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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兰兰一听,小脸蛋一下红得像被火燎过似的,接着,小拳头一下捶在金童的肩上,道:“师父,去你的吧,又想让人家爬到大树上去,然后让我下不来了?”

    夏天,一个雨后的晚上,金童等几个少年,一起在村西大树下抠知了猴,演绎了少年仙人和一帮农村少男少女的浪漫小故事。

    不过当时,可不是金童故意要让戈兰兰闹洋相,而是戈兰兰自己爬得太高了,结果下不来了,最后,是金童帮她从树上下来的。

    此刻,戈兰兰想着那天的情景,不知是激动还是什么原因,突然出了一阵大汗,这样,她的后背,竟然开始发痒了。

    后背抓痒,自己的手够不着,而戈兰兰又痒得非常厉害,于是,两手抓着衣襟,不停地拉扯衣服,靠衣服的磨擦来止痒。

    这种办法,杯水车薪,戈兰兰的后背,越噌越痒。

    金童看见了,道:“兰兰,看你的样子,后背实在是痒得受不了了吧,要不,师父帮你抓痒吧。”

    戈兰兰一听,顿时微微一愣。

    师父虽然不是外人,然而他是男的啊,而自己是一个女孩子……

    不过,此刻,戈兰兰确实痒得受不了了,再说了,蒙蒙胧胧地,不知是什么心理,戈兰兰有种让师父给自己抓痒的希冀。

    那天,师父用大草鱼给自己打通了太阳经,自己觉得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全身舒畅,今天。若是师父给自己抓痒,说不定创造一个奇迹呢。

    不过,戈兰兰看看那边,爷爷正在瓜地里干活,让爷爷看见师父给自己抓痒。似乎太不合适吧。

    戈兰兰四下里看看,见那边有块高粱地,灵机一动,道:“行啊,那就请师父帮个忙吧,咱们到那边的高粱地里。师父给我抓痒吧。”

    金童看看那片高粱地,觉得和戈兰兰进入那样的地方,会让戈兰兰的爷爷多想,便不想去,于是想打出一丝水系灵力。帮戈兰兰止痒。

    然而,金童越是犹豫,戈兰兰让师父到高粱地里去帮她抓痒的念头越强烈,二话不说,拉着金童,就往到高粱地里走,非让师父去给她抓痒。

    论年龄,戈兰兰只有十二岁。而金童以少年妖人面目出现的时候,只有十三岁,完全是两个孩子。自然不会让人觉得,他们去干成年人的那种事情。

    但是,戈兰兰毕竟是一个女孩子,要金童到高粱地里去给她的后背抓痒,自然会激出少年式的小浪花来。

    在一大片高粱地的纵深地带里,戈兰兰弯下腰去。躬着小身子,双手把上面的衣服撩起来。露出光洁的小后背,让金童帮她抓后背上的奇痒之处。

    金童站到戈兰兰的身后。真的用一右手给戈兰兰抓起痒来。

    此刻,金童一心想的是抓痒,并无其他念头,然而,蒙蒙胧胧之中,金童的手上觉得,戈兰兰的后背,竟然比玉婉的后背细滑得多。

    金童却不知道,农村女孩子的身子为什么比身为仙人的玉婉的身子还要光滑。

    金童便随口问道:“兰兰,你的后背怎么这么光滑?摸上去就像是平时吃的粉皮一样。”

    戈兰兰随口答道:“因为我是女孩子啊,我妈妈说过,女人的身上,和男人的身上不一样,女人身上的肉长得嫩,所以光滑,我肩膀上的肉,比我后背上的肉还要光滑,不信你摸摸试试。”

    在此之前,金童在和小孩子们一起玩耍时,开玩笑的过程中,摸过戈兰兰的脸蛋,感觉那小脸蛋摸着很好玩,而此刻,戈兰兰说让金童的摸摸她的肩膀光滑不光滑,金童听了,本能地向她的肩膀看去。

    很自然地,金童便用手拍拍戈兰兰的圆圆鼓鼓的的肩膀,道:“嗯,还真是的,你的肩膀,显得又光滑又圆润。”

    戈兰兰听了,立刻道:“那当然了,我娘说过,女孩子的身体,该圆的地方,必须长得又大又圆,这样的女人才有福气!”

    金童顺口道:“嗯,看来兰兰你,将来一定会有大福气。”

    戈兰兰想了一下,突然问道:“师父,你说,我的身上该圆的地方,比王芳芳的更圆吧?”

    没想到戈兰兰突然来了这么一句,金童没有思想准备,便如实地道:“王芳芳……我确实没有注意过王芳芳身体的那些部位啊。”

    戈兰兰听了,大笑道:“哈哈,师父,你没注意,我可是注意了,而且我悄悄地和她的那些地方比过了,别看她的一些地方比我大了不少,可是她的不如我的圆,我的一些地方,不光比王芳芳的圆,也比张建华她们的圆,不信哪天你留意看看她们的那些该圆的地方……嗯?师父,你倒是用力一些给我抓痒呀!”

    这时候,金童是一边和戈兰兰说话,一边继续给戈兰兰的后背抓痒的,刚才听了戈兰兰一番自我表白说她的一些地方最圆,此刻又听到戈兰兰的催促,而抓痒的手刚好抓到戈兰兰小细腰靠下接近戈兰兰裤子的地方,戈兰兰的裤子根本就没有扎裤腰带,只有裤腰上的松紧带系着,金童正用力抓痒之际,一下子把手滑到了腰际以下。

    偶然之间,金童真真切切地看到了戈兰兰臀部的上部,戈兰兰那极其流畅、圆润的美丽曲线,那种格外的美感,使金童这个少年仙人也是一愣,给戈兰兰抓痒的动作也就戛然而止了。

    当金童要停止下来的时候,戈兰兰突然大叫起来,道:“哇!痒!现在还是痒得厉害,师父给继续给我抓痒呀!”

    戈兰继续大声叫痒,金童继续给戈兰兰抓痒,不过,在戈兰兰的不经意间,金童顺手把戈兰兰退下一些的裤子提上了。

    两人出了高粱地,这时候,戈把式提着两个柳条筐过来了,笑着道:“外乡妖人,兰兰,我摘了两筐甜瓜,现在就去卖给收玉米的人,你们说,收玉米的一人,每人买一个甜瓜吃,两筐甜瓜够不够啊?”

    戈把式摘了整整两满筐甜瓜,提到金童和戈兰兰的面前来发问,老人家这样问两个小小少年,显然是故意的。

    “我看一人一个就足够了,他们能有多少钱买甜瓜吃啊,戈爷爷,我不能白吃你的甜瓜,来,我帮你挑西瓜担子。”金童道。

    作为少年仙人,自然知道对老人表示尊敬。

    从实际来看,根本就用不着戈兰兰挑甜瓜担子,无论戈把式还是金童,都比戈兰兰力气大,然而,戈兰兰却是抢在金童之前,把瓜担子挑在了肩上。

    老戈把式一见,面现欣然之色,道:“嗯,我还要给瓜地浇水,这两筐甜瓜,你们俩挑着去卖吧!”

    显然,这又是老人家的故意。

    这时候,金童要抢着挑甜瓜担子,戈把式一个眼色,金童便明白了老戈把式的心意,便由着戈兰兰去挑了。

    论力气,农村的女孩子,简直不可思议。

    戈兰兰嫩嫩的小肩膀,却能挑起共有三四十斤的瓜担子。

    戈兰兰什么也不说,挑起瓜担子,前面走了。

    金童紧紧地跟上,走了几步,回头看看,这时候,戈把式又开始干活了,头上戴着草帽,弯着腰,显得有些苍老。

    金童心中便是一动,嗯,要想个妥帖的办法,让戈把式在不知不觉之中,让他伺候的甜瓜地,实现大幅度增产!

    只有让戈把式不知不觉,他老人家才有成就感,而戈把式种瓜种出成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转回头来,金童看着前面戈兰兰那个小小的背影,挑着担子的小丫头,却是魅力十足。

    一个俊俏的乡村小丫头,挑着一个甜瓜担子,颤颤悠悠地走在乡间小路上,两边是金黄色的玉米田,天空还有小鸟在飞来飞去,这真是一幅极美的乡村图画。

    金童一边欣赏着,一边快步向戈兰兰追了过去。

    戈兰兰挑着一个甜瓜担子,竟然走得还挺快,不过金童只是一两步,就将戈兰兰追上了,正要对戈兰兰说什么,忽然间,旁边的地里传来一声鞭子脆响:“嘎!”

    金童扭头一看,只见一驾老牛车,装载着满满的玉米捆,车上的玉米捆摞得很高,看上去,像一栋小房子,这么高的玉米捆垛,中间用一根大绳固定着。

    由于玉米捆摞得太高了,玉米垛晃晃悠悠地,老牛车吃力地从旁边刚割过的玉米田里驶上田间小路,正好把抢先走到前面的戈兰兰给挡住了。

    这辆老牛车,不是胶轮马车那种结构,它有向前伸出的长长的车辕,车辕之间套头老牛,因为这个村庄实在太穷,整个村里只有十几头牛,六七头毛驴,毛驴不能拉大辕子车,只能拉小拉车,或是耕种时拉石轮轳轳。

    金童对这种牛车并不陌生,老牛拉车时,要给它的嘴上套个竹片编织的龙头,防止它贪吃不专心拉车,这龙头是个半圆形的,两边有细绳,系在牛的后脑勺上,样子就像人戴口罩。(未完待续)

    第0573章神鞭和金项链

    还有一根缰绳,一头系在牛的嘴部,一头拴在左边车辕子上,牛贪吃旁边地里的草而改变方向时,赶车的人就拉这根缰绳,让牛重新回到正确方向上来。

    这样的老牛车,金童8岁时跟着师父下山时就坐过,10岁时,金童还在凡间学过赶牛车呢。

    所以,对于牛车的一切零件以及使用方法,金童一清二楚。

    金童心里记挂着戈兰兰,所以急匆匆地想绕过老牛车,向前面追戈兰兰。

    谁知这时,脖子上被一条细细软软的东西勒住了,怕是牛车上的什么东西,金童没有用力扯断,只是用手拽了几下,这才发现,原来是赶牛鞭子的末稍。

    再接着,金童全身涌起一阵莫名其妙的快感!

    顿时,金童意识到,这不是平常的鞭子!

    金童扭头一看,原来是村里那位有名的老梨王,正坐在车辕子上,一脸微笑地看着自己。

    老梨王虽然不像戈把式那样的鞭子迷,却也是全村很会玩鞭子的老汉。

    老梨王有个特技,他玩的鞭花,若是打在人的脖子上,别说孩子,就是大人,也休想解开,除非老梨王自己愿意给你解开。

    因为,那根本就不是正常的鞭子扣。

    然而,金童不是凡人,若是解开缠在脖子上的鞭稍,那是轻而易举之事。

    想了一下,金童却是没有立刻解开缠在脖子上的鞭稍,而是回头笑望着老梨王,道:“王爷爷。你把你的鞭子收了吧,勒得我的脖子生疼。”

    老梨王哈哈一笑,道:“哈哈,外乡妖人,我不过想试试。看我的神鞭,能不能把你这个大能妖人也缠住,没有别的异意思啊!怎么样,外乡妖人,鞭稍缠在脖子上,没有一点疼的感觉是吧。就是全身舒爽的感觉吧?不过,外乡妖人,你不是凡人,有没有别的异样的感觉啊?”

    金童笑道:“嗯,王爷爷你真有功力啊。确实,感觉非常美妙!”

    老梨王道:“呵呵,不是我的功力强大,而是我的鞭子神奇,戈把式玩的那把鞭子,都没有我的鞭子神奇啊!”

    老梨王刚刚说完,突然觉得,手中的鞭子杆猛地一松。再一细看,我了个去,那鞭子稍。整整消失了三十厘米。

    老梨王再看金童的脖子,脖子上面,系着一条闪闪发光的金项链。

    老梨王顿时大惊,久久地无语了。

    金童从脖子上解下金项链,手一扬,扔到了老梨王的手中。道:“王大爷,请笑纳!”

    就在老梨王仔细端详金项链的同时。金童便拿眼细看那鞭子,果然。这把鞭子,也是一件法器,而且比戈把式的那把鞭子,内蕴更大。

    这时候,老梨王看看挑着瓜担子在前面快步行走的戈兰兰,道:“外乡妖人,你选了个不错的女徒弟啊!依我看,这个戈兰兰,将来不光可以做你的徒弟,跟着你修炼,而且可以做你的媳妇,给你洗衣做饭!”

    在这个村里,平时,老梨王为人圆滑,从不树敌,所以,至少在表面上,老梨王家和戈家非常要好,所以老梨王此刻便这样说道。

    听了老梨王这样说,金童笑道:“王爷爷,你真会开玩笑,我才多大啊,怎么会想着找媳妇!”

    老梨王笑着道:“话可不能这么说啊,我十六岁的时候,已经抱着十五岁的媳妇进洞房啦!哈哈!”

    金童一时无语,确实,在老梨王那个年代,十六岁结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况且,男人十四岁时,天癸就有了。

    老梨王的头上,什么草帽也不戴,他就是不怕太阳晒。他一头灰白色的短发,头发硬得像刺猬刺一样支楞着,脸上的皱纹,像刀刻得一样纹路分明,嘴里还剩下的八颗牙齿,有几颗已经残了。

    不过,他的腰一点也不驼,上身穿一件对襟粗布白褂子,已经被汗打得发黄了,下身穿一条肥肥的粗布裤子,这裤子前面不开口,但是有一条和裤子连在一起的布腰带,方便时把腰带一解,把裤子脱下来利索得很。

    这种布料是他用自己种的棉花,拿大集上弹了,花10个鸡蛋让张小花用那架老式织布机刮嗒刮嗒织成粗布。

    老梨王的老伴用在集上买的五分钱一包的颜料染成深蓝色,再戴上老花镜,一针一线,给老梨王缝成比练武者的练功服还肥大的裤子。

    自己染的布容易掉色,除了腰上那一块保持深蓝色之外,其他部位早已经变成浅蓝色,有的地方甚至是花白色了。

    特别是两个膝盖那儿,补着一块不知从哪件旧衣服上剪下来的貌似蓝色实际上与裤子的本色不搭调的布,左边是个不规则的圆形,右边是个不规则的方形,这种样式,要是给城市赶潮的小伙穿上,兴许能酷一把。

    今年已经70多岁的老梨王,尽管嗓子抽旱烟抽得像个老风箱,可他底气十足。

    此刻,他端坐在左边车辕子上,一杆3米多长的大鞭杆,高高地竖着,鞭把握在他的左手里,鞭身抱在他的怀里,四米多长的鞭绳,甩出去时,像钓鱼线一样长远。

    老梨王的这杆鞭子,和可是大有来历。

    鞭把处,是50公分长的质地极好的黄铜把,直径在五厘米左右,太阳光一打,锃亮锃亮,鞭身不是其他赶牛鞭那样用几根细竹子编成,而是用上好的白棱木加工而成,鞭绳也不是一般的牛皮做的,是用什么动物皮做成的,传说是东北虎王的皮做的。鞭稍倒是寻常用的材料,因为它要常换。

    3米多长的大鞭杆,4米多长的鞭绳,这村里除了老梨王和戈把式能甩起来,其他人无一个甩得响它,村霸王二子想甩响它,结果鞭子没甩响,倒把自己身上抽得红一块青一块。

    和戈把式的那把鞭子一样,这把甩起来“嘎嘎”响而不是“啪啪”响的鞭子,是老梨王的传家宝,至少传了三代了,是他老爷爷来戴家庄安家时带来的,那是清朝年间的事了。

    别人看不出来,而金童,一眼就看出来了,这鞭子在成为法器之前,不是赶牛车用的,也不是赶马车用的,而是武道人用的,而且,年代久了,不知道被哪位仙人祭炼过,这鞭子已经有了灵气。

    老梨王用这把鞭子创造过三次奇迹,一次是抗日年间,一个鬼子3个汉奸闯到村子里来,想调戏他老婆和他的几个闺女,老梨王一怒之下,操起了鞭子,一通猛甩,把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的一个鬼子三个汉奸都给甩蒙了。

    凡是中了老梨王鞭子的鬼子和汉奸,全身顿时涌起一种变态的快感,这种突然而至的变态快感,促使着鬼子和汉奸当场脱下裤子搞基,三个汉奸操一个鬼子,而被操的鬼子不以为耻,反而过瘾地大笑。

    不过,人家毕竟有枪有刀,醒过神来,3把三八大盖和一把日军军刀就把老梨王给围住了,砰砰枪响,刀光闪闪,躲在高粱地里偷看的几个小老百姓没一个人以为老梨王能活下来的。

    结果,老梨王中了两枪,右胸和肚子的鲜血染红了粗布白褂子,可是,那3把三八大盖和一把日军军刀,却不在鬼子和汉奸手里了,一个个眼瞪眼地到处找,最后在旁边十几米高的大树上找到了。

    几个强盗正要爬树,村里有名的“双刀王”,金童的老老梨王,当时还是小小少年,手里操着两把钢刀,带着他的几个师兄弟来了,有的握着三节棍,有的操着长把大刀,还有一个手里握着“腰别子”(土制手枪)。

    恶狗怕强人,民间好汉们的这阵势,把一个鬼子三个汉奸吓跑了。

    老梨王第二次传奇,是有一年某个门派大炼钢铁时,热昏了头的王族长,非要老梨王为门派作贡献,把鞭子把上的黄铜交上去炼钢铁,结果老梨王和王族长动起手来,把王族长打了个抽了个变态,王族长满大街找母的,最后竟然干了一头母猪。

    老梨王第三次传奇,是有一年村里兴起一阵歪风,说是横扫牛鬼蛇神,几个年轻人说老梨王的鞭子是邪物,要把老梨王的鞭子收交,说这鞭子属于根除物之一。

    其中就有那个甩鞭子把自己身上抽得不成样的王二子。

    老梨王一通鞭子,把几个年轻人抽得变态,竟然也当场搞起基来。

    可换来的结果是更多的年轻人来到他家,把他揪着上街去游行,不交鞭子不罢休。

    后来道观的孙天师来了,亲作鉴定,说这鞭子是民间辟邪增福的掌中宝,从此村里的年轻人便不再敢打这鞭子的主意了。

    现在,金童看着这个恐怕全世界也找不到的独一无二的神奇鞭子,心里便动开了心思。

    金童断定,显然,这杆鞭子,是古代宫中的“春鞭”,不知怎么地,落入乡民老梨王之手。

    金童估计,老梨王的鞭子,和戈把式的鞭子,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未完待续)

    第0574章别样的甜瓜

    “王爷爷,听说你的鞭子甩得好,你现在露两手怎么样?”

    “呵呵,我露两手可以,不过,小妖男,回头你得给我尿几罐子妖尿啊!”

    这还是村里第一个人叫金童为小妖男。

    老梨王说着,手中鞭杆轻轻一带,路边一块几百斤重的石头,便滚了起来,一直滚出三米多远。

    金童暗道,这功夫,初阶仙人也不过如此。

    又想道,这其中,恐怕那鞭子也起了不小的作用。

    接着,金童转头,眼睛向前看去,发现戈兰兰已经越走越远了,老梨王的这个老牛破车,实在是太慢了。

    “小妖男,不用担心,那个小闺女跑不了。等我一下,我先撒泡尿,我跟你有话说。”

    老梨王一边说着,一边跳下大牛车,几步就迈到了已经收割过的玉米田里,解开粗布裤子,哗哗地撒起尿来。

    金童知道,越是老年男人,越是珍惜他们的老鸟鸟,此刻,金童看着老梨王的动作,便知道,老梨王又在细心地伺候自己的老鸟鸟了。

    在70多岁的老顽童眼里,金童这个外乡妖人,虽然能耐大,却是一个小不点,就是让他看到自己的老鸟鸟,也没有什么关系。

    近来,老梨王经常弹自己的老鸡,想讨回那个青春活力来,这样,动作形成了习惯,此刻,又顺便弹了几下,直到看到外乡妖人的目光投向他这里。似乎想看看男人在70多岁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于是,老梨王这才赶紧提上裤子。

    老梨王视自己的鞭子为命根子,就是在撒尿时。弹老鸟时,也紧紧地把鞭子揽在怀里。

    老梨王撒完尿,边系裤子边转过身来,金童立刻将目光定格在鞭子上,问道:“王爷爷,你这鞭子。将来传给谁啊。”

    金童知道,老梨王最看重的,是他的最小的孙子王凌。但是,有些事情,往往不是家族中的一个人说了算。

    按照农村传男不传女的习俗。非凡的东西,特别是少见的灵物,最后传给谁,往往肯定成为老一辈的一件为难事。

    果然,老梨王听金童这样一说,神情一下就沉默下来,好半晌,才喃喃地道:“我有七个孙子。将来谁长了大本事,我就把鞭子传给谁呗!”

    老梨王说着,一双老眼便瞄着远处干活的王凌。

    王凌是老梨王最小的孙子。从生下来就跟着老梨王学甩鞭子,目前也到了一定的水平,老梨王最喜欢的是王凌的聪明绝顶。

    王凌和金童以现在的面目的年龄一样,今年也是13岁,王凌身体健壮,身上的肌肉看上去硬棒棒的。却又弹性十足,好多人认为他是块材料。

    平时村里人盖房。成年人打夯时,少年王凌居然也能举起夯来。跟着号子打几夯。

    “据我估计,将来你的鞭子,这件传家宝,会传给王凌吧……”金童有意识地像是自语似的说了一句。

    “嗯……小妖男,你现在成了村里的能人了,可要多多帮助王凌啊。”老梨王的话语里,透露着难掩的对王凌的希冀。

    “嗯,只要王凌好好做人,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我当然要帮助他了。”金童话中有话地道。

    金童就是隔着老梨王的肚皮,也能看出他的心里在想什么。

    金童和老梨王说着话,王凌的形象,就浮现在脑袋里了。

    王凌脸蛋胖胖的,黑黑的,长了一身丰厚结实的玉米色肉,也不知道,天天吃玉米饼子的他,怎么就长得这么壮实。

    王凌和戈兰兰一样,调皮得实在厉害,特爱找人摔交,而且专找戈兰兰摔交,在王凌关于戈兰兰的记忆里,基本上是一串串和戈兰兰摔交的慢镜头。

    摔交过程中,紧紧地抱着戈兰兰,戈兰兰那一身结实而又弹性十足、而且保留着丝丝奶气的肌肉,给王凌一种无法描述的感觉。

    接下来,戈兰兰感觉到王凌居心不良,再也不和王凌摔交了,平时见到王凌躲着走。

    “王爷爷,我得走了,我得去收玉米人多的地方卖甜瓜了。”金童道。

    “去吧,小妖男,只是别老想着,戈兰兰将来会做你的媳妇,漂亮脸蛋不能当饭吃,而且靠不住!”老梨王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金童随便答应一声,便用凡人的脚步,朝前面快步跑了起来。

    金童追上戈兰兰时,已经到了许多人正在收玉米的那块地头,戈兰兰放下甜瓜担子,拉开小嗓门甜甜地嚷了一声:“卖甜瓜啦,有钱的人,过来买甜瓜吃啦!”

    金童答应了戈把式,要帮着他家卖瓜,便也招呼一声:“大家停镰吧!赶紧过来买瓜吃!”

    村里人都知道,戈把式种的甜瓜最甜,而且又听到了大能妖人的吆喝,于是,那些兜里装着小钱的人,便来到甜瓜担子前,不由分说,男男女女,无数双手向瓜筐里伸去。

    别看农村人朴实,其实大都有心眼多的一面,有些人精得很,都想着挑最好的甜瓜。

    而抢的最欢的,是几个二三十岁的少妇,她们一拥而上,谁也不顾谁,弯下腰去,眼睛里和脑子里,便只有甜瓜了,哪里顾得了自己的上衣领口大开,团团雪白暴露在明晃晃的日光下,更不管自己身后那高高蹶起的屁股,更让村子里的光棍们大饱眼福。

    站在少妇们身后的光棍们,即便口袋里有钱,此刻也顾不上买瓜了,一双双饥渴的眼睛,久久地呆凝在少妇们臀部上。

    在这些男人眼里,这些晃动的浑圆,不亚于筐里的甜瓜。

    就是那些结过婚的年轻男人,包括半大男孩子,甚至五六十岁的老男人,哪个不想多瞅几眼围在瓜筐周围的五六个撑得浑身圆圆的少女们之中挤上一挤。

    收敛些的男人,或者是要几分面子的男人,则不和少妇们挤在一起来挑瓜,却是乘机看看少妇们胸口内的春光,顺风闻闻少妇们身上特有的味道。

    溢満一身的张小花也挤进来挑瓜了,她刚一弯腰,就被王老二的死党之一,赵二赖子,死死地盯上了。

    赵二赖子早就觊觎着张小花那个浑圆的臀部,只是赵二赖子手中无钱,张小花哪里买他的帐,每次赵二赖子勾搭张小花,张小花都不搭理他。

    此刻,赵二赖子看到张小花弯下腰去,只顾着挑瓜,便也作出挑瓜的样子,从张小花的身后弯下腰,伸手到筐里挑瓜,却把半个胯部,抵在张小花的半个屁股上,过了几秒钟,见张小花没有反应,把得寸进尺,把整个胯部全部抵在张小花的浑圆大屁股上。

    张小花的女儿有三个,是村里小萝莉之中最漂亮出众的三胞胎,此刻,三胞胎中的老小,玉桃,站在张小花的身后不远处,等着妈妈给她挑瓜,别看玉桃今年只有15岁,却是早就懂得男女之事了。

    看到赵二赖子像家里的大黑狗骑上邻居家的大黄狗一样,胯部骑在自己的妈妈上,玉桃觉得赵二赖子这是欺负自己的妈妈,于是玉桃大喊道:“妈妈,赵二赖子在你的身后耍流氓呢!”

    其实,张小花早就感觉到了,身后有一个热乎乎地胯部紧紧地贴在自己的屁股上,张小花以为,这是村里的哪位相好,趁机找刺激,也就装作不知道,而是专门挑瓜了。

    小女儿一喊,张小花才知道,原来是又是不给自己一点好处,只想白占便宜的赵二赖子,心头一怒,足底发力,直达腰胯,向后一撅!

    别看张小花是有名的大美人,却是练过功夫的,而撅臀之功,正是张小花和一个武士学到的的拿手戏。

    张小花这一撅,动作幅度不大,却颇有些力道,一下子把赵二赖子撅出去三米多远,仰面朝天倒在地上。

    赵二赖子的痞友,王二子,站在一边,早就看到赵二赖子正在占张小花的便宜,此刻见赵二赖子被张小花的屁股功撅倒在地,立刻哈哈大笑,道:“哈哈!赵二赖子真是没有用啊,张小花一个屁,就把赵二赖子崩了个仰面朝天!”

    赵二赖子再怎么赖,当众出丑,也是面红耳赤,双眼冒火,冲到王二子面前,对着王二子的肩膀就是一拳,道:“草!你怎么知道她是一个屁崩倒了我,她那个地方,有非常强烈的阴风啊,是一阵阴风刮倒了我!”

    周围的人们,听说这种鬼话,立刻爆发出一片大笑声。

    在笑声之中,王二子把嘴伏在赵二赖子的耳朵上,悄悄地道:“让你老婆陪我一夜,我帮你上了张小花,怎么样?!”

    赵二赖子别看赖,却娶了个颇有几分姿色的老婆,听王二子如此说,脸上立刻变色,怒道:“王二子,你敢打我老婆的主意,当心我上了你妹妹!”

    这一切,金童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想在心上,暗自盘算着,不可否认的是,一些村民,本来就缺乏教养,而受了妖化之后,更加庸俗不堪。(未完待续)

    第0575章少年仙人抓蚂蚱

    金童暗自思忖,作为仙人,在清除他们身上的妖气的同时,应该设法清除掉他们身上的庸俗之气,特别是要清除掉他们身上的流氓习气,其中,重点是如何修理赵二赖子和王二子这些家伙。

    当然,村里的绝大多数村民们,都是善良的,朴实的,勤劳的,也就是说,他们是有着相当稳固的善根的,正因为如此,妖族那么大的妖化力度,给这些村民们身上源源不断地施加妖气,却只能暂时改变他们的价值观,却是还没有改变他们的善根。

    干了半天活,大伙实在是又累又饿了,一个个买了甜瓜之后,就把甜瓜掰开,一个个地狼吞虎咽,玉米地里,一片咔哧咔哧声,顿时,空气中飘起浓浓的瓜香来。

    金童看到这么多人来买瓜,觉得用不着自己再帮戈兰兰的忙了,便悄悄地到一块玉米割玉米了,接着,金童又到还没打捆的那块地里,去帮王芳芳的妈妈放捆玉米的草腰子。

    王芳芳的妈妈也买了一个甜瓜,掰一半递给金童,笑着请大能妖人吃瓜。

    “大婶,我吃过了,不想再吃了。我来帮你家放草腰子吧。”

    “谢谢你啊。”这位憨朴的乡村妇人道。

    由于王芳芳被弄到西南坟地那里了,王芳芳的妈妈这段日子以来,总是一脸的阴云。

    王芳芳的妈妈吃完了甜瓜,也来到地里,把把几十根草腰子搭在肩膀上,倒退着走。隔两三步,放一根草腰子。

    “大婶,你把草腰子给我一半,我帮你捆玉米。”金童道。

    王芳芳妈妈的眼睛,感激地看了一眼金童。把肩膀一歪,让金童自己来取肩上的草腰子。

    其实,她愿意让金童的手,和自己的自己身体轻轻地接触一下,从而沾染些辟邪的力量。

    自从王芳芳被万年鬼祖弄到西南坟地里,变成一只布谷鸟。王芳芳的妈妈就整天提心吊胆,怕那个老鬼也把自己抓了去,变成一个什么动物。

    金童伸出两手,从王芳芳的妈妈肩上抓取草腰子,抓了一大半。往下拽时却很费劲,因为这草腰子使用之前,要用水打湿,这样它的纫性才好,湿漉漉的草腰子相互纠缠着,不容易扯开,金童扯了半天,也没扯利索。

    “这草腰子太湿了。”王芳芳的妈妈说着。身体稍稍一转,把身体的正面朝向金童,金童没有思想准备。用力抓草腰子的手,一下抓在她的腰上,坚挺而柔软的感觉,顿时从手上传到心里。

    王芳芳的妈妈似乎达到了目的,脸上却是装作不知道,一弯腰。把草腰子全放在地上,两只小手灵巧地一分。就把草腰子分成了两部分,把比较顺溜的一半抱起来。往金童肩上搭。

    金童心里却道:“唉,村民们把自己的仙力,视作可以辟邪的妖力,这样也好,自己可以顺势帮助他们!”

    于是,金童悄悄地给王芳芳的妈妈身上打上一些辟邪的力量。

    这种力量,自然有着辟邪效果,但是,仅仅靠这个办法,也不是长法,因为,妖族的人,只要发现哪个村民身上的妖力全部清除掉,或者变弱之后,就给这个村民身上施加更新型的妖力。

    这就好比电脑病毒制造者,杀毒软件不断升级,病毒也随之升级。

    金童帮王芳芳的妈妈捆完玉米,便和她告辞了,重新回到了戈兰兰家的地里。

    趁人不注意,戈兰兰的小拳头,轻轻地擂在金童的右肩上,道:“师父,刚才我看到了,王芳芳的妈妈,故意占你的便宜呢!”

    金童笑道:“兰兰,你怎么干着自己的事,还要盯着别人做什么?”

    戈兰兰道:“师父,作为徒弟,我得看护着你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村里的人,都变着法儿地想和你靠近,他们认为只要靠近,就可以沾些高阶妖人的妖气,实际上,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沾的是仙气。而他们的身上,基本上都有妖气,全村几百口子人,都想和你靠近,我怕久而久之,那么多的妖气,真的把你也妖化了。”

    戈兰兰早已经知道了,金童不是妖人,而是原来那个少年仙人,聪明的戈兰兰,觉得妖气和仙气对立,怕师父被妖气污染了。

    金童听了,笑道:“呵呵,兰兰,你的关心,不无道理,不过,你要相信师父的仙力强大,经得起几百口子人的靠近。”

    戈兰兰道:“师父强大,我自然知道,不过,还是小心点为好,你不是常对我说吗,小心使得万年船啊!”

    说着,戈兰兰又上前半步,用小手帮金童扫掉肩上刚才扛草腰子时留下的草末,戈兰兰认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上,也会沾有妖气。

    戈兰兰这样动作,和金童的身体挨得就很近了,她身上的气息,直扑到金童的脸上。

    这气息,让金童想起,从前,戈兰兰的气息里,掺杂着妖气,而现在,妖气竟然一点也没有了,除了自己对她的影响之外,最主要的,是她的善根十分牢固,本身有着极大的善根,果然大有效果。

    另外,金童真真切切地感到,戈兰兰的气息里,全是纯净的乡村小丫头的感觉,特别是,在这种感觉里,隐隐有着轻微的仙力,在戈兰兰全身慢慢地游荡。

    自己的功夫没有白费,金童有点陶醉了,真想抱一下可爱的徒弟戈兰兰,可是此刻,地里干活的人多,金童只好忍住了。

    接着,两人一起干活,和戈兰兰的妈妈一起,三人一起干,速度可是比原来快得多了。

    戈兰兰放草腰子时,时时惊起玉米地里的蚂蚱,这个地区的蚂蚱有许多种,嫩绿色,长形身体,头部尖尖的,叫“蚂蚱占占”,因为这种蚂蚱,雄性的总是占居雌性的后背,由雌性的蚂蚱驼着飞来飞去。

    浅灰色,个头又肥又大的,叫“蚂蚱肥肥”,这种蚂蚱,肚子老大,雌性的肚子里面便是籽,烧熟后非常好吃。

    还有一种小不点,一飞老远,甚至可以一飞几十米,很难被人抓到,这种蚂蚱,叫“蚂蚱灵灵”。

    前些日子里,金童没少和玉婉、欢欢、戈兰兰一起抓蚂蚱。

    大家抓到蚂蚱后,用玉米葶子串成一大串,然后,找来干枯的庄稼叶子和干草,用从家里带来的火柴,把干叶子和干草点燃,等火烧起来,烧得差不多都是火灰式的暗火时,再把蚂蚱串放到这种暗火里埋好,大约十几分钟后,将灰扒开,蚂蚱已经被暗火烤熟了,这种草火烧的蚂蚱,香得简直无法形容。

    金童和玉婉修炼成为少年仙人后,曾经跟着师父到一些大都市惩恶,在大城市的饭桌上,也吃过蚂蚱,可是,那种蚂蚱的成色,简直没法和家乡田园里的蚂蚱相提并论。

    那些蚂蚱,是养殖的蚂蚱,凡是人养的生物,都无法和自然生长的相比。

    这时候,戈兰兰见到,师父一边放草腰子,一边拿眼睛盯着玉米茬地里的蚂蚱,便小嘴一开,道:“师父,等会儿,把草腰子放完了,咱们就一起抓蚂蚱吧。”

    “那好啊,我真的想吃蚂蚱了。”金童随口答应道。

    太阳升至头顶上方天空之时,两人把草腰子放完了,而这时候,收玉米的人们,嫌中午天太热,纷纷收工了。

    人们陆陆续续地往村里走了,玉米地里,渐渐地安静下来。

    戈兰兰说话算话,和金童一起,顶着中午的大太阳,一起在刚刚割过玉米的玉米田里抓起蚂蚱来。

    地头那边,戈兰兰的妈妈,远远看见兰兰和她的师父不回家,正在地里一起抓蚂蚱,便想喊兰兰,请兰兰的师父一起回家吃饭,可是嘴张开后,慢慢地,又闭上了。

    戈兰兰妈妈微微一笑,心里道:“就让兰兰和她的师父一起单独多呆会儿吧。”

    这位健壮的乡村妇人,转身先回村里去了。

    太阳当头照,割过玉米的田地里,热气蒸腾,现在只剩下金童和戈兰兰一起抓蚂蚱了。

    这个时候的蚂蚱最不好抓了,在正午时,蚂蚱活力四射,飞来飞去,一只蚂蚱落在地上,戈兰兰刚一伸手去抓,手指头还没到蚂蚱身上,嗡,这只蚂蚱飞跑了,气得戈兰兰直跳脚。

    然而,蚂蚱飞得再快,也难逃金童的仙人手掌,很快,金童就抓了一大串蚂蚱。

    戈兰兰也有办法,她知道,蚂蚱中午飞得欢势,但它也有困倦的时候,它飞过几次之后,它就趴在草丛里不爱动弹了,拿小棍轻轻把草丛一拨拉,藏在里面的蚂蚱就动了,只是蹦出去一点点距离,伸手一抓就抓到了。

    戈兰兰抓到半串的时候,金童已经抓了两大串,每串都有半斤多。

    不过,戈兰兰那半串上,“蚂蚱占占”要多些,也不知她是怎么抓到这么多的“蚂蚱占占”的,因为这种蚂蚱相对来说是最少的。当然也是最好吃的。(未完待续)

    第0576章师父徒弟吃蚂蚱

    刚刚割过玉米的地里,有一些倒伏的干玉米杆,两人很快拣了一堆,可是,到点火时,戈兰兰却愣住了,哪里有火种啊。

    火种,对于仙人金童来说,实在不难,金童正想在戈兰兰面前露这一手,那边有一个人过来了,嘴里叼着自己用报纸卷的纸烟。

    金童面熟,却一下叫不出他的名字,戈兰兰先开口叫上了:“董叔叔,有火柴不?”

    金童想起来了,面前这个粗壮如油桶、大约40来岁的男人,姓董,是村里的铁匠,也是王汉军的打铁师父。

    而他的外号叫“窝头”。这个外号,却是有来历的。

    村子里传说,他的父亲和母亲,结婚10年无子,有一天,两口子在家里贴饼子,丈夫烧火,老婆巴唧巴唧往锅壁上贴饼子,贴了一圈,为了省火,老婆又在锅里放个箅子,铺上粘布,往上面蒸窝头。

    老婆的左手握住一团和好的玉米面,右手食指和中指插到面团里,两手一掂一掂,很快,一个上尖下圆、中间有圆孔的大窝头就做成了基本形状,但是看上去不很美观,老婆便把两根手指头伸进窝头的洞里,来回抽动,想把窝头做圆一些。

    老婆的窝头,越看越像她的那个东东,而手上的动作,却像丈夫的那个动作。

    老婆手上的这个动作,丈夫看着看着就来了火,而且这时,老婆胸前。两个更大的窝头也在颤颤悠悠地露出一小半来。

    老婆又是弯着腰的,绷得紧紧的臀部也是颤颤悠悠,大腿根处的内弯,则显露出诱人的曲线。

    年轻的丈夫再也控制不住,也不管老婆正在忙活窝头了。上去一把就把老婆抱住,一掀门帘就到了里屋,把老婆的上半身按在炕上。

    老婆大喊道:“该死的!这是什么时候啊,竟然想干这事,我的手上还有个大窝头啊!”

    丈夫道:“那我就把窝头一起吃了吧!”说着,一把从老婆手中夺过那个玉米面窝头。啪!一下子捂在老婆的那个地方,黄黄的一个玉米面大窝头,把那个地方堵了个严严实实。

    紧挨着,丈夫三下两下脱了自己的裤子……

    “哎呀――该死的!结婚那天,你也没有没有这么大的劲头啊!玉米面进去了。你不会生病了啊!”

    这两口子,都觉得结婚十年,从未有过的酣畅淋漓,丈夫夫疯狂,老婆也疯狂,两口子配合,猛烈撞击,把自家炕沿上的砖头撞下来三块。

    你说巧不巧。本来对生孩子已经灰心丧气的夫妻俩,这次偏偏就有了,而且生了个大胖小子。便认为这是灶神利用窝头来给自家赐了个儿子。

    两口子十分感恩灶神赐子,但是又不能取名灶神吧,便给儿子取名叫“窝头”。

    后来窝头年龄大了,身体特别健壮,成了村里的铁匠。

    此刻,董铁匠看着戈兰兰俊俏的脸蛋。粗声粗气地道:“火柴?你真是胡闹啊,在刚刚割过玉米的地里点火烧蚂蚱。难道不怕玉米地里着火,引起火灾!?”

    金童想起来了。这个董铁匠,是个愣头青,上次戈把式和张老汉发生冲突时,董铁匠和人打起仗来不要命。

    正因为董铁匠身体健壮,一身豪气,所以村里人便让他负责玉米田的安全,就是看护成熟的玉米地,防止坏人来偷玉米,同时防止玉米地里着火。

    戈兰兰伸手在衣袋里一掏,掏出个上午没舍得吃的小甜瓜,小嘴甜甜地道:“窝头大叔,来,我请你吃甜瓜!”

    戈兰兰长得小模样,本来就人见人爱,此刻又递上个小甜瓜,窝头的地煞脸便松驰下来了,不过依然粗声粗气地道:“你可要小心点啊,别给我惹事!对了,戈兰兰,以后不许叫我窝头大叔,你要叫我董大叔!”

    窝头早就从王老二等人的嘴里,知道自己的窝头一名的来历,所以不愿意别人叫他窝头。

    窝头为人傲慢,就是在全村人现在都刮目相看的大能妖人金童面前,也摆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姿态,似乎根本不把妖人的异能放在眼里。

    窝头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递给戈兰兰,眼睛盯着戈兰兰的俏脸狠看了一阵子,然后,边咬着甜瓜,边哼着乡村小曲,渐渐地走远了。

    戈兰兰把柴禾抱到一棵大柳树的荫凉下,划燃一根火柴,将柴禾堆点着了。

    这时候,日头正烈,整片玉米田里,热气蒸腾,不过,大柳树的荫凉下,倒是凉快得很,一群小鸟,从东边村子的树稍上飞起,来到大柳树上,停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

    仲秋大平原的风吹着,一堆火焰,燃得旺旺的,火光映衬着一仙一凡两个少年,却是一幅极美的乡村图。

    明火烧得差不多了,只剩下暗火了,金童和戈兰兰一起,操起从大柳树上折下的木棍,把三串蚂蚱埋入暗火之中。

    不大一会儿,蚂蚱的清香味就从火堆里飘了出来。金童等不及,伸手就要去拨拉发黑的草灰,戈兰兰小手一伸,挡住了金童的手:“师父,当心烫着你啊!”

    戈兰兰哪里知道,这种火,根本不可能烫着金童的手。

    戈兰兰说着,同时用一根小棍,把火堆拨开,里面果然还有很多的火星子。

    三串蚂蚱,此时都被草火烤熟了,串蚂蚱用的玉米葶早已不在,蚂蚱散在了热热的火堆里。

    它们的翅膀也都烤没了,只剩下焦黄焦黄的肉身子。

    金童还是按耐不住,伸手就抓起一只,用嘴吹吹上面的灰,一下便扔进嘴里,龇牙咧嘴地大嚼一通,满嘴在仙界也找不到的乡村小野味的感觉,真是受用极了。

    戈兰兰则歪着个小脑袋,睁着一双亮闪闪的大眼睛,久久地看着师父的吃相,嘴里禁不住吃吃地笑了。

    “师父,好像你多少年没有吃过蚂蚱似的,来,给,这个蚂蚱有籽,保准好吃。”

    戈兰兰拣了一个肥肥的“蚂蚱占占”,递给金童。

    此时,金童的整个身心,已经沉醉在乡村野味的美好感觉之中了,仿佛自己的灵魂,完全和乡村田野融合了,整个心理,心态,感受,感知,渐渐地乡村化了。

    现在的金童,已经把戈兰兰视作自己的人,在她面前,也不客气,伸手把戈兰兰递过来的蚂蚱接过,一下扔进嘴里,这个“蚂蚱占占”,果然口感比刚才那个看上去很肥的大脑袋蚂蚱,还要香得多。

    好东西吃得快,金童只嚼了几下,那香香的蚂蚱就一下到了肚子里。

    “师父,哪有你这个吃法的,要慢慢嚼,蚂蚱才更香,你这个吃法,蚂蚱味全让你吃没了呀。”

    戈兰兰说着,一双小巧的手,把从火堆里挑出来的又一个“蚂蚱占占”,细心地分解开,头是头,腿是腿,身子是身子。

    “师父,这一次,你可要分开来慢慢地吃呀,我娘说过,蚂蚱身上各部分的味道,是不一样的。”

    金童以为戈兰兰把蚂蚱分开后的几部分,一次全部给他,哪知戈兰兰先把蚂蚱的小脑袋递过来:“你先尝尝蚂蚱脑袋的味道。”

    金童依她,接过这个被火烤得有点焦了的蚂蚱脑袋,扔进嘴里,见戈兰兰一对眼睛,监视他怎样吃,便就细心地嚼起来,细心品味,果然,单吃这个蚂蚱头,味道确实不一样。

    接着,戈兰兰让金童依次品蚂蚱的腿、蚂蚱的胸,最后,才准备让金童吃蚂蚱的肥肚子。

    戈兰兰先把蚂蚱的肚皮剥开来,让金童看肚子里面黄黄的蚂蚱籽,最后,右手里捏着这个花生米大小的蚂蚱籽,这可是蚂蚱的精华,当然口感最好了。

    金童伸手,要接过这个黄黄的蚂蚱籽,戈兰兰的小手,却拐了个弯,直接把蚂蚱籽送到金童的嘴唇边上。

    金童一愣,犹豫之中,不知不觉之间,嘴竟张开了,戈兰兰的两个小手指,径直进入金童的嘴里,把蚂蚱籽放到了金童的舌头上。

    还没有咀嚼,一种香香的,面面的,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一直涌上心头,总之,妙极了。

    金童真不知道,刚刚十二岁的戈兰兰,是怎么懂得这种吃法的,也许是她妈妈教的?

    品着香香的蚂蚱,金童忽有了联想,对戈兰兰道:“兰兰,看来,动物界,奥秘无穷,不光蚂蚱,其他动物,不同的部位,味道也是不同的,比如鸡吧,鸡头、鸡脖子、鸡胸脯、鸡腿等等,味道有很大的区别。”

    戈兰兰想想,过年的时候,妈妈炖鸡,鸡的每个部位,味道是不一样,便点了点头。

    金童看着戈兰兰娇美的小身子,笑道:“其实,人也一样啊。”

    戈兰兰眼睛一大,惊讶道:“人也一样?!咱们又不吃人!”

    金童道:“嗯,咱们不是恶魔,当然不吃人,我的意思是,当两个人表示特别亲密,进行身体接触的时候,身上不同的部位接触,感觉是不同的。”(未完待续)

    戈兰兰小脸一红,道:“师父,这种话不像是从你嘴里出来的。”

    金童道:“兰兰,其实,你想歪了。我想的很实际,人和人亲密无间时,手和手接触,肩和肩接触,感觉肯定不一样的,而且,相互传递的信息,也是不一样的。”

    戈兰兰想了下,道:“我明白了,你和你的双修对象玉婉,是不是在修炼时,有着不同身体部位的要求?”

    金童笑道:“兰兰,你是越来越聪明了。”

    接着,金童转移话题道:“哎,戈兰兰,你自己怎么不吃蚂蚱啊?”

    这半天,戈兰兰光伺候金童吃了,此刻,他才意识到,戈兰兰一个蚂蚱还没有吃呢。

    “我妈妈说,当女人的,首先懂得照顾男人,女人天生就该照顾男人的生活。”戈兰兰道。

    金童听了,又想起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

    看着戈兰兰清纯的面庞,清澈的眼睛,少年时代的戈兰兰,是多么的可爱!

    “性相近,习相远……”

    到底是什么样的“习”,若是依妖族的企图,让戈兰兰走向歧途,那是轻而易举之事!

    民间的这种传统美德,即便在仙界,也是找不到的。

    金童有些动情,看着戈兰兰那双黑亮亮的眼睛,道:“其实,女人照顾男人,男人也应该照顾女人,来戈兰兰,我现在就照顾下你,给你剥个蚂蚱吃。”

    说着,金童拿起木棍,从火堆里挑出一个又大又肥的蚂蚱。准备给戈兰兰剥皮。

    “师父,哪有男人伺侯女人的呀,不用你剥皮了,我自己拿着吃吧。”戈兰兰说着,一把从金童手里拿过蚂蚱。

    其实。戈兰兰也早已悄悄咽了几口口水了。

    金童已经吃了三个蚂蚱了,她才吃第一个,而且,是金童给她从火堆里挑出来的最肥的蚂蚱。

    戈兰兰两只小手,细心地把蚂蚱分解开来,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起来。

    在咀嚼蚂蚱的时候。戈兰兰那鲜嫩鲜嫩的小嘴唇,轻轻地闭合着,红润的两腮,轻轻地嚅动着,样子。极其优美动人。

    天下难寻这么一个可爱的农村小丫头,说什么也不能让她进入凡俗人生,不能走向浑浑噩噩的人生之路,更不能随着年龄增长,原来的清纯全然没有了,渐渐地养成一身的恶俗之气!

    金童听师母说过,天下女人,刚生下来。品质基本都是一样的,只是随着年龄增长,在社会生活的改造之下。渐渐地分成两大类。

    女人的演变过程,大致是—

    纯—淑—雅—慈。这是好的一大类。

    纯—泼—俗—恶。这是坏的一大类。

    由此可见,女人的开始时期,也就是童年和少年时期,都是一个基本属性,那就是—纯。

    一定要让戈兰兰沿着好的方向发展。金童下了这个决心。

    “戈兰兰。我向你提个小小的要求行不?”金童一边继续吃着蚂蚱,一边向戈兰兰的身体更靠近一点。双眼盯着戈兰兰,问道。

    “要、要求?什么要、要求?!”戈兰兰眼球突然瞪圆。一下子警惕起来。

    王凌那个小浑蛋,就曾经多次提过那种要求,说是要模仿大人干那事,戈兰兰牢牢地记着妈妈的嘱咐,坚决拒绝了王凌。

    就是没有妈妈的嘱咐,戈兰兰也不会答应王凌干那事,因为,戈兰兰根本就不喜欢王凌,她喜欢的男孩子,是金童这样的真正有智慧的男孩子。

    此刻,自己师父,要是提出那种要求,要是金童也想模仿大人干那事,自己要不要答应?

    自己才十二岁,妈妈说,这个年龄,连公民还不是呢,要是干那事,就是犯法。

    然而,要是自己的师父提出那个要求,自己拒绝了的话,他会不会不高兴,会不会从此不再理自己了?

    打死自己,也不愿意失去金童这个师父啊。

    坐在大柳树的树荫下,戈兰兰的小脸上,渐渐地浮起红润来。

    她以为,金童这时候提出的要求,绝对不是一般的要求,不像抓痒时那样,只是用手摸摸自己的身体某个部位。

    戈兰兰虽然只有12岁,却是已经来了那个一年了,妈妈说,来了那个的女人,和男人干那事,会怀孕的……

    戈兰兰越想,脸就越红了,心里突突地跳得厉害,脑袋渐渐地垂了下来。

    就在这时候,金童开口提出自己的要求了。

    戈兰兰垂着小红脸蛋,战战兢兢地听着。

    “兰兰,你是我的徒弟,那么,从今天开始,你多和我在一起,不要再和王凌那样的皮小子们天天在一起了。”金童脸色有些严肃地道。

    “就……就这个要求?!”戈兰兰的小红脸一下子抬起来,看着金童的眼睛。

    “嗯,就是这个要求,兰兰,你能答应我吗?”

    戈兰兰的脸色,一下子平静下来了,而且,立刻地,常满脸的欣慰,天天跟着自己的师父,这只是巴不得的呀。

    “能答应,我当然能答应!”戈兰兰立刻说道,接着,想了一下,又道,“不过,师父,我要是夜里也和你在一起,村子里的人会不会说闲话,说我不要脸啊?”

    金童道:“兰兰,你真是小孩子,我又没说让你夜里也和我在一起,村里人会说什么闲话?”

    戈兰兰听着,一张小圆脸上,又浮起红润,比刚才红得还烈火。

    接着,戈兰兰身体微微一动,看了一眼金童,接着转头,四处瞅瞅,这时四野一片空旷,完全不像有人在的样子。

    “师父,你说……咱俩……将来……”戈兰兰又说不下去了,脸蛋红得像火炭。

    “咱俩将来?将来怎么着啊?”金童已经猜出戈兰兰要说什么了,故意发问道,“兰兰,你怎么在我面前还扭扭捏捏地啊。”

    “咱俩将来……将来……能不能真正地作……两口子呀。”戈兰兰说穿,一下将小脸蛋埋在了两膝之间。

    金童明白了,这其中,掺杂着是戈兰兰家人的想法,目的就是要和自己永远好下去。

    金童默默地凝视着戈兰兰。

    这个十二岁的乡村小姑娘,已经有了自己的人生的幻想了。

    当然,金童心中的伴侣级的女孩子,只有一个,那就是玉婉。

    至于其他的女孩子,金童从来没有过做“两口子”的想法。

    不过,凭心而论,金童也很喜欢戈兰兰这个秀气的小女孩。

    那么,未来,和戈兰兰又会发成什么样的一种关系呢?

    即使仙人,金童也不知道。

    人间,真是充满无穷的未知数。

    看着戈兰兰的羞态,金童笑道:“兰兰,咱们将来能不能作两口子,现在怎么说得清楚!但是,在人类的生活之中,若是有缘分,不一定像凡俗那样成为两口子那样的关系,咱俩若是有大缘分,我就永远和你一起修炼,这不也是大好事吗?”

    金童此时这话说得是问心无愧的,毕竟,戈兰兰的人生轨迹,自己一个六级仙人,实在是左右不了。

    金童要想改变戈兰兰的命运,必须从现在起,就对戈兰兰施加自己的影响,而当务之急,就是不让戈兰兰天天和王凌那样的坏孩子在一起。

    即使不能天天看住她,也要掌握她的行动,不让坏孩子影响坏她。

    听金童说有缘分,戈兰兰可是当真了,小嘴一乐,道:“师父,要是咱俩真的有天大的缘分,那就太好了。”

    她那双俏眼里,分明溢出一个农村少女对未来的美好向往,这种向往里,描画着一个乡村孩子式的幸福。

    看到戈兰兰的这种目光,金童却是心中微动。

    两人边说边吃,刚才,总共抓了一斤多的蚂蚱,戈兰兰食量小,吃了十来只就打住了,而金童吃了怕有上百只,到最后实在吃不下了,看看还有几十只,对戈兰兰道:“拿回家去,给你妈妈吃吧。”

    “嗯。行。”戈兰兰大概还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向往里,随口应了一句。

    这回轮到金童殷勤了。

    他从玉米田埂上的蓖麻棵子上摘下一片大叶子,将几十只蚂蚱包在叶子里,递给戈兰兰。

    “咱们回家吧,时候不早了。”金童看着将一包熟蚂蚱抱在胸前的戈兰兰道。

    “嗯。”戈兰兰轻轻地答应一声,轻轻地点了点头。

    两人顺着田间小路向村子方向走,走不几步,进入一丛半人高的灌木,“哧溜”一声,一个小动物从灌木丛里窜了出来,从两人身边快速地跑过去。

    戈兰兰吃一吓,身不由己地,一下子扑倒在金童的怀里,不过,只一小会儿,危险感觉便在戈兰兰心中消失了,戈兰兰的小身子却没有离开金童,继续偎在金童的怀里,久久地偎着。

    实际年龄十八岁的金童,身体比戈兰兰高一头,戈兰兰的小脸蛋,正好贴在金童的胸脯上。

    现在的金童,确实怀着改变这个小村父老命运的志向,之外,金童真心渴望,自己也能过一个凡人少年时代的生活。

    而找到乡村少年的感觉之后,金童实际上已经过上小小少年的生活了。(未完待续)

    第0578章生命奥秘全在女孩子身上

    此刻,被戈兰兰紧紧地偎着,金童十六岁少年的心性,更是被全部激活了,他完全沉浸在少年式的生命体验里。

    小小少年的生命体验!简直妙极!!

    清纯,热烈,无私,真实。

    村子里最美的乡村萝莉戈兰兰,本来就长得极其秀气,而且身体早熟,胸脯上已经有了两个硬挺挺的小桃子,特别是,戈兰兰是一个十足的柔情女孩,那种天然的、固有的、洋溢的的气息,把金童的整个少年身心,完全沉浸透了。

    戈兰兰身上散发的这种浓浓的乡村小萝莉的气息,不是都市中少女浓烈的或者淡雅的馨香,甚至算不上是单纯的香味,然而,这种浓浓的乡村少女气息,却又非常醉人,有着独特的、强大的魅惑力。

    打个比方,一朵花蕾,不会散发完全盛开鲜花的浓烈香气,然而,它那独特的清淡气息,却让你闻过之后欣然沉醉不已。

    正是秋天,金童和戈兰兰都穿得极其单薄,上身就是一件褂子,下身总共就是两层衣服,所以,两个小小少年相互紧紧抱着的身体,简直就是肌肤贴着肌肤。

    戈兰兰的小圆脸蛋,在金童的胸脯上紧紧地靠着,这种少年式的紧靠,显得异常生涩,异常原始,甚至显得幼稚,然而,却又无比的真实。

    戈兰兰初鼓的胸脯,恰好贴于金童的胸脯的上部,随着戈兰兰的呼吸,戈兰兰的胸脯一起一伏。鼓荡着金童的少年本性之心。

    这时候,金童的身体感觉,已经完全到了凡人少年的状态,但是,他的灵魂。毕竟保持着仙人的本性不移。

    用这不能改变的仙人的灵魂,去感受一个乡村少女的身体,这种感觉,自然是非常独特、难以形容的超然。

    仙人的灵识,顿时又多了一样东西,或者叫一种感悟。那就是,大千世界,林林总总,千万年不能破解的生命奥秘,其实。在一个洁白无瑕的女孩子身上,其实,全都包括了!

    金童突然明白,为什么,古往今来,那么多的修炼门派,似乎都在进行正式的修炼,而自己所在的这个门派。却是主张凡修的一个门派。

    所谓凡修,就是让修炼者在整个修炼过程中,除了修炼必修课之外。过与凡人完全一样的生活。

    过与凡人一样的生活,这话,那些读修炼故事读多了的人,怕是很难完全理解的。

    他们不禁要问:“修炼者,怎么可能过与凡人完全一样的生活?!”

    是的,古往今来。多少门派,主张逆修的也罢。主张顺修的也罢,无一例外地。就是禁欲。

    在仙界时,金童是最爱读书的一个,正像一个外国作家说的一个,金童在读书时,像饥饿者突然扑在面包上一样。

    真正的如饥似渴!

    金童读的书,是玉婉的十倍以上,是同时期修炼的师兄弟们百倍以上。

    当然了,金童读的书,基本上都是与修炼有关的书,仙界,与修炼无关的书,一般也是禁书,根本就不入图书馆。

    金童读了那么多的与修炼相关的书,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修炼者,必须禁欲,而禁欲中的最主要的,是禁男女之欲。

    特别是主张逆修的门派,在这一点上,更是惊世骇俗。

    他们的所谓的返老还童,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就是让你的先天之根,从成年状态,修炼成金童状态。

    而且,这种所谓的返老还童的修炼,不用多少时间,百日即可。

    是啊,扼杀命根子,还用百日吗,其实,只须一日便可。

    扼杀命根子,不就是当个太监吗?

    那还不容易?

    刷!

    一切,全有了。

    我们平时所说的一切,有谁认真琢磨过“一切”的含意?

    一切,包括的是全部,刷,一切,全部都没了。

    然而,幸好,金童所在的流派,就没有这种一切的悲剧!

    这个门派,可以继续保持七情六欲,可以交女朋友,可以结婚生子,可以向师父请假,到凡间走一回。

    而到凡间,可以赴宴吃喝,可以进入任何娱乐场所体验任何形式的娱乐。

    或许,这正是金童无法割舍的凡人情结,执意过一次凡人少年生活的原因之一吧。

    正因为金童跟着师父在大都市里体验过凡人的种种生活,所以,当他和戈兰兰紧紧地抱着时,便有了截然不同的感觉。

    这种感觉,概括起来就是,纯洁与纯洁在一起,那份美好,无论在仙界,还是在凡间的都市,找破天也找不到。

    金童深深地沉醉在这种纯洁与纯洁在一起的感觉之中,本能地,用双手捧起戈兰兰的小圆脸,欣赏着戈兰兰独一无二的清纯加美丽。

    久久地欣赏之后,金童低下头去,将自己的嘴唇,轻轻地印在戈兰兰鲜活湿润的额上。

    显然,戈兰兰这个十二岁的乡村小姑娘,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顿时,全身各部位都出现激动。

    呼吸紧张、无所适从、身不由己、本能地扭动身子,这是小孩子第一次经历这种事的种种反应。

    戈兰兰的紧张的扭动,使金童完全忘记了一切,仙人的心灵渐渐地完全隐去,完全以一个凡人小小少年的身心,长时间地亲吻着戈兰兰的额头。

    金童的热吻,并没有使戈兰兰的各种紧张反应快速地消失,先是更加剧烈的扭动着小身子,接着,全身微微颤抖。

    金童继续热吻着戈兰兰,直到戈兰兰似乎领悟了人生的一个全新内容。

    开始,戈兰兰本能地身后躲,接着,鬼使神差,戈兰兰不再抗拒,迎身而上,任凭金童亲吻。

    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涌上戈兰兰幼小的心怀,戈兰兰觉得全身的筋骨血脉都被一股力量打通了一样。

    难道人们的传说的是真的,越和仙人靠近,自己的活力就越大?

    不知不觉地,金童却是轻轻地将戈兰兰的小身子向自己的怀里紧揽,和戈兰兰保持着亲密无间的状态。

    戈兰兰的小圆脸,渐渐地变成火红了。

    她的小身子,也开始变热了。

    当然,金童知道,戈兰兰是自己的徒弟,今年只有十二岁,即便表示毫无邪念的亲热,也不能超越一分一毫。

    在充分地感受了小萝莉戈兰兰的清纯、质朴之后,金童意念一动,通过自己的舌头,向戈兰兰的上丹田之中,输送了一股仙力。

    这股仙力,目的自然是种下一丝意念,希望这丝意念,在戈兰兰的身心中发芽,壮大,帮助戈兰兰沿着光明的人生道路成长,避免走上浑浑噩噩的人生道路。

    今天,十二岁的乡村小姑娘戈兰兰,根本没想到师父会突然亲自己的额头,更没有想到金童那么激烈地拥抱?自己,所以,当两人的亲吻和拥抱结束之后,戈兰兰慢慢地抬起头来,茫然不知所措地看着金童。

    戈兰兰这时的眼睛,仍然是清澈的,不过,她的目光里,多了些东西:激动、意外、惊喜、满足、困惑……

    久久地沉默之后,戈兰兰竟然来了这么一句:“师父,这就是你刚才说的,不同的修炼部位,会有不同的修炼效果吗?”

    金童笑了,真是单纯可爱的乡村小姑娘啊!

    金童怜爱地看着戈兰兰,道:“就算是吧,不过,这只是浅显的理解,真的修炼奥秘,是不能立刻感悟到的。”

    戈兰兰一下子把脸转身别的方向,喃喃地道:“你是说非常久远的以后,我才能进行真正的修炼吗!”

    金童笑道:“我又没说现在不能修炼,只是修炼,必须循序渐进,着急不得!”

    戈兰兰听出金童的言外之意,立刻道:“今天不行,明天也不行,除非,将来咱们成了两口子以后才行吗?!”

    金童伸手,轻抚着戈兰兰脑后一对黑黑亮亮的小辫子,道:“绝对不是!”

    接着,金童补充道:“兰兰,既然走上了修炼之途,就不要总想着凡间的两口子那样的事情。”

    金童的话里,又打了个马虎眼,这一次,戈兰兰却是没有完全听出来。

    戈兰兰把脸转回来,一对亮亮的眼睛看着金童的眼睛,道:“师父,你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是你最懂得尊重人,理解人。”

    金童笑道:“是吗,我真的是那么好的人吗……我想,我还远远没有达到那种境界……兰兰,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家吧。”

    ………………………………………

    第二天上午,刚刚吃过早饭,天空渐渐地阴沉下来了,接着,便下起晰晰沥沥的雨来,而且,雨下得越来越大了。

    金童便想,等雨停了,再到村庄里去。

    戈兰兰的家里。

    此刻,戈兰兰看到下雨,心里正想着,要不要打着伞去联盟那里找金童,正在这时,戈兰兰看到,王汉军和张建华二人,都用手捂着脑袋,沿着大湾坑,玩命地冒雨奔跑着。

    就在戈兰兰观看的时候,天空的雨,忽然就下的更密了,雨点也大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0579章漆黑的鬼狐狸

    于是,戈兰兰便立刻向着张建华和王汉军大喊道:“建华姐,汉军哥,雨下得这么大,你们赶紧到我家来避避雨吧!”

    王汉军听了,立刻率先答应了一声,正要和张建华一起奔向戈兰兰家的院子,这时候,王汉军却突然看到,身边大湾坑的水中,有一条黑影在莫名其妙的游动着。

    张建华也看到了那个黑影,正想过去看个究竟,这时候,却突然听到“哗”的一声,紧接着,大湾坑中,腾起一个十几米高的大水柱,而且,非常地诡异,那水柱如向下倾泻一般的样子,而实际上却是飞向天空。

    就这么一瞬间里,王汉军和张建华的意识,全被左右了,他们的眼中,就只剩下那冲天的白色的浪花和那个极其诡异的黑影了。

    戈兰兰自然也看到了那个黑影,正在她吃惊的时候,那个本来潜入水下的巨大的黑影,呼地一声,非常猛烈地跃出水面,然后,黑影落在大湾坑畔,落在靠近戈兰兰家院子的地方。

    待到冲上天空的水花落回在水中之后,三人都看见,一个全身漆黑的巨大狐狸,立在岸边。

    这只狐狸的身材,绝对超过常见的狐狸,身躯足有一米高,两米长,头是狐狸头,却长着似人非人的青黑色的手和脚。

    三人再一细看,这只狐狸身上,竟然没有长一点毛,而是全身披着青黑色的鳞甲。

    “这不是一只真正的狐狸!”张建华有了上次大战巨蛇的经历,长了眼光。率先看出这是一个虚拟的鬼界狐狸。

    张建华这样一说,王汉军和戈兰兰二人,也都定睛细看,也都觉得这只狐狸有来头。

    就在这时,那只狐狸突然直立起来。双手握着一把三尺长,白森森的骨头棒。

    一双狐狸眼中,满是鬼气,正直勾勾的盯着戈兰兰看着。

    王汉军呆呆地看着这巨大的漆黑的狐狸,喃喃地道:“大湾坑的水中出现鬼狐狸,这也太离谱了吧!”

    王汉军阅历不多。平常所见的妖和鬼,个个都是人形,就是水下帝国的螃蠏一族,也是一副道骨仙风的人的模样,而眼前的这只狐狸。狐狸不像狐狸,更有浓重的鬼气在身,王汉军顿时有点接受不了。

    王汉军却不知道,这是一只鬼狐狸,它的这种形态,是万年鬼祖为了将狐狸本身的战斗力发挥到最大,才把它搞成这个样子的。

    因为,若是把狐狸完全化成人形的话。在力量上和速度上,都不及狐狸原形。

    不过,狐狸原形的缺憾。是身体太过柔弱,它虽然反应很快,就是在气势上,镇不住人类。

    所以,万年鬼祖宁愿让鬼狐狸的动作迟缓一点,也要让它形状怪异。特别是要有点人样。

    这种介乎人兽之间,模棱两可形状的鬼狐狸。其实正是在吓唬人上最厉害的模样,也是妖鬼两界最钟爱的鬼狐类型。

    戈兰兰惊惧而立。全身战战兢兢地,抬头向王汉军道:“王汉军,听说你有打鬼炮,你赶紧开炮打它啊!”

    戈兰兰说的打鬼炮,就是王汉军平日里对孩子们夸耀的他从水下帝国战场上得到的暗黑粒子发射器。

    不过,王汉军经过水下帝国的一场战争,渐渐地学会了动脑子。

    平时,王汉军轻易不动用暗黑粒子发射器,不过,若是和人类中的坏蛋起了冲突,王汉军在证实对方非常厉害又非常歹毒的情况下,肯定要用暗黑粒子发射器向对方开火。

    然而,面前的这只既像人,又像兽的东西,王汉军知道,必须要问明缘由,明辨是非,而不能贸然开火。

    然而,张建华就不同了,她认为,和妖怪之间的斗争,和人类的善恶观念无关,特别是联盟和妖族的争夺之中,更没有道理好讲。

    如果这只鬼狐狸真的是大湾坑自生自长的话,倒可以商量,如果这只鬼狐狸真的是妖族或者万年鬼祖派来的,那说什么,也要将其击杀。

    显而易见,那只鬼狐狸,亦有些看不清王汉军和张建华二人的底细,此刻竟然口出人言,口舌含混不清地道:“哈哈,老子就是万年鬼祖的得力干将,名为黑狐将军,在我眼里,你们是跟小虫子一样的玩艺,你们还不赶紧给你家奶奶磕头?”

    张建华听了,于是大笑道:“哈哈,自称奶奶,看来你是一只母的,你果然是万年鬼祖派来的鬼狐狸!鬼狐狸,你若识相的话,就赶快滚出大湾坑,我们说不定还能留你一条小性命,不然的话,今天就将你杀掉,红烧了吃肉。”

    那边王汉军和戈兰兰,听了张建华的话,顿时一阵恶心,鬼狐狸,这玩意有肉吗,即使有肉,能吃吗?还红烧!

    那鬼狐狸听了张建华的话,二话不说,一声大喝,鬼脸燃火,手持骨头棒,一瞬间里,便冲到张建华近前,手中的白森森的骨头棒,带着劲风,砸向张建华的大腿。

    鬼狐狸手持的骨头棒,单是棒头,就有一个人脑袋大,而且速度超级快,攻击范围也非常大,张建华身体八米多高,行动灵活性自然不如鬼狐,眼看就要被骨头棒击中。

    此情此景,使得戈兰兰完全呆住了,眼睛比平时大了一圈。

    王汉军一直没有放松警惕,他见冷不防地,这鬼狐狸说打就打,连招呼也没有一声,就要将张建华的腿打断,王汉军顿时开始反击了。

    不过,王汉军并没有直接动用暗黑粒子发射器,那玩艺虽然厉害,使用次数却是有限,不到万不得已,先不动用,王汉军首先动用的,便是和他形影不离的自制猎枪。

    “砰!!!”

    王汉军向鬼狐开了一枪。

    鬼界东西,不怕铁砂打,却是怕火光,鬼狐一时间躲闪不及,被枪口打出的火光笼罩,刹时间,鬼狐狸一愣。

    然而,这只狐狸,不是一般的鬼狐,显然有着不小的狐狸族的功力。

    愣怔片刻之后,鬼狐狸刷地一下跳向一边,避开猎枪的火光,紧接着,鬼狐狸向王汉军发起了攻击。

    对王汉军的打击,比对张建华的打击,力度大得多,她手中的骨头棒,含着万钧之力,而且这是鬼界之力。

    若是直接砸在王汉军的身上,王汉军就是经过了反复磨炼,他也承受不住鬼力的打击。

    此刻,王汉军与张建华之间,隔着一个戈兰兰,张建华就是想要救援王汉军,也来不及了。

    但是,鬼狐的那一棒,却在瞬间,速度由急快变为极慢,稳稳地,停在了王汉军的头顶上方不动了。

    原来,有一股力道,挡在了骨头棒运行的轨迹之上,轻轻的接住了那一棒。

    这股力道,正是张建华打出来的。张建华一看不妙,扑身过去又来不及,于是,张建华立即抛出了法器五行斧。

    五行斧的法力,自然远远超过骨头棒,虽然没有直接打中骨头棒,但是,它的波动,就生生挡住并化解了骨头棒的打击。

    不过,骨头棒带起的狂风,竟然如此厉害,它使得王汉军的头发,疯狂飘动起来。

    “咛!”

    瞬间里,五行斧和骨头棒同时产生的巨大波动,发出惊奇的呼啸声,吹得戈兰兰淡绿色的衣衫猎猎作响,使她的长发乱舞,虽然不是战士,却是宛如一个小女神了。

    鬼狐狸着力打出的一棒,竟然被张建华的五行斧所阻,顿时惊讶的瞪大了眼睛,道:“不就是一把破斧子吗?怎么可能?!”

    她那双本就凸出的眼睛,此刻更是凸出来,她怀着极大的信心,想一击干掉碍事的王汉军,却被那个女巨人这样轻描淡写地一斧子给化解了。

    张建华的惊人之举,让一直呆呆地望着着的戈兰兰满眼闪着小星星,此时此刻,戈兰兰油然而生的对张建华的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张建华的惊人之举,极大地鼓舞了戈兰兰,顿时,这个皮丫头的胆子大了起来,一歪脑袋,高声问那鬼狐狸道:“怪物,你真的是大西南坟地那个万年鬼祖派来的?”

    戈兰兰很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因为之前,村医王秀枝,同学王芳芳,还有王族长的儿媳妇豌豆,都被万年鬼祖弄到西南坟地里去了,而今天突然出现一只鬼狐,是不是又来搞什么人啊。

    然而,这条鬼狐狸听了戈兰兰的发问,对戈兰兰理都不理一眼。

    她现在的注意力,全被张建华的非凡表现牢牢地抓住了,她的修为虽然不低,但是惧怕张建华掷出的那把斧子。

    她在考虑,怎样使用万年鬼祖给予的鬼力,彻底击败张建华。

    张建华掷出的那一斧,使得王汉军也是满心惊讶,平日里,王汉军总是见张建华一副巨人的模样,想像着她的拳头肯定非常厉害,却没想到,她掷出的那把斧子,竟然有这样强横的力量。

    鬼狐狸并不服输,她以比张建华击出五行斧更快的速度,收回了骨头棒,(未完待续)

    第0580章好猎手地斗不过骚狐狸

    紧接着,鬼狐狸露出一个狐狸族特有的狡猾的笑容,故意嗫嚅地道:“呵呵,那个,其实,刚才只是在和你们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你们不知道,我的活动天地大得很,我也不是非得来你们这里来争地盘呀。”

    鬼狐一边摸着狐狸脑袋解释,一边斜眼看向大湾坑,估算着自己离大湾坑水边的距离,她有些后悔,刚才自己装逼太过了,竟然一下子跳出来这么远,能不能一跳而进入大湾坑都是问题了。

    “装蒜是吧,哈哈,狐狸再狡猾,斗不过好猎人,你爷爷我,就是个祖传的好猎人!”王汉军讥讽地道。

    “嗯,你说得很对,你出生在猎人世家嘛!还有那个女巨人,她本来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女民兵嘛,你们俩,一个开枪,一个抡斧子,实力太强了,我这次太大意了,现在我可是知道了,你们两个人,根本不是我能对付得了的高人,若是再战下去,我肯定会被你们杀掉的,虽然你们两个凡人并没有杀死我的绝对杀力,但是你们手中的法器实在是太厉害了!只要你们再一出手,我一定敌不过了啊。不行啦,我得赶紧逃啦,拜拜。”

    鬼狐以狐狸族的的狡猾本能,对彼此双方的实力,做了如此“客观”的描述之后,立刻作出打算逃跑的姿态。

    王汉军感觉纳闷,刚才那么疯狂的这只鬼狐,此刻忽然变得像小徒弟面对师父一样服服帖帖的样子,这太不正常啊。

    然而张建华却是笑道:“哈哈。鬼狐狸,你还实在有点自知自明的呀!”

    戈兰兰却是皱眉道:“建华大姐,你不要相信这个诡计多端的狐狸,她这样说话,是不是想麻痹我们。然后回到大湾坑水中?”

    王汉军听了,心里不禁感叹了一声,别看戈兰兰年龄小,却是比张建华心眼多,若是张建华将来真的当了自己的老婆,整个一个傻大个。那是好事还是坏事?不过,农村男人,找个老婆要是好对付就是好事了。

    鬼狐狸听了张建华和戈兰兰两人的话,干笑两声,看着戈兰兰。道:“其实,那个小丫头,你不能这么说啦,我虽然俗称狡猾之辈,但是现在用不着跟你们弄这样的小儿科啦!”

    鬼狐狸嘴里一边东拉西扯,一边慢慢地后退,本就含混不清的语调,显得更是语无伦次了。

    这时。它狡猾的眼里闪过一道锐利的光芒,心里暗想,离大湾坑只有三十步了。只要我一跳,全身入了水,我就有办法了。

    就在鬼狐狸想要一跳而跨出那最后三十步的时候,一个懒懒的声音传了过来,道:“鬼狐狸,你真的想逃跑吗?!”

    王汉军端着暗黑粒子发射器。站在大湾坑边的一个高处,居高临下地觑着鬼狐这个即将进入大湾坑水中的家伙。

    看来。现在王汉军要动用真家伙了。

    王汉军的话,鬼狐并不怕。可是,王汉军手中的那个现代化的武器,却让鬼狐狸的身体一下子僵住了。

    她的知识面大得很,她可是知道王汉军手中握着的那玩艺的厉害的,只要被它打中,自己当场就化为虚无了。

    然而,鬼狐狸心意已决,身体一横,猛地一踏地,漂亮的一个纵身,飞向大湾坑方向,极其精巧的身体,在天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黑色曲线,整个身子,显得颇为轻盈,直直地落向水里,连小浪花都没有出现。

    有评委打分的话,这一次跳水,绝对是十分。

    砰!

    暗黑粒子发射器响了,然而,没有打中鬼狐狸,倒是打中了大湾坑边的一棵大柳树,呼地一下,大柳树无影无踪了。

    王汉军放了空枪,和张建华面面相觑,二人哪里见过如此灵巧的狐狸。

    这一次,戈兰兰的眼睛却是最尖了,伸手一指,道:“你们看,那只狐狸,像鱼一样在水下游呢!”

    鬼狐狸本来可以直接进入水下百米藏身的,却没想到,大湾坑的水中,早就充满了妖力,虽然妖族和鬼族联合了,但是,在力量性质上,两者却是根本不同,有着极大的冲突,此刻,鬼狐狸遇到了妖力的抵触,竟然无法潜入到水下去。

    鬼狐狸脸上已经露出那种名为痛苦和无奇的神情,因为在浅水之中,她的危险并没有解除。

    她清清楚楚地知道,岸上那两个不好惹的凡人,离他近在咫尺,而且那个年轻男人,手里正在端着暗黑粒子发射器,随时可以找到机会攻击它。

    就在鬼狐狸舒展身体的姿态,千方百计想潜入水下百米藏身的时候,一条黑黑的色带,却如黑色的灵蛇一般,从岸上向水中飞来。

    这条黑带,在鬼狐狸身体周围的水中,迅速的缠绕几圈,然后,鬼狐狸身体周围的水,竟然消失不见,形成了一个水中的空洞。

    这就是暗黑粒子发射器的威力,刚才,王汉军听到戈兰兰的大叫,顺着戈兰兰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下子便看到了浅水中的狐狸,王汉军毫不犹豫,立即扣动扳击,发射出暗黑粒子。

    鬼狐狸身体周围的水,被暗黑粒子生生吃掉,在鬼狐狸身体周围形成了一个空洞,这样,鬼狐狸就全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没有了任何掩护,眼见岸上那个不好惹的男人,手中的暗黑粒子发射器瞄准了它,即使再次发射,于是,脑子极其灵活的鬼狐狸,嗖地一下,又沿着原本的轨迹,飞回了岸边。

    这一次,由于仓促,鬼狐狸的身体,狠狠的砸在石头上,把一块大青石砸得都碎裂了。

    张建华冷笑道:“哼哼,你这只狐狸,你以为我们是一般的凡人吗,别说你了,就是侵犯水下帝国的妖族大军,我们照样可以和他们开战。”

    戈兰兰指着鬼狐狸,对王汉军道:“王汉军大哥,你还等个什么劲啊,你快快开枪干掉她呀!”

    鬼狐狸被王汉军手中的那个现代武器吓得缩做一团,趴在地上,磕头如鸡啄米,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哭求饶命,愿意永远向王汉军服输,当王汉军的仆从。

    张建华一双眼睛看着这只狐狸身上闪着吓人的鬼界黑光,便道:“谁要你这样的鬼界仆从!”

    心里道,一般的狐狸,就够狡猾的了,更何况鬼狐狸,若是王汉军收了这只母狐狸,摇身一变,变成个大美人,还不把王汉军迷死!

    戈兰兰也道:“建华大姐说得是,哪个愿意身边跟着一个鬼仆从!就是王汉军大哥不想杀你,我和建华大姐也要把你杀掉!”

    戈兰兰已经确定,眼前的这只鬼狐狸,绝对不能让她成为大湾坑的常住客,我家就在大湾坑的岸边,若是鬼狐狸成为大湾坑的常客,我家就别想安生了!

    张建华听了戈兰兰的话,道:“戈兰兰说得太对了,来,兰兰,咱们现在就杀了它,取了他的内丹吧!不过咱们说好,你要狐狸皮做大衣,我要她的内丹练功夫!”

    张建华跟着仙人作战,已经知道了什么叫内丹,而且要是当场服下内丹,就是凡人,也可以增加功力,张建华不由得舔了舔鲜红的又大又厚的嘴唇,似乎真的吞服了鬼狐狸的内丹,正在回味那个内丹的滋味。

    这时候,鬼狐狸的目光,投向王汉军,满眼都是求助的泪水,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而且,只对着王汉军,偶现她的人形,只是万分之一秒,就把王汉军迷死了,因为,她的人形,比西施还要漂亮。

    王汉军看着张建华,道:“建华,你若是吞食了鬼狐狸的一颗内丹,虽然是功力大涨,但根基已是鬼的性质,以后我还怎么再娶你做新娘,我不能天天和一个鬼丫头生活在一起吧!你要好好修炼正途才是,切莫贪图一时之痛快,影响了将来的正道修行啊。”

    耳濡目染,王汉军也早就懂得了许多修炼的常识,知道修炼之中,各有各道,稍不留神,就会走上邪道。

    当然了,王汉军现在不想杀死这只让他有些可怜的鬼狐狸了。

    经王汉军这样一说,张建华恍然大悟,想起了金童对她说的,内丹的属性各不相同,就是仙道之人的内丹,不同的门派,也有细微的差别,若是吞食太多不同属性的内丹,固然能在一时间里,功力大涨,但是也难免为今后留下隐患。

    想到这一点,张建华便对王汉军点点头,道:“嗯,王汉军,我听你的,不过,我再次警告你,我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有,当你的老婆的承诺,你不要自作多情了。”

    戈兰兰听了张建华和王汉军的对话,竟然当起和事佬来,道:“大家都是一个村的人,难得在一起生活,特别是目前,大家都不容易,你们又何必为那些虚无缥缈的事情拌嘴呢?”

    三人正在说着话,那鬼狐狸便要趁机再次逃跑,张建华一见,上去就是一斧子,砍在了鬼狐狸的尾巴上,砍下一撮毛来。(未完待续)

    第0581章鬼狐狸的目标就是戈兰兰

    鬼狐狸突然大嚎了一声,道:“哎呀,疼死我了,这位姑娘,我真的不是要逃跑啊,你不要再砍我了呀!”

    完全是彻底被打服的可怜相。

    接着,三人像审询犯人一样,细细询问鬼狐狸,她的目的,她的来历,这才明白,这鬼狐狸原来不是西南坟地的一个鬼魂,而只是大湾坑水域之中的一只水狐狸,曾经在大湾坑的一小块水域之中称王称霸。

    过去千百年来,大湾坑数百米水下的绝世红衣等人,潜心修炼,等待机会,平日里根本就不上来,也从未过问上面水域的事情,任由上面水域自由发展,自生自灭。

    除了水狐狸,上次金童他们抓到的上古甲鱼,水猫,水猴,等等,也是自由在大湾坑里生活的水族,除此之外,在这片有着数千年历史的水域中,还有六个比较强大的水族精怪,加起来,总共是十大水族精怪。

    十大水族精怪,刚一开始,相互不服气,经过多年的战争,谁也灭不了谁,于是,他们纷纷潜入水下,让水底的真正强者来决断。

    尽管,商纣王早已经不再把绝世红衣,也就是妲己的一个分身,视作红颜知己,但是,商纣王却是知道,绝世红衣的身世,远远比自己深厚一百倍,于是,商纣王请绝世红衣作为调停水面那些浮浅家伙的关系。

    面对这些浮浅家伙,绝世红衣懒得和他们费话,拔下头上的簪子,随便一划。将整个大湾坑水域分割成成十块,让那些浮浅家伙各自霸占一块。

    从此,基本上杜绝了争斗,然而,对外。他们都自称是大湾坑的主宰。

    多年来,无论是哪个水族,想要一统大湾坑,都会被其他水族群起而攻之,所以,千百年来。这十大水族精怪,就这么相安无事,以共生的形态维持下来。

    王汉军听了鬼狐狸的讲述,面部表情,显得若有所思。接着,王汉军看着鬼狐狸的眼睛,问道:“这么说来,大湾坑里的水族,竟然没有统一的统治者?难怪,你们被万年鬼祖各个击破了。”

    鬼狐狸听了,却是肃然道:“这位小帅哥,这倒不是你说的那个样子。曾经有一个强大的妖怪,打败了我们所有水族精怪,我们以为他要成为我们的最高统治者。但是没过多久,那个妖怪就突然消失了。”

    王汉军、戈兰兰和张建华听了,都有些惊讶,原来,大湾坑里,不光有着这么多的精怪。而且曾经出现过一个强大的妖怪,那么。那个妖怪,来自何方。接下来,又到哪里去了?他和试图妖化人类的妖族帝国,有没有特殊的关系?

    王汉军联想到一年多来村里被妖族妖化的事实,便问旁边的张建华道:“建华,你知道咱们村里,除了王族长,还出现过更厉害的妖怪吗?”

    张建华听了,顿时一愣,她怎么能够回答上来。

    张建华在王汉军面前,从来就是居高临下的超级大御姐姿态,所以,尽管她回答不上来,却是理直气壮地道:“王汉军,你把我当成神仙了,我怎么会知道这个?”

    王汉军听了,顿时轻轻地摇头,叹息道:“唉,我真是犯傻了啊,这等大事,本就是男子汉大丈夫掌握的,我怎么傻傻的去问我的老婆!女人嘛,向来就是头发长见识短的嘛……”

    张建华听了,顿时大怒,就要上前厮打王汉军这个臭不要脸的所谓男子汉。

    戈兰兰扫了两人一眼,立刻止住他们的厮打,道:“就算是两口子打架,打得也不是时候!”

    张建华听了,觉得戈兰兰说得有道理,于是,赶紧打住了。

    戈兰兰对那鬼狐狸道:“鬼狐狸,既然他们两个关心那个强大的妖怪是谁,到哪里去了,那你就讲讲那次他来大战的事吧!”

    极其敏感的鬼狐狸,一下子听出来,戈兰兰的声音里,似乎对自己不那么仇视了,这才眯着一双狐狸眼睛,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戈兰兰,却是没有立即回答。

    戈兰兰道:“鬼狐狸,我一看你的眼睛,浑身就起鸡皮疙瘩,你以为你的眼睛漂亮是吗,你以为把眼睛眯着,就能迷惑别人吗?真是痴心妄想!好了,你赶快说出来,那个非常厉害的妖怪,到底是谁,现在到哪里去了?”

    听了戈兰兰的话,或许是确定自己已经保住了性命,鬼狐狸坐直了狐狸身子,以一种居心叵测的神情,并不看张建华和王汉军两人,却是一直盯着戈兰兰的眼睛看着。

    看了一阵子,鬼狐狸道:“那好吧,戈兰兰,那我就实话告诉你吧,那个妖怪,是一个修炼成人形的妖怪,曾经在这里打了三天三夜,当时,大湾坑之上,阴风怒号,浊浪排空。那妖怪以一敌十,我们尚且不是对手,纷纷被他击败。好在,他并不想杀我们,而是要我们答应他一个条件,我们被迫之下,便都答应了,之后,大湾坑便风平浪静了,当时,我们都在想,他提出更加苛刻的条件让我们答应,却怎么忽然看不到他了?难道上天不答应他的痴心妄想,让他就这么消失了?”

    戈兰兰听了,想了一下,又问道:“这么说来,实际上,你们是被那个妖怪征服了,那你告诉我,他提出的要求是什么?”

    鬼狐狸犹豫一下,道:“其实非常简单,他就是要我们大量繁殖水族生物,繁殖得越多越好,到时候,他来作评断,繁殖最多的水族生物,就是大湾坑的主宰。”

    三人听了鬼狐狸的讲述,顿觉大奇,繁殖得越多越好,这不是帮助水族发展壮大力量吗,对那个妖怪,又有什么好处?

    戈兰兰继续问道:“接下来呢,他又来过吗?”

    鬼狐狸道:“这件事情,过去整整三百年了,在这三百年里,我们十大水族精怪,都是玩命地繁殖,然而,他却一直没有来过。”

    张建华道:“难道是被更加强大的门派杀了?”

    鬼狐狸早就料到张建华会这么问,摇了摇半是人头半是狐狸头的脑袋,道:“我们十大水族精怪,一直注意着各自的水域,常常感到某种力量的波动,这就说明,他虽然凭空消失了,却是消失的形体,他的灵魂,并没有消失。”

    戈兰兰忽然觉得自己悟出了什么,道:“我似乎知道,那个非常厉害的妖怪为什么不来了,因为,他没有必要再来了。”

    张建华听了,真是佩服戈兰兰人小智大,便问道:“兰兰,照你说来,那个妖怪,他为什么不来了?”

    戈兰兰道:“建华大姐,你想啊,咱们的大湾坑,就是这么大,若是让十大水族精怪玩命地繁殖,那么,这个大湾坑,岂不就是煮饺子锅了?而水族生物,最忌讳生物体密集了,因为,物极必反,生物密集到一定程度,也就灭亡了。”

    张建华听了,顿时大惊,戈兰兰,一个凡人小丫头,怎么竟然有着如此见地!

    不过,张建华略略一想,也就明白了,戈兰兰有着如此见地,主要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戈兰兰,是金童的徒弟!

    “兰兰,似乎今天我才发现,你长大了,兰兰,刚才你说得太对了,我听老人们说,三百年来,咱们的大湾坑,曾经爆发过数十次‘翻湾’。”

    戈兰兰道:“建华大姐,你说的这个现象,我的老爷爷,也对我说过。”

    所谓翻湾,就是大湾坑里水族生物,密集到一定程度,在一定条件下,由于不堪忍受窒息,于是争先恐后进浮到水面上呼吸,由于争先恐后,便把大湾坑的水搅动得混浊不堪,从而,水族生物呼吸更加困难,密密麻麻拥挤在水面上,任凭人类不费吹灰之力抓获它们,吃掉它们。

    戈兰兰还要说什么,这时候,突然之间,只听“轰”的一声,仿佛天空闪过一道惊雷,刺目的光芒,顿时照亮了整个大湾坑周围的天地。

    那道电光,照得鬼狐狸的狐狸脸更是怪异无比,而且,鬼狐狸的眼睛,竟然呼呼地向外喷火,一时间,惊得戈兰兰、张建华、王汉军三人,好一阵子无语。

    张建华大惊道:“是不是说蓸操,蓸操就到了啊,那个实力太强的妖怪,突然到来了?”

    鬼狐狸听了,忍不住地,眼睛里有些轻蔑的看了张建华一眼,带有几分讥讽地道:“唉,看来我这是出了脑洞了,那个家伙实力再大,也不会平空打雷啊!!!”

    张建华听了,再看看鬼狐狸那轻蔑的目光,顿时心火大升,肝怒大发,心道,鬼狐狸,你一个俘虏,嚣张什么!

    不由分说,张建华便一步上前,巨大的、超过常人五倍的大脚丫子,对着鬼狐狸,便是一通猛踩力跺!!!

    不知为何,鬼狐狸竟然一点也不反抗,只是抱着自己的脑袋,连声向张建华道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