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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听到门防那边的通禀,也一个个觉得匪夷所思。是在庄子里打短工的乡邻们告诉我们,这个雨税是一年之中,打头的税。只要哪里的田开了春耕,仙府的人很快就会寻上门来收雨税。以后,隔三岔五的,再寻上门来,收种子税、劳力税……他们哪有余钱交税?往往只能用田里的新苗相抵。往往到了夏收的时候,田里已没剩下几兜自家的稻子。如果还要种下一季,仙府的人照样还会再来一轮。秋收的情景,也好不到哪里去。”赵宣愤恨的捶了捶桌子,“乡邻们还说,如果过了春耕,还不见田里有动静,仙府的人也会上门收税。收的是弃田税,交不起,那是连家里的锅也会夺了去的。如果大家都不种田,举家去逃荒的话,仙府在官道上层层设卡。寻常的人,往往是连春望县的地界都出不了。”

    沈云冷哼:“天下乌鸦一般黑,说得真没错!”顿了顿,又改口道,“不,应该是,这起子乌鸦越来越黑,连心肠也全是黑的。一只比一只黑!”

    赵宣赞同的点头,接着往下说:“齐伯说,先礼后兵,亲自去大门口见那些家伙。结果,一照面,那个师爷便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口出狂言,斥责齐伯怠慢了他,竟然敢劳累他们堂堂的仙差在太阳底下久等。还说,咱们庄子本来就是大户,再加上这一条藐视仙差的罪行,今年的雨税要加重两成。”

    “齐伯也是好脾性,听他叽哩呱啦的说完了,这才回应道,‘烦请师爷帮忙带一句话到大老爷跟前,就说,从今往后,我们庄子里下不下雨,不敢劳累大老爷。师爷也不用受累,过来收我们庄子的雨税’。师爷听了,暴跳如雷,连声喝斥齐伯大胆,放肆。”

    “齐伯懒得跟他再废话,直接往他,还有那帮跟着起哄的衙差头上打出一道雨符,当即,将他们浇成了落汤鸡。他们把齐伯当成了仙官大人,这才知道怕了,扑腾跪了一地,鬼叫着求饶。一直到现在,仙府那边都没有再派人来过庄子里。其余的庄子也都被仙府用各种名目勒索过。他们遵令,也是这般强硬的回应。暂且无事。不过,长老会担心是缓兵之计,早已传令下去,叫大家都严加防犯,莫着了那些狗东西的道儿。”

    沈云赞许的点头:“这些东西最是欺软怕硬,惯他们不得。”又问道,“丁叔连夜赶过来。他跟你说了,是为何事吗?”

    赵宣答道:“是我传讯回去,说打探到您受了伤,正在闭关养伤。齐伯他们非常担心,这会儿,庄子里稍微空闲一些,便让丁叔过来探望您。尤其是齐婶。她以为您是在武馆里闭关。担心您吃不到合口的饭菜,不利于养伤。想着思恩丫头和旺子不引人注意,他们俩又都伶俐得很,便央了丁叔,把他们俩也一并带了过来,好服侍您。”说着,再次定睛细细打量沈云,话锋一转,问道,“我观主公气色尚好。您这是伤全好了,正式出了关,是吗?”

    听到他们如此关心自己,沈云心里泛起阵阵暖流。

    “庄子里无事就好。”他完全放下心来,不想叫他们担心,故意轻描淡写的说道,“一点小伤而已,稍微养几天,便痊愈了。武馆那边,我已办好了休学。等看望过一位老友,省城这边便事了。到时,就能回去了。对了,你们来省城只是为了寻我,还是有别的计划?”

    赵宣答道:“这次,我带着清风堂出来,除了寻您,长老会还给了我一个任务,看看在省城能找到什么合适的营生。派一些人常驻省城,我们也能耳目灵通些。”

    沈云笑道:“这是吴长老的提议吧?”

    “正是。”赵宣如实以对,“长老会上,大伙儿都投了赞成票。吴长老的提议是全票通过。”

    沈云心思一转,突然意识到,吴长老是担心庄子里的产出,不足以养活一千多口人,担心坐吃山空,所以,急于开源。显然,长老会的其他长老也都有这样的认识。故而,全都投了赞成票。

    其实,之前,他也曾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是,在灵泉小境,洞知《问天》背后的天神宗机级机密之后,他对于找到仙山,又多了三分信心。

    如果他能带着大家去仙山讨生活,赚的这些黄白之物,意义不是很大。故而,曾一度改了主意,不想再在凡俗界费心思。

    此时,听了赵宣所言,他发现自己想得太理所当然了。

    首先,他不能替一千多人做决定。兴许有人就是不喜欢去仙山过神仙生活,只想留在这红尘之中,做寻常的饮食男女呢?他身为主公,也必须为有这种想法的人找条谋生之路;

    其次,仙山在哪里?他仍是一无所知。兴许李师叔能为他指点迷津。可是,李师叔去了东海出任务,归期不定。也就是说,他不知道是要等李师叔一月,还是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一千多人每天的花销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想到这里,他也担心坐吃山空。

    所以,正如祖师在玉简里告诫的那样,白日飞升,非一朝之功。不管将来如何,眼下,扎扎实实的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是顶顶重要的。

    “这个你在行,你拿主意就是。”略作沉吟,他吩咐道,“所有的花费,都从我的账上走。十万两银子以内,你直接找齐伯支银子,不用再向我禀报。”

    齐伯管着他在仙都赚的那些钱。而这些钱,他本来就是计划用来贴补追随自己南下的人们。有师门传下来的宝藏在手,他完全贴补得起。再者,随着修为的提升,他越来越认识到,钱财乃身外之物。不在于多,而在于用得好。

    十万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赵宣知道,到目前为止,也就自己得了这一项权力。可见,主公是完全信赖自己。他不在意十万两银子的支取权,而是被主公的这般器重与信任深深感动了。嗖的起身,抱拳领令:“是。”

    处理完这些琐事,沈云起身吩咐道:“有空房间吗?我要这里至少要暂住两晚。”

    “一直等着主公出关,所以,房间早就备下来了。主公,请随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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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宣的想法是,再省也不能省到主公头上去。是以,他早早的按照庄子里的式样,将后院的正屋收拾了出来。

    按理说,主公的起居室应该设在前院正屋。可主公这不是重伤初愈吗?相比于前院,后院要清静得多,他觉得正好适于静养。再说,主公尚未婚娶,后院空置,与前院没什么区别。

    沈云进门,一眼看出来外间的摆设在材质与样式上,与庄子里的房间不尽相同,但整体风格和布局是一样的,感觉甚是亲切。

    环视屋里,他满意的点头:“有劳伯堂了。”

    赵宣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温声进言道:“主公,午膳还需要一些时间。要不您先去里间歇歇脚?”

    这时,门外的门廊下传来丁叔的通禀声:“云哥儿,我能进来吗?”

    “是丁叔啊!进来便是。”沈云说着,转身看向门口。

    丁叔顶着两只黑眼圈,从门里急走进来,顾不得见礼,先是关切的打量着沈云:“云哥儿,您伤到了哪里?要紧不要紧?用了什么药……“

    沈云感动之余,“扑哧”一声,破了功。当即,大大方方的展开双臂,向他展示道:“丁叔,你看,我这不是全好了吗?”

    丁叔不放心的握了握他的手,喜道:“手很暖和。”又仰头仔细的看了气色,“脸色也跟以前一般好看。”焦急的神色明显舒缓了下来,打心底里笑了出来,连声说道,“全好了就好,好!太好了!”

    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赵宣在一旁见着,也颇为动容。

    沈云忍不住轻握他的一只手,轻轻拍了拍,安抚道:“丁叔,我已无碍,倒是你的觉看着还没补回来。你再回屋睡一会儿,等下好与大家一起用午膳。”

    “不困,一点也不困。刚刚全补回来了。”丁叔不错眼的瞅着他,“听宣爷说,您非常神勇,独自斩杀了一只邪魔,是真的吗?”这副样子象极了见到英雄的小娃娃。

    不等沈云回答,赵宣也在一旁帮腔:“苏爷和他手底下的人都嘴紧得很,不肯道出详情。把我们的胃口都吊得足足的。主公,您跟我们好好说道说道吧。”

    因为之前听独臂唐爷说过赵宣去武馆寻自己的事,所以,沈云知道他嘴里的“苏爷”便是苏老三。被两个大老爷们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火辣辣的瞅着,他怪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他们说得太夸张了。事实是,我连那邪魔的面都没见着……”

    话音未落,丁叔“啪”的拍了下自己的大腿,惊道:“杀人于千里之外!我一直以为是戏文里瞎编的,竟然是真的!”

    “厉害!主公的仙术真是太厉害了!”赵宣激动得面通红,亢奋的举起一双大拇指,赞不绝口。

    这一个两个的,画风变得如此诡异。还能不能好好的聊天了……沈云满头黑线,赶紧吩咐道:“邪魔的背后还有人,所以,这件事暂且不宜外泄……”

    “知道的,知道的。”丁叔使劲的点头,“戏文里说,妖魔鬼怪都是一窝一窝的。他们的耳朵尖着呢。听到一点点风声,窝里其他的妖魔鬼怪便逃得精光。要想抓它们,得费更多的工夫。”

    赵宣想的是:“树大招风。现在这个世道,也没几个真正的得道高人。斩杀邪魔的时候,往往不见人。除了邪魔之后,这人会刷刷的冒出来了。低调些没错,闷声才能发大财。”

    得,话都叫这两位说全了。沈云唯有呵呵。

    到了大伙儿一起上桌用午膳的时候,他再一次领教了这种迷之崇拜。一桌子人,端着饭碗,不看满桌的美味佳肴,却一个个的两眼放光的瞅着坐在主位上的他,再配上欲求不满的渴望……沈云也是醉了。

    不得已,他清了清嗓子,主动说起北山镇除魔之事:“唔,那邪魔应该是个尸修。伍爷他们找到他的洞府时,发现了一百多具僵尸。邪魔也死去多时。他的眉心和心口这两处各有一个血窟窿。应该是被我打出去的两道指诀所伤。”

    “我的天帝老爷!一百多具僵尸!”

    “绝对是大魔头!”

    “这么多的僵尸要是全放了出来,不知道要祸害死多少人呢!”

    “幸亏我们大人神勇。”

    ……

    桌上子炸开了锅。大伙儿对自家大人的崇拜之情,噌噌的急骤上涨。眼神越发的锃亮。

    被这么多双比外面的太阳光还要亮的眼睛盯着,这饭还真没吃下去?沈云不由瞥了一眼坐在左下首第一位的赵宣。

    今儿桌子上的,大多数是他们清风堂的人。自然归他这个堂主管。

    一模一样的话,赵宣和丁叔在吃饭之前,已经在后院的正屋,听过一次了。不过,主公的轻描淡写,他听起来,却比最精彩的戏文还要吸引人。这不,他又听得入了迷。一不小心,放纵了这帮臭小子。

    收到沈云的目光,他立时回神,坐直身子,接连咳了三声。

    清风堂的人收到,连忙闭紧嘴巴,低下头去。好吧,大人在座呢。他们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行为,是对大人的大不敬。

    桌子上顿时清静了许多。

    当着主公的面,赵宣也不好多说,扫了一眼他的人,吩咐道:“大人有令,刚才听到的话,只能烂在肚子里,不能出这个屋。”

    “是,大人。”清风堂真的是训练有素。所有人齐刷刷的站起来,向沈云抱拳行礼。

    被代表了一次的某位“大人”,呵呵轻笑,抬手示意众人坐下:“接着吃饭。饭桌子上,没那么多规矩。大家随意。”

    “是。”他们齐刷刷的坐了下来,齐刷刷的端起了碗筷。

    “扑哧”,末座的旺子抱着碗大笑:“哈哈哈,大哥哥们的手抖得好厉害!呀,不是,是全身都在发抖。”

    好好的,说什么大实话呀。清风堂的人好不狼狈。

    坐旺子旁边的是王恩恩。她一反常态,低头抱着自己的饭碗,只现出两只能红得滴血的耳朵尖子。估计是被自家弟弟的行为羞得无地自容……

    “怎么回事?”赵宣也发现了这些家伙的反常,只觉得脸面全被丢光了,强压着怒火,温声发问。

    坐在他下首的是墨池。他是赵宣的长随,见沈云的次数比清风堂的其他人要多得多,故而,这会儿没那么失态。他涨红了脸,尽量镇定的回复道:“回禀堂主,是,是太激动了。”深吸一口气,脸上洋溢着幸福之光,“刚才大人亲自垂训小的们,足足跟小的们说了十八个字。这一辈子,值了。”

    大人是谁啊!活生生的仙官大人,隔着千里,光是用手指头,嗖嗖的两下子,就能戮死大魔头的仙官大人!这样的存在,就是专门看自己一眼,都能回味一辈子。更不用说,被大人笑容可掬的亲自招呼,与大人围着一张桌子坐着,吃一个锅里烧出来的饭菜……啊啊啊,这牛皮,子子孙孙也吹不完啊。

    其他人都齐齐的使劲点头。

    丁叔坐在他的右下首,闻言,也摸着胡子笑道:“能够被大人亲自招呼吃饭,确实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福份呢。”

    沈云大窘。



    第二天,沈云一大早便出了门,去找昔日旧友扶子兴。

    算起来,他与扶子兴失去联系已有半年多。本来两人的信就不勤,自打去年春天起,便写得更稀了。往往三两个月,才通一回信。而且,扶子兴每次写信来,也是报个平安而已。

    他当时觉得奇怪,还特意在回信里询问扶子兴,是不是碰到了什么烦心事。

    这一次,扶子兴的回信比往常快了好几天。信里,连连道歉,解释道近来要筹备开新铺子,忙得每天晚上只能算两个时辰。

    沈云看罢,是打心底里为老友感到高兴,没有再多问。

    到了去年初冬,因为贝帅与叛军的战事更加吃紧,仙都那边与南下的邮路断了将近两个月。恢复邮路之后,沈云立刻给扶子兴写了一信。然而,直到他离开仙都,也不曾收到回信。

    后来,他到了春望县,手头事多,一时之间也顾不上联系旧友。

    待到闲下来,他打算回武馆办理休学。想着能马上见面,便没有写信。

    不知不觉之中,两人完全断了联系。

    想到当年一起在药谷学艺的小伙伴,各奔东西,有的甚至完全没了音信,沈云感慨不已,恨不得能马上见到扶子兴,脚下越走越快。

    不多时,他来到了城东的东临大街。

    扶子兴开的“兴鸿楼”,就开在这条街中段与石子巷的交汇处。

    兴鸿楼在传到扶子兴手里之前,与这一带的商铺没两样。扶子兴接手之后,整体重新翻新过,往上加盖了一层,原本的黑瓦全被换成了碧绿的琉璃瓦。朱窗绿瓦的三层木楼,是这一带的独一栋,在一众二层黑瓦木楼里,好比鹤立鸡群,非常醒目。

    时隔三年,这一带除了比先前要冷清一些,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沈云很顺利的找到了兴鸿楼。

    从外面看,它还是记忆里的老样子。

    没变化就好。说明扶子兴的日子过得安稳。沈云欢喜的走进大门。

    然而,一进店门,他发现,不论是伙计,还是掌柜的,全都是生面孔,不见一个当年的旧人。顿时,心里“咯咚”作响。

    “客官,您是要打尖,还是住店?”一位十七八岁的跑堂伙计噌噌的迎了上来。

    沈云愕然:“你们不是酒楼吗?什么时候变成客栈了?”

    伙计闻言,笑道:“原来是熟客。您有些时日没来我们兴鸿楼了吧?原先,这里确实只是一家酒楼。去年,我们东家打下这家酒楼后,将二楼和三楼重新修整过,也做起客栈的买卖来。”

    扶子兴将兴鸿楼打出去了!沈云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明明他去仙都之前,扶子兴已将兴鸿楼经营得有色有色,在这一带颇有口碑。那时,扶子兴还雄心勃勃的跟他说,下半年打算开一家分店。怎么可能卖掉酒楼呢?

    扶子兴该不是出事了吧?他的心不由提了起来,接着打探道:“请问,原来的东家是什么时候卖掉这家酒楼的?”

    哪有大清早的,上人家铺子里来问东问西的?伙计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反问道:“客官,一大早的,您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沈云歉意的笑了笑,现编道:“哦,是这样啊。我路过,看到你们的绿色琉璃瓦,想起三年前也是偶尔路过这里,经这家酒楼的东家亲自推荐,吃了一碗猪脚米粉,甚是美味,便进店来,想再买一碗尝尝。刚才听小哥你说,酒楼换了新东家,不由多打听了几句。”

    猪脚米粉是扶子兴自创的菜式,同时,也是兴鸿楼的招牌菜之一。在三年多前,很是红火。故而,他不怕伙计起疑。

    “猪脚米粉?有的!”伙计立刻又变回了原来的热忱模样,伸手将他往旁边的桌子上引,“我们东家是连店子带菜谱一并打了下来。原来的招牌菜,一样没少,味道还是那个老味道。客官吃了就知道,小的绝对没有骗您。”

    “连菜谱也一并卖给了你们?原来的东家是不打算再开酒楼了,是吗?”沈云颇为遗憾的摇头,“真是太可惜了。虽然只有一面之缘,我对他的印象很深。他是个对吃食很有讲究的人。听他自己说,猪脚米粉就是他新创出来的新菜式呢。”

    店里生意越来越不好了。有时候,甚至一天到晚也难开个张。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客人,跑堂伙计自然是很想做成今天的第一单生意,图一个开门红。是以,哪怕这个客人是来怀旧的,嘴巴子也碎了些,他还是耐着性子,迎合着客人的心思,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全讲了出来:“可不就是可惜吗?原来的东家姓扶,是中了武试的老爷。扶老爷对他母亲非常孝顺,是这一带出了名的大孝子。去年春天,扶老太太犯了心疾。扶老爷请遍全省城有名望的郎中,吃了不少名贵的药材。扶老太太也没见好转。到了秋天的时候,眼见着人快不行了。”

    “这时,一个游方的道人找到扶老爷,自称能治百病。扶老爷也是真急了,赶紧的将道人请到家里,给扶老太太看诊。结果,道人还真是个有本事的。他给老太太服了一碗仙水。老太太太当即醒了过来,嚷着肚子饿,要吃东西。”

    “扶老爷大喜,要重谢道人。道人却将他请到外间,悄悄告诉他,那碗仙水只能暂缓老太太的病情,不能断了病根。要想断了病根,老太太得去山清水秀的山野,至少静养三五年。而老太太若是继续呆在省城的话,最多半年,又要犯病。”

    “扶老爷听了,当天就放出风去,要打酒楼。我们东家就是那时打下来的。当时,我们东家还问过扶老爷,准备带老太太去哪里静养。结果,扶老爷说,那道人说,老太太的气运在东边。他打算带着老太太往东边去,边走过找。看到合心意的地方,便住下来。”

    “原来是这样啊。”沈云听了,终于明白,为什么扶子兴写来的信,越来越短。原来是忙着照顾扶老太太。好吧,扶子兴是个很要强的人,碰到为难之事,也是轻易不会向他们这些朋友开口。所以,伙计所说的,确实是象扶子兴能做出来的事。

    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他向伙计道了谢,点了一份猪脚米粉之后,又听从后者的推荐,多点了一道红烧狮子头,以及一盅莲花白。

    吃过后,沈云出了兴鸿楼,心中好不惆怅。扶子兴带着扶老太太这般东行,只有天知道他们母子二人现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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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见到扶子兴,沈云脚跟一拐,去城东的市集找余头他们。

    这回运气不错。他按照独臂唐爷所说,没费多少工夫,在城东最大的旧货市集找到了余头他们。

    “先生,您全好了!”最先看到他的是余头。隔着四五个摊位,后者一溜小跑的迎了上来。欢喜之色直达眼底。

    “嗯。多亏了祁督使大人。”沈云笑着点头,“听唐爷说,你们打算处理完这些尾货后,便各自回乡了。我也准备明天回家了。所以,过来碰碰运气,看能否找到你们。”

    余头搓着双手笑道:“还有一些没有卖掉,我们还要在这里再卖两天。”说着,向沈云抱拳谢道,“多亏先生治好了我们的旧疾。不然,隔着千把里路,我们这些残废再怎么想回乡去看看,也轻易不敢成行。哪象现在这样,喊走就走。”象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夸大其辞一般,他说完,把自己曾经受过伤的膝盖拍得“啪啪”作响,笑眯了眼,“这腿巴子,比年轻的时候还要有劲!”

    天地良心,他可不是故意恭维,真的说的全是大实话。年轻的时候,能与这会儿相比吗?那时的他,连拳腿功夫都不会。而现在,他可是体内凝结出了真气的凡人高阶武者。

    沈云也被他的喜悦所感染,没有见到扶子兴的郁闷一扫而光,摆手笑道:“这是你们的运道,挡都挡不住的。”

    “先生就会说客气话。”余头不以为然,笑道,“先生今天的运道就很好。前两天,苏老三说在城外找到了一个喝酒的好去处。刚才我们还在商议,准备今天早些收摊,过去打些野味,好好喝一杯。先生若是得空,与我们一道罢。”

    “好啊。”没见到扶子兴,沈云今天一整天都得空。他爽朗的应下了。

    “先生!”

    “先生来了!”

    这时,苏老三等人也发现了沈云,纷纷放下手里的活计,欢欢喜喜的迎上来。

    “我去叫他们收摊。”不等沈云回应,余头已挥手向其他人示意,“收摊,收摊!今天先生得空。不卖了!我们陪先生好好喝一杯去。”

    “好咧!”众人举臂欢呼。

    仅是个把月不见,他们俨然都换了一个人。身上的暮气尽除,有的只是蓬勃的朝气与历尽沧桑之后的豪爽。

    沈云感觉到了他们身上的变化,欣慰不已。

    都是干练的老兵,动作利落得很,不一会儿,收摊完毕。

    余头没有胡扯。他们之前确实是商议好了下午打牙祭。是以,余头将虎子拉到一边,吩咐道:“你去客栈里请唐爷和其他的弟兄。我们这边收了摊,直接买了酒,就出城去。你与唐爷他们不用等我们,这就过去。大家在山脚的土地庙前汇合。”

    “是!”虎子领令,大步流星的走了。

    沈云听到唐爷是与他们一起,住在客栈里,完全放下心来。

    都是在军中历练多年的老兵,又无旧伤拖累,个个动作利落得很。不一会儿,收摊完毕。余头和两个弟兄去打酒,苏老三他们则簇拥着沈云出东城门而去。

    那地方是一座无名野山。山脚有一座小小的土地庙,不多,已荒废多年。庙里俨然成了野草的乐园。

    他们打庙旁边经过时,居然扑愣愣的,从草丛深处飞掠出来一团黑影。

    “山鸡!”打头的苏老三吹了声口哨。

    护在他身后的东子等二人应声而动。他们俩一左一右,嗖嗖的冲上去。

    眼见着,那只野山鸡就要被捉住。就在这时,这家伙突然回过身来,用力的扑楞翅膀,张开了尖尖的嘴巴!

    那嘴里腾出一股黑气。

    妖气!

    不好,是妖兽!沈云心中大惊。

    果不其然,野山鸡呼的喷出了一团鸡蛋大的火来。

    那火团又快又狠,眼见着就要直愣愣的砸在东子的脸上。

    说时迟,道时快。一道劲风呼啸而至。

    火团“扑”的一声,竟然被扇灭了。在离东子的鼻尖不到三指远的地方,骤然散开。连一个火星子也没来及溅到东子的脸上。

    空气好象凝固了。苏老三等人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呆若木鸡。

    野山鸡偏头,恶狠狠的看了沈云一眼,掉过头去,扑楞着翅膀往庙外仓皇逃去。

    这时,沈云才看到,这家伙右翅的翅根处的毛秃了,现出一大块暗红色的血斑。

    原来是翅膀受了重伤。

    在祖师的玉简里也有专门说到过妖兽。妖兽的种类包罗万象,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土里长的,无奇不有。但不管是哪一类的妖兽,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记仇。并且,它们还不是一般的记仇。哪怕只是被小小的冒犯了,它们也定要将对方报复至死。为此,祖师身为化虚境大能,也在玉简里多次告诫:对上妖兽,务必斩尽杀绝,斩草除根。不然,后患无穷。

    这只野山鸡显然是在废弃的土地庙里养伤。而苏老三和东子他们志在猎杀它。沈云更是出手,打灭了它喷出来的火团。

    在野山鸡看来,这些行径绝对是大大的冒犯,罪该万死。其中,又以沈云拉到的仇恨值最大。

    不然的话,它也不会在逃走之前,还用那样人性化的眼神狠狠的瞪沈云一眼。

    就冲这个眼神,沈云今天也不可能放过它。

    灵力全速运转。

    右手捏出一道剑诀,果断的打了出去。

    飞花越柳!

    铮——

    亮白色的灵光,有如一把利剑,竟然发出金石之声。

    它快如闪电,直指野山鸡翅根下的那一处血斑。

    砰!

    一团血雾炸开。野山鸡应声重重的坠入草丛里。

    祖师说,妖兽性狡诈!

    一击得中,沈云尤不放心,左手也捏了一道剑指,护在胸前,一个大跨步,全速追上去。

    苏老三最先缓过劲来。却又被他甩下的那一大串残影深深的震撼住了。

    先生,竟然厉害如斯!

    他再次石化。

    而沈云冲到草丛边上,定睛一看,也被眼前的情景给惊到了。

    野山鸡的大半个身子被直接打成了血沫子,喷了一地。一双乌黑的眼睛瞪得圆圆的,里头尽是惊恐与难以置信,以及刻骨铭心的仇恨。

    相比于前者,沈云觉得后者更骇人——这家伙的眼神,特么的跟人一模一样,好不骇人!

    妖兽果然跟普通的飞禽走兽不一样。光是这副死不瞑目的死样,就足以让人后怕不已。



    据祖师的玉简里,妖兽的脑袋里藏有妖晶。妖兽死去,妖晶会在三个时辰里散去。

    而妖晶可是个好东西。它里头含有五行灵气。其中,越是品阶高的妖晶,所含的五行灵气越是纯粹。象十阶的妖晶,于修士来说,都是于修于大有裨益的好宝贝,在修真界,从来都是有价无市。

    据祖师说,天神宗有一本《妖兽图谱》,里头收录了世间几乎所有出现过的妖兽。它们的品阶、属性,还有生活习性,都记载得非常详细。这本书也是天神宗的低阶弟子人人必读的。她在炼气期的时候,便已倒背如流。

    只可惜,她步入高阶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久到这些低阶弟子必备的基础书,身上是一本也没有。又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太多,而她修为全无,精力有限得很,做不到原原本本的刻录下来。所以,只在玉简里笼统的说了一下,如何通过妖晶辨别妖兽的品阶与属性。

    反正,在她老人家看来,在这个世上,只有死了的妖兽才是好妖兽。所以,这个法门最直接,也是最管用。

    沈云对妖兽也没有什么好感。甚至可以说,因为九姐的缘故,他一度非常仇视妖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那时,刘爷爷和傅大哥给他灌输了一大堆的关于妖兽的知识。这些知识里,甚少说妖兽的好话。看了祖师的玉简,他才知道,他们所说的,有很多是不对的。比如说,世上的妖兽分为两类,一类是被仙官大人们驯服了的。这样的妖兽是好的,非常有灵性,故而又被称为灵兽;另一类是野生野长,没有被驯服的。这一类的妖兽就是妖怪。

    按祖师所说,灵兽是上古神兽的后代,其血统远远高过妖兽,两者根本就不是一个种族。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好比人与猴子。

    再回想当年刘爷爷说的那只狐妖留下来的那些线索,沈云觉得,掳走九姐的,应该是一只灵兽,并且极有可能是一只认了修士为主的灵兽。

    因为一来,石秀县未曾有过妖兽出没的传言;二来,假如真是只过路的妖兽发现了九姐,要不是当场吃掉,就是直接无视,走掉了。因为祖师的玉简里说,出门在外的妖兽,不会麻里麻烦的带活食;第三,灵兽虽然轻易不伤人,但是,人兽殊途,它们对人也没有多少好感。除非机缘巧合,不然的话,它们不会主动搭理人,更不用说将一个发高烧的凡人小女孩带走。

    所以,只有认了人为主的灵兽,才会在其主人的授意下,带走九姐。

    也就是说,九姐当时是得救了的可能性非常大。

    有了这样的认识后,沈云才消去对妖兽的仇视。但,还是多多少少留下了一些不好的偏见。

    更何况,刚才这只野山鸡是存了心思要用火球烧死东子。

    他杀它,完全没有半点犹豫。

    现在,野山鸡都已死得不能再死。他心里更加没有什么下不了手之类的想法。当即从百宝囊里拿出青霜,将野山鸡的头从正中间划开。

    在左眼的后面,藏有一枚比豌豆大不了多少的半透明物体,桃红色,近似于半球状。

    对照祖师留下来的鉴定标准,沈云很快得出了这只野山鸡的品阶与属性:二阶的火属性妖兽。

    二阶的妖兽,有的只能是二阶的妖晶。

    这种品阶的妖晶,品质较低,里头含的杂质比灵气还要多。除了拿来饲养灵兽,也没别的作用。

    沈云少小四处漂泊,节俭惯了,本着不要浪费的精神,拿着青霜轻轻一剜,取出妖晶。

    这时,苏老三他们都回神来了,麻着胆子,拢了过来。

    “先生,这是只什么东西?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会吐火球的野山鸡。”东子劫后余生,望着只剩下半边的死物,仍然脸色发白,眼里尽是惧意。

    沈云也不相瞒,摊开手掌心,向众人展示刚刚挖下来的妖晶:“我在它的脑壳里找到了这个,说明它不是一只寻常的野山鸡,而是一只开了灵智的野山鸡精。”

    “妖怪!”大伙儿都听懂了,脸色大变,瞬间哗啦啦的退出一个大圈来。

    不过,一只死翘翘的妖怪带来的恐惧大打折扣,还不足以挡住他们的好奇与八卦之心。

    “怪不得会吐火!”

    “我就说,这家伙看我们的眼神,怎么跟人一样。原来是妖怪!”

    也有人觉得奇怪:“咦,它怎么不是人样?”

    “这叫现原形!妖怪死了,都会现出原形来。它是只野山鸡妖,自然就是现野山鸡的形。”

    “你怎么知道的?”

    “戏文里不就是这样演的吗?”

    这样的解释显然太过苍白,很没说服力,立马遭到了其他同伴的反驳。

    “不对呀,我们在北山镇的山洞里,找到的那具邪魔的尸体仍然是人形的。”

    “就是。那尸体还是我拖到外面去烧掉的呢。跟一个干瘪瘪的老头儿,没两样。”

    苏老三被他们吵得脑壳疼,大手一挥,总结道:“哎呀呀,先生说它是野山鸡精,那肯定就是一只野山鸡精,错不了!”

    于是,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齐刷刷的看向沈云。那亮闪闪的小眼神象极了一群缠着大人要讲鬼怪故事的小屁孩。

    一只来历不明,身受重伤的低阶野山鸡精,有什么好讲的?沈云硬着头皮,干巴巴的说道:“这个叫做妖晶,是我刚刚从野山鸡精的脑壳里挖出来的。我就是通过这枚妖晶,断定这只野山鸡精是二阶的火属性妖兽。”

    “先生,妖兽是什么?”

    “二阶很厉害吗?”

    “火属性的都会喷火,是不是?”

    大伙儿好象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争先恐后的问了起来。

    沈云一一做了简答。

    恐惧往往是因为不了解。问清楚了后,众人对于地上的野山鸡精的尸体惧意全无。

    苏老三甚至走上前来,挠着后脑勺,充满期待的问道:“先生,这玩意儿,能吃吗?”

    “你们有真气护体,当然能吃。”沈云想起祖师在玉简里的相关描述,不觉口舌生津,“烤着吃,很美味,十分滋补。”

    “哈哈哈,今天有口福了!”

    “打牙祭!”

    众人无不笑开颜。



    笑归笑,该注意的,还是要注意的。沈云提醒众人:“也不知道这只野山鸡精是受伤,偶然在这里养伤,还是本来就是从山上下来的,所以,大家要提高警惕,多多戒备。”

    “是。”所有人敛了笑。

    “有它在,我们上山后,连只麻雀都休想看到。我先将它收起来。”沈云说着,将那野山鸡精的半边尸体收进百宝囊里。

    苏老三好奇的问道:“先生,这是为什么呢?”

    其他人也是一脸好奇的望着他。

    沈云见状,索性跟他们说起了妖兽的相关常识:“据说上古神兽大多荒淫。所以,数十万年之后的今天,这些寻常的飞禽走兽,体内也有一点稀薄的上古神兽的血统。有的甚至有掺杂了好几种神兽的血统。这也是大多数的飞禽走兽有灵性,可以驯化的原因所在。只是它们的血统太过杂乱,且每一样都是十分之稀薄,以至于它们完全丧失了上古神兽的神通。但是,如果碰到大机缘,将它们体内的某一样,或者多样上古神兽的血统激活,它们就立马会进阶成妖兽,具有一点点上古神兽的神通。这个过程,也就是修士们常说的开灵智。寻常的飞禽走兽虽然没有灵智,但是,畏惧妖兽体内的神兽血统是它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哪怕只是一只妖兽的尸体,也能令它们闻风而逃。”

    “那,先生,这个妖怪和北山镇山洞里的那只邪魔有什么不同呢?”

    “是呀。那只邪魔死了之后,为什么不现原形?”

    “妖怪都是妖兽吗?”

    众人的求知欲非常旺盛,纷纷提问。

    沈云又一一予以解释:妖魔鬼怪退去原来的形态,变成人身,叫做化形。另外还有一种,通过障眼法,也在人前幻化出人身。这种法术叫做变身术。对于妖兽来说,受血统过于杂乱的影响,穷其一生也不可能达到化形的境界。不过,七阶以上的高阶妖兽,通常有足够的妖力学习变身术。一旦身死,没有妖力维持,变身术自然而然的失了效。妖兽也就现出了原形。

    至于北山镇的那只邪魔,从他们所看到的种种情形,他以为是魔修的可能性极大。魔修是修士堕入魔道。如果是低阶的魔修,死后跟凡人一样,也是死尸一具;如果是高阶的魔修,身死则道消,死后会化成一缕黑烟,连骨头碴子也不会留下。

    而妖怪是人们对于一切妖族的统称。从血统上来分,它应该包括三类,即妖兽,灵兽和神兽。从族群来分,则包括飞禽走兽,花草树木,甚至还有山川河流,以及天上的云彩,地上的雾气,从理论上说是包括了世间万物。

    妖兽,只是最低等的妖族而已。

    一下子接触了这么多以前闻所未闻的全新知识,大家都有点儿晕。有的甚至一屁股坐下来:“容我好好捋一捋。”

    这是意料之中的情形,沈云负着双手,转过身去,举目看向山顶,既是等待,也是运转灵力细察林深草长的山里,是否有妖气——万物万气。妖族的身上散出来的是妖气。不同的妖族,其妖气的颜色和气味也不尽相同。以他现在的修为,运转灵力认真察看之下,四阶及四阶以下的妖兽,如果没有用专门的妖宝遮掩的话,其妖气难以遁形。刚才,他没有发觉野山鸡精身上的妖气,那是因为他那时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

    好吧,这件事也给他提了个醒:哪怕是在省城这样的人族聚居的大城镇,也一样有可能藏有妖魔鬼怪。所以,一切皆有可能,不管何时何地,都大意不得。

    很快,他得出:山中一切正常。

    这只野山鸡精真是偶然过路的。

    也是这家伙倒霉,今时此地,碰到了进山打猎的他们。

    过了一会儿,身后响起苏老三的声音:“先生,我又有一疑问。”

    沈云敛了心思,转过背来。

    只见苏老三满脸通红,双手抱拳,笔直的站在自己身后。

    “三叔,有话不妨直讲,无须多理。”沈云讶然。

    事实上,苏老三此举也吸引了其他人的全部注意力。众人都不约而同的看过来。

    苏老三深吸一口气,飞快的问道:“先生,我们凡人的身上是不是也潜伏有上古神兽的血统啊?”

    “啊?”不等沈云回答,有好几个人已惊讶的轻呼出口。

    他们听懂了苏老三话里的意思,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弱弱的插话:

    “三爷,再怎么的,咱们也不能当妖怪啊。”

    “是呀,妖怪都是害人的。”

    “就算有那劳什子的血统,能够修出神通来,我也不想变成怪物。”

    苏老三回过身去,激动的反驳道:“如果能,我宁愿变成你们说的怪物。至少,我有了足够的自保之力,不会任人欺凌。还有,我相信我哪怕是变成了妖兽,也一样能管住自己,不会害人。”

    “可是,你变成了妖兽,就没人能欺负你了吗?”立马有人反驳,“刚才先生可说了,妖兽是妖族里最低等的存在。你变成了妖兽,上头压着灵兽跟神兽,一样是被欺压的苦八字。还有,法力高强的仙官大人,照样能搓圆揉扁你。”

    这样的说话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大家热烈的议论开来:“对啊,真变成发妖兽,那就跟过街的耗子一样,人人喊打了。一辈子见不得人。”

    “三爷,我们还是好好做一个凡人吧。这一辈子多多积善行德,下一辈子争取投个仙童胎。”

    “等我下辈子投了仙童胎,一定要做一个象先生一样的好仙官大人。”

    “投胎前要喝迷魂汤的。下一辈子,你就记不得这一辈子的事了。”

    “哎,你们说,那些仙官大人是不是也是因为忘光了前世做凡人时的苦,才这般欺压我们。”

    “你也真敢说。”

    “有什么不敢说的?以前,我也以为是自己的命不好。我现在是全想明白了,什么命不命的,全是骗人。就是这些仙官大人在欺压我们。天地之间,就数他们最坏。”

    “你说的好象很有道理呢……”

    “胡说。仙官大人肯定也有好的,有坏的。先生就是最好的仙官大人。”

    沈云握了握拳头,险些将自己也是一个凡人的事实脱口说了出来。

    不能说,至少现在不能说。因为身为凡人也能修行的事实太可惊世骇俗,一旦消息传开,定然会引来无数的觑觎。而他尚且不具备那般强大的自保能力。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将话题越扯越宽。

    苏老三听着众人的议论,渐渐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有多离谱之后,他怪难为情的,再次抱拳,向沈云告罪:“对不起,先生。刚才是我失言了。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就……”

    沈云摆手打断道:“世道就是如此。你本来就没有说错什么。还有,大家也说的很对。妖兽是妖族里最低等的存在,没有什么好羡慕的。人是万灵之长,妖族往往修行几百上千年,为的就是化形,修成人身。说起来,应当是他们羡慕我们人族才是。“

    “对。先生说的在理。”

    “咱们生来就是人,不用修炼。”

    大家都笑了,头一次因为生而为人而从骨子里感到骄傲。

    苏老三也嘿嘿的笑了,自我解嘲道:“我刚才肯定是抽风了。”不过,他还是很好奇,再一次问道,“先生,我们凡人的身体里到底有没有上古神兽的血统啊?”

    “这个,我也不知道。”沈云挠头。他没有骗人。因为祖师的玉简里没有提及这方面的问题。

    想了想,他又道,“上古时候离现在过去了数十万年,不可考。上古之后,修真界式微,与上古时候已经不过同日而语。据说,只有化形的灵兽或者神兽才能与人族结合。妖兽是没法与人族结合的。而且,妖族与人族生下来的孩子,都被称为半妖。他们倒是天生的人身,只是身上必定会保留一部分妖族种群的特征。比如说,鱼族的半妖往往在脸上、手上等部位会覆盖着鳞片;狐族的半妖大多长着狐狸的尾巴和耳朵。而且这些半妖,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哪怕是高阶修士,但他们没有任何神通,终其一生也不能修行。仅仅是寿岁比凡人长一些而已。所以,半妖是很尴尬的存在,他们被人族当成妖怪,但是在妖族里地位的高低往往处决于他们的妖族母亲或者父亲。”

    “听先生这么说,应该是没有了。”苏老三又是嘿嘿,“是我想当然了。也幸亏是先生,才肯跟我把事情说得这般通透。”说着,又抱拳,敛了笑,认认真真的道了谢。

    东子叹道:“越来越发现,没有本事,不管是做人,还是做妖,还有半妖,都只能是小可怜。”

    “就是。”同为可怜人,大家都有点儿伤感。

    苏老三飞快的抹了一把脸,爽朗的说道:“不说这些有的没的了。别忘了咱们今天来是做什么的?”

    “当然记得。打牙祭啊!”

    “等会儿要烤野山鸡精的肉吃呢!”

    从来就只听说妖怪吃人的。今天托先生的福,恰好倒过来了。要是搁在从前,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大家无比期待的吞了吞口水,兴致瞬间恢复。

    沈云被他们高昂的情绪所感染,心中因为眼下不能实话实说的愧疚而造成的阴霾也淡了许多:“大家就算有真气护体,也只能吃一两口尝尝味道。今天,我们还是要去打野味下酒。”

    “能尝一口,就已经很了不得了!”苏老三笑着挥手,“走,弟兄们,列阵!”

    所有人敛了笑,刷刷的各归各位。

    这回,他们站出来的队形与之前不同。之前,他们在摆的是军中搜山的队形。而眼下却是站出了沈云在丰成县教他们合阵时的阵形。

    沈云赞许的微微颌首。在这世上,就没有蠢人。苏老三他们是担心山上会有别的妖兽,所以,用这样的法门应对。而这也是他们仅能想到的对付妖兽的法门了。

    一行人在山上走了一道,跟捡石头一般,收获了十来只野兔和一只百把斤的野猪。

    差不多了。他们又返回去,到达半山腰的那个小水潭边,开始处理猎物。

    没过多时,余头他们买了酒,也赶到了。

    三拔人马唯缺在客栈的独臂唐爷他们那一拔。

    苏老三想了想,拉着余头到一旁低声嘀咕了一会儿。随后,两人并肩走到沈云面前。

    其实,以沈云的耳力,就隔着这么十几步的距离,想望不听见他们的“悄悄话”都难。不过,他还是装着不知道,抬头看向两人:“有事?”

    苏老三很肯定的点头。

    余头舔了舔嘴唇:“我们是想跟先生求个大恩典。”

    这也能叫大恩典?可见“法不轻传”涂毒之深。沈云笑着鼓励道:“但说无妨。”

    余头看了苏老三一眼,后者又点了点头。

    “是这样的。”余头鼓足勇气说道,“上次,有一些兄弟被留在武馆,没能随先生一起去救大人。是以,他们没有学到清风掌。他们和我们一样,这些年来也都受尽了伤疾的折磨。我们恳求先生也给他们一个大恩典,让他们能够学习清风掌。”

    苏老三在一旁补充道:“不敢求先生亲自教他们。如果先生能恩准的话,我们自己来教他们。”

    沈云轻轻一笑:“这有何不可的?你们既然学会了清风掌,那么,它就是你们的一桩本事了。自己的本事,愿意教给谁,就教给谁。哪里需要旁人来恩准。”

    “这……”苏老三和余头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纠结了好些天的难题,竟这样轻而易举的解决了。不过,两人很快就想明白了——从认识起,这么些年来,先生教会了他们多少本事?先生可曾提过一句,这些本事不许传给别人?在先生这里,可是从来都没有“法不轻传”这条规矩啊。

    “先生高义!”两人双双抱拳,拜倒在地,“我等替那些受伤的弟兄们谢过先生。”

    其他人虽然在各自忙活,其实个个都暗中关注着这边。闻言,他们也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赶过来,一并用军中最高等级的大礼答谢。

    到了快中午的时候,虎子领着独臂唐爷他们终于抵达。

    一照面,苏老三便兴奋的告诉了他们这个好消息。

    唐爷等人激动不已,又是齐齐向沈云行大礼。

    这一天,大家围着一堆熊熊篝火,分食了野山鸡精的肉,大口的喝酒,大口的吃肉。玩得兴起,时常有人跳到中间,或舞剑,或唱小曲儿,或学鸟叫……表演自己最拿手的绝活儿,给大家助兴。整个下午,小水潭边的欢声笑语连连。

    直到太阳西斜,一行人才尽兴而归。

    第二天清晨,沈云按原计划带着丁叔等人离开省城,返回庄子。

    马车出了北城门,刚上官道,丁叔在外面突然禀报:“云哥儿,前面有十来条好汉象是要拦我们的路。”

    沈云坐在车里,连车帘都没掀,展颜笑道:“不用怕,是朋友们来送我。你驱车过去,我与他们打声招呼。”他昨天不过是随口说了一句今早离开,不想,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苏老三他们竟然大清早的等在官道边上,来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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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一旁的旺子觉得奇怪极了:“主人,您都没开车门开一眼,怎么就知道那些大汉是谁呢?”

    同坐在车里的王思恩觉得自己的弟弟问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躁得小脸又红了。只是碍于主人面前,不好发作,她唯有勾着头,不理那蠢货。

    沈云随口编了一句谎:“因为昨天他们告诉了我,说今天会来这里送我。”心里却忍不住赞了一句:好灵性的小子!

    旺子没想到答案竟这么简单。他本以为是主人暗中动用了仙法的缘故呢。是以,失望的耸了耸肩膀。

    沈云垂眸。他不是成心要骗旺子,而是这里头的缘由很复杂,他自己都没有弄清楚,怎么可能跟旺子这个连半点修真常识也没有小孩子解释得通?

    他能不开马车门,看到百步开外的官道边上,站着的苏老三等人,是因为神识外放。

    什么是神识外放?

    这是金丹境及以上修士才有一种神通。按理说,以他现在的修为是不可能有这种神通的。可是,这次伤好之后,他偶然发现,自己竟然能做到神识外放了!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是“又”啊?因为沈云发现,自己的身上违背修真常识的地方太多了。最显著的,也是他到现在也仍然没有想了个所以然来的便是:他明明经历筑基这个坎,却拥有了筑基三层的灵力。同时,很多真正的修士们却都以为他只是一个先天境的小菜鸟。)

    沈云确定自己能够神识外放之后,第一反应是质疑:我是不是记错了?

    于是,他立马翻出提及了神识的这枚玉简。

    不一会儿,原话被找到了。

    没错,祖师在玉简里说得最清楚不过:神识生于泥丸宫,是意念强大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而修士只有筑基了,意念才能达到这个强度。泥丸宫里“始凝神识”。不过,筑基修士的神识还是很微弱,“若游丝”,通常到了筑基十层,才能达到头发丝的大小。这样微弱的神识,除了对加持自身的灵力,真的没有别的大用场;但是,当修士凝结出金丹,神识会爆涨百倍。这时,便生出了一项新的神通,即,“神识外放”。

    神识因为无色无味无形无状,一旦能够外放,那用场可就大了。

    比如说,金丹境以上的高阶修士最常用的跟踪术,就是分一缕神识出来,放在被跟踪者的身上。只要这缕神识尚在,做法者哪怕是在千里万里之外,也好比就跟在被跟踪者的身边,对后者的一切,了如指掌。而被跟踪者要想发现这缕神识,至少要有修为高过做法者一个小阶的高阶修士提点。

    话虽回来。沈云反复研读了玉简里的相关字段。最终,他也没有搞清楚,自己怎么就能神识外放了。

    于是,这又成了一桩悬疑。

    很快,马车停了下来。

    车外传来苏老三的询问声:“请问,车里坐着的可是先生?”

    沈云很少跟丁叔他们提起在鸿云武馆学艺的情形。是以,丁叔不知道苏老三他们的存在,也听不懂这样的问话。他在心里嘀咕道:好象是搞错了……

    不想,这时,车门却打开了。

    沈云自车厢里探身出来,一边下车,一边笑吟吟的招呼道:“三叔,你们大清早的来送我,真是有心了。”

    “先生,我等不是来送行的。”苏老三咧开嘴笑了,说着,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虎子等人。

    没有任何预兆,包括他在内,十一个人,哗啦啦的跪了一地,抱拳,齐声请求道:“我等誓死追随先生,恳请先生收下我等。”

    沈云吓了一大跳:“你们……你们不是过两天就要各自返乡吗?”

    苏老三抬头,面现愧色:“那个,其实是骗先生的……我等来投奔先生,也是昨晚临时商议的结果。”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沈云不由拧眉。

    一想到,之前是自己强力要求隐瞒先生,苏老三汗颜,一时之间,没法开口。

    虎子连忙替他答话:“先生,是这样的。之前,三爷不是奉了伍爷之令,回武馆处理一些事情吗?除此之外,伍爷还有吩咐。现在大帅正是艰难之际,伍爷希望武馆那边的事情办妥当之后,我们都再回军中去,为大帅效力。本来,我们也是这么想的,觉得这才是重情重义。因为这事不好对外说。所以,才放出假消息,说是等卖完了尾货,各自返乡。可是,昨晚回到客栈,我们这些人都变了心思,不想再回去给大帅卖命了。我们又没欠大帅什么。再说,回军中,真的挺没意思的。所以,我们跟唐爷说清楚了,我们是铁了心的要追随先生,不愿再回军中。唐爷也说,人各有志,不有勉强。反正伍爷吩咐的事情也办得差不多了。所以,我们就赶早来到这里等先生。”顿了顿,再次恳求道,“先生,您就收下我们吧!”

    “是呀,先生,收下我们吧!”苏老三等人也诚恳的请求。

    沈云发现,站在这里的这些人,都是昨天讨论时,觉得自己被仙官大人欺压,而心生不满的。有了这样的想法,他们再回军中,怕是再难以承受军中修士的驱使。

    想来,他们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才果断的与唐爷挑明。

    他为他们能有这样的心志而从心底里感到高兴——本来就是嘛。凭什么凡人就要白白的受修士们的欺压,甘为他们驱使?又没吃他们的饭,穿他们的衣。

    看来,自己教他们识字、做生意、教他们独立思考,是有效果的。

    沈云欣慰的吐出一口浊气,半开玩笑的说道:“以你们现在的身手,回到大帅的军中,肯定能得一个不错的官位。而我是回家种田,做土地主。跟着我,图个粗茶淡饭还成。我可给不了你们什么大前程。你们还愿意舍大帅,而追随我吗?”

    “先生,您就不要打趣我们了。”苏老三抱拳笑道,“弟兄们心里清楚得很。跟着先生,我们才能活得更明白,更亮堂。您就是我们的大前程。跟着您,哪怕是吃糠咽菜,也胜过那山珍海味。”

    “是啊。”其他人齐声附和。



    私勇大多是仆从出身,虽然调教得不错,但在很多方面与苏老三他们这种沙场老兵不在一个层面上。况且,苏老三带来的这些人都是参加了救援祁督使的。他们学会了清风掌,又得了月华之力的淬体,更是精兵中的精兵。是以,连贝侯都有心重招他们回去。

    可以说,沈云身边确实很需要他们这样的人。

    都是知根知底的老熟人,沈云欢喜的上前用双手一一扶起苏老三他们:“三叔能带着这么多的弟兄来助我,我自然是高兴都来不及啊。”

    “谢谢,谢谢先生。”苏老三等人激动得说不出别的话来。

    投奔有投奔的规矩。按着规矩,他们是要先交投名状的。是以,来之前,苏老三他们都商量好了:听闻菱洲的西北边境近段有白老虎出没。他们拦下先生,表明心意后,掉头就去猎杀白老虎。剥了白虎皮来献给先生,以为投名状。

    不想,先生一句废话也没有,还当着身边人的面,亲自双手将他们一个一个的扶起来。

    这是何等的礼遇?

    在大帅的军中,他们多次出生入死,身上更是新伤叠旧伤,何曾得到过这般礼遇?

    可以说,从记事以来,唯有先生从结识之日起,就是真正将他们当人看。

    就冲着这份看重,他们也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激动得千言万语都堵在嘴里,他们只能在心里暗自发誓:上天入地,生死相随。

    这样的誓言是不能轻易发的。因为,此誓一出,意味着,他们是认了沈云为主。从此,沈云在,他们在;万一沈云身亡,他们则要自我了断,黄泉路上,继续追随。

    沈云不知道,日积月累,自己在不经意间,已然收获了苏老三他们全部的忠诚。

    事过多年,他真的带着大家吃糠咽菜,想起今日之言,当众说了出来,末了,玩笑道:“可见三叔真是个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那时,苏老三已是手执重重的长老。有些人对心有不满,背地里称他为“乌三叔”。

    不知不觉之中,这个绰号传了开来。

    有一天,苏长老独自一人,不声不响的看新收的弟子们。

    露过一座帐篷,他听到里头的新弟子们这般称谓自己,觉得好生奇怪。当即掀帘进去,询问这个绰号的由来。

    五个新弟子被抓了现形,一个个吓得脸色发白,站在那里,簌簌发抖。

    其中有一人,壮着胆子,结结巴巴的坦白,是偷听了前辈们说八卦。

    苏长老听完,也不见恼,反而象是记起了什么有趣的往事一般,从心底里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来,目光扫过那个坦白的新弟子腰间的名牌,当场宣布:“你叫林磊?果然人如其名。你很不错,敢做敢当。林磊,以后,你便是他们的伍长了。”

    而他自那以后,便化名“乌三叔”行事。久而久之,人们反倒忘了他的本名,以为他真的就是姓乌。又过了多年,有人当众巴结他,一个尽的奉承,说他的名字取得好,大俗大雅,被沦为一时之笑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话又回来。

    沈云拿出一叠通用银票,递给苏老三:“三叔,你会相马,正好我们庄子上缺得力的好马。你带着大家,帮我去买马。尽着这些钱来,能买到多少,就买多少。”

    苏老三接过银票,心里好不奇怪——他在军中曾经喂过一段时间的战马,故而会相马。但是,他只会相战马啊。这些,先生是知情的。先生给的这一叠银票,最上面的那张面额是五百两的。依先生的性情,下面的肯定也全是五百两一张的。那么,这么厚的一叠银票,少说也有四五万两银子。按现在的行情,少说也能买到百来匹成年战马。先生要这么多的战马做什么?

    官道边也不是讨论买战马的好去处。他心中一动,试着问道:“先生是只要成年的好马,还是连母马和马驹子也要买一些呢?”

    如果是前者的话,那就说明,先生要买这些战马是有急用;

    而要是后者,那就是先生见现在的世道不好,起了做战马生意的心思。

    这两样里头的区别可大了。只有问清楚了,他才好做事。

    沈云就知道苏老三能听懂。相处三年,这点子默契,他们还是有的。

    “有好的母马和马驹子,买一些也是可以的。”他笑道,“你们的马术都不错。我的庄子里正好缺一个象样的马队。“

    这下,苏老三彻底明白了——先生要建一支骑兵!并且,这只骑兵会交给他们来带。

    哈哈哈!开心的想抱着先生转个圈,有木有!

    真是知我者,先生也!

    常言说,乱世出英雄。年轻时,他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思,投至大帅军中。

    曾经,大帅亲自指点了他的剑术。他以为,那是大帅对他的器重。于是,更加死心塌地的效忠大帅。同时,也觉得自己将来定有出人头地,荫泽子孙的那一天。

    然而,多年行伍,壮志未酬,反倒是身负重伤,当不得用了。大帅军中不养闲人。不得已,他唯有听从安排,安心在鸿云武馆开杂货铺子,赚点养老银子。

    如今,他的伤全好了,体内还凝结出了真气。昔日的豪情一天天的复苏。但是,经历了这么多,他越来越清楚,身为一个凡人,跟着大帅,就算得用,也不会什么好前程。更何况,大帅现在已功成名就,为仙庭所忌惮。就算大帅的伤好了,以后怕也是再难得到仙庭的重用。那样的话,他难道要跟着大帅一起养老吗?

    其实,从北山镇回来,他的心里就在犹豫了——要不要继续追随大帅?

    而昨天行猎时,先生的一言一行,无形之中,让他觉得甚是温暖。就是这份温暖,让他真正体会到了“尊重”二字。回到客栈,他细细回想了自己的这一生,突然了悟——其实,当年他入伍,并不是非要做万人敬仰的将军。而是他想要得到“尊重”。

    所以,他决定追随先生。

    在先生身边,哪是做一个农夫,也是被尊重的。而这正是他一直苦苦追求的。

    现在,从先生的话里,他听出来了,先生也有凌云之志,并且其志不下大帅。

    简直是大惊喜啊!

    “是。”他好不容易才按下心中的激动。



    沈云将赵宣的地址告诉苏老三,吩咐道:“你与伯堂已打过交道,不是陌生人。这样吧,你们直接帮到他那里去住。有事,也只管找他帮忙。等会儿,我会给他传讯。”

    “是。”苏老三对赵宣的印象不错,满口应下。

    随后,沈云与他们道别,重新坐上马车离开。

    苏老三他们一直站在官道边,目送马车。

    直至马车最终消失在官道的尽头,他们才收回目光。

    虎子长吁一口气,一脸庆幸的说道:“刚才吓死我了。”

    “有什么好怕的?”苏老三不解的转过身去,望着他。

    虎子答道:“我担心先生问余头。”

    那次去救祁督使大人的弟兄们,奉伍爷之令回到省城的,唯有余头不在这里。实在是太显眼了。

    “我也担心呢。”

    “幸亏先生没有问。”

    “要是真问了,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应答才是好。”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看来,不只虎子一人为这事发愁。

    苏老三的脸上现出“真是瞎操心”的神色:“跟先生处了这么多年,你们还不知道先生的性子吗?连唐爷都能体谅我等,说一句‘人各有志’,更何况先生。”

    “对哦,三爷说得有完全道理。”大家都释然了,围着苏老三,叽叽喳喳的道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三爷,刚才先生说要我们去买马,是几个意思呀?”

    “我觉得,先生是考验我们。”

    “我看不象。我们有几斤几两本事,先生还能不知道?”

    “就是。”

    “先生不是说回家务农吗?那应该买牛,或者骡子啊。买这么多的好马做什么?用好马去拉车,多浪费啊!”

    “买牛?你会相牛吗……”

    “嘎嘎嘎嘎,跟群鸭子一样,成什么体统!”苏老三冷着脸斥责道。他知道大家是因为太激动了的缘故,才如此失态。但先生显然是要做大事的。他们既然追随了先生,那么也要有个做大事的样子。故而,虽情有可缘,但此风不可涨。

    众人都是老兵,这些年来,又向来都是以他为头领。闻言,一个个的缩着脖子,闭紧嘴巴,不再吱声。

    苏老三正色解释道:“先生对我等越是器重,我等便越要严格要求自己。好叫旁人知道,我等值得这份器重。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三爷说的是。”众人虽然挨了训,却一个个喜笑颜开,心里比刚才还要激动丶高兴。无他,因为三爷的话里话外都透出,他们的猜测是对的。

    沈云不动声色的收回神识。

    神识外放真是个好神通。通过数十次实验,以他现在的实力,神识能外放到差不多五里之外。这不,明明己经走远,看不到苏老三他们的身影。耳力也不能及。然而,就因为在五里的范围以内,他运用神识外放,就跟站在苏老三他们当中一样。他们的言行举止,甚至神色都“看”得清清楚楚。

    王思恩姐弟俩坐在靠近车门的位置,至始至终没有问一个字。

    这是规矩。在王长老家里的时候,他们学过规矩。伺奉主人,头一条是忠心。

    什么叫忠心?教他们规矩的管事说,他们俩年纪尚小,只要做到“三不”就行,即,不能看的,坚决不看;不能问的,绝不问;不能说的,打死也不能说。

    进了沈府后,主人根本就不让他们俩近身。也从来没有谁给他们姐弟立规矩。

    王思恩以为主人是嫌弃他们是从庄子里上来的土包子(在王家的时候,不少丫头婆子背地里就是这般称谓他们姐弟俩的。他们听到了好几回)。

    王思恩以前不觉得庄子里有什么不好。但是,进了城后,她知道,自己是绝计再也过不了庄子里的日子。

    尤其是得知主人仙术了得,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后,王思恩觉得自己定是烧了三世的高香,今世才得到这样的机缘,留下来的心,更加坚定。

    是以,她不只一次的在心里对自己说:不管主人有多瞧不起她,你都一定要得到主人的认可,一定要留下来。

    离开庄子之前,爹爹反复叮嘱她:不管是什么样的主家,肯定都喜欢勤快、懂事的下人。什么叫勤快?不是要从早忙到晚,做个不停,而是眼里有活;什么叫懂事?就是忠心、有眼力见。

    故而,在没有旁人的时候,她都要提醒幼弟:先前在王家学的规矩不但不能忘,而且还要时时刻刻的守着。

    她和弟弟都做到了。所以,他们俩成功了:不但被留了下来,而且还得到所有人的认可,终于在沈府有了一席之地。

    从此,她明显的感觉到,周边人对他们姐弟俩态度的改变。以前,那些嘲笑过他们姐弟的丫头婆子,自是在她面前伏低做小,极尽巴结之能。就是她之前觉得贵不可言的老爷、少爷们,见到了她,也是满脸堆笑的唤一声“王姑娘”。

    王思恩知道,自己还是以前的自己。唯一改变的是,她跟了一个好主子。

    所有的这些荣光,都源自主人。

    是以,尽管她非常厌恶庄子,但是,当听说主人要离开仙都,去她听都没有听说过的菱洲乡下时,她却毫不犹豫的决定,跟随主人南下。

    甚至于爹爹特意来告诉她,他们脱了奴藉,买下了前主人的庄子,要接她回去过“好日子”,她都不曾动摇过——离开了主人,她就只是她自己。所有的荣光不复在。家里有一个小庄子,又如何?她照样还是城里人眼里的土包子,一无是处。

    更何况,爹爹还说回到庄子里,马上就要给她相看婆家。

    爹爹能给她相看到什么样的夫郎?

    冲破天去,也就是土财主家的儿子。

    那样的人,都不配给主人提鞋的。

    一想到自己要低眉顺眼的跟这样的人过一世,她宁愿做一辈子的奴婢。

    幸运的是,弟弟也不想回庄子里去做什么二少爷。

    他们俩很顺利的说服了爹爹,然后,又请齐伯齐安婶和丁叔向主人求情。终于,他们如愿以偿的随大家一起南下了。

    她觉得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特意请齐婶帮自己改名。

    齐伯齐婶都很看重她。两人很郑重的给她取了“思恩”这个名字。意思是,叫她和他们夫妻俩一起,永远都记得主人的大恩大德。

    她当然会铭记于心。并且,她早就下了决定,要用这一辈子来报答主人。

    得到新名字的那一刻,她告诉自己:从此,不知地高地厚的乡下土包子王大妮死了。活着的是王思恩。那个对主人忠心耿耿,做事勤快,待人大方,守着规矩的“思恩姑娘”。

    她还告诉自己:思恩姑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

    想到这里,王思恩突然生出一种偷看一眼主人的冲动。

    不过,她立马意识到这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继续安安静静的坐在小小的角落里,眼观鼻,鼻观心。

    因为她很清楚,要想实现那个“小小的愿意”,唯有谨守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