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魔法 > 亵渎 > 全文阅读
亵渎txt下载

    那大汉一剑斩断焰流,不由得得意非常,仰天哈哈大笑:“爷爷我一把破剑,也能斩断你这所谓名刀!今天给你们几个小辈一个教训,再想拿这些破烂出来唬人,须得避开我‘狂狮’法瑞尔!”

    法瑞尔还不罢休,喝道:“再让你们几个无知小崽子看清楚了,爷爷我用的可不是什么名品宝剑!”说罢,两指夹住剑尖,当的一声,就折下了一截。

    厅中尚未离去的贵族名流们此时不由得议论纷纷,望向几个贵族败类的目光也充满了怀疑。

    罗格几人相顾无言,那法瑞尔斗气深厚,武技惊人,竟能以空手折断钢剑。几人都看出他纯是以斗气灌注钢剑,才得以斩断焰流的,若单是比拼刀剑,焰流不知要比那钢剑强上多少倍。佛朗哥轻轻一拂袍袖,一道寒气扑出,熄灭了地毯上的火焰,皱眉不语。凯特突地叹一口气,道:“我不是他的对手。”

    若是生死搏斗,众人倒不至于如此为难。法瑞尔此人脾气暴躁,头脑简单,就算是武艺高超,也不难对付。一直以来,众恶少们屡次以弱胜强,*的就是以多打少,阴险卑鄙八字真言。奇薇、雪狐哈特、伊恩等人都是这八字真言的牺牲品。罗格虽然窥见了世界运行的本源规律,自此实力大增,但人力有时而穷,这八字真言,他是万万不会放弃的。

    眼前难就难在要与这蛮牛一样的法瑞尔真刀真枪、毫不取巧的拼上一记。若是不能压住这法瑞尔,战神之锤今后的生意也不用再做下去了。

    罗格一咬牙,弯腰拾起了落在地上的焰流,轻声颂念了一个咒语,一道光环自脚下升起,在头顶消失,正是那个用得不能再熟的“蛮牛之力”。罗格心神慢慢沉入精神世界里,感受着周围的魔法能量不断的汇聚而来,在身周奇异的组合着,最终形成星星点点的能量,进入自己的身体,刺激着神经,强化着肌肉,自己的力量也从小至大,不断的增强。罗格不由得沉浸在这魔法的世界里,精神力追逐着每一点的魔法能量,探寻着它们的组合规律。

    法瑞尔还在那里大放厥词,这次连大卫都有点看不过去了,冷哼了一声。那法瑞尔立刻噤若寒蝉,再也不做声了。

    罗格的精神力再次扩张,脑海中如电光石火一样闪过雾幻的短斧和风月的镰刀,精神力立刻延伸进了焰流里,与焰流里被封存着的火魔力呼应着,追逐着。

    罗格断刀指向了法瑞尔,淡淡的说:“挥刀自斩,说明不了什么。我们再来试试,看战神之锤的刀是不是真的那么不中用。”

    法瑞尔盯着罗格左瞧右瞧,啐了一口,道:“原来还是个魔武双修,那就更不可能是你爷爷的对手了!要不是团长不让伤人,爷爷我一剑还不将你这肉球连人带刀砍成两片?”

    罗格脸色发红,自己胖是胖了点,也不过是腰围略粗罢了,肉球二字,从何谈起?

    胖子再不答话,只将那断刀向法瑞尔一指,深深的呼吸了起来,焰流上的红芒也随着这呼吸一明一暗的闪炫着。

    法瑞尔大喝一声,全身斗气发动,周身形成一层两寸多厚的斗气光层,那钢剑也亮起了刺眼的青芒。他再次暴喝一声,一剑向焰流斩去。

    罗格双目一张,瞳仁里已是一片银色,焰流迎了上去,速度之快,功力稍差点的人看到的只是一道飘动着的红色的光带而已。

    刀剑无声无息的相掠而过。

    法瑞尔吓出一身冷汗,一看手中钢剑夷然无损,登时得意起来,狂笑数声,道:“小胖崽子,今天遇到你家爷爷我,让你知道什么是高手!”

    话音刚落,听得叮叮当当的一阵乱响,手中钢剑最前面的一尺剑锋,断成了四段。法瑞尔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浑然不知何以如此。

    就在那一瞬间,罗格已经在法瑞尔的剑上连斩了四刀!

    “啪啪啪”掌声响了起来,鼓掌的人正是坐在椅中的大卫。每一记掌声,都好象是扇在法瑞尔脸上的一记耳光。大卫慢慢站起身来,悠然的道:“真是精彩!这次奔波四百里路实在是太值得了!没想到居然能看到如此武技和魔法!”

    法瑞尔满脸通红,就待上去拼命。弓身曲腿,待要发力,全身纹丝不动。法瑞尔大怒,骂道:“哪个孙子敢扯你爷爷的裤角!?”

    回头一看,却是大卫正微笑着拉着自己的腰带,那尾指戒上的宝石光芒现在看起来是越来越让人寒意入骨。

    大卫一挥手将法瑞尔掷回了自己随从之中。说道:“这位罗格先生看来已经领悟到了力量的本质,就是我也不敢轻言必胜,哪是你这个莽夫应付得来的?从今天起,轮到法瑞尔为我驾车,什么时候你想明白了错在何处,什么时候再官复原职。帕西斯从现在起恢复骑兵大队长原职。”那法瑞尔却是一脸感激,好像驾车是多大的荣耀一般。

    罗格看在眼里,心下越发发愁,这大卫本领如何,自己是看不透的,看起来此人御下还有一套。自己为何如此倒霉,不明不白的就招惹上这等历害人物?

    大卫身后一个面色阴沉的中年人走了上来,道:“对付这个人哪里用得着阁下您出手?有我来就足够了。”

    大卫笑道:“平日里的事情都让你们打发了,我可是一点乐趣都没有了。这次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真正领悟了力量的人,虽然火候差了点,但无论无何都不能再让给你。你要是再罗嗦,就给我回父亲那去!”那中年人无奈,只得退下了。

    大卫伸手一招,断剑飞入掌中,随后四段断了的剑尖也一一飞起,依次接了起来。他轻叱一声,一道绿色的火焰自剑柄处一路烧了上去,在剑尖处恰好熄灭。那钢剑又成一把新剑,全然看不出有丝毫的破损。

    如同时间停滞了一般,那钢剑凝在半空,没有丝毫的颤动。忽然,一点波动自剑尖处闪现,瞬间波及了整个剑身,明亮却柔和的明黄色光芒从剑身喷发了出来。那光芒凝滞厚重,有如很沉重很粘稠的液体一般。

    那光芒忽然大张,钢剑变成了一个黄色的光球,随后光球又分崩离析,一片片的散落开去,只余下一支……

    妖艳无匹的迎春花!

    无形的风吹过,那黄色的花瓣一片片的掉落,在空中消散成无数的光点。转眼之间,花已完全凋零,留下一点花蕊,即是那柄精钢长剑。

    旁观众人为这手华丽的剑技所惊,过得片刻,才拼命的叫起好来。众贵族败类们知道今天遇上了高手,面色难看。罗格却是闭目不动,脸如死灰。

    那朵迎春花并非是幻觉,而是一瞬间由无数道剑光所形成的真正的斗气之花!大卫的每一剑都如慢镜头般在罗格的脑海中一点点回放,每刺出一剑,罗格脸色就灰白一分。终于,罗格手中焰流落地。

    佛朗哥走上一步,朗声道:“大卫阁下位高权重、武艺高超,我们自然是万万不能和阁下比肩的。只是我实在不知道到底在哪里得罪了阁下,一定要来与我们这小小武器店过不去?”

    “啊?这个嘛?”大卫脸上有些惊讶,道:“其实我也不是来与你们过不去的,只是听说这战神之锤很有独到之处,几位店主又是年少有为,精明过人。一时心喜,过来看看罢了。”

    这番话一出,又有谁会相信?

    大卫嘿嘿笑笑,道:“好吧,看来你们也不信。直说吧,我这次来,是想出钱买下这‘战神之锤’一半的权益。买下之后,仍由几位打理,价钱方面嘛……就五十万金币好了,你看如何?”

    大厅中众人当即哗然,这笔钱表示这战神之锤价值在百万金币以上,这笔巨款在战争之时甚至可以赎回一个小型城市!这个大卫一定是疯了!

    几个贵族败类内心也是无比的挣扎,连罗格都是大汗顺着胖脸滚滚而下。只是这战神之锤,说起来已算是奥菲罗克的产业,自己怎么好把他人的财产卖了出去?眼前两边都是得罪不起的人物,却如何是好?

    就在众人还在挣扎之际,地上的焰流突然忽的一声飞起来,落入一人手中。那人英俊高大,一头金发跳跃着,脸上永远是迷人且从容的笑容,正是奥菲罗克到了。

    奥菲罗克朗声道:“真是不好意思,这‘战神之锤’嘛,已被小弟早一步买下来了!大卫阁下的这一剑,该由我这个主人来接才是!”

    焰流到了奥菲罗克手中,红色的火焰已经尽数转为了金黄。

    埃丽西斯依然是一袭黑色长裙,脸上却蒙了一层轻纱。只是这轻纱遮得住绝色的面容,却遮不住无尽的诱惑。往日那周身的黑焰却不知道哪里去了。埃丽西斯身后跟着四位神殿骑士装束的骑士,正是十二圆桌骑士中的四位。

    大卫看到奥菲罗克进来,眼中精光一闪。待得看到埃丽西斯,更是露出了狂热的光芒;随后进来的四位圣殿骑士则让他脸色有点难看。

    大卫身后那中年人冷哼一声道:“魔女装神弄鬼!”脚下轻轻一顿。

    埃丽西斯脚下一道金光闪现,与地下翻涌而来的斗气硬拼一气,劲风四溢,黑色长裙漫天飞舞,雪白修长的小腿和半截如冰似雪的大腿都露了出来。春光乍泻之下,所有瞥了一眼的男人都是气血翻涌,口干舌燥。那无比优美的线条早已刻在众人心里。

    埃丽西斯大怒,也不多话,双手以曼妙的姿式抬起,在胸前交叉,雪白的十指绽放如百合,无数金色的小光点在这朵百合间生成,旋即形成了一道小小的龙卷。

    “忽”、“忽”、“忽”、“忽”,一道道金色的风刃突然在那中年人身边出现,随着那百合中的点点金星合成了小龙卷,这些金色风刃也同时形成了一个一人多高的金色龙卷风,将那中年人裹在了其中。那中年人大惊之下,斗气全力发动,与那金色龙卷一撞,登时劲风四溢,厅中功力不到的人,一不小心挨上一点就是头破血流。

    刹时间大厅里一片混乱,鬼哭狼嚎,间中夹杂着数声尖历穿云的小姐太太们的尖叫!

    好容易混乱的局面才平静下来,那中年人全身浴血,虽然伤口都不深,但胜在数量众多。且他的衣服披风早已经粉碎,此刻几乎是全身赤裸。有位小姐一眼望去,不禁一声惊叫,那中年人那话儿早已露在外面,正在四处晃着。单以尺寸来说,水平倒是远远高于他的武技的。众贵妇们纷纷掩面,却都极有技巧的从扇缝指间里偷偷的瞄上一两眼。

    法瑞尔一声大吼,喝道:“哪来的杂种敢戏弄爷爷们?待我狂狮法瑞尔教你们点礼数!”说着抽出了一把长剑,就待冲上来。那剑如一泓秋水,寒意逼人,显然这才是他平日常用之剑。

    自埃丽西斯受辱,奥菲罗克脸上的笑意早已不见踪影,这法瑞尔说话又不知分寸,把巴伐利亚大公甚至连奥匈帝国王室都给骂了进去。

    罗格等人第一次看到奥菲罗克的脸上有如冰霜。

    黄金狮子满头金发无风自动,抬手一指法瑞尔,指尖上燃起了一朵黄金火焰,低喝了一声:“碎!”

    法瑞尔手中长剑突然通体泛起了金色光芒,整把剑越来越亮,彭的一声,化作了漫天的金沙。他口喷鲜血,仰天倒地,早已人事不醒。

    大卫盯着奥菲罗克,一字一句道:“黄金狮子真是名不虚传!我管教手下不力,倒是劳您的手教训了。令尊莱因哈特大人最近可好?呵呵,我问得多余了,这神迹一降,人人都知道令尊大人是天命所归,哪能不好呢?”

    奥菲罗克淡淡回道:“这就不敢有劳大卫阁下费心了。至于您这个下属,出言辱及了公国及奥匈帝国王室,我就是立刻杀了他,令尊罗歇里奥元帅也想必不会责备于我。家父一生忠义,人尽皆知。在有些跳梁小丑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时候,须得知道我黄金十字战枪对敌之际,从来没有心慈手软之时。”

    大卫低声念了两声“黄金十字战枪”,哈哈一笑,神色恢复了往日的潇洒风流,道:“都说奥菲罗克阁下是目前教廷中最有希望晋身圣骑士境界之人,黄金十字战枪至今为止尚未一败。而且这位埃丽西斯小姐,风华绝代,又是实力超卓的大魔法师,再有教廷十二圆桌骑士辅佐,如此组合,岂是我们这个小小的骑士团能够抗衡的?这就告辞了!”

    经过埃丽西斯身旁时,大卫对这冰山美人来了一个标准得可以进入礼仪教科书的躬身礼,那本来就很悦耳的声音又带上了些许磁性:“这次我要在里尔城呆上一年的时候,好好的教育一下手下那些不成才的骑士们。不知道今后能不能有这个荣幸邀请到埃丽西斯小姐共进晚餐?”

    埃丽西斯轻纱外那一双黛眉毫不客气的皱了起来,冷冷的道:“怕是没这个机会了!”

    大卫哈哈一笑,道:“没关系,我在里尔城的时间还长,总还是会有机会的。”

    经过奥菲罗克身边,大卫淡淡地道:“再过两个月,我弟弟安德烈也要到这里尔城来。他可是一直很想向您讨教一下呢。”奥菲罗克瞳孔一缩,没有理会。

    眼见大卫等人就要出门,罗格急急忙忙的赶上相送,虽然大卫身后众人都虎视眈眈的,但有奥菲罗克在场,他也并不担心这些人真敢动手。

    罗格在大卫身边低语几句,大卫脚步立即踉跄了一下。

    罗格说的是:“那购店之事,是否可以再商量一下?小店另有一家分店,专营军用品级刀剑,虽然不是魔法装备,但量大利足,收入绝不比这战神之锤差,不知阁下可有兴趣?若是非战神之锤不可,小人试试说服奥菲罗克大人让出一部分权益来,小人等的权益也可出让一部分来,只是这控制权,恐怕还得是奥菲罗克大人的。”

    大卫盯着罗格上看下看,除了一脸媚笑之外,实在找不出半分强者的样子。不禁长叹一声,也压低了声音道:“真不明白你是如何悟出力量本源之道的。这神也真不开眼了,还是说这世界上强者已经不再值钱了?唉,你好自为之吧,如此贪财,就是悟了力量本质,境界也不会有多高啊。”

    大卫突然低声神秘地道:“打个商量,如果我出钱足够,你敢不敢把奥菲罗克卖了给我?”

    罗格嘿嘿一笑:“命比钱重要,这可不成。不过价钱足够,埃丽西斯的行踪、爱好、常去的地方我倒是有些消息可以出让!”

    这二人上一刻还是生死对头,这一刻却相对奸笑起来。

    大卫上了马车,一个随从道:“大人,这埃丽西斯来历不明,值此多事之秋,可是招惹不得的。”那人说得含蓄,大卫早已经明白了,嘿嘿一笑道:“这女人嘛,就是拿来玩玩的。埃丽西斯不过是其中最精致的一个玩具罢了,我是不会因为她误了大事的。”

    另一人突然道:“这几个小子即贪财又好色,我们不妨收买过来,对大事多少有些帮助吧。”

    沉默了片刻,大卫脸色阴沉得怕人。他突然怒喝道:“真是蠢材!要是这么简单就能收买得到他们,你以为战神之锤会是现在这个规模?再说巴伐利亚公国近百年的经营,暗中又有多少势力?眼前无数大事要办,这几个小家伙还不是太成气候,更可能是被人推了出来当靶子的,哪能打草惊蛇?哼,不知着眼全局,只顾得眼前这点事情,不是鼠目寸光,又是什么?!”

    几个下属立刻噤若寒蝉,不敢做声了。

    大卫闭目养神,平息了一下怒气,缓缓地道:“这几个小家伙,若是在太平盛世,也许就是小富即可,偏安一方了。当此乱世之时,可就是如鱼得水了。他们现在魔法武技无一足取,然而小小年纪,就心思毒辣、思虑周详,做事绝不拖泥带水,又足够卑鄙无耻。我若有几个这种人相助,早就不用这么累了,也不会事事被大哥压过一头了。你们这些自以为手段高明、出身高贵的,真与他们相斗,恐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从今天起,限时十日,每人把那本《君王论》给我读一遍,十日之后,我亲自验看你们到底领悟了多少!”

    哼了一声,看着下属都惟惟诺诺的样子,大卫更是心中有气,暗自叹道:“这个罗格倒是个人才,若不是还足够贪财好色,这次无论如何,非得杀了他不可。”

    待得大卫一行人远去,这战神之锤中才又热闹起来。这开张第一天的诸多精彩故事,让坚持到现在的贵族名流们觉得深有所值,茶余饭后的谈资不知道又多了多少。

    奥菲罗克、埃丽西斯与罗格等人来到了三楼,在雾幻布置的小厅内坐下。奥菲罗克环顾四周,赞叹道:“真是大师风范,清静自然,全没有人间烟火气,看来大师这些年境界又有所进宜啊。”

    雾幻给众人倒了茶,叹道:“老了,已经不比你们这些年轻人了。”

    埃丽西斯发现了那枚飘浮在半空中的戒指,立时大感兴趣,玉手轻抬,向那戒指一指。那戒指就自行飞了过来,套在那纤纤玉指上。埃丽西斯反复把玩,又细心探测了戒指上附着的魔法,越看越是喜爱。

    伦斯轻咳了一声,几乎是本能的道:“既然小姐如此喜欢这枚戒指,也是小店的荣幸。何况也只有您这般容色,也才配得上这戒指。这戒指就打个六折,小店收回本钱也就是了,您看可好?价格嘛,九……”伦斯一番话说得即快且熟,那双贼眼只顾盯着埃丽西斯猛瞧,猛然发现不对,才硬生生的把价钱吞入了肚中。

    埃丽西斯恶狠狠的盯着伦斯,那伦斯一面冷汗直冒,不知何时就会被埃丽西斯修理一顿,另一方面又被看得飘飘乎乎的,心下只想:“她这样看我,总比以前不理不睬要强得多,说不定还得多多少少有些情意呢,哈哈哈哈!”

    伦斯双眼无神,口流馋涎,要多丑陋有多丑陋,其余败类脸皮虽厚,此刻也都纷纷转头,装作不认识此人。只是这厅中就这几个人,硬充不识,实在是做作了些。罗格无法,悄悄凝起精神力,从椅角上扯下一根木丝。神念运处,那木丝利如钢针,对准伦斯的屁股狠狠地扎了下去。

    “嗷呜!”伦斯一声惨叫,一跃而起,反手从屁股上一阵乱抓,拔下一根木刺来。他一边揉着屁股,一边恨恨的道:“什么破椅子,也不修干净了,到处都是刺!我早就说过,弄什么清静自然啊,还是来几张檀木红漆描金大躺椅是正经!”他这里嘟嚷,那边雾幻恶狠狠的哼了一声,把伦斯吓了一跳。雾幻现在可是战神之锤的财神,对于财神伦斯是绝不得罪的。何况埃特那厮天天围着雾幻的孙女转,自己要是得罪了雾幻,埃特非拎他那把搞笑大剑劈来不可。说起埃特,他那剑是典型的战神之锤早期作品,华而不实,但对于凸显他魔武双修的高大形象,则是必不可少的。

    “哼”埃丽西斯冷哼一声,把伦斯又吓了一跳,立刻摆出防御架式来。“我好象记得,这战神之锤中,奥菲罗克占了一半的权益是吧?这就是说,这戒指的一半是奥菲罗克的了?那剩下一半嘛,就算预收第一个月的分红吧!他虽然吃点亏,但家大业大,也不在乎。奥菲罗克,你看可好?”

    在埃丽西斯杀人目光注视之下,奥菲罗克含笑道:“正该如此!”

    罗格等人目瞪口呆。

    只有伦斯高声喝彩,附和道:“佳品配佳人,正该如此!唉哟!”回手又从屁股上拔出一根刺来,怒道:“今天真是见鬼,这刺怎么都会飞了?”伦斯一个一个的看过来,见人人一脸无辜,个个满面圣洁,只得无奈作罢。

    奥菲罗克喝了一杯茶,沉默了片刻,道:“这次神迹一事,想来你们也都知道了。事非福祸,现在还难以预料。过不了多久,这里尔城可能就要成为动乱根源,几位都是我推举出来在公国任职的,难保不被卷进事非之中。今天这个大卫就是大有来头之人,是同盟军务大臣罗歇里奥元帅的次子。”

    奥菲罗克顿了顿,见众败类们都聚精会神的取着经,续道:“这乱世保命之道,首要就是无能。这样自然不会被人视作威胁,下手加害。其二是不拘一格,随机应变。这就不用我说了。这其三嘛,就是实力。强大实力面前,一切小花招都不会再有用武之地。这所谓实力,千变万化,魔力强横,武技惊人是实力;知人善任,运筹帷幄也是实力;当然,人多势众、财广权高也是实力一种。如何取舍,就看你们自己的了。过几天我会要求父亲颁给你们经营军用装备的特别许可证,要好好利用啊。好了,我言尽于此,好自为之吧,你们还有何要问的吗?”

    罗格沉吟一下,问道:“大卫曾提起过的安德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奥菲罗克叹了一口气,道:“这安德烈是罗歇里奥元帅最小的儿子,自幼就惊才绝艳,八岁那年被星空剑圣普罗西斯看中,收为关门弟子。自此苦修十五年,直到最近才听说他艺成出师。这安德烈我倒并不放在心上,只是此人背后的普罗西斯才真正让人头痛。”说罢,奥菲罗克将杯中茶一饮而尽,起身告辞。

    埃丽西斯则是毫无将戒指摘下来的意思。

    月上中天,一身疲惫的罗格才回到了自己的小楼。

    夜虽然深了,罗格却毫无睡意,他燃旺了壁炉,裹了条毯子,静静的坐在窗前,看着沉睡中的里尔城。自离开家门,进入莱茵魔法学院起,如今已经有八年了。八年来的生活,此时一幕幕的在眼前闪过,特别是与死灵法师融合以来,原本平淡如水的生活骤然波澜壮阔起来。奥菲罗克、埃丽西斯、罗德里格斯、大卫.罗歇里奥等等距离自己足有万里之遥的名字,现在也一个接一个的与自己联系在一起。

    而神秘的风月、诡秘的异界、神迹天使以及躲在暗处的魔族,都是与原来自己的世界毫不相关的。现在的生活精彩了许多,但也逐渐身不由已,各大势力风云汇聚的时刻,自己就如一只蚂蚁一样,一不小心就会被一只巨脚踏得粉碎。可是蚂蚁又怎么会知道何时、哪里会有一只巨脚落下呢?说不定拼命逃逸的结果,却正是逃到了巨脚的下面呢。

    奇薇、菲拉,一在人世,一已命殒,她们一定都恨死了我吧?如果有机会,她们一定是毫不犹豫就把我给煮了烹了的。可是那些苦力们是一定不会让她们这么做的。一直以来,自己似乎只是在捞钱、争权、玩女人,糊里糊涂的,竟然也混得小有身家了。都说恶有恶报,自己怎么都算个恶人了吧,怎么报应没来,反而越过越好了?

    这世上的因果,本来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罗格正在胡思乱想,心中突然一动,猛地回头,却见一具骸骨立在自己身后,那骷髅身披黑袍,手执法杖,气度雍荣,一副大师风范。

    “罗德里格斯?”胖子惊得跳了起来。

    “呵呵”,死灵法师特有的低沉笑声直接在罗格脑中响起,道:“你既然已经窥见了这世间运行的本源,怎么还会看不透这个简单的幻术呢?这原因其实很简单,你被自己的感官,被自己的心蒙蔽了罢了。”

    罗格依然未从惊慌中恢复过来:“我们不是已经融合了吗,怎么你又弄这个幻影出来了?”

    “孩子,”罗德里格斯的声音苍凉而平静,“我本以为灵魂融合,可以使我躲过审判之光的追踪,以及给这世界的轶序投下一点变数。可是审判之光追踪的是灵魂的印记,当天我没有想过光天使力量竟然如此强大,收拾她耗费的时间过长,以致于躲进灵魂法珠的时候,终于还是被审判之光追踪到了灵魂的印记。你我融合之后,失去了灵魂法珠的庇护,我再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对抗审判之光的侵蚀力量,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试图将审判之光的力量驱逐出去,但是很遗憾,我失败了。所以我选择了分离,如果我们仍是融合为一体的灵魂,这审判之光会将我们两个都净化掉。”

    虽然骷髅是看不出表情的,但罗格仍感觉到罗德里格斯轻松的笑了笑。

    “我的孩子,这次分离,我带走的只是灵魂的印记,所以对你的力量不会有任何影响。每一个大死灵法师都是操纵灵魂的大师,这一点,大概就是神族追杀死灵法师的最重要理由。孩子,我的时间不多了,但有些东西该留给你的。我来问你,什么是力量?”

    罗格回忆起大卫那春花绽放的剑技,伸出了食指,转眼间,指影幻化出了一个小小的骷髅头。

    “这世上成为强者之路,无外乎魔武两途。魔法分成八大体系,而武技更是流派繁多,职业复杂。我来问你,一个大魔导师与一个剑圣生死相斗,最后会是谁胜谁负?”

    罗格沉思良久,才道:“若是两人单打独斗,剑圣可能会胜出;若是各带一军,则无疑是魔导会胜。这胜负关键,其实还在时间。”

    罗德里格斯点了点头,法杖一挥,一个小小的象棋棋盘出现在二人中间,微笑道:“来,先陪我下一盘棋再说。”

    罗格虽然有些不解,但仍依言开局。老少两个死灵法师很快就下了十几手棋。

    罗德里格斯边下棋边说:“单以威力而言,魔导师的魔法要远远强于剑圣的武技。然而一对一的战斗中,魔导几乎必定要落败,原因就是多了一个因素,时间。这时间根源于对力量的控制,剑圣的力量虽然较小,但是却对这力量有着绝对的控制力。魔导师引动天地间的魔法能量伤敌,威力可以震天动地,但聚集魔法能量却需要时间。所以,任何一个魔法师在作战之前,所有的准备都是为发动强力魔法争取时间!”

    二人象棋造诣天差地别,老法师口里解说,手下不闲,片刻之间,就连吃了罗格两个小兵,破了他的兵阵。

    “这世间之人,往往以为拥有力量就是强大。就象认为五级魔法师一定要强于四级魔法师一样。比如我这只后,在这棋盘之上,就要远远强过你的相。”说着,骷髅手一抬,后自阵中飞出,吃掉了罗格的白格相,并稳居盘中,一时之间,死死的压住了罗格整个棋阵。

    罗格苦思冥想起来,老死灵法师悠然的声音却没有停下来。

    “有些聪明的人,在力量达到了一定程度之时,发现强大的力量并不是一切,对力量的了解、控制和运用也非常重要。于是他们便开始向这方面钻研,比如大卫.罗歇里奥的剑技,并不在于力量强大,而是控制精妙,所以能以巧破力,以弱胜强。再看那个雾幻,没有几斤力气,却能轻易破开堪比石块的硬木,*得就是对物质本身的透彻了解,以及力量运用的至高技巧。”

    “啊,原来是这样!”罗格灵光一闪,冲起一个小兵,重整兵阵,逼得罗德里格斯不得不收回了后。

    “呵呵,领悟的很快嘛。其实魔法的道理也是一样,致胜的魔法不见得是最强的魔法,而是最正确的魔法。这方面嘛,你天生就有这种本能的。”

    聊着聊着,罗格的棋已经被吃得七零八落的,只余三兵一后一马对老死灵法师的五兵一后相马车全。而且棋阵破烂,眼见过不了几步,王就无路可逃了。

    老死灵法师法杖一挥,棋盘转了个圈,“来,我们现在换棋来下下!”

    两人接过对方的棋,又开始下了起来。罗格虽然棋力远远不如老死灵法师,但棋上优势实在过于巨大,且整个棋盘要冲都控制在手里,老死灵法师棋力再高,也没有回天之力,勉强挣扎了七八步,终于山穷水尽,再过两步,就要被罗格将死。

    “孩子,我的棋力比你高得多,为什么现在会下不过你呢?”

    罗格思索片刻,道:“我明白了,绝对的力量是一切的基础。这力量上的差距大到了一定程度,单凭技巧就再也不可能以弱胜强了。大卫的剑技漂亮是漂亮了,可惜中看不中用,根本称不上是力量。有起这剑影的功夫,还不如一剑直刺,来得简单直接。”

    “嗯,你能了解这一点,非常好。其实以你对力量的了解和掌握,要远远超过了大卫,大卫这种层次也敢宣称掌握了力量的本质,呵呵,真是可笑!不过这世界所谓的大陆强者们,绝大多数也只能停留在他那个层次罢了。单以对力量的掌控来说,现在就算是奥菲罗克也不见得比更加深入。假如把你们的力量限制在同样程度上,他们是斗不过你的。可是你们之间力量的绝对差距太过巨大,已经不是技巧可以弥补的了。这就好比一只全副武装的老鼠,在老鼠的世界里是所向无敌的,甚至连猫都可以斗上一斗,但是面对猛虎,装备再精良,技艺再高超的老鼠都是无能为力的。”

    老死灵法师停了一会,给了罗格一点思索的时间,续道:“在对付魔界探子这类小卒的时候,就算是那个什么剑圣普罗西斯亲至,也不见得比你更历害;但如果对手是奥菲罗克,你们的下场就会完全不同。所以你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者,首要就是增加自己魔力!”

    长叹一口气,罗格有点垂头丧气的,本来他还以为可以不用象以前一样努力了呢。现在看来,还是得天天冥想增长魔力啊,不过,有没有速成的办法呢?

    当,胖子头上挨了死灵法师重重一击,虽然是幻影,可是打人倒是一样的痛。“哪有这等好事?魔力的增加只有*你自己努力,用功一分,就强得一分!”

    罗格嘿嘿一笑,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我们再来看看,这技巧的本质是什么?”罗德里格斯重新摆了一盘棋。

    二人又对弈起来,这次不同的是,罗德里格斯一边下,一边指点罗格棋艺。罗格人也聪明,一点就透,十几步过后,虽然仍是被打得落花流水,但和上一盘全无还手之力比起来,局面已经好得多了。

    “这技巧的本质,就是规则!”死灵法师的声音突然有如千均之重,每一个字都似有排山倒海之威,轰轰隆隆的在罗格脑海中炸响。

    一盘棋有游戏规则。

    一个家族有家法。

    一个国家有法律。

    水往低流,树向阳光,鹿马逐水草而居,候鸟依天时而徙。

    就是这天,也有雨露风霜,也有四季分明。这地,也有山川湖泊,也有地脉龙气。

    世界万物,日月星辰,莫不依规则而行。

    罗格脑中如雷轰电闪,但觉妙悟明思不绝而来,手下妙着频发,顷刻间已经扳回了局势。

    “世人诸多强者,无非是由力量而技艺,再由技艺而力量。正有观树是树,观花是花;观树不是树,观花不是花;以及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三重境界。其实返朴归真,万流归宗,依然是徘徊门外罢了。我既然曾为十大魔导师之首,而你是我选之人,(当然了,当时也别无其它选择),怎么也不能给我丢脸!增长魔力之道,天长日久,急也急不得。可是如果眼光见识,还停留在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这一层上,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两人棋局胶着。

    “孩子,你那日所见的,是在所有规则之上的,这世界运行的最基本规律。只是你现在力量不够,还不能全部领悟罢了。现在你看了,但没有看到;终有一日,你会看了万物为空,但你还是看到了。”

    转眼之间,棋局急转直下,罗德里格斯已是岌岌可危了。

    “我的孩子,有朝一日,当你面对着理解了所有规则,掌握了至高无上的技巧和力量之人的时候,你要如何取胜呢?”

    罗格这一次愣住了,那只将要绝杀罗德里格斯的手始终放不下去。

    他苦思片刻,终于落下棋子,将死了罗德里格斯,且要看他如何破解这局面。

    罗德里格斯诡秘一笑,棋局骤生变化,那王飞了个大斜线,躲入角落自己的阵营中去了。同时,所有小兵都在原地升后,反而将罗格将死了。

    “这!……你……你居然耍无赖?!”罗格气得话都有些说不出来了。

    “孩子,你再仔细看看,我是不是在无赖?”

    罗格运起精神力仔细的探索起整个棋盘来,突然惊叫一声,:“啊!?这规则怎么变了?”

    “哈哈哈哈!我订的规则,我当然可以改变它。就算你规则掌握的再好,只要威胁到了我的存在,我就会设置一套新的规则来限制你,束缚你,直至绞杀你。”

    这真正的力量,就是制订规则。

    罗格再次苦思起来。

    突然,他站了起来,手一挥,所有的棋局都烟消云散。

    “我不玩了!”胖子笑眯眯的说。

    “哈哈哈哈”,老死灵法师仰天长笑,道:“好,好,好!我虽然没能躲过审判之光,但有了你和风月,这世间完美无缺的轶序,已经算是破了一角,不枉我一生心血了。”

    狂笑中的死灵法师自下而上,突然亮了起来,躯体迅速化作无数光点,飞散在空中,随后消失无迹。

    “其实,还可以下我这一局啊。”罗格喃喃的说道,面前又现出一个棋盘。

    罗格这里一王十后,老死灵法师那边只有孤零零的一个王,且动弹不得。

    罗德里格斯临去前终于看到了这一局,眼眶中闪过一丝欣慰。

    适才还热闹无比的小楼,这一刻却显得无比的空旷。

    良久,一滴水滴落了下来,溅起几片小小尘埃。

    空白。

    巨大的空白。

    罗格不知道这空白该如何填补,也不想去填补。

    壁炉里的火渐渐的熄了,小楼里慢慢的充斥了寒意。

    对面的那张椅子上,就在不久之前,还坐着罗德里格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一百多年来稳居大陆十大魔导士之首。可是现在,所有曾经的伟大,都已经逝如流水,只有那把普普通通的椅子,还默默的立在那里。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这大魔导师至少还有九个,为什么审判之光单单找上了罗德里格斯?

    罗德里格斯苍凉的声音又在心底响起:“每一个大死灵法师都是操纵灵魂大师,这一点,大概就是神族追杀死灵法师最重要的理由。”

    是了,一定是这个原因。灵魂,应该是神的领域,所以神以审判之光来灭绝一切渎神者。相应的,光明教会以火刑柱来对付所有的异端。

    只是那高高在上的父神啊,你宣称为众生之父,你身为慈爱祥和之身,圣光照耀之下,众生莫不分享你的荣光。

    无人敢大声颂念你的名,只会全心意的聆听你的教诲,遵从你的指示,将你的福音带至每一个角落。

    只要信仰你的名,那苦痛的,必得救赎;那饥饿的,必会饱食;那寒冷的,必将温暖。

    这种种恩赐之下,何以容不下一点点的异端呢?

    曾经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如今连一点灵魂的印记都未曾留下。再过得几十年,记得他的人都随风月逝去的话,后世恐怕再也无人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吧。倒是这把他曾经坐过的椅子,无知无觉,坚固持久,或许会再经历百年以上的岁月呢。

    冥顽多长命,灵秀易早夭。这又是何道理?

    既然有了灵魂法珠,罗德里格斯要躲过审判之光,安心过得几百年,绝对不成问题,为何他一定要选择与神族对抗之路?为何拼却放弃几乎无尽的生命,也要给这世界的轶序投下一点变数?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子照在罗格的脸上。没有了炉火,小楼里早已经冷如冰窖。

    罗格静静的坐在窗前,身旁还是那盘刚刚开局的棋局。他苦苦的思索着,却不知自己早已经是泪流满面。

    回想自己二十三年的人生经历,似乎一直缺少了什么。在道德学者那里,自己算得上是无恶不作了;在贵族当中,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就是不上不下的。杀人、放火、强暴、陷害甚至行善积德都做过了不少,可这一切的行为背后,又是为了什么呢?无论为善为恶,总是有个目标的,自己的目标在哪里?

    难道说自己二十三年来,这所谓人生意义,都是一片空白?

    黑雾涌动,风月静静自异界跨了出来。

    罗格看着风月,突然痛哭起来。

    风月巨大的骨翼张开,轻轻将罗格罩了起来,骨翼下是一个温暖的世界,就如这世上最后的庇护所一般。

    一缕阳光照在罗格的脸上,提醒他新的一天已经到来了。

    罗格猛然站起来,四处张望,才发现风月已经回到了异界。

    略略活动了一下已经发麻的手脚,嘿的一声,胖子吐出了胸中的一口浊气。“啊啊啊啊!”他又学着猩猩一样捶击了一番自己的胸膛,才多少提聚起一点精神来。“嗵嗵”又在原地跳了起下。突然他停了下来,慢慢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地板上刻着:“活着”用的是大贵族间和教会常用的哥德花体。

    是啊,活着。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活着明天就永远是个未知。管他什么意义、理他什么主义,先要活着,还得活得好些才成。

    心结一去,罗格又活了过来,仿如放下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袱一般。

    只是这风月,什么时候又学会写字了,还写得龙飞凤舞的,颇有自知之明的罗格知道自己与风月比书法,就如魔法学徒和大魔导士之间的差距一般。胖子蹲了下来,用手指顺着地上的刻痕轻轻的描着,感受着木刺轻轻的刺在指尖的感觉。

    街道上渐渐喧闹起来,偶尔也会有一辆马车呼啸着驰过。罗格略微梳洗,准备出去走走。他推开了房门,一股骤风带着寒气钻进了他的脖子,让他打了个哆嗦。

    街道上一片喜气洋洋,宾舍大道富人区的那一边,多是深宅大院,各色的彩带、彩球以及以魔法光芒照耀的雕塑,将这些大户人家装点得花团锦簇的。大道的另一边则多是罗格那小楼一样的房舍,适合中等偏上的人家居住,相形之下,就寒酸得多了。宾舍大道十分宽阔,路中央有一条绿地,种植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常青灌木,每隔数米,就会栽种一棵雪松,将两边有意无意的隔离开来。虽然住在宾舍大道上的人们,在里尔城中只能算是勉强混入上流社会,但这道断断续续的绿色隔离带却让他们感到与中产阶级有了一道实实在在的距离。尽管这安全感只是心理上的,不过仍让宾舍大道两边的地价相差越来越大。

    看着充满节日气氛的城市,四处喜气洋洋的行人,罗格益发感受到了心中那道巨大的,无法填补的空白。虽然风月的留言让他暂时压抑了心中的悲伤,却并不足以让他空旷的灵魂重新饱满起来。

    突然,一股思乡之情涌上心头,也许,该是回家看看的时候了吧。

    虽然罗格对自己的家没有多少眷恋,最近一年来也完全断了联系,但毕竟是与自己血肉相连的亲人啊。幼年时候,老里弗斯每次喝醉酒,都会拿下人出气,有时罗格倒霉遇上了,也会挨顿狠揍。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自己父亲,回家看看吧。

    回家。这个念头一起,就再也不可抑制了。也许自己只是需要一些亲情或者是感情来填补心中的这个空白吧。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回去一次吧。

    小时的花树,还在茂盛的生长着吗?那小镇上的民众,还是一样的朴实和好欺负吗?还有家里的婢女苏拉,自己的第一个女人,还在吗?

    新年祭礼很长,足足有两周的狂欢,是莱茵同盟最重要的传统节日。

    罗格抓紧时间与一群损友们聚了聚,言明自己准备离开十天,回家看看,众人也都表示理解。其后罗格一边通知奥菲罗克,一边收拾行装。费斯敖了一个通宵,终于将罗格原先的全身盔甲改造完毕,刚好赶得及第二天清晨罗格的起行。

    新年第二天,罗格跨下一匹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一身雪亮的圣骑士全身甲,身披猩红的天鹅绒披风,造型古拙的长柄战斧挂在马股上。罗格身后是十个全身披挂,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龙与美人骑士。这些骑士都是属于孤家寡人类型,就算是新年也无亲人可以团聚,这段时间又在军营里被训得狠了,听得队长大人要衣锦还乡,拼死拼活的跟了上来。

    众败类们本来也想去游山玩水一番,但听罗格家乡穷山恶水,民不过数千,兴趣就有些缺缺。再者战神之锤正是创业之时,也的确不能离开,是以都留在里尔城,出则练习屠宰之技,入则苦修杀人之术。

    相送千里,终有一别。一众贵族恶少们各自订下了需要的土产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城了。罗格一行则拨马疾驰而去,此去路途遥远,沿路多有艰难险阻,土匪强人自也不少。只是罗格等人也今非昔比,虽说习惯了以多欺少,但对付点山贼土匪的,近来已能以少敌众了。若有那不开眼的贼找上门来,只是来送盘缠路费罢了。罗格心情实在不佳,路上惹是生非,端几个匪窝,也很有可能。

    返乡途中,罗格等人无疑是十分显眼的。这十余骑人高马大,衣甲鲜明,紧跟在罗格身后的一个骑士高高打起龙与美人的团旗。这面团旗是佛朗哥亲自设计,由雾幻审定的作品。旗面上漫天的龙焰,烈火中一个绝色的女魔法师凌空漂浮着,一袭黑袍裹不住魔鬼般的身材。她双手交叉在胸前,仰面向天,一头金发都向天飞舞。虽然从这个角度看不见她的面容,但颈项处绝美的线条已然足够引发无穷的想象。

    ‘看不到的美人才是最美的。’雾幻如此评价道。

    美人的背后,火焰当中,是一对眼睛。巨大的,龙的眼睛。

    罗格这身银色的全身甲也很有奥妙之处。经由三道魔法强化之后,其本身物理防御力已经非常的超卓。与贵族败类相处的这几年,费斯灵感不断,炼金技艺突飞猛进,足可当得大师二字了。此次精心泡制的全身甲,还能差了?

    首先胸前领口处一道看似装饰的金色常春藤花纹其实是以纯精金打制的魔法阵,魔法符号都蚀刻在金纹的背面,表面是看不出来的。这道法阵的作用就是在身周形成一道相当于“强化魔法盔甲术”的力场。

    其次,在打制盔甲时,金在里面掺入了足足一斤的玄铁,并以精湛的技艺使其均匀分散于整个甲片之中。如此打制出的甲片坚韧无比,金曾让一个龙与美人骑士持破甲斧,全力劈斩一个甲片,结果只是留下半分的浅痕,砸弯了一点而已。

    当年罗格巧取豪夺来的那根红色羽毛,经由埃丽西斯法眼鉴定,居然是火焰魔兽不死鸟的尾羽。只是埃丽西斯的黑焰与这魔火格格不入,这羽毛才没被贪污了去。费斯苦阅无数典藏之后,终于引动了这羽毛之中的魔炎之力,封在这盔甲之中。此后整副甲胄变成一片火红,并且这红焰还在不停的流动,盔甲周围三尺之内,宛如熔炉,人畜难近。为此费斯再将一颗极为珍稀的冥海冰泪石熔入魔银,融在盔甲的表层之上。冥海冰泪石拥有至纯的水系能量,滤掉了不断外发的热力。此后这副盔甲就变成了普通的银甲。

    至于这甲的好处,罗格是深有体会的。他亲自操斧,大力一斧对着一片甲片砍下,连玄铁都挡不住这厮的蛮力,被斧子破开一个大口子,然而就在要贯穿甲片之际,一股火焰之力炸开,将斧子炸到了一边,甲片终究未被砍穿。过得一个小时,那甲片竟自行恢复了。费斯加得几锤之后,又是崭新的一片甲。

    然而这甲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式样颇为古朴雅致。罗格逼着雾幻在甲片角落里刻上了自己的名字,于是这甲又成了雾幻的设计之作。罗格的如意算盘是,将来万一落泊了,就把那刻有雾幻名字的甲片拆下来单卖了,至少十年豪华生活还是能够保证的。

    这副盔甲,哪件材料都非常罕见,不是金子可以买得到的。

    罗格对这付全身圣骑士甲喜欢非常,因其破后还可再生,是以命名为:“轮回”

    “轮回”几乎用光了战神之锤所有稀罕的原料,可算是无价之宝。奥菲罗克观后评价道:“若此甲能有灵魂,则立即可成神器。”罗格马上对灵魂二字留上了神,没办法,死灵法师们个个对灵魂有说不出的敏感。胖子本来想问如何让盔甲拥有灵魂,但硬生生的忍住了。

    死灵法术中自有将灵魂封于物体或是不死生物中的技术,其实严格点说风月就是这种法术的产物。只是随着风月力量的日益强大,慢慢的产生了独立的意识,而其它的不死生物则会绝对服从魔法师。想想虽然神之本源这等灵魂能量可一而不可再,但世间强者的灵魂总是有不少的吧?日后遇到机会,再慢慢加害不迟。

    罗格那战斧也非凡物。斧柄可拆可合,合则是长柄战斧,拆则是短斧短枪。整把战斧以最上品的深蓝玄钢打成。这深蓝玄钢钢质远较一般精钢来得硬和韧,且含有少量冰属性魔法能量,有少许宁定人心的作用。深蓝玄钢虽然远比不上玄铁的珍贵难寻,但也不易得,好在塞勒斯堡铁矿中采到一些原矿,这才得以打成这柄战斧。至于以玄铁和魔法加持,那也是必须的。但以战神之锤这等财力,也只能做到在外表镀一层玄铁罢了。

    斧头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小小半月,没有雕刻也没有装饰。由于本身是短柄战斧,斧头并不算大。只是整把战斧沉重异常,比之当日战神之锤卖出的破甲枪重了三倍!也只有罗格这等力气大过了半兽人的怪物才拎得起来。就算如此,罗格也得施展“蛮牛之力”后才能显得举重若轻,行有余力。罗格目前魔力只是个八级法师的水平,但魔控水平精妙无比,是以这“蛮牛之力”一天足可使上七次,外加魔法戒指里贮存的四个“蛮牛之力”,胖子就是想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持在这魔法加持的状态之中,也不是多大问题。

    那斧最大的奥妙,则在于斧头处镶的一块极品黑水晶。这块水晶据称是来自魔域最深处,可以束缚一切怨者的灵魂。这可是对罗格再合适不过了,对死灵法师来说,多少灵魂都是不够用的,力量强大的灵魂更是越多越好。是以此斧名作:“缚魂”

    惟一可怜的,就是胖子那马而已。平心而论,此马神骏非常,就是称不上千里名驹,也是甚为难得。只可惜胖子连人带斧,直有四个人的份量,一路上压得那马苦不堪言,跑上几里,就得歇歇。

    其它几个败类对顷全店之力给罗格打造两件准神器级的装备倒是没多少怨言。一是战神之锤本来主要就是罗格的心血,二是战斗之中,魔法师的威力要远远大于战士的威力。有这两件装备的罗格,外加那个莫名其妙的风月,只要不是对上大卫.罗歇里奥那类十五级以上的强者,几乎可以说是近战无敌。当然这是指一对一的情况。至于以少打多,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这些败类的身上。一个可以安心施法的魔法师,哪怕是罗格这类八级的菜鸟,也绝对是敌人的恶梦。试想一个一个的“衰弱术”“恐惧术”或者是“疾病术”放过来,就算是实力强运气好,一直不中,也很恶心人的。

    罗格临行之前,费斯就已经宣称再不给他打造装备,今后一切要*他自己了。想要东西,自己动手吧。

    “身为炼金大师的弟子,居然打个最简单的魔法戒指都不成,实在也太说不过去了。”

    罗格只有嘿嘿傻笑。他蛮力太大,虽然领悟了一些精神力运用的秘密,但对肉体力量控制还差得远呢。魔法戒指不管是什么材料做的,胖子一锤下去,都会砸成一个硬币。

    一行人走了半日,已经渐渐驰入了山区。一座阴森森的树林慢慢出现在众人眼前,那条大路穿林而过。此时前无商队,后无旅人,就只这孤零零的一小队骑士。

    胖子精神力搜索之下,发觉林中隐着无数充满敌意的精神能量,只是那些精神能量实在不怎么强,比之在异界遇上的最普通的僵尸都不如,正合了胖子以强凌弱的心意。

    此时身后一个尖嘴猴腮的“龙与美人”骑士跟了上来,低声问道:“大人,属下感觉前面好像有埋伏。”罗格微觉意外,看来自己属下能人不少,这骑士能感觉到林中的杀气,颇不简单。于是回头问道:“不错,看来是有埋伏。现在就看埋伏之人有没有胆子出来了,叫兄弟们把钱袋都挂在外面!”

    只可惜猎物也有危险直觉。

    十一个披挂华丽的骑士在林间大道来回徘徊,不住把玩金银财宝,就差没打面大旗,上书“我有钱,来抢我啊!”

    林中埋伏众人一个个透过树叶草缝死死盯着那些金币珠宝,却伏在地上不敢稍动,只想等对方冲进来,好中了设好的陷阱。这土匪首领也很有点小聪明,在林中下了不少埋伏。一旦打劫失利,就可退入林中。若是敌人追来,猝不及防之下,肯定要吃上大亏。此计过往屡试不爽,但那首领看到罗格,总是莫名其妙的寒毛倒竖,打死也不肯出林了。

    罗格等了良久,也不见土匪出来,气得对着林中破口大骂了一番。然后提起战斧,对着道旁一棵参天古树砍去,几斧下来,刮出了光溜溜一片,再倒转‘缚魂’,在树上刻下一行大字,

    ‘此处绝无土匪陷井’

    字刻好后,方才骂骂咧咧的离去。

    半小时之后,一队商队在五十多位全副武装的佣兵护卫下,开到了这里。入林之间,一个看起来是首领的佣兵驰到树前,仔细的看了这个告示,思索片刻。命两个游击骑兵前行探看道路,其余佣兵弓上弦,刀出鞘,缓缓跟上。

    众土匪见了这等阵仗,自是不能轻举妄动。

    再过一会,一小队商旅来到此处,看了告示吓了一跳。罗格那几笔字实在不怎么样,越看越象出自念过两天书的山民之手。小商旅立即决定绕路而行。

    “老大!”一个土匪趴在首领身边,低声道:“再这样趴下去,兄弟们要受不了了。为什么不派两个人去把字给刮了?”

    “废物!跟了我这么久都没半点长进!那肥猪骑士说不定正等着我们出去哪!命都危险,还想打劫?去告诉兄弟们,想保命的给我趴到天黑,不许说话行动,大小便就地解决。现在就指望周围这些陷阱啦!”那首领说完,侧耳伏地,仔细听起周围动静来。

    又有一只手拉了拉首领的裤角,那首领低声怒喝道:“不是让你们老实的趴着吗?!”背后却没有回答。首领向左回头一看,见所有手下都笔直地站在原地,动都不动,一脸恐惧的盯着自己背后。首领再向右回头一看,见那肥猪骑士笑眯眯的盯着他,把手中战斧随手往树上一*,斧头立刻没进了树干中去,道:“俺是胖了点,肥还说不上吧。”

    那首领这一惊可非同小可,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幸好还有份急智,扑地跪在地上,伏地痛哭起来。

    这一哭把罗格也弄得呆住了,问道:“怎么了?是不是上有高堂,下有妻儿啊?”

    首领浑身一抖,差点把“你怎么知道?”给说了出来,话到口边,又给咽了下去。他哭声不绝,心思急转,道:“小人遭奸臣迫害,全家遇难,是以不得以在此地劫掠为生!”

    罗格哼了一声,示意不信。那人急道:“小人自幼父母双亡,先寄人篱下,后流离失所,……”

    胖子一把将斧头从树中提了出来。“小人自小为仇家所掠,多年折磨……”

    大斧高高举起。“小人家有悍妻,不堪折辱……”

    斧光一闪!“小人毕业于帝国军事学院!!!”

    斧子正正好好的停在那首领的脖子上。首领面孔扭曲,大汗滚滚而下,急道:“小人毕业于德罗帝国军事学院,哦……不敢隐瞒大人,是还差半年就毕业了。在毕业前军略对抗上,只因小人出身贫寒,就被要求输给一位侯爵的小公子。后来小人心有不甘,多喝了几口酒,路遇一小美人,小人就……就将她打昏,拖入无人所在,强行上了。事后才发现她是那侯爵公子的意中人。小人连夜出逃,被那侯爵家杀手一路追杀,直逃到此处。生活无着,才聚起一班兄弟落草。”

    首领说得又快又急,身子却挺得纹丝不动。刚才那斧子自行入木,锋利无比,他又哪敢动上一动?

    罗格仔细打量了几眼这个首领,见他二十七八年纪,中等身材,还算眉清目秀。适才能看破自己在一旁反埋伏,还有几分能耐,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群土匪居然纪律还很严明,这人带兵本事不错。想到这里,罗格哈哈一笑,道:“你***,居然拿这等酒后乱性的鬼话唬我。若是你心中没起过念头,喝多少酒也乱不了性!”

    “是,是。大人明见,其实小人早就知道那女子是谁。只是胆子太小,不喝酒不能成事。”

    “你***,这样吧,今后你就在我手下办事吧,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首领感激涕零,道:“小人名叫罗伯斯基,多谢大人栽培。小人能跟着大人这样的明主,那是三生有幸,家门……”

    罗格听得头大无比,怒喝道:“给我住嘴!再乱拍马屁,小心我斧子不长眼睛。让你这帮兄弟先回营地里休整,让他们这段时间小心谨慎,你这就跟我去吧。等我办事回来,这些人要还没给人灭了,我自会想法安排他们。”

    午后斜阳下,一行骑士又上路了。只是这次衣甲鲜明的队伍中多了一个土匪山贼打扮的人,颇不和谐。那人此刻紧紧跟在罗格身旁,正在领受教诲。

    “以后拍马屁,要恰到好处,不能乱拍一气。你***,老子我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你这不着边际的马屁拍上来,我如何听得舒服?嗯,对了,当日你喝酒之后,所作所为之事,现在给我细细的道来。”

    “是,是。那日小人多喝了点酒壮胆,便去那小丫头必经之路上埋伏……”

    古树,斜阳。一众骑士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渐渐的远去。

    转眼间日薄西山,风尘仆仆的骑士们遥遥的望见了一个小镇。这小镇规模不大,看起来不过三千人的规模,但位于交通要道附近,旅馆酒店倒还是不少。小镇上的人看起来也还算富足。小镇里刚刚进驻一个规模不小的大商队,光护卫的佣兵就足足有两百人。看那服色旗号,有经验丰富的骑士告诉罗格,这是罗恩公国大佣兵团‘百战佣兵’护卫的商队。

    不等罗格吩咐,自有下属骑士挑了一家最大的酒店,进去抢占了两张桌子。此时这酒店里早已经坐满了佣兵和商队的一些头面人物。罗格等人进得店来,店内众人都抬头看了一下,见是正规骑士团打扮,都不愿招惹。

    这种行走于各国之间的大商队和佣兵之中,多得是亡命之徒,罗格也不愿意随意惹是生非。多年生意做下来,他倒是更想看看这商队之中,有没有大家一起发财的机会。

    罗格刚刚坐下,就有两道热辣辣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一个女子猛地站起来,喝道:“老天有眼,终于让我遇见了你这头混蛋的猪!”

    那人一头金色长发束在脑后,面容娇好且透着一股野性,年纪二十七八上下,身材高挑,穿着百战佣兵制式的土黄色半身锁甲,身旁是一把巨大的双手剑,正是奇薇!罗格朝她望去,与三年前相比,她少了原有的天真,多了成熟与坚毅,还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她肤色略略有些黑,想来是风餐露宿的佣兵生涯的缘故。

    奇薇见罗格并不慌张,还有那里盯着她猛瞧,不由得怒火上升。三年前要不是这胖子卑鄙无耻,机关下毒,无所不用,自己怎么会失身在他手里,还连累了哥哥死于非命。‘呛’的一声,奇薇巨剑出鞘,就待扑上相斗。

    这边龙与美人的骑士们一见事情不对,立刻抓起兵刃,掀翻了两张桌子作屏障,人人亮出一把三箭手弩,指着百战佣兵和商人们。

    “辛蒂,住手!”一个三十多岁、长着一张国字脸的中年佣兵拉住了奇薇,奇薇奋力挣了几下,那只手却是纹丝不动。“放开我!道尔,我今天一定要杀了那头肥猪!”那被称作‘道尔’的中年佣兵眉头一皱,见有点拉她不住,一把将她揽在了怀里,喝道:“辛蒂,你冷静点!到底是怎么回事?”

    奇薇叫道:“这只肥猪他把…他…他害死了我的哥哥,也是害得剑与血玫瑰佣兵团覆灭的凶手!”

    “是吗?”那中年佣兵听了,爱怜的搂了搂奇薇,如刀锋般锐利的目光却盯住了罗格,“这位骑士大人,我想这件事情您需要给我一个解释!”

    “哈哈哈!”罗格道:“你是在命令我吗?你,一个罗恩公国的佣兵,要在莱茵同盟境内命令同盟骑士团的大队长?如果我不同意给您解释呢,尊敬的道尔先生?是不是就要率领您这二百位佣兵将我拿下呢?可是您不要忘了,这个小镇人可不少,此地又深入莱茵同盟境内五百多里,您以为您可以平安的逃回罗恩公国吗?好吧,就算您本领高强,可以逃得回去,这些下属呢,能逃回去几个?您为了一个女人,就可以放弃手下两百条性命了?”

    那道尔听了,道:“我的部下和我的生命一样重要,而我的妻子,辛蒂,我也会用我的生命去保护她,让她快乐。如果您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会以一个武者的身份向您提出决斗的要求。想来一个骑士是不会拒绝一场合理的决斗要求的吧!”

    “做你的梦吧!我们大人要务在身,地位重要,你这种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佣兵说决斗就决斗,想解释就得给你解释?嘿嘿,你怎么不去找同盟军务大臣罗歇里奥决斗去呀,他也是骑士呢。又怎么不找剑圣普罗西斯决斗啊,是不是怕打不过就不决斗了?这么说起来,你要决斗也是因为有把握胜得罗格大人才提出来的吧!这是决斗吗,这是谋杀!什么武者身份,我呸!”

    新加入的罗伯斯基口齿尖刻无比,非止于奉承拍马而已。这一番话说得又急又快,又条条在理,只把道尔说得羞愧无地。

    道尔呆了片刻,才道:“这位先生说得也是,是我考虑不周。然而无论如何,我决不能让奇薇受了委屈!这样吧,如果这件事是我错了,我道尔会任罗格先生处置;如果是罗格先生错了,还请答应我的决斗请求,至于时间、地点、方式可由罗格先生选择!”

    “不!”奇薇叫了起来。“这肥猪卑鄙下流,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你别答应他什么!放开我,今天我非杀了他不可,一切事情有我承担!”

    “这位奇……啊不,现在是辛蒂小姐!呵呵,你看我笨的,应该称呼你为道尔夫人才是。”罗格笑眯眯的说。奇薇一见罗格的笑容,禁不住从心底有股寒意,待得听他叫自己作辛蒂,才多少放下点心事,不由得担心的看了道尔一眼。这神色变化,都被罗格看在了眼里。

    “道尔夫人,您的哥哥可不是死在我的手里吧?他好像是死在莱茵城城防军的手上吧?至于原因难道还用我说明吗?”罗格的口气渐转严厉。

    商队几个领队一听,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其中一个老者责问起道尔来:“道尔先生,您所属的百战佣兵团受我们委托,是要保护我们平安到达莱茵同盟南部海港的,并不是与人起冲突的。更何况是与莱茵同盟王都军队起冲突?您这位夫人,不会来历上有什么问题吧?想必您也知道,我们克拉克商会一向声誉卓著,是绝不会将任务委托给有任何不良纪录的佣兵的。这件事,我想您该首先给我一个解释才是,如若不然,我们可要向贵团团长进行投诉,或者提议公国商会断绝与百战佣兵团的往来的!”

    商会一向是佣兵团最大的主顾,如果罗恩公国的商会断绝与百战佣兵团的往来,那百战佣兵团就只有解散一途。道尔由百战佣兵团团长自幼带大的,情若父子。这佣兵团是老团长一生心血,他又哪能让佣兵团在自己手中覆灭呢?可是辛蒂,难道就这样看着她的仇人不管不成?

    道尔心内为难之极,罗格则在一旁微笑不语。

    罗格对奇薇和道尔的关系越发的感兴趣了。一双笑眯眯的眼睛不停打量着他们,捕捉着他们之间每一个细微的表情。

    道尔穿着一件土黄色的半身钢甲,防御力仅次于全身战士钢甲及圣骑士甲,每一块甲片都整洁之极,闪闪放着油光。甲胄下是天蓝色的底衣,看那质料是由上等天麻制成。宽大、高高立起的护颈中可以看到丝制的白色衬衣,熨烫得笔挺之极。道尔也是使一把双手巨剑,护手由红木包铜制成,剑柄上麻线缠绕得异常的整齐,未端镶着一块红宝石。罗格精神力悄悄的探了过去,除了此剑曾经由魔法强化了一个硬度之外,没有其它的特殊之处了。

    道尔眉头紧锁,在商会首领和奇薇的双重压力下,心内不断交战,戴着皮手套的手不断抓起剑柄然后又放下。面颊不断抽动着,时而咬牙时而叹气,斗气时闪时灭。

    看着道尔的皮手套,罗格心内忽然一动,一滴油汁由道尔面前的菜盘中飞出来,啪的一声,沾在道尔的盔甲上。“啊!”道尔的表情突变,就如刚刚吃下了一只死老鼠一般。他大退了两步,掏出一块雪白的手帕,仔细的擦拭着那一点油渍,反复擦拭了好久,只至再没一点痕迹留下,才厌恶的将那手帕远远扔了。

    罗格微笑。

    如果评价笑容的话,胖子的笑容绝对是一流之列。如果说少女的微笑可以点亮世界,长者的微笑可以抚慰心灵,胖子的微笑就是理解,就是平凡,就是多年不见的老友之间的笑。胖子笑的时候,眼睛是眯眯的,欢畅的。所以胖子笑的时候,也就没人发现他眼中时时闪动的银丝,何况那银丝是如此细小,就是不眯着眼睛,也无人会留心的。

    奇薇痴痴的看着道尔刚毅的面容,只有她才知道道尔为得到今天的地位付出了多少汗水和鲜血。

    老团长公正无私,对道尔这个义子的要求比其它人苛刻得多。在道尔的功绩足以升任三次大队长的时候,老团长才任命他作了佣兵大队长。只有她才知道,道尔每天夜里都会在无人处疯狂习练剑术,清晨又比任何人都要早的起来,修习斗气。也只有她才知道,道尔深埋心底的雄心壮志,对事业的狂热执着。

    同样只有她才知道,道尔为她付出了多少。三年前,当她被同盟军队追杀,同伴陨尽,走投无路的时候,是道尔收留了她;三年里,多少次道尔以他的剑、以他的盾甚至以他的鲜血将自己护翼在他的臂膀下?一年前成婚的那夜,滴酒不沾的道尔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醉后的道尔抱着奇薇大哭,道出了自己深埋心底三十五年的无数心事。得夫如此,更有何求?

    然而奇薇对道尔有无比的愧疚。事事追求完美的道尔同样也有一个缺点,洁癖。在道尔求婚之时,已经深爱上道尔的奇薇没敢将三年前的那场往事说出来。人的天性中总是有自私的一面,经历了太多伤痛的奇薇并不想放弃好不容易到手的幸福。

    三年过去了,莱茵同盟的官僚们早已经淡忘了那个被通缉的小小佣兵团。奇薇这才与道尔同回莱茵同盟。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命中的魔星罗格。

    “唉!”奇薇心里叹了一口气,眼前又浮现出道尔那血肉模糊的手腕。当初二人出任务时路遇大队魔兽,被逼入塔什干大沙漠。在无水无援的情况下过了两天后,奇薇终于支持不住晕倒。道尔一路背着奇薇,时时咬破手腕,以鲜血延续着奇薇的性命。一天后,二人终遇路过的商队,这才获救。

    就是那一次,奇薇已经死去的心又复活了。

    “神啊,为什么!要让我经历这么多苦痛,要让我的幸福如此的短暂啊!”奇薇心里在哭泣,脸上却换上了一副平静的表情,拉住了道尔的手,柔声道:“道尔,我…”背后如一道冰水淋下,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是罗格的目光。

    罗格哈哈一笑,道:“奇…”

    胖子满意的看着奇薇全身战抖了一下,才续道:“您看,我又说错了,该是道尔夫人才是!当年我和你们之间的确是有些误会,令兄的死我也很抱歉。唉,其实当初令兄多点耐心,多听听我们的解释,也不至于误袭城防军军官了。后面的事,谁都没想到会到这种地步,唉!”胖子长叹一口气,怅然若失。

    奇薇心中怒极,此刻她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小姑娘了,自然清楚当初实际是中了罗格布下的陷阱,然而现在又发作不得,只有死盯着罗格,喘着粗气。

    道尔沉吟片刻,他非是愚蠢之人,当初追杀奇薇的是莱茵同盟的警察部队,他当然知道奇薇来历并不简单。只是日久情深,奇薇终于向他吐露了当年的辛酸往事,只是瞒过了受辱一节。此刻见奇薇如此激动,这罗格自然是当年凶手之一。奇薇此刻表现,其实是不愿自己毁却前程罢了,才宁愿放过杀兄仇人。

    当年罗格等人还只是几个不成气候的小贵族,就已经能动用警察部队追杀奇薇。眼下不过三年功夫,眼前这罗格竟已经成了骑士团的大队长。看他笑眯眯的,这份镇定功夫叫人佩服,然而却半点高手的气势也没有,想来一定是*阴谋或拍马上来的了,如此并不足虑。

    然而道尔二十年佣兵生涯,眼光老道,识见不凡,马上就想到不对之处。罗格虽然只带了十个骑士和一个……等等,那人怎么越看越是山贼的样子?先不管那么多,那十个骑士人数虽然是绝对劣势,然而却毫无惧色。手弩威力巨大,这么近的距离之下,在场众人怕是只有自己能够躲得过去。一旦开战,已方必然伤亡惨重。

    他缓缓看了看周围部下,人人剑拔弩张,只等自己一声令下,就要上前围攻了。奇薇漂亮豪爽,武艺过人,在佣兵团中很有人望。佣兵们多是悍勇亡命之徒,百战佣兵又是个大佣兵团,团中之人早已习惯了说上句话,此刻看到奇薇仇人,早已经跃跃欲试了。有那被弩箭对正之人,脸有惧色,却是强自镇定。

    再看龙与美人骑士,竟脸有兴奋之色,更有几人不住轻舔嘴唇,显然是手上有无数血腥的嗜血屠夫。再看装备,又是极为精良,虽非魔法装备,但品质之精,就是自己这个佣兵大队长的装备也有所不及。这分明是王牌骑士团精锐中的精锐啊!那面团旗气势逼人,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哪个旗士团的团旗来。

    虽然一时半会之间,这一仗可能还打不起来,但龙与美人骑士们都不曾松懈。罗伯斯基看了道尔神色,与身边骑士们低声交谈了几句,众骑士的弩弓全部转向,一半指向的都是明显年轻且经验不足的百战佣兵,另一半则指向了商队的头领们。

    克拉克商会几位长者神色大变,只有为道的那位老人还是镇定如初。罗格见了,斥责手下道:“这争端是我和百战佣兵团的事情,怎么可以把克拉克商会的长者们牵连进来?!这点常识都没有?快把弩弓给我放下了!”

    几个骑士立即称是,弩弓却不放下,只是转了方向,五把弩弓都指上了奇薇。

    克拉克商会老人们脸色好看了很多,都悄悄的擦了擦汗,看向罗格的目光充满了感激。那为道老者却向罗格微微一笑。

    道尔突然长叹一声,喝道:“大家把兵器都放下!”佣兵们虽然不解,但命令就是命令,还是垂下了刀剑。

    罗伯斯基赞道:“识时务者为俊杰!”紧跟着唉哟一声,却是被罗格提起来,重重扔在地上。罗伯斯基心知这次马屁又拍错了地方,脸上堆笑,心下仔细检讨。

    道尔伸手撕下了胸前的百战佣兵的标记,平静对身后佣兵中一位年长的道:“从现在起,你就是百战佣兵团第七大队的队长,负责将克拉克商会贵宾们平安护送到目的地。”

    奇薇惊慌起来,死死拉住了道尔的胳膊,哭道:“道尔!你….你要干什么!不要做傻事啊。”她顿了顿,看了一眼罗格,那胸有成竹的笑容更让她心生寒意,死死抓住道尔的胳膊不放手。“道尔,我…我认错人了。他并不是当年那些人之一,当初我和他只是个误会罢了!求求你,我们走吧,走吧!”

    道尔淡淡一笑,轻抚着奇薇的头发,道:“奇薇。”奇薇大吃一惊,全身麻木,动弹不得,呆呆的看着道尔。

    道尔把奇薇揽在了怀里,柔声说道:“知道吗?你是个爱说梦话的孩子,所以,其实所有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这一年来,看着你每一次从恶梦中惊醒,我的心都会破碎一次。我疯狂的练习剑术,就是为了眼前这一刻。你怕我知道你的遭遇后会离开你,傻孩子,我娶到了你,就是得到了整个世界了,我怎么会放弃这个世界呢?”

    道尔抬头望向罗格,斗气缓缓提起,平静的道:“当年的事非恩怨,我们都心知肚明。作为百战佣兵的大队长,我应该以客人委托为至高利益。但现在我已经不再是个佣兵,而只是一个深爱着自己妻子的丈夫。人生在世,有所必为,有所不为。罗格阁下,希望您能有一个骑士的最起码尊严,接受我最后的请求。”

    道尔深吸一口气,淡红色的斗气笼罩了全身。“我,道尔,谨在此挑战罗格阁下及其所有下属!”

    另一个身影也踏上一步。“我,奇薇,谨在此挑战罗格阁下及其所有下属!”

    生又何欢,死有何惧,虽千万人而吾往矣。

    轻轻提起战斧,罗格笑道:“你真是要挑战我和我的下属们?”下属们几字特别强调了一下。

    道尔站势如岳停山峙,道:“正是!但我仍有一个小小要求,希望此战无论我是胜是败,罗格阁下都不要为难我这些下属们。”

    转头看了看奇薇,她也是一脸的坚毅,罗格叹了口气,道:“以一敌众,你这要求也并不过分。但是奇薇,你忘了提醒道尔先生,我是个魔法师了吧?”

    酒店里顿时哄的一声。武士与一个拥有一小队骑士作护卫的魔法师作战实在是与自杀没什么区别。酒店老板见两拨人在自己店里决斗,本来就已经脸色发白,只是不敢出来阻止。此刻竟听得其中一方竟是魔法师,天哪,魔法师一个火球,这店里的一切可就报废了!他双眼一翻,终于晕了过去。

    道尔也是脸色惨白,但看那罗格实在没有半分魔法师的样子,身穿的是最强壮的骑士才能穿得动的亮银全身甲,手提长柄战斧,若这也算是魔法师,那恐怕兽人也能当魔导士了。奇薇嘴里发涩,想起了往事,声音发苦:“他…他真的是一个魔法师!”

    “妈的!我们一起上,宰了这帮兔崽子!”百战佣兵们鼓噪起来,刀剑再一次举起,就待一拥而上了。一个极为威猛的大汉拎着一把重战锤,站在阵前,指着罗格骂道:“你这肥猪,还不自己抹了脖子,难道要等着大爷动手不成。”

    罗格嘿嘿一笑,道:“呵呵,怎么今天人人都对我这个同盟骑士团大队长喊打喊杀的?好象本人就是任人宰割的不成!罗伯斯基!意图杀害同盟军官的,莱茵同盟律法是怎么说的!?”话到后来,语音已是极为严峻。

    罗伯斯基当年也是德罗帝国军事学院的高材生,肚子里很是有几分货色的。自从在莱茵同盟转职成山贼之后,首要工作就是研究同盟律法,什么人不能动,什么事不妨一作,都研究得清清楚楚。自此打劫大法不犯,小错不断。地方警备机构无力围剿,所犯之事又不值得正规军队出动,所以山贼事业如鱼得水,蒸蒸日上,直到遇到了罗格,这才失手被擒。实在是非战之罪。

    一听罗格问话,这马屁精哪能不立刻上前凑个趣呢?“罗格阁下,攻击同盟军官(大人您是中校大队长,绝对是军官了)是同盟律典十二条死罪之一。聚众意图攻击同盟军队的,证据确凿的,为首者与攻击同盟军官同罪,斩!协同者处五年至十五年苦役不等!”

    “所以……”罗格打量着那为首大汉,“就是我杀了他,也没什么事了?”目光所到之处,那大汉如被针刺,疼痛无比。

    “正是,大人。这店中老板侍者,镇民酒客,都是证人,此人确是意图聚众围攻同盟军官!”

    道尔已经看出不对,喝道:“都住口!你们都退下!今天这事,哪个百战佣兵都不得插手!”那人却还在嘴硬,“你这肥猪,只管过来啊,看大爷我一锤砸烂了你的乌龟壳!”

    罗格哈哈一声狂笑,喝道:“你一个小小佣兵,居然狂妄到如此地步。冰雪银狐佣兵团又如何?!雪狐还不是死在我手里!今天不斩了你,还当我怕了你们不成!”说罢,一道白色光环自脚下升起,呼的一声笼罩了全身,正是‘蛮牛之力’已经发动了。

    战斧‘缚魂’第一次被运起,向那大汉砍去。这一斧速度不快,但却带起奇异的“呜呜”风声,仿佛地狱中的恶魔正在挣扎着要跨出来吸取血肉一般。

    道尔大惊,叫道:“手下留情!”斗气大灸,照亮了半个酒店!他扑了上来,就要救人。

    那大汉心里害怕,口里还道:“看我一锤砸烂了你的破斧子!”一锤抡了过来。那铁锤光看外形,比‘缚魂’大了一倍不止,要说砸烂,似乎也不是什么大话。

    锤斧相交,嚓的一声,‘缚魂’轻轻巧巧的就将锤头一削两半,大汉如被雷击,口中狂喷鲜血。罗格狞笑着,手腕再一运力,‘缚魂’画了个弧形,再次当头斩下。

    道尔正在此时赶到,挥剑架上,斗气漫延到剑上,艳红如火焰!

    空间中黑光一闪,那大汉登时被斜劈成两段,血柱冲天而起!

    一把巨大的镰刀这才现身出来!

    镰刀顺势一转,刀柄电闪雷鸣般刺向道尔面上!

    道尔浑身寒毛直竖,他从没有如此与死亡如此接近过!

    千钧一发之际,道尔狂喝一声,全身潜力崩发,终于在刀柄离喉间只有二寸之际架住了这柄来自地狱的魔刀!

    轰的一声,一团紫色电火在刀柄上炸开,将道尔远远的炸飞出去,重重摔在了地上,周身细小的电光乱窜,每一道电光窜动,道尔就抽搐一下。

    风月这才从异界跨了出来。

    罗格登时头大无比。

    此时的风月比罗格还高了半个头,一身骨骼是晶莹玉润的黑色,背后的骨翼比罗格上次见时要大得多了,全张开来有近一人高,骨翼上覆着一层黑色的膜,那把巨大的镰刀斜提在手里,时时有紫色电火流窜。

    一道无形的力场从风月脚下扩散开来,被力场波及的人立刻心胆俱丧,哭叫道:“恶魔!恶魔啊!”连滚带爬,只求能离风月远上一点。本来准备一拥而上的百战佣兵们立刻被清出一个二十米的空地来。

    相比之下,龙与美人骑士们就要强得多了,众人跟随罗格已久,都见过风月,虽然每次见时风月都有所不同,但毕竟心有准备,好得多了。另外众人也都是心志坚定,胆大妄为之徒,对这道恐惧力场的抵抗力,远超常人。此刻虽然人人脸色难看,但都还挺立不动。不过众骑士每见过风月一次,就越发坚信罗格阁下一定是将灵魂卖给了魔鬼了,再联系罗格平日所作所为,更是印证所想。

    但众神也好,魔鬼也罢,只要站在自己这边,就是好的。

    只有罗伯斯基本就胆小,此刻更是屁滚尿流,能强忍着不哭出来,已经不错了。有龙与美人骑士见他太过丢脸,揣摩罗格心意,一把把他拎了起来,短刀抵住了腰间,罗伯斯基只要后退一步,就刀尖入肉了。这倒是练胆妙法,罗伯斯基果然不敢再动分毫,却是吓得晕了过去。

    酒店中静极,再无人敢大声出一口气。

    风月在场中左顾右盼,却实在找不到敢上前一搏的对手,最后瞄上了罗格,眼眶中火焰越来越旺,盯着胖子看个不停。

    罗格立刻大汗淋漓。

    胖子心中拼命与风月沟通,各种知道的咒语都默颂了个遍,三请五求,更是许下无数宏愿,酒肉鸡鸭,早已上不得台面了,香车美人更属寻常,这才算把这煞星送回了异界,还回得不情不愿的。

    风月走后,罗格轻咳一声,道:“各位……”

    这轻轻一声却如同在众人耳边响起了一个炸雷,酒店中顿时又是一片鬼哭狼嚎,狼奔豕突。

    此时场中一片空地,倒了两片尸体,一地的血腥内脏,罗格孤零零地站在场中,若说他不是披着人皮的恶魔,只怕谁也不信。此刻人人都相信罗格是个极为强大的召唤法师,至于为何法师要穿全身甲,自己修为不到,想来是领悟不了。

    至于多年之后,是不是新进法师们会流行穿全身甲上阵肉搏,此刻是谁也不知。

    罗格极为尴尬,再次用自己最柔和的声音道:“各位…”

    “恶魔呀!”“主啊,救救你的仆人吧……”

    罗格默然片刻,突然大喝道:“操你们***!都给我站直了,一个也不许动!不然老子通通剁了你们!”全场众人立即挺立不动,聆听教诲。

    罗格心下暗骂,这‘驱散恐惧’之术因为是自己法术的死对头,自己连个卷轴都没准备,结果弄得此刻束手无策。看来以后行事须得谋定而后动,万事要准备妥当才成,绝不能只依个人喜好行事。

    心下更是暗中警惕,日后杀机绝不可妄动,看风月进化速度如此之快,一定是在异界又有大补。如今它杀人连面都不用露,可是事后种种黑锅烂摊,还不是得自己一样样的收拾?

    道尔此时在奇薇的搀扶下挣扎着站了起来,那双手巨剑早已断成几段,他无物支撑,只得斜斜*在奇薇身上。奇薇虽未动手,但看了风月威势,早已经不敢上前了。

    此时她当然想不到,风月就是三年前那个装死的小骷髅。

    罗格提斧走到二人面前,冷笑不语。

    道尔挣扎着擦净了脸上的污迹,轻轻推开了奇薇,勉力站起,低声道:“罗格大法师法力通神,道尔向您及下属挑战,是狂妄自大了。在下既然败了,就请动手吧。”

    慷慨赴死,这壮士烈怀,又有几人懂得?

    这道理就算有人能懂,也绝不会是罗格。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种傻事罗格是坚决不干的,所以对道尔绝谈不上欣赏,更无丝毫尊重之意。既然道尔想死,就此成全了他吧,免得以后还有后患。罗格心里转着念头,握战斧的手不由得紧了一紧。

    奇薇纵身挡在了道尔前面,嘶声叫道:“你要杀就先杀我吧!”罗格如寒冰般的目光盯着奇薇,看得奇薇浑身发抖,要上前拼命,却又不敢。

    罗格目光一闪,奇薇胸甲突然一动,只是此次是半身的锁子甲,却不是能掀得起来的。罗格嘿嘿一笑,道:“百战佣兵团的制式甲不错,真的很不错啊。”奇薇大吃一惊,又想起往事,脸上一红。

    罗格语声渐渐严厉起来:“当初我们兄弟几个与你们在酒馆相遇,我那兄弟虽然有小小无礼之处,却是你先动手打人的吧!?嘿嘿,那时我们几个几乎不会什么魔法武技,你们却都已经是颇有经验的佣兵,还要以多打少,美其名曰教训!”

    奇薇咬着下唇,想要反驳,却想不出什么话来。当时想来,几个中等佣兵痛欧几个未离家门的毛头无赖,虽然对方有不是之处,但自己似乎也不是多么理直气壮的。

    “当时酒馆那一战,你奇薇大小姐,还有你那些英勇无敌的同伴们,大概从没想过会被几个贵族少年给打得落花流水的吧!的确,我们手段是不光彩,打法也不够贵族。但是几个不超过五级、从没什么战斗经验的少年,对上了至少是八级的佣兵,嗯,你哥哥是十一级的法师吧,还是以少打多,那是决斗吗?那是保命!我们虽然手段不光彩,但战场之上,生者为王,所以问心无愧!我们是卑鄙,但我们至少不会在以强敌弱之时,还要以多欺少!”

    罗格一番话义正辞严,慷慨激昂,却是不尽不实。以少敌多是能免则免的,当然眼前情况不同,以少敌多还能吃掉对方的情况下,自无不可,还可顺便占点道理。

    “奇薇大小姐,你们输就输了,事后还想报复杀人,这说得过去吗?那日我要不是运气好点,只怕早已经成为你奇薇大小姐的剑下亡魂了!我倒是很想知道,你凭什么要来找我报仇?先以多打少,事后又想报复杀人,最后处事鲁莽,杀了城防军多名士兵,就是说一句死有余辜,都不算太过分了!”

    奇薇满脸涨得通红,下唇几乎要咬出血来。旁观众人见罗格驳得奇薇哑口无言,看向奇薇的目光中不禁多了几分怀疑

    更有许多人心下对奇薇等人的做法不以为然。一直以来,佣兵团多多少少为当政者所忌,所以其行事之时都极为谨慎小心,不到走投无路,绝不与政府及军队发生冲突。罗恩公国号称佣兵之国,对佣兵们的限制要少得多,境内云集了冰雪银狐、百战佣兵、魔域天狼这类的超大型佣兵团。相对而言,这类大佣兵团律下要严格的多,作为回报,罗恩公国则要求在受到外敌威胁时,佣兵团要全力相助。

    道尔在这个大队里有绝对的威望,是以百战佣兵们见到他挑战罗格的方式几乎就是送死,这才不顾佣兵界的规矩,要出手相助。但失手杀了大国的王都城防军,对任何佣兵团来说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何况杀的还不是一个人,是多名士兵,这就绝不仅仅是失手了。就是一向自大惯了的百战佣兵团,遇到这种事情,也会把肇事者给交出来,以求免祸。

    奇薇自小没受过什么高等教育,只是习武天份颇高,人又年轻貌美,追求者中有很多家世或者本领出众之人,佣兵团长又是自己亲哥哥。就是落魄之时,也有道尔这样的人一见倾心。所以自少顺风顺水的,让她小姐脾气大了不少;大变之后,她日日苦练武技,只想有朝一日细细地切了这几个败类,至于为何沦落到如此地步,却从来没有深思过。

    道尔默然不语,对罗格一番话并不反驳。奇薇则泪水滚滚而下,抬头盯着罗格,咬牙切齿的喊道:“你这头来自地狱的猪,若不是你,我哥哥不会死!我也不会受这么多的苦!这一切都是因为你!都是你的错!!”

    道尔一把未能拉住奇薇,她已经向罗格扑了过去。只是她那把还算不错的双手大剑在‘缚魂’面前一点抵抗力都没有,轻易地被削成两段。奇薇又起一记飞腿,重重的踢在罗格前胸。她只觉得如同踢中了一大块黄油,力气都使在了空处,说不出的难受。

    罗格如山一样矗立不动。

    当然,胖子加上那全身甲足足将近300斤,手中再提一把也是300多斤的战斧,奇薇要想踢得动他,还真要费点力气。何况‘轮回’的防护力场还把她大多数力气转移了。罗格眼中银丝一闪,奇薇立即觉得一根尖针刺入了大腿根部,惨叫一声,摔倒在地。那刺痛一闪而逝,莫名其妙,却是发生在最隐秘的所在,想来又是罗格搞鬼。当年那个一无是处的罗格就曾经让奇薇吃足了苦头,此次相见,胖子的心计法力更不是她能对付得了的了。

    奇薇又羞又气,伏地痛哭起来。道尔叹了口气,吃力地将奇薇扶了起来,对罗格道:“想不到罗格阁下武技也是如此惊人。您适才所言,也有道理。我们既然败了,自然该遵守承诺,就请动手吧。”

    说罢看了奇薇一眼,心内凄苦,柔声道:“奇薇,你自小好强,武艺出众,人又美貌,所以事事想占上风。只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一味恃强争胜,总会有碰钉子的时候。以后遇事,先要想想自己错了没有,如果你是对方,又会如何?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能在你身边护着你了,所以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和你在一起这三年,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光。记住了,一定不要再想报仇二字。”

    道尔语音越来越小,后来仅有奇薇听得清楚。他猛然大喝一声,“快逃!”一把抓起奇薇,从窗口扔了出去,正好落在一匹战马之上。呼的一声,一把断剑飞出来,切断了战马的缰绳。

    那马受惊,绝尘而去。马上的奇薇脑中一片空白,只觉如在梦中。

    道尔这一番剧烈动作又牵动了伤势,鲜血不断的从嘴角流下。他张开双臂,拦住了罗格追击之路。

    罗格嘿嘿一笑,盯着道尔看了一会,才转身回到下属当中,道:“叫老板上菜!”

    道尔本就凭一口气支持,此刻大劫突然过去,再也支持不住,倒地晕了过去。

    老板也是大难得脱,好酒好菜不停的送了上来,一时之间倒把商队和百战佣兵们晒在了一边。龙与美人骑士们一边饮酒吃菜,一边大拍马屁。罗格正坐微笑,不置可否,高深莫测。

    危机即去,罗伯斯基自然醒了过来。此人一旦恢复神智,桌上马屁档次又有不同,其种种无耻荒诞之处,恐怕拍马之人自己也不信。

    在百战佣兵们听来,龙与美人骑士们的马屁不免十分刺耳,只是刚才见识了罗格神鬼莫测的手段,又蒙对方高抬贵手饶过了道尔队长,心内感激惧怕兼而有之,无人敢再生事。

    那商会为首老者径自走到这一席,向罗格敬了一杯酒,道:“老朽是克拉克商会的本杰明。罗格阁下魔力高强,更难得的是心存仁厚,让老朽十分佩服。”

    罗格急忙站了起来,拉那本杰明坐下,脸上堆起完美的笑意,道:“老先生千万别这么说,我虽然是骑士,但也有点小小生意。所以一向很仰慕商会的长者们。来来来,坐,在下罗格.里弗斯,现在是巴伐利亚公国第三骑士团龙与美人骑士大队的队长。”

    那本杰明也不多推辞,坐了下来,道:“真没想到罗格阁下本领高强,人也如此精明。不知道罗格阁下经营的是什么生意?”

    罗格为本杰明倒了一杯三十年的波旁葡萄酒,笑说:“我在里尔城里替人管理着一个高级魔法装备店,另外也做点珠宝、矿石和军用品生意。刚刚起步,这才开张几天呢,因为急着回乡看看父母,所以就扔下生意了。”

    本杰明捋须微笑道:“老朽是克拉克商会长老,负责这东边的生意。老朽主要做点稀有矿产和奢嗜品的生意,有时也进一些海外的奇珍。罗格阁下年轻有为,心胸开阔,手段高明,将来一展鸿图是指日可期啊。”

    胖子脸上笑得欢畅,竟难得的红了一红。“这么夸奖我,那可是过誉了啊。您老见多识广的,有什么不知道?不知这稀有矿产,都是些什么东西?”

    本杰明呵呵笑了,道:“罗格阁下何必太谦虚呢。老朽行走这么多国家,如您这等人物也不多见啊。罗格阁下既然做魔法装备的生意,老朽这商会中恰好有些魔法白银的矿源,应该对罗格阁下有些帮助吧。”

    “嗯?呵呵,当然需要了,越多越好。不知价格如何呢?”罗格两眼登时放光,心里却道,老家伙装神弄鬼,手段历害,须得小心从事啊。

    “价格嘛,就按每一两魔银八十个莱茵金币好了,我们克拉克商会每月可以供应二斤魔银给你。”

    罗格大吃一惊,道:“魔银在莱茵同盟价格可是一百二十个金币啊,而且还供不应求。二斤魔银,这……这我怎么好意思呢?”

    “呵呵”本杰明笑了起来,“罗格阁下,能在此相遇,总是有缘啊。这只是见面礼而已,日后与战神之锤合作之处,还多着呢。到时还得多仰仗罗格大人啊。”

    笑容一下在罗格脸上凝固了。龙与美人骑士们感受到气氛不对,许多人的手都放在了剑把上。

    那笑容一凝仅仅是一瞬间事,罗格转眼又是笑得无比灿烂,道:“本杰明大人果然历害。我想请教一下,战神之锤只开张了三天,想必您还在路上,却又如何得知的呢?”

    本杰明不慌不忙的道:“我们做矿产和珠宝生意的,原本就时刻注意着魔法装备商。冰雪银狐佣兵团的惨败,震动了整个罗恩公国。败给奥菲罗克也就罢了,精锐的雪狐大队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龙与美人’佣兵团消灭了,让有心人不能不一探究竟啊。罗格阁下那个时候就已经初显身手,智谋让人刮目相看。”

    本杰明喝了一口酒,续道:“在法尔堡的时候,‘战神之锤’就造出了蓝水晶战甲,着实名声大震。说实话,老朽那时也对战神之锤经商路数十分佩服。不怕罗格阁下见怪,此后老朽就一直非常留心战神之锤和罗格阁下,悉心收集了许多资料。本想这次从南方回来途经里尔城的时候,登门拜访罗格阁下的,没想到相约不如偶遇,竟在这南方路上遇见了罗格阁下!”

    心下盘算了一番,罗格才道:“无功不敢受禄啊!不知道战神之锤能为贵商会带来什么些什么呢?”

    “打造!”

    默然了片刻,罗格微微一笑,道:“本杰明先生真非常人啊,是看中了在下这把战斧了吧。”

    “正是。罗格阁下盔甲和战斧都非同一般,老朽走遍天下,除了少数几个大师之外,能够制造出如此水准魔法装备的商家,就只有战神之锤了。老朽这商会不才,在收集各种稀有原料上面,多少有些长处,我们合作,该是各得其所的。”他特意强调了‘原料’二字。

    罗格轻轻提起战斧,抚摸着线条流畅,除了一块黑水晶外再无其它装饰的斧头,淡淡应道:“原料?”

    “是的,原料!”本杰明含笑回答。

    “好好好,今日太过匆忙,本杰明先生何时能从南方归来?”

    “大约一月之后吧。”

    罗格当即道:“那时我也该回到里尔城了,就这么办,我在里尔城里敬候大驾光临!到时咱们再仔细议议,如何一同发财,哈哈哈。”

    这边正宾主尽欢,那边道尔也醒了过来,挣扎着来到罗格这桌,过来道谢。

    “多谢罗格阁下不杀之恩!也多谢罗格阁下肯放过内人奇薇!道尔是个无信之人,还让罗格阁下见笑了,此后当任凭罗格阁下处置!”那道尔态度多少有些惭愧,毕竟放走奇薇,早已违背了先前誓言,与他武士身份,更是绝不相符。

    罗格失笑道:“处置?我处置你干什么,又能怎么处置你呢?让你从此效命于我不成?我看你是宁可自杀也不会干的。”

    道尔脸上阵红阵白,却不开口,来了个默认。

    “但话又说回来,我也不是什么宽宏大量的人物,只是爱惜你的为人,不忍心看你如此轻易走上绝路罢了。我想你早已知道,就是我不用魔法,也不召唤魔物,你也不会是我的对手的。”

    道尔点头默认,却又不甘心的看了罗格的甲和斧子一眼。罗格“哈哈”一笑,道:“装备上我是占了很大便宜,但胜负之争,谁还不尽量发挥自己的力量?百战佣兵不也给佣兵们配置盔甲吗,生死之时,哪来什么公平与否?!”

    道尔为人端方重义,但不是不知变通之人,战场之上也是用兵布阵的行家,自然也认同罗格说法。

    “道尔先生”罗格看了一眼道尔,“你既然败了,我有两个要求,想你应该遵守一下。”

    “阁下请说。”

    “这一嘛,你和奇薇从此之后不得与我,及我这方势力有任何敌对行为。二呢,在三年之内,帮我训练出二百名精锐士兵,一切费用由我负责。至于精锐标准,我相信你的眼光。你看如何?”

    道尔微一沉吟,道:“罗格阁下宽宏大量,道尔感激不尽。道尔现在已经不是百战佣兵,这两个要求不是问题,只是奇薇那边,我还要好好劝劝她。士兵一事,罗格阁下可否说得详细一点?”

    罗格压低了声音,道:“此去西北六十里,有一座森林,林中有群山贼,你报上我的名字,他们自会听你安排。我一会派个人给你带路。收拢这些山贼后,再向西北行至边境之地,那里有座塞勒斯堡,是我的领地。你就在那里好好训练这些人,顺便负责一下那边的防卫工作。这些人训练完毕,你就是自由之身,那时如果再要找我报仇,也由得你。”

    道尔长叹一声,道:“道尔曾食言而肥,罗格阁下反而饶了我的性命。在下本领虽然不济,这羞耻之心还是有的,报仇二字,再也不要提起。”

    “哈哈,这样就好!莱茵同盟想必不久就将成是非之地,罗恩公国也不能幸免。道尔,替我办完这件事后,你最好带着奇薇寻个清静之地,过几年平安日子吧。待得风平浪静了,再重新出来行走。这乱世之中,是是非非,并不是简单的善恶二字就分得清楚的。善心行事,却得恶果,你说这人是善是恶呢?你这人本事不错,为人也很好,只是并不适合在乱世生存罢了。”

    道尔沉默良久,叹道:“想不到我空活了三十五年,多谢罗格阁下,道尔就此告辞了。”罗格示意下,一个‘龙与美人’骑士站起身来,为道尔带路寻那群山贼去了。罗伯斯基眼见自己辛苦的基业都被罗格接收了过去,肉痛无比。只是见识了风月之后,彻底的死了反叛之心。他转念又一想,这位罗格大人年纪轻轻,手段心计就这么历害,背后还有个魔王撑腰,只要紧紧跟住,日后前途自然不可限量。

    当然他并不知道风月只是罗格的宠物而已。但这样发展下去,倒底谁是谁的宠物,还难说得很。

    送走了道尔,本杰明又将克拉克商会中的一些重要人物介绍给罗格认识,宾主尽欢。百战佣兵们虽有一人死在罗格手上,但对他放过了道尔还有心有感激,罗格又拿出一百金币作为他的抚恤,算作阵亡。其实那大汉率先挑衅,破了佣兵界的规矩,就是战死,也只是私斗而死,按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罗格此举,虽不能让那大汉的几个朋友感激,但至少消了不少敌意。

    几杯老酒一下肚,佣兵们的神智就有些不清楚了。过不多时,佣兵就和骑士们找到了很多共同语言,厅内的气氛也热闹了起来。山贼出身的罗伯斯基成了众人嘲弄的对象,但他三大帝国军院高材生的名头并不是平空吹出来的,口才伶俐,舌战四方,不落下风。到得后来,佣兵们有些恼羞成怒了,看罗伯斯基面目清秀,身材单薄,就提议比武。罗伯斯基也不推辞,当即下场,以他七级战士的实力,外加各种诡计,很快就打倒了六、七、八级百战佣兵各一人。

    龙与美人骑士们起先见那罗伯斯基胆小如鼠,被罗格轻易收服,都心有轻视。此刻看他大展了一番身手,才真正的尊敬起来。待想起罗格收伏此人的霹雳手段,都对胖子佩服得五体投地,心下发誓定要追随罗格大人,升官发财,指日可待。

    月上中天,酒店的席才散了。克拉克商会让出了一套高级套房给罗格使用。房中设施很雅致,看不出来这酒店老板也小小有点才情,懂得附庸风雅的贵族们喜欢些什么。罗格叫上罗伯斯基进来聊上一聊,罗伯斯基登时受宠若惊,亦步亦趋的跟了进来。

    进得房中,罗伯斯基抢先将房中所有的蜡烛都点上,动作之敏捷,倒似是个杀手一般。罗格搬过一张躺椅放在落地窗前,缓缓的解下了自己的全身甲,放在了桌上。看见罗伯斯基将房中弄得辉煌的,微微一笑,手一挥,几道寒气放出来,将蜡烛扑灭了大部分,只余下三根蜡烛,在房间里投下跳动的光影。

    罗格披上一件丝面棉里的睡袍,轻轻提起战斧‘缚魂’,在房间内默默的来回走动着,握着缚魂的手指时松时紧。

    屋内的气氛沉重之极。

    罗伯斯基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心下不停的揣摩罗格的心意,试探地说:“大人是不是在烦那个女武士的事?”

    “嗯!你来说说看,我该不该追上去把那个女人杀了?现在应该还来得及!”罗格不再踱步,只是静静的站在落地窗前,看着清冷的月亮。

    罗伯斯基知道自己的表现,或者该说是考验的机会到了,仔细想了良久,方才说:“大人,斩草要除根!这话是没错,但在目前属下认为并不合宜。”罗伯斯基犹豫了一下,没有说下去。

    罗格没有回身,声音飘渺,宛如从天外传来:“无妨,只管说吧。”

    “大人,奇薇一个小小女子,其实无足轻重的。当前局势复杂,动乱的迹象已经越来越明显了。道尔训练的那两百精锐士兵对大人您的霸业至关重要。这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杀了奇薇,说不定道尔就会知道。两相权衡,自然是两百精锐要远为重要。为一个弱女子冒风险,并不值得。大人,乱世之时,实力是决定一切的啊。”

    罗伯斯基见罗格不置可否,胆子又大了一些,献计说:“大人,依小人之见,这女人恨起一个人来,是绝对不讲道理,且纠缠不休的。所以虽然奇薇杀之不值,但也不能放任不理了。对付男人,无外乎恩威并施;对付女人,一个是拿住把柄,一个是征服她的心。当然了,大人您是对付女人的老手了,小的就不献丑了。只是大人日理万机,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征服这么一个普通女人,是以小人以为,当以拿住她的把柄为主!控制了奇薇,也就拿住了道尔。”

    “有道理,继续说下去。”

    见得了罗格的首肯,罗伯斯基精神大振,又献计道:“大人,这道尔看来颇有洁癖,又深爱奇薇,那奇薇也对道尔深情款款的。我们就可从这点下手,想办法擒住她,要了她的身子,再以告知道尔相胁,不怕她不从!”

    罗格盯着罗伯斯基,直看得他冷汗直冒,才哈哈一笑,道:“嘿嘿,你到现在还敢来考教我!操你***,老子害人的时候,你还在学院里读书呢。再给老子下这种圈套,你觉得我杀你不容易是吗?”

    罗伯斯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拼命磕头,哭道:“小人一心追随大人,怎么会献计害大人呢?大人就是小人的前程啊!”

    “那好!我来问你,你清楚奇薇与我到底有何过节吗?你了解奇薇的身家背景吗?你知晓她这三年来的经历吗?你明白她的性情脾气吗?”罗格每问一句,罗伯斯基就冒一次汗,咬牙道:“小人不知!”

    罗格叹了一口气,说:“你平时智谋周全,又是德罗帝国军事学院出身,定下计划之前要尽可能的了解情报,这么基本的道理你怎么会不懂?你献这计,漏洞百出,事先又不曾问我当问之事,你这居心,呵呵,嘿嘿。”

    罗伯斯基伏在地上,不敢抬头,从眼角偷望出去,只见得那面战斧在眼前晃来晃去,黑水晶深不见底,但又象一个眼睛一样死死的盯着自己。

    “哼,争霸大业?人贵有自知之明,此次乱世,我不过是想发点小财,趁着乱局捞点好处罢了。争霸?争什么霸?又拿什么去争?再者说来,我害害人,都是有些目的,要有所收获的;你时时转的这些害人念头,又是所为何来?无缘无故的四处害人,损人而不利已,只会惹祸上身罢了。这就是我二十三岁就混到了骑士大队长,而你只能落草当个山贼的原因!哼,我刚才犹豫不绝的,是要不要立刻动手斩了你!”

    罗伯斯基如堕冰窖,大汗淋漓,突然从怀中拔出了一把闪着幽幽蓝光的短剑!

    罗格此刻背对着他,‘缚魂’已经倚在了墙壁上。极为沉重的缚魂立刻没了半个斧头进墙壁去。胖子的全身甲已经脱去了,只着一身睡袍的后背离罗伯斯基只有二米远。只要罗伯斯基一个纵跃,就可以刺到罗格。而他对短剑上喂的毒也极有信心,只要划破一点皮,罗格必定小命不保。

    罗伯斯基死死的盯着罗格,手抖了又抖,心内挣扎之极,短剑上蓝莹莹的光映得他的脸孔狰狞无比。

    终于,罗伯斯基长叹一声,短剑‘呛啷’一声落在了地板上。

    罗格转过身来,脸上满是笑意,道:“想通了?”

    “是的,大人。我自小自负天资过人,却始终事事不顺。进了帝国军院,又觉得论真才实学不逊于任何人,却为何总无出头之日?我日思夜想的,只是如何出人头第!一直到被逼无路,当了山贼,我也没想明白究竟是错在哪里了,只觉得老天为何待我如此不公?直到今日我才明白,不是上天没给我机会,只是我自己把它推了出去罢了。我这等人,心胸太窄,恃才傲物,多谋无断,又想坐等良机自天而降。苦无机会之时,只会怨天尤人。唉,我做个狗头军师则可,若想自成大事,是绝无可能的。适才我若是杀了大人,今后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才有可能再遇到一个可以追随之人。”

    “很好,你能想通这个道理,也不枉我对你一番信任。你这军师虽然狗头了点,不过是有真才实学的,哈哈哈哈。人生在世,并不一定非成什么大事,站在万人之上。如我这般小人物,四处混混,左右逢源,也是一种乐趣啊。日后你就明白了。哈哈,来,这次你再来说说,咱们该如何处理奇薇之事?”

    罗伯斯基这次才仔细的思量起计谋来。但他却不知道,适才风月一直站在他的背后。

    “女人是一个很奇怪的动物。你不能对她们太好,那样她们就会骑在你的头上。也不能忽视她们,那会比杀了她还要令她感到仇恨。”罗伯斯基仔细挑选着词句,继续说:“奇薇始终是个女人。我想对付她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不让她给我们添麻烦,一个是利用她控制道尔。所以我们还不能杀她,这样只会让人怀疑到大人的身上。办法一个是胁迫,一个是收伏。但不论哪种办法首先要尽量让她处于困境,再坚强的女人都会有脆弱的时候;其次是攻心,要软硬兼施。大人不妨暗中施些援手,再表示出倾慕之意,她说不定心一软……”

    罗伯斯基还要滔滔不绝的说下去,被罗格给拦住了。“停停!按你的方法,我就再也不用干别的事了。”

    罗格沉思片刻,问道:“对百战佣兵团,我们该怎么处理?”

    罗伯斯基一愣,呆了片刻才说:“百战佣兵?大人不是对他们不错吗?啊,我明白了,大人是要点起一只兵马,拦在前方,杀人越货?嗯,大人果然高明,克拉克商会远道而来,肯定油水不少!我看该如此这般……”

    说起埋伏打劫,杀人越货,这可是他的老本行了,此去前方何处适合埋伏,如何调虎离山,如何诱敌,如何侧应,得手从哪条路线逃跑,栽赃嫁祸给哪个盗贼团,说得条分缕晰,清楚异常。

    罗格听得哭笑不得的,暗想这人倒真是个行军打仗的人才,只是有些罗嗦,看来只能日后慢慢的要他改了。

    “你对莱茵同盟的官制熟悉吗?”罗格再问。

    “小人做山贼时曾经悉心研究过莱茵同盟的法典,以及官制架构,所以还算明白。”

    罗格立刻来了兴趣,问道:“你研究这个干什么?”

    “回大人,研究这些是为了知已知彼。劫什么样的人会触犯哪条律法都有说法,被劫之后官场处理程序也很重要。比如军队不能劫,大贵族不能劫,劫时不能杀伤人命等等。这样收获虽然少些,不过官场惯例,报喜不报忧,只要事情能在自己这里盖得住的,就绝不会上报去自寻烦恼。所以小人打劫近一年,做了三十多起案子,还没有真正被莱茵同盟政府给围剿过。”

    罗格坐在了躺椅上,疲惫的闭上了眼睛,手指轻轻的敲击着扶手,过了一会慢慢的说道:“这样我就放心了。这小镇上应该有负责维持治安的警长,虽然是同盟官吏的最低一级,但毕竟是正式在册的官员,有向上汇报的权利。一会你去拜会他一次,嗯,秘密的去。教他一下如何上报今天酒店里发生的事情。就说百战佣兵窝藏通缉犯,图谋不轨,嗯,让我想想,还有意图袭击帝国军队,为首者已被击毙。大致就是这样,你好好的教一教他怎么写。办完事后,再回来找我。”

    罗伯斯基心中不解,但牢牢记住了,正要出门,呼的一声,背后飞来一物。他头一低,就避开了那物,然后伸手在空中抓住,原来是一个钱袋。他心领神会,匆匆的去了。

    看着罗伯斯基匆匆的离去,罗格默默地沉思起来。再次遇见奇薇,让他惊异世界的狭小,三年不见,奇薇去了单纯,多了成熟,身材更加的骄人了。想到三年前那个精采无比的夜晚,一股热气在他的小腹上慢慢的升起。

    “妈的,道尔那混蛋的运气也太他妈的好了!看那贱货的身材饱满成那个样子,这三年来,道尔一定没少卖力干活!”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了一些,又觉得无趣,抽出一本都有些发黄的《权臣传》,翻看了起来。

    月亮渐渐的西下了。

    当当当,轻轻敲了三下门后,罗伯斯基走了进来,低声对罗格道:“大人,事情都办好了,这是那个老警长上报公文的副本,您过下目。”

    罗格接了过来,打开细细看了起来。那份报告中除了罗格所言各要点外,还添加了不少作料。其中警长挺身而出,力战之下,击毙袭击军队主犯一名,百战佣兵领队被击伤,携同妻子目前在逃。经查实,其它百战佣兵成员并不知情,又有护卫友国罗恩公国商队委托,故给以放行通过。

    罗格对这份报告很满意,问道:“这是你写的吧?”

    “是的,大人。”罗伯斯基又问道:“大人,您这一步棋太过高深莫测,小人实在是不懂,还请大人再多加指点一二。”

    “呵呵,你做了一年多山贼,看来对这天下大势有所不知啊。友国罗恩公国?哼,只怕莱茵同盟最先要打的就是这罗恩公国呢。现在前有雪狐佣兵团大举进入同盟领地,被奥菲罗克打了个全军覆灭。现在如果再有这百战佣兵团公然在同盟境内挑战同盟权威,你说让波旁王朝的面子往哪里放?”

    “大人高瞻远瞩,小人佩服之至,只是小人还是不大明白,这两国交战,与我们有何关系?”

    罗格这次倒是很耐心,道:“你想想,我这战神之锤做的是什么生意?”

    “军火!”罗伯斯基几乎跳了起来,兴奋的说道:“大人,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啊。既然克拉克商会有意合作,我们倒是不妨走私上一些兵器盔甲,更能赚大钱啊!等等,呵呵,我又目光短浅了,此战我看好莱茵同盟,所以我们只要供应同盟军队,再打点上层关系,战胜后能参与一下对罗恩公国的瓜分,天哪,小人一定誓死追随大人!”

    倒转战斧,轻轻一敲罗伯斯基的脑袋,罗格笑道:“你发的誓言有几分可信,当我不知道吗?战乱一起,兵器原料价格势必暴涨,我那领地中恰好有一个上等精铁矿,因为道路不通,存了不少矿石,到时其它兵器商没米下锅,我们却可以源源不绝的供应军队,自然会让人高看一眼。那道尔看起来在百战佣兵中声望很高,有他在塞勒斯堡驻守,至少百战佣兵团不大好意思进攻我的领地吧?”

    再用手指轻轻一弹那份报告,罗格道:“别小看了这份报告,这样报上去,这警长虽小,但代表了官方的意思。道尔和奇薇定是要被同盟通缉。而且同盟还会要求罗恩公国交出道尔来,到那时,无论是百战佣兵团还是罗恩公国,能交出什么来?这不正是个很好的开战借口吗?而且待得道尔训练完这两百精兵,他也会发现天下之大,他已经无处可去了,还是留在我手下比较好一点。至于那奇薇,被两国通缉,老老实实的呆在道尔身边是最好的选择。”

    罗伯斯基又问:“那这个道尔知道百战佣兵团的处境,怕是会挺身而出,止息干戈的吧?”

    “绝对不会!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道尔也不是傻瓜,他知道就算他出面了,该打的仗也是一定会打起来的。这个借口没有,还有雪狐佣兵的呢。至于那些狐狸们为什么要率大军进入同盟,倒是个谜。这个以后再说,咱们再说这道尔。有这奇薇在道尔身边,她绝对不会让道尔出去送死的。”

    至此,罗伯斯基对罗格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马屁如潮。罗格倒是不以为然:“我今天跟你说了这么多东西,是因为你胸中谋略还是不错的。只是书读得多了,又没机会发挥,显得过于死板了。这韬略嘛,是要将你肚里那些兵书加上人情世故才能形成的。所以眼光放得长远些,心胸弄得开阔点。知道天下大势,我们才能顺势而为,就中取利。”

    罗格打开那本《权臣传》,指着其中一页读道:“看,这大学者霍斯廷说过‘水至清则无鱼’。实在是精僻啊!想想看,要是一汪清水,那些鱼还不都是被看得清清楚楚的?早就被人捞得精光了,哪还能轮得上我们?所以说,混水摸鱼,就是把水弄混了,大家都只能碰运气的时候,我们的机会就来了。现在反正水迟早是要混的,我做的,不过是搅上一搅罢了,是不是有效,还很难说。不过胜固欢喜败亦欣嘛!”

    罗伯斯基这次终于听得目瞪口呆。

    小小警长的一份报告却在一些人有意无意的推动下,产生了意外的效果。

    这份报告的报告人虽然人微言轻,然而报告的事件却是非同小可,邻国的大型佣兵团包容本国通缉犯,不管所谋何事,这阴谋一定很不简单的。

    “嗯,这阴谋一定不简单!”肥胖的地区警备局局长连夜阅完这份报告后,一拍桌子,大声地下了结论。

    旁边的秘书又递上了另一个文件,低声说:“大人,这件阴谋既然非同小可,这上报的报告,可得仔细的推敲一下啊。这份大功劳,怎么也得把行省警务厅厅长大人,法政厅厅长大人给放在前头。大人您虽然只得个次功,但将来仕途一定受益无穷。这是小人新拟的报告,您过过目。对了,大人,此事非同一般,小人想明天就动身到那个镇上去仔细打探一下,看看这事到底是真是假。”

    警备局长拿过这份报告,越看越是眉飞色舞,忍不住狠狠的拍了下桌子,“嗯!他***写得就是好!哈哈哈哈!你明天,不,现在就动身去那个镇上看看,到底有这么一回事没有!?”

    三天后,这份报告到了行省警务厅厅长大人和法政厅厅长大人的办公桌上。报告内容也有了变化,讲的是百战佣兵预谋在同盟挑起叛乱,寻了同盟通缉犯奇薇做内应,假借商旅掩护,秘密入境。幸得警务厅长大人和法政厅长大人高瞻远瞩,早早洞悉阴谋,预先布下了天罗地网。地区警备局长身先士卒,奋勇杀敌,击毙佣兵十余名,击伤敌佣兵队长。但因敌我力量对比悬殊,故使主谋道尔、奇薇夫妻脱逃,现正全力追击中。镇警长从旁协助,也有功劳。这份报告内容详实,考据确凿,二位大人并没有费多少心思修改,只是在击毙佣兵数量后面添了个零,就给呈报了上去。

    十五天后,经过警务部和法政部的层层报审,这份报告终于来到了二位大臣的桌上。

    二十天后,报告摆上了罗素大公的办公桌。罗素大公皱眉沉思,良久不决。

    当然罗格并不知道这些,也无从知道,他正沉浸在回乡的快乐之中。对于他来说,水早浑一些晚浑一些并无所谓的。

    想想衣锦还乡,自然不能空手回去,罗格在离家最近的一个市镇中采买了不少风鸡、蜡鸭、烤乳猪之类的年节物品,又买了一大桶当地产的松子白兰地,雇了一辆大车,命四个骑士先押车回家,罗格自己职业癖发作,又在武器店、魔法装备店、艺术品店之类的逛了一圈,一无所获,这才慢悠悠的向家里进发。

    从镇里出城没有多远,就有一条向南的小路从大道中分出来。顺着这条小路走上十里,就到了里弗斯家族的领地了。小路两边是茂盛的梧桐树林,只是在这冬季里显得有些凄冷。这一片土地都是贫瘠的红土,除了一些果木之外,其它的作物产量都不大高。

    冬天正午的时间正是领地内的居民进入大城镇采购的好时间,但现在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罗格皱着眉头,催了一下座下的马,加紧向前赶去。

    刚走了几里路,就看见前面吵吵闹闹的一群人,当中被围的几个骑士衣甲华丽,这不正是自己手下的‘龙与美人’骑士吗?难道说自己家的领地暴动了?一想到‘暴动’二字,罗格立刻一提战斧,催马冲了上去。后面跟随的骑士们一看,个个都放下头盔,斧枪前指,放马冲刺起来。

    四个被围的“龙与美人”骑士团团将货车护在中央,斧枪笔直的指向天空,左手亮出了手弩,对准了包围的人群。围着的有二十几个士兵装束的人,四五个看起来像是些骑士的家伙,外加一个小吏模样的人物。之所以说‘像是骑士’,是因为哪怕以平常人的眼光看来,这几个家伙的装备也太破烂了些。虽然胸甲看起来还是闪闪发光的,但是皮甲上前后钉两片薄铁皮,就以为是骑士胸甲了?力气大些的,拿根木棍也捅穿了。

    如闷雷一样的蹄声响起,尘土飞扬中,罗格等人杀了过来。正规骑士冲锋,气势自然和这些乌合之众不同。罗格人还离着好远,这边士兵已经慌乱起来,待看清是与被包围的骑士一个装束,更是吓得如潮水般退后,在一处空旷所在结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阵式。

    罗格嘿嘿一笑,打马转了几圈,大喝到:“我是里弗斯家族独子罗格!你们这些下贱乱民,把里弗斯男爵怎么样了!还不下马投降,难道非要老子我动手剥你们的皮不成!”

    那小吏一听,急忙上前,道:“罗格大人,是误会!是误会!小人是里弗斯家族的收税官,这些人都是里弗斯家族的护卫骑士和武士!罗格大人多年不曾回乡,他们不认识您的属下,所以才有点小小误会!”

    “当我傻子不成?!”罗格大怒:“我那老头子有几个子儿,这块小地方有多少人口,多少税收我会不知道?!养得起这么多骑士和武士?操你***,这种水平也配称骑士和武士!是个流氓上马就成骑士了?就是我后面这些流氓天才们,训练了多久才成骑士的?”

    此时,一个先前被围的‘龙与美人’骑士凑上来低声说:“大人,他们好象真是收税的!说我们这车货没交六成五的进境税,是走私,要全没收了去。小的拦住不让拉车,他们就召来了这些人想拿下我们。小人想这是大人父亲的领地,下手不敢太狠,更不敢弄出人命,守住货物也就算了。”

    罗格听得‘下手不敢太狠’,往对面望去,果然见到几人鼻青脸肿,混身是伤,不过没有打断几根骨头,的确算是下手不能太狠。至于内伤多重,眼下还看不出来。

    罗格沉着脸喝问:“好,这六成五的进境税是谁定的?实行多长时间了?”

    那小吏道:“罗格大人,这税已经实行一年多了,小人人微言轻,税是何人所定,小人并不知道。”这时里弗斯家族的护卫们一阵鼓噪,说:“乔治骑士来了!乔治骑士来了!这回要你们领教一下乔治骑士的历害!”

    远处蹄声响起,一个银甲白马的骑士如风般驰来,远远就大喝道:“什么人敢在里弗斯家族领地捣乱!”

    罗格气得胖脸发紫,自己是里弗斯家的独子,居然在自己的领地上屡次被人喝问,这世道是怎么了?罗格自小容貌、身材、魔法无一出众,在魔法学院时泡妞屡战屡败,所以最恨的就是风流潇洒的骑士。毕竟魔法师实力出众的,年纪都已经不小了,对罗格直接威胁不大。此刻这乔治扮相不俗,气焰嚣张,正犯了罗格的大忌。

    那乔治冲到三十米处,还不曾减速,且骑枪前指,是标准的骑士战斗姿态。罗格心下暗骂白痴,对象也包括了老里弗斯男爵,怎么找上这么一帮废物来护卫领地,纯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自然罗格也不准备就此放过了这个乔治,估量了一下这乔治的等级,一个精神冲击狠狠的发了过去。

    乔治本来正潇洒无比的冲刺,预计在十米处才减速,最后以一个战马人立原地转上一周收场,让属下看看真正骑士的技艺。他正陶醉间,猛然感觉一个重锤狠狠的砸在头盔上,眼前金星闪耀,整个人仰天从马上飞起,扑通一声重重摔在地上,两道鼻血从头盔的栅栏中喷了出来。那把骑枪在空中转了两圈,笔直对着他的胸口插了下去,众人一片惊呼!

    眼见得乔治骑士就要莫名其妙的死在当场,那骑枪突然一偏,紧贴着身体插在了地上。

    罗格战斧一挥,恶狠狠的对手下说道:“把这群杂碎的武装都给我卸了,操他***,有人敢反抗的,你们就当我不在这好了!老子还管不了这几个家奴了?”

    里弗斯家族护卫们一见指望的*山突然落马重伤,罗格又自称是里弗斯家独子,加上这些人虽然作威作福惯了,但也都是些欺软怕硬之人,遇到了如狼似虎的‘龙与美人’骑士,再也不敢反抗。

    罗格突然想起一事,看乔治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精神力轻轻发动,打开了他头盔的面罩。罗格哈哈一笑,道:“原来是乔治表哥啊!你不是在王都骑士团做见习骑士的吗,怎么突然屈尊跑这小地方当起护卫骑士来了?”

    吩咐了一个骑士把神智尚不清楚的乔治扶上了马,罗格挑了一个看起来神情凶悍的护卫‘骑士’跟在自己身边,当先向家里驰去。一路行来,罗格漫不经心的问道:“这一年多日子过得还行吧?”

    那‘骑士’答道:“托里弗斯老爷和乔治大人的福,一直都很照顾属下们。”

    “我那布朗叔叔可好?在这里呆得还习惯吧?”

    那‘骑士’顺口答道:“布朗大人很喜欢这里……啊!”

    罗格转头看着他,微笑的道:“操你***,有什么要瞒我的是吧?看来你也知道我是谁嘛。”

    那‘骑士’一听,面色由恭敬转为傲慢,哼了一声说:“罗格大人,我们可是一直跟随布朗老爷的亲随!虽然这次乔治阁下不小心落马,但想必您也知道,他哥哥布兰克大人武技更是高明!小人劝您还是让您那些手下小心些好!”

    罗格心里怒极,脸上笑意越发的欢畅。

    身后的罗伯斯基听见了二人对话,打定主意一会若有冲突,一定第一个冲上去,嘿嘿,此等痛打乡下土狗、又能大表忠心的机会,哪是随随便便就有的?罗伯斯基虽然胆小,但这些护卫素质实在比起昔日手下那些山贼都有些不如。想到这里,罗伯斯基不由得有些后悔,早知如此,给些大贵族当当护院,日子应该过得不错。

    “这位大哥!”罗格当下改了称呼,那‘骑士’哼了一声,居然受用了,“小弟人胖了一些,这斧子有些重,麻烦大哥帮我拎拎。”说着,将‘缚魂’平递到那‘骑士’面前。

    那‘骑士’大大咧咧伸出一只手接住了缚魂,嘴里还道:“罗格大人,骑士都是要经过长期严格训练才能胜任的!比如说我……唉哟!”

    罗格已经松开了手!

    三百多斤的‘缚魂’突然下落,这压力何等沉重,立刻把那‘骑士’左手手肘压脱了臼。‘缚魂’落势丝毫不缓,接着重重砸在马背上。这种小地方又能有什么好马了?那马悲鸣一声,四腿一软,倒在地上,把那‘骑士’压在了下面。‘缚魂’仍不罢休,紧跟着落在‘骑士’一条大腿上,只听得‘喀刺’一声脆响,‘骑士’的大腿骨已被压折。那‘骑士’此刻才来得及惨呼一声,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罗伯斯基脸色苍白之极,急忙跳下马来,小跑几步,抢着去拾‘缚魂’。他并不以力量见长,虽然三百多斤的重量对一个七级战士来说还不至于拿不起来,但提着‘缚魂’也让他脸红脖子粗。他极力将‘缚魂’举过头,罗格一把提过,随手挂在马后,罗伯斯基这才吐出一口粗气。看这把战斧颇为纤巧精致,怎么竟会如此重法?再想到平日罗格信手挥洒,好像全无重量的样子,罗伯斯基越想越是心寒。

    恰好此时罗格大有深意的一眼看了过来,罗伯斯基立觉这一眼仿佛看入了自己灵魂,牙齿打战,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罗格嘿嘿一笑,转身驱马前行。罗伯斯基慌忙上马,跟了上来。二人不理地上昏倒的骑士,扬长而去。

    再向前就到了里弗斯家族领地内惟一的小镇,里弗斯家就坐落在镇外一座小山丘上。里弗斯家族住宅是一栋白色的二层佐治亚风格的建筑,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白色的格子排窗、古雅宽大的门厅、楼前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一直是罗格小时候的最爱。

    二人纵马缓缓步入了小镇。

    罗格记忆中那个生机勃勃的小镇早已经不见了。

    整个小镇阴暗、脏乱、破败。镇民们衣衫蓝缕,目无表情的注视着罗格和罗伯斯基。罗格的手死死的抓着的缰绳,指关节因过于用力都有些发白,上等皮革精制的马缰在他的手下呻吟着,扭曲着,一道道的裂缝悄悄的扩散开。罗格浑然不觉,只想找出一点记忆中曾经熟悉的地方来。

    罗格默默的在一座二层红砖楼前停了下来。小楼已经显得破败,橡木大门紧紧关着,上面的红漆已经驳落了七七八八,门旁钉着一个铜制的金属支架,已经在风雨中锈蚀得绿迹斑斑。寒风吹过,几个还挂在上面的铜环发出丁当的响声,原本该挂在铜环上的招牌却已经不知去向。罗格翻身下马,轻轻抚摸着橡木大门,低声对罗伯斯基说道:“这里原来是小镇上惟一的酒馆,我五岁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里,一直到十五岁离开家,这一直是我最愿意来的地方。”聪明如罗伯斯基,自然知道此时不宜搭话,只是陪着长叹一口气。

    罗格抬起手正要敲门,小镇的另一边突然传来一阵骚乱,夹杂着几声少女的尖叫声。罗格翻身上马,向着那方向驰去,罗伯斯基紧紧跟上。

    在小小的中心广场边上,坐落着一栋颇有些年月的二层小楼。几个护卫‘骑士’正把一个双手被缚的少女提上马去,为首一人正对着一个老者喝到:“给了你三天时间!你还收不上税来,真老糊涂了不成!要不是布兰克大人看上了你的孙女,早把你吊在广场上了!布兰克大人放下话来,什么时候镇子把税交了,什么时候你来领你孙女回家!”

    罗格脸上惯有的笑意已经不见踪影,把马停在十五米外,对罗伯斯基一挥手。罗伯斯基早就在等着这个效忠的机会,立刻拔剑拨马冲上,大喝一声:“都给我住手!想抓人先得问问我们罗格大人!”护卫‘骑士’们一愣,见罗伯斯基衣饰普通(还没来得及换上‘龙与美人’骑士制式装备),但一旁的罗格盔甲鲜明,坐骑神俊,象是个大人物,就多了几分小心,没有上来就动手开打。

    罗伯斯基嘴上喊的是住手,长剑却不闲着,刷刷两剑,两个护卫骑士手腕中剑,兵器落地。罗伯斯基又顺势一剑对抓住少女的骑士咽喉抹去,那人吓得屁滚尿流,一头从马上栽了下去。罗伯斯基用剑在马屁股上轻轻一拍,那马载着少女,一路小跑到了罗格跟前。少女十七八岁年纪,一头金发披散下来,如一道金色的瀑布悬垂在肩头,身上破旧的衣服掩盖不住青春的气息。少女肌肤晶莹,娇俏的小鼻子不断的抽动着,一对湛蓝的眼眸中满是泪水,如一头风雨中无助的羔羊。

    罗格仔细打量着少女,突然叫到:“你是莉莉丝!”那少女透过朦胧的泪眼努力辨认了许久,还是没有认出来。罗格信手扯断了缚住了少女的麻绳,笑道:“我是罗格哥哥啊,你难道忘记了?”

    “啊!”那少女叫了起来,显然是想起了,又疑惑的看着罗格:“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象个好人了?”以罗格脸皮之厚,也不由得红了一红。罗格离家时,这莉莉丝不过十岁,自幼时起,罗格就没少干过揪她辫子、掀她裙子之类的事。

    此时罗伯斯基正对那为首‘骑士’猛攻,其余的护卫‘骑士’们都已经倒在了地上,呻吟不起。罗格眼光历害,早已经看出这些人都没伤在要害,只是装死而已。说到装死,也是‘龙与美人’骑士团常用招数。不过‘龙与美人’骑士装死,为的是背后偷袭,这些‘骑士’装死,只是想免祸罢了。虽然都是装死,境界高下,是绝对不能混为一谈的。那为首骑士还有两下子,居然挺住了这些时候,架了七八剑,还是不倒。

    罗格不耐烦起来,抬手在空中划了一个魔法符号,那符号随即闪亮,一道闪电突然窜出,劈在那‘骑士’身上。这不过是个普通的低阶闪电魔法,只是对精神力运用领悟越来越多的罗格运用起来,准头却是大不一样,正正劈在那骑士的头上。骑士本来戴的是皮盔,只是为了威风,自己钉了几个闪闪发光的铆钉。此刻盔下一道黑烟徐徐冒了出来,骑士笔直坐在马上,已经晕了过去。

    罗格想起那倒地上的老人,下马扶起一看,果然是自己熟识的老镇长。那老人也认出了罗格,颤颤巍巍的一时说不出话来。五年不见,老人却似是老了十余岁一般。罗格与莉莉丝将老人扶到了屋里,喂老人喝了几口水,老人这才平复下来,慢慢的道出了这一切的原委。

    原来一年半前,老里弗斯的弟弟布朗突然带着两个儿子,布兰克和乔治来到了这里。布朗也曾受封骑士,勉强跨入了贵族的门槛。不知为何,老里弗斯对这个布朗弟弟言听计从,一年前更是将领地管理的大权全部交给了布朗父子。此后布朗父子以保护安全为由,又带了三十多个随从过来。为了供养这些‘骑士’和‘武士’们,里弗斯家开支急增。后来布朗先宣布提高领地内所得税率,又开征‘安全税’,后来各种名目繁多的税种更是层出不穷,最后每家每户几乎是十税其九,仍然无法满足布朗父子们的贪欲。镇民曾向老里弗斯请愿,老里弗斯却置之不理,竟全交由布朗处理。结果是为首几个镇民被鞭打之后吊在广场示众,若不是要出人命,只怕布朗会一直将他们吊下去。

    说到伤心处,莉莉丝在一旁不停抽泣,罗格脸上青筋隐隐浮现。眼见老人精神逐渐不济,罗格吩咐莉莉丝只管照顾好爷爷,其它事不必再担心。见老人已经家徒四壁,又吩咐罗伯斯基将带的用作干粮的腊肉面包都留了下来,才走出屋去。

    罗伯斯基跟在罗格身后,见他眉头深锁,忍不住道:“大人,其实如您这领地内情况的也不是独此一家。现在整个同盟东南一带几乎都是如此,领民们不过是多饿几天少饿几天罢了。要不然小人也不能在短短时间内,就聚起二百弟兄了。”

    “哦?”罗格眉毛一跳,道:“你说说看,为何会如此?”

    “大人。依同盟法律,贵族爵位继承容易,一位公爵身故之后,除了公爵爵位世袭之外,往往还要多出几个世袭的伯爵来,以此类推,需要领地的贵族也是越来越多。同盟几十年安定,南方一带不曾有大的动乱,这贵族只多不少。贵族们家家攀比成风,生活水准绝不肯低了下去,多出来的这些开销,不向领民们征,又向谁去要呢?可是贵族多了,土地领民却不曾增加,所以这些领民生活慢慢困苦,其实也不是偶然。大人您的领地未曾饿死人,已经不算最差了。”

    罗格默然良久,才道:“领地繁荣才是财富之源。这些领民们如果都没有隔夜余粮,你把税率定得再高,又有何用?比如这入境税一定,头两天可以敲诈一笔,但日后又有谁会来做生意?这最后的一头奶牛也杀了,以后这些贵族们自己又吃什么?不是一样得饿死?何况,领民们没了活路,就真的不会造反吗?”

    罗伯斯基叹道:“恕小人直言了。贵族中如大人这般高瞻远瞩的,只怕整个同盟也没有几人。在贵族眼中,领民只怕和猪牛的地位差不太多的。只要眼前美酒不断,大多数贵族哪里会管领民们的死活呢?又有谁会担心一些家畜会造反呢?”

    “嘿!吃光了草原上所有的鹿,最后狮子就会饿死。这个道理我记得许多书中都曾有记载,阅读不是贵族的时尚吗,怎么好像没几人懂得呢?”

    “恕小人直言,贵族们读的都是流行诗篇,评论的是文学艺术。如大人这样读《权臣传》的,小人还是第一次见到。”

    站在那乳白的门厅前,罗格不由得感慨万千。

    老里弗斯早已经得到消息,迎了出来。五年了,老里弗斯头发已经全白了,单片金丝水晶眼镜后面,眼睛也开始浑浊。虽然不得不拄着手杖,老里弗斯身子还是挺得笔直,礼服仍然打理得没有一丝皱纹。老里弗斯身边站着一个全身崭新礼服的高瘦老人,面貌与老里弗斯有些相象,尽管多年未见,罗格仍然一眼认出了这人就是布朗叔叔。

    罗格激动的上前两步,却被老里弗斯的冰冷表情给冰封在原地。布朗热情的走上来,拉着罗格到了屋里。

    在里弗斯家的小客厅里,罗格卸下了全身甲,与老布朗一边品着咖啡,一边聊着天。老里弗斯每天晚饭前雷打不动要睡上一觉,此刻早回房睡觉去了。罗格心思不宁,老里弗斯的冷淡让他无所适从。母亲也总是有意无意的躲着自己。

    一阵急骤的马蹄声停在了大门口,一声大喝传来:“是谁把我弟弟和老子手下伤了!给你布兰克大爷滚出来!”罗格微笑不动,手却抖了一抖,洒出了一些咖啡来,然后捕捉到了布朗眼中的一丝喜色。

    小客厅的大门被粗野的踢开,一个高大白净、骑士装束的人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身高近两米的大汉。看来这骑士装束的人就是布兰克了。

    罗格身后侍立着的两个‘龙与美人’骑士则对二人视如不见,不过如果布兰克真的冲上来的话,恐怕立刻喉咙上会多上一支弩箭。罗格瞬间评估了一下布兰克,估计是个五级骑士,虽然自己手下的‘龙与美人’骑士们大多不到五级,但对战中结果可就不一样了。

    布朗骂道:“布兰克!怎么这么无礼!这是你罗格表弟,都是自家人!”

    这‘自家人’三字,堵在罗格胸中,久久化散不去。

    离晚饭还有一些时间,罗格找个借口,结束了让人不快的会谈,骑马去老镇长家了。

    时近黄昏,一身便装的罗格坐在火炉旁,以一把锈斧一下下的劈着柴,一边和莉莉丝和老镇长随意聊着。自布朗来到里弗斯家族领地后,原有的仆从们死的死,散的散。那个让罗格成为男人的侍女则在布朗父子来了一个月后,在一个月夜吊死在镇外的树林里。罗格和老镇长聊着小时候的一些趣事,时而哈哈大笑一阵。几乎不为人知的,滴答一声轻响,一个小小水花在地板上溅开。

    不经意间注意到这朵水花的莉莉丝,胸口突然被一团无形的东西牢牢塞住,过了片刻,突然大哭起来。想起当年罗格还在领地里无法无天,四处害人的日子,相比今朝,竟有如天堂。

    罗格转过头来,脸上还是令人融化的笑,道:“哭什么,我回来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说着又掏出一块雪白的丝绸手帕,轻轻擦去莉莉斯脸上的泪,但开了闸的河流,一块小小手帕,又如何堵得住?

    罗伯斯基悄悄的闪身进来,递上了两张纸,又低头闪了出去,表示什么都没看见。

    两张纸上记录罗格所要的一切信息,小镇人口,估计财富规模,税基大小,税收可能范围,等等。看罢,罗格随手将两张纸扔进了火炉。

    里弗斯家晚宴上,布朗父子对罗格态度突然客气了很多,想必是见到了那个骨折的倒霉‘骑士’。乔治见罗格则畏畏缩缩,只有布兰克还带着点傲慢。

    看着满桌丰盛菜肴,虽然也有自己贡献,罗格依然感到浑身不自在。于是提起了这税收之事,老里弗斯却突然暴怒起来,说这些领民狡猾,足足骗了自己二十年,藏匿财产,害得自己多年来丢尽了男爵的面子。罗格尽量解说镇民早已无隔夜之粮,如此下去就要饿死人了,老里弗斯却只是不信,认为罗格年纪轻轻又懂得什么?

    见老里弗斯无可理喻,罗格又提出养这三十多个护卫有何必要?布兰克插话说附近盗匪猖狂,须得以防万一。

    这次罗格不再客气,方圆百里之内,除了大城镇就是同盟军营,什么盗匪会不长脑子挑这里下手?

    布兰克支唔片刻,又说须得防备外国盗匪到此劫掠。罗格气得险些晕了过去,此地距离最近的国境也有三百余里,什么异国盗匪能冲到这里来?

    眼见罗格驳得布兰克体无完肤,布朗插了进来,打着哈哈说:“我也是里弗斯家族的人,难道会不为自己亲哥哥着想不成?”

    ‘啪’,老里弗斯重重一拍桌子,怒道:“有什么盗匪?这些不识抬举的镇民就是盗匪!要不是有这些护卫在,这房子说不定都被拆了!”

    罗格的声音也提高了:“没有这些白痴,镇民又干什么来拆我们家的房子!我们家一个护卫也没有的时候,这房子难道就被拆过了?”

    老里弗斯气得脸色铁青,咆哮道:“这个家是我说得算!这领地、领民是我里弗斯的,我的话就是法律!你想在这里发话,先等我死了再说!”

    布朗急忙拦住了老里弗斯,道:“亲生父子,何必弄成这样呢?罗格啊,不是叔叔说你,好容易回家一次,就不要气你父亲了。”

    听了布朗的话,老里弗斯却更是怒意上涌,指着罗格道:“我知道你想气死我!你好来接收这些产业!你给我滚!滚出去!”

    罗格不曾想到事情竟会这样,只觉自头顶慢慢的凉到了脚底。他转头看向了母亲,发现她正有意无意的看着别处,一脸的冷漠。

    罗格手扶桌子,慢慢站起,将饭厅众人神态一一看在眼里,转身慢慢走出门去。这几步路无比漫长,直到他走出门去,老里弗斯和自己母亲也不曾唤自己一声。

    饭厅门‘砰’的一声关上了,一个在厅内侍立的护卫‘骑士’嗤的一声讪笑出声。笑声未落,突然两眼翻白,鼻中标出两道细细血线,倒地不动了。

    在这一刻,时间好像在饭厅里停止了。

    这一夜,罗格借宿在老镇长家里,一夜无眠。

    ‘龙与美人’骑士们也被召了回来,让他们改找民家借宿,罗格只不许他们接近里弗斯宅邸五百米,其它一切,“你们看着办!”

    这一夜,镇里发生了数起斗殴事件,几个‘龙与美人’骑士身上带伤,却有二十个‘护卫’们得卧床一个月。

    清晨,布兰克骂声几乎传遍了整个小镇。他全身披挂,带着几个手下冲着小镇而来,被罗伯斯基一记弩箭射在马头上,当场射死了他那匹白马。布兰克狼狈万分,又是冷汗直流,罗伯斯基那箭意思很明白,射得马头,自然也射得你的人头。

    自此护卫们见到‘龙与美人’骑士立刻闪人,骑士们也不为已甚,对着背影比划几记中指,也就算了。

    每天必有一段时间,罗格要罗伯斯基密议一些东西。虽然不避着莉莉丝,不过少女很伶俐,这个时候都去陪爷爷聊天。其余时间,罗格除了陪爷孙俩聊天,就是在小镇上挨家挨户转转,坐坐,聊会以前的事。晚上,罗格则和衣在老镇长家一楼的客厅里过上一晚。

    小镇上的人们难得的过了几天清静的日子。

    这天夜里,莉莉丝辗转难眠,少女心中轻轻悸动,起身披衣下楼,看到客厅中那张躺椅上已经空空无人了。少女莫明的担起心来,匆匆忙忙的套上了外衣,出门的一瞬间,她打了个寒战,但还是毅然踏出门去。

    莉莉丝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罗格,为什么要去找罗格,她只是觉得有个声音隐隐约约的在指点着自己的方向。少女在冬夜的小镇里穿行着,四周的阴影里仿佛有无数的怪物在蠢蠢欲动,身后又好象有什么东西一直在跟着自己,目光炯炯地盯着自己的后背。

    莉莉丝越来越害怕,终于忍不住奔跑起来,呼出的气息形成了一团团的白雾,在身后慢慢散去了。

    她感到就在不远的前方,有一处温暖安全的所在,她越跑越快,一不小心被自己的裙摆绊倒,摔在地上。莉莉丝爬了起来,手肘处的衣袖已经擦破了。她顾不得还在流血的手肘,继续向前跑去。

    转过一个屋角,少女泪水突然流了下来。不远处是一株罗格小时候最喜欢的古树,此时树下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徘徊。那个胖胖的身影即不高大,也不英挺,却是此刻世界上惟一的安全,惟一的温暖。

    莉莉丝飞奔起来,如扑火的飞蛾,这一刻,罗格就是她惟一的尽头。

    罗格回过头来,有些惊讶的看着飞奔过来的少女。他的身后,一小团黑雾正被风吹得渐渐散去。

    寒夜里的飞蛾终于投进了温暖的火焰,就是在那刹那后死去,小小的飞蛾也曾体验了幸福。

    罗格静静的抱着怀中的少女,看着她努力地钻出了一个舒服的位置,然后大哭起来,鼻涕眼泪都往罗格胸前蹭去。

    罗格‘呵呵’一笑,轻轻的抚弄着莉莉斯的头发,少女抬起头,晶莹剔透的小脸上还挂着几颗泪珠。清冷的月光下,少女腻如凝脂的肌肤似乎罩在一层若有若无的光晕之中。忽然,一阵柔情涌上罗格的心头,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低头对着少女的双唇吻了下去。莉莉斯全身立刻僵硬了,然后又如水般化去,沉入了令人忘记一切的晕眩之中。

    少女的吻生涩而清馨,她浑然不知如何应对,只是本能地拼命吸吮着让她沉醉的源泉。这清涩而疯狂的吻也点燃了罗格,让他更加用力地挤压着少女的肉体。莉莉斯喘息着,扭动着,胸前两团硕大的温软挤压摩擦着罗格的胸肌,中间重重的衣物似乎越来越薄了。熊熊的火焰在古树下疯狂的燃烧了起来。

    罗格轻轻拉开了少女背后的裙带,艰难的抽出了一只手,在她的衣服下跨越了重重阻碍,顺着柔腻的肌肤一路向上,终于攀上了顶峰,勉强握住了少女胸前的一团温润。罗格的手掌划过乳尖的时候,少女突然啊的叫了一声,眼睛由狂乱转为清明,旋即脸上腾起了两团玫瑰色的火焰。莉莉斯双手死死的抓着罗格背后的衣服,头深深的埋进了他的肩窝,身体紧贴着罗格,用自己的胸压住了罗格的手,不让他乱动。

    微笑在罗格的脸上漾开,他五指微微一紧,又揉了一揉。一声微不可闻的惊呼传了出来,除了抱得更紧一些,少女没有更多的抵抗。罗格邪邪一笑,用另一只手强行挑起少女的下巴,让她看着自己,握住少女要害的那只手突然大力的动作了起来。“啊!”莉莉斯拼命扭动起来,想把头钻到罗格的怀里去,却哪里能够?

    罗格体会着少女在自己掌中无助的挣扎,注视着她脸上嫣红的玫瑰色,看着她的眼神由清亮复转为迷离,微微一笑,停止了动作,将莉莉丝轻轻抱在怀里。

    二人静静相拥过了许久,罗格打横将莉莉丝抱起,消失在夜色中。

    第二天,罗伯斯基和几个‘龙与美人’骑士突然消失不见了,但护卫‘骑士’们大半都在床上躺着,也不敢趁机报复。

    罗格与莉莉丝亲密了许多,在无人时,两人会突然抱在一起疯狂的吻上一阵。夜里,罗格会突然出现在莉莉丝的卧室里,然后灰狼会静悄悄的来到床尾,闪电般地钻进去,小小白羊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已经被牢牢地按在爪下。于是灰狼流着口水开始享受自己的战利品,白羊还在挣扎,不过只是让狼的兴致更高了些而已。

    二天后,罗伯斯基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老人,正是里弗斯家族原先的老管家。罗格与老人单独密谈了整整一个下午,才面色苍白的从房中走出来,吩咐二个骑士将老人好好安顿一晚,再送回去。罗伯斯基又呈上两张纸,原来是布朗一家人的简要背景。罗格拿了,一个人骑马向镇外而去。

    夜已经深了,里弗斯夫人看着老里弗斯的鼾声均匀的响起,悄悄的起身披衣。她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这几天来,为了徘徊不去的罗格,里弗斯家鸡犬不宁,自己也挂上了两个重重的眼袋。里弗斯夫人用力张大眼睛,以求将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一阵阴冷的风吹过,让她打了个寒战。里弗斯夫人不情愿的披紧了衣服,去看看哪扇窗户忘记关了。

    “这些粗心的下人,真要好好教训才是!”

    “母亲大人,这可不关下人们的事。”罗格无声无息的坐在了里弗斯夫人身后。

    里弗斯夫人倒吸口凉气,惊慌的看了一眼床上。

    “不用担心,他会一直睡着,不会被我们惊醒的。你的儿子好歹也算是个魔法师,不是吗?”罗格微笑着说。

    “你这么晚来是有什么事吗?罗格,我们家里已经够乱的了,你还是早些回去吧。你父亲脾气和身体都不大好,他并不想看到你!”里弗斯夫人的声音不可抑制的越来越响。

    “母亲大人,不要这么激动嘛。我这次来,是想问问您,究竟谁是我的父亲。”

    里弗斯夫人退了两步,跌坐在梳妆凳上。“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被你们赶走的那个老管家,已经被我找到了。他告诉了我一些事,虽然不多,但也足够让我知道里弗斯男爵并不是我的父亲。我想这应该可以解释我回来之后发生的事情。可是这些并不足够,我想知道事实,全部的事实!”

    里弗斯夫人艰难的喘了几口气,才慢慢的述说起来。

    约在二年前,老里弗斯年纪渐大,身体不适,去了地区最大的教会医院检查身体。未曾想到,竟顺带被查出了终身不育的症状。老里弗斯震惊之余,带着教会医官开具的证明信件,愤而回来兴师问罪。里弗斯夫人不得已,说出了与老里弗斯当年在王都小住时,曾有过几个贵族情人,罗格就是她风流的结果。在贵族间情人是家常便饭的事,里弗斯夫人的那几位情人又都出身自名门望族,不是老里弗斯得罪得起的,又是积年老帐,老里弗斯只能罢了。

    后来不知为何,里弗斯的弟弟布朗得知了此事,立刻带着两个儿子过来。老里弗斯自此对这个弟弟言听计从,还准备将爵位和封地交由布兰克和乔治继续,毕竟这才是里弗斯家族的血裔。

    “那我的父亲,究竟是谁?”罗格低沉着声音问道。

    里弗斯夫人面露尴尬,过了一会才小声的说起往事。原来有罗格的那段日子,里弗斯夫人的生活相当糜烂且疯狂,还参加过一个秘密的淫乱聚会,所以罗格的父亲到底是谁,她也不知晓。

    “那么……”罗格沉默了一会,才说:“你是我的母亲,为什么也要如此对我?”

    里弗斯夫人这一次倒是答得又急又快:“我已经是快五十的人了,如果被你父亲……被里弗斯男爵抛弃的话,你要我如何生活?这些年来,你带给我的除了麻烦,还是麻烦!我一直担心他哪天会知道真相,没想到那该下地狱的医官居然把这个也给查出来了。但就算这样,你不回来,一切就平平静静的过去了!布兰克和乔治都有本事,前途也不错。可你一回来,就把大家弄得鸡犬不宁,里弗斯又把一切都怪到了我的头上!天哪!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魔鬼总是跟在我身后!”

    罗格微笑着说:“我真的不敢相信,您是我的亲生母亲。这里是些钱,您收好了,将来以备万一。您放心,既然已经清楚了一切,我很快会从里弗斯家族中消失的。再见了,里弗斯男爵夫人。”

    罗格优雅地向里弗斯夫人行了一礼,放下一个精美的皮制钱袋,一跃出了窗户。里弗斯男爵夫人扑到窗前,张了张口,却没有声音。良久,她回过身来,拿起那个沉重的钱袋,仔细的收藏起来。

    莉莉丝懒洋洋的在床上翻了个身,又有些心烦意乱的抱紧了枕头,今天是怎么了,早已经过了子夜,可是人狼却始终没有出现。少女索性抱着枕头坐了起来,忽然看到这匹狼不知何时已经坐在了床头!

    少女的心中,罗格是神秘、亲切且无比强大的,连一向强横的布朗老爷和他的两个儿子们都不敢惹他;每天夜里他来的时候,从来都是无声无息、突然出现的。这并不奇怪,他不是个魔法师吗,而魔法师不是无所不能的吗?

    可是今夜的他为什么看上去是如此的忧伤?少女的直觉总是最敏锐的,莉莉丝坐了起来,温柔地从背后抱住了罗格。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罗格身上有太多她不了解的事情,他和她是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莉莉丝也不想知道,她只想要罗格明白,在他烦心的时候,在他不开心的时候,她愿意做他的港,哪怕天明船就要开走,也无所谓。

    飞蛾在投入火焰的瞬间,哪还顾得上什么天长地久?

    “我不是老里弗斯的儿子,我的亲生母亲也不准备收留他的儿子。”罗格的声音在夜色里飘荡着。莉莉丝轻轻用脸庞摩擦着罗格的后颈,她才不管罗格是什么人的儿子呢,如果他不是贵族,也许两个人的身份差异就会小一些。

    “如果里弗斯男爵夫人知道我已经被封为骑士了,你说她还会不会如此对我呢?”罗格轻轻后仰,*在了莉莉丝的身上,怅怅地说。莉莉丝并不知道里弗斯夫人是如何对待罗格的,但听得罗格已经被封为了骑士,心下不由得微微一惊。

    “这次回来,一切都变了,都变了。我是不是不该回来?在母亲的眼里,难道贵族封号就真的比血缘、比她的儿子更重要吗?我是什么,我难道只是一个代号,一个身份?”莉莉丝有些慌了,不知道该如何劝慰他,只有抱紧了些。

    “罗格哥哥,我不管你是一个高贵的骑士还是一个普通人,莉莉丝心里永远都会只有一个罗格哥哥。以后,不管你是烦了、累了,还是闷了,莉莉丝都会愿意陪着你的。”少女柔柔的说着。

    罗格猛然转了过来,一把紧紧抓住了少女的双肩,面目扭曲着,低声说道:“我不是个好人,不再有父母,也不再有家。你和我在一起,也不会有没有任何结果的。你可曾想过这些吗?”

    莉莉丝泪水刷的就流了下来,但马上又擦了去。随后少女又是一脸的温柔浅笑,轻轻的伏在罗格的怀里。

    ‘嗤’的一声,少女胸前一凉,白色睡裙的前襟已经被罗格撕了下来。莉莉丝惊呼一声,本能的用双手护住了傲人的双乳。罗格又抓住睡裙上破开的口子用力一撕,睡裙被他整个地撕成了两片,然后随手扔在了地上。少女晕生双颊,全身赤裸,无助的掩着胸部,蜷曲在床角里。

    “难道,难道他要来真的吗?”少女咬着下唇,不敢抬头,心下七分惊慌,还有三分娇羞。她正慌张间,罗格已经把她扑在下面,肌肤的亲昵,让她忍不住战抖了一下。

    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痛瞬间淹没了她。莉莉丝侧着头,死死的咬着枕头,手指则用力撕扯着床单,时不时忍受不住,也会低低的呻吟几下。

    小楼一夜听春雨。

    异界。

    山脚下几只僵尸正在游荡着,徒劳地寻找着食物,想充填一下那永远也不可能被满足的饥渴。突然,如同听到了无形的命令,它们整齐划一的望向了平原的方向。地里一只一只的僵尸也从藏身之处钻了出来,空洞的眼睛也都盯着同一个方向。

    平原那边,只有无边无际的灰雾。

    有如实质的灰雾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向两边排开,风月斜提着镰刀从雾中踏出。

    一排排的僵尸团团围了上来,然而身为低级不死生物,它们对较自己远远高阶的风月本能地充满了畏惧,又如潮水一样的退了下去。仅有几个僵尸领主带领着二十几只僵尸战士拦在前面,然而随着风月一步步的逼近,有几个僵尸战士已经忍不住开始后退了。

    僵尸领主们慢慢的迎了上来,其中一个不似其它僵尸领主那样的深黑色,而是一身浅褐色,一条条的筋肉盘错着,看起来充斥着一股威严的气息。它迎向了风月,嘴一张一合。风月立定,两个强大的不死生物无声的交流了起来。

    罗格沉浸在莉莉丝的温柔之中,他狂暴的蹂躏着身下丰腴的肉体,似是要把多日的沉郁都发泄出来。在他体内,一股汹涌的潮水正一波波的冲击着堤坝,偶尔一道巨浪的浪尖甚至会漫过长堤。

    风月突然无声的嘶喊了起来,背后双翼猛地全部张开,四溢的威势逼得僵尸战士们也不住退后,几个弱一些的甚至开始逃跑了。那为首的僵尸领主看起来有些诧异的样子,然而不容它多想,风月的镰刀已经破空而至,斜斜斫向它的头颈。僵尸领主大都行动迟缓,然而这只却不大一样,它迅速用双臂护住了颈部,朴的一声钝响,风月的镰刀在它无比坚恝的双臂上只留下了一寸来深的痕迹。刀臂相交的一瞬间,一团紫色的电火又爆炸开来,然而电火爆炸之后,僵尸领主竟是全然无恙。

    僵尸领主一般都有一定的抗魔属性,特别是对各类电魔法抗力较强,只是对火系魔法全无抗力。这只罕见的僵尸领主显然魔抗能力更为出众,甚至达到了对电魔法伤害免疫的程度,风月的镰刀上附加的电系攻击对它毫无效果。

    然而再强大的僵尸领主也还是僵尸,是无法和风月比拼速度的。风月的骨翼时张时收,有时在地上疾驰,有时在空中翻飞,身影划出一道道诡秘的弧线。风月绕着为首的僵尸领主疾转,甚至有时突然离地飞起,堪堪跃过它的头顶,然后又有如被一只无形的巨掌拉住了一般,疾落在它身后地上,顺手一刀劈下一只躲避不及的僵尸领主的手臂。看风月的运动轨迹,只会觉得说不出的难受。

    为首的那僵尸领主全然处于挨打地步,虽然它身上最多只被劈出了两寸深的痕印,但身周所有的僵尸领主们都一一被风月砍倒。至于僵尸战士们,早已经逃得精光了,而一般的僵尸更是钻回了自己的藏身地穴,只会埋在泥土中发抖。

    风月在为首的僵尸领主前现出身形,站住不动。周围所有的僵尸都已经被清理干净了。

    罗格终于攀上了快乐的顶峰,他如同野兽一样低低的吼叫着,死死的抱着怀中令人疯狂的雪白肉体,努力地进入到莉莉丝的最深处,然后随着一阵一阵的颤抖,他紧绷的身体和神经慢慢的松弛了下来。

    风月突然疯狂地一刀迎头劈向那僵尸领主,它举臂架住,这一刀用尽了风月的全力,砍飞了僵尸领主手臂上长长一块筋肉,然而风月也立足不定,向前踉跄了几步。僵尸领主抓住机会,立刻一掌迎面拍向了风月。风月却似乎看不见这一掌一样,不闪不避,全力回手抽刀,镰刀的刀尖重重的钩进了僵尸领主的后背,插进去半尺多深。然而这伤害对僵尸领主来说并不算什么,它一掌拍在风月的胸骨上,卡卡声中,风月骨屑纷飞,三根肋骨经不住这等大力,断了。

    风月突然只以左手握住镰刀刀柄,右手成抓,手骨,不,此刻不能说是手骨了,而是已经覆盖上了一层黑色、闪着金属光泽的物质,如同恶魔的右手一般。她历啸一声,右手如插腐木,深深的插入了僵尸领主的胸膛。僵尸领主想要躲闪,却挂在镰刀刀尖之上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风月的右手没入了自己的胸口。

    风月握住僵尸领主的心脏,还轻轻的抚摸了一下,然后手一紧,砰的一下,将它捏得粉碎。

    暴风雨终于过去了,虽然莉莉丝年轻而富有活力,此刻也疲累之极,沉沉欲睡。罗格静静的躺在床上,享受着放纵之后的轻松。

    刚刚激战过的场地上,一地的尸块中,风月独自肃立。

    过了片刻,风月转身离去,灰雾仿佛也畏惧她的气势,自动的向四处散开。待风月步入了灰雾之中,雾气才重又在她身后合上。

    罗格从床上坐起来,慢慢的穿起了衣服。莉莉丝翻了个身,面向里,好像睡着了。罗格轻轻抚摸着她头发,在手指上缠绕着,许久,仿佛才下定了决心,披衣站在了地板上。莉莉丝的后背微微的耸动着,罗格看着她后背优美的曲线,淡淡的叹了一口气。

    少女虽然对他一片痴心,然而在罗格的心里,她只是旅途中的一座驿站而已。

    “莉纱,明天一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你……你也不要再留在这里了,里弗斯家族的领地很快会有动乱的。你带着爷爷……唉。你就带着爷爷到里尔城吧,我给你留了一些钱,路上小心了。”

    莉莉丝没有回头,轻轻的说:“我好累,想睡一会。你要走的话,求你轻一些,不要吵醒我。”

    罗格又犹豫了一会,莉莉丝已经忍不住哭了出来:“你走吧,快走吧!为什么非要等我哭出来!走啊!”罗格叹一口气,出门去了。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罗格就带着手下众骑士踏上了归途。

    他纵马驰上了路旁的一个小丘,默默的看着晨雾中的小镇和里弗斯家宅。冬天的早晨是一天中最冷的时候,风夹带着湿淋淋的雾气扑面而来,毫不留情的钻进骑士们的领口里。有的龙与美人骑士已经在低声诅咒这可恶的阴湿天气。

    罗伯斯基上前一步,问道:“大人,我们就这样走了不成?要不要小人……”说着,他做了一个挥手向下的动作。

    罗格沉吟片刻,恶狠狠地道:“当然不能就这么算了。你带几个人留下来,今晚去把布朗的两个儿子给我阉了!手脚一定要干净些!里弗斯血脉?嘿嘿。还有,如果莉莉丝搬离小镇的话,叫两个人一路上保护一下他们,别让些小贼什么的得了手。”

    布置完毕,罗格就静静凝视着还在沉睡中的小镇,片刻,他掏出一片破碎的白色睡裙破片,上面似乎还留着少女的淡淡体香。他苦笑一下,手指一松,裙片被风吹下了山丘,挂在了一根树枝之上。

    直到太阳初升,晨雾将散,罗格才拨马疾驰而去,再也没有回头。

    不久之后,一只洁白的小手从树枝上取下了裙片,路中一辆破旧的马车中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莉莉丝,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没事,爷爷!呜呜….风好大,眼睛有些痛。等我们到了里尔城,一切就都会好起来了,我们还从来没到过那么大的城市呢……”

    (纯真完)

    就在罗格还在晓行夜宿的往里尔城赶路的时候,埃特却正在精心打扮着自己。今年深蓝色是贵族中时尚的颜色,他也特别订制了一件深蓝色的披风。披风下是精美的墨绿色锁甲,金色的滚边显示出了主人的年少多金,再结合披风角上的魔法师的标志,埃特魔武双修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那把双手巨剑也经过重新的打制,数道流畅的金色花纹从剑柄一直沿伸到剑身的三分之一处。这新增的花纹没有丝毫特殊的功用,只是单纯好看而已。费斯在给他打制的时候不住的叹气,最后恶狠狠的收了埃特二百个金币。自罗格的盔甲‘轮回’与战斧‘缚魂’打制完成后,费斯就定了个规矩,‘战神之锤’的所有大小老板们要想打造装备,必须付钱。当然只是成本而已,想不付也行,分红时直接扣除。

    埃特仔细的理好了衣服,在耳后涂上了一点点香水。据说这种‘卡帝兰诗’香水可以挑动最冷淡女人的春情,是以奇贵无比。埃特用了三十个金币,也只买到了一小瓶,平日不到关键的出风头时刻,绝对舍不得用上一点。不过今晚不同,依莎贝拉终于答应了他共进晚餐,让埃特那颗久处花丛的心也雀跃不已。

    自从雾幻被拉到战神之锤后,依莎贝拉就再也用不着去给埃特收拾房间了,这让埃特苦恼无比,又不能得罪脾气古怪的雾幻。只得在依莎贝拉每周例行三天去教会帮忙的时候,才能抓住机会不断骚扰,如今成功有望,他哪还能不好好准备一番。

    看着天色还早,埃特又仔细地在镜前理了一番容颜。镜中人高大帅气,又带着一些粗犷,左脸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平添了些许豪迈的魅力,嘴唇稍厚了些,不过不要紧,显得更有男子气概嘛。埃特十分满意自己的扮相,惟一不满的只是时间过得太慢,太阳死活就是挂在空中不肯下去。他在房中走来走去,时不时在镜前摆几个姿式,检查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高大英俊。

    好不容易夜幕低垂,埃特立刻兴冲冲的跑着门去,高声叫仆人备马,然后一路蹄声清脆,绝尘而去。

    一辆并不起眼的驿车停在了一座非常奢华的大酒店门口,门口的侍者显然训练有素,依然热情万分的迎了上来,拉开车门的动作非常优雅,躬身的幅度也不曾少了半分。一个身材不高,披着黑色套头斗蓬的人从车中下来,打量了几眼酒店和侍者,满意的笑道:“这个‘海伦’酒店永远都是那么让人感觉舒服啊!上次来还是半年前的事了。”

    车上又下来两个人,当先一人一头浅金色的短发,蓝灰色的眼睛深邃而沉静,后面那人是笔直的罕见披肩黑发,面容俊美得甚至有些妖气,眼睛乍一看去如同夜空的黑色,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其中透出深深的蓝色。这两人正是凯特和佛朗哥。神圣斗气有所成就之后,凯特的整个气质也有改变,举手投足间显得一身的神圣肃穆。

    “哈特主教,自到了里尔城之后,兄弟几个手里一直没什么富余。现在‘战神之锤’生意不错,这才敢请哈特主教出来叙叙啊。若不是‘海伦’,一般小地方怎么配得上哈特主教的身份呢?”佛朗哥亲密地说道。

    斗蓬中的人正是格纳德.哈特主教,曾为众贵族恶少授过勋、淋过圣水的。三人在侍者引导下,直上五楼,寻了个清静的小房间里坐了下来。

    这个房间略小了些,却是正对着里尔城最繁华的街区,从窗口望出去,一片灯红酒绿,热闹非常。屋中是复古的风格,桌、椅、餐具都饰以繁复华丽的纹饰,好在屋中摆设很少,仅有一桌四椅,一个挂外衣的柜子而已,所以并不显得拥挤。墙壁上挂着一位绘画大师晚年疯狂时的一幅作品,当然是仿作。在佛朗哥这等行家看来,这幅仿作已得了这位大师的神韵,绝对价值不菲,可是在凯特和格纳德.哈特主教眼中,此画不过是一些色块莫名其妙的堆在一起罢了。

    小屋的地毯下面,刻着一个小小的魔法阵,可以完全阻止屋内的谈话传到魔法阵范围之外。这才是这个小屋的真正价值所在,维持一个魔法阵的费用很高,就是这种作用简单的小魔法阵也是如此。所以一般小富,是不敢在这种房间里吃吃饭品品咖啡的。

    菜色很简单,开胃菜过后,就是几道海味,一条鱼而已,只是绝对的新鲜。里尔城四面均离海有相当距离,此刻又是冬季,这些海物定是由快马毫不停歇的自海边一路运来,才能保持如此鲜活味道。若是冻过,口感就差得太远了。

    酒是七十年以上的陈年葡萄酒,这也就罢了,进来上菜的侍女竟然是一位半精灵奴隶。精灵族与人类往来并不太多,是以混血的半精灵就更是稀少了。半精灵都是男的俊美,女的绝色,是各类达官显贵们绝佳的收藏品,此刻竟然有一个半精灵少女来做侍者,大大出乎了在座三人的意料。

    就在三人迟疑不定的时候,一人敲门进来,这人个子并不高,只是胖得历害了点,足以把二个佛朗哥给装进去。就是高大健壮如凯特,塞进一个半也不在话下。大胖子脸上笑容之真挚欢畅,直追罗格,进来就与凯特和佛朗哥熟得不能再熟地打起了招呼。

    “这两位定是凯特骑士和佛朗哥骑士了,果然是英俊风流,风采不同凡响啊!小人荆戈,现在为我家老板管理着‘海伦’。至于这位先生,小人虽然不识,但一看就是久居高位,气度不俗,站在您的面前,连小人都好像能沾一点神的荣耀啊!先生难不成是一位光明魔法大师?”

    格纳德.哈特不过是个八级牧师,光明魔法只能使到四阶,连中师都称不上,何况大师?但是这从未谋面的胖子荆戈竟然一见面就发现自己用的是光明魔法,当下心内无比欢喜,难道说近来魔力大进,自己竟然不知?

    格纳德.哈特主教对这荆戈立刻好感大增,凯特和佛朗哥倒是心存疑虑。荆戈发觉二人神色不善,马上道:“小人老板是斯坦尼奇老爷。我家老爷前天收到在‘战神之锤’订制的货物之后,欢喜得不得了。特意吩咐小人请‘战神之锤’几位大人来‘海伦’消遣一下,并且吩咐以后大人们光顾‘海伦’的话,一律对折。小人还未来得及亲自邀请,谁知二位已经来到小店了。呵呵,小人曾和每一个下人详细描述过几位的相貌,是以二位一到,下人们就立刻通知小人了。”

    二人这才疑虑尽消,凯特笑问道:“你家斯坦尼奇老爷呢?”

    荆戈答道:“我家老爷今天约了阿比亚蒂候爵,好象是去‘暗夜精灵’了。”

    佛朗哥和凯特对望一眼,诡秘的嘿嘿起来,笑得荆戈满头雾水。

    荆戈离去后,三人挥退了半精灵侍女,开始边吃边议。格纳德.哈特主教顺手重重地在那个半精灵的屁股上捏了一把,弄得她痛叫一声,才心满意足的放她离去。

    主教大人对这里的菜色非常满意,一个人几乎打扫了整盘的银冰虾,那条极北冥海的特产鲟龙鱼也吃掉了大半条。凯特和佛朗哥二人对主教大人大加吹捧,开始时还颇有节制,后来见到主教的吃相,开始肆无忌惮的拍起马屁来,不一会拍到主教大人法力高强,别说红衣主教手到擒来,就是教皇大位,也不是没有想头。没想到这句马屁触动了主教大人的心事。他仰头一口葡萄酒,将口中满满的鲟龙鱼肉冲下肚去,然后放下杯子,长叹一声。

    原来这位主教大人今年已经五十一岁了,追随伯克红衣大主教也超过了二十个年头,多年来一直是伯克的头号心腹,在巴伐利亚公国教区中,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角色。伯克红衣大主教已经五十七岁了,七年前就成为了红衣大主教,获封巴伐利亚公国教区。想当年,伯克也是第二年轻的红衣大主教,光明魔法造诣高深,十六级的魔法造诣教会中号称仅次于教皇而已。然而七年下来,伯克在红衣主教中的排名不升反降,竟由第八位滑落至第十一位,教皇已多次对伯克无法将光明教会的神光扩展至整个莱茵同盟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俄狄神殿一役原来也让伯克欣喜不已。这不知从何而来的圣女威娜小小年纪,竟也有十六级光明魔法的造诣,假以时日,光明教会出位女教皇也不是不可能。然而布伦红衣主教死后,教皇居然提拔了一个年仅三十六岁、名不见经传的主教填补了红衣主教的位置。在赐与红衣主教法袍的仪式上,那人竟然展示了高达十七级的神力,再次让伯克惊心。依伯克原本打算,教皇也不过是十六级神力而已,又已是九十高龄,想必光明魔法造诣不进反退,虽然伯克自己这些年也没进步,压过已经老态龙钟、日益胡涂的教皇还不是问题吧。但此人一现,伯克原来的如意算盘立刻全然落空,从此开始敛财渔色,自暴自弃起来。

    伯克教皇无望之后,转而迁怒于这位哈特主教大人,痛斥他只会吹牛拍马,神力低微,做事毫不得力。哈特也是异常委屈,伯克红衣大主教要是不好这口,自己怎敢天天拍马?又有哪一次不是把伯克拍得舒舒服服的?至于神力低微、办事不力,你二十年前就已经知道了,怎么今日才想起来?当然哈特只敢心里发发牢骚,嘴上还是马屁如潮,直把伯克再次拍得浑身舒泰,这才离去。

    但从此以后,伯克转而大力提拔新人,现在与哈特并列的两位主教不到四十,然而精明干练,神力高强,都是十二级的光明法师。伯克有什么重要事情,都慢慢的交给这两人去办,哈特早已被冷落在一旁。

    格纳德.哈特主教果然才华有限,这点事情,罗罗嗦嗦二个小时才算说完。等凯特和佛朗哥二人好不容易理出了头绪,哈特主教已经醉倒,倒在桌上爬不起来了。

    凯特扶起了哈特主教,转而向楼上走去。佛朗哥跟在后面,低声说:“同其它两位主教比起来,这位哈特主教已经不得势了,我们这么用心结纳,耗费不低,值得吗?”

    哈特主教虽然沉重,对凯特来说还算不上什么。凯特摇了摇头,也压低了声音道:“我老子反复跟我说过,那些身居高位的人物,不管看起来如何昏庸无能,必有过人之处。另两位主教我们也都见过,的确是精神强干、年轻有为,但是总是觉得他们锋芒太露,傲气十足。我们就算去结纳,大把的金币堆上去了,人家心里可不一定有我们的位置啊。真若有事求到他们,到时一定又是一副嘴脸。”

    佛朗哥恍然大悟,“你说得也是。现在想起来,哈特主教行事果然要有分寸得多。主教虽然也贪财好色,但并不提出过分的要求。呵呵,这倒是我势利了,另两位主教正在风生水起的时候,必然看不上我们。”

    凯特此时上到六楼,在侍者的示意下,推开了一间豪华客户的门,将哈特主教放在沙发之上,这才道:“是啊,反正我们现在也没有多少需要教会帮助之处。单从结交这点来看,哈特主教要更令我信任一些。”

    佛朗哥让侍者将那个半精灵少女叫来,吩咐她一定要服侍好哈特主教,这才和凯特推门离去。

    半精灵少女脱去了烂醉如泥的哈特主教的衣服,去浴室放热水去了。她刚一离去,哈特就翻身坐了起来,看着凯特和佛朗哥离去的门口,满意的点头笑笑,后又仰天躺倒,自去享受这一夜的温柔了。

    夜深的时候,正是“暗夜精灵”最为红火的时候。门口一片独占的停车广场已尽显气派,每当夜幕低垂之时,这广场上必然停满了各色华贵的马车。若是那些小富小贵的,没钱装饰车马,这个时候都不好意思从此地路过。然而此刻又有两辆毫无装饰的马车正正的停在“暗夜精灵”的大门口,从马车上分别下来一胖一瘦两人,见面相视一笑,把臂言欢,共进大门,正是巨富斯坦尼奇和阿比亚蒂候爵。

    二人的车夫神情颇有些倨傲,自有侍者引导他们将马车停在“暗夜精灵”后院的小停车场中。“暗夜精灵”虽然各式服务包罗万象,然而皮肉生意太过有名,那些真正有身份的大贵族心向往之,但表面上还得装出一副不屑光顾的样子,偶尔来上一次,都是偷偷摸摸如做贼一般。这后院的小停车场就是专为这些人而设,场中车辆都是质朴无华、全无装饰纹章之类的东西。可是那富贵气息,单从拉车的马的神骏上就不可抑止的透露出来。

    斯坦尼奇和阿比亚蒂候爵多年相交,明里暗里也曾相斗不休。斯坦尼奇胜在财势宏大,岁入丰盈。而阿比亚蒂候爵则是家族历史悠久,领地辽阔,几百年身家积累下来,各式各样的无价传家之宝也不知有多少,所以也不曾落了下风。

    二人包下了“暗夜精灵”最富丽堂皇的一套房间,商谈起侯爵领地今年的收成问题来。这套房间与其说是套房,倒不是说是一小座豪宅。大厅即足够三五十人开上一个派对,另附有三间卧房,各自备有独立的浴室。室内大到水晶魔法吊灯,小到几上摆放水果的瓷碟,都不是中等人家享用得起的。

    历年以来,侯爵领地的粮食和其它作物六成是卖给斯坦尼奇的,二人在年初即议定价格数量,至收获季节再行交付,斯坦尼奇只需预付全款的一成即可。对侯爵来说,这样一来,领地内大部分收成都有了固定的收益,再也不用他烦心买卖的问题。斯坦尼奇则一方面保证了货源充足,另一方面,他也有足够人手经验应付市面粮价的波动。事实上,由于这位斯坦尼奇老爷垄断了公国过半的新粮,这国内粮价走势,倒有很大部分要看他的脸色才成。

    由于多年合作,二人三言两语就搞定了今年的合约问题,于是今晚的正戏上演了。

    一位清秀的侍女领着一排妖娆的女郎走进了大厅,供二人选择。“暗夜精灵”出手果然不同凡响,这些女郎中居然有两个半精灵和一个真正的黑暗精灵!那黑暗精灵两边裸露的肩头上烙着魔法符号,显然是用来抑止她的魔力和控制她防止逃跑的。至于其它人类女孩儿,或清纯,或媚艳,或优雅,或楚楚可怜,神态举止各不相同,都是各自类型的极品。

    二人互相谦让一番,最后还是由斯坦尼奇先行点选。大胖子伸手一指,就定在了黑暗精灵身上。阿比亚蒂眉毛一挑,知道这胖子来者不善。雌性的黑暗精灵不仅是天生的魔法师,还是超卓的战士,这被捕获的黑暗精灵虽然不知道被用什么方法给控制住了,然而天生体力和反应优势仍在,若想在床上征服这等妖精,绝不是‘猛男’二字可以形容的。往日这胖子中看不中用,也就能折腾上一杯热茶的功夫,哪敢挑上这妖精?难道他真的是老当益壮,还是寻到了什么滋补圣品?侯爵心机深沉,心下犯疑,脸上却不动声色,点了一个楚楚可怜的,年纪十六、七上下的少女。

    斯坦尼奇也是心里一惊,那少女也是闻名“暗夜精灵”的难以驯服的角色,她貌似纯真,实际泼辣异常,若是男人表现差些,她事后必定破口大骂,并广为传播。然而正因如此,反而让大小贵族巨富们俱以征服她为荣,自此门庭若市。

    轻轻转动着拇指上一个硕大的戒指,斯坦尼奇顿时心定。这戒指制工精美,造型夸张,一颗巨大的火油钻更是夺目非常。这还是罗格走前亲自定下的设计方案,直是合意到了大胖子心里的每一个角落。斯坦尼奇“哈哈”一笑,拉着那黑暗精灵走进房间去了。

    看着大胖子消失在卧房里,阿比亚蒂侯爵不自觉的用拇指捻着中指上的一个戒指,嘴角冷笑了一下。这枚戒指由双色金打制而成,一排细碎的火钻镶嵌出了侯爵姓名的首字母。整个戒指并不起眼,纯以线条优美、设计简捷取胜,正是佛朗哥定下的方案。

    无边的春色在房间中蔓延开来。二人的卧房都有意的不曾关门,一阵阵令人心旌动荡的娇呼、呻吟此起彼伏,相互映衬。

    半个小时如逝水一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一个侍者悄悄将大厅的门推开一线,听见里面激战仍然惊心动魄。他一脸艳羡,又是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悄悄的带上了门。

    魔法火焰的摇曳中,斯坦尼奇觉得整个房间的景物都似乎在微微的晃动着。他已经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而下。身体下面的黑暗精灵已经软瘫在床上,黝黑且细腻光洁如缎子般的皮肤上布满了豆大的汗珠。此时她早已经无力再配合斯坦尼奇的动作,只是无力的躺着,任凭斯坦尼奇疯狂的冲刺着。

    斯坦尼奇也是有苦说不出,虽然有这‘战神之锤’的魔法戒指‘不老仙泉’在撑着,但他毕竟不是铁打的,最多外表是铁,里面可还是玻璃芯呢。撑了这么久,怎么对面那老小子还生龙活虎的,有什么古怪不成?

    终于斯坦尼奇再也支撑不住,牛吼数声,一泄如注。他喘息稍停,侧耳听去,那边已无丝毫声音,不由得心下大喜。身下那黑暗精灵有气无力的道:“那边,五分钟之前,就已经,结束了。大人,您,您真的是人类?”斯坦尼奇“哈哈”狂笑,肥大的身躯轻盈的跳落在地上,屋里杯碗盘碟丁丁当当的一阵乱响。

    他胡乱披上了衣服,兴冲冲的冲入了大厅,见阿比亚蒂侯爵面如死灰,正坐在沙发上喘气。旁边那小美人则如同没了骨头,软软的*在侯爵身上,眼睛半睁半闭的,一丝神采都没有了。斯坦尼奇多年来在床上功夫方面一直被阿比亚蒂侯爵牢牢压在下面,此番一朝复仇,心中愉快无以复加。

    斯坦尼奇瞄了一眼壁上魔法沙漏,见定格在一小时零五分钟,不禁又笑得跟朵花一样。侯爵虽然又气又恼,但此番将身边这小妖精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也算是收获不小。两人互相打量,都对对方突然如此勇猛大惑不解,无意间看到了对方手上的戒指,那红艳艳的火钻颜色让二人心中都是一跳。不过都是老奸巨滑之辈了,他们谁也不会说破这点。

    好不容易胖瘦二人喘息稍定,披衣离去。走廊门厅中的侍者们望向二人眼神都是又惊又羡,又让胖瘦二人的虚荣心极大的满足了一回。二人一走,那两只小妖精就被侍者侍女们团团围住,不停的盘问起来。连“暗夜精灵”的主管也闻得消息,匆匆赶了过来。那两只小妖精神情委顿,如同几日没睡觉一般;手脚无力,走路也须得人扶。众人见得此景,各种版本的谣言自然漫天飞舞起来。

    这种事情,在贵族圈子中传得最是迅速。

    第二日午后时分,几乎每一家有头有脸的贵族家中下午茶会的主题都是斯坦尼奇和侯爵老树发芽,神勇无比征服“暗夜精灵”两大小妖精的故事。更有无数听了故事的夫人小姐们坐在马车上,匆匆赶往亲朋好友那里拜访,好能把这个惊人的消息从自己口中添油加醋的述说出去。

    斯坦尼奇和阿比亚蒂侯爵家突然门庭若市,无数曾经和现在的所谓好友们要求拜访。更多的贵族们在门房处留下了名帖,希望能在合适的时间得到下午茶或者是共餐的邀请;如果可以,更希望二人能够赏光参加他们家族的聚会。而那些身分资格不够得到邀请的贵族们,则是想方设法打听二人的亲族旁支,然后登门拜访,希望零零星星的能得到些小道消息。

    夜幕在流言菲语中又降了下来。晚上谣言的二个配角,“暗夜精灵”的两个小妖精,同时宣布休息一周,不再见任何客人。这就好比在秋后干燥的森林中投下了一个火把,流言的烈火立刻熊熊燃烧了起来。

    斯坦尼奇和阿比亚蒂幸福地烦恼着。二人万不成想一夜风流比拼竟是这个结果,那些不太相熟的也就罢了,有些几十年的世交可是不好打发的。二人经不住夜以继日无休无止的折磨,终于在第三天里和几个最亲近的人吐露了秘密。

    市面火钻突然价格飚升,精金也是如此。“战神之锤”访客也骤然多了起来,人潮来往,川流不息。各色马车将“战神之锤”门口挤得水泄不通,为争一个位子,车夫们往往还要口角一番。

    刚刚赶回王都的罗格风尘仆仆地站在第五大道的另一头,不能置信地看着‘战神之锤’门口那座由密密麻麻马车排成的“森林”。他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的看了看,方才确信这真的是第五大道,马车森林中那座三层楼宇真的是‘战神之锤’。

    接连几天来,众贵族恶少们人人都被拖得筋疲力尽。那些敢于上门订货的主顾,都是非富即贵的主儿,随便哪一个都不是可以轻易得罪的。然而想不得罪人,又谈何容易?哪一位的定货都不好不接,开始还有材料不足作借口,隔上一天,来客们就都自带了足够的火钻、精金过来。既然不得不接下单子,取货时间谁早些谁晚点可就又是一个大学问了。这些贵宾们人人心高气傲,互不服气。若要说这财务副大臣、公国禁卫骑士团长或者是法政专员谁比谁的地位更高一些,更不好得罪一点,非是几十年的官场老吏,还真是分辨不出。

    这其中的学位,非止在于权位高低、位置重要而已,还须视大公对其人的宠信程度、该人本身才学品行若何、至爱亲朋中又有何人位高权重、家族血缘中哪位地位尊崇,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甚至某某人的妹妹、女儿姿容绝色,尚未许人,都成了一个考虑因素。

    这些因素,单论是一回事,综合起来,难度就又上了一个台阶。不光要看目前,还须得看长远。当前时局大势下,哪家日后会兴旺发达,哪家哪家又渐失宠信,假以时日,定要衰亡,都要分得清清楚楚,看得明明白白。要不然一朝得罪了某人,说不定就此被记恨于心,过了几年,风水轮流转,待那人上台得意的时候,“战神之锤”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

    来宾当中还有些互相之间有着几世深仇大恨的,什么你的祖父抢先买了我爷爷订的好马,又什么我父亲家境不好时变卖了家传珠宝,被你家买去,如今要赎,却死不归还,等等。结仇的理由千奇百怪,甚至还有需要追溯到八百多年前的。本来罗格等人对这些陈年旧事没有丝毫兴趣的,但在争戒指这件大事上,世仇双方都是绝对不肯有分毫让步。为了说服罗格等人,双方反复数落对方是如何的背信弃义,而且家传渊源,劣迹是从祖上就流传下来的,连血管里流的血都是恶魔的紫色,这戒指可无论如何不能卖给对方,免得上当受骗,又恐说服力不足,还举出无数例子佐证。几天下来,几个贵族恶少们倒是知道了无数豪门世家背后种种匪夷所思的丑闻,眼界为之大开,也算是小有收获。

    众人竟相争抢之余,这价码也不免越抬越高了。能够早些拿到这‘不老仙泉’魔戒,不仅仅是财力雄厚的证明,更渐渐成了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总算这些大贵族们神通广大,知道这‘战神之锤’后台大老板是奥菲罗克,不好意思上门强索硬要,但软求硬泡的功夫,也让人着实吃不消!

    贵族恶少们实在是作茧自缚,头痛之极。倒不是他们忽然良心发现,不想再宰人,而是实在交不出东西来。这件戒指打制极为费时费力,这段时间以来,除了斯坦尼奇和阿比亚蒂侯爵的那两个戒指,费斯就只多打造出了一枚来,就是这枚也还得再过两天才能全部完工。这还是夜以继日,几乎不眠不休开工的结果。众恶少看着费斯布满血丝的双目,也不好意思再催促他加快进度了。

    费斯日夜苦干,也要花上十五天才能打制出一枚‘不老仙泉’来。这第三枚戒指中封存的是四级神术“强化再生术”,效果更佳,相对的难度也就更高。他已经整整干了十七天了,还要再过得两天,才能完工。

    四年多来,费斯虽然炼金技术突飞猛进,但是魔力增长缓慢,不过从九级长到十级罢了,距离十一级,还有相当遥远的一段距离。费斯倒也不急,相对魔法来说,炼金和魔法阵才是他平生兴趣所在。

    费斯对于他自己无力施展的魔法,自然把握不到其中的精微奥妙之处,所以对如何在魔法装备中应用五级以上的魔法,他所知寥寥。修炼魔力可没有速成捷径,费斯这闷骚更不是勤勉刻苦之人,冥想是三天两头的停一停。要想修到十二级,能够使用六级魔法,真是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所以费斯打造出的封存高阶魔法的装备,都是些大路货色,没什么出彩的地方。

    魔法师本就不多,炼金师更需要是魔法师中天性聪颖之人,所以更加稀少。魔法之道浩瀚无涯,魔力增长需时旷日持久,大多数魔法师究其一生也不过就在十级上下晃当着。身为一个炼金师,还得面对如何在魔法和炼金技艺间分配时间和精力的问题。大多数炼金师两边都舍不得放,结果两边都不精,打造出的物品千篇一律,相差不多。这也即是魔法装备难求,精品更是稀少的根源所在。但就算是千篇一律的魔法装备,也因为数量不多,价格都是不菲。毕竟好一点的装备,也许在日后战斗中就会救自己一命,所以冒险者们大多愿意为一件合手的装备倾其所有。

    费斯在魔力到了十级之后,即行开始疯狂地钻研炼金术。虽然魔力不高,但他的确是个罕见的天才炼金师,又对魔力有着天生的敏感,是以所有低阶魔法都研究得出神入化,加上精深的魔法阵知识,每每能推陈出新,研究些莫名其妙的新东西出来。比如这“不老仙泉”魔戒,通过对蚀刻的魔法阵进行改良,“再生术”与“蛮牛之力”的魔力妙若天成的融成一体,作用集中于那幸福根处,确是男人圣品。这等效果可绝不是分别施展“再生术”与“蛮牛之力”所能达到的。

    当然,以费斯这闷骚人品来看,当初研究这“不老仙泉”,动机定然不大纯良。

    这天深夜,几个贵族恶少们又聚集在费斯的实验室里。

    在费斯实验室的顶层,有一间不算太大的茶室兼书房,里面胡乱堆放着大堆大堆的魔法典藏、卷轴,零零星星的魔法笔记散落得到处都是。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烧杯、量筒、药剂瓶被随手放在书堆上,书架中和书架顶部。宽大的写字桌上高高的堆着两摞厚书,书堆之间则是几页手稿,上面画满了装备草图和密密麻麻的魔法符号。

    天花板上刻着一个魔法阵,法阵中央一团亮白色的魔法火焰正在不停的翻滚燃烧着,将亮白的光洒落下来。这魔法火焰也很有学问,据费斯说,在普通明黄色的魔法火焰照耀下,物体的颜色会发生小小的变化,而在这他特别研究的白色魔法火焰之下,一切物体都能保持本来颜色。要知道魔法实验之中,材料颜色稍有偏差,对火候的把握就会有差异,一件装备很可能就此失败。

    这间无比杂乱的书房居然是费斯这座楼里惟一能够见客的地方。

    费斯指挥着两个矮人把房间中央清理出了一块空地,摆上了几个厚厚的垫子和一个小几,几个贵族恶少们就算安顿下来了。他们知道费斯这里不会有什么可以下口的东西,所以自带了咖啡和点心来。

    屋子里一片寂静,只有啜吸咖啡的声音和嚼着饼干的声音,费斯则趁这难得的空闲休息一下,顺便吃点东西。

    咳嗽一声,凯特首先开口了:“干坐着也不是办法啊,还是先看看今天的情况吧。”

    佛朗哥从怀中掏出了一张纸,仔细看看,慢慢道:“今天来客中欲订购这‘不老仙泉’的一共有二十二人,其中包括公国财务大臣、大公妃的叔叔等不得不接受订货的贵宾五人,加上以前的贵宾订购数量,我们最少应该做二十一枚魔戒出来。按费斯目前的进度,需要做一年。”

    费斯当即吓了一跳,站起来吼道:“什么!让老子一年都做这狗屎东西?不干!打死我也不干!就是让我一年都不碰女人也绝对不干!”

    罗格一脸同情的看着费斯,又加上了一枚重磅炸弹:“问题在于,这个消息显然已经传到王都去了。莱茵同盟警务副大臣的特使已经从王都日夜兼程地赶来,今天下午到了店里,表示要订购三枚魔戒。当然眼前可以暂不考虑这方面,但以后恐怕就不得不考虑了。如果是三大帝国的皇室来订货,我们也不能不接。甚至我想,教会也会成为我们的大主顾的。费斯啊费斯,研究出‘不老仙泉’,你是作茧自缚啊!”

    费斯呆了片刻,脸色发白,痛苦的吼了一声,仰天就倒。伦斯抢上扶住,幸灾乐祸的笑起来。凯特阴阴的道:“费斯,这戒指别人是打制不出来的。所以你要小心不要被人给绑了,那时你可就是天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屋内挂着的一个小小铜铃突然剧烈晃动起来,窗外“啪啪啪”三道电光闪过,随后响起了一声惨叫。一个全身黑衣、盗贼装扮的夜行人被树上、屋顶、墙角发出的三道闪电同时击中,在空中抽搐了几下,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又触发了一个冲击陷井。他被这冲击波弹上半空,连翻了几个跟头,这才重新摔落在地,自然是动弹不得了。

    三道黑影随即同时从墙外跃了进来,在最先那黑衣人的身体上一点,向小楼扑来。可惜恰在此时,一道横亘整个院落的火墙突然凭空燃起,身在空中的三个黑衣人无力变换方向,如飞蛾一般,眼睁睁的投入了火墙之中。三声语音腔调各不相同的惨叫汇合成一股巨大的惨呼声,响彻云宵,让所有伏在黑暗中的人都忍不住哆嗦了一下。三人飞出火墙时,已经满身乌黑,肉香四溢了。

    但祸不单行。

    呼拉拉一片响,小院中从地里钻出了几只骷髅,二只守住了费斯小楼后门,其余的冲上去对着地上那三个满身焦黑的盗贼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小院中自然是一片痛呼哀号,愁云惨雾。

    一只巨大的剑蜘蛛呼啦一声从暗处的巢穴中钻出来,两只高高举起的前爪泛着寒光,在小院中威风凛凛的巡视一圈后,钻入另一边的一片阴影中消失了。

    墙头树梢的几个黑影一阵发抖,悄悄的退了出去。

    当然艺高人胆大的人总是有的。趁着小院内火墙刚熄,骷髅们还在痛欧入侵者的混乱局势,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影闪电一般跃墙而入,显然是个潜行技能不低的盗贼。然而骷髅们对生灵气息天生的敏锐,一齐望向了此人扑来的方向。来人动作极快,反握短剑,刷刷两剑削断了两个拦在当路的骷髅颈骨。他看也不看高高飞起的两个头骨,又扑向了小楼的后门。

    守门的两个骷髅各握一把锈刀,此刻摆了架式就要与这人决一死战。不死生物是没有恐惧的,就是明知不敌,也斗过了再说。

    那人眼看就要与守门骷髅短兵相接,却脚尖一点地,身形轻飘飘的一个转折,扑向了三楼的窗口。这一下显然大出守护生物们的意外,那剑蜘蛛刚刚冲了过来,却扑了个空,一时没收住脚,与守门的骷髅滚成了一团。剑蜘蛛庞大沉重的身躯立刻压断了两个骷髅好几根肋骨。那人正得意间,忽然小腿上一紧,正急速上升的身子立刻在空中凝住。

    他回头一看,见一个骷髅正用左手握住了自己的小腿,不由得心下一宽,区区一个骷髅还不好对付吗?虽然这只色作沉黑,显得颇为高级,不过骷髅就是骷髅,能历害到哪去?他正准备回剑削掉这骷髅的头骨,猛然省起自己是身在六七米的空中,这骷髅是怎么上来的?

    他再凝视细看,才发现骷髅背后张开着两只骨翼,浮在半空,眼窝中火焰闪耀,仿佛正嘲笑着自己。他还未来得及惊叫,一把无比巨大的镰刀迎头劈了下来!

    时间在刹那间凝固了。这前所未见的巨大镰刀在他瞳孔中一点点的放大,他呼吸停滞,恐惧如潮水一样淹没了他,全身肌肉僵硬,无力挣扎。刀未至,劲风先吹得他头发飞舞,就在刀刃及身之前,他终于抵挡不住巨大的恐惧,大叫一声,全身一软,晕了过去。这一软倒也救了他的命,风月显然没预料到此人如此不济,镰刀一下子砍了个空。她楞了一下,随手把这人扔在了骷髅中间,于是小院中原有的惨叫声中又添了一股外国口音。

    风月收拢骨翼,又混入了院中的骷髅之中。

    小楼中的众人侧耳细听着后院里的动静,直到只余盗贼们的惨叫声为止。伦斯算了算,道:“还有三道陷阱没有发动,估计能够挺到天亮。今天一共来了五拨儿人,估计最多再有一拨了。明天早上六点至八点之间,咱们还得把这些陷阱重新布置一遍。陷阱的存货有点不够了,我再去公会里买点。嘿嘿,那卖货的小妞倒骚得很啊,嗯,那屁股翘得很。”说着,他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呼的一声,一个镂空的金属球飞了过来,正中伦斯跨间高高树起的帐篷上。伦斯仰天就倒,呼呼喊痛,在咬牙切齿、满地翻滚间,伦斯偷眼一望,见雾幻这小老头还没有收回投掷的姿式,遂放弃报复的想法,专心呼痛了。

    “你这小子!满脑子就是女人的大腿屁股!上次买回一半假货次货、差点误事不说,这种时候还只想着那妖精的屁股翘不翘?!你去买陷阱机关,若也是次货,一屋子人的性命你来负责?这次回来,老夫要亲自验货!一件不合格,价钱加倍从你的帐上扣除!而且以后你也别再想出去采货了!”雾幻怒得白发根根立起。

    费斯大叫一声:“雾幻你这老不死的!干什么打人!”说着扑了出去,痛心的拾起了金属球,仔细的看了半天,见没有变形也没凹陷,这才满意了些,盯着雾幻怒道:“老不死的!我费了两天才刻了魔法阵进去,你随手就是一扔,弄坏了怎么办!这里面三分之一都是精金啊!掉点渣呢!你赔得起吗!”

    雾幻嘿嘿一笑,不与费斯这疯子计较。

    罗格斜*在窗边,用手细心在窗台上摸了几遍,回头对伦斯道:“伦斯!窗口那魔法壁障陷阱呢?你怎么没安!”

    伦斯本来还在地上抽冷气,听到罗格追问,立刻大声呼起痛来。凯特沉声喝道:“伦斯!别闹了!起来!现在不是胡闹的时候!”

    凯特原本就年纪较长,武艺在败类中出类拔萃,遇事稳重大气,颇有担当。自从神圣斗气有成后,气势威严更是与日俱长,与罗格的一团和气完全不同,在众败类中的说话份量也要重得多。他这一喝,伦斯就不敢再装病了,坐起来唯唯诺诺的,半天才说了个大概。

    原来伦斯一见了那小妖精就忘乎所以,那妞也的确火爆风骚,身材傲人,半推半就之间更是让伦斯心痒难搔。在挑货、检验、杀价之时,伦斯不停地对那妞上下其手。可那小妞滑溜之极,每次伦斯的手顺着大腿或是腋下摸进来,她总是轻轻一个扭动,让伦斯的手从要害部位擦肩而过,碰到点边,又摸不到实处。更是时不时有意无意的轻轻挤压一下伦斯的下身,把他全身的热血都挤到了脑袋里去,烧得他昏昏沉沉的。

    为博她好感,伦斯大加吹嘘‘战神之锤’的财雄势大,最近又是如何如何炙手可热,自己更是‘战神之锤’中的大人物云云。那妞越听得多,眼神飞过来就越是崇拜,扭得也不那么历害了。甚至让伦斯重重的捏了次实的。伦斯这一下更是如在云里雾里,紧紧地贴了上去,迷迷糊糊之间对小妞的报价大点其头。等到一看货物,才有些清醒了过来。按那小妞的报价,有三道高级陷阱根本就没钱买了。伦斯正想再讲讲价,那妞却道:“‘战神之锤’那么大的财力呢,怎么会跟我们计较这点价钱呢?已经是八折了,而且您也已经答应了。你不会根本不是‘战神之锤’的人,只想骗骗我是吧?”

    伦斯大话出口,难以收回。只得收货付款,又大吹了一通牛皮。那小妞*在伦斯怀里,一脸的崇拜,小手更似是无意间在伦斯下身撩了一下。伦斯心痒痒的,就要放下手中的包裹,再与那小妞纠缠一番,那妞却嘻嘻一笑,将他推出了店去。伦斯临去之时,她柔柔的道:“您下次还会来看我吗?”说着瞟了伦斯一眼,似喜似嗔,如怨如诉,直勾了伦斯大半条魂魄去。

    购货回来,到得安放陷阱时,问题终于来了,缺少了三个高级陷阱,原本构想的后院防御体系顿时出现了很大的漏洞。众人一向相信伦斯在布置陷阱方面的天才和阴毒,也就不来过问了。结果他宣称中作为最后防卫手段的三个高级陷阱其实根本是子虚乌有。也就是说,如果骷髅中没有混着一个风月,那个盗贼早已经冲进楼里来了。那时必然将屋中众人杀个措手不及。

    现在,小楼其实是不设防的,而离天亮还有二个小时。

    在众人的目光下,伦斯心知自己已经闯下了大祸。这段时间以来,夜夜都有盗贼光顾“战神之锤”,而且等级越来越高。起初盗贼们盯错了目标,只盯着“战神之锤”第五大道上的商店,但那里一来夜夜通明,二来时时有骑士巡逻,实在不易得手。就算如此,‘不老仙泉’太过闻名,店内精品也不少,过得两个不眠之夜后,奥菲罗克见情况不对,派了一个圆桌骑士专门在店内驻守。代表教庭圆桌骑士的圣银十字枪盾燕尾旗挂起之后,终于息了那些盗贼的心。然而很快盗贼们就发现费斯这实验室才是真正要下手的目标,入夜之后,小楼周围处处人影闪动,简直成了盗贼大本营了。由于奥菲罗克的缘故,公国的盗贼公会严禁对“战神之锤”下手。不过一来盗贼公会组织松散,二来外地盗贼为数众多,恶少们的压力并没有因此小了多少。

    这一次奥菲罗克只有白天才会派一个圆桌骑士过来,天一黑就撤走,名曰让众人历练一下。败类恶少们白天已被缠了个筋疲力尽,晚上如何还能历练?众人只得绞尽脑汁,在后院设下了无数阴毒陷阱,全是针对惯盗大贼所下,每晚思路均有不同,埋伏主题从示弱、出奇、归真一直用到今夜的威压。至于前门,一向是大门洞开、辉煌的。曾有几个盗贼先后冲入正门,就如跳进了水中一样,景物一阵波动,人就消失无踪了。早有高明盗贼看出那是幻术,但幻术之后是什么呢?眼力高明的,在那一瞬间的波动后面,瞥见了一双巨大的血红色眼睛,而在冲进幻术的盗贼消失之后,也偶有闷雷一样的饱嗝声传来。

    众人来不及责备伦斯,迅速披挂起来,伦斯也装备整齐,要将功折过。小院中突然传来一阵如同锈刀生刮铁锅一样难听的嘶叫,几人心里都是一跳,知道是剑蜘蛛已经被人给干掉了。随后小院中传来了一片骨裂的声音,那些骷髅也都被打散了。

    三道黑影在小院中迅速游走了一圈,确定没有其它埋伏了,二个扑向三楼的两座窗户,另一个则向二楼的一个窗户扑过去。

    一个盗贼刚刚冲入三楼的一个窗子,就看见一个黑衣人从迎面恶狠狠地扑来。他大吃一惊,闪电般挥短剑刺去,对面那人也是一剑刺来,惊人的是,他在空中变幻了几次出剑方向,对面黑衣人仍是最终与自己剑尖相触!两剑相交,一片脆响,对面那人登时碎成了千百小块,洒了一地。他心里一惊,看清满地是境子的碎片时,才发觉上当!这时一把战斧无声无息的自侧面劈来,他再也无力闪躲,眼睁睁的看着那战斧毫无滞碍地自腰间掠过。他觉得自己忽然轻盈了许多,周围的一切都不自然的晃动着,一直到他眼中的光芒完全熄灭。“缚魂”没有沾上一点血迹,上面的黑水晶却微微亮了起来,点点莹莹的碧光从尸体上飞出,又一一被黑水晶吸了进去。最后一点碧莹也吸入之后,黑水晶绿光一闪,映得整个屋子都是鬼气森森,然后暗淡了下去,恢复了本来模样。

    另一个盗贼轻轻跳进另一间屋子,作势前扑,却又在原地左右晃了两下。如果有人此时偷袭,势必判断错了他的动向。但房间里突然大放光明,登时把他的眼睛晃得花了。凯特全力爆发神圣斗气,整个人几乎变成了光人。大凡斗气外放发光,都是由于提升斗气过高,又控制不住,致始斗气外溢形成的。象凯特这样运斗气纯为放光的,倒也少见,也只有这乳白色的神圣斗气光芒才会如此强烈。那盗贼眼一花,感觉中凯特一枪刺向自己左臂。他倒也不慌,向右侧一个翻滚。这时机簧声不住响起,佛朗哥和伦斯各持两把三箭手弩,一共九支弩箭将那盗贼钉成了刺猬。

    那个准备冲进二楼的盗贼身体刚刚离地,一个骷髅即从一地的骨骼堆中跃起,无声无息与那人一同冉冉上升。那人尚未觉察之际,骷髅已一指插入了他的颈椎。

    装死原本就是风月的拿手好戏。

    小楼里热闹刚停,突然一道强烈的魔法波动传了出来。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影如电般从小楼里冲天而起,又一个转折,向远处轻飘飘的落了下去。此人武技和潜行技能极高,若不是手中那物事无比强烈的魔法波动,还真不易让人发觉。小楼里一阵鸡飞狗跳,气急败坏的声音不断响起:“怎么突然不见了?”

    “这可怎么办?”

    “不老仙泉啊!!!”

    “那袋极品火钻也没了!”

    “快抓住他,一定没跑远!”

    如同宿鸟受惊,小楼周围一片片身影纷纷跃起,急向先前那人的落脚处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