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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午饭的时候,四人边吃边聊。沈云从古氏三兄弟嘴里探得了不少石平县的现状:

    如这边的传言一样,两天前,数百仙符兵赶到石平县,封锁了四门,许进不许出。

    在此之前,石平县仙府方面一直没有动静。而这些仙符兵一封城门,衙差们,还有县城里驻扎的那些仙符兵,一个个的都从窝里出来了。他们打着捉拿叛军为名,在城里肆意抄家,搜刮民财。一时之间,石平县里怨气冲天。

    “这些牲畜!”沈云气愤的捶桌子,“怪不得那天有那么多的人拖家带口的逃出石平县。原来,他们深知这些畜牲的本性。”又问道,“他们捉到叛军没有?”

    古老三轻蔑的笑道:“就算知道叛军藏在哪里,他们敢去捉吗?”

    “我听说,叛军动手之后,没有在县里久留,连夜就走了。”古老二看着沈云说道,“我觉得传言是真的。这很符合圣姑一向的做派。”

    沈云忍不住也八卦一回:“他们真是冲着屯兵所的钱财去的?”

    “应该是吧。”古老二收回目光,夹了一块猪蹄啃了起来。

    当晚,古氏三兄弟睡在了小院子的东厢房里。

    安顿好他们后,沈云回到自己的卧房里,拿起枕头旁边的书,靠着床头继续看了起来。

    东厢房里,古老大一直用法宝监视着他。

    过了个把时辰,沈云仍然在挑灯夜读。古老大无聊的打了个呵欠:“他这是看什么书哪?这么入神,连觉也不要睡了?”

    古老二盘腿坐在床上练功,闻言,睁开眼睛,答道:“一本手写的游记。”

    中午的时候,沈云去厨房做饭,他们三个也跟着去了,一个帮忙烧火,一个打下手。而他则以打水为名,偷偷的溜进沈云的卧房里安放子符(古老大用来监视沈云的是一件子母型的法宝。只有先安放子符,才能用法宝察看到子符周围十尺以内的情形)。看到枕头上倒扣着一本书,他一时好奇,走过去瞒了一眼。

    “半大小子,精力真好。”古老大又打了一个呵欠,“大晚上的不睡觉,看什么闲书!”

    他的旁边,古老三打着鼾儿,睡得喷香。

    “我看沈云不象是与叛军有干系的样子。”古老二叹了一口气,“罢了,你先睡,我来盯着。有什么动静,我再喊你。”

    古老大点点头,将法宝放到他面前,躺下睡了。

    第二天清晨,古老大醒来,头一句话就是问古老二:“昨晚情况如何?”

    古老二将法宝还给他:“看了半夜的书,过了子时才睡。一个时辰之前起来了,在院里打拳。刚刚在井边冲了个凉,进屋换衣服去了。”

    古老大啧啧的摇了摇头:“又不是武功秘籍,至于看到半夜三更么?”

    如古老三所愿,他们兄弟三个叫上沈云,去市集里吃了一碗馄饨,然后与沈云作别,离开了玉溪镇。

    送走他们后,沈云回到卧室里,装着扫地,偷偷的瞄了一眼昨天发现子符的角落里。

    那枚小小的黄符不见了。角落里有一点点灰烬。不用说,那是黄符的符力耗尽,自焚之后留下的。

    他将整间卧室都仔细的扫了一遍。

    再也没有看到类似的黄符。

    他坐窗下,看着东厢房方向,吐出一口浊气,嘴角现出一丝苦笑。

    一直对符法感兴趣,所以,前些天,看到百宝囊里的书架上有不少关于符法的书,便挑了几本封面上标有“入门”二字的出来看——书架上的书不但是分门别类摆放,而且在书皮上还标有“入门”、“基础”等两种字样。字迹苍劲古朴,自成一家。既不是太师祖在手札里的字迹,也不象是师父的。沈云猜测,极有可能是祖师亲笔所写。

    看了这几本书后,沈云对符法有了初步的认识。

    正因为如此,当他发觉床角暗处的这枚子符时,立马认了出来。于是,当晚,他没有和往常一样在卧房里学着画符,而是看书至半夜。

    不过,他看的并不是先前摆在枕头上的那本游记,而是一本符法书——据书上说,子符其实相当于布符者安装的一只眼睛。和人眼一样,只要有东西遮在它前面,它也是什么也看不到。沈云原本可以随手用被子遮住子符。但是考虑到布符者只能是古氏三兄弟。而他们特意找上门来套话,并且监视他,如果他不大大方方的让他们监视一晚,不知道他们之后还会兴什么名堂。故而,只是装着靠近灯光,用背对着子符。

    百宝囊一直被他贴身收在怀里。有自己的后背挡着,他可以随意的换书。

    发现子符,对沈云来说,意味着,他与古氏三兄弟的交情到了头。从此以后,他不会和以前一样信任古氏三兄弟。

    师父说的对,这就是江湖。

    沈云抹了一把脸,起身去东厢房里。

    翻遍房间,没有找到子符之类的存在。沈云将古氏三兄弟昨晚用过的被褥、枕头等物,全抱进厨房里,塞进灶膛里,烧得连渣都不剩。

    此举不是因为生气,而是他所知甚少,古氏三兄弟却是老江湖,天知道他们有没有在这些东西上动什么手脚?

    为安全起见,他们用过的东西,他还是一把火烧了的省事。

    至于古氏三兄弟为什么要特意找来套问那晚他的去向,并且还布下子符监视他,沈云昨晚想了许多,也未能想出个所以然来。

    罢了,想不清,就不要想。反正以后与他们兄弟三个相处,多长点心眼就是。

    师父说过,日久见人心。如果以后再与古氏三兄弟交往,就不信他们不会露出行迹来。

    归根到底还是自己太弱,奈何不得他们三个,不然的话,只管拿着子符,直接去问他们就是。何至于如此憋屈?

    沈云握了握拳,回到卧房,从一角的柜子里取出沙盘,坐在桌子边,以手指代笔,开始默画昨晚新学的新符文。

    按照书上所说,符法是有符文的。画符之前,当先练画符文。最好是从一开始就在专门的黄符纸上练习。然而,这些天,沈云找遍玉溪镇,也没有找到书上所描述的“专门的黄符纸”。这里的香烛铺子里卖的黄符纸都完全不符合要求。既然如此,他索性就和最初学写字一样,自制了一个沙盘,练习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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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氏三兄弟离开玉溪镇后,没走多远,见四下里无人,钻进官道边的密林深处。他们用缩地成寸术,十几息之后,出现在两百多里外的一座荒废多年的城隍庙前。

    蓝袍道士背负着双手,缓缓的从倒塌的山墙后面走了出来:“你们回来了。”

    兄弟三个齐齐抱拳行礼:“弟子等见过观主大人。”

    “见过他了?”蓝袍道士问道。

    古老大上前一小步,应道:“是的,他在玉溪镇。”

    “他到那里去做什么?”蓝袍道士眉尖轻蹙,“那边有叛军的据点?”

    “据弟子们所查,叛军不曾在玉溪镇出现过。沈云在镇子的闹市附近居了一个小院子,独自居住。听他的意思是,想在那里客居一段时间。弟子等以为,他千里寻凶,如今大仇得报,整个人骤然放松下来,感觉乏了,想要休整一些时日。”古老大垂眸答道。

    蓝袍道士笑了笑,又问道:“问清楚那晚他与你分开后,去了哪里吗?”

    古老大答道:“问清楚了。他怕得很,离开金燕楼,回了客栈。不想,没过多久,屯兵所那边就出了事。他一直躲在客栈里。直到第二天清晨,客栈里的伙计来拍门,说叛军已经走了,他才收拾行李,匆忙离开石平县。当天下午,他到了玉溪镇。在客栈里住了一晚后,决定留在那里,于是,当天就租下了那个小院子。签的租约是半年。”

    蓝袍道士“哦”了一声,话锋一转,问道:“找到石平县大老爷的画像没有?”

    “找到了两幅。一幅是他的自画像,另一幅是他请名家绘制的官员坐像。”古老三上前一步,双手呈上两轴画卷。

    “都打开。”蓝袍道士没有接,直接吩咐道。

    “是。”三兄弟合作,在他面前打开那两轴画卷。

    蓝袍道士看了两眼,心道:莫非是我想多了。想那沈云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小子,又无人襄助,怎么可能假冒一县之大老爷?不说别的,要想蒙过我的眼睛,非用中品易容丹不可。中品的丹药,换作寻常的散修,也不是随随便便能淘换得到的。更何况是一个无家无业的孤儿。

    “收了罢。”他轻轻挥手,“沈云之事,从长计议。你们先回省城,多留意一些平南侯府。如有异动,速速报与我知。”

    古氏三兄弟齐声称是。

    蓝袍道士捏碎一张千里速行符,转眼,不见了。

    古老大无端的松了一口气。

    “二哥,尊者要我们盯着平南侯府做甚?”古老三一头雾水。平南侯府就是先前的贝大帅府。自从他被仙帝钦封为平南侯后,大帅府便换了门匾,改为平南侯府。

    古老二轻轻摇头:“不知道。尊者行事,哪是我等凡夫俗子能看得懂的?”他们虽说是三春观的外事弟子,在尊者面前也能自称“弟子”,其实也就是好听罢了。说白了,他们实际上就是尊者放在外边的眼线而已。

    古老三吐了吐舌头。

    玉溪镇。

    转眼,夏去秋来到。沈云在镇上住了将近两个月。他与街坊们都混得熟了。这天,前街香烛店老板家的小儿子将他家的院门捶得山响:“沈哥哥,沈哥哥!”

    沈云快步从屋里出来,打开院门,问道:“阿义,什么事?”

    “我爹回来了,带回来了一刀新符纸,让我来请你去我家看看,合不合用。”别看阿义年纪小,今年才刚满五岁,却口齿伶俐,做事也很灵泛。他们家但凡有跑腿报信的差事,都是交与他。

    沈云大喜,从袖袋里抓出一把大钱塞给他:“阿义拿去买糖吃。”

    “谢谢沈哥哥。”阿义双手捧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笑成了月牙儿。新搬来的沈哥哥不但人长得好看,说话和气,而且大方得很。附近的孩子们都爱给沈哥哥帮忙。

    沈云跟着阿义,很快来到了香烛店里。

    老板在店里等着他。见他进来,连忙从柜台里拿出一个一尺来长的纸盒子:“沈小哥,你来看看,这刀符纸合用不合用?”说着,打开来,现出里面的符纸,“这是我在县城里费了很大的气力才搞到的新货。上上好的货!卖了这么多年的符纸,我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好货色。”

    沈云见色泽与书上所描述的符纸极为相似,便从中取出一张,先是拿在手里掂了掂。

    符纸薄如蝉翼,但是拿在手里却比寻常的符纸要重得多。至于是不是十倍重,他掂不了来,必须回家称过才知道。

    接着,他试着用力绷了绷符纸。

    非常结实!从力度上来说,也符合书上的描述。

    极有可能是书上所说的符纸!按住心中的喜悦,面上不显,他点头说道:“嗯,很结实。是我想要的那种符纸。只有这一刀吗?我还想多要一些。”

    不料,老板哈哈大笑:“这么好的货,我也想多进一些呢。奈何人家不给啊。就这一刀还是我使了点心计,才搞到手的。”呵呵,这刀纸其实是他的意外之财。在县城的时候,他挑着担子打一家酒楼下边经过。不想,从楼上的窗户口里突然飞出这只盒子,不倚不偏,恰好落在他的一个箩筐里。当然,他是不会告诉旁人这刀纸是白捡的。

    沈云听出来了:有且仅有这一刀,多的,没了。

    他从袖袋里拿出两锭十两的银元宝,递到老板手里:“我都要了,这些够不够?”俗说话,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想跟老板打探一下卖这种符纸的店家,故而出了个大价钱。

    “够的够的。”老板欢喜的收下。

    看在沉甸甸的银子的份上,他决定卖一个消息给沈云:“那家是大店子,做惯了大买卖,不屑跟我这新客做一刀两刀的买卖。不过,我有打探到,能从哪里买得到这种散货。”

    “哦?是哪里?”沈云追问道。

    “县城东郊十里的大河湾里,有一座双孔的石桥。在那一带的河边,双月的十四日,会有一个临时的小集市。听说那里专门卖一些好东西。就是价钱贵了些。沈小哥不妨去那里碰碰运气。”

    有没有这种符纸?店老板表示不知道。因为这是他上一次进货时,从掌柜的嘴里偶然听到的一句闲言。香烛店里的掌柜嘴里的“好东西”,除了香烛纸钱,还能有什么?

    至于是真是假,他又没去过,怎么知道?



    店老板嘴里的“县里”,不是石平县,而是玉溪镇的县府所在,叫做新宁县。一座很寻常的县城,名不见经传,离得又比石平县还要远,沈云还未曾去过。

    玉溪镇这边的生意人要进货,以前也很少去新宁县,而是就近去石平县。近段时间,因为石平县被封了,他们不得已才去新宁县找新货源。店老板也是如此。

    所以,沈云听信了他很难再进到手头这种货的借口。

    再者,真正画符的话,除了要符纸,还要两样东西:一是,雄鸡血泡过的朱砂,另外就是一支“专门的符笔”。

    雄鸡血泡过的朱砂,书上有详细的制作法门,沈云随时都能配制出来,不难得。

    为难的是,一支“专门的符笔”。这也是在玉溪镇找不到的货色。

    罢了。下个月就是双月,沈云决定到时走一趟新宁县,去那双孔石桥边碰碰运气。

    回到家后,他将新得的这发符纸收进了百宝囊里。他觉得,这样好的符纸,又如此之难得,用来练习符文,简直是暴殄天物。还是等他练好符文,真正学会了画符,再拿出来用吧。

    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十二日这天,他早早的出了门,前往新宁县。

    当晚,在路上露宿。第二天,快到中午时分,沈云到了新宁县。他先是在东城门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略作收拾,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去逛了一圈。

    奇怪得很,这里的人们居然无人知道东郊十里外的大河湾有一座双拱的石桥!

    莫非是店老板的消息有误?

    见天色还早,沈云决定先去东郊实地寻访一番。

    于是,他出了东城门。

    城外有一条小河。他沿着河道走。

    此时正是秋高气爽,山花烂漫之季。河边时常能看到游玩的人们。沈云独自走在河道边,倒也不显眼。

    以他的脚程,十来里的路,用不了半个时辰。

    然而,半个时辰之后,沈云在一个呈弯月形的河湾里走了两个来回,不要说“双拱的石桥”,就连寻常的简易木桥也没看到。

    并且整个河湾这一带林深草密,人迹罕至,甚是幽静。也不象是集市的地儿。

    看来真是店老板听错了。沈云好不沮丧,随意的靠着旁边的一棵大榕树歇歇脚。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背后远远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有人来了!

    听着声音不止一骑!

    这里离官道有好几里远,又不是适合骑马游玩的好地头……沈云心中一动,从粗大的树干后探身往后看。

    离他二十多丈远的地方,有三人策马急驰而来。两男一女,个个衣着光鲜。看他们的身姿,应该个个都是练家子。不过,其中一名年轻男子的骑术显然要差一些,被两名同伴落下了十来丈远。

    很快,最前面的那名白袍年轻男子在离沈云还有七八丈远的地方,翻身下马:“我们到了。”

    三人之中唯一的女子看着有二十出头,梳着妇人头。她跳下马,四下里看了看,轻“咦”一声:“哪有什么坊市?明明什么也看不到嘛。”

    白袍男子笑道:“能用肉眼凡胎看到的,那能叫仙人坊市吗?”说着,指着右前方,“莫娘子,你请过来看。”

    仙人坊市?莫非是店老板说的临时市集?沈云不由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

    那里,除了一蓬一人多高的茅草,什么也没有。

    他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象这样的茅草,这里遍地都是,有什么好看的?

    莫娘子松开马绳,走到白袍男子身侧,望着那蓬茅草,也是一头雾水:“黄大哥,那蓬草有什么不同之处吗?”

    “哪有什么草?你再仔细看看。”‘黄大哥’让到一边。

    沈云狐疑的再看过去。可他还是只看到一蓬高高的茅草。

    就在这时,莫娘子“啊”的尖叫了一声。

    沈云连忙看回来。

    啊呀!

    莫娘子双手按住胸口。殷红的血水正汩汩的从她的手指缝里涌出来。

    ‘黄大哥’手执一把短剑,站在离她三步远的地方,冷眼瞅着她。

    “你,你……为什么!”莫娘子的脸上现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不为什么。”‘黄大哥’象是换了一个人,冷声说道,“我只有两枚进仙人坊市的通行符。而我们有三个人。”

    “相公!”莫娘子如遭雷击,踉踉跄跄的转过身去。

    与他们一道同来的另一名年轻男子终于牵着马从芦苇深处走了出来。

    “黄大哥说了,修仙要很多钱财。而我们的家财只能足够一个人修行。”他深情款款的看着莫娘子,说道,“娘子,你不是说过,能为我去死吗?放心,等我在坊市里寻得仙缘,将来修成了神仙,我一定会去阴曹地府找你,也度你成仙。”

    沈云躲在背后,听得全身寒毛暴立,心道:天哪,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莫娘子悲愤的用被鲜血染红的手指着她的相公,浑身上下直打颤,咬牙连声说“好”,用尽全力怒斥道:“姓丁的,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你不过是我莫家的赘婿。我死了,膝下又无一儿半女,你以为你还能得我莫家的万贯家财?真当我莫家无人了吗?”

    “这个不劳娘子费心。”丁姓男子扯起嘴角笑了,“等我寻得仙缘,成为了仙官大人,你们莫氏族人哪一个还敢说一个‘不’字?”

    “哈哈哈……”莫娘子仰头大笑,“姓丁的,你真当这世上没有天理了吗?我会在地下看着你的,看你怎么当上仙官大人,怎么夺我莫家的万贯家财!”

    丁姓男子闻言,恼羞成怒,呼的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冲到他的娘子面前,一把揪住她的头发,照脸上捅过去:“贱人,竟然诅咒我!我现在就挖出你的眼睛!”

    沈云大怒,从针囊里取出一把银针,欲将那厮打成筛子。就在这时,一直拿着短剑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的‘黄大哥’又动了。只见他一个箭步上前,提剑从背后刺向王姓男子。

    “扑哧——”短剑入肉。剑尖破膛而出。刺了个对穿。

    ‘黄大哥’手里一旋,短剑在丁姓男子的背上剜了一个大窟窿。

    “王兄,你与莫娘子夫妻情深,何苦分离呢?不如一起去地下做一对鬼夫妻。莫家的万贯家财还是交给我吧。”他狞笑着抽出短剑。

    一道血线冲起,喷了他一脸。

    丁姓男子双目圆瞪,软软的瘫倒在地。

    沈云终于看明白了:什么三个人只有两枚通行符,都是狗屁。这位‘黄大哥’分明就是设计图谋莫氏夫妻的万贯家财!王姓男子这是想当神仙想疯了啊。如此简单的骗局竟也没能看穿!

    “原来,你是骗子!”莫娘子喷出一口血水,一头栽倒在地。

    ‘黄大哥’弯下腰来,伸手在她的颈部探了一下脉,确定她已死之后,一把扯下了她挂在腰间的那块上好的羊脂玉玉佩。嘴里还说道:“傻女人,下辈子选夫婿时,记得要把眼睛瞪大些。我真的只是求财。是你的好夫婿非得要你死不可。他这么狠,我哪里还敢留他一命?”

    将玉佩收进怀里,他转过身来,对着沈云所在的方向,大声说道:“我说,树后的那位朋友,你从头看到尾,现在是不是也应该出来露个脸?”



    糟糕!被发现了。

    沈云心里“咯咚”作响。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刚才,这位‘黄大哥’偷袭莫氏夫妇时,动作无声无息,下手是准、快、狠。他看得出来,这厮的身手不弱。更何况,他明明一直尽量控制了气息。可是,隔着好几丈远,这厮还能听到。这就是说明了,这厮也是有真气护身的。

    记得师父生前曾反复告诫过他:如果没有一只手按住对方的实力,便不要尝试去扇人家的耳光。

    再加之,又是头次听壁角,被人捉了个现形。沈云不免头皮有点儿发麻。

    要不要就此现身出去呢?他颇为犹豫。

    “喂,听到没有!我看到你了!出来吧!”‘黄大哥’又叫了一声,“难不成还要我用八抬大轿来请不成?”

    他不嚷嚷还好,这么一嚷嚷,沈云禁不住心里起疑:这厮莫非是在诈我?

    如此一想,他左手也抓了一把银针扣在掌心里,准备看看再说。

    貌似他的猜疑是对的。‘黄大哥’只是朝这边又叫了几句,并没有走过来一探究竟。他先是将莫氏夫妇的尸体堆在一起,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只拳头大的黑色小瓶子,一只手捂住口鼻,另一只手将瓶里的药水尽数浇在两具尸体上。最后,连瓶子也扔在了尸体上面。

    旋即,尸体开始猛烈的冒白烟,恶臭迅速向四周散开。

    自从体内凝结出真气之后,沈云的五感比先前更加敏锐。是以,白烟刚起,他就闻出来了,这股烟里头含有大量能使人晕厥的迷药。

    怪不得这厮不再叫唤。原来,还有这一手。

    他连忙屏住呼吸,同时,施展“穿云步”,飞身跃上树冠高处的一枝大杈,借用大榕树浓密的枝叶,遮住身形。同时,也避开了迅速弥漫开来的这股白烟。

    几息之后,两具尸体化成了白烟。地上,莫氏夫妇身上穿的衣服鞋子,还有戴着的首饰等随身之物,都象是刚从腌脏的地沟里捞了来的一样,黑不拉叽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不过,它们摊在地上,依旧还保持着人形。

    好狠毒的化尸水!沈云看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黄大哥’用短剑将衣服等物戳了个稀烂。又转过头来,对着沈云这边扬声说道:“这位朋友,看来你是打定主意不肯出来了,非要我来请不可了。那么,我就如你所愿。”

    沈云双手各扣了一把银针,蹲在大树杈上,冷笑连连:废话这么多,分明是虚张声势!有胆,你且过来试一试呀。

    呃好象是听见了他的心语,‘黄大哥’望了望这边,数息之后,真的提着短剑,慢慢的走了过来。

    八丈、七丈、六丈……他渐走渐近。

    沈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心里飞快的盘算着:等只隔了五步远的时候,我一定用银针将他打成筛子。

    谁知,‘黄大哥’走到差不多还有七八步远的地方,竟然打住了。他皱了皱眉头,嘴里嘟囔道:“哪里有人?是我看花了眼。”说着,转身又往回走了。

    他是故意说给我听,好让我失了警觉?沈云蹲在树上,一动也未动。

    ‘黄大哥’走回去,将莫氏夫妇骑来的两匹马牵到一起,用一只手拉着两根马绳,翻身骑上他自己的马,调转马头,用两个腿肚子踢了踢马肚子。

    三匹刀“踢踢踏踏”的往他们先前来时的方向小跑而去。

    真走了?沈云狐疑不已。莫氏夫妇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他知道这人是使惯了骗术的,心性狡诈,是以,决定再等一等。

    果不其然,那厮骑着马路过一蓬高高的茅草时,猛的跳下马。他朝三匹马的屁股后面各拍了一巴掌,让它们继续往前小跑着。而他自己则手执短剑,弓着腰,借着一人多高的草丛的掩护,施展轻功,从另一边飞快的往沈云这边绕了过来。

    如果沈云不是蹲在高高的树杈上,真的会被他糊弄过去。

    看来这厮也是没把握与我正面对上。沈云看在眼里,只觉得心里的底气多了一些,将攻击范围放大到了十步远。

    十几息之后,‘黄大哥’已然离大榕树只有十步远的距离!

    沈云没有犹豫,果断出手。

    嗖嗖嗖……

    他左右开弓,两把银针,近百之数,在阳光下闪着炫目的光芒,象一束闪电一般,打向‘黄大哥’。

    不想,对方手里提着的短剑竟是虚招,只是用来吸引对手注意力的。他真正的杀招在左手之上!

    在沈云打出银针的同时,他护在左腰后侧的左手突然扬起。

    一道火光自他的左手脱手,朝大榕树破空袭来。

    与此同时,沈云闻到了淡淡的火药味儿。

    他的脑海里跳出三个字——霹雳符!

    坏了!他赶紧双足猛的一蹬脚底的大树枝,施展“穿云步”,用最快的速度逃离。

    然而,还是晚了。

    在他的双脚刚离开树枝的那一刹那,霹雳符在大榕树底下炸开了花。

    沈云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两个耳朵里象是炸开了锅,旋即,世界象是清静了,变得鸦雀无声。

    紧接着,一股强大的气浪,裹着浓浓的火药味儿,自树底腾起。

    沈云被打了个正着,来不及哼一声,便这股气浪横着打飞出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云感觉身上冷嗖嗖的,打了一个哆嗦,赶紧睁开眼睛。

    唔,眼前一片亮闪闪的,真好看!

    是什么?

    他眯缝起眼睛,定睛细看。

    竟是满天的星斗!

    啊,已经是晚上了!

    ‘黄大哥’往大榕树底下掷霹雳符的情景象潮水一样涌上心头。哎呀!沈云一骨碌从地上翻身爬起来。

    这时,他才看清,自己是躺在一蓬茅草丛里。周边散落有不少的榕树枝叶,提醒着他,这不是在梦里。

    那厮呢?沈云顾不得检查身上是否有受伤,连忙往‘黄大哥’掷霹雳符的方位看过去。

    他竟然被霹雳符爆炸后掀起的气浪轰出了十几二十丈。

    大榕树不见了。那里只剩下一个大大的黑洞。方圆几十丈之内,到处都是它的断枝残叶。

    沈云飞快的跑过去。地洞边上的松土层里露出一角白色锦缎。看料子,是‘黄大哥’身上穿的白袍一角。

    他立马将上面的松土扒开。

    很快,‘黄大哥’的脸露了出来。

    不过,他仍然保持着掷霹雳符时的狠戾神色,但是,脸色灰白,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沈云继续扒拉松土。不一会儿,‘黄大哥’的上半身也露了出来。

    呃,尸体的胸脯子血肉模糊,不着一丝,露出了白森森的肋骨。

    显然,这厮与他一样,也是设十步远为攻击范围。只是,这厮的功力稍逊一筹,在掷出霹雳符的那一刹那,正好被他的两把银针打了个正着。

    真是万幸!

    沈云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张着嘴,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沈云缓过劲来,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心道:怪不得师父生前常说,江湖之争,就是性命相博,来不得半点犹豫。

    那时候,他若是下手稍微犹豫那么一丝丝儿,只怕现在就跟大榕树一样,被炸成了一地渣。

    定了定神,沈云起身去搜‘黄大哥’的尸体。莫娘子的羊脂玉玉佩应该是信物之类的东西,可惜被银针打碎了,只剩下一块指甲盖大的残片粘在血肉模糊的胸脯上。

    挂在腰间那只小小的牛皮荷包倒是完好的,牢牢的挂在腰带上。沈云从裤袋里掏出如意刀,先是用刀尖将其割落,然后用刀尖挑到旁边的松土上,小心翼翼的划开来。

    里头只有一枚被折成六边形的纸符。

    如今,沈云已经学了三个多月的符文,百宝囊里标有“入门”二字的符书,都看完了,是以,一眼就认了出来,纸符的正中间的那串红色符文是“通行”二字。

    原来真的有去仙人坊市的通行符!沈云按捺住心中的喜悦,确定符上没有沾乱七八糟的东西后,拾起纸符,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细细察看。

    错不了,是一枚还没有启用的通行符!

    太好了!沈云大喜,将之收入怀里。

    看在这枚通行符的份上,他给‘黄大哥’收了尸——将其尸体拖到旁边的在地洞里,推了一些松土下去,草草掩埋了事。

    忙完这些,沈云才顾得上给自己检查伤势。其实,他自苏醒之后,一直动个没停,也没感觉得有什么不适之处,已表明没受什么伤。

    事实上,也是如此。他只是左手掌有块轻微的擦伤。分析原因,主要是当时他全身戒备,运转真气护体之缘故。当然,垫在他身下的那蓬厚实的茅草堆也是功不可没。

    稳妥起见,他还是走进芦苇丛深处,寻了一个避风的干净所在,练了一遍心法,仔细内查,看自己有没有受暗伤。

    很快,检查完毕,他睁开眼睛,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没有暗伤。

    此时,夜色越发的深沉了。

    沈云看了看天色,估计已是半夜时分。时值仲秋的深夜,又是在湿气重的河边,夜风裹着寒气,吹得树木沙沙作响。

    好冷!他只穿了一件单衣。先前全身紧绷,尤不觉得,如今危险解除,心弦放松,一阵冷风吹过来,不由打了一个寒战。

    沈云夹紧衣服,四下里张望,心里寻思着:去哪里过一夜呢?

    这一带地势平坦,方圆数里之内,皆不见人烟。想到‘黄大哥’之前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这里杀人谋财、毁尸灭迹,他越发得觉得这里是个凶险之地,当即决定还是回城门口将就一晚得了。

    正准备起身之时,突然,他又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往右前侧的大榕树方面飞奔而去。

    有人来了!

    莫非是‘黄大哥’的同伙?

    顿时,心中警铃大作。沈云屏住呼吸,轻轻的扒开草丛往那边望去。

    他本身目力极佳,再加之,今夜的星光灿烂,是以,数百步之外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是两个中年男子。他们的身法极快。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两人已经站在地洞边上。

    “霹雳符爆破所致。”其中一人身着褐色短打,尺余长的浓黑大胡子,被夜风吹得飘了起来。他捋着长须,很肯定的说道。

    另一人身着长袍,白面红唇,留着两撇短须,容颜甚是俊雅。闻言,指着洞底:“去看看,底下隆起的那坨是什么。”

    大胡子应了一声“是”,纵身跃下地洞。

    不一会儿,他又跳了上来,禀报道:“是一个年轻男子,练家子,二十几岁,身上的锦袍是紫衣阁所出的平常货色,不好查。除此之外,身上也找不到其他表明身份的物件。尸体的前胸被打得稀烂,看样子象是用狼牙棒之类的武器正面重击所致。”

    短须男轻哼:“不用说,又是为了抢夺通行符。”说着,举目四望,“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大胆,竟敢在坊市入口公然行凶。”

    沈云闻言,赶紧缩起脖子,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生怕漏出去一丝气息。

    短须男看了一圈,收回目光,叹道:“罢了。出来时,小心提防些。”

    “是。”大胡子应道。

    “走,我们进去。”短须男从袖袋里拿出了一枚六边形的黄符。

    是通行符!沈云不由瞪大了双眼,生怕看漏一点点。

    只见短须男直接将通行符打在地上。

    “啵”的一声轻响,通行符化成了一个五色的光圈。不大,仅能容一个成年男子通过。

    短须男抬腿走了进去。

    光圈一晃,瞬间消失了。

    原地只剩下了大胡子一个。哪里还有短须男的身影!

    紧接着,大胡子转身,和短须男一样,面向正南方而立,拿出一枚通行符掷在地上。同样,五色光圈乍现。他的身量光圈略微高一些,是以,钻入光圈时,弯了弯腰。

    一闪,光圈也消失了。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通行符是这么用的。

    他又等了一会儿,见四周无人,飞也似的跑到短须男和大胡子先前消失的地方,也照葫芦画瓢,将通行符掷到地上。

    “啵!”

    在他的面前,不到一尺远,真的出现了一道与他身高相仿的五色光圈。

    啊哈,管用!

    沈云连忙探身钻进光圈里。

    呼——,耳畔风声起。

    五色亮光一闪而过。

    沈云本能的眨了眨眼。

    好在脚下踩的是实地,泥质的,与先前并无两样。

    待他定睛细看,惊奇的发现一道双拱的石桥!

    真的有这样一座石桥?沈云难以置身的揉了揉眼睛。

    波光粼粼的河面上,确实立着一道双拱石桥!桥的一头,就在离他十来步远的地方。

    而桥的那一头,灯光点点,人影绰绰。

    莫非那边就是他们嘴里说的“坊市”?而店老板所说的临时集市其实是个仙人坊市?

    沈云目瞪口呆——啊,我竟然找到了仙人们开的坊市?

    就在这时,身边又接连闪过数道五色亮光。香影飘飘,几名年轻女子凭空现身。她们瞥了沈云一眼,结伴上了石桥。

    “这人怎么杵在入口处,跟个木桩子似的,也不怕被人撞着?”有个年轻女子的低语从桥上传了过来。

    “头次来坊市的菜鸟,看傻了呗。”另一个女子不屑的哼哼,“什么人都放进来,这个坊市越来越不堪。以后不来了。”

    “你不来,不怕你的玉郎伤心难过?”

    “再胡说,小心撕烂你们的嘴……”

    女子们吃吃的笑声象河面上的波光一样荡漾开来。

    是真的,不是做梦!沈云回神。



    沈云深吸一口气,按捺住心中的狂喜,抬腿上了石桥。

    脚底硬实得很,这桥与寻常的石孔桥没有什么不同。

    站在桥顶,桥另一端的情形看得更加清楚了。

    河滩上,有不少人在摆摊。和外面市集里的地摊并无太大的区别:这些人盘腿席地而坐。面前摊开一片苇席。席子上摆着一些货物。唯一不同的是,因为是夜里,所以,苇席的一角搁了一个灯笼。

    这些灯笼的大小、样式都是一样的,淡黄色,圆鼓形。远远望去,一片灯光闪烁,象极了头顶的星空。

    好吧,这不是重点。沈云走下石桥,心里好奇极了:仙人坊市里都会卖些什么呢?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我想买的符纸和符笔?

    很快,他又发现了这个坊市与外面集市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即,太安静了!

    没有叫卖声。也听不到讨价还价的声音。

    摊位零零散散的,杂乱无章。摊主们安安静静的在苇席后面坐着;

    坊市里的客人们不少,却是一声不吭的,光看不买。

    不过,沈云暗中观察,无论是摊主,还是客人们,与寻常的凡夫俗子看上去没什么两样,跟仙风道骨、仙姿、仙气等词汇完全不沾边。与他想象中“仙人”相差甚远。甚至于,他觉得这里的仙人们无论衣着穿戴,还是举止仪态,皆不如武馆里的玉宁师尊等道长们。

    这是怎么回事呢?就算如那些女子所言,这里的坊市“什么人都放进来”,“越来越不堪”,也指的是客人们吧?摆摊的摊主们不应该都是仙人吗……沈云心里直犯嘀咕:我逛的该不是一个假的仙人坊市吧?

    坊市不大,总共就一百多个摊位。

    逛了十几个摊位后,沈云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大:好象就没有仙人们不能卖的东西!

    这十几个摊位之中,有卖草药的(沈云估计是仙草。因为他将《青木宝典》倒背如流,记得千多种凡世的药材,然而那两个草药摊上的那堆起来的草药,他却一样也认不得);有卖各种奇形怪状的骨头、木材、铁疙瘩、皮毛、肉料的;也有卖刀啊剑之类的武器的;还有的卖半旧不新的荷包、盒子、瓶瓶罐罐。

    当他看到前面的一个摊位上从小到大,排了一溜的三足铜圆鼎时,险些没惊落下巴——不是说仙人们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吗?怎么这里还卖煮饭的大铜锅?而且,这些铜锅看着都是旧货。有的甚至还不止一处被修补过

    这时,一个青袍年轻男子走过来,在那摊位前蹲了下来。只见他指着最小的那个铜圆鼎,轻声问道:“这只炼丹炉怎么卖?”

    啊,终于看到有人买东西了!

    沈云心喜,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竖起耳朵听年轻男子与摊主对话:

    “十个灵珠。”

    “那这一只呢?”

    “五个灵珠。”

    “送不送下次的通行符?”

    “不送。”

    “这么贵?我再看看吧。”

    “请便。”

    年轻男子真的站起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灵珠?是什么东西?沈云心里暗叫“糟糕”——担心在路上会碰到强者打劫,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把朱漆盒子与百宝囊都埋在了小院子里。这次出来,身上只带了五百两银票和一些散碎银子。

    也不知道灵珠能不能用银票兑换……他继续往前走。

    又走了几个摊位,终于看到了一桩成交的买卖。有个中年妇人在一个卖旧荷包的摊位上买了一个巴掌大的七成新的荷包,以及摊主附送下次的通行符一枚,花费了二百个灵珠!

    看她将一把五颜六色的圆珠子交给摊主,沈云这才发现,原来他早就看到过灵珠了:古老大用“缩地成寸术”之前,都会拿出一颗亮晶晶的圆珠子放在法宝的正中心。这颗圆珠子就是一颗灵珠!

    灵珠的颜色有很多种,白的、红的、黄的、绿的……五颜六色。但大小和形状都是一样的。

    沈云不由头痛。他连一颗灵珠也没有,看来今天不能如愿,只能空手而回了。

    转念又一想:有几个人能来仙人坊市一游?就连太师祖的手札里也没有写过类似的经历。所以,就算是光看看,什么也不能买,也是一大幸事啊。

    如此一来,心里好受了许多。

    渐渐的,坊市里的人越来越多。到处都能听到低声轻语。而沈云又亲眼目睹了好几桩买卖成交。无一例外,他们都是用灵珠交易的。

    正当沈云彻底熄了淘换符纸和符笔的念头之时,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摊位如鹤立鸡群,格外显眼:

    别的摊主都是摆地摊,唯独只有这一个摊位是摆了一张长案,摊主坐在案头后面的太师椅上。

    也许是他特别一些的缘故,摊子前竟然还排起了长队。沈云逛了近一半的坊市,还没有看到比他生意更红火的。

    到底是卖什么的呢?沈云好奇的走过去看了看。

    摊位旁边立着一块小木块,上面居中写着一行醒目的黑色大字“兑换灵珠”。右边还有两行小字:十两银子兑换一枚灵珠;兑换十枚灵珠以上者,附送下次坊市的通行符一枚。

    刹那间,沈云只觉得花明柳暗,眼前一片光明。

    看着排队的人不下十位,他决定先去寻找有没有卖符纸和符笔的摊位。如果有的话,再回来兑换灵珠也不迟。

    接下来,他又看到了一个有意思的摊子:卖酒和米。

    可惜的是,酒水是用大大小小的葫芦装着;米则是用磨盘大的白色的布袋装着。

    原来戏文里说仙人们不吃不喝,全是讹传。不然的话,仙人坊市里怎么还有卖酒水和粮米的?并且,买的人还不少。

    沈云兴趣大增,不由放缓脚步,竖起耳朵听他们交易。

    “灵米怎么卖?”

    “一袋一枚灵珠。”

    灵米?沈云好生耳熟——《青木宝典》里有提到过!那是修仙之人食用的粮米。

    原来,坊市里的人并非仙人,而是一群修士。

    也就是说,他现在逛的也并非什么“仙人坊市”,而修士们交易的市集。

    在鸿云武馆学艺三年,沈云自然知道修士是做什么的——修行之士,即为修士。象玉宁道长、永安副教使,他们这些得道高人,就是修士。

    即便如此,沈云心里也还是很高兴的。因为这也是太师祖和师父都不曾有过的经历。



    幸运得很,没过多久,沈云找到了卖符纸和符笔的摊位。并且,不止一个!总共有三个摊位,分散在百来步的范围里。

    它们的生意都还不错。沈云暗中反复观察与比较,最终决定选择东北角的那个摊位。

    但毕竟自己是凡人之资,心里有点儿发虚。沈云等前面的两位客人交易完成,走开了之后,才鼓足勇气,走过去。

    摊主是位中年大叔。他穿着一身半旧的褐色道袍。看到沈云,竟然主动打招呼:“小道友,你想要淘换些什么呢?”

    声音温润,语气不徐不疾,令沈云的心大安。

    “我想要买点儿符纸。”沈云指着右边的那一排用黑檀盒子装着的符笔,“还要买一支符笔。”

    看了一个多时辰,他亲眼目睹了不下二十起成功的交易,还得出一个结论:在修士们的坊市,有讨价一说,但不存在还价。摊主报出价钱后,客人若觉得不划算,只管走开不买就是。

    是以,他打算先问好价,好回头去兑换灵珠。

    “你有灵珠吗?”中年大叔看了他一眼,问道。

    沈云老实的摇头:“没有。”指着兑换灵珠的摊位补充道,“如果价钱合适,我再去那里兑换。”

    “哦,那是坊主大人开设的兑换摊子。”中年大叔说道,“十两银子兑换一枚灵珠,另外,坊主大人还要收二两银子的兑换税。”

    啊,还有兑换税?沈云大吃一惊:“木牌上没有写兑换税。”

    中年大叔呵呵:“小道友去兑换一次就知道了。”

    沈云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飞快的瞥了一眼左右,指着摊位上的符纸和符笔,压低声音问道:“叔,你这里直接买吗?”

    中年大叔又看了他一眼,垂眸去看自己的右手。

    沈云跟着看过去。

    啊哈,大叔的右手在袖口处张开五指,晃了晃!接着,食指和大拇指拧了拧。

    “小道友是初次来我们石桥坊市吧?我给小道友让点价,交个朋友。两刀半符笔和一支中品符笔。”

    沈云是看实了之后,才过来问价的。所以,他知道张开五指的意思:不是五两,也不是五十两,而是五百两。

    而食指和大拇指拧了拧,这是外头的银号伙计们惯用的暗号,意思是通用银票。

    这个报价比他之前看到的那几桩交易要贵一些。应该是加了灵珠兑换税的缘故。

    红漆盒子里有一座山那么高的大宝藏呢。沈云不缺钱,是以,不在乎这十几二十两银子。

    “送下次的通行符吗?”这个是可以问的。很多客人都问了一句。

    “送。”

    沈云学着先前那些客人的样子点头:“成交。”

    中年大叔低头从苇席上挑了一支符笔和两刀半符纸,又从袖底拿出一枚六角形的通行符,一并递到沈云面前。

    在他的目光暗示下,沈云看到在符纸的遮掩之下,他的右手又在做小动作:手掌摊开,五个手指冲他微微的勾了勾。

    沈云心领神会,从怀里摸出卷在一起的那五百两银票,攥在掌心,借着双手去接符纸和符笔的时机,将银票塞到了中年大叔的手里。

    银票一到后者的掌心,转瞬便消失了。

    沈云用过百宝囊和红漆盒子等两样收纳法宝,是以,知道中年大叔也是随身携带有类似的收纳法宝,已将银票收入其中。

    符笔和通行符,被沈云仔细的收进了怀里。而两刀半符纸有七百五十张,挺大的一叠,只能用手抱着。他受中年大叔的启发,心里挺后悔的:应该将百宝囊贴身带起走的。

    而中年大叔也看出他身上没有收纳法宝,好心指点他:“小道友不如去买一个乾坤袋。”

    “乾坤袋?长什么样子?”沈云不懂。

    中年大叔微愣,旋即,解释道:“外形和寻常的荷包一样。坊市里有好几个人在卖。不过,在我们这种散修坊市里淘不到好货色,大多是旧货,有一两石的容量。做不了大用途,装一些随身小东西还是不错的。”

    哦,原来就是那些半旧不新,却贵到离谱的小荷包啊!

    “谢谢叔。”沈云道了谢,抱着符纸离开。

    他没打算去买那捞什子乾坤袋。仅有一两石的容量,跟他的百宝囊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却动辄要数百灵珠。

    更主要的是,他身上只有三四两的散碎银子,就是想买也想不成。

    接下来,沈云抱着一大卷符纸花费将近一个时辰,逛完了整个坊市。

    客人们越来越多,坊市里渐渐的热闹了起来。很多客人逛累了,在开阔的河滩上,三五成群的围在一起,席地而坐。他们或拿出茶具煮茶,或大口的饮酒,也有的比切磋拳脚功夫……沈云留意到人们打旁边经过时,好比瓜田李下,一个个目不斜视。想来是这里的习俗,是以,歇了凑上去结交的心息。

    终于,天蒙蒙亮了。

    沈云抱着一大叠符纸逛了一夜,又累又饿,心生去意。

    他特意留心观察过客人们是怎么离开坊市的。据他暗中观察,发现进入坊市只有一个入口,即在河对面,双拱石桥的另一端。但是,那里却并非出口。

    在坊市正中间的沙地上,有一个鹅卵石子铺成的,方圆五尺左右的大圆形。客人们无论从哪个方位踏进这个大圆形里,身影转眼就消失了。

    沈云猜测,那里就是出口。

    先前,在外面的时候,他听短须男对大胡子说“出来时,小心提防些”,当时猜想是有人会在坊市出口处象‘黄大哥’一样的拦路打劫。是以,走向大圆形的时候,他仅用左手抱住符纸,偷偷的在右手的掌心扣了一把银针。

    在走进大圆形的那一刹那,他看到眼前一花,又是一圈五色光闪过。

    同时,脚下骤然变得软绵绵的,象是踩在了草皮之类的。

    于是,他低头去看。

    鹅卵石子铺成的硬地不见了!脚下确实是换成了草地。

    莫非已经出来了?

    沈云连忙抬头四下里张望。

    可不就是出来了!

    周边飘荡着薄薄的晨雾,空阔得很。没有灯光,也没有摊点,看不到人影。河面上,空空如也,哪里还有双拱石桥的影踪?



    紧接着,沈云悲哀的看到,大榕树留下的大黑洞竟然在河湾的对面!

    难道不是将我送回原位吗?

    望着河对面,他苦笑连连。

    这时,右侧的密林里传来一声轻微的“咔嚓”。象是一根细小的树枝被踩断了。

    有人?异响提醒了沈云。他连忙敛了心神,施展“穿云步”沿着河道往东城门方向狂奔——他不敢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打一把银针出去。想来敢在修士坊市外面打劫的人,即便不是修士,也是自认为能对付两三个修士不在话下的厉害角色。而这样的存在,不是目前的他能反击的。是以,他只求可以带着符纸安然离开,不愿节外生枝。

    “呸!”

    密林里,一个络腮胡子扯下遮面的黑巾,用布满血丝的双眼瞪着他跑远的身影,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低声咒骂道:“小兔崽子,一把符纸也当是万贯家财抱着。真当你龙爷稀罕你的破符纸哈。”

    “切”。旁边,一位也是黑巾遮脸的同位不屑的哼哼:“你再乱动的话,连破符纸也搞不到。”

    “我哪里知道草里头藏着一截小树枝。”络腮胡子不满的拧眉,“小兔崽子的耳朵也太好使了些。”

    “行了,都少说一句。”前面的一个大汉回过头来,一人给了一记眼刀,“离坊市关张还有好几个时辰,后面的点子只会更多。”

    立时,密林里又安静下来。

    沈云一气跑出了河湾地带,远远的看到前面的绿树丛里现出几线茅草屋顶,并且确定身后没有人追上来,这才慢跑几步,最终停下来。

    头一桩事就是伸手去摸怀里的符笔和通行符。确定它们都在,没有被跑丢,他这才全身放松,双手抱着符纸,弓下腰来,大口大口的喘粗气。

    休息过后,他看到不远处的河面上还残留有不少荷叶,便走过去,采摘了一些,包在两刀半符纸的外面。

    忙完之后,他继续沿着河道往上走。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再走里把路,前面的河面上会有一架简易的木桥。打桥上过河之后,再走两三里,就是东城门了。

    走了一里来路,果然看到了那架木桥。上桥过河,继续走。很快,他看到了东城门。

    此时,城门还没有开。不过,城门外的空地上已经等了不少人。

    沈云不声不响的混进人群里,也跟周边的人一样,蹲在地上静等。

    半个多时辰之后,城门开。

    沈云进城之后,先是在离城门最近的那家面馆里叫了一大碗热汤面,喂饱肚子后,再回到客栈,倒头就睡。

    一直睡到晌午时候,他终于补足了觉。这才起床检查了一下带回来的符纸、符笔和通行符。

    没错,符纸与手头的那一刀是一模一样的。不同的是,后者要便宜得多。二十两银子一刀的符纸?石桥坊市里根本就没有这样低的价钱。不知道店老板是从何而得之。再加之,店老板很肯定的说再也无法进到同样的货色,他很是怀疑那刀符纸的来历——莫非是贼赃?

    转念又一想:店老板是个没有功夫伴身的寻常凡人,怎么可能在修士面前得手?十之八九是意外所得。并且,店老板并不知道那刀符纸的真正价值。不然,也不会以差不多一半的价钱卖给他。

    至于符笔,符合书上的描述。通行符也不假。

    沈云将它们妥善收好后,下楼去大厅里吃了午饭。身上的银钱不多了,是以,他又住了一晚,第二天清早,退房结账而去。

    也是买了五斤馒头做干粮,在路上走了一天一夜,次日中午的时候,安全回到了玉溪镇。

    石桥坊市是沈云的意外发现。于他来说,完全称得上是机缘。好象是在他的面前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在那里,他不但买到了学习画符所需的符纸和符笔,而且看到了以前无法想象的东西。比如说,灵米酒,灵米,还有各种灵草、法器,以及修行用的功法书。

    眼见着小院子的租约快到期。沈云去牙行又续了半年。因为他还想多去几次石桥坊市,一是长见识,二是淘换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

    符纸算是有了稳定的货源,一百两银子一刀,虽然很贵,但是沈云手握大宝藏,也算不得什么。调整了两天,自觉恢复得差不多了之后,他开始用试着用符笔在笔纸上练习符文。

    练习的第一步是用雄鸡血配制朱砂。

    按照书上所写,沈云提前两天从集市里买来一只健康的成年雄鸡,用事先抓来的蜈蚣和蝎子喂了两天两夜。第三天正午的时候,杀鸡,取其血,放入磨成细粉的朱砂里。

    用来画符的朱砂是不能沾半点杂物的,哪怕是清水也不行。故而,沈云特意专门买了新碗筷,提前用开水煮过,晾干。

    用筷子按同一个方向画圈的方式快速的搅拌,直到碗里的朱砂如浓墨一般粘稠,才叫调配好,可以拿去画符。

    与之相比,制药不知道要复杂多少倍。是以,沈云觉得一点难度也没有,顺顺利利的得到了一海碗的朱砂墨。

    百宝囊的空间虽然不及红漆盒子的一个角落大,但是,它除了更便于随身携带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即,保鲜的时间要长得多。比如说,师父生前食用的鸡、羊、猪等肉,在里头放了好些年了,现如今还跟现杀的一样新鲜。

    书上说,调好的朱砂墨不出半日便会凝固。而一旦凝固,朱砂墨便失了效力,不可再用。

    沈云只舀了一小碗出来现用,余下的,试着收进了百宝囊里。

    接下来,他开始尝试练习符文。

    符笔看上去与寻常的毛笔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于,沈云手头的这只符笔样式简单,其外相远远比不得一些所谓的名笔。

    但是,用符笔写符文的难度比写字不知道要难多少倍。因为它是需要持续以稳定的真气为引。

    说白了,就是一边写符文,一边还要通过掌心往符笔里注入一丝真气。并且,这丝真气要持续不断,平稳且大小适度。

    先前,沈云用沙盘练习符文时,从一开始就是试着用真气为引。所以,他自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然而,一上手之后,才知道在符纸上写符文,竟然比在沙盘里写符文起码要吃力十倍!

    怪哉!明明符纸要光滑得多。

    沈云试着写了几笔,终于发现了感觉吃力的缘由在于朱砂墨。

    怪不得书上说,朱砂墨的好坏,于画符极为重要。

    而朱砂墨的好坏,在于三点:一是雄鸡血,二是朱砂,三是调配手法。

    于是,沈云遇事爱琢磨的性子又犯了。接下来,他一边练习符文,一边反复试验如何才能调配出更好的朱砂墨。

    除了换用更好的朱砂,他尝试着提高雄鸡血的质量。比如说,用年份更久的老雄鸡;买回来之后,用蜈蚣和蝎子多喂养一些时日。

    另外,搅拌时,他尽量做到更快速,力度更平稳。

    如此反复尝试,将近一个月下来,他调配出来的朱砂墨品质明显提升。同时,也积累下来许多调配的小窍门与经验。

    例如,成年雄鸡不在于其年份长短,而在于它是否凶悍好斗。家养的鸡哪里斗得过野鸡?他试着改用从山林里抓回来的雄野鸡。结果显示,用后者的血调配出来的朱砂墨品质更好,书写时要畅快得多。

    而喂养的时日也并非越长越好,以七天为最佳。多过七天,野雄鸡的状态开始下降,反而影响了血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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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沈云写出来的符文更是进步神速。一个月下来,他写完了五大海碗的朱砂墨和两刀符纸。终于能做到笔力不断,一笔写完一个符文。

    按照书上所写,他可以开试尝试画符。

    在一本标有“基础”二字的《符法图解》书里,沈云得知,符是有等级的,即,上、中、下三品。

    其中,符的品质越高,其符文也越复杂,也越是需要浑厚的真气为引。

    以沈云现在的能力,只能一笔写完一个符文,勉强可以试着画下品符。

    书中图解的下品符有十种之多,最简单的莫过于坚甲护身符。

    符如其名。所谓坚甲护身符,就是打在身上,在符效持续的时间里,相当于披了坚甲护身。

    而坚甲护身符也是有品阶的——符法的高低限制了符的品阶上限。象它这样的下品符,最高的品阶也只能达到中品。

    另一方面,品阶越高,不但符效持续的时间越长,而且坚甲的覆盖范围也会越大。

    比如说,下品坚甲护身符,可持续的时间为三十息,形成的坚甲仅能护住一个三尺幼童的前胸与后背。用在成年人的身上,则仅能用来当头盔或者护心镜。

    当然,它是可以叠加使用的。例如,一个成年人同时动用七到十枚的话,在三十息之内,好比是从头到脚的披上了一层坚甲;如果是同时往胸口打上两枚,则是相当于用了两层护心镜。

    下品坚甲护身符与中品坚甲护身符的画法是一样的,区别在于画符者。一是画符的手法;二是真气的多少。

    以沈云现在的能力,能画出下品的坚甲护身符,就叫做成功了。至于中品的……呵呵,以上两样他都不够数。

    沈云先是将十来张符纸都裁成三寸见方的小块。

    然后开始尝试正式画符。

    坚甲护身符的符文是一个“甲”字。符文与平常用的字不是一回事。符文里的“甲”字要简单得多,就是一横一竖相交叉,外面再用一个大“口”框起来。很象是平常用的“田”字。不同的是,这一横一竖都不能与外面的大“口”相连。

    好吧,这也是画此符的难度所在——笔画是间断的,但是,笔力与真气不能断。

    因为先前已经将“甲”字符文练得纯熟,所以,沈云现在写起来是一气呵成。

    而所谓画符,其实包括两个步骤:一是写符文,二是折符。

    写好符文之后,要在字迹未干之前,将符纸按书上的图解样式折叠起来。

    写好的符文一旦离开真气,很快就会干涸。故而折符也是一道考验。

    沈云平常没少捣鼓药材,配药制药,几年下来,一双手早就练得甚是灵活。

    再加之,他早有准备,平时没少用写废的符纸反复练习。

    而坚甲护身符的折叠方法本身就是最简单的——四个角,先左上角,后右上角,两两对折,折成一个三角形即可。

    写好符文后,他立刻搁下符笔,将符纸折成一个三角形。

    很好。现于三角形正中间的“甲”字符文红艳艳的,闪着只有精铁才有的光泽。

    符,成!

    这是一道下品的坚甲护身符。亦是沈云亲手画出来的第一枚符。

    他拿在手里,反复赏玩着,爱不释手。

    有一就有二。成功的开头,令沈云信心大增。他相信假以时日,自己一定能画出更高品阶的符。

    在再次动笔之前,沈云先合上双眼,回顾与小结了本次画符的过程,得了不少经验:首先,准备充分。不但符纸、朱砂墨,都准备得好好的,而且,符文与折叠的手法都是反复练熟了的。这是成功的关键所在;其次,心绪至始至终保持平稳,不急不躁。这一点也极为重要。

    当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提高。比如说,先前练习符文时尤不觉得,现而今成了符之后,与书上的图示一比照,他立马就看出来了,符文不够流畅,笔画也细了一些。

    究其原因,除了笔力与真气不足之外,还是不够熟练。

    除此之外,看似简单的折叠,其实也有大讲究。

    在真气不能马上得到实质性的提升的前提下,他唯有多练。

    不过,体内的真气限制了他练习的强度。平常,他最多能一次写下来十个符文。

    画符比练习写符文更耗真气。他试着画到第四枚坚甲护身符,体内的真气有些跟不上来了。一分神,86小说略一停顿,笔端的朱砂墨当即凝成了一个小小的红疙瘩。还差最后一笔的符文立马黯然失色。

    呃,本次画符失败。

    这张符纸画废了。但沈云不舍得丢弃。呵呵,物尽其用,它还可以用来练写符文和折符。

    真气用尽,通常静坐一到两个时辰,它自会慢慢恢复;如果此时练习心法的话,恢复的速度可大大提高。一遍心法练下来,真气能恢复四成。三遍心法,费时才半个多时辰,而体内的真气早就恢复得满满当当。

    更令沈云喜不自禁的是:用这样的法门恢复真气,一次两次的,没有什么感觉。然而,三个多月下来,他能感觉到体内的真气略微增加了一丢丢!

    他自认为找到了增强真气的又一个法门——还有一个法门,也是武者们常用的法门,即,习武。通过长时间、高强度的习武,也能增强真气。

    好吧,细细琢磨之后,沈云觉得两个法门其实叫做殊途同归,其本质都是耗尽真气,以促进真气的恢复。

    而双管齐下,效果翻番!

    呵呵,真气就跟人身上的力气一个样,都是越用越有,越练越强大。

    是以,画符的时候,真气耗费的速度大幅度提升,于沈云来说,反倒是大喜事一桩。因为这也意味着,他可以更多更有效的练习心法。如此一来,也等于在不断的增强真气。

    转眼,又只差两天就是双月的十四日。

    沈云略作收拾,再次清晨出发,前往石桥坊市。

    不过,与上次不同,这一次,他身上带了百宝囊,以及提前兑换了一万两的通用银票——呃,学习符术不下于烧钱。他的符术才提升了一点点,然而,耗费符纸的速度却是翻着筋斗儿提高。以他现在的耗费速度,三刀半符纸只能勉强用十来天。



    当然,最大的不同,是沈云的心态。

    上一次,他根本就不知道石桥坊市是怎么一回事,是抱着碰运气的心态,而这一次,石桥坊市于他来说是熟地,又手握通行符,心中有底;

    更重要的是,这十几天里,他的符术进步很快,积赚了不少下品符;坚甲护身符最多,有三百二十一枚;另外,攻击类的符也有三种。尖锥符、水符和火符各一百枚。

    虽然都是下品符,但是胜在数量多。沈云自认为相比于上一次,自保能力有大幅度的提升,信心更足。

    另外,这一次再去石桥坊市,他想买的东西也更多:

    符纸用完了,这次要买十刀;

    符笔很不禁用,已然有些秃了,起码要买两枝新的备用;

    上次去坊市,他看到有人买制好的朱砂墨。不知道修士调制出来的朱砂墨有什么高明之处,准备买一些,拿回家去见识一二;

    灵米酒和灵米在坊市里挺受欢迎的,不知道吃了有何效用。他也想买一点尝尝。

    还有,坊市里有不少摊位卖书,便宜的只要几枚灵珠,就是贵的也不过数百灵珠。那些摊主们口口声声的说是功法秘籍。不是说“功法不可轻传”吗?如此廉价,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他想去看看。

    吸取上次的经验,这回,沈云修改了行程:他在十三日中午赶到县城,换了间客栈住了一晚,养足精神。第二天,也就是十四日,清早起来,吃饱喝足之后,才退房,出东城门,前往东郊十里外的河湾。

    深秋的河边,萧瑟得很。再加之今天是个大阴天,吹着呼呼的西北风。所以,出了城门之后,路上渐渐的看不到人影。

    沈云一路疾行,很快来到了河湾里。

    远远的望过去,河岸边,上次,大榕树被霹雳符炸掉后,留下的大地洞还在。深吸一口气,他先是飞快的钻进附近的一蓬发黄的茅草丛里,略作准备,然后,施展“穿云步”用户最快的速度疾奔到地洞旁边。紧接着,顾不得歇一歇,面向正南方而立,赶紧的掏出通行符,打在地上。

    一道五色光圈乍现。

    几乎是同时,呼——,右后侧传来一道霸道的劲风。

    是暗器!

    且听这风声,个头不小。

    果然有人埋伏在入口处打劫。沈云用眼角的余头瞥去,一道寒光快如闪电,来势汹汹。

    如果换成是上一次,他估计是栽了,躲不开。

    好吧,对方的实力不俗。这一次,以他的身法,还是躲不开。

    但是,架不住他早有准备,刚才在枯草丛里,往身上打了二十枚下品坚甲护身符——之前,他并没有发现周边有埋伏,动用坚甲护身符,只是基于上次的经历,有备无患。手头存了三百多枚坚甲护身符,此时不用,还待何时?不想,却真的救了一回自己的小命。

    沈云用最快的速度往五色光圈里冲去。

    一柄弯刀打着转儿,呼啸而来。

    “砰”的一声,他感觉到右臂外侧猛的吃痛。

    旋即,那一处黑烟腾起。两枚下品坚甲护身符“扎扎”的爆开。

    它们起码减轻了弯刀七成的攻击力!

    而沈云的反应也不俗,当即右边身子一晃,化去余下的攻势。脚下仍然没停,一个大箭步,冲进光圈里。

    五色光一闪而过。

    转眼,他看到了那座双拱的石桥。

    总算进了坊市!

    刚才冲得有些猛,沈云接连往前又跑了两步,才站稳身形。

    这时,左前方也是五色光闪过。

    一名头戴白玉冠,身着同色锦袍的年轻男子突然现身。

    看到沈云狼狈的样子,他“啪”的在胸前打开手中的折扇,挑眉轻笑一声,摇着扇子上了石桥。

    沈云早就不是以前的菜鸟。一眼就看出,此人的武器就是手中的那柄折扇。这位明明是被他吓了一大跳,本能的打开折扇护在胸前。待看清他的窘相之后,偏又装出一副高人的模样扬长而去。

    罢了。师父生前常说,一样米养百样人。江湖之大,龙蛇杂处。什么样的人没有?

    沈云见不是外面使弯刀的那个追进来,心里松了一口气。

    低头一看,他不由的咧开嘴笑了:因为有两层坚甲符护着,所以,弯刀擦着他的右臂外侧飞过,连那一处的衣服都不曾划破。

    心里感慨不已:符术真的很厉害。怪不得连仙符兵那样的酒囊饭袋,用符术武装起来后,也敢张牙舞爪,到处耀武扬威。

    想到这里,他望着河对面的坊市握了握拳头,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沈云,你一定要学好符术。

    石桥坊市里的资源,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宝贝了。是以,他进入坊市之后的头一桩事,就是去将一万两的银票尽数兑换成灵珠。

    白天的坊市比夜里时要热闹得多。兑换灵珠的摊位前排起了长龙阵。

    沈云老老实实的排在队末。应该是兑换的速度很快,队伍用极快的速度往前挪动。

    大约半刻钟之后,轮到了沈云。

    之前,沈云还在心里盘算着,跟排在前面的人学,如何兑换灵珠。不想,他连排在自己前一位的那位中年妇人是如何兑换的都看不到。从他站的方位越过中年妇人往长案上看,却只能看到白晃晃的一团亮光。

    如此甚好。沈云原本还想着一次兑换一千枚灵珠是不是太打眼了,寻思着要不要分几次来兑换。现在他是一点顾忌也没有了。

    轮到他站在长案前面时,白晃晃的亮光不见了。宽大的案头上居中摆着一只半尺来高,一尺见方的黑木匣子。

    长案后面坐着一个身着蓝色道袍的小胡子,看装扮象是个管事之类的。发觉沈云没有动作,他不爽的抬起眼皮子,瞪了沈云一眼,指着长案上的那只匣子:“把要兑换的银票或者金银,全放进去。”

    不一定非得要银票……沈云从袖袋里取出一大卷银票,迅速放进黑木匣子里。

    下一息,从匣子里发出“当”的一声细响。立时,长案上堆了一小堆五光十色的灵珠,晃得人眼花缭乱。

    沈云眯起眼睛一看,灵珠堆的上面还摆着五枚六角通行符。

    “怎么只有五枚?”他很是意外。明明他兑换了一千枚灵珠!

    “上限就是五枚。”小胡子不耐烦的挥手,“法宝兑换出来的,错不了。你快拿走,莫占着地儿。”

    好生霸道!居然都不让当面点清。人在矮檐下,哪能不低头?沈云无奈,动用真气,将灵珠连同通行符一道,扫入百宝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