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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妇人的拉扯怒骂,乃至撕咬踢打,阿诺如同磐石般站起不动,只是俯首看着痛哭的妇人,低沉地说:“对不起。”

    “你这个畜生!恶魔!毒蛇!我儿子就是受你的蛊惑才偷偷出了城,你把他还给我!把他还给我!”妇人哭得嗓子都破了,但还是抓着阿诺的衣服沙哑地喊道,“他才刚满二十啊!我给他买好了房子,找了最好的老师,本来要让他安心读书,以后去进入侯爵府过好日子!我们林耕以后是要成才的!你这个畜生,你是不是嫉妒我们林耕,一心想要毁了他!你说话啊!!”

    阿诺除了最开始那句对不起,后面一直沉默不语,因为他知道,一切解释都是徒劳的,虽说他没有蛊惑林耕出城,但林耕是听了他的事迹后诞生了出城的想法,再加上他确实没能保护好林耕,所以无论妇人怎么指责他打他骂他,他都不会还嘴更不会还手。

    眼看阿诺身上被抓得到处都是血痕,巡防的士兵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们拉住了妇人,好言相劝:“你的孩子是为国家牺牲,是个英雄,相信他会瞑目的。”

    “我不要什么英雄!”妇人几乎快哭晕过去,挣扎着喊道,“我就想儿子平平安安,什么国家,让那些想死的人去死不就行了!还有你们这些士兵,平时干什么吃的!我们纳税交钱养着你们,你们为国家去死不就好了!”

    两个士兵脸色铁青,但一言不发,现在的这个时代,军人就是受到歧视,因为崩坏元年的战争太过惨烈,军队为了保护平民几乎死伤殆尽,精锐军的战损率高达百分之九十,最能征善战的将领大多数都死在了那一年,所以才会在之后的重建中屈辱地接受北美的条款,让联邦的军队驻扎在自己的国土。

    因此,共和之辉目前的将领不是中立派就是鸽派,外交上比较柔和无力,鹰派几乎绝种了,大方针也是以休养生息,闭关不战为主,所以在人看来十分软弱。

    当然,共和之辉里也有一些军人会组成小队,和其它进化者一样去立方体接受任务,这类士兵一般都隶属鹰派,可是自从崩坏元年强将皆死以来,鹰派早就一蹶不振,也没出现个像样的领导者,所以这类士兵都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没有太大的影响力。

    在这种大方针下,军队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城内固守,维持治安,帮助城市运作,很少有出城的,其实就目前而言,这应该是末日中最稳妥的做法,但这种做法经常不能得到平民的理解,在他们的印象中,军人就该英勇走上战场,坦然赴死,而不是像软弱的乌龟一样缩在城里。

    然而共和之辉的军人真的软弱吗?一派胡言!每个士兵心中都有热血的复国梦,有谁喜欢看到自己的国土和人民被他国的军队笼罩着?可是现在真的不是时机。

    对内,共和之辉成立较晚,内部制度有许多需要调整的地方,没有前车之鉴,完全就是走一步摔一步地摸石头过河,多少人因此摔得头破血流,却又要忍辱负重地站起来继续向前。

    对外,境内横行的变异生物,东部沿海的联邦驻军,乃至北方山域的叛军像三座大山一样压在共和之辉头上,一旦高层做出太过强硬的举措,其所面临的将是三重压力,若无强将顶住重压,带来的后果绝对是毁灭性的,足以让平民流离失所,让士兵血流成河,有几个将领敢站上这样的风口浪尖,保证自己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

    更何况,士兵也不是战争的机器,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会痛会哭会流血,战争这种事嘴上说说容易,但有多少人会考虑他们的感受?所以才会有很多平民像妇人这样,说出“我纳税养你,你为我去死”这种充满消费主义的言论。

    洛忧瞥了妇人一眼,又看了看一言不发的阿诺和军人,他并没有出声说什么,在这个时代,争辩是最愚蠢也最没有意义的事情。

    世界需要每个人恪尽职守,有人仍在为未来奋斗,这就够了。

    洛忧离开了,他知道阿诺这边的闹剧一时半会不会结束,他也没有兴趣看这种没有营养的胡闹。

    离开了没多久,洛忧突然感觉自己脖子有的衣面有些湿湿的,沾上了什么温热的液体,他继续向前走,低沉地问道:“醒了?”

    凌吸了吸小鼻子,搂着洛忧脖子的双臂搂得更加紧,幽幽地说:“怕。”

    “怕什么?”洛忧有些无奈,他以为凌还没从幸存者基地被团灭的事实中醒来,还停留在屠杀的恐惧里,然而,就在他打算说话时,凌的话语却让他震惊了。

    凌把小脑袋靠在洛忧背上,低声说:“我怕大家都变成那个妇人那样,如果大家都这么想,那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希望了。”

    洛忧停下了脚步,瑰红的眼眸中透露出了从未有过的震惊,这个女孩的脑子到底是什么做的?都这种时候了,都经历过屠杀的打击了,她的心中居然还抱有那种渺茫的大情怀?她就不知道何为妥协与放弃吗?

    良久,洛忧继续向前走,低沉地说:“不要管别人,如果你觉得那种人讨厌,那你自己不要变成那样就好了。”

    “恩!”凌贴着洛忧后背的小脑袋动了动,就像一只蹭着主人的小猫,她突然探出头,破涕为笑,“饿了!”

    “恩。”洛忧其实也饿了,尤其是在和杨锋这个狼人酣战了快一天,体内的糖分早就消耗殆尽了,急需补充能量,然而他刚走出两步,突然停住了脚。

    “怎么了?”凌疑惑地问道。

    洛忧扭过头,淡淡地说:“没钱。”

    凌傻了:“那怎么办?”

    洛忧本来没太在意钱的问题,因为他以前吃饭从不付钱,要么是抓一只无毒的变异生物烤了吃了,要么就是袭击一些带着补给的倒霉蛋,抢他们的饭碗,一直都过着狼一样的觅食生活。

    可洛忧突然想到,这是在拂晓城,阿诺也说了,这里有规矩和法律,想必法律里肯定规定了吃饭要付钱这件事,如果还是靠抢,估计守军就要来找他了。

    “先去市场看看。”洛忧看了一眼头顶那块被雨水冲刷得有些腐烂的木制坐标,向着所指的方向走去。

    二十分钟后,洛忧站在了一条充斥着暴戾的街道前,街道旁有一个已经生锈了不知多久的牌子,隐约能看见上面写着“黑街”二字,街道显得非常混乱无章,什么人都有,比如虎背狼腰,满身纹身的壮汉,瘦骨如柴的瘾君子,搭讪穿着暴露的站街女,比比皆是,两侧的楼房都是那种墙体脱落,长满了爬山虎的老旧楼房。

    街道两侧开满了各种打着香艳标语的酒吧,还有不少店铺的老板一边抽着大烟,一边叫卖着什么东西,时不时有人因为价格问题而大打出手,打个头破血流,虽然周围有守军驻扎,但他们似乎都对此视而不见,除非发生了大规模的械斗,不然他们都是一边眯眼抽烟,一边欣赏酒吧外站街的大胸妹子,偶而和同伴讨论一下身材问题。

    黑街,这是拂晓城中的灰色地带。

    因为灾难发生后全球人口急剧减少,人口增长率更是出现负数趋势,因此维持人口就成了各个执政官的重任,最直接的政策就是法律的宽松化,各类罪犯犯案后基本都会做减刑处理,能不杀就不杀,因为人口真的不多了,罪犯也是人口,杀一个就少一个。

    但是罪犯毕竟是罪犯,也不能不管,杀了是破坏人口均衡,关牢里又要公家的钱粮养着,怎么看都不划算,为了解决这种尴尬的处境,共和之辉制定了两项政策。

    第一个,死囚营,对于那些罪大恶极,明显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不直接对他们实施死刑,而是将其编入共和之辉的军队序列,将这些罪犯集中起来编制出一个前锋营,不论大小战役,这个充当前锋的死囚营一律冲锋在前,死生由命,死者就地掩埋,生者论功行赏,然后将新的死囚编入,如此反复。

    说白了,死囚营就是替正规军卖命的炮灰,也是共和之辉判给这些罪犯的另一种“死刑”,只不过死法不太一样,传统死刑是直接赐死,这种是让他们在战场上战死。

    为了防止罪犯哗变,死囚营都有一套专门的洗脑程序,让他们认为在战场战死是一种荣耀,再加上生者有赏的奖励制度,自从死囚营建立以来倒也没出现过太过恶劣的事件。

    而第二种处理罪犯的政策就是现在洛忧眼前的黑街制度,将一些罪不至死,但又有犯罪倾向的罪犯统一安置到一片区域,由守军专门看守,不让他们影响到正常居民,但允许他们在黑街内进行各自的生活,而且一定程度上默许毒品与情色交易。

    说得通俗点,就是把人予以划分,人渣和人渣放在一起,平民和平民放在一起,权贵和权贵放在一起,而黑街就是一个人渣聚集的地方,就像旧时代的贫民窟,充斥着灰暗,暴力,野蛮,一片法外之地,只要不闹得太过分,侯爵府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实,洛忧如果是想找吃的,完全没有必要来黑街这种地方,这里的隐性暴乱分子太多,像偷窃抢劫这种事,守军是不会管的,因为实在太频繁了,根本管不过来,他们能做的也只是提醒无意闯入的旅客和居民远离这里。

    不过,面对眼前的混乱之景,洛忧反倒是有一种亲切感,而城内街道上那种虚伪的繁荣与和平,他看到就想吐,因为在他眼中,那些面带微笑的居民并不是人,而是一头头用两只脚行走的牲畜,每天的生活就是吃喝拉撒外加交配,沉浸在自以为的幸福中,浑然不知世界早已天翻地覆,那种地方,他一秒都不想待。

    至于黑街的“暴力”,开什么玩笑?洛忧是在荒野上走了七年的人,荒野是什么地方?那是一片真正的无主之地,人命贱如草芥,人杀人,人吃人的场景屡见不鲜,每个对你微笑的荒野流民都可能在你转过身后拿出霰弹枪轰爆你的头,抢走你的行李。

    在洛忧眼中,和凶暴的荒野流民比起来,黑街里这些拿拳头打个五分钟还仅仅是打出鼻血的混混简直就是一堆玩过家家的小屁孩。

    洛忧背着凌向着黑街走去,这时,坐在关卡入口吸烟的守军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前面是黑街,不想出事就往回走吧。”

    洛忧一言不发,连眼睛都没有侧一下,完全无视了守军,继续往里走。

    那守军倒也没有阻拦洛忧,因为黑街不是监狱,只是管制地区,进可以随便进,只是出来要经过盘查,所以他只是嘲笑地对洛忧说了一句:“被偷被抢了可别来找我。”

    洛忧走入了黑街,由于奇怪的打扮以及背了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而吸引了诸多目光。

    一个身穿短款皮衣,白嫩皮肤大部分都暴露在外面的站街女花枝招展地走了过来,在洛忧面前搔首弄姿,暧昧地说:“帅哥,有没有兴趣陪姐姐玩一会?”

    洛忧依旧保持着前进的趋势,连眼睛都没有动一下,仿佛眼前这个站街女只是空气,背上的凌还故意对站街女做了个鬼脸。

    站街女气得够呛,不过也仅仅是往地上啐了一口口水,不再搭理洛忧,反正她只是个出来卖身的,卖给谁都一样,不会对哪个客人不停纠缠。

    洛忧没走两步,街边一个穿着破烂牛仔裤,蹲在一旁无所事事的混混突然吹了声口哨,眼睛发出了狼看到食物的绿光,冲洛忧背上的凌说:“小萝莉,叔叔带你去玩怎么样?”

    凌看向了那个混混,突然露出了甜美的笑容,在拂晓的朝阳下就像一只降临的天使,把混混迷得神魂颠倒,就在混混以为自己的勾搭成功时,凌满面微笑地说:“回你的猪圈和猪玩去吧。”

    前后的巨大落差差点让混混心肌梗塞,这个萝莉也太毒舌了,这种骂人的脏话居然能用那么甜的笑容说出来。

    洛忧也有些莞尔,不过也没觉得意外,凌又不是城内贵族世家的千金,只是一个在荒野上被幸存者抚养长大的孩子,难道还要她满口仁义道德,诗赋词曲?

    那个混混似乎有些不甘心,他一眼就看出洛忧和凌不是黑街的居民,一个外来者进入黑街不缩着脑袋做人就算了,居然还敢这么嚣张!

    混混阴沉着脸招来了几个同伴,痞气地走向了洛忧,将手伸向了他的斗篷,想要将其拔下来,同时冷笑道:“很嚣张嘛,让我看看你是什么个狗东西。”

    没有任何征兆,混混只感觉一片黑暗像自己铺天盖地压来,眼前所有的视线在一瞬间被遮蔽,随着一股巨力,整个人腾空而起,就这么被提到了空中,下一秒,脸上那足以碾碎颅骨的恐怖压迫和颈椎承受的全身重量让他开始浑身抽搐。

    “想被吃掉吗,渣滓。”洛忧看着手中这个挣扎的混混,唇角扬起了血腥的弧度。

    只见洛忧单手捏住了混混的脸,将这个百斤重的男人轻松提在了空中,那双纤细的手此时就像铁钳般强劲,捏得混混的面骨咔咔作响,没过多久,随着渐响的惨烈嚎叫,破碎的面骨刺出了皮肤,鲜血汩汩地流了出来。

    洛忧本来是想直接杀了这个混混,按照他一贯的观念,这种人的生命贱如草芥,对他来说无足轻重,不过转而又想起这是在拂晓城里,就算是在黑街,当众杀人肯定会惹上麻烦,而且他能感觉到,不远处的守军已经将注意力集中在这边了。

    洛忧像丢垃圾一样把混混丢到了一旁,混混的几个狐朋狗友心惊胆战地一看,差点把隔夜饭都吐出来,只见混混的脸已经整个变形,面骨被巨力捏得粉碎,没有了骨头的支撑,脸上的五官扭曲着挤成一团,就像和烂了的泥巴,虽然他没有死,但下半辈子估计只能带面罩出门了。

    虽然在黑街上厮打致残的事时有发生,大家也见怪不怪了,但此时,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洛忧的力量早已超出了常理的范畴,轻松单手抓起一个人,还像捏饭团一样把人的面骨捏碎了,这股力量只有一种可能!

    进化者!

    一时间,周围的人众说纷纭,都不敢直视洛忧,只敢侧眼偷偷瞥一下,眼神中也都是浓浓的忌惮,原本一些试图找麻烦的人想也不想就退缩了。

    进化者即意味着是走出过墙外,踏上荒野的人,更意味着完成过立方体任务,开启了进化树状图,这类人在性格上就已经不厌杀戮,将人命看得低微,而且力量上处于一种绝对碾压的强大,而黑街里的居民纵然性格阴暗,心狠手辣,但要跟进化者比,那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不过,黑街并没有因为一个进化者的到来而陷入恐慌和混乱,因为进化者在这里并不稀有,大多数来城内修整的进化者都喜欢来到黑街,一是因为这里的气氛和荒野比较相似,让人比较熟悉,再者则是法外之地总有一些让人惊喜的东西,不管是女人,毒品,违禁药物,还是一些能让人放松的猎奇物,比如人妖秀,怪胎秀这样的东西,这些在和平的净土可是找不到的。

    所以,如果确定了对方是进化者,那很简单,不要主动去找麻烦就行了,进化者里虽然有很多疯子和怪物,但在城内一般也不会乱来。

    因此,黑街很快又恢复了原来的面貌,街边的商贩开始叫卖各种东西。

    没什么稀奇的生活用品是不会摆上黑街台面的,因为根本没有竞争力,就算开一家,要不了多久也会倒闭,所以黑街商铺卖的都是极其奇特的东西,而在这个世界上,所谓奇特的东西无非两种。

    第一,跟变异生物有关的各种器脏或者标本,比如洛忧左手边就有一家店铺在叫卖血狼的头,这颗狼头上经过了防腐处理,血已经干了,狰狞的毛细血管也全部萎缩,但那双狼眸却还散发着凶光,店家声称拿回去放家里可以辟邪。

    洛忧右手边的商家则是在叫卖夜魔的眼睛,几颗灰不溜秋的像石头一样的夜魔眼正装在盒子里,老板还直接拿出一颗,放到冒着黑烟的机器里开始搅磨,说是泡水喝的话有明目的作用。

    其它奇奇怪怪的还有食肉圣甲虫的角,巨型猛犸的獠牙,还有丧尸的指甲这种恶心的东西,而且让洛忧无法理解的是,这些东西居然都卖得很火热,往往摆出来没多久就被人买走了,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心态。

    洛忧留意了一下价格,这些东西的卖价在几千或者几万贝里之间,所谓“贝里”就是一种新的货币单位,因为旧时代的经济体系已经崩溃了,为了恢复新的经济系统,世界范围内的各大势力共同颁布了一种全新的,全世界通用的货币,这就是贝里。

    当然,旧时代的人民币还是有价值的,因为按照定价标准,人民币和贝里的购买力一样,可以等价兑换,只是不能直接消费。

    所以,几千几万贝里的价值和旧时代几千几万元是一样的,对于这些东西的热***如那颗卖了六千贝里的血狼头,洛忧是真觉得莫名其妙,别说一颗头,现在他跑出城抓一头活的血狼回来也要不了一小时。

    以上这些变异生物的器脏和标本是黑街售卖的一类物品,如果说这些东西让洛忧感觉莫名其妙,没有任何吸引力,那么第二类物品则是让他两眼放光。

    因为,第二类物品居然是立方体里兑换的东西!那些在立方体里才有的枪械,药品,材料,乃至血统合剂都有!

    枪械,药品,材料这些东西自然不用说,血统合剂这种东西是进化者在立方体兑换血统时可以选择的,进化者可以选择直接获得血统,或者兑换血统合剂出来,以后再把血统合剂注射到体内,这两种方法都可以获得血统,效果没有差别。

    也不知道是立方体刻意而为之还是某种漏洞,这种情况的出现意味着立方体里兑换来的东西并不是非要自己用,是可以拿来交易的,而且是用金钱交易,这也就是说,只要你有钱,你不用踏出城墙,不用面对那些可怕的变异生物,也可以获得强大的力量。

    当然,已经说了,前提是你有钱,而且是很多很多的钱。

    洛忧走入了一间店铺,这个店铺具有一定的规模,而且布置了很多全副武装的保镖,店内充斥着一股难闻的味道,是一种木头的潮湿腐朽味,隐约还能看见一些白蚁啃出来的窟窿,看来店主在保养店面上并没有投入太多心思,而且店主为了省电费,只让展示架上的聚光灯还亮着,其它灯都没开。

    洛忧看了一眼血统类的货架,一个最低等的C级巨人血统居然要二十万贝里!其它还有食尸鬼血统,丧尸血统,精灵血统等等,它们的等级普遍都在C级和CC级这样,价格根据热门程度有小幅调整,但也差距不都,而镇店之宝是一个B级的吸血鬼血统,被精密设计的防护装置保护着,价格是两千万贝里!

    B级是血统类的一个分水岭,B级以下的任何血统都只有强化身体机能的作用,只是强化的领域不一样,比如吸血鬼,丧尸,食尸鬼之类的血统偏向恢复能力,狂战士,精灵等血统偏向敏捷性,狼人和巨人血统侧重力量,仅此而已。

    但从B级开始,血统类就多了一项变身能力,比如这一次团战中捕食者小队的高远和杨锋,一个是B级巨人血统,一个是A级狼人血统。

    前者可以让身体巨大化,大幅度增强肌肉和骨骼的密度,力量毁天灭地,肉体无坚不摧。

    后者更是可以直接进入狼人形态,速度力量耐力获得爆炸性的增长,而且进化出了抵御辐射和严寒的皮毛,还有比尖刀还要锋利的獠牙和利齿,近身作战能力极为恐怖。

    其实,杨锋的A级狼人血统还有许多其它的能力,比如狼人特有的威慑咆哮,可以震慑住比自身弱小的生物,再比如短时间内大幅增强战斗力的野性狂化,乃至是让皮毛短时间内变得比钢铁还要坚硬的硬化鬃毛。

    不过杨锋还没来得及把这些能力使出来就被洛忧突袭击杀了,这主要也是赤怒獠牙的威名震慑住了杨锋,让他一时有些混乱,而且他说自己是洛忧的崇拜者,也不知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见到“偶像”有点不知所措也情有可原。

    否则如果这头A级狼人火力全开,洛忧没可能那么轻松就将其拿下,毕竟赤怒獠牙只是一个旧时代的传说,在口口相传中渐渐被后来的人夸大了。

    在强者云集的崩坏纪元,一个赤怒獠牙算得了什么?

    这家店里品阶最高的就是这支两千万贝里的B级吸血鬼血统,再高基本都是有价无市了,先不说有多少人买得起,能兑换到B级以上的人都是历经无数次生死的资深进化者,早已沉迷在对力量的渴望中,很少会有人拿B级以上的奖励点来卖东西换钱,因为他们更喜欢拿来强化自己,然后找个地方抢钱。

    洛忧又继续看了看其它东西,一支万能解毒剂是七万贝里,自带杀菌消炎镇痛作用的特效绷带是五千贝里一卷,而一支可以催化细胞活性,让伤口进行超速愈合,号称“第二条命”的凤凰血清是六十万贝里。

    其它东西洛忧估算了一下,差不多也就是一个C级奖励点等于二十万贝里的样子,根据其作用和热门程度有小规模浮动,但差不多就在这个区间里。

    当然,由于任务难度的增长呈现指数性,比如一个B级奖励点要用三个CCC级奖励点,或者九个C级奖励点合成,但这并不意味着B级奖励点的价值只有一百八十万贝里,而是和任务难度一样呈现指数增长,达到了千万的水准。

    这时,一个驮着背,有些佝偻,脸上布满风霜皱纹的老人走了出来,他用那苍老得像枯树皮般的手推了推脸上的高度老花眼镜,随后搓了搓手,低低地笑了两声,露出了口中镶嵌的金牙,沙哑地说:“这位客人,你来我们万货屋是来对地方了,这里的东西应有尽有,我们还有一批专门去墙外执行立方体任务,获得奖励点后兑换东西回来的运输小队,如果这里没有你看上的东西,只要价钱合适,你可以定制,只要交了定金,我会派人帮你去兑换!”

    “哦?”这个老头的话语倒是让洛忧有些感兴趣,不得不说,商人这种职业还真是无孔不入,在这种普通人连买瓶酒都要咬牙的末日,他们居然能利用立方体的兑换规则开发出新的商业渠道,赚了个盆满钵满,还真是有着不小的胆量和智慧。

    眼看洛忧沉思,老人科科低笑了两声,眼中露出了对钱财的渴望,眯着那双浑浊的眼睛说:“黑街里的人都叫我唐老,你也可以这么叫我,这样吧,这里东西很多,为了提高效率,你直接告诉我想要哪类物品,预算有多少,我帮你参考参考。”

    “攻击性武器,适合远距离作战的,最好是大口径,穿透性强,精度适中的攻坚武器。”不得不说,虽然磁轨狙击步枪洛忧只用过一两次,但那种威力还是很让他上瘾,在洛忧眼中,那把枪都不算枪,可以说是手持的“炮”了,只可惜,后来被杨锋一爪子劈成了废铁,但这并没有让他止步对火力的追求,他看着唐老那双都快发光的眼睛,低沉地说,“其它的话,还有特效药品,解毒剂,对了,还有绷带,这东西越多越好。”

    洛忧对绷带确实有一种近乎偏执的追求,因为这对他来说真是必需品,他既要用这东西遮挡容貌,也要防止阳光直射,而且这东西是贴身绑身上的,绑太久了也会脏,要换,所以需求量比较大。

    眼看洛忧报出这么多东西,唐老那颗衰老的心脏都砰砰直跳了,他已经看到了漫天的钱向自己涌来,整个人激动得都抖了起来,他拿出手帕擦掉了嘴角的口水,眯着眼问道:“可以可以,这些东西我都有,请问你愿意出多少预算?我来给你推荐个最佳的组合!”

    也不知是不是有些不好意思,洛忧居然微微别过了脸,低声说:“我没钱。”

    “什么?!”幻想中的钱雨破灭了,唐老差点被气得驾鹤西去,他气急败坏地说,“没钱还敢来万货屋,找抽呢?出去出去!”

    唐老开始拿拐杖敲地,附近的两个警卫会意,准备来赶人。

    就在洛忧和凌即将被赶出去时,他突然把凌放到了地上,然后脱下了背上的背包,从里面拿出了磁轨狙击步枪的残骸,说:“我有这些东西,可以抵钱吗?”

    唐老看到洛忧拿出一堆“垃圾”,以为他是来搞事的,刚想发怒,但突然又觉得洛忧手中的东西有些眼熟,他走近后,推了推脸上的老花镜,摸着残骸凝视了一会,嘀咕道:“咦,怎么看着像磁轨狙击步枪的一部分?”

    “就是磁轨狙击步枪。”洛忧点头说,“战斗中被打散架了。”

    “我的乖乖,这可是B级的武器啊!”唐老看洛忧的眼神都变了,能用B级奖励点兑换武器,这绝对是一个完成过多次立方体任务的资深进化者,跟这种人只可交友,不可为敌,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唐老给警卫们使了个眼色,靠上来的警卫很快就退下了,而且关上了店铺的大门,把暂不接客的牌子放到了外面。

    凌睁大眼睛说:“你想打劫吗?”

    ...

    “哪敢呢!”唐老像变了个人似的,咧嘴露出了讨好的笑容,铁公鸡一样抠门的他居然把店里的灯全部打开了,还让人端来了两张舒适的椅子,说,“原来有高人架到,坐坐,快请坐。”

    唐老的想法很简单,进化者只可交友,不可为敌,这个洛忧有能力换到B级的武器,那他的实力至少也是超过B级了,如果能把这种高手招揽到自己的运输队里,让他带队完成任务,那他店里能卖的东西可就不局限于B级了。

    奖励点的等级越高,难度是逐级飙升,其价值自然也是如此,试想一下,B级的巨人血统能卖两千万贝里,那BB级呢?BBB级呢?乃至A级呢?这都不是有价无市的东西了,简直是无价无市,能拿到的话可以轰动全城!

    退一步说,就算很少有人买得起B级以上的东西,但拿去孝敬给侯爵府呢?乃至去更大的城市,孝敬给地位更高的公爵!乃至传说中的大公,以及共和之辉的其它领导高层,那可就不是多少钱的问题了,他眨眼间就可以平步青云,成为贵族!

    一想到这种场景,唐老激动得浑身都在抖。

    退一万步,就算洛忧不入伙,交个朋友,或者卖个人情总行吧?只要能拉近点关系,那带来的隐藏收益都是很可观的,所以唐老现在对洛忧非常客气。

    洛忧醒时喜欢站着,睡觉喜欢坐着,因为这都是应对危机的最佳姿势,可以更快进入战斗状态,所以他没有坐到椅子上,只是淡淡地说:“这堆残骸值多少钱,开个价吧。”

    唐老搓着手,有些为难地说:“这位大人啊...”

    “洛忧,我的名字。”

    “洛...”唐老本来想吐槽一下这名字怎么这么娘,但话到嘴边不敢说出口,开玩笑,惹怒别人怎么办?他尴尬地一笑,说,“洛忧啊,真不是唐老我不给面子,说实话,你要是把完整的武器带过来,我绝对给你开个高价回收,可这东西都成这样了,一堆废铜烂铁,我真的用不着!如果非要我收,也不是不行,那样的话只能按照金属的价格论斤卖,不过这样就卖不了多少了,可能一千贝里都卖不到。”

    这个结果让洛忧不是很满意,B级的武器,最后只能卖一千?他还不如留着呢,把这些零件当石头拿去砸人的价值都比一千贝里高,他说:“这堆残骸不是普通金属,里面的核心组件有极高的科技含量。”

    唐老无奈地摇着头,说:“真的很抱歉,我只是个商人,不太懂什么科技不科技,就算它的隐藏价值真的很高,但对我来说太难估价,亏本风险太大了,希望你能谅解。”

    洛忧也没多说什么,把残骸放回了背包,又把从艾琳尸体上缴获来的长鞭拿了出来,说:“这个呢?”

    “巨妖长鞭?”唐老顿时倒吸冷气,先是一个B级的磁轨狙击步枪,现在又是一个B级的武器,这洛忧得强到什么地步?他阴晴不定地打量着这颗由深海章鱼利齿制成的长鞭,点了点头,说,“这个武器完整性很好,可以卖个好价钱?”

    “两千万?”洛忧不是很懂商业上的事,他只是想,既然B级吸血鬼血统是两千万,那B级的巨妖长鞭应该也是两千万。

    唐老颇有深意地一笑,摇了摇头,说:“洛忧,你也是旧时代过来的人,二手贬值的道理应该知道,就像一辆车,新车是纯洁完璧的处女,二手车就是被人上过的婊子,就算性能差不多,但价值就是天差地别。”

    “你开价吧。”洛忧也懒得废话。

    “二手货,而且还是长鞭这种并非的主流武器,性别倾向明显,潜在客户少,要开个价的话。”唐老摸了摸下巴的胡须,伸出了右手的五根手指说,“五百万贝里。”

    “你!”凌这种孩子都看出唐老这砍价砍得跟屠龙刀一样,气呼呼地说,“你简直是奸商!”

    “哈哈哈,无奸不商嘛。”唐老也许是怕惹怒洛忧,所以没有狡辩,而是走了一步妙棋,以退为进说,“这样吧,交个朋友,五百万贝里,然后我再送你一个C级的血统合剂,两支万能解毒剂。”

    洛忧虽然不懂商业,但也知道对方开的五百万把价格压得太低了,不过这里人生地不熟,自己又急需钱,他也没有和对方吵上,也使了个以退为进的棋:“你刚才说的那些,加十卷特效绷带,一支凤凰血清。”

    绷带好说,六千一卷,送洛忧二十卷都行,但凤凰血清可是个好东西,被荒野上的人称作“第二条命”,它可以对细胞的活性进行催化,一些严重的致命伤瞬间就可以愈合,给奄奄一息只剩一口气的战士打上一针,立马就可以恢复到巅峰状态再次投入战斗。

    凤凰血清在立方体的价格是三个C级奖励点,市场均价六十万,洛忧这一开口,直接把交易价提升了百分之十五。

    唐老虽然视财如命,但也是个该断则断的人,更何况这笔交易他已经赚到很多了,再得寸进尺就要得罪人了,他痛快地点了点头,说:“成交!”

    这笔交易,唐老以低价得到了一个B级的武器,日后可以倒卖赚差价,而洛忧则是处理掉了一样自己根本用不到的东西,而且换了一堆钱以及有用的物品,所以对双方来说其实都是盆满钵满。

    达成协议后,洛忧第一时间就去把十卷绷带装进了包里,像拿宝贝一样,然后才拿的凤凰血清。

    唐老觉得很莫名其妙,这家伙怎么对绷带这么着迷,而且他注意到洛忧身上脸上全是绷带,心想这人该不会是得了什么辐射病,伤口流脓,全身溃烂吧?

    想到这里,唐老不自觉地后退了两步,远离了洛忧。

    “钱怎么给?”洛忧问了个最关心的问题,贝里也是纸质的,在原人民币面额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单张500的面额,方便大额交易,可问题现在是五百万贝里,就算全换成大面额纸币也是一万张,他可不想带着一堆钱到处跑。

    唐老说:“这么大的数额,当然是打到你的银行账户里。”

    “恩?新纪元还有银行?”

    ...

    唐老一愣,会意地一笑:“你以前一直在荒野上,很少入城吧?新纪元当然也有银行,不然怎么支撑得起庞大的经济体系?不过和旧时代那种琳琅满目的银行不太一样,现在只有一个公家的银行,直接受共和之辉管辖,私人商业银行已经不存在了。”

    “我没账户。”洛忧直截了当地报出了问题。

    唐老有些犹豫:“你一直在荒野上,那也就是说没有居住证,也没有身份证明,这可就难办了,从头开始办一套完整手续的话至少半个月。”

    “要不这样!”唐老捶了捶手掌,认真地说,“你要信得过我...”

    “信不过。”洛忧直接打断了唐老接下来的话。

    唐老也知道荒野上的人警惕性很强,所以他也只是尝试一说,没较真:“那么你看...”

    洛忧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钱我下午再来取,现在先挑血统合剂。”

    “行!”唐老痛快地答应了。

    “给你挑个血统。”洛忧拍了拍凌的肩膀。

    凌愣了半天:“我?”

    “恩。”洛忧淡淡地说,“或者给你办手续,你以后住城里。”

    “不不不!我绝对不要住城里!”凌最大的梦想就是走上荒野,改变这一片废土,先不说她的梦想有多不切实际,但至少对她来说,碌碌无为地生活在城里是最痛苦的事。

    “不住就是了。”洛忧说,“那你就要有足够的实力,我不可能保护你一辈子。”

    凌微微地低下了头,抓着洛忧衣角的小手握的更紧,低低地恩了一声。

    “我的个人建议。”洛忧走到了血统架前,指着一支血统合剂说,“C级丧尸血统,细胞活性增强30%,恢复能力增强30%,力量增强10%,虽然敏捷性小幅度降低,但这是最能提升生存能力的血统。”

    还不待懵逼的凌说话,洛忧就继续介绍:“投入奖励点进化到B级以后可以丧尸化,只要大脑不被破坏就不会死亡,而且让肉体进行腐烂,释放出瘟疫与病毒,视觉上对敌人也有震慑效果,我觉得这个血统非常不错。”

    “停停停!”凌涨红了脸,把洛忧的手扯了下来,生气地说,“开什么玩笑啊!我才不要变成什么丧尸,恶心死了!还震慑敌人,我要真有这种血统,我都想自杀了。”

    洛忧耸了耸肩,说:“但这是最佳的生存血统,我以前遇到过几个丧尸血统的进化者,真的很难杀死,打碎心脏都没用,而且腐烂以后发出的恶臭对呼吸道还有刺激性,尤其是烂肉里的那些脓液,它们...”

    “啊!不听不听!”凌的脸一片苍白,捂着耳朵蹲了下来,开始闹腾,“就不要就不要!”

    洛忧有些无奈,他不是故意整凌,而是真的觉得丧尸血统很实用,因为凌现在没有任何自保能力,最需要考虑的就是怎么存活下来,丧尸血统是最好的选择,其它像狼人,巨人这种肉搏性倾向明显的血统肯定不适合,精灵血统这种狙击手专用的血统更不适合。

    “那么看看昆虫类血统。”洛忧指了指另一个血统,说,“C级圣甲虫血统,生命力增强20%,细胞活性增强10%,皮肤硬度增强60%,是所有血统里防御力最强的血统,B级以后可以催化出刀枪不入的角质外壳,吃腐肉还能恢复伤口。”

    眼看凌把耳朵捂得更紧,蹲在地上一动不动,洛忧知道这丫头还是不满意,他有些无奈了:“那你自己挑。”

    “这样吧,不一定非要血统,C级的等价物品都可以。”唐老插了一句,给了个建议,“我给你们推荐个好东西。”

    唐老拿拐杖指了指一旁货架上的一颗胶囊,笑道:“灵能纳米核心,植入体内后可以融入细胞,开启灵能,我的运输小队里就有一位灵能力者。”

    “效果?”洛忧并没有接触过这类东西。

    “说得通俗点,就是精神类的超能力。”唐老神秘地一笑,说,“开启灵能的人不仅能获得超强的感官,还能将意识扩散出去,形成一种类似雷达的侦测领域,以C级的‘震动感知’为例,它可以让使用者侦查四百米内的震动波频,以此来判断敌人的数量,大小等等。”

    “如果继续进化能力,还可以发展出无声的意念交流,目观千里的天眼,甚至探测敌人的生物信号,以此来判断对方的强大程度。”唐老神秘兮兮地说,“当然,这得是很高级的能力了,灵能纳米核心和血统不一样,它只是开拓人体内的灵能,而我说的这些能力,要么靠灵能力者自己感悟,要么就是到立方体去额外兑换,所以这一类人的奖励点消耗比其它战士要高好几倍,就好比我说的感知敌人生物信号的能力,这必须是植入了S级灵能纳米核心的灵能力者才能开启,而且还要额外一个S级奖励点去兑换能力,或者碰运气自己感悟,当然,后者几率太低。”

    唐老这一番话下来已经透露了打造灵能力者有多么昂贵,不仅要兑换灵能纳米核心,而且每开一个能力都要去兑换,这几乎是无底洞,但对洛忧来说,浓浓的震惊却是一度压过了这无底洞的开销,因为灵能力者的能力实在让人有些震撼!

    虽然这个能力表面上看去没有什么战斗力,哪怕是投入一堆A级S级的奖励点,灵能力者本身也非常脆弱,可能一个B级的狼人就能快速突袭击杀,可一旦将灵能力者保护好呢?!

    先不说别的,就说C级的震动感知,侦查范围四百米,这是什么概念?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夜魔的攻击距离!也就是说,如果灵能力者在晚上开启这个能力,那么就可以提前预知到黑夜中有那些敌人潜伏着!

    如果是在一个团队中,这个C级的能力完全可以让一支团队有惊无险地避开夜晚的危机,就算避不开,至少可以避免被偷袭!

    C级的能力就如此实用,那其它能力就更可想而知了,比如唐老说的那些,不管是无声的意念交流,还是虚无缥缈的S级生物信号感知,这都是价值难以估量的战略级能力!就算没有任何直接破坏力,其效果在关键时刻却可能彻底扭转战斗天平!

    “你觉得?”虽然未来开销巨大,但洛忧觉得如果有个灵能力者为伍,那潜在收益实在非常可观,有机会的话必须弄一位,而现在机会就摆在面前!当然,他需要征求一下凌的意见。

    凌并没有接触过树状进化图,更不知道立方体里的这些能力,听唐老的一番描述也是云里雾里,她看了一眼洛忧,隐约能从那双瑰红的眼眸中看出些许期待,仅仅思索了一小会,她就恩了一声,认真地说:“就这个吧!别让我当什么丧尸圣甲虫就行!”

    “就它了。”洛忧冲唐老点了点头。

    唐老让人取下了C级的灵能纳米核心,随后露出了职业性的笑容,搓着手说:“灵能纳米核心只能开启灵能领域,但具体技能要靠自然领悟或者去兑换,自然领悟的几率太低,一般一年也等不出一个,所以单纯使用C级灵能纳米核心没什么意义,你要不要再挑几个C级的灵能?我给你友情价!”

    洛忧再不懂商业也能听出唐老话语中的铜臭味,这个老商人是犯职业病了,卖出一样东西后直接就开始想捆绑推销,当然,洛忧并没有拒绝,因为唐老说的在理,反正到时候要么用自己的点数去兑换,要么用钱买,两种都一样,现在也有钱了,就干脆在这里先买几个。

    洛忧一番挑选后,选中了三个C级能力,一个是感官增强,也就是强化凌的视听,让她的感官更敏锐。

    第二个就是震动感知,四百米范围的震动感知,这对于夜晚规避危险来说简直是无可替代的能力。

    第三个能力是心灵感应,因为等级比较低,所以只能对方圆四百米内的人进行意念交流,但不失为一个很实用的技能。

    “C级的东西,本来一个二十万,给你打包价,三个五十万,够意思吧?”唐老乐呵呵地拿出了灵能纳米核心胶囊以及三个能力血清,纳米核心胶囊是直接口服,里面的纳米粒子会很快融入内脏,和细胞结合为一体,开启灵能。

    能力血清则是要通过肌肉注射的方式进行,这可苦了凌,三根针筒插得她眼泪汪汪。

    过了一会后,洛忧问道:“感觉如何?”

    凌突然皱紧了秀眉,捂着耳朵,可怜兮兮地看着洛忧说:“好吵啊。”

    洛忧眯了眯眼,感受了一下周围的动静,外面就是黑街市场,有各种吵杂的叫卖声,不过被紧闭的房门挡着,有些模糊,可能是凌在强化了感知以后,视听变得敏感,这些声音开始放大了。

    唐老哈哈笑道:“习惯一下就好了。”

    “试试另两个能力。”洛忧后退了几步,示意大家分散站位,方便测试。

    凌闭上了眼,没有睁开眼睛,而是说:“屋子里...现在有七个人,我能感觉到你们的心跳!洛忧的心跳好强,跟打雷一样!这个弱小的心跳...应该是唐老吧?”

    看着凌闭眼指的方向,没有任何差错,洛忧满意地点了点头,他顿了顿,问道:“能联系到阿诺吗?”

    “心灵感应的直线距离只有四百米,我试试能不能找到他。”这一次,凌闭眼闭了很久,渐渐的,她的额上冒出了些许冷汗,一滴一滴顺着脸颊滑落下来。

    洛忧微微点了点头,这果然还是太难了,如果在荒野也就算了,现在是在城里,而且还是在黑街,四百米的方圆范围少说一千人,要从一千人里分辨出阿诺,这并不是一个新手能掌握的。

    就在洛忧准备让凌停下时,凌突然娇躯一软,瘫在了地上,洛忧眯了眯眼,赶紧过去抱起了她,问道:“怎么了?”

    “找...找到了...”凌的脸色如同白纸一样苍白,身上的衣服都被冷汗打湿了,但她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把头埋在了洛忧怀里,说“我把他叫过来了。”

    洛忧和唐老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惊讶之色,刚掌握灵能,就能从数千人的范围中找到目标,这绝对不是偶然,而是某种天赋!

    洛忧先是一喜,但回归了淡漠,低沉地说:“下次别勉强自己。”

    洛忧说完后发现凌已经在她怀中睡着了,精神力和体力一样,消耗了以后都会让人极度疲劳,而缓解疲劳最好的方法自然就是睡眠。

    五分钟后,店铺响起了敲门声,阿诺的声音传来:“凌?洛忧?你们在里面吗?”

    唐老示意人把门打开后,身上满是抓伤的阿诺满头大汗地跑了进来,着急地说:“你们怎么跑黑街来了?”

    阿诺起初有些谨慎,作为拂晓城的居民,他比任何人都了解黑街的危险,不过一看到唐老乐呵呵的笑容,又想到洛忧这家伙比怪物还强,不找别人麻烦就不错了,也就放下了心,说:“我刚才...好像听到凌在跟我说话?说让我来黑街的万货屋,是我幻听了吗?”

    “没有。”洛忧抱着熟睡的凌说,“我在这里帮她买了灵能。”

    阿诺长大了嘴巴,有些不可思议,黑街就相当于一个黑市,能卖很多外面买不到的东西,价格也高得离谱,洛忧不是说没钱吗?哪来的钱帮凌买了灵能?

    “捕食者小队那个女人的鞭子我卖了。”眼看阿诺不解,洛忧直接给了答案。

    阿诺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问道:“卖了多少?”

    “五百万贝里。”

    阿诺差点吓得心脏骤停,他在拂晓城只是个普通居民,在荒野上也只是食物链底端的进化者,没有资金也没有实力参与到立方体兑换品的买卖中,所以不知道里面的价格,现在一听洛忧卖了五百万贝里,而且背包好像还有其它战利品,整个人都快站不稳了,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我的妈啊!”阿诺高兴得都快癫痫了,整个人手舞足蹈,“队长,你发了!”

    “队长?”洛忧皱了皱眉头,思索了一会,低沉地说,“我没兴趣当你的队长。”

    ...

    阿诺很无辜地说:“我们三个现在好歹也组成一个队伍了,总得有个人当队长吧?你不当,难道让我来当?”

    “恩,你当。”洛忧直接把这个头衔推到了阿诺头上,还不待这个大汉反驳,他就封住了阿诺的嘴,“不接受反驳。”

    阿诺有些傻眼了,现在三人队就靠洛忧撑场面,这家伙居然把队长的头衔推到他身上,这不是捧杀他吗?阿诺涨红脸问道:“为什么啊?”

    “不想当。”洛忧给出的理由差点让阿诺吐血,这理由也太任性了吧?

    其实,洛忧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有考量的,首先,如果他们组成一个队伍,以后遇到什么麻烦的时候,队长肯定是首当其冲,曝光率也是最高的,这对洛忧来说太麻烦了,他不希望自己吸引太多人的目光,更不喜欢太多人把矛头对准他,把阿诺推上这个位置,其实有他的自私心性作怪,他想拿阿诺当挡箭牌。

    当然,里面还有更深的一个理由,那就是洛忧自认社交能力太差,他不懂和人交流的技巧,更像阿诺说的那样,不懂人情的力量。

    一个不懂交流的人是注定无法成为领导人的,先不说有没有能力处理队伍内部的矛盾,在对外的问题上,一个我行我素,一意孤行的队长很容易把队伍带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所以,阿诺虽然力量上完全比不上洛忧,但他有很浓的人情味,更适合这个位置。

    阿诺知道洛忧从来不回答那些他自觉没趣的问题,现在这句敷衍的“不想当”已经表明他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了,阿诺也只能无奈妥协,同时心里莫名有些紧张。

    试想一下,队伍里有一个比自己强一百倍的怪物,结果和外人交流时自己却要自称队长,这简直难以启齿,脸皮都挂不住。

    “对了,你让凌把我叫过来,有什么事吗?”阿诺想起了正事。

    洛忧指了指笑呵呵的唐老,说:“我没有银行账户,带不了那么多钱,你是拂晓城的居民,应该有个人账户,钱存你那里。”

    阿诺嘴巴张得可以塞下两个鸡蛋:“你就不怕我吞了你的钱开溜?”

    “试试。”洛忧突然露出了神秘的笑意。

    “开个玩笑,开个玩笑...”阿诺汗颜地嘀咕道,“你这家伙动不动就能跑个上百公里,我能溜到哪去。”

    眼看阿诺走了过来,唐老的职业病又犯了,眼中透露着对钱财的渴望,搓着手笑呵呵地说:“这位客人,看你的样子也是个挺厉害的战士,荒野里危机四伏,现在你又成了小队队长,有没有兴趣买一点提升实力的东西?”

    如果这些钱是阿诺的,他肯定会挑上一番,毕竟命比钱重要,与其在荒野上拼死拼活寻奖励点,不如拿钱买点兑换品,但这些钱是洛忧赚来的,没有一分属于他,所以他绝对不会碰:“不了,下次等我有钱再来找你,先把钱打过来吧,账户是...”

    阿诺报出账户后,唐老就派出一支小队护送着钱去银行了,他毕竟也是土生土长的黑街人,很清楚在这里随时都得提防危险,更何况是护送这么一大笔钱。

    保险起见,洛忧一直等到护送小队回来,让阿诺去附近的机器查了一下余额,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不介意的话,留下吃个饭吧,我请客。”唐老科科低笑,虽然这只是他的习惯性动作,但配合那苍老的面容和枯树皮一样的皮肤,还是挺瘆人的。

    一般来说,唐老这种铁公鸡是不会请人吃饭的,就算真的邀人吃饭,肯定要事先收伙食费,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不过这一次请客的目的不太一样,他是为了拉拢洛忧,虽说一顿饭也不可能卖什么人情,但多多少少能拉近关系,这里面的隐藏收益在唐老心里已经高过伙食费了。

    唐老带着他们来到了餐厅,唐老做的主要是倒卖立方体兑换品的生意,不是餐饮业,所以没有开什么豪华餐厅,就算有,吝啬的他也不会破财宴请生人,更何况在现在这个时代,酒席宴会都是上流社会权贵们的专属了,那些新鲜食材的价格可不是普通人能享受得起的,大部分人所能享受都的也只是蜂蜜和面包而已。

    这一顿饭很简单,一大盆的馒头,一点咸菜,一锅淡汤,没了,总价不超过四十贝里。

    在旧时代,这顿饭连民工餐都算不上,不过在崩坏纪元,这已经挺不错了,不说别的,那一大盆管够的馒头如果放在荒野上,足以让两支武装势力打个血流成河。

    阿诺在拂晓城本来也就是个没什么钱的平民,一看到这么大盆的馒头,还有爽口的咸菜,顿时口水直流,直接就伸手要去抓两个来啃。

    不过就在这时,洛忧突然按住了阿诺的手,随后将眼眸移向了唐老,说:“你先吃,馒头,咸菜,汤,你都先尝一遍。”

    洛忧的意思很明显:我不知道这些东西里有没有毒,你先都尝一遍,确定没毒后我再吃。

    这种极端的警惕心是荒野上必备的生存技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古往今来,被毒杀的枭雄英豪可不少,多少威震一时的人物都倒在了“吃”这个最简单的问题上。

    阿诺虽然明白洛忧的意思,但他毕竟不是荒野上的人,对此不太能理解,有些犹豫地低声提醒道:“洛忧...这不太好吧?”

    唐老此时也是非常不开心,自己好心请人吃饭,结果居然怀疑他在饭里下毒,而且是当众质疑,这和直接抽他耳光有什么区别?

    唐老看向了洛忧,刚想说“爱吃就吃,不吃滚蛋”这样的话,突然间,他对上了洛忧的眼眸,在斗篷的阴影下,那双深邃的眼眸隐约散发出了猩红的凶光,如同一只蓄势待发的野兽,而且时间每推移一秒,那抹凶光就愈发浓郁,当唐老回过神来时,冷汗早已在脸上汇聚成小溪...

    ...

    唐老边上的一个保镖看不下去了,捏着拳头对洛忧呲牙咧嘴:“你这个给脸不要脸的家伙,居然敢对唐老不敬!”

    “闭嘴!”唐老突然低喝了一声,他说完就伸出了干枯的手,抓起一个馒头,掰开后往里塞了一点咸菜,对洛忧示意了一下,然后就开始大口大口地吃。

    “汤。”洛忧淡漠地说。

    唐老虽然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但也是什么话都没说,往自己碗里舀了汤,端起碗喝了一口。

    洛忧这才松开按住阿诺的手,随后把仍在昏睡的凌放到了阿诺怀里,自己从桌上抓起两个馒头,转身就朝门外走去。

    “你去哪?”阿诺抱住了凌,扭头问道。

    “还有事。”洛忧也不多做解释,直接离开了。

    阿诺转过头,看向了一脸阴沉的唐老,充满歉意地说:“抱歉抱歉,我这兄弟在荒野上待太久了,脾气有点怪,你别介意,来!不管他,我们吃!”

    唐老也没有多说什么,他对洛忧一忍再忍的原因很简单,他自认惹不起洛忧,这种荒野上的进化者只可交友不可为敌,他也是暮年之人了,早没了年轻的那种狂气,更多的是学会了忍耐,如果换做那些脾气暴躁的军阀,就洛忧刚才干的那些事,两波人估计已经拔枪开干了。

    “你这队长以后有的忙活了。”唐老咬了一口馒头,冲阿诺颇有深意地一笑。

    ...

    洛忧离开餐馆后,本来想离开黑街,但在中途,他路过了一个小巷,发现有个正在垃圾桶里找东西的身影。

    黑街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黑市和贫民窟的组合,旧时代都有翻垃圾桶的流浪汉,更别说在这个崩坏纪元了。

    在洛忧看来,翻垃圾桶找食物这种事一点都不丢人,他在崩坏元年那段最惨烈的时光里也做过,毕竟当时没有荒野生活经验,成天就只能找一些幸存者聚集地,偷偷混进去然后翻垃圾桶。

    所以,当看到眼前这个翻垃圾桶的身影时,洛忧莫名觉得有些亲切,仿佛看到了以前那个可怜兮兮的自己,而且还有一点让洛忧有些在意。

    不知出于何种目的,这个身影和他一样,也披着斗篷。

    这时,黑街几个顽劣的孩子跑了过来,带头的熊孩子拿着一根火柴棍,指着那个翻垃圾桶的身影嘲笑道:“快看!怪物又来找垃圾吃了!哈哈哈!”

    随行的小孩都开始大笑,就像《巴黎圣母院》里那些嘲笑卡西莫多的人,随后,在孩子王的带领下,这群小孩大叫着跑上前去,有的拿火柴棍开始打那个人,有的在吐口水,有的用脚把垃圾踢到那个人身上,也有的就站在一旁大笑,偶尔用言语侮辱一下。

    也不知闹了多久,孩子们一直闹得有说有笑,仿佛乐在其中,俨然把那个人当成了玩物,直到玩腻了才离开。

    这个过程中,洛忧只是站着看,没有出手,这不奇怪,他不是英雄也不是骑士,没有乐于助人的品质,如果连这种小事都要管,他早就死在混乱的荒野上了。

    不过,也不知是不是对方的外貌和捡垃圾的行为让洛忧觉得有些亲切,他居然不自觉地走了过去。

    刚走到那个身影旁边,对方突然就抱着头蹲下,紧接着,一阵悦耳好听的求饶声传来:“哎!别打了别打了!”

    洛忧眯了眯眼,居然是个女孩,他摇了摇头,说:“不打你。”

    “咦?”捡垃圾的女孩一听声音,这才发现不是刚才那批熊孩子,她好奇地抬起了头,这个动作也让洛忧看清了她的脸。

    洛忧行走荒野这么多年,怪人实在见得太多了,有满脸脓疱,脸肿得跟包子一样的,也有得了辐射病,全身溃烂,模样比丧尸还恶心的,还有那种跟变异生物战斗后幸存下来,但身体致残的,比如他以前就见过一个从夜魔口中活下来的人,那家伙的整个下颚被夜魔啃掉了,只剩一个上颚,舌头就这么软懦地挂了下来,口水不停地滴。

    而眼前的这个女孩,让见多识广的洛忧也不禁眯了眯眼,她不丑,甚至很漂亮,有着一头灰色的长发,白皙的皮肤犹如冬日的瑞雪,琼鼻挺秀,红唇诱人,而且还有着一双比宝石还要璀璨的黄金瞳,从容貌来说,她完全不输给凌。

    但是,这个女孩却被洛忧划在了“怪人”的行列里,为什么?原因很简单,这个女孩的脸上,脖子上,手上,乃至洛忧猜测在那衣服遮挡的身体上,全都是缝合线!看上去整个人就像是用一块块肉体碎片拼出来一样。

    更奇怪的是,这个女孩的脑袋两侧居然长着两个巨大的电极!没错,就是那种螺丝状,巴掌大的,机器上用的电极,而且洛忧可以看出那并不是装饰品,因为他偶尔还能看见上面跳动出一缕电光。

    洛忧又看了一眼女孩捡的东西,他之前以为这个女孩在捡残羹剩饭糊口,但他想错了,这个女孩捡的并不是食物,而是垃圾桶里的一些金属和化工品,比如生锈的铁钉,用剩下的电池,乃至别人家用坏了的勺子也要捡。

    “干嘛捡这些?”洛忧觉得莫名其妙,他自认自己算是一个比较会利用废品的人了,因为荒野的资源不多,东西都要物尽其用,生锈的铁钉还好说,运气好能把敌人弄个破伤风,废旧电池处理好了也可以引发小规模爆炸,但像那种坏了的勺子能干嘛?拿去砸人吗?洛忧实在不明白。

    “哦!你有兴趣吗!”女孩突然来了劲,笑嘻嘻地把袋子摊开给洛忧看,说,“我叫未来,是个科学家,我在研究生物基因,武器制造,顺便也研究一下立方体!”

    一个疯子。洛忧直接在心中下了定义,生物基因,武器制造,立方体,这三个课题都是崩坏纪元中的重点课题,全世界最优秀的科学家在最高级的实验室中,拿着几十亿几百亿的经费,用着兵工厂最精心制造的材料,不分昼夜地研究都进展缓慢,这个女孩居然要用坏了的勺子研究这类课题,不是疯子是什么?

    ...

    洛忧可没空陪疯子玩,转身就要走,然而就在这时,这个叫未来的女孩突然开口了:“等一下!”

    “你的背包...”未来伸出了遍布缝合线的手,指了指洛忧的背包,认真地说,“里面好像有一堆金属,还有你腰间的那把枪,我能看看吗?”

    洛忧顿时一惊,荒野上一项必备的技能就是隐藏自己的武器,因为如果自己的武器被人发现,那就相当于暴露了自己的底牌,失去了先发制敌的优势,所以,如果想要达到一种威慑平衡,就不能让任何人看穿自己的武器位置。

    洛忧在这一点一向隐藏得不错,可今天居然被未来看穿了,而且这个女孩甚至知道那是一把枪,还知道自己包里有金属,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她是灵能力者?

    未来突然嘿嘿一笑,指了指脑袋两侧的电极,说:“我的电极可以发出一种磁场,感应到周围的金属物品,这是我最近开发的能力,我翻垃圾桶的时候方便多了。”

    洛忧有些无语了,这么厉害的能力拿去翻垃圾桶,这也真是没谁了。

    虽然洛忧依旧觉得未来是个不靠谱的小疯子,不过也着实有点好奇,就把背包拿下,取出了磁轨狙击步枪的残骸,又拿出沙漠之鹰,放到了地上。

    未来丝毫不嫌脏,直接坐到了地上,摸着下巴上的缝合线,美丽的黄金瞳若有所思地注视着洛忧的东西,时不时拿起来看一看,几分钟后,她抬头说道:“这是立方体的东西吧?这些破损的残骸,你花了多少奖励点?”

    洛忧再次惊了,未来的眼光也太毒了,简直跟唐老一样识货,他沉默了一会,说:“一个B级奖励点。”

    “啊?!...”未来突然苦恼地摸着头上的电极,带着责怪的语气说,“你也太浪费了,这种垃圾怎么可能值一个B级奖励点呢!”

    洛忧更无语了,这把磁轨狙击步枪好歹是能一枪轰平一个小山头的武器,再垃圾也比你收集的那些旧电池破勺子要好吧?

    未来拿起一块残骸把玩了一会,认真地说:“这个武器最重要的技术不过是微缩电磁力场核心,利用洛伦兹力推动弹丸进行动能杀伤而已,这种力场技术旧时代就有了,只不过还没来得及做出微缩模型而已,顶多领先旧时代十年而已,你拿一个B级奖励点换这种东西,太浪费了。”

    未来又拿起了沙漠之鹰,说:“这把枪我在资料上见过,无限子弹的沙漠之鹰,一个C级奖励点就能获得,在我看来,这把武器反倒是价值最高的,因为它只需要一个C级奖励点,但里面却蕴含了无限子弹的技术,这种技术是立方体独有的技术,人类在科技上连个模型都没有,甚至连理论基础都没有,哪怕再过一百年,人类也做不出无限子弹的武器,它内部核心组件的科技含量远比你想象得大。”

    洛忧沉默了一会,摊手说:“所以呢?跟我有什么关系?对我来说,磁轨狙击步枪的杀伤力和战术作用比沙漠之鹰大,这就够了。”

    “哎呀,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没在和你讨论威力的问题,我在和你讨论价值。”未来又拿起了磁轨狙击步枪的残骸,说,“这个武器,唯一有价值的就是这个微缩电磁力场核心,它的其它组成部件,材料,全都是当前工业体系可以生产的,也就是说,只要有这个核心,兵工厂可以把它重新复制一把。”

    “什么?!”洛忧很少见地失态了,俯身蹲到了未来面前,震惊地说,“你确定没开玩笑?”

    洛忧很喜欢磁轨狙击步枪,他这次获得了这么多奖励点,枪又坏了,本来都打算去立方体那里用B级奖励点再换一把,可是照未来的说法,如果这把枪的其它部件都可以制造,那完全可以以低廉的价格委托别人将其复制出来,因为这把枪的工艺里,只有微缩电磁力场核心是超越人类科技的存在,其它都是可以达到的。

    “当然没开玩笑,这又不是什么难事,不过大批量复制肯定不行,因为核心技术破解不了,复制不出来,所以一个核心组件只能重铸一把。”未来放下了磁轨狙击步枪残骸,又拿起了沙漠之鹰,说,“这把枪也一样,除了无限子弹的模块核心,其它东西都是可以制造的,而且还有一点!”

    未来同时拿起了两样东西,认真地说:“这两样武器有两个核心模组,如果将它们都取出来,然后通过兵工厂加工,将其整合到一起,那就可以制造出既拥有无限子弹模块,又有电磁发射技术的武器了。”

    洛忧被惊得心脏狂跳,按未来这意思,如果把两种核心模块结合起来,她可以复制出一把无限子弹的磁轨狙击步枪?!

    要知道,无限子弹的磁轨狙击步枪要去立方体那里兑换的话需要BBB级奖励点,也就是3个B级奖励点,是一笔巨大的开销,哪怕是现在的洛忧都够呛。

    可现在,仅凭一把破损的磁轨狙击步枪,外加一把最低C级的沙漠之鹰,未来居然说她可以弄出一把价值BBB级的武器!这把洛忧惊得大脑都空白了。

    再拓展一下思维,立方体里那么多高科技武器,如果能巧妙地以少量奖励点将它们的核心模组弄到手,让未来拼装一番,制造出全新的高端武器,这简直能让手中的奖励点价值成倍提升!

    不过,洛忧还是保存了理智,他和未来素未蒙面,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万一是骗子怎么办?现在的荒野早充满欺诈,城内也不见得有多诚信,所以他并没有让自己的震惊表现出来,而是假装平静地问道:“如果让你来制作,你需要多久?”

    “倒不需要多久,我有自己的实验室,加工间,兵工厂,不过...”未来有些苦恼地说,“我没原料,你也看到了,我到处捡垃圾就是为了原料,铁,铝这种基础材料,汞这样的重金属,乃至高端军工里需要的稀土,这些我全部都没有,捡垃圾拿回去提炼效率实在太慢了,就算你委托我做,以我现在的原料储量,做一百年也做不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