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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塔的黎明txt下载

    很多人,主要是那些受到草原牧民在年景不好的时期侵扰的地区的人,总是将草原人和野蛮画上等号。实际上并非如此,草原人既不野蛮,也不蒙昧,只是游牧的生活注定他们的性格和困足于田地之间的人不会相同,所以在后者看来,他们确实有些不可理喻。

    不过,即便是敌视草原民族的地区,还是会有一些以他们为主角或配角的故事在流传。其中比较多的桥段是故事的主角受到迫害或是追杀,不得不逃入草原,在饥寒交迫中倒在地上或是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去敲毡房的门。

    毡房的门帘,当然是敲不响的。倒在草地里的人也不会总能遇到刚好路过的牧羊姑娘。可即便如此,这些关于牧民的故事里总有一点没有说错,那就是作为游牧者的豪爽和好客。一个饥饿的人敲响了你的家门来向你求助,就算不杀羊宰牛的招待他,至少也要让他享受到和主人一样的饮食,这是最起码的礼数。而当有人因为风雪向你寻求庇护,也没有人会将他们拒之门外。须知,是众灵让他到你的门前。

    所以在附近有天灾人祸的时候,草原的子孙们都不会拒绝求助者,理所当然,毫无争议。可要是,在一个战乱的夜晚呢?在一个明亮的月圆之夜,在一个人们相互厮杀的夜晚,有人漫步到你的门前,向你寻求庇护,你该怎么办?

    这就是个问题了,你首先要考虑的恐怕是这人会不会把原本拒之门外的灾祸带进来,再想想他会不会是哪方的逃兵,他有没有恶意。这些顾虑都合情合理,毕竟外面兵荒马乱,谁也得考虑一下放进门来的是一只疲惫于逃跑的羚羊,还是只饥肠辘辘的豺狼。

    不过话又说回来,真的会有人在这样的夜晚堂而皇之的走到灯火通明的营盘前寻求庇护吗?那他要不是害怕的不行了,就是另有所图。

    起司,看起来没有害怕的样子。尽管头上的灰色兜帽遮住了他的一半眼睛,可他露出来的面容和肢体动作都表现出了从容与稳健。

    “什么人!”看守营盘的守卫将弯刀拿到手里,两把新月般的武器在法师的面前交叉阻拦了他面前的道路。

    灰袍抬起头,露出一个似是无奈,又似是和善的笑容,“我一路赶来,到这里时已经天黑,错过了借宿的机会。天色不好,外面不太平,我怕有豺狼趁夜色袭击,因此想要在这里借宿一晚,不知几位是否愿意收留。”

    堂而皇之的语气,说的却是破绽百出的话,狼主部族的位置试问这片草原上的人谁不知晓,怎么会因为赶路错估了时间?再者这里乃是本部之人才能进入的核心区域,外人本不得入内,又哪里会有旅店之类的地方?找旅店应当去市集才对,那里才是旅人停留的区域,更何况,在这样的满月之夜,那里总比这里安全些,是非少一些。可偏偏,这人嘴里全是破绽,守门的人听了后却又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谁都知道这人破绽百出的胡扯背后真正想说的是什么,作为市集的执法者,这些嗜白之狼的手下虽不是什么善人,却比常人清楚对错的界线,也因此,一百个人里会有就是个人将这个可疑的灰袍拒之门外,他们却是那十个少数。

    “你稍等一下,我去问一下我家主人愿不愿意收留你。你且站在这,不要再到处跑,火光照亮的地方,你是安全的。”那守卫居然还很认真的告诉法师不要乱跑。接着和同伴低声说了几句就转身朝着最大的白色帐篷跑了过去。这反而让起司感到有些手足无措,他本在肚子里打好了很多套说词,准备塑造一个足够神秘的形象来引起这里主人的兴趣。

    “喵。”从长袍内侧传来的叫声,接着是一条黑影从灰袍里蹿出来跳到法师的肩头。

    留下来的守卫在看到猫的时候,脸上的戒备奇妙的略微放松了一些。在黑猫开始舔舐自己的前爪时,他忍不住开口说道,“这只猫养的很好。带着它在外旅行还能让它看起来这么健康可不容易。”

    起司愣了一下,而后顺势点点头,“是。不过我听说这里的人不太养猫,还以为不会有人知道这些。”

    “确实,猫不能帮忙打猎,也不能帮忙驱赶羊群,只能抓抓老鼠。草原上养猫的确实不是很多。只不过我家主人倒是很喜欢猫,也养过一阵子,所以我们多少知晓一些养猫的知识。”卫兵很流利的回答着,全然不知自己已经暴露了很多的信息。也可能他根本不觉得这些信息值得保密,一个人喜欢猫,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因此而养猫,亦不是见不得人的事。

    不过,哪个主子养猫的时候,会连守门的守卫都跟着他这么起劲?若不是为了奉承,有必要去应和主人的喜好吗?还是说,这个地方的主人和这个卫兵的关系,其实并不像他口中所说的那样,是纯然的上下从属,有着主仆之分?

    没过多久,之前去通报的人就跑了回来,他仔细的上下打量了一番起司的衣着,包括他肩上的黑猫,“进去吧,主人在正厅等你。”

    法师点点头,走过了卫兵身边,在他身后,士兵们将注意力重新投向营盘之外,似乎对他十分放心。

    “看来我们搞错了一件事。”灰袍的目光径直看向前方,不知在对谁说话,“也许,他们根本不需要我们去救。你觉得呢?”

    “喵。”站在他肩头的黑猫伸了个懒腰,作为一只猫,他当然听不懂人的问题。

    营盘并不大,没走多久就走到了中央,白色的毡房,没有一点杂色。起司站在门帘前停顿了几秒,站在门前的侍卫没有给他掀开门帘的意思。就在法师准备开口说点什么的时候,那门帘却从里面被掀开,露出一张熟悉的脸。

    “外面冷,快进来,刚煮好的奶茶。”



    奶茶,确实刚煮好,整个帐篷里都因为这一壶奶茶而飘散着香甜中带着几分膻味的气息。这味道让人感到安心,毡房外的混乱与杀戮好像一下子变成了千里之外的事情。巴图把起司拉进屋子里的时候,阿塔已经用镶金边的角杯给法师盛好了一大杯奶茶。这两个人全然不像是被抓到这里来的犯人,反倒像是这座帐篷的主人。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它真正的主人,现在没法像个主人。

    披着白色狼皮的人盘腿坐在毛毯上,面沉似水。看得出来,他心情并不好。侍立在旁的卫兵们虽然看上去没有受到主人情绪的影响,可是位置都有意无意的离恩索德远了一两步。嗜白之狼终究是狼,不管他再怎么讲规矩,他仍然是狼主的儿子,狂暴的一面始终存在于他的性格里,只不过大部分时候他都可以用理性将其压制。所以在压制正在进行着的时候,最好不要去打扰他,这是卫兵的共识。

    不过,进门要拜会房子的主人,这也是共识,而且是放之四海皆通用的共识。所以起司对两位同伴点点头,让凯拉斯从他的肩上跳下去跑到女剑士的怀里,自己则径直走到白狼面前,略微低下身子,“在下错过了借宿的时机,在此想借宿一晚,多有打扰。”

    起司话音说完,巴图和阿塔已经在憋笑了。可很快,这两人就笑不出来了。如果说之前法师打算用这套借口来搪塞恩索德,那他在看到二人平安的时候肯定已经猜到了白狼掌握了他们的情报,这个时候再说这样明显又没意义的谎话,除了搞笑之外别无它用。问题是,灰袍不是个喜欢讲笑话的人,非但如此,他也很少做没意义的事。因此,事情恐怕没有这么简单。

    “我知道。努伊萨回来后没有大张旗鼓的行动,甚至除了派她母亲那边的人搜集消息外就几乎没有动作,是因为她没把握。她既对目前的局势没有把握,也对手头的力量没把握。”白狼看了眼起司,略微点了点头,“那时我就知道你们和她不是一条绳子上的。她可以依靠你们来自保,却不能把你们拉到这件事里。尤其是在和这两位聊过后,你们的立场,我明白。”

    起司挑挑眉毛,他走到阿塔身边坐下,脸上的神色没有什么变化,“如此,再好不过。”

    “你们还有一个人,他去哪了?这样的晚上,羊群还是都该待在羊圈里,走散了就找不回来了。”恩索德喝了一小口奶茶,眉头仍然皱着。他会提到洛萨的去向也不奇怪,既然他能知道努伊萨的行踪,知道起司等人和她的关系,花点心思记住每个人的样貌也不是难事。

    “承蒙费心,不过他可不是走丢的绵羊,要是谁在这样的夜里遇到他,最好还是小心狮子的爪牙。”起司的双手没法拿起茶杯,只能让阿塔帮忙将温暖的茶汤灌到嘴里,而不习惯做这种事的女剑士也理所当然的让一些汤水顺着法师的下巴流进了衣领里。这一点当然逃不过恩索德锐利的眼睛,没有哪个侍女会这么笨手笨脚,除非她本不是侍女。

    白狼略微直起身子,“你最好还是自己拿手来喝。这奶茶刚刚煮好,入口也就罢了,拿来擦身子未免太烫。”

    起司轻微摇了摇头,阿塔将角杯移开,脸有点泛红,她确实不知道该怎么照顾人,因为这一路上都是她一个人在走着,“说的有理,可要是一个人要是两条手臂都折了,那就只好请人来喂自己喝茶。要是还对请的人指东指西,那就只能去喝西北风。”

    “说的没错,一个人两只手都断了,确实没办法自己吃喝,是我失察了。冒昧问一句,你的手,是怎么折的?我这里还有几个懂草药的人,兴许能帮上些忙。”恩索德看了眼起司双臂的位置,想知道对方是不是在说谎。

    “不妨事,已经处理过了。至于怎么折的,这得怪我太不小心,从高处掉下来的时候摔断了胳膊。”他的语气像是不小心被草叶划伤了般平常,而一般能摔断胳膊的高度,往往也能摔断一个人的颈椎骨。

    “高处?”恩索德本不是个好问到底的人,尤其对于一个今天第一次见的人如此刨根问题本身也很无礼。不过他今天偏偏对提问颇有兴致,而且他也有种感觉,现在问的这些问题对于这个灰袍人来说算不上什么隐私,充其量就像是吃饭时聊聊天气。

    “树上。”法师没有多少犹豫就说了出来,险些让巴图把喝进嘴里的茶水喷出去。谁也没想到起司会这么回答。

    “草原上的树不多。能让人摔下来折了手的更少。你的伤没有那么旧,不像是进入草原前就摔断了双臂。”和起司刚刚进门时相比,白狼的语调和表情明显放松了很多。或许是他们这不搭边际,凡事都只提一点点的对话冲淡了他本来担忧的事。

    “草原上的树不多,总还是有的。而且可能还比你想象的要高的多,粗的多。从上面掉下来只是摔断了手,已经十分幸运。”

    “听你这么一说,我都想去看看你摔断了手的那棵树。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你说的这种树。”白狼的脸上泛起了笑意,不过这笑意里没有真实的快乐,他不认为起司在说真话。任何草原人都不会觉得他在说真话,巴图除外。

    “要是有机会的话,我也想带你去看看那棵树。可惜,恐怕永远没有这个机会。”

    “怎么会永远没有机会?”白狼双眼一瞪,原本秀气的脸变的有些狰狞。可以理解,谁让起司的口吻,好像是说他恩索德快死了一样。

    白狼急了,法师就笑了,他本不是这么刻薄的人,偏偏今天看到对方那副样子就下意识的选择了这么一套刻薄的说词。直觉告诉他,这是和恩索德最快达成有意义沟通的方式,若是好言好语,他绝无法这么快看到那张白狼皮下真正的模样,“你若再在这里耗下去,就永远没机会。今天,你手下的人可以打起火把,筑起拒马把乱局挡在外面。明天,你就要用更多的火把,更多的拒马。如此往复,你会被无止境的火把,如迷宫般的拒马所包围。现在我可以走进来,和你将我跌断了双手的大树,那时我可没法穿过迷宫来见你。除非,我变成传说里看管迷宫的牛头怪物。”

    恩索德的眼睛先是睁的老大,而后慢慢闭合,在半睁半闭几秒后彻底合上眼睛,又过了几秒猛然睁开。就在众人都以为他要下令将这个无礼的男人乱刀砍死的时候,他却叹了口气,“你觉得,我现在还抛得开这些火把和拒马吗?它们可不仅保护了我,连你们能坐在这里喝上一壶奶茶,都是因为我的人在外面站岗放哨。把那些撤掉,豺狼虎豹就会跑进来。”

    “这是你的事。我只是今天和你第一次见面的外来者,说的只是无凭无据的疯话,老实说,你会变成什么样,我并不关心。”

    “那你关心什么?”

    “火。我怕火,它不只能拿来煮奶茶,还能把毡房烧了,不论是白色的,还是其他颜色的。”



    其实这世上的很多人都怕火,因为火有的时候不仅代表着文明,草原上的野火,森林中的林火,岂非也是火的表现?而且这些表现更加趋近于火在没有人控制时的样子,原始而狂暴的姿态。火并非构成世界的元素,它是一种变化的显现,这种变化是剧烈的,不讲道理的,难以沟通的。还有什么和火一样的变化?有的,生物之间的进食关系也是这样,剧烈的,不讲道理的,难以沟通的。

    饥肠辘辘的生物,不论哪一种都不好惹。尤其是在对方已经找到了食物打算开饭的时候,会在这种时候来打扰别人用餐的人,一般叫做不速之客。洛萨,现在就是一名不速之客,因此他肯定是会受到用餐者的敌视和厌恶。特别之处在于,大部分时候手头有食物可以享用的主人都只是想要赶走那些打扰自己进食的人。而被伯爵打扰的这一位,不介意在餐桌上加盘菜。

    “哈斯。”低吼在夜幕下的草原上盖过了风声和虫鸣,血迹和草丛被压塌的小径将洛萨带到了这里。伯爵的左手举起火把,右手握着战斧,他的胸口散发着轻微的光芒,那是沾染了灰袍之血的护身符在履行它的任务。不过走到这一步,护身符所提供的的索敌预警效果已经不大,那拖走了尸体的生物和伯爵之间已然四目相对,一者亮出了獠牙,一者亮出了武器。

    大部分的食尸生物嗅觉都不灵敏,可能是因为灵敏的嗅觉会让它们对彻底丧失生机的尸体下不去嘴,这也是为什么食尸生物比秃鹫豺狼这样捡食腐肉的动物相比在野外并不具有优势的主要原因。某些主张食尸生物是自然产生的学者以此为根据,将这些生物的习性解释为在和动物无法竞争之后,食尸生物只得将食物的来源从暴露在外的尸体上转移,而人类和其他文明生物的丧葬传统给了他们这样的机会。

    从前起司对这种说法骚之以鼻的时候,洛萨还认为他的想法有些太偏激了,那些出现在苍狮的食尸鬼在他看来就和自然生物没什么区别,最多只是外貌和习性上有差别。但现在,面对着那双闪烁着噬血红光的双眼,伯爵明白了为什么灰袍坚持将食尸生物的出现归结于自然因素之外的门类里。自然界里,确实不该出现如此,令人厌恶和不安的存在。可话又说回来,自然的想法,人又怎么清楚呢?

    那东西站起来至少有两米高,算上那根粗壮的尾巴给人的视觉感受就更大。它的手脚粗壮,让洛萨想起森林里的黑熊,可和黑熊相比,眼前这个生物的四肢更加修长且没有多少毛发,尤其是前肢前端更是附上了一层类似指甲似的甲壳,甲壳的前端,是四支锋利呈类圆锥状的爪子,合拢在一起刚好变成一把小铲。前肢的构造,说明这种生物善于挖掘,这在食尸生物里倒是常见,为了掘开厚厚的封土层,这类东西的掘地能力普遍不差。只是和大部分食尸生物相比,洛萨现在面对的生物不仅有着有力的前肢,它的后肢也粗壮异常。

    在不提倡和未出现所谓室内健身的年代,观察人和观察动物其实是类似的,只需要查看他们身上的肌肉发达程度和发达的部位,就基本能确定这个生物是依靠怎样的方式维持生命。放在战士的角度上来说,洛萨能够通过对手身上的肌肉膨胀程度略微窥见对方的作战习惯和擅长使用的武器类型。而他现在的这个对手,毫无疑问就是最难搞的那种,因为它的肌肉,发达的相当全面。

    伯爵咽了口口水,和非人的生物作战对于他来说并不陌生,只是在面对这类堪比熊狮的猛兽时任谁都会发憷,这与经验无关。尤其,是在这头猛兽的嘴里还叼着一具尸体的胳膊的时候。那条胳膊因为过于用力的拉扯已经从主体上掉落了下来,要不然洛萨想要追上这家伙可能还要些时间。但这并不值得庆幸,因为这里离市集已经有了些距离,就算他在此被人咬破喉咙也不会有帮手。

    他也不需要帮手。愚者的正义在被巴图使用过后产生了略微的变化,除了外貌上原本清晰的狮子雕刻变的模糊了之外,更重要的变化是内在的。对自身武器熟悉的战士清楚的知道武器的结构和组成部件,哪一部分重多少,哪一部分长度如何,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战斗中找到最适宜挥动武器的位置和发力点。这柄战斧的样子本来在伯爵脑中很清楚,可现在却有些微妙了。

    之所以说微妙,而不说好坏,是因为这改变没法一概而论。坏的方面来说,经过众灵之力灌注的猎巫刀显然产生了变化,原本清晰的熟悉感不再,很多时候洛萨都开始怀疑自己手里的武器到底还具不具有猎物刀的力量。但以好的方面来说,熟悉感的削弱被一体性所掩盖,这种一体性在洛萨的训练和实战中从来没出现过,从前的他是他,手里的武器是武器,现在,战斧有的时候仿佛变成了手臂的延伸。这种仿佛不是单纯的比喻,比喻是第三者的角度来形容战士熟练的使用他的武器,而洛萨现在在挥动愚者的正义时,有时会忘了它是武器。

    他将这种变化告知过起司,但法师没法给予确切的判断,毕竟这世上真正灌注过神力的器物,哪怕只是众灵这样泛灵汇聚而成的神灵的神力,也不会比猎巫刀多。猎巫刀本身就已经是个谜了,灌注过神力的猎巫刀会变成什么样就成了谜中之谜,无从得解。

    “呼。”轻微的呼吸,让身体进入战斗状态,不论手里的战斧变成了什么样,它都是洛萨最钟爱的武器,也是面对强敌时最可靠的伙伴。

    伯爵晃了晃火把,让火光在空中留下痕迹,这对于强壮的生物来说就是赤裸裸的挑衅。

    “来吧,让我看看你除了捡尸体之外还有什么能耐。”

    九天神皇



    被伯爵追踪到的怪物当然有捡食尸体之外的能耐,而且这能耐还不小呢。任什么东西能三两口将一条完整的人类手臂连着骨头一起嚼碎吞咽下去,那它的能耐都不会小不是吗?鼠巨人,力量强悍身形高大;海妖,狡猾残忍又富于战术。眼前的生物和他们都不同,它是纯然的力量,纯粹的欲望,毫不掩饰的暴力以及从中衍生出的,让所有不以其为生的人都感到颤抖的邪恶。

    要说在洛萨的生命里有什么东西和它真正的相似,恐怕只有狼行者,化身为巨狼,彻底放弃人类思绪的狼行者。有趣的是,在洛萨和狼人的私下较量里,他从未占得过上风,野性充沛的生灵绝不意味着愚昧,那些人与人之间的花招对它们来说反而难以奏效。想要战胜它们,就只能豁出性命,用全然的意志和全身的力量去与之对抗,只有如此,人在它们面前才有胜算。

    “呼噜噜噜”低吼,从粗壮的喉咙里传出来,那个喉咙刚刚将一个成年人的手臂残渣咽下去。食尸的怪物四肢着地,细长的身体中部如山峰般隆起,蕴藏着爆发性的力量。它的脚步,很慢,每一次轻微的挪动都踩在洛萨的心跳上。

    汗水,从手掌中分泌出来。恐惧和兴奋混杂在一起从脊椎流入每一块肌肉和每一根骨骼。这种感觉很微妙,虽然洛萨面对过很多种类的怪物,其中甚至包括蠕虫那样可以冠以邪神致命的存在,但真正能让他有这种感觉的东西其实不多。道理很简单,蚂蚁只会对其它蚁群里的蚂蚁施以残酷的暴力,面对那些比它大上太多的动物根本不会有所谓英勇一战的想法。

    洛萨了解这种刺激感,它的出现意味着对手还没有表现出超越伯爵所能挑战范围的状态。可它也意味着,在之后的交锋中,只要稍有懈怠,送命也不过是瞬间的事情。如此,甚好。伯爵攥紧了握着战斧的手,他很久没遇到一个让他有这样状态的对手了。战士的交锋就像是一种致命的运动,每一次都是九死一生,但只要穿过了那唯一的生门,又难免会开始怀念穿过前那种紧张到窒息的紧绷感。

    人不是剑,剑不用时常投入实战,只要擦拭保养就能保持状态。可人若是不把自己放到逆境中锻炼自己,那种腐坏就会从内部滋长出来,等到被逼到绝境时才会突然发现,剑鞘里深藏的东西已经无法再称之为武器。漫长的旅行生活虽然不可谓是顺风,然而这一路上真正能让洛萨感到棘手的对手却没有。虽然他一有时间就会和巴图以及阿塔锻炼剑术,那也只是保持状态。

    现在,才是来自苍狮的利剑真正出鞘之时。从战斧上传来的隐约狮吼让洛萨的头脑变的清明,他的脚步也开始轻微的挪移,目的是让尸体挡在他和对手的中间。如此一来,那怪物要迈过尸体朝他扑过来的时候就没法那么迅速,他就有可能抓住机会进行有效的反击。至于主动出击,在面对底细不明且极具危险性的对手时并不在伯爵的考虑范围里。这里不是战场,这里的战斗比拼的不只是勇武。

    可谁说,看似无脑的怪物,就不能有野蛮的狡猾呢?火把的光芒照出了一块阴影,那是一具残缺的人形阴影。怪物,竟把它的食物当成了工具,将其掀起朝着洛萨扔了过来!这一招本不是很难想到的招式,只是伯爵没想到的是那怪物竟然愿意让到手的食物离开自己身边,要知道,寻常的野兽即便有能力,也是断断不会舍得将嘴边的食物作为战斗的工具使用的,它们舍不得。

    而食尸生物舍得,洛萨就陷入了两难的被动局面。要么,伯爵站在原地,或挡或推,将飞来的尸体撞开。要么,他就得动,不论是向后还是向两旁,至少要躲开尸体的飞行轨迹。可不论这两种怎么选,战斗的主导权都会落入敌人手中,偷袭也好,突击也好,刚刚应付了尸体的伯爵绝没法以最好的状态应对自己真正的对手。并且眼下洛萨还要面临一个更要命的问题,他没时间仔细分析。

    思考就是这样,有的时候在短暂的时间里可以想通如繁星般繁复的错杂事物,有的时候却会因为一个简单的选择而耗费大把的时光却难以决断。所以在久经战阵的人看来,在战斗中保持冷静和高度敏锐的思维活动固然重要,但只要思绪稍一杂乱,就必须以快刀将其斩断,防止这杂乱的思绪化为实在的破绽。为此,哪怕要让出些许的优势甚至拼上受伤也在所不惜。

    火把,从尸体的左侧飞出。在黑暗中留下明亮的轨迹。这是否意味着,洛萨选择了朝这个方向移动来躲避呢?恐怕大部分人都会这么认为,毕竟对于人类来说,火把就是在这黑暗中行动的基础,哪怕丢掉武器,也不可在黑暗里扔掉光源。

    “唦唦!”草丛被急速掠过的物体碰撞,发出清晰的碎响,带着腥味的黑影比尸体更快的到达火把的位置,在落地之前就将其淹没于血盆大口之中。这点火焰,还伤不食尸生物身上最坚韧的部位,口腔。可说也奇怪,按理说火把既已入口,握着火把的手也难逃厄运,那为什么,嘴里除了木头和油布的味道之外,没有那香甜可口的血肉的味道呢?难道是那个人类穿的衣服太多,连着吃下去了没感觉到?

    “嘭。”死尸,落地。从尸体的后方,闪过一道银光。这银光划过空气时,带起的风声如同猛兽的咆哮。

    “嗷!”据说有尾巴的生物对于自己的尾巴总是特别注意,因此身体会演化出更加密集的痛觉系统分布在尾巴上,为的就是警告它们必须保护自己的尾部。所以当尾部被砍,哪怕是发不出尖锐声音的怪物,也从喉咙里吐出了比平时大的多的嚎叫。嚎叫之后,自然是查看和报复,怪物立刻转动自己细长的身体,想要看清弄伤了自己尾巴的人的位置。迎接它的,是对着鼻子的一击重拳!

    拳头,自然是洛萨的。伯爵的战术很明确,在尸体来到近前的时候,他果断的丢掉了火把,用双手握住斧柄,再用斧身抵住了飞来的尸体。接着,他越过尸体,趁着怪物还没反应过来时对着它的尾巴尖端就是一击重击。斩击尖端的伤害自然不如斩击更靠近身体的部分,但这也是洛萨有意为之。斧子不是刀剑,在更利于劈砍的同时也更容易卡在伤口里,所以他故意造成了更小的伤害,用来换取拔出战斧的同时,飞起一拳捣在对手脸上的机会。

    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丝毫迟疑。若说不是在脑子里想好的,恐怕谁也不信。可这偏偏就是洛萨在情急之下的自然反应,直到拳头上传来温热的触感,他的大脑才再次开始用理智思考。这,就是黑山伯爵在千百次战斗中锻炼出的东西,他的武器不止有战斧,还有一具在战斗中被雕刻成型的身体。



    打在鼻子上的拳头,离开了它猛击的目标。为了挥拳而跃起的双脚,也被大地深处的重力拉拽着回到了地面。而这一落,紧接着就是暴退。这一退,就是七步!可即便是连退七步,当洛萨稳住身形的时候,他的胸口仍然感到一片温热。怪物的爪子像掘开柔软的泥土一样,在他的胸口上留下了残酷的痕迹。那怪物的爪子是如此锋利,直到洛萨站定,他的伤口才开始感到疼痛。这意味着,要不是下意识的本能反应让他做出了最正确的判断,那怪物要掘出他的心脏或其他内脏时,他甚至不会感觉疼!

    真要命啊。伯爵感受着逐渐从伤口扩散到整个胸腔里的痛苦,倒吸了口凉气。这就是人类与非人生物之间作战时的窘境了,对比体型庞大的对手,人类的身体结构在没有护甲保护的时候实在太过脆弱,任何一个地方受伤都会破坏整体的协调性进而带来一系列糟糕的后果。反观对手,尾巴上的一斧子和鼻子上的拳击看起来卓有成效,但充其量也只是给对方制造了些小麻烦,远不到伤及性命的地步。

    在人与人之间的对决中,洛萨才是经常扮演这种角色的那个。不论是他健壮的身体,还是在诸多武器中最具杀伤力的战斧都让他的进攻致命而沉重。可现在,人类的身体在两米长的肌肉野兽面前毫无意义,愚者的正义对那硕大身体造成的伤害也没有尖锐爪牙对人体的威胁大。他不得不退居于守势,只能靠刚刚的短暂交锋中的那样慢慢累积小小的优势,直到扳倒大树的那一刻。

    而在优势积累的过程中,洛萨的首要任务有两个。第一,他必须保护自己的身体不要受到不可挽回的损伤。优势积攒的再多,喉咙被咬碎,手臂被砸断都会让一切努力付之东流,他得小心,谨慎。第二,他要注意体力的消耗。面前的怪兽耐性如何他并不知晓,也许很糟,也许不赖,不论实际上是哪个,他都不能赌。放手一搏往往意味着两败俱伤,他没有两败俱伤的资本,他得活下去。

    可活下去,就得赢。在洛萨自己的体力消耗殆尽前,他得快速的积累优势,并在最后一击里让优势变为胜势。这不容易,每一次躲闪都意味着消耗掉宝贵的体力而没有收获。然而任何对敌人的怠慢都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结果。这种压力加上面对强敌的紧张足以让很多人崩溃,让他们放弃继续与对手正面对抗,选择转身逃跑或求饶。那些人大多死了,能正面击败你的对手,往往不会给你机会逃脱。

    况且,在失去了火把之后,洛萨也没信心能在被追击的情况下找到回市集的路。这里的月光虽然明亮,可是还不足以…

    “嗡!”恶风打断了思绪。当一头加上尾巴将近三米的巨兽朝着你张开满是倒刺状牙齿的嘴巴,挥动着长有四根可以轻易撕开胸膛的尖爪的前肢朝你扑过来的时候,思绪当然会被打断。洛萨朝着自己的左侧躲闪,同时双手握住战斧的斧柄,略微伸出一些挡在对方的行径线路上,试图利用怪物的惯性来占点便宜,若是能在对方的前肢上造成伤口,就能对后续的战斗起到不小的帮助。

    想法,是好的。以洛萨的臂力,就算从他身边过去的是一匹载着骑士的奔马,他也有信心用这一斧砍断对方的前蹄。然而当斧刃真的擦到怪物的前肢上时,伯爵的感觉就好像自己迎面撞上了一艘三桅帆船!前后开立的双脚被可怖的力量拽离地面,他整个人都因为这次莽撞的攻击被带着向前飞出去几米远,直到那东西的去势停止,伯爵才连人带斧翻滚着落入草地。

    好在柔软的草坪卸掉了大部分的力量,在几次翻滚后,洛萨就轻松的用右腿止住了移动,半跪在草丛中紧张的搜索着将他弄成这样的对手。月光下的草原,本该明亮异常,可偏偏空气里似乎有某种无形的东西吸收了光芒,那些草原人可以借着月色在市集中拼个你死我活,洛萨却只能对几步外的事物看到一个模糊的大概轮廓。那轮廓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高。

    “吼啊!”震天的怒吼撕裂了昏暗,显现出食尸生物人立而起的姿态。它身上本来紧贴着皮肤的毛发如豪猪般竖起,展现出死灰般的色彩,了无生气。唾液,混合着没有咽下的血水,从怪物的嘴角滴落,锋利的犬齿示威似的展露在外,像是在预告伯爵的死亡。它发怒了,任谁都看得出来,问题是,为什么?明明之前斩断它的尾巴尖端,叩打它的鼻头都没让这怪物露出如此凶相。

    答案,被满月解答。随着月光越来越明亮,洛萨可以清楚的看到那怪物的左前肢,也就是刚刚被战斧砍伤的那条手臂上一大片血肉模糊的伤口。那不是利斧能造成的伤口,更像是化脓溃烂后才会有的那种令人作呕的伤痕。而在这片伤痕中,一道不深不浅的切口由外明显。

    食尸生物不是自然生成的,它们天生就与动物有所不同。起司的论点突然出现在耳边。非自然的生物,换句话来说,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食尸生物身上都沾染着魔力,而魔力,会被猎巫刀破除。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对那庞大体型来说并不致命的伤口可以激发它这般的狂怒。可问题是,为什么同样是用猎巫刀造成伤害,之前砍击这怪物尾巴的时候没有造成这样的效果?

    这其中必有什么缘故,但不及洛萨多想,人力而起的怪物就已经迈着那两条粗壮的后肢以丝毫不逊色于人类的步伐冲了过来,两只大爪子像是两片乌云般从左右两边的上方朝着伯爵狠狠的拍下来!退,当然是可以来得及。可退,不能阻止对手的攻势,他可以退一次,两次,第三次就可能被草丛里的凹凸不平弄得跌倒。那是取安的法子,不是取胜的法子。

    要取胜,就不能只是后退。因为后退,是为了看清局势和制定策略。当二者都以达成且时机成熟的时候,退就会变为进,进,则必挫其锐!两步之间,伯爵已经闪身冲到了怪物的怀里,现在怪物站着,所以要比洛萨高上一头,恰好,这一头的高度足够伯爵将战斧的斧柄底端狠狠的打在对手的下巴上!

    “砰!”清脆的破碎声预示着下颚骨的碎裂,任你肌肉再强壮,终究是难敌钢铁铸成的武器。怪物受此重击,整个身体的中心超后移动,庞大的身躯虽然仗着尾巴的制成没有彻底仰倒,可还是露出了足够大的破绽。空门,已开。老练的战士不会放过机会。

    “喝!”怒吼带着劲风,化为斧刃在空中留下的月牙般的弧线,朝着怪物两眼中间,不带丝毫迟疑的落下!



    “噗!”坚实的触感以及斧刃切开皮肉骨骼的声音让洛萨相信他的这次攻击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不论是什么生物,在头部遭此重击后都会丧失相当一部分的战斗力,如果运气够好,或者说对手的头骨没有那么坚硬厚实的话,这一击甚至有可能直接让其毙命。

    “吼”低沉的吼叫让人分不清是临死前的哀嚎还是发狂的前兆,洛萨只知道随着那怪物抬起脑袋,他的手臂被越拉越高。当伯爵的双脚离地大概半个手掌的高度时,重力让战斧从怪物的头骨里滑了出来,战斧的主人随之落地而后再次朝身后暴退拉开与敌人的距离。

    “吼”吼叫变的有气无力,似乎在诉说着发出者的生命正从伤口中快速的流失。洛萨有些惊讶的看向自己的战斧,借着月色,从狮子口中吐出的斧刃上正飘散着些许黑色的粉末。伯爵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他用这把斧子砍过很多东西,但鲜少有东西能把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留在斧刃上,就连来自下层世界的恶魔也不行。这种从未出现过的现象警告着伯爵,这场战斗恐怕不会那么轻易结束。

    果不其然,尽管头上带着可怖的伤口,怪物却以比之前更为灵活的步伐朝着洛萨猛扑过来!这一次,伯爵没时间再去策划小动作,光是躲闪就已经耗费了他全部的反应速度。也许是学到了教训,也许是因为受伤而发狂,再次攻过来的食尸生物没打算再给洛萨思考的时间,在第一次猛扑扑空之后,它利用尾巴,快速扫荡,在逼迫着伯爵又一次移动的同时完成了转身。

    没有吼叫,没有恐吓,那东西像是放弃了所有威胁的打算,只将最原本的暴力全部发挥出来。快,而且狠!体型上的差距注定洛萨在面对全力以赴冲上来的对手时不可能做到没有损伤的迂回,他之所以可以在前几次交锋中占得上风,靠的是机敏的反应以及,对手的迟疑。

    食尸生物也是生物,猎杀和进食只是它维系生命的手段,并非生命的全部意义。虽然很多文本中将食尸鬼描述为只知道啃食尸体的怪物,但那难道不是因为所谓的研究者从来没想过食尸鬼除了进食外还有其它诉求吗?要不然这些生物为什么还要费劲的去掘开无人问津的墓穴进食早就腐朽干瘪的尸体,而不是像其它渴望新鲜血肉的野兽或怪物般直接冲进人类的聚落借着夜色开一场痛快的晚宴?

    其中当然有原因,而不论原因如何,食尸生物都是遵循着自己的生存法则行动的。在它们的法则里,战斗绝不是占比重太多的部分,充其量也就是为了维生和猎食的手段,就和其它生物一样。所以在和其它生物搏斗的时候,它们还是会将保全自身放在第一位,这种本能创造出了刚刚的战局,在双方都有所保留的时候,对战斗技艺更为娴熟的战士可以从中累积优势。

    那么,要是战士的对手突然放弃了保全自身的想法,开始将行动的目的转化为杀死眼前的人类呢?甚至,为此它可以允许自己受伤,乃至死亡。这就是洛萨在转瞬间遇到的问题,他的对手跳过了战斗应有的多个阶段,直接将他带入了不死不休的狂暴之中。

    即便战斧砍进了肩膀,那怪物也要在伯爵腰上留下抓痕。即便前爪的指头被削掉了一根,它也要咬断敌人的脚踝。这样的战斗,洛萨不能接受。可他又不得不接受,因为战斗已经进行到此,再想逃已经不可能了。除非他能对敌人造成足够的伤害废掉它的行动能力,或是干脆在乱中寻找机会直接进行致命的攻击。除此之外想要脱离这场战斗已是毫无可能。

    格挡,躲闪,出招,受伤。思绪在四者的无顺序轮替中渐渐模糊,内心深处的怒火逐渐将理智焚烧。别再躲避了,别再僵持了,冲上去,哪怕被杀也要让它瞎只眼!

    上啊,有什么好怕的,拼命的事我做的还少吗?想我黑山伯爵,那次战斗不是身先士卒?在战场上找到归宿难道不是战士最高的追去吗?杀了它,以随便什么的名义都好!杀,杀,杀!

    愚者的正义上散发的黑色粉末,越来越多,本来明亮的斧刃被这些东西所覆盖,渐渐反射不出月亮的光芒。与之相对的,洛萨身上绷起的青筋,乃至眼球上的血丝变的明显,他眼神中的清明之色逐渐消退,怒火和原始冲动占满了他的意识。

    杀吧!哪怕自己也要死!斧刃和爪子交错而过,一者奔向怪物的咽喉,一者奔向洛萨的胸口。这一击若是落实,食尸之物固然会被斩断头颅,可伯爵少不得也要被挖出心脏。而这场战斗,也会在这一击后结束。

    月圆之夜的草原,风吹过草,两个身体在月光中投射成一个影子。血,滴落,分不清是人类之血还是怪物之血,或许这两种血本就没有分别。

    呼,吸,鼻腔里弥漫着鲜血的甜腻气味,初次之外闻不到其它。自己还活着吗?洛萨不知道。他只觉得身体很沉重,也很冷。据说人在快死的时候确实会感到冷。所以他快死了吗?快要从肉质的牢笼里解脱,随着波浪沉浮,去到那个归宿了吗?

    “别急,还不是时候。”陌生又有些熟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眼前的黑暗也被撤去。有人将两个和在一起的身体分开,将属于人类的那个请放到草地上。洛萨没想到的是,那个将他和食尸生物分开的人居然是个老人,枯瘦的身体比看上去要有力的多。他还没想到的是,本该刺进胸膛的爪子,只是顺着他的右侧腋下划了过去,从侧面挂掉了几条血肉。

    “砰!”死尸,倒地,失去了洛萨的制成,两米高的躯体扑倒在草地上,溅起了些许的尘土。杀死怪物的不是伯爵的战斧,而是一支插在怪物头骨中间的箭,那支箭的箭羽在月光下白的像是薄薄的冰片。

    “没有你先砍了它一斧子,我的箭也射不穿它的头骨。所以总的来说,它还是你的猎物。”老人注意到洛萨的目光,说到。他宽大的衣袖让他像是传说里背后长着翅膀的神使。谁也想不到穿着这样不利于行动的衣物的人,能在百步之外射出这致命的一箭。

    “这是什么东西?”伯爵突然开口,没有感谢老人的救命之恩。

    老人挑挑眉毛,他的眉毛很长,也很白,“你说这个?我们这里的人管它叫地熊,你们可能叫它们地獭什么的,我不是很确定。只是我也不知道它能长到这么大,还会吃人肉。看来我多活些时日还是对的,要是死了就看不见刚刚那么精彩的一战了。”

    “你觉得我打的精彩?”

    “当然,你靠着一把斧子,一个人就把这东西几乎放倒,我还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勇士。你说,对不对啊?”老人的后半句话不是对洛萨说的,他的目光随着话音转向月光下的某个地方,在那里,不知何时站着一个人影。

    人影离得太远,没法看清样貌,可伯爵只模糊的见了个大概,两只眼睛几乎就要从眼眶里瞪出来了。满月的光还算明亮,至少,它足够照亮那个人影身上的衣服,一件熟悉的灰色长袍。

    九天神皇



    远处的身影,随着老人的问话消失在微风吹拂的草叶之间。好像从未出现过的幻影,又似是恍惚间瞥见的游魂。可战士不会怀疑自己的感官,洛萨不会将刚刚看到的东西当成是幻觉。那个人,或者说人形的东西,不论衣物低下藏着怎样的形体,他所披着的,绝对是和起司一样来自世界极北之地那座高塔的灰袍,唯独这一点,他完全可以肯定。当然,除此之外还可以确定的是,那个灰袍不是起司。

    “他是谁?”和对那个身影的出现毫不知情的洛萨不同,救了他的老人显然是察觉到了灰袍的出现,因此他就有可能知道对方的身份。

    老人将视线从人影消失的地方收回来,目光有几秒呈现出涣散的状态,不过当他将洛萨从地上拉起来的时候眼睛已经恢复了本来的明亮,“你今天的问题很多,问的也都是重点。只是这个问题你却问错了人,要想知道那人是谁,不该来问我才对。”

    不该来问他,言外之意自然是要洛萨去问另一个灰袍,同出一门,起司肯定对他的同门们有所了解。不过现在除了要知道那个灰袍的身份之外,伯爵还需要知道另一个人的身份,“那我换一个应当对你问的问题,你是谁?”

    “这个问题,你马上就会知道。来吧,我们先找地方处理一下你的伤口,要是那只地熊真是靠吃腐肉为生的,它的爪子和牙上就会有毒。得在毒性深入你的皮肉之前处理好才行。”经这么一提醒,洛萨恍然发现他的伤口确实没有多痛,这不是好现象,伤口处的痛感模糊是中毒的前兆。意识到这点的伯爵也就没有了继续追问的打算,说到底,他是被人救了一命。

    老人对草原异常的熟悉,这不是说他轻易的辨别出了方向,而是指在两人朝他口中的居所前进时,洛萨脚下踩着的土地没有一次变成柔软且不规则的泥土,在前者的带领下,他们每一步都行走在干燥和平坦的地面上。甚至,在他们前进的时候,连身前的野草都变得较为松散,好像这里本就有一条小路,只是走的人太少才刚刚被大自然回收。这种事当然不存在,二人之所以在草丛中行走的这么顺利,全是因为带路的人完全掌握了草原的习气,对植物的分布,地面的状况通通变作了常识。

    因此,他们到达那座毡房的时候没有花上多少时间。当他们做到毡房里的时候,炉子上的铜壶刚好煮沸,这表示老人若非是煮水煮到一半突然冲出房门,那他就是把所有的事情都计算好了,包括洛萨的伤势。要不是这样,为什么铜壶里煮的不是奶茶,而是药汤?

    “所以,你是一名萨满。”除了萨满,没人会离群索居,除了萨满,也没人的房间里会放着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那些挂在墙壁上的,洛萨说的上来名字的,说不上来名字的植物和动物,以及架子上大大小小的陶罐都说明了这里属于一名博学者,他甚至看到了一样在草原上极为不常见的东西,书籍。那些书籍有些和苍狮的类似,有些则是用他从未见过的装订技法制作。

    “你见过其他的萨满?”老人露出微笑,算是默认了这个猜测。他发现了伯爵目光所停留的地方,站起身将书架上的几本书抽出来拿到洛萨面前,书籍的侧面都贴着一些符号,应该是方便辨别书籍内容的提示。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几本书里,有精灵文字和其它伯爵根本没听说过的文字所写成的书。“大部分是草药知识和一些风土志,集市上偶尔会有人从别处拿来卖,收集它们算是我的爱好。”

    “姑且见过一位,沙勒部的巫奇。这些你都看得懂吗?”洛萨指着其中一本精灵文写成的书籍询问到,哪怕是在苍狮这样和精灵居住地比邻的国度,懂得精灵文字的人都是极为少见的。学习其它种族的文字要比学习不同人类文化圈的文字困难的多,这涉及到两个种族对世界认识的根源性差异,在不同认识下诞生出的文字和语言相互之间几乎不存在真正的对应关系,学习起来的难度可想而知。

    “巫奇,嗯,那孩子我有印象,是个不错的苗子。”老人点点头,手指轻轻抚摸过书页,“你要让我把它们用原语言读出来,这我恐怕做不到。但你要让我了解它的意思,还是可以的。语言文字这种东西,只要有比照就能慢慢理解出来,需要的就是时间和耐心。”

    这话听起来有些熟悉,像是从起司的嘴里说出来的。所不同的是,起司毕竟只有二十几岁,他说出耐心这个词汇的时候和老人说出来的存在着厚度上的区别。不过这也足够让洛萨意识到自己到底在和一个怎样的人说话,而且相较于巫奇,这个老人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提到过有关众灵的话,这和三句话不离众灵的萨满不太一样。

    “这话说的有些晚了,但还是要说,感谢您的救命之恩。若有能回报您的地方,我义不容辞。”身上的伤口已经完成了处理的伯爵恭敬的低头说到,受人帮助自然应该给予回馈,更别说是救命这种事了。

    老人沉默了片刻,“在草原上,救人一命就有权拿走他三分之一的财产,不能不要,不能不给。不过财产那种东西对我这个老头子来说没什么用处,再多的牛羊和金银都只是为了维系这具身体的运作,而我还能运作的日子,已不多。这样吧,你是我见过最好的战士,你保护我些时日,就当是还了这债,你看如何?”

    “这…”洛萨犹豫了一下,“恕我直言,我这次是和朋友一同旅行,打算穿过草原,恐怕不能在这里停留太久。可,若是您愿意等我再从草原返回的时候履行这份责任,那我会十分感激。”

    “哈哈哈,”老人笑了几声,看向伯爵的目光更加柔和,“别怕,我没想让你跟我待太久。我已经老了,你却还可以让这个世界更鲜艳些,而且,我也不好从一个女孩手里夺走她的父亲。”

    “您是怎么知道我有女儿的?”伯爵眨眨眼,他可没说过任何一句有关海伦的事。

    “看你的脸就知道了,人经历过什么,也许将会经历过什么,在他的身体上都会展现出来。以前有些萨满甚至光是看面相就能知道这人何年何月会死,我不行,学不会这法子也不想学。不过那法子也不是每次都灵,分人的。若是那些日日重复自己往昔作为的人,那就百试百灵。可要是那些不断尝试改变的人,没人能预测出他们的未来。”

    洛萨挠挠头,萨满的话他只听懂了一半,“那您的意思是,需要我保护到什么时候?”

    “不远,你只需要跟在我身边,直到四天后的午夜。等我主持完一个仪式,就可以了。”

    四天后的午夜,仪式,伯爵现在确实知道这位老人是谁了。他就是整个狼主部族唯一的萨满,火唤仪式的主持者。

    “敢问您的名讳。”

    “老朽,礼丑。”



    “火的问题你不该来问我。你该去问礼丑,他才是这个部族里最接近火灵的人。”恩索德喝了口奶茶,目光看向铜壶下的火焰,那堆火看起来无害且易于控制,但白狼知道这只是表象,不论是多大的火,由什么燃起的火,只要给它们机会,都能让整片草原升腾。

    “礼丑,就是这个部族萨满的名字?”起司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只要这个名字是正确的,哪怕它不是所谓的真名,亦可以让法师得到许多信息,“我听说你们的部族只有一个萨满,这对于这个规模的部族来说,有些太少了吧。是有什么缘故吗?”

    对方没有继续询问关于礼丑的个人信息,而是转而关心起部族里萨满的数量,老实说这让白狼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眼前这个灰袍人的目的和身份都还不能肯定,虽然他自称是旅行者,他和他的同伴在市集中所做的事也在隐隐支撑着这一点,可欺骗不论是在那个文明中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似乎所有的生物,不仅仅是人类,生来就懂得欺骗。

    因此,恩索德不是很想要再透露更多有关礼丑的个人消息,毕竟那可是他们唯一的萨满。

    “火之灵是特殊的。”白狼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作为狼主的儿子,他也是在火之灵的注视下经过仪式存活下来的。这也是为什么哪怕他的兄弟姐妹甚至父亲本人都不喜欢他,可还是必须承认他的身份的原因,“在其它的部族,萨满是由众灵和已经是萨满的人在普通人里进行选拔,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和学习最终得以成为侍奉神灵之人。可在我们部族,萨满并非由族人产生。”

    部族的萨满不是本族人来担任,这在部族中即是秘密,也不是秘密。说它是秘密,是因为没有人会主动提起这件事,对于部族来说,萨满来自哪里并不重要,只要他来到了这里并开始为部族服务,那他就是部族里的一员。而且,据说那些试图找到历代萨满们来处的人往往得不到太好的下场。至于它不是秘密的一面,就在于部族中的孩童尚且知晓此事,对于族人来说,萨满来自部族之外就像天阴了会下雨,天冷了会下雪一样自然,不是需要保密的事情,因此也不值得谈起。

    “你们对于这种情况,不疑惑吗?要是萨满是外来的话,我不是说这样不行,可是部族所崇拜的神灵毕竟是部族的核心,偶尔有一个外来萨满倒也无妨,可每代都是,这未免…”巴图忍不住开口说到,水羚部虽然弱小也培养不出如巫奇一样在年轻时就堪当重用的萨满,可还是明白部族里的萨满是多么重要的角色。作为整个部族的精神领袖,萨满的存在远不止作为医者和占卜师那样简单。

    倒是法师没有对此表现出多少的意外,就像他曾经说过的,火之灵的存在本身就透着诡异,作为侍奉这位诡异神灵的萨满,有多少奇怪的地方都不奇怪。不过白狼的话确实给了起司启示,如果说每一代萨满都来自部族之外,那他们又是如何被培养出来的呢?一代一代的萨满又是怎么做到平滑的接替而从未引起过问题?有一个可能性在法师的脑中慢慢成形,只是还不能确定。

    “和那些没关系。部族和萨满,是从古以来的传统,要理解为某种交易或契约也未尝不可。”今夜注定是不眠之夜,讲些故事正好可以打发时间,放在平时,恩索德不见得会这么有兴致的向外人讲述部族的传说,“在我的部族还没有以火灵作为图腾的年代,那个年代曾经发生过非常可怕的灾祸,以阿莱埃为首的苦难席卷了草原。先是三年的大旱,没有一滴雨水;接着是三年大涝,无止境的细雨,一人高的洪水淹没了所有。各种妖魔从地洞里钻出来,以人类为食,以杀人取乐,惨叫声昼夜不停。部族散乱,就连众灵想要援助也无从帮起。”

    “我的祖先们被大水围困,他们是一群来自各地的流民,找不到食物,又被妖魔盯上,眼看着整个部族都要沦为它们的玩乐之物。在那个时候,第一个侍奉火之灵的萨满出现了。据说,他长着两副面孔,一副慈祥,一副愤怒。他慈祥的脸张开眼睛的时候,洪水平静,草木生长,疾病痊愈,牛羊肥壮。他愤怒的脸张开眼睛的时候,妖魔逃窜,狂风止息,豺狼不近,灾祸不降。”

    “他救了我的祖先,也救了整个草原,他说服了雨里的精灵,让祂停止降雨,还和祂一同将阿莱埃击退。在那之后,他奔走各部,协助他们从灾祸中恢复,还教导他们训练新的萨满。最后,他回到了我祖先的部族,因为过度劳累而长眠。在他最后的岁月里,他讲述了他的信仰,告诉我们火之灵的存在和它的伟大。在他死后第二年,部族将火之灵奉为图腾,又过了一年,第二位萨满找到了我们,自此之后,代代不绝,直至今天。”

    茶壶,倒空,就像白狼口中的故事一样。对于他提到的那场大灾难,巴图有所耳闻,其实不仅是他,草原上各个部族都有对应的传说,只是在这些传说中最后解决了灾难的人和解决的方法各有不同。不过不管那场灾难最后是如何得到解决,它曾经存在过这件事可信度非常高。

    “雨里的精灵…”起司咀嚼着这个称呼,它让他想起了自己曾经遭遇过的一位邪神,雨中游荡者,湿魂。那个邪神倒是完全符合雨中精灵的形象,而且也有可能和人合作。这个描述的可信度很高,因为比起大部分将灾难过去的原因归于神灵或英雄的传奇故事,白狼所讲述的故事里出现了一个与部族无关的角色,而偏偏是这样的角色,和故事的主角一起解决了整个灾祸。这对于称颂萨满本身完全没有好处不是吗?甚至还在某种程度上分走了那位第一位萨满的功劳。

    “你想见礼丑吗?”察觉到法师对神话的痴迷,恩索德说到。

    “你能告诉我他在哪吗?”起司点点头,不作否认。他今天来的目的之一,就是去会会这位传闻中的萨满。

    “那你可能要失望了,萨满在火唤之前会斋戒净身,离群索居,在仪式结束之前,他不会见任何人。”



    “你这里也太安静了。现在各个部族都汇聚来此,稍微利于安营扎寨的地方都被占满了,没想到还能有这么片僻静的所在。”不需要用眼睛去看屋外空旷的夜色,只需要静静的聆听晚风和虫鸣就能察觉到这里只有这一户毡房。

    这不禁让伯爵感到奇怪,因为在他和同伴们所收集的情报中,整个部族的四周都已经被包围了才对,而从他们之前行走的距离来看,这里也不会离狼主部族太远。

    老人微笑着在铜壶里加上些水,然后伸手拉动一根垂在墙壁上的绳索,让毡房的侧边打开一个人头大小的孔洞。这是为了换气,在封闭的室内生火是件很危险的事情,燃烧多少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任凭其积累在室内会有糟糕的后果。

    在将凉爽的空气请进帐篷中之后,礼丑才慢慢说道,“最近确实热闹了些,不过热闹就意味着,人们的目光都投在那些有价值的东西上。只要避开那东西,僻静的地方要多少有多少。就像你们打仗的时候,那些利于埋伏的位置总是要小心探查的,可真正善于伏击的人,总是能找到出人意料的位置发起进攻。不然就谈不上是偷袭,只可被称为突袭,你说对不对?”

    “您还懂战阵之学?”伯爵眨眨眼,与军事尤其战争相关的知识,不论在哪里都是不容易懂得的,尤其是涉及到军略的部分,更是需要有专门的学院进行教授。

    这主要是因为常人对于战争的了解都只能看到它所表现出来的部分,很难以超出残忍表象的冷静从更高的角度来将人命作为棋子和数字进行计算。每一个军略家和优秀的指挥官,他们所接受的训练,承载的知识以及积累的经验,都是人命堆叠来的。

    “没法和你比,你在这片草原上可算是个名人,折在你手上有名有姓的将领可有不少。一些不是你打败的家伙,也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把败仗赖到你头上,所以你在很多人耳朵里即便没有三头六臂,可也差不太多了。”狼主掌控这片草原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部族本身的位置与苍狮有着相当的距离,可是归于狼主旗下的部族里有些也就比水羚部离王国远上一点。

    草原上的气候无常,劫掠是生存下去的手段,也是迫不得已下累积成的传统。而近几年随着烈锤领的发展壮大,劫掠的活计远没有往昔好做,一些部族不得不向狼主求助,言语间自然会提到他们为何没法击败软弱的非草原人,提到那些不按众灵之道生活的家伙用石头筑起了怎样高的城墙,城墙上下又有着怎样的军队,以及是怎样的人在统领着他们。

    伯爵看向萨满,试图从后者苍老的面容上读出潜藏的敌意。他应该有敌意,任何一个人都没法平静的将一个杀死了很多同族的人当成常人来对待。

    有那么一瞬间,洛萨甚至认为对方救了自己的目的是要用自己作为媒介来施法。可他没有成功,没有敌意,相反,善意倒是表现的相当明显。这不太合理,一名草原上的萨满怎么会对苍狮的伯爵展现出善意?

    “您既然知道我的身份,为什么还要救我?我手上沾了不少草原人的血。”洛萨挠了挠脑袋,问到。

    “你为什么杀他们?是出于私仇,还是为了公愤?”礼丑的眉毛很长,所以轻微的眼部动作就会带来明显的视觉效果。而他和精灵长者那种整张脸都被毛发覆盖的状态的区别在于,除了眉毛,嘴唇上方和下巴上的一缕长须之外他脸上就没有了其它毛发。

    “都不是。两军交战,各为其主。”伯爵立刻回答到,其实他杀人的情况里绝大部分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就是如此。抱着杀人的打算闯入别人的家里,被人杀了也没什么好惋惜的。人因为肚子饿去狩猎野兽,野兽因为肚子饿来袭击人,在人的角度来看野兽当然是不好的,野兽也不会认是良善之辈。二者相互敌视,时间越长,牺牲者越多,此仇就越是无解。但,不论人与兽,人与人,相互之间再怎么敌视,生老病死都会如期而至的降临在每个个体上。我们都是尘埃,聚散都只是短暂的瞬间,在这短暂瞬间里还要困死在无法得解的枷锁里,未免太浪费了。当然,我能说出这种话也许是因为我已差不多要到散落的时候了。”

    洛萨的神色变的消沉了些,这种消沉是因为他知道对方说的没错,而承认这种显而易见的现实,就意味着要接受人的生命本身的重量似乎没有它看起来那么重。虽然从逻辑上他懂得这个道理,可内心里总有些抵触。

    “话题似乎跑偏了,抱歉,人上了年纪就会说些无关的话。而且,能和我说话的人也不多了。那些孩子们看到我表面上很尊重,实际上害怕的程度更多些,尤其是现在,不管仪式的结果如何,他们都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了。这也是变化的一部分,不接受不行的部分。”

    伯爵点点头,将思绪拉回当下,“关于之前看到的那个灰袍,我还是觉得确认一下比较好。最好能和他沟通,他们的能力太强,即便不是带有恶意的,有些时候还是会干出后果严重的事。而且多个朋友终归比多个敌人好。”

    “我知道你的意思,等天亮了,你就去白狼的营地里找你的灰袍朋友,把今晚发生的事告诉他。”

    “那您呢?我答应过要在仪式前保护您的。”洛萨皱皱眉头,骑士必定信守诺言。再说今晚之事发生后,他也不放心让这个老人独自在这里。

    礼丑下意识的就想告诉洛萨只是这一趟的时间里不会出什么事,可是他很快意识到伯爵说这句话真正的意思。

    “嗯,好吧。我跟你去见他。既然今晚已经出手,心也就跟着动了,既然动了,就快些了解了好。免得到时影响仪式。”



    任何一个人拖着一具三米长的地熊尸体走入部族的时候都会引来大量的人围观。又怎么能让一个部族甚至草原外的人拖着这具尸体?一个草原外的人拖着巨兽的尸体走进部族已经足够人们在餐桌旁聊上好几天,又怎么能让礼丑这位神秘的萨满和他走在一起?既已让这两个人带着那样一具尸体来引人注目,总不该让他们走进白狼的营地吧。可偏偏,这些事情都凑在了一起,你说,这让部族里怎么不炸开锅?

    那两人离着营盘好几里远的时候,恩索德就得到了消息,可知道他们走到自己的营地前,白狼才不得不相信本该在这几日远离人群的萨满就这样来到了他的面前。要知道,在恩索德人生的记忆里,除了出生时的那次之外,他从未离萨满这么近过。他从来不是父亲喜欢的那个孩子,根本无权聆听萨满的教诲,也没有胆量和勇气去向萨满询问自己的疑惑。可现在,遥不可及的贤者就站在他面前,而理由仅仅是因为自己昨晚收留了那些异乡人。这种事情听起来简单,发生在自己身上却有种荒唐和滑稽的感觉。

    好在白狼已经习惯被人当成是个滑稽的小丑了,他太习惯了。因此当礼丑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没有一瞬间幻想过这位萨满是因为其它的事由来到这里,没有一瞬间幻想过能得到这位部族所有人所崇敬的人的认同。他是一个异类,和他的手下们一样,和那些洁白的令人生厌的毡房一样,背负着自出生起就存在的,无法摆脱的原罪的异类。异类,已经放弃了被人所认同。

    “是恩索德吧,你已经长的很结实了嘛。”礼丑的话语很温和,但这种温和在白狼听起来内藏着陌生,他记得自己的名字,那又如何?对于一个萨满来说,记忆名字就像吃饭喝水那么简单,有的萨满甚至可以给一整个羊群里的每一头羊起名字而且还能准确的分辨它们。或许在礼丑看来,他也不过是这个名为部族的羊群里的一头羊罢了,而且还是一头不合群的羊。

    “你们要找的人在我这里,跟我来。”白狼表现的异常冷漠,他必须得这么做才能将内心的不适感压下去。或许在他心里,礼丑是这个部族里最后一个可能会给予他认同的人,而这个人在刚刚的表现让他知道自己的问题根本不在萨满的眼睛里。

    礼丑的眼神略微改变了一瞬,他跟上了恩索德的背影,接着突然说,“你知道什么样的人最可能成为萨满吗?”

    理所当然的,白狼没有说话,一方面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对方突然问出这种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现在无心回答。一晚没有休息不一定会让人无法判断周围的情况,但有时会让人的精神变的敏感,在微妙的疲惫中,积压的情感最容易被触动。

    “很多人认为是那些强壮或聪慧的孩子,所以在我长大并接受训练的地方,人们总喜欢把家里最出色的子嗣送到那里,希望他们可以成为萨满。”老人继续说着,声音里还是听不出什么波动,好像这话并不是说给恩索德听的。

    “而我这么说就意味着,强壮和聪慧都不是成为萨满的首要条件,敏锐的精神才是。只有你的精神够敏锐,神灵和大地上的事物才更容易走入你的世界里。那么什么人具备这个条件呢?那些天生目力或是听力惊人的人吗?对,他们的敏锐确实可以成为一种助力,但那种敏锐更多时候会让他们过于专注于其上而不够周全。残疾人,天生或是后天,生理或是心理,他们才是最敏锐的人。因为只有当缺失出现的时候,人们才会注意到一个完整的图形有多么宝贵,简单的闭环里蕴含着怎样的价值。”阅读书吧 

    “你是在说我是天生的残疾吗?我从来都不配和其他人那样活着?”白狼很少发出这样的怒吼,很少。因为他很早就明白怒吼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跟着怒吼砍下的刀刃和抵在别人脖子上的弓箭更有威力和说服力。可对礼丑,他再冲动也不会亮出武器,这是底线。

    幸亏这里已经是白狼的地盘,否则当众对萨满叫嚣足够让他在本就紧张的兄弟关系里给自己惹上更多麻烦。同时,他的吼声也将本来在帐篷里等待的起司等人引了出来。法师一眼就看到了洛萨,看到伯爵生龙活虎让他长出了一口气。而在帐篷中悄悄使用的小法术也让他听到了礼丑的话并迅速意识到为什么恩索德会对这些话有这么大反应,最关键的是,他理解了萨满真正想说的。

    “冷静点,白狼,他没有任何歧视你的意思。只是这个例子对于常人来说可能不太能接受,因为在大部分人眼里,有缺陷的人就是有缺陷,这是事实,他们没法做到常人能做到的平常事,这是他们的,嗯,缺失。”起司想要举起手,他说话,尤其是讲解的时候习惯搭配一些手上动作,不过现在他的双臂还被束在胸前,防止里面重新连接起来的骨骼走形。

    “可问题是,谁来规定所谓的常人和他们口中的平常事?谁来规定怎样的个体在出生时是完整的,何者又有缺失?两只眼睛是完整?天生的独眼龙是缺失?五根手指是完整?六指和骈拇是缺失?至于那些心性上的东西更是如此,乐观开朗是正常,阴郁封闭是缺失?对家计重视是好的,喜爱音乐和色彩到忘我是缺失?算了吧。完整不是这么定义的,真正完整的人,缺手短脚,秃顶无牙也是完整的,身如此,心如是。我不否认这世上存在着让人觉得病态甚至邪恶的人,但至少你不是。你只是,喜欢的东西和他人不太一样罢了。”

    礼丑拍了拍白狼的肩膀,“我想说的和他差不多,不过比起道理,我觉得你更该看看四周,看看这些追随你的人。不管怎么说,你的出现让他们找到了归属。问题总是在那里,它可以被长远的,无止境的压抑,但它不会因此消失。你只是将这个问题挑了出来,为之受到了歧视,这些歧视有很大一部分不是对你的,你只是承担了它们。这种承担恰恰说明,你做的很不错。”

    恩索德没有再说什么,他只是默默的将几人引进了毡房。巴图和阿塔走在最后,猎人眨眨眼,“我还是不懂,白狼有什么问题?”

    女剑士叹了口气,“看看你的四周吧,这里是营地却也是生活区,和其他的生活区比起来你不觉得这里缺了点什么吗?”

    巴图环视了一周,毡房,灶台,水井,马厩,一切都井井有条没什么奇怪的地方。

    “人,这里只有我一个女人。怎么会有一个生活区里只有男人?这里本不是军营,只是因此让它看上去像是军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