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军事 > 寒门祸害 > 全文阅读
寒门祸害txt下载

    林晧然醒来时的处境让他欲羞欲死。

    欲羞,是整条裤子挂在脚裸处,裤裆冷飒飒的,下面什么都没有穿。

    欲死,这并不是他心理素质低下,而是他确实正在死,一根绳子有力地缠绕在他的脖子上。

    事实上,他此刻正悬挂在房梁上,比钉在十字架的耶稣好不上多少。

    顾不得思考为什么高铁失事后却莫名其妙被扒掉裤子挂在这,林晧然现在既想将裤子提起来,又想着解开套脖子上的绳子。

    生存向来是人类的第一需求,所以他选择奋力从绳套上挣脱出来,但身体才腾两下,脖子却被越勒越紧,根本无法靠自己脱困。

    算了,还是将裤子穿上!

    林晧然放弃了挣扎,打算利用最后的力气将裤子提起,拒绝这种光着屁股不体面的死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杰出青年,他觉得有必要给后人竖立一个良好的人生观——死,也要将裤子穿好。

    搞毛啊!

    他卷曲着双腿想用手将裤子提起来,捍卫着他死后的最后一丝尊严,但结果发现一个小孩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双手正紧紧地攥着他的脚裸,如同荡秋千般带着他在房梁上晃荡了起来。

    放手!放手!再晃老子就不是吊死,而是晕死了……

    林晧然很想挣脱小鬼的戏耍,但双腿被扯住,腿部像面条似的又酥又软,没有半分力气进行反抗,整个人只能跟着这个小鬼荡起了秋千。

    老天能不能别这样玩我呀?

    林晧然顿时欲哭无泪,莫名其妙被吊着不说,这裤子还提不起来穿好,如今还很可能……晕死!

    吊在半空中不停地晃荡,虽然脑袋晕眩感越来越强烈,但还是将这屋里的一切尽收眼底。

    这里很是古怪,竟然是一间破旧的茅屋。四周没有像样的家具,而角落摆放着一些陶罐,不过一件不起眼的鸡公碗引起了他的注意——像极了明朝的鸡公碗。

    只是他的脸部慢慢地涨成紫色,整个人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但人仍在半空任着下面那个小鬼荡秋千,眼皮越来越重。

    “书呆子上吊了啊!”

    就在林晧然感觉快要不行的时候,门口一暗,走进来了一个穿着罗裙的妇人,然后妇人义无反顾地转身,洪亮的声音在屋外响了起来。

    你妹啊!

    林晧然刚刚燃起一丝生还的希望,结果这古式装扮的妇人竟然又跑了出去,心里虽然对她的服饰陪感疑惑,但更多的还是愤怒。

    都已经这个时候了,这哪里是去叫人来救自己的,分明就是叫人来围观,绝对构得上见死不救罪。

    不行了……

    啪!

    就在他的眼皮随着那妇人离去身影变黑时,脖子上的绳子却突然断了。

    林晧然重重地着地,脸部落地。

    “呆子,你怎么样?怎么样?”

    一群人已经赶了过来,正将他团团围住,还使劲地摇着他细嫩的胳膊。

    林晧然浑身发疼,特别是脑袋在嗡嗡作响,艰难地睁开了眼睛,待到视线渐渐清晰,便看到了一张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孔。

    映入眼帘的众人都穿着土布短衫,腰间用淡色布带系着,不管男女都留着长发,头顶挽成一个松挎的髻,年长的男人脸上都刻画着比黄土还沧桑的深沉。

    古代农民?

    林晧然心里充满疑惑,满脑子都是迷团,不过他发现这每张脸庞都似曾相识,而且对“呆子”这名字并没觉得不妥,仿佛这名字真属于他的一般。

    但……他智商180,颜值3000点,什么时候成呆子了?

    “二呆子,醒了!二呆子,醒了!”

    为什么还要加个“二”,为什么不是“帅”而偏偏是“二”,为什么?我晕……

    ……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

    明朝嘉靖三十六年,广东省化州府石城县长林村。

    林晧然站在一座坚实的石拱桥前,迎着醉人的春风,望着小河两边正在辛勤劳作的农夫,看着正在摘蚕叶的妇人,眼中却充满着落寞。

    穿着土布短衫的村民扛着农具经过他身边,纷纷侧头打量着他,眼睛都揶揄着一丝笑意,而远去的谈话声又恰恰能让他听到。

    “二呆子这次是真的呆了!”

    “这读书人就是好面子,怎么就想不开呢?”

    “就是!跟江家丫环在小树林野合怎么了,这是人之常情嘛!”

    ……

    明明就是村民们的悄悄话,但却完全没有回避他这个当事人的意思。

    林昭然望着远去的身影,脸上有几分的无奈与索然。

    村民口中说的“野合”,他脑海没有半点片段,更不知道那个丫环是高矮肥瘦,自然也不会因为这种事而羞得上吊自杀。

    因为此晧然非彼晧然,他……来自于野合如同家常便饭的二十一世纪。

    从理论上说,他此刻应该很二十一世纪,本该跟那个刚好上的大胸“高姐”躲进厕所,借着铁轨的吱呀声干着没羞没躁的事情。

    只是那毕竟是理论,实际是他刚将厕所的门拴“咔嚓”锁上,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就发生了交通事故,然后就来到了大明嘉靖年间,此时正傻站在这座富有时代特色的拱桥上望着河水悠悠……

    他,穿越了!

    这是他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实!因为一场罕见的高铁交通事故,他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时代,进入了一具十六岁的书生躯壳中。

    明朝嘉靖三十六年,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

    宦官的地位正处于明朝历史低谷,武将自土木堡之变后仍然抬不起头,而嘉靖皇帝已经十几年不上朝,如今是文臣当道的年代,是寒门子弟进入仕途的最佳时期。

    不过,这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重重的时代。南有倭寇之患,北有蒙古犯疆,内有天灾人祸,英明的嘉靖却为修道耗尽了国库,国家可谓汲汲可危。

    正是这一年春,他成为了长林村一名普通的书生。

    这无疑是一具充满朝气的躯体,没有被酒精毒害的肝脏,没有被烟熏黑的肺,也没有被女人掏空的肾,一切机能是那般的健康。

    至于躯体的思想,更是纯洁无比。大脑几乎只装着圣贤书,甚至他如今还能“照脑宣科”地朗诵出上百篇锦绣文章,更能将四书五经倒背如流。

    凡事有利也会有弊,这具躯体的面白唇红,肌肤白皙细腻,漂亮得足可以男扮女装,身体很是羸弱,别说什么六腹肌,身高近一米七几,体重恐怕不过百,还有一双保养得比女人还白嫩的手。

    如果不是在下面摸到了东西,他绝对怀疑装错了衣服。

    若是有得选择的话,他仍然更愿意做二十一世纪的放荡子弟。

    他是一名孤儿,但经过几番努力,成为一个能说会道的业务副总。由于没有组建家庭的欲望,他喜欢往花丛里钻,无论是寂寞的少妇,还是贪玩的懵懂少女,都成了他的盘中菜,日子过得逍遥而自在。

    上辈子,无疑是值得怀念的。

    林晧然的小日子过得很滋润,那天带着跟某大学图书馆的合同斡旋而归,跟着那个大胸高姐发生一段美丽的邂逅。

    在一番甜言蜜语的攻势后,那个高姐终于还是被攻陷了,他刚把半推半将的高姐推进洗手间,结果就遇上了高铁失事。

    这事告诉我们,关厕所门的时候一定要温柔,不然后果会很严重。

    ……

    沉醉在复杂的情绪中,林晧然不知在桥头坐了多久,直到夕阳将要消失在山的那头,他才悠悠地长叹一口气,然后站起身子回家。

    不是因为天将黑,而是他……肚子又饿了。

    日影西斜,晚霞灿灿,仿若碎金般洒落在一座小山村中。

    长林村并不大,只有几十户人家,同宗繁延至今,归为石城县所辖,离广州府很远,离京城更远,这里远离权力,更远离繁华。

    村子依山傍水,风景如画。这里没有高耸的电线杆,没有辐射严重的信号塔,没有烦人的政府宣传标语,有的是篱笆茅屋的朴素,以及青山绿水的优美。

    走进村子,让到他体会到古代乡村的美轮美奂,很像传说中的世外桃源。

    这辈子的他仍然是不幸的,父母在三年前就撒手离世,而他仍然是一个孤儿。不过剧本倒有了小小地变化,事因他有了一个妹妹。

    隔着前院的篱笆,他便看到一个六七岁模样的小女孩坐在门前石阶上,她身穿着破旧的土布衣裳,脚下是四处破缝的鞋子,头上盘着类双丫髻,一张大饼脸配着小塌鼻,但肌肤白皙细嫩,双唇粉嫩,此时正托着双腮坐在门前石阶上,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失了些神采,正郁卒地盯着地上正在搬家的蚂蚁。

    这便是他的妹妹,大名不清楚,小名叫做虎妞。人如其名,这丫头绝对的女汉子,隐隐是村里的孩子王之一,他亲眼看虎妞教训过一个大男孩。

    值得一提的是,她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正给别的人家放牛赚钱。

    吱……

    他推开令人头皮发麻的柴门,这柴门并没有转轴,由两面平滑的木头切面组成,经过时间的侵蚀,切面早已经不平整。

    虎妞抬头看到他回来,却当即站了起来,眼皮地不抬一下,一声不吭地转身回了屋里。

    这个丫头……

    虽然已经来这里三天了,但林晧然跟这丫头聊不足十句话,一直都处于“冷战”状态。而他从初时害怕身份被揭穿,到如今的暗自恼怒,这丫头太不将他这个“哥哥”当一回事了。

    不过,他倒得好好感谢这个丫头。那天上吊的时候,正是因为这丫头奋力扯着他,才让那条吊颈麻绳断掉,算是救了他一条命。

    走进茅屋,里面显得昏暗和阴凉。

    这是一个贫穷的家,很穷,很苦,典型的家徒四壁。

    老旧的床榻,破烂的桌椅,一些有用或没用的陶罐,一口边上有裂缝的铁锅,一个没了盖子的陶锅,还有两双发黑的筷子……

    这些便是所有的家当。

    没做饭?

    林晧然本打算像以往那般享受摆放在桌面上一碗白粥,但却发现八仙桌上空荡荡的,微微皱了皱眉头,叹着气走到米缸前,准备亲自做饭。

    这来了三天,一直都是喝粥,今天他打算弄点白米饭。

    揭开米缸的木盖子,林晧然的脸色变了。

    里面空空如野,一粒米都没有。

    这……

    林晧然万万没想到,如今他家穷到了这等地步,竟然没有了食物。在这么一瞬间,他很想朝老天竖中指,这似乎是想饿死他的节奏。

    不过他倒不相信,这贱老天真能将他饿死。

    林晧然先是不甘心地检查了铁锅,然后才泄气地走进房间,发现虎妞正头朝着里面躺在床上,弓着身子像个小虾米般,隐隐有肚子咕咕叫的声音,显然她也饿得不轻。

    “虎妞,去借点粮回来!”林晧然端起做哥哥的架子,用着命令的口吻说道。

    他并不是一个蠢人,当即就想到了借,不过他想让虎妞出面。倒不是他不敢去借,而是担心身份问题,万一被发现此晧然非彼晧然,谁知道这些受封建毒害的民众会不会将他当成妖怪活活烧死?

    林晧然本以为虎妞这个女汉子会马上行动,但发现她仍然一声不哼地躺在床上,当即就走到了床头,想看看这丫头是不是生病了,结果发现她竟然抽泣起来了。

    他刚在床头坐下,虎妞却哽咽地道:“我不去!”

    这一声“不去”,饱含着无尽的委屈。

    哪怕是铁石心肠的林晧然都暗叹了一口气,看着她卷缩得更厉害,便猜到肯定是受了委屈。他上辈子是吃过苦的,体会到穷人的那种苦楚与无助,坚强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品质,往往只是保护柔软内心的一道伪装。

    这个坚强的丫头,恐怕是受伤了,起码此刻已经坚强不起来!

    林晧然放弃支使她的想法,从床头站了起来,决定亲自行动。

    这肚子饿了,现在哪管得了那么多了,特别他可没有这身体原主人那么强的自尊心。哪怕跟那个丫环在舞台表演都不是不可能,前提是那丫环得足够漂亮。

    只是他很快就失望了,在这个村子转了一圈,发现绝大多数人家都没有生炊做饭,很多小孩病怏怏地坐在门口发呆。

    这是一个贫穷的小山村,贫穷得令人发紫,难怪干净得不见老鼠和蟑螂,大概都给饿死了。

    月上竹梢头,这盏残月似乎成了整个村子的灯,鲜有人家点起油灯。

    林晧然捂着肚子,借着淡淡的月色而归。这才刚进到屋里,便听到柴门传来令人牙颤的吱呀声,一个老头推开柴门走了进来。

    林晧然认识这个长相慈祥的老头,他是长林村的最高统治者,林氏族人的族长,在村中很有威望。在这个宗族和乡绅为基础的封建社会,族长其实拥有着极高的自治权,甚至能掌握村民的生死。

    “族叔,请进!”林晧然匆匆迎出门口,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老族长意外地扫了他一眼,捋了捋白胡子,然后迈过了门槛,走进了昏暗的屋内,将一个袋子交给他道:“虎妞呢?”

    林晧然早已经注意到他提着的布袋子,这时接过伸手一摸,心里当即大喜,扭头朝房门口呶嘴道:“她在屋里睡觉呢!”

    房间没有门,但仍然是伸手不见五指,老族长朝着里面望了一眼,轻轻叹了一口气,在桌前坐了下来,然后又意外地望了一眼正在忙碌着的林晧然。

    “族叔,这米我先借着,日后必将奉还!”林晧然笑纳了这袋米,又殷勤地倒了一碗水,然后好奇地问道:“虎妞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老族长端起碗时愣了一下,诧异地望了他一眼,然后摇了摇头,故作沉吟地说道:“欺负谈不上!”

    林晧然没吭声,望着他静待下文。

    老族长喝了一口水,然后才接着说道:“虎妞今天去江村借粮,江府的赵管家说你们家借也还不上,建议你将虎妞卖给他们江府做丫环,这丫头当时就气着跑了回来!”

    林晧然脸上露出苦笑,这是赤裸裸给人瞧不起了!

    只是这事又能怪谁?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不事劳作,家中的田产早已经变卖干净,仅仅靠着虎妞给人放牛的微薄收入,这养活虎妞自己都很是勉强。

    但那赵管家也贼不是东西,竟然将主意打到了虎妞身上,恐怕以前没少干这种事情,看着哪家子穷就想着逼哪家的子女到江府为奴为婢。

    倒难怪虎妞那坚强的丫头会受伤了,毕竟她可能被用来换米粮,所有的骄傲与自尊会被践踏得一文不值。

    老族长无疑是一个好人,喝完那碗水就离开了,没有逼着林晧然立什么字据,更没有半点趁火打劫的意思,仿佛就是来送米的。

    林晧然将他送出了院门,看着老族长的身影在月色中消失不见,这才轻轻地掩上柴门,返回了明亮少许的茅屋。

    让他很是意外,桌面上的米粮不见了,厨房里多了一个忙碌的小身影。

    虎妞显然没有睡,或许是因为心情不好,或许仅仅是肚子闹的,又或许两者皆有。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贫穷大众是不幸的,饿肚子是家常便饭的事情,这倒难怪唐朝女人会以胖为美,那几乎就跟富二代挂勾。

    淘米、生火、做饭……

    这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倒像是一个勤快的家庭主妇。尽管是在漆黑的厨房里,但她有条不紊地做着煮饭工作,对厨房的一切似乎了然于胸。

    铁锅里的米粥熟了,弥漫起米饭的香气。

    “怎么只做了这么一点?”林晧然拿来了两只洗干净的碗,但发现铁锅里的粥少得可怜,竟然连两碗粥都不够。

    虎妞将粥从锅里盛起,眼巴巴地望着勺起的白粥说道:“已经够多了呀!”

    这是一个脆脆的声音,带着一丝鼻音。

    林晧然诧异地扭头望向她,这是三天来最有温度的一句话,弥漫着少许的亲情。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举动讨好了她,这丫头明显对他没那般的冷冰冰了。

    虎妞将盛好的两碗粥小心地端到厅堂的八仙桌上,这里正对着门口,是整个屋子最亮敞的地方。

    一碗清水掺着饭粒,一碗饭粒掺着清水,而这其实是二人第一次同桌吃饭。

    “你怎么只喝粥水?”林晧然发现她选的是只有一点饭粒的粥,不由得蹙起了眉头。

    虎妞坐的长板凳显得有些高,小短腿够不着地,但却有着姐姐般的气势,理所当然地抬头说道:“你读书要用脑呀!”

    “狗屁!”林晧然骂了一句,他不喜欢被别人占便宜,但也不喜欢占小孩子的便宜,当即就将那满满饭粒的粥分了一半给她。

    虎妞咬着下唇,眼睛顿时就红了。

    月色渐浓,茅屋门前亮如霜。

    一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粥,但林晧然吃得分明香甜,体会到了粮食的可贵,同时对后世那些浪费粮食的人表示深深的谴责。

    虎妞低着头喝着粥,很是小心地吹着热气,显得很是满足,特别是这碗粥的饭粒很多,她不用一粒粒地吃了,可以任性地扒上一扒。

    在吃到一半的时候,她拿出一贯女汉子的作风,突然故作洒脱地仰头道:“哥,要不你把我卖到江府做丫环吧!”

    这句话其实是酝酿了好久,从她扒第一口粥开始,就已经想着该怎么说,用什么语气,配合什么运作。只是真正操作起来时,她的语气还是没能达到平时那般自然。

    虽然今天白天时很是抵触,不愿意到那个恶人家做丫环,但她却是清楚家里的状况。如今家里想要好好地过下去,单靠她放牛的那点收成显然不行,最好的办法还是将她卖了。

    不管是为了这个家,还是为了她那最后的一丝尊严,她都觉得最好由她主动提出。

    “你叫我什么?”林晧然愕然地抬起头,目光直视虎妞。

    “哥呀!”虎妞没想到会是这个反应,但还是很自然地脆声道。

    林晧然望着这张带着少许坚强的稚嫩脸蛋,以及这双清澈而坚定的眼神,心里的柔软处像是被什么击到了,突然间有种哭的冲动。

    虎妞眼睛眨动了一下,发现哥哥有些不对劲,不由得有些担心起来。

    林晧然却一把将她抱住,紧紧地抱着这暖乎乎的小身子,眼泪忍不住溢了出来,哽咽地说道:“放心好了,有我在,我必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绝对不会让你给人家做丫环!”

    两辈子为人,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亲情。倒不知是他对亲情的渴望,还是体内残留着原主人的情感,对这个小丫头真切地视为了亲妹妹。

    对,这是上天赐给他的,一个活生生的亲人!

    呜呜……

    虎妞坚强的伪装被撕碎了,在他怀里忍不住痛哭起来。

    她何尝想去给那家恶人做丫环,只是现实所迫,她无力去扭转这种命运。如今得到了一个保证,她悬着的心才安定下来,心里的委屈才得以宣泄。

    她,不想去做丫环,不想离开这个家!

    哪怕在这个家会经常饿肚子,哪怕每餐只能喝一碗没几个饭粒的稀弱,但她仍然想要呆在这里。

    哭着哭着,她突然脆脆地问道:“什么东西,怎么这么硬!”

    林晧然这才松开她,然后有些得意地从怀里掏出了几个有棱角的东西道:“我都差点给忘了,你看我给你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杨桃?谁家给的?”虎妞欣喜地接过杨桃,这杨桃青翠欲滴,放在鼻间便闻到一股清香,让她很是惊喜。

    “给你就吃,别管谁给的!”林晧然伸手摸了摸鼻子,敷衍地说道。

    虎妞有着一口雪白的好牙,咬下了一大口,然后瞟了他一眼,长睫毛上的晶莹显得几分调皮,有些得意地仰起脸说道:“这么甜,我知道是谁家的了,嘻嘻……”

    “谁家的?”林晧然怀疑地望了她一眼。

    虎妞坐在长凳上得意地晃着小短腿,一本正经地进行分析:“我们村只有三棵杨桃树,小丫家是酸的,七婶家的还很小,所以这肯定是石头家的。”

    林晧然正想点头承认是石头家给的,但虎妞的话却没完,她的眉毛微微扬起,笑着望他一眼,补充道:“我还知道这杨桃……肯定是偷的!”

    咳咳……

    林晧然被杨桃汁呛到,万万没有想到给虎妞如何轻松识破。如今家里都沦落到这种地步,他可没有那般高尚,既然借不到那就只能去偷了。

    这饿着虎妞这丫头事小,饿了他事大!

    当然,如今他觉得虎妞也很重要,同样不能让她饿着。

    咯咯……

    虎妞看着林晧然紧张的反应,手上捧着那个大杨桃,坐在木凳上吃吃地笑了起来,晃着那双小短腿,活脱脱的一个没心没肺的可爱丫头。

    “不许说出去!”林晧然缓过劲来,故意板着脸说道。

    “嗯,我不说,这是我们的秘密!”虎妞爽快地点头,但那双明亮的大眼睛还充满着笑意,仿佛是发现新大陆一般。

    她发现这个哥哥真的变了,不仅肯跟她平分食物,而且还没那么迂腐了。她可清楚地记得,有次她就在树底下捡了杨桃,结果就挨了一顿揍。

    如今哥哥却为她去偷人家的东西了,说明他心里已经有了这个家,甚至可能心里有了她。

    正月的夜晚,还带着透骨的凉。

    林晧然跟虎妞本来是同房不同床,但假借着天寒的缘故,他将褥子搬到了虎妞的床上,然后二人合着睡在一起了。

    虎妞并没有抗拒,反而隐隐有些欢喜。初时还一本正经地平躺在另一边,但很快就蹬被子,如同八爪鱼般缠住了他。

    只是林晧然失眠了,眼睛一直盯着屋顶。月光从屋洞和墙洞照进来,整个房间有些敞亮得过分,这房子百分百会漏雨。

    斯是漏室,唯吾德馨。

    这是圣人的境界,但他从来都只是一个凡夫俗子。

    怎么生存?

    林晧然躺在床上,认真地思索着最为现实的问题。只是这个问题令他头疼,不说现在家里没有田产,哪怕有田产也无法解决燃眉之急。

    而若靠借或靠偷,在这种贫穷的小山村,似乎也不是长久之道。

    一阵轻微的鼻鼾传来,怀里的丫头整个身体暖乎乎的,身上还带着一股香气,让人很是舒服,仿佛她就是一件无价之宝。

    一定要让……妹妹过得很好很好!

    林晧然将眼睛缓缓闭上,心里有着一个无比坚定的执念。

    第二天清晨,白雾弥漫在田野间,明媚的朝阳正从小山头升腾而起,在那山头的松树枝头,喷薄出壮丽的晨曦。

    林晧然从柴房中找到了一把柴刀,然后跟着几个砍柴的汉子一起上了村边的一个山头,这是他想了一夜的谋生方式。

    砍柴并不是轻松的活儿,不说他本就不是吃苦耐劳的性子,这具身体着实也羸弱了一些。别人砍了一捆柴,他还在跟着几根松枝较着劲。

    这真是刀吗?

    林晧然用力挥舞着手中的柴刀,结果一根仅鸡蛋粗大的枯枝,足足砍了十几刀都还没砍断,反倒最后刀刃卷了。

    一个异常健壮的黑大个观察了他良久,这看着他的刀刃卷了,当即就跑过来要过了柴刀,从竹筒倒了一点水,在旁边的石头就磨了起来。

    这样砍!

    黑大个举起磨好的柴刀,做了一个示范,倾斜着砍向一根枯枝,仅是几下就砍断了。然后露出满口善意的白牙,又将柴刀塞回给他。

    林晧然在一番尝试后,渐渐掌握了要领,虽然仍然跟不上其他人的速度,尤其是那个黑大个的速度,但却已经能够轻松驾驭这把柴刀,能对付一根又一根的枯枝。

    他的速度终究还是太慢了,善良仿佛融入了这些村民的骨髓,又或许是同宗的情谊比金竖。黑大个带着其他三个小伙子过来帮忙砍柴,并帮他将柴捆好。

    响午已经悄然过去,大家各自用餐,然后会一起去卖柴。

    林晧然走到了山下,先是洗了洗脸和脖子,然后双手捧起山泉水喝了一口。

    今天他没有准备午饭,也没有回去做饭吃的打算。他是这时代活生生的穷人,为了生存下去,如今只能够选择开源节流。

    当他返回山上时,其他人围成一团,正在烤着东西。上前一瞧,竟然是在烤着肉乎乎的虫子,这些虫子大的有食指般大,长相有些让人反胃。

    原来他们砍了旁边的山菠萝,从树干中得到了这些大小不一的虫卵。

    山菠萝,因果实形似菠萝而得名,是四季常青的分枝灌木,叶簇生于枝顶,先端渐狭成一长尾尖,叶缘和背面中脉均有粗壮的锐刺。

    当地一种飞虫喜欢将卵产于此树干中,虫卵吃着树干的肉汁成长,只是顶在食物链顶尖的人类又成了虫卵的上面一环。

    黑大个给他塞了一条串好的虫子,是最大最肥的,其他人都很是羡慕。

    林晧然脸露苦笑,但却没有辜负这番好意,如今的处境容不得他挑剔。让他十分意外的是,这种虫卵咬嘣在嘴里,很是香甜可口,绝对不比鸡肉差。

    吃过这场虫宴,大家就挑着柴火去卖,排成一队顺着羊肠小路下山。

    林晧然的劣势再次出现,落到了人群的后面,但前面的人有意等他,黑大个甚至还跑回来帮他挑了一段,善良的品德似乎融入他的骨髓中。

    这里的山美,水更美。

    从山上下来很快就看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河,小河上有一座坚实的木桥,桥下的清水徐徐而流,能听到哗啦啦的水声,几尾鲤鱼在桥下的荷叶处打着水相互追逐,像极了一副自然的墨水画。

    若不是挑着重物,这沿途的风光都值得好好地欣赏一番。

    卖柴的地方很近,就在隔壁的江村,二条村子同饮一河之水,但贫富却天壤之别。

    江村的历史只有十几年,据说是从江南迁移过来的,只有十几户人家,但财力极是雄厚,如今在外做着丝绸、陶器等生意。

    跟着这种富裕的村子相邻,倒不算什么好事。

    江村在这里有扎根的愿意,不仅雇人开拓了土地,还设想在这一带购买田产。这谁家没有点变故,也有一些好吃懒做的汉子,江村从一个贫瘠的村子,渐渐成为了当地的最大地主。

    长林村还好一点,因为老族长极力遏制这种田产交易,更是将想卖田产的懒汉吊起来狂抽鞭子。只是终究还是耐不住这种蚕食,如今村内的一半田产已经归为江村江府名下,包括林晧然家的田产。

    现在附近的很多村民沧为了佃户,帮着陈府种地,每年按时交租子。

    林晧然走进这个地主的村庄,当即就瞠目结舌。

    这里都是古式的砖瓦屋,道路铺着严密的青砖,四周种着很多的花花草草,路边没有牛羊的粪便,简直就是文明乡村的典范。

    更令人感到震惊的,还当属那座气势非凡的府邸——江府。

    谁能想到,在这偏远的山村,竟然盖着一座占地近二十亩的建筑。朱红色的大门,高悬的红灯笼,墙壁有精致的雕花,白墙灰瓦,里面阁楼叠叠如影。

    交易很是顺利,将柴送进了江府大宅的后院,一个家丁利落地将钱结清。不过跟着镇上相比,这里每担柴才三文钱,以致很多村民宁愿挑到镇上卖。

    林晧然倒没有埋怨,拿着辛苦换来的三文钱,心里无限的感慨。为了这三枚铜币,他握柴刀的手冒了水泡,挑柴的肩膀磨破了皮,更是付出了一整天的辛劳。

    只是他却是明白,生活从来都不易,特别是出身低微的时候。

    上一辈子,他也是从一无所有开始,慢慢才熬成了人样,权当是重新开始。

    夕阳西下,阳光如碎金散落在一个小山村中。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丫头手持着一根竹枝,蹦蹦跳跳地走在村间小路上,突然眯起包子脸朝着不远处的茅屋望去,看到家中烟囱冒着炊烟。

    她眼睛满是疑惑,迈着小短腿向着家里跑去,当进到屋里时,却看到她哥哥正在厨房忙碌着,回头看见她,亲切地叫她洗手。

    热粥锅摆上桌,飘着鸡蛋的香味。

    “我今天上山砍柴了,换了三文钱!”林晧然盛起了一碗鸡蛋粥,轻轻放到她面前解释道:“本来是想跟七婶换三个鸡蛋的,但她不收钱,白送了咱家两个!”

    这就是这时代的无奈,辛苦一整天,结果仅仅只能换来三个鸡蛋。

    虎妞却没在意鸡蛋的事,而是惊讶地瞪着眼睛说道:“哥,原来你真的上山砍柴了呀!我还以为人家骗我呢!”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家里不能光靠你,我也得帮着家里赚钱啊!”林晧然在桌前坐下,并给她派发了一双筷子。

    虎妞接过筷子,但没有急着动手,漂亮的眼睫毛低落,小大人般长叹一口气道:“我不喜欢你砍柴,你的身体这么弱,会很辛苦的!”

    “一点都不辛苦!我也正好可以锻炼下身体,等我攒够了钱,我先给买对新鞋,然后再给你买布做新衣裳!”林晧然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规划着未来。

    虎妞默默地低头,眼眶湿了。

    林晧然看着她这个样子,如同变魔术般,从怀里掏出几个东西放在她的面前。

    柑橘?

    虎妞看到桌面上的柑橘,刚刚的伤感一扫而空,眼睛当即发亮,猛地抬起头望向林晧然,晶莹仍然挂在修长的眼睫毛上,但代表的却是一种兴奋。

    “喜欢吗?”林晧然脸上露出笑容,眼睛满是溺爱地问道。

    虎妞重重地点头,然后用肉肉的小手仔细地剥开了一个柑橘,并利落地分给了林晧然一半,这让到林晧然陪感暖心。

    咯咯……

    虎妞吃了一块柑橘,柑橘有点酸,但她笑得很是开心,然后仰起大饼脸有些自豪地说道:“我知道是江府的!”

    林晧然闻言却只能是苦笑,这东西自然不是买来的,确实是在卖柴的时候,他从江府顺手牵羊摘来的。

    虎妞突然皱了皱眉头,一本正经地说道:“哥,你下次别偷他们家的,那家的人很凶的,三伯的腿就是被他们打断的呢!”

    “我有分寸!”林晧然迎着她担忧的眼神,摸着她的头宽慰道。

    如今这些都只是权宜之策,家里现在的处境太糟糕了,为求更好地生存,所以有些东西还真必须得干,什么优良品德只能丢一边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虎妞悄悄地爬起床,身体忍不住哆嗦一下。早晨实在是太冷了,还是被子暖和,只是她没有钻回被子,而是走到厨房开始忙碌。

    很快火生了起来,她将小手在灶口烤了烤,然后匆匆去淘米。

    湿乎乎的空气玩命地从外面钻进屋里,水带着刺骨的寒,她的手很快就被冻得红彤彤的。只是看着雪白的大米,她的心却渐渐暖和起来。

    以前,总是由她在操劳着家里的生计,但如今情况发生了变化,这个木讷的哥哥像是突然开了窍。不仅性情改变了,还肯到山里砍柴赚钱了。

    昨晚经过商量,她们家决定跟其他人家一样,带上饭团做午餐,她再也不用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有饭团吃,而她没有了。

    阿啾……

    林晧然走出房门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双手在双臂摩擦了几下,然后就走出门口开始洗漱,开启新的一天。

    当他回到屋里的时候,虎妞已经将热腾腾的白粥摆好,但他将二人的粥碗换了,而虎妞吐了吐舌头。

    匆匆喝过一碗简单的稀粥,他捏了两个饭团,用荷叶包着,一个给了虎妞,一个他带上。

    将门拴上,一人去给人家放牛,一人上山砍柴。

    有了昨天的经验,这次砍柴顺利得多,勉强能跟上其他人的进度。而且他觉得过阵子就可以跟阿牛一样,一天砍上两担柴。

    中午时分,虎妞牵着黄牛找了过来。

    当看到正在洗脸的林晧然,虎妞的眼睛雪亮,脸蛋显得红彤彤的,仿佛一个熟透的大苹果。如今一切都证实,让她心里既踏实又自豪。

    “虎妞,你看我捡到了什么?”林晧然看到她也很是开心,从怀里得意地掏出东西道。

    “鸭蛋?”虎妞欣喜地接过了那暖乎乎的野鸭蛋,一共竟然有六个。

    松林充满着无限的惊喜,这是林晧然在砍柴的时候发现的,当时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仿佛是捡到了金子般高兴。而揣在怀里,整个上午都让他很是兴奋,这可比昨天的鸡蛋还珍贵。

    “我们现在就烤着吃!”林晧然看着她舔了舔嘴唇,当即做了一个决定。

    虎妞有些不解抬头凝视他,但看着林晧然兴致高昂地去拾柴火,当即就上前帮忙。只是她提出只吃两个,但被林晧然半否决了,选择吃掉四个。

    借来了火石,用柴刀生了火,然后将鸭蛋埋在地上,用柴火在上面烤。这鸭蛋是不能直接放在柴火里烧,否则壳会被烧破。

    科技的发展削弱了人类的生存技能,但发达的信息时代,却又让人类得到了更丰富的知识,这包括着一些野外的生存知识。

    虎妞一脸佩服都望着林晧然,她从不知道原来还可以这样烤蛋,发现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以前只会埋头读书的哥哥了。

    树枝在噼噼啪啪地响,二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虎妞很喜欢谈论村子里发生的新鲜事,但都只是些芝麻小事,譬如小丫她爹捡到一只撞昏在木桩前的兔子,又譬如大眼婶家的鸡走丢又找到了,又譬如阿武家拿不出彩礼娶老婆。

    天空阴沉,天气不好不坏,二人围在火堆前很是舒服。

    一般都说虎妞在说,而林晧然在旁边听,偶尔会装着若无其事地打听一句。慢慢地,他对村子的人有了更深的印象,谁善良而热情,谁贪婪而吝啬,呈现着人生百态。

    等树枝烧完,灰烬也冷却,林晧然用树枝将野鸭蛋扒了出来。

    虎妞的话戛然而止,眼睛紧盯着那被扒出来的鸭蛋。

    “熟了!”

    林晧然将鸭蛋嗑开,笑着先递给了虎妞。

    蛋还热,虎妞一边吹着气,一边剥开了蛋壳,然后又递送到林晧然嘴边,林晧然笑了笑,张嘴咬了一小口,香甜无比。

    这野鸭蛋的蛋白带着甜味,而蛋壳金黄而清香,这放进嘴里,只需要轻轻地咀嚼几下,便是满嘴的香甜而清香。

    分享,有时比独食更香甜。

    虎妞轻轻咬了一小口,蛾眉慢慢舒张开来,明亮的大眼睛如同秋水般清澈,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是她第一次吃烤鸭蛋,觉得这是世间最好的美味,仅次于大鸡腿。

    仅是眨眼功夫,二人便各自吃完了一个野鸭蛋,都呈现意犹未尽,又纷纷嗑开了另一个野鸭蛋。

    “虎妞,我们得弄点肉了!”林晧然将野鸭蛋吃完,发现身上有无穷的动力以及更高的追求,当即拍着手做了一个决定。

    “这蛋不一定孵得出野鸭子的哦!”虎妞望着地上剩下的二个鸭蛋,一本正经地说道。

    林晧然掐了掐她的脸蛋,然后便开始行动了。

    这要吃肉,自然不可能寄托在这两个野鸭蛋上,而且就算这鸭蛋能孵化,那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吃上回鸭肉呢?

    在虎妞疑惑的目光中,他在山窝里选择了一个地方,然后搬起一块大石头,用带着分叉的小棍子小心地支起石头,分叉处已经掰裂,上面插着一只蚂蚱。

    可以想象,只要有田鼠类的啮齿动物咬动蚱蜢,小棍子就失去支撑作用,大石头会瞬间砸下。即使里面的小动物不死,也会被压在石头下面。

    作为经历过互联网洗礼的现代人,特别野外生存节目的红火,林晧然在耳濡目染之下,懂得了一些野外生存技巧。

    如今运用起来,也算是得心应手,很多事情是知易行难,但有些事却是知难行易。

    不过他对田鼠不是很感冒,更渴望山上的锦鸡,所以他又设下了捕鸟陷阱。

    捕鸟陷阱显得更复杂,找了一根颇有韧性的树枝做弹簧杆,将它一端固定在土里,另一端则是掰弯,用麻绳连着,麻绳另一头做一个套锁,结头是活扣,放在由木签组成的圆形陷阱中,中间撒下饭粒和草籽。

    鸟禽想要吃圆圈里面的食物,必然会啄到那根小棍子,触发陷阱装置卖,树枝当即恢复原型,麻绳会被扯起,绳圈会顺势收紧,并将鸟禽的脖子给套住,并将鸟禽挂起。

    由于知道在哪里卖柴,所以他并不着急回到山上砍柴,而是在山脚下连做了三个捕鼠陷阱和三个捕鸟陷阱。

    虎妞很疑惑他为何懂得这么多,林晧然推说是在书里看到的,她点了点头,显然是信了。

    忙完这些,他又回到山上继续砍柴,不过当他将柴挑去卖回来的时候,日头已经偏西。

    他特意来查看了陷阱,但却空空如野,而还损失了一个捕鸟陷阱。

    日影西斜,长林村的前面是一大片绿油油的农田,村后是一座大青山,村子被竹林环抱,仿佛是躲藏在竹林里的小王国。

    一条夯实的泥土路从村口向农田延伸,通过那条孔形石桥,然后消失在小山坡之上,这便是村子通过外界的唯一道路。

    林晧然从田梗走到村牌坊,在村牌坊下面站了一会,遥望着那边的山坡微微出神,心里涌起一种莫名的忧虑感。

    良久,他叹了一口气,转身穿过竹林,回到了村子里。

    他的家在村子的西头,穿过那二个晒谷场便很快就到家,只是他却往村子里面钻去。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他原本还想干点顺手牵羊的事,但却只能在村中的茅屋间徘徊。人家江村都是青砖屋,江府更是阁楼绰绰,而长林村却是清一色的茅屋,哪怕老族长家也是如此。

    在村子逛了一圈后,他看到的却是一个个窘迫的家庭,甚至还看到缺盐而水肿的患者,这里几乎没有一户人家过得如意的。

    最终,他只能是空手而归,心情郁卒,更加确定这是一个贫穷的小山村。哪怕村民容许他在村里刮地三尺,恐怕都不一定能找到几样值钱的东西。

    “哥,你可回来了!”

    虎妞隔着院门看到他归来,当即欣喜地跑了出来,夕阳的余辉从西边照来,将她的半边脸照得红彤彤的,样子很是好看。

    林晧然的郁闷当即一扫而空,看着这张红彤彤的脸蛋,额头还挂着汗珠子,知道她是坐在门前等了好久,不由得摸了摸她的头,眼睛满是柔情。

    如果先前还会抱怨这个穷乡僻壤,但在看到妹妹的这一刻,什么都已经烟消云散。

    二人的关系日渐深厚,话题也多了起来。

    他渐渐地发现,虎妞其实有点小八卦,嘴里还藏不住话。这还没进到门口,她就叽叽喳喳地说起捡到野鸭蛋的事,说石头他们都不信,她将鸭蛋拿给他们后,他们如何如何羡慕。

    虎妞说得眉飞色舞,吐沫星子横飞,脸蛋更显得通红。

    小孩的世界其实同样存在着攀比,今天她终于得了一点优越感,她有野鸭蛋,而其他人却没有。

    好香!

    林晧然刚刚进到屋里便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忍不住流着口水说道。

    虎妞眼睛微亮,当即小跑到八仙桌前,揭开那个破了洞的陶盖子,从陶锅利落地盛出了两碗鲜美的鸡汤,鸡汤还有几个蘑菇,这让他更加疑惑。

    虽然村里有些人家是养鸡的,但无疑都是各家的命根子。而且他已经打听过,村民都不舍得吃鸡,一般都会拿到镇上去卖的,但他家何来的鸡汤呢?

    虎妞看到他困惑的模样,这才恍然大悟,当即就兴奋地比划起来。

    原来今天的捕鸟陷阱成功了,真捕到了一个猎物,正是这只一斤半重的锦鸡。虎妞当时发现捕到锦鸡,可将她高兴坏了,当即就将锦鸡偷偷摸摸地带了回来。

    这回到家里,她就开始烧水,亲自扒毛煮好了这锅鸡汤,然后就坐在门口一直等着他回来。

    原来如此!

    林晧然这才恍然大悟,先前他还以为那只猎物挣脱绳子逃跑了,却不知是虎妞取了回来。一想到陷阱有效,他的心情当即大好。

    滋……

    久违的鲜鸡汤入肚,带着野山菇的香气,林晧然感觉整个人都活了过来,一天的劳累一扫而空,而且从来没有感觉鸡汤会这般鲜美。

    吧唧!

    虎妞对付着林晧然夹到她碗里的鸡腿,先是舔了舔上面的汤味,然后朝着鸡肉入牙,直接扯下了一大块,嘴巴咀嚼着,那香浓的气味差点让她咬到了舌头。

    当咽入嘴里香滑无比的鸡肉时,她的眼眶却不经觉地湿了,并不是因为伤心,而是觉得这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一般。

    她可没有忘记,去年的年夜饭仅有一丁点肉,都不够二人塞牙缝,而且她当时还全让给了哥哥,肚子已经很久没碰油腥了。

    但就在此刻,他们正在分享一整只鸡,她还吃到了梦寐以求的鸡腿,虽然瘦了一点。

    “会过得更好!”

    林晧然将她的反应看在了眼里,心里暗暗地下了一个决心,立下一个更高远的目标。

    正是这小小的一只锦鸡,让到二人仿佛沉醉到了幸福的海洋里。

    当晚在茅屋的那张破床上,林晧然计划用童话故事来虏获妹妹,选择了一个曾经风靡全球的的童话故事——《灰姑娘》。

    “在很久以前,在某个城镇上……”林晧然自信满满,缓缓地开口。

    “有多久嘛?几十年还是几百年?在哪个城镇?”虎妞打断了他的话,认真地问道。

    呃……

    林晧然却不想出师不利,当即就被难到了,但扯瞎话的功夫却是他的强项:“在五百年前,一个叫东莞的小城镇!”

    东莞,这是一个脱口而出的名字,刚说出口的时候,他其实是有些后悔的,还心虚地望了一眼虎妞,不过很快就松了一口气。

    “五百年前呀!”虎妞的口气带着失望,觉得这故事太老了,她更喜欢新鲜出炉的八卦。

    林晧然觉得这小丫头领教到童话的威力后,必定会欲罢不能,所以并没有理会她的失望,而是继续开口说道:“有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她不仅聪明漂亮而且心地善良……”

    “她多大,有我大吗?还有什么是可爱呀?”虎妞又打断他的话,好奇地问道。

    呃……

    林晧然又卡住,前面的问题还容易解决,但后面就只能有点犯晕了:“可爱就是……这个问题打住,没你这么问的!”

    虎妞乖巧地点头,但接下来却又有了新问题,而讲到后母的那二个姐姐的时候,这下问题变得更多了,简直就是没完没了,像极了查户口的警察宝宝。

    尽管他瞎编的能力不错,但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弥补,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哑口无言,而他又不得不拿起了哥哥的威严,又是一句“没你这么问的”,责怪她不该这样发问。

    每当这个时候,虎妞都会乖巧地闭嘴,但没两秒钟,绝对又会有了新问题。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夜已深,一轮明月高悬,某间茅屋的声音终于停下了,一个肉墩墩的小女孩卧爬在床上,发出轻微的鼾声,嘴角有唾液溢出。

    《灰姑娘》的故事终于讲完了,为什么用“终于”呢?因为这个过程艰苦而曲折,他几近想扛刀上山砍柴,觉得砍柴会更轻松一些。

    林晧然闭上眼睛前,心里暗暗地发誓,决定以后再也不讲童话故事了,童话魅力都是骗人的,他改天非飘洋过海将安徒生宰了不可!

    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

    接下来的时日,日子总会有些小惊喜,特别林晧然去江府卖柴的时候,由于江府老夫人即将过寿的缘故,每担柴涨到了四文钱。

    四文钱跟三文钱其实只是一文之差,但这一文钱却可以干很多事情,譬如可以攒着买油,这样晚上就能点油灯了。

    林晧然会弄捕鸟陷阱的事情很快就在整个村子里传开了,甚至成了村民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当某日看到虎妞提着一只肥兔回来时,更是如同一颗重磅炸弹。

    其实这事的始作俑者还是虎妞,这本就是一个小话唠,如今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个有本事的哥哥,所以不管田间还是在村子里,都喜欢到处宣扬她哥哥的事迹。

    当然,有些她是不会说的,譬如偷杨桃和柑橘的事,又譬如最近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两盆奇怪的花。

    “这个书呆子开窍了!”

    很多人在确定事情的真实性后,都是纷纷感慨。

    林晧然的宁静自然而然地被打破,有人陆续来向他请教的,但更多是过来围观的,仿佛是要重新认识这个二呆子。

    其实林晧然那几个套就是那么一回事,主要在于一个巧字。只是长林村没有猎户,加之现在信息确实闭塞,所以就受到了普通人的追捧。

    不过林晧然为了捕到更多的野味,又对套子进行了升级,让到套子更具多样性和复杂性,一些人想要偷师就比较难了。

    虎妞每天在放牛之余,也就多了一项工作和乐趣,那就是视察各个套子的情况。而她确实有些聪明,学着做了一个套子,结果真捕到了一只斑鸠,让她分外兴奋。

    套子陆续给他们家带回了一些野昧,加之砍柴的收入,日子稍微得到了改善。

    只是林晧然最近的右眼皮总在跳,隐隐有着一种危机感,以及总会涌起一股莫名的忧伤。

    每次走到村牌坊下面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站在那里伫立良久,一直盯着道路的尽头,仿佛有着一件极重要的事情要需要去执行。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

    时间已经悄然来到了二月,这片山林以松林为主,山窝间刚好突兀地生长着一棵叶子火红的枫树,确有万绿从中一点红之意。

    林晧然看着时近正午,便停下了砍柴的工作,向着高处走去。

    这片松林很开阔,视野也很好,有着泾渭分明的小路延伸到山头。这路上被水冲积出白色的细沙,踩上去很是舒服。

    一只躲在路边草丛中的锦鸡突然从身旁惊起,那彩色斑斓的身影朴棱棱地向山窝飞去,正好落在那棵枫树上面。在快到小山头的时候,他还看到一只毛皮红如火的小狐狸在树上啃吃着松果,那双乌黑的眼睛晶莹如宝石,这里似乎是小动物的乐园。

    没多会,他终于来到了一个光秃秃的小山头,这里的视野开阔,四周都是茫茫的树木和田野,仿佛是置身于绿色的海洋里。

    这山头其实算是一个分界点,因为再往前便是经常有虎狼出没的狮子岭的区域,哪怕是经验老道的猎人都不愿涉足。

    林晧然自然不会冒这种风险,他只是在这山头的空地设下一个捕鸟陷阱,但他却是失望了,因为这个捕鸟陷阱完好无损。

    滋滋……

    突然,一阵刺耳的叫声从下面传来,引起了他的注意。当他走下小陡坡时,便看清树林里面的状况,三个穿着兽衣的男人猎杀了一头大野猪。

    山民?

    林晧然打量他们的衣着,当即就判断出对方的身份。

    所谓山民,其实就是黑户人口,有些是作奸犯科的,而有些则是不堪税赋的。自古都有“苛政猛于虎”之说,明朝也不例外,被税赋逼得家破人亡的并不在少数。

    三人以那个健壮的青年大汉为首,警惕地望了林晧然一眼,大概是看着他细胳膊嫩肉没什么威胁,便不再理会,扭头吩咐那二个年轻人制作扛猎物的架子。

    林晧然上前,看着地上这头毛发旺盛的庞然大物,这头野猪少说也有四百斤,心里不由得佩服起他们来。若是自己有这等身手,恐怕就不需要担心吃喝了。

    “你走开!”为首的大汉看着林浩然伸手摇着野猪的大獠牙,当即沉着脸说道。

    林晧然看着对方的眼睛带着敌意,又手持着猎刀,当即就收起了好奇心,朝他露出善意的微笑,然后迈步准备离开,突然间又是止住了,迎着对方不满的目光,指着野猪问道:“我回去取钱,能卖点肥肉给我吗?”

    “我要那些铜臭有何用?你走吧!”大汉冷笑一声,然后又大力地朝他挥手,如同驱赶苍蝇一般。

    林晧然的脚像生了根,一本正经地望着他问道:“那你们要什么?”做过推销的他却是明白,每个人都有需求,哪怕是一个亿万富翁。

    “盐!”大汉看着他问得认真,犹豫片刻便给了一个斩钉截铁的答案,又指着地上的野猪说道:“给我一斤盐,这头野猪我可以给你!”

    他们虽然可以猎杀到足够的猎物填饱肚子,但却缺乏基本的生活物资。特别是食盐,最近他们便有人由于长期缺盐而丧命。

    这食盐不仅能解决生理需求,而且可以用于处理伤口避免感染,对他们这些猎人无疑是圣药,能够降低他们的死亡率。

    二个年轻人已经用藤蔓绑好野猪的四肢,只要用一根粗木穿过便可以抬走野猪,但这时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忍不住望向了林晧然。

    “我可以换给你!不过我得先将野猪带走!”林晧然望着他,然后提出了条件。

    如今他身上就十几文钱,而一斤盐足足要一两银子,这是他所不能满足的。哪怕他有足够的钱,这到镇上将盐买回,恐怕太阳都快下山了,这野猪很难处理掉。

    哼!

    大汉冷哼一声,挥手让二个年轻人将猎物带走:“你们这些汉人的伎俩,我早就领教了!”倒不是他不相信林晧然,而是吃过了同样的亏。

    林晧然看得出,这大汉并不是在欲擒故纵,来到这世界将近小半月,早领教这时代人的直爽,做事都喜欢说一不二,远没那么多的弯弯肠子。

    但对方的条件却无论如何都满足不了,他家现在都断盐几日了,哪能给他们弄来一斤盐。不过他又意识到这是一个发财的路子,或许能满足他给虎妞买鞋子的心愿。

    眼看着这买卖就告吹!

    林晧然咬了咬牙,冲着他开口说道:“两斤!你只要先将这头野猪交给我,我明天就给你两斤盐,我以人格担保!”

    大汉停下脚步,脸上有些阴晴不定,然后怀疑地望着他道:“你可知道,你现在就算将这头猪运送到镇上,估计还得给人宰一刀,恐怕卖不到二两!”

    很显然,这个大汉对行情还是很了解。

    林晧然迎着他的目光,脸上露出自傲的笑容道:“山人自有妙计!我既然敢出这个价,自然就有我的谋算,倒是你,有没有魄力在我身上赌一把,冒这一个险!”

    利诱,这是生意手段的一种!

    为什么很多老板能卷着上亿的资金跑路,正是因为很多人贪图高利息,都愿意冒险将钱借出去,如今林晧然直接提高了整整一倍。

    不得不说,这个招式让大汉有些招架不住了。

    一斤盐,他能义无反顾地扛走,但那可是二斤盐啊!一想着二斤盐的份量,他的腿有些迈不开,开始认真地权衡得与失。

    林晧然脸上虽然平静,但心里却紧张到了极点,毕竟这是一茬极重要的买卖。

    “你是不是长林村的人?”大汉踌躇片刻,终于眯起眼睛问道。

    “正是,村西头林晧然!”林晧然拱手,悬着的心微微放下了少许。

    “你若敢讹我,它就是你的下场!”大汉顺势一挥,一棵小树戛然而倒。

    林晧然心里却没有狂喜,而是心疼起那棵无辜的小树。

    这警告就警告,为何要破坏树木,你在一个砍柴的人面对砍树,能有什么效果?这要砍就砍手嘛,这样才会血腥而富有威慑力,我没准还给你鼓掌呢!

    “你猎了一头野猪?”

    阿牛听到林晧然是要他帮忙搬野猪时,感到意外与不信。

    当林晧然领着他们到小树林时,看着地上的大家伙都暗自吃惊,但看着野猪的伤口,眼睛的怀疑更浓。只是在林晧然的催促下,阿牛带着二个同伴帮着将野猪扛了起来。

    江府,门前张灯结彩。

    赵管家迎接着一波波的来客,脸上的笑容都快要僵住了。只是正要返回府内,结果看到左边有人来,眼睛当即雪亮。

    来人不是绫罗绸缎,而是土布破衫,但他的笑容是打心底涌现的,眼光落在那头大野猪身上,这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只是,他很快就不那么开心了,双方在价格上产生了巨大分歧!

    “顶多给你二两!”

    “二两还不够我叔的汤药费,必须六两!”

    “就二两,爱卖不卖!”

    “阿牛,我们到村口卖去!”

    “呵!那你看看谁家有能耐买下你一头整猪,拆着又能卖掉多少!”

    ……

    大野猪被运走,但就是眨眼的功夫,赵管家却像是换了一个人,低头哈腰地将林晧然给请进了江府厨房,还急忙招呼厨子赶紧杀猪。

    “四两有得你赚了,我这猪能拆三百多斤肉,到镇上至少得六两!”林晧然睁眼说瞎话的本领一绝,接着银两的时候露着一副你赚到了的模样。

    赵管家不由得又多看了他一眼,发现这小伙子占了便宜还能给他台阶下,确实是一个人精,态度变得和蔼地说道:“你以后有什么野味尽管送来江府,江府不会在价格上亏待你!”

    “好说!”林晧然抛了抛银两,听着银两碰撞的声音,感觉分外的悦耳。

    若不是处于江老太太过寿的节骨眼上,不是他看准那些宾客是大野猪的潜在客户,这野猪没准就真的贱卖给江府了。

    村里的人都说这赵管家最黑心,看来确实一点都不冤枉。

    转手就赚了二两银子,这无疑是一笔好买卖。

    先前跟山民做交易的时候,他其实有些害怕的,毕竟这存在着不小的风险。若是买卖搞砸了,那些山民绝对不是善茬,没准真会上门要了他的命。

    只是自古都是富贵险中求!

    马克恩曾经指出:“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以上利润,资本敢犯任何的罪行”。

    正是在利润的驱使下,加上看到江府这个潜在客户,林晧然选择了这一场投机行为。

    值得庆幸的是,这次投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让到林晧然很是兴奋。一天辛苦砍二担柴才八文钱,如今一下子赚到了二两白银,这怎么能不让他感到振奋呢?

    阿牛的眼睛充满着羡慕,不过打量着林晧然的细胳膊细腿,心里又充满着疑惑。就这种身板别说猎杀大野猪,能逃掉都算是奇迹。

    压抑着心头的兴奋,他将买盐的工作交给了阿牛,然后就径直回家了。

    虎妞不知从哪里听到了风声,很快就急匆匆地赶回到了家里,远远就看到哥哥正在前院锄地,当即就跑过去询问。

    前院的土地肥沃,林晧然打算将他开拓出来种些蔬菜,这抬头看着虎妞整张脸红若熟透苹果,那明亮的眼睛充斥着好奇与八卦。

    “你觉得是真是假!”他放下锄头到边上的破缸洗手,故意卖了一个关子。

    虎妞将手指放在太阳穴上,认真思索道:“我一开始觉得是假的,因为你怎么可能打得过大野猪,但……但很多人都说是,究竟是不是嘛?”

    林晧然将手洗干净,回头望着这好奇的宝宝便伸出了一个拳头,只是拳头却是揍了一下,一只小手已经向他的肚子摸来。

    咯咯……

    虎妞在他怀里摸到了银两,不仅识破了哥哥的小把戏,还证明了事情的真实性。

    傍晚的时候,阿牛从青叶镇归来,买回了二斤食盐,还剩下一些铜钱。

    林晧然给了他100文的辛苦费,阿牛一再推辞,执拗得跟一头牛似的。最终林晧然转而送他一些盐,大概是看到林晧然的盐确实多,所以就接受了。

    只是却不知,这些盐其实是名花有主的,不过某人显然没那般的讲信誉,晚上做饭时又扣留了一些。

    二两银子其实不算多,一匹丝绸的价格就得七八两。但对一个贫寒的家庭而言,这无疑是一笔巨款,可以让他们在很长时间里不用挨饿。

    正是因为这点钱的存在,当晚林晧然失眠了,总觉得那扇烂门被人悄悄推开,但每次查看都发现是他多虑了,患了轻微的多疑症。

    换着通俗的说法,那就是“总觉得有刁民要谋害朕”。

    第二天上午,春光明媚。

    林晧然带上了那袋经过二次克扣的食盐,坐在大青石旁等待,大概是等得无聊,他手持着一根木棍,在地上划划写写。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林晧然伸手便写了起来,他喜欢古诗,也喜欢古词。由于从事的是高端图书销售工作,所以没少接触到一些古籍,更是练就了一手好的手笔字。

    只是如今很是奇异,他毛笔技法似乎骤然提升了一个档次,既能写出一手飘逸的瘦金体,又能规规矩矩地写出一手馆阁体。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林晧然的棍子一转,字体又变成了宋体。

    这书法的技艺无疑是来自于原主人,加之脑海的锦绣文篇,这身体的原主人无疑是个才子。只是让他万分奇怪的是,家里不仅没有半本书籍,连文房四宝都没有找到一件。

    他隐隐有一种感觉,这身体的原主人必然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不然不会这般的蹊跷。特别是在自杀一事上,他始终觉得另有隐情。

    啊!

    林晧然正在认真思考的时候,突然感到旁边有个生物,扭头当即被吓了一跳,身体下意识地想要迅速逃离。但结果却看到了昨天的大汉,这时大汉得意地露出了一口黄牙。

    林晧然将手压在胸口,有些无语地望着这个突兀出现的大汉,这货笑起来更碜人。

    “原来你果真是一个读书人!”大汉的目光落在了地上,似乎早就有明察一般。

    林晧然惊魂初定,从怀里掏出那包食盐递过去道:“幸不辱使命!这二斤盐已经给你送到,咱们算是两清了!”

    好盐!

    大汉接过那包食盐,拿出了一块指甲大的盐块,伸出舌头舔了一口,整个人想是被激活了一般,脸上露出了笑意。

    扭头看着林晧然就要离开,他忙是叫住,搞得林晧然当即就警惕起来,暗暗后悔刚才没有叫上阿牛。

    “我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问你,我还有一头山羊,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兴趣?”大汉心知对方是误会了,当即温和地笑道。

    林晧然微微点了点头,这其实正是他所想要的,只是刚刚受到些惊吓,反倒将这件重要的事忘了,好在这个大汉主动提出。

    江府的寿宴会大搞三天,所以猎物还会有市场。

    目送着这个叫胡大的健壮汉子钻进了林子,大概一盏茶的功夫,他真的扛回来了一只肥大的山羊,明显是今天刚猎杀到的。

    林晧然又叫来了阿牛,让他帮忙运送山羊。

    阿牛看着地上的肥山羊,疑惑更甚,似乎听到林子那边有动静,朝着那边望了一眼。不过他这人并不八卦,帮着林晧然将这头肥山羊弄到了江府。

    经过了昨天的交锋后,赵管家这次实在多了,直接给了三两银子的实价,还满足了林晧然带走两斤羊肉的附加条件。

    春风和气,乡间绿意盎然。

    林晧然沿着田间小路而归,穿过竹林走进村子,马上就发现了一些不对劲。平日清静无比的晒谷场,这时却围了一大帮子人,显得很是热闹。

    看着这么一大帮子围在一起,他上前想凑凑热闹,看村子发生了什么大事。但那几十号人围着里八重外八重,有人还玩起了叠罗汉,连一道缝隙都没给他留着,见识到了真正的“人墙”。

    倒是听到老族长的声音,似乎是在宣布着什么,但人群吵吵闹闹的,还夹杂着一些婴孩的哭声,根本就猜不透里面在搞什么。

    收起了那份好奇心,打算回头问百事通虎妞,那个简直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丫头。结果他刚要迈步离开,密不透风的人墙塌了,人群像炸了锅一般,而且都齐齐向着他这边望来。

    “别动!”

    林晧然正要转身跟大家打招呼,结果几个声音响起。

    只是他的身子已经扭转一半,一只脚还悬着,这一声“不动”简直就是要他的命,仅仅坚持了两秒的金鸡独立,悬着的脚还是重重地落地了。

    在落地的瞬间,他仿佛听到了心碎的声音,那是一张张绝望的脸,包括一向稳重的老族长,嘴角张得足可以容纳一只鸡蛋。

    只是……他似乎就转个身而已,啥事都没干吧!

    “哈哈……天意啊!你的黑将军已亡,这次算我赢了!”人群这时走出一个四十多岁的矮小男子,脸上显得无比开心。

    黑将军?

    林晧然移开脚板,这才发现脚下是一只扁了的黑蟋蟀,敢情这二人是在斗蟋蟀。

    “你!你……”

    村里一个近十岁的小老头指着他,气得当即晕了过去,一个年轻人急忙将他背上往家里而去,而跟着的老妇人又是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这事能怪我吗?

    林晧然深感无辜,分明就是这只蟋蟀跳到他脚下寻死,而且大家也脱不着关系,他的脚原本是落在别外的,结果被你们这么一喊,才恰好踩死了这只蟋蟀。

    何况,踩死一只黑蟋蟀而已,多小的事啊!

    大家看着黑蟋蟀已死,二个当事又先后离开,都选择回家或到农田干活,不过望林晧然的眼神或怒或怨,似乎他真的罪大恶极一般。

    林晧然看着老族长向他走来,心里暗觉不好,忙是先发制人道:“族叔,咱们村的风气有问题,这是赌博呀!”

    老族长淡淡地望着他,鼻间轻轻地“嗯”了一下,似乎是赞同这种说辞。

    林晧然觉得这个老族长果然是明事理的人,当即怂恿道:“你以后应该遏制一下吗?”

    “遏制的危害会更大,甚至我们村子会败亡!”老族长很是肯定地说道。

    林晧然顿时有些懵了,这遏制赌博为何会危害更大,而且还能令村子败亡,这老货是不是傻了,但还是抹了抹鼻子问道:“为什么?”

    老族长收回了目光,望着远去的小老头道:“你九伯跟下河村的刘老三打赌!若是你九伯斗蟋蟀能赢他,也就免了彩礼,他女儿会嫁给你九伯的儿子阿武!”

    这……

    林晧然摸红了鼻子,如何都想不明白会赌这个,而且还显得那般的儿戏,婚姻大事竟然由两只蟋蟀决定,这多么的封建啊!

    沉默片刻,他忍不住自我辩解地道:“那……那不一定能赢吧!”

    “你九伯起早贪黑找了整整五天,终于找到了这只蟋蟀王!”老族长说出了一个事实,然后又自我检讨道:“也怪咱找的盆太小了,给蟋蟀王蹦了出来,不过你这一脚……”

    林晧然发现小瞧这个村子了,简直处处都是地雷。这不经意的一脚,踩死一只小小的蟋蟀,结果竟然就毁了一桩婚姻。

    是夜,村子一片安然,竹林随风摇曳如同催眠曲,淡淡的浮云环绕在月亮周围,宛如给这轮残月披上神秘的轻纱。

    在那茅屋的破床上,他却再次失眠了,好几次在半梦半醒间跳起床来,总以为家里给人放了火。

    次日清晨,春寒料峭。

    一个瘦弱的少年挑着水,晃晃悠悠地走在村间的小路上,木桶不时晃出一点水来。他的身体显得单薄,白净额头渗出汗珠子,但目光带着一股坚韧。

    经过这些时日,他慢慢融入到了这里,成了一个为着衣食住行而努力的优良少年。

    昨夜什么都没有发生,显然是他过度心虚了。九伯一家都是明事理的人,似乎没有真的要责怪于他,更没有烧他屋子的想法。

    不过从这件事上,他发现这时代的穷人确实悲哀。

    女方要求的聘礼其实就仅是一担谷子,但九伯家却是拿不出,最后退而采用这种斗蟋蟀的方式,既显得诙谐,但又透露着几分可悲。

    若是放在现代,这种条件可谓是全国最好的娘家,但在这时代却成了一道巨大的阻力,甚至有人还说那个刘老三不厚道。

    茅屋虽然破旧,但门前收拾得很是干净,屋顶升起了袅袅的炊烟。

    哗哗……

    林晧然将水直接挑进厨房,倒在了那个水缸里,用木勺勺起了水,然后浇在了门前的两盆盆栽上面,盆栽上结着青色的果实。

    前些时日,江府忙着江家老太太寿宴的事,所以整理了他们的后花院,将一些盆栽推放在了后门的角落,他便顺手搬回了这两盆辣椒。

    很多人并不知道,辣椒其实是外来品种!它原产于南美洲,大概在16世纪末被当成一种花草引入中国,初时称之为“番椒”。

    这时期,辣椒还是作为一种稀罕的外来花种引进,仅为王公大臣所拥有,种植在他们的后花园里。

    只是它作为花草,显然是没有太大的竞争力的,其白色的小花朵并不出众。从江府将它随便就丢放在屋外,就可以看出它的地位并不高,起码要低于牡丹、梅花等花类。

    但辣椒的魅力从来都不在于花朵,而是其食用价值。从后世的“不怕辣,辣不怕,怕不辣”,辣椒酱畅销大江南北,就可以知道它的魅力,更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

    “哥,粥做好了!”虎妞迈着小短腿走出来,甜甜地说道。

    林晧然抬头看着虎妞的衣裳虽然破旧,但脸蛋却收拾很是干净,肤色也是山野孩童罕见的白皙细嫩,心里暗暗给她点赞。

    昨晚带回来的羊肉还没有吃完,所以今天早饭虎妞做了一锅羊肉粥,粥里加了一些食盐和香菇,显得很是香甜。

    “哥,大伯要我跟你说,那些山民都不是什么好人,让你要小心一些!”在吃粥的时候,虎妞一本正经地说道。

    事情不可能完全瞒得住,倒不是虎妞说漏了嘴,而是老族长对这一带了若指掌。在得知林晧然猎杀一头野猪和山羊后,便猜到了野猪和山羊的来历。

    林晧然经过这阵子的了解,知道这不是老族长得了眼红病,这个近亲大伯确实是出于善意的提醒,伸手摸着虎妞的头宽慰道:“你不用担心,哥做事有分寸的。”

    虎妞重重地点了点头,她发现哥哥上吊醒来后,确实变好了很多很多。做事不仅爱跟她商量,还会在意着她的感受,像现在就知道她其实也是有些担心的。

    今天没有太阳,但也没有刮风,算是一个好天气。

    带着愉快的心情,虎妞出了门,向着老族长家里而去。

    只是她不喜欢径直走过去,而是选择绕到晒谷场,然后再从晒谷场到老族长家里。

    当她走到晒谷场边,却没有什么人在玩耍,小鼠跟小蝉两姐妹在捏泥人儿,她们捏人泥人儿最好看,可惜只能看不能吃。

    虎妞正想要离开,胸口却突然窜起了一团莫名的火气,却看到狗子踩烂了小鼠摆放在地上的泥人儿,当即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去,一把将狗子推倒在地。

    狗子猛地被推倒,转过头正要发作,结果看到是气冲冲的虎妞,当即爬起来跑开道:“虎妞,你等着,我让石头哥教训你!”

    “让他来呀!我还怕她不成!”虎妞叉着腰,冲着远去的阿狗冷哼一声,然后又对在地上哭泣的小鼠道:“小鼠,别哭了,我已经帮你教训他了!”

    小鼠听到这话,果然止住了哭声,并脆脆地表示感谢。

    虎妞已经转身离开,挥了挥肉肉的小手,不留功与名!

    在这个村子里,她初时是不想欺负而反抗,后来是为了打抱不平。正如那次跑到江村说书的先生讲的,大侠就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老族长家就在晒谷场边上,是一个土胚房,由于二虎哥一家到县城那里当差,所以只剩下大伯和大娘呆在家里。

    她到了大伯家,大娘正在那里喂着鸡,看见她进来便打听她哥是不是上山砍柴了。她点了点头,知道大娘其实是担心哥哥又呆在家里死读书,家里又变成有上顿没下顿。

    果然,大娘就冲着从里面走出来的大伯道:“这孩子总算是懂事了,这读书有什么劲,你看看下河村的朱童生,以前多殷实的家庭,现在搞成什么样子!”

    虎妞看到大伯瞪了大娘一眼,数落她妇道人家不懂事,然后又向她打听哥哥是不是真不参加县试了,她老实地点了点头。她看到大伯的眼睛似乎有些失望,转身便去晒草药了。

    她皱了皱眉头,但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现在她家这样就很好。打过招呼后,她就进屋拿了牛绳,然后走向牛棚,将那头黄牛牵了出来。

    放牛,这是她每天的工作。

    以前她其实有些厌倦的,但自从哥哥上山砍柴后,她变得很是期待。

    走出了村子,田间到处都是人影,都在照料着自家的秧田,有的在灌水,有的在施肥,而有在拔草和捉那些讨厌的虫子。

    她向着河对面的大草坝而去,那里有一大片的青草地,是最理想的放牛地方。

    在赶牛走到石桥的时候,她看到几个在河边洗衣服的妇人在唠着家常,其中石头娘亲的嗓门最大,远远便能听到了。只是听她们在说哥哥昨天故意踩死了那只黑蟋蟀,她的脸刷时就黑了。

    她不喜欢石头的娘亲,村里也没几个人喜欢她的。仗着娘亲是有钱人家,她在村里好像是高人一等,对谁都是冷嘲热讽。

    “虎妞,听说你哥卖野猪赚钱了,也不见他给你买二尺布做件衣裳,你看你的衣服都破成什么样子了,呵呵!”石头的娘亲却是看见了她,便是开口打趣她穿的破衣服。

    哼!

    虎妞却是将脸一侧,小塌鼻冷哼一声,彰显着一点小骄傲。

    她知道石头娘亲的心思,就是故意拿她的破衣服做文章,一是彰显她家的优越,二是想挑拨她跟哥哥的关系,以为哥哥会不舍得给她买布做新衣裳。

    “哎哟,这孩子还不开心了,婶这不是关心你没好衣服穿嘛!”石头的娘亲对她一阵埋汰,然后又对旁边的妇人指责道:“这书呆子也真是的,赚了钱,也不想着给妹妹添件新衣裳。”

    “我哥说过些天就给我买,嘞嘞嘞……”虎妞当即就甩回头,吐着舌头冲她做了一个鬼脸。

    其他妇人看到此,都是憋了一肚子笑意,看着脸色铁青的石头娘亲心里还很解恨。

    其实她们也不喜欢这个长舌妇,这个女人对谁家都喜欢指手画脚的,不是谁家孩子该买衣服,就是谁家媳妇该有了钗子,但穷人家过日子哪能这般面面俱到呢?

    虎妞不仅反击得理直气壮,而且走路也显得底气十足。

    刚刚过桥,她就忍不住伸手攥了攥衣角,衣角上有两个硬疙瘩,这里藏着一个秘密。这是她哥给她缝上去的银两,说是留这点钱做家底,防患于未然。

    一想到哥哥对她的关爱,更将这么多银两交给她,她的心就暖洋洋的。这衣服破又怎么了,有很多补丁又如何,谁的衣服能藏着这么多钱?

    而且哥哥已经明确跟她说了,这二天还得卖猎物赚钱,等忙完就带她到镇上买布做新衣裳,还要给她买一对新鞋子。

    一想对哥哥对她的好,她整个上午的心情都很好,唯一遗憾的是这边放的套子没捕到猎物。

    中午的时候,她去卧虎山找哥哥,但是在山下等了一会,却没有看到人。结果砍柴的阿才羡慕地告诉她,哥哥带着阿牛又去江府了。

    有些小失落,但有些欢喜!

    虎妞吃过香喷喷的饭团,然后用竹筒装了山泉水,查看那些套子结果捉到了一只斑鸠,晚餐又要有肉吃,让她很是开心。

    在下午的时候,她到了木桥那边放牛,这是江村回来的必经之路,想跟哥哥分享捕到斑鸠的喜悦。由于牛已经吃饱,所以只要拴在一处便可以了。

    石头却找了过来,狗子指着她叫嚣道:“石头哥,就是虎妞打我!”

    “是你踩坏小鼠的泥人的!”虎妞没有半点害怕,仰着脸望着他道。

    石头露出了结实的胳膊,恶恨恨地道:“我不管,今天我就是要好好揍你!我娘说了,你哥哥就是个二呆子,我们家才不用怕你们家!”

    只是才说完,石头的却有些意外地望向她后面,目光有些游离不定。

    “哥哥!”

    虎妞回头看着哥哥恰好从江村回来,心里顿时暖洋洋的。

    只是他哥哥却仍然板着脸,绕过她走向了石头,却见他将石头揪了起来,手掌重重地落在石头的屁股上,打得他嗷嗷叫。

    “若敢动我妹妹一根寒毛,我下次打得你爹都不认得!”她哥哥将石头丢在地上,又发出了警告,这让她心里更是开心,感觉有了依靠。

    “虎妞,看我今天带了什么?”

    “山鸡,这么大,哪里来的?”

    “管哪里来,今天让你吃上大鸡腿!”

    “嗯!”

    ……

    虎妞回头看到石头和狗子羡慕的目光,当即得意地冷哼一声,跟着哥哥牵牛回家,她觉得这是世上最好的哥哥。

    江府的寿宴一共摆三天,故而最佳的交易时间正是这些日子。

    其实不仅是被邀请来的那一大帮宾客,还有江村整条村子的人都吃在江府,又加上江府的下人们,这都少说也有二百张嘴。

    现在林晧然送去的猎物简直就是及时雨,故而能够卖得上价钱。林晧然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才化身成二贩子,而他已经将实情告诉了胡大,希望他能把握这些机会多猎些猎物。

    在寿宴的最后一天,胡大不负所望,早早在青石旁等候。

    看到林晧然来的时候,他露出了那口大黄牙,接过那袋盐的时候,跟着林晧然说稍等,便回林子搬出了一头肥鹿。

    经过这三次的利益交换,胡大对林晧然明显是增加了信任。林晧然不仅没有糊弄他,而且给的价钱相当公道,绝对是最佳的合作伙伴。

    “你这头鹿大概可以给你三斤盐,或者有什么需要的,我都可以换成其他东西给你带回来!”林晧然打量着地上的肥鹿,然后抬头报价道。

    胡大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对着他说道:“如果方便的话,还请帮我买半匹花布和一把菜刀,其他都换成盐吧!”

    “没问题!”林晧然满口答应,然后又叫来了阿牛,这茬买卖就这样算是成了。

    阿牛自然知道了这猎物的来历,但仍然没有多问什么。

    “你也太神了吧!今天又猎杀了一头山鹿,我记得你们村没有专门的猎户吧!”赵管家倒是直接问了起来,好奇起他的猎物来历。

    林晧然朝着屋内拱手,含笑地大声说道:“这还不是托江老夫人的洪福,让我们这群菜鸟接连猎到了好东西!”

    赵管家晒笑两声,自然不相信这个说辞,但却不敢否认。

    “四两?赵管家你是在说笑吧!这鹿虽然确实还不算真正成年,但却是上品佳肴!呦呦鹿鸣,食野之萍,这多好的蕴意,你难道不希望你府上的公子们以后能参加鹿鸣宴吗?”

    在价格上,双方再度产生了严重分歧。这次倒不能全怪赵管家黑心,而是林晧然开出的价码,确实远高于市场的价格。

    赵管家目光复杂地打量着他,这话简直是直中要害,有钱人吃的并不是食材,而是食材所代表的好蕴意,但他仍然不甘地挑剔道:“你这头鹿都还没有成年,又没有我们想要的鹿茸,这已经是实价了!”

    “今天是老夫人大寿之期,吃的可不是什么鹿茸!若是错过这等佳品,你们家老爷还不知道有多遗憾,我怕是搬出去你还还得请我回来呢?”林晧然却是有恃无恐,已经看准这头鹿能给寿宴添彩,这边绝对是非买不可。

    “八两!……太高了,你稍等一下!”赵管家最终却是不敢拿主意,转而向着里面而走。

    片刻,他领了一个老爷模样的中年男子回来,这便是他的聪明的地方,做事不给别人留下可以攻击的由头,故而能牢牢地占据着江府管家的位置。

    这男子身穿着一身鲜艳的绫罗绸缎,年过四旬,面白无须,嘴唇略黑,颇有些老爷的气势。仅是扫了一眼地上的肥鹿,又睥了林晧然一眼,便冲着赵管家说道:“给他!”

    “多谢老爷!”

    林晧然微微拱手,心中终于大定。他其实的心理价是六两,但却因为这个小小的坚持,让到他果然能多要到了二两,如何不让他感到高兴呢?

    这个中年男子脸上没有一丝言笑,却不知道是性格使然,还是在下人面前的一贯作风,这正要稳步返回客厅,但却又突然顿住脚步,冲着林晧然开口问道:“你可是那个书……林晧然?”

    却不知道后面是不是“呆子”,话给他收了回去,然后说出了林晧然的名字。

    “正是,敢问您如何称呼,咱们可曾见过?”林晧然拱手,疑惑这人竟然认识自己。

    “这是我们府的三老爷!”赵管家有些倨傲地介绍道。

    “果然还是呆头呆脑的!”三老爷仿佛是自言自语,迈出脚步离开,但却留下了一句话:“你此番路费怕是凑足了,你还是早些去赴考,他可是等着要跟你在院试一再高下呢!”

    赵管家这才认真地打量起林晧然,脸上露出恍然大悟之色。

    咦?

    林晧然当即明白,他的前身可能真跟江府的人产生过交集,跟这个三老爷恐怕是见过面的,跟这个叫“月白”的人似乎还有一场意气之争。

    只是他努力在脑海中搜索,不仅没有半点关于江府人的记忆,没有这个三老爷的,对那个叫“江白”的人同样何无印象。

    算了,反正经过这些时日的打听和观察,这江府确实不是什么大善之家,还是不跟这些人扯关系为妙。

    “怪事!这竟然就是长林村那个书呆子,我先前怎么一点都没发现呢?”赵管家看着林晧然离开的身影,却是犯起了嘀咕。

    春光明***拂在这座古色古香的村子里,仿佛弥漫着一股醉人的芳香。

    卖了山鹿,赚到了五两银子,让他心里很是忠踏实。

    不管是在哪个时代,钱总能给人带来温暖,而且可以解决很多东西。譬如给虎妞买新衣裳,譬如改善家里的住房条件,又譬如可以做点赚钱的小买卖。

    林晧然从江府出来后,却是一阵心血来潮,跟阿牛分开后,却没有直接返回长林村,而是向着江村的西边而去。

    听说江村西边有座书院,他借着这个令人舒服的好天气,决定过去瞧一瞧。

    按说,一个如此偏僻的山村,断然不会拥有书院这种东西。但江村确实非一般村子所能比拟,江府不仅斥资建了书院,还重金请来了名师执教。

    这些年,一些江村子弟陆续顺利走上了仕途,青山书院在整个化州府的名声大震,吸引了不少有钱人家子弟前来就读,以致这间书院现在彰显着勃勃生机。

    林晧然当年正是就读于青山书院,但这似乎不是一件值得当事人骄傲的事情。为了能够读书,为了那个功名,他家里陆续将田产变卖,这才落到断粮的窘境。

    青山书院坐落在半山腰上,以砖木结构为主,连绵的楼宇,让人不得不赞叹。这时正在上课,隐隐听到童子诵读《论语》的声音。

    林晧然来到了书院的大门口,抬头看了一眼“青山书院”四个苍劲的大字,当即就觉得这题字之人绝对不凡,却不知这名为“青山居士”的题款人是谁,隐隐间竟然透露着几分熟悉与亲切。

    这时,恰好有几个衣着华丽的人进去参观,守在院门前的一个短衫汉子倒没有人拦着,而他趁机尾随前面的人混进了里面。

    这跟现代的教育机构其实是一样的,本质都是上课、吃饭和睡觉的地方,只不过多了几间富有时代特色的阁楼,多了一些人文气息。

    由于深受“礼乐相承”思想的影响,所以书院的建筑布局很是严谨。以讲堂为中主,中轴对称,大门、讲堂、祭殿和书楼连成一线,两旁则是斋舍。

    只是看到这一些,林晧然明白长林村要赶上江村,恐怕一百年都不够。江村不仅富裕,而且还如此注重教育,这以后必定是官商结合的村子,长林村这种温饱都无法解决的村子如何追赶?

    贫富差距,这是两条村子在将来都无法避免的存在,而且只会越拉越大。

    林晧然早已经自认是长林村的一员,看到这一些,不由得有些沮丧起来。他虽然有帮助长林村脱贫致富的决心,但若想带着长林村超越江村,这恐怕是难于登天了。

    一对父子走在前面,正绕着青砖小路,向着后面的书楼而去。

    父亲年约四旬,一副员外装扮,高高瘦瘦,留着山羊胡,而这个小男孩八九岁的模样,长得白白胖胖,手里拿着刚买的木剑冲着路边的花丛乱舞着。

    小男孩的眼睛突然闪过兴奋的光芒,扭头冲他老爹嚷着不读书,说以后要当大将军,结果他老爹直接给他后脑勺赏了一巴掌。

    看着这员外打得真是用力,让到林晧然这个旁人都不由得呲牙咧嘴,秉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原则,默默地关注起这对父子,看会不会有命案发生。

    却听到这个员外瞪目怒骂道:“且不说咱家不是军户!哪怕你真有本事用命换来了战功,让你当上了总兵,甚至封了侯,那又能如何?我朝以文制武,一个小小的御史就能将你管得死死的,品阶高的官员还敢指着你鼻子骂你老子,你脑子是不是犯浑,竟然想着去当兵?”

    小男孩捂着发疼的后脑勺,但却顽性不改,或者心底就是抗拒着读书,眼珠子又一转又道:“咱家是做药材的,那我经商总行了吧!我要将买卖做到广州府,做到京城去,跟沈万三一样,成为天下第一大富……”

    哎呀……

    这次话没说完,他的后脑勺又重重地挨了一下,他爹一副恨铁不成钢地骂道:“你既然知道沈万三,那你还说这等疯言!天下第一富豪又如何?万贯家财又能怎样?还不是被抄了家,流放到云南?咱家比知县谁富?老子每次见了知县大人还不是恭恭敬敬的?”

    “那你说怎么办嘛!”小男孩这次学乖了,双手捂着脑袋,眼睛可怜兮兮地望向父亲,同时证明棍棒出孝子的科学性。

    员外捋了捋山羊胡,满意地抬头望着书楼无限向往地说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你莫再顽劣,在此用功读书,将来必有一个锦绣前程。若是中了生员,便可见官不拜,还可以得到国家的供养;若是中了举人,我哪怕是散尽家财也帮你捞个实缺,不过一个次六品知县恐怕就得到头了!”

    倒不是他担心财力不够,而是官场有着一套完整的游戏规则。一甲进士轻视三甲进士,而三甲进士又会蔑视举人官,官场的升迁跟功名有着极重要的关系。

    哪怕是首辅严蒿的儿子严世藩,能力无疑是够了,背景更是吓人,但却由于出身问题,故而到了六部尚书就算到头了,终生都没有机会入阁,否则会受到整个士林的攻讦。

    举人更是如此,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到了知县就难得寸进。

    小男孩却是意气风发,举起手中的木剑豪迈地大声道:“我要做大官,要做巡抚!”

    “那就必须更努力读书,要考中进士!”员外斩钉截铁,同时不无羡慕捋着山羊胡说道:“当今朝廷大员,哪个不是一甲二甲进士出身,当今严阁老是二甲进士,徐阁老是探花郎。若是你考了进士,不说有机会进入翰林院和科道六部,哪怕最差的安排都是知县。至于巡抚,只要运作得当,这也不是遥不可及!总之,你只要好好用功读书,在当今圣朝,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小男孩将木剑收起,眼睛发亮地追问道:“那我能带兵打仗吗?”

    林晧然本以为会得到一个后脑勺,但却出乎意外,员外却捋了捋山羊胡,一副世外高人般微笑道:“明朝的兵部是由文官把持,军队的任命权在兵部,如今由文官挂帅出征已成惯例。你若真能考上进士,倒是有机会统领千军万马!”

    小男孩满眼期待,步伐不经觉加快了少许。原先他还烦着那般如同天书般的书籍,但这刻仿佛拥有无穷的动力,恨不得明天就去参加科举。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林晧然没有继续往着书楼那边而去,而是伫立在原地看着远去的那对父子,心里头有了一些感悟,隐隐有什么东西在萌生。

    这跟着二十一世纪终究不同,这是一个士农工商的年代,商人的地位处于最低一等,而公务员的地位却无限拔高。

    上辈子他其实是有机会成为公务员的,只是在报名前夕给一个美女警察扣了一项调戏妇女罪,不然他没准就不用重生,有机会当上市长或许高官。

    “天命之谓性;率性这谓道;修道之谓教……”

    他走上一处木梯,便来到一间充满古韵的讲堂。讲堂两边有几个半人高的木窗,窗户的竹帘已经卷起,下午的阳光如同调皮的精灵,正落在那地板的木缝上。

    林晧然通过窗子看到里面的情况,讲堂里面有着二十余名摇头晃脑朗读的孩童,两个孩童共用一张桌子,年纪都在八九岁之间,桌上摆放着纸墨笔砚和一本《中庸》。

    孩童们的前面,一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坐在桌前端着茶,眼睛微微闭起,脑袋和上身轻轻摇晃,却不知是陶醉于茶水,还是迷醉于圣贤的大道中。

    在他后面的墙上,正挂着千古圣人——孔子的画像。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林晧然的脑海清晰地浮现了整篇的《中庸》全文,仿佛这些东西早已经深入于骨髓中,不论如何都不会将之遗忘。

    隐隐间,他觉得自己拥有应试的能力!而且从方才三老爷的话中可以得知,这身体的原主人竟然是县试案首的有力竞争力,这足说明身体原主人的才学确实过人。

    这是诱惑还是陷阱?

    林晧然从来都不是一个冲动的人,做事向来都考虑周详再行动,很少做力不能及的事实。或许是他的这个品质,让他上辈子没有大富大贵,但也没有太差。

    从书院出来,他看着一辆马车从他面前经过,微微疑惑地望着马车行驶的方向。原来江村处于交通要塞,他知道通过县城的路是跟这相反,却不知道这头是通往何方。

    站了片刻,他正想要回家时,却看到一个公子哥带着两个随从径直朝他走来。

    那个公子哥身体高挑,唇红齿口,但一脸的雀斑,腰间挂着玉佩,手持一把画扇,正轻轻地摇曳,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

    林晧然站在原地,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个冲他而来的公子哥,心里已经有了几分猜测,估计是跟此人相识,而且可能是敌非友。

    “呦!林若愚,怎么干起了卖柴的营生!”

    结果,对方一出声,便是带着几分嘲讽。

    林晧然瞬间确定,这人绝对是旧识,很可能就是江府的人。估计是那个叫三老爷的人跟他提及自己,而他又找了赵管家打听,这才知道自己近些时日卖柴为生的事。

    “讨口饭吃罢了!”林晧然微笑地说着,并不觉得卖柴是什么可耻的事情,只是他不愿意跟这人过多交集,便拱手告辞。

    公子哥却是拦住他,晒笑地道:“这么快就要走?莫不是这些天赚了钱,急着去赴考?若是这样的话,我可以派车送你一程,省得再出什么差池呢!”

    林晧然听出这话中有话,定然有什么他所不知道的隐私,但仍然不想跟这人产生过多交集,微笑地拱手道:“不用了,我不会去赴考的!”

    公子哥听到这话,突然大笑起来,只是看着林晧然真的要离开,便止住笑声道:“你不要功名倒可以理解,但你连妹妹都不要了吗?”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林晧然当即停了下来,眼睛闪过一抹凌厉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