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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龙战天txt下载

    尝到了甜头,沈云画符的热忱空前高涨,当天画符特有感觉,三个时辰里,上品法符的机率竟然提高了一成!

    走了一遍心法之后,他试着画雨符。

    雨符也是属于下品法符。但是,比爆破符和平安符更复杂。到仙都之后,沈云每晚都尝试画一枚雨符¬——以他现在的真气,画雨符的话,每次画一枚,已是勉强。

    然而,至今没有一次成功。连下品雨符也不曾得到过。

    今天状态好,也许能成功。他甚是期待。

    在心里默背了一次画雨符的步骤,沈云深吸一口气,静心敛神,提起笔开始画雨符。

    一连避过了好几个以前常出错的地方,只差最后三笔了!

    以前画雨符时,他从未能写到这一步!

    就在这时,丹田里那种生涩的感觉复又而至。

    这是真气消耗过大,难以为继的前兆。

    不能放弃!

    沈云不自觉的咬紧下嘴唇,尽量稳住真气。

    又写完了一笔!还差两笔……一笔……写成了!

    手一抖,一团朱砂墨“啪”的滴落在刚写好的符文上。

    呼——,淡黄色的火光飞闪而过。

    沈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辛辛苦苦画出来的第一道雨符的符文随符纸一起化为灰烬。

    不心甘哪!绊倒在成功的门坎上。

    沈云磨了磨后槽牙,心道:再试一次。

    只是真气消耗过大,即便是练心法,短时间之内,也难以恢复。

    画三个时辰的符,其辛苦程度不下于练拳一个时辰。坐在火炕之上,他脱了外边的青布旧棉袍,只着月白色的细棉亵衣亵裤。这会儿,也是大汗淋漓,后背尽湿。

    不管了,先去泡个热水澡。

    沈云搁下笔,先是去绣屏后面,从百宝囊的大水缸里往大浴桶里倒了大半桶热水。接着,他给自己泡了一壶朱果茶。

    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一边泡着热水澡,一边喝朱果茶,听着外面“簌簌”的下着雪……沈云忍不住惬意的长叹。

    丹田里跟揣了个火炉子似的,暖意融融。真气那是“噌噌”的往上涨。

    一刻多钟之后,水有些凉了,而体内的真气也恢复了一大半。

    这时,沈云从大浴桶里出来,换上干净的亵衣亵裤,盘腿坐在火炕之上,接连走了两遍心法。真气恢复如常。

    可以了!

    又默背了一遍流程,他接连做了两个深呼吸,让自己静下心来,提起笔,开始画雨符。

    依然是在还差最后三笔的时候,丹田里生涩的感觉再至。

    沈云咬紧下嘴唇,继续!

    三笔……两笔……一笔……符文,成!

    真气也已用竭。

    眼见着符笔上的朱砂墨“嗖”的下滑,就要在笔尖聚成一大滴,沈云吸取前次的经验,用尽最后一丝真气,迅速将符笔挪到一边。

    “啪!”

    说时迟,那时快。朱砂墨滴落。在仅离符纸半指的小炕桌上,象是绽开了一朵红艳艳的山茶花。

    沈云没有停,飞快的将符纸折成五边形。

    红艳艳的符文立时象活了一般,表面流淌着五光十色的光晕。

    雨符,成!

    沈云整个儿松懈下来,向后一仰,倒在火炕上,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终于成了。尽管只是一枚下品法符。

    能画出一枚下品法符,加以时日,肯定能画出上品的!

    果然,三天后,他终于画出了一枚中品雨符。

    又过了两天,生平第一枚上品雨符,成了!

    更重要的是,和以前一样,能画出更复杂的法符之后,再回头去画容易一些的,上品率又起码能提高一成。

    转眼,十天过了。沈云总共攒了三百三十枚上品爆破符、四百枚上品平安符和两枚上品雨符。

    除了留下三十枚上品爆破符自用之外,余下的他全拿到了四海香烛铺里去卖。

    掌柜的一枚一枚的查验过后,抬头笑道:“小店都要了。”

    还是不分种类,所有的上品符皆是五十两银子一枚。

    “七百零二枚,每一枚五十两银子……”他在手边的小算盘上飞快的拨拉了两下,“一共是纹银三万五千一百两。小哥,你看,数目对不对?”

    沈云来之前就算好了。他点点头:“掌柜的,能不能将一半兑换成灵石?”

    “当然可以。”掌柜的二话不说,又拨拉了几下算盘珠子,“一半兑换成灵石,扣除七百五十两兑换费,总共是纹银一万一千七百五十两和十一块灵石。”

    沈云的心算速度比在先前在武馆的时候要快得多。这边话音刚落,他已经算出来了——原来灵石是比灵珠更贵的存在。一块灵石要换一千两银子。这里头还不包括兑换费。

    掌柜的算完,先是拿出一大盘白花花的银元宝,每一只都是五十两整。然后,又拿出十一块跟二根手指差不多大小,象上品翠玉一般的东西放在银元宝的上面,一并推过来:“小哥,点点数。”

    “这些是灵石?”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沈云指着那些“翠玉条”问道。类似这种大小和形状的,百宝囊里也有一些,不是很多,大约有上千之数。只是大多数的颜色不一样而已。在此之前,他一直将那些当成宝石块,心里还道:明明都是不同种类的宝石,为什么师父都要切割成大小、形状一样的小长块呢?

    莫非那些都是灵石?

    掌柜的点头:“都是下品的木灵石。如果小哥不要的话,小店里还有金灵石、火灵石、水灵石和土灵石。”

    金木水土火,竟是与五行相符。沈云心道:只是不知那四种的灵石都是什么颜色。

    “好的。麻烦每样换两块。”

    掌柜的没有多说,一边换灵石,一边在嘴里碎碎的念叨着:“两块金灵石,两块火灵石……”

    沈云在一旁认真的看着。果然,其它灵石的颜色都是不相同的。但也不象灵珠一样,五光十色,什么色的都有。同一种的灵石,两根的颜色都是非常之接近,几乎是一个色:金灵石是金色的;火灵石赤红如火;土灵石堪比墨玉;水灵石湛蓝湛蓝的,晶莹透亮。

    这些,百宝囊里都有。最多的是火灵石,有五百之多,最少的土灵石,也有六十多块。



    离开四海香烛铺的时候,沈云走在热闹的街道上,脚底有些飘——这才多久,买符纸等材料的钱不但回了本,而且还赚了数千两和十一块灵石!然而,符纸才用去七刀半,符笔更是连一枝也没写秃。朱砂墨也才写完十小碗。照这样的消耗,等这些材料用完,岂不是要赚到十余万两银子和数百块灵石?

    突然发现仙都一点儿也不象想象中的那般“居不易”。这里分明遍地都是金银财宝和灵石啊!

    沈云深吸一口气,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就在这时,他感觉右后侧有两道目光阴测测的盯住了自己。

    莫非是石桥坊市入口的那两名邪修?心头一惊,他握了握拳头,佯装没有发觉,继续不紧不慢的往街口走去。

    跟上来了!

    有两个人!

    脚步沉稳有力,呼吸急促而浑浊,不是那两个邪修。

    有功夫伴身,没有凝结出真气,应该是初级武师的样子。

    他们跟着我做甚?沈云垂眸看了看身上的锦袍,心道:莫非是见财起意,也想劫一回道?

    心里冷哼一声,他扯起长腿,快步出了街口。

    “快,点子要逃!”一个头戴土黄色狗皮帽子,穿着黑色羊皮袄的年轻男子飞快的冲同伴使了个眼色。

    后者年岁与他看着差不多,不过,穿着打扮皆要寒碜得多。大冷的天,这人只穿了一件又薄又小的蓝布夹棉旧长袍,一点儿也不合身。两个袖子上还各打了一个黑色的大补丁。大冷的天,他的一张长脸被冻得青白,两只手缩在袖子里,瑟瑟发抖。

    收到同伴的眼色,他心领神会的点点头,使劲的吸溜了一下鼻子,撒开腿丫子钻进了左侧的那条小巷里。

    而“狗皮帽”则是往左右两边看了看,紧追沈云而去。

    不到半刻钟,沈云在前面一个偏僻的街角被“蓝袍男”给迎面挡住了去路。

    “小子,你爷爷手头紧,跟你要点儿钱花销。”他跑得满头大汗,气息更加不稳。

    沈云心道:想劫道啊?麻烦你也先把气给喘匀了,好不好!你这副上气不接下气的德性,我打你,算不算是欺负弱小呢?

    “噌噌噌……”身后也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那是“狗皮帽”从后面追上来了。

    “交出你的钱袋来!”他断掉了沈云的后路,恶狠狠的从袖子里拿出一把两寸长的小刀,比划着晃了晃,“放老实些!”

    沈云转过身去,望着他冷笑连连:“我若不老实,又怎么样?”

    “不老实?嘿嘿,爷爷的小刀可不是吃素的!”“狗皮帽”狞笑着。话音未落,他一个箭步上前,手里的小刀呼的划出一条道儿,径直朝着沈云的喉咙而去。

    与此同时,“蓝袍男”也平起飞起一脚,踢向沈云的后背心。

    “啪!啪!”接连两声。

    下一息,“狗皮帽”与“蓝袍男”重重的摔做一堆。

    等他们回过神来,发觉自己正以狗啃屎的姿势趴在地上,两个掌心,还有整张脸擦着冰冷的雪地,火辣辣的疼!

    沈云走过去,一脚一个,将两人翻了个边,当着俩货的面,象是玩儿一样,把“狗皮帽”的那把小刀“叭”的从中间生生掰断。

    两人不由使劲的打了个哆嗦,冷汗与额头上的血水瞬间搅在一起,直往下淌。

    “说,你们两个到底是什么人?跟着小爷做甚?”

    “狗皮帽”反应最快,嚎叫道:“我……小的是刚进仙都赶考的武师,带来的盘缠用完了,想弄点钱花花。”

    “爷爷饶命啊!我们真的是进京赶考的武者。”“蓝袍男”大叫,“小的有路引为证。”

    “小的也有。就在怀里。”

    沈云冷哼:“都拿出来给小爷看看。”

    “是。”两人争先恐后的从怀里掏出了路引。也不敢多动,就躺在地上,打开路引,双手高高的举起来。

    沈云扫了一眼。

    还真是两个打同一地方来的中级武师。看样子是来仙都参加高级武者试的。

    就这水平,也敢来参加高级武者试?简直是不堪一击。

    再者,武者家世大多少富裕。堂堂的两个中级武师竟然会混到要靠打劫维持生活的境界,说出去,谁信哪!

    沈云不由眉尖轻皱。

    “狗皮帽”见状,赶紧哭诉:“爷爷,小的们也是好人家出来的。走到这一步,也是万不得已啊。小的们还没到仙都,便在官道上被仙符兵抢了两回。好在出来前,家里还往银号里汇了一笔钱。哪知,取出来没两天,又被一帮地头蛇给抢了。不瞒爷爷,小的两个已经是两天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

    “小的更惨,身上的衣服还是偷来的。”“蓝袍男”呜呜的直落泪。

    两个大男人,堂堂武者,搞得跟两个被欺负的小媳妇似的。沈云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你们俩是什么时候盯上小爷的?”

    “打您进了‘四海香烛铺子’。”“狗皮帽”抢先说道,“小的在这条街呆了一些时日,听说了,别看那家铺子生意不好,然而,那家铺子里的平安符是整条街里卖得最贵的。打那铺子里进出的客人,个个都是有钱的主儿。小的们也没多大能耐,见爷爷独自一个人,身边连个护卫也没有,所以就起了心思。爷爷明鉴,小的们真的没有半点害人之心,只是求财!”

    “蓝袍男”在一旁又是大叫着求饶,“爷爷,小的们狗眼不识金镶玉,饶命啊……”

    罢了。沈云看不出破绽,扔下两截断刀残片:“滚!”

    地上的两人如获大释,皆是一骨碌爬起来,手脚并用,头也不回,飞也似的往小巷子里跑了。

    什么人呐。沈云摇摇头,转身回家。

    殊不知,“狗皮帽”和“蓝袍男”又逃回了天帝庙后街。他们俩在“四海香烛铺”的后门前站住了。

    伙计阿成抱着膀子站在黑油小门外边:“怎么弄成这副德性?你们不都是中级武者吗?”

    “道爷,那小子实在是太厉害了。”“狗皮帽”哭了,“小的们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给打趴在地上了。连护身的小刀也被他掰断了。那可是小的的太爷爷传下来的宝物,被他轻轻一下给掰断了。”

    阿成愕然:“这么厉害?”一个凡人小子居然拿出来的法符比自己这个炼气初期的符修画得还要好一些,搞得他在师叔面前下不得台。他气不过,便找了两个落魄的赶考武师,想狠狠的教训那小子一顿,不想,竟是这么个结果。

    “蓝袍男”顶着一脸的血,呜呜的点头:“小的一上去便使的是杀手锏。一点用没有……”



    五天之后,沈云又去了四海香烛铺子。

    这是掌柜的的要求。上次去送符时,掌柜的说,再过十天,已是正月初二。而后街这里,一进入正月便是一年之中,生意最兴旺的时候。所以,要求将下次交货的时间提前到年节之前。

    于是,沈云与他商定,从这次,一直到正月底,都是以五日为期。

    除此之外,掌柜的对符的种类也略微提了两句:“我们这里的春天里雨水不是很多。每逢开春,周边的农户们都会到这里来求雨符。小哥能不能多送些雨符过来?最好是品质更好一些的雨符。小店可以适当的提提价。”

    “还有就是,正月里,客人们以求平安的居多。下次来,小哥多带些平安符罢。”

    是以,沈云将三分之二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画平安符和雨符上面。其余的,只是练习一二。

    五天里,他一共画出了三百二十枚上品平安符、五十枚上品爆破符、二十枚下品雨符和三枚中品雨符。

    除了留下十枚上品爆破符,以备不时之需之外,他都送到了四海香烛铺子里。

    “不错。”掌柜的将三枚中品雨符挑出来,笑道,“这三枚的品质看着要好一些,小店以两百两银子收了。其余的,还是原价。”伸手拿过小算盘,“叭叭”的拔拉了几下,“总共是一万九千二百两银子。小哥,还要不要换一半灵石出来?”

    沈云答道:“兑换十块灵石,每样两块。”

    “好。”掌柜的低下头,一边拔算盘珠子,一边嘴里说着,“每块灵石的兑换费是七十两银子,十块便是七百两。扣去一万零七百两,还余下八千五百两银子。”抬起头来,“小哥,你看数对不对?”

    沈云这时方知,上次的兑换费,掌柜的让了二十两的利:“对的,谢谢掌柜的。”

    掌柜的笑了笑,从柜台下面端出一盘银子和灵石:“小哥点点数。”然后,又拿出旁边的账簿打开来,刷刷的记下一笔账,将笔递到沈云面前,指着后面的空白处,“前两天,东家过来盘账,说了,以后万两以上的开销,皆要签名。烦劳小哥在这里给签个名。”

    沈云收了银子与纹银,提起笔写下了“沈云”二字——他本来想临时编个化名。但,转念又一想,不是一锤子买卖,以后会常来常往,用化名也太过失礼了。再说,他初来乍到的,仙都又这么大,谁会在意他沈云啊。

    至于字迹,他更不怕。在他看来,符文与平常用的文字,完全不同。仅凭“沈云”两个字,还能看出那么些符文是出自他之手?反正,至少他是看不出来。

    将笔递还给掌柜的之后,他抱拳笑道:“给掌柜的拜个早年,祝生意兴隆,财源滚滚。”上哪里去找这么赚钱的买卖?以后,四海香烛铺就是他的衣食父母了。再者,掌柜的确实为人和气,好说话,待他不错。

    “也给小哥拜个早年。”掌柜的笑着打了拱。

    待沈云出了店门,伙计阿成蔫头蔫脑的从里间出来。

    掌柜的用手指头点了点那三枚雨符:“这回有中品的了。三枚!”

    阿成难以置信的睁大眼睛:“怎么可能!”快步走过去,拿起来一一细看。又从那一大盘法符里挑出三枚下品雨符,与那账簿上的签名,仔细对比。良久,抬起头来,问道,“真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签名与符文,运笔的手法与力度皆如同一辙,尤其是那几道雨符,从生涩到熟练,一目了然。这些都是做不得假的。

    “师叔,他真的只是后天武者境吗?是不是身上带了遮掩修为的法宝?”放下手中的雨符,阿成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弟子练气初期,学习符术半年有余,现在也画不出中品的雨符来。”

    “我也觉得很奇怪。”掌柜的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所以,这次我特意用了视灵符,查看他的灵根。结果,我看到他的丹田里并无灵根,只有些许淡薄的真气,确实是后天武者之境。在此之前,我一直只知道画符要以灵力为引,却不知原来真气也是可以的。”

    “要不,师叔,我们找几个武宗来试试?”阿成说道。

    掌柜的呵呵:“你来传授他们符术?”

    阿成愣了一下,讪笑道:“弟子错了。”仙庭的律法写得很清楚,法不外传。即,仙门不得向没有灵根的良民传授仙术,武馆不得向没有武学资质的贱民传授武学。如有违反,一经仙庭发现,不但学习者要处以斩手之刑,而且教授者也会被降为贱藉,同时,还要废掉修为或者武功。

    不过,南方的叛军之乱,仙帝派兵屡剿屡败。数年下来,叛军竟有日益坐大之势。这时,南边横空冒出来一位贝姓元婴修士,花钱买了个七品参事之职,募来数千私兵,竟然剿灭了叛军的一支,震惊了朝野。

    仙帝在朝会上有意封赏之。却有不少大人出言反对。理由是,姓贝的违反了“法不外传”的仙律。因为经他们查证,他的军中招募的绝大多数都是没有武学资质的贱民,却教他们习武。

    “臣等以为,仙庭不治其罪,功过相抵,已是天恩浩荡。”

    在仙庭,素来是凡事有人反对,便会有人大力赞同。这一件事也不例外。他们刚说罢,便有另外几位大人站出来,恳请仙帝大力嘉奖,莫寒了前方将士们的心。

    两拨人马各执一词,争得是面红耳赤。

    最后,还是仙帝拍板:“赏!”且挑明了说,非常之期行非常之法。不追求姓贝的私传武学之罪。

    不想,姓贝的竟然得寸进尽,顶着“非常之期行非常之法”的名头,开了一家鸿云武馆,公然招收没有武学资质的良民子弟习武。

    消息传到仙都,大臣们在朝堂又吵开来。

    这回,仙帝也有些动怒,令姓贝的速速上折子自辩。

    很快,自辩的折子交上来了:此举只是为了筹备平叛的军饷。

    折子的末尾提到,如果仙庭不允许,他立马就退钱,送这些良民子弟回家去。如此一来,军中的粮草最多还能支持三天。请仙庭暂且先拨五千万两银子来,好叫他买了米给将士们下锅。

    一听到要钱,仙帝,还有所有的大臣,都闭紧了嘴巴。于是,这件事没人再提起,就这样不了了之。

    后来,姓贝的还被仙帝封了平南侯。

    人家平南侯可是全仙庭屈指一数的大能人啊!

    阿成可不敢与之相提并论。缩了缩脖子,他拣出那三枚中品雨符,笑嘻嘻的问掌柜的:“师叔,这三枚要收在哪里?”

    “几个下品符而已,也放在第一栏便是。每枚卖价两百两。”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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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仙都不到一月,灵石不计,赚了两万多两银子。沈云心里底气十足。回到家里后,他叫来齐伯,拿出一叠小面额的通用银票:“这里有一千两银子。快过年了,你唤上大家上街去置办些合意的年货。”

    齐伯没有接:“沈爷,过年的钱,爷走之前,都给了,比往年还多一些呢。家里人口简单,年货也差不多办齐全了。只要明天买些新鲜的果蔬,再买点炮仗、对联就行了。”

    “我知道。”沈云只好把话点明了,将银票塞到他的手里,“过年了,大家都做身毛皮的,穿着喜庆。”齐伯夫妻两个上了年纪,丁叔腿有残疾,老罗大冷的天要赶车,都需要添件皮袄。不然的话,寻常的几身冬衣哪用得了一千两银子?

    “这……”齐伯捧着一卷银票,愣了一下,“这怎么可以?怎能叫沈爷破费?仙都的花费大着呢。”

    沈云摆手:“无妨。开源节流便是。我找到了一条赚钱的好门路。”

    之前,洪天宝陪沈云去拜见宁都尉,得了后者的推荐,在虎跃堂谋了份差事的事,齐伯也是知情的。闻言,他以为是指虎跃堂的差事,笑道:“虎跃堂在仙都的武馆里数一数二的好。沈爷是有大本事的人,就该去那里头谋事。”

    一个月五两银子的薪资……沈云只是笑了笑。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齐伯带着众人出门去采买年货。到了中午的时候,他们高高兴兴的回来了。

    “多谢沈爷。”他们先到东厢房,给沈爷展示了买回来的布料和皮子,“托沈爷的福,我等也能穿上大毛的衣服。”

    桌上摆了一大堆,有红的、青的、蓝的细棉布,大卷的羊毛皮,以及一只象装着零碎狐皮之类的大包裹。没有一件成衣。

    沈云便猜到他们是想省些钱,买回来自己做,问道:“过两天就是大年了。这么多身衣服,现做还来得赢么?”

    齐妈笑眯了眼:“来得赢,来得赢。有罗婶和阿花给奴家打下手呢。”说着,她解开大包裹,从一堆毛绒绒的碎皮料底下,拿出几块火狐皮子,“沈爷,家里有一块仙宫里出来的火云锦,与这些皮子衬得很。用火云锦做面,这些皮子拼成里料,给您做件披风。您穿着红红火火的,新年发大财!”

    几块火狐皮子虽然都是小块,从一尺到半尺的都有,但胜在品质都还不错,用来做里子,最好不过了。

    在仙都的话,这几块加起来,少说也要个五六百两银子。也就是说,他们将一半多的钱花在了自己身上。沈云心里暖洋洋的,不想拂了他们的一片好意,点头笑道:“好啊。”

    听他答应了,众人皆是眉开眼笑。

    因为齐妈她们三个要赶制新衣,再加之,齐伯买了一只猪头、一扇猪肉,还有两腿羊肉回来,处置这些都是力气活儿,所以,他和老罗、丁叔暂时接管了厨房。

    其实,处置这些,沈云比他们都麻利在行得多。和以往一样,齐伯他们都一口谢绝了他的帮忙,还是那个理由:些许小事,何须沈爷亲自动手?

    也罢。沈云便将心思放在了画符上面。

    腊月二十九的晚上,齐妈她们终于给每个人赶制出来了一件新袍。第二天,早饭过后,她们将衣服都送到了东厢房的外间。都是用细棉皮做面子,羊皮做里子,在肩、袖、衣襟等处用狐毛皮滚边儿。

    “沈爷,您看,怎么样?”齐伯他们乐得合不拢嘴,都象小孩子一样,给沈云展示自己的新衣。

    皮料的衣服比棉袄要轻薄一些,他们换上新衣,个个精神抖擞,喜气洋洋。

    “不错,挺合身的,样式也是时新得很。”沈云不住的点头。

    丁叔摸着衣襟上的狐毛,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这大毛的衣服啊,穿在身上,跟裹了一团火似的,都不用烤火了。”

    “还剩下一些皮子。”阿花姐解开一只包裹,“齐妈教我们做成了护膝、手套和护耳,另外还有帽子和护额。每人都做了一全套儿。”说着,一样一样的分发给众人。

    穿上后,老罗立马又给脱了:“不行不行,热得很,汗都快下来了。这些都只能在外头穿。”叫罗婶仔细的给他收起来,出车的时候再换上。

    丁叔和齐伯却甚是享受,一个摸着两个膝盖,一个戴着护耳摇头晃脑,直道“舒服”。

    尤其是丁叔,指着自己说道:“我们村里的财主老爷过年了,也难从头到脚的置办这么一身新行头呢。”

    “都是托沈爷的福啊。”大家又连连向沈云道谢。

    不只是因为是他出的银子的缘故。

    洪天宝也不缺钱。但是,在仙都这种地方,财力与武力要相匹配才好。不然的话,也没命花那钱。洪天宝是有功名伴身的,又一年到头在外面跑生意,穿得阔绰,那是排场。

    在仙都,打肿脸来充胖子的人多了去。很多人家里,往往是家主穿得象个神仙,其他人,尤其是仆妇们,衣服上是补丁摞补丁,见不得人。所以,就洪天宝一人穿得好,没人会起大心思。

    但要是他们这些人也穿金戴银的,一身的皮毛衣服,难保有些人不动心思。指不定,哪天的半夜里,突然就冲进来一蒙着脸的凶汉,灭了一屋子的人呢——不要说什么仙帝脚下。仙都那么大,住着上万户人家。仙帝他老人家还都能照看得过来?再说,他到底有多照看平头百姓们,大伙儿嘴上虽不说,心里哪一个不是跟明镜似的?真是指望不上啊!

    之前,洪天宝买下这个院子,转手封了二门,在后院新开了一个大门,租出去,就是基于安全的考虑。他用这种方式告诉旁人:我家真没多少钱。全指着这笔租院子的钱吃饭呢。

    然而,现在不同了。齐伯他们是土生土长的仙都人,打小练就出了一双利眼,对强者的敬畏俨然是融进了骨子里,变成了一种本能。他们不但看出来了,而且也深深的感觉到:沈爷是有大本事的人。别的不敢说,单是在这一块儿,护得住大家的。

    这不,先前齐伯陆续置办回来的年货,甚至炮仗,都比往年多了一倍还不止。按他的话说,这叫“扬眉吐气,热热闹闹的过大年”。

    街坊们也都是市井里打滚的人。这些天,他们私底下传开来:“这家来了一个厉害的人物。”

    阿花姐去街口的豆腐坊买豆腐,同样是五个大钱,往常是买两大块,这两次都是有三大块。瘦不拉叽的老板娘素来是板着张脸,然而,现如今,两次皆笑得见牙不见眼,一口一句“阿花妹子”,嘴巴跟抹了蜜一般。

    态度发生变化的不只是豆腐坊的老板娘。老罗每次出车,不用招呼,路边的小商小贩儿,他们自觉的会让出道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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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仙都,正月初一,祭祖完毕,早早的吃过团圆饭,家家户户都会在正屋大厅里摆上瓜子、麻团儿等零嘴儿,等着左邻右舍的小辈们上门来打拱作揖拜年儿。

    三十晚上,齐伯先是向沈云说了仙都的年节风俗,然后请示:“沈爷,明天是个什么章程?”

    沈云反问:“往年是个什么章程?”

    齐伯如实以对:“爷是关门起来,我们自己过自己的。”

    沈云很快想明白了:齐伯他们几个虽然年长,却明面上是奴籍。这一带住的都是家底殷实的良民,不可能叫家里的小辈上门来,给齐伯他们几个贱民打拱作揖;洪天宝是良民,但是年纪轻轻,尚未成亲,正属于上门给街坊们拜年的行列。他哪里乐意?所以,唯有关起门来,自己过自己的。

    事实上,沈云也不乐意。是以,他对齐伯说:“和往年一样就是。”

    只怕今年不能和往年一样……齐伯张了张嘴,看到青葱似的沈爷,最终还是咽下了涌到嘴边的话,应道:“是。”说实话,天寒地冻的,他也舍不得沈爷出门走门串户的拜年。

    于是,和往年一样,还是平常的早饭点,大家在东厢房里,热热闹闹的相互拜了年,吃了一顿丰盛的团圆饭之后,各回各屋去睡回笼觉。

    沈云则是和往常一样,在里间练心法。

    不想,才走完第三遍心法,从外面门廊上传来齐伯的声音:“沈爷,街口的陈老爷刚才派人递了拜帖,过会儿要带着一家老小过来拜年。”

    沈云一头雾水——街口的陈老爷?是哪个?都没打过照面,好不好!

    他连忙下了炕,趿上鞋,从里间出去。

    只见齐伯穿着新做的那身羊皮行头,一脸喜气的站在门廊下面。看到他,双手递上一封大红洒金帖子。

    沈云打开一看,里头写得很清楚:街口陈家。

    没有搞错。

    “齐伯,陈老爷平常跟天宝兄有往来?”沈云心道:说好的关起门来,自己过自己的呢?

    “没有。”齐伯答道,“最多就是见了面,点个头而已。”

    “他多大年岁了?”沈云纳闷极了。

    “前年,我们搬来没几天,他摆了五十岁的寿酒,给街坊们散发了一盘寿桃。爷叫我送过去一筐新上市的樱桃做回礼。”

    沈云吓了一大跳——五十多岁?这在省城,那是儿孙满堂的老太爷啊!带着一家老小来给我拜年?仙都的规矩竟是这样的吗?

    正要问“他们家什么时候过来”,丁叔也从头到脚穿着新行头从外头,一瘸一拐的跑过来了。

    跑得有些急,他气喘吁吁的递上来几份大红帖子:“沈爷,又,有好,几家,送帖子过来了。”

    “怎么回事?”沈云拿着什么街尾张家,左邻李家,右舍林家之类的帖子,不解的抬头问道。

    齐伯笑道:“好事儿。他们看到沈爷年轻有为,生了攀附之心,借着年节,过来结交。”

    丁叔说的更直白:“沈爷,前街王家的大孙子在虎跃堂学艺。那天,您去虎跃堂应职,恰好被他看到了。现在,这一带的人家谁不知道,您是虎跃堂聘请的管事。连一天差都没有当,就得了虎跃堂的看重,不但发了一个月的薪水,而且还得了年节礼。”现在不来攀附,真等到了万丈高楼巍然屹立的时候,就这条街上的这些人家,哪个还攀附得起?

    原来如此。沈云恍然大悟,问道:“他们会什么时候过来?我们要做些什么准备?”

    齐伯答道:“先前,我担心有街坊乘着新年过来认脸儿,做了一些准备。爷的正屋也布置妥当了,昨晚把地龙也烧了起来。这会儿,我家婆娘带着罗婶在那边摆三碟六碗。等沈爷您得了空,过去,老丁把大门一开,陈老爷家就会过来了。”

    沈云心道:正所谓,迎面不打笑脸人。人家到底年长几十岁,又是大过年的带了一家老小过来串门,也不能失礼。

    “行,我马上过去。”他回屋换上了锦袍。

    齐伯和丁叔他们看到他特意换了出门的锦袍,心中又生敬意——别看沈爷年岁小,行事却有章有法。更难得的是,不骄不躁,待人和气,礼下于人。这才是做大事的人呢。

    沈云这厢在正屋大厅里坐下没多久,齐伯引着数名衣着光鲜的人往这边走来了。

    为首的是一位身着黑色貂皮裘,须发灰白的精瘦老者。他的身后,跟着十名男丁,既有红光满面的中年人,也有三尺高的小男童。

    不用说,这位精瘦老者便是陈老爷。后面的都是他的儿孙。

    隔着十几步远,沈云一眼看出:这些人里,只有精瘦老者和那个红光满面的中年人是有拳脚功夫伴身的。但,充其量也就是初级武者的样子。其余人,包括另一个年轻些的中年人,都不是武者。

    再一细看,这些人里,只有他们俩的腰带上挂着标识初级武者身份的玉饰。

    在牛头坳村有句老话,叫做,上门都是客。沈云起身,走到门廊上抱拳相迎:“陈老爷,新年好。”

    陈老爷大步上前握着他的手,笑道:“高邻,新年好。”

    沈云面上不显,心中还是惊讶得很——不是说,仙都的人轻易看不起外乡人吗?陈老爷竟然与他这个十三四岁的外乡小子以平辈论交!

    两人一同进了正屋。后面的陈家男丁则由齐伯一同引了进来。

    宾主双方落座之后,陈老爷将自己的儿孙一一引见给沈云:“这是老朽的长子、次子、长孙……”

    被点到名时,不论是中年人,还是小男童,都从座位上起身,走上前来,恭敬的抱拳行礼:“给沈爷拜年。”

    声音那是一个比一个响亮。

    典型的后辈礼啊!

    沈云坐在主座上,大窘。好在齐伯早有准备,叫齐妈用一只崭新的红漆圆托盘封了十只红荷包站他旁边。他们拜完年,他硬着头皮从托盘里,一人发了一只红荷包。

    最后,到了那个三尺高的小男童。小家伙打扮得跟个鼓鼓囊囊的大红包一般,摇摇晃晃的上前来行礼,一记长揖,那是栽头往下倒,眼见着就要摔一个大跟头。

    沈云眼疾手快,抢在陈老爷之前,伸长臂将一脸懵懂的小家伙整个儿捞了起来。

    好快的手法!竟然拉出了残影!陈老爷和他的长子眼里全是惊艳。

    可是,小家伙不懂。回过神来,他瞪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看到自己被唤作“沈爷”的黑脸大哥哥抱在怀里,一下子就慌了——年还没有拜完呐!祖父派下来的任务没有完成,怎么办?

    他果断的撇嘴,先哭为敬:“哇——”

    这神情,与甜妞小时候简直是一模一样……沈云不觉莞儿,从桌上随手拿了一只桔子塞到他的手里,软声哄道:“福桔给你,莫要哭,好不好?”

    小家伙双手抱着大桔子,哪里还记得任务有没有完成?当即破涕为笑。

    大过的,难得沈爷不计较。旁边,包括陈老爷在内,陈家的男丁们无不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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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沈云跟齐伯请教过,知道这种街坊间的新年串门都只是略微坐一坐,于主家来说,发了红封,就可以端茶送客。

    他正准备将小家伙送到他的父亲那里去,这时,陈老爷已经满脸慈爱的伸出了双手:“来,乖孙,到祖父这里来。”

    沈云乘机将小家伙送了过去。又与陈老爷客套了几句,端茶送客。

    说是送客,他才陪同陈老爷走到门廊上,后者已经拉住他的手,连声说道:“沈老弟,留步,请留步。”

    呵呵,很有意思。半刻钟的时间,沈云在仙都多了一个五十多岁的“陈老哥”。

    等齐伯送走陈家回来,阿花姐从耳房里跑出来,笑弯了腰:“刚刚陈二爷自称‘小侄’的样子,真好笑!”

    大家都乐了——这个陈二爷自恃是良民,平时在外头碰到,从来不用正眼看他们的。

    沈云抚额。其实,被一个年纪比自己大一两轮的大叔唤做“沈世叔”,他也很尴尬,好不好!

    那边,陈家人回到家里。大门刚关上,陈二爷便不乐意了:“爹,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您老人家也未免太抬举他了吧!”

    不过是虎跃堂的一个小管事而已。初来乍到,在仙都里没根没基的,本来他就不乐意去串这门。只是迫于自家老爹的威严,不得不跟着走一趟。谁叫他武学资质不好,考不中功名!自家老爹早就放出话来:只要他没考中功名,这家就不能分。所以,他只能老老实实的在老爹面前当孝顺儿子。

    没想到,到了那小子家里,自家老爹把姿态又放低了一大截儿,竟然上赶着自称“陈老哥”,与那小子称兄道弟的。而他的好大哥不但没有想办法拦着,也跟着自称“小侄”,害得他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个比自己的儿子还要小好几岁的“沈世叔”!

    哎哟哟,他这脸都没地搁了!

    陈老爷懒得理他,弯腰抱起最小的孙子,一边往正屋走,一边笑眯眯的说道:“走,去祖父屋里吃福桔去。”

    “次(吃)福桔。”小家伙双手抱着大桔子,咯咯的笑。

    陈二爷在后面还要多说,被陈大爷一记眼刀给堵住了嘴。

    “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陈大爷冷笑,“再过两年,人家能让你巴上去唤一声‘沈世叔’,那才是对你天大的抬举呢。”

    这么厉害?陈二爷怔住了。还要再问,陈大爷已经提着袍角,急匆匆的也去了正屋——那位沈爷今儿亮的那一手,太过惊艳。到底是无意为之,还是有意在他们父子面前露一手?如果是无意的话,说明沈爷的底深着呢。要是有意,那么他到底是几个意思?哎呀呀,还是得跟爹好好合计合计才是。

    陈二爷被撂在原地,甭提有多恼火了。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他袖起双手,回头看了沈家方向,扯起一边嘴角——呵呵,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溜溜,才知道哇!

    陈家的人离开后,没过多久,那几家递了帖子的,跟排好队似的,一家接一家的也串门来了。

    都是街坊,沈云一视同仁:去门廊下迎客,请进正屋,拜了年,发个红封,端茶送客。

    看来在仙都就是这个礼节,这几家的家主也是见他送到门廊,便拉住他的手,连道“沈老弟,留步”。

    这条街里,包括后院的那户租客,总共才九户人家。不到两个时辰里,那八户的男丁,从家主到尚在吃奶的娃娃们,都在他面前现了面。

    按这里的习俗,街坊间的拜年会持续到初五,但每天都不会超过正午。

    这会儿已经快到午饭点了,也就是说,今天的串门终于结束了。沈云松了一口气:一个上午,认了八个五六十的老哥哥,“世侄”、“侄孙”满地走,也醉了。

    “沈爷,明儿上午还开不开大门?”齐伯送完最后一拔街坊,回来请示。

    沈云摆手:“之前,齐妈和罗婶不是说,初二要去天帝庙烧香么?明天我们都去,烧香的烧香,逛庙会的逛庙会。听说庙会里的吃食不错,中午我们就在外头吃。”

    “是。”齐伯欢喜的搓着双手,“我去叫大伙儿做准备。”

    摆午饭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了明天要出去玩的事,个个喜笑颜开。尤其是阿花姐,叽叽喳喳的说着明天的出游计划:“听说李记的胭脂水粉最好,娘,明天去买一盒。哦,听说,街尾有个面饼摊,做出来的喜饼有十来样口味呢,齐妈,我们去见识见识……”

    沈云听了一会儿,发现全是“听说”,心里奇怪得很:天帝庙后街的庙会在仙都是出了名的热闹。离这里又不是很远。怎么阿花姐全是“听说”,就没有亲眼“见过”的吗?

    “阿花姐,你没去过后街庙会?”他问道。

    不等罗阿花回答,旁边,老罗抢先答道:“她出去玩了,厨房里的活谁做?”

    阿花姐愣了一下,旋即,使劲的点头:“是的呢。奴家要在家做饭。”

    真是这样吗?沈云有注意到,罗婶坐在一边,脸色有些不太自然。

    这时,齐伯叹了一口气,对老罗说道:“老罗,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沈爷又不是外人,有什么事不可对沈爷说的?再说,沈爷知道了,明天带大伙儿出去,心里也好有个底儿。”

    老罗红了脸:“我,我也是怕大过年的,惹得沈爷不快活……”

    看来真有事。沈爷摆手:“我百无忌惮,不信这些。”

    老罗应了声“哎”,说起了一桩十年前的往事:

    对于等米下锅的贱民家来说,逛后街庙会是件很奢侈的事。那一年,老罗辛苦到头,总算攒了二两银子,便带着妻女去逛后街庙会。

    不想,在庙会里碰到了一个公子爷,见罗婶长得好,当街要抢人。

    还好,那天他们一家三口走了大运,恰好在那时人群里冲出一个黑衣人,紧接着,有个鸭公调大叫‘抓刺客’。呼啦啦的,从四面八方冒出无数手拿大刀的黑衣护卫。

    顿时,人群大乱。

    老罗反应很快,一手扯着妻子,一手拉着女儿,乘乱混在人群里,逃出了后街。

    回去后,还怕那位公子爷会找上门来,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搬了家。从那以后,老罗一家再没有逛过任何庙会。人家出门都会特意穿得鲜亮一些,然而,罗婶是尽量不出门,实在是要出门的话,会尽量把自己往邋遢上收拾。

    老罗刚说完,罗婶赶紧垂眸说道:“刚刚齐伯已经告诉奴家事先做准备了。明天,奴家也会用灶灰抹黑了脸。”想到是新年,立刻觉得不妥,飞快的改口,“庙会没有什么看头,奴家不去了,留在家里看家……”

    原来齐伯先前说的做准备是指这个!

    这叫什么事!

    沈云握了握拳,在心里对自己说道:你自己不也是成天顶着一张又黑又糙的脸么?

    虽说是委屈了些,但是,仙都强者如云,他的拳头就只有那么点大,所以,眼下也只能把脸抹黑了。

    他摆手打断罗婶的话:“灶灰太假了。过会儿,叫老罗到我那里给你拿点易容粉,还有药水。易容粉沾水也不掉色,要药水抹脸,才能洗得掉。”

    所有人都神色为之一松。尤其是罗婶感激得上前来,向沈云福身行了一礼:“谢沈爷。”

    沈云只觉得嘴里的酒酿丸子象是苦水里泡出来的一样。

    说到底,还是自己不够强,拳头不够大!不然,出门要把脸抹黑的是那些心生歹意之徒!



    第二天,吃过早饭,齐伯他们又回自己屋里换衣服去了。

    等沈云换完衣服出来,他们已经穿回了昨天的盛装,齐刷刷的站在门廊下面等着。齐妈她们三个女的手里各自提了一只用帕子罩得严严实实的篮子。其中,以阿花姐手里的最为醒目——应该是家里最大号的篮子了,又大又沉,少说也有三四十斤!

    沈云的嗅觉很敏锐,闻出来自篮子里散发出来淡淡的饭菜香味。

    而罗阿花也感觉到了他的目光,笑嘻嘻的解释道:“听说庙会上的吃食,份量少,又贵得很……”她担心吃不饱,会饿肚子,所以,今天赶早起来,做了一篮子的饭菜。每样都用厚实的瓦罐装着,外面包着厚实的破棉衣,保证到了中午的时候,还是热乎的。

    好吧,你高兴就好。沈云笑了笑,走下门廊,问老罗:“车备好了吗?”

    老罗感激的点头:“按您的吩咐,把里头的桌子、柜子都搬了出来。加铺了一床棉褥子,又软又暖和,舒服着呢。”昨晚,沈爷特意吩咐了,他骑马,把车让出来,给齐伯他们坐。担心车子小了,坐不下,又吩咐他早早的把车里摆设都搬出来,多铺一床被褥垫着。

    “行,出发。”沈云挥手,领着一脸雀跃的众人出了门。

    结果,人都上去了,三只大竹篮一只也摆不下。老罗苦笑:“今儿大家都穿得厚实。”大伙儿比他想象中的要占地方得多。

    齐伯果断的安排:齐妈带的那一只,里头装着进香的香烛、香油,最轻,挂在车厢尾巴上;罗婶带的篮子里装的是给天帝爷的元宝、纸钱,也不能少,交给老罗,挂在车辕上。

    看了阿花姐一眼,他笑了:“阿花,你那里头带的全是吃食。就不带了,搁灶上温着。没多远的路,回来就能吃,饿不着。”

    这样的话,最多过了晌午就要回来了。不能玩一整天。阿花姐有些沮丧的提着大篮子,往门里走。

    “篮子给我罢。”沈云说道,“又没多重,我提着。等到了后街,再搁车里。”

    “这怎么行?”阿花姐使劲的摇头,“这篮子可重了。您骑着马,还要分心提重东西……”

    “一些汤汤水水,能有多重?”不等她说完,沈云已经一把提了过去,招呼众人,“走了,大家快上车。”说着,一只手提着大竹篮,大长腿一抬,行云流水般的上了马。

    帅气!老罗从心底里赞了一句,拉了拉发愣的女儿:“还磨蹭什么?搀着齐妈和你娘上车去呀。”

    “哎。”阿花姐欢快的应着。她虽不懂武功,但也看出来了:她用两只手提着,都颇感吃力的那一篮子瓶瓶罐罐,沈爷一只手拎着,就跟玩儿似的。

    老罗赶着车,沈云骑马在一旁护着,一行人顺利的到了天帝庙。

    首先当然是去庙里进香。

    沈云早就不信神仙庇佑的鬼话。见庙里香火缭绕,人山人海,他嫌挤,对齐伯他们说道:“你们去罢。我在外头等你们。”

    “这……”齐伯等人都愣住了——到了天帝庙的山门外,也不进去烧根香、叩个头,合适吗?就不怕天帝爷爷怪罪?

    这时,丁叔袖笼着双手,踱到沈爷身侧:“我也不去了。我家婆娘生前最信这个,逢年过节,烧香叩头,一半的花销都用在这上面。十几年里,就没见她缺过一回。最后又怎么样?倒是我这个从来没有叩过头的,活了下来……”

    生怕他会再说出更难听的话来,得罪了里头的神灵,齐妈赶紧的打断他:“哎呀,人越来越多了。”

    丁叔便住了口,又坚定的往沈云身后挪了挪。

    齐伯觉得还是要劝一劝沈云:“沈爷,都到门口了,进去应个景也好。到底是一年的兆头呢。”

    沈云笑了笑:“我是真不信。你们快去罢。”

    当年,他带着甜妞回到郑家庄,洪伯要烧香谢神,也被他拦住了。那时,他指着破旧的神龛,对洪伯说:“他们受了这么年的香火,神龛都被香烟熏黑了。半夜里,那些畜牲向我们举起屠刀的时候,可曾有过哪一位神仙显灵,救一救我们?”

    洪伯叹了一口气,听从他的话,扔了手里的香烛。

    自那以后,到他离开郑家庄去省城,逢年过节,洪伯再也没有给庄子里的神龛上过一根香。

    也不见有哪位神仙怪罪。

    到是没有再敬神之后,甜妞被选中,当上了仙童。从此,陈、洪两家都发达了,一齐搬去了仙山。

    可见,不敬神,神会怪罪,纯属唬人的鬼话。

    齐伯见状,只好说道:“那,我们先进去了。”

    沈云点点头:“人多,注意安全。我和丁叔在这里等你们。”

    待齐伯他们进了山门后,他将座骑也拴在马车上,招呼丁叔一道上了马车。

    后者从怀里摸出常年带在身边的小酒葫芦,打开塞子,递到沈云面前:“沈爷,前街杏花香的金桔酒,暖暖身子。”仙都的人,不分男女,皆偏爱烈酒。但是,丁叔是个例外。他只喝绵软香甜的果子酒。

    沈云点点头,接过去,抿了一小口。

    “阿花做了酱鸡爪,是用蓝底白花布包着的小罐子里。”丁叔狡黠的笑道,“我早上亲眼看到的。”说着,打开那只超大号的竹篮子,在里头果然翻出了一只用蓝底白花布包着的小罐子。却拿在手里,是一脸的纠结,“要是被阿花知道了,会骂人的哩。”

    “一起尝两个吧。”沈云好不容易才憋住笑。

    等的就是这句话!丁叔眉开眼笑,飞快的打开盖子。

    一股浓郁的酱香裹着热气喷薄而出。

    “毫香!”从车外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怪腔怪调的。

    丁叔飞快的盖上盖子,警觉的将小罐子紧紧护在怀里。

    什么情况?沈云愣了一下,掀起车帘一角,往外看。

    只见一个牛高马大,脸上长着金色的细绒毛,皮肤又白又粗的家伙使劲的嗅了嗅鼻子,未果之后,被一群仙符兵簇拥着,往天帝庙里去了。

    “走远了。”沈云放下车帘,对丁叔说道,“那是什么人?一双眼珠子是蓝灰色的。”丁叔的反应,明显是知道对方的身份与来头。

    “色目族的法师大人。长得跟个鬼一样。我们都背地里称‘鬼大人’。沈爷才来仙都,没有碰到过。”丁叔撇撇嘴,凑过来,压底声音说道,“听说法力高强,厉害得很。这些鬼大人的屁股后面总是有一群仙符兵当狗腿子。只要他们赞一句好,不管是什么东西,后面的那帮狗腿子都会给他们抢过去。哼,想吃酱鸡爪?我就是拿去喂狗,也不给!”又打开盖子,热切的从中拿出一只来,递到沈云面前,“沈爷,吃一个。可香哩。”

    沈云拿着酱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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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时辰之后,齐伯等人从山门里出来了,与沈云他们俩汇合。大家一道去后街逛庙会。

    “好!好……”

    未到街口,便听到前面接连传来喝彩声。

    老罗伸长脖子望过去,只见街口的空地上,黑压压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了一个杂耍班子。

    空地的中间燃着一个高丈许的火山。几个光着膀子的壮汉在表演火戏……好看又惊险,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驻足观看。

    “沈爷,那火太大,怕会惊了马。”老罗收回目光,紧紧的拉住缰绳。

    沈云也注意到胯下的座骑有些不安:“找个地方,把马和车都寄起来。大家步行罢。”

    也只能这样了。老罗说道:“我知道附近有家车马行,收银子寄车马。”

    于是,齐伯他们都下了车。

    他们也被火戏抓住了眼睛,于是,沈云暂做安排:老罗去寄车马,大家在前面边看火戏边等他。

    等他们挤进人圈里时,壮汉们已经退下了。场上换了三个用红巾包头的中年男子。他们表演的是吞火。

    三人一手拿着火把,张大嘴巴,把熊熊燃烧着的火把放了进去。

    “啊呀——”人们忍不住惊呼。

    很快,中年男子们又将火把从嘴里拿了出来,摸摸肚子。其中有一个还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火把熄了。那样子似乎是他们把火给吞进了肚子里。

    “好——”潮水般的喝彩声再起。碎银子、铜钱儿,象雨点一般的被抛进了场中。

    三个中年男子又反复表演了两次吞火,接着,有三名十来岁的小子一人端了一只大瓷钵,飞跑着进场,送到他们面前。

    中年男子们都接过来,喝了一大口。

    “他们喝的是什么呀?”阿花姐问道。

    旁边,齐伯眯缝起一双老眼,很肯定的答道:“水呀。吞了那么多的火,肯定渴得很,要赶紧喝水。”

    齐妈在胸前揪着双手:“可怜的,他们的嗓子没被烧坏吧?”

    沈云却是闻出来了。三只大瓷钵里装的是烈酒。而且,三名中年男子也并没有把酒咽下去,而是含在嘴里。

    他们要做什么?他也是头次看火戏,还没看出个名堂来。

    场上,那三名中年男子突然齐齐鼓起腮帮子,对着只冒烟的火把,“噗”的用力一喷。

    “呼——”,从他们的口里竟然喷出了一道数尺长的火焰!

    “呀,他们把刚才吞进肚里的火,都吐出来了!”人群里有人大叫。

    “好!”

    钱雨下得比先前更猛烈了。

    “噗!噗!”中年男子们又连珠炮似的喷了两次火,惹得叫好声不绝。

    “厉害!太厉害了!”齐伯他们也忍不住扔了铜钱儿。

    沈云终于看明白了:什么吞火、吐火,都是骗人的。里头的玄机在中年汉子们含在嘴里的那口烈酒。

    烈酒遇火则着。中年男子手里的火把并没有完全熄灭,带着火星子呢。沾到烈酒,呼的就烧了起来。而“吐”出来的长长的火焰,无非就是被点着的酒水。

    站在人群里,他突然想起这两天画符碰到的新现象:画符的时候,他明显的感觉到符笔周边有道微弱的气流。据他的观察,该气流不但没有阻碍画符之象,而且隐隐有相益之感。就象酒水于火一般。

    我画符的时候,是不是也能借用这道气流,以弥补真气之不足……

    “让开,都让开!”几声邪里邪气的尖叫声,打断了他的思路。

    沈云皱了皱眉头,望过去。

    只见十几步开外的左前方,人群里突然分出一条道儿来。

    五名全副武装的仙符兵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他们在最里圈站定。

    “吐火呀!怎么不吐了!”

    “再吐几次!爷爷刚才没看到!”

    “从吞火重新开始……”

    “是是是。”为首的中年男子飞快的冲两个同伴使了个眼色,示意重新开始。

    沈云看得很清楚,另外两个中年男子眼底的杀意飞闪而逝。

    那些仙符兵来者不善,而这个杂耍班子也不象是什么正经的江湖卖艺人。接下来,怕是要出乱子。他心中一紧,悄声跟齐伯说道:“我们走。”

    齐伯也感觉到不妥,赶紧的拉了齐妈他们,随沈云一道挤出人群。

    “大家饿了吧?”沈云看到对面的街上有一家面馆,“我们去那里吃碗热汤面,等一等老罗。”

    阿花姐他们都没有发觉不妥,高兴的应下。

    沈云把他们在铺子里安顿下来后,说道:“你们在这里吃着,莫要乱动。我去去就来。”今天又是五日之期,他要去四海香烛铺送法符。本来想等与大家一起逛到那边,再抽个空去一趟铺子里,但现在,他担心庙会突生变故,决定抓紧时间先去交符。

    “省得的。”齐伯听出了他的弦外之意,“沈爷回来之前,我们就在这铺子里,哪里也不去。”

    沈云这才起身离去。

    穿过拥挤的人群,很快,他到了四海香烛铺。

    掌柜的不在,只有伙计阿成在招呼一位身着名贵貂裘的年轻公子。

    看到沈云进来,那位年轻公子端起手里的茶碗,用茶盖撇了撇茶汤:“你先去忙。”

    “是。”阿成笑嘻嘻的打招呼,“沈小哥,新年好。”

    “新年好。”沈云看到店里有其他客人,且没有看到掌柜的,心里很不踏实,蒙生退意。

    不想,阿成抢先说道:“掌柜的不在。出门前,他交代下来,说,你今天要来送法符,叫我按以前的价都收了。”

    沈云飞快的瞥了一眼坐在窗前的华衣公子。后者跟什么也没听到一样,低头喝茶。

    阿成走到柜台后面,嘴里接着问道:“沈小哥,都尉大人令你今儿送了哪些符来?”

    沈云总觉得他今天有些不对劲,临时改变了主意,只从袖袋里拿出十五枚雨符。其中,中品的有六枚。

    “年节底下,不得空,只画了这些。”他将雨符放在柜台上。

    阿成一边清点法符,一边象是随口说了一句:“年节底下,各衙门不是都封印放假了么……”

    “军中没有封印。”华衣公子转过身来,冲沈云笑了笑,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但是,他接下来说的话,却令沈云心中警铃大作,“你家都尉大人是哪位大帅麾下的?是他叫你在外头私卖法符吗?”

    私卖法符?沈云心里暗道“糟糕”:难道衙门和军中的人都不能在外头卖法符?这人是在兴师问罪吗?



    “阿成哥,请结账。”沈云已不是当年那个没见过世面的山里娃。华衣公子虽然气势汹汹,来者不善,但是……喂,你是哪根葱?我与这家铺子自由交易,你管得着吗?

    象这种不亮明身份,先拿大帽子压人的行径,是江湖上惯用的敲诈手段。他见得多了。

    呵呵,小爷也不是吓大的!

    真要是仙府衙门里的那些家伙缉拿“私卖法符”,这会儿,人赃俱获,早已跳起来,用大铁链子锁人了。哪里还会坐在那里耍嘴皮子!

    倒是阿成垂眸,眼底的阴鸷飞闪而逝。抬起头来,他依旧是笑嘻嘻的。仿佛刚才是沈云看花了眼似的。

    “六枚中品雨符,是四百两银子;九枚下品的,是四百五十两银子。两样一共是八百五十两。”他从柜台下拿出一盘五十两一只的银元宝,数了十七只出来,“沈小哥,请点一点,有没有错?”

    他这般做派,分明是有意刺激那位华衣公子。沈云轻笑:“没错。”说着,抬起右手收银子

    “慢着!”华衣公子涨红了脸,嗖的起身。

    沈云没理他,袖子挥过柜台,将上面的银元宝尽数扫入百宝囊里。

    “你!”华衣公子箭步冲到沈云面前,怒道,“本公子叫你放下,你聋了吗?”

    嘴上说着,手里的动作也没慢,一记龙爪手,带着劲风,直击沈云的面门。

    这就恼羞成怒了?也不过如此嘛!

    沈云一直防备着,当即,脚下不动,微微侧身让过。左手使出一记“顺藤摸瓜”,伸长臂,手势去挡“龙爪手“。实则是右手猛抬,“黑虎掏心”,用尽全力,打向华衣公子的心口。

    对方也是有真气护身的武者,且真气明显比自己要浓厚一些,是以,他也没想着能得手。只不过是想以快制快,将对方迫后,他好夺路而逃。

    不想,“啪”的一下,竟然一击得中!

    如果不是他的左手扣住了华衣公子的右手,后者会被他直接打飞!

    纵是如此,华衣公子也是闷哼一声,“噗”的吐出一口血沫子。

    还好,沈云是侧着身子,所以,没被他喷一脸。

    “沈小哥,手下留情!”就在这时,掌柜的从外头回来了。人未到,声音已先至。

    沈云其实有些愣神——明明感觉对方的真气强过自己,怎么会如此不堪一击?

    闻言,他回过神来,就势将全身瘫软的华衣公子撂到阿成面前,冷哼:“承认!”说罢,也不管掌柜的如何,施展“穿云步”,夺路而去。

    “他……这个……”阿成打了个哆嗦,指着大门,脸上跟走马灯一般,红了又白,白了又青,转眼换了好几色。

    “我这小庙是容不下汪师侄这尊大菩萨了!”掌柜的铁青着脸,不容他解释,“你回仙门罢!师兄那里,我自会写信说明一切。”

    真是胆肥啊!

    一个练气初期的小弟子先是使计将他这个同门师叔调出店里,然后叫来帮手,在他的地盘上,教训他摆明了要招揽的符师(尽管那天用了窥灵符,但他还觉得沈云不象是没有灵根的凡人小子。在修真界,遮掩灵根的手段层出不穷。他只是个筑基士而已,所知有限,难免没有看出沈云的真正底细。也正是如此,他对沈云的兴趣更大了。)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家伙还没搞赢!

    就这样的心性,以及行事风格,分明是废材一根。师兄看重,那是师兄的事。反正他作为同门师叔,是不想在其身上再浪费精力。

    “师叔,弟子……”偷鸡不成蚀把米。阿成的眼底闪过一道恼意。

    不过,他也终于意识到自己惹毛了这位平常很好说话的师叔,连忙从柜台后面跑出来,欲行礼请罪。

    然而,掌柜的是筑基修士,又久在市井历练,眼尖着呢。他那丝恼意彻底的激怒了掌柜的。

    一个尚在微末,又有天赋的符师,代表着多大的利润?修仙,修的就是钱!是以,在仙门,素来有“断人财路,有如杀人父母,其仇不共戴天”之说法。

    竖子用一名初级武宗来对付沈小子,分明是因妒生恨,起了杀意。岂是行个礼,请下罪就能应付过去的?

    掌柜的用一只手牢牢的托住了他,冷声道:“带上你的人,滚出去!”

    说话时,他用了两成灵力。

    落在阿成耳里,有如雷霆万钧。

    喉头一阵腥甜,阿成踉踉跄跄的连退数步,方化去劲道,堪堪稳住身形。

    “是,弟子告退。”他一手捂住心口,一手拖起昏迷之中的华衣公子,落荒而逃。

    掌柜的鼓起腮帮子,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总算是按下了心头的怒气——竖子心术坏了,长出了毒牙,那是连废物都不如。如果不是出自汪氏一族,换作是外务弟子,他方才铁定是一巴掌拍死丫的。

    再说,沈云出了四海香烛铺后,又接连跑出十几步,过了三四家店门,见后面没有人追上来,这才真正放松下来。

    后背上全是汗!

    刚才的事,他看出来了,伙计阿成没少在里边推波助澜。也就是说,极有可能是四海香烛铺设的局。

    好端端的,堂堂的修士要对付我一个凡人小子做甚?

    真是不要思议!

    沈云晃了晃头,快步往街口走去。

    穿过密集的人群时,他特意瞥了一眼。火戏还在继续。这会儿演的是过火刀阵。围观的越来越多。人们都屏息以对,生怕惊扰了过火刀阵的两个半大小子。而那五个仙符兵已经走了。

    看来是我多心了。看了对面的面馆一眼,他随意在人群里找了一个卖瓜子的小子:“小兄弟,帮我去对面传句话。”说着,塞了一块半两多的碎银子在那小子手里。

    “公子爷请管吩咐。”小子笑歪了嘴。

    “你去那面馆里头,看到一个穿着青布羊皮袄的黑面胖老头儿,把这只荷包交给他,说,沈爷有事,要先走一步,叫他们自己回去,莫要等沈爷。”他从袖袋里摸出一只新的空荷包。这是齐妈给他新做的。他有百宝囊,哪里还用得着荷包?一直空置在百宝囊里。临时当做信物,最好不过了。

    “好咧。”小子捧着空荷包,一溜烟的跑进了对面的面馆里。

    沈云没有立刻离开,而见着小子进去后,不一会儿,老罗和齐伯带着齐妈他们急匆匆的从店里出来,竟是往回走了。

    这是要回家去?看来齐伯和老罗他们都机警得很。如此甚好。沈云笑了笑,转身又飞快的瞥了一眼四海香烛铺方向,放心的匆匆穿过人群,拐进了一条小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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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学习的的的平安符,谢谢!



    沈云从小巷子离开了后街。江湖上,追踪手段五花八门,令人防不胜防。修士的手段想必更厉害,是以,尽管他确定身后没有“尾巴”,也不敢冒然回家,而是在天帝庙附近寻了一家不显眼的客栈,暂且住下。

    暂且安顿下来后,他在房间里坐下,提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

    “砰”的一声巨响,震得脚下厚实的木地板颤了好几下,门窗更是嗡嗡作响。天花板、四面墙上的白石灰、灰尘扑扑直落。

    沈云没防备,险些惊落手里的茶壶。

    那是堪比百枚上品爆破符一齐爆破的爆炸声!

    “走水了!”

    “快跑啊……”

    外面,人们的尖叫声不绝于耳。

    沈云一个箭步冲到窗边,轻轻的将窗户拨开一道细缝儿,透过细缝往外看。

    他的房间在二楼,对面街上有几栋木楼要高一些,遮住了他的视野。他只能看到天帝庙后边浓烟滚滚,已经现出了明火。自那边街上跑出来不少人。他们衣着狼狈,脸上、身上皆是血,作逃命状。这边街上的人们见了,如鸟兽散,无一人敢往那边去救火。

    是火戏班子放的火?沈云看着浓烟方向,心里揣测着。

    这时,外面的走廊上,几个伙计在挨个挨个的拍房间门,嘴里不停的嚷着:“客官,呆在房间里,莫出门。外边出大乱子了!”

    很快,沈云的房间里也被拍响了。

    “出什么乱子了?”他快手快脚的打开了门。

    拍门的伙计愣了一下,摇头说道:“现在还不知道。掌柜的说,看火势,是后街的庙会上出了事。客官,外头乱得很。店里已经关了门,请暂且呆在屋子里,别出去。”

    旁边的客房也陆续打开了。房客们在走廊上吵开来:

    “哎呀,好大的火!不会烧到我们这边来吧?”

    “就是。”

    “把店门关了,到时逃都逃不出去!”

    ……

    “不会,不会。”伙计们把手摆得飞快,安抚众人,“隔着两条街,中间还有天帝庙挡着呢。里面的道爷们能呼风唤雨,烧不着天帝庙,自然也烧不到我们这里。”

    “关店门,是怕从外面冲进歹人,乘火打劫。”

    闻言,房客们都闭上了嘴巴,进屋,关门。走廊上顿时安静下来。不,确切的说,是整间客栈在很短的时间里象是睡着了一般,鸦雀无声。

    沈云也关上房门,又走到窗户旁边,透过细缝往外看。

    火势越来越大了。隔着两条街,也能听到“呼呼”的火声。

    倒是底下原本人来人往的街市已然安静下来——没有人再从天帝庙方向逃出来。而这边街上也是关门闭户,看不见一个人影。空荡荡的街道上,一地狼藉。

    过了一刻多钟,大队大队的仙符兵,还有仙府的衙差们,象潮水一样,涌进了底下的街道。

    “街禁!街禁……”有几名衙差一面敲锣,一面叫嚣着。

    除了有一队仙符兵留下来把守街口,大多数的都往天帝庙那边去了。

    将近半个时辰之后,沈云终于听到天帝庙那边有人扯着嗓子喊“救火!快救火!”

    没过多久,那边符光大作,雨符、水符接二连三在浓烟之中升起。“砰砰砰……”时不时的还夹杂着下品爆破符的响动。

    冲天的黑烟眼见着被压制了下去。不一会儿,从细缝里飘来裹着水气的呛人烟火味儿。

    火势被控制住了。

    沈云松了一口气,关紧门窗。现在,他很庆幸,四海香烛铺闹出那么一出,让他和齐伯他们都提前离开了后街。

    过了晌午,外边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来。雨水是灰黑色的,落在堆着积雪的街面上,与融化掉的雪水汇成一道道横七纵八的灰色小水沟。年节的喜庆也跟这街面一样,被涂抹得一塌糊涂。

    街禁一直到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才解除。

    期间,客栈里派了两名伙计抬着食盒轻手轻脚的上来给二楼的客人们送了两餐饭。

    每一顿饭都是一人一个白面馒头和小碗酒酿蛋花汤。并且是冷的,没有一丝热气。

    “抱歉得很,谁也没有想到会出这么大的乱子。街禁不许生火,厨房里只剩下了这些。”他们压低嗓音挨个房间的跟客人们解释。

    没有人抱怨。一来,外面街禁。没看到伙计们走路都跟耗子似的,生怕弄出什么动静来吗?再者,又不是店家的错。这会儿店家能拿口吃的出来,已经很仁义了。

    沈云接了吃食,低声跟两个伙计打听:“知道天帝庙那边是怎么回事吗?”

    一个伙计答道:“隔壁的医馆里收治了好几名受伤的客人。他们说的都不一样。有说是天帝庙的后庙突然炸掉了,也有说是后街起了大火。不过,据他们说,他们是腿脚快的,抢先跑了出来。后面还有好多人,估计没能跑出来几个。”

    另一个伙计唉声叹气的摇头:“大过年的,太不吉利了。天帝爷爷保佑,今年要风调雨顺才好。”

    第二天中午,几名衙差又沿街敲锣告示:“街禁解除!街禁解除……”

    沈云打开房门。其他房客也先后自屋里出来。

    “没事了!”

    “吓死我了!”

    “我还以为只有我们那里闹腾呢。没想到仙帝脚下也好不到哪里……”

    “嘘!莫乱说,仙帝脚下太平着呢。”

    “对对对!兄台所言极是。”

    劫后余生,大家的脸上又有了喜色,有说有笑的下了楼。

    大门敞开,差不多饿了一天的房客们坐在大堂里,跟掌柜的和跑堂伙计要热乎的饭菜吃。

    “快点,先给碗热汤上来……”

    “饿死了!”

    掌柜的不住的点头:“好好,稍等。厨房里已经生火了,肉和面是现成的,我叫他们先给大家煮碗肉汤面上来。”

    也有人拉着跑堂伙计打听昨天的事。

    反正这会儿饭菜还没上来,那伙计也乐得跟大伙儿八卦一番:“听说是闹叛匪呢。一伙叛匪冒充杂耍班子混进了后街的庙会里。等围拢来的看客多了,他们便突然杀人放火……”

    人们闻言色变:“啊呀呀,怎么这么凶残!”

    “叛匪嘛,不凶残能叫叛匪?”

    沈云却是不信的——他常年练习“飞花拂柳”,故而擅于听音辨位。那声巨大的爆破声明明是从天帝庙里传出来的,并非是右后侧的街口方向。

    不过,现在想来,当时他的直觉是对的。那伙杂耍艺人确实不是寻常的江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