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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壹秒記住『xzmao qu 】天上白光降下,一个个神下凡,他们看见主人公,他大喝一声‘你居然杀了我庇护的人,吃我一招,神咒?拉内来窝撒!……”

    “已经编不出招数名开始乱编词了吗?”角落里的声音再次响起。

    吟游诗人不理,强行往下解说:“老百姓大骇,居然是……神倒下来,居然弑神了!……主人公冷笑‘这就是你庇护下某个孙子鄙视我的下场!’”

    “神上神出现了……神上神上神出现了……”吟游诗人唾沫横飞,给大家讲述一个宏大的世界,宏大到一半凡人这辈子都无法想象的世界。

    “终于,我们的主人公彻底天下无敌,天下无敌!彻底的天下无敌!哈哈哈!”吟游诗人自己给自己鼓掌,标志他这一套段子讲完。酒馆内一片轰动,大家兴奋异常,把酒言欢。

    “简直放屁!”角落里的白衣男突然拍案而起,酒馆内一瞬间安静下来。这一幕并不少见,常年混酒馆的人都明白,多半是吟游诗人砸场子。每个吟游诗人为了常驻一个酒馆,通常也会使用一些手段,最简单的当然是在公众情况下,把对方骂的无力回击,甚至掩面而逃。这通常是大家最喜欢看的桥段。

    “哼!怎么?这是我的故事,”吟游诗人淡定应对,“这件事发生在异界大陆,虽然和我们大陆类似,但却并不完全相同。什么都可能发生,只有你那卑微的脑袋无法想象而已。”

    “哈哈哈!”白衣人大笑,“你以为我会在你设定出来的世界上和你战设定么?毫无意义,我想问的是,你在这里讲这个故事,本身想表达的是什么精神?你身为吟游诗人,本身有传播光明也和平的指责,你所传播的是什么?光明吗?”

    “当然!”吟游诗人盎然回答,“我所讲述的,是主人公不屈不挠的精神,他经过不断的努力,最终习得神级,成为天下无敌。”

    “你的意思是,你在教导在场众人,都朝着天下无敌去努力和发展是么?”白衣人追问一句。

    “当然!只有天下无敌,那就再没有人号令他,再没有人威胁他,天下都臣服在他脚下,至高力量,所有人当然应该去追求!”

    “放屁!”

    “你给我说话尊重一点!”吟游诗人皱眉斥责。

    “天下无敌是什么?全天下只有一个能成为天下无敌,而其他所有追求天下无敌的人,要么死在天下无敌的手上,要么最终放弃天下无敌的追求。存活率只有1%。而如今我国平均寿命已有60岁,普通百姓超过50%人能活到70多岁。他们毫无力量,一大群人能号令他们,但至少还能每天吃饱穿暖。而你为了天下无敌,疯狂锻炼,然后疯狂挑战其他为了天下无敌的人,仅仅只有1%甚至更少的几率活下来?而你却教导别人为了天下无敌?你这是在杀人么?”白衣人直指对方的鼻子。

    吟游诗人强行辩解:“人生苦短,为了天下无敌而死,也是值得的。无知的农夫就算活的再久,也没什么意义!”

    “笑话!你自己也有三十来岁了,你能打赢无知的农夫么?你自己只会靠一张嘴胡吹大气,居然鼓动别人成为天下无敌?”白衣人问题及其犀利。

    吟游诗人瞬间额头见汗:“你,你……”

    “哼哼,你如果为了天下无敌苦练个二三十年,也决不至于打农夫都没信心。可见你所表达的思想,连你自己都不相信,居然还要传达给别人?你这个满嘴谎言的伪善者,你的故事不过是根据著名小说《雷克斯传》改编而来,其中真正优秀的地方这边没有,却仅仅摘抄了主角战斗的画面。”白衣人滔滔不绝。

    “原本敌人说的是‘你个低贱的贵族’,而你为了迎合这边的酒徒,改成低贱之人。原本倒下时说的是“落魄的贵族竟然可以……”,到你这里直接改成“落魄的酒徒”?你不但剽窃别人的小说,还擅自篡改。我真的想请问一句,你是不是有兽族科多兽的血脉?你的脸皮比他们的蹄子还要厚啊!”

    “你,你,你……”吟游诗人涨红了脸,突然转念一想,这边估计没人看过《雷克斯传》,应该可以胡搅难缠一下,当即再次正色,“你才放屁!《雷克斯传》本来就是我写的,我也从没有任何改动。你这种毫无意义的中伤,真是可笑。”

    “呵呵,好,这么说,你可以打赢农夫了么?”白衣人又把话题绕了回来,“这边农夫应该也有不少,要不现场一试?”说话间,不少农夫还真的挽起了袖子,粗壮的胳膊和满是老茧的手,看的吟游诗人心中暗惊。

    “我……”

    白衣人已经接着往下说:“原本《雷克斯传》也不过是贵族之间消遣看的小说,仅供娱乐而已。被你这么一篡改,连娱乐性也荡然无存。在场各位不少都有相当阅历,有不少佣兵时常出入险恶之地,刀剑舔血。各位难道真的认为只有这种故事,才能激法你们心中的愉快?只有这样的吟游诗人,才值得拿你们的奖金小费吗?”

    酒馆内一时间议论纷纷,长久以来在这里类似段子酒徒们,显然也不是几句话就能扭转观念的,不过至少已经引起不小的震动。这位吟游诗人已经有些手足无措。

    “你是谁?把你的胸牌亮出来!”吟游诗人愤怒了,胸牌是每个注册正牌吟游诗人的证明,上面有他们自己的名字。每次公众演讲都必须佩带,这也是对自己讲话的负责。不过对方原本只是旁听,倒没必要戴上。

    “我是谁不重要!”白衣人回答,“而你转移话题,本身就是逃避我话题!还是那句话,敢和农夫较量一番吗?”

    “对啊!”边上一个老汉直接站了起来,撸起袖子,“嘿嘿!你说的那个良辰日天拳,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我们也想见识见识。”

    “别,别……”吟游诗人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只能回答,“我的段子就一娱乐,大家高兴就好。别太较真。”

    “既然是为了高兴,”白衣人哈哈一笑,“为什么不讲黄段子呢?”

    “你,你这个……”

    “大家说,想听黄段子,还是想听雷克斯传啊?”白衣人朝大家问。酒馆内顿时起哄:“黄段子,我们要听黄段子!哈哈哈!”

    “你,你……”吟游诗人气的说不出话。

    “身为吟游诗人,首先必须口至伶俐,而你居然还是个结巴。你怎么配当吟游诗人!”白衣人手一挥,“还不给我滚?”酒馆内又是一阵起哄,观看骂战果然氛围更加热烈的多。

    “好,你等着!”吟游诗人面红耳赤,掉头跑出了酒馆。不过落败之人,没什么人会关注他,大家顿时都把目光聚集在新来的白衣人身上。这人的装束无疑也是吟游诗人服饰,只是没挂胸牌而已。

    “来!这位哥们!来给我们讲个黄段子!”酒馆内一阵哄笑,大家的表情都显得很邪恶。

    白衣人只是笑笑:“很抱歉,今天我没带胸牌。按规定是无法公开演说的,我只是看前面这人满嘴放屁,忍不住把他喷走了而已。”

    “唉!”酒馆内顿时一片失望之声,但这方面倒也不便强求。

    白衣人接着安抚:“时间也不早了,下次吧!下次有机会,我一定给大家讲一个波澜壮阔的……黄段子。”

    “哈哈哈!”酒馆内一阵欢声笑语,不少人拿起杯子,朝他摇摇干杯,表示非常期待。

    酒保拿着1个银币递给白衣人:“这原本是刚刚那个人的小费,现在就给你了。”

    “谢谢。”白衣人坦然接过,放自己口袋里。

    “准备常驻么?我们酒馆很欢迎有才华的吟游诗人。”酒保热情的邀请。

    “不了,我是云游四方的吟游诗人。”白衣人只是摇摇头,“明天我就走了,不然也不会冒险得罪本地的吟游诗人。”

    “原来是这样,”酒保也笑了,“我还想说刚刚那位在这里认识不少贵族,得罪他没什么好处。看来现在是不必了。不过你的水平这么高,不能常驻,真是可惜。”

    白衣人只是摇摇头:“别觉得我水平多高,其实他讲的也不错。挺适合酒馆这些人听,我不过是缺钱了,又恰好明天就走,就跳了出来。从某种角度讲,其实是我不厚道了,跳出来抢了别人一顿饭钱。不过吟游诗人争夺酒馆,也是各凭本事,大家都要吃饭,我也没办法。”

    酒保有些茫然,似乎难以理解他在说什么。

    “不明白么?不明白也好,至少你还可以听相当长时间的《雷克斯传》。”白衣人含笑转身,朝门外走去,“拜拜!”

    “吟游诗人,至少你应该留下自己的名字。”酒保急忙追问。

    白衣人仿佛并未听到,推门而出,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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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历1339年,大陆上各种族之间已经停战接近400年,当然偶尔一些小摩擦还是难以避免,每个10年左右,西方蛮荒之地的兽族就会冲击一下人族边境,嘴里高吼着“兽人永不为奴”的口号。但实际上,如果能成为人族贵族的奴隶,生活质量上还真比大多数本土的穷苦兽族要好一些。

    精灵族的内战至今也没完全停歇,光暗精灵互相都看不顺眼。人族之间各国也常有撕破脸皮的时候,别说各国,就是同一大国中,贵族之间封地纠葛,也常常是争斗不断。不过这些都是小斗,虽然有时军队规模看上去吓人,但实际上并不是真打,真正让大批平民流离失所,尸横遍野的大战,已经接近400年没有出现了。

    长久的和平,才能保证文化的繁荣。贵族们渐渐口袋丰满,吃喝不愁,平民们也只需要辛勤劳作,多少也能有个温饱。每个人都可以发掘自己的才华,经商、魔法研究、外出冒险、艺术创作等等领域,都可以成为一名成功人士,绝不是仅仅以武为尊的时代。

    光明教会内不少红衣主教自身不会半点武力,曾有主教出去传教,被农夫揍趴在地上的事情。但主教们传教的能力,却远比一身斗气的圣殿骑士强的多,光明教会如今几乎遍及全大陆,也绝不是圣殿骑士用剑打出来的。

    王立学院培养出6个剑圣,3个大魔导师,被称为大陆最高学府之一,校长安东尼极其擅长空间传送法术,甚至开发出在全国各地建立传送门,以缩短行程的高端技术,为大陆作出巨大贡献,被尊称为世界传送之父。但如果魔法对抗,他还打不过副校长甘道夫。

    学院另一位副校长鲁克,经过不断研究,终于利用魔法成功解决男性性功能障碍问题,被贵族们尊称为世界阳痿之父,他自身毫无半点武力,打不过路边农夫,但却被几乎所有贵族甚至国王,奉为上宾。

    似乎只有吟游诗人嘴里才会有一个以武为尊的世界,通常主角都是一个没落的贵族青年,上来就被其他贵族欺负,或者直接被其他贵族退婚的等等,突然某天河边捡到一个尿壶,回家往壶里尿了一壶之后,里面的远古大神受不了尿味居然跳了出来,完全不在意主角的不敬,并且坚持认为这是命运的安排。最后在远古大神的帮助下,没落贵族一步步踩翻了整个大陆,上至神界,然后踩翻整个神界,然后再到神上神界,再到神上神上神上神………

    不知何时起,这类作品被吟游诗人们奉为主流。之所以主角大多是贵族青年,因为读这类消遣作品的主要人群就是贵族青年,随着平民识字的渐渐普及,有些主角从一个没落贵族,变成了一个普通平民。随着女性地位提高,又出现不少迎合女性读者的主流作品。

    大国都有明文规定,不得吟游诗人随意侮辱本国国王或者贵族,于是不少吟游诗人下载猫主角一巴掌都能拍翻太阳了,回头看见国王还得行礼,真是个笑话。不过吟游诗人们很快就避免了这种笑话,他们开始撰写异界文。用他们丰富的想象力去塑造一个非常雷同的世界,然后让主角在河边捡尿壶……

    然而即便是雷同的故事情节,却依然能在贵族中大火大买,甚至推广到了平民圈。吟游诗人们赚的钵满盆满,却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成功。随着传送地点的不断建立,各地之间信息流通也开始飞速发展,以后的作品估计会越来越长,大概是神上神上神……上的更多吧。

    不过任何行业都不可能个个成功,少数高贵的大神级别吟游诗人之下,是如海一般的落魄诗人。没什么人看他们的作品,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才华,只能抢占各处的酒馆,在傍晚高峰期,找个显眼的地方,或唱支歌,或讲个段子,或展示其他什么才艺,如果酒馆因此火爆,那这位吟游诗人可以被酒馆雇佣常驻,解决温饱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但也不是每个酒馆都会有吟游诗人惠顾,一些边远的山村没什么油水,村民也没什么见识,乡音浓重,和他们说话都特别的累。再能说会道的诗人跑来,就算说破天,也最多拿两个黑面包,有这功夫,还不如去贵族门口要饭来得实惠。

    不过偶尔也有例外,今天,山姆士山村就迎来了第一位吟游诗人。

    全村不过二十来户人家,穷乡僻壤,离最近的城镇至少翻三座大山,用腿走的话估计得三天才行。全村以打猎和种地为生,山里也没什么魔兽,没什么古墓遗迹,没任何值得探险的地方,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小山村。像这种山村,全大陆不知道有几千几百。

    村口有一家小酒馆,村长自己开的,这也是全村唯一的娱乐活动,时至5月份,春意盎然,万物复苏,度过冬天寒冷的人们又开始兴奋起来。傍晚的酒馆早已经聚集了一群人,劳作了一天的男人们在这里可以得到不错的放松,此时都在认真的听中间的吟游诗人讲段子,不时灌上一口麦酒,擦擦嘴,双眼尽是兴奋之色。

    “雷齐娅小姐此时静静的坐在房内,房内放置着的鲜花飘出阵阵幽香,小姐身上的珠宝在摇曳的烛光下,反射出莹莹光芒。她的皮肤非常的细腻,她的手非常的轻软,她的胸至少有这么大!”吟游诗人双手在胸前激情的比划着,仿佛托着两个大菠萝。

    “哦!”酒馆内发出一阵低吼,众人喝着酒,和身边的人会意的对视着,气氛热烈。

    这些山野村夫没什么文化,华丽的辞藻完全没有意义,还不如直接手比划来的直接。吟游诗人显然精通此道,懂得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有些磨损的鞋子和裤脚,表明了他时常会走很远的路,但全身上下依然洗的非常干净,一身白色的袍子在这个浑浊的酒馆中反而有点不搭调。

    胸前挂着他的徽章,这是他是公会认证正牌吟游诗人的证明,上面还有他的名字——凯文因缺思厅。

    此时凯文在讲述的,其实大陆上人基本都听烂了的段子。雷齐娅的小姐其实确有其人,大约是200多年前的一位贵族小姐,因她和他手下的卫兵私奔而出名。当时某吟游诗人试图以此为题材,写出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出来,但不知为何写成了黄段子。

    其真相如何已经难以考证,这位贵族也早已经没落。但唯有她的黄段子,却传遍了全大陆,被无数吟游诗人编出无数个版本,可谓脍炙人口。雷齐娅也几乎成为世界最著名的荡妇。

    “雷齐娅小姐家里是非常有钱的,”凯文继续描述,“有一大块封地,可以轻松用牛排填满这件屋子。可以开大十倍的酒馆,喝一年到头都喝不完的酒。”

    “哦。”又是一阵低呼。

    “而就在这个时候,小姐的门被敲响了!”凯文轻轻敲打桌面,模拟敲门声,“小姐问‘谁啊?’”

    “门外是卫兵的声音‘小姐,你睡了吗?’”凯文模拟当时的语气,“‘不,我还没有,这么晚了,还有事吗?’”

    “‘小姐,我,我想和你一起出去走走,’卫兵说话有些犹豫。”

    “‘这么晚了,还出去干嘛?’小姐回答。”

    “‘我们一起去种地吧?’卫兵热切的邀请。”

    山野农夫无法想象贵族小姐的生活,没见识的人说破天也没用。对他们来说,国王大概也就是拿黄金的扁担种地吧?为此,凯文也只能把黄段子再原创一下,改编一个山野农夫也听得懂的版本。

    “‘可是,我害怕。’小姐声音有些犹豫。”

    “砰!卫兵终于忍不住冲了进来‘小姐,没关系的,那边是高粱地。很高,没有人会知道我们,我们一起非常可以快乐的……种地。’”

    “小姐还在犹豫,卫兵已经一把拉过了她,稍稍一蹲,右手往下一捞,就把小姐打横抱了起来。感受着怀中小姐的芳香,卫兵顿时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一股迫不及待的心情油然而生,呼吸都急促了起来,急急忙忙冲出了门口,奔向高粱地。”凯文演说深情并茂,不少人已经开始嘴唇发干,面色发红。

    “一片素素的草叶声中,卫兵缓缓的放下小姐,两人对视片刻。卫兵慢慢靠近,靠近,轻轻轻吻小姐的嘴唇,口中的芬芳让人心醉,右手不自觉的捧起她的脖子,慢慢下滑,娴熟的单手解开了她的衣领扣子,一颗,两颗,指尖轻轻划过一片细腻,那种感觉,简直……”

    “咳咳,今天时间差不多了,明天继续吧!”凯文突然转头看了看窗外,朝大家笑了笑。

    “哎呀!这个这个这……”“哦!不!”“就不能讲完在走吗?”整个酒馆都鼓噪起来,大家非常不满,但外面天的确已经黑了,时间的确不早,何况嘴长在对方身上,也没什么办法。不过大家对明天的剧情,显然格外期待,抱怨片刻之后,这些农夫已经开始自发的往下编。

    这些农夫虽然没什么见识,但毕竟大都已经几十岁的人了,此时不少人喝多了,已经开始贡献和自己老婆的那点破事。不由自主的自动代入那个卫兵,然后和小姐发展下一步剧情。凯文从不仔细描述黄段子中男主角的外貌特征,也因此,人人都会觉得这个男主自己也可以担任。

    凯文只平静的来到柜台前,酒保直接由村长亲自担任,小山村没什么人,平时也只是村长和他老婆轮换。村长按照约定,递上五个黑面包,外加3个铜币,算是这一次他讲段子的报酬。

    “谢谢。”凯文坦然收下,把黑面包包好,放自己背包里。

    “讲的真的不错,我听着都兴奋了,”村长脸色微露遗憾,“可惜只有一半啊!要是今天能讲完,就太棒了!”

    凯文笑而不答。

    村长接着说:“明天我叫我老婆一起过来听你讲。”

    “这个……就不必了吧,”凯文面露难色。

    “怎么?看不起我老婆?”村长脸色微变。

    “不是,你误会了。”凯文解释,“如果有女士在场,我可能去讲大陆历史,神魔大战人龙大战神话,或者光明教延教义等等。或者也可以讲讲泰达米尔和艾希之间的爱情故事。但绝不会讲黄段子!”

    “为什么?”村长无法理解。

    “在女士面前讲黄段子,等于是对女士公然侮辱和调戏。”凯文回答。

    “我觉得没什么关系啊?”村长的价值观显然完全不同。

    “不!我是一个绅士!”凯文强调,“我有我自己的绅士准则。”

    村长:“……”

    “明天如果有女士前来的话,我会非常高兴。”凯文把话又说回来,“我会给各位讲述外面广阔的世界,讲述我国悠久的历史,和数之不尽的英雄人物。这些比黄段子,要有趣的多。当然如果没有女士前来,那我就接着讲完雷齐娅小姐的故事。怎么样?”

    村长想了想,看着今天众酒客们豪饮的姿态,还是点了点头。

    “好,那今天就到这里了,明天见,村长。”凯文转身离去。

    “明天见,大绅士。”村长也礼貌回应,目送凯文离开酒馆。

    边上几个农夫好奇凑过来:“村长,绅士是啥意思?”

    村长虽然时常在城镇来回,比这里存粹的农夫要有见识一些,但其实也没多少文化,知道绅士这个词,却不知如何解释。尴尬片刻,只能回答:“绅士嘛,就是他!他这个样子,就是绅士!”

    农夫们带着一脸茫然回到他们的酒桌前,讨论起绅士的定义。很快他们就有了结果:“绅士,一定就是那种讲黄段子的人,而且一定是讲的非常出色的那种,一般人不配当绅士!”

    天才壹秒記住『xzmao qu 】你这个罪人,即便是神也无法宽恕你的罪恶!唯有地狱才是你的归宿!如今你还有什么话说?”

    边上斯达特男爵已经抢先回答:“审判长大人!我是无辜的!我只是个编辑,为何我也要被烧死?”

    “你的失职,导致这种混账小说流毒大陆,”审判长拿起桌上《睁眼与瞎眼》,一把甩在行刑架下,“你还能是无辜的吗?贵国法律明文规定,吟游诗人与编辑同罪,这也不是我们光明教会说的。”

    “哦不!”斯达特男爵在作最后的咆哮。

    对此,伯特却只是面带微笑,仿佛绑在行刑架上也是一件十分舒适的事情,他只是转头遥望自己的儿子:“凯文,不用太悲伤。仔细观看这个世界,这都是素材!这也是为父最后能教你的东西了。”

    “父亲!父亲!”10岁的凯文双手乱抓,疯狂的试图冲入场内。边上强健的圣殿骑士,单手揪住他的衣领,摔翻在地上。

    边上精灵族的母亲一把抱住凯文,早已经热泪滚滚:“好了好了,不要再过去了。”

    “父亲我来救你了!”同样幼小的斯达特男爵儿子,拖着一把长剑冲了过来。但也被轻松揪住衣领,扔了回去。

    审判长抬手一挥:“行刑!”话音落,边上几十个火把全都砸到他们脚下的木柴堆上,只是片刻就燃起熊熊大火,伴随着柴火的噼噼啪啪声,配合夏天的骄阳,即便远隔30多米的群众,也觉得热气扑面,可想而知处于中心的两位死囚是何等痛苦。

    “哦不!”凯文疯狂尖叫,突然跪倒在边上的围观贵族面前,“各位尊贵的贵族先生女士,我记得你们都很喜欢看我父亲的作品。我求你们救救我父亲!求你们救救!”哭声撕心裂肺,让人动容。

    边上斯达特的儿子仿佛得到启发,也一把跪倒在另一群人面前:“我记得你们都是我父亲的契约诗人,看清我父亲以前常常给你们推荐的份上,救救我父亲吧!求你们救救!求你们了!”

    然而并没有人动,不少人别过脸去,暗自叹息,但谁也没有动。男爵家属来了不少,但此时也无能为力。现场只有哭声阵阵,以及两个孩童的不断哀求。

    “凯文!”熊熊烈火中,伯特的声音依然镇定从容,“记住,不要悲伤!不要怨恨!也不用报仇!我们是吟游诗人,我们要把欢笑带过所有人!只有在生命最后一刻,还在坚持搞笑!那才是真的搞笑!你懂了吗?”

    “父亲!”凯文只是疯狂的试图爬过去,但依然被圣殿骑士拽回去。

    “啊啊啊啊啊啊~”烈火中同样响起斯达特男爵的杀猪般的叫喊,“好烫啊!我好烫啊!啊啊!法克!”

    “凯文!不许哭!”伯特大吼,“人都有一死,没什么可怕的!真正的搞笑艺人,即便是上午死了父亲,下午也要马上和所有人讲笑话!你要永远以你的名字为自豪!你是凯文因缺思厅!”

    “啊啊啊啊啊!我烫死了!我要烫死了!”斯达特还在嘶吼,突然转头问边上的,“你烫不烫?我怎么感觉你不烫?”

    伯特并不理会,只是以模糊的双眼往向自己的妻子:“能娶到精灵族的妻子,是我这辈子的荣幸。可惜我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也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我表示最深的歉意。”

    凯文的母亲早已经泣不成声,边上斯达特马上疯狂的叫喊:“审判长!不对劲啊!他不烫,他可能是妖怪,是否考虑把火灭了,再重新观察观察……咳咳……咳咳咳……”

    烈火熊熊,至于两人渐渐已经无法呼吸和说话,全身的煎熬已经难以想象。须发皆已着火,已经看不到具体的面容,空气中弥漫出一股味道,不少人皱眉,甚至作呕。

    “亲爱的,”伯特微弱的声音最后传出来,“帮……我……”

    精灵族的母亲抬起颤抖的双手,抬起弓箭。审判长眼角扫见,朝圣殿骑士一个眼神。圣殿骑士会意,大步冲过去,然后弯腰疯狂摔打两个10来岁的小孩。母亲知道这是机会,眼泪再次奔涌,手一松,两发箭矢呼啸而出,两声嗡响。火焰中,再无声息。

    审判长瞪了一眼圣殿骑士一眼,但也没说什么。反正结局都是一样,人都死了,也就不多计较了。

    空中依然骄阳似火,与很多作品中悲伤时候必然下雨不同,只是众人的心情却同样的沉重,伯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坚持搞笑,虽然在场并无一人笑的出来。

    之后5年,凯文和他的母亲一起进入精灵王国生活,5年中凯文熟读他父亲留下的200多本典籍藏书。

    5年后,凯文15岁,他辞别了母亲,独自一人开始游历大陆。他是人族和精灵族混血,除了他本身精通楼保勒语和精灵语之外,这期间还自学莱恩帝国语言和矮人族语言,对于兽族文字他也能看懂,只是不太了解他们的发音,听不懂也不会说。

    很幸运,当时斯达特男爵的儿子继承了他父亲,依然担任编辑。两人从小就认识,虽然双双失去父亲,有些不太愉快,但互相之间也没有敌视的地步。最终,凯文依然在小斯达特男爵手下契约,契约规定被契约的吟游诗人所有作品必须经过契约编辑检查,并被同意后才能发表。吟游诗人需要定时缴纳稿子,编辑也会定时发放酬金。

    当然也有不少土豪级别吟游诗人自己出书,自己出钱,然后自己赚。当然这需要大量的前期资金,而且不会得到吟游诗人公会的承认,弄不好会被吟游诗人公会打压。

    凯文10年游历,从精灵族出发,途经20多个大城市,5个国家。他没任何斗气,魔法上也不过是低级学徒的水平,仅仅会两招一个魔法飞弹,一个魔法护盾。这两招已经是法师最低阶的技能,魔法飞弹在法师界又被调侃为农夫的老拳,因为其威力也就和农夫的老拳差不多,即便是大魔导师使出来,也不会有太大提升,这个法术的上限就特别的低。当然大魔导师可以瞬间释放成千上百的魔法飞弹,以量取胜也还是不可小觑。不过对于学徒,有时候还不如板砖好使。

    没有多少实力四处游走,无疑是危险的,但也幸好目前和平年代。凯文凭借的他的智慧和知识,一路有惊无险,平平安安的活了下来。10年中凯文也写了一本书,名为《刺客列传》,但可惜销量并不好,凯文的生活也开始越来越窘迫。

    不得已他有时候会去酒馆讲黄段子,但即便如此,他依然决定继续游历。立志成为如他父亲一般的吟游诗人。

    天才壹秒記住『xzmao qu 】15年前老斯达特男爵死后,就有小斯达特接任,子承父业,干的还是老本行,整个图书馆都是他们的家族产业,如今已经颇具规模。

    馆内藏书50万册,均以各种小说题材为主。随着产业扩大,斯达特男爵也渐渐管不过来越来越多的吟游诗人,因此他外聘了不少编辑,这些原本就是一流的吟游诗人,而他自己则仅仅契约少数几个尊贵的吟游诗人或者熟人,并且看他的趋势,他契约的吟游诗人将会越来越少。

    这大概就是位居上位之后的心态,随着产业的扩大,斯达特男爵也不再满足图书馆行业的收入。开始着手尝试举办贵族舞会,贵族交流会、联谊会等众多活动,他本人虽然只是区区男爵,但也渐渐开始出入上流社会。吃得好,睡的香,久坐不动,也导致斯达特越来越胖。不过贵族嘛,胖一点气度的体现。

    不过最近一段时间,仆人们时常传出馆内闹鬼的传闻,已经持续一个多月了。最明显的体现就是书架的摆放顺序,昨天晚上整理时明明这本书放这边的,第二天一早却跑去了那边。一次两次,也许只是记错了或者错觉什么的,但已经快一个多月了。

    “男爵大人,”傍晚时分,管家又一次敲响了男爵的房门,“您在吗?”

    “进来。”斯达特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管家推门而入,微微低头:“男爵大人,今天早上时我们又发现,书架明显被人动过。而且屋顶上似乎有烟熏的痕迹。”

    “烟熏?”斯达特男爵皱眉,“馆内为何会出现明火?”当初斯达特老男爵烧死,小斯达特很长一段时间都十分惧怕火焰,并且严令馆内不得出现明火,包括蜡烛油灯。夜间照明宁愿使用较为昂贵的魔法晶石和夜光草盆栽。如今时隔15年,斯达特男爵早已恢复,但馆内无明火的规矩却是保持了下来。毕竟作为图书馆,纸张较多,这样也保证不会火灾。

    “这……”管家无奈,“相信绝对不是仆人们所为,大家都跟随男爵大人多年,早就习惯这里的规矩。”

    “但是我已经加派了一半的卫兵巡逻把守,甚至叫几个卫兵住进图书馆内,但他们一觉醒来,还是老样子。”男爵摊摊手,“白天我已经找来教会的牧师看过,绝对没有亡灵气息。所以绝不可能是死灵生物作祟。”

    “那或许是这个死灵生物非常强大,能隐藏自己的气息,以至于牧师无法察觉呢?”管家不死心。

    男爵绝对匪夷所思:“那难道如此强大的亡灵生物,半夜跑来偷书看么?”

    “额……也不是没有可能。”管家回答。

    “动的最多的是哪一本?”男爵问。

    “是《刺客列传》。”

    “是那货写的小说?”男爵诧异了,“我给他在贵族舞会上推荐,都没几个愿意看上两章的。难道……去!帮我把那本小说拿来!”

    “是。”管家点头离去,片刻回来,手里已经多了一本稍显破旧的小说,“男爵大人,给。”

    “这书怎么这么破了?”男爵诧异,“明明没什么人借阅过。”

    “这……可能真的是亡灵所致。”管家惶恐。

    男爵皱眉不答,随手翻阅居然发现里面夹着一张纸,和一枚金币。纸上只有一行字:“哈哈,写的不错。打赏给你的。”

    两人脸色都大变,如果是之前书放错位置还可能是错觉,但如今这明明白白的1金币却不可能是错觉。楼保勒国相比小国虽然富裕些,但1金币也足够一般人家吃上半年。随手打赏1金币的,只有富豪级别或者高端贵族。而这本小说能拥有如此贵族读者,斯达特居然不知道。

    “是亡灵!一定是亡灵!”管家面色苍白,“亡灵给我们打赏了。”

    斯达特男爵也有些惊慌,下意识的再翻翻书页,终于在末尾处,又发现评论:“我很喜欢这本书,特别有代入感。”“有些地方不是很合理,但这不能掩盖这是一本好书的事实。”“我有点想找到这位笔名‘k’的作者,有谁知道?”“放心吧,虽然我没钱打赏,但是会在我们圈子里推广一下的。”……

    斯达特把书递给管家:“你也看看。”

    管家结果,更加惊恐:“这个亡灵,居然要让更多的亡灵跑来看书……这这……”

    “可能不是亡灵。”斯达特镇定下来,“不过不管是人是鬼,能无声无息出入我们图书馆的,真的太可怕了。”

    管家默不作声。老管家前年去世,才由他接任,年纪很轻,也没什么主见。

    “这样吧,今晚我亲自蹲在图书馆里。”斯达特男爵合上书本,连同金币也原封不动夹进去,“你把小说放回原处。”

    “男爵大人,”管家劝阻,“如果对方真的很强的话,你这样做很危险啊!”

    “从书评来看,他们没有恶意。如果可能的话,我也想和他们交流一下。”斯达特回答,“我毕竟是男爵,在这一代也算有点名望的贵族。对方不会动我的。何况我家防守也不是很严密,如果要杀,那我早就死了。”

    “男爵大人,事情没这么简单的啊!”管家着急了,“如果那些亡灵正好在进行一些肮脏的交易,您正好撞破的话,说不定就要……就要……”

    “你都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奇怪想法?”斯达特皱眉,“乱七八糟的小说别看太多。”

    “是。”管家低头退下。

    入夜,斯达特全副武装,一个人静静蹲在图书馆的墙壁暗格内。一般贵族庄园为了防范外敌,或者藏匿一些东西,都会设置一些暗道机关。这些东西是老斯达特亲自加工设计的,如今知道这些机关的,也只有小斯达特一人而已。

    此时他身上穿着的,是他自己偷偷打造的附魔精铁板甲,不论对魔法还是物理刀剑都具有极好的防护能力,而且同时还能极好的隐藏自己的气息,躲在暗处不易被发觉,属上品魔法装备。如果出售,那实价足以高达三四千金币,就这么一件铠甲,足以抵得上一座小型庄园。斯达特本身也是个二阶战士,虽然最近经商荒废不少,但至少也有初阶水平,教训一般普通卫兵不成问题。

    不过根据法律,男爵级别的贵族不得拥有中品以上的魔法装备,即便因为某些意外获得,也必须上交。只有爵位提高,才被允许拥有更强力的装备,像那种主角捡了一个神器,默默隐忍不发,其实都是犯法的。

    但贵族中也有一些潜规则,有些东西只要不太过分,基本没什么问题。此时斯达特面对未知危险,当然穿出最强力的武装。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图书馆内一片安静,唯有月光照在书架上。窗外还能隐约巡逻卫兵的盔甲声,整个一夜他们都将轮番站岗。这也是自从发生怪事之后,斯达特特意从城主处借来的卫兵,他们中每一个的实力都有初级战士水平,总计20名。

    按理说这种防卫力量,实力高超者强闯不难,但要无声无息进来,应该并不容易。然而夜夜巡逻,却依然毫无发现。图书馆重地,也不便让这些借来的卫兵出入。而派出自己的家仆蹲守,但他们几乎每次都会睡着,然后该发生的依然会发生。

    斯达特本身不是一个胆大勇猛之人,只是问题在于如果他不亲自来,似乎没法解决问题。拖了一个月,再拖下去也不是办法。这个暗格也是当年老斯达特专门藏身打造,内含结界,一般外界难以探知。

    身为图书馆馆长,知识量也是不少,今天不论是亡灵还是深渊恶魔,总得见上一见,才能判断。

    卡拉卡拉!窗外盔甲声音,密集起来,隐约还有人声。是卫兵换班了么?斯达特悄悄打了一个哈欠,困意渐渐上来。心想难怪派出的家仆都跑来睡觉,干这事还真是无聊。他突然怀疑是否真的有人过来借书,会否一切都只是管家的一个阴谋?故意散布一些谣言,弄烂书,塞上一个金币,但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

    亦或是一种更加深层次的阴谋?那么自己在这里会有什么作为呢?

    斯达特不由自主的结合他看过的所有古怪剧情,开始逆向推理。作为一个编辑,其实他拥有比大多数吟游诗人都高的水准,这么多年看了几十万本各类作品,有些甚至光看一个书名就已经知道里面大致写的是什么。生活中一旦出现类似情节,有时候不由自主开始反向代入。

    此时他想到的是某个烂俗的桥段,比如主角躲在暗处,目睹两个超级高手对决,结果最终全便宜了主角,什么神器禁咒最后都装进主角兜里。这一瞬间,斯达特还有些小激动。

    然而长时间的寂静终于让他把激动的心情平静下来,又打了一个哈欠。他开始发现自己干的行为毫无意义,小说果然都是骗人的。曾经套路文大火之时,不少落魄贵族真的去河边捡尿壶,或者在武器店内买走一些其貌不扬的破烂货。但事实证明,他们依然是落魄贵族。

    哈欠连连,斯达特眼睛有些睁不开。索性不管了,轻轻靠在边上,打个盹。反正不过是几本书位置无故变动,也不是什么大事。

    “你什么任务?”

    黑暗中突然传出一声极其轻微的话语,斯达特瞬间睁眼,脸色发青,全身僵硬。这声音分明是从屋内传来!但对方何时进屋,居然完全没发现。没有开门声,没有脚步声,无声无息的出现,真如幽灵一般,而窗外卫兵巡逻的盔甲声却依然可闻。

    “侦查。”另一个轻微的声音传来,“你什么任务?”

    “也是侦查。”另一个声音回答。

    然后一阵沉默。斯达特大着胆子朝暗格的观察孔向外张望,就见两个黑衣人影在图书馆的书架附近走来走去,似乎是寻找着什么,但动作全无声息。

    刺客?斯达特不由想起这个比较隐秘的职业,这个职业一般人即便是贵族也很难接触到。甚至其存在与否,都一直备受质疑,斯达特也从没见过,现实中也没听过。不过这个职业在吟游诗人的下载猫倒是经常出现,一般都是比较阴暗的配角,拿钱杀人的类型。不过凯文这本《刺客列传》却是主要描写刺客的小说。

    难道说所谓的代入感,就是指这个吗?斯达特紧张心情缓解不少,能推测对方意图,那估计对自己也不会有威胁。

    擦!黑暗的图书馆内亮起微弱的火光,其中一个黑衣人蹲在地上,摊开一本书凑着火光在读。另一个黑衣人如疾风一般闪过来:“你的侦查任务就是这个么?”

    “少废话,你侦查你的去。”蹲下的黑衣人头也不抬。

    “但我也要看这本书。”另一个黑衣人也蹲下来,“整个图书馆好像就这么一本。”

    “先到先得,刺客的规矩。”另一个人头也不抬,“你和我也就同一级别,如果为了一本书和我打……哼哼!”

    对方沉默片刻,突然笑了笑,黑暗中显得有些阴森:“嘿嘿,想知道冰妹最后嫁给了谁?”

    躲在暗格内的斯达特暗暗好奇,他知道冰妹是《刺客列传》中的女主角,如果真的认真看《刺客列传》,那多半会喜欢这位女主角,其归宿虽然也是老套的嫁给了主角。但此时问出来,却多了一些不确定性。这个刺客居然会使用“透剧”这种战术,以试图争夺书本控制权。

    “冰妹嫁给了主角。”对方只是平静回答。

    “那你知道主角如何刺杀劳伦斯侯爵的?”

    “哼!主角用勺子挖通了劳伦斯侯爵家的地下,趁着劳伦斯睡觉之时,轻松破坏其地基,房屋垮塌,劳伦斯被压成重伤。不过主角却放过了他。”

    “那你知道刺客公会会长是如何刺杀国王的吗?”

    “当然知道,刺客公会会长狂吃国王的屎。国王顿时把他当成一个疯子而未加注意,于是他趁机一刀捅死了国王。”

    “你居然什么都知道?”另一人差异,“那你还看什么?”

    “废话,”对方不屑,“你想给我透剧?但很遗憾,我已经看过一遍了。只是太好看了,我来看第二遍而已。”

    “你……”

    “你也别说我,你能问出这种问题,甚至结局都知道,你还来看什么?”对方犀利反驳。

    “好吧,我承认我其实是来看第三遍的。”对方无奈,“算了,那我先走了。你慢慢看。”说罢,斯达特就觉得眼前一花,人已经消失无踪。这是何等强大的实力,甚至超出了斯达特的理解范畴,仿佛只有小说中才会出现。万幸暗格内有隐藏气息的结界,不然这么强的两个人应该早就发现自己了。

    走了一个,依然没听到开门关门声,更没有脚步声。只剩下一个刺客伏在地上,默默的借着火光看书,翻书也毫无声响。而斯达特更是大气都不敢喘,他当然不敢冲出去,只能傻傻的蹲着看别人看书。

    这位刺客显然看得津津有味,而斯达特看别人看书则看得痛苦难熬,但再难熬也得熬着。也不知道这刺客脾气怎么样?不敢轻易搭话,这边四下无人,真要是一刀被捅死,估计也查不到是谁干的。

    惶恐之余,斯达特只能数他翻了几页,以大致推算大概还要多久才能看完。万幸这位刺客似乎真的看过一遍,有些地方翻得比较快。但翻书不规律,也无法估计他何时看完,难道他要看通宵。

    窗外盔甲声又响,又是一队卫兵开始换班,斯达特男爵的腿早就麻了,但他依然坚持保持姿势,不敢乱动。而刺客依然沉浸于书中世界。

    突然,刺客背后人影一闪而过:“哼,满身都是破绽!如果我要杀你,你早就已经死了。”

    “少废话,你不是走了么?”看书刺客只是微微抬头,又继续低头看书。

    “你不睡了么?”另一个刺客问。

    看书刺客不发一言,似乎懒得理会他。

    “你快去睡啊!”另一个刺客焦急,“你都看过一遍了,还看?快给我这个才看过两遍的!”

    “你这句话说得,倒是挺有这本书的幽默感。”刺客笑了笑,“我觉得我也要学习一下,我还要看第三遍。”

    “你……”气氛突然一遍,两个刺客同时朝另一个方向单膝跪地,“大人!”

    又一个黑衣人毫无征兆的现身,似乎这人的地位颇高,只见他冷冷开口:“你们什么任务?”

    “侦查。”两个刺客低声回答。

    “侦查?你们懂侦查么?”新来的黑衣人捡起那本书,“把侦查的资料弄这么破旧!一点都不爱惜!你们这帮蠢猪!给我滚!”

    “是!”两个刺客不多废话,人已经消失。

    然后轮到新来的黑衣人趴着地上,借着火光看书。斯达特简直不可思议:如今的盗版,竟然如此猖獗?

    “斯达特男爵,”黑衣人突然开口,“我知道你在墙壁里,蹲了半夜也挺辛苦的,出来吧。”

    斯达特瞬间一身冷汗,手脚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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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达特家暗格的结界曾经是某位上位魔法师设立的,据说人躲在里面,除非圣阶高手,否则无法发现。如今看来,也不知道是当年的魔法师吹牛,或者年久缺乏维护,还是眼前这人真的有圣阶实力,但这些都不重要。

    对方已经叫出自己的名字,那就只能出去见一下。仅仅刚刚两个疑似低阶的刺客,实力已经几乎无法理解,这个疑似头领的人物只会更强。反抗逃跑什么的都没什么意义。

    卡拉卡拉……墙壁微微晃动,一道暗门缓缓打开。斯达特男爵尽量平复一下呼吸,然后缓步走出来,在黑衣人面前5步左右停下,手中紧紧握着剑。

    黑衣人也收起了书,吹灭的蜡烛:“我很抱歉,深夜打扰了。”

    斯达特保持不动,沉默应对。

    “如你所见,我们是刺客。”黑衣人倒是侃侃而谈,“刺客平时都隐藏于人群之中,在没有任务的时候,都会兼职一些平常的工作。这一点和这本小说中的刺客,非常类似。”

    “大约在3年前,某位贵族试图挖出身边潜伏的刺客,就买了不少刺客相关的书籍发给身边人。他发现大多数人对这类书籍兴趣平平,而只有一个人似乎很感兴趣。而这个人后来被证实他就是刺客。”

    “这位可怜的同行不幸暴露,最后死的很惨。”黑衣人叹息一声,“所以后来我们刺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在明面上绝不对任何刺客相关资料感兴趣。”

    斯达特很想说:这就是你们深夜来看盗版的理由吗?但是他忍住了。他只是点点头:“嗯。”

    “《刺客列传》这本书在我看来,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黑衣人拉回话题,“特别对于我们刺客而言,他更有真实感,而且给了我不少启发。虽然很明显作者并不是刺客,也不怎么了解我们这一行。但其中剧情推演,却还是比较合理。我很奇怪,为何这部作品人气会这么低?”

    “这个……”斯达特沉默片刻,“原因很多,主角常常以小手段取胜,却不怎么彰显他的力量,这和流行的骑士精神不符。而且主角最后居然只有一个老婆,这也和贵族的那种……不符。所以很多贵族并不喜欢。”

    黑衣人点点头:“我看得出作品中对精灵族有非常具体的描写,作者是精灵族人?”

    “不,作者是人族和精灵混血。”斯达特男爵纠正,“楼保勒国国籍。”

    “凯文·因缺思厅?”黑衣人进一步询问。

    “是的。”斯达特男爵回答,心中也暗暗惊讶。作品上并无作者名字,只有一个笔名k。而落魄的吟游诗人多如蝼蚁,想查名字也是很不容易的,对方居然知道。

    “一本不错的作品埋没,总让人觉得不舒服。”黑衣人叹息,“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男爵同不同意?”

    “请说。”

    “我想带走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其他刺客同僚。”黑衣人回答,“今天正巧你在场,价格可以商量。”

    “这个……图书馆内只有这一本,你带走的话,我们就没有了。”斯达特犹豫。

    “这里是20金币。”黑衣人拿出一个钱袋,掂了掂,里面清脆可闻。不过此时双方距离5步,斯达特男爵也没敢过去拿。

    “你的盔甲不错,”黑衣人笑了笑,索性走过来,“但如果我要动手的话,仅仅一件盔甲是保护不了你的。我的实力大约可以同时对战四个宫廷侍卫,这里没人会是我的对手。而且作为男爵,这件盔甲,似乎也不该穿在你身上。”

    斯达特沉默片刻,还是试图商量:“要不我让小八爪鱼抄写八份出来,明天约个时间碰头,一并送你们,钱不要也行。”(小八爪鱼,一种疑似小章鱼的使魔,经过训练之后,可以让它进行抄书。八个触腕都可执笔,一抄八份,日夜不停,极为神速,而且基本无差错。通常一本圣经,一只八爪鱼一周之内就可抄出八本。如一般吟游诗人的小说,一天就能抄八份出来。)

    “不用了,八爪鱼的话,我们也有。”黑衣人回答,“而且作为刺客,绝不会和外人约定什么时间,这对我们来说是禁忌。也担心约定时间,对方有埋伏怎么办之类。”

    “那好吧。”斯达特已经没别的选择,只能同意。

    “如果图书馆实在要原版,我这边抄书完毕之后,可以奉还。大不了我再跑一趟,不过何时奉还,就不一定了。”黑衣人回答,看上去他也是一个挺讲道理的人。

    “好。”斯达特突发奇想,“那我能问一个问题吗?现实中真的存在刺客,那是否真的花钱就可以雇佣杀人了?”

    “我们刺客有很严格的体系,单独刺客也不允许自行执行任务。”黑衣人回答,“简单来说,有些事情,花再多钱也是没用的。”话一说完,人已经消失,斯达特只觉得眼前一花,一切又重归平静,只是那本《刺客列传》已经消失无踪,同时地上多了一个钱袋。

    回想刚刚对话,斯达特还是后怕不已,和刺客对话总有一种与虎谋皮的感觉。

    次日,楼保勒国刺客公会内部,一个黑衣人匆匆赶来,然后单膝跪倒在台前,向刺客会长汇报近日国内外情报。

    楼保勒国刺客公会直接隶属国王管辖,但也不完全听从国王,同时国家议会也能对他们有一定影响。在楼保勒国,刺客的主要工作是处理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不过近年来国泰明安,出动已经很少,基本上以收集情报,和接取外国委托为主。本国内的委托,处于安定考虑,原则上是不会接取,钱再多也没用。

    刺客公会并不如一般作品中地处阴暗的环境,由于直接隶属国家的缘故,刺客会长直接授予伯爵的爵位,公会总部就在他家里。只是只有少数人才知道这位伯爵其实是刺客会长,甚至连大多数底层刺客也都不知道。

    “会长,莱恩帝国成功驯化新型坐骑,根据我们的侦查所得,可能是某种地行龙和其他物种的杂交品种,虽然其实力不高,但似乎可以大规模装备部队。扩大其龙骑士的编制。”黑衣人认真汇报,并递上侦查报告。

    “好!”会长一遍翻阅,一遍点头。

    “史密达国秘密派出600多人在各处丛林或者遗迹中寻找,试图找到上古神器。”

    “兽族各部落在竞选新的首领,和人族关系似乎有所缓和。有情报说他们可能派出一些实力高强的留学生来人族学府留学。但目前情报并不准确。”

    会长一遍翻着资料,随口问:“国内没什么有价值的情报么?”

    “国内还是以商业生产发展为主,越来越多的贵族开始承包一些项目,总的来说……”

    “我不需要知道我已经知道的东西。”会长平静打断。

    黑衣人沉默片刻,的确,他刚刚所说的早就有统计部门进行核实,根本无需刺客出马。刺客所需要的,是那种阴暗的,秘密的,见不得人的情报。不过这些哪里是那么容易弄的,国内不比国外。国外的事情遥远一些,容错率高些,可以加一些主观猜测,会长也不会去兽族求证是不是真的派留学生过来。而国内的事情则就在眼前,一旦弄错,那就性命不保。

    “这是什么?”会长翻到最后,却发现还有一本《刺客列传》

    “这是属下在路途中偶然发现的一本小说,”黑衣人回答,“我认为这对我们当下的刺客,有不错的启发。”

    会长面无表情,把书拿在手里哗啦啦的翻。

    黑衣人大着胆子接着说:“书中主角就是一位刺客,虽然其中的刺杀技巧在我们看来,有些荒诞和浪漫主义。显然作者并不是刺客。但是其阐述的刺客道理,却是非常吻合。他认为刺客和杀手,应该是不一样的。”

    “杀手拿钱杀人,谁钱多效忠谁。而刺客,应该是由正义感的。以自己的方式,通过自己的技术,净化罪恶。我认为这是我们很多底层刺客所欠缺的东西。”黑衣人回答,“如果能培养一个有信念,有正义感的刺客,我认为比培养杀人机器,更加值得……”

    会长依然在哗啦啦的翻书,直到他突然被书中一段话吸引。

    “只见刺客会长一把夺过了国王的马桶,拿出调羹往里面挖了一勺,放嘴里,咂咂有声,嘴角都是黄色的东西。边上其他人看的顿时反胃不已,几个宫女甚至直接干呕起来。

    国王大惊;‘你干什么?’

    刺客会长微笑回答;‘陛下,一个人如果身体有病,那么他的屎也必然有毒。而我吃陛下的屎而未中毒,由此可见,陛下的病不日即将痊愈!’

    国王目瞪口呆:‘可是我并没有生病啊?’

    ‘那正是说明国王身体康泰,屎里无毒!’刺客会长正色回答。

    国王:‘……’

    ‘你不信吗?那我再吃,啊呜啊呜……’”

    啪!刺客会长面色阴沉的合上书,随手扔在地上,地上黑衣人感觉到会长的杀气,半句话都不敢说,头低的更低了。

    “哼!”会长声音冰冷,“国内找不到情报,拿一本破书来充数。呵呵!”

    黑衣人低头不敢回话。

    “今天就算了,也看在最近的确没大事的份上,你以前也算立过不少功劳。”刺客会长站起来,背着手往外走,“把这个笔名k的人,找出来干掉!”

    “是……”黑衣人不敢违抗,只能答应下来,直到刺客会长走出门外,他才敢缓缓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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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客公会内部有严格的等级制度,早年战乱之时内部共分九级九阶,当时的刺客公会也极其庞大,几乎就是王国的一支特种军队。但之后几百年和平下来,刺客任务也开始越来越少,养着这么庞大的刺客团队变得越来越没必要,于是进行数次大规模裁员。

    直到如今,刺客公会真正能执行刺杀任务的刺客,只有100名,剩下的不过是一大群的收集情报人员。而只有一百名刺客,还分什么九级九阶就完全没必要。所以制度改革,变为一种星级评定,最高五星,最低没有。现目前的刺客会长也是唯一的一个五星刺客。

    星级评定和刺客本身的实力有关,但也不是完全关联。如能完成重大任务,也能破格提升。如果一个只有农夫实力的刺客,单人刺杀成功一名剑圣,那么他就是五星刺客。也许这位农夫刺客正面打不过一般卫兵,但这没有关系。因为刺客本就不需要正面对抗,优秀的刺客懂得最少的力量达成最大的成果,只要能成功,那就是他的本事,应该授予荣誉。

    不过和平年代,想找一个能进阶的任务也并不容易。国内的刺杀任务已经很久没有发布了,上一个还是在三年前。但内容也不是刺杀,仅仅是把匕首放在某贵族的床头,以示警告而已。不少刺客都试图接取国外任务,不为钱,就为了自己的刺客技术不至于荒废掉。

    而国内任务,没想到等了三年,却也只来了一个刺杀吟游诗人的任务。而且这位黑衣人也不怎么想真的去刺杀他,不过会长下令,他不敢违抗。

    思来想去,黑衣人最后找到了会长的女儿。会长年近半百,有两子一女,两个儿子均已从军,目前都是王国军上校级别。女儿留在家里,作为贵族小姐,自然优雅端庄,出入上流社会,同时略懂一些剑术,受到众多贵族公子的竞相追逐。

    但可惜的是,这位只是明面上的女儿。会长为了防止遭人暗算,早就将某个女仆的女儿和自己的女儿调换。会长真正的女儿,一直在厨房间烧火,而且笨手笨脚,经常弄得自己一脸黑。但实际上,她却已经拥有五阶战士的实力,一般宫廷卫兵即便正面对抗也都不是她的对手。虽然她自己可能并不清楚。

    虽是自己女儿,会长对其训练也十分严格,年仅16岁就有这种实力,可以说十分难得。不过她作为刺客从未外出执行任务,所以一直还是零星刺客。

    黄昏时分,黑衣人放出一只灰鸽,内藏暗语,翻译过来意思是:“希望小勺子能与午夜前往后山商讨”,落款“信天翁”。

    小勺子是会长女儿的代号,信天翁是黑衣人的代号,刺客公会内以代号称呼。因为他们有时需要潜入各种部门,名字常常会换,只有代号不会更换。代号基本上毫无逻辑,想叫什么叫什么,不过一旦定下,则无法改变。除非你当上会长,因为会长的代号,就是会长。

    午夜,后山树林里。小勺子扛着扫把就过来了,身上依然还是干活的女仆装,还有几条黑印,估计是她手上脏了顺手蹭身上的。眼睛有点大,黑夜中也格外有神。

    “我到了,出来吧。”小勺子随口说道。嗖!信天翁从树上下来,依然无声无息,而且一身黑衣蒙面。

    “我说大小姐,”信天翁无奈,“刺客见面遵守以下礼仪好么?黑衣蒙面啊!”

    “太麻烦了,我在自己家里又无所谓的。”小勺子只是催促,“快说事,完了我还要干活呢。后院地还没扫。”

    “这么晚了还要扫地吗?”信天翁随口问。

    “刺客礼仪中好像并没有在宣布任务的时候,还关心对方如何扫地吧?”小勺子反唇相讥。

    “好好,”信天翁换了一个话题,“那我先向你推荐一本书。”

    小勺子:“……”

    “《刺客列传》看过没?”信天翁递上那本书。当时被会长扔地上后,他又捡了回来。

    “看过,”小勺子接过小说,“他居然写我父亲吃屎,真是不能容忍。”

    “这个……小说里的刺客会长和现实里的刺客会长完全没有关系,”信天翁解释,“而且这本小说写得,还是比较不错的。”

    “你大半夜跑来,就是给我推荐小说的?”小勺子诧异。

    “其实有个任务和这本小说有关,”信天翁犹豫片刻,“你先说你觉得这小说怎么样?”

    小勺子狐疑的看了他一眼,还是回答:“如果没有我父亲吃屎的话,还是一本不错的小说。”

    “好吧,那任务就是刺杀这个作者。”信天翁还是说出来,“这是你父亲亲自下令的,本来应该我去。不过我有点不太想下手,所以还是你去吧。”

    “是真的吗?”小勺子拿着书诧异,“就算说吃屎,好像也没到杀人的地步?父亲这是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啊,但这是亲口下的命令,估计会长也不会更改了。”信天翁回答。

    “那我也要先问过我父亲才行啊。”小勺子回答,“我又不能随便外出的。”

    突然,两人同时一抖,马上齐齐单膝跪地。只见会长早已无声无息的出现边上,似乎刚到,又似乎来了很久。身上一身睡衣,但依旧威严不减。

    “会长。”“伯爵大人。”小勺子即便在没外人的情况下,也不会直接叫父亲,早已经是习惯了。

    “穿女仆装行什么刺客礼仪?”伯爵斜眼,“你只要低头半躬身就可以了。”

    “啊,好吧。”小勺子又站起来,“不过我想申请一个任务。”

    “如果你要申请任务,那就必须以刺客礼仪进行。”伯爵冷冷回答。

    “好吧,”小勺子又重新跪下,随机愣了愣,有些不好意思,“哎呀,我刚刚要说什么?”

    “会长,”边上信天翁代为开口,“我试图移交刺杀凯文?因缺思厅的任务给小勺子,请求批准。”

    伯爵并未开口,似乎也在斟酌。

    小勺子急忙接话:“在我们刺客公会100名刺客中,如今只有我一个还是零星刺客。我已经拥有不错的实力,这次的任务难度也不大。我也希望能建立功勋。”

    “你想外出玩吧?”伯爵平静回答。

    “是的。”小勺子回答很干脆。

    沉默片刻,小勺子纠正:“不是!我这次申请任务,除了为了个人的荣耀之外,还有我个人的仇怨。这个可恶的吟游诗人居然说我父亲吃屎!太可恶了!”

    伯爵:“……”

    “而且他不但说我父亲吃屎,还说父亲是用勺子挖屎吃,而我的代号就是小勺子。这件事就像是暗示我给父亲喂屎一样。真是太可恶,太可恶了。父亲!哦不,会长!我强烈要求我去刺杀他,让他深刻的明白,父亲绝不吃屎!我也绝不会给父亲喂屎吃!”

    树林里一片安静,两人抬头一看,却见伯爵早已离去。不过按照刺客公会的惯例,这应该算是默认了。

    “也只有你敢和你父亲这么说话。”信天翁笑了笑,站起来。

    “嘿嘿!”小勺子笑着捡起她的扫把,“这么说我可以外出了?哈哈!嘿嘿嘿!”

    “嗯,恭喜。”信天翁礼貌性的回答,随机闪身离去。他也知道小勺子常年待在庄园内,不是练功就是烧火干活,外出机会非常少,何况是单人外出任务。

    “哈哈哈,哈哈哈!”树林中,小勺子的欢快的笑声,同时传出蹭蹭蹭的扫地声,兴奋之余连扫地也特别勤快。

    另一边,丝毫不知道大祸临头的凯文依然还在山姆士山村讲段子,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天,就借住在山村唯一的一个小教堂里。小教堂只有一个神父,大约四五十岁,属于好吃懒做混日子的类型。

    平时也就村民们跌伤摔疼了,可以帮忙上点药。连礼拜都懒得做,据他所说就算做了礼拜,这些村民也没人来,所以索性不做了。

    凯文不过是一个借宿的,对此也懒得评价。游历10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如果兴致好的话,以后路过大城市教堂,随便写一份东西告他一状。如果没兴致,也就忘了这事。不过估计就算告状,也没什么效果。这种小山村牧师通常都是犯了些过错,然后被贬到这边来的。

    光明教会也是人的团体,大多数人都喜欢大城市生活,吃好的穿好的,和贵族交流。基本上没人愿意到穷山沟,给大字不识的村民讲教义,而且最多换来黑面包,弄不好还有一顿打。所以来到边远山区的,大多是不得不来的牧师们。只有极少数牧师怀着光明照亮大陆每一个角落而奉献。

    不过最近四天,这位懒惰的牧师已经进城去了,据说参加一个什么牧师会议。小教堂就直接留给凯文住,教堂内破破烂烂也没什么可偷的,神父平时也没有锁门的习惯。不过这倒是方便了凯文,白天在教堂内读书或者创作,傍晚时分可以去酒馆讲段子。偶尔有人跌伤之类,凯文也知道草药放置的地方,给他们涂上即可。

    这天又是傍晚,凯文照例穿的整整齐齐,别上徽章,准备前往酒馆讲段子。不过刚刚出门,就见远处一位牧师远远走来,绝不是那个懒散的牧师,看对方走路的姿势就知道这人很有干劲。

    这有些少见,通常派到这种山村任务的牧师都会有些没精打采,而且距离城镇有三天路程,徒步而行,一般人都会相当疲累。这人精神抖擞,莫非是个高手?

    “嘿!”牧师老远的朝凯文打招呼,“你好!”

    “嗯。”凯文只是点点头,这人他并不不认识。

    “我是新来的牧师,接替这边原来的牧师工作。”牧师回答,“我叫劳卢。”

    “我是凯文,”凯文也礼貌回应,“教堂就在那边,我是临时住在里面。里面很乱,你要当新的神父,恐怕比较辛苦。”

    “没事,”劳卢似乎并不在意,反而对凯文的胸牌感兴趣,“哦?你是吟游诗人?凯文因缺思厅?”

    “是的。”凯文回答,“我现在正要去酒馆。”

    “好,那我就不打扰你了,”劳卢爽快的回答,“我先去看看我的教堂。”

    凯文也随意点点头,两人就此分开。心中默默的给这人下了定义:看动作疑似左撇子,鞋子上有不少泥泞,这里两天前下过大雨,从山路走来倒也比较合理。虽然他精神显得太好,但牧师可能拥有某些恢复体力的魔法,这也不太奇怪。

    走两步回头看一眼,就见劳卢已经拿出一个扫把在打扫卫生,显得相当卖力。凯文也不多管闲事,照例来到酒馆,开始他的本行。

    “哦!欢迎我们的大绅士!”酒徒们疯狂拍手庆贺。

    凯文点头致意,同时环视一圈,发现今天来的都是爷们。很显然他们更想听某种让人兴奋的桥段,作为吟游诗人当然顺应民意,不然没面包吃。

    “大家知道大陆最著名的强奸犯是谁?”凯文启发大家。

    但这群农夫哪里知道,摇头摇成一片。

    “他就是100多年前的兽族王子古加尔,他实力强大,同时还有一种特异功能!他的jj可长可短,可粗可细,可伸可缩,足以能适应各种……”

    “额……”酒徒中有人诧异,“jj不都是这样的吗?”

    凯文:“……”(即便是经验丰富的吟游诗人,偶尔也会有被这些无知老农弄的无语的时候)

    “我的意思是,他这方面的能力特别的优秀,你们明白了么?”凯文忍不住拔高了音量。

    “明白明白。”众酒徒点头。

    凯文继续:“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这个臭名昭著的古加尔来到了人族的一个小山村。当时由于战乱,村内男人都已经出去打仗了,村内只剩下女人。由于夏天炎热,这些女人甚至都懒得穿衣服。但即便如此,她们一旦进行劳作就会疯狂的出汗,需要不时跳入水中冲凉才能解决。”

    “古加尔突然出现,让村里所有的女人都惊慌失措,四处奔逃,但兽族王子的实力,哪里是她们跑的了的。他轻松抓住了所有的女人,并把她们呈大字绑在木架子上,然后自己如同检阅一般一路走过去,戳戳这个,捏捏那个。女人们尖叫哀求,但却毫无作用。终于,他找到了一个最漂亮的女人。”

    酒馆内酒徒听得热血沸腾,已经不由自主开始想象自己山村内女人都被绑起来的模样。

    “古加尔毫不客气的用自己的舌头堵住了美女的嘴,双手拿住她的大白腿,然后粗暴的……”

    吱嘎一声,酒馆的门突然被推开,门口一个少女在好奇的张望着里面。

    凯文无缝切换:“楼保勒王国的前身是楼保勒城邦,在公历500年建立,已经有……”

    “哦不!”酒馆内酒徒一片哀嚎。他们当然知道这位绅士有奇怪的绅士准则,绝不在女士面前讲黄段子。也就是说今天的黄段子又泡汤了。

    不过仔细一刻,新来的少女似乎也是不错的风景。一身旅行者的装束,非常干净,背挎一个小包。头上扎着一个高马尾,显得很有活力。在贵族中,也算是中上之姿,但在这些没见过世面的老农看来,无疑是天使。

    少女并不介意众人的目光,只是随意的朝大家笑笑,然后很自然的坐到吧台边上,招呼酒保:“嘿,来一杯红葡萄酒吧。”

    “没有。”酒保回答。

    “那,一般的果子酒吧。”

    “没有。”

    “那橙汁,西瓜汁,椰子汁?”

    “都没有。”

    少女:“……”

    凯文并不理会这边的对话,只是自顾自的讲述:“楼保勒国最近平民生活水平已经越来越高,要知道在中部小国,不少贵族甚至都喝不起麦酒。他们几年都吃不到肉,甚至不知道肉是什么,只能找一些野果伴着吃。很多人都非常的瘦,我们这边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暴打那边5个。我们这里的生活,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天堂。”

    “哦真的吗?”众酒徒又开始议论纷纷。

    “当然,我们应该感谢我们的国王,”凯文举起右拳,“楼保勒万岁!”

    酒馆内气氛活跃,高举杯子:“楼保勒万岁!”

    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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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处任何国家的吟游诗人都有必要也有义务给这个国家宣传,这也是吟游诗人职业道德之一,虽然并无明文规定,但基本上大家都能遵守。毕竟人都有归属感,听见别人赞美自己的国家总会高兴,一高兴就多给赏钱,这也是理所当然。

    所以即便是穷山沟里,也要告诉你们还有另外一群人比他们更穷,连面包是啥都不知道,他们是幸福的,是快乐的。

    除此之外,偶尔也需要解答一下村民们各种古怪的问题。

    “剑圣和大魔导师谁厉害?”

    “这个很难说,各有所长。”凯文回答,“剑圣和大魔导师同属圣阶,但即便是圣阶之中,也有不小差距。有些九级魔法师,但因为其作出特别巨大的贡献,依然被授予大魔导师称号。”

    “哦……”村民们显然听大不懂,“你就说谁厉害吧?”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凯文坦然,“根据大陆历史,大魔导师和剑圣交战的次数来看,大魔导师胜率略高于剑圣。但这不代表大魔导师就更加厉害。”

    “哦,哦。”村民们有些茫然的坐回去。

    “为什么大魔导师这么厉害了,还要听国王的命令?”也有村民问。

    凯文沉默片刻,这就涉及到政治问题,贵族之间的权利牵扯,光明教会的扶持,以及近年来掌握的大规模法阵等诸多问题。说实话,凯文自己也不太明白为何大魔导师要听从国王安排,更无法解释给农夫听。

    “你看,你的胳膊比酒保粗吧?但是你不能抢劫酒保的酒喝,你来这里依然要付钱。村长已经一把年纪了,他打不过你们中的大多数人,但你们依然要听村长的话。不是么?”凯文只能少少忽悠一下,希望能过关。

    万幸村民们一脸信服,头脑简单的人也不会想太复杂。但凯文本着负责的原则,能讲实话的,也尽量以实话宣传。绝不为了让他们高兴,故意来一句“剑圣厉害”或者“大魔导师厉害”,然后细数一堆其强大之处,以贬低另一个职业。

    “嘿!哪里有热的女人都脱掉衣服的山村?”也有猥琐的人跑来问。

    “额,”凯文有些尴尬的瞥了少女一眼,“我游历10年,还没见过类似地方。只是在一些书中有记载。”

    “哦。”村民有些失望的坐回去,继续喝酒。

    不过凯文刚刚一瞥,倒是看见少女在默默的看一本书,而她边上只是多了一杯水。看来她并不喜欢麦酒,宁愿喝白开水。

    孤身少女的旅行者本来就已经非常少见了,来这种山村的更是少见,而且居然在酒馆这种嘈杂的地方看书?感觉这位少女每一个动作都透露着古怪,凯文也不由好奇走过去。

    近处一看,惊讶的发现她看的就是凯文写的《刺客列传》,自己写的小说,只要瞄到一行就立马知道。

    惊讶之后随即就是惊喜,游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到自己的读者。他曾经几次写信询问斯达特男爵小说销量,但回应都是“无人问津”。他曾经一度以为自己小说早已被浩瀚的主流文学所淹没,没想到今天这里居然还有一个他的读者。

    “你好!”凯文忍不住上前搭讪一下。

    “嗯,好啊,吟游诗人。”少女抬头,报以微笑。

    凯文一瞬间觉得这笑容特别的甜美,心情简直豁然开朗,指了指她的书:“嗯,好。这是《刺客列传》?”

    “是啊。”

    “嗯,我也看过。感觉看这本书的人挺少的。”凯文回答。

    “不会啊!我身边不少人喜欢看这本书的。”少女回答。

    “是吗?”凯文诧异。

    “你看,有不少书评呢。”少女把书的末页给凯文看。

    凯文又激动又是不可思议,自己的作品能受到关注简直太让人感动了,10来年的黄段子终于没有白讲!这证明我是由才华的,虽然书评还少,但至少说明10年并没有白费。而斯达特那小子居然忽悠他无人问津,实在太可恶了。

    不过凯文敏锐的注意到其中一条“特别有代入感”。

    “这里还有1金币打赏哟!”少女自然的递上1金币。

    凯文笑呵呵的接过,突然心中一惊。这感觉好像,对方已经知道自己就是本书作者一样。自己从未表露过身份,虽然胸牌写的凯文·因缺思厅名字,但书本上是笔名k。仅仅看书的读者不应该知道自己就是作者。

    而如果她不知道自己是作者,直接把1金币放在刚认识的陌生人手里,未免有些……

    “嗯,看来这本书还真的有不少人气啊!”凯文把金币夹回书里,还给对方。

    “额,嘿嘿,”少女似乎有些尴尬,换了个话题,“你觉得这书怎么样?”

    “以结果而论,还是并没有多少人看啊!”凯文回答。以作者自己的角度评价自己的书,多少会有个人感情色彩,所以凯文一般不去评价。

    “其实吧,这本书其他地方都不错啦,很搞笑幽默,但是,”少女把书翻到中间一页,“为什么要写刺客公会会长吃屎呢?我个人觉得这里是一个很大的败笔。”

    “哦?为什么?”凯文问。

    “因为刺客会长嘛,这是一个很有威严的人,如果吃了屎,会被人笑话的,就没威信了。”少女回答。

    “这个我不能认同,”凯文回答,“我认为刺客就是一群不择手段的人,他与骑士那种死要面子的行为应该极端相反。如果有简便的方法,应该毫不犹豫的使用。而且作为会长,必然是由大智慧大才华的人,能做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事情。如果现实中真的发生类似事情,我认为手下们更会敬佩他,而不会去嘲笑他。”

    “嗯……”少女沉默片刻,“你很了解刺客嘛?”

    “哈哈,这只是小说设定,”凯文笑,“现实中有没有刺客,我也不太清楚。就算有,刺客是什么形式存在,我也不敢妄自猜测。”

    “嗯,”少女含糊了一下,又抛出下一个问题,“吃屎就吃屎吧,为什么要用勺子挖呢?直接手抓不好吗?”

    凯文茫然片刻,这种细节他当时也没仔细考虑,此时尴尬片刻,只能回答:“用勺子比较……卫生。”

    少女:“……”

    凯文:“……”

    “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凯文打破沉默。

    “啊!”少女回过神来,“叫我琳达吧。”

    “一个人来旅行吗?这边挺远的。”凯文随口问。

    “是啊,”琳达回答,“趁着年纪轻出来看看嘛。”

    “有志气。”凯文表示赞许,他自己也是15岁外出游历,眼前这位估计也就十五六岁左右。自己也一直没什么实力,但依然活到现在。所以他也就没问一个姑娘家危不危险之类的问题。

    “还好啦,”琳达笑笑,“凯文先生也一直在游历吗?在这里准备留几天。”

    “可能再留几天吧,”凯文回答,“之后我打算回斯达特图书馆一趟,很快有一个吟游诗人的聚会。”

    “哦,这样啊!当吟游诗人真的不错啊!”琳达显得有些羡慕。

    “这一行也不容易,四处漂泊,并不稳定。”凯文只是笑笑,随即反问,“对了,你是做什么的?”

    “厨房烧火女仆。”琳达笑了笑。

    “那也是贵族家仆,”凯文表示尊敬,“对了,我先离开一下,洗个手。”

    凯文礼貌离开,琳达依然坐在原地看书。不过这边酒徒都在对她评头论足,虽然有些声音较小,似乎不想被她听见,但可惜她还是都听见了。有些不快,合上书本,索性也离开的了酒馆。

    外面天已经黑了,山村小地方一旦天黑,只有月光和星光照明,不会有路边火把。一般村里人走夜路,时常还带着个火把照明。不过琳达明显不需要,认准方向,踩着轻快的步伐来到小教堂内。

    教堂已经被新来的牧师收拾了一下,虽然依然不是很干净,但至少清理出了三大筐的垃圾,感觉上干净了些。

    “那个,他没回来吧?”琳达找到新来的牧师。

    劳卢摇摇头:“没有。”

    “其实你完全可以不用来,”琳达抱怨一句,“这种事情我一个人就行了。”

    “会长不放心,我只是监督而已。”劳卢回答,“你真的打算动手?”

    “那难道违抗会长命令么?”琳达回答。

    劳卢沉默不语。

    “我知道的,如果按照一般套路小说,我会莫名其妙的爱上这个人,为了爱情,我会帮助他逃跑,正面反对我父亲的责难。甚至和他私奔,上演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传奇,”琳达显得有些兴奋,但马上平淡下来,“然而事实上我会一刀捅死他,然后回去接着烧火。全书完。”

    劳卢:“……”

    “怎么可能有人为了刚认识的男人就违抗老爸的命令?”琳达叹息一声,“我也没办法,要怪就怪他的命运吧。不过话说回来,他挺幽默的,嘿嘿。用勺子吃屎,比较卫生。嘿嘿!嘿嘿!”

    劳卢:“……”

    两人就这么坐在教堂静等,片刻远处人声嘈杂起来,标志着酒馆关门,酒客回家。但直到外面重回平静,酒客散尽,凯文却依然没有来。

    “怎么回事?”劳卢皱眉,“你走的时候他还在酒馆么?”

    “他说他去洗手。”琳达惊讶,“难道是掉茅坑里了?”

    “我去看看。”劳卢话音刚落,人已消失,片刻重新出现,“我找遍了全村,并没有发现他。”

    两人沉默片刻,虽然有些难以置信,但却不得不承认,凯文已经跑了。

    “他的草席和毯子还在这里。但估计已经不会回来拿了,很有警觉性啊。”劳卢来到凯文的房间,摸了摸床铺。吟游诗人四海为家,身上的基本没什么贵重行李,最多就几件换洗的衣服和稿子。

    “难道是我暴露了什么?还是你暴露了什么?”琳达托着下巴思考。

    劳卢扫了一眼她干净的裤子,并没有说什么,默默的翻开他的抽屉,一叠稿子顿时出现。琳达当即眼前一亮:“咦?这是他的草稿?哇哦!”

    “是的,貌似是他下一本书的开头。”劳卢显然已经看过,“讲的是……”

    “不许透剧!”琳达抱着稿子吼。

    “咳,那么我们要追击吗?”劳卢拉回话题,“如果召唤猎犬的话,应该可以追击到他。”

    “恩,”琳达下意识的摸摸稿子,“这个,他居然能提前跑掉,看来这个对手我们要重新估量。而估量对手,需要从侦查对方的情报开始。”

    劳卢笑了笑:“那你加油,我去睡另一间房。”

    “去吧去吧!”琳达仿佛赶鸭子一般,把劳卢轰了出去,马上津津有味的坐在床头看起稿子。

    而另一边山里,凯文正气喘吁吁的抹黑前进,手里随便折了一根树枝当拐杖,脚上踩了一脚泥。身上白袍子都被蹭的一塌糊涂,但依然丝毫不敢停歇。

    这两天下雨,山路泥泞,但今天这位琳达却一身干净。如果说她借助在某人家里,洗完澡换了衣服再来酒馆,也实在不像。女子孤身外出,如果没有正统旅馆,一般找教堂,这边没有旅馆,而自己就住教堂里,她并没有来。

    似乎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实力高强,过泥泞山路如履平地。而问她的职业,却说是一个烧火丫头?凯文也算见多识广,就算皇宫内烧火,也绝不需要如此实力。而有如此实力的,也绝不会屈才去烧火,除非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仔细一想,酒馆内看什么书啊?自己读者能有几个?这么偏远的山区还能这么巧遇到?这简直就是一种刻意的安排,仿佛早就知道自己是本书作者,然后故意在那边看书以吸引注意力。

    而且关键是,某句书评“特别有代入感”。看刺客为主角的小说,感觉特别有代入感的,那大概只有刺客了吧?难怪对方对刺客会长吃屎如此有怨念,这次真是闯了大祸。

    凯文思维清晰,当即借洗个手,直接跑路,连行李也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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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文游历10年,好歹都是靠两条腿,山路水路崎岖路没路拿刀开路也都走过,经验纵然不比常年在外的佣兵,但也不是身娇肉贵的人。

    这边山中并无魔兽,最多偶尔有土狼出没。不过这种土狼一般不会攻击人类,实在要攻击也以小孩为主,除非饿极才会攻击成年人。通常走夜路点上火把即便万无一失,不过此时点火,等于暴露目标,凯文相信自己应该不会这么倒霉。

    手里拿着一把普通的柴刀,狠狠砍开前面的荆棘。这把刀凯文已经用了三年,砍柴切肉削苹果都是这把,虽然砍柴嫌小,削苹果嫌大,但用熟悉了也能凑合。刀身大约小臂长短,国家规定非战斗人员不得拥有刀身超过小臂的刀具,所有战斗用刀具都有登记,这把柴刀长度也已经算是极限了。

    抬头看看天,已经是皓月当空,午夜时分。回头一看,一片漆黑,似乎并没有人追来。但低头看自己走过的痕迹,却实在太过明显。凯文相信哪怕自己追踪自己,照着痕迹也是轻而易举,何况实力高超的刺客。

    但这也没有办法,道路泥泞,而且荆棘坎坷。凯文也不敢走官道,那样虽然略快,但必然被轻易逮到。他只能上山乱跑,认准方向,披荆斩棘,然后朝附近的城镇疾行。进了城镇的话,隐藏起来应该比较容易一些。

    最近的城镇名为乌拉镇,当时凯文临走前嘲讽了一个吟游诗人,没想到这么快又回去了,希望不会遇到他。

    再走片刻,凯文终于爬上山顶,头顶繁星闪耀浩瀚苍穹,倒也是不错的景色。低头俯视,却见右边前方官道,居然有一个火光缓缓移动。

    正面过来的人,而且移动缓慢,应该不是后面的追兵,只能是从乌拉镇过来的旅人。不过就算是旅人,来小山村的也非常少见,这会儿过来,偶然么?

    凯文思考片刻,自己这点实力应该不至于让刺客们加派人手。而三天前老神父外出开会,结果来了一个叫劳卢的人顶替他。但劳卢和琳达同一天到达,恐怕也不简单。这会儿过来,难道是那个老神父?不过半夜赶路有点不像他的风格。

    凯文抬头看天,虽然天空晴朗,但远处云层以有这边移动之势。明天白天十有八九可能下雨,难道说老神父也看出来了?所以连夜赶路?

    不过对方可以肯定必然是普通人,稍稍有那么点实力的人,都不会慢成这样。

    去看看也好,凯文打定主意,蹲下左手需撑地,精神一动,一个魔法盾已经成型。半透明的护盾,大约可遮挡半人,当然其用法,可远远不止防御攻击这么简单。此时凯文双脚轻轻挪到盾上,左手依然撑着控制护盾,右手持刀,往地上一撑。

    凯文竟然连人带盾,开始下滑。山坡不是太陡,这附近在凯文来的时候就随意观察过。此时道路泥泞,用腿走显然极为不便,坐盾滑行当然更快。右手持刀划地,不至于让下滑速度过快,以至于失去控制。

    同时左手也可以少许控制魔法盾的硬度,以减少被泥泞吸附,或者被石块弹起的可能。不过即便如此,黑夜中下滑山坡,依然非常危险,凯文如果不是为了赶时间,也绝不会这么做。

    一路嗖嗖而过,顷刻间已到半山腰。感觉魔法盾已经有些吃力,当即调节硬度,使其变软,右手柴刀加劲。下滑速度立减,然后缓缓停下。

    凯文送了一口气,下意识擦了一下汗,甩了甩发酸的右手,换左手持刀,右手撑盾。这种初期魔法凯文已经非常熟练,基本上喘一口气就很回过神来。倒是持刀刮地来刹车,却是一件费力的活。

    休息两次,凯文已经安全的到达山脚下,火光已经就在右前方不远处。近距离一看,凯文终于可以确认这人绝不是老神父。面目看不清,但看其装束,似乎也是一名吟游诗人。

    凯文思考片刻,从路边跳出来,礼貌的挥挥手:“嘿!”

    “打劫啊!”结果对方惊叫一声,火把一扔就跑。

    “别跑!”凯文下意识一个魔法飞弹砸了过去,虽然不过是农夫的老拳威力,但至少是远程攻击。对方当即被砸中后背,摔了个狗吃屎。

    凯文趁机过去,提着刀问:“你跑什么?我又没说我要打劫。”

    “你……是你!”对方翻过身来,两人互相看清对方,不由都是大惊。这人赫然就是在乌拉镇被凯文喷走的吟游诗人,在酒馆讲《雷克斯传》的那位。

    “你想干什么?”对方发现是认识的人之后,胆气也壮了不少,就算凯文提着刀也不怎么怕了。

    “额……没事!就出来吓吓你,哈哈哈!”凯文干笑,说着把刀收了起来。

    “你这个混蛋,害的我在乌拉酒馆混不下去,今天还要在这里吓我!”对方愤怒。

    “好吧,其实我有一个建议。把你身上的衣服给我,而我的衣服给你。”凯文只是平静的叙述,“这对我比较重要,你要钱的话,我也可以给你一些。”

    “你简直在说笑话!”对方看了凯文一身乌七八糟,已经皱眉。

    “那我只能揍你了。”凯文单手后背,暗暗的在背后凝聚了一个魔法飞弹。

    “哼!你揍啊?你来揍啊?”对方撸起袖子。看来面对吟游诗人,谁都有胆子干一架,哪怕自己也是吟游诗人。

    凯文甩手一个魔法飞弹砸他脸上,对方躺了。

    凯文自己都吓了一跳,不会死了吧?急忙上去摸摸鼻息,发现只是晕过去了,这才放心。随即麻利的扒下他的衣服鞋子,然后自己换上,把自己除下来脏衣服就扔他边上。看看天色,似乎已经是黎明时分,负责起见,还是找来他的火把竖他身边,防止他被土狼咬死。

    凯文穿戴整齐,既然对方至今没有追来,官道应该也是安全的。这边虽然有三天的路程,但通常村民夜里是不会赶路的,一般在官道路边有木屋歇息。所谓三日,也只是三个白天而已。凯文通过下滑山坡节省大量时间,如无意外,明天清晨就可以到达。

    第二天清晨,一声鸡叫响彻了整个山姆士山村,劳卢和琳达已经整装待发。毫无疑问,他们两个就是刺客公会的信天翁和小勺子。信天翁得知这边牧师暂时离开,所以插孔化名劳卢假扮牧师进来,而小勺子则化名琳达,随便作为旅人前来。

    两人都是凯文书迷,处于对作者的好奇和尊重,也不想一刀捅死完结。也所以两人分别找机会和他聊了两句,但任务还是必须完成。刺客公会不是没有发布过离谱而荒谬的任务,但几乎没有人会去抱怨,这就是刺客。

    “是该干活的时候了,”劳卢蹲下,手指在地上画下一个六星芒阵,光芒泛起,七彩纷呈。大陆常用的契约召唤术之一,劳卢在刺客公会属四星刺客,论贡献排行15。6阶战士同时5级魔法师,懂得不少光系法术,土系法术和召唤技术。

    很多高端刺客都多才多艺,很难用一种标准评价他们的实力。

    不过光芒散去,法阵中间居然出现了一只白胖猪,看上去肥肥硕硕,足有200斤。

    “这,”小勺子诧异,“你的猎犬呢?”

    “根据研究,猪的鼻子其实比狗的鼻子更加灵敏。为此我特地训练了一头猪,不过今天是首次实战。反正对方不过是一个吟游诗人,就当试验吧,”劳卢一边解释,一边拿出一只袜子,“来!闻!告诉我,他在哪儿?”

    白胖猪拱了拱猪鼻子,左右晃了一下脑袋,右蹄子往前一伸,然后就不动了。

    劳卢娴熟的扛起了整只猪,照着猪蹄子的方向就跑起来,一边解释:“猪比较懒,我只能扛着它跑。”

    小勺子一脸惊讶的跟在后面,虽然这个画面诡异,但此时任务严肃,也不吐槽什么。

    两人照着猪蹄子的方向,飞快来到了小村酒馆。看来这只白胖猪还是十分靠谱的,昨天凯文初次离开的地方,就是酒馆。

    两人这么闯进来,大清早刚刚开业,倒是吓到了村长,村长只是下意识的回答:“这猪我们不买。”

    两人干笑两声,此时猪蹄子变化,又指向门外,劳卢当即又扛着猪出门,小勺子也紧追而去。留下村长一脸诧异:“新来的牧师……是个杀猪的?”

    而劳卢两人飞快来到一出山坡,猪蹄上指,显然对方是从此处上山。此时天色越来越暗,似乎快下雨了。

    “这里明显有新鲜的脚印,”小勺子蹲下来查看,“你这只猪真的不错啊。除了懒了点。”

    “我们抓紧吧,如果下大雨,气味就不容易闻了。”劳卢肩扛200多斤肥猪,依然健步如飞,飞身上山。6阶战士,已经属于斗气两次质变的水准,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无法达到。宫廷侍卫标准为5阶,当时他对斯达特说四个宫廷侍卫也不是他对手,已经是很谦虚了。

    两大高手翻山当然不成任何问题,中途猪还换了一个蹄子,似乎是右蹄举累了,换个左蹄。

    上山,下山,雨渐渐大起来,一路又回到了官道上。突然,猪左右嗅嗅,连续晃了两次脑袋,最终伸出两只蹄子,分开左右各指一边。

    “什么情况?分身术?”小勺子诧异,“真的有这种技术吗?”

    “应该是脱下衣服之类,放在某种使魔之类的身上,让他反方向走,以试图扰乱猪的嗅觉,”劳卢皱眉,“虽然最终必然还是会被我们擒获,但中途的确会耽误不少时间。没事,反正我们两个人嘛,各去一边就行。”

    “你准备去哪儿?”小勺子问。

    “哼哼,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劳卢回头看向来时的山村,“他必然已经逃到了老地方。可轻松躲过我们的追捕。”

    “那你回村里,我去乌拉镇看看,”小勺子说罢,人已经消失在雨水之中,劳卢也扛着猪往回赶。

    只是片刻,路上就看见一个光着背的人慢悠悠的往前走着,手里似乎还提着几件衣服。劳卢飞身一跃,直接从头顶跳到对方前面,同时伴随着哗啦啦的水声。

    对方大骇,脱口而出:“偷猪贼?”

    “你是谁?”劳卢不多废话,“有没有见过凯文因缺思厅?”

    “谁啊?”对方茫然,虽然见过两次,凯文从未对他暴露过自己的名字。

    “有没有见过一个吟游诗人?”劳卢再问。

    “有!他还打晕了我,扒了我的衣服!”吟游诗人当即诉苦,“简直太可恶了。”

    “知不知道他往那个方向走?”劳卢问。

    “不知道。”吟游诗人摇头,“他打晕了我就跑了。”

    劳卢沉默片刻,转头看自己的猪,却见猪蹄牢牢的指着对方手里的衣服。对方发觉他的目光,不由解释了一下:“这衣服太脏了,我不想穿。”

    劳卢回头再看看,离山姆士山村已经很近。中间这段官路似乎并没有凯文的气味,不过既然很近了,回去看看也无妨。他依然在坚持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的理念,他曾经仔细研究过凯文的小说,对类似套路这位作者也非常热衷。

    砰!冒着大雨,劳卢又扛着猪冲进了酒馆。酒馆是村长家开的,这里又是村子的门口,第一步必然在从这里开始找。

    村子说:“你把猪再扛回来也没用,我说了,我们不收猪。”

    猪蹄倒转,劳卢无奈又默默的出去。

    村子不过二十来户,顷刻间就又转了一圈,这头特别训练的白胖猪明确的“告诉”他,人绝不在村子里。劳卢扛着猪在村子中间发愣,不少村民在屋檐下指指点点:“唉!这年头卖猪也要挨家挨户的敲门啊!”“我们这么穷,连村长都买不起整只猪,谁能买得起啊!”……

    劳卢长叹一声,只能再往官道上跑。结果村民报以热烈掌声:“猛人!卖不出猪,抗回镇上吗?”“哇,这人真猛!这么重的猪,我走两步就趴了。”“大家鼓掌!大绅士说这是对猛人表示敬意!”……

    而另一边,小勺子直冲到乌拉镇镇门口,此时大雨倾泻而下,路上都没有行人。只有两个卫兵站在边上的棚子里。门口二十步远,几个垃圾桶被堆放在一起,雨水浇灌,流出不少污水,恶臭阵阵。

    这些东西一些的农场主会收,不过今天大雨,估计都不会来了。一堆垃圾放那边,无疑影响心情,不过这会儿大雨,谁都懒得去收拾。

    小勺子不管这些,冒雨询问卫兵:“早上有没有吟游诗人进来?”

    “没有!”卫兵回答。虽然看她是一个姑娘,但也不敢小看,刚刚她急速而来的速度绝不小可。

    “或者有没有易容乔装的人过来?”小勺子追问。

    “没有,早上开镇门之后,一个人都没有来。”卫兵回答,“这个小镇只有一个门,要来必然进过这边。”

    小勺子抬头看看边上的围墙,小镇的土墙虽然不比城墙高耸,但也有三五米高。以一个普通男人的水平,翻墙还是可能的,但是应该会留下痕迹,即便是下雨。仰着头一路小跑,绕镇子外围一圈,也没有任何发现。

    莫非真的如信天翁所说,对方处于最危险的地方,并认为是最安全的?带着满腹疑惑,小勺子开始往回赶。

    两人又一次在官道上碰头,一怔之下,不需多言已经知道结果。两人都没有结果,区区一个吟游诗人,竟然如此难抓。

    “你的猪蹄子还在指着镇子方向,追过去还来得及吧?”小勺子急忙问。

    “如果他真的在镇子里的话,那已经来不及了。”劳卢终于放下了肩上的猪,“镇上有马车,付十几个铜币即可到最近的城市,那边有传送点。一进传送点,我们就彻底断了他的线索。”

    雨渐渐停歇,两人抬头望天,已经是下午。两人脚力飞快,但这一来一回的浪费时间,却终究不能忽略不计。此时再追,恐怕已经来不及。天大地大,除非他再拿凯文?因缺思厅的名字出来讲黄段子,否则真的要拼运气。

    “嚯!好厉害呀!”小勺子甩甩衣服上的水,“跟兔子似的,虽然没什么战斗力,一个大意让他跑掉,却特别难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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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隐隐有一种感觉,”管道上,小勺子开口,她和信天翁此时还是决定去乌拉镇看看,“会不会是你故意放走他的?”

    “呵呵,”信天翁依然扛着猪,“不相信自己的队友,在任务中是很致命的。不过你是初次任务,我也不多说了。”

    “我也知道,”小勺子回答,“不过总觉得奇怪,就算我是第一次任务没经验。你作为四星刺客,追捕过更加狡猾的人。怎么会被一个吟游诗人逃跑?”

    “你要知道,提前暴露的是你,而不是我,”信天翁回答,“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不会轻易让他离开我的视线,即便要谈,他也跑不了。但问题是接任务的是你,所以我没说什么。”

    “可是他说他去洗手了,我总不能跟着吧?”

    “洗手上厕所之类,属于人防备比较松懈的时候,此时刺杀反而效果更好。”

    小勺子无言以对,只能懊恼的甩甩衣服。

    “你这一身本来就太干净,下雨天道路泥泞,我的鞋子都故意弄脏一点。”信天翁抬起脚,“你过早的暴露了自己的实力,而且在酒店看书也太刻意。作为刺客,你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好吧,不过我总觉得你在故意误导我。”小勺子回答,“你给我任务,但结果自己也跟过来了。既然这样你自己出手捅死他不就完了么?噫~还是说你看上我了?特地找机会出来和我一起做任务?”

    信天翁不再说话,并朝小勺子扔了一头猪。小勺子接住了扔来的猪,并把它放在了地上。此时猪才不自然的叫了一声。

    “那我回去了,猪就借给你。”信天翁抄着口袋回去了,“我在山姆士山村等你消息。”

    说实话,信天翁之所以去找小勺子来接取任务,当然是不希望凯文这人死。整个刺客公会如果有一人有可能顶撞会长的话,大概也只有他女儿了。不过要说信天翁故意放走凯文,却是绝对的冤枉,他的确有类似想法,但却绝对没有做过。

    作为刺客同僚,有些话不能乱说,也不变轻易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图。思来想去,索性扔她一猪,让她自己看着办。

    小勺子也有些生气,信天翁的态度,仿佛是没我不行,看你怎么办的感觉。小勺子年轻气盛,当然也不服气。当即也从地上扛起猪:“气味还在吗?指路。”

    结果这猪如同死了一半,两个蹄子耷拉着完全不动。小勺子奇怪,暗想难道自己扛的姿势不对,努力把猪扛到了左肩,掂了掂:“嘿!指路啦!”

    依然毫无反应,小勺子忍不住把它放下来。以她的实力倒不是觉得太重,只是这猪骚味有点难受。

    “喂喂!”小勺子用力捏住猪鼻子,“搞什么?看不起我?”

    猪只是把嘴张开,依然不动。

    小勺子再把它嘴掐住,片刻,白胖猪终于暴躁起来,疯狂扭动着脑袋。小勺子趁机威胁:“给我指路知道吗?”

    猪头微点,似乎是同意了,小勺子当即放手。于是猪又趴下了,似乎趴着不动就是它最大的乐趣。

    “你……”小勺子当即再捏住它鼻子嘴巴,猪再次暴躁,一放手,猪又趴下,如此反复数次,白胖猪依然了无生趣的趴着不动,小勺子是全无办法,反而弄得自己一手的猪口水。

    “唉!”小勺子从路边随便找了点草叶蹭了下手,“你滚吧!回你主人那边去!”

    一瞬间,猪眼绽放光芒,一咕噜爬起来,转身一溜烟跑了。小勺子气的牙痒痒,但这是别人的宠物,却也不便随意乱打。

    另一边,乌拉镇门口,几辆马车姗姗赶来。这些都是附近农场主收购泔水派过来的,小镇也早已经习惯,隔天晚上镇上酒馆之类的地方就把泔水桶扔围墙外面。同时也包括垃圾,让这些收泔水的一并处理掉。通常第二天清晨马车就会来,不过今天上午下雨,以至于来迟。

    镇门口卫兵自然的走上前交涉,马车上下来两个兽族奴隶。五大三粗,嘴边两只獠牙上翘,绿色匹夫,裸露的上身显示着结实的肌肉,同时也显示着上面道道鞭痕,下身就一条破破烂烂的裤子,赤脚走路。这些兽族奴隶如果站直了,足有比一般人族高半个头。不过人族规定,他们必须时刻弯腰低头,高度不得超过成年人类。

    在人族中生活的兽族大多是奴隶,他们早已经被驯化,身上的兽性基本消失,只剩下奴性。兽族内部也有多个部族,但不论哪个部族,都有一股子蛮力,干活都是一把好手。一般一个兽族足够顶上三个人,这种脏活累活让他们来最合适。不过他们吃的也多,一般也足够抵上三个人。

    按照程序,两个兽人交了钱,放下两个空木桶,再把泔水桶搬上车。当中也没什么交流,泔水桶似乎比平时要满一些,但他们也不会多问。

    片刻装车完毕,两个兽族就默默驾车走了,卫兵也不会和他们废话,自行回到岗位上。小镇一如既往的和平和安宁。再过片刻,小勺子一个人走来,再次询问卫兵有没有吟游诗人之类的经过,卫兵还是回答没有。小勺子无奈,只能先在小镇住下,刚刚在雨中来去,一身衣服都湿了,也需要换洗。

    傍晚时分,装泔水桶的马车终于来到附近的大城斯坦兵斯城。大城的守卫当然森严很多,两个兽族也必须下车接受检查,并出示通行证。

    虽然这里是楼保勒国内陆,边境的他国绝不会进犯到这里。但国家内部,还有贵族的封地纠葛,时常也会起私兵进行小规模械斗,城主和城主之间也拉帮结派,矛盾对立。总之这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情况,主城搜查也尤为严格,哪怕是泔水桶,他们也要拿跟棍子往里面戳两下。

    呼啦一声!桶里突然站出个人来,全身菜叶汤汁水溅的到处都是。城门口所有人为之大骇,卫兵当即拔剑大喝:“什么人?”

    “吟游诗人!”对方回答,双眼都被菜汤弄的睁不开,此时还在拼命的擦拭。

    “你躲在泔水桶里干什么?”卫兵问。

    “为了寻找灵感。”对方勉强擦拭完毕,总算能看清他的面貌。

    “凯文?”其中一个卫兵队长认出他,凯文常年四处游走,这边城市也来过。只要去过酒馆的人,大都还能认出他来。

    “嘿嘿,是我。”凯文有些费力的从泔水桶内爬出来,散发出一阵酸臭味,卫兵都不由自主后退一步。

    “吟游诗人还真是不容易啊。”卫兵队长依然是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不过既然认识,那就好说话很多。

    “嗯,我最近的小说主角要在泔水桶里躲避刺杀,”凯文随口回答,“所以我决定亲自蹲进泔水桶内,感受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感受。”

    众卫兵相互望望,均感诧异。不过既然不是逃犯或可疑人物,倒也没理由阻止他进城。队长抬手一挥,表示放行。

    但凯文却摇摇头:“我就不进城了,在城外转转。”说完已经朝外走去,留下卫兵和平民都议论纷纷。

    想要彻底摆脱刺客追杀,要么去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换个职业,要么寻求一个庇护所,要么跳出来和刺客公会来硬的。

    第三种方法无疑是不可能的,这只属于那种捡到尿壶的主角们。第一种方法其实也太难,凯文还是决定找自己的庇护所。但斯坦兵斯城很多人认识自己,自己一身菜汤又太过醒目。本来想混在泔水桶里到农场再出来,没想到守门小兵盘查这么严。

    如果对方情报迅捷的话,恐怕此时已经知道自己的下落。而城内传送点又有诸多规定,衣冠不整的人还不得入内。想进去直接传送之前,还的先洗个澡。洗澡该去哪儿?城内谁会接待一个一身汤水的人?只能城外自行解决了。

    顺便从昨晚到现在,凯文都没吃东西了,早就饥肠辘辘。在野外打点野味也是好的。

    夜色渐渐浓郁起来,通常认为晚上不宜打猎,但这边并无猛兽,也无所谓。这边有一种黑毛鸡的生物,也是一种难得的野味。黑毛鸡只在夜间出没,所以这边村民晚上出去抓鸡的也大有人在。

    不过这种鸡非常机敏,想抓也没这么容易。如果点着火把去找,那鸡早就跑了。很多村民都是抹黑寻找,不过能否找到,还的看运气。

    一只黑毛鸡卖给酒店值3银币,对一般农夫而言都是小发一笔。凯文没指望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他只是打算摘点野果和蘑菇充饥。

    也不需要点火把照明,随手在阴暗潮湿处翻翻,轻松获得不少菌菇。只是片刻,手里就捧了一堆,信步来到一条小溪流边上洗干净。在树林中找些干柴,这反而是最不容易的,因为刚刚下过雨。

    凯文不得已把某些还能用的树枝的潮湿树皮,用他的柴刀削去一部分,再找来一些树绒,作为引火材料,在溪流边清空一块地皮,开始搭建一个火堆。

    凯文曾经尝试过钻木取火,这是一项非常累人的工作,万幸今天不需要,他有一种魔力火石。这可是魔法师的专用物品,魔力凝聚,自然会生出一团火苗。正常使用可保证十年不损,严格来说和制作法杖的晶石核心的同样材料,只是这东西属废料,拿来做成了火石。

    有了这东西,生火自然不成问题。片刻已经是熊熊火焰,凯文把湿柴放边上烘烤,干了再放进去,相信煮熟这些蘑菇不成问题。现在就剩下碗了。

    但这对魔法师来说,最不是问题,凯文左手张开一个魔法盾已经成型。轻轻扩大魔法盾的凹面,然后在边上小溪中舀满水,放火上烘烤。

    魔法以咒文或阵图或其他一些方式进行施展,在7级魔法师之前,释放出来的魔法大体是固定的。一个咒文对应一个魔法,只有7级之后,更加深刻理解魔法真意之后,才能比较丰富的变化。

    比如一个魔法盾,放出来必然是在手的边上,呈现圆弧状面,最大可遮挡半个身体,最小不能比自己的手小。熟练之后,可以默念,但默念也是念。只要念得是魔法盾咒文,放出来的必然如此,除非念错或者7级以上。传说7级以上的魔导师可以把魔法盾塑性成自己的雕像,塑性成各种可以想象出来的东西。

    但有一点是必然的,魔法盾的威力,很难有大的提升。这一点就算大魔导师也无法改变。当然大魔导师可以一瞬间放出成千上百的盾,压都能压死对面。

    凯文目前只是1级魔法师,俗称为魔法学徒水平。说实在的,他已经修习魔法20年了,但可惜的是他的体质天生无法接受任何元素力。不管怎么练习,都放不出一个2级法术。这种体质在大陆上非常常见,几乎60%的魔法师都是这样。他们无缘进阶,只能永远使用魔法飞弹和魔法盾。

    凯文立志去当吟游诗人,也有很大程度因为这个原因。因为他自觉已经成不了高强的法师了,只能退而求其次。

    不过即便是1级法师,在有限的法术中,也可以使出不少变化,生活中也能给予诸多便利。将魔法盾有限变形,变成碗大小,却也不难。凯文虽然难以接受元素,但却可以感受元素,让下方火元素更好的通过魔法盾,煮蘑菇汤却是不难。这种碗比之一般铁锅效果还更好一些。

    虽然1级法师,但精神力毕竟修炼多年。这方面他可不亚于同龄法师,撑一个魔法盾完全不觉疲累。

    不过即便锅再好,里面毕竟只是白水煮蘑菇,盐都没,估计也不会有太好的味道。但为了填饱肚子,也不计较这些。

    片刻,水煮沸,凯文左手持盾,右手放入蘑菇,加柴火,忙的不亦乐乎。突然,一个农夫从树林里过来,好奇过来看看凯文在搞什么。瞬间大惊失色,飞起一脚,直接把凯文的盾给踢爆了。

    汤汁又四溅,蘑菇洒了一地,凯文坐在原地发愣。

    “有毒啊!”农夫咆哮。

    凯文:“……”(我游历10年,还能不知道什么蘑菇有毒,什么没毒么?)

    “啧,你身上真臭,”农夫捂鼻子,“我走了。”

    凯文:“……”

    天才壹秒記住『xzmao qu 】”卫兵拦住。

    “凯文。”凯文拿出他的胸牌。刺客刺杀似乎不是全国通缉,不然凯文出泔水桶就应该被抓了。

    “你……”卫兵惊讶,“一天不见胡子这么长?”

    “不要介意这种细节,”凯文只是随口回答,“对了,有人来找过我么?”

    “不知道,”卫兵摇摇头,“至少我当班的时候没有。”

    “好的,谢谢。”凯文点头,进城。

    看起来追捕自己的力度完全不够啊。凯文边走边四处张望,并未发现什么可疑的人。一时间他都怀疑是不是自己判断失误了,也许那个琳达真的是一般读者?但当时在泔水桶里,凯文亲耳听见她跑来找自己,难道他只是以为自己失踪,所以调查么?

    不像!凯文片刻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想,自己和她不过初次相识,不至于要冒雨来回奔跑。但对方追捕的力度,又实在太小。如此看来,只能解释为对方派出的刺客非常蹩脚。

    说来也对,自己不过是区区吟游诗人,连一个猎户都打不过。也不需要大费周章派出什么高等刺客,或者全国通缉之类。也许自己这种人,就是给刺客新人练手的。不过这样一来,却也给了凯文逃脱的信心。

    凯文曾经为了写作合理性,试图推演过如果自己这类人在大国内逃亡的可能性。推演结果就是,如果国家真的全力拘捕,以凯文的实力是没有任何能力逃脱的。他的气味等资料都早已经留下,哪怕躲深山里,也有龙鹰部队过来搜寻,各种强力的搜寻魔法和使魔足以让人无所遁形。任何所谓的逃遁手段,必须建立在自己有相当实力的情况下,真的遇到顶尖魔法师,只需要看你一眼,立马就瘫了,往哪儿跑?

    除非在小国里,国力较弱,还有可能。再不然,只能捡到尿壶,在尿壶的帮助下,才可能脱身。凯文没有尿壶,也不指望捡到尿壶,也所以目前最好的办法还是寻求庇护,找到一个合法的生存方式,融入社会才是重要的。

    为此,前往传送点虽然有点冒险,但凯文认为依然值得。

    现阶段几乎所有人族城市都有一个或者多个传送点,大大方便了人们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由于传送点直接连通其他主城,等于又是一个内城门。而且由于传送点的瞬间可全国传送,一旦逃犯逃入,则难以追踪。因此这边的盘查丝毫不必外城门松懈,甚至更严。

    出入必须出示相关证件,不得携带高出爵位的武器装备,不得携带火油、魔晶石、空间戒指或任何空间法术装备。有些属危险物品,有些则可能造成传送门空间出现错乱,造成严重事故。

    传送点需魔晶石驱动,这当然价格不菲。虽然并无明文规定必须贵族通过,但实际上通过的大多是贵族,平民百姓基本不舍得付这车票。贵族多了,自然出现一些贵族的规矩,比如一些肮脏邋遢的人不得入内之类。如果是昨天的凯文一身汤汁,必然会被轰出去,但今天虽然还是一身水,总算属于可接受范围之内。

    庆幸的是吟游诗人是有优惠的。吟游诗人公会鼓励大家四处游历,并优惠50%的车票,凯文能走这么多地方,不得不说这个政策帮了大忙。否则连面包都吃不起,哪里有钱玩传送。

    片刻,内城墙已到。传送门就设立在城墙上,泛着魔法光晕。整个内城墙呈现c字型,卫兵林立,长枪闪光,中间还有三位魔法师坐镇。

    这里的卫兵一看表情,就更加严肃,也更加傲慢。他们见惯了各种贵族,一般人基本搭不上话。不像外城门卫兵,随便一个老农都可以上去聊嗑两句。

    所有逃亡的人神色总有些不自然,这方面凯文也不例外。虽然读过也写过不少惊心动魄的追杀逃亡故事,但现实放在自己身上,则是完全另外的心情。不过庆幸这边也没有观察入微的智者,没人注意到凯文的神色。

    不由自主四处张望,双手不自觉的开始搓手。直到他进入传送门的那一刻,才真正送了一口气。甚至还想笑,这位新手刺客还真是蹩脚。哈哈哈!

    眼前一亮,周围景色已经大变样,鼻子一吸都能闻到海风的味道。传送就是快,只需眨眼之间。眼前已经是希雷斯城,这里是楼保勒王国最繁华的海滨城市之一,同样也是军事重镇。全城足有300万人口,其中大小贵族都有5多万人。

    而斯达特图书馆就位于城市中心地带,今天还是平静的一天。自从上次黑衣刺客半夜偷看书之后,就没什么大事发生。那个黑衣人说会把《刺客列传》还回来,但也至今未还。不过这已经是小事,在斯达特男爵的心目中,已经没有一场贵族舞会来得重要。

    笃笃笃!又是三声敲门声,斯达特男爵放下手中的稿子:“进来。”

    门被推开,进来三个吟游诗人,斯达特抬头看了一眼,有点面熟,但并不认识。三人微微躬身,算是行礼,然后各自摊上一份稿子:“我们三个是莱顿的男爵,也算是看多了小说,有点兴趣开始自己创作。不过我们的编辑似乎并不看好,我们都认为有必要给斯达特男爵亲自过目。”

    斯达特男爵点点头,随手拿起一份开始看。吟游诗人中也常有贵族,这些人底下的小编辑应付不了,必须斯达特亲自打发。

    “我认为我的小说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小说,我设立了全新的升级体系,从猛兴、兽惨、夏达、乱暗一路升级到劳受、又猬槽、无限联再到大神。我认为这本作品不久就能超越《雷克斯传》成为无数吟游诗人竞相热捧的神作。”左边的吟游诗人面有得色。

    斯达特边看边点头:“这些升级体系和123456789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区别!”对方回应,“就好比为何我们的爵位是公、侯、伯、子、男爵位,而不是12345爵呢?”

    斯达特点点头,放下这篇稿子,在看另一篇。第二个吟游诗人自动站出来:“这是一本穿越小说,讲述一个剑圣突然穿越到一个落魄贵族的身上。这个落魄的贵族受尽了欺压,但自从剑圣到他身体里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他开始……”

    这位吟游诗人唾沫横飞的讲了半响,斯达特早已经看完他的稿子,但对方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似乎打算把整个小说后续都讲一遍,但仔细一听,却也不外乎踩翻神上神的故事。

    “你觉得怎么样?”半响,吟游诗人终于回过神来,询问。

    “不错。”斯达特点点头,再看下一篇。这位吟游诗人却一言不发,眼神中也略带高傲,似乎完全看不起和他同来的两个同伴。

    斯达特匆匆浏览一遍,不由疑惑:“主角没有尿壶之类的东西么?”

    “并没有,”对方声音甚至有些不屑,“我的主角是靠智慧取胜,我花了一年时间才开出这个一段篇章出来。我收集很多资料,访问过很多名家。相信我的小说必然是最合理,最具备启发意义,也最优秀的。”

    斯达特叹息一声:“然而并不能赚到钱。”

    对方三人互相看看,一时沉默。

    斯达特对着先前两人开口:“你们两个先回去吧,你们的稿子可以出书。每月把后续章节寄来,我这边更具借阅的量来支付你们金币。契约合同一会儿就给你们,先去下面等候。”

    “好。”两人点头,回头看向第三人,不免有一丝得意。而第三位则显得有些茫然和不解,同时也略感不平。

    “你的作品不错,”斯达特看着留下来的第三个人,先是给予肯定,“毫无疑问花了更多的心思,比和你同来的两本书质量好很多。然而这是小众,也许会出点成绩,但很难有什么大的发展。”

    吟游诗人沉默,但面部表情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去年我们图书馆的借阅量,《雷克斯传》仅仅一本就占据了总量的8%。几乎每一个来借书买书的人,都会随手翻翻《雷克斯传》。包括和《雷克斯传》类似的小说,不少贵族看一本感觉不过瘾,特异找几本相同的,差不多的再看看。我们图书馆30%的收入都来自于此。”斯达特摊开牌讲,“另外50%是举办贵族舞会、贵族交易会的收入,18%左右其他产业贵族在这里打广告的收入。而一般小众书所能赚的比重,不过1%到2%之间。”

    “我们用数据来说话,我首先是一个商人,然后才是一个编辑。”斯达特回答,“也许你会觉得那些贵族愚不可及,只会看一些垃圾主流文。但事实上却是,我们赚到了跟多的钱。主流之所以成为主流,你觉得是为什么?”

    吟游诗人不甘心:“也许我能引领一个主流。”

    斯达特笑了,在他看来,仿佛是问一个普通小孩长大想当什么,小孩回答长大要当国王一样可笑。当然如果严格来说,也不是没可能,所以斯达特也只是笑笑,嘴上还是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梦想。”

    “我有位朋友,他也和你一样,喜欢用古怪的思维方式来进行写文,”斯达特开始回忆往昔,“他的作品相当优秀,我曾经多次给不少贵族推荐,然而事实上他目前落魄到四处讲黄段子为生,25岁了还是个光棍。我和你讲这个故事不是说小众不可能出名,但的确很难。”

    吟游诗人再沉默。

    笃笃笃!突然门又敲响,斯达特开口:“进来。”

    门被推开,却见赫然就是凯文。从传送点一路走来,倒是把他身上的水给晒干了,不过逃亡两日,依然显得憔悴不少。

    “真是巧,”斯达特高兴,“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和你说的25岁光棍,凯文因缺思厅。”

    “又在用我来给新人当反面教材?”凯文只是随意的朝新人点点头,“那边集市上的吉尔,我记得他的文写的不错的,为何他现在开始卖咸鱼了?”

    “是我建议他买咸鱼的,”斯达特坦然回答,“卖咸鱼明显比他写文来的有前途,这是事实,你就说说你最近过得怎么样吧?”

    “最近糟透了,”凯文叹息,“不过我只是遇到些意外,可不是因为小众文才这样的。”

    边上新人吟游诗人忍不住问:“凯文先生,是不是真的只有主流文才能大火。”

    凯文打量了他几眼,笑了笑:“当然不是。”

    “那太好了,我回去把这本写完!”新人显然有些高兴。

    “不过我首先还是要问你一句,你是要赚钱,还是仅作兴趣?”凯文开口。

    “当然是赚钱了。”

    “如果是赚钱的话,以量取胜是最好的办法,”凯文的回答出乎意料,“精雕细琢的工艺品很容易被大路货打败。”

    新人显然相当失望,有些不知所措。

    “很遗憾,这就是现状。成功者不是没有,但极少。教导大家朝这个方向努力,其实是不对的。”凯文叹息,“很多艺术家的作品,甚至到死后,甚至死后几代人之后才被奉为神作。但在当时的时代,很多人都在社会底层生活。如果你有超出时代的智慧,那就很难被时代所包容,如果你有超出主流的智慧,那就很难被主流包容。就是这个道理。”

    新人沉默片刻,拿着稿子,默默的走了。

    “很意外啊!”斯达特一脸惊奇,“你居然会说这种话?还以为你要教导他追逐梦想,然后巴拉巴拉一大堆呢。”

    凯文只是摇摇头:“如果是几年前,我会这么说。不过经历了多了,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一些事情。”

    “哦?那你的下一本小说准备写主流了么?”斯达特问。

    “呵呵,”凯文只是淡淡一笑,“我准备写一个吟游诗人的故事,正好是自己本行,比较熟悉一些。打算把编辑也写进去,你觉得怎么样?”

    “又是小众啊!”斯达特轻叹,不过他知道凯文已经是老顽固了,也不打算说服他。

    凯文当然也知道编辑心情,但并不怎么理会,他只是调侃:“相比小众与否,我倒是担心要是我在书里暴打了编辑,会不会引起真编辑的不高兴啊?”

    “哈哈,”斯达特笑,“你想多了。”

    “那就好。”凯文也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