。

    “喝酒就算了,你小子怎么还学会抽烟了?”方逸没好气的拍了胖子一记,他喜欢酒但却是从来不抽烟,而且方逸记得,胖子之前好像是不抽烟的。

    “心里苦闷,就抽了……”

    胖子叹了口气,说道:“方逸,像我这样的人,除了当过兵这个履历之外,再也没有别的长处,去到大城市只能干个保安,你知不知道,别人都喊我们保安仔,没有人能瞧得起我们的……”

    说起来胖子也是个奇葩,他十五岁的时候,就被在村里当支书的老子托关系走后门送到了部队里,原本指望他能在部队提个干光宗耀祖,但是没成想,胖子居然在部队干起了炊事员。

    虽然说革命工作不分贵贱,但是架不住胖子爱吃啊,而且在部队中的这三年,胖子还将自己从小少吃的粮食全都给补了回来,于是那身材就由微胖变成了巨胖,三年间足足长了五六十斤的肉。

    炊事兵不看身材,胖子其实原本是有机会转为志愿兵的,不过在他将新调来的团政委家的老母鸡给偷偷炖了汤喝之后,这个愿望也彻底成为了泡影,只能悻悻的退伍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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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子当兵的时候是在城市里,干炊事兵的他经常有机会外出买菜,所以在见识了大城市的繁华后,退伍回到家并不是很安分,整日里和他那当村支书的爹嚷嚷着出去打工。

    最初胖子是跟着村子里的一个小包工头外出的,只是他吃不了那份苦,最终自己在城市里找了个保安的工作,这半年多的打工生涯,让算是初入社会的胖子领略了生存的艰辛,是以这会才有这么多的感慨。

    “干保安怎么了?”

    听到胖子的话,方逸撇了撇嘴,说道:“老子说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都无私的看待万物,那些人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保安,不就是一份工作吗?”

    “方逸,我看你是在山里呆傻了,等你出去就知道了……”

    胖子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盯着方逸看了好一会,摇了摇头,说道:“现在外面那个社会,有钱有权的就是大爷,没钱没势的就是孙子,就你这样的,出去之后恐怕能饿死,我看你还是跟着胖爷我混吧,多少能有口饭吃……”

    虽然同样涉世未深,但胖子自问自个儿和方逸比起来,那绝对能称得上是老江湖了,这逸哥儿怕是到现在都不知道钱是什么样子的,更不用提怎么用了。

    “饿死?你说道爷我会饿死?”

    方逸呲之以鼻道:“道爷我可是上清宫的方丈,这是在道教协会里注册了的,出去之后我就算是去到各个道观里挂单,那对方道观也会敲锣打鼓的迎接的,绝对活的比你滋润……”

    说着话,方逸看了一眼自己这破败的道观,有些心虚的说道:“就算对方不敲锣打鼓,管一顿素斋总是要的吧?道爷我那方丈的度牒可是还在屋里的……”

    方逸这话倒是没有吹牛,他那整日里游手好闲的师父,除了将方逸抚养长大之外,临死之前就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下山了三个月,回来的时候,却是带回了一套度牒和身份证。

    很多人都认为,方丈应该是佛家的称谓,其实确实不然,方丈是对道观中最高领导者称谓,亦可称“住持”。

    方丈是受过三坛大戒,接过律师传“法”,戒行精严,德高望重,受全体道众拥戴而选的道士,而佛教的方丈最初也是起源于道教这一称谓。

    以方逸师父那老道士的疲懒性子,自然没有为方逸受过三坛大戒,而他们这座上清宫里不算厨房的耗子,总共也就方逸和师父两人,只要老道士同意了,自然也算是受全体道众拥护,勉强当得起方丈这个职务了。

    不过对于师父拿回来的这一套东西,方逸直到现在还是心存疑虑,因为深知道家等级的他,很是怀疑师父是不是看到了火车站的那些**小广告,花了几十块钱给自己办来的假证?

    “就你这年纪,还方丈呢?拿出去一准被人打……”

    从小穿着开裆裤长大的玩伴,胖子自然能看得出方逸的心虚,当下说道:“我说你还是跟着胖爷我吧,就凭你那身手,别的不说,当个白日闯绝对吃得开,别人就是发现你也追不上啊……”

    “白日闯?那是什么?”方逸闻言愣了一下,他还真没听过这名词。

    “嘿嘿,就是白天去别人家里劫富济贫,这么说你懂了吧?”

    胖子嘿嘿怪笑了起来,他也是在干保安的时候听别人提起的,现在专门有一些人大白天的去行窃,有些甚至胆子大到直接联系搬家公司,将别人家值钱的东西全部都给搬空掉。

    “好你个死胖子,这几年的兵是白当了啊?”方逸没好气的将摇椅上的胖子给拉了下来,毫不客气的施以一顿老拳,打的胖子顿时连连求饶起来。

    “哎呦,别踹我屁股,别打那儿啊,胖爷我的菊花还没开发过呢……”两人打小嬉闹惯了的,方逸自然不会真的动用拳脚,厮打了一会之后,又各自躺回到了椅子上。

    “胖子,你说我出去,到底干点什么好呢?”

    听完胖子说的那些外面的事情,原本对外界充满了憧憬的方逸不由叹了口气,这会他心里也是有些忐忑起来,除了道家的一些基本修行之外,方逸对于别的可是一窍不通。

    “现在外面一片清明,你会的那点东西肯定不适用的……”

    胖子知道以前那个老道士会些占卜问卦和拿鬼捉妖的法事,但现在科技昌明,方逸要是敢出去干这行当的话,怕是直接就有会被有关部门以宣扬封建迷信的罪名给送到局子里去的。

    “那怎么办?我总不能去卖艺吧?”方逸闻言苦起了脸,他身上的确有功夫,别的不说,之前那捉知了时显露出来的轻功,就不是假的。

    方逸从四岁的时候,就被老道士在腿上绑沙袋,然后在地面挖个十公分左右的坑,让他膝盖不能歪曲,直上直下的从坑里跳出来,随着年岁的增长,沙袋的重量和坑的深度,也在不断变化着。

    如此到了现在,两米多高的围墙,方逸基本都能一跃而过,只是他这十多年吃了多少苦,就无法对外人言道了,最起码胖子当时跟着学了一个星期,就哭爹喊娘满地打滚的做了逃兵。

    当然,每日里厮混在道观里的胖子也不是全无是处,跟着那老道士还是学到一点功夫的,当年才十五岁的他刚到部队新兵营的时候,就以一对三放倒了三个老兵,很是出了一番风头。

    不过胖子却是随了老道士的脾性,只愿意好吃懒做的他死活不肯去侦察连,而是选择了到团部当厨子,否则这会就是直接提干那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毕竟师里每年的大比武过后,都是有几个提干名额的。

    “车到山前必有路,跟着胖爷,还怕没口饭吃吗?”看到方逸愁眉苦脸的样子,胖子拍起了胸脯,大不了让老爹发句话,再跟着村子里的施工队去干活不就完了,总归是能混口饭吃的。

    “成,那我就先跟着你混着……”方逸无奈的点了点头,世界虽大,但是他这辈子除了认识山下的一些农户之外,能值得信任的也就是面前的胖子和那死去的师父了。

    “这就对了,方逸,收拾收拾,咱们今儿就下山……”

    胖子一拍巴掌跳了起来,左右看了一眼,嚷嚷道:“你这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干脆咱们这就走,回头到山下让我娘帮你改几件衣服,这道袍穿着太显眼了……”

    “别介啊,师父说了,距离我下山的日子还要三天呢,要是提前下了山,就会有血光之灾的……”方逸很是认真的摇了摇头,从小就被自称是袁天罡一脉的老道士忽悠,对于师父的话,他还是信几分的。

    “哎,我说,这都什么社会了,你还那么封建迷信?”虽然从小也是在老道士熏陶下长大的,但胖子绝对是无鬼神论者,更不用提什么占卜问卦了,他是一点都不信。

    眼睛一转,胖子将手背到了身后,鼓捣了一会之后,抬起手腕说道:“今儿是七月六号,你师父说的时间是哪一天啊?”

    “四月二十六号,今儿不是才四月二十二号吗?”方逸伸过头去,看了一眼胖子手腕上的表,挠了挠头说道:“难道我哪一天睡过头了,忘记撕挂历了吗?”

    在这方山的道观上,现代化的东西是极其少见的,除了方逸的那个破收音机之外,再也没有一件使用电的物件,那挂历也是方逸用草药和山下农户换来的,每天都必须撕掉一张。

    “你那挂历能有我这个准?”胖子头扬的像个小公鸡一样,指着手腕上的表说道:“看到没,这是牌子货,西铁城牌的手表,带日历的,花了我七百多块钱呢……”

    虽然胖子没钱,但却是有一颗上进的心,为了买这块表用以缩短自己和城里人之间的区别,胖子偷偷在保安宿舍吃了一个月的白水煮挂面,如此才省下的这块手表钱。

    “还真是有月份和日期……”

    方逸盯着那手表看了一会,伸手从怀里掏了一块用鎏金链子相连的怀表看了一眼,说道:“我这表虽然能看时间,不过上面没日期,没你的那块好用……”

    “嗯?老道士把这表传你了?”

    看到方逸拿出来的怀表,胖子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开口说道:“方逸,你这玩意可是古董,拿到外面能卖不少钱的,回头咱们俩到城里去问问,说不定咱们哥儿俩就指望它发财呢……”

    胖子小时候就见过这块怀表,按照老道士的说法,他当年在京城八大处一个道观挂单的时候,正值八国联军进京城,是一个闯入道观的洋鬼子送给他的。

    对于老道士的话,长大之后的方逸和胖子都深表怀疑,那些八国联军的洋鬼子们在进入京城之后,一个个都是眼睛发绿的在抢东西,谁能那么好心的送给老道一块金表?这块表十有**是老道从那洋鬼子身上抢来的。

    “死胖子,你想都甭想……”

    胖子话声未落,就被方逸给打断了,将怀表塞入到口袋里之后,方逸说道:“这可是师父留下来的物件,就是饿死我也不会卖掉它的,你小子赶紧给我掐了这主意……”

    虽然平日里一口一个老道士喊着,但方逸心里对于师父,还是十分敬重的,别的且不说,就是这十多年来的养育之恩,就让方逸已然将老道当成了自己的父母亲人,所以方逸无论如何也不会卖掉老道传给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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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卖就不卖,不就是一块破表吗?胖爷我还有别的办法……”

    胖子知道方逸对于老道的感情,当下也没再提这事,而是开口说道:“你收拾收拾东西,咱们今儿就下山,在我家里先住上一天,然后明天去金陵城里转转,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事情做……”

    “行,你等我一会,我把要带下山的东西归拢一下……”

    方逸想了一下之后,点头答应了下来,其实胖子之前把手背到身后拨动表弦的举动并没有逃过方逸的眼睛,只不过他也是少年心性,琢磨着就差那么几天,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那你抓紧点啊,三炮还在山下等我们呢,他说回头去水库炸些鱼去,晚上咱们有鱼汤喝……”胖子所说的三炮,也是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以前没少和胖子一起在道观混吃混喝。

    因为三炮家里是做石料生意的,经常要放炮开山,再加上三炮排行老三,所以被起了这么个外号。

    不过这外号也没冤枉了三炮,这小子也是个三天不打就敢上房揭瓦的主,**岁的时候就敢偷了家里的火药导火索和**用啤酒瓶子做成**去炸鱼,因为这事情,水库的护河员没少找三炮家的麻烦。

    “三炮也回来了?这小子一走也是好几年啊……”

    听到胖子的话,方逸脸上露出一丝欣喜,他们三个小子几乎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到十五六岁,不过三炮和胖子一起去当兵了,山上又收不到信,是以方逸这几年一直都没有三炮的消息。

    “哼,那小子是想娶媳妇了,这才从部队退伍的,没出息的家伙……”

    胖子一脸不屑的冷哼了一声,对于三炮是主动要求退伍这件事,他一直都耿耿于怀,要知道,当初胖子吃了团政委家的那只鸡之后,在连指导员的带领下,拎着好几只老母鸡去团政委家赔礼道歉,都没能求得原谅,退伍退的实在是有些灰溜溜的。

    “娶媳妇?”方逸单手在胸前做了个揖,摇头说道:“师父说了,女人是老虎,能吸取男人身上的阳刚之气,三炮没事那么早娶媳妇干什么啊?”

    “真有这说法?”胖子闻言一愣,对于那神神叨叨的老道士,他还是很忌惮的,这话要真是从老道口中说出来的,那真是有几分可信之处。

    “有,不过师父曾经传我房中之术,可以男女双修……”

    方逸很认真的点了点头,他从小在山中长大,不染一丝尘埃世俗之气,心思十分的纯净,所以说这番话的时候也是很自然,没有丝毫难为情的样子。

    “哎,逸哥,我的亲哥啊,这双修之术,你……你可要传给我呀……”听到方逸的话,胖子激动的一身肥肉乱颤,这会别说叫哥了,就是给自己老爹再安上个亲生兄弟,让胖子叫方逸大爷,他都不会有丝毫犹豫的。

    在十五岁之前,胖子和现在的方逸一样,都很纯洁,但是在部队里,胖子却是生平第一次看到了岛国小电影,心里的**就像是火苗一般的蹭蹭往上串。

    不过部队的管理相对还是很严格的,一直到半年前胖子跟随村里的施工队出去打工的时候,才终于找到了机会,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做贼一般的偷偷溜进了一家灯光昏暗的小发廊,结束了自己的处男生涯。

    所以此刻听到方逸说男女之事伤身,胖子自然是无比的在意,加上农村原本就有些封建迷信,胖子一下子就变得紧张了起来。

    “行,回头我传你和三炮……”那双修之法只不过是些导气锁阳的运气功法,方逸倒是无所谓,反正老道士又没说这东西不能传人。

    “回头下山再说,我先去收拾东西……”见到胖子那一脸好学的样子,方逸不由撇了撇嘴,当初师父在教自己读书认字的时候,却是从来没见胖子这般精神抖擞过。

    “好,好,逸哥,您可千万别忘了……”想着自己下半生的性福就在方逸身上,胖子笑的是无比谄媚,看的方逸差点一脚将他给踢翻出去。

    没有搭理胖子,方逸径直走进了院子右面的厢房,这间屋子一直都是老道士居住的,虽然老道去世已经有三年了,但方逸也没有住进来,而是每日清理,将屋子打扫的一尘不染。

    “师父的自画像是要带走的……”

    方逸进屋之后,先是对墙壁上挂着的一幅画行了一礼,那是一幅肖像画,画上面只有一个发挽道鬓的老人,相貌和蔼,那双眼睛画的十分传神,似乎一眼就看到了方逸的心里。

    “师父,山中无粮,弟子要出山了,还请您老人家护佑……”方逸口中一边念叨着,一边将那幅画从墙上取下卷了起来,然后塞入到了一节竹简之中。

    以方逸的脚力,从道观走到山下也需要半日的功夫,所以仅剩三天出山的时间,方逸也懒得再来回跑一趟了,在他看来这也不算违背师训,再加上那老道士说话时真时假,方逸也不知道他这次是不是骗自己的。

    “这酒葫芦自然是要带着的……”方逸拿过一个师傅经常背着的木箱,将竹简放进去之后,又把适才用过的酒葫芦放在了里面。

    倒不是方逸舍不得葫芦中的酒,而是这葫芦本身就很有纪念意义。

    因为从方逸记事起,这酒葫芦就和师父是形影不离,原本应该是黄色的葫芦,已经被老道士摩挲的变成了深棕色,屋外的阳光照在葫芦上面,隐隐显露出一丝流光溢彩。

    “这几串流珠也要带上,师父曾经说过‘静则神藏,躁则消亡’,这几件法器倒是可以修行的时候用……”

    收好葫芦之后,方逸的眼睛看向了师父床头所挂着的几串珠子,这些珠子有十二颗的手串有十八颗的手持也有八十一颗和一百零八颗的念珠,均是包浆浓厚,在老道士去世之后,方逸也时常把玩,所以色泽很是光亮,看上去像是带着一丝灵气。

    世人都以为手串或者念珠都出身佛教,其实不然,道教的修持也有用到念珠,不过道家通常称其为流珠。

    现如今佛道二门的关系,真正应了那句“世间好话佛说尽,天下名山僧占多”的谚语。

    可确实如此吗?事实上,恰恰相反,作为外来的宗教,佛教有很多东西都是从道门中袭取过去的,就像是修行所用的念珠,并不是佛教所创制的,在佛陀时代所制的律仪中并无念珠的记戴,反倒是在早期的道家典籍中多有念珠出现。

    白玉蟾真人《上清集》中记载,葛仙公“初炼丹时,常以念珠持於手中,每日坐丹炉边,常念玉帝全号一万遍。”,开启了道教念诵圣号法门的先河。

    道家的道珠十二颗代表十二雷门,二十四颗代表二十四气,二十八颗代表二十八星宿,三十二颗代表三十二天度人上帝,三十六课代表天罡生煞之数,八十一颗代表老君八十一化,也代表九九纯阳之气。

    道珠的一百零八颗,则是代表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不过老道士尤其喜爱八十一颗的道珠,他留给方逸的这些道珠中,八十一颗的有三串,其余的都只是仅有一串而已。

    对于师父的用意,方逸心中却是明白的,因为师父所授功法,就和这八十一颗道珠有关。

    《道法会元卷一七七·元素元辉府玉册》言:“凡出神,先当炼气习定,既气住为神。平坐面旺方,以手胗系鞋文脉,四动为一息,擎念珠,每一息掐一珠,各量人平常出入,渐渐加之,不要大段费力,恐不便。”

    而陈泥丸真人在《翠虚吟》亦云:“八十放九咽其一,聚气归脐为胎息;手持念珠数呼吸。”

    常人看到这两段话只以为是道经而已,但这却是实实在在的道家修行之法,方逸这十多年来打坐修行加持的时候,手中都是盘捻着一串道珠,师父留下的那些道珠,被他玩到今天也已经变得有些神光内敛了。

    在手腕上各戴了一串道珠,又取了一串八十一颗的挂在了脖子上,方逸将道珠放入到一个布袋里装好放到了箱子里,眼睛瞄到了桌子上所放的一个铜质的罗盘上。

    方逸师父所传下来的东西,多半都是老道士加持了数十年的物件,原本普通的东西以道经加持了那么多年,也都是成了法器,按照老道士的说法,在他做风水先生的那几年,这个罗盘就是他的吃饭家伙。

    “师父,现如今世间清明,根本就没有法事要做,这东西我就给留下了啊……”

    方逸嘴里嘀咕了一句,将那罗盘拿在了手中,蹲下身体撬起了一块方砖,方砖下露出一个不大的小洞,方逸将罗盘放了进去,他虽然不带走,但这总归是师父传下来的物件,也不能被别人平白拿走的。

    “唉,连一个箱子竟然都装不满……”

    将罗盘收好之后,方逸看了一眼那个木箱,却是连一半都没装满,不由苦笑了一声,师父还真是大方,除了给自己留了张自画像之外,其余的全都是些破木头烂珠子。

    有些留恋的看了一眼师父的房间,方逸拿着箱子走了出去,不过他并没有回到院子里,而是拐入了左侧的那个房间,刚才收拾的是师父的遗物,现在方逸要拿的,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些东西还是都留在这里吧……”

    走进自己房间之后,方逸从床下取出了一个小箱子,看着里面放置的诸多用木头雕琢的小手枪小木马之类的物件,眼神不由变得柔和了起来,这些东西都是当年师父亲手给他雕琢的,伴随着方逸的整个童年。

    “哎?我说,这些玩意你还都留着啊?”

    窜进屋子的胖子看到那小箱子里的东西,不由大呼小叫起来,要知道,方逸小时候可是拿着那小木枪之类的玩意儿,从他手里换了不少零食吃的,只不过胖子没常性,玩了几天大多又给还给方逸了。

    “咦,这是什么?我怎么没见过?”

    伸手在箱子里乱翻的胖子,忽然发现了一个系着绳子的小挂坠,正待拿起来的时候,却是被方逸一把抢了过去,没好气的说道:“别乱翻,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

    感受着掌心里那个骨质挂坠的温度,方逸的脸色和刚才有些不同,他眼中闪过一丝难言的神色,因为这挂坠对于他而言,实在是意义重大,这也是老道士捡到方逸的时候,他身上唯一的一个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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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老道士的说法,他当年在道观门口发现方逸的时候,方逸浑身上下都是光溜溜的,甚至连个包裹身体的襁褓都没有。

    那时方逸身上唯一的一个东西,就是挂在他脖子上的这个吊坠,当时正被方逸含在嘴里往肚子里下吞咽着,憋的一张小脸通红,要是晚被老道士发现一会,指不定现在还有没有方逸这个人呢。

    不过老道士似乎对这骨质的挂坠不怎么感冒,他虽然告诉了方逸这挂坠是从他身上发现的,但却是从不允许方逸佩带,这让年幼的方逸十分的奇怪,拐弯抹角的打听出了这挂坠的来历。

    在一次酒后,老道士告诉了方逸,原来这只比拇指甲稍微大一点,雕琢着一个看似简单线条的挂坠,其实是佛门的一个法器,而且还是密宗的特殊法器,藏语称其为嘎巴拉。

    所谓嘎巴拉,指的是用人骨制成的念珠或者是法器,在所有宗教里,也只有佛教中的密宗才用。

    密宗又叫真言宗,是佛教的宗派之一,流传于藏、青等地,由于其在实践中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礼仪,本尊信仰崇拜为特征,所以一直具有神秘主义的特征。

    密宗法器多用人骨,当然人骨念珠所用的人骨,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的,它必须是喇嘛高僧的遗骨,就像是藏民们死后流行天葬,把自己的尸体喂食给老鹰,以达到世祖割股喂鹰的佛教境界,**已经成为生灵的食物,骨头便捐出来做法器。

    人骨念珠最多用的是手指骨和眉骨,因为佛教讲究因缘,僧人作法手指自然用得最多,而眼睛则是阅佛经明世情的地方,这两个部位可谓是最有因缘,是具有悟性的骨骼,当然可以成为开启后人之智的法器。

    手指骨做成的念珠一般来说较为容易,一般一副念珠十个手指的骨骼便可制作而成,而眉骨是比较硬的,所以一副念珠可能要用十几位高僧的眉骨制作而成。

    试想小小的念珠竟然有十几位高僧的因缘在里面,对于一个佛教徒来说那将是多么珍贵。

    而且人骨念珠或者法器的制作十分复杂,因为全是手工制作而成,所以僧人要拥有非常高技艺的,每天还要磨出其光泽,这样可能要用十几年的时间,同时要凑足一副念珠所有的眉骨,需要等十几位高僧圆寂,这样一来可能一副念珠需要花去五、六十年,甚至一百年。

    只有指骨和眉骨制作的人骨念珠才能叫嘎巴拉,而小腿骨等人骨制作的念珠只能叫做人骨珠,不能被称之为嘎巴拉,而由高僧人骨做成的嘎巴拉则是少之又少。

    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在七八十年代之前,藏地和内地的接触一直都比较少,藏传佛教在世人眼中也一向都很神秘,要不是老道士一生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恐怕他也未必能认出来这是由眉心骨所磨制的嘎巴拉。

    按照方逸师父的说法,这枚嘎巴拉内蕴含着精纯的念力,应该是一位得道高僧甚至是活佛眉心骨所制,只是佛道殊途,老道士虽然为人豁达,但也不愿自己这个道家弟子去佩带佛门法器。

    方逸从小被师父养大,很是孝敬师父,所以他虽然知道这个嘎巴拉法器和自己有着莫大的渊源,但也从来都没佩带过,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将其取出来把玩一番。

    “切,干嘛那么紧张?话说你什么东西我没见过?”

    看到方逸不让自己触摸那个挂坠,胖子不由怪叫了起来,开口说道:“方逸,是不是胖爷我当兵走了几年,你小子勾搭上了哪个姑娘啊?老实交代,这是不是姑娘送你的定情信物?”

    说来也奇怪,方逸从小在山中长大,有时候跟着师父进入深山采药经常是风餐露宿,但方逸偏偏长的是皮肤白皙相貌英俊,除了手心长有的老茧之外,怎么看都不像是在山里长大的孩子。

    在方逸和胖子等人十三四岁的时候,胖子和三炮有时也会带一些村子里的小女孩来找方逸玩耍,无一例外的是,那些相对要早熟一些的女孩,都会对方逸表达出某种好感,搞的胖子很是吃味,如此才有这么一番说法。

    “定情信物?亏你小子想得出来……”

    听到胖子的话,方逸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这东西是件法器,叫做嘎巴拉,是由人骨磨制出来的,你们村子里的姑娘送定情信物,会送这玩意儿?”

    “人骨磨制出来的?靠,你不早说?”

    胖子伸向那嘎巴拉的手连忙缩了回来,忙不迭的说道:“老道士就会搞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人骨头那么邪性的东西也敢往身上挂,我说你把这玩意儿给我拿远点……”

    胖子也算是从小跟着老道士长大的,知道老道士虽然平时有点儿疯疯癫癫的,但实际上却是位深藏不露的高人,他手中也有很多常人所不懂的东西,是以只当这嘎巴拉是老道士传给方逸的。

    “你懂个屁……”听着胖子胡言乱语,方逸忍不住笑骂了一句,“嘎巴拉是得道高僧的人骨所制,能驱邪避难,到你嘴里怎么就变成邪性了呢……”

    方逸也懒得和胖子多说,这家伙是个话唠,根本就搅和不清楚,当下将那嘎巴拉拿在了手中,小心的摩挲了一下之后贴身挂在了脖子上。

    作为自己身世唯一的线索,方逸自然对这个嘎巴拉异常的重视,以前师父在的时候方逸为了顾及师父的感受不会佩带,但现在老道士已经驾鹤归西了,方逸自然要将其贴身收藏。

    “我一正宗道门传人,戴着佛门法器,这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

    感受着胸口那嘎巴拉法器传来的一丝清凉,方逸心头也有点儿说不出的别扭来,原因却是老道士活着的时候没少编排现在的佛门,都是些挂羊头卖狗肉之辈,得道高僧已然是所剩无几了。

    “好了,走吧,咱们去师父墓前祭拜一下,就能下山了……”

    收好了嘎巴拉,方逸拍了一下手掌,他和师父都是身无长物的方外之人,除了日常修行所用的几串道珠之外,也就那么几件破旧的道袍了,连那个师父留给自己的小木箱都没能装满。

    “嗯,老家伙死的时候我们不在,是应该去给他磕几个响头的……”

    听到方逸的话后,胖子的注意力顿时从嘎巴拉上转移了过去,他虽然口头对老道士不怎么尊重,但从小却是没少吃老道士的酒肉,内心对其也是十分敬重的。

    “等到他日我有钱了,一定回来重修上清宫……”

    拎着箱子和胖子出了道观,方逸回头看去,脸上现出了一丝不舍,日日在这里住着虽然感觉孤寂清冷,只是此刻一旦要远离,那种离家的思绪却是涌上了方逸的心头。

    “好了,以后胖爷和你一起来重修这里还不行吗?”

    胖子这个人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其实心思却是比较细的一个人,看到方逸脸上露出的不舍之后,一把揽住了方逸的肩头,开口说道:“快点去看看老家伙的墓地吧,我倒是要看看,他给自己选了处什么风水宝地?”

    老道士活着的时候,经常会感叹自己空有一身堪舆点**的本领,但却苦于没有后人,就算是自己选了一处上佳的风水佳**,也是无法惠及后人。

    “你小子可别动什么歪念头……”

    看到胖子那滴溜溜直转的眼睛,方逸忍不住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脑袋上,没好气的说道:“师父曾经布下阵法,但凡有人敢侵犯他的墓地,都将会死无葬死之地,更何况师父那墓葬里什么都没有,你小子少打主意……”

    “哎,我说方逸,你别冤枉我啊,我哪里有那种想法……”被方逸拍了一巴掌,胖子顿时怪叫道:“我要是想去干那一行,也会去找我们自家老祖宗啊,就老道士那穷样,能有什么好的陪葬品?”

    “行了,你们家老祖宗还不知道是谁呢,少在这里胡说八道了……”方逸被胖子说的笑了起来,胖子姓魏,大名叫做魏锦华,而胖子的外号则是叫做金花,小的时候没少因为这外号和人打架。

    不过按照胖子的说法,他们这一族的人,其实原本并不是姓魏,而是姓曹,是三国时期曹操的后代,在西晋魏国被司马炎灭掉之后为了避祸,才改曹为魏,躲避到这个小山村里来的。

    胖子这话倒也不是无的放矢,因为他们族中有一本族谱,确实能追溯到那个时期,老道士当年也曾经去查看过那本族谱,回来给方逸说山下这村子里的人,极有可能就是曹操一脉的后人。

    只是前些年村子里的祠堂失了一次火,将祠堂内所有的族谱都焚为灰烬,这让当时在部队里的胖子很是痛心疾首,因为他从小立志要去寻找祖宗曹操的七十二疑冢,可是这一场大火却是断掉了胖子的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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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逸师父的墓地,是在道观上行近百米的地方,这也是方山之中最为陡峭的一个坡段,海拔相对已经是比较高的了。

    登上那个山坡的缓处,可以看到远处的清凉山,就像是一只蹲着的老虎一般,而东面的钟山则是像一条卧龙,再加上方山脚下的名堂水流,如果被某位风水师看到,一眼就能认出这是一处上佳的风水宝地。

    这处风水佳**并非是方逸寻出来的,而是老道士早早就堪舆好的地方,甚至连埋自己的坑**,都是老道士自己挖出来的,当真应了那句挖个坑埋自己的老话,方逸只是将羽化仙去的师父背到了墓**里面而已。

    “师父,我要下山了……”

    站在那处长满了野菊花稍微隆起的小山包前,方逸的神情显得有些肃穆,跟着老道士十多年,他早就将其当成自己最亲近的人了,虽然道教修心,但面对着长眠于地下的师父,方逸仍然感觉到一阵心伤。

    “老道士,胖子我也来看你了……”见到方逸伤心的样子,胖子大咧咧的走了过去,盘膝往地上一坐,开口说道:“我说老道士啊,胖子和你商量件事怎么样啊?”

    “胖子,你要和师父商量什么事?”方逸的注意力被胖子给吸引了过去,师父活着的时候没见胖子商量什么事情,这都死了几年了,就算有事师父那也是无法答应了啊。

    “嘿嘿,方逸,我看这地方风水不错,我想和老道商量下,等我老爹百年之后,能不能埋在你师父旁边啊?”

    胖子这番话虽然是笑着说出来的,但脸上的表情却是十分认真,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从小跟着老道士,胖子对那风水堪舆的本事也是略知一二的,自然能看得出这处位置绝佳的风水。

    “这事儿,我看你还是先和魏叔去商量吧……”

    听到胖子的话后,方逸不由笑了起来,说道:“魏叔今年才四十来岁,你小子就琢磨着要给他寻找墓**,有本事你回家和魏叔提提,看他怎么说?”

    方逸知道,胖子的父亲是村支书,虽然官不大,但却是个老党员,对于什么封建迷信向来都是深恶痛绝的,要不是老道士医术精湛,往年经常会免费给村里人行医治病,恐怕胖子的父亲早就将他给破四旧了。

    “和他有什么好说的?”

    果然,听到方逸提起父亲之后,胖子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了起来,嘴里没好气的嘟囔了一句,他很清楚自己要是敢和父亲提什么风水宝地之类的话题,自家老爹一定会把家里那根最粗的擀面杖拿出来,好好的将自个儿给修理一顿。

    “好了,胖子,我祭拜下师父,咱们就下山吧……”

    被胖子这么一闹腾,方逸心中的感伤倒是减弱了不少,当下从腰间道袍下取出了那个色泽如紫金一般的葫芦,拔开葫塞后,将葫芦里的酒洒在了师父的坟前。

    “师父,这是最后一点猴儿酒了,以后弟子有钱了,去买茅台给您老人家喝……”方逸嘴里一边念叨着,一边将酒洒了下去,却是急的旁边的胖子嘴角直抽搐,在他看来,这么好的酒洒给老道士,简直就是白白糟蹋了。

    “师父,你一定要保佑弟子昌运多福啊……”

    方逸没有去管胖子,在山上居住了十多年,这一旦就要下山了,说实话他心里除了兴奋之外,也是有些忐忑不安的,所以只能在师父坟前祈祷一番,希望师父在天之灵能让自己的下山之路顺风顺水。

    “好了,方逸,走吧……”胖子等了一会就有些不耐烦了,拉了一把方逸,说道:“三炮还在家等咱们呢,你再磨蹭的话恐怕连晚饭都赶不上了……”

    “好吧,师父,我走了……”

    方逸点了点头,双膝跪下认真的磕下了三个头之后,站起身来,将那小木箱背在了肩膀上,有些留恋的看了一眼师父长眠的地方,他知道,自己这一走,将会迎来和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活。

    少年人的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在告别了师父之后,方逸的心情很快就好转了起来,初春的方山十分的美丽,那种让人心旷神怡的景色,很容易就会让人忘掉忧伤。

    “哎,方逸,快点走啦……”见到方逸忽然又趴到一棵树下,胖子不由用手捂住了额头,这一路都走了两三个小时了,他们甚至连山脚都没看到,全是因为方逸这时不时的一些举动。

    “胖子,这可是最好的菌菇啊,咱们多带点回去……”方逸回头笑了笑,手上的动作却是没停,小心的将十多个色彩艳丽的菌菇从树根处采了下来。

    “颜色那么鲜艳,别是有毒的……”

    胖子伸头看了一眼,嘴里嘟囔了一句,他虽然也是山里长大的孩子,不过从小就被长辈们教训,山里越是色彩艳丽的蘑菇,毒性就越大,所以胖子以前对这样的菌菇向来都是避而远之的。

    “没事,这种菌菇只有初春才有,味道可鲜美了……”

    方逸闻言笑了笑,和胖子比起来,他才算是大山的孩子,这山中的一草一木方逸都无比的熟悉,自然知道哪些菌菇有毒,哪些是可以食用的了。

    “得,以后想采也没机会了……”胖子无奈的摇了摇头,任凭方逸采起了菌菇,等到两人下到山脚的时候,方逸背上的一个竹编的背篓里面,已经放满了各种菌菇。

    “华子,这从哪儿来的啊?你身边那位是谁呀?”

    到了山脚下的时候,遇到的人也多了起来,有些正在庄稼地里忙活的人一脸疑惑的看着方逸,对这个眉清目秀穿着道袍的少年人显然很是好奇。

    “牛伯,这是我朋友,山上老神仙的徒弟……”

    胖子笑呵呵的和村里人打着招呼,一说起老神仙,那些人脸上均是露出了释然的神色,老道士活着的时候,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到村子里走一趟,很多人生病都是老道士医治好的。

    “老神仙的徒弟来了?华子,我家里还有个野猪后腿,走,跟我回家,拿过去给小神仙尝尝……”山里人还是很质朴的,听到方逸是老道士的徒弟,正在稻田里忙活的牛伯干脆爬了上来,拉着方逸就要他跟着回家。

    “牛伯,不用了,说好了去三炮家里,他早就做好饭等着了……”

    胖子知道,当年牛伯的小儿子受到惊吓,神志不清连发了三天的高烧,最后还是老道士从山上下来给治好的,每次老道士下山,牛伯总是会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

    “那行,不过明天中午一定要到牛伯家里来吃饭……”

    牛伯松开了手,但眼睛还是看着方逸,说道:“老神仙可是好人,只是走的太早了,小神仙,有机会你一定要带我去他老人家坟头烧个纸啊……”

    “牛伯,我记住了……”方逸闻言点了点头,他虽然知道师父经常在方山周围行医,但没想到人缘居然如此之好,这都去世好几年了,山下的老百姓竟然还在记着师父的好处。

    “走吧,还是先去我家吧……”看着方逸那一身的打扮,胖子皱起了眉头,说道:“先去我家换身衣服,要不然你这一身去到城里,怕是到处都给人看西洋镜了……”

    虽然道教在国内源远流长,但对于城里人而言,他们的形象更多是出现在电视刊物中的,如果方逸真是这样进城,那指定会引起人们围观的。

    “可……可我本来就是道士,不穿道袍穿什么啊?”

    听到胖子的话,方逸不由愣了一下,他从记事起就穿的这身衣服,连绑腿都绑了十多年了,要让他脱下这身道袍,方逸还真是有些无所适从。

    “谁说你是道士啊?”

    胖子没好气的说道:“跟着老道士长大就是小道士了吗?方逸,你既然已经下山了,那就要与时俱进,就算是道士也能还俗啊,别说那么多了,麻利的跟我回家先换衣服去……”

    这越是临近村子遇到的熟人越多,胖子都已经解释的有些不耐烦了,而且方逸可是他最好的朋友,胖子也不愿意看到村里人用那些新奇的眼神去打量方逸。

    “爸,我回来了……”胖子家就住在村头,进到篱笆围起来的院子之后,胖子踢了一脚狂吠不已的那条土狗,一眼看到从屋里出来的父亲魏大虎,不由缩了下脖子。

    “又跑哪里野去了?”胖子的父亲话没说完,眼睛却是看见了方逸,不由顿了一下,迟疑着说道:“华子,这……这是山上的小方逸吧?”

    “魏叔叔,是我……”方逸上前走了一步,将背篓给拿了下来,说道:“魏叔叔,刚从山上下来,没什么带的,给您摘了一些菌菇,还都是新鲜的……”

    虽然从小在山上长大,但方逸也明白礼多人不怪的道理,他摘这些菌菇原本就是想带给三炮的,现在既然先来了胖子家,顺其自然的就将其当礼物送了出去。

    “你这孩子,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啊?”

    魏大虎走到方逸面前,上下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点了点头,说道:“嗯,你这娃子长得比华子好,也懂礼貌,可惜了,被你那师父给耽误了啊……”

    说起来方逸和魏家很有一些渊源,因为他从小缺奶,最初喝的就是胖子母亲的奶水,所以和魏大虎一家打小就是相熟的,在方逸六七岁的时候,魏大虎曾经上山找过老道士,想送方逸去上学。

    不过老道并没有让方逸下山,反而给出了一个让曹魏大虎气愤不已的操蛋理由,说是方逸下山就会有血光之灾,气得魏大虎差点没叫人拆了老道士的那座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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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魏叔,跟着师父也挺好的……”

    听到魏大虎的话后,方逸挠了挠头,他知道面前的魏叔当年和师父大吵一架的缘由,其实就是为了能让自己下山上学,接受现代化教育,毕竟那个年代最流行的话就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不过方逸是师父抚养长大的,如果没有师父的话,方逸恐怕早就让深山里的动物啃的尸骨无存了,所以方逸在师父活着的时候虽然也会喊老道士,但是在外人面前,方逸却是不肯说师父一句坏话的。

    “好个屁,要不是让华子给你拿去那些课本,你怕是连简体字都不认识吧?”

    魏大虎闻言撇了撇嘴,他也算是从小看方逸长大的,知道方逸自小聪慧,如果能上学的话,现在最少也是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可是跟着那无良老道士,却是将这孩子的前程给耽误了。

    “嘿嘿,魏叔说的是……”方逸只是嘿嘿笑着,却是不接魏大虎的话,否则的话他又能将十几年前的老账给翻出来。

    “爸,唠叨这些干什么啊?”见到自家老爹又要开始翻旧账,胖子连忙说道:“爸,我们和三炮约好了,晚上去他那吃饭,你就别等我们了,说不定也住在那的……”

    天下所有的孩子几乎都是一样的,小的时候恨不得能找根绳子栓子父母的身上寸步不离,可是长大之后,却是没有几个愿意再听父母的唠叨,胖子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兔崽子,你别跑,下个星期跟你二叔去城里干活去……”

    见到儿子拉着方逸就出了屋子,魏大虎没好气的追了出去,喊道:“还有小逸,你到时候和华子一起去吧,现在当道士没前途,你也跟着华子去城里谋个活干……”

    “爸,你就别操那么多心了,我们早就合计好了……”胖子头也没回的喊了一嗓子,拉着方逸却是跑的愈发快了。

    “哎,我说胖子,咱们合计好什么了?”出了门之后,方逸拉住了胖子,说道:“其实跟着你二叔去城里先干着也不错,最起码有熟人照应啊……”

    魏大虎所说的胖子二叔,名字叫魏鹏程,在村子里算是个能人,八十年代的时候就开始外出做小工,十来年下来,已经拉起了一个建筑队,不大不小的在城里也能接到一些活,是这个村子里的首富。

    其实二叔魏鹏程和胖子家并没有什么亲戚关系,只是这个村子绝大部分人都姓魏,村子里但凡有人去城里打工,第一个要找的基本上都是魏鹏程,胖子刚退伍的时候,也是跟着他干了一段时间。

    “不干,去工地干活,还不如去干保安呢……”

    听到方逸的话,胖子没好气的说道:“干保安虽说被人看不起,但好歹不用出力,在工地上你不但要出力,还更加被人看不起,胖爷我丢不起那人……”

    胖子倒不是娇生惯养,其实农村长大的孩子,并不怕出力气干活,但是胖子在工地上干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他们这些人只要一出了工地,耳朵里听到的就是诸如乡巴佬农民工之类的称呼,眼睛里看到的也尽是些鄙夷的眼神。

    也正是这个原因,胖子才从魏二叔的建筑队里出来的,当时和魏鹏程闹的还有些不高兴,所以胖子现在自然是不愿意再回去了。

    “你小子,就是有些好高骛远……”看着胖子那抬头挺胸的样子,方逸有些无语的说道:“先找地方安顿下来,然后再慢慢图谋发展,哪有一口吃成个胖子的道理……”

    方逸虽然在从小就居住在山中,不过有胖子和三炮每年进山送的书报课本,再加上社会经验异常老道的师父的教导,方逸心地纯净但却非是不通世事,相反较之眼高手低的胖子,他还要更加的务实一些。

    “哎,我说,揭短不是?再说胖爷我和你拼了……”

    听到方逸的话后,胖子像是只被踩到了尾巴的肥猫一般的跳了起来,目光不善的瞪向了方逸,别人他不知道是不是能一口吃成个胖子,但是就他而言,仅仅在下了炊事兵的第一个星期,胖子就足足长了十来斤的肥肉。

    “无良那个天尊,是我失言了,莫怪,莫怪……”看到胖子悲愤的样子,方逸不由悻悻的摸了下鼻子,刚才那话貌似无意间真的说到了胖子的伤心处。

    “这还差不多……”胖子也没真生气,两人嘻嘻闹闹的往村后头走去,这会天色差不多已经黑了下来,倒是没那么多人再关注方逸的穿着打扮了。

    “哎,三炮,你干嘛呢,做好饭了没,饿死胖爷我了……”距离一个院子还有二三十米的时候,胖子就大声嚷嚷了起来。

    “就你那一身肉,饿个三天也没问题……”站在院子门口的是个年轻人,身高约一米七八左右,身材比方逸还要瘦一些,脸上戴着一副眼镜,第一眼给人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

    “三炮,找揍是吧?”胖子目露凶光的凑了上去,打不过方逸,对上三炮他还是有把握的,这哥三从小打到大,胖子只能在三炮身上找存在的感觉。

    “别介,你要动手我就跑,看你能不能追上……”见到胖子迎上来,三炮却是向旁边绕过了胖子的身体,冲着方逸就跑了过去。

    “小神棍,你小子终于舍得下山啦?可想死我了……”

    隔着好几米,三炮就对方逸张开了双臂,不过两人刚一接触,三炮的手就摸到了方逸的箱子上,口中嚷嚷道:“方逸,你也太客气了,到我这还带什么东西啊,还是我帮你拎着吧……”

    “得了吧你,少来这一套……”方逸肩膀微微一沉,使出了个绷劲,将三炮的身体往外给推开了,他和三炮还有胖子三个人光着屁股一起长大,自然知道各人的秉性。

    胖子魏锦华,看上去一脸憨厚人畜无害的样子,实际上心思却是非常的灵活,如果在城里遇到人贩子想卖他,那最后的结果估计是他把人贩子给卖了然后还在数钱。

    至于三炮彭三军,由于长得白净看上去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总会给人一种好欺负的感觉,但实际上三炮打起架来却是下手最狠的一个人,别看胖子整天欺负三炮,要真是下死手干起来,胖子有多远就会躲多远。

    每次三炮和胖子上山,总是会带给方逸一些书籍,而方逸也会准备山上的野果等东西招待他们,所以只要一见面,他们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摸对方的裤兜或者去接对方手上的东西。

    至于彭三军对方逸小神棍的称呼,却是因为方逸的绰号就叫神棍,老道士叫做老神棍,小道士自然就叫小神棍了,当然,彭三军和胖子都不会承认,他们原先给方逸起的外号是杂毛,最后在方逸的武力镇压之下,才变成神棍的。

    “嘿嘿,咱们三兄弟又聚在一起啦……”

    上下打量了一番方逸,三炮那平时不大笑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蔫笑,开口说道:“我烧了几道菜,咱们先喝点,等喝完酒晚上还有活动……”

    “什么活动?去看六嫂洗澡?”胖子的身体挤了过来,说道:“三炮,神棍可是个好孩子,我说你别他给带坏了……”

    “一边去,哥是有女朋友的人,怎么会干那种事?”三炮一幅大义凛然的样子,不过搂着方逸的身子一转身,就开口说道:“六嫂都快五十的人,亏得这死胖子还惦记着,真是没品位……”

    “你们两个,就不能干点正经事吗?”

    听到三炮和胖子的对话,方逸无奈的笑了起来,六嫂这个名字他已经听了十来年,似乎三炮和胖子的童年时光就是偷看六嫂洗澡长大的,每次上山都要和方逸炫耀半天。

    “不就找了个女朋友吗?看把你得瑟的,你小子交女朋友我们哥俩同意了没有啊?”胖子对三炮的话很是不满,原本都是光棍一条的,现在三炮找了女朋友,那就是脱离了组织,必须好好批判一下。

    “我找女朋友还要你同意?”三炮没好气的瞪了一眼胖子,开口说道:“那是不是我结婚你也帮着洞房去啊?”

    “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当然不介意了……”胖子的那张脸都快笑成了一朵菊花,偏偏还做出了一幅羞涩的样子,看的旁边的方逸都快要吐出来了。

    “妈的,死胖子,老子和你玩命……”这会三人已经进了院子,在自家的地盘上三炮自然有优势,顺手在门边就抄了一根棍子,对着胖子的屁股就抽了下去。

    “靠,玩真的啊?”胖子冷不防的被三炮抽了一记,顿时大怒,上前搂住三炮的腰就是一个抱摔,当然,两人都没使上力气,看在方逸眼中就和嬉闹差不多。

    “有这两个狐朋狗友,真的很好……”

    看着嬉闹着的两人,方逸脸上不由露出一丝微笑,因为虽然嘴里喊着是狐朋狗友,但是方逸之后,这两个发小,都是他最好的兄弟,而且是那种能将性命交给对方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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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靠山吃山,在物资贫乏的七十年代,几乎生活在魏家村的人,都会上山去采一些山货补贴家里,由于方山里没什么野兽,所以很多人也会带着半大的孩子上山,老道士的道观,往往就是他们歇脚休息的地方。

    在方逸小的时候,几乎山上每天都有七八个孩子,但之所以他和胖子还有三炮关系最好,这其中还有一个故事。

    在方逸**岁的那一年的冬天,家里大人去林子里采冬菇去了,他们六七个小孩闲的无聊,也跑到道观下面的两里之外的一处林子边上玩耍,拿着树枝子当刀剑,嘻嘻哈哈的打闹着。

    玩了一阵之后,三炮从一个树洞里掏了个被冻的僵硬的死蛇,拿起来吓唬起了他们一起玩的一个小姑娘,但是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蛇并非是死了,而是自己进入到了冬眠。

    在三炮手里,那蛇渐渐复苏了起来,很突然并且毫无预兆的在山炮的小臂咬了一口,那积蓄了好几个月的蛇毒,顿时麻痹了三炮的神经,只是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三炮的神智就已经不怎么清醒了。

    一起玩的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十岁的样子,见到这一幕,几乎所有的小孩都吓傻了,一个个哭着往回跑,还留在三炮身边的,就只有胖子和方逸了。

    方逸年龄虽然很小,但从小就跟着老道,却是没有慌乱,马上就解下了三炮白球鞋上的鞋带,将他的小臂死死的给扎住,然后又从地上捡起了一块边角锋利的石头,在三炮那红肿的伤口上划了个十字。

    方逸听师父说过,人要是被蛇咬了,一定要第一时间吸出蛇毒来,所以在划破了伤口之后,方逸直接就用嘴往外吸起了蛇毒,直到伤口中流出的鲜血从乌黑变成了红色,他才停住了嘴。

    不过此时的三炮还是昏迷不醒,吸完了蛇毒的方逸嘴唇肿起老高,更是浑身乏力,也没有力气再背着三炮回道观了,好在那会绰号叫金花的魏锦华还在,背着三炮爬了一里多的山路,在半道上遇到了闻讯赶来的老道士等人。

    由于方逸救治的及时,再加上那条蛇的毒性不是特别强,老道给三炮喂了蛇药之后,三炮也就慢慢的恢复了过来,第二天就变得生龙活虎了起来,反倒是给三炮吸出毒血的方逸,那嘴唇足足肿了三四天才消了下去。

    经过了这件事,算是同患难过的方逸彭三军还有魏锦华三个孩子,走的愈发近了起来,几乎每次上山都形影不离的玩在一起。

    而话不多心里明白的彭三军,嘴上虽然臭道士小神棍什么的乱喊着,但是打小就在心里将比自己还要小一点的方逸看成了大哥,每年都会让城里的亲戚带一些书籍上山送给方逸。

    方逸无父无母,除了老道士之外,面前的彭三军和魏锦华,也就是他最为亲近的人了,三兄弟从小那过命的交情,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有丝毫的变化。

    “胖子,别老欺负三炮,我要打抱不平了啊……”看了一会之后,方逸也加入了战团,不过与其说是去打架,倒不如说是方逸将地上滚做一团的两人给分开了。

    “我要是能自己住这么大个院子就好了……”

    打闹了好一会,胖子和三炮才停下手来,歪着脑袋四处看了一下,胖子说道:“三炮,我看就让逸哥儿住你这好了,反正就你一个人住……”

    三炮大名叫彭三军,他父母原本不是魏家村的人,而是在七十年代下放到魏家村的知青,由于政策上的问题没能赶上最后一批知青回城,于是就在魏家村落下户来。

    彭三军的二叔在七十年代的时候当了几年工程兵,学了一手爆破的技能,八十年代初退伍之后没事干也跑到了魏家村,和彭三军的父亲一起干起了石料生意,这几年护山还林,他们才结束了生意回的城。

    彭三军家里的很多亲戚,都是生活在沪上和金陵两地,而且在金陵城里面,还有彭三军爷爷留给他父亲的一个祖宅,在彭三军当兵走了之后,他的父母就去了金陵祖宅生活了。

    所以彭三军家里留在魏家村的房子,除了他父母偶尔回来收拾一下之外,这两年一直都是空着的,由于金陵城的房子太小,再加上彭三军不愿意呆在父母身边受约束,这才又回到了魏家村里。

    “逸哥儿当然要住我这了,他以后穿的衣服我都给买好了……”三炮进屋之后就从桌子拿起了个袋子,扔给方逸道:“你小子是个假道士,别整天没事穿这么一身道袍,麻利的赶紧把衣服给换了……”

    “现在就换?”方逸闻言有些迟疑,他从小到大就是穿着道袍长大的,现在让他穿别的衣服,方逸一时半会的还真有些不习惯。

    “废话,当然现在换了,班尼路,牌子货……”彭三军咂吧了下嘴,说道:“这一身衣服花了我两百多呢,你小子要是不穿就还给我,我还能拿去退……”

    “穿,谁说我不穿?”

    方逸咬了咬牙,他知道自己从下山这日起,以后的生活将和在山上时完全不同了,想要融入到这社会中去,别说换衣服了,恐怕自己头上的道鬓都要解开,重新换一个发型了。

    此时正值春夏交接的时候,

    “咦,你这一换衣服,立马就道士还俗了啊……”

    等到方逸换下了那一身略显破旧的道袍之后,三炮和胖子的眼睛同时亮了起来,三炮伸出手去,说道:“把你这道鬓也放下来吧,看着有些别扭……”

    “好……”方逸点了点头,将挽在头顶的道鬓放了下来,那一头长发顿时垂到了肩膀上,整个人看上去愈发显的不食人间烟火了。

    “你们两个看着我干嘛?”有些不习惯的方逸看着面前的三炮和胖子,没好气的说道:“道爷我脸上又被长花,你俩老是盯着我的脸干嘛?从小没见过?”

    “见过……”胖子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说道:“不过没见过你这样子……”

    俗话说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方逸这一换衣服一改发型,还真是让胖子和三炮有些傻眼,因为面前的那个小道士摇身一变,竟然连气质都不一样了。

    在方逸穿上那身衣服的时候,三炮和胖子感觉方逸就像是个城里的白领,那城里人穿的衣服,在方逸的身上没有丝毫的违和感,好像他应该就是这么穿的一般。

    要知道,胖子从当兵到退伍之后在城里打工也有好几年了,但是不管他怎么穿衣服,总是会给人一种和城里人格格不入的感觉,哪里会像方逸这样,只是换了身衣服就和城里人差不多气质了。

    而当方逸放下道鬓之后,给三炮和胖子的感觉忽然间又改变了,一头长发的方逸显得有些放浪不羁,倒是有些像两人在电视上看到的摇滚明星似的,骨子里都透着那么一种脱俗的味道。

    “要不……我还是换回道袍好了……”穿上这一身新衣服,方逸只感觉浑身上下痒痒的难受,尤其是被三炮和胖子这么盯着,他更像是身上爬满了小虫子,恨不得马上将衣服给脱下来。

    “别啊,这样就挺好的,把头发再给扎起来就行了……”

    听到方逸的话,三炮和胖子异口同声的制止了方逸的动作,三炮更是跑到抽屉里翻了一阵,拿出了根皮筋说道:“这是以前我妈用的,你先凑合下,等咱们回城里找个理发店给你重新剪个头……”

    “要我说这样就挺好……”

    胖子摇了摇头,说道:“你看方逸现在这气质,像不像是个搞艺术的?我看电视上的那些男明星长得还没方逸好呢,他要是去娱乐圈里混,那些男明星一准要失业……”

    胖子这话虽然说的有几分夸张,不过方逸的卖相确实不错,他脸上的线条原本略显有些刚毅,但是配上方逸那双纯净到极点的眼神之后,却是给人一种十分柔和阳光的感觉。

    “什么娱乐圈?就是唱歌吗?”听到胖子的话后,方逸有些好奇的说道:“我的歌可是唱的一般,干不了那一行……”

    “别听死胖子忽悠你……”三炮笑着说道:“就算你歌唱的再好也进不了娱乐圈,那圈子和咱们离的太远了,我说咱们还是踏踏实实的找点事情做,先把自个儿给养活了再说吧……”

    “你不说我倒是忘了来干嘛的了……”听到三炮这话,胖子忽然叫了起来,“你小子喊我们过来吃饭,还是先吃完再说吧……”

    不提吃还好,一提起吃的,方逸和胖子的肚子都咕咕直叫了起来,尤其是看到桌子上那六菜一汤,两人更是忍不住了,直接往桌前一座,胖子伸手就拿起了桌子上的那瓶酒。

    “哎,我说三炮,就给我们分金亭喝啊?你也忒小气了吧?”胖子所说的分金亭,是产于本地的一种低档酒,在九十年代早中期很流行,不过在两千年的这会,却是显得有些不上档次了。

    “哥们最近在谈对象呢,现在兜里连十块钱都掏不出来了,能拿出这酒就不错了……”

    三炮有些郁闷的同时脸也红了,其实原本他从城里的家里拎了两瓶沪州老窖,只是来的路上不小心打掉了,一看兜里没什么钱了,只能花了几块钱在村子里的小卖部买了两瓶劣酒。

    “我那还有点猴儿酒的酒底子,兑上点别的酒勉强也能喝,咱们哥三今儿就喝这个吧……”看到三炮尴尬的样子,方逸从箱子里拿出了酒葫芦,一拨开葫塞,虽然里面没几滴酒了,但那酒香味却是充斥在了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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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还是逸哥儿讲究,我有些年没喝这猴儿酒了,就是酒底子也行……”

    闻到了久违了的猴儿酒味道,三炮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一把将酒葫芦给抢了过去,打开自己买的劣酒就倒了进去,完事了还晃悠了几下,这才对着嘴喝了一口,不过三炮知道这酒后劲太大,倒是没敢多喝。

    “妈的,死三炮,你恶不恶心了,是不是想让我们两个喝你的口水啊?”

    看见三炮直接对着葫芦嘴就喝上了,胖子不由大怒,劈手就抢过三炮手中的葫芦,也是对着嘴就灌了一口,话说他们几个小时候一根棒棒糖都能三个人分着吃,胖子哪里在乎三炮只是对着葫嘴喝口酒。

    “你们两个,让我说什么好啊……”一旁的方逸看着很是无语,不过猴儿酒就是他酿制出来的,这些年要比三炮和胖子喝的多,酒底子就更看不上了,也没有去和两个人争抢。

    “嗯?三炮,你炸的鱼呢?”方逸摇了摇头,拿起筷子正准备夹菜的时候,忽然愣住了,因为这一桌子菜鸡鸭肉都有,惟独没有鱼这一道菜。

    要知道,方逸是在山中长大的,没事就会下个套捉些小动物,所以对于野味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但偏偏就是爱吃鱼,只是山中无鱼,所以他每次吃的鱼都是胖子和三炮带上山去的。

    “嗯?彭三军,我说你小子不讲究啊……”

    听到方逸的话后,胖子也发现桌子上没有鱼,顿时怒了起来,指着三炮说道:“你小子明明知道逸哥儿喜欢吃鱼,就不上这道菜是不是?买不起你可以去炸啊……”

    “我还真是买不起了,倒是想去炸鱼来着……”

    三炮闻言苦笑了起来,他这段时间谈恋爱花钱是有些厉害,在城里给方逸买了套衣服就花了两三百,连退伍津贴都花光了,桌子上的这些菜还是从父母家里带来的。

    本来三炮是打算去山脚的水库炸些鱼的,可是他没想到镇子上的派出所居然在水库边上设了一个警点,一整天都有一个穿着警服的警察带着两个联防队员呆在那里,三炮就是胆子再大,也不敢将做好的**给扔下去的。

    “你别说我还真忘了这事儿了……”

    听三炮说起水库边上多了个警点,胖子先是愣了一下,继而点了点头,说道:“最近新城改造,所用的水都是咱们这水库引过去的,为了防止有人搞破坏,所以才建了个警点的……”

    魏家村的这个水库三面环山,占地面积很大,一直都是被当做金陵城的储备水库来用的,所以新城改造之后,这座建成已经有三十多年的水库也就自然而然的被启用了。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魏家村的人以前除了上山采摘些山货之外,还经常到水库打渔,可是现在水库已经不让下网了,当然,这些本地坐地户有时候去钓鱼,看守水库的人倒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不会去多管的。

    “既然是这样,就算了,少吃一顿也没什么的……”方逸听到有人看守水库,当下说道:“咱们不是马上就下山了吗,等打工赚了钱,我请你们吃……”

    “那怎么行,当然是我请……”三炮感觉在两个发小面前丢了面子,一张脸涨的通红,恨恨的说:“早不搞晚不搞的,非要等老子来了才设警点……”

    “其实也不是不能炸了……”

    胖子摸着下巴,那看似憨厚的胖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开口说道:“今天是星期六,那些镇子上的警察和联防队肯定都回家了,咱们摸过去扔两炮,然后捞了鱼就跑,应该没什么问题……”

    “胖子,你确定他们回去了?”

    听到胖子的话后,三炮的眼睛亮了起来,他们都是农村长大的孩子,虽然在外面当了几年兵,但那法律意识也没多强,从小炸鱼炸的多了,只要没抓到现行,也没见警察抓走哪家人?

    “肯定回去了,你以为那些家伙到了周末还守在山上?”

    胖子用力的点了点头,他知道驻守的警察虽然是镇子上的,但那两个联防队却是村子里的人,刚才带方逸回来的时候,胖子还见到其中一个人拎着酒瓶子回家呢。

    “那好,咱们就干一炮……”三炮兴奋的说道。

    “你小子的能力也就只能干一炮,我看你是白叫三炮了,哈哈哈……”胖子笑的不怀好意。

    “他叫三炮和干一炮有什么关系?”方逸不解其意的问道。

    “别理胖子,他耍流氓呢……”

    三炮倒是听懂了胖子的话,没好气的说道:“三炮就三炮,反正以后哥几个去了城里面,也没机会再回来炸鱼了,不过我那东西只做了两个,还要再做一个……”

    “那还不容易,你家里**多的是,再做一个好了……”胖子嘿嘿笑着,也不去和方逸解释干一炮和干三炮的区别。

    “莫名其妙……”看着面前两人笑的那么**,方逸知道不是什么好话,当下没好气的说道:“是要做**吧?那就抓紧做,只听你们说,我还没见过呢……”

    方逸从小在山上长大,虽然说也看过几本和法律相关的书,但相比胖子和三炮,他更是个法盲,压根就没意识私自做**是违法的事情。

    “那就让你见识一下,对了,咱们这不叫炸弹,都叫土炮仗……”三炮开口说道:“你们俩先吃,我去准备东西……”

    “你小子快点啊,我们留着点肚子吃鱼……”听三炮这么一说,方逸和胖子也感觉饿了,当下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还少个瓶子,家里多余的啤酒瓶都让我换给小卖部了……”几分钟之后,三炮拎着个塑料袋从内屋走了出来,左右看了一眼,拿起桌子上的那瓶劣酒走到了院子里,将里面的酒都给倒了出来。

    “其实做这玩意很简单的……”

    见到方逸那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回到屋里的三炮得意的笑了起来,说道:“要是有个闹钟,我连定时的炮仗都能做出来,哥们在部队这几年也不是白混的……”

    三炮倒真不是在吹牛,他干的是工程兵,加上从小就和火药打交道,对炸弹有种异常的痴迷,在部队有任务需要开山打洞的时候,三炮手上的**,就从来没有发生过哑炮的事情。

    所以要不是三炮自己执意要退伍,他部队的首长都已经准备将他转为技术士官了,而三炮凭的就是这一手玩**的本事。

    “别吹了,麻利的把东西配制出来,现在天还不晚,要是等半夜去炸,说不定会被人发现……”

    胖子没好气的抓了粒花生米砸了过去,他就看不惯三炮这得瑟劲,合着他是被政委踢出的部队,三炮那小子是自己主动要求退伍的,这也忒打击了人了。

    “做这玩意不快吗?”三炮撇了撇嘴,把自己面前的碗端到了一边,将手中的塑料袋和酒瓶子放在了桌子上。

    三炮左右看了一眼,从屋里的橱柜上找了个倒油的漏勺插在了酒瓶口上,然后用手从塑料袋里抓了一把带有一股子硫磺味的黑色粉末,将其通过漏勺灌入到了酒瓶子里。

    三炮是熟知火药习性的,但方逸和胖子说起来,就有些无知者无畏了,他们并不知道三炮拿出来的是炸山石用的**,并不是很稳定,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引爆的。

    当瓶子里面灌入了大约三分之一的火药之后,三炮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拇指大小的物件,那东西外面包着一层黄纸,一半是实心的一半是空心。

    三炮拿出一把剪刀,将一团也有拇指粗细的绳子剪了大约有三十公分,然后将那绳子的一端塞入到了黄管子的空心处,直到塞不动之后,才将黄管子连着绳子给放入到了瓶子里。

    “那管子是**,绳子是导火索,这导火索遇水不会灭,而且烧的也不会太快……”看见方逸在旁边一脸不解的样子,胖子负责起了解说,魏家村的人有几户没去炸过鱼?胖子那村长老爹就没少干这事。

    “嘿嘿,胖子,你们家的火药不也是从我们家买去的吗?”

    听到胖子的话,三炮嘿嘿笑了起来,不过他手上的动作一点都不慢,在塞入**之后,麻利的将剩下的火药都装入到了瓶子里,然后找了三根筷子,将火药给压实了一些。

    做完这些之后,三炮又接了点水,跑到院子里做成了一团泥巴,用泥巴将那瓶口给封死,外面只留下了一截大约十来公分长的导火索,一个土制的大炮仗就算是做成了。

    “这玩意,威力不小吧?”看着三炮手里的瓶子,方逸隐隐有一丝危险的感觉。

    “威力当然大了,开山用的**装的**,连这一小半都没有……”三炮得意的点了点头,开口说道:“咱们炸鱼和开山不一样,这些**只是将鱼给震死或者震昏掉,所以要多装一点。”

    “行了,东西也做完了,咱们现在就去吧……”这几年水库管理比较严格,炸鱼的事情是越来越少了,胖子也有段时间没有做过这事了,所以变现的很是积极。

    “你们俩不再吃点?”三炮倒是无所谓,伸手拿起了门后的一个绿挎包,里面装着两个已经做好的土炮仗。

    “刚才吃了半饱了……”方逸这会也有些兴奋,从小就听两人说炸鱼如何好玩,他也想看看这究竟是怎么个玩法。

    “那好,现在村里人都没睡觉,动静不会太大……”三炮看了一眼墙上的钟,才刚刚七点多,这会村里人不是在看电视就是在喝酒打牌,没人会注意到水库那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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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一会动作都快点,装满这两篓子鱼咱们就回来……”三炮从门后面拿出来两个鱼篓子,一手提着鱼篓,一手将那挎包背在了肩膀上,动作显得很是娴熟。

    “带一个还不够吗?”方逸顺手接过来一个鱼篓子,有些不解的问道,因为他发现这两个鱼篓差不多有一米高了,装个几十斤鱼绝对没有问题。

    “嘿嘿,既然干了,还不多抓些鱼?”三炮嘿嘿笑了起来,说道:“回头咱们去城里,给我爸他们也带点去,城里面卖的鱼都是喂饲料的,一点都不好吃……”

    “原来是这样……”方逸闻言点了点头,和三炮还有胖子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话比较少,这是因为方逸知道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太少,少说多听才能学到东西。

    “哎,等等,把这瓶酒给带上……”在几人要出门的时候,胖子伸手将桌子上剩下的那瓶酒给揣在了怀里,这才跟在方逸之后往水库的方向行去。

    水库距离魏家村大约有一里多的路程,放在白天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就走到了,不过晚上天黑又没有路灯,三个人走了差不多十分钟,才来到了水库的边上。

    “山下的水库有……有这么大?”看见在月光下泛着层层银色涟漪的湖水,方逸不由愣住了,他虽然长到现在都没下过山,但是在山上却是能看到山下水库的。

    只是在山上距离太远,这个水库在方逸眼中并不显得很大,不过来到跟前方逸才发现,往日在像个小池塘一般的水库,现在竟然一眼都望不到边际,远远超出了方逸的想象。

    “这里原本是个湖泊,后来才修建的水库……”

    见到方逸一脸愕然的样子,胖子笑着解释了一句,指着湖面说道:“村子里的老辈人说过,这湖泊从来就没干过,最深的地方有四五十米呢,早年有人从里面捕捉过一米多长的大鱼……”

    “行了,胖子,少在那废话了……”三炮开口打断了胖子的话,没好气的说道:“你不是说没人看守了吗?那边屋子里的灯怎么还亮着?”

    “嗯?”听到三炮的话,方逸和胖子同时看向了五十多米外修建在水库边上的几间小平房,果然其中的一个屋子里还亮着灯。

    “不会啊,他们应该回去了……”胖子挠了挠头,转脸看向方逸,说道:“逸哥儿,你手脚轻便,过去看看那屋子里有没有人?我怀疑是他们怕人来检查,故意开着灯的……”

    “行,我先去看看……”方逸点了点头,矮下身子就往那屋子摸了过去,几分钟后,方逸的脑袋在亮着灯光的房子窗户边升了起来,对着胖子和三炮招了招手。

    “我就说没人吧……”胖子浑身一松,得意的笑了起来,和三炮走到那几间房子旁边,开口说道:“这下好了,连船都有了,也省得胖爷我下水去捞鱼了……”

    这会虽然时近夏日,但晚上的湖水还是很凉的,胖子刚才从屋里揣上了那瓶劣酒,估计就是想在下水前喝上几口的。

    “走,咱们离这屋子远点,我知道哪边鱼多……”

    三炮四处看了一眼,开口说道:“胖子,你去划船,我和逸哥儿扔炮仗,回头等三个炮仗都响了之后,你再把船划过来,千万别过来了啊……”

    “哎,凭什么我去划船?”听到三炮的话后,胖子不满的说道:“我还想放个炮仗呢,你不是做了三个吗,咱们正好一人放一个。”

    “得了吧你,你又不是没玩过,逸哥儿第一次玩这个,让他多放一个……”三炮推了胖子一把,将手上拎的两个鱼篓子扔给了胖子,说道:“回头动作麻利点,这里离村子太近了,说不定就会有人过来……”

    “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还用你说……”

    胖子虽然不乐意,还是提起两个鱼篓子来到了湖边上,在那里放着一个摇橹的小木船,这是平时看守水库的人捞浮游生物和垃圾用的,这里是不允许使用有污染的快艇的。

    “来,方逸,站在这里……”

    等胖子离开后,三炮拉着方逸往前又走了二十多米,站在了湖边上,递给方逸一个土炮仗,指着前方的水面,说道:“等下点燃了导火索,你就把酒瓶子往湖水里面扔,尽量扔的远一点儿,那边水深鱼多……”

    方逸掂量了一下手里的酒瓶子,点了点头,说道:“好,这瓶子我能扔出个百把米的……”

    “哎,不用那么远,要不然胖子划船过去太费时间了……”三炮被方逸的话吓了一跳,说道:“扔个三十多米就行了,三个瓶子扔成个三角形,保证那边一条鱼都跑不掉……”

    说着话,三炮从口袋里掏出了包红梅烟,弹出一根递给方逸,说道:“来一根不?”

    “你怎么也和胖子一样抽起烟了?”方逸摇了摇头,问道:“不会是用烟点这导火索吧?”

    “这东西又不是真炮仗,不好引燃的,烟哪里点的着?”三炮嘿嘿一笑,感受了一下水库边上的风向后,从兜里掏出了个打火机,说道:“看到没,防风的,为了炸鱼我专门从城里买的……”

    的确像三炮说的那样,导火索不怎么好引燃,用防风火机点了有十多秒之后,一股青烟从导火索处冒了出来,随之还有火药燃烧的“嗤嗤”声。

    三炮点燃了导火索后,马上将酒瓶子塞在了方逸的手中,指着远处的水面,压低了声音说道:“快点扔……”

    “啊,扔到水里不会灭吗?”

    方逸愣了一下,不过还是按照三炮指点的地方,将酒瓶子给扔了出去,只见酒瓶子在半空中划了道弧线,然后在三十多米外的地方掉入到了水面之中。

    “咦,没灭啊……”借着月光,方逸清楚的看到,在酒瓶子落水的地方冒出的股股青烟,显然掉在水里的导火索还在燃烧着。

    “第二个,扔在那个炮仗十米远的地方……”还没等方逸细看,三炮又点着了第二个炮仗塞到了方逸的手中,这会水库边上的风小了一点儿,导火索只用了五六秒的时间就引燃了。

    “来,这个你点吧……”在方逸扔出去第二个酒瓶子之后,三炮将手中的酒瓶子和打火机都递给了他。

    看到三炮点燃了两个,方逸有样学样,将第三个土炮仗点着之后,准备的扔在了前两个的旁边,正好将那片水域二十多米的地方都覆盖了进去。

    “你小子要是去当兵,估计扔手雷弹没人能扔过你……”

    看着三处冒烟的地方正好呈个三角形,三炮不由咂吧了下嘴,要知道,两斤多的手榴弹他最多才能扔出去三十米,这酒瓶子要轻多了,方逸居然轻轻松松的也能扔出去那么远。

    “嗯?怎么还没炸啊?”方逸没搭理三炮,眼睛死死的盯着水面,距离第一个土炮仗扔下去差不多有四十多秒了,难道导火索还没燃烧完吗?

    “咚!”

    方逸话声刚落,只听一声闷响从几十米外的水面传了出去,就像是有人在破了的鼓面敲击了一下似的,响声并不是很大,但方逸隐隐感觉到双脚之下的地方震动了一下。

    虽然土炮仗爆炸的声音被湖水给掩盖住了,但水面却是被炸开了,一团巨大的水花足足升出水面七八米,等到那水花落下去后,“咕咚咕咚”的声音还是不绝于耳。

    十几秒钟之后,第二个和第三个土炮仗也相继炸开了,之间二三十米远的水面上尽是水花,原本平静的水面泛起层层涟漪,就像是有一双大手在底下搅动一般。

    “胖子,快点上……”见到三个土炮仗都响了,三炮狠狠的攥了下拳头,对着不远处的胖子喊了一声。

    “早就准备好了……”胖子答了一声,身手敏捷的跳上了那个木船,用船桨在岸边一撑,木船就往土炮仗炸响的地方划了过去,速度居然还不慢。

    “三炮,这……这怎么没鱼啊?”等到胖子将船划过去之后,水面也渐渐平静了下来,但是目力很好的方逸看到,并没有什么鱼浮出水面。

    “这不有了吗?”

    三炮笑着一指,果然,一条足有四五斤的鱼翻着白肚皮浮了上来,紧接着又有十多条鱼浮出了水面,一个个均是肚皮朝上,也不知道是被炸死的还是被震晕的。

    而方逸也知道三炮为什么拿了两个那么大的鱼篓子了,因为那一条鱼就有好几斤,小一点的鱼篓子根本就放不进去。

    这时的胖子也拿了个抄网,将船边上一条条浮起来的鱼给捞了起来,忙的的是不亦乐乎,别看他人胖,但协调性真是不错,那船左摇右摆的,胖子却是在上面站的稳稳当当。

    “胖子,捡个大的装,手脚麻利点,装满咱们就回去……”三炮在岸上提醒了一句,时不时的还回头往村子那边看上一眼,刚才的爆炸声虽然不大,但说不准就会惊动村子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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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炸鱼是三十年前最喜欢干的事,哎呦,一不小心暴露年龄了,打眼不是才十八嘛,给十八的胖子投张推荐票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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