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后,李泽轩陪着老丈人在院中的树荫下说了会儿话便告辞离去了,书院那边还有事情等着他安排呢!
他最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那就是他这个宅男现在已经有些宅不住了,若是没有事情的情况下,他很难一直呆在某个地方很长时间,这个问题困扰过他一段时间,后来想也想不明白也就归咎于这个时代没有电子产品、让他这个宅男在家里宅不住了!
电子、化工,这个是书院日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啊!他的终极目标,就是将大唐的基础科学给建立起来,有生之年能玩一玩儿小霸王学习机上的游戏,李泽轩就知足了!
身为一个成功的穿越人士,李泽轩在这边有财有势,看起来是挺舒坦,但从某方面来说,他现在还不如现代的一个普通人呢!连个手机都没得玩!要怪就只能怪他穿越过来的时候没有带个手机过来啊!
“哎!这儿有一只好大的蚂蚱!哈哈!你们完了!”
“哇~!这么大个儿的蝗虫~?不比了,不跟你比了!我要回鸡场捡鸡蛋去了~!”
走到村口时,李泽轩见到大牛、二牛跟一群同村孩子在田埂里嬉闹,听他们说话的内容,好像是之前正在斗蚂蚱,他微微一笑,便走了过去。
蝗虫的寿命一般为2-3个月左右,并且可以分为夏蝗和秋蝗,过冬的蝗虫卵孵化成若虫出土在四、五月份,这叫做夏蝗,夏蝗再繁殖一代叫秋蝗,秋蝗再产卵,是为过冬卵。现在都九月底了,这群熊孩子正在玩弄的肯定是秋蝗。
“大牛、二牛,你们在闹腾什么?”
几个毛孩子一愣,连忙毕恭毕敬冲李泽轩问好道:“少爷好!”
然后大牛才瓮声瓮气地说道:“少爷,我们之前在比谁抓的蚂蚱大,结果大壮赖皮!”
李泽轩这才注意到大牛的腰间还挂了一个很粗的竹筒,隐约还能听见里面“咚咚咚”的声音,他忍不住道:
“你小子抓了这么大一筒蚂蚱做什么?就算是跟大壮比赛,也不用抓这么多啊!这大热天的,也不怕晒出个好歹来~!”
“嘿嘿~!”
大牛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干笑两声,道:“少爷,我们不怕热!这蚂蚱,是抓回去给俺家鸡场里面的鸡吃的~!俺娘说鸡饱了可以多下蛋,多下蛋了就可以卖钱,卖钱了过年就有新衣服穿~!”
看着大牛一边说,一边掰着手指头冥思苦想的样子,李泽轩忍俊不禁道:“哈哈~!大牛你为啥不把你家的鸡从养鸡场放出来吃蚂蚱~?”
李泽轩的个子太高,大牛只能仰着头答道:“少爷,这样不行的~!要是把鸡都放出来了,他们吃完蚂蚱,肯定会去祸害菜地的~!”
看来今年的蝗虫不多啊~!
李泽轩从大牛的话中,了解到了这么一条讯息。蝗虫、鸡蛋,蝗虫、鸡蛋,诶~?这里面有东西啊~!
李泽轩忽然灵机一动,他拍了拍大牛的肩膀,说道:“大牛,以后别把这些蚂蚱给鸡吃了,你跟庄子上其他孩子说说,就说以后抓到蚂蚱,可以送到炎黄书院食堂,一斤蚂蚱可以换三文钱!”
“啊~?少爷你…你说的是真的?”
大牛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一斤蚂蚱三文钱,这对他们这些成天无所事事的熊孩子来说,简直就是一条发财路啊!至于养鸡场的那些鸡,就算是不吃蝗虫,给它们吃点其他的虫子,它们也会下蛋不是?这就相当于赚了两份钱啊!也难怪大牛不激动了。
其他的熊孩子都是一脸期盼地看着李泽轩,期待着从后者的嘴里能听到确定的答案。
“当然是真的!你们要是不信,今天就可以送些蚂蚱送到书院食堂去,到时候绝对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蚂蚱~!”
李泽轩笑眯眯地说道。
没错,他是想提前在书院推行吃蚂蚱,以便明年大蝗灾来的时候,有人能与他“并肩作战”!再说,蝗虫里面富含大量的蛋白质,对于人体也是大有好处的。至于怎么让学生们愿意吃下蝗虫,他心中早有定计!
“哇~!谢谢少爷~!”
一群熊孩子欢呼一声,立马四散而去,看样子是回去喊小伙伴一起拿工具捉蝗虫去了。
“哎~!大牛,你过来!”
李泽轩连忙按住大牛的肩膀,让其不得动弹。
“少爷~?”
大牛一脸迷茫地,不知道李泽轩叫住他做什么。
“诺,给你五文钱,你把你这一筒蚂蚱给我!”
李泽轩从荷包里掏出了五个铜板,递给大牛说道。
他也不知道荷包里怎么会有铜钱,估计是早上出门前韩雨惜给放的吧?哎,有个贴心的媳妇儿就是好啊~!
大牛看了看手中的竹筒,反应了过来,连忙摆手道:“少爷,竹筒您拿去,俺不要你的钱!”
说罢,他便一溜烟地跑了。
“嘿~!这小子~!”
李泽轩摇了摇头,然后拿着一筒子蚂蚱,向炎黄书院走去。
…………………………
“大虎,你过来~!”
炎黄书院食堂后厨,李泽轩背着双手,冲水池边正在指挥人洗菜的胖小伙喊道。
这人正是醉仙楼掌勺大厨王二虎的胞兄,也是现在炎黄书院食堂的“首席大厨”——王大虎,在厨艺上的天分上,王大虎是比不上王二虎的,但亦相差不远,李泽轩见这人面相忠厚,为人老实,就给招了过来。
“山长,您咋来了~?”
听到李泽轩的声音,王大虎擦了擦汗,赶忙迎了过来。
“大虎你现在忙不忙~?我有件事情交给你~!”
李泽轩点了点头,轻声问道。
“不算忙,不算忙!山长您有事儿尽管吩咐!”
现在距离学生吃晚饭,还有一个多时辰,所以他现在并不是很忙。
“嗯,那行,你跟我过来,我教你做一道菜~!”
李泽轩捏了捏袖中的竹筒,对王大虎说道。
说罢,他便一马当先,朝旁边的一个小隔间走去。
“一道菜?难道山长又发明新菜式了~?”
后面的王大虎,在心里胡思乱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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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虎,你去将这些蚂蚱用开水烫一下,把他们烫死,顺便洗干净,然后水沏掉撒盐拌匀腌一下入入味!”
来到旁边的小厨房,李泽轩将竹筒递给王大虎,吩咐道。
“啊~?蚂…蚂蚱~?山长您说的新菜是想让俺做蚂蚱~?”
王大虎正欲伸手去接那竹筒,但忽然反应了过来,这厮立即打了一个哆嗦,一脸惊恐地说道。
李泽轩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对啊!这道菜就是油炸蚂蚱~?怎么了~?大惊小怪!”
王大虎瞠目结舌,咽了咽口水,讷讷道:“呃,山长,这蚂蚱不能吃啊~!会得罪蝗神的!”
在古代,因为人们对蝗虫的认识不够,发生蝗灾的机率更是大得出奇,面对漫天飞舞的蝗虫,当时的人们说它是鱼卵所化,入水便又变成了鱼虾,而且,成群的蝗虫遮天蔽日,人们因为惧怕,又把它说成是“蝗神”。
爆发蝗灾时,蝗虫会造成非常严重的灾害,所到之处,树木,庄稼,甚至连草皮都被啃的精光,农民更是颗粒无收,也因此使许多贫苦之人流离失所,饿死街头,暴尸荒野。即便如此,百姓却只知设祭膜拜,不敢捕杀蝗虫,任由蝗虫嚼食禾苗,因为他们害怕遭到蝗神的报复。
此刻听到李泽轩要油炸蝗虫,先不说这东西能不能当菜吃,单单是现在的人们对于蝗神的敬畏,王大虎也不敢接受李泽轩这项命令啊!
“蝗神~?”
李泽轩刚开始还没明白什么叫蝗神,但心中暗自一寻思,立马就明白了过来,心中顿时既愤怒,又想笑,前世他听说过开元时期,贤相姚崇消灭“蝗神”的故事,当时还在嘀咕古人怎么可能这么蠢,把蝗虫当成神?但现在亲眼见到,由不得他不相信啊!
“什么狗屁蝗神~?这就是一小蚂蚱,踩一脚就死了的小蚂蚱~!”
李泽轩随便从竹筒里拿出一只蚂蚱,“啪叽”一脚,青色的蚂蚱顿时被踩扁,流出了体内黄色的液体。
“看到了没?如果这玩意儿是蝗神的话,怎么可能被我一脚踩死~?你见过这么脆弱的神吗~?”
李泽轩指着地上被踩烂的蝗虫,大声道。
王大虎看呆了,他倒是知道有不少小孩儿喜欢抓蝗虫玩,玩死了一般也没人会管,毕竟是小孩子,想必神灵也不会怪罪,但李泽轩可不是小孩子啊!
见王大虎仍旧是一副愣愣的样子,李泽轩继续道:“大虎,你虽然不是炎黄书院的学生,但现在也算是半个炎黄书院的人!身为炎黄书院的一份子,最基本的就是你必须要明白,这个世上没有神!这些蚂蚱祸害庄稼,也配称之为神~?简直是荒谬!这种东西也就只配下油锅了,明不明白~?”
王大虎怔了良久,才点头道:“小的明白了!这个世上没有神!”
“嗯,很好!那你快去照我说的做吧!”
李泽轩也看出王大虎并没有完全转过弯儿来,他也没有勉强,毕竟那些老旧的观念在他心中根深蒂固了,不经历一段时间的消化,肯定不可能完全摒弃以前的旧观念的。
“是~!山长~!”
……………………………
操场上,由于程咬金这个临时总教官,书院的学生今天的训练量尤其大,学生们感觉今天比第一天军训的时候还要累几倍!
“跑~!跑起来~!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书院的教官们今天就跟拿着鞭子的牧羊人一样,而学生们则成了羊群,在牧羊人鞭子的驱赶下,他们不得不拼命地奔跑,尽管他们不知道这样的奔跑何时是个头。
“铛铛铛铛铛~!”
人处于痛苦中,时间会过的格外慢,但过的再慢,该过的时间总会过去,就在所有人感觉像是过了一年那么漫长时,炎黄书院的放学锣鼓声终于敲响,所有学生均是忍不住大松一口气,他们感觉再训一会儿,整条命都要没了~!
“哔哔~!集合~!”
程咬金吹了吹口哨,用他宗师境界的实力,大吼了一声,道。
话说这个竹哨,今天下午都快被它给玩儿坏了,不得不说老程的肺活量的确够大,愣是吹了一下午的竹哨,一班的学生现在觉得自己的耳膜都还在“嗡嗡”作响。
十几息的时间,书院十六个班全部集合完毕,这般速度在几天前绝对是不会出现的。
“好了,对于大部分的学生来说,今天的训练到此结束,但…”
程咬金此话一出,很多学生都意识到了不对劲,什么叫做大部分的学生?难道不是所有学生训练都结束了吗~?
程处默心头一跳,暗道来了来了,老头子一开始给所有人挖的坑终于要揭晓了~!
“上午挑选的那批有武功根底的学生,先别去吃完饭,加训一个时辰后再去吃饭~!以后你们就叫做特训班~!”
上午的时候,程咬金从六百多学生中,一共选出了三十六个有武功底子的学生,这些学生在午饭的时候,也的确享受到了久违的肉食,所以下午的时候,除了程处默之外,他们都在心中暗自庆幸上午的时候被程咬金选拔上了,这样一来,日后每顿都能吃肉了,真的是幸福~!
可是现在,程咬金这番话一出,他们总算是明白为何有句俗语叫做“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了!套路,全特娘的是套路啊~!
书院套路深,俺们要回长安城!
“竟然要加训?”
“为什么啊~?早上的时候,卢国公可没提加训的事情啊~!”
一些学生忍不住在底下议论纷纷。
“噗~!哈哈~!丑牛,看来真的是我错怪你了,原来卢国公不是来针对我的~!哈哈~!”
最为开心的,非李泰莫属了,小胖子中午的时候看到程处默跟李恪碗里堆得满满的肉,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但现在嘛,我们的魏王殿下表示,青菜就青菜吧,总比加训一个时辰划算啊~!
……………………
第二更!
(本章完)
“手往上抬,陌刀可不是像你这么拿的~!”
“用点劲,你小子这软绵绵的,能劈死人吗?”
“你们要想像一下,你们眼前的不是木桩,而是北方的狼骑,你们不砍死他们,他们就要杀死你们,就你们现在一个个软绵无力,没精打采的样子,上了战场绝对活不过一刻钟~!”
炎黄书院,运动场上,大部分学生都跑去吃饭了,留下的只有特训班的三十六名学生以及程咬金这个发起特训的始作俑者。
“这两天,你们就先练习劈砍,什么时候你们能一刀将你们眼前的木桩砍断,你们就可以提前结束第一阶段的特训,每天劈砍一个时辰,至少得劈五百刀~!”
程咬金一边在指导着学生们拿刀的动作,一边冲他们吩咐道。
程处默、尉迟宝林看了看那碗口粗的木桩,以及自己手上那满是豁口、锈迹斑斑的陌刀,忍不住咽了咽口水,顿时感觉前途无光啊!
“嘿~!咋了?是觉得老夫给你们分派的任务常人无法做到吗?那你们看好喽~!”
程咬金看见学生们的眼神儿,就知道他们在心里想些什么,于是他上前一步,夺下程处默手中的陌刀,单手耍了一个刀花,紧接着那陌刀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砍向了那碗口粗的木桩。
“砰~!”
在众学生愕然的眼神中,程咬金手中那锈迹斑斑的陌刀,竟然犹如削铁如泥的绝世兵锋一样,轻而易举地将木桩给从中间切断,“砰”的一声,被切断的那节木桩落在了地上,学生们看得真切,那端面上光滑如镜!
这下他们算是彻底安静了,纷纷向程咬金偷来了崇拜的目光。
习武之人,素来是崇拜强者的,以前他们都听说过程咬金在战场上如何如何勇猛,今天他们才知道,原来程咬金的个人武艺同样令人惊骇!
程处默得意地嘿嘿笑了两声,因为他老子在他的同学面前露脸了,他这个当儿子的感到与有荣焉啊!
“都看清楚了吗~?老夫不要求你们像刚刚我那样,你们可以双手拿刀,只要能一刀将木桩砍断,就算你们过关!然后老夫再带着你们进行下一阶段的训练!只要你们接下来好生训练,肯定能够成为强者~!”
混迹朝堂这么多年,场面话程咬金还是会说几句的,这不,他三言两语就将眼前这帮“小年轻”给说的个个神情激动、脸色涨红。
“听到了!”
“教官,我们一定好好训练!”
程咬金满意地笑了笑,道:“那现在就开始!练习劈砍一个时辰,然后才能去吃饭!”
学生们自然惟命是从。一时之间,操场上全是钝刀与木桩的碰撞声,程咬金则负着双手,对学生们拿刀的姿势以及动作进行指导。
…………………………
“好了,今天的特训结束了,都去吃饭吧~!哦,对了,都把陌刀放到旁边,别带走了~!”
一个时辰后,天色已经逐渐暗了下来,程咬金连忙冲特训班的学生说道。
不是他不想多训会儿,而是再晚一点,长安城的城门都要关闭了,到时候他就回不去了!
“哦~!终于放学了~!”
“呼~!吃饭吃饭~!”
学生们如释重负,发出一声声欢呼。
程处默看向程咬金,说道:“爹,您要不要一起去食堂吃饭?这儿的饭菜可好吃了,跟醉仙楼比也不遑多让!”
虽然这家伙挺怕程咬金的,但孝道不可违啊!身为人子,该孝顺的还是要孝顺。
程咬金摆了摆手道:“不必了!老夫还得回去,丑牛你叫几个人将这些陌刀都搬进楼里,为父先走了~!”
程处默一脸懵逼,他没想到没拍着马屁,反而给自己惹了一屁股麻烦,真是……日了犬!
“处默,俺帮你一起搬吧~!嘿嘿~!”
尉迟宝林憨厚的笑道。
“哈哈~!好兄弟~!走走走!搬完了赶紧吃饭去!”
………………………
“呼~!终于能吃饭了,也不知道还剩了些啥菜?千万别没肉了啊~!”
一刻钟后,程处默跟尉迟宝林来到食堂,程处默揉了揉肚子,很是郁闷地想道。
这个时候,食堂里基本没人了,就只剩刚刚来的特训班学生,比较悲剧的是,他俩还是特训班里面最后来食堂的两个。
“哟~!特训班的啊!”
打饭的人本来都打算“下班”了,这时看见程处默走来,又看见程处默身上挂的牌子后,连忙笑着招呼道。
“嗯,还有肉不?俺要两份红烧肉,一份狮子头,两份米饭~!”
程处默点了点头,冲打饭的那人说道。
肉食管够,米饭管够,这个是目前程处默心中唯一的庆幸和安慰了。
“呃~!这位同学,狮子头没有了,现在就只剩下红烧肉、东坡肉了,每样只剩两份了!”
那人有些抱歉地说道。
程处默瞪了瞪眼,果然最让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如今这情况他也只能吃一份红烧肉外加一份东坡肉了,他倒是想每样都来两份,但那样一来,尉迟宝林吃什么?他可干不出那种事儿!
“那就给我来一份红烧肉和………诶~?这是啥菜~?俺以前怎么从未见过~?”
程处默无奈地开始点菜,忽然瞥见了靠近窗口的位置,放了一碗金黄色的东西,他连忙问道。
“呃~!这是我们管事今天弄得新菜式,名字叫飞黄(蝗)腾达,这个还未出售,今天只是试做,明天才开始卖呢!”
“嘿,飞黄腾达,这个名字好!给俺来一份,快点~!”
外面包裹着鸡蛋和面粉、被炸的金黄酥嫩的蝗虫,看上去是那么的可口,程处默越看越嘴馋,他连忙说道。
“呃,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看到了没?俺是特训班的学生,按照规定,这食堂里的东西,俺想吃啥就能吃啥?知道不?哦,对了,这飞黄腾达是用啥做的?看起来好像是用什么肉炸的?”
程处默瞅了瞅那金黄色的美食,却没看出门道,只能问道。
“这个……这个是秘密,我们大厨说不能外传!”
“切~!神神秘秘的,俺还不稀罕知道呢!快给俺打饭!”
程处默撇了撇嘴,道。
…………………
第一更!
(本章完)
“唔~?好吃,真特娘的好吃~!”
炎黄书院食堂里,程处默试探性地尝了尝,酥脆松软的“飞黄腾达”一入口,顿时就是满嘴的鸡蛋香还有肉香,还带着一丝麻麻的味道(这是花椒的作用),让程处默不由瞪大了眼睛,连连直呼好吃,根本停不下来!
(花椒原产于中国,最初野生于我国中西部,最初是作是敬神的香物,见于《诗经·陈风·东门之枌》:“谷旦于逝,越以酸迈。视尔如荍,贻我握椒。”汉代时有以椒入酒的风俗,三国时期,花椒开始作为一种调味品)
“咕咚~!”
看程处默吃的好香,旁边的尉迟宝林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说道:“丑牛,这飞…飞黄腾达真有那么好吃?”
“嗯嗯,那当然!俺觉得这玩意儿比肯德基都要好吃~!”
程处默塞的满嘴流油,一边吃一边说道。
“昂,那…那这飞黄腾达到底啥味儿?这是用啥做的?丑牛你吃出来没有~?”
尉迟宝林心里非常想吃,但不好意思开口,只能请程处默描述一下,他过过耳瘾。
“唔…咸味儿,油炸的香味儿,麻味儿,还有肉味儿,至于是啥肉,哥哥我还没吃出来,反正以前从未吃过这种肉(废话,蝗虫肉这货当然没吃过)!啧啧,如此美味,居然让俺捡着了便宜,看来这是老天对俺今天帮班里收拾道具给的奖赏啊!哈哈!”
说到最后,程处默得意地忍不住哈哈大笑。只是等他知道真相后还会不会笑,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程处默的语言表达能力虽然不好,但尉迟宝林却是听得津津有味,看向程处默碗中美食的眼神,也是越来越垂涎。
“咳,宝林你想不想吃~?”
程处默又不傻,这时候他也意识到自己一个人吃独食不太好,于是问道。
“嗯嗯嗯!”
尉迟宝林连连点头,哈喇子差点流了一地。
“唔…看在你是我兄弟的份上,我就分你五…六…七,对,分你七个!不是俺小气,宝林你看俺也没剩多少了~!”
如同在割自己的肉一般,程处默最终分出了七只蝗虫,给了尉迟宝林,当然,他肯定不知道这玩意儿是蝗虫,要不然肯定全部分给尉迟宝林了!
“嘿嘿~!够了够了!多谢丑牛!”
尉迟宝林丝毫不嫌少,他连忙从碗中夹了一只蝗虫喂进了嘴里,三下五除二就咽进了胃里,他瞪大眼睛赞叹道:“唔唔唔,好吃,丑牛哥果然没有骗俺,这飞黄腾达真滴好吃~!”
“哈哈~!怎么样?俺程处默对待兄弟没得说吧~?”
…………………………
“嘿嘿,青雀,承乾,子凡、怀玉,告诉你们一个消息!”
心满意足地回到宿舍,程处默这货连澡都顾不得洗,就一脸嘚瑟地冲屋内的众人说道。
李泰看见程处默嘴角还沾着金黄色的食物残渣,顿时皱了皱鼻子,问道:“啥消息?不就是想跟我们显摆你今天吃到肉了吗~?”
说起这个,李泰肚子里的馋虫就被勾引起来了啊!他真的好想吃肉!对于一个胖子来说,不能吃肉是多么的残忍啊!
程处默眉飞色舞道:“嘿嘿!不是不是!俺跟你们说,我跟宝林刚刚在食堂吃到了一种新菜式,据说是食堂的大厨,今天刚做出来的,特娘的可太好吃了,又焦又嫩,香酥脆软,吃到嘴里麻麻的,啧啧,真是回味无穷啊!”
“窝草~!”
程处默这波“夜晚放毒”,顿时让李泰从床上跳了下来,急问道:“是啥菜?叫什么名字?我明天也去尝尝~?”
尉迟宝林笑着答道:“嘿嘿~!那道菜叫飞黄腾达,可好吃了!”
“飞黄腾达?”
李泰喃喃地念了两遍,直感觉这个名字忒霸气了,心中暗自决定明天一定要去尝尝这道菜,可程处默接下来的一句话,顿时就给小胖子泼了一盆凉水,“青雀,你就别想了,这飞黄腾达是一道荤菜,只有我们特训班的人才能吃~!”
“啊~?靠!真特娘的不公平~!”
李泰顿时傻眼,旁边的孙子凡也是一脸失望。
“嘿嘿~!宝林你过来,我跟你商量一件事儿~!”
片刻后,李泰转了转眼珠儿,然后不由分说地就将尉迟宝林拉出了屋外。
.............................
“哟,爵爷,您来了~?”
第二天一大早,李泽轩来到书院门口,就见曹文东正在这里好像正在等着他,后面还有三辆马车,不知道里面装的是啥!
“嘿,曹老板?你这是~?”
李泽轩上前招呼一声,他忽然想到这马车里很可能是之前让曹文东定做的军训迷彩服啊!
“呵呵~!先前爵爷您让曹某做的七百套衣服,如今已经全部做好了,这不,曹某今天是来交货来着~!爵爷,您还请过目!要是有不妥的地方,您尽管说,曹某再让下面的人改~!”
曹文东脸上都笑出了褶子,这次承包书院的衣服,让他收获了不少羡慕的目光,毕竟现在炎黄书院风头正热,能跟炎黄书院搭上关系,就意味着以后有着无限的潜能啊!
“哈哈!进去说!站在这里像什么话~?”
李泽轩哈哈一笑,招呼着曹文东进了书院,随后曹文东带来的人掀开马车车帘,曹文东伸手做出邀请状,道:“爵爷请看!”
李泽轩点了点头走上前去,一堆绿色的迷彩服引入眼帘,不是棉的,全是丝绸做的,这玩意儿穿在身上更透风、更凉快,他随意拿出一件衣服,顿时一阵熟悉的感觉浮上心头,前世他也穿过这种衣服啊!
“爵爷,您看怎么样~?还行不~?”
曹文东见李泽轩半天不说话,还以为这些衣服有瑕疵,他忍不住有些担心地问道。
“嗯嗯~!不错不错!这手工跟质地都很不错~!”
李泽轩回过神来,赞叹道,然后他放下衣服,对旁边的墨钟说道:“墨钟,让人将这些衣服搬运到光华楼的库房里,然后让颜先生召集学生依次领取~!”
“是,山长~!”
李泽轩又对曹文东说道:“曹老板,你随我来一趟,我还有些事情要与你说~!”
曹文东神色一喜,连忙点头道:“好好好!爵爷先请!”
..............................
(本章完)
“爵爷,不知您有何吩咐~?”
光华楼,“校长办公室”,曹文东半边屁股挨着沙发,冲李泽轩微微拱手道。
“吩咐不敢当,就是有些许小事,要跟曹老板商量商量~!”
李泽轩抿了一口水,随即放下茶杯,淡淡地笑道。
“哟~!爵爷您言重,什么商量不商量的?您有事尽管吩咐曹某便是!”
曹文东“受宠若惊”地站了起来,连连拱手道。
李泽轩见状,也懒得客气来客气去了,直接说道:“曹老板觉得梅村和云山这边如何?”
曹文东一怔,不明白李泽轩好好的为什么说起这个,他思忖片刻,答道:
“梅村依山傍水,云山风景独秀,都是世外桃源之地,炎黄书院坐落于云山,不出几年,此处必定会是人才汇聚之地,另外,老朽前一阵子还听说,奇趣阁工坊在梅村还开设了分坊,如此一来,梅村不久之后,也将吸引一大批商贾汇聚于此!也就是说,几年之后,这里将充满天下文气和财气,端地是一块宝地啊!”
“啪啪啪~!”
李泽轩听完,抚掌大笑道:“哈哈,曹老板好眼光!怪不得能做到京城第一大布商~!就凭这份远见卓识,曹老板能有今天的成就,我一点也不奇怪!”
曹文东笑得跟弥勒佛似的,连连摆手道:“过奖,过奖!”
“实不相瞒,曹老板,你刚刚的预想,正是我对梅村和云山未来的规划,我打算依托于奇趣阁强大的创造能力,将梅村打造成一个超级交易市场,比西市还要大!然后凭借着炎黄书院强大的师资力量,将云山打造成一处学术圣地!”
李泽轩站起身看向窗外,缓缓吐露出他的野心!
曹文东即便早有所料,但他的心中此刻仍然起了一丝波澜,他默默地想道:“看来得提前规划对于梅村这边的布局了!时间不等人啊!”
李泽轩笑了笑,继续说道:“或许曹老板心中会有疑问,我说的这些跟你有什么关系?呵呵,这关系可大着呢!炎黄书院的学生,主要学的是工学,未来会有千千万万个学生继承我的学识,到时候凭借着炎黄书院超一流的学术能力,加上奇趣阁工坊强大的创造能力,在这里将会产生一个何等庞大的市场,曹老板想必心中有数!
然而,要想构筑一个这么庞大的市场,单单我一个是肯定不行的,需要许许多多商人的加入,所以我打算在梅村这边,组织一个炎黄商会,只有商会成员,才能在第一时间经销奇趣阁生产的货物,同时,他也能享受到商会的保护!”
曹文东一听,顿时就激动道:“爵爷,您终于要成立商会了~?”
无外乎他不激动,在三个月前李泽轩大婚时,曹文东颇废了一番心思给李泽轩准备贺礼,就是为了留个好印象,能见李泽轩一面!
结果他见是见到了,但他提的成立商会、顺便提高商人地位的建议,却被李泽轩毫不犹豫地给否决了,没想到这次来竟然会有这么一个意外之喜!
李泽轩皱了皱眉,沉声道:“曹老板你可别误会!本爵成立商会的根本目的,只是为了发展梅村,顺便给一些商人提供一条财路!至于提高商人地位,我不会也不想去为此操心~!”
士农工商的阶层等级,虽然有许多不公平之处,但李泽轩现在也是这个阶层划分的受益者,他没有责任、更没有义务去帮商人们去做阶级斗争!
你可以说他自私,但这种情况下他只能自私,不然地话,他一家老小很有可能因为他的胆大任性而搭进去!
对于李泽轩来说,任何浮名都没有家人来的重要!
“呃…”
曹文东被噎了一下,顿时大失所望,不过他随即一想,即便李泽轩不去帮他们提高地位,那有了李泽轩的这个商会,最起码他们不会随意被一些刁蛮小吏给欺负了!这是一项非常大的福利啊!
“爵爷所言甚是,老朽是从未想过因为此事再去劳烦爵爷!只是恕老朽冒昧地问一句,如何才能成为商会的会员~?”
这个才是曹文东现在最为关心的,
李泽轩端起茶盏,微笑道:“很简单~!想要成为商会的会员,必须要先为商会的发展做出贡献!至于如何做贡献,这就是我今日请曹老板你来这儿的原因了!”
曹文东一脸郑重,并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状。
“曹老板你刚刚已经预见了梅村和云山的未来,这很好!但是你没有看到它们现在的局限!”
“愿闻其详!”
曹文东拱手道。
“路!梅村和云山,目前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就是路!当年我随师父游历天下时,曾听一个地方县官说过一句话,叫做“要想富,先修路”,我觉得很有道理!从长安城外的官道至梅村,路面狭窄不说,还崎岖不平,这种路面如何能承载起梅村和云山的未来~?所以长安通往梅村的路必须要修!”
李泽轩郑重其事地说道。
曹文东点头道:“爵爷所言,极为在理!梅村这边的路面,的确应该修整一番了,只是这修下来无非是垫一些青石板,想必也花不了多少钱吧~?”
李泽轩摇头道:“我可没说要修石板路,我要修的是水泥路!”
见曹文东面带疑惑,他便解释了一句,道:“就是炎黄书院里面的这种路!”
曹文东张大了嘴,他没想到李泽轩玩儿这么大,说实话,来了几次炎黄书院后,他对这里的路面和建筑风格一直都很羡慕,但羡慕是羡慕不来的啊!纵然他有家财万贯,也没地方能买到水泥跟炎黄书院里面的这种建筑!
他虽然不知道水泥路面造价几何,但想必还是会比青石板贵一些的。
“敢问爵爷一共需要多少钱?”
李泽轩伸出两根手指,说道:“大概需要二十万贯,第一批入商会的成员,会根据他所捐献的钱财数量,来决定他以后在炎黄商会话语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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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在醉仙楼本爵将举办一次招标大会,二十万贯的份额全部交由你们去认购!当然,若是最终认购数量少于二十万贯,不论差多少,都将由我个人去填补上!梅村的这条路必须得修~!”
办公室内,李泽轩道出了他的计划,曹文东眼珠儿一转,试探性地问道:“爵爷,不知老朽可不可以一个人把这二十万贯全部给认购下来~?”
一下子拿出二十万贯,对于曹文东来说虽然有些伤筋动骨,但是他认为完全值得,就看李泽轩愿不愿意了~!
李泽轩讶异地看了曹文东一眼,大概是没想到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商贾,会有这么大的魄力,但他想了想,还是摇头道:“曹老板,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吃独食可是不好的!就拿修路这件事来说,区区二十万贯本爵要拿还是能拿得出来的!但本爵没有这样做,而是把机会留给了你们,所以……”
“明白明白~!爵爷教训的是!是曹某心胸太过狭隘了~!”
曹文东连忙说道。
李泽轩摇头笑道:“呵呵,曹老板的心意我理解!但商会的事情,本爵并不打算大肆宣扬,所以就有劳曹老板去通知一些长安城内的富商们参加了!最终我会选取五人当做商会第一批的会员!”
他堂堂一个开国男爵外加正三品太子詹士,居然去成立商会,这种事情好说不好听,一旦传出去,闹到人尽皆知,也是一个不小的麻烦,所以他从最开始就没想过用《大唐日报》去宣传炎黄商会。
“五人?”
曹文东在心里默默算了下,到时候大概每人平均下来有四万贯的认购额度,但愿意为修路掏这么多钱的人还是极为少见的,这么一来,他就有机可乘了!
“爵爷尽管放心,不出一日,长安城内有资格参与到这场招标的富商,肯定都能知道消息~!”
曹文东连忙保证道。
“嗯,如此最好!就有劳曹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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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曹文东,李泽轩来到操场,入眼就看到了一片又一片绿色的军装,显然,颜思鲁已经将迷彩服给学生们分发下去了。
只是,为毛看起来咋这么怪异呢?
李泽轩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眼,还是觉得眼前穿着迷彩服战队的学生们充满了怪异!
“嘿~!这衣服虽然看起来流里流气的,但穿上去是真的凉快啊!”
“是极是极,而且这衣服还没有袖子,这样一会儿做起动作来,会更加地省事儿啊!”
“只是,颜先生只给了每人一套这样的衣服!”
“知足吧!这衣服听说是山长特意给我们做的,还没收我们的钱,简直就是白送给我们呢!”
“可是只有一套衣服该如何换洗呢?”
“那就只能每天晚上洗,第二天再穿喽~!”
“诶,这衣服穿着倒是挺舒服,就是这头发跟衣服不搭,碍事儿啊!”
“对了,是头发~!”
听到学生们对自己身上的衣服不断地品头论足,李泽轩顿时就想起哪里不对劲了,迷彩服配上长头发,这要是看起来不怪异,那还真是有鬼了~!
“嘿~!小轩,学生们都穿上这种衣服后,看起来都还挺精神的!这一会儿要是训练起来,保准比以前好看~!你小子果然鬼主意多!”
程咬金见李泽轩过来后,上前冲后者的肩膀使劲儿地拍了两巴掌,大笑道。
李泽轩无语,什么叫鬼主意?小爷这明明是正儿八经的主意好不好?
“程伯伯就不觉得这衣服跟他们的头发,看起来不搭配吗?”
程咬金想了想,点头道:“确实不搭,你这衣服的主要风格是清凉干练,但学生们的发型,大多数都是与这种风格背道而驰!”
李泽轩赞同道:“程伯伯好眼光,事实的确如此~!为今之计,只能让学生们将头发绑起来,竖起冲天髻了~!”
程咬金笑道:“哈哈,甚好甚好!”
二人商议完毕,就安排下面的人去拿发绳,没过一会儿,每个学生的手上都分到了一条发绳,按照李泽轩的意思,每个人都将自己的头发给竖着绑了起来,这下无论是发型还是服装,所有的学生都统一起来了,看起来整整齐齐。
“嗯,虽然还是稍微有点怪,但总体看上好多了~!”
李泽轩在心中默默地想到。
“哈哈~!不错不错~!那老夫就开始训练了。”
程咬金眯着眼睛,四处扫了一眼,随后说道。
“嗯!”
李泽轩点了点头,然后退到了“主席台”上。
“全体教官听令,今日军训开始!各班分开训练~!”
他刚退走,程咬金粗大的嗓门就响彻了整个操场,李泽轩暗自纳罕,好家伙,这样一来,连喇叭都给省了!
“一班都有,立正~!向右看齐~!向前看~!向右转~!跑步走~!”
“砰砰砰砰~!”
“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
程咬金一声令下,一班的学生率先开始了新一天的军训,整齐有力的步伐,抑扬顿挫的口哨声,再配上学生们穿的整整齐齐的迷彩服,今天的队伍跟往常大不一样。
“呵,这一帮混账小子,短短几天不见,竟然被训的这么服服帖帖!果真是一物降一物呀~!”
学生们正卖力地跑步时,操场边上,先来了几位不速之客,正是李二带着长孙跟长乐来炎黄书院“探监”来了。
主要是探李泰跟李承乾的监,他们都知道李恪有功夫在身,小小的军训根本无需担心!
刚一过来,李二就见到这么一群着装统一,步伐整齐的学生队伍,而且队伍中还有他的两个儿子,以及他以前见过的一些长安城的纨绔二代,这就让他很是惊讶了!
什么时候那些只知遛鸡斗狗的纨绔子弟居然跟训练有素的军队一样?
“父皇父皇,你快看!那是青雀哥哥!他跑起来竟然感觉不是很吃力的样子!呀!青雀哥哥变瘦了,好像也变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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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雀!承乾!”
长孙皇后见自己的两个儿子在操场上挥汗如雨,顿时就有些心疼,毕竟这俩孩子都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观音婢莫急~!”
李二捏了捏长孙皇后的小手,眯着眼睛说道:“观音婢你难道没见承乾、青雀他们变得不一样了吗~?”
长孙皇后皱了皱眉,直接问道:“有什么不一样~?”
她现在只关心自己的两个儿子,哪里有工夫去想其他的~?
李二笑了笑,然后用另一只手指向正在跑步的李承乾跟李泰,淡淡地说道:
“精、气、神,全都不一样了!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你看承乾跟青雀他们腰杆是不是挺的更直了~?双腿是不是更有爆发力了?而且他们还会与别人配合了!他们现在更像是一名军人!哈哈!没想到啊!没想到仅仅过了几日时间,承乾跟青雀全都大变样了!李泽轩弄的这个军训,果然有些门道~!”
“父皇,太子哥哥跟青雀哥哥都好辛苦!小轩哥哥为什么非要让他们跑步啊~?”
长乐拽了拽李二宽大的袖子,仰着小脸问道。
天真烂漫的小姑娘,有些难以理解这种绕着操场绕圈圈的莫名行为。
李二揉了揉长乐的小脑袋,笑道:“这就是军训,训练人的体力、耐力以及与队伍中的成员配合的能力~!虽然辛苦,但是对于年轻人的性格塑造还是很有必要的!”
长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小姑娘看着操场跑道上那一条条绿色长龙,笑着说道:“虽然长乐很心疼太子哥哥和青雀哥哥,但他们跑起来真的挺好看的,很有气势~!”
李二哈哈大笑道:“哈哈~!父皇也这么觉得,那待会儿让他们再多跑两圈?”
这句话倒是玩笑的成份居多,毕竟李二还不会去坑自己的孩子,但长孙皇后却当真了,她连忙道:“陛下,千万不要啊!现在天气这么热,万一……”
李二笑着摇头道:“呵呵,朕跟长乐说笑呢!观音婢切莫着急!”
“臣,参见陛下~!”
就在这时,李泽轩从旁边走了过来,躬身行礼道。
他刚刚站在主席台上居高临下、纵观大局,李二走进操场没多大一会儿。他站在上面就看见了,这才下来打招呼道。
“免礼!”
李二点了点头,道:“学生们穿的这绿色衣服,是你弄出来的~?”
李泽轩没想到李二最先关心的居然是衣服,便答道:“回陛下,臣主要是想让学生着装统一,方便训练,其次,这种衣服清凉透气,能减轻学生不少负担~!”
李二凝眉不语,李泽轩见状继续道:“陛下,臣管这种衣服叫做迷彩服,其实迷彩服它还有另外一种好处,那就是在野外丛林时,迷彩服可以更好地隐匿身形!”
果然,李泽轩这下一说完,李二的眼睛明显亮了亮,显然是想到了迷彩服的军事用途。
“那李詹士缘何让承乾跟青雀他们跑了一圈又一圈?”
突然,旁边传来了长孙皇后明显语气不善的声音。
李泽轩一愣,不明白一向温柔和善的皇后,今日怎么突然变得不好说话起来,但他转念一想,便有些明白了过来,遂拱手道:
“臣明白娘娘爱子之心,但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青雀他们日后承担着发扬工学的重任,若是没有一个好的体格,如何扛到最后?而且,据臣所知,像青雀这种过度肥胖的人,一旦到中年,将会很容易出现头痛、头晕、耳鸣等症状,很难治愈,严重时将会有性命之危!所以臣也有打算借着这次军训,帮青雀减轻体重,臣这也是为了他好!”
长孙皇后听罢脸色一变,她沉声问道:“此言当真~?”
李泽轩郑重地点头道:“千真万确!”
长孙皇后脸色煞白,李泽轩再医术一道颇有名气,此番又说的那么肯定,由不得她不相信啊!
李二见状恶狠狠地瞪了李泽轩一眼,然后安慰道:“皇后不必太过忧心,青雀他现在年纪还小,朕有的是时间遍请天下名医去帮他减轻体重~!”
长孙皇后摇头不语,李泽轩也意识到刚刚自己说的话有些过头了,于是他也出声道:
“咳咳,臣刚刚说的那些只是有一定几率发生,并不是说一定会,再说,青雀他只要能在军训中坚持下来,日后自然不会存在这些问题了!”
长孙皇后这才松了一口气,她眼色复杂地看了李泽轩一眼,说道:“那就有劳李詹士对青雀多加照看了!”
一语说罢,她自己都觉得有些荒谬,把自己的儿子送到别人手上受折磨,她反而还要倒过来感谢别人,这事儿怎么想怎么别扭!
“呵呵,行了!我们再去别处看看~!”
李二看了看时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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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殿下你尝尝这个,对你的喘病大有好处~!”
临近中午,长孙想看看炎黄书院的饭堂,说到底她还是担心自己的儿子在这边吃不好。见食堂的环境还不错后,长孙便想在这里吃午饭,李二自是应允。
他们一家三口点了四样菜,李泽轩则是端着一盘金黄金黄的菜,走了过来,说道。
李二跟长孙皇后都在场,李泽轩当然不会直接喊李丽质为长乐妹妹。
“咦~?小轩哥哥,这是什么菜?”
李泽轩有顾忌,长乐却不会有顾忌,小姑娘看着盘中黄灿灿的食物,疑惑地问道。
李二却是一怔,他盯着李泽轩,沉声问道:“你刚刚说这食物可以治疗喘病,此言当真~?”
李泽轩感觉这句话好熟悉,因为先前长孙也问过他类似的话,敢情他今天是来给老李一家治病来的吗?
秋季的蝗虫是高蛋白、低脂肪的食物,特别是雌虫有很多卵,含有丰富的卵磷脂。卵磷脂被消化后,可释放胆碱,不仅能增进人的记忆,而且还可以止咳平喘、治疗百日咳、支气管炎等功效。
“回陛下,臣只是说有好处,可没说能治愈!长乐公主的病还是得慢慢调养的!”
……………………
(本章完)
“唔~!真好吃~!父皇、母后,你们快尝尝~!”
李二跟李泽轩两人在讨论长乐的病情,可是长乐却去品尝起了那黄灿灿的美食,看起来对自己的病情是一点都不在意。也不能说她不在意,或许是小姑娘明白自己身上的病无法依靠药石治愈,便不想表现出一副很在意的样子,以免她的父皇跟母后担心。
长孙夹起一只蝗虫,左看右看也没看出这是个什么东西(因为外面包裹的全是鸡蛋和面粉),她试探性地将其喂进嘴里,轻轻一咬,顿时满嘴酥香弥漫。
“嗯,此物口感的确极佳,就是吃不出是用何物制作的!”
长孙皇后由衷地赞叹道,她觉得这东西比肯的鸡都要好吃。
李泽轩讪讪道:“娘娘,这道菜名为飞黄腾达,至于是用什么做的,恕臣不便直言!”
事实上,长孙皇后也是有气疾的,所以多吃点蝗虫,对长孙也非常有好处,但李泽轩要是真把这道菜的原料说出来,在座的估计都吃不下了!
“呵~!飞黄腾达?倒是个好名字!只是你这神神秘秘的样子,难道还怕本宫偷学了你的秘方不成?”
长孙皇后莞尔一笑,说道。
李泽轩连道不敢,但这货就是不说是何原料。
李二好奇心大起,他往自己的碗里夹了一块“飞黄腾达”,然后悄悄地用筷子将表面的鸡蛋面皮给戳开,一个“萌萌的”蝗虫脑袋顿时“冒”了出来,李二的脸色顿时变得精彩至极!
“李泽轩,你跟朕过来!”
李二迅速地将那只蝗虫“埋”进了米饭底下,然后冲对面的李泽轩说道。
长孙皇后跟长乐面面相觑,李李泽轩心里一“咯噔”,暗觉不妙,硬着头皮起身道:“是,陛下~!”
………………………
“混账!你竟敢给皇后跟长乐吃蝗虫?朕看你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走到不远处的一根柱子旁,李二一脸阴沉地低声喝道。
李泽轩没想到李二这么快就发现飞黄腾达是用蝗虫做的了,不过他也不是毫无准备,“陛下所怒,无非是觉得蝗虫不能被人体食用。其实不然,蝗虫不仅可以当食物,还能解毒、止咳、止喘,具有非常高的药用价值!陛下您若是不信,大可以去问问太医署的博士!”
李二闻言愣了愣神,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蝗虫有这么多功效呢!
“陛下您吃的时候只要不去想它是蝗虫,吃起来味道还是极为不错的!而且明年大蝗灾,谁知道会有多少蝗虫?到时候如果这种吃蝗虫的方法兴盛起来,再配合上百姓们养的那么多只鸡,何愁蝗虫不灭?”
李泽轩补充道。
李二大为心动,但还是犹豫道:“可是民间素有蝗神一说,你小子这样万一招来神灵之怒……”
李泽轩嗤笑一声,道:“陛下,莫说这世上没有神仙,就算是有,也轮不到蝗虫!它们蚕食庄稼,祸害百姓,只能算得上是邪魔,不配当神仙~!”
李二点了点头,随即没好气道:“无论如何,你也不能拿皇后跟长乐来帮你做试验~!”
李泽轩笑道:“陛下明鉴,臣可担不起这份罪责,其实在此之前,已经有人尝过这道菜了,臣是看反响不错,加之这蝗虫的确有益于皇后娘娘跟长乐公主的病情,所以臣才给端出来的~!”
“哦~?那还有谁~?”
李二问道。
李泽轩笑了笑,便把昨天程处默吃蝗虫的事情跟李二说了,李二哈哈一笑道:“嗯,这还差不多!朕今天就给你一个面子,去尝尝那什么飞黄腾达!”
看着老李的背影,李泽轩在心中腹诽道:“切~!还给我面子~?要不是我,明年老李你就得生吃蝗虫喽~!”
史书有载:“贞观二年,畿内有蝗。辛卯,上入苑中,见蝗,掇数枚,祝之曰:“民以谷为命,而汝食之,宁食吾之肺肠。”举手欲吞之,左右谏曰:“恶物或成疾。”上曰:“朕为民受灾,何疾之避!”遂吞之。是岁,蝗不为灾。”
相比于生吃蝗虫,油炸过后明显更美味!
“哦哦哦~!父皇、母后、长乐?你们都来了~?”
先前李二跟李泽轩说话的时候,书院放学的锣鼓声就已经敲响了,一向对于吃饭很是积极的李泰,自然是最先来到食堂的,见到里面的一桌人后,小胖子愣了愣,仿佛是忽然找到了主心骨一般,急忙冲李二跟长孙皇后告状道:
“父皇,母后!小轩……山长他故意虐待人,他天天各种体罚学生,而且还不给我们吃肉,只让吃素,您看短短几天而已,儿臣这都瘦了!”
李泽轩瞪大了眼睛,暗道这小胖子够嚣张啊!竟然当着他的面告状,看来以后得给这货一些小鞋穿了。
李二皱了皱眉,他是宠爱李泰不假,但李泰这告状的行为还是让他心中有些不愉快,在他想来,他李世民的儿子,在外面被人欺负了就得欺负回去,这样“哭哭啼啼”地跟他告状,跟女孩子有什么区别~?
“青雀,李詹士也是为了你们好,虽是苦了些,但再苦也就苦这么一个月,忍忍也就过来了!”
李泰顿时就懵逼了,这画风咋就不对了呢?以前对他“千依百顺”的母后,今天怎么帮外人说话呢?还有他以前屡试不爽的告状卖惨大法,今天咋就不好使了呢~?
这货不知道的是,他有告状卖惨大法,李泽轩有提前“公关”的诀窍,现在的李二跟长孙皇后,已经被他给“公关”了~!
“嘻嘻~!青雀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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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嗯~?青雀,你忘了书院的规矩了吗~?”
李泰夹起一只大个儿蝗虫就往嘴里喂,李泽轩却沉声提醒道。
李泰往嘴里送肉的动作立刻顿住,脸上流露出既是懊恼又是不舍的神情。
“陛下,学生们已经放学,我们还是回宫吧!”
长孙皇后透过食堂琉璃门,瞅了瞅外面,然后对李二说道。
“嗯,长乐,咱们回宫吧!改天父皇再带你过来玩儿!”
李二看向长乐,声音温和地说道。
长孙皇后此刻对李泽轩笑道:“李詹士,这些东西本宫与陛下也吃不完,索性就让青雀代劳了,以免浪费,你看如何~?”
李泰立马笑了起来,同时还在心里给了自己老娘三十二个赞。
李泽轩无语,长孙皇后处事一向贤明,但是在对待子女的问题上,依然有着比较重的私心。但这种不过是一件小事情,他没必要因此而跟长孙皇后闹的不愉快,况且蝗虫肉主要成份是蛋白质,李泰就算是吃一些也不会长胖。
“既如此,臣恭送陛下、娘娘~!”
李泽轩拱手欠身道。
长孙皇后微微一笑,携着李二跟长乐向门外走去。长乐临走之前,还悄悄地转过身,冲李泽轩挥手告别,李泽轩莞尔一笑,也挥了挥手。
“嘿~!嗯~!香!真香!好久没有吃肉啦!今天本王来的还真是时候!”
老李走后,李泰贪婪地嗅了嗅桌上的五盘菜,然后极为得意地嘿嘿笑道。
李泽轩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但刚刚对长孙皇后说的话还犹言在耳,他也不好过于苛责,只能阴阳怪气地说道:
“青雀,你小子悠着点儿,可别吃撑了,下午跑不动路了!”
李泰现在眼里只有肉,哪里还会管其他,只是含糊的应了一声“好”,便埋头苦吃起来。
“哇~!青雀,你这是哪来的肉?不是说普通班的学生不能吃肉的吗?”
正在这时,李承乾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桌上五盘肉食,顿时惊讶道。
“卧槽,东坡肉,红烧肉,狮子头,这…这都是我最爱吃的,青雀你给我留点啊~!”
孙子凡紧随李承乾其后,不过这逗逼,没有去追究食物的来源,而是直接上桌,开始抢食。
李泰大急,“呸呸呸呸呸!”
这死胖子也是够狠,直接在桌上的五盘菜里,都吐上了口水。
“嘿~!都是我的,看你们谁敢跟我抢,哈哈~!”
李泰护住食盘,冲上来抢食的孙子凡得意地大笑道。
孙子凡顿时一脸日了狗的表情,她用哆嗦的手,指着李泰大怒道:“曹~!青雀你真特娘的暴殄天物,这么多菜你一个人又吃不完,分我一点怎么啦?”
李泰翻起白眼,开始犯贱道:“就不给!就问你气不气?气不气?嘿嘿~!”
气不气?
孙子凡此刻当真是怒气冲天,吃不着肉就算了,还要被人嘲讽,这种气他如何能忍?
“呸呸呸呸呸~!”
这逗逼趁李泰不备,居然也朝那几个食盘里面吐了五口口水。
“嘿嘿,不给吃咱都别吃了,现在我问你气不气!”
孙子凡也开始犯贱起来,得意洋洋的说道。
“孙子凡,你……老子跟你拼了~!”
即将到嘴的美食,突然不翼而飞,这种感觉对于李泰来说,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小胖子拍案而起,就要过来找孙子凡拼命。
李泽轩见到这两个货,居然为了几盘菜开始互喷口水,忍不住无语地翻了个白眼,上前训斥道:
“大庭广众、互吐秽物、成何体统~?简直就是在败坏炎黄书院的形象!都给我快滚去打饭去!”
“哦~!”
见李泽轩好像真有点生气了,李泰和孙子凡果断认怂,两个逗逼灰溜溜的去打饭了。
只不过李泰走的时候,还念念不舍的回头看了桌上的几盘菜一眼。
留意到李泰的小动作,李承乾这个当哥哥的忍不住捂了捂脸,感觉有些臊的慌。
见闹剧收场,李泽轩扭头拂袖而去。
…………………………
李泽轩从食堂后门去了后厨,教了王大虎蝗虫的一种新式做法,就是将蝗虫晾干之后,研磨成粉,然后再混合着面粉和鸡蛋,放油锅里面炸成块状或者丸子状,如此一来,就不会再有人跟李二一样认出这种菜是由丸子做成的了。记得在现代,还有许多工厂就是把蝗虫研磨成粉,来制造蛋白粉的。这样就避免了许多人吃蝗虫时,产生的那种心理障碍。
话说今天食堂从两个庄子的小孩手中,就足足收到了一百多斤蝗虫,而且按照趋势来说,后面几天收到的蝗虫只会多不会少,所以书院这边很长一段时间都会以蝗虫为食,特训班的学生吃不完,就留给书院的先生吃,实在吃不完就只能交给刘掌柜放在醉仙楼卖了!
从食堂出来,李泽轩径直回了家,就看到院子里面已经摆满了一筐又一筐的鸡蛋,本来占地面积就不是特别大的别院,顿时变得拥挤起来。
“相公,咱们上午一共收了三千多枚鸡蛋,其他庄子的庄户听到消息也过来想把鸡蛋卖给咱家,但妾身见韩家庄跟梅村那边已经送来了不少鸡蛋,就没有收他们的。”
韩雨惜迎了上来,轻声细语道。
一下子收了这么多鸡蛋,她的脸上却没有任何担心,显然,她对于自家丈夫的手段是非常有自信的。
李泽轩点了点头,赞同道:“是该紧着庄子里面的庄户收!对了,娘子,昨天我让你帮我准备的那些材料都准备齐了吗~?”
韩雨惜笑道:“相公,都齐了呢!现在就要开始弄吗?”
李泽轩想了想,说道:“现在就开始吧!最近天气太热,鸡蛋不易保存,易早不易迟,不然很多鸡蛋都会坏了。昨天不是让王管家带一批仆人过来吗?怎么没见人?”
韩雨惜犹豫片刻,刚想说话,就见李夫人从屋内走出来道:“轩儿,是为娘不让他们来的!你要做的这皮蛋是属于咱家的秘方,知道的人还是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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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一号别院。
李泽轩听到自家老娘说的那些话,不由很是无语,他实在没想到他老娘都开始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了,这思想简直不要太先进。
“娘,这几千枚鸡蛋,不让府里家仆过来帮忙,怎么可能弄完~?”
李泽轩看着李夫人,苦笑道。
“怎么就不可能~?”
李夫人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说道:“这里有为娘,有你爹,还有雨惜、小荷、小兮,一共五个人,轩儿你待会儿将皮蛋的制作之法教给我们,你便可以忙自己的去了~!咱们五个人用半天的时间,准能将院子里的这些鸡蛋全部处理完~!”
旁边的李老爹抬头看天,默然无语,想让李夫人的这个决定是没有事先跟他商量的,他再一次地又被代表了。
李泽轩大汗道:“娘~!跟神仙醉、神仙镜相比,这皮蛋挣的不过是小钱,何必让您跟我爹爹受累呢?况且往后庄户们送来的鸡蛋将会成千上万,你们怎么可能忙得过来~?”
李夫人皱眉道:“为娘知道这皮蛋挣的钱跟神仙醉、神仙镜没法比,但是这东西也更容易仿制啊~!咱们如果不注意的话,配方很容易被泄露出去,到时候东西两市,到处都是皮蛋!咱家收了这么多鸡蛋,岂不是要亏死~?这可是轩儿你从你师傅那儿得来的秘方,万万不可让旁人占了便宜去~!”
遇到这么一个护家的老娘,李泽轩有些无奈,他叹了一口气,说道:“娘,咱府上的仆人都是忠心耿耿,断不会将秘方外传的,再说,这皮蛋的制作手法很简单,即便咱们不把秘方传出去,其他人不出半年,也能仿制出来。您这时候就不用事必亲为了。”
“夫人,轩儿说的在理,咱府上的下人,都是经得起考验的,你就别操心了!你看你要是累坏了,轩儿他还会忧心不是~?”
李京墨见状,连忙出声道。
他最近在云山这边,过得正悠闲自在呢!没想到今天却被自己夫人抓来当苦力,心里自然是一万个不乐意,此时间事态峰回路转,李京墨毫不犹豫地送出了一记助攻。
李夫人瞪了丈夫一眼,半晌才道:“既然轩儿你这么说,那就照你的意思做吧!你先教我们制作步骤,明日再唤府上的下人过来帮忙!”
李泽轩笑着应道:“好嘞,娘,您跟我过来!其实这皮蛋的做法很简单,首先在鸡蛋表面包裹上经水搅拌过的石灰,要均匀,然后外面在裹上一层草灰或是麦壳,放置一个月左右就行了。到时候生鸡蛋会变成晶莹剔透的熟鸡蛋,配上豆腐和醋,简直是一道别样的美味!”
韩雨惜好奇道:“相公,这生鸡蛋好端端的怎么会变成熟鸡蛋?”
李泽轩笑着解释道:“娘子,这是因为生石灰跟水混合在一起………”
……………………………
“晓东,你家的鸡蛋今天是不是卖给少爷了~?”
韩家庄,一个青衣粗布的妇人,站在院外,冲里面正在纳凉的韩晓东喊道。
“是罗大婶儿啊!对啊,俺家今天是卖了一百多个鸡蛋给少爷,怎么了~?”
韩晓东来到院门前,疑惑地问道。
“啊~?原来少爷真的收了啊!”
罗大婶惊讶地张了张嘴,道:“那晓东你知不知道少爷收购这么多鸡蛋会不会亏钱?”
韩晓东笑道:“哈哈,少爷怎么说也不可能亏钱,少爷从来没有做过没把握的事情,他既然敢收,就说明一定不会亏钱~!”
罗大婶听罢后喜笑颜开道:“呵呵,既然这样,那我一会儿也把家里的鸡蛋,给少爷送过去,顺便还有孩子他舅家的鸡蛋也一并送过去~!”
韩晓东忙道:“哎~!罗婶,等等~!少爷现在只说咱们庄子的鸡蛋,其他庄子里的恐怕不会收~!”
“啊~?还有这种事?”
罗大师有些不敢置信地问道。
“嗯,估计少爷一下子收不了那么多鸡蛋吧~?”
韩晓东猜测道。
“哦哦,那我还是回去先将我家的鸡蛋给少爷送过去吧!”
………………………
“陛下,太医署的王博士和秦博士来了~!”
甘露殿,李二正伏在案上批阅奏章,今天是官员休沐日,但他这个当皇帝的,能有早上的半天假期,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从炎黄书院出来后,他便满心思地的,又扑回到了公务上。就在这时,一个黄门内侍从外面走了进来,小声地躬身说道。
“宣~!”
李二头也不抬,淡淡道。
过了片刻,两个背着药箱的中年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正是之前独孤信带兵攻打蛇灵山时,随前行的两位太医署博士——王博士和秦博士。
“臣,参见陛下~!”
两位博士一齐向李二躬身行礼道。
“免礼~!”
李二淡淡地说了一声,然后抬起头,看向两位博士,道:“二位爱卿,朕今日请你们二位来,是有事想要请教~!”
王博士跟秦博士的眼皮,均是忍不住跳了跳,二人连忙上前拱手道:“请教不敢,陛下若是有事,但请吩咐无妨~!”
李二此刻站起身,来到了王博士和秦博士身边,想了想,问道:“二位爱卿医术精湛,朕想问问,你们可否知道蝗虫可以当做药用,并且可以治疗喘病~?”
王博士跟秦博士顿时皱起了眉头,半晌后,秦博士抱拳道:“回陛下,恕臣学识浅薄,从未听说蝗虫可以治疗喘病的。”
王博士也躬身道:“臣也从没听说过蝗虫可以治病,或许这是存在于古书中,老臣没有看到罢了~!”
却是王博士见李二的脸色有些不大好看,这才在后面补充道。
李二站在原地,脸色一阵阴晴不定,光从脸色上看,的确看不出他的喜怒哀乐。
“好了,朕知道了,二位爱卿你们去忙吧~!”
过了良久,李二挥了挥手,道。
“老臣告退~!”
王博士跟秦博士行了一礼,便退出了大殿。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