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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伯开了禁令,沈云打猎便完全没了顾忌,从此,将打猎的时间改为上午。并且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管当天的收获收何,过了晌午,必须往回赶。

    头两天,洪伯见他每次都是太阳偏西的时候,才归家,心疼他没能赶上午,于是,做早饭时,就给他备好馒头、饼子、肉块之类的干粮,充当午饭。

    里边山里的野物果然要丰富一些。沈云几乎没有空手而归的时候。他们家餐桌上的荤菜也变得越来越丰盛:野鸡、麂子……甚至,有一次,沈云竟然背回来了一头六七十斤的野猪。

    洪伯看到死得不能再死的野猪,吓得两个眼皮直打颤:“云哥儿,你没伤着哪里吧?”尽管这是一只还没长成的大野猪崽,但是,野物大多很护崽。象这只野猪崽的身边,通常会有母野猪……成年野猪的凶悍,不是三两个成年男子抱成团,能轻易拦得住的!云哥儿这是在玩命啊!

    沈云摇头:“今天运气好,叫我碰到了这只落单的野猪崽。我跟了它好久,确定周边没有大野猪,才动手的。”即便是这样,他也费了老鼻子劲。呃,这家伙劲大,皮又厚,性子野得很。他与之斗了十几个回合,才得手。好吧,他承认,如果不是手里的小刀够锋利,单凭赤手空拳,三个他也只能忘猪兴叹。

    “那是真的运气好。”洪伯还是不放心,拉着他,仔仔细细的全身看了个遍。见只是胳膊、肩头等几处擦破了皮,其余并无大碍,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一边收拾野猪崽,一边唠叨:“以后不能再这样了。运气是说不准的,好运变歹,往往就是一眨眼的事。打野猪也不是闹着玩的。野猪肉糙得很,味儿也重,很不好吃……”

    沈云没有吱声,全当是耳边风,在一旁打下手,学着怎么收拾野猪。

    他的好运似乎由此开启,自此以后,隔三岔五的会碰到一些莫明其妙的大野物,比如说,一条后腿受伤的山狗;四五尺长、胖得滚得动的乌风蛇……

    每次,他都要使劲浑身解数,才能得手。

    但是,效果却是杠杠的。他打猎的经验那是翻着跟斗往上涨,身手亦是嗖嗖的提高。更大的惊喜是,金刚拳也练得更加顺畅。现在,他开拳时,已经能象傅大哥一样,带着拳风。当然,他的拳风弱得很,完全比不得傅大哥。

    于是,沈云觉得自己找到了提升拳术的法门,越战越勇,简直迷上了打猎。

    转眼,又是两个月过去了。秋去冬至。山里越来越冷,野物们渐渐藏起来过冬,直接影响了沈云的收获。艺高胆大,他试着将每天的打猎范围又往更深的山里推了推。

    这一天,晌午刚过。沈云在一片熟悉的林子里打到了一只麂子。这时节的野物,正是一年之中最肥美的时候。他打到的这只麂子少说也有四十来斤重。背着沉甸甸的野物,他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

    刚走出林子,好端端的天,突然下起雨来。

    豆大的雨点,打得周边的草丛“沙沙”作响。

    可是,天上还有太阳呢!

    夏天,下太阳雨,时常的事。可是,现在是冬天……沈云觉得不可思议。他的经验是,太阳雨一般都下得急,但时间短。所以,他决定先找个地方避雨。

    记忆中,前面不远处有一处突出的石崖,是个躲雨的好处去。当即,他扛着麂子,急匆匆的往那边跑去。

    哪知,越往那边跑,雨越下得大。

    他当然是跑得更快。

    结果,跑到石崖前一看,他傻了眼——呃,那里竟然已经有人了!

    一个穿着黑色长袍、脸色苍白的中年男子,闭着双眼,盘腿坐在石崖下面。

    这一带,他转了有好几个月了,从来没有看过其他人!沈云立刻警觉起来。

    “小子,站在雨里做什么?”不料,黑袍人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先开口说话,“还不过来!”

    听口音,不是这一带的人。

    反正自己身上又没带银钱,除了一只死麂子,再没有他物……沈云略作犹豫,快步走到石崖下面,在黑袍人面前站定,双手打拱作揖,谢道:“小子谢过先生。”黑袍人虽然一脸病容,看着也有些潦倒,但是,一张口便看得出非寻常之人。让他不禁想起馆主大人。是以,他以“先生”称之。

    “倒是有些眼力。”黑袍人翻眼看向他,呵呵笑道,“小子,你是应该谢老夫。小两个月来,老夫送了你那么多的野物。”

    沈云听了,好比被一道强雷劈中,当场愣住。

    黑袍人却没有再开口,复又闭上眼睛。

    沈云回过神来,不禁心惊胆颤——落单的野猪崽、刚断了一条腿的山狗……先前没觉得,现在细细回想,似乎这些日子以来,小野物还好,但他打到的大野物都是有问题的。

    如果眼前这位说的是真的,那么,意味着,这位在一个多月前就盯上我了!

    他到底想做什么!

    沈云竭力按住心中的惊悚,小心翼翼的作揖问道:“小子愚蠢,不知先生有何指教?”

    “嗯,你是个聪明的。”黑袍人这才睁开眼睛,“有几个问题要问你。你要如实回答,如若胆敢有丝毫掩瞒,且看此石。”说着,他的眼底闪过一道厉色,右手随手捡起一块拳头大的顽石。

    “砰!”

    只见他五指一收,顽石应声粉碎。

    武者!比傅大哥不知道要厉害多少倍!

    沈云脸色顿时煞白。背后腾起阵阵寒气,他不由打了个哆嗦。

    “老夫问你,你的金刚拳是何人所教?”黑袍人风淡云清的拍掉手里的灰粉。那情形,仿佛他刚刚只是扔掉一团面粉。

    他竟然知道金刚拳!沈云只觉得自己全身的寒毛暴立。馆主大人的话似乎在耳边再度响起——不能在人前提及金刚拳!

    可是,不说的话……他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直往地上的灰粉上瞥。

    定了定神,他咬牙说道:“对不住,先生。恕小子不能说。”

    “小子,有胆!”黑袍人戏谑道,“你不怕老夫一掌拍死你?”

    “怕,怕得要死!”沈云如实以对,“但是,小子答应过教我拳法的人,绝不能失信。”

    黑袍人“哦”了一声,连连颌首:“怪不得呢。老夫观你的金刚拳并非初学,且又象是练过心法的,却光有其形,未得其神。原来是自己胡乱学的,并没有正式拜入师门。”

    说着,他目光如炬,上上下下的打量起沈云来。

    一时间,沈云顿时生出一种被剥光得精光,赤条条站在他面前的错觉。

    还好,黑袍人只看了几眼,便收回目光,又微合双眼,自话自说:“原来如此。老刘家,唉,也没能逃过……”说着,眼角竟然泌出了两颗硕大的泪珠。

    馆主大人姓刘!他认得馆主大人?并且还猜到拳馆遭了大难!沈云又被惊到了。但很快,他又冷静下来:这人说不定是在拿话诓我!想到这里,他垂下眼帘,木着脸,没有再吭声。

    良久,黑袍人又是一声长叹,缓缓睁开眼睛,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可以说。沈云没想瞒他:“回禀先生,小子姓沈,单名一个云字。”

    “几岁了?可曾正式开蒙受?”黑袍人完全换了一个画风,象足了一个与后辈子侄拉家常的长者。

    好古怪!沈云硬着头皮,一一以对:“满了七岁,不曾正式开蒙。”

    “识字吗?”

    “认得几个。”

    黑袍人顿了顿:“老夫可以教你识字。”

    沈云讶然,忍不住抬眼看他。天上要掉馅饼了吗?

    “不过,老夫有条件。”黑袍人又不紧不慢的说道。

    就知道!洪伯说过,世上哪有便宜事!沈云暗中握了握拳,下定决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

    不料,黑袍人却保证道:“你放心,老夫不会跟你再打听老刘家,还有金刚拳的任何事。老夫的条件很简单,以后,你要按老夫的要求,帮我买草药。你放心,老夫会给足你银钱的。沈小子,你去过周边哪些县城?”

    竟然只是帮忙跑腿买草药!沈云的眼睛嗖的亮了:“去过石秀县城和永安县城。”

    黑袍人点头:“我要的草药,寻常药铺都有卖。你去永安县城即可。还有,帮老夫买草药的事,你不能跟任何人提及。包括你的洪伯和甜甜!”

    沈云大惊失色——这人竟然知道洪伯和甜甜!

    黑袍人笑了笑:“老夫暗中跟着你下山三次。你的底细,包括你们藏粮食的地方,老夫都查得一清二楚。所以,你最好老老实实的按吩咐去做。只要你差事办得好,每隔三天的正午,你到此处来,老夫自会教你识字半个时辰。如果你胆敢耍滑,胡乱买药,或者泄露老夫的行踪……”他敛了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眼里厉光乍现,“老夫保证你们三个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沈小子,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明白了!”沈云连声应下。不知道为什么,他后面的那两句话,字字句句象是用锤子敲出来的一样,声声敲打在他的心上。他听着,竟然有些喘不过气来。

    黑袍人满意的招手:“过来,我现在就开始教你识字。”说着,他随意的捡了一根小树枝,在身前的泥地上,写下:金花草。

    “这三个字,你都认得吗?”

    沈云如实以对:“都认得。”金花草是《草药歌》里提及的一味常见的草药。在春天,这一带向来的山坡上到处都长的是。不过,眼下这个时节要用药的话,却只能去药铺里买。

    黑袍人“唔”了一声,又写下近三十个字:红叶花、鳞皮根……马当前。

    里头有一半的字不认得。沈云大致猜测,这些都应该是草药名。

    待黑袍人再问,他老实的挑出那些不认识的字。

    黑袍人一一教他。待他会读会写之后,这才用小树枝从中划出三味草药,吩咐道:“沈小子,你记清楚了,老夫这次要你买的草药是,金花草三斤、鳞皮根一斤七两,马当前五斤。三种药,你要分开去不同的药铺采买。”说着,他抛出一角银子,“三天之后的正午,在此处交给老夫。”

    “是。”沈云眼快,赶紧双手接住碎银。

    “去吧。”黑袍人双眼微合,冲他轻轻挥手,“记住老夫的话!”

    雨早就停了。

    “多谢先生。”沈云向黑袍人做了一个揖,这才背起竹背篓,转身离开。

    待他的身影消失在树丛之中,黑袍人突然睁开眼睛,“扑”的张嘴喷出一口暗红色的血沫子。

    他本来就受了很重的伤。先前,为了将沈小子引到此处来,不得不催动真气用了一枚雨符。是以,体内血气翻涌,到此时,再也压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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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沈云都觉得是在做梦一般。他从怀里掏出那角碎银,咬了好几次,才确认石崖前的一切是真的。

    自从馆主大人离开后,庄子里再也没人能教他识字。傅大哥去省城前给他的草药书,他硬是还有一本半读不全!

    啊,我终于又能识字了!他亢奋的攥紧掌心的碎银。

    他知道,黑袍人来历不明,藏在深山老林之中,必定有其不可对人言的隐情。但是,他真的太想学识字了,不想失去这么好的学习机会。

    更何况,黑袍人自己也言明,暗中盯了他一多个月,把他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又用洪伯、甜甜,还有他们的存粮,威胁他。他能不同意吗?

    只是跑腿帮忙买草药而已!又不是叫我去杀人放火……沈云自己安慰自己:反正,他若是叫我去做坏事,或者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通通不答应就是!

    回到庄子里,甜妞老远就跑出来迎接他。看到竹背篓上搭着的肥麂子,小丫头馋得直流口水:“云哥哥,真厉害!”

    洪伯跟了出来,帮他卸下竹背篓,皱了皱眉头,关切的问道:“衣裳怎么都是润湿的?掉水里了?”

    沈云摇头:“晌午的时候,山里头下了一场大雨。”

    “我们这里没下雨,太阳好好的。”洪伯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沈云笑道:“山里的天气,就这样。”

    “云哥儿,存下来的肉干已经够我们三个过冬吃了。你不要太跑远。要是碰到大野物,连个搭救的人都没有……”洪伯担心极了,忍不住又开始唠叨。

    这一唠叨,不是一句两句能结束的。

    旁边,甜妞悄悄的拉了拉沈云的衣角,冲他做了一个鬼脸。

    沈云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洪伯收拾好肥麂子,唠叨也终于结束。

    “洪伯,明天,我想去县城一趟。”沈云抓住空档,说道。

    “去县城?”洪伯很是意外,“做什么?”

    沈云撒了个谎:“我的小刀磕了个口子,想去县城的铁铺里补一补。”

    这就是市集没开的坏处。买个针头线脑的,都要去县城。补刀之类的,更不用说了。再说,打猎怎能没有一把好刀护身呢。洪伯没多想,点头应下:“明天,我陪你去。”

    沈云哪能让他陪着去?当即摆手:“洪伯,你要带甜甜呢。去县城,来回要走四五十里。家里没有大牲口,背着她,哪里走得动?再说,我又不是头一回去县城,认得路呢。”

    洪伯知道他跟拴子去过县城好几回,给姑爷家送庄子里出的时兴菜蔬。一想到至今音讯全无的两个儿子,还有儿媳,他的嘴里顿时阵阵泛苦。

    罢了,云哥儿能独自把甜妞带回来,还能去不了县城?

    况且,他和甜甜都是贱民身份,要想进城门,每人得交五个大钱的税。而云哥儿则不用。

    于是,他没有再坚持:“路上小心些。明天早去早回。我们等你回来吃晚饭。”

    “洪伯,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沈云又问道。

    还真有。洪伯按下心中的苦楚,说道:“冬天要来了,你和甜甜都要换冬衣。布料子,家里还有一些,不用买。明天,你称五斤棉花,还有一些针线回来。我好给你们一人做一件冬衣。”

    “好咧。”沈云知道他会做针线。因为自己和甜甜俩身上穿着的夹衣,就是他入秋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洪伯进里屋,很快又出来,递给他一小串大钱。

    “不用。我有银钱。”沈云不肯接。买棉花是给他做冬衣,他怎么还好意思要洪伯出钱呢?

    洪伯板起脸:“少啰嗦。不然,不给你做,冬天冻死你。”

    沈云无奈,只得接下。

    第二天,天还没亮,洪伯便起来生火做饭。除了早饭,他还给沈云烙了三张玉米面肉饼做路上吃的干粮。

    “换身干净的衣裳……进了县城,记得要把脸洗一洗。铺子里的伙计都长着一双利眼……少说多看,莫惹闲事……早些回来,我和甜甜等你吃晚饭。”帮沈云收拾妥当,他亲自将人送至官道口。

    沈云背着竹背篓,向他挥手:“洪伯,早些回去罢。甜甜要是醒了,看不到你,又要哭闹。”怕甜甜也要跟着,去县城的事,他都是背着小丫头跟洪伯说的。

    洪伯嘴上应着,两只脚却没有动窝,一直袖着双手站在清冷的晨风中目送他。直至他的身影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沈云特意赶了个早,天蒙蒙亮,便出了家门。走了半个多时辰,太阳才出来,晨雾慢慢散去。官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小哥,去县城啊?坐车不?”一辆载着四个人的牛车从后面追上来。赶车的大哥冲他咧嘴笑道,“不贵,送到东城门,只要五个大钱。”

    “不了。”沈云摆手。五个大钱,也是钱哩。才二十几里的路,他背着空竹篓,不吃力。倒是回来的时候,要背十几斤重的东西,可以考虑搭个车。

    赶车大哥也不勉强,驾车自他身边扬长而去。

    上午,沈云到达东城门。向守门的仙符兵出示了良民路引之后,他一个子儿也没花,顺利进了永安县城。

    洪金姑的婆家,即陈家的粮铺,就在东城门市集之中。沈云来过几次,认得路。是以,他决定去东城门市集采买,顺便打探一下陈家粮铺的现状。

    印象中,东城门市集非常热闹。

    几个月没来,沈云险些以为自己跑错了地方——市集里实在是太冷清。路上的行人稀稀落落的。路边原本象两条长龙的地摊,一个也不见。就是路边的铺子,也是十家里有七八家是关门的。

    沈云越看越着急:不知道还有几家药铺开门?能抓全药材吗?

    走到一个街口,他终于看到前面有一家药材铺。黑漆牌匾上写着“济世堂”。

    店里只有两个人:灰白老者穿着竹青色的棉布长夹袄,看着象是店里的坐堂郎中;另一人大约十五六岁,典型的药铺学徒打扮。

    铺子东南角的四方桌上堆着小山似的药材,两人正在收拾。

    沈云眼尖,进门时便认了出来,桌上堆的正是他今天要买的三味药材之一:金兰草。

    运气真不错!他心中暗喜。

    看清上门的只是一个背着大竹篓的乡下半大小子,学徒原本一亮的眼睛迅速黯淡下来,懒懒的说道:“小哥,我们店现在不收散药。”

    沈云故意装做不认得金兰草,问道:“大哥,你们店里有没有金兰草卖?”

    原来看走眼了。不是卖散药的!学徒大喜,笑嘻嘻的上前招呼道:“有啊。你要买多少?”

    “一斤。”沈云答道。

    学徒连连点头:“有的。请问,你有保条吗?”

    “保条?”沈云愣住。他记得很清楚,以前,东城门市集没有买东西要保条的规矩。

    看来这笔生意要泡汤。学徒苦笑:“仙府新规定,贱民买药材,必须有保条。你不知道吗?”

    沈云松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良民路引:“我是良民。”

    “良民不需要保条。”学徒看过之后,立马换了称谓,吧啦吧啦的说开来,“您运气真好。我们店里刚到一批金兰草,全是一等品。价钱也不贵,才十个大钱一两。”

    怎么涨了这么多?沈云大吃一惊。以前在石秀县,他学《草药歌》时,特意去市集的草药摊子上看过金兰草。它是一味常见药材,便宜得很。一等品也不过两个大钱一两。

    学徒见他没有搭话,赶紧解释道:“您别嫌贵。现在什么都涨得厉害。单这个月,仙府都第三次加税了。我们店里卖您一斤金兰草,实际上赚不到三个大钱。不瞒您说,就这价也撑不了三两天。过些天,价钱还得再上涨。”

    沈云无奈,只得从怀里掏出青布荷包,拿出一角碎银:“称一斤金兰草。”

    “好咧。”学徒先是替他称好药材,然后称了碎银,用大剪子绞下一小半,又称了一下小的那块,“您看好,刚好是一钱银。”

    沈云点头。

    “这是您的药材,还有银子,请收好。”学徒双手奉上药包与余银。按仙府的新规定,若是贱民买药,还要登记姓名和买药材的缘由。但是,这位小哥是良民,不在规定之内。

    按黑袍人的要求,另外的两味药,得分开去其他药铺买。是以,沈云没有再问,让学徒将药包放进背后的竹背篓里,随即离开了。

    在药铺没有“下次再来”的说法。学徒热忱的将他送出店门:“您走好。”

    从街口往南走,穿过一条街市,到下一个街口,就是陈家粮铺。沈云找了过去。

    陈家粮铺的店牌还在,但是,紧闭的黑油大门布满灰尘,蜘蛛网也结了好几重。

    陈家人,还没有回来。尽管猜到了结果,但是,沈云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接着,他又按着记忆,去找另外的街道。

    运气还算好。他跑整个市集,托良民身份的福,总算买到了另外的两味药。期间,路过一家杂货铺子,买齐了洪伯要的棉花和针线。

    济世堂的学徒诚不欺人,这几样的价钱也都比以前涨了五倍到十倍不等。

    掂着轻了一大半的青布荷包,沈云唯有暗自庆幸:他多带了一些银钱过来。不然,明天还得再跑一趟。

    原计划,他还想割些肉,带回去给甜妞解馋。结果,他跑遍整个市集,也没见肉铺开张,于是,只好在唯一开张的包子铺里,花三十个大钱买了五个肉包子。搁在以前,这样的肉包子是三个大钱买两个……这钱花得真肉疼。

    买齐东西,已经过了晌午。沈云在东城门又碰到了早上赶牛车的那位大哥。这回,不用大哥招呼,他自己走过去,交了五个大钱,坐上牛车——车价比一个肉包子的价钱还要低,超值啊!

    回到庄子里,甜妞果然爱死了他带回来的肉包子。小丫头双手捧着肉包子,吃得香喷喷的馋样儿,把他和洪伯都逗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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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天正午,沈云如期去石崖下送药。

    黑袍人果然盘腿坐在原地。

    沈云飞快的看了他一眼,心里暗自吃惊——才三天不见,怎的先生象是老了十来岁?原本只是两鬓发白,现在却是头发白了近一半。

    “沈小子,老夫要的药材都带来了吗?”黑袍人睁开眼睛,问道。

    沈云垂眸,打拱作揖:“回禀先生,都带来了。”说着,他放下竹背篓,恭敬的送到黑袍人面前。

    黑袍人伸手取出三大包药材,一一打开验过,满意的点头:“都是一等品,不错。”

    不等他吩咐,沈云主动的报上药价,末了,奉上余下的十五个大钱:“先生,这是余钱。”

    黑袍人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赏你了。”

    “多谢先生。”知道他不是寻常人,看不上区区十五个大钱,是以,沈云没有推辞。

    黑袍人将竹背篓还给他,细细的问了他买药的过程。包括如何进的城门,去了哪些药铺,市集里情形如何。

    沈云一一如实以对。

    最后,黑袍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仙府?什么狗屁仙府!”

    虽然只跟他见了两次面,但是,沈云从心底里认为他是个高人。冷不丁听高人爆出来一句粗话,沈云险些惊落下巴。

    黑袍人翻眼看向他:“荒山野岭的,老夫竟然捡到了一个良民,倒是运气。那洪老头是你家旧仆?”

    沈云老实的摇头:“不是。小子是逃难出来的山里娃,被刘家拳馆的世仆刘爷爷收留,在拳馆里帮着跑跑腿,做些杂活。馆主大人仁慈,给小子落的是良民籍。后来,拳馆遭了大劫,毁于大火,刘爷爷身亡。馆主大人要去省城寻找大弟子,便把小子寄居在庄子里。洪伯是庄子里的管事。”

    “原来如此。”黑袍人的眼神明显柔和了许多,“你也是个命运多舛的。”说着,长叹,“这世道……都苦!”

    沈云在市井里混过,知道他心里想说的不是这话。刘爷爷以前也教过他,与人打交道,最忌交浅言深。他自己跟黑袍人说话时,不也是小心翼翼,要把话先在自个儿心里掂上几回,才说出口吗?

    是以,他继续低眉顺眼,安静的垂手而立。

    黑袍人见状,很是意外,忍不住又打量了眼前的小子一眼,说道:“开始识字罢。”

    “是。”沈云的眼神亮了。

    黑袍人很守信用。自这以后,每三天的正午,沈云赶到石崖之下,他都早早的等在那里。

    如此教了两次之后,黑袍人主动问道:“你手上都有些什么书?你回去之后,自己书中圈出三十个生字。下次将书一并带过来,老夫教你识那三十个生字。”

    这是要教自己读药书吗?沈云大喜,连忙长揖到底道谢。

    黑袍人受了他的礼,笑了笑。

    三天后,沈云带着圈了生字的药书去。黑袍人果然不只教他三十个生字,还讲解了那几段文字,末了又道:“这味覆香子,此山之中就有。你照着书上的图解,自己去找。下一次,你若能带三株完整的覆香子过来,老夫便教你炮制之法。”

    “是,先生!”沈云高兴得险些跳了起来。

    接下来的两天里,他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寻找覆香子之上,没怎么打猎。好吧,冬天来了,山里的野物大多藏起来过冬,出来得少。往往他转了大半天,也看不到野物的影子;再者,按洪伯的话说,家里存的肉干够他们仨吃过明年的春荒,也用不着他天天打猎。

    书上说,覆香子喜阳,生长于岩石之中。于是,沈云便照着记忆,去附近当阳的岩崖、石壁上寻找。

    黑袍人没有骗他。两天之内,真的让他找到了三株。三株覆盆子都长在又高又陡的崖壁顶上。他动了不少脑筋,两个手掌也蹭破了,才完整的将它们挖出来。

    看到三株覆香子果、茎、叶俱全,难得的是连一根细须也没有折断,黑袍人不由微微颌首,赞道:“嗯,不错。对待药材,就得有这份细心。”

    沈云先前还很纳闷,明明覆香子入药的只是果与叶,为什么先生却要求他连根也一并完整的挖出来。原来,先生是在教他对药材的态度。

    黑袍人先拿了一株覆香子示范,教他如何炮制果与叶。然后,叫他自己动手,处理另外两株。

    啊啊啊,我真的能学炮制药材的法门了!沈云接连深深的吸了三口气,抑住心中的激动,照着先生所教,小心翼翼的炮制起来。

    待他做完,黑袍人又点头:“照这样子做,九天后,如果你能带一斤半炮制好的覆香子过来,老夫便再教你炮制另一味药材。”然后,他又拿起三株覆香子,说道,“这三株覆香子的根系完好,能移活。老夫带走,权当是刚才教你炮制法门的束脩。”

    沈云听明白了先生的意思:教他识字,是他们有约在先;但是,教他炮制药材,并不在约定之内。所以,先生每教一种药材的炮制之法都要收束脩。

    “多谢先生。”这样的束脩,与白教有什么两样?他从心底里感激先生。

    如此过了两个月,沈云不但学完了手边的一本半药书,而且还学会了四种药材的炮制之法。

    他很感激黑袍人。

    冬天来了,山里能找到的吃食渐渐少了。沈云不知道黑袍人独自在深山老林里是如何过活的,但是,他认为,高人也是人,照样离不开一日三餐。是以,有一次,他去见黑袍人时,把当天打到的两只野兔子分了一只出来,留在石崖边。

    黑袍人象是没有看见一般。

    第二天,沈云特意去了石崖边,发现黑袍人和那只野兔都不在。

    从此,他每次去见黑袍人,都会分给后者一半当天的所得。

    又过了半个多月,黑袍人再次要他采买药材。还是那三味药,份量也是一模一样。

    沈云自然是照办。不过,这一次,他自掏腰包,给黑袍人买了一袋米和一刀猪肉——据洪伯说,这几天可能要下大雪了。届时,在山里能找到的吃食会更少。

    黑袍人看到药包下面的米和面,有些动容。他翻眼看向沈云。

    他的眼神和以前不同,很柔和。

    沈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搓着手笑道:“嘿嘿,听洪伯说,这两天可能要下大雪。”

    黑袍人挑了挑眉,将米和肉也都拿出来,放在三个大药包旁边,说道:“下雪的话,你不要上来了。等雪停了,你再上来看看。如果老夫要见你,会在崖壁上给你留字。”

    “是!”

    洪伯看天气素来很准。两天后的夜里,外面“沙沙”的下起雪来。雪一直下,没有停。到了第二天的中午,沙粒子一样的雪换成了鹅毛大雪,铺天盖地的下着。

    过冬的柴火备得足足的,是以,洪伯生了两个火盆,把屋子里烤得暖意融融。

    沈云看到窗外的大雪,心里不由揪了起来:山里会更冷,不知道先生现在如何了?

    不是他瞎操心,而是与先生结识之后,他看到先生越来越显老,病容日甚。他虽然不会医术,但也知道肯定是得了重病的缘故。

    所以,他很担心,荒郊野外的,先生能不能扛过这样的大雪。

    如此牵肠挂肚了四天。中午时分,雪终于停了!

    第二天,天放晴了,太阳出来了。

    沈云迫不及待的换上沈伯给他做的树皮靴进山。

    这场雪,下得真大!很多地方的积雪都没过了沈云的膝盖。有些陡坡,他不得不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待了赶到石崖前时,已然过了晌午。

    崖壁上写着两行醒目的炭字。一行是:十日后正午;另一行写着:十一月初九留。

    是先生的笔迹!沈云从心底里笑了出来:留的日期是今天的。字迹一如既往的苍劲有力。先生没事!

    十天后,大多数的积雪融了,只余些许残雪。沈云背着一袋米,还有一大包肉干,如期赶到石崖。

    黑袍人果然在。

    “老夫要闭关一些时日,暂且不能教你识字。”他当面收下了米和肉干,从怀里掏出一本泛黄的线装书,“这本药典,你拿回去自己读。四个月之后再来此处见老夫。届时,若是你能将此典倒背如流,老夫收你做记名弟子。”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木木的双手接过厚厚的书本。

    黑袍人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挥手道:“你回去罢。”

    “是。”沈云回过神来,感激的行了一礼。

    待沈云离开后,黑袍人低头,痛苦的捂住心口。大冬天的,他的额头上却象雨后春笋一般,冒出黄豆大的汗珠子。

    过了一刻多钟,心悸终于过去了。

    黑袍人脱力的靠在冰冷的崖壁上,仰头望着灰扑扑的天空,无奈的长叹。

    该死的,又要下雪了!

    再和前些天一样,多下几场那样的雪,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熬到夏天。

    所以,沈小子,你一定要背下药典!

    现在,他完全体验到了老刘家传人当初的纠结——沈小子资质寻常,确实不堪传承之重担。然而,两百多年……唉,俨然走到了末路,他们都没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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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打赏,谢谢!

    回到庄子里,从怀里取出约摸半寸厚的书本,沈云使劲的在大腿上掐了自己一把,才真正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先生说,只要背熟了这本药典,就收我做记名弟子!

    线装书泛黄的封面上写首四个黑色大字,即:青木药典。

    他激动的翻开第一页。

    和他以前读过的药书差不多,也是有文字,有解图。不同的是,此书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注解。

    这些注解都是用很小的字写的,一笔一划,甚是工整。

    沈云定睛细看,正是先生的笔迹。且墨迹是新的;再看内容。圈出来的那些字,都是他不认得的生字。这些字旁边都有一条注解,写着“音同某”;文中还有不少字段旁边划了线。旁边亦有注解,却是详细的释义。

    他又大致的翻了翻全书。后面的每一页都是如此。

    不用说,这些注解都是先生新近临时加注上去的!

    先生,用心良苦!

    沈云轻轻抚摸着泛黄的封面,心里腾起阵阵暖流:我不能让先生失望,一定要在四个月里,把《青木药典》背得滚瓜烂熟!

    先生的记名弟子,我沈云当定了!

    冬天,万物萧杀,打猎变得很艰难。再加之,先前备下的肉干足够吃过来年的春荒,所以,接下来,沈云没有再上山打猎,几乎把全部的精力用于背《青木药典》。

    自从学过三本药书后,沈云感觉自己的记性明显长进了许多。比如说,以前,傅雷和馆主大人教他识字时,半个时辰里,他只能勉强学会十个生字;而现在,先生同样每次教他识字半个时辰,他却能轻松记住三十个生字。

    所以,他对于背《青木药典》很有信心。

    不想,背书与识字完全不是同一回事。对于生字,他只要记住音、形、义即可。然而,背书的话,光记住那些字是没用的。他得把所有的字句原原本本、一字不错的背出来。

    偏偏药典里的字句与他先前看过的三本药书完全不同。怎么个不同法呢?打个比方说,如果先前的三本药书是洪伯,那么药典则象是馆主大人或者先生。前者说话直白简显,一听懂;后者文绉绉的,惜字如金。往往只是几个字,要换成洪伯的话,则会变成很长的一段。

    是以,背一段文字,他往往先要对着先生的注解,一字一句的弄懂里头的意思。

    没有先生面对面的指点,这是一个很费脑子,又非常耗时的过程。

    他背的第一段文,不过二十六个字。看着是很短的一段,然而,为了弄懂其义,他硬是花了一刻多钟。

    痛苦啊!不知不觉中,头发被他挠成了鸡窝。

    更让他崩溃的是,这段文字他、娘、的,根本就不是写的药草!而是说世上有一座山,山上住着天神们。二十六个字里,有一半多的字是在形容那座山是多么多么的雄伟,多么多么的物产丰富!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啊啊啊!我该不是看到了一本假的药书吧!

    他忍不住翻回封面——没错,封面上写的确实是《青木药典》。

    再看第一页,唯一的图解确实是一种他不认得的花草。

    先生没必要哄我……他硬着头皮接着往下读。

    第二段,共有四十三个字。相比第一段要好懂一些,而且全段,他只有三个字不认得。是以,对着注解,他花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读懂了这段话。

    “呼——”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这一段虽然没有写药草,但是,总算沾了边。

    文中称,山中有草木万万千,可入药者,又是千千万。这些药草按等级共分为仙、灵、凡等三种。相应的记录这些药草的药书也有三本。《青木药典》记录的是其中的凡药。

    对此,沈云很是知足——传闻能见到仙药灵草,必须有仙缘。而他只是凡人一个……呵呵,不要想太多。

    再看第三段。字数略少一些,才二十七个字,其中,生字五个。他又花了近一刻钟的时间去解读其义。

    这一段说的是,药典共收录了一千三百余种凡药。全文详细的介绍了每一种药草的名字、药性、入药之理和炮制之法,并配有图解。

    读到这里,沈云彻底放心了——没错,这是一本真正的药书!

    如果将此书背得滚瓜烂熟,那么,他等于是记住了一千三百来种药草!

    据他所知,石秀县最大的百年老药店里也没有一千三百多种药草!

    一想到,对于药草,自己将会比药铺里坐堂的郎中还要懂得多,沈云心里甭提有多美。

    “加油!好好背!”他激动的握了握拳,如是对自己说。

    不知道是因为弄懂了文中的意思,而是因为前景很美妙,精神亢奋的缘故。他只读了三遍,便能结结巴巴的背出前三段。又读了一遍,已然背得比较流畅。

    抚摸着厚实的书本,沈云顿时又一次对自己充满信心:“做得好!沈云,就按这个法子背。你一定能在四个月内,把药典倒背如流!”

    第四段依然是总说药草:全书的一千三百余种药草又被划分了九个等级,分别是一品、二品、三品……至九品。其中,等级最高的为九品。全书是按从低到高的顺序介绍药草。

    第五段,终于提到了具体的药草名字——金丝梅。

    “原来这幅图解画的是金丝梅。”沈云恍然大悟。

    就这样,第一天睡觉前,他终于能熟背第一页,知道了金丝梅这味一品凡药,包括它的形、性、理及用。

    如真如书的开头所写,全书共收录了一千三百多味药,那么,按这个速度,他是在四个月里背不完整本药典的。

    不过,沈云一点儿也不担心。正所谓,万事开头难。他相信自己以后每天能背得更多。就象他学着识字一样。想当初,傅大哥初教他识字时,他那么努力,每天能记住几个生字?而现在,他又能记住几个?

    事实上,也是如此。

    因为后面的文中都是从形、性、理、用等四个方面介绍每一种药草,沈云多读了四五页后,便完全习惯了,是以,所费的时间大大缩短。从第六天开始,他勉勉强强能一天背完两页。

    又过了十来天,后面的生字越来越少,而他也更加习惯药典这种文绉绉的文字风格,一天竟能背下四到五页!

    有意思的是,他突然对馆主大人教他的那十句话有了新的理解——哦,原来,他一直做错了!

    一直以来,默背那十句话时,他只做到了第一句中所说的,平心静气,放松自己;他做错的是,不应该躺着,而是应该按第三句所言,盘腿而坐,五心向上!

    不过,也仅限于此。第二句,以及从第四句开始,他又是不懂了。里面提到的丹田、经、脉、气什么的,他完全不知为何物。

    呃,甭管那么多,先将错误的地方改过来。以后的,等我真正读懂了,再一一改正。

    沈云并没有太过烦恼。

    改错之后的效果是杠杠的:以前,他每晚只能默背五遍。而改过来之后,他发现自己每晚可以默读七次。这是其一;

    其二,不论是五步打,还是金刚拳,他打出来的拳风增强不少。当然,还是不能和傅大哥相比;

    最明显的是他的气力噌噌的长了一大截。在竹林里有一块青石,比磨盘要大一圈。以前,他要拼尽全力,也只能勉强将此石抱离地面。然而,改过之后,不出半月,他能抱着这块石头走出五步。

    尝到了甜头,沈云背起药典来,劲头更足。一个月之后,他已然每天能背十几二十页。

    数了数剩下的书页,他打算以后每天都只背十五页。背完当天的后,再折回去背二十页以前背过的。因为他发现,先前已经背得挺顺的文,如果不再去读去背的话,用不了三天,他便只记得大概意思,原文又背不出来了。

    另外,他做了一个沙盘,用来练习生字。

    每天练习半个时辰的生字,这是他给自己定的又一死任务。

    除此之外,他对书中提及的“用”,即草药炮制之法很感兴趣。先前不知道,读了《药典》之后,他才知道,先生之前教他炮制那四味草药是有目的。因为炮制这四味草药几乎用到了炮制草药的所有基础手法。

    只可惜,冬天里,找不来新鲜的药材练手。于是,他想了一个法子,即,用小屋旁边的竹子竹叶之类代替草药,天天练习手法。

    这个法子挺管用的。如此练习了一个多月后,至少他的一双手灵活许多。

    “第一百一十五页,背。”

    四个月后,沈云如期赶到石崖下。黑袍人和往常一样,已旁腿坐在那里。

    此时,严冬已过。阳光明媚,春风和煦。沈云早在一个月前就脱掉了厚实的棉袄,换上了洪伯为他新做的夹袄——没办法,窝完冬,他的个头又抽高了将近一寸,小身板也结实不少。去年秋天做的两身夹袄变得又小又短,完全穿不得。

    可是,黑袍人依然裹着厚厚的皮袄。

    四个月不见,他的头发又白了许多,脸色依旧苍白,两边脸颊上的肉看着又少了。

    好在,他的精气神依然足足的,双目清亮而有神。沈云心中的担忧稍减。

    黑袍人向来简言,见面后,淡声说了句“你来了”,便直接抽查沈云背书的情况。

    四个月来,沈云把整本药典翻来覆去的背了不下百遍。就连里头的上千图解,也在沙盘里反复描摹,如今闭着眼睛也能画出来。是以,垂手侍立在黑袍人面前,他胸有成竹,一点儿也不怕。

    “是。”脑海里象是摊开了《青木药典》,第一百一十五页就跟摆在他眼前一般。

    整页背下来,连个顿都没有打,一字不错。

    黑袍人的眼底闪过一道亮色。他又淡声说道:“五百零三页。”

    沈云照背不误。

    黑袍人紧抿的双唇微微往上勾了勾,又道:“在地上画出第一千页的图解。”

    “是。”沈云没有迟疑,蹲在地上,随手在身边捡了一根小树枝,画了起来。

    第一千页介绍的是云雾草。它的图解与前面第八页零九页的清叶兰有八九分相似,很容易弄混。是以,看到云雾草的图解时,他特意翻到前面,将两者认真比对。最终,他从两幅图解中找出了三处不同点。

    只要记住了这三处不同点,就能准确的将云雾草与清叶兰区分开来。是以,画到这三处时,他不知不觉之中,会下笔稍微用力一些。

    黑袍人见了,微微颌首,心中暗赞:沈小子虽资质平平,但却是个有心的,又勤勉好学。

    这样的人,多费些工夫,还是能手把手教出来的。将来,若是老天垂怜,叫沈小子觅得良徒,亦能将传承发扬光大。

    想到这里,他欣慰不已,紧绷的老脸柔和不少。

    这时,沈云已经画完了。他放下小树枝,起身,又是垂手侍立:“先生,小子画完了。”

    黑袍人回神,点评道:“不错,你将云雾草与清叶兰之间的三处区别全画出来了,确实是用了心。”

    这是先生头一次明确的赞扬自己!沈云的心里不由比喝了蜜糖还要甜,一道喜色跃上眉梢:“多谢先生。”

    黑袍人摆摆手,又道:“先前,老夫说过,你若能将整本药典背下来,便收你为记名弟子。老夫向来一言九鼎,说话算数。从今日起,你沈云,便是老夫门下的记名弟子。”

    先生是个讲信用的,是以,沈云从接到背书任务的那一刻起,压根就没想过先生会反悔。然而,真正听到先生开金口,收自己为记名弟子,他还是欢喜的懵了,就象被大金元宝砸到了脑袋一般。

    “是……”反应过来,他“扑腾”一声,双膝跪下,叩了一个大响头,“徒儿沈云叩见师父。”

    在拳馆的时候,他听傅大哥就是这般在馆主大人跟前自称的。这会儿,他给照样搬了过来。

    黑袍人的眼底涌出笑意,心道:这个猴儿,有几分机灵,知道顺竿爬。

    如此也好。这段师徒缘分从一开始就注定不会很长。他将来也不至于担心,徒儿没有师父护着,在人前会吃亏。

    “既然你已拜入我门下,为师少不得要告诉你师门以及为师的来历。”黑袍人受了他的礼,没有叫他起身,接着说道,“为师姓林,名焱。我师门可追溯至上古之天神宗。我门之祖师是一位化虚尊者,尊号木灵子,原是天神宗五大护法长老之一。两百多年前,天神宗神山为异族旁支所夺。神山尊长们均以身证道,甚是惨烈。为保宗门道种不灭,内门总护法在证道之前,分出一缕元神,护着五大护法长老逃走。不想,此举被异族旁支看破,全力追杀。总护法的那缕元神很快涣散,五大护法长老不得不分开逃亡。祖师在逃亡时被重创,一身修为尽废,从此沦为凡人。”说到这里,林焱人已经泪流满面。

    他停下来,眼里尽是厉色:“徒儿,你可知,那异族旁门是谁?”

    沈云原本以为自己的身世已经够惨烈。不想,祖师的遭遇更甚——异族旁支入侵,神山被夺,诸仙证道,师祖被重创,沦为凡人,亡命天涯!

    天帝老爷!

    还有,两百年前有天神宗吗?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儿?神山?是不是《青木药典》开头提到的那座山……

    刹那间,他只觉得自己的脑瓜子里冒出无数个问题,感觉就要炸了。

    猛一听到师父发问,他使劲打了个哆嗦,连连摆手:“徒,徒儿不知。”

    林焱深吸一口气,咬牙,一字一句的说道:“他们得了神山之后,头领自称受天帝所封,为仙帝。大小头目亦是仙官,成立了设了一个所谓的仙庭。在各地设‘仙府’。他们的鹰犬便是仙符兵。他们污蔑天神宗为邪魔外道,强迫天下人归顺仙庭,频下‘七杀令’。”

    “不服仙庭者,杀无赦!”

    “言语提及邪魔外道之名者,杀无赦!”

    “服饰不改者,杀无赦!”

    “研修邪魔外道之邪法者,杀无赦!”

    “私通、隐匿邪魔外道余孽者,杀无赦!”

    “家中藏有邪魔外道之法典书籍者,杀无赦!”

    “宣讲邪魔之法理者,杀无赦!”

    “他们颠倒是非,指鹿为马,以正统自居。自知所谓的‘正统’来路不明,心虚得很。他们怕天下人不服,暗生反意,便划分出仙、良、贱三个等级,拉拢、收买有灵根的人为仙官;开设武考,将通过武考的人及其家人划为良民,许以种种好处安抚;余下的绝大多数是凡人,既没有灵根,修不得仙,又没有武学天赋,便统统打入贱民籍。在他们的眼里,贱民尚且不如蝼蚁、草芥,只能匍匐于他们的淫威之下,任他们欺凌、压榨。”

    “屠刀之下,天神宗的种种很快被抹得一干二净,世间无人提及天神宗。两百多年下来,世人已经完全不知天神宗!”

    林焱恨得全身直打哆嗦。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牛头坳村被烈火焚烧、夜幕下,仙符兵铁蹄血腥屠杀无辜难民的种种情景,他的心里亦是恨意喷涌!

    即便是入了师门,仅凭师父的这些话,他对天神宗暂时还是无感。但是,仙庭、仙符兵,这些渣渣,真该死!

    林焱看得分明,暗中松了一口气——他没看走眼,徒儿是个爱憎分明,心中有正气的。

    就凭这一点,他也没有收错徒弟。

    从祖师开始,师门历代都以恢复、重振天神宗为己任。他亦是。

    然而,大半辈子图谋下来,功业尚未成,所谓“同道”却相煎太急,与当初的异教旁支简直是一丘之貉。

    堪破之后,他心灰意冷。如今,拖着残躯,苟延残喘,心中唯求师门传承不断、道统莫绝。

    是以,他收沈云为徒,不求他继承祖师重建天神宗之遗志,只求他能继承自己的衣钵,使道统薪火相传。

    他冷眼观之,以沈云之资质,也只能做到这些。其他的,他不敢多做奢求。

    好吧,这也许是老刘家的传人最终没有收之为徒的缘由吧。不过,这样也好。叫他捡了个便宜徒弟。

    想到这里,林焱又道:“逃离神山之后,祖师一直想方设法寻找另外四位护法长老。然而,直至师祖殒落,也未得他们的丝毫消息。是以,祖师唯有寄望于后人。两百多年来,师门历代从未放弃过寻访他们,也未曾如愿。不想,为师流落至此,却偶然从你身上窥得其中一脉之消息。”

    沈云微怔。旋即,他明白过来,师父说的是谁:“是馆主大人?”

    一点就破,倒也聪明。林焱点头:“正是。听你所提,他们这一脉与我们不同,应该是父子相传。将《金刚拳》改成《刘家拳》,是为了掩人耳目。”说到这里,他看了沈云一眼,叹道,“现在为时尚早,关于其他四脉,以后为师再与你详说。为师一生漂泊,不曾定下心来收徒。现而今,你既已拜入我门下,为师必将衣钵尽悉传于你。徒儿,你是个勤勉懂事的。《药典》背得很好,为师望你能再接再厉。”

    “是。徒儿谨记师父教诲。”沈云又叩了一个头。

    林焱这才探身,亲手将他扶起来,又解释道:“师门历来只收记名弟子。这是祖师立下的规矩。你还小,个中缘由,为师将来再与你详说。”

    沈云从未拜过师门,根本就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闻言,他一点儿也没有放在心上。

    林焱见状,心中更喜:徒儿性情宽厚,很好。

    介绍完师门渊源之后,林焱接着开始细说本门之传承。

    他们的祖师木灵子是位丹修,然而,逃出宗门时,不幸被重创,以至于丹田被毁,经脉寸段。幸而有化虚修为庇护,最终只是修为散尽,沦为凡人。

    从此,木灵子无法再炼丹。可怜高阶丹修,不得不以药师之身份,混迹于市井之中,颠沛流离七载,最终落得身消道殒。

    自知命不久矣,他收了唯一的徒弟,即太师祖。太师祖是凡人之姿——当时,仙庭行釜底抽薪之绝户计,大肆招揽所谓的“仙才”。但凡只要查出有灵根的,都以“仙官”相许,送往所谓的仙门学习“仙法”。是以,木灵子也收不到有灵根的徒弟。

    “异族旁枝自以为此计可绝我宗门之道法。然而,他们却从来不知道,修习我宗门之道法,不一定非得要有灵根。”林焱的脸上露出一道神秘的笑容。

    “啊?”沈云忍不住惊呼出口。师父的话,完全颠覆了他对修行的认识。

    照师父所说,修行不一定要有灵根,那么,是不是我身为凡人,也能修行呢?

    想到自己也能和大公子他们一样,踏剑飞行,他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要被点燃了。

    林焱见状,满头黑线:“祖师曾亲口对太师祖云,天神宗分为内门与外门。外门之中,有一个直属内门护法院的暗宗。里头的弟子都是以凡人之姿在修行。其中,不乏脱颖而出,凝结金丹,进入内门者。”

    “只可惜,祖师过早殒落,而太师祖又资质有限,最终也未能脱凡超俗。师祖、师父和为师,亦是。”

    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火热,心道:就知道凡人修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林焱又看了他一眼,唯有长叹——太师祖穷其一生,想寻个资质上佳的徒弟,结果,浪费了大半生的光阴,不得不在天寿将尽之际,收下师祖。而师祖的资质还不如太师祖;师父和他也是如此。师门选徒,一代不如一代……这大概就是道法所云的“时也,命也,运也”。师门时运不济,造化弄人。

    现在,他抓到的这个徒弟之资质平平,已经不能再差了。都说时运这种东西是“否极泰来”,他是真心希望师门他的徒儿开始,时运反转,以后,徒儿有缘收得良徒。

    呃,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林焱敛神,接着说道:“受资质限制,我师门传承下来的,主要是凡人医药之道。自祖师开始,历代师尊都是以药师或医者身份,混于市井之中。为师早年漂泊,曾在多处做过十余年的药师。”

    还是这两样更靠谱些!沈云听着,眼睛亮了:能做郎中或者药师,也都不错啊。虽说也是三教九流,如果没有通过武考的话,仍然是属于贱民。但,确确实实是真本事。学好之后,不但不愁生计,足以在世间立足,而且还能扶危济困,成就侠义。

    正是我心所愿也!

    果然,他听师父又道:“为师的资质不及你师祖,于医术这一道,只精于针炙之术。其余皆平平。不过,制药一道,倒是尽得你师祖之真传。为师将尽心传授你这两门之技艺。你若学成,将来做个药师或者针炙郎中,养家糊口,都是绰绰有余。其余的,能学会多少,全看你的造化。”

    至于,师门之夙愿,脱凡超俗……呵呵,就徒儿这资质,他真不会多想。

    所以,他提都不曾提修行之事。

    “师父对你的唯一要求是,师门之所有传承,你一定也要象为师一样,尽悉传予你之徒儿。不能因为你不擅长,便不教不传。”说到这里,林焱坐直身子,神色陡然严峻,“徒儿,你答应与否?”

    好吧,这样的要求,他的师父当年在收他为徒时,也曾特意强调过。

    唉,谁叫他们的资质一代不如一代呢!

    祖师留下来的传承博大精深,如果他们这些后人都只把自己擅长的传给后面的徒弟,那么,可以看到,传到后来,师门最终只会教出寻常的郎中或者药师。而祖师最想传承的道统终将断绝。

    沈云连忙应下:“是,弟子将谨遵师父教诲。”

    入门时,该说的都说完了。林焱很满意自家徒儿的态度,从怀里取出一只半尺长、三寸宽的小匣子,打开来。

    沈云看到匣子里有两个裹着月黄色丝帕的木质人偶。

    “这是人体经络图,以及辅助记忆经络的一双人偶。有男女之分。”林焱眷念的伸手轻抚人偶,“这些都是当年你师祖亲手所制,传于为师。现在,为师将它们再传给你。三日之内,你要记熟此图。”

    “是。”沈云双手接过木匣。

    说了这么多的话,林焱力竭。他强打起精神,又道:“眼下金兰草正当时,你不妨试着炮制一些。”

    沈云嘿嘿:“前些天,徒儿上山捡柴,看到几处的金兰草长势甚好。没忍住,便照着书上写的法门,炮制了一些。”

    林焱不禁挑眉轻笑,兴致勃勃的说道:“下次来时,你带一些过来。为师帮你瞧瞧。”

    “是。”沈云见他一直没有说买药的事,忍不住关切的问道,“师父,近段时间,有什么药材要徒儿去采买的吗?”

    林焱愣了一下,摆手:“暂且不用。以后要采买什么,为师自会吩咐于你。”

    “哦。”沈云遂放心了。

    “好了,时候不早了,你早些下山去吧。”林焱冲他挥手。

    于是,沈云小心翼翼的将小匣子纳入怀中,背起竹背篓离去。

    和以前一样,他将今天的收获留下一半。

    林焱低头看着跟前的长翎锦毛山鸡和山菇,眼底全是笑意。

    他说错了。他的徒儿至少有一点要强过他:侍奉师父,比他当年要细心得多,是个暖人心的好孩子。

    经络图画在手帕大小的丝绢上,分男、女两张。第一张丝绢之上,都有两幅图,一为正面,一为背面。

    经络图密密麻麻的,粗一看,沈云不禁头皮发麻——这些图可比药草的图解难记多了。

    最主要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要从哪里下手。

    还好,定睛细看之后,他发现这些弯弯绕绕结成网状的诸多线条其实彼此之间是有区别的。比如说,有的粗一些,有的则细一些,就象药草的根系一样。粗的那些线条,好比是药草的主根,上面分出许多细的线条。

    于是,他决定先从最粗的那根线条开始记起。

    图中,这条粗的线条由两部分组成,即,任脉和督脉。它们在人体里画了一个大圈。

    所有的经络在那两个不及半尺长的木质人偶上都一一对应的标了出来。相比于丝绢上的经络图,它们的标注更容易看懂,每条经脉经过哪里部分,十分形象,一目了然。

    除此之外,人偶上面还有很多突出的红点标注。旁边都标有很小的黑字。比如说,人偶头顶的那个红点旁标的是“天灵穴”。

    沈云以前听傅雷提及过穴位。看到这些,他顿时明了:原来,这些红点标注的就是穴位。

    当即决定,背经络图时,不但记住每条经脉经过的身体部分、脏腑,而且连周边的穴位也都一起记下。

    理清头绪后,经络图似乎也没那么复杂了,容易记得多。

    和背《药典》里的图解一样,他要求自己对经络图也做到眼熟、手熟,即,每一条经络,都要在沙盘里反复描画。

    当天睡觉之前,他便记熟了任、督二脉,以及两条胳膊上的所有经络。

    照这样的进度,用不了两天,便能背熟全部的经络图。原本,沈云想明后两天上午暂停打猎的。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他每天只要花上半天的时间即可。

    第二天的晚上,他终于背熟了全部的经络图。这时,再看人偶上的那些经络,他又发现了一个细微之处:同一条经络自身也是粗细不匀的。

    经脉与经脉之间,粗细不同。对此,他的理解是,师祖是有意用粗细区分主、次经络。

    那么,同一条经络为什么也有粗有细呢?师祖想表达什么意思?

    他不由想起了《药典》上的那些图解。那些图解之中,所有药草的每一条根须亦是如此,有粗有细。粗的是头端,细的是尾梢。

    难道经络也是如此?师祖用粗细的细微区别来表示每一条经络的方向?

    如此一想,再拿起人偶身细看,他竟然产生了一种错觉:所有的经脉竟然活了!在他眼里化成了江流溪泉,奔腾不息。

    天帝老爷!

    他连忙闭上眼睛,使劲的甩了甩头。

    定定神,他再睁眼细看。

    还是如此!

    真是神了!

    晚上临睡前,他和往常一样,盘腿而坐,五心向上,在心中默背《金刚拳》里的心法口诀——熟读《药典》之后,他悟出一个事实:那十句话不是什么歌谣,而是《金刚拳》的心法口诀!

    可惜,他笨拙得要死,白瞎了馆主大人的一片心意,至今只悟出第一句和第三句的意思,其余的只能囫囵背下来。

    然而,今天晚上,他再背心法口诀时,竟然感觉小腹之内有一股热流在涌动!

    它很小很小,小到他险些没有发觉到!

    这是什么?

    难道是……傅大哥说的真气?

    一时间,沈云狂喜。

    不想,就在这时,那股微弱的热流散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啊,怎么会这样!

    沈云敛神,再次背心法口诀。

    然而,再无刚才的体验。

    他又反复试了好几次,直至筋疲力尽,最终也未能如愿。仿佛那一瞬间只是他的错觉。

    第二天的正午,又是师徒见面之期。

    沈云先双手奉上自己炮制的一大包金兰草。

    “唔,不错。”林焱挺满意的。看得出来,徒儿这个冬天没闲着,除了背《药典》,还苦练了药材的炮制手法。

    “这包金兰草,为师留下了。”

    能得到师父的肯定,沈云心里美滋滋的。接着,他道出自己昨晚的状况,问道:“师父,那是真气吗?”

    林焱暗中吃惊,心道:莫非刘馆主和我都看走眼了?

    “你过来坐下,伸出右手,为师给你看看。”他说道。

    “是。”沈云依言,在他对面也盘腿坐下,伸出右手。

    林焱用食、中二指轻轻压在他的手腕寸口之上,微闭双眼,敛神探查其脉相。

    过了好一会儿,他方睁开眼睛,淡声说道:“如果丹田之内凝炼出了真气,脉相似江河之流水,滔滔不绝。你的脉相很正常。”

    也就是说,那丝热流不是真气。沈云有点儿失望。

    林焱佯装没有看到,说道:“刚才为师探脉的手法,你看清楚了吗?医者有四样基本功,即,闻、望、问、切。其中,‘切’就是指切脉。而切脉之初,便是探脉。现在,你试着给你自己探脉。”

    “是。”沈云也学着伸出食、中二指,按在自己的右手腕寸口之上。

    指尖之下有跳跃之感。一、二、三、四……不疾不缓,富有节奏。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感觉。

    “如何?”林焱问道。

    沈云松开手,如实以对。

    林焱微微颌首:“一呼一吸,即为一息。常人的脉相,一息之内跳跃约四次,不浮不沉,和缓有力。”

    “对,就是这样子。”沈云兴奋的点头。

    啊啊啊,我会探脉了!

    林焱看了他一眼,又道:“人的脉相有二十几种。经络不熟,何以切脉?以后,再与你细说。你先将任、督二脉在地上默画出来。”

    师父说的对,饭要一碗一碗的吃,一口吃不成胖子。沈云敛心,捡起一根小树枝,在泥地上认真的画任、督二脉。

    之前,他在沙盘上画经络图,都是将周边的穴位一并画出来的。习惯使然,此时,他也将经过的那些穴位全画了出来。

    林焱赞许的连连点头。难得一个八岁的孩童能如此之上进好学!好吧,这也是他看中沈云的主要原因之一。

    待沈云画完,他又道:“嗯,经脉与穴位都是对的。徒儿,你照着这图,将此二脉经过的身体部位、脏腑,以及穴位都与为师一一道来。”

    沈云心里有些小庆幸:就知道背经络图不能只单纯的背经脉。

    他按照人偶上的粗细走向,一一背了出来。

    “唔,你看得很仔细,发觉了人偶上的经络走向。”听他背完,林焱对自家徒弟又多了两分信心。

    望,也是医者的四大基本功。自家徒儿虽资质平平,却小小年纪懂得以勤补拙,已经让他惊艳。不想,这娃儿还心细如发,擅长观察。他不得不承认,徒儿有如此心性,于医学一道,将大有裨益。

    也许一直以来,师门都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天资确实很重要,但也没有他们以为的那般重要。

    接下来,林焱又将自己对于任、督二脉的理解,也倾囊相授。末了,说道:“金针过穴是为师的看家本事。要练好此技,熟记经络图是第一步。其次是切脉的工夫要过硬。最后才是金针之法。前两样不过硬,金针之法再使得出神入化,也只是飞针暗器,旁门走道也。”

    本来,他应该在徒儿学好前两样,打好基础之后,再传授金针之法。然而,练习金针之法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偏偏如今他最缺的就是时间。是以,他只能三样并举。

    担心徒儿舍本逐末,在传金针之法前,他特意敲打一番。

    沈云听懂了他的意思,点头称是:“徒儿不敢。”

    离开牛头坳村之后,他混迹于市井之间,所见所闻,无一不告诉他一个残酷的现实:寻常人根本就没有门路,学到一点真本事。

    所以,他特别珍惜每一个学习的机会。

    如今,他有幸得师父青睐。师父更是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这是他的大机缘,他能不竭尽全力,认真学习吗?

    林焱知道他是个实诚的孩子,闻言,放心了一大半,手头一晃,食、中二指便象变戏法一样的夹住一枚亮晃晃的细银针。

    沈云看呆了。

    “金针之法,就是两个字‘手熟’。”林焱说着,轻轻一弹。

    嗖,银针闪过,破空而出。

    好快!沈云完全看不出银针飞往何方。

    “叭嗒!”

    他听到背后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惊疑的转过背,闻声望去。

    啊!

    在离他不到二十步远的树荫下,一条婴儿手臂粗的菜花蛇重重的摔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蛇这种东西,哪怕是头被斩了,皮被剥了,身子也能扭上许久,方罢休。

    可是,这三四尺长的大蛇却跟冬天里冻僵了一般,在树下一直没有动静。

    “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林焱淡笑:“徒儿,去捡回来。那蛇挺肥美的,用来做蛇羹,最好不过。”

    “是。”沈云回神,噌噌的跑了过去。

    以他这些年的打猎经验来看,这条蛇确实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蛇体软绵绵的。他捡起来,心中好比打过一记炸雷——天帝老爷,此蛇宛若一滩烂泥,俨然无骨!

    怪不得蛇体不再动弹。

    再定睛细看,七寸之上,插着一根亮晃晃的细银针。

    正是师父弹出的那一根。它没入蛇体一半有余。

    哇!这就是金针过穴!

    厉害如斯!

    沈云以前见过傅雷用飞石击物。两相对比,他深觉师父说的对。和金针过穴相比,飞针暗器完全不入流,不足一提!

    我一定要学好金针过穴!他握紧拳头,暗下决心。

    林焱见状,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开始传授金针之法。

    “此技叫做《飞花越柳》,是祖师所创。看似轻盈、飘渺,却暗含重重杀机。如此技练至小成,可瞬间飞针千余枚。百步之外,顽石亦能粉碎。”

    沈云目瞪口呆。小小的银针,竟能强悍至此!

    接着,林焱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碎石子:“以你现在的腕力,还使不得银针。你可以先用石子代替练习。”说着,他示范了基本手法。

    唔,真好看。

    沈云忍不住问道:“师父,祖师是女子,对吗?”

    林焱轻笑:“没错。”好吧,不只是他的徒儿。他,还有他的师父、师祖在初学飞花越柳之术时,都曾有此一问。

    无他。这手法使出来,指尖有如花开,美得动人心魄。

    可谁又能想到,如此美好的手法,却是杀人的招!

    “祖师,好厉害!”沈云咋舌。五大护法之一、逃出灭门杀劫、修为尽失,在市井之中,开山立派……祖师真乃奇女子也,不让须眉。

    “祖师曾云,天地分阴阳,道法有乾坤。阴阳、乾坤,何来高低、尊卑之分。男女亦然。所谓的男尊女卑,不过是民间陋习。异族旁支当道之后,更是推波助澜。你小小年纪,莫要被这等无稽之谈误导才好。”林焱说道,“为师在外行走,从来就不敢小看女子。”

    “没有,徒儿不敢。”沈云连忙摆手,“徒儿能活到现在,全因为长姐庇护得力。长姐的大恩大德,弟子此生都不敢忘。”

    “哦,说来听听。”这是徒儿第一次主动提及家人,林焱顿时来了兴趣。一直以来,他都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人家,教得徒儿如此乖巧懂事。

    沈云没有犹豫,道出自己的真正身世——他相信师父,不会和姑奶奶、表叔一样,被仙符兵吓到。

    果然。林焱听完,神色复杂的看了他一眼:“你长姐,确实难得。你的爹娘,还有长姐,他们把你教得很好。”

    老实说,换作是他少年之时,如果听到生身之父如此待自己,也难免心生愤恨,性情大变。可是,这个小姑娘却没有。更难能可贵的是,养父养母双亡,她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逃出生天之后,还能始终如一的对待如同累赘一般、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幼弟,不离不弃。

    如果他没有猜错,在山洞里,小姑娘受伤之后,才对幼弟道出自己的真正身世,其实是生出了舍己保弟之心。

    有纯良的父母、长姐为榜样,也难怪徒儿身世坎坷,却性情纯良宽厚。

    沈云点点头,终于第一次道出在心里闷了好久的疑惑:“师父,徒儿一直想不明白,我们牛头坳村的人从来都是与世无争,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仙符兵为什么会突然屠村?”

    林焱冷哼:“听你所言,祸事应该是那个叫三瘌子的破落户招来的。”

    “啊?他?”沈云大吃一惊,“是因为他错手杀了一个老道?还是因为他挖到龙穴,发了大财?”

    说完,他便自己否定了第一个理由:在外面混了这么久,他才知道,贱杀良,叫做以下犯上,是很重的罪行。但也不至于整个村子都被连坐吧?

    抑或是仙符兵收到风声,看上了龙穴里的金叶子?见财起意,杀人灭口?

    以他对仙符兵的了解,这样的理由完全说得过去。

    不料,林焱却轻轻摇头:“为师看来,三瘌子未必发了财。他在说谎。为师猜不出他编出这一通谎话的目的,但是,为师可以肯定的是,正是他的谎言招来了仙符兵的血腥杀戮。”说到这里,他的眼里尽是轻蔑与不屑,“你知道那个所谓的仙庭最忌讳的是什么吗?”

    “不知道。”沈云老老实实的摇头。

    “龙气!”林焱轻哼,“龙气是天地孕育出来的精华。相传,在天神宗,诸仙通过龙气,可以沟通天地,感悟天道。可惜,那群异族旁支是窃取神山,名不正、言不顺,龙气不能为他们所用。所以,他们恨之入骨,一心只想捣毁孕育龙气的所有龙脉、龙穴。三癞子区区一介凡人,怎么可能凭一己之力挖开龙穴?而且,龙穴至纯至灵,用活人血祭之说法,更是胡说八道,荒诞不经。他的话一听就知道是谎言。可是,异族旁支的仙庭以及各级仙府,对于与龙气有关的传闻,从来都是‘宁可错杀,也不放过’。而且,在他们的眼里,区区上百贱民的性命又算得了什么?他们闻风而来,灭掉了整个村子。”

    这就是真相!

    沈云愤怒之余,心里拔凉拔凉的。

    他一点儿也不怀疑师父的说法。因为他眼中的仙符兵就是如此行事的!至于仙府,哼,跟仙符兵,两者根本就是一体的!

    可怜的徒儿!然而,这世间,象徒儿一样经历悲惨,深受所谓的仙庭迫害的人,又何其多也!

    林焱叹了一口气,什么也没有再说,只是轻轻的拍了拍徒儿的肩膀。

    这天晚上,沈云默背完心法口诀后,破天荒的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他在想报仇的事——杀了那队屠村的仙符兵,真的就是给奶奶、爹娘,还有村里人报仇了吗?

    按师父所言,那队仙符兵只不过是奉命行事。

    杀了他们,不过是杀掉几只杀人的工具。

    只是除掉几个工具,却让真正的凶手继续逍遥作恶,算哪门子的报仇!

    真正的凶手,是仙府,乃至整个仙庭啊!

    这仇,当如何报!

    绞尽脑汁,他也只觉得思绪如麻,理不清,想不明白。

    就这样,他一夜无眠。

    第二天清晨,洪伯看到他挂着两只黑眼圈,吓了一大跳,伸手摸着他的额头,关切的问道:“云哥儿,你怎么了?是不是看书累坏了?”

    沈云摇头:“没事。是昨晚想事情,没睡好。”

    洪伯“哦”了一声,开解道:“日子比树叶还稠呢。碰到什么事,想不明白,就以后再想。不要急,慢慢想,总有一天能想明白。要是急坏了身子,那才叫划不来。”

    “是,我知道了。”沈云早上起来,头昏沉沉的,也意识到自己昨晚的行为不可取——他着急上火的,一整夜都睡不着,可是,仇人呢?他连他们的边都没挨着。人家好着呢!

    洪伯说的对,来日方长。以他现在的能力,想找仙庭报仇,简直是异想天开。

    有那工夫胡思乱想,还不如多背背经络图、练练《飞花越柳》。努力让自己变强,才是正解!

    想清这些,他只觉得心里亮堂堂的,整个儿都轻松起来,连头也不晕了。

    “洪伯,我新近在学探脉。”一扫愁云,他笑嘻嘻的说道,“我帮你也探探?”

    洪伯见他听劝,变得高兴起来了,也不禁笑了起来:“原来云哥儿是要学着当郎中。呵呵,我上一次请郎中探脉,说起来,还是好几年前呢。”说着,他就势在小木桌旁坐下来,伸出右手,“沈小郎中,好好帮我看看。”

    “我才学,当不得郎中。洪伯莫笑我。”沈云在他对面坐下来,用食、中二指轻轻压在他的手腕寸口之上,凝神探脉。

    感觉指下挺然,直起直落。这是典型的弦脉——昨天离开前,师父给了他一个手抄的小册子,里头记录了十二例具体的脉案。他背熟了前面六例。其中,就有一例是弦脉。

    “唔,洪伯身子康健。”沈云收手,笑道。上了年纪的人,体虚脾弱,多为弦脉。

    洪伯乐呵呵的起身:“野味最滋补身体了。托云哥儿的福,顿顿都拿野味下饭,我也觉得身子骨养得比以前还要好一些。”

    等甜妞起来后,沈云也给她探脉。

    不过,这一次,他没法判断。因为背下的六例脉案里,没有小孩子的。他将脉象记住,准备晚上再翻看小册子,看是否有相近的。

    除了他们仨,庄子里一直没有其他人。是以,他没有更多的练习对象,只能背起竹背篓,上山打猎。哦,现在还多了一桩,采药。

    为了练习《飞花越柳》,打猎时,他决定不再使用弹弓,直接飞石。

    很快,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祖师传下的手法是好的,可惜,他极不习惯,力度和准度太渣……竟然还不如弹弓好用。在林子里穿了一个上午,他仅仅打中了五只鸟雀!

    想到师父用一根细银针将一条粗菜花蛇打得蛇骨粉碎的情景,他惭愧不已——真糟蹋了祖师传下来的绝技!

    怎么办?师父说过,练习金针之法,没有别的窍门,唯有手熟尔。所以,多多练习呗!

    他捡了小半篓拇指甲盖大小的碎石子回家。下午,他在竹林里挂了一块小木板,在其正中央用炭棒画了一个牛眼小酒盅大小的黑点,用小石子练习飞花越柳。

    半个时辰下来,眼睛又酸又痛,而右手腕更严重,简直不象是自己的了,已然到了极限。他这才罢手。

    练习的效果也还不错:首先,他的手法纯熟了许多;其次,准度略有提高——刚开始时,隔着十步远,他扔出去的碎石子,十次里只有一两次能打中黑点。到结束时,打中黑点的机率提高了两成,十之能中三四。

    看来这个法子很管用。于是,沈云决定每天下午至少要练习半个时辰的飞花越柳。

    又到师徒见面之期。

    和以往一样,林焱仍然是先考校他的功课:背十二则脉案,以及在地上画出手三阴经和手三阳经。

    至于金针之法,他提都没有提——知徒莫若师。这一样不用考校。他一眼就看到自家徒儿的右手腕肿了。不用说,肯定是苦练飞花越柳的缘故。再者,徒儿的资质摆在那里,仅练习了三两天,能有什么成果?

    讲完手部经络之后,他又扔给了沈云一个小册子。里头还是十二则脉案。

    末了,他淡声说道:“回去之后,记得要用热毛巾敷一敷手腕。”

    “是。”沈云应下。

    回去之后,他依言热敷手腕,果然,感觉好多了。下午,他比往常多练了半刻钟,才到极限。

    就这样,不知不觉之中,两个来月过去了。

    这天又是师徒见面之期。林焱教完最后一处经络,即带脉之后,突然指着十一二步开外的一处花丛:“你用石子打一朵花下来。”

    这是要考校我飞花越柳练得如何了。沈云应了一声“是”,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看也不看,直接弹了出去。

    嗖——,小石子破空而去。

    花丛之中,一朵开得正盛的黄色朝天花应声自枝头落下。而枝叶却未动分毫。

    前者,只要是暗器法门都能做到。但是后者才是飞花越柳之精妙所在!

    林焱颌首轻笑:“徒儿,你的飞花越柳算是小成了。接下来,你可以改用铁钉继续练习。”

    “是。”

    上哪儿去找铁钉呢?庄子里肯定是没有的。沈云决定去一趟县城,找铁匠铺买上几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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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庄子里,沈云对洪伯说:“洪伯,我明天打算去一趟县城。你有什么要采买的吗?”

    他知道洪伯心里一直很想去县城里看看陈家人回来了没有。可是,又怕届时会失望,是以,从来不在他和甜妞跟前提及去县城。

    果然,洪伯闻言,眼底闪过一道黯然,摆摆手:“县城里,什么都贵。家里不缺什么,莫费钱。”

    现在,庄子里就他们仨抱团过日子。云哥儿还小,他又是老胳膊老腿的,甜妞更顶不了事。今年的春耕又动不了,田庄只能继续荒着。坐山吃空的日子,银钱必须省着点花。好在,他之前做足了准备,把米粮、家什都藏了起来,这日子也还过得下去。

    当然,最让他感动的是,云哥儿小小年纪,天天上山捡柴火、打猎,担起了养家的重担。

    而且,云哥儿一天天长大,他瞅着,本事也越来越大。过了年,云哥儿甚至还象模象样的当起了小郎中。他要是有个头痛脑热的,或者甜姐儿咳几声。云哥儿见了,给他们探探脉,煮两碗草药汤子。他们喝下去,往往很快就好了。

    云哥儿这么能干,他完全有信心坚持下去,将两个娃儿拉扯大。

    他漂泊了大半辈子,最知道做人要知足。在这样的世道里,老天爷能让他守着两个好娃,清清静静的过日子,没病没痛的,他很满足。

    沈云便没有再多说。

    甜妞长高了一些,已经能跟着洪伯满庄子跑,帮忙挖野菜,但是,还是太小,走不得远路,去不得县城。

    是以,第二天,沈云起了个大早,带上洪伯准备的干粮,独自去县城。

    上次,他去永安县城,还是去年冬天。隔了好几个月,他的脚力大涨,在路上花费的时间比先前竟然差不多短了一半。

    他赶到时,东城门刚好才开。

    几个月没来,城门税又涨了——贱民进城,每人收税十五个大钱!

    这跟抢钱有什么区别?

    沈云心中愤然,同时,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官道之上,人迹寥寥,在城门口也看不到几个人影。

    良民依然不用免税。他掏出路引,顺利的进了永安县城。

    原本以为几个月里,逃难的人们陆续返家,东城门市集不要说恢复如初,至少也会比先前要热闹许多。不想,进了市集一看,竟是比先前更加萧凋!

    路边倒是三三两两的坐着不少人。个个面有菜色,蓬头垢面,穿得破破烂烂。如今已是春末夏初,里头竟还有人袒胸露腹的穿着又脏又破的棉袄。

    沈云也曾在县城里呆过大半年。他知道这些人都是县城里失去了谋生路子的贱民——城门税那么贵,外边的流民根本就进不了城门。

    家里没得吃的了,又找不到活计做,日子过不下去,他们只能出来乞讨。而市集里,人来来往往,容易讨到吃食,是能最吸引他们的地方。

    怎么会这样?看着人们呆滞的眼神,沈云心里纳闷极了:兵祸不是早就过去了吗?

    市集又脏又乱,臭哄哄的。路边摊一个不见。就连上次来时,开张的那些店铺也有近一半关了门。

    沈云凭着记忆,找到第三家铁匠铺子,才是开张的。

    不过,在他看来,这家铺子离关门歇业也不远了。店里冷冷清清的,一个学徒也没有,只有一个半百老头愁容满面的蹲在破旧的门口,合着双眼养神。薄薄的夏衫之下,依稀可见双臂之上隆起的肌肉犍子。

    不用说,这是一个打了几十年铁的老铁匠,也是店主。

    沈云看了一眼门上的牌匾。挂着蛛网的黑色木牌上写着“郑记老铁铺”。

    “郑师傅,请问,有铁钉卖吗?”他上前打拱,问道。

    郑铁匠猛的抬起头,连连说道:“有的!有的!”

    待看清来人,他眼里的亮度明显下降,悻悻的起身,问道:“小哥要几枚?”

    沈云透过他,看向店里。黑洞洞的土炉是冷的。旁边的风箱等物都蒙着一层灰。足以可见,郑师傅已经好久不曾开炉打铁了。现在卖的,只能是以前的存货。

    是以,他应道:“贵店能卖多少?”

    郑铁匠忍不住上下打量着他。没错,就是一个寻常的乡下少年。

    “唔,多了没得。三四斤还是有的。”他应道。

    沈云没有犹豫:“我要看看货。如果合适的话,全要了。”

    “那是自然。”郑铁匠大喜,连忙将人引进店里。

    他在一个同样布满灰尘的角落里翻出了一个粘满铁锈的油纸包,在沈云面前打开:“小哥儿请看。”

    沈云抬眼一看,都是寸许的铁钉,有将近一半生了锈。

    现在,他每天下午都是练习一个半时辰。拿着这样的铁钉练习,不出半刻钟,他会沾一手的铁锈。而铁锈这种东西,粘上后,最难清洗。

    更重要的是,练习飞花越柳很耗材料。被锈蚀了的铁钉,坚硬度大打折扣,不耐用。

    “都锈了……”他很是嫌弃。

    郑铁匠尴尬极了,满是歉意的说道:“换作是以前,这样的货色是不敢拿给小哥儿看的。唉,自从起了兵祸,铁石就断了供。炭料也一天比一天贵。不瞒小哥,我这铺子是我爹传下来的,开了几十年,这炉火都不曾熄过。可是,现在,我已经有四个多月没有开炉了。这包铁钉还是去年兵祸之前做的货。当时有个客人一共钉了十五斤。这些全是他挑剩下的。要是从前,这样的货,白送给小哥儿,我也不是肯的。嫌丢人,怕砸了自家招牌。只是眼下……唉,铺子里十多天没开过张,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我也不怕丢这老脸……小哥儿要的话,给个馒头钱吧。”

    沈云想到在市集里看到的情形,忍不住问道:“兵祸不是过去了吗?为什么铺子里的生意还越来越差?”

    郑铁匠叹了一口气,将油纸包放在一边的长木桌上,大吐苦水:“兵祸哪里就过去了?那是仙府放出的假消息,专门骗人的!

    小哥儿不住县城里,不知道。两个多月前,查大帅率仙符兵去省城剿杀叛军。打他们出发前两个月,仙府就开始收‘剿寇税’。大军还没开拔,便先先后后收了三次税。

    我们好不容易盼着大军走了,没过几天,仙府又要接着收‘剿寇税’,说是,查大帅和叛军打了一仗,没能攻下来,便把省城围了个水泄不通,发誓要困死缩进城里的叛军。所以,在战事没有结束之前,这税得接着交。

    这不,两个月下来,仙府又先后收了四次‘剿寇税’,并且一次比一次重。大伙儿本来就没有什么生意,全靠以前的老本撑着。这样一搞,生意更没法做下去了,只能关门。可是,仙府又说,铺子关了门,该交的税还是得交。这不是要逼死大伙儿么?很多被仙府骗回来的老街坊又悄悄的锁了店,带着家小出城,逃命去了。我家要不是儿媳怀着大孙子,眼见着就要临盆,也早跑了。”说着,他飞瞄了一眼门口,悄声说道,“小哥儿,城里的日子没法再过下去了。听我一句劝,你以后还是少进城的好。”

    沈云将信将疑。他不禁想起返程路上,大公子怒打仙符兵,开关放难民回家的情景。

    怎么看,大公子与仙符兵对上,都是一心为了夏耕,不象是骗难民啊。

    “只有永安县城这样收税吗?我听说,石秀县的大老爷是仙门中人。他家大公子就侠义得很,曾鞭打仙符兵,帮了不少逃难的人。他们那边应该没有这样收税吧?”

    不想,郑铁匠却连连叹气:“都是一样的。年前,查大帅升了官,统领三县。上任头一天,查大帅就把石秀县的大老爷一家下了大牢。听说,罪名是妨碍军务,定的是死罪。本来大军出发前,是要拿他们一家子人祭旗的。不想,前一天,大老爷的同门来劫狱,把人都给救走了。石秀县的大老爷,还有大公子是仙门里得力的弟子,都落得这样的下场,其他两县的大老爷哪能不怕?他们在查大帅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石秀县新的大老爷更是查大帅的亲信。查大帅说要往东,三位大老爷绝不会往西。”

    原来大公子竟然遭了劫难。还好,吉人天相,大公子一家得救,逃出生天。沈云为他们一家感动庆幸。

    至于查大帅,在关卡前,他曾听大公子提及过。这位应该就是那个什么查将军。

    哼,屠杀无辜难民的仙符兵,还有设路卡抢劫难民、欺男霸女的仙符兵,不用说,统统都是他的手下。叛军打过来了,这家伙从省城逃到石秀县,居然还升了官!然后,他还有脸把打败叛军的石秀县大老爷全家下大牢,判死罪!

    这样的仙庭,套用师父的话说,就是颠倒黑白,真叫一个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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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闷骚大男孩的香囊,谢谢!

    听了郑师傅的话,再加上自己的亲眼所见,沈云知道,眼下百业凋敝,到其他店里也未必能买到更好的铁钉。是以,他从竹背篓里,拿出洪伯早上给他的干粮包:“郑师傅,您看,这些能换到这包铁钉吗?”

    洗得干干净净的白粗布里包着三个白面肉饼子。每一个都有汤碗的碗口大。里头的肉馅,是沈云昨天打到的野兔肉。剁成肉糜,放了野葱,一点膻味儿也没有。

    洪伯老是说,云哥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食上不能省。所以,听说他要进县城,赶早烙了五个白面肉饼子。其中,给沈云包了四个,剩下的那个留给甜妞。

    新鲜出炉的肉饼,闻着香,吃起来更香。在路上,沈云没忍住,吃掉了一个。现在,布包里还剩三个。他全拿了出来。只因为听郑师傅说,家里快揭不开锅了,而他的儿媳又临盆在即。

    “够的,够的!”郑铁匠欢喜极了,咽着口水双手接过来,连声道谢,“谢谢小哥!小哥心善,是大好人哪!”

    三个饼子都冷了,不再香喷喷的。不过,为了省点口粮,他没有吃早饭,饿得很。嗅觉变得格外灵敏,隔着面皮,也闻到了肉香味儿。

    眼下,没有什么比吃食更值钱的东西。这包铁钉能换到一个杂面馒头,他便心满意足了。更何况是三个大白面肉饼!

    家里,儿媳就要生了,却天天只能喝稀的。

    她瘦得厉害,又挺着个大肚子,连走路的气力气没有,成天病歪歪的躺在床上。

    他和老伴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照这样下去,儿媳哪还有力气生大孙子?搞不好,就是一尸两命啊。

    “小哥儿救了我家大孙子的命啊,小老儿一定给恩人立长生牌……”他舍不得吃一口,飞快的重新包起来,小心翼翼的塞进怀里。仿佛那不是三个肉饼,而是他家大孙子的命。

    这话,真过了!沈云脸上飞红,拿起桌上的那包铁钉,飞也似的跑出铺子。

    随后,他特意拐到市集的另一头,找从前的那家包子铺,给甜妞买肉包子吃。甜妞最爱吃县城的肉包子。以前,他每次进城买药,都会给小丫头买几个回去。

    结果,他跑到那家包子铺,只看到从前卖包子的那个大木窗紧闭。斑驳的木板上布满灰尘。窗口蒙着蜘蛛网。

    从灰尘的厚度,还有蜘蛛网的规模,他不难看出,这家包子铺好久不曾开门做生意了。

    叹了一口气,他转身离去。

    铁钉已经买到了,市集里也没什么好逛的,他准备出城回去。不想,离开包子铺之后,走了半条街,他发觉身后有一道人影,从旁边的一条小巷里,闪身出来,不声不响的跟在后头。

    在山里打猎,时时刻刻都是拿性命在搏吃食。他早就养成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机警性子。再加上,自从背了经络图之后,他的听力和目力皆大涨。如今,他俨然成了庄子周边山林里的王者。再狡猾的野物想偷袭他,也难得逞。

    而此时,街上冷冷清清的,没有几个行人。在只穿一件单衣的季节里,这人却袖着双手,鬼鬼祟祟的,想不引起他的注意都难。

    沈云没有回头,背着竹背篓,加快脚步。

    果然,那人在后头也走得快了。

    很快,两人一前一后,相隔十来步,走到了一个拐角前。

    眼见着前面的乡下小子拐了个弯,不见了,后面的大汉左看看、右看看,猛然发力,呼的冲了上去。

    可是,他跑过去一看。

    街口空荡荡的,哪里还看得到那个小子的身影!

    “咦,人呢?哪去了!”他挠着头,嘴里直嘀咕。

    就在这时,有人在他的左肩上轻轻拍了一下:“你是在找我吗?”

    大汉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眼前一花,紧接着,“砰”的一声,他的后背重重的撞在街边的青砖墙上。

    待回过神来,他愕然发现那个乡下小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正用一只手掐着他的脖子。

    “你,你……”他顿时吓得三魂不见七魄,两条腿软绵绵的,完全使不上劲儿。

    “说,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沈云抽出小刀,紧贴在对方的颈部脉门之上,冷冷的问道。

    这人脚步沉稳,一看就是有武功伴身的。再看他,身材高大,虽然身上穿的粗布衣裤在肩、肘和两个膝盖上都打了衬丁,头发凌乱,脸、颈和一双手都沾着灰,看着就是个寻常的苦力,但是,沈云一照面就注意到,他的一只袖口不小心露出来的一指宽的月白色细棉布。

    这年月,经营多年的老字号铁匠铺店主对三个肉饼都稀罕得不得了。可是,一个寻常的苦力却能穿细棉布做的里衫!正常吗?

    再说,自己只背着个空篓子,也没有穿得大富大贵,这人却跟了三条街。正常吗?

    沈云很好奇这人的真正身份,以及真正意图。

    脖子上顶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刀呢!大汉哪里敢乱动?更何况,那把刀还来历不凡!

    他惨白着脸,连声辩解:“误会,小兄弟,真是误会。我回家,正巧也是往这边走。真不是跟着你。”

    沈云冷哼,手里稍微一用力,刀尖便挑破了那人脖子上的皮。

    血珠子渗了出来。

    “啊!”大汉跟杀猪一般的嚎叫,“杀……”

    “再叫,我割破你的喉咙!”沈云说着,手里的小刀毫不迟疑的又往里送了送。

    一道殷红的血线自那人的脖子直往下淌。

    大汉立马象是被捏住了嘴一般,后面的惨呼戛然而止。

    沈云冷笑:“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

    大汉两眼往下,紧盯着小刀:“小兄弟,我,我就是这条街上的。没别的意思,我饿得慌,想跟你讨点吃的……”

    不老实!沈云没有吭声,突然松开掐住他脖子的左手。

    大汉的反应很快,当即照着他的面门扬了一把白色的粉末。

    是石灰粉!

    沈云既然敢松开手,自是早有防备。

    不过,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厮人模人样的,却使得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本能的,他向后飞退数步,闪身避开。

    大汉脱了他的掌控,立马换了一副嘴脸,狞笑着掏出一张黄纸符,直接向沈云打过去:“受死,小兔崽子!”哼,管他是什么来头!天帝老爷得罪了老子,也得死!

    好熟悉的做派!

    沈云终于试探出来了——这厮是仙符兵!

    那么,就用不着客气了!

    两个月来,他跟着师父,可不仅仅只是学医,学针炙。师父漂泊大辈子,见多识广,对仙府和仙符兵更是了解多多。所以,稍有闲暇,会跟他说一些仙府和仙符兵的事。其中,说的最多的就是,仙符兵用符的手段。

    这个仙符兵打出来的黄纸符,一出手,便化成了一把冰锥,锐利的尖锥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是下品冰锥符!

    沈云不由暗笑。

    哈哈,飞花越柳是最上乘的暗器法门。而仙符兵的掷符术,虽能变化多多,但从本质上来说,也是暗器法门。并且,它在飞花越柳面前,完全落了下乘。

    他的飞花越柳已然小成。是问,低劣的掷符术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一双利眼?

    不过,师父反复说过,仙符兵阴险得很!

    所以,他没有冒冒失失的用手去接冰锥,而是弹出早已扣在掌心的小石子。

    “叭!”

    来势汹汹的冰锥在半道上被小石子打了个正着,应声粉碎。

    大汉吓了一大跳,正欲再打出夹在手里的第二枚黄纸符。这时,又一颗小石子朝着他,破空袭来。

    啊呀,不好!他连忙躲闪。

    然而,晚了!

    身子还来不及动,他的左肩已然中招。

    大汉闷哼一声,整个身子软绵绵的瘫在地上。

    看着五步开外的少年,他的双眼惶恐的瞪得浑圆——这位看着不过十来岁的葱嫩少年不知道是何方高人,竟然能用一颗小石子点中他的麻穴!

    眼下,他只觉得全身麻木,四肢更是知觉全无!

    他惊悚极了,想高声尖叫。不想,发出来的声音却是象小奶猫在喵喵叫。

    “你!你……”眼见着少年冷着脸,一步一步的朝自己走过来,他仿佛看到了勾命的黑白无常,胯下喷出一股热流,“我,我是仙符神兵!”

    狗屁的神兵!熏死了!沈云嫌弃的捏住鼻子,伸出二根指头,弯腰捡起他落在地上的黄纸符。

    这道纸符和前面打出的那道不同,被折成一寸见方的四方形。其中一面的正中央画着一个红色的火焰状符号。

    师父说过,这是下品烈焰符,和前面的下品冰锥符一样,因为无须用真气激发,是以,在仙符兵里,通常都只配发给士卒。

    这位的保命本事也不过如此,说明他只是仙符兵的一卒子尔。

    “我刚才已经知道你是仙符兵卒。”沈云直起身子,冷冷的看着他,“我给过你机会,但是,你太不老实。”

    眼前又浮现出牛头坳村的熊熊烈火,还有黑夜里,那一把把高举的滴血长刀,他只觉得自己心底的怒火噌噌的往上窜!

    “所以,现在,我很生气!”

    话音刚落,他提起脚,“砰砰砰……”对着那家伙的肚腹就是一顿子猛踹。

    “啊啊啊……”大汉痛得脸都变了形,偏偏动弹不动,唯有眼泪与鼻涕齐飞。

    他拼尽全力求饶,声音却只能在喉咙里打转:“别打了……饶命……我招,我全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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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freeseas_7的香囊,闷骚大男孩的平安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