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时间,在训练中很快过去,终于到了罗长风与阿青成亲的日子。
这一日,将军府热闹非凡,以范蠡文种两位大夫为首的百官尽数到贺,之后连勾践都亲自带着自己的夫人,越国王后雅鱼到贺,足见罗长风所受恩宠之深。
勾践对罗长风满意非常,在他的教导下,五十名越国剑士进步神速,虽到目前为止,只学得两式猿公剑法,战斗力却已比之前强了数倍。
勾践是看在眼里,喜在心上。
而最让勾践满意的是,罗长风与别的官员不同,他不结党,更不营私,只一心传授剑士剑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百官之中,他也就与范蠡私交较为要好,对其他官员,只保持着基本的尊重,不刻意与任何人交好,连文种与他的关系都只是一般。
在生活上,他只要能满足吃穿用度,其他的他根本不在意,每年的俸禄与偶尔的赏赐,已经足够他吃穿不愁,他也就不设法敛财。
这样的臣子可以说是君王最喜欢的,没有野心,甘于现状,把军队交给他,勾践放心无比。
最重要的是,罗长风是后来者,他与范蠡文种那些,知道他不堪过往的人不同。
当年勾践在吴国,对夫差卑躬屈膝,为活命过得卑贱无比,比奴隶还不如。
甚至为了取得夫差信任,放他回越,不惜尝他的粪便,这些黑历史,是勾践心中永远的痛,他绝不可能任知道这些事的人活着。
故而他在灭吴之后,无论如何都容不下范蠡与文种,这才给了范蠡一个“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的印象。
罗长风自己都不知道,他在不知不觉间,已被勾践区别对待,与范蠡文种区分开来。
他被勾践当成了真正的左膀右臂,比范蠡文种更重要的心腹之人。
可惜,他并不知道,罗长风对他的黑历史,与他的“鸟尽弓藏,兔死狗烹”都一清二楚,心里从未将他当成效忠对象。
之所以答应给他做将军,也不过是为了阿青母女能过得好一点而已,他随时做着抽身而退的准备。
……
罗长风还是第一次见到越国王后雅鱼,这个名传千古的贞烈女子。
她美丽动人,知书达理,温柔贤淑,不过罗长风最钦佩她的,是她的深明大义。
当年吴越之战,越国战败,勾践成为夫差的阶下囚,雅鱼跟随他同入吴国为奴。
吴国相国伍子胥,为逼勾践作反,让夫差杀了他,想出了一条毒计,在晋国使臣出使吴国时,伍子胥竟命雅鱼去侍寝。
晋国使臣不知雅鱼身份,稀里糊涂的坏了雅鱼清白,伍子胥以此为把柄,要挟晋国使臣签下不平等条约。
雅鱼受辱后,她没有选择死,而是选择背负着巨大的屈辱活下去,为什么?因为她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一个女人,一个妻子,更是一个王后。
她不仅属于自己,属于自己的丈夫,更属于国家,因此,只要丈夫还需要她,国家还需要她,她就不能死,不能像一个平常的女人那样去死。
她要帮助自己丈夫,她还要等着看吴国的报应,看到吴国灭亡,她才能心安理得的去死。
所以她就在吴国灭国那一日,在自己宫中自刎了。
勾践抱着她的尸身,整整三天三夜,不饮不食,之后勾践下令,将王后的宫殿与王后一起埋葬。
可以说,雅鱼正是华夏古代女性的典范,三从四德,忠贞刚烈。
在勾践被废的时候,她没有抛弃他,在勾践于吴国为奴的时候,她依旧守护在他的身旁。
在大部分臣子认为勾践变了的时候,只有她始终不渝的相信,他依然是原来的大王。
为了越国她付出太多,如果说范蠡文仲是越国的功臣,那么雅鱼就是越国的灵魂。
……
雅鱼很奇怪,按理说,她与大王一起出现时,罗长风只需行礼一遍即可,但他在向大王行过礼,口呼“参见大王”后,又恭恭敬敬的对她行了一礼,道:“拜见王后。”
勾践只当他为官不久,不懂仪节,并未在意。
勾践没注意到,雅鱼却注意到了,罗长风看向勾践的时候,眼神是平静的,与看向别人的目光完全一样,并没有因勾践的身份而有所不同。
而且在他行礼时,比较板正,就像应付公事。
但他看向自己的时候,眼中却有一抹敬重与钦佩,细心的雅鱼发现,他拜下的弧度,要比对大王深了一些。
雅鱼不明白罗长风为什么会如此,不过她也没多想,待勾践与罗长风寒暄过后,雅鱼柔声笑道:“罗将军既已成婚,还需勇猛精进,多为我越国生几个将门虎子。”
“哈哈哈哈……”勾践闻言朗声大笑,道:“王后所言极是,长风,你可定要勤加耕耘才是。”
罗长风闻言再度恭敬的对雅鱼抱拳一揖,正色道:“末将谨遵王后之命,定不负大王与王后厚爱。”
“好,好。”
片刻之后,吉时已到,罗长风该去迎亲了,不消说,自然又是一番繁琐的仪节。
等到将阿青迎回将军府,罗长风直感觉,在古代结个婚,简直比他与清廷鹰犬或六翅蜈蚣剧斗一场还累。
好在周制婚礼多少还是简化了一些程序的,至少没有拜堂这一节。
罗长风接回阿青后,两人一起在入席前洁手洁面,此谓之“沃盥之礼”。
待得沃盥结束,罗长风与阿青相对而坐,这叫对席,对席的位置,男西女东,意以阴阳交会有渐。
随即便是“同牢”与“合卺”,同牢是指新婚夫妇共食同一牲畜之肉,合卺是指夫妇交杯而饮。
交杯,是交换杯子而已,并非如后世影视剧瞎搞的那样,挽着胳膊喝酒。
合卺本意指破瓠为二,合之则成一器,剖分为二,分别盛酒。
最初合卺用匏瓜,匏是苦的,用来盛酒必是苦酒。
匏既分为二,象征夫妇由婚礼将两人合为一,故而,夫妻换杯,共饮合卺酒,不但象征夫妻合二为一,永结同好,而且也含有夫妇俩同甘共苦之深意。
再复杂的仪节,总有完成的时候,在饮过合卺酒后,就是最后一道程序了,叫“餕余设袵”。
餕余设袵又叫“合床礼”,新娘脱服由女侍接受,新郎脱服由男侍接受,随即侍人持烛而出。
至此,罗长风与阿青便正式成为夫妻,可以做一些爱做的事,造将门虎子了。
周制婚礼没有让新娘等在房中,新郎出去招呼宾客这一节,甚至没有酒宴。
在春秋时期,成亲并不是一件喜事,甚至对于新郎新娘双方家庭来说,是一件“饱含悲痛”的事情。
对女方来说:“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烛,思相离也。”
意思是女儿出嫁了,娘家就会连续三个晚上通宵点烛(当时的“烛”并非蜡烛,而是近似于火把、火炬),用以表达对出闺女儿的怀念。
而男方则是:“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
意思是娶媳妇的家庭,三天不能进行任何娱乐活动,因为儿子娶媳妇就意味着儿子长大了,而父母变老了。
所以在合卺礼结束后,宾客就会散去,剩下的时间,就是小夫妻的私人时间了。
“长风,我以后是不是不能叫你的名字了?我妈说,我们成亲后,就得改口叫你将军或夫君,你要唤我夫人。”
“别听她的,你依旧唤我长风,我叫你阿青,无论我日后是什么身份,我永远都是你的长风,你也永远都是我的阿青。”
“长风,你真好。”
“阿青。”
“嗯?”
“今日王后给了我一个任务。”
“什么任务?要我帮忙吗?”
“要,没有你,我永远完不成任务。”
“啊哟,究竟是什么任务呀?”
“她要我们,为越国多生几个将门虎子。”
“啊?可是……可是,要怎么生啊?”
“我大概知道一点,我教你。”
“哦!好呀!”
“……”
“呜……好痛。”
……
罗长风终究是决定,暂且将王后的要求放在一旁,阿青才十七岁,还太小,现在就生孩子,对她身体不好。
春去秋来,年余时间转瞬即过,罗长风进入本世界已近两年,第一批五十名剑士终于学成猿公剑法,可以开始传授全军了。
会稽城西郊练剑场。
罗长风立于台上,手持竹棒的阿青与腰悬长剑的范蠡,并肩站在台下队列侧方,静静看着罗长风。
罗长风从左至右扫视了一眼,精气神比之年余前大不相同的剑士们,沉声道:“弟兄们,你们已学成吾之剑法,且都有了三分火候。”
“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并非结束,尔等如今领悟的剑法之奥妙,不过吾之一二,日后在教习同袍之时,自己也需勤加修习,切不可自满。”
“都记住否?”
五十名剑士抱拳齐声喝道:“谨遵将军教诲。”
罗长风缓缓点点头,道:“很好,如此,便归营吧!允你们休沐三日,三日后,开始大练兵,本将军要你们,以最快的速度,将剑法传给所有剑士,不得有误。”
“是。”
剑士们集合归营,罗长风走向笑吟吟看着他的阿青与范蠡。
范蠡对罗长风抱拳笑道:“长风,恭喜了,如今你总算可以卸下肩上重担,好好休息一些时日了。”
罗长风脸上化开一个欣然的笑意,看着阿青道:“是啊!已经许久没有陪阿青牧羊了,从明日起,我又陪你牧羊,给你讲故事,你说好不好?”
阿青欢喜万分,娇声道:“当然好呀!你们等等我,我去把羊儿赶回来。”
阿青说完,便开心的蹦蹦跳跳往小树林去了,范蠡看着阿青的背影,叹道:“阿青还是这么活泼可爱,一点都没变。”
罗长风笑了笑,道:“毕竟,她还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呃……”范蠡错愕的瞥了罗长风一眼,他这个春秋时期的古人,自然无法理解罗长风这个后世人的思维。
罗长风将阿青宠上了天,保护得太好,家里一直是青母在打理,什么都无须阿青操心,也什么都不必让她管,不让她被任何俗务侵染。
阿青每日的生活,就是赶着羊儿去林中放牧,然后到练剑场看罗长风教剑士练剑。
中途她会跑回将军府,给罗长风取来可口的饭食,其他时间,哪怕什么都不做,就这么坐在那看罗长风一天,她也甘之如饴。
嫁做人妇一年有余,阿青却与未成亲前没有任何区别,依旧是那般,如同一个快乐的小精灵。
罗长风希望,她能一辈子都保持着这种状态。
“长风,你以后不会当真就每日陪着阿青牧羊吧?”
罗长风反问道:“我还需管什么事吗?”
范蠡哭笑不得的道:“你好歹还是剑士中军将,怎么也得管管那五千剑士吧?你也不怕日后别人唤你‘牧羊将军’。”
罗长风嘴角一弯,道:“牧羊将军又如何?我这一生,只为阿青而活,等助大王成就霸业,我便辞官归隐,每日里就陪着阿青牧羊放歌。”
“况且,那五千剑士在没有我这个中军将前,不也好好的吗?一切照旧便是,有我没我,区别不大。”
范蠡怔了怔,他沉默着与罗长风并肩走出了练剑场,不远处的甲士们已在开始拆卸帐篷,在此守了一年,终于可以回营了。
“怎么忽然不说话了?在想什么?”
范蠡回过神来,轻叹着摇了摇头,道:“没什么,长风,以越国如今的力量,你觉得我们还要多久能灭吴?”
罗长风想了想,断然道:“最多两年,两年内,剑士剑法可成,灭吴契机必现。”
罗长风的两年是保守估计,毕竟那五十名剑士,每人要教一百人,多少会拖慢一些进度,但是也绝对要不了两年。
范蠡精神一振,心下暗道:“两年,两年,夷光,等着我,再等我两年,两年后,我一定去接你。”
“等我将你夺回来,我也跟长风一样,大夫也不做了,便是整天和你坐了船,在江里湖里漂游,这么漂游一辈子。”
罗长风瞥了他一眼,突然心中一动,他想起了历史上一个传说,那个传说,就是关于范蠡与西施的。
却说当年勾践被夫差放回越国后,采纳了文种的“灭吴九术”,其中一计便是美人计,欲以美人声色来消磨夫差的意志。
范蠡奉命游遍全国搜寻美人,在诸暨李庄山下的溪岸边,范蠡见到了正在洗衣服的西施,深深为其美貌所动,而西施也十分欣赏范蠡的豪情,两人一见钟情。
但当时越国正处于生死存亡之际,没有时间给两人来谈情说爱。
《浣沙记》中记载,范蠡对西施言道:“社稷废兴,全赖此举,若能飘然一往,则国既可存,我身亦可保,后会有期,未可知也。”
“若执而不行,则国将遂灭,我身亦旋亡,那时节虽结姻亲,我和你必同做沟渠之鬼,又何暇求百年之欢乎?”
西施为范蠡的忠君爱国所感动,为了国家,他们不得不把个人放在一边,西施答应了范蠡,替越国到吴国卧底。
莫非,这个传说是真的?范蠡心心念念灭吴,就是为了夺回西施?
五十名剑士出师,罗长风将此事汇报给了勾践,勾践自是大喜过望,立马召来那五十名剑士,要当场考较他们的本领。
勾践又另召来五十名未学罗长风剑法的剑士,命他们以木剑相斗。
罗长风随意点了一名一代剑士,命他出战,勾践也点了一名看上去高大健壮的剑士。
谁知那一代剑士请命,要以一敌五,勾践自无不允,见那剑士有如此底气,勾践心下欢喜无限。
一场拼斗,仅十余息,五名剑士完败,第二名剑士又上,他要打八个,依旧得胜。
第三个勾践命他打十个,虽然自身也中了几剑,最终却依旧胜了。
不过到此,勾践也大概了解了剑士们的实力,以一当八便是极限,若是以真剑相拼,那剑士定然早已死在对手剑下,也就不存在以一敌十了。
不过罗长风解释,他训练出来的剑士,单独一个仅能以一当八,但他们的剑法可形成剑阵之势,配合之间施展,威力更强。
勾践顿时又来了兴趣,命一代剑士以四敌四十,果然完胜,如此一来,越国五千剑士,便可抵吴国五万大军。
范蠡也给罗长风帮言,说罗长风之剑法,乃是苦修十余年得来,这些剑士不过学剑年余,便有如此战力,若多给他们数年时间,越国剑士定能无敌于天下。
勾践一听正是此理,不由大悦,当场给罗长风赐金五十斤,五十名剑士,一人赐金五斤。
勾践勉励了几句,便让剑士们退下,随即召来一众心腹,宣布了一个消息。
原来是吴王夫差调集了吴国九郡兵马,准备大举攻伐齐国,命勾践派兵相助。
“诸君以为,我等该派兵多少为好?”
范蠡上前一步,道:“大王,臣下以为,三千甲士足矣,我国一向示之以弱,在夫差心目中,我越国兵不过万,若派兵太多,不免教他存疑,若太少,又不显我越国诚意,三千之数正合适。”
勾践闻言缓缓点头,赞同道:“范大夫所言极是,却不知,何人愿率兵前往?”
一名相貌威严,颌下有一缕长须的中年官员上前,抱拳道:“禀大王,臣下愿往,由臣下率兵前往,夫差定以为我越国无将可用,可令他更加放松警惕。”
罗长风识得他是大夫诸稽郢,官拜司马,执掌全国兵马,罗长风都在他的管辖范围,放在后世,便等同于国防部长。
越国有五大夫,分别为范蠡、文种、诸稽郢、逢同、皋如,有三中军将(亦称元帅),分别为罗长风、畴无余、泄庸。
而除了诸稽郢这个司马与三中军将,范蠡文武双全,也是久经沙场的宿将,换言之,越国光是帅才便有四员。
至于罗长风,众人虽未见过他的统兵之能,但就凭他那一手天下无双的神剑,便可堪称将才。
勾践听了诸稽郢的话,欣然道:“此言大善,准。”
安排好出兵事宜,众文武便即散去,诸稽郢自率三千甲士奔赴吴国,其他人亦各司其职,紧锣密鼓的发展越国,为日后攻吴做准备。
罗长风每日上完早朝,前往剑士大营点卯过后,便将一应事务安排给手下将领,自己却与阿青牧羊唱歌,琴瑟和鸣,好不快活。
也有人看不惯罗长风那一副“尸位素餐”的模样,私底下向勾践弹劾了几次罗长风。
勾践派人查了查,发现罗长风虽大部分时间不在大营,但军中事务却安排得井井有条。
且如今所有剑士都在跟随五十名一代剑士练剑,并无什么需要罗长风特别关注的,也就听之任之了。
那些弹劾罗长风的官员却不知道,罗长风此举正合勾践心意,不勤于军务,表示他没有野心,得过且过。
若罗长风当真是勤于军务,与剑士们同甘共苦,打成一片,他心里反而要犯嘀咕。
罗长风这样胸无大志,不思进取……挺好。
那些自以为兢兢业业,劳苦功高的官员不懂揣摩君王心理,见勾践丝毫没有问责的意思,只道是罗长风深得大王宠信,哪怕是毫无作为,大王也不予怪责。
不过他们也只是出于好心,希望罗长风在其位,谋其政,为越国发展出力。
反正罗长风每日陪夫人牧羊游玩,与他们也无碍,又没得罪他们,他们见大王都不怪责,也就不再去自讨没趣了。
而在罗长风每日陪阿青牧羊游玩,给她讲故事,悠闲度过了大半年时,夫差已大胜齐国,凯旋班师。
诸稽郢率领着残余的千余甲士,带着夫差的赏赐归来,勾践询问此战过程。
诸稽郢将此战巨细无遗的向勾践禀报,原来诸稽郢到吴国后,夫差便令他与自己留在中军督战,使吴将率领三千越甲,作为诱敌之军,前往送死。
一战下来,由于越甲死伤惨重,齐军不知其是诱饵,全力追杀,结果遭了夫差埋伏,大败亏输。
勾践与众越国文武俱是听得义愤填膺,但暂时又只能忍下这一口气。
勾践哀叹道:“夫差视我越国人如猪狗,不将我越国儿郎性命放在眼中,然寡人不仅无法为儿郎们报仇,反而要带上贺礼,前往恭贺吴国大胜,寡人……寡人……”
范蠡安慰道:“大王莫悲,将士们的血终究不会白流,待得灭吴之日,再来祭奠将士们英灵不迟。”
罗长风此时想的是,若他现在就去杀了夫差,剧情改变度定然低不了,当下上前一步,沉声道:“大王,末将愿往吴国,取夫差项上人头,以慰将士们在天之灵,以末将之剑法,吴宫当无可阻末将之人。”
以罗长风与阿青的武功,虽不可能是千人斩、万人敌,能以一己之力,杀伤千军万马,但千军万马,却也拦他们不住。
勾践苦笑着摆摆手,道:“罗将军其心可嘉,但事不可取,如今我越国尚未做好万全准备,若被人知道是我越国人刺杀了夫差,吴国定然尽起大军攻越,届时我等焉能抵挡?”
“即便吴国不知夫差死于我手,但吴国有一个伍子胥,吴国太子以之为良师,若太子继位,定然听从伍子胥之策,铲除寡人这个心腹大患。”
罗长风无言以对,看来他还是有些想当然了,若夫差真的能杀,恐怕自己出现那年勾践就已如此做,哪里还会等到今日?
其实吴国的有识之士,都是希望夫差先灭越国的,只是因为夫差感念当年勾践为他尝粪断病,一力压制,勾践这才“苟”到了如今,否则,越国早就不知道被灭了多少次。
不过话说回来,越国若被吴国灭了,那剧情改变度会更大吧?
可惜,罗长风并不愿这么做,因为越国有阿青母女,她们是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他不愿她们背上亡国奴的身份。
还有范蠡这个唯一的朋友,更有雅鱼这个他唯一钦佩之人,他们都在为了越国的崛起而拼搏,灭亡吴国,更是雅鱼活着的唯一意义。
他不愿亲手去破坏这一切,说到底,他还是不够冷血,做不到自私自利,六亲不认。
最终,勾践还是决定,带人备上贺礼,前往吴国道贺。
他挑选的随行人员,文臣只带逢同,武将则是带上了罗长风,护卫只剑士四人,甲士一百。
之所以带上逢同,是因为一向都是他在负责,联系打点吴国内应,历史上,也正是他与吴国太宰伯嚭,一起谗害了伍子胥。
正所谓敌之仇寇,我之英雄,对于吴国与后世读史之人来说,伯嚭只是个罪该万死的小人。
但对如今的越国来说,他却是功不可没,若无此人,勾践早已化为黄土一抔,哪里还会有什么卧薪尝胆的千古美谈?
只可惜,逢同与伯嚭的结局都不太好,在勾践灭吴后,他们也是勾践“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对象。
……
夜,将军府。
青帷幔帐之中,罗长风与阿青相拥而卧。
“阿青,明日我要随大王前往吴国,恐怕一段时日内,我不能陪你去牧羊了。”
阿青一听,无所谓的道:“那我也跟你们一起去。”
罗长风无奈的道:“这恐怕不行,去吴国的队伍中全是男子,大王都没有带王后,我若带你的话,恐怕不合适。”
阿青扭了扭身子,撒娇道:“不嘛!我不要跟你分开。”
罗长风颇有些哭笑不得,“可我是将军,以后终究要去打仗的,我总不能打仗的时候也带着你吧?”
阿青理所当然的道:“那有什么不可以?我还能帮你呢!”
罗长风一怔,突然面现恍然之色,是了,许久不见阿青动手,他都快忘了,阿青是一个武功比他还强的绝世高手。
罗长风想了想,道:“好吧!到时候我与大王分说,带上你一起便是,不过,你可能要作男子打扮才行。”
“嗯嗯,只要你让我跟着你,我什么都听你的。”
听着阿青那朴实无华,但饱含着深深依恋的话语,罗长风心都要化了。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
次日,王宫外。
随行队伍早早便集合完毕,罗长风腰悬长剑,与女扮男装,同样在腰间插了一把剑的阿青立于台阶下。
这些年,勾践找到了欧冶子之徒薛烛,为越国铸造兵器,在罗长风一些行之有效的建议下,越国的兵器铸造水平大大提高。
越国的剑已不复以前那般笨重,轻巧了不少,剑的体形也缩小了许多,但锋利度与韧性却比以前的剑更强。
虽说依然是青铜剑,但薛烛的一项打造工艺,号称领先世界两千年,这种工艺便是“复合金属工艺”,即两次浇铸使之复合成一体。
这种复杂的合金工艺,直到近代,才有一些西方国家开始使用,还有一点就是关于硫化铜防锈。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越王剑出土,此剑历经两千多年,依然金光闪闪,寒气逼人,剑刃也锋利无比,剑身上的纹饰依旧清晰可见。
专家利用现代科学,对剑的本身材质进行了研究,最后发现越王剑使用了合理的含锡成分,才保持了剑的强度和延伸性。
而剑之所以不锈,主要是因为剑的表面,被硫所覆盖,所以才保证了此剑两千年不锈。
因为越国的剑变得轻便小巧,便连阿青也能使用自如,所以她就没有再拿着她的竹棒,而是换了一把剑。
毕竟,在持戈带剑的护送队伍中,出现一个手持竹棒的护卫,那也太引人注意。
四名一代剑士并肩立于罗长风与阿青身后,另一侧的逢同时不时瞄一眼阿青,神色古怪已极。
阿青见他老是看自己,不由好奇的问道:“你看我作甚?我这副打扮不好看么?”
事实上,阿青女扮男装的模样并非不好看,相反,穿男装的阿青,比之女装时更多了几分不一样的魅力。
当然,穿男装不过是面子上过得去而已,事实上,古人并非瞎子,会连男女都分不清,别的不说,就说那小巧的身材,纤细的腰肢,便不是男子能拥有的。
影视剧中那些穿上男装,弄个男人发型,别人就分辨不出她是女子的桥段,自然是糊弄观众的而已。
逢同听了阿青的话,握拳放到嘴边清咳一声,他早知阿青是个不懂礼法的乡下姑娘,而罗长风又对她甚是宠爱,不让她学那些繁文缛节,是以对她跟自己毫不客气的说话并不在意。
当下对阿青微笑道:“好看好看,夫人无论穿男装女装,都是一般的好看,只不过我不明白,夫人这副打扮是要……”
阿青脆声道:“我要跟你们去吴国啊!”
逢同脸上现出果然如此的表情,似笑非笑的看了看面无表情的罗长风,心道这罗将军果然是宠妻成狂,便是片刻都不让夫人远离。
不多时,勾践在范蠡文种等大臣的陪同下,出了王宫,走下台阶,众人毫无意外的一眼就看见了阿青。
勾践诧异的对罗长风道:“长风,这是?”
罗长风对勾践抱拳一礼,正色道:“启禀大王,此去吴国,与深入虎穴无异,吴国敌视我越国者不知凡几。”
“阿青剑法尚在末将之上,为保大王安全,末将特带上阿青,以策万全。”
勾践闻言凝重的缓缓点了点头,道:“此言有理,恐怕那伍子胥,不会任由寡人顺利到达姑苏。”
说完对阿青笑了笑,阿青也还以一笑,随即勾践回身对范蠡等人略作交代,便上了当中的马车,吩咐启程。
逢同上了勾践前方的马车,给勾践驾车的,自然就是罗长风与阿青,其他四名剑士则是各驾勾践车架前后两车。
其余一百甲士,二十人驾着拉财货的马车,八十人分为两队,一边四十人,护卫在马车两边。
这支小小的车队,就此离了会稽城,往三百二十余里外的姑苏城而去。
行不一日,到得禹杭钱塘江畔,(禹杭即后世杭州,源自大禹在此治水)天色将黑,勾践下令在此安营,明日再行渡江。
此地有越国舟师(水军)驻扎,过江倒也方便,渡过钱塘江,再穿过余杭,便是吴国国境了。
至少,在禹杭境内他们是安全的。
扎好营帐,自有甲士负责饭食,勾践与逢同在营帐中稍作歇息。
罗长风与阿青各带两名剑士忙活开来,罗长风带剑士搬来些石块,做了个简易的灶台,命甲士寻来大量柴禾。
随即到一辆马车内搬出一些物件,首先便是一块一面被烧得发黑的青铜板,青铜板有着一些弧度,上面那一面微微内凹,这样可以保证油不溢出。
将青铜板架到简易灶台上,随即在下面烧起了火,待得青铜板被烧烫时,阿青与另外两名剑士,也搬着几个带盖子的釜甑过来了。
打开盖子,里面全是猪肉,这些猪肉已被切成一片片薄薄的肉片,几乎都是五花肉,因为做铁板烧,五花肉才是最好吃的,纯瘦肉反而缺了几分口感。
阿青用盐与各种罗长风的“独门香料”将五花肉腌了,剩下的,便只需放到青铜板上翻烤即可。
罗长风取出一个皮囊,里面装的却是豆油,这个时代的植物油中,也只有豆油了。
在青铜板上撒了一层豆油,等到油被烧到开始冒烟,他便以“挟”夹着一片片肉片放到了青铜板上翻烤。
春秋时期的筷子可不叫筷子,也不叫“箸”,箸是汉朝之后才这么叫的,而一直到明朝才叫做“筷”,在汉朝之前,筷子都是叫“挟”。
不过春秋时期,各国文字不同,写法就有点差别,《礼记》把筷子称为挟,《管子》上却把提手旁换成了木字边。
虽然部首不同,但强调的内容却都是“夹”,充分说明春秋人给这两根小棍取名字的时候,强调的是它的实际用途,简单明了。
不过许多人都不知道,《周礼》的餐桌礼仪中,并不提倡使用筷子。
《礼记》上明确要求:“羹之有菜者用挟,无菜者不用挟。”
这句话的意思是:有菜的时候用筷子,没菜的时候不用筷子。
还有“饭黍毋以挟”,即吃小米饭的时候不要用筷子,因为小米饭是一种可以祭祀天地的高贵食物,筷子这种东西是配不上它的,能够配上小米饭的只有“匕”,即匙子。
所以其实华夏老祖宗吃饭的时候,就跟后世吃西餐一样,一手拿着筷子,一手拿着勺子,吃菜的时候用筷子去夹,吃饭的时候用匙子舀。
但罗长风可不管这些破规矩,什么周礼,什么仪节,在他眼中就是狗屁,怎么方便怎么来,从他不让阿青学礼仪便可看出一二。
看着罗长风夫妇俩的动作,四名剑士与许多甲士都围了过来,其实最主要的是,他们是被烤肉的香气吸引过来的。
而在罗长风他们开始烤肉时,火头军的饭食也准备好了,罗长风便对一名剑士吩咐道:“伯渂,去请大王与逢大夫来吃菜。”
“是。”叫伯渂的剑士咽了口唾沫,转身往大帐飞奔而去。
罗长风与阿青一边翻烤着五花肉,一边将一些野葱花洒上去,那香气不由更浓了几分。
勾践与逢同很快就出来了,他们一出帐篷,隔老远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
勾践不由来了兴趣,对逢同笑道:“寡人从不知,咱们这位年轻的将军不仅神剑无双,还有这么一手‘绝学’。”
逢同附和道:“是啊!罗将军与夫人,皆乃非常人,自有非常之能。”
两人说话间,便已到了那被甲士们围住的圈子前,剑士伯渂喝道:“大王到,尔等还不让开?”
甲士们闻言忙不迭的散开,让开了道路,逢同对甲士们挥挥手,道:“都去食飧(吃晚饭),尔等不饥否?”
甲士们这才恋恋不舍的散去,自去火头军那打饭吃,不过罗长风与阿青烤肉的法子他们都学到了,打算等回去就试试。
可惜他们只学会了铁板烧的法子,却不知道那猪肉的腌制方法与香料,就算学会了,也做不出那般美味。
勾践好奇的看着那青铜板上铺满的,已烤得焦黄的五花肉,笑问道:“长风,你这是什么名堂?”
罗长风起身道:“禀大王,这是末将自创的食法,末将称之为‘铜板烧’,还请大王品尝。”
“铜板烧,有趣,那寡人便来试试你这铜板烧。”勾践饶有兴趣的跪坐了下来,接过阿青递过的碗与挟,碗中已有不少烤好的五花肉,因放了一会儿,也不烫嘴。
勾践尝了一块,顿时眼前一亮,大赞道:“果然美味,哈哈,想不到长风你如此会吃。”
罗长风道:“大王若喜欢,末将回去便将这铜板烧之法,传给宫中庖厨。”
勾践欣然道:“大善。”
罗长风对逢同伸了伸手,道:“逢大夫请。”
“罗将军请。”
逢同也跪坐了下来,罗长风却是盘坐,阿青则是并腿而坐。
阿青看了看勾践与逢同,问道:“大王,逢大夫,你们这么坐着不累吗?阿青平日如此坐不一会儿就累了呢!”
“呃……”勾践闻言一怔,哭笑不得的道:“此乃仪礼,就算累也要如此坐啊!”
罗长风道:“大王,恕末将直言,在正式场合,遵循仪礼无可厚非,那是君子风范,说白了,是做给别人看的。”
“不过平日生活中,或非正式场合,其实无须太过在意仪礼,如何令自己舒适便如何来,大王以为如何?”
勾践与逢同对视一眼,齐齐一笑,道:“长风此言大有道理,既如此,寡人今日便放浪形骸一回,哈哈哈哈……”
勾践说着,改跪坐为盘坐,果然感觉轻松舒服了不少,看向罗长风的目光不由更亲近了几分。
逢同见此也自换成盘坐之势,他此刻似乎有些明白,为何罗长风会得大王如此信任与恩宠了。
因为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没有丝毫压力,可以完全让自己放松下来。
他既无君子之风,也无王霸之相,说的更直白一点,就是胸无大志,但偏偏他又本领非凡,这样的人不受君王宠信,何人能得君王宠信呢?
四名剑士取来了饭食,奉予勾践几人,随即便坐在不远处吃饭,随时处于护卫状态。
几人边吃边烤,边烤边吃,可惜,因为孔丘那家伙给君子作了定义,要“食不言,寝不语”。
所以勾践与逢同都是默默吃饭,不言不语,毫无后世那饭局上的热烈之感,这却让吃烧烤少了几分乐趣。
肉准备了许多,青铜板也够大,阿青食量不大,吃得差不多后,便烤好一些用碗盛了,站起身来。
只见她走到四名剑士面前,笑道:“你们也尝尝,这烤肉可好吃啦!”
说完给他们碗中一人扒拉了一些烤肉,看着阿青那充满善意的澄澈眼神,与她脸上那纯净的笑容,四剑士心下感动不已,纷纷道谢。
勾践看着阿青的身影,缓缓放下了匕挟,叹道:“长风,寡人有些明白,你为何会如此宠爱阿青了,寡人在她身上,看到了雅鱼的影子。”
侧头看着阿青的罗长风脸上,浮起一丝温柔的笑意,转回头看向勾践,道:“如此说来,大王对王后也是一般宠爱了?”
或许是被罗长风的微笑所感染,勾践那刚硬的脸上,也有了几丝柔和之意,“那是自然。”
罗长风点点头,道:“这很正常,大王与末将虽为君臣,身份不同,但我们有一样是相同的。”
“哦?”
“我们都是男人,而且,都是好男人。”
勾践闻言微微怔了怔,下一刻却是大笑出声,“哈哈哈哈……说得好,此话深得寡人心,哈哈哈哈……”
……
次日一早,队伍再度启程,渡过钱塘江,很快就穿过余杭,在日落之前,已至距离槜李(后世嘉兴)不过二十余里之地。
依旧在一条小河旁扎下营寨,这次罗长风带着阿青到林中猎了一头鹿,勾践又享受到了另一种,与铜板烧截然不同的烧烤美味。
吃完晚饭时,夜幕已经降临,勾践与逢同罗长风阿青围坐篝火旁叙话,逢同正色对罗长风道:“罗将军,如今已到了吴国国境,我等须提高警惕,勿要给人以可乘之机才是。”
罗长风道:“逢大夫放心,长风省得,我与阿青……”
正说着,罗长风忽然神色一凝,脑袋微侧,似在倾听什么,口中却若无其事的说完了后面的话,“会注意好护卫的。”
勾践与逢同见状微微一怔,正要开口相询,却见罗长风贴着胸前竖起一指,轻轻摇了摇。
阿青虽不明所以,但她不是笨人,她知道罗长风有超人一等的耳力,甚至通过听声,可以辨别出事物的形态,当下也不作声。
勾践与逢同终于意识到,罗长风是发现了什么,当下不动声色,只紧紧盯着他,也不四处乱瞟。
因为他们很清楚,就算他们转头四顾,在这黑夜之中也什么都看不清,反而容易打草惊蛇。
数息之后,罗长风忽然站起身,往身后的黑暗处行去,阿青娇声问道:“长风,你干什么去?”
罗长风声音正常的道:“我去更衣(上厕所的委婉说法)。”
“哦!”
……
距离越国临时营地十数丈外的一处凹陷处,罗长风离开方向的另一边,一道黑影静静的趴在那凹陷内。
他整个人都融入了黑暗之中,一动不动,甚至连呼吸都微弱到了极点。
他极有耐心,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静静等待着猎物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他没有直直盯着勾践几人,因为他知道,窥视的眼神会引起对方某种感应,所以他只是用眼角余光注视着勾践他们。
勾践他们所在之处的周围,不仅有四名剑士来回巡视,还有两队甲士戒备。
他是一个刺客,是一个比他祖父更加专业的刺客,他不会强冲硬杀,他会寻找最合适的机会,一击必杀,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撤离。
可惜,这次他注定要失败了,因为他不知道,他的任务目标身边,有一个超出规格外的人物。
“地上很冷,有什么事,不如过去坐在火堆旁聊聊。”
一道清冷的声音自身后传来,他双目顿时圆睁,是那个去更衣的剑士,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会发现我?
在这春寒料峭的夜晚,汗珠却唰的自太阳穴冒出,顺着脸颊向下滑落,只不过,那汗珠是冰凉的。
他也是决断之人,既然已被发现,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惟拼死一搏尔。
好在对方只有一人,只要杀掉他,自己趁着夜色,未必便没有逃脱的可能。
想到此,他的手缓缓摸向了剑柄,他的剑很有特点,剑鞘是布的,出鞘时不会有声音。
“如果你不想连句话都没能留下,就无声无息的死去,我劝你还是不要去碰你的剑。”
身后的声音更冷了几分,他心下骇然不已,他能看到自己的动作?
如此黑暗的环境,连他自己都看不到自己的剑在哪,只是记得放置的位置而已,对方竟能清清楚楚的看到自己的动作。
他的心沉了下去。
……
勾践几人坐了没一会儿,便听得一声清脆的长剑出鞘声响起。
“锵”
所有人齐齐转头看向那个方向,四剑士与甲士们顿时被惊动。
“那边有动静,去看看。”
“点火把。”
四名剑士分出两人冲了过去,而一道绿影比他们更快,瞬间越过他们,往声音传来的方向冲去,不是阿青又是谁?
勾践与逢同站起身,在两名剑士与一队打着火把的甲士簇拥下,也往那边行去。
行过十数丈后,勾践便看到地上躺着一个黑衣人,左手捂着右手背,鲜血正自指间不住滴落,一把三尺长剑掉落在他身旁。
那把剑与越国的剑大不相同,剑身比越国之剑要薄,在火把火光的映照下,刃上宝光流动,变幻不定。
勾践将之拾起,举到面前查看,却见勾践脸上陡然间罩上了一层青色薄雾,当真是剑气映面,发眉俱碧。
勾践沉声道:“是风胡子亲手所铸之剑,能用上此剑,看来你的身份不低。”
此时那刺客被罗长风以长剑指着咽喉,不敢动弹,听了勾践此言,只是沉默不语。
“嗯?”翻看长剑的勾践忽然双目一凝,他发现,在靠近剑柄处刻着一个字——鱄。
勾践看向那刺客,两眼微眯,凝声道:“原来是鱄设诸之后,没想到伍子胥杀寡人之心,竟如此之盛,这次可是下了血本了。”
罗长风也诧异的看着地上刺客,居然是他的后裔。
说鱄设诸知道的可能不多,可一说他另一个名字,那基本上就无人不识了。
鱄设诸,正是以鱼肠剑刺杀了吴王僚,华夏历史上的四大刺客之一——专诸。
当初专诸替夫差的父亲公子光,也就是吴王阖闾刺杀了吴王僚,让阖闾顺利夺回王位,之后阖闾便封专诸之子为卿。
然而他的孙子,却没有继承父志,成为士卿,而是苦练武艺,钻研刺杀之道,想要将祖辈的手艺发扬光大。
自他出师以来,也完成了不少刺杀任务,干掉了许多敌国重要人物。
之前他一直是在齐鲁等国活动,这次吴国大胜齐国,可以说也有他的一份功劳在内。
齐国战败后,他暂时回国,他祖父专诸与伍子胥是八拜之交,鱄家与伍家可谓同气连枝,乃是世交。
日前伍子胥找到他,与他陈说越国对吴国的威胁,托他到勾践前往吴国的必经之路上予以刺杀。
他几乎没怎么考虑便答应了下来,结果,出师不利,栽在了罗长风手中。
勾践凝视着手中之剑,忽然对罗长风问道:“长风,你认为,此人该如何处置?”
罗长风闻言面无表情的道:“鱄家与伍子胥同气连枝,而伍子胥恨不能杀大王而后快,想来即便我们灭了吴国,鱄家也不可能投效,相反,极有可能会不择手段的复仇。”
“所谓敌之英雄,我之仇寇,故而末将认为,对鱄家之人,当斩尽杀绝,否则,大王日后便要面临鱄家那防不胜防,无休止的刺杀。”
听完罗长风的话,地上那刺客顿时怒目圆睁,死死盯着罗长风。
勾践却是大为赞赏,“好一个‘敌之英雄,我之仇寇’,正是此理,既如此,那就杀吧!”
“噗”
罗长风没有丝毫犹豫,勾践话音一落,长剑便向前一送,瞬间没入那刺客咽喉。
若是换了别的刺客,说不定勾践还会动一动收服的心思,可惜来的是鱄家之人。
正如罗长风所言,鱄家的刺客,为了完成任务,可谓是不择手段,防不胜防。
当初专诸刺杀吴王僚时,知道他好美食,专诸便去学厨艺,成为了一等一的庖厨。
而他上菜之时,可是肉袒入殿,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藏兵器的地方,谁能料到,兵器会被藏在他端在手中的托盘上,那条鱼腹中。
一想到日后吃饭睡觉都不得安生,做什么都要小心翼翼,勾践心下就是一阵发寒。
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按罗长风说的那般,将鱄家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解决了刺客,罗长风吩咐甲士,挖个坑将他埋了,虽然他是刺客,但怎么说也是吴国贵族,若被夫差知道还是会有些许麻烦。
此事应该是伍子胥与那刺客自作主张,私底下暗中干的,他绝不敢让夫差知道。
否则,夫差第一个要杀的绝对不会是勾践,而是他伍子胥,所以勾践也并不是太过担心。
但他也没想过用这刺客反咬伍子胥一口,因为他们虽然都知道是伍子胥派的人,但他们根本没有证据,若是被伍子胥用此事大做文章,反而不妙。
所以最好的处理方式,便是若无其事,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伍子胥没派人来刺杀过他,他也没遇到过什么刺客。
但是经过此事,勾践心下对伍子胥再添几分恨意,要说整个吴国中,勾践最恨的正是这个伍子胥,连夫差都只能排到第二。
除了当初雅鱼之事外,更是因为罗长风那句“敌之英雄,我之仇寇”,吴国若无伍子胥,当年他也不会败得那么惨,受尽屈辱。
“逢同,到姑苏后,带上厚礼,去见伯嚭,一定要设法,除了伍子胥。”
“是。”
……
次日,队伍再度启程,在槜李城稍作歇息,便继续赶路,出得槜李城,一路向北,路上偶尔能遇到一些往来的百姓。
见到军队,路过的百姓纷纷避让到道路两旁,行不半日,几名赶着牛羊,挑着柴薪的百姓从对面行来。
坐在车辕上的阿青看着那些牛羊,对罗长风叹道:“我们出门这几日,不知道有没有人赶羊儿去吃草。”
罗长风温声道:“放心吧!我已经吩咐府中卫士,每日去割草来喂羊儿,不会饿着它们的。”
阿青这才放心下来,坐在车内的勾践听得好笑,他此时又想起了当初范蠡对他所言,罗长风是因为吴国剑士杀了他们的羊,才决定教越国剑士剑法,助越灭吴。
一想到这件事,他脸上的笑意不由自主的便大了几分。
“咩咩……”
“牟……”
“不要乱,把牛羊赶开,快……”
突然,勾践只听得车外牛羊齐叫,甲士们一阵混乱,不由神色一紧,沉喝道:“外面发生何事?”
“大王且安心,几个跳梁小丑罢了。”罗长风看着眼前突然受惊的牛羊,双目之中浮起寒芒,随口对勾践回道。
原来方才那些百姓本赶着牛羊好好走着,似乎是见前方有军队到来,急忙抽打牛羊,想要将之赶到路旁。
或许是他们太急,结果起了反作用,牛羊失控的向着队列冲了过来,甲士们猝不及防,阵列顿时一乱,幸亏拉车的马匹都是战马,并未因此受惊。
“大人恕罪,恕罪,我们这就把牛羊赶走。”那些百姓急忙前冲,一边对甲士们说着赔罪的话语,一边快步上前,似乎是想将牛羊赶出队列。
然而罗长风却早已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别的不说,如此紧急时刻,那些挑柴的,竟然还没有把柴扔掉,而是挑着柴薪冲进了队伍中,将甲士队列搅得更加混乱。
下一刻,罗长风轻喝道:“阿青,保护好大王。”
说完勒马停车,身子一纵,便迅速掠了出去,同时大喝道:“杀牛宰羊,保持好阵型。”
那些甲士一听,哪里还会客气?挺起矛戈便对着牛羊下起了毒手。
“不要,不要杀我牛羊啊……”有百姓大声哀求。
罗长风冷哼一声,越过前方逢同的马车后,陡然纵身而起,在一头向前狂奔的水牛背上一踏,内力爆发,那水牛顿时四蹄一软,哀叫一声,趴了下去。
若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那水牛后臀处有一道小小的伤口,显是被锐物所刺,而这也是罗长风悍然出手的原因。
这些牛羊之所以突然失控,便是被人以锐物刺伤,那么,这些“百姓”是些什么人,还用说吗?
“锵”
“噗”
罗长风踩趴那头水牛后,身子继续前掠,脆鸣声中,长剑已然出鞘,同时抹过了那紧跟在水牛身后之人的脖子。
罗长风丝毫没有留情,赶牛羊的百姓有八人,最近的两个已经接近逢同的马车,其他六人就在他们身后不远。
“噗”
在罗长风身形闪动间,又杀掉一人后,剩下的六人终于明白,自己已经暴露。
挑柴的纷纷探手伸进柴薪中,唰的一声拔出长剑,随即扔掉柴薪,喝道:“生还者不为烈丈夫也(活着回去的不算大丈夫),杀。”
“杀……”
“噗噗……”
六名刺客或自柴薪中拔出长剑,或自衣袖中抽出短剑,趁越甲们不备,顷刻之间便杀伤七八人。
这些刺客武功不弱,甲士们若不结成战阵,在这些剑士面前就是被屠戮的货。
罗长风杀死的那两人冲得比较靠前,与六人不在一处,中间又有牛羊与甲士相阻,没能及时赶过去,居然让他们趁机杀伤多人,不由大怒。
罗长风一脚踹翻一头向着马车冲来的黄牛后,再度纵身而起,在一名甲士肩上轻轻一踏,身子顿时化作离弦之箭,射向那六名刺客。
此时六名刺客凑到一起,形成了一个小型战阵,六人配合默契,四人取守势,抵挡攻击,另外两人寻机进招,往往便能一击即中。
然而他们那融入了“孙子兵法”的精妙合击之术,在遇到罗长风那快到肉眼难辨的速度时,便毫无建树了。
便在四名刺客两两一组,架住左右两侧几杆啄下的戈,另外两名刺客迅速往左侧前突,刺杀持戈的甲士时,罗长风赶到。
罗长风是从侧面来的,所以他直接腰一躬,从持戈甲士与前突的两名刺客之间掠过。
“噗噗”
两名刺客的脖子几乎同时被切开,栽倒在地,而此时负责抵挡左侧攻击的两人,身前顿时空门大开。
看到有机可乘的长矛手,狠狠将手中长矛向着两名刺客胸腹间捅了过去。
“噗噗噗噗……”
一连串的利刃入肉声后,两名刺客被刺成了马蜂窝,顷刻间死了四人,剩下的两人自也没能坚持多久,很快便死在了罗长风剑下。
从刺客们发难,到罗长风出手,再到八名刺客全部败亡,只过去了不到半分钟,等到所有刺客死光,四名剑士才冲进战圈。
四人不由面面相觑,无语万分,罗长风出手太果断,也太快,几乎没有丝毫犹豫,似乎他从一开始就认定了这些百姓是刺客。
所以他们完全没反应过来,等他们反应过来时,刺客都已经被罗长风干掉两个。
他们甚至怀疑,罗长风是抱着“宁杀错,不放过”的念头动的手。
不过他们这还真冤枉了罗长风,促使罗长风果断出手的,便是因为他听到了,刺客用匕首刺伤牛臀的声音。
而且他们抽打羊群时,也用力太猛,他跟阿青放了两年多的羊,知道要调整羊群的方向,根本无须抽打山羊,只需比一比动作,或轻轻拍打山羊的脖子,山羊自会转向。
他们故意这样死命抽打羊群,用藏在袖中的短剑刺伤牛臀,自然是因为他们不怀好意。
他们就是要让牛羊失控,好混入队列中,趁机接近勾践的车架,刺杀于他。
既然确定了这一点,罗长风如何还会跟他们客气?自然是拔剑便杀。
其实这帮刺客布下的杀局不可谓不妙,若是罗长风不在场,就算他们最终不会成功,也至少能做到与勾践面对面对砍的程度。
虽然或许砍不过,最终依旧是个死,但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连第一辆马车都还没接近,就全部阵亡。
原本的剧情中,是没有罗长风的,所以勾践带的剑士要多一些,远远不止四个,所以原剧情里,他依然在这一路上的刺杀中活了下来。
历史的进程让罗长风清楚的知道,勾践不会死在这路上,会死的,只是他身边的人而已,就看走到姑苏的时候,他身边的一百甲士还能剩多少了。
罗长风暗叹着看了一眼战死的数名甲士,还有七八人身受重伤,能不能活下来,得看天意。
罗长风拭净剑上血迹后,还剑入鞘,吩咐道:“将刺客的尸体扔到林中去,为受伤的弟兄包扎伤口,战死的弟兄,记下他们的姓名,好好安葬,大王自会抚恤他们家人。”
“至于这些牛羊,既然是别人送上门的,那就不必客气,全部笑纳便是,今晚本将军请你们吃烤全羊。”
“是,多谢将军。”
罗长风吩咐完,径自往勾践的马车方向行去,甲士们便开始处理现场。
从他们当兵的那天起,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宿命,虽然对于袍泽的战死,他们会物伤其类,但也不会太过沉痛。
本来,以那八名刺客的武功,措手不及下,他们的伤亡可能会更加惨重,甚至大王都会有危险。
可是因为罗长风的存在,他们只死伤十数人,已经算是十分幸运了。
四名剑士忙跟上罗长风,那名叫伯渂的为首剑士正色对罗长风问道:“将军,你是如何断定,那些百姓是刺客的?”
这是一种战场经验,罗长风有义务传授麾下将士,所以他毫无顾忌的问了出来。
罗长风解释道:“去看看那些牛的后臀,你们就会明白,另外,他们的剑虽然插在柴薪之中,但不巧的是,刚刚被我看到了一丝反光。”
“最重要的是,时间不对,现在是未时,他们无论如何,这个时间都不应该出现在路上。”
“这个时间赶牛羊出门放牧太晚,赶牛羊回家又太早,正常百姓一般不会如此,这些都是破绽。”
听完罗长风的话,四名剑士立马去查看了牛臀,果然发现有伤口,他们此时也明白了这些牛突然失控的原因,心下对罗长风不由大为叹服。
随之而来的却又颇觉好笑,没想到将军喜欢陪夫人牧羊,还有这般好处,若非他对牧羊之事如此精通,也不会发现那时间上的破绽了。
甲士们自处理现场,罗长风顺着道路往马车走去,忽然,他脚步一顿,双目微微亮了亮。
此时罗长风的目光凝视着路旁不远处的树丛,那里长着一蓬蓬野草,一大片范围内都长得有,那是一种草药。
那种草药罗长风非常熟悉,他小时候还专门背着小背篓,去山间地头割那种草,弄回家后将之晒干,卖给药材商,十分值钱。
罗长风老家称之为“蒿子”,而这种蒿子的学名,叫“艾叶草”,别称“艾蒿”。
这种草药的药性,外用有抗菌、抗病毒、止血、抗凝血的作用,内服则是有平喘、镇咳、祛痰、镇静、抗过敏、护肝利胆作用等。
而将之晒干之后点燃,其烟雾又可驱蚊虫,制成药粉还能防毒虫,后世著名的“艾灸疗法”,就是用的这种草药。
可以说,艾叶草是山间地头最常见,但药效又十分强大的草药。
这个世界的医者还未形成系统的传承,尚处于摸索阶段,距离扁鹊出生都还有七八十年呢!
况且,就算是扁鹊在世,也未必知道艾叶草的药效,艾叶草的药效是汉末时,才被茅山宗开派祖师,华阳隐居陶弘景发现,将之写进《名医别录》。
在那个时代,艾叶草一直都是防瘟疫的功臣,此时罗长风发现大量艾叶草,不由大喜过望,受伤的甲士有救了。
“来人。”
“在,将军有何吩咐?”
“跟我来。”
“是。”
罗长风带着一队甲士走进树丛,他蹲身撸下一把艾叶,对众甲士道:“这是一种草药,叫艾叶草,揉碎后敷在伤口,可止血生肌。”
“你们认清楚,在四周找找,先弄一些给受伤的弟兄敷上,然后将周围的艾叶草尽数收集起来。”
“日后回会稽,派人多多搜集,晒干后磨成药粉,便是‘金创药’,在战场上,可拯救许多受伤的弟兄。”
众甲士闻言大喜,将艾叶草的模样记下,便四散开来,采集艾叶草。
此时危险解除,勾践与阿青也下了马车,阿青径直向着罗长风跑了过去,勾践则是与逢同一起,上前查看一番甲士们的伤亡情况,安抚了几句。
见罗长风与一众甲士在路旁树丛中,不知在干什么,便跟逢同一起走了过去。
“长风,你们这是……”
罗长风将刚刚发现艾叶草之事跟勾践说了,阿青一看,脆声道:“咦?是这种草,这种草我们那也有很多呀!”
“以前羊儿在山上被荆棘划伤,就会到这种草上去蹭,蹭上这草后,伤口很快就不流血啦!”
勾践与逢同闻言顿时大喜过望,古往今来,许多草药的功效,本来就是动物最先发现,人类观察动物的举动,才逐渐发现许多草药的用处。
既然阿青如此说,那就证明这种草药的确有止血之效。
这个时代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治疗外伤的有效手段,受伤之后都是靠着自己的身体素质硬抗。
夫差的父亲吴王阖闾,就是在槜李之战中,被那时的越国大夫灵姑浮,用戈斩落脚拇指,最终因没有有效治疗手段,伤口感染发炎而死。
连堂堂一国君王都死于这种外伤,更别提普通人了。
若罗长风发现的这种草药,当真有止血生肌之效,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很快,甲士们采集到了足够的艾叶草,几人一起走到受伤甲士身边。
罗长风吩咐道:“记得把草药揉碎,最好用石头砸,实在不行还能用口嚼碎,尽量将草药的药汁弄出来,如此效果方为最佳。”
“草药敷上伤口后,自己用手按压片刻,二三十息内,便可止血。”
甲士们帮助受伤的袍泽脱去衣甲,一时半刻找不到那么多石头,便按照罗长风所言,用口嚼碎草药。
那艾叶草味道十分苦涩,甲士们初次嚼咬时,一个个差点没吐出来。
罗长风沉声道:“这艾叶草味苦,但这恰恰昭示了我等兄弟袍泽间,生死与共,同甘共苦的关系。”
“今日你忍苦救了袍泽,他日便是袍泽忍苦救你,在战场上,能救你们一命的,不是父母,不是亲人,更不是上天。”
“而是你身边的袍泽,袍泽兄弟,是比父母亲人更亲的人,希望你们记住本将军今日的话。”
罗长风脸上没什么表情,语气也并不慷慨激昂,相反,十分淡漠。
但甲士们听了他的话,却有一种莫名的感动,瞬间充斥在胸臆之中,看着面前的袍泽,只觉亲切无比。
当下一个个强忍住苦味,大口大口将草药嚼碎,随即对面前受伤的袍泽道:“兄弟,忍着点。”
“尽管动手吧!兄弟。”
勾践与逢同对视一眼,他们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惊奇与激赏之意。
以前他们一直以为,罗长风只是个剑法通神的剑士,加上太过年轻,又不识字,肯定带领不好一支军队。
他最大的作用,也就是传授剑士们剑法,打仗时当个冲锋陷阵的将军了。
可如今看来,他非但可以带领好一支军队,更是能让一支军队上下一心,凝聚无比,这样的军队,才是真正无敌于天下的大军。
原来他们都看走眼了,罗长风哪里只是一介武艺高强的莽夫?这分明便是一员帅才啊!
八名受伤的甲士按罗长风吩咐,将敷在伤口上的草药紧紧按住,有些伤口较长的,其他甲士也会帮忙。
不到两分钟时间,原本鲜血直流的伤口果然不再流血,甲士们不由欣喜若狂。
“不流了,当真不流血了。”
“简直神药也。”
“兄弟,你的性命保住啦!”
勾践、逢同、阿青三人全都笑吟吟的看向罗长风,罗长风也暗暗舒了口气,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
“好了,以布条将他们的伤口裹上,多采集一些草药,每日一换,伤口很快就能结痂恢复,伤口恢复时会发痒,千万不可去挠。”
“这几日粮食已消耗不少,空出来的马车给受伤的兄弟乘坐,那些牛羊就地分割,每人带一点便是。”
“是。”
众甲士齐齐应了一声,受伤的甲士也纷纷对罗长风抱拳道:“多谢将军救命之恩。”
队伍再行上路,伤者被放到了马车上,略重的牛被处理成肉块,羊却两人一只抬着走。
空手的甲士们也没闲着,他们采集了许多艾叶草,这玩意十分常见,每走一段路就能发现一些。
甲士们一看到艾叶草,就如遇见宝贝一般,欢喜的上前采集,一个个衣襟里鼓鼓囊囊,装满了艾叶草。
今日没再行进多少路程,不到酉时,勾践便下令扎营,吴越之地水网纵横,小河小溪随处可见,找一处有水源的地方扎下营帐,罗长风便张罗着烤全羊了。
一只只肥羊被穿在木棍上,架在火上翻烤,羊身上被割出道道割痕,如此,可让羊肉更容易烤透。
其他甲士就只能吃点带盐味的牛羊肉,罗长风与阿青的香料并不多了,也就够他们几个加上四名剑士吃的。
美美的享受了一顿烤全羊,在夜空下安坐闲聊了一会儿,勾践与逢同便去歇息了,有罗长风与阿青在,他们睡得无比安心踏实。
次日一早,再行启程,此处距离姑苏只剩一天的路程,所有人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因为他们知道,伍子胥既一心想要勾践死,便一定还有后手,而今日,可是刺杀勾践的最后机会,他绝不会放任勾践,安安稳稳的到达姑苏。
便如此,甲士们绷紧神经,以几近于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状态走了两个时辰,到得巳时,他们面前出现了一处绝险之地。
那是一条位于两面山崖中间的道路,整体山势,便似一座山被从中间劈开,左右两边都是高达十余丈的山峰。
若站在两面山崖间的道路往上看,几乎只能看到一缕天光,这样的地势有个十分有名的称谓,叫做“一线天”。
“停。”
甲士们已形成条件反射,听到罗长风叫停,立马聚拢起来,在马车两侧形成战阵,长戈斜举,长矛端平。
马车内闭目养神的勾践神色一凝,霍然睁开双眼,沉声道:“长风,遇伏了吗?”
罗长风道:“暂未发现埋伏,但连此等地形伍子胥都能放过,末将倒要低看他几眼了。”
勾践心下好奇,掀开门帘一看,顿时了然,“原来是此地,的确,若伍子胥要杀寡人,此地可谓是最后的机会,过了此地,便是一路坦途。”
阿青对罗长风问道:“长风,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罗长风略一思忖,道:“这样,你我各带两名剑士,从左右山崖上山,若无埋伏自不必说,若遇伏兵,便灭之。”
阿青闻言颔首道:“好。”
“大王且安坐,末将去去就来。”
“嗯,要当心。”
罗长风与阿青各自带上两名剑士,罗长风往左,阿青往右,没入了路旁林中,向着山崖上掠去。
罗长风与两名剑士奔行如风,脚步落地无声,为了照顾剑士的速度,罗长风刻意放慢了不少。
他们奔行间右手时刻搭在剑柄上,身子微躬,随时保证能以最快的速度拔剑出鞘。
罗长风顺着斜斜的山坡奔上山崖后,立马功聚双耳,百丈之内的动静尽收耳中。
一开始尚无发现,可再往前奔行了二十余丈后,耳中便听到了十几二十道杂乱的呼吸。
罗长风手一抬,两名剑士与他几乎同时停步,三人蹲下身来,罗长风侧耳倾听,很快就确定了伏兵的位置。
对身后两名剑士招招手,罗长风带着他们往左绕了一个弧度,摸到了伏兵的身后去。
可惜,在有外人的时候,罗长风不敢使用飞刀,否则解决这些伏兵就要省上不少力气,他的软剑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敢亮出来。
这是个青铜器当道的年代,连铁器都还只是在小范围内流传,更别提他那比铁器更强的钢制兵器了。
若是拿出来后,他没法解释这兵器来历不说,还很可能会被“道德绑架”,最后将之全部献出去。
这可是他保命护身的一张底牌,哪怕丢掉一把都一定要找回来,他可舍不得就此献出去。
目前知道他有飞刀与软剑的,就只有阿青母女,再无第三人知晓,所以这些伏兵只能用他所配青铜剑解决了。
伏兵有二十余人,他们全都趴在山崖旁,那山崖边上,布置了大量滚木擂石,手边还放着强弓劲弩。
若军队当真毫不防备的进入山谷,措手不及下,定然是九死一生,甚至十死无生。
罗长风在后世的时候,从影视剧中不知看到过多少这种桥段,是以一遇到这种地形,他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贸然进入,必须先确定山崖两侧绝对安全,才能让队伍通过。
罗长风与两名剑士没有二话,悄无声息的摸到伏兵身后,便悍然发动。
“锵锵锵”
“噗噗噗噗……”
紧随在三道长剑出鞘声之后的,便是一连串的利刃入肉声,三人顷刻之间杀死四五人,那些伏兵才发现三名不速之客。
大惊之下,纷纷爬起身,拔出长剑迎了上去,有那稍稍愚蠢的,在如此近的距离,竟下意识的去拿弓弩,结果自然是被一剑封喉。
这些伏兵应该是吴国军士,并非武者剑士,武艺比起那八名刺客来说,要差得太多。
两名剑士互相配合,犹如杀鸡宰羊,轻易便敌下了十数人。
罗长风更不必说,只见他身形直接化作一道虚影,在伏兵之间盘旋来回。
一息之后,罗长风回到原地,而面前七名伏兵,全都就此僵住,下一刻,鲜血自咽喉之中喷溅而出,随即栽倒在地。
解决了七名伏兵,那边围攻两名剑士的也只剩八人,罗长风回身数招解决。
三人在山崖之上搜索片刻,见周围再无伏兵,便小心翼翼的将那些滚木擂石拉回山崖内,对山崖下再造不成威胁,这才走到山崖旁。
在罗长风他们动手时,山崖对面也传来了打斗之声,两边山崖高有十来丈,相距却不过数丈,动静清晰可闻。
罗长风甚至能以天赋能力听出,阿青的身法变幻,与两名剑士杀敌所用招式。
“阿青,你们那边如何?”见动静平复,罗长风扬声问道。
“解决了,这边有二十四个,你呢?”阿青娇脆的声音自山崖对面传来。
罗长风道:“我们这边二十一个,都解决了,伯渂去告知大王他们,可以通行,阿青我们顺着山崖往前搜查,到出口汇合。”
“好。”
这条山谷长约半里,在出口处,罗长风与阿青顺利汇合,再无伏兵。
等了片刻,队伍到来,五人归队,再往后果然是一片坦途,走不多时,便见林木稀疏,再无可藏人埋伏之处。
太阳西斜,慢慢的,看到的便是土地平旷,屋舍俨然之景了,这表示,姑苏城已不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