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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塞勒斯堡到罗恩公国的道路已经是非常破败。本杰明熟知这里的地势,所以每一辆货车都只装了二吨的货物。即使是这样,这种道路对商队的货车来说也是严酷的考验。好在这一次商队随行人员中高手云集,遇到实在无法通行的地段,四个人抬一辆车,也就过去了。

    经过了二天多的艰苦旅行,这支庞大的商队终于平安地穿过了荒凉且崎岖的山区。

    翻过了巴伐利亚公国境内的最后一道山冈,众人的眼前突然一亮。一个巨大、美丽、翠绿的盆地静静地在前方等着他们。这个时节,寒冷的塞勒斯堡山区还鲜有植物抽丝发芽,一路行来,众人看的都是些凄清景色。哪里想得到相隔一道山脉,墨绿、翠绿、嫩绿、鹅黄等颜色已经把这个盆地点缀得如此生机盎然。

    一道缓坡顺着山冈延伸到盆地,缓坡上如丝如缎的草地上星星点点的缀着不知名的野花。几只野鹿受了众人的惊吓,轻盈地跃向了远处。一条平缓的河流穿过了整个盆地,河的两岸有许多整整齐齐的农田,青绿的秧苗随着风舒缓的摆动着。盆地远方,是一片苍郁的森林,与天际的山脉隐隐融为一体。

    盆地中部,一座中等大小的城市倚河而建。坚固厚重的城墙高高耸立,为数众多的箭塔表明了这是一个军事性的要塞。然而无数农舍围着要塞而建,许多还形成了村落,四处一片祥和。显然这片土地已经久离战火了。

    车队开始缓缓的向盆地驶去,为首的几人依然驻马在山冈顶部,欣赏着这如画山河。

    本杰明捻着胡子,神往地说:“这个‘落神盆地’自罗恩建国时起就是整个公国的鱼米之仓,自古以来从未经历过动乱战火。这里本是一片山脉,传说上古时候神魔战争之际,一名天神自天而坠,在群山之中撞出了这一片盆地。它的血脉化成了‘珏带’河,它的肌肤变成了沃土。而它的心脏则还在跳动着,带给了这片盆地四季如春的温暖湿润。”

    他伸手指向前方,指点着远处的一个小小村落,悠然地说:“那个村子就是老夫的家乡。也是老夫选择的终老之地。”

    在这等地方,就是罗格这类俗人也是心旷神怡,更不用说其它人了。

    芙萝娅策马上前一步,问道:“传说毕竟是传说。不过一山之隔,气候差异竟这么大,应该还有其它的原因吧?”

    本杰明微笑答道:“公主殿下果然聪明过人,这片盆地三面环山,只有西南部是一片平原。自‘里海’吹来的暖风可以畅行无阻,而北部和东部吹来冷风都被山岭所挡。所以这里一向湿润多雨。此外,罗恩火山的余脉一直延伸到这里,所以这个‘落神盆地’里一共有几百处温泉。和风细雨、地气湿润,才有了这么一个四季如春的盆地。”

    芙萝娅点了点头,道:“罗恩火山?老师说过那是大陆上五大火山之一。地下火山山脉所到之处,自然少不了各种珍奇的矿藏。这就是罗恩公国盛产各类珍稀矿产,被称为‘矿山之国’的原因吧?也难怪会有矮人看上这块土地了。不过也真奇怪,罗恩什么都有,就是没有铁矿。那座城是?”

    “公主殿下,那座城以这个盆地命名,叫做落神城。城里由‘夜摩’佣兵团驻守。”

    在来到罗恩公国之前,贵族青年们都恶补了一番罗恩公国的风土人情。知道‘夜摩’佣兵团是四大佣兵团之首,规模竟然达到了一万五千人,几乎超过了一个小国的全部军队,现役的或是预备役的都算上。

    罗恩公国对佣兵极为宽容,大陆上著名的大佣兵团几乎有一半将总部设在罗恩公国,所以又号称是‘佣兵之国’。罗恩公国面积不过三千平方公里,人口五百多万,国内常备军和佣兵总和竟然达到了十五万之众。借助发达的冶炼和兵器制造产业,罗恩公国正规军‘非天’骑士团装备极为精良,人数更是高达两万,整体战斗力已经跻身大陆十大骑士团之列。

    与此同时,罗恩公国武风强盛。自公国成立之日,开国之主就定下了藏兵于民的策略,提倡习武,并鼓励佣兵发展。所以罗恩公国几乎可以说是举国皆兵。

    因此虽然盛产各种珍稀矿产的罗恩公国理应是大国眼中的一块肥肉。但立国两百多年来,因为兴盛的武力和佣兵行业的日益繁荣,罗恩公国数次给入侵之敌以重创。其中最著名的战役是三十年前的‘卫国之战’。是役‘非天’骑士团与四大佣兵团共计六万人一战全歼奥匈帝国一万重骑和三万步兵,最后迫使国势如日中天的奥匈帝国退兵赔款。

    此役之后,‘非天’骑士团正式进入十大骑士团之列。

    罗恩公国把境内的一些城市甚至是一些比较重要的军事要塞给佣兵团做驻留地,并将该地的一部分税收作为佣兵团的经费。作为回报,佣兵团须对罗恩公国宣誓效忠,在公国遭受入侵时全力抵御外敌。

    大小佣兵团的高层人物多数会兼任罗恩公国的官职,大型佣兵团的领袖往往会接受公国的册封,正式成为世袭的贵族。作为对佣兵力量的一种制衡,罗恩公国王室掌握了公国内大部分的兵器制造业,同时‘非天’骑士团的强大战斗力也足以保证罗恩王室的安全。

    二百年下来,罗恩公国王室和佣兵团形成了奇异且独特的互相依*,互相渗透,共同繁荣的局面。

    “夜摩?它们在罗恩公国里总共管理着多少个城啊,好像它们的总部不是在这个城呢。”芙萝娅问道。

    “公主殿下,夜摩是罗恩公国最大的佣兵团,一共为大公管理着三个城市。这座落神城共驻扎着六千佣兵。以‘夜摩’引以为豪的重装龙枪步兵为主。据小人所知,城里一共有两个大队共二千龙枪步兵,重装步兵二千人,骑士一千人,轻步兵一千人。”本杰明简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龙枪步兵?那是什么兵种?”凯特插嘴问道。

    “这个龙枪步兵可能会是凯特阁下最讨厌的东西了。‘夜摩’佣兵团的龙枪步兵们都装备了全身重甲,三层精铁塔盾。战斗每二名龙枪士兵合抬一杆七米龙枪,整个龙枪枪阵一共可以分成前后三层。这龙枪设有后座,战时可以支在地上来增加抗冲击的能力。呵呵,说到这里,凯特大人想必明白了,这龙枪步兵正是用来对付重装骑士的。据小人所知,这些龙枪步兵是最近三个月才调到这里的。”本杰明微笑着回答。

    罗格暗自思忖,这个落神城修建在这里,其意义不言自明,十之八九是为了抵挡莱茵同盟可能的入侵。至于派龙枪步兵进驻,自然是为了对付莱茵同盟以狮心骑士团为首的三大骑士团的。

    芙萝娅继续问道:“这样说来,罗恩公国已经准备好了对莱茵同盟开战了?”

    本杰明恭敬地回答:“并不是这样的。据小人所知,罗恩公国民众还是非常爱好和平的。眼前的局势是莱茵同盟里向罗恩公国开战的呼声非常高,所以罗恩公国才加强了战备。这也只是以防御为主。”

    伦斯插道:“我怎么觉得罗恩公国的军力比同盟强啊?这么大点的地方,居然堆了七万正规军和八万佣兵!‘非天’骑士团还是十大骑士团之一!莱茵同盟好像总共只有十几万军队吧,这还是把那些轻步兵都算进去的。”他挠了挠头,续道:“在里尔城的时候,怎么好像说来说去,同盟都是能够轻松灭掉罗恩公国的样子?”

    芙萝娅轻轻叹口气道:“这要从二十年前说起了。当时的罗恩大公自恃武力强盛,竟然率领五万大军向同盟开战。结果却遇到了当时还很只是个男爵的巴伐利亚大公。那个时候莱茵哈特男爵和拉萨大术士的组合被誉为黄金组合。男爵凭借着天才的指挥以及在魔法师力量对比上的绝对优势,以一万狮心骑士对阵五万罗恩佣兵,却是四战四捷。短短两个月内,当时如日中天的‘非天’骑士团就损失过万,而狮心骑士团仅损失了一千多人。罗恩公国不得不退兵。后来罗恩大公心有不甘,先后几次进犯莱茵同盟,都在莱茵哈特大公爵手下惨败而归,罗恩大公最终抑郁而终。”

    芙萝娅叹道:“这些战报传回王朝,就变成了是同盟主动出兵,打得罗恩公国无力还手。慢慢的,谎言也就变成了真理。几十年下来,父王以及群臣都以为罗恩公国可以一战而下。却没有人仔细想想莱茵哈特大公爵这些年来为何极力反对与罗恩公国开战。可是现在,巴伐利亚大公……”

    芙萝娅幽幽地叹了口气,一时惆怅无限。

    罗格等看着芙萝娅忧郁的绝美背影,心中忽然涌起无限的柔情,只想将她好好的抱在怀里呵护一番。他随即警醒过来,暗暗为芙萝娅的魅力惊心。

    车队一路缓行。

    落神城已经发现了这支庞大的车队,城头上的士兵一阵骚动。过不多时,落神城城门大开,一小队黑甲骑士向车队驰来。隔得老远,为首的一个青年骑士就高声叫道:“是哪个商会的车队?我是‘夜摩’佣兵团骑士小队长盖尔!奉城主之令要对车队进行检查!”

    克拉克商会一名老者迎上前去,朗声道:“这是克拉克商会的车队!我们刚刚从莱茵同盟回来!卡德城主好吗?我替本杰明长老向卡德城主致以最真诚的祝福!”

    盖尔吃了一惊。接近车队时,他一跃下马,对那位老者道:“真的是克拉克商会的车队?本杰明大人也在这里?”

    本杰明策马而出,和蔼地道:“年青的骑士,我就是本杰明。‘夜摩’佣兵团和克拉克商会有着超过五十年的友谊。从什么时候开始,‘夜摩’佣兵们已经不认得朋友的旗帜了?”

    盖尔脸胀得通红,他不敢直视本杰明,局促地说:“本杰明大人,不是我有意的冒犯。我刚刚加入‘夜摩’佣兵不到半年,所以……所以……很多事情都不知道。”

    本杰明点了点头,道:“你还不到二十岁吧?才当了半年佣兵就已经是骑士小队长了,很了不起啊!”

    听了本杰明的夸奖,年青骑士的脸更加红了。但他仍上前一步,说道:“我为刚才的冒犯表示道歉。不过,本杰明大人,就算是克拉克商会的车队,我也要开箱检查的。这是在下职责所在,请您谅解!”

    克拉克商会的一位老者有些不悦,冷冷地道:“过去十年来,‘夜摩’佣兵和克拉克商会合作不下上百次。老夫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要开箱检查我们商会的货物。哼!”

    盖尔看起来更加的紧张了,年轻稚嫩的脸上渗出了汗珠,说话都有些口吃了,但语气却是极为坚决:“实在抱歉!但在下身为骑士,受领主大人所托检查过往商队行人。职责所在,不得不如此!”

    本杰明扫视了一下眼前的五十个‘夜摩’骑士。这些骑士都很年轻干练,从马上的骑姿就可以看出本领都不算差。年青的骑士们一脸的坚决,又流露着对骑士身份的自豪。

    本杰明突然哑然失笑,对身边的老者道:“让他们检查吧!不要为难年青人!”

    老者讶道:“本杰明长老!这……”

    “不要紧的。”

    在克拉克商会众人异样的眼光中,‘夜摩’的年青骑士们开始逐辆地检查货车。看到整车整车的钢锭,盖尔越来越惊讶。他虽然稚嫩,但也知道在当前疯狂备战的局势下,这批优质钢锭意味着什么。至于精铁矿石,他就认不出来了,克拉克商会的人有意为难他,自然更不会说。

    年青的‘夜摩’骑士们浑身都不自在。这商队护卫多的离谱,但也难怪,现在这批钢锭可是紧俏物资,数量之大足以让最大的骑士团眼红。让他们不安的是护卫中一部分长相奇特的人目光始终有意无意地不离他们身上各处要害。另有几十个人不动声色,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但人人都散发着一股强大的气势。剩下的那些护卫聚在一起,一看就知道都是些身经百战的老兵,这种人在战场上却最是可怕的。

    年青的骑士们就如在狼群中穿梭的小鸡,战战兢兢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然而骑士的荣誉又不允许他们退缩。片刻功夫,在料峭的春寒中这些骑士都已经汗透重衣。

    更让他们面红心跳的是那个正饶有兴趣看着他们的绝色美人!她一举一动都是如此的优雅,以至于抬一抬手,拢一下头发都让这些小伙子们血脉沸腾。年青骑士们努力地挺直胸膛,克服恐惧,用自认为最优雅、最有风度的礼仪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很快‘夜摩’骑士们就检查到了属于芙萝娅的十辆马车。看着没有丝毫标记,却显然十分名贵的芙萝娅座车,盖尔犹豫了一下,还是下令:“来两个人,上车去检查一下!”

    公主的座车哪能让人随意检查?芙萝娅的两个侍女拦在马车前,毫无为那两个夜摩骑士让路的意思。她们虽然作男子装束,但是过于俏丽的脸孔让夜摩骑士们一下就辨认出了她们的真实性别。看着手下们踌躇不前,盖尔喝道:“两位小姐,请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不然的话,我可要得罪了!”

    “这十辆马车并不在‘骑士大人’的职责之内!”一个侍女道。她特意强调了骑士大人四个字。

    盖尔脸红了起来,因为被美人轻视了,他还有些恼怒,喝道:“我的职责是检查一切过往商队和行人!一切!我想小姐您可以充分理解这个词的意思!来人哪,请这两位小姐让一让路!”

    “够了!”皱眉不语的本杰明喝道。“骑士先生,这十辆马车属于克拉克商会最尊崇的贵宾所有。它们并不在您的职责范围之内!您如果要坚持检查的话,我只能认为‘夜摩’佣兵团已经不再珍视与克拉克商会的友谊了!”

    “可是,本杰明大人,这是我的职责……”盖尔争辩道。

    “维护‘夜摩’佣兵团的声誉和朋友是您更重要的职责,骑士先生!对于您今天的无礼举动,我会和‘夜摩’团长好好商谈一番的。车队!准备起程,我们去下一个城镇宿营!”本杰明不再理会盖尔,径自离去。

    车队在本杰明的指挥下改变了路线,缓缓向西行去。盖尔跟在本杰明的后面,焦急地解释着什么,但最终还是灰溜溜地带着手下的骑士回落神城去了。

    佛朗哥突然说:“夜摩佣兵团居然会用正统的骑士训练法训练手下,真让人意外啊!”

    伦斯摇摇头道:“这些小家伙本事是不错,可惜就是太死板了些。死抱着那些教条不放!”

    “他们就是学再多的礼仪,也没法学到其中的精髓,一个乡下佣兵永远变不成真正的贵族骑士。”佛朗哥有些恶毒地评论着。

    “我可不这么认为!这些小家伙到了战场上,狂热的骑士精神会让他们极有纪律性并且悍不畏死。换句话说,这些人是最好的士兵。”熟悉军旅的凯特对佛朗哥的看法倒是不以为然。

    芙萝娅的侍女纵马过来,叫道:“罗格阁下,小姐请您过去一趟!”

    罗格一愣,虽然不情不愿的,但光天化日之下,估计芙萝娅也不会对自己下毒手,于是跟着那侍女去了。

    芙萝娅与罗格并骑而行,其它人都知趣地离得远远的,惟恐多听了一句半句。

    “罗格,大卫很看重你。我开始还不明白,看过你的领地之后,我就知道是为什么了。”

    不知为什么,芙萝娅越是柔声细语,罗格越是冷汗直冒。

    “殿下,小人只是个混吃好色的俗人而已……”

    芙萝娅没有理会罗格的拼命自贬,自顾自地问道:“你说,巴伐利亚公国若和罗恩公国开战,胜算有多少?”

    “小人一向只会赚点小钱,这些军国大事,其实是一窍不通的……”

    芙萝娅一双妙目盯着罗格,突然格格地娇笑起来。她伸手抓住了罗格的手,轻轻在他的手背上抚摸着。芙萝娅的小手滑腻冰凉,如一股牛奶在肌肤上缓缓流过,让罗格受用之极。可是这销魂滋味再舍不得,罗格也必须得舍。周围可是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啊!虽然没有人敢向这边看,但不经意间的余光已经足以捕捉到他们想要看到的一切镜头了。

    “如果你敢把手抽回去,我就要喊了!”芙萝娅小声地威胁道。

    “公主殿下,小人一定把知道都说出来,您,您就饶了我吧!”眼前的情景,若有一丝一毫传到奥菲罗克的耳朵里去,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不管怎么说,芙萝娅毕竟是他的未婚妻啊,自己与芙萝娅勾勾搭搭的,无论实情如何,总是在拿脑袋开玩笑啊!

    芙萝娅轻笑两声,松开了罗格的手。“看,我已经饶了你一回了。现在你给我老老实实的交待,如果现在的巴伐利亚公国与罗恩公国开战的话,谁的胜算会多一些?然后,你再来说说那小狐狸精的事!”

    罗格听到后面一句,大吃一惊,问道:“哪个小狐狸精?”

    “还能是哪个?就是那天你从异界救回来的那个小妖精啊,叫什么埃丽西斯的。”

    “小人地位低微,哪里会知道埃丽西斯小姐的事情呢。”

    真正的小狐狸精芙萝娅一把又抓过了罗格的手,笑问道:“你们都已经有了一腿了,哪里会不知道她的事?”

    罗格大惊,哀求道:“公主殿下,这话您可不能乱说!小人怎么会和埃丽西斯小姐有一腿….有什么关联呢?”

    “这样啊!那你想不想和她有上一腿呢?人家可以帮你啊!”

    “小人万万不敢!”

    “那,你想不想和人家有上一腿呢?”

    罗格差点从马上一头栽下去。

    经历了落神城的小小不愉快之后,克拉克商会的车队继续西行。落神城主曾经派人赶上来道歉,力主克拉克商会在落神城里多盘桓几天,他要好好表示一番歉意。然而本杰明这一次却怨气冲天,对来人文雅却恶毒的评论了一番小骑士的所作所为。最后老狐狸表示因为克拉克商会的最高贵宾受到了侮辱,不愿再进入落神城一步,因此只能婉拒城主的好意。

    使者当即赌咒发誓,回去定要好好修理那个不知礼仪的小子。

    事后,伦斯不解的问同伴们:“这老家伙平日里和气的很,怎么这一次如此不依不饶的啊?那个小骑士,叫什么来着?还是挺可爱的嘛!”

    贵族青年乱猜了一气,也没猜出个结果来。后来还是罗格悄悄地去问了本杰明。

    老狐狸微笑着解释说,谁也不想有一个太过强大的邻居睡在身边。‘夜摩’本来已经是第一大的佣兵团,现在竟然以正规骑士方式训练佣兵,成绩斐然,将来必然会更加的强大。年青骑士盖尔其实就是战士的典范,这次他坚持不肯原谅盖尔,就是为了让‘夜摩’佣兵惩处他。而这种惩罚,会给年青的夜摩骑士们一个示范,让他们明白坚守骑士信仰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就将‘夜摩’佣兵引上了岐路。

    “当然,这只是老夫的一厢情愿罢了。其实根本的解决之道是训练出比‘夜摩’佣兵更加强大的精兵啊!为罗格老弟训练部下的那个人老夫有些眼熟,该不会是百战佣兵团的道尔吧?”本杰明问道。

    “本杰明老哥果然眼光历害,这也让你看出来了。”

    “老弟手段果然不凡!看来老夫运气不错,才能够结识老弟这样的大才啊,哈哈哈哈!”

    罗格陪着干笑了几声。他再一次开了眼界,原来害人可以如此的无形无迹。他只是不明白,克拉克,一个商会领袖,何以会把‘夜摩’佣兵当成了对手?他追问了几次,本杰明只是高深莫测地笑笑,不肯回答。

    这一路上,芙萝娅折磨罗格手段越来越多,花样不断翻新。千年小狐狸精偏好精神上的折磨,又有无穷无尽的窥视欲望,不断追问罗格与埃丽西斯所谓的那一腿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叫胖子如何答得出来?但是答不出来也得答,不然芙萝娅就会当众做出种种暧昧的表示来。黄金狮子中队长保卢斯的脸已经越来越难看了,其它人则是一副事不关已的表情,只当作什么都没看到。

    但是眼前不说,不等于永远不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么多人在场,迟早这事会传得人尽皆知。谣言有自己的生存方式,不管自己是多么的清白,最后一定会被传得面目全非。何况这个胖子的声誉一向就不怎么好。

    奥菲罗克英明决断,这些谣言未见得能影响得了他,但指望他会喜欢是不可能的。更可虑的是还有一个安德烈。这家伙可是无法无天,偏偏又本领高强,*山够硬。是以后来,芙萝娅只要作个暧昧的表情,罗格立刻就听话无比。公主殿下有何吩咐一定照办,十足卖力。

    其它贵族青年们对罗格的处境视而不见。不是不想帮,而是不敢帮。佛朗哥出于义气曾经想搭救罗格一回,半路插上来搭话,结果被芙萝娅随手用‘异界牢狱’给封到异空间去了,到了晚上才放他出来。从‘异界牢狱’中出来时,英俊的佛朗哥已是衣衫破烂、神志不清了。大家这才想起来这小魔女还是一位拥有着恐怖实力的高级魔法师!有了佛朗哥的例子在先,众人只能让罗格自求多福了。

    在小魔女的高压政策下,罗格只得编造了一次与埃丽西斯是如何“有了那么一腿”的。有了开头,故事自然就不会这么结束了。这个故事本身已经是对埃丽西斯甚至是奥菲罗克的大不敬了,芙萝娅拿到了这个把柄,当然不肯如此轻易地放过了罗格。一次次的,胖子的故事越讲越精彩,越来越自然,再加上芙萝娅若有意若无意的挑逗,这些天里,他某个重要部位总是要重复充血十几次。

    往往在他最兴奋的时候,芙萝娅就会用一两个小法术给他消消火。有时是闪电术、有时是冰水、有时是火球。更有甚者,有一次居然对胖子的要害施放了一个诅咒术!那一次真是把罗格吓得不清,好在他体质特殊,事后反复测试,发现那根重要家伙安然无恙,这才放下心来。心里自然问候了芙萝娅本人及她的祖宗们无数遍。

    芙萝娅的座车表面看起来并不很宽大,里面却足足大了十倍不止!除了公主卧室、两个侍女的休息室之外,居然还有一间浴室、一间客厅和一个魔法实验室!显然这辆马车是某个神秘的空间魔法的杰出作品!

    芙萝娅的实验室一向大门紧闭,仅有一次,她从实验室里出来时,罗格瞥了一眼,只见里面闪着奇特的蓝色光晕,无数的瓶瓶罐罐码放得整整齐齐的。

    每到夜深人静时,芙萝娅就会差人将罗格提到马车里来,加以种种精神上的折磨。

    罗格心里早就对这个变态的妖精恨得无以复加,每一次受完折磨,他都幻想着如果有朝一日能把这个小妖精制服,就一定要将她如何如何。这个如何如何中,自然包括了他所知的一切招数,不管试过还是没试过的。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有一次他竟然忍不住向芙萝娅扑了上去。如此近的距离,芙萝娅又是一介纤弱的女魔法师,哪里奈何得了力大无穷的罗格?

    然而就在罗格将将要触及芙萝娅的时候,她项间一个护身符突然爆出刺目欲盲的强光。罗格只觉如被上古冰霜巨人以大锤击中,瞬间就失去了知觉。

    在罗格的意识里,好像没过多久,他就被一阵发自精神深处的巨痛刺醒过来。他缓缓睁眼,猛然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地上,四肢摊开。他试着动了动,发现竟然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全身上下所有的感觉却都没有失去。罗格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凝聚精神力,他随即感应到了数道灰色的魔法能量正紧紧缠绕着自己的躯体,无论自己向哪个方向动作,都会被魔法能量给抵消。

    “醒了吗?你的胆子可真大!呵呵呵呵,本公主就喜欢你这样大胆的人!你再扑上来啊,你不是想强奸我吗?不要着急,宝贝,马上我就让你享受个够!你会愿意做我的奴隶的!”芙萝娅本应是悦耳无比的声音听在罗格的耳朵里却显得无比的邪恶。

    魔女坐在一旁,绝美的脸上混杂着残忍与快乐。她兴奋得微微发抖,纤长晶莹的手指下意识地急速敲着椅子扶手。

    “动手吧!”

    芙萝娅的两个侍女兴奋地来到了罗格身边。一个侍女取出了一把精致的银质小刀,看那刀刃上的寒光就可知锋利无比。另一个侍女双手笼住了罗格的阳具,十指娴熟且轻快的舞动起来。罗格本就是好色之人,哪里承受得了这种挑逗,转眼之间胯下之物已经是高高耸立。

    持刀侍女一双美丽的眼睛中闪动着残忍的笑意,她盯着罗格,突然举刀挥下。

    罗格眼中只看到一道银光,他只吓得狂嚎一声:“不!……”

    银光闪过,侍女娇笑着,从银刀上吹下了一丛毛发。

    罗格安然无恙。

    两个侍女依然不停地动作着,认真且细致,不放过每一个最细微的角落。

    一丛丛的毛发飘落了下来。

    过不片刻,侍女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其中一个掩口吃吃笑道:“原来那个地方秃了之后居然这么丑!”另一个则不屑地说:“看他平时一副没用的样子,原来这根东西也是又短又粗,还真和他的人长得一样啊!”

    罗格微微地颤抖着。

    “怕了吗?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来求我啊,求我饶了你,象条狗一样!”芙萝娅格格娇笑着,用脚尖轻轻点着罗格的面颊。她赤裸的双足同样美丽得毫无瑕疵。一阵滑腻感觉轻轻掠过罗格的额头、鼻尖和嘴唇。若是平时,如此强烈的挑逗足以让胖子变成一头发情的公狗!可是现在,他却丝毫感受不到一点的诱惑。

    酸楚、冰凉、抽搐以及混杂着窒息感的阵痛占据了罗格的整个身心。“杀吗?杀吗?杀光所有的人!所有的人!杀了这个婊子!!”这个念头疯狂地冲击着他的理智。

    罗格内心里如盛怒的火山,身体却象是已经冰封千年的冻土,任由那两个侍女摆布。他不是没有能力解除魔法禁梏,却知道解开之后也只是死路一条。他默默地感应着芙萝娅身上隐晦之极、却又强大无比的魔法波动。那个护身符正是其中一个,而这种魔法波动,她身上竟然有四处之多!

    在芙萝娅的纤足下,一滴水珠悄悄地溢出来。这滴水珠未如平常顺着面颊滑落,却绕了个弯,一路攀爬,消失在罗格的嘴角里。

    侍女们完成了初步的工作,恶毒地评论了一番后,其中一个解开了衣裙,兴奋地跨坐了上来。

    罗格全无所觉。无数个空间之外,那个与他精神连为一体的风月正突破重重空间障碍,飞速赶来。罗格动用了全部精神力死死抵住了她,不让她跨越最后一道空间壁垒,在这一界现身。

    多了风月,不过是多个送死的人而已。

    马车里的气氛疯狂且淫靡。死灵法师和他的宠物却正在另一个空间中殊死斗争着。

    罗格精神力濒于耗尽的一刻,风月终于先支持不住,如潮水般退回了异界。临去前,她极度不解、愤怒和不甘地嘶喊了一声。这声无声的呐喊清清晰晰地留在了罗格的意识里。罗格心里苦笑了一下,委顿下来。

    “既然斗不过,总得活下去吧?”罗格自嘲地想着。他将残余的精神力向下体集中,那个侍女突然兴奋地尖叫了起来。他一边卖力讨好那个侍女,一边转头向芙萝娅低声下气的求起饶来。

    芙萝娅颇为意外。罗格如此容易就屈服了,让她的乐趣大为降低。她指尖爆出一小团火光,罗格随即发觉已经恢复了全部行动能力。

    “来!让我看看,你准备怎么做我的一条狗啊!”芙萝娅笑问道。

    罗格犹豫了一下,伸手捧起了芙萝娅的小脚,恭谨地舔了起来。舔着舔着,却变得越来越急色了。

    “够了!”芙萝娅抽回了脚,鄙夷地看了一眼罗格。“不过又是一个好色没骨头的男人罢了,还以为他会和我拼命呢!”芙萝娅想着,略有些失望。

    “今天晚上就这样吧!”她吩咐道。转眼又改变了主意,“不!今晚这条狗就赏给你们用一晚,别玩得太过火了!”吩咐完,芙萝娅转身进入里间休息去了,将两个兴奋的侍女与罗格留在外间。

    天边隐隐现出鱼肚白的时候,罗格才一脸疲惫地从芙萝娅的马车里走出来。这个时候,芙萝娅正好起床。她披衣走出里间,两个侍女还在兴奋地讨论着。芙萝娅皱了皱眉,问道:“你们昨晚玩得怎么样?”

    “他简直就是一头发春的公猪!”一个侍女答道。芙萝娅脸色更难看了,那侍女慌道:“对不起,公主殿下,我太失礼了!”

    芙萝娅站在窗前,看着罗格慢慢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道:“你们说,我们是不是过分了些?”

    “他不过是个无能好色的男人罢了,这些臭男人还不都是一个样!他心里肯定觉得还占了便宜呢!公主,您好像对他挺另眼相看的。其实那个佛朗哥、凯特还有保卢斯都比他帅多了啊。不过,这个罗格还真历害呢,开始可一点都看不出来……”多嘴的侍女掩嘴娇笑了起来。

    芙萝娅叹了口气,心里只觉得十分烦闷。她低声自言自语道:“安德烈,这一次,我好像又做错了些什么。可是我就是忍不住!为什么一直想杀了他呢?其实他这种表面上挺恭敬的,心里其实瞧不起女人的人到处都有。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控制不住自己?!”

    走出了芙萝娅的小小营地,罗格意外地发现很多人已经在等着自己了。他疲惫地一个个看过去,其中有自己那几个损友,有一些自己的部下,还有保卢斯和他的黄金狮子骑士们。很多人的眼中都流露出了艳羡和嫉妒。

    保卢斯越众而出,冷冷地道:“罗格阁下,您在芙萝娅公主的车里过了一晚。您这种行为对公主的名誉是极大的损害。我想,您需要给我一个解释。”

    凯特走过来,一把揽过萎靡不振的罗格,对保卢斯道:“保卢斯大人是奥菲罗克大人的属下呢,还是芙萝娅公主的属下呢?您是法政署的官员吗?您是上议院贵族调查委员会的老爷吗?恐怕都不是吧?那您有何权利要求罗格大人,您现在的上司对您解释些什么呢?”

    保卢斯一时语塞,但又道:“作为骑士,我需要时刻维护吾主奥菲罗克的利益。大家都知道芙萝娅公主是…嗯…与吾主奥菲罗克的关系。罗格大人同样是一个应该珍视荣誉胜于生命的骑士,所以他必须就昨夜的事情做一个解释!”

    “保卢斯大人,您把自己比作骑士的典范,未免过于抬高了点自己吧?您连奥菲罗克大人的命令都不遵守,还在这里说什么维护他的利益?我看您是心中不满,不满昨晚在公主营地里的为何不是大人您吧?”佛朗哥阴阳怪气的讽刺道。

    保卢斯怒极,喝道:“你这是在侮辱黄金狮子骑士的荣誉!你必须道歉!骑士们,准备好你们的武器!”

    “唰唰唰”保卢斯身后的二小队黄金狮子骑士们拔出了骑士剑,每个人身上都隐隐闪出了斗气的光芒。龙与美人骑士们则将罗格围在中央,也都兵器出鞘。黄金狮子骑士们虽然是以二十对一百,然而气势如虹,死死地压住了龙与美人骑士们。但罗格这些属下都是些悍不畏死之徒,平日又与几个贵族青年臭味相投,现在就是明知不敌,也要斗过了再说。是以竟然无一人退后。

    凯特独对保卢斯。他全力提升斗气,对抗着保卢斯似乎无穷无尽的庞大斗气。

    就在此时,罗格有气无力地插口说:“保卢斯大人,公主找我只是谈些风土人情而已。您既然怀疑我与公主有染,何不亲自去向公主殿下问个明白?”

    胖子一句话切中了要害,保卢斯气势立降。

    皇室中人多的是变态和怪癖,乱伦都不是新闻,何况只是小小的淫乱?当然表面上这些事是谁都不会承认的。要保卢斯当面去问芙萝娅是否与罗格私通,以那小魔女的凶悍手段,还不如让他直接自杀来得痛快些。别看保卢斯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真让他这么去慷慨赴死,那是定然不干的。

    心里一番斗争之后,保卢斯只得放弃了他维护主公荣誉的举动。还没等他给自己找番下台阶的话,远处就传来一声朗笑,“唉哟!骑士们都是起这么早的吗?还真让老夫佩服啊!”

    来人正是荆戈,身后还带着几十个全副武装的手下。若有意若无意的,荆戈挡在了保卢斯和罗格中间。

    保卢斯估量形势,一旦动起手来,就是被两方夹击的局面。他当即打了个哈哈,道:“在罗恩公国地面,当然要小心些了。我只是带着手下们巡巡营地,看看有没有趁乱干些什么勾当的小贼罢了!荆戈大人既然也起来了,我就可以休息一会了。骑士们,我们走!”

    在众人护持下,罗格回到了自己的营帐。贵族青年们本以为罗格是有了番艳遇,但罗格只说太累,硬是送走了损友们。随后他吩咐罗伯斯基道:“我休息一会,一个小时后你把我叫醒。”

    一小时后,罗伯斯基进来时,罗格已经起来了,招牌式的微笑又挂在了胖子的脸上。他正捧着一本魔法书在苦读。罗伯斯基心下佩服不已,罗格大人毅力过人,经过昨夜一场大战,早上累得象个死人一样,居然休息了一个小时就又开始发奋钻研魔法了。看来大人年纪轻轻就小有成就,并不仅仅是运气好而已。

    车队继续启程西行,众人都似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般。罗格也恢复了平日的模样,只是不论贵族青年们如何逼问那晚的事,他就是抵死不说。

    胖子在车厢里休息了一天,晚上又被芙萝娅叫到营地里去了。可是让众人大失所望的是,这一次很快的罗格就被赶了出来。轰他出来的侍女还颇不客气。自此芙萝娅就对罗格失去了兴趣一样,再也没在晚上召唤过他了。

    众人大多心下窃喜,暗暗期盼着下一个幸运者就是自己。然而这个新的幸运者始终没有出现。

    自那晚之后,罗格每晚苦苦钻研奥菲罗克给他的那本空间魔法书。虽然书中几个关于异空间的魔法还不是罗格能够施展的,但是里面关于空间魔法原理的阐述却让罗格大有所悟。

    按大魔导士克利夫兰的理解,这个世界中存在着无数个空间,人类居住的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罢了。这些空间有大有小,大至无边无迹,小的可以小到只有一个指头大小。每一个空间都有自己的特点和自己的运行轨迹。据克利夫兰的观察,似乎只有灵魂才能够长期在不同的空间存在。当一个魔法师足够强大之后,他将对这个空间的运行规律有所体会,并有可能依托强大的魔力,使灵魂跨越不同的空间。当魔力再次强大到一定程度后,甚至可以暂时抵御空间侵蚀,维持身体在异空间的短暂存在。这正是至高的十级魔法:瞬间移动的原理。

    按罗格的经验,以精神力突破空间障壁,似乎是更加的容易一些。这也可以理解,毕竟精神力是更加接近于灵魂本身的力量。三天之后,日夜苦练的罗格终于再一次成功地跨越了空间障壁,精神本体进入了异空间。这也是因为他的身体吸收了灵魂法珠缘故,对空间的波动和感应格外的敏感。才能以低得可怜的魔力突破空间障壁。

    凭借灵魂深处的一点联系,罗格迅速锁定了风月的位置,精神本体如流星般向异界投去。

    再一次进入异界之后,罗格有点抑止不住心里的激动。毕竟他和风月都拥有着‘神之本源’的力量,这种灵魂深处的联系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而自那晚之后,无论他怎样尝试,都未能再度召唤出风月来。

    风月依然站在上次的那个小小山峰,静立在那尺许见方的清泉前。几十只僵尸、骷髅战士甚至还有一个骑在骨马上的死亡骑士远远的侍立着。

    罗格精神本体形成的一朵紫火如流星般落至风月身后。无数细线随即自紫火中延伸出来,罗格要在异界定形了。

    风月突然一声低吼。这道低吼直接冲击着罗格的灵魂,激得紫火一阵波动。她伸手一抓,空间一阵波动,那把巨大的死神镰刀出现在她的手中。呼地一声,镰刀带起一片残影,向罗格的精神本体劈来!

    罗格大吃一惊,已经来不及躲避了。

    死神镰刀在离罗格的灵魂不到一尺处硬生生地顿住。风月眼眶中的火焰不住翻滚着,镰刀刀刃上附带的苍白色火焰也是忽伸忽缩。罗格可以感受到这纯由死亡能量构成的火焰威力。这股火焰甚至可以直接烧灼灵魂!

    罗格苦笑一下,风月的力量真是一日千里啊!他随即想起了那晚风月被逼回异界时的不甘和痛苦,想起了那晚无法形容的屈辱。

    他收回了所有的感觉,静静等着那把镰刀劈下来。

    一团紫火和持镰的骷髅就这样僵持着。

    良久,风月终于收回了死神镰刀。下一刻,罗格已经召唤起了自己的身体:一个骷髅尸巫。

    罗格不住以精神感应搜索着这个空间,不一会就已经找到了此行的目标。他指向一个方向,风月一把提起了骷髅尸巫,振翼向远方飞去。

    格利高里今天的心情非常的不好。

    它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寻找栖身之地,可是在这个见鬼的世界里,竟然找不到一块干燥温暖点的地方。到处都是阴冷、潮湿,岩石缝里总是会渗出污水来。如果栖息在山顶的话,吹来的风中又会夹杂着无数蛛网一样的粘腻东西,不一会就会在身体上覆上厚厚的一层。这就更让它不舒服了。

    它不耐烦地吹出一股旋风,将地面的浑浊、散发着恶臭的积水卷到了洞外。

    格利高里四肢撑地,站起身来浑身一阵抖动。水珠、粘液还有几片碎腐肉从身体上抖落了下来。它哀叹了一声,无言地看着自己粗短的四肢,尾巴无聊地扫来扫去。现在这个样子,哪有丝毫的威风可言?简直就是一个鳄鱼嘛!

    它由衷地怀念起家乡来。那里到处都是暖暖的,趴在滚烫、黑色的岩石上,沐浴在充满了硫磺气息的烈风中,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由岩石缝隙中喷出的熔岩火焰时不时会掠过它的身体,那股热力会一直渗入骨髓的!

    一阵冷风袭来,它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喷嚏,从口里喷出一股淡绿色的龙息。这就让它的心情更不好了,想当初,自己可也是魔界里最上等的种族:深渊魔龙的一员啊!虽然实力在族中的成年龙中得倒着数起,但是身为天生高贵的魔龙一族,格利高里的实力在任何其它种族中都算得上是强者。可惜深渊魔龙一族虽然强大,但是数量稀少,全族不过百头魔龙,成年龙更是仅有三十多头。要不然魔界王者一族早就变成深渊魔龙了。更让魔龙一族感到耻辱的是,它们居然要和无耻、狡猾、丝毫没有格调的魔界战猪一族并列五大种族之列!

    虽然魔猪一族有着与其愚蠢外表不相称的狡诈与阴险,但让它们能够成为五大种族更重要的原因是,魔猪是一种极会繁衍的生物!

    魔龙虽然强大,但就是龙王也不会认为自己能够斗得过二万头一等战猪,而与魔龙族三十头成年龙对应的,竟然是一百万头战猪武士!至于魔猪全族的数量,则从来没人说得清楚。因此,虽然不耻于与魔猪一族并列、并且极度厌恶它们,深渊魔龙王也不会愚蠢到与其开启战端。

    身为一头魔龙,虽然实力相对低微,一矣成年,格利高里也得以受到魔族皇帝的重用,成为魔族皇帝贴身的一等侍卫。但它被这等殊荣乐昏了头,从未曾出过地狱火盆地魔龙谷的它,一时被魔族皇宫里如云的美人们迷花了眼,竟试图去贴身护卫皇帝宠爱的一位暗黑女妖。结果盛怒之下的魔族皇帝将格利高里投入了魔域圣地――暗黑魔渊里。魔渊里长年不灭的轮回之火瞬间焚灭了它的身躯,然而它的灵魂却奇迹般的保存了下来,飘荡到了这个空间。

    格利高里毕竟前身也是最强大的龙族一员,在异界里很快重组了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头丑陋的骨龙。更让它不满的是,虽然自己原先的酸性龙息在魔龙之中算是下等中的下等,但无论如何也比眼前毫无威力的风毒属性龙息强上百倍啊!

    无论是魔界还是这个充满了死物的异界,毒都是毫无用处的东西。特别是在异界,你还能再毒死一个僵尸不成?

    是以身为以天生强大魔力著称的魔龙,(虽然那算是前生了),格利高里竟然要*牙齿和爪子去和僵尸、骷髅、幽灵们搏斗,这让它觉得无比的耻辱!虽然在魔界里弱者没有耻辱的资格,但这里是异界啊,它耻辱一下,不会有人有异议吧?

    更让它不满的是,在魔界的时候单凭魔龙威武的外形和天生的龙威,就会让其它种族的生物避之惟恐不及,但在异界却总会有些不死生物来挑战自己的权威,这不,又有两个不知死活的东西来找它的麻烦了。

    格利高里冲出山洞,双翅一阵急拍,但是漏风的骨翼只带着它飞出了几十米。

    这已经够它飞上峰顶了。

    格利高里摆了个自认为非常威武的龙族造型,单以两个后肢和尾巴支地,上半身高高立起,双翼张开,迎接着明显不怀好意的不速之客。

    它的姿式在魔龙来说是非常威风的战斗姿态,可惜格利高里忘记了变成骨龙之后,它的体形已经变了许多。

    化身骷髅尸巫的罗格在两公里之外就发现了远处峰顶上那可笑的不死生物。

    这是一只似龙似蛇的奇怪东西,明明身长腿短,却硬是只用四分之一的下半身着地,其余部分高高立起,在异界的强风中摇摇欲坠。偏它的双翼还要大大张开,让它整个如同风中的芦苇,东摇西摆的,似乎随时都可能随风而去。罗格隐忍不住,心里大笑起来,阴郁的心情也给冲淡了不少。

    风月可没有罗格的幽默感觉。强大的战斗本能让她瞬间就发现这头虚荣骨龙的弱点。

    风月双翼大张,一股强风在她身前形成,摧枯拉朽般向格利高里冲去。虚荣的格利高里视力本来就不好,刚到异界的它还不大会用精神力感应世界。好不容易它才看清来犯的两个骷髅似乎不是那么低级的样子,特别是记忆中好像从没见过会飞的骷髅。但还未等可怜的虚荣骨龙弄清状况,一股强风就将它就地拔起,远远地向峰底抛了过去。

    “轰”!格利高里重重地栽在峰底的怪石堆里,几乎把它给摔散了。

    它好不容易翻过身来,晃了晃眩晕的脑袋,峰顶上传来的一阵魔法波动又让它心魂俱丧!罗格迅速完成了几个小法术,数个桌面大小的石块在峰顶飘起,向刚刚爬起的奇怪骨龙砸去。

    “轰!轰!轰!”格利高里又被埋在巨石堆下。

    它怒了,它终于怒了!魔龙的骄傲之血让格利高里怒火高涨!

    它是魔龙啊,如何能够被两个低级、下贱、肮脏的骷髅如此玩弄!一声龙哮悠然响起,砰地一声,乱石纷飞,格利高里在灰雾石屑当中一飞冲天!

    它刚刚在空中骄傲地盘旋一圈,那个卑鄙的尸巫就伸手向它一指!

    是的,卑鄙!无以伦比的卑鄙!它们竟连个招呼都不打,上来就偷袭!至少这一次,又没等格利高里大人作好战斗的准备,甚至没等它完成在空中优雅、威武的战斗飞行!那个尸巫就对它使用了法术!还是最最无耻的重力术!

    格利高里身周空间一阵波动,它周身每根骨头立刻都重了几倍。骨龙绝望地扑腾了几下翅膀,一头向地下栽了过去。尚在半空时,凶恶直追魔族皇帝的有翼骷髅就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它面前。风月手中镰刀一轮,用刀柄狠狠地将骨龙抽飞了出去。

    扑通!格利高里得意不过一分钟,就栽回到了它一飞冲天的乱石堆中。

    可怜的骨龙刚刚从石堆中探出头来,颈骨就被人一把捏住,一股无法抗拒的大力将它从石头堆中抽了出来。

    风月将体形远大于自己的格利高里轮了几圈,再重重地摔在地上。罗格开始持咒,一团紫色的灵魂之火向格利高里飘去,准备就此受用了这个难得的补品。然而风月镰刀一挥,击灭了紫火。风月随即一把又拿住了正准备逃跑的骨龙颈骨,将它提了起来。

    恶魔骷髅和可怜的骨龙就这样面对面的交流起来。显然骨龙并不是让恶魔十分满意,风月时不时重重地摇晃着格利高里,抖得它浑身腐肉乱飞。

    魔龙一族的骄傲在穷凶极恶的风月面前原来什么都不是。

    片刻之后格利高里就充分体会到了这一点。它眼睁睁地看着风月右手带着一点金星,探进了自己的口里。纵使它知道这点金星代表着最不平等的灵魂契约,也是无可奈何。如果它一口咬下去,这只闪耀着金属光泽的魔鬼右手是绝对不会有事的,反而会反手捏碎自己的头骨。格利高里早已经从刚才的交流中明白了这一点。

    形势比人强,有的时候比魔龙也强。格利高里是个识时务的骨龙,在毁灭和被奴役间不存在选择问题。何况在魔界,只有魔皇以及少数的十几个最高级的魔族才有自由可言。

    契约完成,风月手一松,把格利高里摔在地上。它爬了起来,垂头丧气地跟在风月的脚边。

    罗格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虽然格利高里这只骨龙的实力弱得离谱,甚至不如曾经遇到的千年僵尸领主,但眼前场面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罗格的理解范围。

    “风月!”罗格试图沟通正带着骨龙远去的风月。

    风月回过头来,传过来一个“今天到此为止”的意念,一跃跳上骨龙的背,一路远去了。

    罗格默然。过了一会,讪讪地散去骨架,离开了异界。

    “啪!”一个花瓶在豪华的天星石壁炉上被摔得粉碎。紧接着步上悲惨命运的是数只水晶高脚杯,一个文艺复兴时期的碟子和半瓶优雅时代的葡萄酒。

    安德烈喘着粗气,在连续摔了一堆东西之后,他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些。纵使已经是有数的强者了,砸砸东西仍然是不错的发泄方式。

    “为什么你要让芙萝娅一个人去冒险,而要把我关在这里?!我真怀疑父亲让你全权负责巴伐利亚公国的事务是否正确!我决定了,你要是再阻拦我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大卫显然不把安德烈的威胁放在心上,悠然地坐在沙发上品着红茶,慢慢地说:“我亲爱的弟弟,你当然可以把我打倒,并踏着我走出这个大厅。只是父亲大人的脾气你也知道,既然是我负责公国的一切事务,而你也划归我管理,这些冲动的做法只会给你带来麻烦而已。你不是想再回到天火森林里过上三年吧?”

    听到“天火森林”四字,安德烈明显表情有些不自然。他抓起一本厚重的帝国百科全书,恶狠狠地向大卫砸去。大卫脚尖一点地,连人带沙发如同在水面滑行一般,轻松就躲过了。但那本百科全书突然射出几页纸,在大卫头上炸得粉碎,洒了他一头的纸屑。

    大卫呵呵一笑,从容整理着衣服。既然安德烈已经变相服从了自己,也就没必要在小事上和这个弟弟计较了。

    “你也不用担心芙萝娅,捉几个矮人居然出动这么庞大的力量,她怎么会有什么危险呢?何况,论实力她不过是个高级魔法师,但论阴险…不,不,论聪明才智可真是没有几个人能是她对手的。再说,她还有一小队黄金狮子骑士和罗格护卫着,这个阵容,就算是你去打劫,也不见得成功呢!”

    安德烈猛然抬头,道:“那个丑胖子看芙萝娅的眼神色得露骨,要不是你拦着,我真想杀了他!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么看重这么个废物!”

    “废物,废物?”大卫默念了两次,难得地严肃了起来,说道:“我亲爱的弟弟,以你十六级的斗气,在我们这一代人中,是仅仅逊于奥菲罗克的。星空斗气浩瀚无涯,你应该时刻心如止水才是。为什么你和芙萝娅都那么想杀了一个无足轻重的罗格呢?于情于理,你们都该有更重要的事才对!”

    安德烈沉思起来。

    大卫清理完了衣服,又开始品茶了。“亲爱的弟弟,这有什么难想的呢?你和芙萝娅都是罕有的天才,不是哥哥我这样的凡人能比的。相应的,你们对周围的世界要敏感的多。”

    大卫顿了一顿,又道:“你们想杀了他,是因为你们的直觉告诉你们,罗格对你们的生命有着威胁!”

    “啊!”安德烈脸色有些变了。

    “按理说,以他的实力,就是来个几十个,也不会对你们有什么威胁才是。但能让你们觉察到威胁,只能有两个原因:其一就是他太过狡猾,隐藏起了实力;其二就是他可能有着庞大的潜力,这才让你们感到不安。从我手头的资料看,第一个原因是不大可能的,那么就只剩下第二个原因了:他有足以威胁到你们的潜力!”

    大卫好整以暇地把玩着手里的古水晶杯,说道:“我亲爱的弟弟,现在你明白我和奥菲罗克为什么会如此看重他、一直拉拢他的原因了吧?想来奥菲罗克一定也感觉到了他的潜力。至于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潜力,迟早我会弄明白的。”

    安德烈沉默片刻,淡淡地道:“死人是不会有什么潜力可言的。杀了就是,何必这么多事?”

    大卫微笑道:“就算你师傅在这里,我们有多大把握收拾得了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现在杀个罗格容易,但你要怎么对待奥菲罗克的报复呢?更何况巴伐利亚大公年轻时就是同盟的一代战神,他经营公国二十年,有多少历害杀手藏在暗处,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呢。亲爱的弟弟,如果你任性乱来,要是坏了父亲的大事,可就真别怪作哥哥的不讲情面了!”

    虽然大卫面带微笑,然而话语里的严峻意味竟让安德烈有些不寒而栗。

    “亲爱的弟弟,其实以你的本领才智,就算实力较奥菲罗克有所不及,但至少是他的劲敌。可是在罗格这件小事情上,你却几次进退失据,说到底不过是你的傲慢在作怪罢了。你的傲慢和虚荣让你不肯承认对手的强大,你变态的完美主义又让你习惯从外貌来判断一个人。你感受到了罗格的威胁,却又不愿意承认。这些因素都是妨碍你再进一步的关键啊。要不然,以你在武技上的绝代天份,现在说不定早已经达到剑圣级别了。”

    大卫一口气说了许多,才叹了口气,低声吟了句诗:“虚荣啊,你是我最爱的原罪!”

    安德烈慢慢站起,恢复了平静。他抬手一招,地上的碎瓷、水晶纷纷飞起,在他掌心中聚集,又在星空斗气下变成莹蓝透明的一块结晶。他把玩着这块结晶,问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什么都不干,等父亲的命令。”

    “那个肥猪怎么处理?”

    “当然是招为我用!”

    “招用?那只狡猾的肥猪会干吗?”

    “如果他不肯,我替父亲招婿好了。”

    “什么!”啪地一声,蓝色结晶在地上摔得粉碎。

    克拉克商会的车队一路西行,在途中一个小镇秘密卸下了货物,又再向西南行进,一天之后,终于到达了商会的矿山。

    只有到过了罗恩公国的矿山,才会知道罗恩为什么会有矿山之国的称号。

    克拉克商会的矿山绵延了整个山谷,各式矿工就有三千多人,算上女人、老人和孩子,竟形成了一个繁华的小城。同大多数矿工村镇一样,小城里最多的就是大大小小的酒馆。车队入城的时候,已是入夜时分,大小酒馆里正是最喧闹的时候,路上已经开始有东倒西歪的醉汉了。

    车队入城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一群孩子叫着,跳着,跟在车队的后面跑了很长一段。

    令罗格非常不安的是,这个小城担任防卫任务的竟然是冰雪银狐佣兵团!

    虽然当年和罗格以及‘龙与美人’骑士们照过面的冰雪银狐佣兵们都已经被杀得干干净净,其后冰雪银狐所有的主力又被奥菲罗克给一网打尽,冰狐当场战死,银狐和风狐现在仍在里尔城暗无天日的大牢里苦苦度日。但就算是损失了几千精锐,冰雪银狐佣兵们仍拥有超过七千的庞大兵力,罗格一旦身份暴露,就算现在人手再多上一倍,也是必死无疑。

    冰雪银狐佣兵早已经从罗格的记忆中渐渐地淡去了,没想到这次出来狩猎,却一头撞进了狐狸窝里来了!

    在一小队一小队的佣兵间穿行着,尽管罗格表面上若无其事,心里却是紧张之极。龙与美人和黄金狮子骑士们也都是暗暗戒备。好在一路平安无事,车队穿过大半个小镇,最终平安到达克拉克商会在这一区的总部。

    众人顾不上休息,一矣安顿下来,就齐集克拉克商会地下一间密室内。密室中央已经摆好了一个这一带地区的沙盘模型。

    沙盘中一大片丘陵给涂成了红色,这是荆戈刚刚涂上去的。丘陵三面环山,向着克拉克矿山的这一面则被一片茂密的森林所覆盖。丘陵之间的低洼地带则布满了沼泽。

    荆戈开始介绍起这片地形来,而不是地头蛇本杰明。作为大奴隶商人,荆戈显然有自己独特的情报来源。不知道是不是两头老狐狸达成了什么默契,本杰明对荆戈如此熟悉自己老窝的地势显得并不十分吃惊。

    保卢斯眉头紧皱,虽然他早就知道矮人们不会住在什么平原上,但这种完全不适合骑兵作战的地形显然大出他的意料。他不满地抗议了几句。

    “哦?难道说您手下的骑士们只能在马上作战不成?这可不是一流的骑士应有的素质啊!”荆戈笑眯眯地道。

    在芙萝娅略显轻视的目光下,保卢斯勃然大怒。“胡说!我们就是下了马,也是最出色的战士!你可是想见识一下我的剑技吗?”

    捕奴武士们本来就长于步战,至于市井流氓出身的“龙与美人”骑士们更是马上马下皆能。在森林中的行动不成问题,但问题在于矮人的王国一向深入地下,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地下王国会挖多深、延伸到什么地方。要想包围封锁,直至一网打尽,真是谈何容易啊。

    荆戈道:“地面上的侦察和包围我的武士们可以胜任,但问题是矮人部落在地下的活动范围有多大,我们就没办法知道了。”他说到这里,望向了罗格和芙萝娅。

    这种地下侦察本来很难,但魔法师们个个花样繁多,至少大多数法师宠物就都是侦察型的。强大如芙萝娅,则没人知道她究竟有多少神秘的法术和法宝。

    芙萝娅皱着眉头,说道:“这我倒是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或许一个大范围的地裂术甚至是地震术会是个办法,就是他们有坑道通向外界,也会给震断的。”

    众人面面相觑,如果真如这魔女所言来上几个七级地震术,矮人们是逃不了,不过大家也别想捕奴了,收收尸就好了。

    芙萝娅悄悄地瞪了罗格一眼,罗格无奈之下只得上前一步,掏出一个做工精美的琉璃瓶,上面还雕了一头栩栩如生的恶狼。瓶中满满装着淡金色、不住翻涌着的药液。即使隔着瓶子,也能清晰感受到这瓶药剂中所蕴含的强大魔力。

    罗格高声道:“矮人坑道密如蛛网,想全部堵死恐怕不大容易。不过,他们总要喝水吧,我这里有些‘堕落神的诅咒’,可以让喝下的人极度虚弱无力,而且药效还特别持久!只要能把这瓶药水下到矮人们的水源里,嘿嘿……只要喝下了这个药水,矮人们就算跑了,也绝对逃不了很远,他们五天走的路我们一天就能追上!”

    “而且,”罗格补充到:“这东西无色无味,谅那些矮人们也觉察不出来!一旦他们沾上一点,力大无穷的矮人们就会变得比幼年的精灵还要脆弱!”

    罗格说着说着,奸商瘾发作,继续挥舞着手中的瓶子道:“这个东西别看只小小一瓶,但几乎可以无限稀释而不影响效果!这一瓶下去,在三天时间内就能布满整个矮人丘陵的地下水脉!那个时候没有一个矮人能够逃得脱我们的手心!”

    众人望着罗格手中绿莹莹的瓶子,心情极为复杂。这个东西不愧是“堕落神的诅咒”啊,若是自己沾上了一点,那结局可想而知!与罗格有些过节的如保卢斯之流心中暗下决心,以后绝不吃喝罗格动过的任何东西,和胖子关系不错的,如那老狐狸本杰明则在考虑如何能弄一两瓶到自己的手里。

    只是大家都不明白,这样一瓶东西,可以说是价值连城,是如何到了罗格手中去的?

    贵族青年中凯特最为深沉多智,他若有所思的看了芙萝娅一眼。小妖精立刻察觉,笑盈盈地回望一眼,目光中的寒意却让凯特战栗不已,慌忙将目光移往一旁,心底拼命颂念着天主的名字。

    有了这瓶恶魔的药剂作后盾,众人顿时觉得底气足了很多,讨论立刻热烈了起来,仿佛一个个矮人们已经被绑成了长长的一串,正在被运向各个工场。此刻沙盘上的矮人丘陵,在众人眼里似乎已经开始显现着金色的光芒。至于围绕着矮人丘陵的森林和泥沼,只能算是微不足道的考验罢了。在场众人哪个不是生死线上混过来的?还会被这些小事难倒?

    其实横亘在矮人丘陵和克拉克矿场之间的原始森林名为‘沉寂之森’,几百年来从未有人深入其中。罗恩公国阴湿多雨的气候使‘沉寂之森’常年笼罩在浓厚的雾气里,大大小小的变异魔兽分布其中。在富含矿脉之地出没的魔兽,往往要较其它地区的更加凶悍、强大。有一个无名学者曾经提出,矿脉富含之地魔力场比其它地方更为强大,更不稳定,从而影响到了生存在其中的魔兽。可惜他人微言轻,并没有什么人理会他的报告。

    与魔兽比起来,‘沉寂之森’的毒虫更加难以对付。但只要有芙萝娅在,众人就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而罗格是死灵法师,也少不得要研究一番蝎子、虫蚊什么的。等到‘沉寂之森’的时候,罗格手中自然会再冒出几瓶驱虫剂的。

    只有罗格知道,芙萝娅除了是一位高级法师之外,还是一位药剂大师!在她那个看似平平无常的马车实验室里,堆放着无数稀奇古怪的魔法材料,以及大量他不知道用途的药剂。其中有几样他是认得的,就包括五瓶‘魔力之源’。罗格不知道芙萝娅是不是掌握了这种神药的配方,但看她随意地摆放这几瓶名贵之极的药剂,就知道这种所有魔法师梦寐以求的珍品对芙萝娅来说,并不是如何珍贵。

    能够瞬间恢复魔力的药剂极其稀少,价格堪比黄金。就如这‘魔力之源’,拥有一瓶,就可以使魔法对战改变结果。与拥有五瓶‘魔力之源’的芙萝娅为敌,就相当于要与六个十四级魔法师进行车轮战!这个世上又有几人能够对付得了六个芙萝娅?

    罗格那时才明白芙萝娅的可怕之处。就如他自己穿上战甲‘轮回’之后,实力稍差点的战士就只有眼睁睁挨他魔法轰击的份。

    物质的力量,有时候真是无穷的。这就更坚定了罗格变富敛财的决心。

    相对于矮人本身,本杰明更感兴趣的则是矮人们正在开发的矿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议定扫荡矮人丘陵后,奴隶归荆戈和罗格,矿山归克拉克商会所有。矿脉中挖出的珍稀矿藏,则按市价的一半卖给战神之锤。作为回报,克拉克商会将全力支持荆戈和罗格的一切活动。特别是在军用装备大量订货方面将按低价大量给战神之锤供货,其实等于是变相供应巴伐利亚公国军火。

    分赃并不是十分均匀,但合作使各方都得到了预期之外的利益,因此这个同盟至少在目前是无比牢固的。

    沉寂森林里阴暗、潮湿、冰冷。高大的林木遮蔽了阳光,灌木和藤蔓则填充了树木间的缝隙。

    尽管尚是初冬,但各式各样变异毒虫魔兽们已经开始出没了。这里的生物都极为强悍和嗜血,要么体形较正常的要大上几倍,要不然就是色彩鲜艳外加奇形怪状。

    队伍刚进森林不足五公里,就遇上了几十只奇特的双头狼。这些灰白相间的狼体形比一般的恐狼要大上一半,有一只竟然还能使用简单的小魔法。首当其冲受到袭击就是行进在队伍中间、两翼担负护卫的黄金狮子骑士们。

    骤然遇袭,却是给黄金狮子骑士一个展现强大实力的舞台。他们个个斗气闪烁。剑技朴实、狠辣,几下就能解决一头魔狼。黄金狮子骑士们三个人自成一组,二攻一守,配合流畅之极,下手干净利落。看得众人都是暗暗心折。

    片刻之后,这些强悍的变种魔狼就永远地变成了树木的肥料。

    保卢斯不禁面有得色。

    这一次连罗格等贵族青年们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得意很有道理。黄金狮子骑士单个的战力也许并不是太强大,但三五个聚在一起时就是股很可怕的力量。五十个黄金狮子骑士结成战阵的话,罗格手下的三百多龙与美人骑士们就只有逃命的份了。想想过去数次差点发生冲突,贵族青年们都有些不寒而栗。

    尽管这只七百人的队伍人人实力不俗,这趟沉寂森林之旅还是走得辛苦无比。最轻松的恐怕就是芙萝娅了,她不知道从哪里召唤出一只高达五米的远古猛犸,居然还在上面搭了个小小的帐蓬,舒舒服服的在里面休息着。

    三天两夜过去了,这只队伍终于艰难地穿出了沉寂森林。随着芙萝娅的猛犸踏倒了森林最外缘的一棵大树,一片荒芜的土地展现在众人面前,远处就是起伏不定的矮人丘陵了。

    队伍在森林边缘隐藏起来,等待着斥候的归来。过不多时,荆戈两个贴身随从就回来了。他们脸色显得很难看,回来第一句话就是:“这个部落是高山矮人部落!还有丘陵巨人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矮人细分起来有十多个大族,小族不计其数。但不论怎么划分,高山矮人都稳稳地居于矮人各族的三甲之列。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人口众多,而是因为他们战士的强悍。至于丘陵巨人,自古以来就是矮人的远亲。不过,一个身高往往超过四米,另一个却只有一米多点,二者之间是如何沾上亲、带上故的,一直是困扰魔物学者们的大难题。

    又有一说丘陵巨人有远古巨人的血统。它们虽然没有远古巨人那种足以与神魔龙族匹敌的实力,但其实力多少还是能和块头成正比的。成年丘陵巨人手中使的木棒或石棍往往重达数百斤,一轮之下足以连人带马击飞一个重甲骑士!就是一个最普通的丘陵巨人也能轻松对付十几个人类骑士。

    丘陵巨人经常与矮人结群而居。当一个矮人部落足够强大时,往往都会有几个巨人与他们生活在一起。

    丘陵巨人的出现说明荆戈的情报出现了严重错误,这个矮人部落比原先预想要强大了一倍不止!虽然捕猎方多出了一个芙萝娅,但全歼他们的把握却小了很多。

    好在众人无一不是足智多谋、老奸巨滑之辈,向来不会认为谋划几条毒计出来会是什么苦差事。就连保卢斯这等正义之士,也不愿意让自己的手下直接面对丘陵巨人,而宁可采取些阴谋诡计。黄金狮子的正义也是有保留的,要不然也不会参与此次捕猎了。

    捕猎队伍悄悄在沉寂森林里扎下营来。众人一番商议之下,都觉得应该先弄明白这个矮人部落的实力再行定夺。罗格手里那瓶“堕落神的诅咒”也需要时间来发挥作用。

    说到侦察,荆戈手下多的是奇能异士,潜行和伪装的高手不少,手段也多种多样。有拥有‘精灵斗蓬’的高级盗贼,在森林中行动自如,几乎不露行迹;有黑暗德鲁伊,可以利用各种动物侦察敌情;也有草原精灵,隐在草丛中几乎无人可以发觉。然而看过了芙萝娅的侦察手段,大家才知道魔法师究竟有多强大,这个魔女有多可怕。

    在众多斥堠侦察未果之后,芙萝娅终于答应出手帮忙。对她来说,这真的是一次有趣的狩猎,可不能就这么半途而废了。

    在两个侍女的帮助下,魔女没用多久就布下了一个庞大的魔法阵。她随后取出一个血红色的小瓶子,待冗长的咒语颂完,倾倒了三滴暗红色的粘稠液体。这三滴神秘的药水刚一落入魔法阵,就爆发出大片的血色浓雾,浓雾中不断传出来尖历的嘶叫和咆哮,还隐隐透出阵阵厚重的钟声。

    众人突然都有些错觉,好象极恶恐怖的魔界深渊已经在这片浓雾中开启了大门。

    片刻之后,一个影子般模模糊糊、半透明的小怪物尖叫着从雾中跳了出来,它丑陋之极,嘴巴不成比例的大,里面利齿森森。它极其凶恶的嘶叫着,似乎随时要扑咬围观的人。随后大批大批的怪物涌了出来,它们尖叫、互相撕扯着,争着挤向前面。

    虽然这些小怪物并不强大,但当后来它们成百上千一堆一团地从浓雾中跳出来时,景象还是极为恐怖的。捕猎队中部分胆小的人面色发白,已经在不由自主地后退了。

    在芙萝娅示意下,罗格掏出了‘堕落神的诅咒’,打开瓶盖就向怪物堆上洒去。小怪物们拼命向上挤着,转眼就垒出了一个怪物堆。沾到了一点药剂的小怪物兴奋之极,尖叫着从怪物堆顶一跃而下,化成一股淡雾,钻入了土中。

    一会功夫,成千上万的小怪物就都领到了药剂,消失在大地里。

    一切都平静下来时,众人的耳朵里似乎还萦绕着怪物们的声声尖叫。

    等待的时间里,芙萝娅自回她那顶架设在猛犸背上的小帐蓬里喝茶,望着她仪态万千的背影步姿,大多数人眼中已经没有了色迷迷的神色,代之以恐惧和敬畏。

    过不多时,一个小怪物尖叫着从地底冲出来,跳入魔法阵中。再过一会,又是一个。随后越来越多的怪物扑向了魔法阵。

    每冲入一名小怪物,魔法阵上的景物就一阵模糊,慢慢显出一小块新的景物来。捕猎武士们远远围着魔法阵,无言地看着这些超出他们理解范围的变化。

    一个小时之后,所有的小怪物都回来了。魔法阵上空形成了一个二米的透明圆球,圆球里赫然是缩小了的矮人丘陵。溪流、森林、矮人的地下坑道、地下城、地下水脉,甚至还有几道矿脉,都清清晰晰地显示了出来。从比例推算,圆球显示的范围已经深入了矮人丘陵地下数百米之深!

    如此侦察,是荆戈手下的斥堠们作梦也想不到的。更让人心生畏惧的是,在这个法术下,小魔女要是想对什么人下毒,简直是易如反掌!一直对芙萝娅恨得牙痒痒的罗格更是暗中重新掂量起自己的份量来。

    这时芙萝娅从帐蓬里走出,捕猎队的各个首领们聚集在魔法阵旁,充满敬畏地观察着光球里矮人丘陵的地形。芙萝娅不时调整着光球的角度和范围,一个庞大、神秘,充满了不可思议事物的矮人地下王国赤裸裸地暴露在无数贪婪的目光里。

    这个矮人部落的规模比预想的要大得多,虽然光球中是看不到生物的,但依地下城的规模来看,怕是至少也有五千余人。

    地下城建筑在一个方圆一平方公里的巨大地穴之中。地穴高达五十多米,矮人地下城最高的建筑也达到二十多米。地穴半天然、半人工开凿而成,让众人不由自己的要赞叹这些矮人们,竟然能在一片岩山当中建立如此宏伟的地下城市!

    一个矮人大部落就已经创造出在人类看来如同奇迹的地下城市,在大陆西面的矮人王国里,将会是怎样的一幅光景呢?

    地下城周围的坑道密如蛛网,有几条通道绵延向西,一直延伸出了光球的范围之外,通向了神秘的落日山脉。引起众人注意的是一条神秘的巨大隧道。按比例判断,这条隧道的直径足有十几米,曲折通向地下深处。芙萝娅连续调整了几次魔法光球,也看不出这条隧道究竟是通向何处,到底有多长。

    矮人地下城的矿脉在光球中显示得很清楚,几个大矿场也在光球的范围内,惟有这条隧道是何用处,不得而知。在场众人大多眉头微皱,因为他们很清楚,在地下深处,黑暗之渊里,存在着太多未知而恐怖的生物。虽然矮人大多信仰战神,还是属于光辉阵营的,但这个世界上的事可没什么绝对的,要不然也不会出现灰矮人和黑暗精灵这些种族了。

    对付如此庞大的一个矮人部落,眼前的这点人手不要说全歼,就是取胜也实在勉为其难了些。但胜机也不是没有,捕获队各方首脑们都是老谋深算之辈,其阴险毒辣之处是率直的矮人们骑上独角兽也比不过的。何况众人还有‘堕落神的诅咒’这张王牌。除此之外,芙萝娅的强大众人还摸不到边际,罗格也一直隐藏了些实力。天知道在场的众人中还有多少人隐瞒了些东西!

    至少荆戈那大胖子就绝不会是眼前一副孱弱的模样。

    而且此刻猎人们知己知彼,猎物们却还对即将到来的灾难一无所知。

    午后的太阳一直是矮人们的最爱。虽然矮人一生中大多数时间是在地下度过的,但没有哪一个高山矮人会放过在地面晒晒太阳的机会。

    暴风和铁锤加索把自己舒适地安排在一堆岩石之上。两个矮人战士身上深褐色的皮甲与周围岩石的色彩非常接近,不十分接近他们,是根本不会发现这两个矮人的。暴风比铁锤加索大了六十岁,实力上自然也高出了不少。暴风是个使战斧的好手,已经是一名中级战士了,并且实力上已经接近高级战士了。而暴风的徒弟铁锤加索还不到五十岁,只是个初阶战士而已,习惯用的武器是战锤。

    以实力而论,暴风稳稳地进入了部落武士的前两百名之列。原本放哨这样的活都是初阶战士干的,但这两天来部落中越来越多的人莫名其妙的开始生病了。好在病情不重,大多只是身体无力而已,还能勉强采矿。对于一向身强力壮的高山矮人来说,没到起不了床,就不叫生病!

    惟一让人有点担心的是,族里的巫师们对这种病还弄不清楚,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治疗。十几个巫师中甚至有三个也染上了这种怪病。

    族中三百岁的大巫师天眼这几天愁容不展,不住地说什么恶魔即将回到这个世界,光明将遭到磨难。还说恶魔的利爪已经伸向了部落,要求矮人王迁移整个部落。然而这个要求却被矮人王断然拒绝。

    “我们的王还是英明啊!我这一百多年中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的矿脉聚集在一起!也没有一个地方的地底有这里的温暖和干燥。连用这里的水酿出的麦酒的味道都与众不同!那些贪婪、狡猾的人类至少都在几百里外,以他们孱弱的身体还能穿过沉寂森林和毒沼吗?”暴风不停地胡思乱想着,忍不住又偷偷灌了几口酒。战锤加索已经躺在一块大石头上睡着了。

    是啊,这样一个地方,怎么会有什么人来呢?连点大型的生物都欠奉。

    当!一声巨响在暴风耳边响起,整个天地都晃动了起来。暴风一下从石堆上摔了下去,头盔远远地飞了出去,上面明显有一个凹痕。暴风这才明白刚才那一声巨响,原来是自己头上挨了一记重击。

    他怒吼着爬起来,扬起了手中的战斧,四处寻找着偷袭者。扑通!铁锤加索也从石堆上被扔了下来,他俯伏在地上,人事不知。

    “咦”,一个声音从暴风身后传来。“矮人还真是结实啊,这么重的一下都没打昏!”

    暴风大吃一惊,迅速回头,看见一个闪耀着乳白色斗气的战枪枪柄在自己眼前迅速扩大。暴风眼前一黑,这一次终于失去了知觉。昏迷前他迷茫地想着:“为什么?为什么会有神圣骑士来攻击我们?”

    凯特一手提着一个矮人,扔给了身后跟上来的龙与美人骑士们。

    骑士们很快就找到了矮人的坑道出口。凯特望着那幽深的地洞,神色凝重地问身后的罗格:“你说,那个什么‘堕落神的诅咒’真的会有用吗?”

    罗格淡淡回道:“用处肯定是有的。你应该也知道那东西是从哪来的。”

    “刚才那个矮人很强壮啊,完全不象吃过药的样子。如果矮人都是这么强壮的话,我们这次很难办啊!”

    罗格道:“中毒的矮人是不会被派出来放哨的。先按原定计划办吧。按那天的显示的地形来看,这是这一片地区最后一个坑道口了。回去吧,先审审那些矮人再说。”

    在沉寂之森的深处,树立着一大片营帐。原本生活在这里的毒虫和魔兽们不得已让出了这块地盘。稍微灵异些的魔兽都体会到了营地中弥散的危险气息,但还是有许多来不及逃跑的倒霉蛋,变成了芙萝娅的绝佳试验材料。

    一声声沉郁的惨叫在营地中交相响起。这两天抓来的十几个矮人正在被严刑拷打着。除了黄金狮子骑士外,营地里的人几乎个个是用刑好手,不时会有些新鲜的情报被拷问出来。

    营地中央的大帐内绘着一幅虽然不大但却极为复杂的魔法阵,一个二米大小的水球正在魔法阵上漂浮着,水球里巨细无遗地展现着矮人地下王国的地形。不时会有武士走进来汇报最新拷问出的情报。随后水球里就会多出一些代表着各种意义的光标。慢慢地,矮人地下城的军力分布和重要战略要地都一一标示在地图之上。

    在这个过程中,众人倒很是领略了一番矮人风格的傲慢。

    矮人们对他们的部落之王有着无以伦比的崇拜。用他们的说法,矮人王‘怒焰神锤’实力足以与世上任何强者匹敌,他一个人可以至少对付五十个最强悍的矮人百年战士!至于捕猎队这些跳梁小丑们,用矮人的话讲,只是一群在矮人王战锤下呻吟的老鼠而已。

    理所当然,武士们狠狠地给这些不开眼的矮人上了一课,整得他们惨叫连天。但矮人们虽然嘴上不说,眼睛里的轻蔑却是有增无减。武士们对此也有些无可奈何。

    根据矮人们的描述,罗格等人推断矮人王至少有十五级左右的实力。他那三十个精锐的矮人百年战士应该是十级左右,和黄金狮子骑士们的实力相关无几,甚至还要略强。至于那一百个上级战士,二百中级战士和五百初级战士,也是非常让人头痛的。整个矮人部落竟有六千多人,有些战斗力的成年矿工还有一千多个。

    这些矮人中,可以称得上是合格工匠的少说也有一千个之多。一千个工匠啊!最少最少也是十万金币!这样庞大的矮人部落,又已经生存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积聚的财富和宝物价值更是远远在十万金币之上。如果部落里能够有个三五样非常不错的魔法装备的话,价值就已经不只十万金币了。当然,矮人妇女儿童虽然不如工匠那么值钱,但也绝对不是什么赔钱货。小矮人可以成长为优秀的工匠和战士,而矮人妇女因为种族上的优势,往往会比人族成年男子力气还大,做做苦力什么的都不错。

    在罗格脑子里还潜伏着一个想法,为什么矮人女人就不能训练成为工匠?胖子想得还要长远些,矮人虽然没有精灵那么傲慢,但是固执却大有过之。想要他们安安心心的为自己干活,就如同要他们剃光自己的胡子一样困难。但是有家庭的矮人就不同了。为了一家的生计,矮人奴隶将不得不尽心尽力地为自己工作。所以矮人女人孩子罗格准备通通吃下,反正也多花不了几个钱。至于多了几张嘴更是小事一件,一件上品兵器的利润足以养活十个矮人。

    这些还都没有把矮人地下矿脉的价值计算进去。那才是最惊人的财富,因为这片丘陵下面矿脉纵横,居然还有一道小小的金矿。虽然芙萝娅的魔法光球显示的不太清楚,但相信众人都已经看得明明白白了。

    因此,虽然矮人部落强大得出人意料,但这些利益已经足以让人发疯了。单单是矿脉的三十年开采权估计就至少值个二百万金币。

    没有人会在成堆的金币面前退缩。本杰明紧急调来了克拉克商会一直在秘密训练的暗影杀手和黑暗武士。这些人虽然数量不多,只有六十人左右,但个个实力足以与黄金狮子骑士相比。这些人可是克拉克商会的绝密啊!看来为了拿下眼前的矮人部落,连老狐狸本杰明都要孤注一掷了。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这个奇怪的组合越发的牢固了。

    矮人王“怒焰神锤”烦躁不安地在豪华的大厅中转着圈子。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多的琐碎事情。

    十五年前,他带领着族人历尽磨难,从生存环境恶劣的落日山脉深处走了出来,终于找到了这个极为适合矮人生存的地方。当他宣布在此定居之时,全族欢声雷动。一路行来,风雪、严寒、魔兽、饥饿和疾病已经夺去了六千名族人的生命。

    那个时候,全族还不到四千人,可如今短短十几年间,已经增加了一千多人,从高山下来加入到部落中的丘陵巨人也已经有十个,甚至还包括了一个高山巨人。

    可是快乐的时间没有多久,该死、贪婪的人类就来到了这片土地上!三天来已经陆陆续续有十几个矮人在外出或放哨的时候失踪了。据派出去的探子回报说,发现有人类探险队活动的迹象。看来这些矮人很有可能是被人族给抓走了。无论如何,作为矮人的王,“怒焰神锤”都要把自己的族人给救回来。

    不巧的是,这几天族里陆续有人生病,不是什么大病,仅仅是全身无力,精神不振而已,也没有人因此死亡。但采矿的进度却大受影响。生病的矿工们虽然还能工作,可产量比过去的一半还低。就是这么个小病却让族中的巫师们束手无策,也查不出是什么病因。考虑到时间尚短,开明的矮人王才勉强压抑住了自己过人的火气,准备多给巫师们几天时间。

    想起巫师他就怒火中烧。族中的大巫师天眼已经有五百多岁了,在法力日益高深的同时人也变得越来越胡涂和胆小。当初自己看中这块土地时他就百般阻挠,说这里是恶魔诅咒过的黑暗之地,恶魔必将在这里诞生。

    这块土地不管怎么看,都是矮人一族天赐的福地,哪里有什么诅咒的迹象?至于来骚扰的人类,也不是心腹大患。人族就算能够穿越寂静之林来到此处,也必然带不过来他们威力最大的重装骑兵。没有了骑兵的人族就象是没牙的老虎,有什么好怕的?

    至于人族的狡猾,也必然超越不了矮人王的卓越智慧,不妨利用这些人族自以为是的狡猾来给他们下上一个小套。想到这里,矮人王浮现一丝自得的微笑。他粗声地吩咐道:“来人哪,去召集各位战士首领、长老、大巫师和祭司!我要给胆敢冒犯我们的人族好好地上他一课!”

    五天过去了,“狩猎”一直按照计划进行着。狩猎者留下了一些若有若无的痕迹,猎物们也很高明,高明到能够发现这些蛛丝马迹的地步。现在,猎物们想必已经知道,有一支一百多人的人类探险队已经来到了这里。

    矮人们这些天的哨兵明显增多了,探子的活动也越来越频繁。看得出来,矮人们有一个不错的领袖,不象一般的矮人那样冲动。从被俘矮人的口供中推断,矮人王很喜欢动脑,猎人们也正怕他不动脑。

    矮人一思考,猎人就发笑。

    第五天的夜依然很平静,猎人们将两具受尽折磨而死的矮人尸体草草埋在森林中。在下午,这两具尸体就被矮人们发现并且带回去了。

    夜深时分,罗格正在自己的营帐中苦读魔法书之际,突然感觉到一个人灵巧地钻进了自己的帐蓬。罗格不动声色,依然做苦读状,直到一双柔腻的小手快如闪电般地蒙上了他的眼睛。

    罗格装作大吃一惊,这时耳边一个甜甜的声音响起:“猜猜我是谁?”

    罗格突然反手摸去,在身后人胸脯上狠狠地抓了一把,嘿嘿笑道:“艾妮啊,每次你都要送上门来吃亏,就不怕我吃了你吗?”

    艾妮吃吃笑着,伏在罗格背上,毫不在意被他占些便宜。

    “吃我?就怕你没那么大的胃口,撑着了你!”

    “难道前几次没把你吃得骨头都不留吗?”罗格的手用力地动起来。

    艾妮呻吟两声,用指甲狠狠地在罗格颈后刺了一下,道:“死胖子,别这么急啊。人家这次来是有正事的,公主让你过去一下。”

    罗格心中大跳几下,脸上却作出一副欢喜的样子。艾妮又狠狠地扭了罗格一下,说道:“死胖子,又在打公主的主意了吗?趁早别想了!你就不怕被公主炼成魔兽?”

    芙萝娅的营帐并不大,但如那个神秘的马车一样,里面的空间却是大得不可思议。单是罗格看得到的,就有三间客卧室、一个大厅、一个厨房和芙萝娅的小型魔法实验室。她这几天抓的几十只各种异兽也都被拎进了这里,不知道收藏在什么地方。

    自那天之后,胖子和芙萝娅的两个侍女倒是很有了些露水姻缘。一向好色的胖子心中如何想,就无人得知了。但有得也有失,那夜之后,芙萝娅对罗格就失去了兴趣,再也没动过他一个手指头。至于让罗格动芙萝娅,他还没那个胆子。

    罗格在客厅里等了很久,芙萝娅才从里间出来,罗格大脑立刻一片空白。

    芙萝娅显然刚刚沐浴完毕,发梢上还在向下滴着水珠。一张小脸越发显得清丽绝俗。她随意穿了件丝质睡裙,裹了一件披肩,赤着双脚,随意地在罗格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她身上的水还未擦干,多处曼妙无伦的曲线露了出来。

    罗格两眼直直地盯着芙萝娅如霜似雪的纤足,又回想起那一夜这双小脚踏在自己脸上时冰凉滑腻的感觉。那个时候胖子心中只有怒火,今天才得以仔细地观察一番,也更加感受到芙萝娅惊心动魂的美丽。

    芙萝娅的美是完美,在罗格的记忆里,她身体上哪一个部分都是如此的完美无暇。

    “罗格?罗格?”

    芙萝娅连叫几次才把罗格的魂魄给叫回来。

    芙萝娅用手指轻轻点住了腮边,淡淡地问:“听说你的法师宠物是个挺历害的骷髅啊,能不能召唤出来让我看看?”

    罗格立刻吓了一跳。风月如果和芙萝娅见了面,很有可能当场就要拼命。现在的风月已经拥有了独立的意识了,自己可不敢说就能指挥得动她。

    “你在等什么?还怕我抢了你的宠物不成?”芙萝娅开始催促。

    “殿下,在您的房间里召唤骷髅,似乎有些不妥啊!”

    “不妥你个头!”芙萝娅拎起一个垫子就向罗格砸了过来,“让你召唤你就召唤,还推三阻四的,是不是想到异界牢狱里呆上一会啊?还是说,你想试试闪电的味道?”她一抬手间,披肩掀开了一角,让罗格惊鸿一瞥,差点喷些鼻血出来。

    被逼不过,罗格只得慢慢颂起了召唤的咒文。其实胖子现在召唤风月,只需心中念头一动就可以了,根本用不着什么咒语。他装模作样的念咒,不过是想拖拖时间而已。

    短短的召唤咒语,罗格念得满头大汗的。在芙萝娅这个大魔法师面前,他也不敢在咒语上玩什么花样。

    终于咒文念完,一个魔法阵在厅中央出现,隐隐的一个骷髅开始成形了。

    罗格目瞪口呆。

    这个骷髅高大健壮,身披简单的铁甲,右手持一把闪亮钢刀,左手是一个精铁盾牌,显然是一个极品骷髅战士。

    问题是,来的不是风月,来的只是风月一个手下而已。

    虽然有那么几次战斗,风月也曾收拢双翼,收起了显眼的镰刀,改用一把锈刀来冒充普通的骷髅。但罗格可以断言,这一次来的绝对是个货真价实的骷髅兵!

    “罗格,你的宠物怎么和别人跟我形容的不大一样啊?”芙萝娅也有些疑惑。

    “殿下,小人的宠物是有些与众不同,小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别人看了惊讶,传来传去的,难免有些不尽不实的地方。”

    “这倒也是。”芙萝娅沉吟片刻,仔细观察那个骷髅,但怎么看也不过是个普通的骷髅兵罢了。她略略有些失望。

    芙萝娅想了一想,拿出了一个小小盒子,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八瓶深红色的魔法药水。

    “这些是‘火焰护盾’的魔法药水,我刚刚作了一些。矮人部落比预想的要强得多,你现在的魔力水平还施展不出‘火焰护盾’的魔法,这些就给你护身吧。”

    罗格总算是过了一关。

    从芙萝娅那里出来后,胖子又有新的愁事了。万一以后自己性命危急之时,风月也只派个手下来凑数,那该如何是好?

    胖子满腹心事之时,矮人王正对着两具族人的尸体暴跳如雷。

    “把最好的探子都派出去!一定要给我找到那些该死的人类!‘狩猎’计划立刻启动!”矮人王的眼睛已经变成了暗红色。

    就在两天前,矮人王和他的智囊们连夜制订了一个计划,准备把该死的人族给钓出来。计划的名字就叫“狩猎”。

    “我英明的王,您要谨慎啊,不要中了人族的诡计。最近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恶魔就要诞生了,他的魔爪已经慢慢伸向了这里!你要谨慎啊!”老巫师天眼沉重地说着。

    “我最好的探子们已经查清了来的人族最多不超过二百个人,好像是森林对面人族国家里一个叫夜摩的佣兵团的人。不要说二百个人类,就是来了两千个,我的‘怒焰神锤’也能把他们化为灰烬。现在,我的族人的尸体就躺在这里,你难道还要劝我龟缩在这里,甚至躲开他们?!躲开区区两百个人类?!”

    面对暴跳如雷的矮人王,老巫师始终苦劝不退。

    “无论如何,这个仇我一定要报,来人,送大巫师回去休息!”两个矮人近卫走了上来,不由分说地将老巫师架出了大厅。

    老巫师天眼一身疲惫,他没有回去休息,径直来到了矮人地下城的圣地:蓝火祭坛。

    祭坛高达十米,坛中央喷涌出一团三米多高的蓝火,终年不熄。祭坛上布满了尺许大小的魔法符号,每个符号都微微散发着蓝光。

    “吾之主,执掌战争的克里斯德拉克啊,我,天眼,您最卑微的仆人,期待您的神谕!拯救你最虔诚的信徒吧!为你的信徒们指明未来的道路吧!”

    老巫师伏在祭坛下的祷告着。

    祷告完毕,他又吟唱起咒文来。冗长的咒文足足有半个小时才吟唱完毕。老巫师走到蓝火前,以一把黄金匕首用力划开了自己的胸膛。这一刀是如此之深,一股热血远远标出,溅在了蓝火之上。蓝火猛然高高窜起,将宽大的房间都映成了蓝色,一个又一个火焰构成的意义验明的魔法符号从蓝火中飘出,又在空中慢慢消散。

    “神啊!指点你的仆人吧!”老巫师声嘶力竭。

    蓝火再度窜高了一点,慢慢地暗淡了下来。在老巫师绝望的眼神中,火焰慢慢降低,只余一尺多点,最后竟然转为了黑炎。

    当!老巫师手中的黄金匕首落在了地上,匕首上尚余的鲜血飞溅开来,触目惊心。

    “神啊!”老巫师沙哑的语声中已经有了一丝呜咽,“你为什么要抛弃你的子民啊!还是说,这个即将诞生的恶魔,让您也无可奈何啊!”

    老巫师伏地痛哭。

    三十多名全副武装的矮人战士在沉寂之森中搜索着,这队矮人战士装备精良,由二十个中级战斧战士和十余个投斧手组成,甚至还有一个矮人巫师。为首的矮人战士已经上了些年纪,盔甲做工明显比其它人精良,还用魔银镶着一个代表着铠甲强化的魔法符号。不过人类一般是看不出矮人年纪大小的,因为所有的成年矮人都留着一脸的大胡子。

    这队矮人延着地上的蛛丝马迹一路寻去,很快就发现了几个人类冒险者,这几个人正围着篝火,高声谈论着捕捉到的矮人能卖多少钱。大队矮人的出现让冒险者们大惊,他们甚至来不及捡拾地上的兵器,就向森林中落荒而逃。

    矮人战士不得不佩服这几个人类,居然能在原始森林中逃得这么快。由于矮人天生的腿部长度的问题,在短途冲刺上是追不上这几个人的。不过矮人的耐力却远非人族能比。

    一追一逃,转眼就追出了三五公里。矮人追踪者们来到了林中的一块空地上。那几个冒险者正对着他们笑。

    一声呼喝,林中冲出来一百多个埋伏的冒险者,其中还有一个魔法师!矮人追踪者们的处境顿时不妙。谁都知道矮人在魔法上的天份并不怎么样,矮人巫师是难以与同级的人族魔法师抗衡的。因此矮人巫师们大多致力于辅助性的法术,以求充分发挥矮人战士天生的战斗力。

    “啊哈!矮人就是矮人,脑子和身材一样的小!三十多个健壮的矮人,看来我们这一次的收获不小嘛,捉了你们,我就可以收队了,下半年再也不用到这个该死的鬼地方受苦了!”冒险者中一个面目阴险(在矮人眼里,所有的人类都面目阴险)的中年剑士讥笑着说。

    矮人首领一声令下,矮人追踪者围成了一个圈子,战士在外,投斧手在中。他怒喝道:“卑鄙的人类,阴险的夜摩佣兵们!伟大战神的子孙只有战死,没有愿意做奴隶的。你尽管来试试,我会让你用双倍的尸体作为你愚蠢决定的代价!”

    “是吗?矮人的固执果然和愚蠢成正比。认出我们的身分更是你最愚蠢的表现!我虽然舍不得杀了你们――每个矮人都是一笔财富啊!不过不并不介意我的财产受点小小的损失。比如说,活烤了你喂喂魔兽。兄弟们,准备动手!”

    “投!”矮人首领突然一声震天动地的怒吼。

    人族冒险者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声吓得一愣。中年剑士还未回过神来,眼前光芒闪动,十几把投斧呼啸着向他飞来。性命攸关,他暴喝一声,斗气瞬间暴发,形成一道小小的旋风护身,随后长剑闪电出击,挑中面前的一把投斧,剑斧相交之际,长剑中的斗气将剑身炸得粉碎,冲击波随即带飞了另外三把投斧。

    尽管中年剑士武技惊人,猝不及防之下左肩右腿上还是被两把投斧砍中,伤势不轻。还未等他回过神来,第二波投斧又飞了过来。此时他已经手无寸铁,危急之下再也顾不上面子,就地伏倒,一个打滚躲到一边。

    谁也没想到一向讲究光明正大的矮人也会突然动手。两波投斧不光伤了中年剑士,还砍倒了他身后的七八个冒险者。此时冒险者们才清醒过来,上前围杀,林中顿时陷入了一场混战。

    高山矮人们果然悍勇无比,外围的战士哪怕身中多剑也死战不退,内圈的投斧手动作整齐划一,每次十几把投斧都向同一个方向投出,总会有几个冒险者被砍倒。矮人巫师则给矮人们加持了祝福术,并且给矮人首领加持了‘大力’。

    战局胶着起来,每一个矮人倒下,总会有两个冒险者陪葬。

    森林中一处隐秘的营地里,荆戈、罗格、本杰明正聚精会神地看着地上的一盆清水。战局清晰地在水中显示出来。

    “没想到保卢斯也会如此狼狈啊!”佛朗哥多少有些幸灾乐祸。

    罗格皱眉道:“高山矮人比原先预想的还要强悍!连黄金狮子骑士都战死一人。我们的人员损失有些大啊!”

    本杰明不急不忙地道:“不要紧,只要一切按计划进行,这些损失还是值得的。”

    战场上指挥者,中年剑士,也就是保卢斯终于下了狠心,喝到:“全部杀光!不留活口!***,老子不要钱了!”

    他话音刚落,一个火球就落在了矮人战圈的中央,四五个投斧手浑身冒火,缓缓地倒了下去。过不多时,第二个火球又飞了过来,又是四个矮人永远地倒了下去。其余矮人受到波及,多少都带了些伤。矮人首领愤怒之极,怒吼不已,一斧砍倒了一个人族的冒险者。

    本来胶着的战局,因人族魔法师的优势开始变得一边倒了。

    突然冒险者包围圈的外围一阵骚动,有人高声叫道:“不好了!有大队矮人杀过来了!”

    保卢斯提声叫道:“有多少人?”

    “至少两百!”

    保卢斯当机立断,喝道:“立即撤退!我的人断后!魔法师,放火墙术!”

    一道火墙森林中延烧起来,暂时挡住了矮人追兵。

    矮人王“怒焰神锤”站在火墙前,轻蔑地笑了笑。他一身暗金色的全身甲,一道道暗红色的火焰不住从铠甲上冒出来。覆面式头盔仅露出两个眼睛,头盔上镶着一个驾着火焰战车的战神,战车的双翼远远向侧后方伸出。头盔做工精致之极,连战车翼上的羽毛都打造得纤毫毕现。矮人王骑着一匹体形巨大的蜥蜴。蜥蜴从头至尾足足有四米长,通体呈现暗紫色,双目火红。舌头一伸一缩之际,隐隐带着一股硫磺的味道。

    矮人王手持一柄巨大、古朴的战锤,发着幽幽的红光。战锤上刻着密密麻麻的魔法符号。

    “还想在我面前玩火?”矮人王大喝一声,手中战锤一扬,锤上红光大盛。火墙立刻暗淡下去,迅速地熄灭了。

    “追!”矮人王率领着手下疾追下去。

    “这就是矮人王吗?果然历害!我看保卢斯也不是他的对手!”凯特语音平静,内心却有一丝紧张和欢喜,为能与强者对敌的欢喜。

    “矮人王身边的那二十个矮人百年战士不能忽视。嗯,矮人王看起来已经初步掌握火焰之力,应该已经修成暗火武士了,那是矮人武者相当高的境界。这一仗不大好打。”荆戈皱着眉头道。

    罗格的看法却与众不同:“矮人王那身盔甲和头盔少说能卖个五万金币啊!嗯,当然了,‘怒焰神锤’看来附加了不小的火系伤害,还有一些操纵火焰的能力,和神器也差不了多少。嗯嗯嗯,我看十万金币是最低价了。这笔买卖很值得!”

    本杰明也深表同意:“你看,矮人王那些手下们有不少穿了魔法盔甲。这些装备估计多半是矮人们自己打造的。看来这片土地的下面一定还有魔法白银的矿脉!无论如何,一定要把矮人丘陵给拿下来!损失多少在所不惜!荆戈,罗格,你们的手下死了一个,克拉克商会会额外补偿一百金币给你!至于矿脉的权益,商会会让出两成给你们。”

    芙萝娅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些人,问道:“赚钱就这么重要吗?值得冒这么大的险?”

    罗格正全神贯注地研究着矮人王身上的装备,一时不小心,随口说出了心里话:“你这个富婆哪知道我们赚钱的辛苦,真是他妈的……啊!”

    周围一片寂静。

    芙萝娅自小身为公主,其后又追随大魔导士耶罗,本身还是一位药剂大师。光是她手中的神器就不止一件,金钱对她来说,的确从来就没什么意义。

    这个小妖精的脸上浮现出了最纯真清丽的笑容,浅笑道:“富婆?这个称呼我喜欢!富而成婆,嗯,我很老吗?已经是婆了?”说着,她伸手去捉罗格。

    她的纤纤玉指在罗格眼中不亚于恶魔的丑陋爪子。但他哪里敢躲?除了赔笑,还是赔笑。

    芙萝娅的手指轻轻自罗格脸上划过,染成淡淡绿色的指甲上散发着若有若无的无名花香。罗格突然感觉全身无力,轰然倒地。无力感转眼即逝,罗格又跳了起来,这才来得及大叫一声。

    芙萝娅似笑非笑地看着罗格。罗格大汗淋漓,赔笑,赔笑。

    营帐里其余的人或抬眼向天,或议论起天气来。

    矮人王一直追杀了这些冒险者将近五十公里,一举抄了他们的老窝。保卢斯亲自率领二十个人断后,与矮人王大战一番。‘怒焰神锤’不得不承认眼前的人类实在强悍,在自己神锤火焰双重打击之下,居然能凭借剑技和斗气支持这许多时候。直到大多数冒险者们成功逃走,保卢斯才缓缓退入森林深处。

    “我会回来报仇的!”临走前保卢斯恶狠狠地扔下了一句话。

    矮人王不以为然,在他的计划中,狩猎才刚刚开始,他只怕保卢斯不来。这一次他只带了一百五十名矮人战士,就是要让对方以为自己仅仅是这点实力而已。等这些该死的夜摩佣兵再回来时,将会有十倍战力的矮人战士等着他们!

    抄了冒险者营地让矮人王收获不小。除了救回了十余名被俘的矮人,还弄到了大量的食物、装备、补给和烈酒。其中有两小桶酒,光看那古老的外观、年代久远的封口印记以及被精心摆放在中央大帐中,就知道价值不菲。阵阵浓郁的酒香透过百年橡木桶,丝丝缕缕地散发了出来。光是这酒香就已经让矮人们快压抑不住自己了。

    “怒焰神锤”大声喝骂弹压之下,才制止了手下们砸开酒桶畅饮一番的想法。矮人王亲自抱着两小桶酒,命令手下将冒险者营地所有有用的东西全部带走,带不走的一把火给烧了个干净。

    这一次虽然没能全歼入侵的人族,但矮人王要放长线钓大鱼。何况矮人们最终只是死了二十个,人族却付出了四十多条性命,矮人可以说是大获全胜。

    既然狠狠教训了入侵者,庆功仪式对天性乐观的矮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从人族基地抢到的十桶美酒以及那两小桶极品威士忌可是全城眼红的东西。矮人王在这些事情上向来有着不吝惜的美名,这次虽然万分不情愿,但也不会坏了自己的名声。

    都怪那两小桶极品威士忌实在是太他妈的诱人了,矮人王一辈子都没有闻过这么香的酒!酿制烈酒的技术向来是人族独占的,特别是极品烈性酒更是从来不传外族,据说十几种极品美酒每种都有些独特的香料在里面,而这些香料的配方和泡制方法都是在几大酿酒家族中单传,历来无外人得知……

    全城的矮人此刻都聚集在广场之上,矮人王站在高台上志得意满。矮人少女们已经围着火堆跳起了舞。

    随着矮人王宣布作为战利品的烈酒将在全城人中共享,广场中更是欢声雷动!至于那些极品威士忌,矮人王也要与城中的首领们及自己最忠心勇敢的百年战士们一同分享。

    “我的王,那是恶魔的眼泪!不能喝啊,大预言书上已经清楚的记载了这一切!”总有些人要出来扫兴,老巫师天眼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矮人王怒道:“天眼大师,我敬佩您的法力。不过您是不是胡涂了?这明明是最上等的美酒,哪里是什么恶魔的眼泪了?您是说酒里有毒吗?叫您手下的巫师来检查一下不就知道了?”

    但最精通毒药的矮人巫师也查不出有什么毒,连天眼也说不出所以然来,他也感知不到任何诅咒的力量。老巫师无法,突然跪倒在地,不住地要求矮人王倒掉这些酒。

    ‘怒焰之锤’愣住了,二百年了,他从未看到过德高望重的天眼如此失态。

    “好吧,去找条狗来,试试这酒里有没有毒!”

    “我的王,不要浪费了这些好酒,我愿意来试毒!”一个明显比其它人健壮的百年战士站了出来,大声说道。

    百年战士喝下了美酒,他明显沉醉在前所未有的美味里。看得所有的矮人垂涎欲滴。矮人王吩咐庆典继续举行。

    一小时过去了。

    二小时过去了。

    五个小时过去了,百年战士安然无佯,并且斗气也未受影响。

    随着矮人王宣布开始分享这两桶酒,高台上的矮人们欢声四起。

    矮人王举着金杯,一口饮下美酒,屏息不出,直到满脸发紫才呼出一口酒香,道:“操他***!就算这真是恶魔的眼泪,我也要全部喝完!”

    广场上的狂欢开始了。

    广场角落的阴影里,天眼落寞地站在一边。他哀伤地看着高台上陷入疯狂般兴奋的矮人们。他再看了一眼广场上的狂欢场面,终于下定了决心:

    “恶魔们!我要让你们也付出代价!”

    天眼召来了一个年青的矮人巫师,吩咐道:“扶我去深渊之门!”青年巫师战抖了一下,明显露出了畏惧神色,但在天眼的严历目光之下,还是扶着老巫师悄悄的走了。

    矮人的平静日子没过几天,入侵者们就以几倍的人数杀回来了。这正中矮人王的下怀。

    这一次入侵者们足足来了四百多人,气焰上自然与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人族走出了沉寂之森,在林外选了一个地势稍高的丘陵伐木扎营了。这一次人族居然还运进来十几匹战马!他们还是一样的狡猾和阴毒,刚一走出沉寂之森,就派出了大批人手四处搜捕矮人。矮人未曾预料到人族动作如此迅速,被抓走了十几个放哨的矮人。

    “怒焰神锤”兴奋地敲击着宝座的扶手。两只小型的地行兽已经带回了他需要的情报,一个全身绿袍的矮人巫师正向他解读着地行兽所窥见的一切。

    在矮人王的议事厅里坐着的十几个矮人都是“怒焰之锤”心腹。但现在空了一个位置,那个位置原本属于天眼。

    矮人王威严的声音响起:“这一次,我们要给这些入侵的人类狠狠地上一课,我们要调集最精锐的战士,将所有的入侵者彻底埋葬在这片土地上。去通知巨人们做好准备!调集矿工,打通一条通往人族营地背后的通道!”

    “我的王,我们是不是不要全部杀死他们,而是俘虏他们?”一个矮人犹豫地说道。

    “嗯!”矮人王的眼中明显有了不悦。

    “王,俘虏可以用来与人族交换酬金,哦,我的意思是,交换酿酒的配方。”矮人不敢直视矮人王的目光,却坚持着说完。

    矮人王犹豫起来,其它矮人交头接耳的,看来有不少人赞同他的主意。

    是啊,试过了人族烈酒的味道,所有的麦酒都如同清水一样无味。

    “好!就这样定了!多抓点俘虏!后天一早就向人族进攻!”

    带领人族冒险者的人显然是军事行家,小小的营地依山傍水,占尽了地势。所有要地都搭建了高高的箭塔,各个角度上都没有死角。

    但与矮人作战可不同于人族内部的战争,地下就是人族的死角!

    远远地观看着人族基地的矮人王,自信地微笑着。

    冒险者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在营地中央,保卢斯正与罗格等人激烈争持着战术的可行性。上一次诱敌之战,精锐的黄金狮子骑士竟然战死了四个,还有五人带伤,让保卢斯痛心不已。只是罗格和荆戈手下死伤还要惨重,才让他没有彻底地发作。但这并没有减轻他对于罗格这个阴险卑鄙家伙的厌恶。他不止一次地说,回去之后一定要将罗格的所作所为原原本本地报告给奥菲罗克大人。

    不过大敌当前,保卢斯并不是不识大体的人,在对付矮人的正规战中他是必不可少的。

    人族扎下营地的第三天。

    清晨时分哨兵就感受到风中一丝紧张的气息,箭塔也似乎在微微地颤抖着。片刻之后,哨兵就发现这不是错觉,箭塔的确在抖动着,而且幅度越来越大。很快哨兵就发现了震动的来源,数不清的矮人战士迈着整齐的步伐从晨雾中走了出来。在他们队伍中央,还有三个高大的令人恐惧的身影。

    当!当!当!哨兵们拼命地敲起了警钟。

    “怒焰神锤”骑在地火蜥蜴上,战锤高举,矮人战士们停下脚步,排成了整齐的方阵,在人族营地前五百米处列阵……

    这一次他带了五百个精锐的矮人战士,还有三个丘陵巨人。有三百多战士因为生病的原因被留在了地下城里。但五百个战士已经足以对付至少八百人族军队,何况眼前之敌不过五百余人?

    矮人王战锤再一扬。一个高近五米的丘陵巨人走向阵前。他握着一颗磨盘大小的石头,就如同拎着一个皮球。随着他一声怒吼,石块如流星般投出,砸在人族营地的木墙上。轰地一声,用一人合抱的原木排成的墙壁顿时被砸开了一个大洞。

    墙头上的人族一阵慌乱,显然未曾料到矮人竟然能动员这么多的军队。

    过不多时,营门大开,人族入侵者们鱼贯而出,开始列阵。人族的数量也让矮人王大吃一惊,这哪里是四百人,分明有七八百人!不过想到正开挖地道,准备偷袭的六百矿工和初级战士,“怒焰之锤”的心中还是很宁定的。

    丘陵巨人们再次向列阵中的人族投出了巨石,但人族阵营中飞出三个火球,准确击中了空中的巨石,将其凌空击碎。

    投石并不是丘陵巨人们的特长,十几轮投掷之后,三个巨人已经明显露出了疲态。“怒焰之锤”挥手叫停,毕竟呆会战阵之上他们还是主力啊。随后他战锤再度高高举起,趁着人族还未列好阵势,狂呼一声:

    “为了战神的荣誉!”

    “为了战神的荣誉!”所有的矮人和巨人们都同声高呼!

    呼,一股火焰从地火蜥蜴的口中喷出,它驮着矮人王向人族冲去。

    人族入侵者很快就列成了阵势,黄金狮子骑士在中央,龙与美人骑士们在后,荆戈的捕奴武士们护卫两翼,本杰明的暗影杀手散在阵中,黑武士则与黄金狮子骑士共同站在阵前。

    三个丘陵巨人紧随着矮人王,冲在最前面。

    矮人王“怒焰之锤”高高举起,伴随着震耳欲聋的一声怒吼,战锤狠狠击下,一道火焰波浪跨越了几十米的空间,向人族阵营扑去,转眼间就将一个黄金狮子骑士和一个黑武士吞噬了。巨人们也投出了握在手中的石块,砸翻了十几个人,然后才抽出背后的巨大木棒,狂呼着冲向人族阵地。

    见势不妙,保卢斯挥剑迎上了矮人王,凯特和荆戈的两个护卫分别截住了三个丘陵巨人。

    矮人大队随后杀到,场上顿时一阵混战。

    战阵当中,黄金狮子骑士结成小小方队,面对着矮人们一波波的冲击却是一步不退。转眼前十几个矮人就倒在了黄金狮子面前。令人意外的是,龙与美人骑士们面对精锐的矮人战士竟也不落下风。反正主子有钱,又是大武器商人,罗格的手下全部装备了重盾、长枪、战斧和手弩。这是专门为了对付矮人设计的。长枪手手持斧枪,与其说是杀敌,不如说是往外推矮人们。他们不停地与矮人战士角着力。矮人天生手短腿短,又爱用战斧,被这些长枪支住,哪里砍得到人?

    一时之间精锐的矮人战士们竟拿龙与美人骑士无可奈何。

    但矮人没办法,不代表龙与美人骑士们也没有办法。作为龙与美人骑士的标准配置,手弩发挥了意想不到的巨大威力。这样短的距离内,战神之锤精制的手弩足以射穿中级矮人战士的锁链甲,虽然弩箭入肉不深,但也足够了。要知道,这种时候箭上哪有不喂毒的道理?而且所喂之毒是芙萝娅专门针对矮人体质所配的。只是为了多抓些活口,这一次喂的是特效强力麻药而已。

    凯特仅与丘陵巨人独斗数个回合,就被巨人无法匹敌的大力震得嘴角流血。但凯特拼命催发斗气,死战不退。他知道,自己若是一退,身后的战阵就会是一片混乱。凯特浑身上下圣光笼罩,鲜血飞溅之余,手中精钢战枪也不住在巨人身上留下伤口。

    罗格召唤出一只巨大的剑蜘蛛,又召唤了几个骷髅战士。随着他对死灵魔法的理解日深,现在召唤出的骷髅已经是装备齐全的骷髅战士了。现在他缺少的只是强者的灵魂,因此无法研究更加强大的不死生物。

    随后罗格又用短短的咒语给自己加持了老三样的“蛮牛之力”、“加速术”和祝福术。三个魔法施完,战马上的罗格又变成了一个战争堡垒。

    而且是个很特别的战争堡垒。

    由于矮人的强者都被牵制住了,罗格简直是杀得如入无人之境。在剑蜘蛛和骷髅战士的卫护下,罗格倒是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反而开始担心自己未来财产的安全来。

    他把“缚魂”轮了一圈,用斧背重重砸向一个矮人百年战士。咣当一声巨响,百年战士手中的精钢盾牌被砸得粉碎,持盾的左臂也骨折了。百年战士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晃了几下,倒地晕了过去。

    连百年战士都不堪一击,其它矮人又何好怕的?罗格越发有信心了。战斧前指,砍倒一个;斧柄后伸,又撞晕一个;甚至拳打脚踢也是没有一回之将。至于被矮人战士偶尔砍中,也是难以奈何战甲“轮回”的三重防护。

    他突然看见了凯特正与一名巨人苦斗,于是策马冲去。凯特与他多年配合,心有灵犀,大喝一声,斗气转化为强烈的圣光。巨人眼睛一眯,随后又是一声痛呼,跳了起来。原来是罗格自后一斧刺中了巨人,整个斧尖都没了进去。只是由于身高的原因,这一斧刺中的是巨人身上肉最厚的屁股。丘陵巨人臀肉之厚,远远超出罗格的想象。一尺长的斧尖全部刺了进去,居然还是没有碰到骨头。

    负伤的巨人立刻发了狂,轮着木棒满战场地追杀着偷袭自己的卑鄙小人,只是盛怒之下准头不大好,误伤了不少矮人。

    就在此时,混战中的战场突然有一刻似乎时间都有所停顿。

    本来晴朗的天空不知何时积满了黑云。云层如有生命一般,还在从四面八方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聚集着。

    云层中央很快形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漩涡,漩涡中电光闪耀,巨大的雷声不停的传来。所有对战的人手中都缓了下来,畏惧地看着天地间的异象。

    一个一身红袍的女魔法师自人族营地飞上了天空。她长发飞舞,胸前漂浮着一团强烈的红光。战场上仅有罗格等少数几人能透过红光,看到光球当中一个式样奇特的小鼎正缓缓的转动着。

    芙萝娅清冷、悠扬的颂咒声从空中飘渺而下。

    “罪之国度!“

    小鼎突然疯狂地旋转起来。整个战场的地面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开始缓缓蠕动。慢慢地竟然有血水开始从泥土里渗出来。

    “怒焰之锤”突然全身一抖,所有的力气急剧从他的身体中流失出去。矮人王深吸一口气,试图重新运集能量,却发现几乎成为他生命一部分的火焰力量竟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一定是天上那个魔女干的!那个该死的什么“罪之国度”!矮人王愤怒之极地向天大吼一声,顾盼间却发现身周的百年战士们都摇摇欲堕。他猛然发现,摇摇晃晃的都是那天喝过那两小桶威士忌的!

    一时之间,后悔、自责、愤怒充斥着矮人王的心。但因为身为王者的责任,他还不能就此陷于内疚之中。不,虽然高级战士们都受了诅咒,但这场战争还没有输!

    地下的部队马上就要破土而出了!

    天空之中的芙萝娅仍然在吟唱着咒语,片刻之后咒语完成,她向地下一指,吐出清越如九天凤鸣的几个字:“深渊之怒!”

    大地剧烈地震动起来,地下传来的一阵阵地陷的声音让矮人王越来越绝望。

    芙萝娅玉手连连轻点,手指之处,地面就是一阵剧烈的波动。

    “撤!撤退!”矮人王知道大势已去。

    矮人战士们突然发疯一样扑向了对手,殊死护送着全身无力的矮人王撤向地下城。

    “想撤?有那么容易吗?”罗格冷哼一声,随手召出一只新的剑蜘蛛,纵马追去。

    “吼!”一个,不,是三个巨大的身影拦在了罗格面前。身影旁还有数十个矮人。不论是丘陵巨人还是矮人们,面上都是难得的严肃。

    罗格大怒,喝道:“都他妈的给我让开,矮人是钱,巨人可什么都不是!”

    为首的巨人,就是被罗格在屁股上刺了一斧的,翁声翁气地回答道:“卑鄙的入侵者,除非我们的血流干!不然你别想染指矮人之丘的地下城!”

    罗格突然诡秘地一笑,道:“你以为牺牲了自己就能多救几个矮人吗?好好回头看看吧!”

    这时,如神魔一般的芙萝娅已经完成了她的第三个法术:“雷狱森林”!

    无数电光从正在急速逃跑的矮人脚下升起,方圆数百米的范围内顿时变成了雷火的森林。电火呈现了不同寻常的墨绿色。不时有矮人被电火击中,转眼周身就爬满了细小的绿色火花,抽搐着倒在了地上。

    短短几百米的路程,绝大多数的矮人战士被雷狱森林留了下来……

    丘陵巨人愤怒之极,大吼着向罗格冲了过来。罗格冷笑一下,纵马迎上,“缚魂”带着令人心悸的呼啸声斩向了丘陵巨人。

    二人无声无息的交错而过。

    巨人发出一声痛苦的狂吼,手中的木棍断成两截。一道血箭随即从胸口标出。

    罗格策马回来,凝视着地上尚未断气的巨人。

    丘陵巨人艰难地喘息着:“这,这不可能,你只是个人类而已……”

    罗格淡淡地道,“这没什么不可能的。你最大的错误出在你的武器上,那根破木头最多值一个银币,而‘缚魂’呢?至少值一万金币。用一个银币抗衡一万金币的结果,就是你如今的下场!不过这些你当然不理解的,不是吗?没关系,在‘缚魂’里有的是时间供你思考!”

    又一道血箭标起,巨大的头颅远远的飞出。

    几点肉眼看不见的火星被‘缚魂’上的黑水晶吸了进去。

    罗格看着巨人的尸体,自言自语道:“看来论力气,我也不输给你们啊。”他调转马头,再一次冲向战场中其余两个巨人。

    矮人战士们前赴后继,用身体在‘雷狱森林’里压出了一条路,终于护送着矮人王逃回了地下城。

    见大局已定,芙萝娅轻颂咒语,小鼎变得晶莹透明,没入了她的胸口。若是有见多识广的老魔法师在场,想必会认出这件小鼎的来历:神器“罪之国度”。

    “罪之国度”发动后会在相当广阔的范围内形成一个巨大魔法结界:罪之国度,范围大小视神器持有者魔力而定。在结界中,神器持有者可以施展出比自身原有魔力更高一阶的魔法。同时,神器‘罪之国度’本身还可以发动几个独有的威力巨大的魔法。

    雷狱森林正是‘罪之国度’所附带的一个强力魔法。被‘雷狱森林’捕获的猎物会在相当长时间内行动不能,正是最适合捕捉矮人奴隶的法术。雷狱森林的可怕之处在于范围广大,能够成功穿出法术区域而又不挨上两下的,十中无一。

    神器也有高低好坏之分,‘罪之国度’毫无疑问是一件非常强力的神器。败在它下面,“怒焰神锤”其实一点也不冤。而且他喝下的酒里,已经被芙萝娅特别添加了一些香料,这些香料本来没毒,但和‘罪之国度’的魔法力量产生共鸣后就变成了极历害的麻药。

    当然变成毒药也无不可,不过那时芙萝娅就要面对失去理智的罗格和本杰明了。

    一回到地下城,矮人王就被告知通向落日山脉的所有坑道都被刚才的地震给震断了。由于地层错位,整块的岩层阻在了原先坑道的位置上。估计再次打通坑道可能要花两个月的时间。惊怒交集的矮人王立刻让侍从扶着自己到‘深渊之门’去见老巫师天眼。随行的还有十几个同样中毒的百年战士。

    “你确定了吗,真的要使用嗜血之术?”天眼的语声很平静。

    “是的!即使以五十年寿命为代价,我也要破除这邪恶的诅咒,与这些魔鬼决一死战!”

    矮人王身后的百年战士们神情肃穆,沉默的脸显示了不屈的决心!对他们来说,不要说是五十年的生命,就是明天就要死去又如何?为了卫护这片家园,卫护他们的女人和孩子们,他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天眼暗暗叹了一口气,对老巫师来说,种族的命运早在踏上这片土地时就已经决定了。任何抗争都只会给最后的结局多涂抹上一点悲壮的色彩而已。

    嗜血之术一个一个地施展在矮人战士的身上。被施术的矮人痛苦地在地上抽搐着,过了许久,“怒焰神锤”第一个站了起来。他双眼已经变得血红,皮肤也变成了诡异的暗红色,两根长长的獠牙从嘴里长了出来。

    过不多时,陆续有矮人战士从地上跃起。

    “我的王,怒岩已经从沉睡中醒来了,他想见您!”一个矮人侍卫向刚刚完成嗜血之术的矮人王急切地报告着。

    “怒岩?他醒来了?太好了!告诉他我这就到!”矮人王兴奋异常。

    怒岩也是巨人,已经沉睡了三年多的巨人。不过他不是丘陵巨人,而是威力要大得多的高山巨人,也是这个矮人地下城的巨人首领。怒岩身高足有六米,明显超过了丘陵巨人。不同于丘陵巨人苍白的皮肤,粗壮的身体,怒岩是古铜色皮肤,体形匀称、健美。

    矮人王和巨人首领的会面简单明了。

    “我已经知道,我的三个族人已经永远地离开了我。但我能感觉到,他们的灵魂没有得到安宁,正在魔鬼的火焰下挣扎!怒焰之锤,我的老朋友,我们的血脉中都流着战神的血液,我将会帮助你,让我的族人得到死后的安宁,让你的族人能够重新在地下城中快乐地生活!”

    “尊敬的怒岩,我毫不怀疑你的决心。只是魔鬼的强大远远超出了你我的想象!魔鬼的手中还有一个极为邪恶的魔器,这一次我就是败在这件魔器上面!我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带着你的族人离开这里,回到落日山脉中去,到一个魔鬼无法触及的所在。”

    “尊敬的怒焰神锤,西去的路已经被魔鬼堵住了,我们只有一战,别无他法。三年的沉睡让我看到了以前无法窥视的世界。醒来的怒岩比以前更加强大,我将去挑战这些恶魔。我已经感受到那件魔器,它正在恢复力量,但在两天内它还无法使用。所以我们要尽快与这些恶魔们一战!”

    “深渊之门下面也存在着难以言喻的邪恶。必要之时我会将他们释放出来,以我的血肉让恶魔们自相残杀。”

    “尊敬的怒焰神锤,我能够感受到你的悲伤。就让我们的命运在明天决定吧!”

    黑夜很快的过去了,罗格和他的盟友们并没怎么休息好。打扫战场花去了太多的时间。不过这就和在岩石堆中捡金币一样,没有人会嫌脏嫌累的,除了芙萝娅。

    这一战击毙一百多个矮人战士,活捉了近四百个。更让罗格心中欢喜的是,战场上到处飘荡着不错的战士灵魂。胖子超乎世俗理解的洞察力让他可以清晰地观察到这些灵魂生前是矮人还是人族,甚至能分出来究竟是哪个人的灵魂。

    对于追随自己多年的龙与美人骑士们,罗格将他们灵魂送往……嗯,送往哪里好呢?神所居住的天界显然是不大适合的,这些作恶多端的人去了冥界更加会受到地狱业火的灼烧。至于魔界,那是强者才能去的地方,连罗格自己都算不上强者,何况这些手下了。龙与美人骑士只是卑鄙阴险上有过人之处而已。

    思前想后,罗格将十几个战死的龙与美人骑士的灵魂通通送往了风月所在的异界。至于架子越来越大的风月是不是能看上这批人,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黄金狮子骑士的灵魂是一个也不能放过的,荆戈的那批手下也都是好手。在对待灵魂的态度上,罗格向来只以强弱论英雄,不存在丝毫的种族歧视。只要灵魂有一定的强度,胖子是来者不拒,日后都是试验死灵魔法的好材料啊。

    当然胖子是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在收集灵魂的。他在战场当中穿梭着,和蔼地和每个打扫战场的战士打着招呼。罗格能叫出所有人的名字,毫无架子的胖子很快就赢得了所有人的好感。在战场上一圈转下来,战斧“缚魂”上的黑水晶中已经开始有一团苍白的火焰在燃烧着。整个战斧都开始泛起一层蒙蒙的白光。

    罗格忽然一斧斫断了一棵小树,小树的树冠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了下去。罗格无意中发现,当‘缚魂’中储存了大量的灵魂时,战斧开始自动附加上了强力的诅咒效果。

    当然这样一把邪恶的兵器是不能堂而皇之地拎着走来走去的,一定要尽快地处理掉其中的灵魂。试着炼几个不死生物倒是不错的选择。

    毕竟在人类的社会里,“正义”这两个大大的金字是一定要贴在自己脸上的。

    ‘缚魂’的作用自然瞒不过身为魔法大师的芙萝娅。但小妖女自已也有很严重的黑暗倾向,对于罗格这种不择手段增强实力的行为没什么看不惯的。至少不会把胖子的秘密给捅了出去。罗格现在对她言听计从的,恭敬得很,还暂时用不着这个秘密,但难说以后啊。

    罗格拎着那把充满了邪恶、冰寒、死亡气息的战斧,一路小跑,就想偷偷溜回自己的营帐里去。

    “站住!你想溜到哪里去?”

    罗格吓出一身大汗,回头一看,芙萝娅正似笑非笑地盯着他。他把‘缚魂’藏在背后,讪讪地道:“嘿嘿,这个,殿下,您知道今天这一战很辛苦,是了,小人比较累了,想回去休息一下!”

    “你背后的是什么,拿来给我看看!”芙萝娅的眼中全是笑意。

    罗格大汗淋漓,道:“只是小人的那把破斧头而已。”

    “哼,你出汗的本事满历害的嘛,问你点什么就是出冷汗,是不是专门练过啊?给我站着别动!”芙萝娅说着绕到了罗格的背后。

    “原来是这样!看来你这个死灵法师收获不小嘛。这身肥肉是不是假的?”小妖精*近了罗格,用力扯着罗格脸上的肥肉,痛得罗格疵牙咧嘴的。

    芙萝娅一把将‘缚魂’从罗格手里抢了下来,却未曾预料到竟然如此沉重,惊呼一声,战斧落在了地上,砸出一个深坑。受了这下震动,‘缚魂’里面的灵魂都燥动不安起来,整把战斧绿光大盛,一股股若有若无的绿色烟气绕着战斧飞舞,不断地试图逃离战斧周围,却总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拉回来。

    ‘缚魂’翁翁地震动着,声音尖历,如同午夜鬼哭。

    芙萝娅盯着罗格,眉花眼笑:“你是想把这把斧头里的灵魂给炼成不死生物吧?真没想到这把破斧子居然这么重!”

    芙萝娅加了几次力气,甚至给自己使上了比“蛮牛之力”更加高阶的“神之力量”,也是提不动缚魂,终于放弃了。她饶有兴趣地看着罗格,如同看着一头从未出现过的魔兽。“好啊,死胖子,你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的?看来你瞒了我不少东西呢!”

    罗格心虚之极,忙道:“这个,小人哪敢啊!”

    “哼!这事回头细细跟你算帐!你那营帐里什么都没有,还是到我的实验室里去修炼你的不死生物吧!看你死亡魔法的水平也不怎么样,我就再顺便教你点东西吧!”

    罗格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殿下,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拎着你那把破斧子过来?”芙萝娅径自向自己的营帐走去。

    尽管见过了不少大场面,芙萝娅的实验室还是让罗格大开了一回眼界。

    原因无他,就是宏大二字。

    芙萝娅的小小营帐外面看起来住她主仆三人都有些挤,里面却有着不下十间房间,这已经罗格很惊讶了。然而当实验室的大门打开时,罗格只有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

    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方圆达百米的巨大厅堂。厅堂中空空荡荡的,飘荡着蒙蒙的雾气。雾气中隐隐有许多不知名的生物在走动着。

    大厅对面是一条长廊。整个实验室的巨大超乎了罗格的理解,单只这条长廊上罗格就看到了十余个房门。几个三米高的土傀儡在通道里来来回回的不知道忙碌些什么。所有的房间都被下了重重的魔法禁制。一路行来,罗格还发现了十余个致命的魔法陷阱,而他没找到的还不知道有多少。

    这只是第一层而已。

    芙萝娅的实验室分为三层,每层层高足有六米。实验室每层之间都由专门的魔法阵进行传送,在一楼的魔法阵前,赫然有一个巨大的、足足有五米高的钢铁傀儡守卫在那里。

    在跟随芙萝娅进入传送魔法阵时,钢铁傀儡红色的眼睛一直盯着罗格在看,看得胖子心中狂跳。他可是非常清楚这个战争机器的威力有多大的!如果说丘陵巨人可以对付十个人类骑士的话,那么钢铁傀儡同样可以对付十个丘陵巨人!能够制作钢铁傀儡的都是大师级别的魔法师和炼金师,制造出的钢铁傀儡因为体形够大,可以绘制极为复杂庞大的魔法阵,因此都会附加上种种的魔法防护,从而对大多数的魔法免疫。至于物理攻击….钢铁傀儡并不是个名字而已,通体上下十几公分厚的钢板绝对可以考验强者的实力。

    芙萝娅带着罗格直接传送上了第三层。

    刚从魔法阵中出来,罗格就与一头幽灵女妖打了个照面。半透明的女妖面容秀丽,双目中燃烧着淡淡的碧火。她飘浮在空中,依稀可以看出上半身穿着低胸露背的晚礼服。至少下半身,则是一团淡淡的雾气。

    胖子的心跳一时之间彻底停顿了。

    幽灵女妖绝对属于最强大的不死生物之列,她的尖历嘶喊可以直接将生物的灵魂从躯体中拉扯出来。本身的幽灵形态又使她对绝大多数的武器和低级魔法免疫。

    罗格是死灵法师,当然清楚幽灵女妖的可怕,所以当他发现后面还有两只在盯着他的时候,简直要昏过去了。

    芙萝娅身上泛起黄色光芒,如在水面滑行一般渐渐远去。“不快点跟上来的话,我可不等啊!”

    “不!!等等我啊,殿下!殿下!!!”罗格大叫一声,一路小跑,跟了下去。

    二人来到长廊尽头一座大门前,芙萝娅轻声念了几句咒语,举步向前凭空穿过了大门。罗格硬着头皮,一低头也冲向大门,心想大不了撞个包。无论如何胖子不愿意留在满是幽灵女妖的长廊里!

    这座大门其实是个空间传送门。罗格一头撞进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实验室里。闭着眼睛的胖子只觉得头上一阵绵软和馨香,又听见一声惊呼。他立刻觉得大事不妙,抬头一看,见芙萝娅被自己一头撞倒在地上。

    芙萝娅身材高挑,和罗格相差无几。胖子又是弯腰低头猛冲,这撞的部位分外柔软……罗格不敢再向下想了。也未等他再往下想,盛怒的芙萝娅就把火球、闪电、负能量冲击波等小魔法如雨般扔了过来。

    片刻之间,罗格少说挨了十几记魔法,痛得他高声惨叫。

    其实拥有极强精神力的胖子魔法抗力也是相当出色的,只是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让芙萝娅发现这点。是以虽然受的只是些皮肉小伤,但光听胖子那声嘶力竭的惨叫,倒好象正有食人魔在活吃他大腿一样。

    芙萝娅好不容易出完了气,才道:“不用叫得那么响,我知道你一点事也没有!起来,干点正事吧!”

    实验室笼罩在一片碧光之中。地面上一个小魔法阵中绿雾氤氲,上百个亡魂在魔法阵里东突西冲,拼命地挣扎,却始终冲不出魔法阵的禁制。

    一个奇异、恐怖的生物在实验室中央的一个大魔法阵中正在成型。生物在碧火中挣扎着,被禁固其中的灵魂不堪忍受火焰的烧灼,发出哭泣一般的哀鸣。罗格满头大汗,周身苍白色的亡灵能量环绕飞舞,已经出尽了全力。

    “魔力输得太快了!慢一点!再慢一点!”芙萝娅在旁边不停的指点着,指点的态度不大好而已。

    “这个咒语是怎么念的?你的舌头不打卷吗?”

    “右手的姿式不对!你画的是什么魔法符号啊,我怎么看不懂?难怪你只能召点骷髅兵出来!”

    哗的一声,魔法阵中的灵魂经受不住烧灼,尖叫一声化成了一缕轻烟。快要成型的生物化成了飞灰。

    罗格叹了口气。芙萝娅指了指屋角的魔法喷泉,出奇地没有斥责他,柔声道:“去补充点魔力吧,不要着急,反正那边灵魂还有得是呢!”

    一夜很快过去了。有芙萝娅在旁指点,又有充足的魔力供应,罗格死灵魔法的水平大进。

    他终于以巨人的灵魂召唤出了一个二米多高的骷髅将军,又以黄金狮子骑士的灵魂成功召唤出三个骷髅骑士。骷髅战士也多了十多个。其它的灵魂则或是由于罗格控制不当,或是不足以挺过死亡火焰的烧灼,都灰飞湮灭了。

    见识过芙萝娅的实验室后,罗格终于对短期内报复这个小妖女死了心。他一脸敬畏地问起这个实验室的来历。芙萝娅嘻地一笑,道:“我以为你知道的挺多呢,怎么连‘失乐园’都没有看出来?”

    罗格张大了口。

    ‘失乐园’是大陆上最著名的神器之一,拥有自如操纵空间之力。神器的拥有者如果实力足够强大,甚至可以为‘失乐园’所创造的空间自行制订一些法则。这件神器的威力连神魔也有所顾忌,没想到居然落在了芙萝娅手里。

    芙萝娅看着发呆中的罗格,浅浅一笑,道:“我可没那个本事建立这么宏大的工程。失乐园中的这个实验室本来是我的老师建造的,后来他看我东奔西跑的过于辛苦,吃不好住不好的,才把这个东西送了给我。”

    “耶罗大师……究竟有几件神器?”罗格小心翼翼地问。

    “嗯,耶罗大师现在没有神器。神器都在我手里呢!”

    “他舍得?”罗格问。

    “我这么可怜兮兮的,他当然舍得。”

    “可是……好象其它的大魔导士们,还有圣骑士、圣武士什么的,都未曾听说过有这么多的神器啊?”

    “我那个死老头老师魔力不怎么样,估计,不,肯定是十大魔导之末。可是他酷爱冒险掘墓,几十年下来,身家倒成了十大魔导之首。”芙萝娅淡淡答道。

    罗格当下把‘冒险掘墓’四个字牢牢记在心里,特别是在掘墓二字之下又打上了几个重点标记。

    清晨时分,一身疲惫的罗格从芙萝娅的小小营帐里走出来,迎头又撞上了保卢斯。保卢斯眼中又怒又妒,重重哼了一声。心情大好的罗格哪里愿意理他,回到自己帐中倒头大睡去了。

    刚刚打了个盹,一阵嘈杂声就把罗格从睡梦中惊醒。没怎么清醒的胖子正准备破口大骂,就被凯特一把从被窝里拎了出来。

    “别睡了,矮人们又杀过来了!”

    “又来送死了吗?”罗格迷糊地问。

    “送个屁死!来的人太他妈的多了,还有巨人!有个超大个的巨人实在他***历害得过了头!我去前面了,兄弟们要顶不住了!”

    听到巨人二字,罗格精神一振。听到‘超大个的巨人’几字,胖子睡意全无。他飞速披挂整齐,仰头灌下一瓶魔力药水,策马向前线冲去。

    营地外,冒险者们正陷入了一场苦战。

    这一次矮人王把所有的矿工都动员了起来,生病的一律施以嗜血之术。算上残余的战士,怒焰之锤足足带了一千五百名矮人战士!当然其中大部分是矿工。所有的丘陵巨人们也都出战了,其中还有两个刚刚两米高的小家伙。小巨人躲在阵后,将十几斤重的石块不住地投向人族队伍。

    最引人注目的是冲在最前沿的高山巨人怒岩。他手持一把巨大无比的战锤,光是锤柄就有一尺粗细,巨大的锤头径一米,长两米!怒岩战锤每轮一下,都会带起一个小旋风,吹得人类战士人仰马翻。任何一个战士只要稍稍挨着点锤边,至少也是个骨折,连黄金狮子骑士都不例外。

    怒岩左手缠绕着亮白色的电火,每一下挥动,都会有十余个二尺大小的电蜘蛛四散冲出。

    在怒岩身后,跟着四个成年的丘陵巨人。矮人王怒焰神锤则与怒岩并肩冲锋,将一道道火焰冲击波倾泻到人族战士之中。

    这时怒岩已经冲到了营地大门处,站在城门楼上的战士们刚刚好与怒岩平视。罗格看着怒岩,越看越是心生欢喜。

    怒岩大喝一声,运足全力一锤击下!木屑纷飞中,四米高的大门被击得粉碎。十几个人族战士被倒塌的城楼抛飞出去。

    冲进营地的怒岩发现了前方的罗格。他骤然平静了下来,沉声道:“我在你身上感觉到了我族人的灵魂!”

    虽然心下为怒岩的威力所惊,罗格面上仍是带着微笑道:“你说的是这个吗?”说罢,罗格开始颂咒,一个高大的骷髅将军在碧火中成形了。骷髅将军身披全身甲,手持双手巨剑,空洞的双眼中闪烁着碧光。

    随后罗格又把骷髅骑士和骷髅战士召唤出来。他一声令下,不死生物们蜂拥着向怒岩冲去。

    看着骷髅将军,怒岩的眼中充满了悲伤和愤怒。他狂吼一声,高声道:“我的族人啊,怒岩将给你们的灵魂以安宁!”怒岩的嘴角流下一丝鲜血,手中的铁锤泛起了圣洁的白光。

    骷髅将军一剑在怒岩腿上开了道口子,但它也被怒岩一锤击得粉碎,一道淡绿色的灵魂在圣光中燃烧殆尽。

    罗格大吃一惊,未及召回其它不死生物,两个骷髅骑士和十来个骷髅战士又被怒岩给击碎了。被怒岩附带神圣加成效果铁锤击毁的不死生物,禁锢其中的灵魂已经被净化,以后再也召唤不出来了。

    胖子心痛不已,策马向怒岩冲去。怒岩铁锤上圣光大盛,顾不上其它不死生物,一锤向罗格当头击下。锤未到,劲风已经压得罗格喘不过气来。胖子从马上一跃而下,连滚带爬地躲向一边。

    轰地一声,罗格的坐骑被砸成了肉酱。

    胖子动作灵活之极,一边左躲右闪怒岩的疯狂攻势,一边在心里拼命向风月许愿。实在躲不过去了,胖子只能用缚魂硬挡几下。缚魂不愧是价值万金的战斧,从怒岩的铁锤上削下了好几块铁块。只是那锤子实在太大了,少几块铁实在无足轻重,反而罗格被震得头晕眼花。胖子还要躲避怒岩时不时放出的遍地电火,一时间狼狈之极。

    这时战场上一亮,芙萝娅周身环绕着各色光芒的魔法符号,自空中飞过。罗格抬头大喊:“殿下!殿下!救救小人啊!”

    芙萝娅向下望了一眼,轻笑道:“你对付得了的!你那些手下倒是有些麻烦呢!”

    “殿下!你……怎么可以这样……”罗格苦不堪言。

    天空之中,芙萝娅再一次开始持咒。矮人王狂呼道:“你这个恶魔!有种就下来斗个你死我活!”

    芙萝娅片刻之间已经颂咒完毕,笑道:“你这个连飞都飞不起来的废物也配和我叫阵吗?有种你就上来呀!上不来吗?那先试试我的‘地狱之门’吧!”

    矮人战阵中央突然隆起了一个大土包,无数血淋淋的白骨从土包中伸延出来。白骨不断生长着,转眼之间一道高达五米的白骨巨门就矗立在矮人群中。难以言喻的邪恶与恐怖气息从骨门中飘散出来。

    矮人战士们恐惧地后退着。

    血红色的电光开始在骨门中闪耀,随着一声响彻云宵的咆啸,一个背生双翼的地狱冥魔从骨门中踏了出来。

    冥魔绿色的双眼环视了一下身周,仰天咆啸一番,随即俯身低头,张开利齿森森的巨口,向周围吹了一圈冰寒的绿色吐息。几十个矮人瞬间被冻成了冰雕。冥魔巨爪一伸,抓起一个矮人,一口咬去了他半个身子,在口里不停的咀嚼着。

    远远看到战场上肆虐的冥魔,怒岩惊怒交集,他急于解决眼前烦人、滑溜的胖子。手一挥,又是十几只电蜘蛛开始满地乱爬。罗格一低头闪过了怒岩的铁锤,战斧横轮,扫去了两个电蜘蛛。疾冲两步和怒岩拉开了距离。

    怒岩没有发现,这一次召出来的一个电蜘蛛异乎寻常的大,并且还在急剧扩大着。

    怒岩突然感到背后一阵冰寒,他猛然转身,正好看见电蜘蛛轰然炸开,电火飞溅中一把巨大的镰刀勾向了他的脖子。怒岩举臂阻拦,狂吼了一声,坚如钢铁的手臂被镰刀削下了一大片皮肉。

    风月跨在格利高里身上从电火中跃出。此时的风月已经不再是一个骨头架子了,她周身覆盖上了一层紫黑色的不明物质。几道刀锋般的骨刺自肘部向后伸出。

    数日不见,格利高里倒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骨龙,原先的腐肉都消失了。

    望着风月,怒岩的神色凝重起来,他问道:“你已经挣脱了契约的束缚、跨越了魔法的禁锢!你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生命了!为什么还要听命于这个卑鄙、弱小的人类?”

    风月没有作答,骷髅本来就不能说话。她双翼一张,从格利高里身上飞起,镰刀又向怒岩劈去。怒岩长叹一声,与风月战在一起。

    格利高里也一跃而上,一口咬向怒岩的大腿。怒岩后退一步,闪过这一记,没成想一道淡绿色的龙息自格利高里口中喷出,正中怒岩的小腿。一道绿气迅速自怒岩的小腿开始上行,他的动作已经不那么灵活了。

    格利高里得意地仰头无声咆啸一记,怎么说自己也是头龙啊,虽然是骨龙,还是最弱的那种风毒龙,就是只能喷喷毒雾什么的那种蠢龙。

    但无论如何,什么龙都是轻视不得的!

    与风月作战可是与罗格格斗完全不同。风月飘逸灵动,飞行路线诡异无比,似乎完全不受重力影响。她左手持死神镰刀不住向怒岩劈去,恶魔的右手也时时闪电抓出。纵使怒岩的肌肤坚硬到一般刀剑都难以损伤,在风月的眼里还是跟豆腐差不了多少,只要被她利爪镰刀带到,就是一道伤口。片刻之后,怒岩就已经遍体鳞伤了。

    风月与高山巨人的战斗罗格完全插不下手去。但这场战斗没有持续多久,怒岩就被风月一手插进了胸膛。巨人大叫一声,挣扎了几下,轰然倒在了地上,压倒了一排房屋。

    倒在地上的巨人喘息着,鲜血一股一股从他的口中流出来。他的胸口开了一个碗口粗的小洞,血花如喷泉一样,凄艳而悲凉。

    风月收拢双翼,轻盈地落在了怒岩的胸膛上。巨人的眼中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只有无尽的哀伤。

    怒岩望着风月,叹道:“我们…都是自存在时起就被牢牢绑缚在命运之上。而你是多么的幸运啊,能够挣脱命运的束缚!回答我,强大的异界存在啊,你现在的选择,真的是正确吗?回答我,踏出了命运之河的你,为何又要再次回到原点?”

    风月宁定地看着怒岩,未予作答。

    “呵呵”巨人艰难、低沉地笑了两声,大股的鲜血开始自他的嘴里涌出。“无论如何,你是幸运的,你毕竟有过选择的权力。从五百年前,我就在看到了这一天,就在等着这一天。知道命运,真是一种悲哀……”

    怒岩眼中的光芒开始焕散了,他艰难地道:“放过我族中的两个孩子吧……生命……不应该如此不珍惜……”

    怒岩终于走完了他五百年的生命旅程。

    巨人强大无比的灵魂开始飘散了,罗格急忙上前一步试图收取。风月却突然伸手抓过了怒岩的灵魂,苍白色的火焰在风月手上燃起,怒岩的灵魂彻底消散了。

    “啊!为什么……风月?”罗格试着与风月沟通,却没有任何反应。

    风月弯下腰,轻轻抚拢了怒岩圆睁的双眼,随后跃上格利高里的后背。

    罗格心中反复回响着怒岩的话:“你已经挣脱了契约的束缚,早已经跨越了魔法的禁锢!你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生命了!为什么还要听命于这个卑鄙、弱小的人类?”

    他自语道:“风月,你已经自由了吗?”

    天空中呼啸声响起,芙萝娅正全速向这里飞来,她人未至,清脆的叫声就先传了过来:“好你个胖子,居然敢骗我!那条鳄鱼背上的是什么东西?是不是你的宠物!?”

    格利高里大怒!这个人类小女人居然敢说自己是条鳄鱼,无论如何,一定要主人教训一下她!他倒还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万万不是这个小女人的对手。

    芙萝娅人未至,一张灰色的魔法网就象风月当头罩去。风月左手一紧,一道白焰自刀柄燃起,转眼就把镰刀变成一把火焰巨镰。火焰巨镰旋转起来,两道半月形的死亡火焰波动轻松地将魔法网切成了四块,余势未止,又向芙萝娅劈去。

    芙萝娅微微吃惊,撑起了几道魔法护罩。死亡火焰波动在护罩上炸开,只破去了最外的一道护罩。一抹微笑自芙萝娅嘴边浮现,但随即小嘴大张,惊讶地看着不知何时出现在面前的风月!

    风月右手提起,如雷似电般向芙萝娅咽喉抓去。

    “十二天使守护!”芙萝娅两个戒指发出强光,十二道色彩各异的魔法护罩瞬间生成。

    空中如同燃起最绚烂的焰火。风月的右手离芙萝娅的咽喉越来越近,一道道的护罩被不住破去。啪的一声,芙萝娅左手的一个戒指炸开了。

    终于,最后两道护罩抵住了恶魔的右手。风月骤然后退,瞬间回到了格利高里背上。芙萝娅的面容难得地严肃了起来,她的额头已经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风月静静地看了芙萝娅一会,转身骑着格利高里回异界去了。

    望着风月离去后的空间波纹,芙萝娅一手搭上了罗格的肩膀,柔柔腻腻地道:“你这个宠物很凶嘛!”

    罗格忙道:“那可不是小人的宠物,小人哪里会有这么强大的宠物啊!”

    “那倒也是!”芙萝娅想了想,又再飞起,查看冥魔的战果去了。

    此时四个丘陵巨人已经先后倒在了冥魔的吐息和利爪之下。冥魔随即开始屠杀身旁的矮人,甚至*得过近的人族战士也被杀了几个。

    怒焰之锤知道大势已去,只有寄希望于凭矮人地下城的地利多杀伤几个入侵者了。他亲自率队断后,带领着矮人们撤回地下城。在这片战场上,矮人早已打通了几条地道,现在都派上了用场。

    两个小巨人却没法进入地道中,他们撒开大步,逃向了远方的森林。

    凯特、保卢斯开始指挥手下四下追捕活捉溃败的矮人们,没人理会小巨人。

    热衷于收集灵魂的罗格却不这么看,他策马就向两个幼年巨人追去。

    尚未完全满足杀戮欲望的冥魔悍然拒绝了芙萝娅要他回到魔界的命令。被激怒的芙萝娅掏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翡翠魔杖,随后冥魔绝望地看着五个淡绿色的光球向自己飞来。

    一连五个分解术!就算只有一半的成功机率,五个分解术也足以把它彻底消灭两次!

    在被完全分解之前,冥魔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咆啸。

    生命遭遇威胁时,潜力往往是无穷的。

    两个幼年巨人大步如飞,转眼之间就逃出了几公里远。罗格刚刚对亡灵魔法有些上手,对灵魂的渴望近乎于病态。眼见策马是追不上的,他给自己加持了“蛮牛之力”、“加速术”和“羽落术”,跃下马来徒步追去。这样一来果然被他逐渐拉近了距离。

    一追一逃,转眼又跑出了几公里。就在距离森林还有不足一公里之际,罗格一跃而起,拦在了两个幼年巨人之前。

    眼前的幼年丘陵巨人一男一女,两个小巨人已经跑得筋疲力尽,如何还能是穷凶极恶的罗格的对手?此刻胖子心中得意非常。这种幼年异种灵魂召唤出的不死生物虽然不如成年巨人那样强大,但好处在于还可以成长。观察不死生物的进化成长过程,对罗格的死灵魔法将大有助益。

    一般来说,这个时候罗格应该恶狠狠地羞辱一番对手,甚至考虑一下活捉的可能。眼前的这个女丘陵巨人,以人类的审美观点来说,容貌还算过得去。人族上层社会中有怪癖的人不少,这个小巨人捉到之后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呢。

    不过熟读史书的胖子知道,有不少人就是因为战斗之前太过罗嗦,结果给了对方翻盘的机会,成王败寇,最终把自己变成了反面典型。他可不想犯这个错误。

    胖子微微一笑,道:“其实我也可以放过你们,不过……”

    小巨人们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侧耳倾听罗格‘不过’的下文。

    这时罗格突然出手,一斧刺向了男巨人,同时用卷轴向女巨人施放了一个定身术。

    转眼之间,男巨人腿上中斧,轰然倒地。女巨人全身麻痹,被罗格一斧拍在后脑,晕了过去。

    就在此时,一道若有若无的风声袭向罗格的后颈,胖子不及躲避,脖子一缩。一件奇形兵器在战甲‘轮回’上划出了一道火光,但最终还是没能砍穿轮回。罗格战斧后轮,偷袭者轻盈的躲开了。

    一身冷汗的罗格这才回过头来,打量着偷袭者。若不是轮回,换个一般点的盔甲,胖子脑袋早就不在脖子上了。

    偷袭者一身墨绿色的盔甲,盔甲打造得极是精美华丽,看得出来是量身定做的。

    从身材上看这显然是个女骑士,她的坐骑则是一头巨大的白虎。女骑士头戴覆面式头盔,看不出容貌来。但头盔两侧伸出的长而尖的耳朵泄露了她精灵的身份。她的左耳上穿了两个孔,点缀着一黑一白两粒珍珠。手中拎着一个圆形的刃轮,外延上遍布锋利的锯齿。

    刃轮上升腾着淡绿色的魔法能量,显然是件极品。刚才就是它险些砍穿了‘轮回’。

    是精灵!看这排场还不是普通的精灵!罗格心中痒痒的,色欲和贪婪交织在一起。

    “凶狠的人类,你已经屠杀了她们的父母,难道现在连孩子都不肯放过吗?”精灵骑士严历地责问着。

    幼年巨人身高比骑在白虎背上的精灵还要高出一头。纤弱的精灵反而摆出一副保护他们的架式。罗格很有兴趣地看着这奇怪的场面,问道:“你是谁?”

    “我是精灵族的守护战士,我听到了怒岩的呼唤,特地前来帮助他的族人们。精灵族自古以来就是巨人和矮人的朋友,我不会坐视你的恶行不管的!”

    “难道精灵族的守护战士只有你一个吗?其它人呢?”

    “仅我一人,就够保护怒岩的族人了!”

    罗格笑了笑,问道:“高贵的精灵怎么也要偷袭呢?”

    精灵女武士明显有些不自然,吃吃地道:“你……我急着救人啊!”

    原来还是个很嫩的精灵啊。不过身手真是不错,特别是这一身行头……罗格艳羡地看了一眼巨大的白虎,显然对自己那匹马不大满意。

    不再与罗格废话,精灵女武士一拍白虎就扑了上来。突然之间,迎面飞来了几个魔法飞弹,让她大吃一惊。随后一头巨大的剑蜘蛛又突然拦住了她,两只锋利的前肢恶狠狠地插向她的胸膛。一个骷髅骑士和几个骷髅战士紧跟加入了战团。

    看罗格的装备和之间与幼年巨人的战斗,精灵女武士一直以为他是个战士,没想到他居然是个魔法师!就是这一时大意,立刻让她陷入了苦战。她好不容易才得空召唤出几个树人助战,却又被罗格几个火球给烧了个干净。

    “还是住手吧!”罗格冷冷的声音传来。精灵女武士转头一看,顿时呆住了。罗格的战斧架在一个小巨人的脖子上,正得意地看着她。

    “你真是卑鄙!”

    “这就不用你说了!怎么样,你是束手就缚呢,还是准备继续动手,看着我杀了这个可怜的孩子呢?”罗格的目光色迷迷地在精灵全身上下打着转。

    精灵气得全身发抖,她挥起轮锯,一下劈散了一个骷髅。“啊!”小巨人一声惨叫,罗格用斧尖在她的大腿上狠狠刺了一下。女精灵气恼之极,尖叫道:“不要伤害他们!他们还是孩子!”

    “呵呵,是啊,孩子。比我还高大的孩子。不过现在伤不伤他们,权利可在你不在我啊!你只要不动手,他们就不会有事的!”罗格笑得得意洋洋。

    “你究竟要怎么样才能放过他们!”

    “其实很简单,我可是个很仁慈的人呢。来,宝贝,你先把头盔摘下来!”罗格笑得阴险。他知道一次不能提太多要求,一点一点来嘛。

    精灵女武士犹豫了一下,小巨人又是一声惨叫。

    精灵一把摘下了头盔,愤怒地道:“现在你中意了?可以放过他们了吧!”

    罗格一阵眩晕。

    精灵的美貌他是见过的,但眼前这个精灵的美丽简直不是这个世界上应该存在的!那双愤怒的、深碧色的眼睛如有魔力,几乎将胖子整个灵魂都吸了过去。

    “你放不放人!”精灵怒道。

    胖子稍稍回复了一点理智,又道:“把头盔、还有你的兵器扔过来!”

    当!头盔被扔到了罗格的面前。兵器却还握在精灵的手里。

    罗格狞笑一下,提斧作势又要刺下。当!轮锯也扔了过来。

    罗格默念咒语,地下突然伸出几十只手骨,牢牢地抓住了白虎,精灵女武士受惊之下,从白虎上掉了下来。

    罗格随即指挥不死生物团团围住了精灵。精灵的脸因为羞愤而发白。她怒道:“你不守信用!”

    胖子现在倒是悠然起来,色色地盯着精灵道:“我可没说只有这两个条件啊!”

    “卑鄙!!”精灵声嘶力竭。

    “不敢当,现在是最后一个条件了!其实你也知道,现在你就算拼命也救不了他们了。把你的盔甲脱下来,我就放了这两个小巨人!还是说,你准备要我动手啊?”胖子得意地*近了精灵,双手兴奋地搓着。妈的,以前干过的几个精灵,加起来也比不过这个的一根头发!

    精灵女武士秀目闭起,一滴泪水自颊边滑落。她恨自己的无知和天真。高傲的精灵是不会这么受人摆布的,作为守护武士,她还有很多特殊的能力。

    她准备与眼前这个卑鄙的人类同归于尽。

    “哈哈哈哈!”罗格突然大笑几声。精灵疑惑地睁开了眼睛。

    罗格伸手拉起了两个小巨人,顺手施展了治疗术在他们身上,然后将他们推到了精灵的身边。“哪!这两个人已经交给你了,呵呵,我刚才只是想看看能不能把怒岩的族人交给你。我不能随便将怒岩的族人交给别人的,不是吗?”胖子的微笑和煦如春天森林中的阳光。

    他捡起了精灵的兵器和头盔,把兵器送到了精灵的手中,头盔却没有交还。“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美丽的精灵。这个头盔我能留下做个纪念吗?”

    这个世界变化实在太快,精灵一时说不出话来。

    罗格笑了一笑,道:“你不说话,那我就收下了。带着巨人们回到森林中去吧,这个世界太过险恶,不适合你这样纯洁的精灵。”

    精灵女武士木然地跨上了白虎,带着两个巨人走向了森林。她还未从冲击中恢复过来。

    “能知道你的名字吗?美丽的精灵?”背后传来罗格的呼唤。

    精灵没有回头,没有停顿,带着巨人没入在森林里。

    罗格苦笑着摇了摇头,收回了骷髅战士们,转身准备离去了。

    这时,一个柔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我的名字……叫风蝶!”罗格左看右看,却没有人,看来是精灵族最擅长的自然魔法了。

    罗格哈哈一笑,对着森林大声喊道:“我记住了!我还会见到你的!”说罢策马回营。

    直到离开森林很远,他才似乎是自言自语地道:“风月老大,你看,我都按你的意思办了!怒岩的族人也放了。嘿嘿,现在,嘿嘿,能不能让那条龙的嘴离我远点啊?”

    浴血死战的矮人王撤回了地下城。他浑身鲜血,后背一道有深可见骨的巨大伤口,全身甲被砍开,战锤暗淡无光,火焰能量已经消耗得一干二净了。

    只有三十多个矮人能随怒焰神锤逃回地下城,而出战时足足有一千五百多人啊!

    他不住发抖。不是因为痛疼,而是因为懊悔、愤怒,还有恐惧与绝望。

    他恐惧,因为他挑战了邪恶、强大的地狱冥魔。冥魔一爪撕开了他的全身甲,在他的后背上留下了这道伤口。这是来自地狱的力量!是他无法匹敌的力量!

    他绝望,却是因为在撤回前的一瞬,他看到了强大的冥魔顷刻之间就在那个魔女的手下灰飞烟灭!

    他绝望,还因为怒岩的死。强大的怒岩竟然没能在那个恶魔的手下撑过十分钟!虽然他并不知道有哪类恶魔是骑着骨龙的,但仅仅是被恶魔的目光扫过,他就不知不觉得出了一身冷汗。

    “魔鬼啊!”矮人王失神的自言自语。

    他突然大叫一声,狂笑道:“是啊!他们是魔鬼!魔鬼只有同样用魔鬼来对付!”

    矮人王一把推开为他治疗的医生,高声叫到:“来人!扶我去深渊之门!去把天眼大师找来!”

    对实力的解读,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虽然在罗格眼中,芙萝娅的确是强大无比,但这种强大和矮人王理解的是完全不同的。能够不动声色地用掉一根价值五千金币的魔法杖来消灭自己的召唤生物,这使罗格再一次感性、生动、具体、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这种世俗商人和大魔导士之间的财富差距。

    回想以往,哪一次自己不是*着一身昂贵的装备、大量的卷轴取得对实力强大对手的优势的?至于几个贵族青年们,由于已经是小有身家,所以表现出来的实力远远超过了真实水平。同级厮杀,十战九胜。

    金币啊,你沉甸甸的份量果然是无处不在啊!罗格越发的坚信这一点了。

    “轰!”矮人地下城五米多高的大门不堪重负,沉重地倒下了。门后死命抵住的几十个矮人都被砸成了肉饼。

    “昂!昂!昂!”同样是五米多高的远古猛犸仰首向天,胜利地咆啸了起来。矮人们惊恐地看这个从未在地下世界里出现过的恐怖生物,握着战斧的手虽然在发抖,却仍是怒吼着冲了上来。

    骄傲的矮人们宁可战死,也不愿落入奴隶贩子的手中。但这可是不大和捕奴者们的意。几只年纪有大有小的狐狸战前在一起计议过之后,一致认为在战场上视死如归是很容易的,但在平常心境下,就是最难缠的精灵都不大会寻死,更不用说矮人了。所以如何瓦解矮人的斗志才是关键。

    正好有一个很合用的低阶魔法适合眼下的局面:恐惧术。这个二级小魔法范围却是不小,虽然矮人们头脑简单,对这类魔法有一定的免疫力,但是只要魔法数量足够,一个不行,多放几个就是了。这是罗格从芙萝娅消灭冥魔的战斗中得到的启发。

    以芙萝娅的魔力,恐惧术这类小法术可以轻松放上七八十个,罗格也能放个十来次。这还不算芙萝娅论捆计数的魔法杖。罗格的手笔要小得多,用不起魔法杖,只能用用一次性的卷轴。但要用一个大布袋子才能装得下的卷轴还是让众人吃了一惊。

    这类低阶魔法卷轴几个金币就可以买到,量大还能打很大的折扣。这一大袋子卷轴不过是十个矮人奴隶的价钱而已。

    矮人的精锐战士们早已经在前二战中损耗殆尽,现在上阵的矿工都成了绝对主力,成年的矮人女人和大点的孩子占了绝大多数。入侵者们神态从容,只要矮人成群抵抗,就会有一个淡黄色的魔法光球飞过来,随后方圆十米内都是恐惧术的作用范围。这些没怎么经历过战阵的矮人们只余哭号逃走的份了。捕奴武士们则自后追上,一般是后脑一棍,就地打昏,等战斗结束后慢慢打扫战场。

    罗格一马当先,率领着手下向城中最高大的建筑冲去。他心里惦记着矮人王的宝物呢!根据协议,大家各取所需,荆戈、本杰明倒是不会跟他抢的。

    矮人王的宫殿还算是华丽。不过一般的金银并不放在罗格的眼里。他要找的是矮人王的秘室。大凡富贵点的人家都会有这东西的,不是吗?

    罗格、凯特带着数十手下在矮人王的宫殿中纵横来去,除了打晕一堆矮人之外,也就是翻到些普通的金银财宝。

    “报告罗格大人!”一个龙与美人骑士飞快向罗格跑来。

    罗格精神一振,立刻迎上上去,问道:“是不是找到什么密室密道了?”

    “大人,找到了一条密道,不过……”

    “什么不过!快带我去!”

    胖子、凯特和四十多个手下无言地站在密道前,如果一条有着六米高黄铜大门的地下通道也能叫密道的话。

    此刻大门洞开,门后十几米处是一道不知道有多深的断崖,崖宽五十多米。一道仅容两人通过的石桥横跨两岸,也不知是天然还是人工而成。

    罗格向崖下试着看了看,只能望下去百米多点,再下面就是一片蒙蒙细雾。

    “小人看见矮人王带着十几个手下就是从这里逃走的!”前来报讯的那个骑士不忘表功。

    罗格犹豫一下,对财富的渴望还是压过了理智。他派了一个骑士去对岸查看了一下,见平安无事,当即风风火火地率领着手下追了下去。凯特比较精细,叫了一个人回去报讯,向这边集结人手。

    转过一道弯,罗格踏入了一个方圆百米的奇异封闭大厅内。

    这是一个封闭的大厅,厅壁上开凿出了无数整齐划一的方形石洞,洞中依稀可见石棺骷髅。这个大厅,赫然是个大墓场!

    怒焰神锤带着仅余的二十个战士站在大厅的另一边,对入侵者怒目而视。矮人战士们都是浑身浴血,许多人站都站不稳了,一股视死如归的气势却冲天而起。

    胖子带着龙与美人骑士们大步走上前,直至十米之外才停住脚步。罗格一个一个地打量着眼前的未来财产们,看得心花怒放。他身后的骑士们也都挺胸凸肚,一脸倨傲地看着穷途末路的矮人们,十足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只有凯特面如止水,不住打量着怒焰之锤,握着战枪的十指松了紧,紧了松。

    “哈哈哈!”这个时候是一定要大笑三声的。罗格仰天长笑,笑得怒焰神锤面色铁青。一般说来,笑过之后就该数落一番对方不知好歹,就这点本事也要跟大爷我作对之类的话。不过罗格可不准备按套路来,还在大笑之中,胖子手中握了个混乱术的卷轴,就准备偷袭了。

    罗格大笑几声,怒焰神锤还是准备听听他接下来有什么废话的,未成想眼前寒光闪动,原来凯特已经出手了!

    在矮人王的怒骂声中,两群人又混战在一起。

    “以我的血为引,以我的肉为食……”一阵苍老的巨大声音在大厅里回荡起来。罗格一愣,寻找声音的来源。矮人战士们突然发了疯一样的进攻,死死地缠住了龙与美人骑士们。

    “将我的心放于大地,将我的四肢分置四方……”声音越来越大了。

    罗格随即发觉这是一个上古的咒语,他再也顾不得矮人的生死,大喝一声,缚魂轮了一圈,砍倒两个矮人。

    “我的眼将成为你的眼,我的骨骼将成为你的权杖……”声音巨大之极,石壁上开始有石屑簌簌掉落。

    胖子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他汗毛直竖,精神力在大厅中来回扫荡,终于发现半空中有一团魔法能量。原来是施展了隐形术!

    “出来吧!深渊中沉睡的魔鬼们!我将我的灵魂奉祭给你!”眼看着咒语就要完成了。

    “你个老混蛋!”胖子声嘶力竭,一道精神冲击全力向空中隐形的天眼冲去。

    老矮人现身出来,双目尽赤,在完成这么一个大咒语之后,他经受不住罗格的精神冲击,眼中喷出了两道细细的鲜血。但咒语已经完成了,天眼的身体在半空中炸成了一团血雾。

    大厅中轻微地震动了一下,远方隐约传来一些东西倒塌的声音。

    凯特脸色一变,叫道:“石桥!”

    大厅中的石壁突然倒下一片,一个两米多高的巨大甲虫形生物从洞中跳了出来。它四只后腿着地,全身猛然人立而起,两个前肢末端布满了极为锋锐的锯齿,一双巨大的复眼被天眼的血雾映得通红,恐怖、丑陋的嘴里不住发出嘶嘶的叫声。

    “深渊吞噬者!”罗格毕竟是饱读闲书,立刻认出了眼前的生物。

    深渊吞噬者是穷凶极恶的一种地下深渊生物,极为嗜血,动作如风,巨大强健。虽然单个并不是十分强大,但这种生物向来是成群结队的出动的,如同地下世界的狼群。

    罗格当机立断,大喝道:“兄弟们!快撤!撤到外面再说!”只要逃到芙萝娅的身边,深渊吞噬者来多少只都不管用。

    可惜呼的一声,又一只深渊吞噬者从捕猎们的来路跳了出来!

    胖子脸色立刻白了。

    “哈哈哈!恶魔们!这就是你们进犯矮人族的代价!给我的族人们陪葬吧!”矮人王得意之极的狂笑起来。

    “你祖宗的!老子先剁烂了你这老土豆!再收了你的灵魂!你想安生的死,有那么容易吗!”事已至此,罗格没了退路,恶狠狠地提斧向怒焰神锤剁了下去!

    不过矮人王武艺实在高过罗格太多,就是力气差了些,锤技也足以弥补了。三五下之间,罗格就险险被砸个结实。凯特见状,一枪挑起一个矮人,向矮人王抛了过来。那矮人还没死透,半空中不住发出惨叫。怒焰神锤眼睛都红了,狂吼一声,向凯特杀了过去。

    无数的深渊吞噬者们从石洞中涌了出来。在这些深渊恶魔的眼睛里,正在撕杀的双方都是食物。一只只甲虫在战场中纵横来去,一个又一个矮人和龙与美人骑士们倒了下去。倒下的人立刻就被深渊吞噬者分吃干净,连骨头都不留一根。

    惨叫声此起彼伏。

    此刻罗格的魔力早已耗完,身体也疲累不堪。怒焰神锤已经在笑骂声中倒下了。七八只深渊吞噬者堆在他的身体上,撕咬咀嚼的声音让人牙齿发酸。

    矮人王死得欢欣非常,“你们这些魔鬼!我要拖着你们一块下地狱,哈哈…”

    罗格反手一斧砍翻了一只甲虫,怒骂一声:“呸!疯子!操你祖宗!你放心,老子一定只让你一个人去当虫子屎!”

    片刻之间,矮人们都已经倒地不起,罗格、凯特身边的龙与美人骑士们也只剩下不足二十人。众人躲在大厅一角,围成圆阵苦苦支撑着。这里多少有点地利,正面最多也就挤得开七八只深渊吞噬者,让众人稍有喘息余地。但甲虫们还在不断地从洞里涌出来,大厅中密密麻麻的竟然有不下百只甲虫!时不时有人被甲虫拖了出去,当场生吃了。

    救兵久久不来,就是来了,也绝不会是这么多深渊吞噬者的对手。罗格越来越绝望了。

    他一斧刺穿了一只甲虫,不及抽斧,抬手抓住了另一个深渊吞噬者闪电般劈下的前肢,大喝一声,一用力竟将虫子撕成了两半!腥臭的绿色汁液淋了他一头一脸。另一个深渊吞噬者巨颚一张,用力咬了下来。罗格双目血红,拼死一头撞了上去,将那甲虫的头部整个撞烂!

    已经精疲力竭的罗格终于倒地,小腿上一阵钻心的痛疼。一只深渊吞噬者正和战甲“轮回”作着搏斗。

    “该死的矮人们,老子就是进了地狱,也跟你们的灵魂没完!”罗格恶狠狠地吐出了最后一句话。

    刷地一声,正咬着罗格的深渊吞噬者被一把巨大的镰刀一分两半!

    看到风月,罗格险些喜极而泣。风月几刀砍倒罗格身边的深渊吞噬者,将胖子一脚踢回了防护圈中。随后风月左刀右抓,与甲虫们厮杀不已。然而深渊吞噬者们实在是太多了,虫尸不住堆积,逼得风月也不得不退后。

    罗格的一颗心渐渐地沉了下去。就在此时,远处一片喊杀声响起。罗格望去,原来竟然是保卢斯带着二十个黄金狮子骑士杀了过来。望着厅中似乎无边无迹的深渊吞噬者,保卢斯的面色明显一白,他犹豫一下,还是大喝一声,率队杀了过来。

    短短百米路程,却让最精锐的黄金狮子骑士倒下了十一个。

    看着保卢斯,罗格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保卢斯眉头一皱,道:“见死不救不合骑士的精神。可这并不代表我不讨厌你,如果这次能够活着回去,别指望我会对你作的那些事客气!该死的,这么多的虫子都是哪来的?”

    无穷无尽的深渊吞噬者让风月也难于应付。战斗之际,罗格感觉到一波波的精神震荡从风月身上散发出来,不住探索着周围的空间。斩杀了十余只深渊吞噬者之后,她突然自骨龙背上高高飞起,对着十几米高的一处崖壁全力投出了手中的镰刀。轰!一声巨响过后,风月的镰刀炸得粉碎,崖壁上赫然开出了一个大洞。

    洞口幽深绵延,别有洞天。

    黄金狮子骑士的披风是不错的绳索材料,片刻之后,一根绳索就挂在了众人的面前。此时此刻,算上八个黄金狮子骑士,还活着的也只有十六个人了。

    真正的骑士保卢斯带领着手下留下断后,让早已无力再战的罗格等人先爬了上去。风月自洞口翻飞而下,再一次加入战团。战场上烟雾四起,几十只僵尸、骷髅和一些叫不出名字的不死生物被风月召唤了出来。然而这些生物战斗力实在有限,转眼之间就被撕咬成一块块碎骨和腐肉。等保卢斯开始爬上绳索的时候,格里高里一声哀鸣,被撕成一堆骨头。

    此刻的风月左手完全消失了,背后的双翼也被撕去一半,仅*一只无坚不摧的右手支撑挣扎着。她看到保卢斯和幸存的两位黄金狮子骑士已经快爬上洞口,双翼一张,勉强飞起,要跃回异空间去。就在这时,一只甲虫突然一跃而起,咬住了风月的腿骨,将她拖了下来。

    转眼之间,风月就被无边无迹的甲虫给淹没了……

    罗格心里无端的一阵巨痛,虽然按理来说风月并不是真的会就此消失。

    浑身浴血的保卢斯终于爬了上来,见罗格一脸悲戚,还在望着下面发呆,说道:“刚才那个恶魔是哪来的?好了,现在不是管这些的时候!我们快走,只有找到芙萝娅公主后我们才是安全的!”

    “安全……”凯特自语一下,突然他惊恐地盯着保卢斯的身后,大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保卢斯大吃一惊,立刻回头,却看见除了下面密密麻麻、拿上面洞口的人无可奈何的甲虫之外,哪有什么东西?

    背后一股大力传来,保卢斯身不由已的向外跌了出去。他在半空中吃力的回头望去,正好迎上了凯特那张面无表情的脸。

    甲虫瞬间吞没了天上掉下来的美食。

    凯特战枪骤起,点破了一个不知防备的黄金狮子骑士的咽喉,随后将他的尸体也扫了下去。另一个黄金狮子骑士挥剑架住了凯特的偷袭,与凯特斗在一起。

    事出突然,罗格一时说不出话来。直到凯特大喊一声:“愣着干什么,快来帮我!”罗格犹豫一下,想起过往过命的交情,也加入了战团,三两下解决了黄金狮子骑士,抛了下去作虫粮。还活着的三个龙与美人骑士都是经历过多少生死考验的,见机极快,虽然不明所以,但都帮着动手。连一个重伤的也勉强提剑砍了一下。

    这种时候不赶快表明立场,一会等来就是灭口了。

    凯特非常满意于手下的表现,一马当先带领着众人开始寻找逃生之路。罗格赶上了领头的凯特,低声问道:“前面不见得就是安全的,你怎么现在就对他下手了?”

    凯特沉默一下,低声回道:“现在不是个好时机,可能我心急了些。不过一会未必再有这种机会了。咱们这次贪功冒进,折了这么多人,特别是死了不少黄金狮子骑士,回去之后怎么交待?你和公主那点事,难道也能见光不成?”

    罗格忙道:“我可和公主没什么事的。”

    “你和公主的两个侍女有一腿吧?按理说,她们以后也都是奥菲罗克的人啊。虽然大公之子不会太在意两个侍女,但心里多少会有点不舒服。不过这些都是小事,这次黄金狮子骑士几乎全部战死,才是真正的大事!想不掉脑袋,还是彻底地消灭所有的活口才是。特别是保卢斯,我看他是很想当当公主的幕后情人的。现在报上去的只有我们自己的声音,虽然重罚一顿是免不了的,但多少还能有些回旋的余地啊。让这保卢斯一报,你我若想不死,就只有逃亡了。”

    凯特语声平静,罗格心中还是有些不安的,又有一丝愧意。

    胖子思前想后,凯特虽然阴险,但以往数次出生入死之际,从没有抛下过自己,至于这次杀了保卢斯,受益人其实也有自己。他长叹一声,紧随凯特去了。

    多经磨难之后,后面倒都是坦途。六个人没怎么费事就找到了回去的路,芙萝娅正站在断崖边上。捕猎队仅余的二百余人都集结在这里了,在崖边一字摆开,成半圆形围着一个魔法阵。魔法阵中一个鲜血凝成的生物正在不断的挣扎着,散发出浓郁的血腥气。时不时有几个深渊吞噬者从黑暗中跃出,立刻眼中只有那个血人存在,疯狂冲去。守在魔法阵边的众武士乱刀齐下,轻松砍死,又将尸体抛入了断崖。

    看到罗格等人,芙萝娅面上一喜,随后又是一惊。她全没想到一百多人居然只有六个人活着回来。

    这个时候,天眼召唤深渊吞噬者的魔法力已经用尽,不会再有新的甲虫出来了。但现有的甲虫也需要对付。

    很快芙萝娅又让众人领略了一番她的魔法实力,或者说,是她的身家。

    除了三个洞口之外,那个大厅没有任何其它出路。芙萝娅运用几个简单的小魔法封住了地面上的两个出口,她自己则站在罗格逃生的洞口,珍而重之的取出了一个色彩斑澜的魔法卷轴。卷轴里蕴含的魔力之强,几乎连不会魔法的武士都能感受得到。

    是否使用这个卷轴让富可敌国的芙萝娅也犹豫了许久。她瞥了一眼旁边一脸垂涎盯着自己手中卷轴的罗格,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自己如此一个绝代佳人站在面前,他这好色之徒竟然只盯着魔法卷轴猛瞧。不过,还算他识货吧。

    罗格第一次看到使用魔法卷轴竟然也需要如此冗长的咒语。繁复之极的咒语足足念颂了三分钟,一团墨绿色的云气开始在大厅中漫延。云气到处,不断有深渊吞噬者们抽搐倒地,过不多时就翻身向上了。

    死亡之云,恐怖的八级魔法,云气中的生物要不断经受灵魂与肉体的双重打击,正是最适合眼前局面的魔法。

    不时会有深渊吞噬者跃起数米之高,但又徒劳地落回了云气之中。看着下面不断累积的虫尸,芙萝娅颇有些痛心地说:“要不是怕损坏了这里的宝贝,我才不会用这么珍贵的魔法卷轴呢!一会打扫战场,让我先挑!哼!”

    公主殿下的淫威早已经深入众人心中,无人敢说个不字。

    过了许久,毒雾散去,大厅中除了一地的尸体,再无一个生物。

    还活着的一百多人开始打扫战场,过不多时,就有一大半的人退了出来,不住呕吐。

    战场中遍地是虫尸,死去的人都已化作了深渊吞噬者的粮食,大多数人都只留下了一副被撕得四分五裂的盔甲,连根骨头都没有剩下。

    然而遍地是血!半凝固的血液足有半寸厚!不时有人滑倒,沾染上一身的血块。

    罗格在战场中穿梭,帮这个一下,助那个一把。其实胖子心中欢喜之极,保卢斯和怒焰神锤新死不久,灵魂尚未完全飘散。本来一般的死灵法师是难以辨别已经如此微弱的灵魂的,然而罗格算是死灵法师中眼力特别好的另类,这等好东西自然逃不脱他的手心。但是痛苦之色是必须的,在眼前如此凄惨的战场上,若他还大笑三声,就算不被当成疯子,日后也一定因冷血变态被人疏远。

    这座大厅,是这个部落历代重要人物的埋骨之所。也难为了怒焰神锤,千里跋涉还要带着这些东西,又特别在此开凿墓穴安放好遗骨和遗物。却都便宜了胖子。

    矮人地下城规模宏大,*这一百多号人要完成搜刮、运俘、看管和运送工作还真是有些为难。好在领头的几人都是人杰,整个工作井井有条,毫无慌乱,就算是这样,也花了十天的时间才尘埃落定。

    这一次连老弱妇孺都算上,一共抓了二千多个矮人,可堪作工匠的有四百多人。罗格收下了三百工匠和一千多的妇女儿童。这最后一项决定很出乎大家意料,谁也不会相信胖子会突然大发善心,肯定是他又发现了什么赚钱之道。

    矮人在地下掏挖了十几年,各种贵重珍惜金属宝石堆如山积。本杰明草草一估,少说也值个五十万金币,克拉克商会虽然规模巨大,岁入也不过百万金币而已。大家此次合作愉快,都有长远打算之心,所以三方商议一番,也就顺利分了。

    矮人部落留下的各种魔法装备也不在少数,芙萝娅翻来捡去,挑不出什么东西来,哼了一声,往矮人巫师的居所去了。公主看不上的东西,在余人眼睛里都是宝贝。矮人王的战锤和盔甲都是上品,矮人历代先祖的遗物中精品也不少,这更加验证“冒险掘墓”四字真言的重要性。就是破损的盔甲和兵器,那也是百炼精钢,足以让本杰明眼红。

    角落中一个武士突然一声惨叫,罗格、荆戈和本杰明大吃一惊,连忙赶去。那武士已经死得透了,他怀中抱中一个古意十足的黄铜盒子,盒盖半开。罗格仔细看了半天,才吐出一句:“是盒子中的魔法机关…这魔法是….是死亡之指!”荆戈、本杰明都出了一身冷汗,暗叫好险!

    若不是这武士心生贪念,偷开了盒子触发陷阱,现在倒在地上的很可能就是三人中的一个了。以八级魔法作的陷阱,手段必然不是一般的高明,哪里是这些外行分辨得出来的?

    盒中是一块寸许见方的金黄色半透明金属,里面闪耀着点点星光,望下去竟然似是藏着一个无穷无尽的宇宙一般。胖子心跳当时就停了,这是一块提炼之后最最纯净的星辰金啊!战神之锤中也有一块原矿,只是费斯费尽了心思也提炼不出来。如此纯净的一块星辰金,该要多少原矿才能提炼的出啊!

    胖子的大脑飞速地计算着这块金属的价值,至于身体其它的机能……早已经陷入了停顿状态。

    星辰金无价也无市。想把它蕴含的星辰之力引发出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光是把它从原矿提纯成金属,就已经难倒了费斯这样的大炼金师。若要将这金属制成各种魔导器,又往往需要数个星相师、魔咒师、魔导士和大炼金师合作,才能徐徐引发出其中蕴含的力量。且不说聚集这许多魔法界的顶尖人物是如何困难,就是凑齐了,能否成功也只是在五五之数。存世的神器中,只要涉及到空间运用的,多多少少都会含有一些星辰金。

    罗格的心中犯难,如何把这块东西弄到手是个难题,弄到手了如何脱手又是一个难题。虽然奇货可居,但能识货且愿意买的全世界也找不出几个来。你若不卖,他们不买就是。十年八年也不见得能找得到下一个买主。虽说烂不了,坏不掉,但是这种宝贝放在手上,那是要让人时时刻刻提心吊胆、寝食难安的。想当初,不老仙泉就惹得盗贼蜂拥而来,几个贵族青年光是在后院布防花的钱,就不下一千金币。

    何况买卖这种东西,虽然富就是一夜暴富,但风险也是和外财成正比的。罗格思前想后,还是觉得放弃这块东西,多换几个奴隶来得稳当一些。几百个矮人奴隶虽然怎么看起来都不如这块星辰金的十分之一值钱,但那毕竟是实实在在的会带来金币啊。何况,凭藉着手中为公国提供武器军备的许可,这批矮人的价值必然远远超过他们的市价。

    此时荆戈、本杰明也都凑了过来,一脸迷醉地盯着这块小小的神秘金属。金色,星辰金的带着闪耀星光的金色,和金币那质朴无华、单纯厚润的金色,在每个人的心中缓缓地流淌着。

    三人互相看了一眼,罗格首先开口道:“这块星辰金的价值,咱们也都清楚,这东西对我没什么用处,你们二位谁有兴趣?”

    本杰明和荆戈也都在仔细盘算着。经商多年,本杰明更是深知握在手中金币的价值远远高于未来的收入这个道理。何况他更加看好矮人城的地下矿脉,惟一令他烦恼的是突然出现的深渊吞噬者。矮人在魔法上的天分世人皆知,为什么他们竟然能召唤出如此数量众多的深渊生物呢?此事不解决,本杰明无法安心的收获矿脉的利益的。

    不过,本杰明转念一想,矿工的命和矿藏比起来,还是不那么值钱的。现在罗恩公国周边国家百姓生计一天不如一天,许多农民都失去了土地,成了流民。估计用不了多少钱就能招募到不少流民,甚至有些人只要管吃管住就可以下矿卖命的。

    但荆戈却出乎两人意料之外的对这块星辰金大感兴趣。无论如何,肯买下这块东西必然代表了在魔法领域里拥有庞大的资源和人脉,这让罗格对荆戈的身份好奇起来。

    三人都是老奸巨滑,多谋敢断的人物,简单几句就商议好了赃物归属。荆戈获得星辰金,本杰明仍然取得所有的地下矿脉,罗格则获得全部的矮人,另外与本杰明议定了将来各种稀缺金属以低价保证供应战神之锤,而荆戈管辖的“海伦”酒店每年的一半收益都要交给罗格。

    计议一定,荆戈当即取过了星辰金,装入一个毫不起眼的皮袋子中。星辰金特有的魔法波动立刻就消失了,这又让罗格大吃一惊。这个小袋子在某些时候可是能发挥大作用的啊!当然,此刻的作用就是不让芙萝娅那个吸血鬼发现有这么一个东西存在。荆戈又从身上取出一块琥珀玉放入了盒中。这块琥珀玉十分奇特,当中凝结了一个巨大的不知名生物的眼球,淡黄色的瞳仁中一条条细微的皱褶清晰可见。一丝若有若无的魔法波动传了出来。

    罗格见不多,识倒是挺广的,这也得益于胖子平日里闲书杂书读了无数。但他也不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还没等他开口问,一只纤纤小手一把就把琥珀玉夺了过去。

    “这是什么东西?很奇怪啊!”芙萝娅翻来覆去的研究着琥珀玉,却不得要领。于是随手放入了自己的小口袋中,懒洋洋地道:“这块东西归我了!”

    三只大小狐狸互相望了一眼,都是隐隐的有肉痛之色,脸上堆的谄媚却都不敢少了半分。芙萝娅十分得意,哼起了小曲。

    终于打扫完了若大的矮人地下城,所剩无几的猎人们押解着长长的矮人队伍出发了。本杰明调集了克拉克商会的人手,开始秘密地接管矮人丘陵。矮人们性格暴烈,倔强不屈。猎人和矮人现在可以说是仇深似海。一路上,不断有猎人打骂矮人和矮人奋起反抗的情形。在第二天穿越沉寂森林的时候,猎人和矮人们的矛盾终于暴发了。

    先是一个猎人打倒了一个行动迟缓的老矮人,并凶暴地用鞭子抽着。这时十几个原本是战士的矮人突然扑了上来,将那名猎人打倒在地。附近的三个猎人看到这一幕,纷纷拨刀扑了上来,砍倒了外围的几个矮人。然而更多的矮人冲了上来,将四个猎人淹没在人潮中。

    随即,一百多个矮人就脱离了大队,逃向了森林深处。走在队伍最前方的罗格知悉此事,又惊又怒。胖子和凯特、佛朗哥当即率领了十来个人追了下去。由于出发前为防万一计,所有的矮人,除了病号、老人和小孩子,一律都被饿了三天以上,所以罗格很容易地就在森林中截住了逃跑的奴隶们。

    对付这些手无寸铁、又饿得眼睛发绿的矮人们还是非常容易的。为防止矮人逃跑,罗格先在四周施放了数个蛛网术或者是藤绕术,随后凯特和佛朗哥如下山猛虎,在矮人中纵横来去。尽管矮人个个都有拼死之心,然而却是被饿得力不从心,一个一个地被打倒在地。

    一刻钟之后,一百多个逃跑的矮人就都被押了回来。罗格、凯特和荆戈密议了一小会,荆戈便站了出来。他一声吩咐,手下立刻抓过了十个矮人小孩子。七八个矮人立刻哭喊起来,看来这几个是他们的孩子了。

    “现在我就让你们看看!想反抗、想逃跑是什么下场!你们不是很历害吗,饿了三天还能跑,还能杀了我的四个手下!你放心,我不会杀你们,不会杀那些逃跑的人!不过,这些小孩子!要给我的手下偿命!这些孩子,就是你们这些逃跑的家伙给害死的!”

    押着矮人孩子的武士手起刀落,四颗头颅滚落在地上。矮人中顿时哭声、骂声,甚至还有相互争吵声,响成了一片。

    “住手!”罗格一声高呼,跑了过来。

    他拦住了要继续下手的武士,同荆戈激烈地争吵了起来。过了片刻,罗格回到矮人队列前,高声道:“这六个孩子的命暂时留下来!不过,如果以后再有人逃跑或者是暴乱的话,我也保不住你们了。好自为之吧!”

    虽然还是有小部分强壮矮人的目光充满了仇恨,罗格满意地看到大多数强壮的矮人面上都是一副无奈和沮丧。

    此计极毒,如此一来,哪个矮人再想逃跑,就变成了成心想害死这些孩子。到时不说多半会被捉回来,这些孩子的父母亲人自此以后也必然不会放过他。虽然真正害了矮人全族的是罗格、凯特这些人,但这种情形下,大多数人都会把仇恨或多或少的转移给直接的诱因:逃跑的矮人。真正目光长远、能想得通其中关键的,想来也不会太多。

    罗格以后还要直接面对这些矮人,还需要他们使自己的金币堆再高上那么一些,自然要抓住这个卖好的机会。至于这个害人和让矮人仇视的角色,荆戈来扮再合适不过了。每年从他手里过的奴隶不知道有多少,也不在乎多这两、三千个仇人。

    小小骚乱很快平息了。罗格也约束手下,打是可以,骂却要小心,特别是不能侮辱了矮人们的信仰和习俗。

    一路无事。这一天芙萝娅突然找到了罗格,给了他一本又大又厚,一看就是年代久远的笔记本,说是挺有趣的,让他仔细看看。

    反正闲来无事,罗格就在马车里研读起来。这竟然是天眼的笔记!里面记述了一百五十多年来这个矮人部落的重大事件以及天眼在魔法上面的心得。记述用的是大陆通用文,虽然矮人的书法不值得恭维,罗格还是勉强在潦草的字迹中搜寻着。矮人、精灵、龙以及其它一些种族对人类来说充满了神秘,能够拥有接触到第一手史料的机会实在是相当难得啊。

    “更何况,”罗格想着,“多了解一点矮人们的习惯,以后也能让他们更多地给我赚些钱。”

    厚重的笔记本打开了,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也随之从尘埃中复活了。

    “战神历九七七年十一月。这已经是第三个严寒的冬季了。山中的猎物越来越少,地下的水脉也渐渐枯竭。看来,是该建议族长限制族人饮酒了。毕竟一桶麦酒用的粮食,够三个矮人吃一个月的。”

    “战神历九七九年十月。已经是第五个寒冷且干旱的冬季了。也许这就是《大预言书》中所说的‘七年的荒芜’吧?好在上个月在地下又挖到了一个新的水源,不然这个冬天真不知道该如何过去呢。只是这个水源是向下深挖了四百多米才找到的。为了这个水源死了多少个人了?十个,还是十一个?无论如何,我们都得在这里坚持下去,只要再有两年就好了!矮人族最伟大的先知克拉德里克莫是无所不知的,他用最后的生命为代价写下的《大预言书》必然是正确的。只要再坚持两年就好了!”

    “战神历九八O年四月。这个冬天依然毫无过去的迹象。整个山里已经找不出什么动物了,森林也在成片的枯死。最伟大的战神啊,您难道真的要抛弃你的子民吗!附近的山里已经有两支小部落开始向外迁移了。愿战神保佑他们,不要走上《大预言书》所称的恶魔之路…。还真是怀念麦酒的味道啊…”

    “战神历九八O年九月。整整五个月过去了,五个月里只下了一场小雨。地下水源也只剩下最深的一个了。族里的大巫师已经连续施法十几天,祭坛里的火焰却始终没有任何变化。战神啊,您已经不愿意再给我们任何启示了吗?工人们已经挖到一千一百米深了,却丝毫看不到能找到任何水源的希望。”

    “战神历九八O年十一月。第五支部落已经迁走了,走向了东方的不归之路。西方隔绝高山矮人与丘陵矮人王国的迷雾森林的范围又扩大了。族里已经出现了第一个饿死的孩子了。”

    “战神历九八一年四月。还有最后一年就是预言书中‘七年荒芜’结束的时候了。也只有两只矮人部落还坚持着留在这里,唐柯里山脉,这个高山矮人的发源之地。但是我们已经坚持不下去了,怒焰神锤终于决定迁族,长老们也都同意了,我一个人的反对又能有什么用呢?虽然恶魔就在前方等着我们,但按照《大预言书》中所说,还是会有一个部落幸运的躲过这场灾难的。战神啊,我不是在诅咒我们的兄弟部落。但是部落的人数已经不到七千人了。就在三年前还有二万人啊!”

    “战神历九八三年五月。整整两年的跋涉终于结束了,只有三千多人到达了目的地。这块地方的确不错,有丰富的矿脉、森林、食物和水。惟一让人不安的是离贪婪、狡诈的人类近了一点。只是,为什么我的心里如此充斥着不安与恐惧?”

    “战神历九八八年一月。自从在这里扎根之后,族里的人口终于开始恢复了。但是祭坛的火焰却始终没有任何的变动,我也感受不到丝毫战神使者――圣炎武者的气息。十多年了,我再也无法沟通战神使者,领受神喻了。”

    “战神历九八九年二月。这是第几次做同样的恶梦了?梦见我们正在恶魔的心脏上建筑城市,而远方的邪恶正窥视着矮人的财富。看来,《大预言书》中的幸运部落也许不是我们啊。也许,该是我们再一次迁离的时候了。”

    “战神历九八九年四月。我们的王再一次否决了我的提议。现在哨兵开始突然失踪了,族人开始莫名其妙地生病。恶魔已经来了!我们已经被战神抛弃了,按《大预言书》中的记述,恶魔将在矮人的鲜血与财富中诞生。”

    罗格又翻过了一页。

    “族里已经没有几个精锐战士了。恶魔的狡诈和凶残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也许只有那个魔法可以拯救……不,不是拯救,命运是不可改变的。但我要让恶魔们付出一些代价!哪怕是以我的灵魂作为代价,哪怕是再也不能回归战神的荣耀,我也要让恶魔们付出代价!”

    看到这里,罗格禁不住将最恶毒的诅咒送给了这位矮人巫师。估计这个什么叫天眼的老东西说的魔法,就是那个让自己差点送命的召唤深渊吞噬者的魔法。他一边骂着,一边继续翻阅着这本笔记,希望找出一些关于那个魔法的线索。

    不管怎么说,这个召唤魔法都有些强大得过分了。而且素来以魔法低能闻名的矮人,(之所以不说是白痴,是因为矮人巫师们还是能发出些辅助法术的。)都能施展的出来,以自己的在魔法上的天分怎么会用不出来?虽然罗格心知自己在魔法上虽然说不上是过人,魔力水平还差得远,但比矮人多少总要强点吧?何况召唤邪恶生物,又很对他死灵法师的路数。

    这一次没有让罗格失望。在一大堆对哲学、战神教义、各种仪式和祭司魔法的讨论中,终于让他找到了关于‘那个魔法’的记录。“高级邪恶召唤”。

    然而让罗格大失所望的是,这个记录含糊不清,特别是关于咒语的部分,看得出来,连天眼自己都处在探讨的阶段。对于这种高级魔法来说,咒语、魔法手势和魔力运用要是错了一点,罗格可是知道会有些什么后果的。他心中更是暗骂这个老东西。会魔法的矮人不多,天眼要是不死,自己还不是要把他当作上宾,说不定过个两年还能给他个自由身份什么的。

    不过,“高级邪恶召唤”?好象在大陆正统魔法体系中没有这个魔法啊?

    虽然矮人的魔法水平并不怎么样,但这个“高级邪恶召唤”还是难倒了罗格。特别是天眼对咒语的论述前后矛盾,混合了三种魔法咒语的载体:通用语、精灵语和神语。天眼留下的这个魔法之复杂,真是让罗格大开了一回眼界。

    苦思一日不得要领之后,胖子终于硬着头皮去见自已的大克星,芙萝娅公主。对魔法的渴望还是压倒了对芙萝娅的恐惧。

    这一次芙萝娅把“失乐园”安置在了一辆轻便马车之中。虽说少说也在失乐园里呆过三四次,可是罗格一次也没有看到过这个神器本来的样子是什么。

    芙萝娅喜欢华丽,她的书房也充分体现了她的喜好。公主慵懒地*在一个躺椅上,微皱眉头,仔细地看着天眼那宛如天书般的魔法记述。罗格侍立身后,详细述说着天眼那日施放魔法的情形。

    “唉!”芙萝娅叹了一口气,道:“这个魔法笔记有一小半是错的,实在是太难看懂了。等等……你再说一遍那天他的咒语是怎么念的?”

    当日天眼颂咒的声音巨大之极,罗格至今仍是印象深刻,何况那咒语,似乎也并不难理解啊。

    罗格一点一点地复述着,芙萝娅的脸上面色不断变幻,最后终于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风度全无。

    眼见芙萝娅笑得花枝乱颤的,罗格也不明白是为了什么。不过胖子也不是什么老实人,芙萝娅伏在椅背上笑得眼泪都快出来的时候,胖子的目光不时从她开得低低的领口处溜了进去,在那片雪白冰莹、骤然突起的肌肤上贪婪地盯来盯去。

    好半天,芙萝娅才算笑完,她一抬头就迎上了胖子贼兮兮的目光。罗格立刻冷汗直冒,心虚地低下头去。芙萝娅浮上一层暧昧的笑意,伸手缓缓挑起了罗格的下巴,长长的莹蓝色的指甲轻轻地划过了罗格的肌肤。

    罗格只觉得口干舌燥,一颗心狂跳不已。

    芙萝娅的手指点着罗格的肌肤,一路慢慢向下。她的双眼也慢慢变得迷离。胖子魂魄都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喉咙里呻吟似地叫了一声:“公主……”她冰凉柔腻的手指触在肌肤上,每一下都让罗格战栗不已。

    啪!

    一道小小的电火闪过,罗格一声惨叫,跳了起来。人在空中已经蜷成了虾米一样,重重地摔在地上。随即胖子双手捂住胯下,痛苦地滚来滚去。

    芙萝娅的指尖还带着一丝残余的电火,清脆、清丽、略带邪恶的笑声充斥着整个房间。

    好半天,罗格才爬了起来,面孔还有些扭曲着。

    “哼!死胖子还要给我装!本公主可是知道你的魔法抗力有多强的。就是让你痛点而已,这副虚弱的表情还是去了吧!”

    罗格尴尬一笑,顾左右而言他:“殿下,刚才什么事情那么好笑啊?”

    一提到这个话题,芙萝娅又是嫣然一笑,道:“我本来怀疑矮人用的那个魔法是‘高级异界之门’,但是记述的魔法咒语却又完全不是,召唤出来的也是和魔界诸恶魔完全没有关系的深渊生物。听你刚才一说,我才明白,原来这矮人竟然是用大陆通用语念出咒语来的!想必是他看不懂神语,专门找人翻译成大陆通用语的。呵呵,哈哈!”

    罗格一听登时无言。魔法咒语以神语构成为主,平日就是错上一点,魔法都会失败。这个天眼以‘翻译’过的咒语施法居然也召唤出了无数的深渊吞噬者,还真有神佑啊!当然了,如果真让天眼完全施展出这个七级的魔法,召唤出来的不论是炎魔还是魔兽守卫者,罗格都绝对支持不了那么长时间。

    罗格讪讪地一笑,心想自己的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啊,这种事情都能撞上。他随即又想起一事,问道:“殿下,您既然搜出了这本笔记,那么,那本什么《大预言书》能不能让小人看上一看啊?”

    “唉,《大预言书》我也想看看啊,可惜不在这个部落里面。不过,矮人大法师的魔法水平也就这样了,这本预言书估计,哼,也不怎么样吧!”

    “可是殿下,”罗格思考了一会才说“这本预言书好象还是挺准的。您说,难道真有预言这回事吗?”

    这才是罗格真正关心的问题。预言系法师几乎都是光明属性的,正是罗格这个死灵法师的天敌。本来以胖子的理解,这一系法师就是能施放预言系魔法而已。可是若他们真的有什么预知能力的话,自己日后的处境可绝对不大妙啊。

    芙萝娅一双修长的眉毛微微皱了皱,慢慢地说:“如果要说预言,可能就要先得说说命运这个东西了。记得很久以前,老师曾经说过命运就如一条奔流的大河,有无数的支流汇入,又从无数的河道中宣泄而出。人类就如同大河中的无数生物,被河水带着从一条河道冲入了另一条河道。这河中的水,就是命运吧。可惜,大多数鱼是不知道水的存在的。”

    罗格苦思一会,又问:“如果命运真的是这样的话,岂不是说,预言师看到的会是无数的未来?那究竟哪个未来才是真实的呢?”

    “预言师就如同一条鱼,一条能够跃出水面的鱼。他们能看清一段前方的路,但也就是在那短短的一瞬间而已。他们能够看清的,往往就是面前的那两三条支流。他们的未来可能就在这些支流中,也可能不在这里。”

    “可是公主,如果说,预言师们能看到未来,那他们就可以预作准备躲过不好的命运,迎接幸运的降临。他们预见到的未来岂不就不是未来了?”

    芙萝娅微微一笑,道:“当初我也曾经向老师提出过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在一条河流中,绝大多数都是泥沙和浮萍,根本无知无识的随波逐流。只有少数的人有所觉醒,发觉到有一些无形的力量在左右着自己。于是他们挣扎、奋斗,却往往是毫无结果。有少数的幸运儿被带往了一条幸运的河流,他们还以为这是自己的力量使然,于是俨然以征服命运的强者身份出现。其实他们不过是河中的一只小虾而已,一旦命运转换,这些所谓的‘选民’又会重新沉入水底。在小鱼小虾中有极少数的力量会继续成长,成为了比较大的鱼。大鱼中有一些会不经意的跃出水面,这时才会看到一些前方的河流。”

    芙萝娅顿了一顿,罗格立刻极为识趣地端过一盘水果。公主嫣然一笑,对胖子的知情识趣极为满意。她向嘴里填了几颗葡萄,继续道:

    “大鱼中有一些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会不断坚持着跃出水面,试图看清前方的河流走向。我想呢,那个写下《大预言书》的矮人应该就是这样的一条鱼。可是鱼并不是鸟,从命运的河流中跃起次数多了,代价就是自己的生命。”

    罗格长叹一口气,赞道:“耶罗大师真是天人啊,居然对预言也有如此高深的见解!”

    芙萝娅扑嗤一笑,“这哪是他的见解啊,这是光明教会第一代教皇在自己的手稿中记述的对预言和命运的看法。”

    罗格小心翼翼地问:“那耶罗大师怎么会有教皇的手稿的?难道他老人家和光明教会有什么深厚的关系吗?”

    “哼!那个为老不修的老东西怎么会和光明教会有关系?他年轻时酷爱冒险掘墓,很不幸,其中就包括了这位教皇的陵寝。这部手稿就是陪葬品之一呢。”

    罗格这才放下一颗心来,身为死灵法师,他对任何同光明教会有关的东西都特别敏感。

    “公主殿下,那人是不是真的可以改变命运吗?不是有句古话,叫人定胜天的吗?”

    芙萝娅想了一想,淡淡叹了口气,道:“想改变命运的人很多,可是大多数人都茫然不知命运的存在,也不知道自己的努力会有怎样的结果。也许改变命运的努力正是命运的一部分呢。好比河流中的一个鱼群,整群都向左游,只有少数几条想向右游,结果往往是被鱼群挤死或者又被挤带回原先的方向。真有一两条成功改变了方向的鱼,也多半会因为落了单而无法生存。而且,仅仅凭鱼看到的有限几种未来,又怎么能知道那种就是真正幸运的未来呢?”

    罗格道:“这就好比水中有一大块礁石,想向它游去,反而会被水流冲向两边。拼命躲向边上的,说不定会被卷上礁石了。”

    公主轻轻一笑,“你个死胖子,真的是不笨嘛。其实还有,每条命运的河流都是宽阔无比的,一条鱼,哪怕是再大的鱼,想改变一个河流其实都是困难无比的事。可是,很多时候就算明明知道没有希望游向另一条河流,也总是要尽力试试的。唉!”

    说完,一点落寞悄悄爬上了芙萝娅面庞,她怔怔地看着面前跳动不定的魔法火焰,清丽的面庞在火光中忽明忽暗。

    罗格心中一动,是什么会让芙萝娅也如此无奈?她天生高贵,清秀绝伦,又师从十大魔导士之一的耶罗。天分嘛,单看她小小年纪竟然已经是十四级的魔法师就可想而知了,至少比自己是强上了十倍八倍的。论心计手段,这只千年小妖精心狠手辣、狡诈阴险之处少有人及,身家丰厚也不是自己这种普通小富比得了的。

    她还会有什么烦恼呢?

    是了,公主的烦恼就是波旁王朝的烦恼,就是莱茵同盟的战神巴伐利亚大公和他的儿子,最年轻的圣骑士奥菲罗克。叛乱与征服是王权的主题。千年来,无数的大小王朝踩着旧王室的尸体登上了宝座,然而有更多的野心家失败了,他们的鲜血成就了王室贵族们的勋章和爵位。

    现在的巴伐利亚公国最多是心有叛意。但神迹是压在所有人心中最沉重的一个话题。眼前的芙萝娅公主,不就是一条在命运的河流里拼命挣扎的鱼吗?她要对抗的,并不仅仅是昔日的战神、年轻的圣骑士,她的对手还有光明教会和神迹背后的那些:

    天上的诸神。

    芙萝娅瞬间的哀伤虽然凄宛无比,罗格心中也是一阵痛。可还算保持着几分清醒的胖子知道,如果说芙萝娅是一条奋力搏击的鱼儿的话,那么自己最多算是一只小小河虾。命运使他拥有了比鱼还辽阔的视野,却源于身体的薄弱,他只能选择随波逐流。鱼都出不了头,自己这只小虾冲上去,又有何用?

    “公主,您的烦恼只能自己解决了,小人实在是无能为力啊!”罗格在心中默默地念着。

    芙萝娅的悲伤一闪而逝,转眼前她又是那个妩媚万分的妖精了。

    “胖子,你把黄金狮子骑士给害了个干干净净,这次回去准备怎么交待呢?”公主望着罗格的眼似笑非笑的。

    罗格心中大跳几下。这正是他一直担心的问题。五十个骑士在一般骑士团不算什么,自己的三百多龙与美人骑士不也只有三十多个活着回来吗?可是在只有五百多人的黄金狮子骑士团,这可就绝对不是小数目了。每个黄金狮子骑士都至少是十级的骑士,这么大一笔战力折在自己手里,奥菲罗克不把自己充军变成苦力,已经算是恩惠了。更何况,保卢斯毕竟是自己这边的人害死的。眼下惟有指望自己那个教会守护骑士的身份能够起点作用。这次回去,少不得要重重地给伯克和格纳得.哈特主教送上一笔。

    “唉!”看着愁眉苦脸的罗格,公主轻轻一叹,道:“现在的青年贵族没有几个成器的,你们几个算是难得的人才了。特别是你,手段历害得快比得上多年在政坛打滚的老手了。有没有兴趣在莱茵城发展呢?南希候爵夫人的丈夫罗顿候爵一年前刚刚去世。这位候爵夫人虽然年纪比你大了些,但当年也是贵族里有名的美人,现在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而已。最重要的是她身上有波旁王朝的血统,这对你贵族生涯的好处不用我说你也明白的。若你有兴趣,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呢。”

    罗格眉毛一挑,心里仔细盘算了一番,摇了摇头。这倒不是他不动心,婚姻本来就是贵族中最普遍的政治游戏。骑士是最下级的贵族,在最讲究等级血统的贵族圈子里,就算是南希侯爵夫人再嫁个十次八次,年纪上了五六十岁,也断不会看上这类下级贵族的。但眼前情势不同,奸商本能让他拒绝了这个提议,他想看看芙萝娅还能拿出什么筹码来。

    见罗格不为所动,芙萝娅格格一笑,道:“你还挺忠心的嘛。或者菲尔德伯爵的女儿你会喜欢?她今年才十七岁,是一个小美人呢。其实,她身上流着最正统的王室血液,她是我的妹妹…你明白吗?”

    罗格一脸挣扎,但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

    “呵呵,你个死胖子,胃口这么大。难道是想要本公主嫁给你不成?”芙萝娅一双眼睛简直要把罗格的魂给勾了去。

    好不容易罗格才把冲到口边的“正有此意”四个字给咽了下去。

    芙萝娅伸了个懒腰,道:“好吧,罗歇里奥元帅还有两个女儿未嫁,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这可是个真正难得的机会噢!”

    这一次罗格心中真正地大跳了起来。罗歇里奥元帅可是身份地位足以与巴伐利亚大公比肩的人物啊!大卫以前也隐隐透露过这个意思,看来这个条件应该是他们的底线了。

    只是,自己真的这么值钱吗?

    从芙萝娅的马车出来时,已经是漫天的星光了。习习凉风划过了罗格的肌肤,竟让他感到一丝彻骨的寒意。他抬头仰视无尽的星河,仿佛也感受到了命运的洪流自身边喧嚣而过。自己只是这条大河中一条不起眼的小虾而已,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啊。

    与命运对抗,又有几人笑到最后?真正的先驱者多数会倒下的,只有极少数的幸运者才是最后的赢家。与其搏那万中无一的英雄机会,倒不如躲在这些先驱者的后面。只要前面的都倒下了,果实自然就都是他的了。就算还有一两个所谓的‘选民’留下来,背后的闷棍总是不大好防备的。

    罗格微微一笑,总算在一片迷茫中看到了一线光亮。、

    只是,风月,为什么到现在还感受不到你丝毫的气息呢?

    克拉克商会又组成了一只大型商队,货车上一只只沉重的木箱里装的除了成捆的制式兵器,就是被迷昏了的矮人,当然少不了矮人的口粮了。罗格等人再一次客串了一下商队的护卫。一路无惊无险的回到了塞勒斯堡。

    为三千名矮人准备吃的、住的,干活的工具可不是件小事。整整三天工夫,罗格、佛朗哥才把各种工作都布置完毕。矮人们全都以家庭方式居住,反正在这种山区,石料多的是,矮人又天生都是石匠,所以造房建屋不用人操心。只是一次发下去一千多把镐、钎什么的工具,让罗格肉痛了好久。

    道尔见到这三千多矮人奴隶时极为愤怒。罗格安抚道,这些矮人已经是奴隶了,在我这里工作还能吃得饱点、穿得暖点,若在别人手下,还不是死路一条?所以我这叫慈悲。道尔是个老实人,被罗格一顿歪理绕得稀里胡涂的。看到了道尔,罗格就想起了奇薇,不由得心里有些痒痒的,只是大局为重,才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安置好了塞勒斯堡的一切,罗格带着仅有的三十多个龙与美人骑士护送着克拉克商会提供的兵器回到了里尔城。回城不久,罗格、凯特和佛朗哥就被奥菲罗克召唤了过去。

    该来的总会来的,几名贵族青年硬着头皮来到了大公府。

    在一间小议事厅里,奥菲罗克一脸铁青地站在落地窗前,默默地看着窗外残冬的景象。埃丽西斯则静静地坐在阴影里。

    罗格、凯特、佛朗哥和伦斯伏在地上,动都不敢动。

    “你们谁来说说,为什么五十个黄金狮子骑士一个都没有回来?”良久,奥菲罗克如寒冰一样的声音才传了过来。

    罗格一咬牙,道:“大人,事情是这样的……”他简要地把众人商议好的答案回了上去。

    “那么,”奥菲罗克沉默了一会,淡淡地问:“保卢斯和最后那留下来的两个黄金狮子骑士又是怎么死的呢?”

    “被出卖了!”众贵族青年的耳边如同巨钟轰鸣,恐惧瞬间吞噬了他们的全部意识。

    凯特和罗格拼命地镇定下,就准备出手,好为逃跑预留一点空间。突然一道无形的寒气悄悄地漫延过来,牢牢束缚住了两人的肉体。就是拥有魔兽般身体的罗格也完全丧失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奥菲罗克的手指轻轻敲击着腰侧的剑鞘,沉吟良久,心下十分为难。

    许久之后,奥菲罗克才缓缓地道:“保卢斯是凯特先下手加害的,罗格也是罪不可赦。除此之外,这次行动损失惨重,你们几人身为指挥,制订计划后却不能根据战场情况的变化随机应变,也是罪责难逃。但你们抓来了公国最急需的工匠,又联络到了克拉克商会这个盟友,保证了日后的军器供应。这两件都是大功。我如果杀了你们,恐怕不光你们不服,别人也会有非议。”

    他的声音严历起来:“凯特削去狮心骑士团的一切职务,进入狮牙营从见习骑士做起,为期一年!罗格解除在第三骑士团的一切职务!同时取消你们的贵族头衔。这件事我会向上议院提议的。罗格的职务由佛朗哥接任。罗格,你现在还有一个教会守护骑士的身份,我也不好管你,以后……你好自为之。都出去吧!”

    冷汗浸透了凯特和罗格的衣服,两人听到不用杀头和蹲苦囚,都多多少少松了一口气。狮牙营是用来惩罚犯下重罪的骑士的,其成员平时与一般骑士无异,战斗时则要冲锋在最前面,其实和敢死队无异。战乱期间,能够在狮牙营活下来的人寥寥无几。

    几人狼狈地从大公府里出来,随后就去军部办理相应的手续了。

    小厅里奥菲罗克仍是一脸的阴郁,埃丽西斯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奥菲,马上就要和罗恩公国开战了,这些人都是人才,为了那个没什么用的保卢斯,值得吗?杀几个人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看他们对你都是很忠心呢!”

    奥菲罗克长叹一声,道:“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我又何尝想这样?只是他们这一次实在是太过分了。几个人才当然重要,但军纪更加重要!我派对他们早有看法的保卢斯去,本意是想他们学会让敌对的人为已所用,没想到……也是我太过自负了。”

    埃丽西斯道:“奥菲,这不是你的错。如果不是芙萝娅在当中暗中下手,结果不会是这样的。就象你自己说的,任何一个计划都永远不会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当初也没想到芙萝娅会参与进来呀。难道你指望那几个没什么经验的年轻人去和那小狐狸斗不成?如果说责任,奥菲,你也小小有些过失呢。”

    奥菲罗克微微一叹,道:“希望这一次他们能有些教训,政治和战场,可不是他们习惯了的酒馆打架呢。不过,埃妮,你现在倒是挺看重他们呢,要不是你制止那两个小子的逃跑举动,哼!我至少让他们在黑牢里过上三个月!”

    埃丽西斯柔声道:“奥菲,我是想能够有几个人真正的帮得上你。你现在的实力当然可以无惧于任何人,我也知道你是一个真正顶天立地的人物。可是再强大的人力量也是有限的,你的黄金狮子骑士团、大公的狮心骑士团为什么一直不是大陆的十大骑士团,反而是罗恩公国的非天骑士团进入了十大骑士团?奥菲,军事上的事我不大懂,可我知道在魔界,个体最强大的魔龙一族却从来没有出过魔族皇帝,就是因为他们的数量太少了。不管怎么说,这次出征,多带些人好吗?”

    “至于那个罗格,”埃丽西斯顿了一下,“他算是救过我一次呢。而且,现在我也能感觉到他的潜力了,给他些时间,会是一个很历害的魔法师的。奥菲,我真的很希望这样的人能够帮你。“

    “不必再说了。他太让我失望了!”奥菲罗克望着埃丽西斯,犹豫一下,又说:“等我出征回来时再说吧。”

    从军部出来,罗格清楚地看到了看门小吏对他和凯特倨傲的神态。这也难怪,官场之中最是现实势利,谁会对两个获罪失势的人客客气气的呢?

    两人默默走了一会,凯特终于开口道:“都是我一时冲动啊,结果牵累了你。唉!”

    罗格苦笑一下,“如果要怪,就怪我们心还不够狠,当时把那三个手下灭口就好了。给他来个死无对证。这次你去了狮牙营万事小心啊,活命第一。”

    凯特哈哈一笑,坚毅正直的面容透出了一股豪气。他重重一拍罗格,“放心吧,老子这次生死战后斗气又有突破,现在已经是十一级的骑士了!”他又突然压低了声音道:“那个保卢斯居然修炼的是光明教会神圣骑士的正宗神圣斗气,嘿嘿,这本书落在我的手里,还能不好好用用?比我老子的二流寒冰斗气强得太多了。倒是胖子你有什么进步没有?和公主混了这么久,没学点什么魔法?”

    罗格嘿嘿一笑,道:“魔力修炼可没什么捷径的。不过应该用不了多久,我也该是十级的法师了。到时候让你尝尝分解术的历害!”

    凯特吓了一跳,“这个就算了吧!唉,他妈的骑士和魔法师斗就是吃亏啊!你现在也不是没事做了,好好经营一下咱们那块小领地,顺便把教会的守护骑士团建好。如果老子在军队干的不开心,就进教会算了。”

    罗格看着凯特,问道:“难道……你想换个地方?”

    “老实说,大卫他早已经找过我了,许诺日后至少给个骑士团副团长干干,爵位也给个有领地的伯爵。”

    “那你怎么想?”罗格问。胖子心底也有些奇怪,按理说论人品相貌,高大英武的凯特比自己强上太多了,为什么招婿这种事却偏偏要落在自己头上?

    凯特哈哈一笑,道:“那还有什么好想的,肯定是不去!奥菲罗克这边,能跟多久是多久吧,随意换东家的小人没人会看重的。说不定用完了之后还得顺手除去,何苦呢。咱们又不是手握重兵或是把持一城一地的大人物。”

    “这倒也是。”罗格叹了一口气,随即语气一转:“你难道不是小人吗?”

    哼!凯特对罗格很是不屑,“你这个混进教会的死灵法师也有资格说我?以为披件神袍你就成牧师了?”

    哈哈,两人大笑几声,各自回住处准备去了。

    这一晚罗格彻夜无眠。他坐在天台上看着沉郁的夜空。天上积满了云,没有半点的星光。夜已经深了,若大的里尔城仅余了少数几处。

    那日与芙萝娅讨论命运的几句话突然自罗格脑中闪过。

    “殿下,那神是什么?”

    “神可以看作是在命运之河上飞行的鸟,他们可以看清很多条命运支流的走向,也能选择把一两条鱼从一条河流中衔到另一条河流中去。”

    “一次只能选择一两个人对整个鱼群能有多大的改变呢?”

    “这可就不对了,”芙萝娅嫣然一笑,“神选择这一两条小鱼的时候可不是秘密的。他们会让所有的人看到被选中人的命运改变。人可不是什么理性的动物,为了那一两个选民的位置,哪怕知道有一百万个人在和自己竞争,他们也会一往无前的。所以,结果就是河上的鸟飞到哪里,河里的鱼群就会跟到哪里。你看,神多会做生意啊!”

    “也就是说,所谓的‘选民’其实就是诱饵?”罗格心中突然有些寒意。

    “差不多吧。听说神秘的东方世界里有一位古人,钓鱼都不用勾的,和神也有些类似呢!”

    若是自己,知道前面有一个‘选民’的位置,会不会也会和周围的无数鱼儿挤破了头去抢?罗格摇了摇头,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忽然之间,天台上的风变得更加的凄清冰冷。

    一个念头电光石火般在罗格心中闪过,

    神迹,难道不是最大的饵吗?

    四百年来,三次神迹造就了大陆上的三大强国。光明教会也从原先一个毫不起眼的小教会发展到如今的大陆第一教会。更有无数的象自己这样的‘有志有识’之士一路小跑着混入了教会,别管这些人的目的是什么,至少光明教会目前人才鼎盛,举手投足之间,足以影响整个大陆的政治格局。

    在光明教会崛起的四百年里,无数的宗教和信仰或者消失、或者转入了地下。教庭对于异端的打击可是从来不遗余力的。光明教会的兴盛似乎也证明了教会所信奉的创世神和他的神仆们的力量远远超过了其它宗教所膜拜的神灵。然而真的就是如此吗?

    罗格站在天台上,极目望向夜空。

    人类的活动范围仅仅限于格罗里亚大陆的三分之二而已,其余部分则为各种强大的异族所占据着。而在大陆之外,似乎有着无尽的神秘世界。单是一个神秘的东方大陆,就有数不清的传说。但连接两座大陆的桥梁是什么,却始终无人得知。不过,不断会有东方大陆的人神秘地出现在这块大陆上,对于如何来到这里,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

    光明教会也不是没有过失败。四百年来,教会先后组织过六次十字军,其中大多数是讨伐异族和勘探外大陆,比如教皇所居住的光明大神殿的前身就是精灵族的神殿。最大的一支十字军在一百年前跨海出发,去探测神秘的东方大陆,从此了无音讯。借此良机,一个神秘的宗教在阿斯罗非克趁乱夺权。在此之后,阿斯罗非克打退了十余次教会和其属国的进攻,终于迫使光明教会求和。

    唉!罗格叹一口气,世界如此之大,自己今后何去何从呢?

    此刻在大卫的府邸里,随意穿了一身绸衫的安德烈正有些焦急地在回廊上来回踱步。突然间,他面前的湖水沸腾起来,一个水精灵自湖中跃出。甫一出水,就是三道冰箭向他射来。偷袭显然出乎安德烈的预料,他妩媚秀丽得近乎妖异的脸也严肃起来,因为水精灵不可能只有这么一个。

    果然,一个又一个水精灵跃出了湖面,无数道闪着奇异绿色的冰箭扑面而来。安德烈冷冷一笑,星星点点的蓝色星光自他身体里飞出,每一个都准确地迎上了一道冰箭。被击中的冰箭随即由绿变蓝,转换成奇异的晶体,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自始至终,安德烈负手闲立,动都不动一下。

    他忽然笑了,若是这笑容换在一个女人的脸上,必然要迷死无数的男人。安德烈这张脸的丽色,几乎较埃丽西斯或是芙萝娅也差不到哪里去。

    “亲爱的,你还不出来吗?是不是要我捉你出来?”

    芙萝娅笑着,盈盈自树后现身。“你居然不用动就能破了我的水精灵。这段时间你也没闲着嘛!安,看起来你也快突破圣骑士的境界了!”

    安德烈旋风般冲到了芙萝娅身边,一把抄起了她的腰肢,另一只手重重地握住了她的乳房,用力地揉弄起来。“你这个小妖精,既然回来了还不赶快见我,居然敢戏弄我!看我一会怎么收拾你!”说着,安德烈的手已经探进了芙萝娅的衣襟,在里面不停地探索着。

    芙萝娅媚眼如丝,用手指轻轻挑起安德烈的下巴,柔柔地说:“一会还不知道谁收拾谁呢……唔!”

    “咳!咳!”两声咳嗽打断了香艳的一幕。大卫站在回廊上望着正疯狂拥吻着、探索着对方身体的两人,面色有些不豫。其实两人都是绝色,这一幕足以让任何人血脉贲张的。

    这两人倒没有一丝尴尬。安德烈的手还在顺着公主的腰肢往下滑,他头也不回地道:“我亲爱的哥哥,有什么紧要的事吗?若不是那么重要,你再过一个小时….不!三个小时再来找我吧!还是说你有兴趣参观一下?”

    大卫有些无奈,冷冰冰地道:“我亲爱的弟弟,你那些奇异的爱好我管不着。可你要办的事情如果办不好的话,到时候父亲责罚下来,可不是那么容易过关的!你是家族里惟一的一个圣骑士,不要到头来最不成器的反而是你!”

    安德烈动作一停,但随即毫不在乎地说:“别总拿父亲来压我!我自己心里有数,如果不相信我,就不要让我办任何事!”

    “希望如此!”大卫冷冷地扔下一句,转身离去。

    “我亲爱的哥哥!听说罗格有个女人还不错,我能去试试味道吗?”安德烈冲着大卫的背景问道。

    大卫全身一顿,历声说道:“你要是想试试,我也管不着你。不过,父亲招婿的事情你可要好好想想了!”

    芙萝娅扯了扯安德烈凝脂般的脸蛋,腻声道:“你还想去试试那个小妞吗?嗯?”

    安德烈低声笑道:“听说那妞不错呢,要不然,你也一起来?咱们可以…”声音越来越低。芙萝娅脸红红的,轻笑了几声。

    她突然问道:“你这个哥哥好像不大近情理嘛。元帅大人要你办什么事啊,弄得大卫那么紧张?”

    安德烈脸上忽然掠过一层阴影,他痴痴望着芙萝娅的秀丽脸蛋,好久才叹一口气,道:“一点小事而已,别放在心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你都要记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沉默片刻,安德烈打起笑容,道:“来,这么长时间不见,让我看看你身上的肉多了点没有……”

    接下来的几天,罗格又来到了‘夜归’旅馆。一段时间没来,小旅馆的生意好了许多,莉莉斯也雇了两个少女作招待,还找了一个厨师。看着罗格踏入店门,她满脸都是幸福和惊喜,如一只蝴蝶一样地飘了过来。

    两人刚一进入后院,罗格就一把从后抱住了莉莉斯,少女呻吟一声,羞红了脸低声道:“不要在这里,会有人看见的。”

    罗格可不管那么多,一只手野蛮地探进了莉莉斯的裙子,几下就把里面的亵裤撕了下来。他一边抱着少女向房内走去,一边在少女的腿间不安分地动着。一进房门,他就把少女扔在了床上,然后就扑了上去。还未有充分准备的莉莉斯痛得低低呻吟了一声,然而她看到了罗格阴郁的面孔,心中一痛。

    莉莉斯忍住了痛,温柔地抱住了罗格的头。

    这期间他常到莉莉斯的小旅馆去,偶尔会喝得烂醉。莉莉斯每次都要吃力地把他沉重的身躯拖上楼。然而对她来说,这半个月却是一生里最幸福的时候了。

    意外的,埃丽西斯倒是偷偷地来看望过两次罗格,指点了一些魔法上面的问题。这让罗格有些受宠若惊,甚至有些想入非非起来。趁机,胖子赶紧打听了“罪之国度”和“失乐园”这两件神器的消息。

    “‘罪之国度’我不是十分清楚,喂,别那样看着我,我也不是全知全能的啊!”埃丽西斯坐在罗格的小楼里,换了个坐姿。可惜她不是芙萝娅,罗格一点春光也没看到。

    “‘失乐园’居然在她手里,这倒是真让我没想到呢!‘失乐园’…你听说过诺克斯龙堡的传说吧?”

    罗格点了点头。两百年前,据说有一头年老多病的红龙携带着漫长岁月中积聚的所有财富盘踞在中央山脉中一座废弃的古堡里。那座古堡被冒险者们以红龙的名字命名为诺克斯龙堡。一时之间,大陆上流传着多个版本的诺克斯龙堡地图,每个地图都不一样。红龙的巨大财富吸引了无数冒险者前往探险,然而在十年的时间里,大多数冒险者都是有去无回。少数几个幸存者所宣称的龙堡位置也都不相同。他们每个人都坚持自己去的才是真正的龙堡。随着岁月的流逝,诺克斯龙堡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从此成为冒险界一个不解的谜。

    “诺克斯龙堡其实就是失乐园。”埃丽西斯平静地说。

    罗格张大了嘴,呆了片刻,突然大声道:“我明白了!失乐园是个最大的陷阱!”

    埃丽西斯嘉许地一笑,继续道:“当时主持‘失乐园’的是大陆闻名的魔导士雷。他将失乐园幻化成龙堡的模样,再将冒险者们诱骗到里面一一杀害。本来全大陆当时够资格作他对手的人就不超过十个,在失乐园里,作为主人的他更是所向无敌。后来诺克斯龙堡的可疑之处越来越引人注意了,终于,当时的教皇率领着教会所有的高级神圣骑士和光明法师前去探索这个秘密。听说神在这事里也插上了一脚。但是雷在这段时间里实力强大了太多,濒死之际还是带着失乐园成功逃脱了。当时教皇认为他已经不可能再活下去,而被连续打击的失乐园也失去了大部分的力量,就不再追究此事了。”

    埃丽西斯顿了一顿,道:“看来耶罗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居然能让他发现这件神器!小罗格,商量一下,我们去抢了失乐园过来如何?你的报酬就是小公主,我把她的魔法封印了之后,你想干点什么,就看你的胆子了。”

    罗格怦然心动,小心地问:“可是她有两件神器在手,又有安德烈在旁边……这个……不大好办吧!”他可不敢直说埃丽西斯不是对手。

    埃丽西斯突然娇笑起来,看得罗格目瞪口呆,他心头一阵火焰燃起,只想扑在她的脚下倾诉心意。

    “那个小丫头魔力有限,再多给她几件神器也不是我的对手。这你放心好了,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埃丽西斯似笑非笑地望着罗格。

    罗格苦笑一下,顾左右而言他:“您是怎么知道失乐园的秘密的?”

    “这是父王告诉我的。”

    “令尊难道是….前任红衣主教,不不不,是教皇吗?”罗格又开始紧张了。

    “这倒不是,这是他从光明教会里抢来的一个典藏中记载的。”

    罗格抹抹头上的冷汗,很明智地不再问下去了。耶罗只是盗了教皇的墓,埃丽西斯的老爸居然抢劫了光明教会!这些大人物的事,还是少知道些为妙。

    “其实芙萝娅有这两件神器在手,对付小小一个矮人部落根本不是问题。你很聪明,现在该明白为什么损失会这么大了。就算你们轻松对付了所有的矮人,有她在旁边,恐怕黄金狮子骑士也一个都回不来。我们没有想到她竟然会这样肆无忌惮的。奥菲不是怪你们损失了人手,而是生气你们在不合适的时候杀了保卢斯。”

    埃丽西斯的一番解释让罗格心里好受很多。但这次赋闲还是让他感到和奥菲罗克之间有了距离。这距离还不是太大,至少没大到让他投到大卫那边的程度,但他却不知道如何缩短这距离。

    埃丽西斯劝道:“小罗格,别想那么多了。等奥菲平定了罗恩公国后再说吧。这段时间你好好修炼下魔力,我感到你快突破十级了。那本空间魔法书也要多用心看看呢。”

    伯克红衣大主教这些日子以来忙得一塌胡涂,罗格求见了几次,他都只是收了礼物,根本没有接见。不过既然他肯收钱,说明还没把就快变成平民的罗格当成外人。哈特主教则抽空和罗格喝了一次午茶。他透露了一点口风,说最近就会有光明教会的大人物要来里尔城了,让罗格作好准备。

    主教的意思是让罗格好好训练一番那些山贼护教骑士们,免得教会中人一时兴起去看上一看。罗格却想深了一层,自己的精神力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练习了,万一到时候出点什么差错….被圣水浇个一头倒是小事,被发现了死灵法师的身份,可就只有上火刑柱的份了。

    里尔城里大大小小的势力都加紧活动了起来。

    又过了半个月,三千教庭的神圣骑士团终于抵达了里尔城,据说里面还藏了不少宗教裁判所的人。

    十天后,奥匈帝国五千重装骑士和一万名骑士扈从也来到了里尔城,在城外扎营。奥匈帝国皇帝对外公开宣称将不惜一切手段保护自己的亲妹妹,保护奥匈皇族的血脉不受威胁。与之相对应,德罗帝国皇帝则指责奥匈帝国阴谋吞并巴伐利亚公国,并在帝国与莱茵同盟的边境陈兵五万。还有几个骑士团也正在陆续调集中。

    就在几乎整个大陆的目光都注视在里尔城之际,莱茵同盟却出人意料的对罗恩公国宣战。宣战公告里都是老掉牙的战争理由。为这一次莫名其妙的出征,莱茵同盟调集了三个骑士团一共一万五千骑士,骑士扈从二万人,步兵三万人。

    更让那些观察家们、外交家们困惑不已的是,巴伐利亚公国竟然也派兵参战,而且狮心、黄金狮子和苍狼骑士团一万零五百骑士全部出动,此外还有骑士扈从一万五千人,其它部队二万人,几乎是倾巢而出。教庭的神圣骑士团则接手了里尔城的城防。

    莱茵同盟的十一万大军由罗歇里奥元帅率领,奥菲罗克则是副帅并直接指挥公国所有的军队。

    罗格站在自家的天台上,看着滚滚的军队开拔出城,不由得感叹起来。

    政治,永远是让人费解的。

    卷三战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