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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象个泥猴一样,右手提刀,从大樟树背后走了出来。

    得手了!

    除了陷马坑,他还准备有后手——一旦小头目没有走他预先设定的路线,避开了陷马坑,那么,他会从树后偷袭。

    总之,哪怕拼一个鱼死网破,他今天也必须与小头目血战到底。

    左手完全使不上劲,他只能扔了长刀,弯腰用右手从地上吃力的捡起一块饭碗大的石头,小心翼翼的向陷马坑靠拢。

    坑底,传来几声马的惨叫之后,便没了动静。

    而小头目自从掉入坑中,更是没有吱过声。

    但是,沈云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今天,他受到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一时的自以为是,险些叫他搭上自家小命。

    终于走到坑边。他高度防备的单手举起石头,伸长脖子往坑底看去。

    马,没有动弹。

    它的脖子上露出半寸长的刀尖,血淋淋的。

    在马的下面,小头目只露出半边后脑勺,也是一动也不动。

    显然,这一人一马都串在了坑底的长刀上,死得不能再死。

    “呼——”,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随手扔掉手里的大石头。

    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倦意涌上来,他感觉整个身子都绵软无力,就势倒在地上,展开手脚,仰面摊成“大”字。

    今天,真是侥幸啊!

    先前只顾着收拾这起子东西,什么都抛到了脑后。现在,回想起来,他是越想越怕。

    好险!

    如果不是他的水囊空了,又渴又饿,他不会在半道上停下来,而是会尽快赶回庄子里。

    那样的话,他铁定会给洪伯和甜妞招来杀生之祸!

    如果不是他先进林子里打麻斑,熟悉了林子里环境,那么,他还能这般进退自如,占尽地利的便宜吗?

    比如说,第三个目标后退时,重重的撞在背后的大树干上,结果,自己把自己给撞晕了,给了他可乘之机。

    看似是巧合,其实,也不全是。因为这一处地方,是他跟踪第二个目标时,特意选中的。当时,他怕一击不中,做好了第二次正面撕杀的打算。而这棵大树恰好挡住了第二个目标的退路,于他有利。

    结果,他没有想到,那时的情景,正好应了师父曾教给他的一句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跟踪第二个目标,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被第三个目标给跟踪了。于是,阴差阳错,原本针对第二个目标设计的第二次正面撕杀,便用到了第三个目标身上。

    所以,师父说的对,这世上,确实存在运气。但是,运气也未必全是偶然。大多数的运气,其实都是因为事先准备充足的结果。

    缓过劲来后,沈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这里离官道没多远。外边的小河里还泡着两具铁骑兵和战马们的尸体,太醒目了。指不定会招来其他的仙符兵。此地不可久留。

    另外,也不知道黄春来什么时候给他下了跟踪粉,他中了招还不自知。让黄春来闻着味儿,带着铁骑兵一路追了上来。

    吃了个亏,他不能不有所防备。这些仙符兵的尸体都要处理掉。

    沈云强打起精神,将其他铁骑兵的尸体都拖进林子里,统统扔进陷马坑里。

    然后,他往坑里打了一枚下品烈焰符。

    “嘭——”,烈火腾空而起,瞬间吞没了整个陷马坑。

    大约十息之后,火灭了。

    沈云再引颈一看,坑底只剩下三把被烧得通红的长刀,以及一些头盔、披挂什么的。

    他胡乱的将坑边的黑泥堆扒入坑中,将之填平。

    接下来,要处理的是,外面小河里的几匹马尸。

    之前,他打算在原地直接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这些马尸。不想,下品烈焰符在水里失效了。而这些马又重的要死,就算左手没有受伤,他也拖不动。是以,他只好暂时将它们先放到一边。

    处理完尸体后,沈云又细心的抹掉自己留在林子里的诸多痕迹,然后,收拾好东西,再回到河中检查那些马尸。

    他除下了马尸上的所有物品,包括马鞍、脚蹬,缰绳,以及背囊等。甚至连铁马掌都用小刀一一削掉。

    光溜溜的马尸,又泡在河水里,应该不会再有跟踪粉之类的隐患了吧?

    那么,就这样丢在河里。

    从铁骑兵和马的尸体上搜下来的这些东西,象银钱、黄纸符这一类的,沈云全收进了竹背篓里。其余的,一律堆在岸边,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而焚烧后的残留物和灰碴,则尽数扫进小河里,冲走。

    忙活完,他又出了一身大汗。

    最后,他走到上游,仔细的洗澡、洗衣物。一来,他全身上下糊着汗水、血污、泥垢等,走在官道上,但凡长了眼的,都能看出他刚刚经历了什么;二来,他担心身上还沾有跟踪粉,不洗干净,哪敢回庄子?

    河边有不少大石头,被山风吹得干干净净的。沈云将洗干净的衣物,尽量拧开之后,一件一件的摊在那些大石头上晒着。而他自己则躲在一块大石头的影子里,一边泡澡,一边吃温热的烤麻斑鸟。

    此时,太阳还未偏西。这些大石头又在太阳下晒了大半天,摸着还有些烫手。他的衣服摊在上面,又烤又晒的,不到一刻钟,已然九成干。

    沈云穿好衣服,背上竹背篓,匆匆离去。

    怕洪伯看到自己左臂上的伤,他没有走前面,而是特意绕到后面,从竹林里悄悄的回到自己住的小屋里。

    先前,他从一个铁骑兵的身上找到了一只白瓷小药瓶。仔细辨认之后,他发现那是一瓶刀伤药,当场就给自己用上了。洗了澡之后,他又重新上药、包扎伤口。

    两个虎口的伤,是小伤,如此处理也就成了。

    麻烦一点的是左臂上的那一处刀伤。伤口那么深,几乎现骨,是以,仅仅是上药的话,一旦松开血道,便连血都很难止住。必须赶紧做缝合处理。

    好在,上个月,他跟师父学习了缝合术。屋里还备有针、线等物。

    沈云找出自制的医药匣子,从中翻出两根银针,分别插在左臂的两处穴位上——缝合术很痛的,所以,进行缝合之前,郎中往往要先煮碗麻药给伤者喝下,令其暂时昏睡。而他现在是自己给自己缝合伤口,麻药自然是不能喝了。于是,只能采用第二种方法,用银针封住左臂上的两个痛穴。效果当然比不得麻药,但好歹也能减轻一些痛感。

    接着,他点亮油灯,从匣中翻出一根弯头针,穿上线后,将针在火上灼烧。这是常用的消毒手段之一。除此之外,还可以用烈酒擦洗弯头针,也能达到消毒的目的。后者,效果更好。他屋里没有烈酒,是以,只能退而求其次。

    当针头被烧得发红,便可以了。他吹灭油碗灯,等针头的红色消褪,深吸一口气,开始着手缝合。

    “滋——”,针头穿过皮肉时,还没那痛。最痛的是,将棉线拉过皮肉的时候。即便痛穴被封,整个过程也无异于酷刑。

    豆大的冷汗,自他的额头滚下。“叭嗒、叭嗒”,象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在小木桌上,摔成数瓣。

    五针之后,他的衣背尽湿。而小木桌上已然积了一小滩汗渍。

    可是,伤口才刚刚缝合一半。

    沈云痛得眼冒金星,汗如雨下,不得不暂时停下来,缓一缓……

    在心里,他甭提有多后悔了,不停的骂自己:沈云,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姑息养奸,自以为是!

    越到后面,越是难以忍耐。剩下的五针,他中间歇了两次,才缝完。

    又重新上了药,他将伤口重新包扎好。

    换上一件干爽的衣服,略作收拾,沈云强打起精神,去前面找洪伯。

    “咦,云哥儿,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洪伯一眼就看出,他的脸色甚是难看。还有,头发湿漉漉的,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不是早上出门前的那一身。

    沈云说出事先编好的腹稿:“没事。回来的时候,看到仙符兵在搜叛军余孽。怕被他们缠上,我绕小道回来的。走得急了些,出了一身的汗,衣服都汗湿了。刚刚,我回屋才换了。”

    洪伯的注意力果然被成功转移。他皱眉问道:“他们是往这边搜过来了吗?”

    沈云摇头:“不知道,我不敢多看。洪伯,他们是沿着官道搜人。这些天,我们要小心些,防着他们进庄子祸害人。”

    “嗯。今晚,你睡觉时,要警醒一些,莫睡得太沉了。”洪伯连连点头,“明早,我去官道那边瞅瞅。”

    见他上了心,沈云暗地里放下心来。同时,再一次后悔,骂自己害人害己。

    左臂上的伤虽然做了缝合术,但在拆线之前,仍然不能用力。不然,伤口若是绷开了,会很麻烦。是以,沈云不得不暂停打猎。接下来,他上午带甜妞在庄子里转一转,挖野菜、捡柴火,吃过午饭后,便呆在屋子里读《药典》、脉案,练字。

    而洪伯误以为他是特意留下来,保护甜妞和自己,所以,才没有和往常一样进山打猎,心底甚是感激。同时,他也更加警醒,一天要往官道那边跑三次,察看仙符兵的动静。

    很快,又是师徒见面的日子。

    正午,沈云赶到石崖下。

    “你受伤了?”林焱闻到了淡淡的伤药味儿,不由皱眉,“怎么回事?”

    沈云不敢隐瞒,一五一十的道出事情始末。说完后,从怀里掏出一把黄纸符奉上:“这是徒儿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符。里头有好几种,徒儿不知道是什么符。”

    林焱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先看你的伤!”

    “是。”沈云将左袖捋起来。

    林焱拆开纱布,看到仍然有些红肿的伤口,点评道:“嗯,伤口缝合得还算齐整。用的刀伤药不错,你也处理得当,过两天就能拆线。”翻起眼皮子,戏谑的问道,“缝针,痛不痛?”

    “痛!真的痛死了!”沈云垂下头,嗡声应道。

    林焱冷哼:“痛才好,能叫你长些记性!被那起子畜牲害得家破人亡、两次死里逃生,你就没长一点记性!知道什么叫做‘打蛇不死,必遭蛇咬’吗?哼,活该痛死你!”

    “是。”沈云连连点头,“这次的教训,徒儿一辈子都不敢忘。”

    林焱一直认为,很多事,只能点到为止,多说无益。比如说,吸取经验教训。

    他没有再多说,替沈云重新包扎好伤口后,换了个话题:“那些符呢?拿过来,为师看看。”

    “是。”沈云双手奉上那些认不得的黄纸符。

    林焱一边看,一边给他详细讲解:“这是五雷符,是中品符,使用时,须在符中灌入真气;这一枚,是雨符,也是一样的……”

    沈云越听越沮丧。四枚他不认得的符,全是中品符。眼下,他没有凝结出真气,是以,一枚也用不了。

    林焱将黄纸符又归还给他,笑道:“一口吃不成胖子。同样,凝结真气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当年,为师也是苦练了五载,才凝结出真气。莫急,慢慢来吧。”

    嘴上是这么说,其实,在心里,他却比沈云更急切,恨不得后者能马上凝结真气。因为他伤了根本,如今已是灯枯油尽,全是靠着一股子心劲强行拖延时日。

    经此一事,他决定再多跟沈云说一说外面的事——世道艰难,人心险恶。他又不能护着这孩子,那么,乘着现在他还在,多教教吧。

    接下来,他跟沈云说起了跟踪粉的事:“徒儿,你说的跟踪粉,是常见的跟踪手段之一。出招的手段五花八门。象你这次,跟踪粉应该是洒在那块素色的丝绢上。花里胡哨的荷包,还有你闻到的刺鼻香粉味,都是那厮用来遮人耳目的,让人误以为,那些不过是女人贴身的东西。寻常人见了,最多觉得他恶心,不会特别提防,却不知已经着了他的道儿。”

    沈云咋舌:“那厮的心眼真多!”

    林焱轻哼:“这算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你要记住,在外面行走,多看少说是第一要领,最忌粗枝大叶。不然,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沈云正色,牢牢的记下了这句话。

    林焱见状,又笑道:“谨小慎微,是没错。但是,也不能因此而缩手缩脚。徒儿,你要记住,这世道,最终还是得看拳头。在真正的强者面前,无论什么手段,都只是无用的伎俩。所以,象黄春来这样的,看似精明能干,实则是上不得台面的跳梁小丑。死得最快的,往往就是这一种人。徒儿,你当引以为诫。”

    沈云听明白了师父的教诲,恭敬的点头称是。

    又过了半个月,经络图全部讲完了。而沈云也背了数以百计的脉案实例,同时,探脉的准备也基本达到了林焱的要求。于是,后者开始正式教他切脉和行针诊病。

    这时,沈云背得滚瓜烂熟的脉案全派上了用场。因为林焱就是以这些实例为基,教他如何一步步分析病理,进而确诊,最终制定详细的行针方案。

    当然,光是这样,是学不好针炙之术的。是以,第一次讲完针炙术,林焱便叫沈云为自己针炙。

    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况且,师父教自己尽心尽力,有如亲生。沈云哪里敢!

    结果,林焱坚持道:“徒儿,你跟为师学了这么久,难道还看不出来为师身体染恙?你要记住,医者父母心。为师不适,请你施针。那么,你就是医者。现在,在你面前,只有病患,没有师父。”说着,他褪下衣袍,露出后背,“来吧,按为师说的,开始行针。”

    先前有宽大的黑袍遮掩,沈云还只觉得师父偏瘦。然而,此刻看到师父后背上现出嶙峋的骨头,他才真正意识到,师父的身体已不是能用一个“瘦”字来形容。

    他知道师父生病了,但是,师父的病却比他想象中的要重得多!

    然而,他才刚刚开始学医术,根本是无能为力。

    “是,徒儿谨记。”沈云含泪应下。

    林焱暗中松了一口气,淡声报出第一个穴位名:“大椎。”

    沈云敛心屏神,默了默神,再睁开眼时,双眸明亮,一片清明。他准确的下了针。

    林焱感觉到他的手法甚是平稳,满意的颌首:“徒儿,你平常已经练习过多次,是吧?”

    “嗯。”沈云如实以对。为了练习针法,他最初是在红薯上行针。觉得手法熟练了一些后,便开始拿活捉到的猎物练手。如此练习了十几天,他渐渐意识到,要想下针又准又稳,光是练手法是不够的。还必须能准确的认穴。而动物与人体的穴位又不相同。是以,他开始尝试拿自己当练习对象。

    不想,一个大胆的尝试,效果出奇的好:不仅大大提高了他的手法和认穴准确度,而且让他发觉到穴位与经络脉动之间存在着细微联动关系。而后者,是脉案和师父都不曾提及。

    比如说,他能用小石子准确的点中黄春来的麻穴,就是因为之前摸准了后者的颈部脉门的脉动状况。

    只是这种联动关系,他只可意会,不能言传。他不知道该怎么跟师父说,故而,一直没有说。

    林焱听了他的回答,叹道:“怪不得你才背了经络图,就能用小石子隔空点穴。原来如此。”

    一时之间,对于自家徒儿的学医资质,他完全不会评判了:说徒儿资质过人,真的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若真是资质平平,当年他学医近两年后才有的领悟,徒儿却只花了半年的时间!

    所以,资质这种东西,其实玄妙得很,并不得一概以论之。

    关于资质一说,祖师传下来了一套评价标准。他一直坚信不疑,大半辈子都是在按这套标准挑选徒弟。然而,如今,他有些动摇了。同时,心里不由冒出诸多期待:也许徒儿今后的造化,会远超我的预料。

    于是,他决定再次加快进度。下一次师徒会面时,他扔给了沈云一本手札:“这是太师祖留下来的游记之一。太师祖一生走过无数山川,留下数十本游记。沿途风景、所见所闻、奇花异草……都有记载,包罗万象。你看完这一本,再来跟为师换另一本。”顿了顿,又道,“认真读,不许囫囵吞枣。三天里只许换一本。”

    “是。”认得的字多了以后,沈云便爱上了看书。可是,书本是武馆里才有的奢侈品,哪里能随随便便买得到?除了先前从拳馆带出来的几本药书,他的唯一书源便是师父。

    现在,听师父说,象手中这样的游记,还有数十本,他能不欢天喜地吗?

    是以,他一回到庄子里,便迫不及待的开读。

    结果,太师祖笔中写描述的世界太过精彩,他一读就上了瘾。下午,费了很大的工夫,他才把自己从太师祖的手札里拔出来,按计划去练习飞花越柳,以及写字。

    好吧,上午的打猎关乎生计,也不能耽搁……即便是这样,第二天下午,他也读完了整本手札。

    啊啊啊,根本不过瘾!

    他又从头再开始读……这就样,三天里,这本手札被他读了四遍。里头的很多段落已然熟读于胸,能够背下来。

    不想,歪打正着,师父换书时,竟然是要抽背手札的!抽背三段,至少要能背出其中的一段,才给换!否则,三天后再说!

    沈云很幸运。师父这次抽中的三段,都是他认为最精彩的部分,反复品读过。是以,他全背出来了。

    林焱甚是满意,换了另一本给他。

    就这样,沈云觉得日子变得更加充实,且充满了期待。不知不觉之中,夏去秋至、秋去冬来,大半年又过去了。

    自从沈云给林焱针炙之后,后者的气色渐渐好转,到了夏末时,削瘦的双颊上,竟然带了些许血色。

    并且,沈云针炙时,也发现师父的脉息渐渐转强。

    这些都是身体好转的表征!

    他高兴极了。

    不想,天气转凉之后,林焱的脉象突然急转直下!脸上好不容易养出来的那点血色迅速褪去。

    终于,在深秋一天,沈云从师父的脉象里探出了回光返照之意。

    “师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望着目光灼灼的师父,眼泪不由自主的夺眶而出。

    林焱身为医者,自然是知道自己已经撑到了尽头。见状,他甚感欣慰,点头笑道:“没错,你切脉很准。”

    “师父!”沈云大悲,一时完全不能自持,伏在他的膝头放声恸哭。

    林焱伸手轻抚他的头发:“师父是伤了根本,能拖到现在,陪你这么久,已属不易。如今,你学得好,师门传承没有断在为师手里。为师心愿达成,也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了。正所谓,落叶归根。尘归尘,土归土,为师不过是此生走到了尽头,将要回归本源。”

    沈云却不是这么想的。从前是爹娘、奶奶,然后是长姐,再是刘爷爷……这些最爱他的人,同时也是他深深爱着的人,一个个的都离他而去。现在,师父也要永远离开了。

    为什么!他就一个也留不住呢!

    “不,不要,师父不要离开徒儿!”此刻,沈云声泪俱下,一改平时小大人的形象,变回了真正的九龄孩童。

    林焱情动,面现悲意:“徒儿,为师一生修行,然而,终此一生,也未能脱凡超俗,进入先天之境。此乃人生之最大憾事。唯望徒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有朝一日能步入先天,成为真正的修士。”他曾以为他已看透生死,然而,当死劫真正来临之际,他才发现,自己可以从容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却是心有不甘。就和师父当初一样!

    祖师说,“不知‘道’,不入先天”!

    师父临终前说,他修了一世的道,到头来,仍不知何为“道”!大恨!

    如今,他亦是!

    沈云越听越伤心,简直是泣不成声。

    林焱敛去心中的悲苦,用力将他从自己膝头扶起来,扳着他的肩膀,正色道:“徒儿,祖师临终之际,曾立下血咒。我师门历代,生为天神宗的人,死为天神宗的鬼。如若身死,皆将魂归宗门。师父说,宗门在正东方。徒儿,将来你若能脱凡超俗,届时要记得向正东方洒一碗桂花酒,告之为师,什么是‘道’!”

    “是,师父。”沈云完全听不懂,但,他知道,这是师父最后的心愿,是以,按住悲痛,使劲的点头。

    林焱松开他,展开双臂,仰天长啸,大呼:“道!何为道!”

    其声竟有如金石相击,震得石崖之上“沙沙”落石。

    这是沈云头次看到师父如此失态,一时怔住。

    “噗!”林焱突然双目圆瞪,喷出一口血沫子。

    待沈云回过神来,只见师父已放下双臂,与往常一样,盘腿而坐。唯一不同的是,他那白发苍苍的头,无力的垂在胸前。

    沈云轻轻推了推他。

    他的身体象山一样,轰然后倒。

    这一刹那,天地骤然失色!

    “师父——”

    情急之下,沈云冲上前,一把抱住师父的身体,莫让他撞到后面的石崖。

    不想,变故突生!

    石崖象变戏法一样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小小的茅草屋!

    怎么可能!

    沈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进入此山之中,这里就是一面长满青苔的大石崖!

    然而,他的眼前,确确实实是一间半旧的小茅草屋。低矮的门洞上没有门板,挂着一块泛黄的旧兽皮充当门帘。帘上有一行炭字:徒儿,进屋。

    正是师父的笔迹!

    沈云傻傻的抱住师父尚且温热的身体,脑瓜子里一片空白。

    “是,师父。”良久,他终于回过神来,轻轻的将师父平放在地上,心道:师父医术高超,自知时日不短,特意留字,叫我进屋,想必屋里定有交待。

    至于,为什么石崖突然变成了茅屋,根本就不是眼下的重点,好不好!

    他对着师父叩了三个响头,擦干眼泪,轻声禀报:“师父,徒儿按照你的吩咐,现在去屋里看看。

    茅屋很小,他揭开门帘,里头的情形一览无余:地上,铺着厚实的兽毛皮,颜色杂乱,至少用了五种兽皮拼凑起来。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兽毛浓密、厚实。

    正对着门,摆有一张两尺见方的简易短脚木桌。这是屋子里唯一的木质家什。它没有上漆,做工粗糙之极,四只桌腿就是四截粗细不一的粗树枝。

    桌上,除了一个半尺见方的朱漆木匣,什么也没有。

    另外,靠着里边的左边角落里,摆着一个折得四四方方的白狐皮褥子。

    以上是屋内所有的摆设。

    茅屋虽小,却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正如师父的为人。

    一直以来,沈云的心里都有一个疑问:师父住在哪里?

    因为一年多来,他在附近的山林里打猎,却从来没有发现过师父居住过的痕迹。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原来,师父一直就是住在这间小小的茅屋里。

    师父把朱漆木匣摆在如此显眼的位置,是不是在里头留了书信呢?他挠了挠头,脱掉草鞋,进入屋里,在小木桌前跪坐下来。

    他定睛细看朱漆木匣。

    这是一件旧物,做工精美,每一面都刻着好看的花纹:有云、有莲花,还有叶子。它们活灵活现,就象真的一样。沈云长这么大,从未看到过这么好看的木工雕花。

    师父生前应当是非常珍爱它的。因为它被擦得锃亮,哪怕是最细最小的雕纹里也看不到灰尘。

    匣子的正面有锁,是黄铜所制,和师父生前跟他提过的那种机关锁一模一样。

    沈云在小锁的左侧面果然找到了一个不太显眼的小突起。

    他深吸一口气,在小突起上按了下去。

    “叭嗒!”

    一声脆响,黄澄澄的机关锁应声弹开。

    沈云打开匣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叠起来的白色细棉布。

    他将之拿起来,立时,一道柔和的乳白色亮光将原本昏暗的茅屋照得通亮。

    所有的亮光都是匣子正中搁着一枚大珠子发出来的。

    此珠呈乳白色,比鸡蛋黄略大一点点,非常圆润,其照明之效果,十只油碗灯也不能及也。

    沈云又是生平头次看到这样的宝贝,心道:难道此珠就是祖师在手札里提到过的夜明珠?

    不过,惊艳过后,他的注意力又回到了手中的白布上面。

    因为他看到上面有墨迹渗过来。

    果不其然,展开一看,布上全是师父的字迹。

    “沈云徒儿,见字如晤……”仅读了个开头,沈云的视线被汹涌而出的泪水模糊了。

    没错,这是师父写给他的信,也是师父让他进屋的原因所在。

    “师父……”沈云用袖子擦干眼泪,忍住悲痛,继续往下看。

    信的开头,师父写道,他原本是义军的左路长史。在攻打石秀县的中途,义军遭遇伏击,苦战落败,不得不退回省城。突围时,他先是中毒,再是后背被重击,与左路军失散,逃亡至此。

    沈云知道,师父嘴里的义军,即仙府,及众人口中的叛军。

    这一年多里,师父虽未正式提及过叛军,但是,从他的只言片语里,沈云可以看出他对叛军的态度。

    再联想师父出现的时间,沈云其实在心里对师父的真正身份一直有所有猜测:师父很有可能就是仙府大力缉拿的所谓“叛军余孽”。

    不过,他一点儿也不怕。因为仙符兵的种种行径,令他深恶痛绝。而众所周知的,叛军是仙符兵的敌人。更何况,他从未亲眼看见过叛军和传闻中的一样,到处杀人放火。

    现在,师父在信里承认了“叛军余孽”的身份,他只觉得心里非常平静,完全不感到意外。

    接下来,师父在信里解释了茅屋为什么会变成石崖。

    原因很简单:他在茅草屋周围布了一个幻阵。而他平时坐的位置,正是阵眼所在。他死后,沈云定然会上前替他收敛。如此一来,沈云就会进入阵眼。届时,幻阵立破。

    至于什么是幻阵,阵眼又是什么,师父在信里写道,这些现在也跟他说不明白。

    “为师怀里有一只百宝囊,待徒儿有朝一日凝结出真气,便能打开此囊。那时,徒儿自然能从囊中找到相关书籍释疑。”

    接下来,师父在信里交待了自己的后事:百宝囊,还有桌上的朱漆宝盒,都是自祖师传下来的宝物,他将两样宝物都传给沈云。而沈云若是将来能脱凡超俗,此两样宝物便是寻常之物,包括里头的所有事物,传不传与后辈弟子,皆可以自行决定;但是,如果沈云将来和他一样,终其一生,都只是凡人,则这两样宝物,必须代代相传。

    另外,茅屋里的一切,沈云但凡看上的,都可以拿走。不想拿走的,与他的尸体,还有茅屋,一并火化。

    “祖师曾云,缘起,缘灭,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为师至死堪不破‘冥冥之中’是何意。在此,借用祖师之语,劝徒儿莫悲伤。为师已魂归宗门,与师父团聚,又有师门历代尊长庇护,并非孤魂野鬼,徒儿亦无须悲伤。只是,徒儿,将来若是得幸超凡脱俗,莫要忘记,向正东方酒祭为师,告诉为师,何为‘道’。为师死亦瞑目也。”

    最后,是落款:青木门五代记名弟子林焱绝笔。

    沈云听师父说过,这是祖师临终之令:天神宗一日不光复,则其门下弟子永远都只能是记名弟子。

    不过,师父也说过,此一时,彼一时,他用了一生的时间才看破复宗之大业,叫沈云不必强求。

    看罢师父的绝笔信,沈云心里依然悲恸不已。只是,师父有令,他定当服从。况且,师父的后事是最要紧的,耽搁不得。

    他强按住悲痛,开始料理师父的后事。

    因为师父在信里说了,死后要与茅屋一并火化,所以,他去外面,将师父搬进屋里,平放在小木桌后面。然后,将屋角的狐皮褥子展开,给师父盖上。

    林焱心中有大憾,至死是双目圆瞪。

    沈云先前不知其中原故,不过,看完信,他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什么是道?他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样的问题,眼下自然是无法回答师父。

    “师父,将来,徒儿一定能告诉您,什么是道。到时,徒儿一定开一坛师父最爱喝的桂花酒,向正东方祭拜您。”他在林焱的尸体前又叩了一个响头。

    待他起身,再抬头一看,心中惊诧不已:呀,师父的眼睛全合上了!

    按照林焱的遗言,沈云在他的怀里找到了一个小巧而精美的圆形大红荷包。

    此物和小木桌上的朱漆木匣一样,用同色丝线绣着精美的云朵、莲花和叶子等花纹。

    沈云暗中惊叹不已:祖师过世已经有两百多年了,这两样宝物却宛若新物。可见,祖师之神通广大!

    听师父的意思,这只巴掌大的百宝囊里藏有不少宝典秘籍。真是神奇!

    只可惜,他现在没能凝结真气,无法打开宝囊。

    沈云很是遗憾,将百宝囊小心翼翼的收入怀里。

    然后,他又去看红漆木匣。

    除了夜明珠,里头还有一个银白色的皮囊,一本线装书,以及三只大肚白瓷药瓶。

    皮囊虽小,拿在手里却沉甸甸的,非常压手。沈云打开一看,里头分了很多层,每一层皆密密麻麻的插着银针,心中顿时明了:原来,这就是师父惯用的随身武器万针囊。

    现在,师父将它传给了他。

    三只药瓶的大肚瓶身上都贴有纸质的标签。沈云一一拿起来察看,标签上分别写着:补元散、回春散、百花玉露丸。

    他知道这三味药:补元散是武者们常用的丹药,有补气凝神之效;回春散是上好的内伤药;百花玉露丸是师门秘制之药,可解百毒。

    三味药都是价值不菲的高档成药。他才学了半年的制药之术,手艺嫩着呢,还没有学配制这三味药。

    如今,师父不在了,也许我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学习配制高档成药……沈云叹了一口气,拿起药瓶底下的那本线装书。

    封面上没有字。

    他翻开一看,心中的悲意再度翻涌——此书是师父手写。连墨迹都是新的。里头有补元散等三味药的药方,以及配制过程,和师父的配制心得。

    不用说,这是师父自知时日不多,所以,写下此书,教他配药。

    书中哪是药方与心得?分明是师父的一片良苦心用!

    “师父!”他拿着书,又一次哭倒在林焱的跟前。

    沈云在小茅屋里陪了师父最后一个下午。太阳偏西时,他遵照师父的遗言,用一枚下品烈焰符,将其遗体与小茅屋一并火化掉。

    整个过程里,石崖没有再出现过。沈云猜测,师父生前布下的幻阵应该是没有了。

    所以,他在林焱生前常坐的那个位置上挖了一个坑,将火化后的灰烬尽数收入此坑中,填埋起来。

    最后,他在附近挑选了一块比较平坦的青石立在坟前,正面用小刀刻上“恩师林焱之墓”。落款是“弟子沈云泣立”。

    待沈云料理完林焱的后事,回到庄子里,天色已晚,暮霭沉沉。

    洪伯牵着甜妞,站在进山的小道上。两人都伸长脖子,着急的往山里张望。

    沈云的身影一出现,他们便双双急切的迎了上去。

    “云哥哥!”

    “云哥儿,”走到近前,洪伯上下打量着,问道,“你没事吧?”

    沈云一把抱起扑到跟前的甜妞,摇头答道:“我没事。在山里,不小心转迷糊了,耽搁了不少时间。”

    林焱生前,反复强调过,拜师之事,不得与任何人说。是以,洪伯一直不知道,师父的存在。今天之事,他只能另编借口。

    “啊,难道是碰上了‘鬼打墙’?”洪伯素来信任他,闻言,不疑有他,神色大变。

    一提到“鬼”,甜妞不由打了个哆嗦,连忙搂着沈云的脖子,瞪大眼睛问道:“外公,什么是鬼打墙?”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回家。”洪伯紧张的瞅了一眼腾起夜雾的山里,招呼沈云快走。

    一路上,洪伯神色凝重,忧心忡忡。

    回到家里,甜妞忍不住,再次问道:“外公,什么是鬼打墙呀?”

    洪伯心事重重的应道:“就是撞邪了,老在一个地方打转,走不出来。不是什么好事,小娃娃,莫多问。”

    “哦。”甜妞闻言,不再发问,噌噌的跑去厨房里,找吃的去了。

    “云哥儿,你有觉得哪里不舒服没有?”洪伯走到沈云跟前,关切的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唔,没有发烫。”

    沈云现在是人累,心更累,疲惫不堪。闻言,无力的摇摇头:“没有。就是走累了。”

    洪伯愁苦的叹了一口气:“听老辈人说,撞上这种事,一定要杀只雄鸡,去观里烧香去邪,再求道平安符的。小娃娃家还要讨碗符水喝,压压惊。”

    可是,现在,上哪里去找雄鸡?

    略作犹豫,他又道,“也许野鸡也是行的。家里刚好还有一只刚腌好的野鸡,是公的。云哥儿,明天你不要进山了,陪我去一趟观里。”

    那怎么行?按牛头坳村的规矩,亲人过世,头七天里,天天要供奉一日三餐的。沈云想都没有想,摆手回绝了:“我真的没事,不用了。我前些天路过那里,观里的荒草都快有一个人高了。原来的主持也不知跑哪里去了,我们去了,要找谁做法求符?”

    洪伯也有一年多没去过观里了,闻言,只好作罢:“我再想想办法,先吃晚饭。”

    吃过晚饭,他想出办法来了——他在床头的小钱罐里翻了半天,最后从中找出一枚最旧的铜钱,细心的用红线串起来,亲手给沈云戴在脖子上。

    “云哥儿,老辈人说,铜钱越旧,越能镇邪。这枚铜钱,你千万莫离身。”他反复叮嘱道。

    “哎。”其实,沈云本来就不信鬼神。读了太师祖写的数十本手札之后,长了不少见识,更加不信。只是,看到自己随意编出来的一句谎言,却搞得洪伯如此紧张、不安,心里非常过意不去。他愧疚的配合着戴上旧铜钱,满口应下。

    听到洪伯又提到“老辈儿”,他心中一动,脱口问道:“洪伯,什么是道?”

    洪伯愣住了:“道?什么道?去县城的道,你不是很熟吗?”转念一想,反问道,“云哥儿,你是想回石秀县吗?不认得道?”

    沈云虽不知师父反复提到的“道”是什么,但是,他用脚趾头也猜得到,此“道”非彼“道”,绝非洪伯所说的意思——后者分明是路的意思嘛,三岁的小娃娃都知道的,师父岂能不知?

    “不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心里更感无力,“拳馆都被烧了,馆主大人和傅大哥都去了省城,我回石秀县做什么?”

    “眼下,省城也去不成啊。”洪伯唉声叹气的连连摇头,“查大帅的兵还围着呢。快一年了,外面的人进不去,里头的人也出不来。唉,作孽啊!也不知道先生现在怎么样。”

    那次,听云哥儿说,仙符兵在附近的官道上搜叛军余孽,可把他给吓坏了,连着好些天,天天要跑去官道上打探三次,生怕仙符兵找到这边来祸害人。

    还好,仙符兵没有找过来。但那种胆心吊胆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而省城那边的人,这大半年来,一直都是这样过活的。他只要想想就觉得是活遭罪。

    “等兵退了,我想去省城找馆主大人。”既然提到了馆主大人,沈云乘机说出心中的打算。

    “应该的。”洪伯满口应下,“县里有专门跑省城的车行。我还有些银钱,等道上太平了,给你租一辆小马车。”

    “我有钱。”沈云摆手,“等退了兵,再说吧。”

    他身上不缺银钱:刘爷爷把毕生的积蓄都给了他。而他一直没有大开销,这笔银钱都存着,总共没花几个大钱;最主要的是,他收拾了那几个仙符铁骑兵,从他们身上搜到了差不多三百两银子,还有四百多个大钱。

    这无疑是一笔巨财。刘爷爷一辈子存下来的银钱,也不及其零头。搁在兵祸之前的石秀县里,能在东安集里买三个最好的大铺面。

    也是,现在外头兵荒马乱的,哪儿也去不了。洪伯又叹了一口气,看着门外黑沉沉的夜色,脸上浮起无限憧憬:“等兵退了,跑出去的人也该回来了。到时,世道太平了,我们再把荒了的田地重新整治好,种上粮食,日子就好过喽……”

    这天晚上,沈云做了一个梦:

    在他的跟前突然出现了好多好多条路。每一条路上,走着各色各样的人。

    他定睛细看,在其中一条泥巴路上找到了洪伯。后者春风满面,赶着大黑,在道上犁田。

    沈云正要上前打招呼,不想,竟然一脚踏空,象是掉进了万丈深渊里……

    “啊——”,他猛然惊醒,满头大汗的翻身爬坐起来。

    月光如水,冷冷的从窗口照进来。

    原来是个梦。

    沈云用袖子擦干净额头上的冷汗,松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肯定是我白天老是在想,什么是道,所以,才做了这样的梦。”

    他不是在胡乱猜测。因为类似的情形,太师祖的手札里有提到过。太师祖将之称之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什么是道呢?他重新躺下,望着外面的月光,渐渐的又陷入了无边的黑甜之中。

    接下来的七天里,沈云皆在林焱墓前供奉一日三餐。兵荒马乱的,吃食尤其精贵。他又不能对洪伯说,故而,他能供奉的不过是自己的干粮,还有采到的野果和烤熟的猎物之物。

    和师父在世时一样,供奉时,他仍然是盘腿而坐,说些自己这些天里的见闻。

    “师父,什么是道,徒儿想破了头,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冥思苦想了七天七夜,他仍是一头雾水,决定暂且放下。

    第七天的傍晚,他特意在墓前禀报:“太师祖的手札里说过,顺其自然。徒儿慢慢想,等到想出来的那一天,再来告诉师父。”

    头七过了,沈云不再一天三趟的往林焱墓前跑:一来,眼见着冬天就要到了,他要多储备过冬的肉食和柴火,忙得很;二为,师父已经过世,就算他在墓前从早守到晚,也不能唤回师父,只是徒增伤心而已。

    从此,他和以前一样,只是每三天的正午,过来在师父墓前歇歇脚,一边吃干粮,一边跟师父说说心里话。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秋尽冬来。

    年底的时候,洪伯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好消息——仙府有好几趟官差老爷们飞马在官道上报捷:“捷报!捷报!省城叛军被破!仙符兵大获全胜!”

    “这下好了,兵祸真的要过去了!”洪伯气喘吁吁的从官道上跑回庄子里,气还没喘匀,便欢天喜地的告诉沈云和甜妞这个好消息。

    沈云对仙符兵真的没有一点点好印象,闻言,面上不显,心里却道:谁知道会不会又是虚报?这一年来,那个捞什子的查大帅都派人报过几次捷报了?结果,省城又哪一次是被他攻破了?

    不想,这一次却是真的。接下来的几天里,官道上,官差老爷们的快马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各种消息迅速传开:省城被破、叛军头领被生擒、仙庭频布大赦令……

    正月里,去省城的官道在封锁了近两年后,终于通了。

    洪伯跟沈云商量:“云哥儿,要不要去省城找先生?”

    “先不着急,等路上的关卡全撤了再说。”沈云故意装出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拍着心口说道,“上次回来,仙符兵在官道上打抢,差点没把我吓死。”

    其实,自从收拾了那一队仙符铁骑兵后,他根本不怕几个拦路的仙符兵。以上所言,纯属借口。

    眼下,他真正担心的是:他若是走了,庄子里只留下洪伯和甜妞两个。老的老,少的少,没有他帮衬着,他们俩怕是连烧的柴火都要犯愁。

    相依为命这么些年,洪伯哪能不知道他的心思?闻言,他没有再多说,只是歉意的轻拍沈云的肩膀。

    当初的小娃娃长得只比他矮小半个头,象极了山里挺拔的青松,不知不觉之中,已然成了他和甜甜的依靠。

    是他们爷孙俩拖累了云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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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香囊,谢谢!

    冰销雪融之后,官道上的路人渐渐多了起来。他们大多是拖家带口的难民,听到仙庭颁布大赦令,急匆匆的返乡准备春耕。

    洪伯每天都要牵着甜妞去官道上站一会儿。

    他知道,儿子儿媳们在逃难时碰到了屠杀,所以,他不敢跟返乡的难民们打听,生怕会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让自己难受死。同时,又心存一丝侥幸——也许他们那晚逃过杀劫了呢?

    是以,他只能伸长脖子,望着官道的尽头,热切的盼望着。

    半个月后,还真给他盼来了一个好消息:庄子里的两家佃户一起回来了。

    两家人在外乡异地流落了两年,吃尽了苦头。这次,他们是各自卖掉了家中的小女儿,才筹齐返乡的路资。

    他们原来的房屋差不多都倒了。不过,两家人顾不上收拾。回来后的头一桩事是,两家的当家男人一起去求洪伯,希望能继续租种原来的田土。

    都是一起住了十来年的老乡邻,洪伯爽快的应下了,并且做主道:“这两年,大家都不容易。而且,闹兵祸,田土都荒了。所以,今年的上半年,租子全免了。下半年,也只收一半的租子。”

    两个佃户欢喜之极,连声道谢。他们看到洪伯的两个儿子都没在家,身边就只有云哥儿,还有一个外孙女,大致猜到发生了什么。两人凑在一起,悄声商量了几句。年长的那位说道:“洪老哥,您没把我们当外人,一心帮扶我们。您看,我们也做不了别的,就是有一身的力气。这样吧,您家里今年的春耕,您就不要费心了。我们两家伸长手,给您也一道种了。您莫嫌弃我们种的不好。”

    “哪能嫌弃呀!”洪伯喜出望外,当即许下,帮他家种田,一天包一顿饭。

    荒了近两年的田土终于能好好整治了,他一下子象是年轻了十岁,笑哈哈的跟两位佃农说,“不能跟兵祸之前比,我老洪舍了这张老脸,只能用和着野菜的粗面饼子招待大家。和以前一样,你们一家派一个婆娘过来做饭,管饱的老规矩也不变。”

    “太好了!”佃农们又是一阵子猛谢,不要钱的祝洪伯,好人有好报。

    沈云在一旁看着,心里感慨不已——这便是洪伯和佃农们盼望的太平日子吗?他们的要求何其卑微!

    也许是两名佃农的祝福是十足十的诚心,五天后,庄子里又回来了一拔人。

    拴子,还有陈老爷他们回来了!

    和出去一样,他们回来时,也是一支小车队:三辆青篷小马车,还有四头壮实的黄牛。

    洪伯扶着拴子的一双胳膊,当场晕厥过去。

    “没事。洪伯只是太高兴了。”沈云在一旁,见状,利落的给他扎了一针。

    少顷,洪伯醒转,抱着拴子嚎啕大哭。

    拴子也象个孩子一样,哭成了泪人。

    两年不见,陈老爷老了许多,腰背也弯了。他艳羡的笑道:“中气十足,亲家身板硬朗得很呢。”

    待他们父子哭过之后,陈老爷从第二辆车上抱下来一个瘦弱的少年。

    “松哥儿!”洪伯惊呼,不等对方开口,三步并作两步,上前将人牢牢接住。

    “外公!”松哥儿虚弱的笑了笑。

    “还是我来抱吧。”拴子从两位老人的手里把人接过来。

    洪伯回过神来,赶紧说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亲家,快请,先进屋。”

    于是,一行人挤进了洪伯和甜妞住的屋子里。

    看到小木桌上随意的摆着一只半旧的木偶娃娃,陈老爷的眼神变得格外明亮。他捡起来,紧张的问道:“亲家,这是……”

    “是云哥儿削给甜姐儿玩的。”洪伯一边安排拴子交松哥儿抱到床上去,一边回答道,“云哥儿对甜姐儿跟亲妹子一样,这样的木娃娃,云姐儿有好几个呢。”

    “甜姐儿也还活着!”陈老爷激动得老泪纵横,“谢天谢地!”

    “外公,甜甜呢?”松哥儿闻言,忍不住抓住洪伯的一只手发问。

    “哦,这两年,她野惯了。这会儿,不知道跑哪家玩去了。等到了饭点,就会回来了。”洪伯关切的摸了摸他的头,“松哥儿,饿了吗?想吃什么,外公给你去做。”

    “外公,不忙,我们在路上吃过了。”松哥儿听出来,妹妹很好,脸上尽是喜气。见外公很是担心自己,解释道,“外公,我的腿已经医好了。郎中说,现在还不能太用力,所以,爷爷要我好好养着,不准下地走。”

    “好好好。”洪伯先前怕他多心,一直忍着没去看他的腿。闻言,这才去看他的腿。

    这时,陈老爷擦干眼泪,一个箭步走到洪伯面前,撩起前袍,就要跪下来。

    “哎呀,亲家,这是做什么?”洪伯慌忙将人双手扶住。

    陈老爷含泪谢道:“这两年,多亏了亲家照顾甜姐儿……”

    洪伯摆手打断他,将沈云拉过来,笑道:“亲家,您真得好好谢谢云哥儿。去年,是云哥儿一个人把甜姐儿毫发无损的带回庄子里。这两年,也多亏云哥儿天天上山打猎、砍柴,养着我们爷孙俩。”

    “云哥儿……真是对不住你。”陈老爷只觉得老脸完全挂不住了,“那晚,我们只顾着自己逃命……”

    “陈老爷,您千万别这样说。”沈云劝道,“大家能从仙符兵的屠刀下面逃生,是天大的幸事。”

    “就是。都过去了,就当是做了场恶梦。”洪伯也在一旁劝解。

    陈老爷垂泪,哽咽道:“哪能那么容易过去?如果不是身边有松哥儿,那晚,我就是侥幸逃出来,也要在路边随便找棵树,一绳子吊死。”

    松哥儿闻言,别过脸去,默默的流泪。

    拴子的眼泪也下来了,哽咽道:“那晚,姐,姐夫他们都……就亲家公和松哥儿逃了出来。”

    “多亏了云哥儿,甜姐儿也好好的。”陈老爷又把话拉了回来。

    “对对对,还有甜姐儿。”洪伯擦干眼泪,张了张嘴,把冒到嘴边的话又咽回肚里,换了一句,“兵祸过去了,以后,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他很想问问柱子夫妻,可是,心里又怕得很。

    拴子见了,主动说道:“爹,哥也好得很。上个月,嫂子刚给您生了头孙,要坐完月子才回来。”

    “啊!”洪伯简直是喜呆了。

    “洪伯,恭喜恭喜!”沈云也从心底里替柱子夫妻感到高兴。

    “哎哎哎……好!”洪伯回过神来,突然意识到,当着亲家老爷的面,自己太高兴了,不好,于是,他连忙拉着陈老爷在小木桌前坐下,改口问道,“亲家,您是怎么遇到拴子他们的?”

    陈老爷是老人精,怎能不知他的好意?当即敛去悲容,笑道:“遭了劫后,我带着松哥儿先是逃到云县,然后在云县雇了辆马车,直接去了谷南城投奔我妹子。松哥儿那晚摔伤了腿,我一直在给他请郎中治腿。前年,我去药铺给松哥儿抓药。正巧,拴子也在这家铺子里抓药。就这样,我们碰到了。”

    洪伯紧张的拉起拴子:“你,是哪儿不好?”

    拴子摇头:“不是我,是大哥。”

    “啊?”洪伯脸色刷的变得雪白,“柱子,到底怎么了?”

    “先前的大嫂也没了。”拴子答道,“大哥背着大嫂,一个仙符兵一刀朝他们砍下来。先前的大嫂当场被砍成了两片,还有大哥的左胳膊也被一起砍没了。所有人都给吓坏了,到处乱冲。我跟在后头,乘乱背起大哥,拼命的往村外跑。天帝老爷保佑,还真叫我逃了出来。”

    “出了村后,我还是不敢停。背着大哥沿着官道,不要命的接着往前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跑了多远,我们碰到了一个赶夜路的商队。他们救了我们。他们本来是要去石秀县的,听了我的话,立即调头,往回跑。本来说好,他们只捎我们兄弟两个到云县。”

    “半道上,他们有一个车夫病了。我主动帮忙。管事见我手艺不错,要留下我。我知道他们是谷南城人氏,便应了。我没要工钱,只要求包我们兄弟两个的饭。管事应承了。就这样,我们跟着商队到了谷南城。也是运气,头一天去药铺抓药,我碰到了陈伯伯。”

    洪伯听到大儿媳死得惨,又忍不住落泪,叹了一口气,问道:“新嫂子是哪家的?”大儿子没了一条胳膊,还能在外头成家立业,他觉得这里头肯定是有说头。

    果然,拴子面露难色。

    “怎么了?”洪伯翻了个白眼,“都从死边打过转的人,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陈老爷见状,解围道:“亲家,拴子也是怕你听了不高兴。柱子,是做赘婿。”

    不想,洪伯只是愣了一下,旋即,笑道:“我当是什么呢?能活着就好……”

    “外公,谁来我们家里了?”甜妞满头大汗的从外头跑了进来,“我看到了马,还有牛!”

    “是甜甜!”松哥儿立刻扭过头,热切的看向门口。

    陈老爷更是“噌”的站了起来。

    沈云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悄然退出去,去厨房里张罗饭菜。

    陈老爷他们带了不少人回来:一个管事和七名伙计。

    这会儿,两名伙计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来。

    沈云见状,没有打扰他们,转而帮忙去安顿马队。

    晚饭后,沈云和往常一样,去田埂上散步消食。

    拴子追了上来:“对不住,云哥儿。那天,是我慌了神……”

    出门前,他爹再三叮嘱他们仨姐弟,一定要照顾好云哥儿。那晚,是他拉着云哥儿逃命。可是,他当时被突然而来的屠杀给吓蒙了。等他回过神来,云哥儿已经被他弄丢了。

    自那以后,每每做梦,他都是梦见云哥儿浑身是血,一脸怨恨的盯着他。不知道有多少次,午夜梦回,他被惊出一身恶汗。

    这次回来,他没有想到,还能见到活蹦乱跳的云哥儿。并且,听他爹说,那晚,云哥儿不但自己躲过了杀劫,而且还救了甜姐儿。更难能可贵的是,云哥儿把甜姐儿毫发无损的带回庄子里。这一年多来,也是云哥儿在替他们兄弟俩照顾他爹和甜姐儿。

    他听完后,心中的愧疚更甚。

    “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都说大恩不言谢,将来山高水长,而眼下,他唯有给云哥儿叩几个响头。是以,他一边说,一边拉着沈云的手,准备跪下。

    沈云眼明手快,一把将他托住:“拴子哥,万万使不得!”

    拴子哪里肯听,执意要叩头。无奈,他拗不过沈云——后者手上的力气,远远超过他的想象!

    “云哥儿,你的力气……真大!”拴子愕然。这两年,他在外头帮工、赶车,无论在哪里,都是出了名的力气大。然而,年轻力壮、膀大腰圆的他,竟比不过一个不到十岁的半大小子!偏偏云哥儿长得象根葱一样,高挑清秀,看上去斯文极了。

    “回到庄子里,我天天都在山里转。”沈云嘿嘿,“力气都是在山里转出来的。”

    一提起打猎的事,拴子又是满腹的感激。

    沈云见状,连忙将话题岔开,问道:“拴子哥,这两年,五步打,你一直都在练,没有停过,是吗?”

    拴子连连点头:“是的呢。五步打、扎马步,我天天都有练。咦,云哥儿,你怎么看出来的?”

    沈云笑了笑:“你练出了一身的犍子肉!”跟着师父学医之后,他再练五打步,以及金刚拳,渐渐领悟到,这两路拳全是走的练体路数。两者的不同之处是,五打步是基础拳,而金刚拳则要高深得多。

    现在,拴子的话,更加证明他没有猜错。

    只是,他想不明白的是:自己也天天坚持练拳,扎马步、五步打、金刚拳,一样都没有落下。为什么光长力气,不长肉呢?

    他很想问师父这个问题。偏偏馆主大人有言在先,他又发过誓,只能闷在心里,自己瞎琢磨。

    而如果从身体的结实程度来看,显然拴子比他更适合学习金刚拳。只可惜,又是因为誓言的缘故,他连在人前提及金刚拳和心法口诀都是违誓,更何况是传授?

    是以,他唯有在心中暗叹。同时,他和师父一样,也对所谓的“资质说”,产生了深深的怀疑——据他所知,拴子兄弟俩小时候也都曾去永安县城报考过武馆。可是,没有一家武馆肯收他们。原因是,他们俩都被认为没有武学资质,不是学武的材料。

    拴子不知道这些。闻言,他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说起来,多亏你教我。自从跟你学武之后,我的力气长得飞快,腿脚也比以前利落得多。要不是跟你学了半年多,那晚,我肯定逃不出去。大哥那时昏死过去了,我背着他,黑灯瞎火的,硬是跑得飞快。后来,管事肯收我做事,除了我赶车有两下子,更多的是看中了我这一身力气。”

    沈云又笑了——刚刚他阻拦拴子叩头时,无意间验出了后者的力气。呃,貌似还不如自己……

    此时,夜幕完全降临,天上一个星子也没有。黑灯瞎火的田埂上,更是漆黑一团。

    拴子没有看清他的神色,继续说道:“我在谷南城谋了一份好差事。这回来,是专程找我爹的。原本打算,如果找不到我爹,我就回谷南城去。多亏有你在,我爹和甜姐儿,都好好的。所以,我不准备回去了,以后,就留在庄子里,给我爹养老。云哥儿,我听我爹说,你有打算,想去省城寻亲?”

    “嗯,我是有打算去省城。”沈云知道他说的“亲”是谁。因为一直以来,洪伯对外都是说,他是馆主大人的亲戚。

    拴子拉着他的手,诚恳的说道:“云哥儿,你能不能缓一年?明年再走?”不等沈云回答,他又急急的解释道,“你还小,省城离着好几百里地呢,你一个人去,我和我爹都不放心。眼下,庄子的田土,还有房子都要费大气力收拾,我又刚回来,舍不得我爹……我想,等安顿好了我爹,我就能放心的陪你去省城。明年!到了明年春天,我肯定能走得开。”

    沈云听出来了,拴子追出来,就是想和他商量去省城的事。

    原计划,他也是想等明年开春之后,再去省城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无他,庄子里的两家佃户才回来。庄子里更是百废待兴,洪伯身边不能没有帮衬的人。他估计,过了今年,庄子里大概能恢复过来。洪伯的身子还算硬朗,届时,没有他的帮衬,也完全应付得过来。那时,他便可以放心放意的去省城了。

    但是,现在,拴子回来了。这个问题不复在。他还有必要留下来吗?

    再说,他去省城,除了寻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标,即,报考白玉堂。

    太师祖在手札里提到过,他一生四处游历,就是为了寻找一个答案——什么是道?

    而沈云从他留下来的数十本手札里,得出一个结论:太师祖穷其一生,也没能找到答案。

    于是,沈云想去拜名师学艺——他的切身体验:有师父教,和没师父教,真的是截然不同;而傅大哥教他,与馆主大人、师父教他,又是截然不同。

    也许跟名师学习,我能学到答案。越想,沈云越是这么觉得。

    而他曾听馆主大人说过,白玉堂是省城最大的武馆。那里一定有名师。

    现在,顾虑全无,沈云恨不得能马上收拾行囊,前往省城。

    “拴子哥,你不用担心我。”他笑道,“我在省城有去处。”

    拴子感觉到,他的态度很坚决,去省城的心更是非常迫切。好吧,他不也一样吗?将近两年没有爹的音信,这不,仙庭的大赦令一颁布,他就急吼吼的赶回来了。

    “好吧,等清明过后,我送你去省城。”他退了一步。那时,他应该挤得小半个月的时间出来,可以去省城打个来回。

    沈云摆手:“真不用……”

    “云哥儿,你就让我送你,好不好?兵祸刚完,道上还不太平。”拴子用手指戳着自己的心口,恳求道,“你要是在路上有个什么磕磕碰碰的,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好过。”

    对他来说,护送云哥儿去省城,是报答,更是赎罪。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云哪里还能拒绝?他点点头:“好,听你的。”

    拴子咧开嘴,开心的笑了,搓着双手连声说道:“谢谢,谢谢你云哥儿。”

    说倒了吧?应该是我说谢谢……沈云被他搞得一时无语。

    第二天清早,沈云和往常一样,去厨房拿干粮,准备进山打猎。结果,在厨房门口被陈老爷堵住了。

    “云哥儿,能不能借步说几句话?”

    沈云点头:“您请说。”

    陈老爷回头将在厨房里忙活的两个伙计打发出去,指着灶前的两张圆木凳,说道:“清晨寒气重,我们去那边说。”

    “好。”沈云跟着他走进厨房,在灶前坐下。

    陈老爷落了座,望着他,说道:“云哥儿,大恩不言谢。你的恩情,小老儿……”

    沈云一听,连忙打断他:“陈老爷,这话,您昨晚说过了。我已经收到了您的谢意。再者,那晚,是金姑引开了仙符兵……”摇了摇头,他叹道,“陈老爷,那晚,太过悲惨。我们以后都不要再提了,好吗?”

    陈老爷在那一晚失去了四位至亲,还有一双老仆,闻言,眼圈都红了。他别过脸去,弹去老泪,连声说道:“好,好,不提那些伤心事了。”

    同时,沈云小小年纪,却至情至义,行为举止进退有据,他心里更加佩服。

    既然是聪明人,那么,就不用再绕弯子了。他直接道出这次谈话的重点:“云哥儿,小老儿斗胆问一句,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沈云按照洪伯的说辞,道出心中打算:“兵祸过了,我很担心省城的亲友,准备去找他们。”

    “人之常情。”就知道自家庙小,高攀不住云哥儿。陈老爷心里甚是惋惜,“小老儿在省城有一个小院子,胜在地段好。先前是留在一对老仆看门的。只是,兵祸之后,一直没有联系,也不知道这对老仆还在否,院子是否安好。云哥儿若是在省城没有合适的落脚地,不妨移步那处院子。小老儿回头把地契给你送过来。”

    “这怎么行!”沈云想都没想,立马回绝。

    “你不要,就是看不起小老儿。”陈老爷的态度很坚决,“小老儿从来不敢奢望,今生还能见到甜姐儿。”说到这里,他又要落泪,顿了顿,抑住心中的悲意,哑声问道,“难道甜姐儿的命,还不值一个小小的院子?”

    “那,多谢陈老爷。”沈云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清明节的第二天清晨,沈云和拴子离开郑家庄。陈老爷得信,特意带着松哥儿提前一天到庄子里给他送行。知道拴子是赶车的好手,他资助了一辆小马车。

    本来,他还要赠送一百两银子的路资。不过,被沈云婉拒了。

    沈云离开庄子,最伤心的当数甜妞。

    平常,她最粘沈云。陈老爷和松哥儿回来后,几次想接她回陈家。结果,每次,她都是又哭又闹,说“要和云哥哥一起住”,死也不肯走。

    怕她又哭闹不休,洪伯特意吩咐下去,沈云要离开的消息,所有人都要瞒着她。

    然而,小丫头最终还是知道了。在沈云钻进小马车里,准备离开时,应该还在睡觉的她,趿着鞋子,只穿着小衣小袄,从屋子里追了出来:“呜呜呜,云哥哥,不要走!”

    洪伯见状,一边赶紧过去抱住甜妞,一边招呼拴子:“快走!快走!”

    不然,依着甜妞儿的性子,今天,云哥儿休想走得了。

    “哎!”拴子也怕甜妞哭闹,闻言,立马扬鞭打马,“云哥儿,坐稳了!”

    “云哥哥!”甜妞发现马车动了,哇的大哭,在洪伯怀里拼死挣扎。

    沈云在车里看着揪心,掀起车帘,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向甜妞挥手:“甜甜,等我得了空,回来看你。”

    不想,甜妞哭得更凶了。

    也不知道小丫头哪来的横劲,竟然从洪伯怀里挣脱了。她挥着手,一边大哭,一边拼命追着马车跑:“云哥哥……”

    陈老爷和松哥儿双双回神,慌忙和洪伯一道将人拦住:

    “甜姐儿,听话,不要闹!”

    “甜甜,以后大哥带你去省城,找云哥。”

    “甜姐儿乖,你云哥哥很快就要回来的。”

    可是,甜妞哪里肯听?

    看到小马车载着她的云哥哥越跑越快,越离越远,她挣扎着向小马车伸出手,哭得撕心裂肺:“云哥哥……”

    车里,沈云听着甜妞被落下的哭声,心里也很不好受。他回到车里,跟拴子商量:“拴子哥,甜甜不会哭坏吧?要不,我们回去劝一劝她,再走?”

    拴子头也没有回,扬鞭催马:“千万别!甜姐儿哭起来,哪个有本事能劝得住?真回去了,你也休想脱得身。”又道,“云哥儿,你莫担心。有我爹他们看着,甜姐儿能有什么事?小娃娃忘性大,过一会儿就消停了。你去省城寻亲是正事,莫管她。”

    自己是一定要走的……沈云只能硬下心肠,充耳不闻被越落越远的哭声。

    得知沈云要去省城,陈老爷事先打探好了路上的情形:之前,查大帅在官道上设下了重重关卡,不过,在省城被收复后,不出三天,这些关卡又突然统统被撤销。眼下,去省城的官道不但通畅得很,而且沿途每隔三十里便有仙府开的驿站。听说,价钱公道得很,也没有欺压过往客商的消息传出。

    “据说,省城换了新大帅,姓贝,不是从我们这边过去的那个查大帅。”陈老爷如是告诉沈云他们,“这些驿站,就是贝大帅发令,叫各地仙府在三天之内,重建起来的。”

    至于这位贝大帅初来乍到,却为什么威信如此之高,他也打探到了:

    一是,贝大帅把杀鸡骇猴用得好。

    他虽然不是本省人氏,手下的人马也不及查大帅多,但是,他是出了名的敢打仗。而查大帅围了省城近一年,叛军依然在城里好吃好喝。然而,各地仙府却被查大帅喝来喝去,早就怨气冲天,各位大老爷们敢怨不敢言。一场大雨之后,省城内涝,到处都涨水。贝大帅瞅准时机,突然发兵,率先从北门攻破城门,立下首功。

    于是,在庆功宴上,贝大帅反客为主,抢在查大帅之前,自个儿坐上了主位。

    查大帅表示不服,当场要撂桌子。

    哪知,贝大帅早有准备。他抢先发难,令事先埋伏在暗处的亲兵拿下查大帅和他的亲信们。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仙庭的法旨,当众宣布查大帅好几桩大罪,满门抄斩。

    查大帅和他的亲信们根本就来不及反抗,通通被堵住嘴巴,直接拖出去砍头。

    查大帅手握重兵。各地仙府都指着他打叛军,对他言从计从。就连他自封“大帅”,也无人敢出来说个“不”字。

    不想,他就这样被贝大帅给一锅端了。是以,兵围省城的各路“大帅”,以及一众仙府大老爷们没有敢再吱声,从此,唯贝大帅之令是从。

    二是,贝大帅杀人不眨眼。

    省城被收复之后,仙庭颁了大赦令,赦免了省城所有人通叛军的大罪。可是,贝大帅根本就不予理会,完全将之当成了揩屁股的草纸。他在省城大搞清算。省城仙府衙门前的空地上,每天都在杀人。据说,空地上的泥地都是红的。省城那边的人怕得很,暗地里称他是‘贝剃头’,意思是,贝大帅杀人不眨眼,跟剃头一般。

    “云哥儿,你们在外头,千万莫乱说话。”陈老爷忧心忡忡的告诫两人。

    沈云闻言,更加挂念馆主大人与傅雷。

    有驿站住宿与指路,路上比想象中的要顺利得多。一路快马加鞭,在三天后的中午,他们赶到了省城。

    他们抵达的是南门。城楼总共有三层,全用大青石砌成,高大的圆拱形城门比永安县城的城楼还要高。

    远远的,看到城门,拴子便赞道:“好高……”

    然而,话未说完,他吓得面如土色,胡乱拉住马,仰身“哇”的大吐。

    “拴子哥,你怎么了?”沈云掀起车帘,关切的替他俯背。

    后者连黄胆汁都吐了出来,完全没法说话,哆哆嗦嗦的用手指了指前方。

    沈云顺着他的手指头望过去,也是脸色乍变:数十步开外,高大的城楼之上,悬挂着数以十计的绳子。每一根绳子的末端都挂着一个人头!

    “刮——,刮——”,一群乌鸦在周边打转,时不时冲下去啄食。

    是以,这些人头血淋淋的,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不用说,这些全是贝大帅的手笔!

    后背阵阵发麻。沈云深吸一口气,堪堪压制住翻涌的胃液。

    “云哥儿,我们还要进城吗?”拴子惨白着脸,压低声音问道。

    目光再次扫过城楼上的人头,沈云坚定的说道:“当然要进城!”

    读了太师祖的手札,他不难看出,为了寻找“道”,太师祖生前不知道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吃了多少苦头!

    师父一生漂泊,苦苦寻觅“道”。

    如今,他亦是抱着寻“道”之心,前来省城。怎么能够因城门上挂了人头,而心生胆怯,就此止步呢?

    “云哥儿,好胆色!”拴子汗颜。说起来,他也是去鬼门关转过一回的人,竟然还不如一个十岁的娃娃。豪情顿时涌上心头,他“啪”的一拍大腿,果断的说道,“就算城里是龙潭虎穴,今天,我也陪你闯定了!”

    结果,他没能进城。

    原因是,根据贝大帅之新令,除了贱民每人要交五个大钱的城门税,但凡进城者,不论贵贱,皆要出示路引。

    拴子没有路引。

    看着城门下,仙符兵们一个个的查验路引,他甚是幽怨,跟沈云嘀咕道:“云哥儿,好端端的,怎么不收城门税,要什么路引了呢?”这次来省城,他做好了被大宰一刀的准备,银钱带得足足的。哪怕城门税要一百个大钱,这钱也得花。不想,新来的大帅没涨城门税,却加了一条新规矩……

    沈云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拴子哥,你就送我到这里好了。天色还早,你往回走,能赶上驿站的晚饭。”

    城门上挂着那么多的人头呢!就算再给一百胆子,拴子也不敢擅闯。貌似也只能这样。他无奈的应下:“那,云哥儿,你自己多加小心。”

    “知道了。”沈云拿起自己的行囊,跳下马车,向他摆手,“拴子哥,保重。后会有期。”

    拴子没有动窝:“行,你去吧。我看着你进了城,就走。”

    沈云笑了笑,背起大大的蓝布包裹,转身走向城门。

    他拿的是良民路引。查验的那名仙符兵接过后,匆匆扫了一眼,双手奉还,放过。

    沈云走过哨岗,又转身回望拴子所在的方向。

    拴子果然还站在马车旁,伸长脖子望着他这边。

    沈云冲他挥手,示意他莫再耽搁,误了行程。

    后者领会,也使劲的挥舞着双臂,然后,跳上马车,驾车离去。

    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沈云看着高大的城门洞,吐出一口浊气,坚定的走了进去。

    沈云原计划是打算先找到白玉堂,然后再在白玉堂的附近寻家客栈住下。

    然而,进了城,他才发现,这个想法有多么的不切实际——本着“路在嘴上”的原则,过了城门洞后,他在人群之中物色了一个面相忠厚的大叔,上前作揖:“大叔,请问白玉堂怎么走?”

    不想,这位大叔象是被吓到了一般,脸色乍变,缩着头,掉头就走掉了!

    怎么会这样?明明我说的是官话。师父不是说,省城里,人人都听得懂官话么?沈云被落在原地,一头雾水。

    也许是这位大叔怕生,或者不善言辞……接下来,他吸取经验教训,又向另外一位年轻力壮的大哥问路。

    这回,他总算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大哥飞快的瞥了一眼城门洞方向,将他一把拉在路边,悄声说道:“小兄弟,白玉堂私通叛匪,被查封了。欧堂主的头,就挂在外面。你莫瞎打听!”

    啊?沈云当场石化。

    等他回过神来,再想多打听一两句,那位好心的大哥早就消失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之中。

    也不知道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在哪里?他们是否安好?沈云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白玉堂成了忌讳,只能放着以后慢慢打听了。他摸了摸胸口。那里,洪伯帮他缝了一个暗袋。陈老爷给的地契就在里头。

    陈老爷赠的小院子就在南城区的甜水井巷,离城门不过两条街。

    沈云临时改变主意,决定先去那座小院子:他感觉到贝大帅名副其实。好心的大哥提醒得对,为了小命计,他还是少瞎打听得好。而陈老爷的小院子有两名忠心的老仆留守。他跟他们打听消息,既便利,又安全。

    他按照陈老爷所言,一路寻了过去。

    哪知,走到地头,他看到的是一片半人高的荒草,以及几截烧得焦黑的断墙。

    如果不是看到一株老槐树下有一口青砖砌成的八角形水井,和陈老爷描述的一模一样,他几乎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

    井边有三个中年女人在洗衣裳。沈云走上前,向她们作揖问道:“三位大婶,请问,这里是甜水井巷吗?”

    “没错。这里以前是叫甜水井巷。”其中一位圆脸的胖大婶快言快语的爆料,“前年夏天的时候,有一户人家半夜里走水。这一带全被烧光了。”

    沈云暗中叹气:今天,我的运气真够背的!找白玉堂,被查抄,堂主的头挂城门上;找甜水井巷,被烧得只剩下几堵墙!

    “小哥,你是来寻亲的?”另一位大婶好奇的问道。

    沈云心中一动,连忙点头:“嗯。”他临时现编了一通瞎话,冒充陈老爷的侄子,过来寻找家里的老仆。

    道出两名老仆的面相特征,他面现愁容,说道:“家里与他们有两年多没曾联系过。我们一直不知道这里被烧了。唉,也不知道他们老两口去了哪里。”

    “呀,你说的男人跟老陈头很相像呢!”圆脸大婶一脸的同情,“老陈头两口子年纪大,腿脚又不方便,都没能逃出那场大火。”

    “对对对,他们无儿无女的,还是天兵……”一位大婶说了漏了嘴,赶紧改口,“呃,不,是街坊们帮着收敛的。”

    旁边的大婶帮着把话岔开:“哎哟,很可怜呢,听说是被倒下的房梁砸死的。”

    沈云再次感受到了省城口禁之严——在路上,他也曾听过“天兵天将”的说法。那是叛军的自称。

    前年夏天,正是叛军占领期间。所以,“天兵”帮着收敛,完全说得通。

    小院子成了焦土,只能另谋住处。沈云向三位大婶打听,眼下投宿客栈有没有新规矩?

    “小哥,你要住店啊?”圆脸的大婶热忱的站起来,“我家就是开店的。如果是良民的话,只要有仙府的路引,就能随意住。是贱民的话,要麻烦一些,除了路引,还要有保条。”

    “她家是开了好多年的老店,信用好着呢。”

    “就是前面路口的那一家。小哥,你过来时,应该看到了。”

    其他两位和她关系不错,都一个劲的替她说话。

    沈云记起来了,经过前面路口时,确实看到了一家叫做“客云来”的客舍。门脸不大,收拾得很干净。尤其是窗户纸白生生,上面贴着“年年有余”的红窗花,甚是醒目。

    圆脸大婶眼尖得很,见他有些意动,乘热打铁:“小哥,要不我现在引你去店里看看?婶子包你店钱公道,饭菜可口,住得舒适。”

    “有劳大婶了。”沈云打了个拱。

    “客气什么!我夫家姓张,大家都叫我张婶。”圆脸大婶欢喜极了,匆匆收起井台上的菜和箩筐,跟两位同伴道别。

    她极善言谈,打探到沈云是良民身份,立马换了称呼,改口以“公子”相称。

    得知沈云是来省城考武馆的,她甚是惋惜:“公子,您来得不是时候。全城的武馆大多数都倒了。仅剩的那几家武馆全是以前名声不显的,而且仙府还没有正式准许他们收徒。”

    沈云心里“咯咚”作响,暗道:莫非是白走一趟?

    “张婶,那省城的人想学武,怎么办?”他不甘心的问道。

    “怎么办?安心等着呗!”张婶撇撇嘴,“听说,仙府要办一个全新的大武馆,为首的师父们全是从外面请有名望的大武宗。要真是这样,等这个大武馆办起来,剩下的那几家估计也开不下去了。还听说,新武馆的规矩都要跟外头学,和以前的不同。到底是怎么个不同法,现在传得风风雨雨的,各有各的说法,真真假假,谁也分不清。”

    “有说新武馆什么时候开张吗?”沈云被这条消息吸引住了。

    张婶摇头:“有说是年底要开张,也有的说起码要到明年,还有的说三年之内,必定开张。反正,仙府一直没发榜,这些都是不准的。”

    那倒也是。沈云在心底打算:反正也没有别的好去处,要不先在省城找份工,安顿下来,坐等新武馆开张?

    很快,云客来到了。张婶喊了她男人,也就是张掌柜过来招呼客人:“沈公子想要住店,一位。”

    张掌柜听出来了眼前的客人是良民身份,满脸堆笑的行了个礼,问道:“张公子想要间什么样的客房?住多久?”

    沈云环视店内大堂,摆设简单,却也窗明几案,收拾得整齐利落。这会儿已经过了饭点,大堂里不见有客人,只有一名十四五岁的伙计在擦试桌椅。

    他甚是满意,点头应道:“清净就好。先住三天。”一路上,他看到省城店铺众多,人来人往,热闹得很。所以,三天之内,他应该能谋到一份满意的工吧?

    “好咧!小的给您安排一间地字号房,价钱划算得很,一天才七十个大钱,包早中晚三餐,还有随时可以喊热水。您先交二两银子的押金,等退房时,房钱会从押金里头扣除。不够的部分,到时再请您添补上。”

    沈云没有住过客栈,但是,太师祖的手札里不只一次写到住店的经历。在石秀县时,他为了打听沈九妹的下落,也没少去拳馆周边的客栈打听。云客来的价钱比石秀县在兵祸之前要贵了近一倍。不过,想到这里是省城,又是兵祸过后,他觉得也还划算。最主要的是,他身怀四百多两银子的巨资,不缺钱。

    “行,就地字号房。”

    张掌柜将他请一张四方桌前安坐,自个儿去前面的红漆柜台上拿了登记簿过来,歉意的笑了笑:“您看,这也是仙府的新规矩,所有住店的客人都得照要求详细登记。麻烦您把路引给小的看看,小的也好给您登记。”

    沈云扫了一眼簿子。每一页上面除了姓名,籍贯、年龄之外,还有身份等级,相貌体征,确实详细得很。

    既然是仙府的规矩,他没有必要为难店家。当即掏出路引,给了张掌柜。

    后者照着路引上所写,一一登记。只是在相貌体征这里,他作了改动,写的是:长眉入鬓,容颜俊雅,体态颀长。

    沈云还是头一次被人夸“俊雅”,两边脸颊有些发热。

    登记完后,他交了二两银子的押金。张掌柜叫过那名擦桌椅的伙计为他引路:穿过大堂的月亮门,走过一条长廊,拐个弯,就到了。

    房间不大,里头有床、桌、椅等摆设,都是样式简单的寻常家什。再者盆、碗、手帕子、被褥等一应俱有,样样齐全。

    应该是有些天没住人了,屋子里有股子潮味。

    不待沈云发话,伙计快手快脚的开了窗。

    立时,一树桃花跃入窗中。

    沈云走过去一看,原来旁边是个小小的园子。除了并排种着两棵桃树,另外还种了几畦青菜。

    桃花粉嫩嫩的,开得正盛,给房间增色不少。

    伙计见他被园子吸引住了,在一旁笑道:“店里吃的青菜都是我们自己种的,现吃现采,新鲜得很。”

    沈云点了点头,没有接话。

    伙计把提来的白瓷茶壶放在桌上,麻利的擦着桌子,说道:“晚饭还要过一个多时辰,到时,公子是去大堂食用,还是叫小的端到房间来?”

    沈云有些乏了:“麻烦小哥给我打桶热水来,我要洗漱。往后,一日三餐都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去大堂吃。”

    “是。您稍等。”伙计应下,退出房间时,替他关好房门。

    沈云长吁一口气,在窗前的桌边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喝了一口,心道:原来住店是这么一回事。

    话说,从手札里看太师祖写住店,和自己住店,真的是截然不同的感觉哦。

    省城实行宵禁。沈云安顿好后,见太阳已然偏西,便没打算再出门。到了伙计说的饭点,他去大堂用晚饭。大堂里只稀稀落落的坐了五名男子和一个六七岁的男娃娃。

    他走进大堂,除了男娃娃好奇的看了他两眼,其余的房客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只顾埋头吃饭。

    沈云寻了张空桌坐下。

    下午的那名伙计笑嘻嘻的端了饭菜过来,一边摆饭,一边介绍道:“沈公子,晚上通常是一荤一素。今晚的菜式是油炒青菜和兰花豆干。米饭要是不够,您说一声,小的给您添。”

    先前,沈云从他嘴里套出了他一些店里的情况:他叫张小伍,是张掌柜的远房侄子,也是店里唯一的跑堂伙计;除了张掌柜一家五口,店里另外还请了一名厨子。和他一样,也跟张掌柜沾亲带故。

    看了一眼碗里的兰花豆干,沈云抬头问道:“小伍哥,这道是荤菜?”一点肉沫星子也没有,不知“荤”从何来?是第一天就宰客,还是欺他人小,辨不出荤素?

    张小伍摇头,把青菜碗往前稍微推了推,脸上的笑容不减:“沈公子,这道才是。它是用我们店里自家炼的猪油炒出来的。”

    猪油,当然算荤腥……好象没毛病。沈云满头黑线。

    张小伍又道:“沈公子,眼下买什么都比以前贵……我们店里的厨子手艺,吃过的客官都说好。您尝尝。”

    他也甚是无奈。

    以前,这道菜明明是“油渣炒青菜”……油渣完了,就改成了“油炒青菜”。

    别看只少了一个字,于他便成了大麻烦。每上一次菜,他都要跟客人解释一番。碰到客人好说话,也就罢了;碰上不好对付的,他赔了罪,还要骂不还口,笑脸相迎。没办法,这世道,混口饭吃,不易。

    沈云看到其他桌上也是上的这两道菜,没有再吱声,夹起一根“荤”青菜开吃。

    唔,菜叶挺嫩的,猪油炒出来的,果然比家里水煮的要香滑……好吧,人家是“荤菜”!

    张小伍见状,笑嘻嘻的说了一句“您慢用”,拿着空漆盘离开。

    房客少,夜里,店里清静得很。沈云在屋子里打了半个小时的拳,又练了七遍心法,这才躺下睡觉——尽管每天都坚持练习,但是,他的心法一直没有什么长进。一年多了,仍然每晚只能练七遍。

    第二天早上,他去大堂用早饭。

    张小伍给他端上来的是一小碟咸酱菜、一碗热米汤和两个白面馒头。

    沈云试着问道:“小伍哥,今天我有事外出,中午赶不回来用饭。能给我包两个馒头吗?”也不知道要在省城等多久,能否顺利找到活,更是问题。坐吃山空,再多的钱也总有用完的时候。所以,能省就省吧。

    “好咧,您稍等。”张小伍爽快的应下,不一会儿,给他送来了一个油纸包。

    沈云打开一看,里头不但有两个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还有一根拇指粗的酱瓜。

    中饭解决了,安心找工吧。

    要找什么活呢?接连碰了几次壁之后,沈云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心中一片茫然。

    先前,他只看到省城热闹,店铺如云,便以为到处都是活,找工不难。不想,大家都和云客来一样,往往只请一个到两个伙计。

    看到他进店,伙计无不笑靥如花,然而,一听到他是找工的,人家立刻变了脸:

    “去去去,这年月,谁还养得起闲人?”

    “大清早的,还没开张呢,你是存心找晦气啊!”

    ……

    就这样,沈云在南城区转悠了一个上午,也没能发现有意愿招伙计的店铺。

    肠动如雷,他揉着肚子,寻了个清净的巷口,坐下来,从怀里拿出油纸包,就着酱瓜吃冷馒头。一边吃,一边在心里做打算:今天在南城区找。如果没找着,明天去西式城区接着找。

    之所以想去西城区,是因为他发现,在南城区几乎没有看到武馆之类的存在,更不用说白玉堂——馆主大人走之前,除了白玉堂,没有留下其他线索。省城这么大,他又两眼一抹黑,要想找到馆主大人,只能顺着这根唯一的线索,一路找下去。

    这一天,直到太阳偏西,他才拖着发酸的两条腿,一无所获的回到云客来。

    第二天一大早,他又叫张小伍包了两个白面馒头和一根小酱瓜,出门直奔西城区。

    结果,去了那里之后,他发现这一带与南城区完全不同:日上三竿了,街上清净得很,偶尔能看到几个打着呵欠,晕晕欲睡的行人,几乎看不到人影。

    再仔细一看路边那些张灯结彩的店铺,他的脸色变了:“红粉楼”、“倚月楼”……放眼望去,周边彩楼的招牌都是一个路线。

    在太师祖的手札里,把这一类的都统称为“烟花之地”。

    沈云曾经不解,特意问过师父:“做烟花的地方,为什么要装饰得花花绿绿?”

    师父白了他一眼,直言道:“烟花一点就着,作坊里能夜夜张灯结彩吗?这里的烟花之地,是指春楼妓馆。”

    春楼妓馆?刘家拳馆周边没有这种场所,但是,他在市井里混,偶尔也听人家提起过,知道这种地方做的是什么营生。

    他还知道,那些人提及这些地方时,无一不两眼放光,心生向往,可是,骨子里,他们没人看得起这种地方。

    沈云满头黑线,急匆匆的穿过眼前的街巷。

    不想,拐了个弯,路边依然是花花绿绿的彩楼……

    该不是整个西城区都是烟花之地吧?他不信这个邪,又跑了两条街。

    果然是的。

    他当然不会在这里找工。而且白玉堂也肯定不会在这种地方。

    没有再转,乘着还没到正午,天色尚早,沈云果断抽身离开,转向北城区。

    结果,在西城区与北城区交界的街道上,他终于看到了第一块招工牌子。

    那是一家门脸较大的药铺,名叫妙手堂。他们要招一名学徒。

    沈云心中大喜,顾不得擦一把汗,急匆匆的走进店里。

    店里只有一个穿青布长衫的年青男子。他坐在一张方桌旁边看书。看到有人进来,他抬眼看了一眼,问道:“小哥,你来问工?”

    沈云点头走过去,打拱作揖:“是的。”

    “有路引吗?”年青男子继续看书,不紧不慢的说道,“我们店里只招良民。三年学徒,管住管饭,头一年没有工钱,后两年每月工钱二十大钱。”

    条件如此之苛刻,怪不得没有看到其他问工的人。沈云恍然大悟——良民至少是家里出了一个武者,有些产业,不愁吃喝。是问哪个良民子弟会跑出来当学徒?二十个大钱还不够人家下一次饭馆子。

    除非是沈云这种!

    但是,在等级森严的世道里,又有几个人能有他这般运气,碰到馆主大人呢?

    沈云从怀里掏出路引,说道:“先生,请看。”

    青年男子没想到竟然真的有良民子弟跑来问工,意外的抬起头,扫了一眼路引。

    没错,真的是一张良民路引!

    他放下书,起身,双手接过来,仔细看过,又双手奉还,不解的问道:“沈公子为什么要来敝店问工?”

    沈云见他前倨后恭,看出来了:这一位的身份是贱民。

    “我来省城求学。”沈云半真半假的答道,“不想,家中在省城置办的宅子在两年前失火。宅子连同看院子的老仆都没了。一时没了住处,只能住客栈。每天的开销不少。眼下也考不了武馆,我又不想就这样返乡,是以,决定先做份工解决生计。”

    “原来如此。”很少有良民会为如此自降身份,青年男子不由高看他一眼,“世道艰难,敝店招收良民学徒,并非有意亵渎,也是万不得已。”

    原来,又是贝大帅的新规矩:自新年开始,省城的所有药铺、铁铺,都至少要请一名良民雇工。不然,一律关门整改。

    为什么有立这种规矩?大家心知肚明——还不是为了安抚和拉拢城中的良民!谁不知道药铺和铁铺里,就算是寻常伙计的工钱也开得比其他铺子要高得多。

    只是良民哪是轻易请得到的?工钱低了,活计辛苦,没有良民愿意来。但是,花高工钱养着一个什么也不干、并且高高在上的良民老爷,大家心里甭提有多别扭了。

    以前,大家逆来顺受惯了,哪敢生出“别扭”的感受?但是,义军得了省城之后,强行打破良、贱之分。两年多来,他们突然发现,贱民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吃的也是五谷杂粮,跟良民有什么区别?凭什么老子要满怀感激的忍受你们的盘剥和欺压?

    好吧,畏于贝剃头的屠刀,众人敢怒不敢言,但各有应对之法:

    小一点的铺子,手停口也停,只好捏着鼻子给店里请来一尊良民当神供着;

    而象妙手堂这种身家厚实的,一年两年不开张也饿不死家中老小,便真的停了生意,奉命整改。他们在店外挂了块招工牌子,提出极为苛刻的条件,明面应承,暗行抵制之实——好吧,老子就算坐吃山空,也不养着你们这帮大老爷。且看你们能横行到几时!

    沈云的言行之中,没有一丝桀傲之意,令青年男子心中的不快与抵制大大减少。

    也罢,兴许是缘分。大家各取所需嘛。青年男子应下:“沈公子如果方便,后天早上请再过来。店里的伙计、郎中都打发回乡了。重新开张,召集他们要一两天的时间。”

    “多谢东家。”沈云作揖致谢,“家里人都叫我云哥儿。如果东家不介意,也可这样唤我。”

    “好,云哥儿。”青年男子笑了起来,“我姓吴,口天吴。家里是世代开药铺子的。”

    当学徒的话,肯定不能象现在一样,成天在外头闲逛。是以,沈云决定用剩下的一天半时间寻访白玉堂。

    从妙手堂出来,他便开始在北城区转悠。

    北城区和南城区、西城区不同,这里的铺子主要以杂货铺子居多,且都是零零散散的。更多的是单门独户的住家小院。看来,这一带是省城的富户住宅区。

    沈云走马观花,用了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走遍了两条主要的大街,依然没有看到武馆之类的存在。

    难道武馆都集中在东城区?他狐疑的往东边走。

    哪知,他刚穿过一条幽静的小巷子,突然,从周边的暗处冲出来一队仙符兵。

    他们将他团团围住,齐刷刷的抽出长刀。

    为首的一名小头目厉声喝道:“做什么的!”

    沈云自从练习飞花越柳之后,耳力与目力日益长进。早在走进这条小巷时,他便察觉到周边有不少于五个成年男子的呼吸声。是以,早有准备。

    看到是仙符兵,他当机立断的放弃反抗,佯装害怕的样子,“啊”的惊呼,双手抱头,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小子,大人问你话,听见没有!”一名仙符兵提起脚,朝他肩膀上踢了一脚,“装什么傻!”

    这一脚不重,但也不轻。沈云就势往一边倒下,用石秀话应道:“我,我找不到路了。”

    “外地来的?”小头目皱了皱眉头,“路引!”

    “啊?”沈云故意先是一愣,旋即又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哦,路引,有的,有的!”说着,从怀里掏出路引。

    “良民?”小头目看了一眼身边的一名仙符兵。

    后者收了刀,一把从沈云手里夺过路引,毕恭毕敬的双手奉上。

    小头目接了,认真的查看过后,并没找到做假的痕迹,随手将路引丢还给手下。

    后者见状,知道良民的身份假不了,当即伸手一把将沈云从地上拉了起来,将路引奉还。

    小头目打了个哈哈,问道:“小兄弟,你是石秀县人氏?”

    沈云单手揉着肩膀,愣愣的点头:“嗯。”

    “你来省城做什么?”小头目又问。

    沈云答道:“我爹嫌我笨,武学资质不好,成天的骂我。我气不过,就跑出了家。我家在省城有所宅子,一直有仆人打理。七岁那年,我跟我爹来省城,在那所宅子里住过小半年。所以,我直接上省城来了。”顿了顿,他不好意思的哼哼,“隔了几年,我不记得路了,找了大半天……这里的宅子都差不多。”

    负气离家的傻小子?小头目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他,问道:“这一带,本官很熟。说说,你家宅子周边有什么景致?”

    沈云在北城区转了那么久,也不是白转的。他张口就答道:“左右都是一样的青砖院子。左边的那户人家院里种了一株凌霄花,宝贝得不得了。我有一次爬墙去摘花,被发现了。那家的女人跳手跳脚的在院里骂了足足一刻钟。哦,我家门口有一株垂杨柳,树干有大海碗那么粗。”说着,他用手比划了一下。

    在省城,凌霄花又被称为富贵花,深得人们的喜欢。在北城区,院里种一株凌霄花的人家何其多也。至于垂杨柳,这一带是河边,更是多得不能再多。

    难怪会找不到……小头目没找出破绽,没好气的斥责道:“前面是禁区,不得擅闯!念你是初犯,且不与你计较。还不速速离去!误了本官的差事,你担待不起!”没办法,谁叫大帅在此地根基不深,不得不处处优待良民!是以,哪怕只是个乳臭未干的良民小子,他也轻易招惹不得。

    其余仙符兵闻言,皆收了刀。

    “是。”沈云自然是脚底抹油,转身跑得飞快。

    一气跑出小巷子,他的心都悬了起来——是整个东城区都被划为禁区了吗?并且周边还有伏兵!

    再联想到欧堂主的人头被挂在城楼上,他更加相信,白玉堂就在东城区。

    只可惜,就凭着他这点拳腿工夫,潜不进去。

    沈云扼腕:看来,寻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必须从长计议。

    又在北城区晃了一刻多钟,直到确定身后并无“尾巴”,他才径直回了云客来。

    第二天上午,他去街上买齐牙刷等杂物,早早的回到客栈里。进了房间后,推开窗,看到张小伍在园子里摘青菜。后者显然不喜欢这桩活,懒懒散散的不说,脸上还堆满了不乐意。

    心中一动,沈云招呼道:“小伍哥,过会儿,请帮我送壶热茶过来。”

    “好咧,沈公子。”张小伍如获大释,胡乱的将手中的青菜扔进菜篮子里,欢快的提着篮子走了。

    不一会儿,他提了一只白瓷茶壶,过来敲门:“沈公子,您要的热茶。”

    沈云打开门,将人让进来。

    张小伍换掉桌上的茶壶,问道:“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沈云拿了一把大钱塞给他:“小伍哥,我这次来省城是求学。想跟你打听一些事情。”

    “哦,小的听婶娘说过,您想报考省城的武馆。”张小伍袖了钱,脸上的笑意更甚,“小的是八岁那年进的省城,在城里呆了差不多七岁,多少知道一点事。沈公子发问,只要是小的知道的,一定不敢隐瞒。”

    “你请坐。”沈云自己先落了座,指着下手的另一条圆凳,“坐着说话。”

    “哎。”张小伍搭了半边屁股坐下来。

    “小伍哥是个爽快人,我也就直话直说了。”沈云倒了一杯热茶,送到他跟前,问道,“先前,我听张婶说过,城里的武馆差不多都关了门,只剩下少数的几家武馆。这两天,我到处转了转,却是一家也没有找到。我想知道,城里的武馆大多开在哪里?”

    张小伍先跟他道了谢,然后答道:“沈公子有所不知,省城分东、南、西、北四大城区,也就是四大片儿。每一片的营生各不相同。象我们南城区吃得是活水,人气最旺,商贾聚集之地;北城区阔气,是富人扎堆住家的地方;西城区美人多;东城区则是贵气。仙府衙门、各大小武馆都在那里头。”

    “原来是在东城区呀。”沈云心道:果不其然。

    张小伍又道:“不过,那都是以前的老皇历了。”他伸手做了一个割喉的动作,撇撇嘴,“自从这位来了之后,大小武馆就遭了殃。”

    沈云看明白了。“这位”指是的正是“贝剃头”。

    “他们怎么了?”

    张小伍叹了一口气:“还能怎么样?杀的杀,关的关。留了几只上不得台面的小虾米充门面呗。听说,就是这几只小虾米也快没活路了。那位要以仙府的名义开一家大武馆,请了外面的大武宗坐镇,重新立规矩。”

    沈云试出来了,这位话多,且敢讲话。于是,他准备接下来问点实质性的问题:“不瞒小伍哥,来省城之前,我只听说过白玉堂的威名。这次也是奔着白玉堂来的。不知道这家武馆现而今如何了?”

    张小伍飞快的瞒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凑上前,神秘兮兮的说道:“这话,您也就在这屋里问问得了。我们店里没什么生意,人少也就清净,没人告暗状。白玉堂的事,千万别去外头打听。要是被人举报,或者叫巡逻的仙符兵,或者探子听到了,就算您是良民身份,也保不齐要倒大霉。”

    “啊,这么严重?”沈云故作惊讶。事实上,在省城转了两三天,他已经深深的感受到了口禁之严。

    “嗯,就是这么严重。”张小伍点头,“谁让白玉堂的欧堂主先前与天……呃,叛军头子交情不浅呢!听说,先前叛军拿下省城,欧堂主是内应!而且,其他武馆也有份参与。叛军占了省城之后,白玉堂和很多武馆更是出钱出人,出谋画策,没少帮他们。那位素来与叛军誓不两立的。他得了势,还能给省城的武馆好果子吃?白玉堂是头一个遭清算的。”

    沈云闻言,心不由的提了起来。

    张小伍的脸上全是庆幸:“不过,那位也没得逞。欧堂主早有算计,在城破之前,将门下的武师和弟子悄悄散开了。等那位空出手来时,白玉堂只剩下欧堂主和几个忠仆。听说,还有很多武馆也一样,早早的做了准备。”

    “欧堂主为什么不逃?”沈云觉得很奇怪——明明知道留下来只有死路一条,并且又有机会逃走,为什么还要守着一个空壳呢?

    张小伍摇头:“不知道。欧堂主是全省城最有名望的大武宗。行刑那天,我们好多人都去送他。欧堂主的手筋、脚筋都被挑断了,浑身是血的瘫坐在刑车里。但他也没堕了威名,在刑场上,大骂‘狗/屁仙庭、孽畜仙帝’,‘欺世盗名,灭我道统,天诛地灭’。还说,象他这样的人,越杀越多,是杀不尽的。吓得监斩的狗官脸都变了色,赶紧叫刽子手割掉欧堂主的舌头。最后,他们还把欧堂主的头挂在南城楼外面,喂乌鸦。”

    欧堂主慷慨赴死,何其壮烈!沈云心头大震——欧堂主放弃逃生的机会,竟然只是为了广而告之仙庭、仙帝的真正面目!

    “道统?”他不解的问道,“小伍哥,什么是道统?”直觉告诉他,‘道’与‘道统’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

    张小伍一脸茫然:“不知道呢。我听大家说,白玉堂有一百多两百年了,里头有好几代人的心血,却这样倒在那位的手里。欧堂主不恨死他才怪呢。”

    沈云心中不以为然:道统是指白玉堂的传承?不对!如果真是这样,欧堂主应该直接骂“贝剃头”才是,为什么骂仙帝“欺世盗名”呢?

    突然,他心里闪过师父的身影——从祖师,到太师祖,一直到师父,我们青木门历代尊长不也是和欧堂主一样,认为仙帝是窃位而居,所谓仙庭更是言不正、名不顺吗?

    莫非欧堂主口中的“道统”和天神宗有关?欧堂主其实也是天神宗的传人?

    再联想到馆主大人对白玉堂的推崇,沈云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得没错。因为据师父所言,馆主大人也是天神宗五护法之后、正宗的天神宗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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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桃花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