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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ript>    方才人太多,他挤不进来,只好绕过正门,巴窗户上抻长了脖子朝屋里探,屋里人也多,也看不分明,他急急绕回正门来等着,没等到要等的人,却等到一盆盆的血水,从屋里出来的人都绷着脸,一张脸拉得有两张长,他庆朝话又不熟,不敢拦人问,只能心惊肉跳地看着一盆盆清水端进去,然后一盆盆血水端出来。有那么一瞬,他觉得自己忽然轻了,有什么东西从自己身上飘出去,飘到天灵盖顶上,居高临下地冷眼看着这群人,包括他自己的肉身。

    这人要是没了,我是不是就不能在这儿呆了?

    吃饱穿暖的好日子是不是从此便过到头了?

    他待我那么好,要是真没了,我拿些什么还给他?

    然后他开始清点自己这段时日以来,所拥有的最好的东西——几十块肉干、一叠上好的宣纸、三管大小不一的毛笔、几本书、几件衣衫、还有一张不知数目几何的银票……

    清点之后他发现,哪样都拿不出手,后来他想到自己脖子上吊的一颗牙,以前不知是谁说过,那是颗狗牙,不值几个钱的,然而归里包堆,也只有这颗牙是属于他自己的,要给,就给这个吧。他漂泊惯了,对于任何从天而降的横祸都有所准备,不论是把他当狗一样养着,养了一段又不养了的前任饲主,还是那个教了他一脑门的经书,带他讨了一路饭的老和尚,又或者是现如今让他吃饱穿暖的陆弘景,他都有准备,任何一个时刻都准备着他们因这样或那样的因由离他而去,让他重新堕入自养自给的孤苦当中——徒步走上几十里上百里,可能就为了一顿填不饱肚子的饭,区别是,现在可能没那么难了,他毕竟大了,有膀子力气,可以卖苦力气挣饭吃,卖得一天是一天,卖得一时是一时,什么时候卖不动了,那就悄无声息地在某个角落化为一层泥。

    陆弘景是万万没想到自家干儿子居然给挤兑得巴在窗台上看,万万没想到自家严父的威严居然在一次不加小心的呲牙咧嘴当中,就这么“嗖”的一下飞没了,更没想到这死小子居然呆呆地望着自己掉泪。

    那泪水似乎憋了一辈子那么长,无声无息缓缓流淌,流过那张介于少年与青年中间的脸,流过许许多多不足为外人道的伤心苦楚,“啪啪”砸在窗台上,与被疾风挟裹而来的急雨相仿佛,个头很大,分量很足,看着很揪心。

    “老子还没死呢!你嚎什么丧!过来!”

    陆弘景一边揪着心,另一边又想端起“严父”的架子,这么一来,连调门带嘴脸就都不那么好看,原本想要好好安慰一番干儿子受惊吓的小心肝,一嗓子冒头,倒成了没事找茬儿!

    龙湛吃他一嗓子,眼泪硬生生截流,挺高的鼻梁泛着红,连眼皮子带耳朵根都泛着红,磨磨蹭蹭、蹭蹭磨磨地从窗户那头绕过来,顶天立地地杵门口那儿,眼皮和脑袋一同耷拉着,不肯往里进。

    “过来!让你过来没听见?!再不过来老子揍你了啊!!”

    陆弘景这号干爹到底才二十,自己都还没把自己弄妥,教育起干儿子来动不动就是“揍”,满嘴皮的“揍”,虽然这个“揍”从来没正经兑现过。

    干儿子庆朝话学没多少,至少“揍”字学会了,知道“揍”就是拳头擂在皮肉上,擂得可疼可疼……

    虽然他没挨过他擂,但心里总有那么一点要顺着他的意思,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于是干儿子蹭蹭磨磨地蹭到他面前,还没等他开口,他就把自己脖子上挂着的那颗牙连绳带牙一同解了,一下套他脖子上。

    “哎哎哎!往你爹脖子上挂什么呢?!”

    这货乱着要把套自己脖子上的线绳再取下来,龙湛死死捂着垂在他胸口上的那颗牙,死活不让他取,“要你活!”。

    他说:“要你活!”,然后指着指着自己的心口说:“这里痛!”

    陆弘景是头一次听干儿子说得这么沉重和惨痛,以至于他愣在了当场,后来回过神,低下头仔仔细细打量几眼脖子上挂着的东西——一圈渔网线打成的绳,串着一颗两寸来长,不知是骨头还是牙的玩意儿,看着像是护身符。

    可这东西和要他活有啥关系?难不成这是颗生死人肉白骨的灵丹妙药?

    “咋?知道舍不得你干爹啦?告诉你,老子命硬着呢,轻易死不去,这劳杂子还是你拿回去自个儿挂着吧!”

    干爹还是一贯的没正经,即便他心里已经很正经了,放到嘴皮子上来也会不由自主地不正经,他不敢拿太过正经的态度来对着这个屁大点儿事儿就愁云惨雾的干儿子。

    你看看,一点儿小伤他就说自己心口疼,想调侃几句,一见他那随时准备当真的小模样,谁还说得出口?

    “这个……能……”能什么呢?言传不了的干儿子急得满头汗,后来急出了急智,双手合十拜了几拜,干爹十分缺心眼地哈哈笑道:“啥?你说这东西能保佑我?”,干儿子点头如捣蒜,干爹接着哈哈,“那好,我收下!”

    敢不收么?不收一会儿当他面哭个山崩地裂咋办?!

    干儿子一听愿意收,紧绷的眼角嘴角松动了,嘴角上翘,眼角和眉梢俱各飞扬,笑得亮晶晶的,果然是个黑里俏。

    干爹嘴上跟着哈哈,心里除了受用之外,还有一点点的疲累和一丝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惊惶,他隐约意识到干儿子没那么好打发——他要真没了,干儿子一定不会在丘八营里继续呆下去,说不定会顺着他走过的路一路**下去,跟着各类传闻走,走到“杀父仇人”的地盘上就停下,日夜磨刀霍霍,时刻饲机一刀捅死那个传说中的仇人,以牙还牙,报仇雪恨。这样的报复要耗掉多少时间他是不会去计量的,他人生的所有意义,都掷在复仇上,什么时候完成这复仇,他什么时候去死,绝不会有劫后余生。因为仇人消亡之后,他也不知道该如何活下去了。

    </script>    这家伙是这么危险的人么?

    啥时候变成这样的?还是一起头他就是这么样的人,只不过外表看来纯良无比,又不爱说,这种危险的脾性隐藏在一副好皮囊之下,少有暴露的时机,偶然露出来一点点边角,不费心思猜度根本寻不出蛛丝马迹。

    当时,陆弘景的猜度多是猜度,他自己也不大信,时常觉得要么是自己看走了眼,要么是干儿子歹日子过怕了,尤其怕他死,怕重新掉回到歹日子当中。一个人,最难熬的不是没有,而是有了又失去。尝到好日子滋味的人,哪里还愿意回到歹日子当中呢?

    就连干儿子自己,也不大明白自己本性当中潜藏的危险,他只知道自己终于有了一个窝,窝里住着两个人,就两个人,少了谁也不行。在自己还没能力保另一人平安的时候,朝鬼神、妖魔,甚至是一颗牙齿借力,那也是可以的。而且,这样贴身带了许久的东西,一旦挂到别个脖子上,怎么都有点儿“圈地盘”的意思,日后细细回味,他还有点儿陶陶然、飘飘然,想到自己居然这么久远之前就知道弄这样东西,去威吓明里暗里的男女“敌手”,他心里就有那么一种阴暗而隐秘的快乐。

    “哎,对了!有东西给你!”

    缺心眼儿的干爹这时候强行捺下心中一丝丝隐忧,猛然想起自己身上还带着一样东西,是走之前答应给干儿子带的笔。那笔一直贴身放着,好在他有先见之明,拿一条小绳牢牢拴在自己衣衫的夹层上,打斗当中才没有摔出去。

    “什么?”干儿子还挺容易哄好的,说有东西给,立马就停了“西子捧心”,巴巴凑上来看究竟。

    “笔!你不是要北戎笔么,给你带了一支,看看趁不趁手,要是趁手,下回多给你带几支!”

    陆弘景把手伸进衣衫夹层掏摸一阵,夹出一支样式奇怪的笔来,递过去,顺手撸一撸龙湛头顶,“乖,出去玩会儿,干爹眯一阵,半个时辰后你再进来。”

    才刚欢喜不多时,这就把人支走,这是怎么话说的?!

    再说了,他在旁边也没碍着他什么事,为何偏要赶他?!

    “你睡,我守着。”

    龙湛的意思是,你睡你的,我守在旁边,你要有什么不好,我也好即刻去找帮手。

    “不必,我就想清静半个时辰。”

    这货其实是疼狠了,顶不住,想小声哼哼来着,他怕叫人听见,就想了个不怎么地道的借口,想把龙湛支出去。估计哼哼半个时辰也差不多了,疼习惯,后边也就好忍了。

    “……”干儿子狗儿似的赖着,不愿意动。

    这时候门外闯进来一人,高门大嗓地一声吼:“哎,那什么,老陆,外边来了一串人,都说是你家亲戚!”

    来人乃是张思道,陆弘景的拜把子,一般而言,老张不大容易着急上火,这回这是逼急了,一肚皮的火气憋了一路,进门就放一响炮!火气大的人,嗓门也跟着翻着跟头往上涨。

    好,这下想清静也清静不了了!

    “你快去瞅瞅吧,那串人都在老铁门口那儿摽着呢!”

    老张说人群,一般有两类词:说“一群”人,那就是乌泱泱都是人;说“一串”人,那就是三五成群,一小垛一小垛的人。

    这一串人都是陆弘景的“干”亲,干哥干弟干爹,认识的站一起,不认识的彼此之间留三五步距离,有那离群索居的,便远远走开,自己站自己的。

    “……”

    陆弘景一听他那“一串”,恨不能即刻横床上装死,又不好意思像别人那样哼哼唧唧装疼死,只能扮出一张乖脸,死硬赖皮,“老张,你、你先帮我挡一挡……”

    “挡啥挡?!我咋挡啊?!燕然来啦!!”

    “燕然”俩字,犹如平地一声雷,轰得陆弘景脸都白了,原本一张脸就没有多少血色,这一下子等于直接擂在心口,他得耗尽全身力气,憋着一口气,才能强撑着没有当场把心头血喷出来。那脸白得,都没法看了!

    龙湛一旁呆着,眼见着自家干爹一瞬煞白了一张脸,就寻思,燕然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燕然自然不是个东西,那是个人。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铸剑师。陆弘景背上背的那把“滚云”,就出自此人之手。

    除此之外,燕然还是个阿訇。平日里除开打铁铸剑的本职,还兼开一家羊肉床子,宰羊之前,照例由阿訇念一段往生经,超度待宰的羔羊们。他这段往生经念得实在是好,羔羊们乖顺地跪伏在地,一刀毙命,往生极乐,一点罪也不受,因而割下来的肉十分鲜甜味美。酒好不怕巷子深,燕然的羊肉床子开在深巷当中,路还不好走,然而每日辰时之前,羊肉就已售卖一空,卖完以后,铺子清理场地,关门落锁,门脸前边挂一牌子:明日请早。

    自从封炉罢手之后,羊肉床子成了他的主业,也正因为如此,他身上常常带着一股羊味儿。闻得惯的,说是羊香味,闻不惯的,说是羊骚味。

    此时此刻,这位鼎鼎大名的燕然,带着一身羊味儿站在陆弘景宿的那间营房的门口。侧着站,只见一袭黑衣,半张好脸。

    燕然未勒归无计,或是嫣然一笑百媚生,光听名字不看人,是后边那个,看了人再看名字,是前面那个。因为燕然一张好脸上趴着一道长疤痕,毁了半张脸,也毁了嫣然一笑百媚生。这张脸是怎么毁的,除了他自己和陆弘景,没人知道。只知道陆弘景必定买他的账,不论如何,除非死了,不然,他必定要买他的账。别的干哥干弟干爹都怕陆弘景恼,不敢私自进来找他,就只有燕然,推门便入,他不入,是因为要给陆弘景搭一截台阶,好让他顺坡下驴,面子上过得去。也不排除有意拿一拿身份,等着陆弘景招呼。

    </script>    “来啦,进来坐。”果然,陆弘景强打精神,撑起身来招呼他。

    让他坐,他便缓缓而来,老实不客气地捡床沿坐下,轻声慢语问他:“伤哪了?我瞧瞧。”

    也不等他答,自顾自伸手去掀。

    陆弘景煞白的脸绿了一下,手忙脚乱地拦,拦也白拦,燕然三下五除二便把他的手格开一边,再两下就摸了个一清二楚,摸清楚以后轻声慢语质问他:“怎么这样不小心,手肘是能伤着的么?伤再深一分,你这手就废了!”

    说完这一句,燕然微微仰头,从下往上斜觑他,半晌,忽然凑到他耳旁,声音低低的,笑递一句私房话:“废了倒好,和我回西域去。那儿有黄沙万里,良马无数,美酒盈樽。有快活肆意,对酒当歌,明月几何,如何?不如这就随我去了罢。”

    听上去是商量,语气里何曾有半分商量的意思?

    陆弘景白着脸道:“沙场之上,小伤小痛在所难免……”

    “君则,你欠我一条命。当年我把命换给你,不是让你这样乱来的!”燕然举手摆了摆,截断他话头,摆明了不想听他说,“罢了,下不为例,若是再有下回,我便带你回西域!”

    陆弘景还想说些什么,燕然遽然探出一只手,那手先从他右肩头过,顺着脖子往上爬,水似的蔓延过大半张脸,最后停在他唇上,“君则,我不说玩笑话,望你何时都记得,你还欠着我一条命!”。话说完,他又仔仔细细盯着陆弘景瞧了一会儿,瞧得他别不住劲,眼睛四处躲了,他才再开尊口,也是笑笑的,略狎昵,“你这唇生得多好,饱满极了,好像总汪着两层水,看一眼就渴。”

    陆弘景简直挑不出话来回,闷声不响地扭脖子闪边,却被燕然一把定住,他一双眼睛瞅定他,慢条斯理道:“眼睛也生得好,若是纯黑的,那就更好了……”

    纯黑的眼和纯黑的发属于另外一个人,燕然这是透过他的眉眼在看另一个人,他的迷恋和调笑,以及恰到好处的痴情,都是给另外一个人的,只不过那人没了踪影,总也找不到,他无处可去的迷恋痴情便要偶尔出来透透风。

    “其实金发金眼也挺好,别有一番殊艳,更容易蛊惑人呢……”

    这话说的!就等于是公开*了!

    别说是陆弘景,旁边站着的老张第一个受不了,他咳嗽一声,扔下一句“还有事”,这就麻溜蹿了,临蹿之前还拖走了狗崽子龙湛。

    龙湛有着兽类的直觉,他直觉这个燕然不是个好对付的,还直觉他对陆弘景有种不伦不类的情愫,一边想拿到手,另一边又想挂起来,挂在半空自己逗自己馋。

    这很险,吊在嘴边的东西,手一松,他就进了他嘴里了,随时的事。不松手,那是因为志在必得。

    被倒拖着拖出门去的龙湛眯起眼盯着燕然看,后者还他一个颇有深意的笑。

    “脖子上挂的是什么腌臜玩意儿?”

    还是轻声慢语的点评,顺道过一过手,掂一掂,看出是颗不知种类的牙齿了,干脆损一句,这一套,燕然做得很自然,经他点评的人或物件,要么成了无价宝,要么一文不值。

    “干儿子送的,一片心意么!”

    这货嘿嘿傻乐,一乐就没边儿,有点儿瞎显摆,也有点儿有了后招,以后日子不愁的意思。燕然看了不动声色,只是笑。

    “只听说你有干哥干弟干爹,没听说你有干儿子,什么时候的事?”

    “没多久,就前几个月,我想过了,这辈子没打算婚娶,有个干儿子靠着也好,将来老了老了,还有个人照料一番,也不错!”

    “哦?就这么缺人照料那不然我给你做干儿子,如何?”

    这一呛声,直接把陆弘景呛没音儿了。

    “……别说笑……”

    大我一轮不止,还要给我做干儿子,起什么哄!

    “没说笑,过一阵子得闲了,随我去雁栖山小住一段。”

    意思是干儿子你已经认了,我没和你计较,但我心里到底膈应了,让你上山住一段,那是给我解疙瘩,若不然,我心气不顺,自己都不晓得自己能干出什么来。

    “……这事儿……再说吧……”

    “不能再说,就这么定了!”

    燕然仍是笑,手从他脖子上挂的那颗牙上下来,又拐个弯到他脖子上抹了一下,“来,走之前给你个好东西。”

    亮在陆弘景眼底的,是个硕大的海螺壳,非常之大,品相完好,绝不是那种扔锅里煮了,吃完了肉以后扒拉出来的壳,应当是现捉活螺,倒一种药水进去化掉肉身,仅仅剩壳,专做盛东西用的容器,图的就是新奇好看。螺壳里装着一坨油渍麻花的玩意儿,看不出本相,压根猜不出是什么,又是用来做什么的。

    “……啥呀这是?”

    “媚/药。”

    “……”

    “逗你的,是上好的蛇药,往身上抹一小点,什么蛇都退避三尺,拿好了,十年来,我也就得了这么一螺壳!”

    燕然说来便来,说走就走,飘飘然若谪仙人,绝不要陆弘景留他吃饭或是喝茶。该来时来了,该走时走了,就这么样。

    陆弘景本要送他到门口,被他一句“不如送我回西域”,生生给吓了回去,就歪在床上目送,目送他一袭黑衣没了踪影,这才专心一意地发愁。

    人家的东西不是那么好拿的!

    何况是燕然的东西!

    之前送他一把天下无两“滚云”,过了不多久,他就欠他一条命;现下又送他十年才得一小坨的蛇药,谁知道要怎么还才衬这份礼?!

    </script>    陆弘景愁死,人横在床上,拿脚把被褥蹬开,埋身进晒得十分暄乎的被窝里,感觉好点儿了,又开始想昨天夜里那桩北戎灭村案子,还没等他想出个头绪来,外头又是一阵喧哗,这回来的是老萧,老萧背后还跟着一串人。

    老萧面目非常之平静,绝没有被“三变”时不时冒出的桃花官司连累得焦头烂额的样子,只听他淡淡然说一句,“人在里边歇着,伤在手肘,口子极深,流血极多,诸位瞧几眼,没有特别要紧的事就回了吧,等他好了,自然会上门一一拜谢。”。老萧的唇舌在“一一”那儿重咬两下,表明“三变”就是一只煮熟了的鸭子,没可能插上翅膀再飞走,你们意思意思看几眼,差不多就行了,别一天到晚的在大营附近转悠,也别有事没事就托关系混进来找关防长官,虎牢关管着庆朝与北戎的边事,事情多过芭蕉叶,哪那么多闲心思三不五时地管你们勃发的春心!

    后边跟着的一串“干亲”其实都算是一方人物,察言观色不在话下,听话听音也不在话下,听出一星半点不善来他们也不声张,就是小心翼翼地赔着笑脸,送走了领路的,这才掉过头来瞧正经要瞧的。

    也没有七嘴八舌,也没有七手八脚,只有十好几双眼睛盯牢他瞧。

    营房外边喧哗吵闹,营房里边阙静无声,一扇门隔开两个世界,干爹干哥干弟在里边,干儿子在外边,这情形,诡异之外,还透着点儿滑稽。

    十几双眼睛盯着,到底不是好熬的,陆弘景无可奈何,只得硬着头皮说一句:

    “我没事,就是胳膊肘上开了道口子,养两天就好了,不敢劳动各位干亲上门探望……”

    他说的是场面上的话,多少有点儿敷衍的意思,干亲们听得耳朵不顺,有那脾气暴躁的就先开言了,“君则,你这干亲,做的有些不地道啊!一边胳膊差点儿让人削断了,默不吭声自己忍着,这算怎么回事?!”

    这位爷也不知是陆弘景的干什么,看年岁,大约应该归在干哥一类,估计送过不少“有价无市”,自以为论起亲疏远近来,超脱别的干亲一大截,别的干亲不太敢开口说的,他直接开口抱不平。这一番话很是投合大部分干亲的心思,余下十几人都默默然不应,算是默认。

    “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多谢诸位挂心,待稍好些了,我再请酒……”陆弘景心上已有些厌烦,伤口又疼,更加不耐,油盐不进地只说些皮毛话,满不把干亲们以牙还牙、报仇雪恨的心思当回事。

    “君则,别敷衍了事!在座的各位谁都有那份能耐给你讨公道,不然也有那门路给你探门道,你说说昨晚情形,我们各用各的门路去找,这还不好么?”

    “曹哥,国有国法,军有军规,有些事实在是不方便说,待情形稍稍明朗,君则自然不会瞒着,说不定到时候还要求诸位相帮呢。”陆弘景一张脸寡白,嘴上挂着的笑都不是笑,是现挂着的一抹疼痛,痛都摆到面上来了,你们还要在这儿缠扯不清,就不能让我歇会儿么?!

    “罢了,我们先回吧,伤重本就该静养,这么堵着问话能问出什么,也不急在这一时。”在这当口,另外一位干亲开了尊口,想把人往外带,而大多数人都还算识相,看了他那抹挂在面上的痛以后,自动自发的抬腿往外走。剩下这位只顾着急公好义的,还摽在房里不愿走,“待你伤好,那伤你的人早就走到天涯海角去了!你先说说大概形貌,我这就找人拿他!”

    “曹哥……您的好意君则心领了,今日身上有伤,招待不周,您先请回,来日兄弟再上门赔罪。”陆弘景从来不当面给谁没脸,实在是要给没脸,他会客客气气的给,比如说这个“您”,“您”是对外人用的,见外得不能再见外的说法,只要他在话里用了一个“您”,知道他脾性的人就明白他这是动了真怒了,何况是接二连三的“您”。这么多的“您”,其实就一个意思:别以为我欠了你的人情就得听你摆布,真要我还,也就是一条命的事!

    三变耍起光棍来和他那皮相根本不是一路,说白了,这货皮子里套着的,其实是一颗流氓兼无赖的瓤子!

    那叫曹哥的与他相识多年,怎么不知道他那点皮子瓤子不相对的尿性,就是急着想替他找补回来,不小心踩着线,皮子翻了过来,瓤子露了出来。好在他也很快醒过味,讪着脸笑说一句:“你看看你,怎么就急了?我就是听说你的伤得不好,一时急昏了头,不到那个份上,你别说那见外的话,也别和我闹生分,等你好些了我再来!”

    “曹哥的心意,兄弟知道了,若是有求相帮的地方,到时候还请曹哥多多费心。”

    三变也颇懂得见好就收,听了几句好话,立马把猪笼草的皮撸下去,换成了言笑晏晏的牡丹真国色。

    这个时候,一直在门外站着的干儿子恰到好处地送进来一碗药,消炎止痛的,三变喝下去以后疼痛稍减,精神头也稍稍好了一点,勉强能打叠精神送客出门。

    送走了一串干亲,免不了要点收干亲们捎来的伤药补药和七七八八零零碎碎的各类玩意儿,有吃的有玩的,都堆在了老铁的关防长官衙门里头,堆得满满当当,几乎无处下脚。

    眼见着他那串干亲走没了,老铁即刻派人把三变请过来,让他看看这堆东西,是留是还,留是都留呢,还是留一些还一些。

    三变到场一瞧,伤口愈更疼痛——这些东西简直要人的命了!送的都是些什么?!认得的不认得的、知道价的不知道价的、有价的无价的,就这么水漫金山似的堆着,他仿佛看见自己好不容易攒起来的一点家底正在被这堆东西山融水消……

    “唔,是犀牛角,这东西要来干什么,治伤?”萧煜也不知啥时候来的,站在他身后忽不拉的出来一句话,把正愁苦着的三变吓够呛。

    “还有白尘、九霏、远荻……都可以开个古董铺子了,关键是,这些东西有价无市,你拿什么还人家?”

    “那就都退回去!”三变嘴硬得很,听说还不起,立时说要退。

    “罢么,这些东西怎么去留都好说,昨夜那桩案子,大致情形我知道了,详细情形还要你们说说看。还有那个抬回来的北戎活口,不知救不救得回,不论人是死是活,终归不大好办,一来案子毫无头绪,二来北戎村落在我庆朝境内被整村屠灭,免不了一番口舌之争,若是说不清楚,说不定还有一场仗要打……”老铁被这桩案子磨了大半个月,胡子没工夫剔,就野草一样蔓生蔓长起来,甚至越过了下巴颏,一直长到了鬓边,成了名副其实的连鬓胡子。

    “……这么说吧,”,三变一边盯着老铁的连鬓胡子看,一边想着什么时候拿把刀子裁了它,一边嘴里还叭叭叭说不停,“这群东西可能不是人,或者是一群装神弄鬼的人,王一和你说了吧,它们眼窝里都不长眼珠子,长两团绿莹莹的鬼火”,他捻了捻堆在身边的某一样玩意儿,暗暗思忖这是个什么东西,价值几何,脑子想脑子的,脑子从来不耽误嘴,“再说武器,从形制上看,它们使的物件不在庆朝已知的三百多种兵器当中,不像是正经兵器,可那种杀伤力,比正经兵器还吓人……割禾苗的镰刀见过吧,就是把那镰刀的刀身放大几十倍,刀背加厚,刀刃更薄,刀柄用精铁楔入,刀柄和刀把熔在一起,非常紧实,一镰刀下去——能当场把人破两半!”,说完这一大篇,他端起桌上的白水润润唇舌,接着白乎:“还有,我得特意说说那个露了庐山真面目的东西,跟我一同去的,大部分人都瞧见了,就是个人的模样,压根不像王一和王七说的那样,眼窝里不长眼珠子,长鬼火,普通了吧,但现如今你让我立时回想那东西详细长什么模样,我说不上来了,你说怪不怪,还有啊,就是这东西似乎认得我,本来我能让他一刀破死,但他挑了我覆面之后,忽然又把刀尖避开了,啧!我也想不明白到底为何……”

    “……这样吧,我去一封信给兵部,看看那边能否查得出这物件的来处。”老铁摩挲着自己脸上的连鬓胡子,也可能是太烦愁,摩着摩着,不自觉就拔开了。

    三变一见他拔胡子,脸上就跟着一起疼,连带着牙疼,连伤口都疼,他别过脸去,接着问道:“老大,兵部那边门路好不好走,不好走的话,要不要让老萧走一走?”

    意思是兵部那边好几派的人手混杂,免不了互相使绊子,别一个不好,要查的没查着,风声倒透出去了,打草惊蛇,以后更不好办。实在不行,就让萧煜走一走他爹那边的门路,他爹毕竟是将军王,兵部怎么也得给两分薄面,或者将军王直接动用自己的人马去查,这样似乎更稳妥。

    老铁沉吟一阵道:“不必,我和刘崇古,这点交情还是有的。”

    </script>    刘崇古是新上任的兵部尚书,他和老铁二十几年就是铁哥们儿,二十几年当中,不论到了哪,两人从没断过联络,虽然后来一个去了虎牢关,另一个留在帝京成了兵部尚书,二十几年的交情总算是交情,让查一查线索,想来不难,况且,这桩案子说到底也是公事,于公于私,刘崇古都应该会帮这个忙。至于萧煜那头么,私孩子,本来就爹不疼娘不爱的,还要让他回去走自己的爹的门路,也太难为人了!

    “公事公办,若是兵部那头真走不了,我来。”萧煜还是一张冷脸,说着冷冷的实诚话,绝没有言不由衷。他虽则是肃王的私孩子,到底也是亲生的种,他的爹主要恨他不肯亲近,要是他肯放下身段开口去求,十有八/九能成。

    “这事不用你,你先去看看那北戎活口醒没醒。”老铁人尽其才,直接把萧煜派去会一会那半死不活的北戎人,反正他会北戎话么,真有什么有用的消息,别人去都是鸭子听雷瞎摆划,他去了才有用。

    萧煜出去以后,老铁默了好久才终于开腔:“是这么回事儿,北戎那边过来人了,说是要谈一谈这桩案子,人选……他们指名要你。”

    “……”

    三变一时呆住了,呆头鹅似的响一声:“嗯?指名要我?为啥?我又不会北戎话,再说了,我也没招谁惹谁……”,说到这儿,他自己醒过味来,讪讪住了嘴,不说了。

    还说没招惹谁,招惹那北戎小王,就等于招惹了整个北戎王庭,若是小王不受宠还好,偏偏是北戎狼主最受宠的小儿子,依着北戎的习俗,将来是要承继王位的!

    今次这样指名道姓地要人,铁定是那北戎小王的主意,北戎那边派来的使者嘴还挺硬、挺会说,一说陆弘景与那群东西交过手,二说陆弘景是他们那队兵的头儿,找他,于公于私都有说法,就是他了!

    “他们也说了,不是你去就不谈,我估摸着他们大约知道一些情况,兴许知道的还不少,要不……你去一趟?”老铁这是先礼而后兵,其实,若是顶头上司一言不发直接把他派出去,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先知会一声到底要好看一些,所以么,老铁打算找他说一说这事儿,说得通就说,说不通,军令如山,一道军令下去,不去他也得去!

    “你都把话说绝了,我还说个什么劲儿呀?去呗!怕他怎的!”三变脖子一梗,双眼皮儿一翻——去就去,老子怕过谁!

    “……那就和他们定好日子了?后天怎么样?”老铁嘬着牙花子,牙疼似的吸吸着,出来的音都像是咬牙切齿。

    “哪天都成,你说了算!”三变就这点好,什么东西,一旦应承了,十匹马都拉不回,既然如此,定日子还不是随便,后天就后天,十九就十九,该来的,反正躲不掉。

    这边定好了日子,那边三变喝的药药效也将将到头,伤处又开始抽疼,老铁见他疼得冒冷汗,也不好多说,简单交代几句,这就放他回窝去了。

    三变忍着钻心的疼,磨磨蹭蹭地走着,刚走到关防衙门外,迎头碰见在门脸旁傻站着的干儿子,也没力气说话,一条好胳膊朝前一递,他就把他搀着走了。起初是搀着走,走着走着,搀就成了半扶半抱,做干爹的隐约觉得有点儿不大对头,可还没等他细品,营房到了,再后来,伤口疼得他没心思想这那,干脆撂下不想,一心一意熬疼。

    当天傍晚,到了饭点,龙湛打饭回来,搬张凳子坐到陆弘景床前,轻轻扯一扯他蒙到头顶上的被子,怕惊着他似的嗡了一句:“吃饭了。”。陆弘景正疼得死去活来,哪里吃得下,懒得应,躺被子里挺尸,没提防龙湛又扯被子,又嗡一句:“肉粥,吃了好。”

    怎么能什么都不吃呢,吃了伤才好得快!什么也不吃,流出去的血从哪里补?补不回来,你脸色一直这样墙似的白,我心里不知怎么的,总是闷闷的难受,嘴里发苦,吃什么都不香……

    这样复杂的话,龙湛说不来,他只懂说“吃了好”。

    陆弘景烦他,猫叫一般喵出俩字:“不吃!”,带鼻音的,听着像撒娇。

    龙湛让他“喵”得一愣,不知怎的又一酥,脑子里搭错一根弦,手底下陡然一动,他把他掀了出来,舀了一勺子粥直送到他嘴边。不吃。还送。又不吃。追着送。

    陆弘景让他缠得没了脾气,一张嘴狠吃一勺,又张嘴,再狠吃许多勺,直吃到一碗完了,才想:这死小子挺有主意啊,敢当老子的家了!

    二十的老子到底不甘,抬脚踹了一下十二的儿子,儿子正好背转身坐着,被他踹个正着,虽说那一脚没什么力道,也吓了个好歹,他掉过身来问他:“嗯?”。

    是疼得受不住了踹我一脚?

    还是不服我强喂你要踹我一脚?

    “……没事,你吃你的去。”

    老子忽然觉出自己挺孩儿气,蔫头耷脑地让儿子外头吃饭,少来惹事。

    龙湛出去吃饭的当口,陆弘景忽然想起有件挺要紧的事还没跟老铁说,这就又艰难起身,去了趟关防衙门。待到龙湛吃完回来,进门不见人,又不知人去了哪,他忽然有点儿茫然又有点儿慌,定了定神,他摸到自己铺上坐下,坐了一会儿,没啥好看,就看了一会儿自己的手——手是大手,他个子大,手也生得大,手背上青筋绽着,是常年不得好生活的样子,手指头倒长,长出了本分,怪不得有那专门养小扒手挣钱的盯牢他不放,对于“空空儿”来说,手指头是吃饭的本钱,越长越好,长而且尖,那就更好,好在他的手偏圆,特别在手指尖那儿,圆圆肉肉的,没有一点贫苦相,哪怕长了一手心的老茧,也还是富贵堂皇。这么一双富贵堂皇的手,长在一个要饭要大的人身上,不知该算是阴差阳错,还是必有后福。

    起码现在来看,他算是有后福的了。

    跟了一个不着四六的“爹”,有了三餐饱饭四季衣衫,每天读书写字混吃等死,和之前比起来,那是一重天一重地。至于现在他干的这些小媳妇儿似的活计么,都不能叫活计,撑死算在混吃等死里头。他觉着自己占大便宜了。有时甚至觉得自己便宜占大发了,莫名生出一种惶恐,生怕将来天道往复,占多大的便宜还多大的罪!

    然而他向来不是想得长远的人,刚想到罪过便不想了,从席子底下摸出陆弘景送他的北戎笔,在纸上勾勾画画,怕人看见,左手挡着,右手画。本来没想画来着,起头练的字,练着练着,那些缺胳膊少腿的庆朝字就成了一个个小人……

    端正好,萧煜从伤号房里出来,有话要找陆弘景说,直直过来,也不敲门,先站在门口往里扫一眼。

    他见过那半死不活的北戎人,看了看伤情,伤重,人也将死将活的,还发着高热,实话没问来,听了两耳朵烧糊涂了的胡话。胡话当中反复提到三个字:布鲁曼。在北戎话里,布鲁曼是活在十层地狱的魔鬼,每百年出来祸害一回人世。若是放在天山北路到川陕一带,布鲁曼就不是魔鬼,是个活在百姓口中,比魔鬼还可怕的大活人。没人见过这个活布鲁曼的真面目,或者说见过的都死了好久了。萧煜找陆弘景而不是找老铁说这个,是因为陆弘景认识一个与活布鲁曼交过手的人,那人隐世多年,要找他,只能先找陆弘景。

    萧煜站营房门口随便扫的那一眼,正看见龙湛在纸上描着什么,行迹还挺鬼祟,一边手握笔,另一边手还围着挡着,好像怕被谁偷瞧了去似的。他不挡着还好,一挡,萧将军的兴味就给引起来了,只见他悄悄过来,没声息立在他身后,目光越过手臂圈起的屏障,看了个一清二楚。纸上描着一个小人儿,柴禾棍似的胳膊手臂,木桩子似的身段,当中顶着一个西瓜似的脑袋,脑袋上五官模糊,乍一看呲牙咧嘴,细一看直眉瞪眼,柴禾棍似的胳膊上擎着一根棒子,似乎立马就要脱手而去,小人儿嘴旁还有六个字:哇呀呀!哪!里!走!

    ……

    看到这儿,萧将军脑子里冒出了一句顺口溜:打南边儿来了个满头黄毛的猪笼草,手里把着根黢黑的黑狗棒棍。

    其实,萧将军能瞧出来画上画的是黄毛陆将军,完全是天外飞来的灵光一闪——那根棒子上描的云纹像极了“离离原上草”,缭乱,根根直立,胡乱生长,可好歹在最底下的那个,勉强看起来像朵云。

    萧将军板着脸在心里乐了一会儿,他怎么来的怎么出去,到了外边找到陆弘景,先和他说正事,说完了正事一拍他肩膀道:“不容易,养个干儿子都知道帮你画像了……”

    “真的?!”这货喜得眉花眼笑,还没等萧将军说完他就直奔龙湛所在的营房而去,没一会儿,萧将军听见那货在里头乍着嗓子干嚎:你个舅子的!老子是长这副德行的吗?!

    多少年以后,龙湛仍爱在纸上描小人,一描描两个,纸上描着的两个小人,都是柴禾棍胳膊木桩身,西瓜脑袋粗五官,两只柴禾棍似的胳膊交叉在了一起,似乎是个手拖手的模样,一个边上写着“我”,另一个边上写着“他”。下边还有好多张,都是“我”和“他”。“我”越来越高,“他”越来越矮,还是胳膊画交叉,连手指头都不会画,笔头功夫多年如一日的差劲。只不过后来聪明了,偷偷描,偷偷藏,有时和肉干一起藏,有时单独藏,更多的是藏在席子底下,藏不下就往地下或树上藏,直到他入了健儿营,有了战功,封了参将、将军,一路封上去,宅子也越换越大,他还是把这些东西往席子底下藏。行军打仗时候也不忘随身带上几张,或是偷空描上几张,一开始只是手拖着手,后来就杂了,有些是“我”压着“他”,有些是“他”骑着“我”,还有两个西瓜脑袋黏在一起,看起来像是嘴贴嘴的,不一而足。龙湛描得满心惬意,描完了往怀里一揣,夜里也能出来一场又甜又黏的春/梦。

    至于小人们煞风景的脑袋胳膊和五官,不影响,他能自发替换成该要替换的人。

    从手拖手到“我”压“他”或是“他”骑“我”,路还长着呢,就是弄明白自己这份心,就花了不少时日。现下,龙湛还在三餐饱饭四季衣衫过出来的好日子当中泡着,一门心思围着他那不着四六的“爹”转,大多数时候还在琢磨怎么能把那点儿家务活做得好之又好,最好做出花来,把“爹”伺候舒坦了,好留住他这份好日子。描小人是开小差的一种,全是无心,谁知头一次就让他那干爹逮个正着,然后人气了个倒仰,气得颠出门去,当天夜里都没回窝。

    三变某些事情上特爱揪细,有时还爱臭美,看着牡丹真国色,实际也养了一身的臭毛病,臭毛病平时没啥,时机凑巧,那就要发作。这天三变连着被伤了胳膊、见了燕然、一串干亲围追堵截、老铁还一竿子把他支去北戎……,事都凑一块儿了,再看见干儿子把他画成西瓜脑袋柴禾棍胳膊,不炸毛才怪!

    正好当天夜里关防衙门开会,索性不回来了,随便支使身边一个小兵过去告诉一声,让那傻不隆冬的干儿子别傻等了,他今夜不回,让他趁早睡!

    夜里开小会,陆弘景是躺着开的,开之前还喝了一碗药,周身疼痛暂时钝了一点,他强打精神说起了这个传说中的“布鲁曼”。

    “我这是听说的,都是听说的啊,没一点是我亲身经历的。”三变开腔之前要先来一段剖白,实话实说的意思,是不是瞎编的,只有说给他听的那个人才知道。

    “大约在二十几年前,天山北路出了这么一号人物,真名已不可考,因行事作风太像魔鬼,世人干脆叫他‘布鲁曼’。起初布鲁曼是独来独往的,往往单枪匹马抢掠一个镇集,抢完之后不留一个活口,一刀没毙命的,也会在他放的一把火里慢慢烧死。不过一年多,整个天山北路闻风丧胆,人人都说不清这个布鲁曼为何与世间有这样大的仇怨,抢了不算,还非得全部杀光!”

    “透他娘的!照这个路数,这桩案子这个布鲁曼脱不了干系啊!”张思道是武人的体格,脑子也是个武人的脑子,想事直接,案子路数差不多的,他都归为一类,何况他被这桩案子连累,连着一个来月没摸过色子了,心瘾上来,火气特别的大。

    “那倒未必,仅仅凭借屠村放火和一个北戎活口的胡话,定不了案!这回来的是一群,不是单枪匹马的一个,说不定是有心人放的烟幕弹呢?”说话的是老铁手下的另一员爱将,姓李名景隆,不爱赌不爱色不爱钱不爱权,人活成这样清白干净无欲无求,在旁人看来基本没什么活头了。他白水一样活着也有个好处,那就是想要动真格的收买他,没缝可钻。

    此人生于大富之家,见惯了钱,就不怎么把钱放在眼里,钱和官总是一体双生的,不想钱了,那必然也就不想官。只不过李景隆的爹颇想儿子弄个官来当当,越大越好,起初把他送私塾,想走文路,后来发现儿子实在不是块读书的料,就托了门路送到兵营来,沙场凶险,可升官最快,若是有仗可打,那升得更快,只要不怕死。李景隆进来不过几年的工夫就从小卒子升到了千户,距参将仅一步之遥,如此倒推,此人必定是个横货,死算什么,生如寄死如归,死了就是回家了,回天地大家,化尘土一抔,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最好。

    这个李景隆,人是无欲无求了,想的东西却和旁人差不多,都离不开一个“无利不起早”,也可能是因为他认为凡人普遍如此,脱俗的没几个,所以想事也从人之大欲想开去:“天山北路距虎牢关上千里之遥,两边即便要勾连,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退一步说,两边勾连起来,布鲁曼从天山老巢出来,不辞劳苦,千里万里的来到北戎与庆朝交界,杀人屠村,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陆弘景紧扣双唇忍了一会儿痛,痛过了才慢慢开口,“世上就有这么一种人,他杀人放火不图名不图利不图好处,就图个痛快。比如这个布鲁曼,杀人就好像喝水吃饭,一天不杀就和一天不吃不喝一个样。我听人说,他就好比一个耕着几亩薄田的农夫,人命就是肥料,白日里尽情杀一通,就好比往薄田里灌足了肥,夜里他就睡得特别过瘾,蒙头大睡,和死了一样的睡。要是有一天没杀人,他那几亩薄田没得灌,夜里他就浑身做痒,一刻不得安宁。这样的人,你说他杀人是为了什么,不过就是过瘾二字。哪里有人让他杀过瘾,他便去往哪里。”

    “照你这么说,天山北路的人都该被他杀光了才对,毕竟那儿本就地广人稀。”老铁又揪胡子,好不容易揪下一根,自己疼半死。

    “越是近处,布鲁曼越不好下手,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估计就是因为他太像个普通人了。”萧煜和陆弘景坐在最下首,往常开会,他不甚言语,此时冷不防言语一声,二十几双眼睛都从各种物事上挪过来,往他脸上招呼。

    今日坐下开会的二十好几人当中,陆弘景和萧煜算是资历最浅、品级最低的,放在别的关防,怕是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只不过虎牢关的老大向来不爱搞一言堂,也不爱弄论资排辈,只要是有想法的,不论资历多浅、品级多低,都可以开口畅言,只要说得有理,他照单收了,还给几句鼓励,心里也默默记下,将来有了时机,他便把那脑子活络、胆子老大的超拔上去,给他做副手,再历练几年,有了战功,一个个的往外放,放出去自立门户,有个别特别有能耐的,磨个五六年,还能磨成封疆大吏。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有钱有权的或是没钱没权的,都乐意往老铁这儿送人,古往今来,不妒贤嫉能的长官太少了,伯乐一般愿意提拔比自己还有能耐的人的长官就更少了,因此,跟着老铁的这一批大兵小将们都知道惜福,有什么主意自己绝不藏着掖着,该说的一次说完,出谋划策也都特别热心。

    萧煜这个说法虽然不算特别出彩,但也有一定道理,顺着想也能想出一些非同一般的东西来,比如:二十几年来,布鲁曼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却没有人见识过他或她的庐山真面目,那说明这个人藏得太好了,能藏得这么好的人,面目和身条一定都是那种平平常常普普通通,一转身便湮没在人海里的,生人见过了也想不起来,而住在隔邻的熟人,是怎么也想不到这人就是那个恶鬼“布鲁曼”。想来,此人平日里应当是个少言寡语的,至少看上去老实巴交,不会主动去招惹是非,邻里有个难处,他还会出手相帮一二。而且,他的藏身之所,须得是这样的村落或镇集或城池——“布鲁曼”或许来过,杀过,但不是伤筋动骨的杀法,这个村落或镇集或城池能够劫后余生,此后应该也受过大大小小几次劫难,劫难过后总能残喘苟延地活下来。这样的地方,在整个天山北路,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要是有足够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终归是可以找到的。问题是,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也没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去铺张开来,在整个天山北路铺一张网,去捞这个传说中的布鲁曼。

    最省钱省事的办法,是从兵部入手。兵部有个奇案库,里边记录了兵部经手过的各种稀奇古怪的案子,尤其是虎牢关这样军政混同的关防,案子出来,先由关防经手,断不了的无头案报上兵部,兵部视情形上呈皇帝,特别棘手的案子,皇帝会让兵部会同刑部、大理寺一同办理,牵涉到皇亲国戚或是手握兵权的封疆大吏,兵部不便出面的,就把案子转给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从庆朝开国至今,天下还算太平,离奇案子出得有限,查起来好查,可也只是好查而已,案情查到哪一步,水落石出了没有,从哪头开始查到哪头,这些可能都有,但案子与案子之间有无关联,那却是没有的。

    “兵部那头来了消息,说是奇案库里没见过这样的兵器,”老铁一开言,所有人忽然泄出一股气,怎么说呢,这样的结果算是意料当中的,虽然一起头就没抱多大希望,但真得了消息,还是忍不住要泄气。“但……”,老铁见手底下的将官们一个个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就“但”了一下,好在他不是那卖关子的脾性,“但”完了就直说,“老刘和我说了一件他自己经过的事儿,日子忒久,得三十多年前了……”

    </script>    兵部尚书刘崇古,年岁与老铁相仿佛,如今也是挨五十的人了。三十多年前,此人才十五六,还是个生瓜蛋子,家里七口人,他是家中长子,爹死得早,娘又病病歪歪的话不得事,一家七张嘴,都靠他一个生瓜蛋子去寻摸,天天一睁眼就飞出屋去,上天下地地找一口食。家里穷成这样,不饿死人就算能耐顶天了,靠一个十五六的生瓜蛋子去乞食,哪里糊得了这许多张黑洞洞的嘴,所以说刘崇古还是走了歪道的。这歪道不是一般的歪,是偷坟掘墓。他老家所在之地山峦起伏如龙,河流蜿蜒如云,王气大盛,帝王将相,不少埋骨此处。这样的地方,看着好山好水,却是刨不出什么食来,正合该出一伙靠偷坟掘墓吃饭发财的人。

    这伙人寻上刘崇古,是因为他个头瘦小,适合钻狗洞探路。而饿得一丝两气的刘崇古为了一家七口的活路,心一横就入了伙。这营生干了一年多,都是死路上来去,好几次差点儿就没命回来了,他也想过干点别的,也还真拿着自己手头上的盈余小打小闹地干了点别的:做豆腐、卖针头线脑,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可能天生不是捧这种小饭碗的,他干什么就砸什么,做豆腐卖不出去,针头线脑长期滞销,想卖苦力气吃饭,东家不是犯事被捉就是苛刻悭吝,逼得他又走了回头路。

    也真是奇了,他十八岁生辰那天刚好接到一桩活儿——去掘一个刚葬下不久的大官的墓。这处墓一开头就透着古怪,普通墓葬的坐朝向都是一定的,它偏偏反着常俗来,下地之前,刘崇古浑身鸡皮乱跑,头发根都发硬了。干这类营生的,由不得他不迷信,比如说晨起见着黑猫打跟前蹿过,点灯时候“呼”地飞来一群蛾子,吃蛋吃到双黄蛋,一脚踏到死耗子……这些那些,都算作“兆头”。刘崇古昨夜点灯引来了一群蛾子,一出门一脚踏扁一只死耗子,他心里头就惴惴的不安稳起来。

    新死的大官还不是庆朝的官,是个不知从哪来的官,又或者不是什么官。官不官的,有可能只是买家忽悠他们这些下地干活儿的人的一种说法。

    话说刘崇古还未下地就已经汗毛倒竖浑身发紧,就有点儿犹豫,况且还不只他一人这样,几个准备下地的青壮年都嘀咕说身上发紧心里发毛,谁知里边有什么,不如不下去了,当心有钱没命花!

    然而这门行当却不是想进就进,想撤就撤的,买家给了定钱,那就等于买定了他们一伙儿的命,拿了钱,事儿还没办就敢跑,那给得起这么大价钱的人,必定也给得起买他们命的钱。接活儿的头头明白这个道理,就咬咬牙,自己打头先进,先卖这条命。手下人见头头进了,不得已也只得跟着前后脚爬了进去。及至进了墓道,看看也无甚事,这伙人到底是下惯了地的,这时就慢慢松了心,专心一意地找买家要买的东西。这东西奇怪得很,买家不给图纸,只是口耳相传,他们告诉头头,头头存在脑子里,然后再告诉一同下地的同伙们。直至下到墓室正中,刘崇古才知道他们要找的东西,是一把刀。一把镰刀。一把两人多高的巨硕镰刀,当中装有机括,可以收合在一个两尺见方的匣子里。

    什么人会专门寻到人家墓里来,去摸一把镰刀?

    这把镰刀到底派什么用场?为何买家花这样大的价钱来买?

    或许这个墓室,埋的不是死人?……

    刘崇古将将分神想到此处,在最前边走着的头头就无声无息倒伏在地,死亡来得如此迅捷,简直是劈面相逢,大多数人都没有防备,大多数人都在这种不设防的状态下被什么东西收去性命,只有少部分人在极度惊愕恐慌当中,本能地拔腿往来路乱奔。他被旁人裹挟到了一处绝路,前边是杀机,后边是墓墙,连退都没处退。就在此时,他一抬头看到了那把刀。刀没在匣子里蜷着,它舒舒展展地钉在地上,他就站在它的刃口下方。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他直觉只要把它攥到手上,逼到眼前的杀机便不能把他如何。毕竟,他们要的是刀。而他身上还挂着两捆炸墓用的火药筒子,一旦炸开,刀与人一同灰飞烟灭,为了打老鼠,把玉瓶碰碎了,那不值。

    后来的事老刘没细说,想来是往事不堪回首,兵部尚书干过此等勾当,事情也上不得台面,还是不细说的好。话又说回来了,这位刘尚书,凭他做过什么,大约旁人都不会太过惊讶,因此人甚为传奇,参军之前不仅干过下地的活儿,还拉过绺子,做过道士,下过南洋,受过泼天的富贵,也捱过刻骨的贫瘘,半生惊涛骇浪,人做到这个份上,精彩得过了头,有时候就爱做些活得不耐烦的人才做的事。比如这次这桩案子,要是换个人,顶多告诉到没有这么件兵器,奇案库里没有相连的案子,那就算仁至义尽了,谁会把自己的陈年老底挖出来让人瞧!这位可倒好,不单只把老底掉出来,还把当年见过的那把巨型镰刀画了图样一并送来,尤其还跟老铁说,只要是用得着他的地方尽管言声。

    老铁今天拿到会上说的,其实只是信中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刘崇古的推测,当中还涉及到朝政,不方便说。

    这也就够了,众将官跟听了一篇阴森森挺玄乎的鬼话似的,心里还有点没着落。

    “和诸位说这个,就是让大伙儿知道,犯案的人极有可能三十来年前就在庆朝内活动了,这伙人可能是几代经营,为的,可不单只是一个北戎村落。”老铁面色不好,连日来关务、防务、奇案,根本没多少时候正经休息,“我看这样,君则那头先出关去会一会北戎使者,问问情形;尚文呢,还是守着那北戎活口;闵之再去一趟案发地;其余人等暂且随我守关,听候调派!”

    君则就是陆弘景,北戎差使跑不掉了。尚文就是萧煜,他活儿看来闲适,其实不轻省。闵之是李景隆,他胆大心细,派他跑一趟北戎村落,说不定还能看出点儿别的东西来。

    老铁身为关防长官,一道命令就是死命令,命令过后,众将依令而行。

    说实话,陆弘景是满不情愿出这趟公差的。虎牢关之外霜雪漫天,冻死人!而且还有个不好打发的人在那儿等着!

    可,军令如山,任你说千道万,终究得去。

    与北戎那边定好了日子,就在阴历二十一,今儿个都十八了,收拾收拾行装,马上就得上路。干儿子也渐渐习惯他这种被窝卷儿都没焐热,就立马开拔的行事风格了,都不用费心思哄,让乖乖在家就乖乖在家,不像老张家那个四岁的屁孩儿,一听说他爹要出远门,即刻赖地上撒泼,老张哄得屁滚尿流了,人家还不买账!

    所以说么,干儿子,还是得认那大点儿的、懂事的才好。

    谁曾想他那“懂事”的干儿子,当天夜里就照他脸上甩了个暗巴掌!

    怎么的呢?原来龙湛当面乖乖,一转身他就抓了几件衣衫,打了包袱,远远跟在他们后边,尾巴似的随着去了!走了一整天,他居然没跟丢,要不是有个兵半夜出来尿尿,无意间撞见他,把他当细作逮了,说不定他能一直随到北戎境内!

    这脸打的!还不能说他!

    陆弘景暗暗蹙眉咬牙,他咬牙切齿地打哈哈:“嚯!臭小子多大了,还离不得人?!谁说干的不如亲的,这不是怕我出啥意外么,居然这么有主意,暗里跟过来护着我!”

    旁的人听了只觉得他一半是臭美,一半是实情——也不见得是离不得他,是怕他死了,没了一张现成的饭票!

    龙湛听了个两三成,大概齐知道“离不得人”和“护我”,他觉得对着呢,就迟疑着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就是这个意思。陆弘景见了没别的想头,就想暴【卒瓦】(cèi)他一顿——让你不晓事!让你跟着过来往狼窝里跑!让你吃饱了撑的!

    暴卒瓦只能是想想,都十来岁了,又不是三四岁的奶娃娃,挨揍不好看!

    那也不能就这么轻饶了他!

    干爹咬牙切齿地打着哈哈对干儿子招手:“来,你随我来。”

    干儿子挺乖乖,跟着干爹进到黑黢黢、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山老林当中,心里忐忑,脚底下高高低低地走了一会儿,前边的人忽然停下,兜头给了他一个大巴掌,“你跟来做啥?!这山里虎豹虫蛇,兴许还有歹人出没,天明了就进到北戎地界,一没度牒二没拳脚功夫,你护得了自己周全么?就这么悄默声地跟着来,你是缺心眼儿啊还是怎么的?!”,本来他要说“你是想死啊还是怎么的?!”,话到嘴边又觉得不吉利,硬生生改了口,成了“缺心眼儿”。缺心眼儿总好过“死”,他见过太多的“死”,疲倦腻烦了,就愿人人都好好活着,也愿看那开得热烈的花儿,长得葱茏的草木,一切生机他都愿意搁心里存着,日后碰到不那么好看的死,能把这些热烈的生拿出来遮挡一阵,心里别那么难受。

    可惜他说的这一大串话,龙湛只懂了最不曲折、最无忧思的“你跟来做啥”,庆朝话他大舌头,于是便用北戎话呜哩哇啦地一通好辩,嗓音和语调互相打架,分寸早没了,只剩个急。他着急忙慌地想让他知道自己没有旁的心思,就是要护他。

    两人黑天里站着,相互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只听得见对方的急。

    龙湛说到最后,调子打了个趔趄,不知道的只当是喉咙发干,梗了一下,他自己知道,那其实是一个压抑的、小小的哽咽,孤苦无依之人,舍不得刚到手的依傍,拼着死活要跟来同生共死的那一种决绝。

    急到走投无路,龙湛在黑天中稳准狠地捉住了陆弘景的手。

    </script>    “你揪我干啥?”陆弘景让他一只凉手吓一跳,后来感觉什么滴到了自己的手背上,好一会儿他才回过味来——原来是干儿子在悄无声息地哭鼻子!

    “知错了?”他是真没想到他这么大的个头也好意思哭,前前后后捋了一遍话里话外、嗓门语调,捋完以后觉着口气似乎有那么一点的六亲不认,把人惹哭了到底不大好,就放软和一些,多少有知错能改既往不咎的意思在内。

    “我没错。”龙湛也是个刁脾气,认准了自个儿没错,撕烂他嘴他也不会说自己错。

    “哟呵!长能耐了啊!敢在我面前放刁了!”陆弘景火气从胸口一直烧到嗓子眼儿,又从嗓子眼儿一路冲到头顶,他动真怒的时候通常不是横眉立目的,横眉立目说明他还有一部分闲心思跟谁调笑,一旦他笑吟吟地冲谁温声细语,那人顶好把身上的皮绷绷紧。

    果然,一顿老拳过来了,没几下就把龙湛喂了个饱足,趴地上好久起不来。

    喂了老拳还没完,后边还有——陆弘景把他扽起来,拽回歇宿地,扔给张思道,“老张,找条结实的绳索把他捆了,天明时绑上马带走。”。语气如此平常,如同招呼老张赌一把或是一起喝一盅,风平浪静的,当时看见的人都没觉得什么,就当干爹教训干儿子,只有老张这样的多年生死交,才能从他平如镜的脸上看出一丝丝暴躁。至于为何暴躁,那就只有天知地知,他自己知了。

    陆弘景的暴躁其实有点莫名其妙,他从这件事隐隐看出龙湛的死心塌地,这种死心塌地让他微微感到不舒服。至于为何不舒服,他自己也说不清白。

    那时龙湛还不知道自己这样一刻不停地跟定,就叫做死心塌地,他对他的死心塌地,远在真正开始“爱”之前,远在这份始终死不去的“爱”刚刚冒了个小芽之前,那么久远,几乎让他以为,这,便是命中注定。

    老张看出端倪,以为老陆是对这趟北戎之行心里没底,或者是腻烦那北戎小王——人还没到就躲躲闪闪地献殷勤,所以要拿干儿子撒气,他也没认真捆龙湛,只是对着他摇头叹气:“崽子,叔跟你说,你干爹那脾气就像六月的天,一阵阵的,过了这阵他兴许就好了。但话说回来,这次是你的不是,老喑(哑巴)似的跟了这么远,路上谁知道能出什么事,你干爹这是急的,叔给你拿几个包子,吃了垫垫底,稍晚些你过去给他认个错,这事就过去了。”,龙湛不吱声,老张当他没明白,比划着说道:“先吃,然后认错,明白?”

    臭小子黑天里黑黢黢的一张脸沉得跟墨汁一般,绝不是个做错了事的态度。

    罢,这也是块茅坑石头——又臭又硬!

    老张原本挤作一团的五官更加紧凑,他想再说些什么,终是没有说,长叹一气出去给他拿吃的了。

    说是拿几个包子,虎牢关谁人不知陆千户干儿子的饭量?老张出去一趟,带回来二十来个大包子,还有起码一斤的肉干。龙湛无声无息地将面前一堆吃食划拉进肚子里,末后打了一个无声无息的饱嗝。

    “你睡。”老张慈父一般对着茅坑石头既臭且硬的脸说了俩字,转身要走,后来想想又退了回来,再加上五字:可别再瞎跑。

    哪里睡得着呢,还不是和着一堆绳子躺在地上,瞪眼看挂在穹顶的星星。周围鼾声高低错落、此起彼伏,龙湛朝陆弘景卧着的方向望去,透过被篝火染透的层层夜色,他能把他的背影完完整整剪出来。他知道他也没睡。睡着的人不会有这样紧绷的后背。他的焦躁不安让他感到无比安全和温暖——这个人为了他的暗相随吃不香睡不好呢。

    他们非亲非故,只有一点虚无缥缈的名义维系着一种不亲不疏的关系。

    这个人当他是什么呢?说是干儿子,看起来更像是养来慰藉缺席的亲情的一个替代品,也有可能是一个玩笑,甚至是对他自己的一种调侃:陆家人世世代代出情种、受情劫,我偏要略过情与爱,一步跨到养孩子上去,天爷能耐我何?

    假如他不能把这种关系往纵深里挖,这个人总有一天会找到一个正品,或是忽然不想玩笑了,更可能的是,他猛然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这个调侃不甚高明,任何一种,都会导致他抽身走人,如此一来,他龙湛要到哪去收那些水一样泼出去的情?

    当然不至于不养他了,可这个养和那个养是不一样的,当人养惯了,谁愿意被当狗养?

    他要为他筑一个家,不只是洗涮扫煮那么简单,还得混出点名堂来,想来想去,还是上沙场卖命最快,卖几年命,如果还有命剩下,那至少不会混得太差了。前些天他颠三倒四地开口和他说自己的盘算,还没说完就被他一句话打断:“我缺你吃还是少你穿了?!要入军伍?吃饱了撑的你!你以为军伍行军是出门耍乐?你以为沙场是瓦舍?留着命多吃几年干饭,好多着呢!”。别看这人有时吊儿郎当,真下了定论,谁也改不了,他一句“留着命多吃几年干饭”,军伍里就没谁敢收他了。不跟着过来,让他看看他的死心塌地,他能改主意?

    </script>    陆弘景知道龙湛正盯着自己的后背看,盯得实在太紧,那目光成了一块铅铁,沉沉坠在他心头。他没想到自己捡回来的是这么个不省事的货。什么叫省事呢?就是能顺着自己的谋划走:学好庆朝话庆朝字,文的弄不来,那就干脆攒钱买几十亩好地让他伺弄,地比人好伺弄多了,投下去几分它就产出几分,跟地打交道没那么累。等臭小子成人,给说合一房媳妇儿,生几个肉乎乎的奶娃娃,将来等自己老了,拿不动刀枪了,归田园居,有几个小肉球滚在膝盖上耍赖要糖也是件顶好的事。看,他什么都谋划好了,他却不愿意过这样安全无虞的太平日子!

    哼!说要上沙场卖命!又不是九命怪猫,有多少条命够卖的?!还不如照着他这条太平大道走呢!

    陆弘景越想越觉得自己的一片好心让龙湛踏成了驴肝肺,气得后背发紧,更睡不着了!

    他自己睡不着了吧,还不让别人好睡,只见这货把呼噜打得震天价响的张思道扰起来,硬要他陪自己聊一会儿。

    “我说老张,我这么做有一点坏心没有?给他好吃好喝,大了种几亩地,娶个老婆,养几个孩子,将来我老了也好有个门子串一串,可这臭小子!哼!好心偏当驴肝肺!”

    张思道睡得正酣,被他扰醒,听了没一会儿就开始瞌睡,“嗯嗯唔唔”敷衍两句他还偏不让,非得弄醒了听他发牢骚。老张听了一会儿他的牢骚,别的想法没有,只觉老陆今日这谋划颇有点老头儿养小妾的意思,不伦不类,老没正经——六十的老头儿养个十六的小妾,跟人家说,你先跟我几年,等我老了再给你配个好老公,然后帮你们置办几十亩好田地,足够你们受用一世的——看看,多像啊!

    想是这么想的,他没好意思说,照例敷衍他几句“人各有志,不必勉强,他要入军伍你就让他入嘛,又不是谁都吃得起这碗饭的,你让他试一试总好过他将来埋怨你。”

    老张说的,陆弘景不是没想过,臭小子这回成心跟出来,想是为了和他唱反调,若是硬起心肠真不让他入军伍,指不定他后边还憋着什么怪!

    再让老张这么一说,陆弘景也犹豫了,正犹豫的当口,旁边鼾声大作——这睡货!又睡死过去了!

    他合上眼,想实实在在睡一会儿,就一会儿,省的明天入了北戎无精打采,给庆朝丢脸。谁知竟不能睡,烙饼似的翻腾了一忽儿,他坐起来,去替下那守夜的兵士。横竖睡不着,让给别人睡,别浪费了。

    到了天将明的时刻,前方过来一队北戎兵士,报信来的——北戎使者已在乌马河边驻扎!

    言外之意,就等着庆朝这边过去汇合了。

    陆弘景深吸一口气,让全员列队,朝乌马河行进。

    龙湛偷跑出来,其实还有一个他自己都不愿认的目的:看一看那北戎小王到底长一副什么模样。

    尚未谋面时,龙湛把他想成有几分颜色,身量是北戎人特有的高大结实,拳脚功夫不很差的这么一个人。至少也得这样,不然不敢明目张胆地立在山头唱“阿哥的肉”!

    因为陆弘景生成那个样貌,生得次点儿的都不好意思朝他献殷勤。

    北戎小王正名赛那,北戎话里是雄鹰的意思。这头鹰是北戎狼主最得宠的小老婆生的,按照北戎王位传承的规矩,谁小谁当王,因此,狼主的大小老婆都可着劲儿地生。狼主从十六开始,如今五十九了,生了几十年,大大小小两百来号老婆,前头十七年几乎每年都人口大丰收,算起来,赛那上头有上百号哥哥姐姐,大的都四十多了,五十九的狼主身子骨十分硬朗,按说赛那之后应该还有添丁进口的事儿,但打从他落地之后,北戎王庭再也没听到婴儿的啼哭声,他今年十七,也即是说他爹从四十二开始就没再整出一个种来,女种男种都没有。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有人猜测是狼主听了小老婆的话,一时糊涂喝下一碗绝种的药,从此绝了种。没见过狼主小老婆的人,大多会觉得这话纯属扯淡,见过了的,便会觉得这话有半数可信。赛那的娘出自北戎最大的部族,是部族头领最宠爱的小女儿,细皮白肉,眉目如画,是北戎女子里头少有的西子捧心型美人,在众多健美型的美人当中犹如锥处囊中,不能不脱颖而出。样貌倒也罢了,智谋和心机却是难得一见的,在北戎对庆朝的战事当中,赛那的娘多次出谋划策,好几次让庆朝吃了哑巴亏,赛那的外祖父就曾经对着他娘感叹:“你若生为男子,当建不世之功。”。

    生为女子,在尚武的北戎,那就只能做个在幕后陪衬的小老婆。

    当然,要是小老婆做得足够成功,儿子上位成了狼主,北戎的山川河岳一样在握。

    都说儿子像娘,赛那确有七八分像他的娘,也是细皮白肉,眉目如画,外皮像,连内囊也承继下来,都有一股誓不罢休的狠劲,与他外皮十分不相称。唯一像他爹的,大概是那身蛮力了,十七成人礼上,他独自上山猎熊,别的王子都是走走过场,他不,他是真去猎,非常血腥的猎法,好悬没把那头几百斤重的熊扎成筛子!

    谁若是因为他那副皮囊而轻视他,那是要吃大亏的。

    这样一个人,当然敢嚣张地对着心上人唱“阿哥的肉”,哪管陆弘景实际还比他大三岁呢。

    北戎尚武,只要上位者足够悍横,能抢来足够多的金银财宝田地人口,他爱对着谁唱花儿,臣下们一般不大多嘴。再说了,他们小王欢喜的这位庆朝千户也是个狠手段的,两边配得上!

    按这么说,北戎上下,倒也还齐心。

    只见庆朝这边整肃军容,等着北戎小王从乌马河过来,没想到先来的不是那北戎小王,而是他养的一头海东青。那猛禽自高空俯冲而下,挺吓人的飞速掠近,真到了近处却小小唳鸣一声,争宠献媚似的收了利爪,轻轻站到陆弘景的肩头。这个猛家伙!陆弘景让它压得一矮,而后就看一人一鸟头碰头地相互蹭,腻着呢!

    张思道在旁一叹气——还能不能长点儿心眼儿了?!撩了人不算,连鸟都撩!

    “小白,吃了么?”

    “……”

    陆千户还真有颗“童心”,而且这颗“童心”的心眼儿还比较大和宽,毫不介怀前后左右袍泽们欲说还休的各样嘴脸。

    老张一张脸又紧凑上了,心里暗道:还小白!这么大个头的扁毛畜生取个啥名不好,偏叫小白!还嘴硬说没撩人家,都给那扁毛畜生取名字了,能怪人家当真么?!

    陆弘景给什么取名向来没有成算,一般是踩着西瓜皮,滑到哪儿算哪儿,比如说这个小白,那就是因为这头海东青通体雪白,一丝杂毛都没有,他想不出那类特别诗意的名,就是西瓜皮,滑到这出就是这出了。至于他身上背的枪——滚云,那多半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那枪枪身上一层云纹,颇像云浪滚滚,好,就这个,滚云。龙湛的名字么,那更是撞大运一般,若是那会儿翻字典翻到的是个“阳”字,呵呵。

    也多亏了这颗又宽又大的“童心”,不然,按三变这样不知不觉四周撩的脾性,还能活得这样“活泼舒展”,那才有鬼了!

    今日天气晴好,三变满头金丝在太阳底下闪闪放光,肩上站着一头猛禽,这样微微侧头和那白毛猛禽额头碰额头的亲热,还是有点看头的。尤其是对那些被他撩过的人而言,那看头大了去了!

    北戎小王领着一队人隔着乌马河与三变对望,牛郎织女隔天河似的温温然惆怅,他心里满满的“花儿”,止不住地要唱:“乌马河水有多宽~呀噢~铺着天,盖着地,枕着山,洗着海~呀噢~!阿哥一飞飞过河,飞到肉儿身子畔,日日夜夜来对望~呀噢~~!”

    乌马河真没那么宽,不然也不至于那北戎小王吼几句花儿,对岸就听得真了,人人都发了一身硬实的鸡皮疙瘩。

    这个二皮脸!

    怕不只想到“日日夜夜来对望”这么简单吧!

    是不是还想了点儿什么“春/宵苦短”之类的,只不过人实在太多,二皮脸到底不够厚,非得是死猪才行,多烫的水一样扑里头不起来,何止是“春/宵”,唱“春/宫”也不是没可能。北戎小王比陆弘景小个三岁,嫩鸡雏似的,还没开过荤,对着欢喜的人,还没有那些玩油了的北戎汉子的没脸没皮。

    开场就给人用嗓门调戏了一把,陆弘景的脸色就很够瞧——非常的黑,那张乌云罩顶的脸上明白无误地写了几个字“你惹着我了”!

    </script>    两人择一开阔处立定,先定下规矩,各自挑选用得趁手的兵器,点到为止,不许伤人。

    陆弘景选枪,赛那也跟着选了枪,还不是一般的枪,那枪比陆弘景的滚云还长、还沉,枪头上带着勾刀,不像平常用的枪,倒有点儿像马刀,这么长的家伙,用在近身对战上岂不是吃力不讨好?

    原来他要给他看的东西就是这个,这把马刀一样的枪。可能还要给他看他的战力,看他有那个能力赢他,即便他选了这种在近身对战当中吃力不讨好的兵器,还是有能力赢他。这场比试更像是兽类当中刚长成的小兽,急于向实力远胜于自己的同类亮爪,有点儿骄傲又有点儿撒娇,打得赢你是骄傲,打不赢你就是撒娇。

    看这娇花一样的北戎小王轻轻松松攥起那把枪,庆朝这边的将士们都有点儿身在梦中的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看到一朵小白花刷地露出一嘴钢牙!

    说是点到为止,赛那却一出手便是杀招,人还远在丈八开外,手上的枪已经远远扎到,刷刷刷几枪,全面封堵陆弘景的进路和退路,一点没有点到为止的意思。

    陆弘景左手使不上劲,动作有点儿懒洋洋的拖沓,一点不似他往日的灵活利落。

    老张等一干庆朝将士,心都在喉根那儿呆着呢,陆弘景慢了一个板眼,多少颗心都朝嘴外拱!

    ——这个野东西!成心的吧!

    专门盯着陆弘景的左手打,两杆枪“铿”的一下撞在一起,陆弘景便要微微蹙眉。野东西步步紧逼,眼看就要一枪挑到他面门,他面不改色地朝后一拗,人生生拗成一张满弦的弓,而后单手握着滚云就地一点,飞身弹起,一个扫堂腿,觑着野东西一踉跄的空当,一枪格到他脖子边上,划出一道淡淡血痕。变数来得太快,不论是庆朝还是北戎都傻住了,过了一小会儿,庆朝那边轰然迸出一声“好!”。

    点到为止,这就点到了,也该收手了,谁知那赛那眼里戾光一闪,竟然挺着枪又杀了过来!这是杀红了眼,连自己也收不住了。陆弘景是真没想到赛那的“点到为止”居然不算数,后背心大开着,根本来不及回身防护。庆朝的兵士们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多少颗心几乎随着一声惊叫脱嘴而出——当心!

    千钧一发之际,一条人影从侧边闪进了战圈,一扑扑向赛那,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在这一扑上,赛那全身心都在扎出去的一枪上,没提防侧边过来的这一扑,然后他被那条人影扑得飞了出去,一场点到为止的比试才终于到此为止。

    这下安定了。

    被扑倒在地的北戎小王先是一愣,后是暴怒——是谁这大狗胆敢来扑本王!

    杀红了眼的人,猛地被外力打断,那股杀气来不及发泄便会化成同样分量的怒火。赛那怒火中烧当中拔出身上一把匕首,恶狠狠地朝上扎去!

    上边的人不躲不闪,等着他致命一刀。

    “当”的一声响,一把枪横在匕首与皮肉毫厘之间,硬生生从刀下抢出一条命,“点到为止,你输了。”

    陆弘景一张脸冷得掉冰渣,从昨日就冲到头顶的火气这时大开花,直接把他炸成了另个人,这人至多六岁,满嘴“x你妈”,一身的邪本事,就是不学好。他感觉那句“x你妈”就在唇舌之间,随时准备和唾沫一起“啐”到那张细皮白肉、眉目如画的脸上。火气呼呼烧着呼啸而过,他深吸几口气,又深吐几口气,几吸几吐之间,六岁的那个孬小子慢慢沉下去,真平复了,他才开口说:“我们走。”

    龙湛从赛那身上撤走,高高大大地立起来,先不看自己割伤的手和磨破了一大片油皮的膝盖,他几步并做一步追上他,拉起他的左手道:“血!”

    北戎那边的人这才注意到他血流滴答的左手,衫袖都让血吃透了,厚厚地黏在手腕上,血还没止,还在顺着手腕往下蜿蜒,滚云的枪身上一条细细的血溪流下来,顺着枪尖滴到地上。

    老张见了心底一凉:这是要坏!三变的手受过几次伤,但哪次都没有这次这么重,军医本来就让少活动,谁想到了这儿,居然还干了一场大的!伤口裂成这样,拉伤的筋脉还没得到生息就狠扯一把,这手还能要?!

    庆朝兵士们悄默声地围了过去,把陆弘景圈在当中,有脾性耿直的忍不住讥诮起来:“打一个手腕有伤的都打不过,还好意思开口比试!”

    “王起头!不许胡说!”老张一声断喝,止他话,其实是话里有话——你怎的还和他们一般见识!

    矮胖敦实的王起头是陆弘景手底下的兵,平日里他们家头儿习惯叫他“王一”,本来谁的兵谁来管,但陆弘景身上那个六岁的孬孩子还没完全下去,“x你妈”也还没完全下去,还嫌他说的不够狠辣难听呢,压根懒得管。

    北戎那边也知道这回闹得过了,出来一个挺有分量的官说了几句好话,多是说小王年岁尚少,人情尚未练达,多有得罪,要不就是请诸位以大局为重,共御强敌,切莫因小失大。话由老张去接,陆弘景捡直走了,弄得他不尴不尬的。

    走到营帐附近,迎上来两个健美型的美人,确实美,眉眼浓秀,看着也瓷实,绝对耐折腾。

    看来,陆弘景青楼薄幸的名声在外呀,连北戎都知道他包了一个青楼女子,这回送上门来的这两个,说是医病,实则泻火。不想泻火,对着女人,陆弘景也动不来手。而且,这绝对不是那北戎小王的主意——他自己都还没沾到的人,哪里肯让别人先沾!小王知道了,说不定还要疯!

    伤口挺疼,陆弘景疼得一张脸寡白带青,疼糊涂了,从俩美人面前目不斜视地直走而过,龙湛放下营帐帘子,彻底隔开了美人还未出口的嗲和娇。

    “包袱里有把小剪子,你拿过来帮我剪开袖口!”刚才还威风八面的陆千户进了营帐就成了没长牙的奶猫,纯哼哼。

    龙湛拿来剪刀,剪开袖口,就见一道横亘半条手臂的伤迸裂开来,针脚崩脱,血肉模糊,“怎么做?”,该怎么做,刚才还奋力一扑逞英雄的半大小子彻底没了主意,还要问伤重的人讨主意。

    “笨!包袱里除了剪子还有伤药!饭都吃哪去了?白长那么大个头!”陆弘景疼得猛吸气,越疼话越多,疼到极点,直接把他疼成一个小碎催。

    龙湛把伤药拿过来,倒拎着药瓶就要往伤处倒,这时军医进来了,惊得出来一阵骇笑:“我的祖宗!伤药不是怎么用的!”,言语未定便抢过伤药,把他支了出去:“外边等着去,孩子家家的,不好看这个!”。龙湛偏还不走,赖在原地不错眼珠地盯着他,看他炮制陆弘景的那条伤胳膊,从头看到尾。他不大敢看陆弘景,寡白带青的陆弘景虚弱得让他起了凌虐之心,他竟想夺过军医手上蘸着药粉的布,用力摁上那伤处,然后看他额角绽青筋,犹如看一朵正当年的花败在他手心。

    怎么会起这样的心思!

    起这样的心便是作孽!还仰赖人家过活就想干这样的事,不是作孽是什么!

    可心思也和野草一样,要么不起,起了便烧不尽吹又生,顶多能压下去一阵,日后还是要翻上来,长出来。

    更要命的是,这样心思里还有另一层见不得人的意味:若不是仰赖人家过活,那便大胆的做,做到满意为止。

    这是对长上的心思么?

    本心想要又柔又狠地凌虐长上一顿,理智却说不可,谁做谁混蛋!

    龙湛心里一时乱了套,人也乱了套,忙不迭地从营帐中退出去,去理一理乱得一塌糊涂的自己。

    北戎那头还挺识相,知道这回自己不占理,没多余的话,派来最好的医者,送来最好的药,到了用饭时节,小王亲自来请,好像给够了面子,其实庆朝这边还是憋着吃了个闷亏——明明对手不守规矩,却不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只能说自己宰相肚里能撑船,让着他们。

    庆朝众将士心里膈应,宴席上没什么人说笑,彼此语言就不通了,还膈应,这就出来两个局面:庆朝这边吃得安静无声,一群大老爷们儿一会儿的工夫就成了大家闺秀,个个食不言,也没谁吧唧嘴,也没谁左邻右舍地咬耳朵;北戎那边完全反过来了,大碗酒大块肉可劲造,喝高了的还又唱又跳,整一个乌烟瘴气。

    陆弘景被安排坐在小王旁边,他们两人坐主位,其余人等按品级往左右排布。

    手下人玩也玩不到一块儿、吃也吃不到一块儿,头儿们其实有一定责任,陆弘景这头埋头吃喝,小王那头一副皆大欢喜的模样频频举杯,两头对不上路。陆弘景这头觉着小王那头是瞎咋呼,小王那头呢,不好说,太杂了,有些说不清。

    </script>    当年两人初相识,谁也不知谁是谁,一个十四一个十七,都是爱玩爱跑的年岁。脱去身份这层外壳,其实两人起头时候还是玩得挺好的,一起猎过鹰、一起摸过鱼,还有一回一起共过生死——某次他们上山猎鹿,半途遇雨,躲进了一个山洞里,谁料山洞塌了一半,把他们活埋在里头。要是埋下去的是一个人,那早死没了,有了另个人,两人相互照应、鼓劲,摸索着找出路,这才都活了出来。后来才知道那不是意外,是小王众多哥哥当中的一个有意为之。再后来,陆弘景知道了小王的身份,小王也知道了陆弘景的身份,两边都知道这份交情就到此为止了。至于那个“阿哥的肉”,可能是小王魔障了,也可能是对少年时节那份纯之又纯的情的依恋,还有可能是到不了手的煎熬。

    陆弘景说给老铁他们听的是另一套话,实际他们的交集比那几句轻描淡写的话要深多了,到底有多深,他今天算是见识了一个边角。总之就是一言难尽。

    传说北戎人婚娶,未婚夫妻俩要先来一场比试,若是准新郎输了,那完了,别说准新娘,整个村落可能都没有谁愿意嫁的!

    北戎小王今儿个要是赢了,估计明日便会有送礼的找上陆弘景,不,可能不找陆弘景,直接找老铁,再通过老铁找上陆家太夫人,说一通疯话,想都可以想见陆家上下那个炸了锅的模样……

    且,看他那样儿,估计还不死心,过段时间有了时机,他还要再来找他斗的!

    头疼。

    陆弘景眉间打了个死结,一副暗愁郁结的模样,张思道看了,以为他是疼的,就说:“要不,你告个罪,回去歇着得了!”

    “不必。善始善终。”

    因为北戎那伙人实在太噪,两人不得已低头咬了一次耳朵,说说就完,这都让赛那逮着由头,拿着一杯酒离座,慢慢踱了过来。老张面朝小王,陆弘景背对着他,所以老张先瞧见了,先觉着不好,先一步也拿着酒杯慢慢迎上去。

    怎么着?干了一架还不算,还想灌酒?明知道刀伤未愈最好别沾酒,还要来这套,这家伙就是条黄瓜——欠拍!

    老张笑嘻嘻举杯一碰黄瓜手上的酒樽,“殿下忒有心,我们陆千户手上有伤,不宜饮酒,改天好了再请您喝一顿,这杯下官代劳了,先干为敬!”

    “这杯是敬庆朝皇帝的!”

    言外之意,除了主使节,旁人还不配喝。

    这是要硬来呀!

    赛那越过张思道,捡直走向陆弘景,走到极近处,亲自把酒杯送到他唇边,还附带一句耳语:“沙场之上,兵不厌诈。来日方长,咱们走着瞧。”。耳语完了,才是场面话:“请陆千户满饮此杯,祝庆朝皇帝福泽绵长。”

    祝的是庆朝皇帝,你喝是不喝?不喝便是大不敬!

    陆弘景唇角一翘,也还他一句耳语:“下盘练稳点儿,别又摔着了。”

    语气之诚恳、之关切,觉没有一丝调侃在内,就好比师父叮嘱徒儿,或是兄长叮嘱幼弟,挑不出理儿来。

    完后陆弘景从赛那手上接过酒樽,一饮而尽,把杯底一亮,两人相视一笑。彼此都读懂了对方眼里的深意。

    行啊,这么快就张罗了一个小崽子回来,当什么养呢?比我还小了吧,这么小都打回来囤着,凭什么我就不行?难不成你嫌我长得不如他?想不到你口味还挺刁,偏偏爱这种粗糙的,也不嫌割嘴!

    我把谁打回来养着是我的事,养便养,还非得往不堪上想,你也够脏的。你不是长得不如他,你是长太好,都柔媚了,蛇蝎美人一般,我没那个福分消受。天底下那么多旁人,你和谁成了不好,非得要和我成。不论其余,单说你是北戎小王,我是庆朝千户,那就永远成不了,男女什么的,到了这儿还是其次。明摆着的牛角尖,你还要往里钻,是太想不开。

    做情儿是万万没可能的,做朋友也难,那只有一种法子了——沙场上见,看看谁落在谁手上。赛那落到陆弘景手上,那是要拿去换地换人的,陆弘景落到赛那手上,换人换地用不上,他会把他的心换出来,塞进一个自己,再填回去。

    两边的头头谈笑风生,手下人也受影响,多少放开一点,话虽然仍旧说不到一起,酒却喝到一起了。

    再坐一刻,老张出去了一会儿,回来时附耳对陆弘景说了句什么,陆弘景又凑过去对赛那说了句什么,然后就退了出去,留下老张顶着。

    开始他还以为是老张想出的脱身之计,后来进了自己营帐,见了萧煜,这才知道事儿是真的,老张没编出一篇瞎话来蒙谁。

    “哟呵!你怎么上这儿来了?”三变一见着熟人就爱撒人来疯,嘻嘻笑着凑过去,还伸手摸了一把萧煜的脸。脸蛋冰凉,显见是一路急赶过来的,都没顾上拿条热巾子捂一捂脸。

    “李景隆那头出事了,老铁让我来迎你。”萧煜面沉如水,长话短说。

    陆弘景也没露出多大惊色,只淡淡对他说:“正是缺人手的时候,你还跑了,关里怎么办?”

    他不是没听见他的“老铁让我来迎你”,隔墙有耳,有些话不方便在这儿说。至交好友,心照不宣,老铁会让萧煜来迎陆弘景,多半是因为李景隆那头出的事和北戎脱不了干系,怕陆弘景折在这儿了。虎牢关的兵士们几乎没有不知道北戎小王对陆弘景怀着春心的,春心这东西,可保人安全,亦可陷人于险,真心掏空了,换不来人的时候,那么动一点计谋就是意料当中的事,现在他们百十号人孤悬于北戎境内,赛那要真翻脸不认人,把其余人等全部杀光,单掳去陆弘景,庆朝这边能奈他何?顶多骂一句“不讲信义”,开战么,西南西北都吃紧,东北边再打,打不打得动还另说。

    “你看看今夜走不走得了。”萧煜问他今夜走不走得了,是在放一个警告,意思是趁着北戎这边还没得到李景隆出事的消息,能走就走,不然,等到天明,消息走漏,谁也走不了了。

    “嗯,我试试。”

    他说试试就是试试,并没有十全的把握,老铁让萧煜来,一面是提醒,另一面是让他配合他试试。

    怎么试,只能从陆弘景自己身上下手。他患有一种特别奇怪的病,素常瞧着没事,但逢着发高热,必定发作,一发作便是好一番折腾,折腾过后,人都要瘦几斤。也即是说,三变人看起来满齐整,但一发高烧就要完,不完也好不到哪去。

    这病症,赛那清楚,北戎境内的医者没有一个能医他这病,这情况,赛那也清楚。

    早晨比试一番,三变半条手腕血肉模糊,午间又喝了不少酒,说是起了炎症故而引发高热,那就十分说得过去了。萧煜的配合,就在于给他一颗诱发高热的药,这药药性有限,顶多维持一个时辰,一个时辰之后药性退去,人还是那个人,不会致死。但这里边有个难题:发着高热的那一个时辰,怎么熬?怎么才能把高热圈在一个合适的范围之内,别让它真把那难缠的病症引出来。

    难题有解无解,陆弘景和萧煜一个样,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这是赌命的事,就他们俩知道,除此之外,谁也不能告诉,不然那伙人一准别不住劲把各种心事都堆到脸上,办不成事还要拖后腿!

    半个时辰之后,赛那先过来看了一趟,见到陆弘景烧得人都发白了,他一张脸也跟着白。医者已经进来探过脉象了,说是高热引起的肝阳暴亢,须得牛黄二钱、东珠粉末三钱,冰片若干、白象若干,田芜若干,附子若干,配合入药,不然命不久矣。其他还好说,白象和田芜产在庆朝西海,海禁之后多年不见踪影,真舍得花大价钱也不是没有,可急切之间上哪去寻摸这东西呢?

    龙湛守在床前,拿一条巾子投入一盆温水当中,迅速捞起绞干,轻轻覆在陆弘景的额上。没用,还是烧得一片滚热。

    北戎小王来得不如他早,他老大一坨人阻在床前,他只好守在床尾。营帐内有北戎特制的巨烛,烧起来亮如白昼,躺在床上的那个人如纸片一般不详的面色,让床头床尾两个人都不知如何是好。尤其是赛那,他是想留他的,自别后,多久没见了,匆匆一面往往都是隔河相望,再没有机会像从前那样疯跑疯玩心无芥蒂地说掏心窝子的话了,再没有机会一起坐在参天的松木上看穹顶偶然掉落星星了……

    身份真该死,可身份不能选,从哪个肚子里爬出来也不能选,所以他们还没开始就已经错过了。

    陆弘景那张纸一般白的脸从赛那的瞳仁一直扩展到了脑子和心,脑子和心都是相当柔软的物事,特别容易有伤痛,尤其是碰上这个人,伤的痛的都数不清了,他没别的法子,只能放他回去。

    萧煜一手定着裹成了粽子的陆弘景,一手握着缰绳,两边人马匆匆别过,赛那目送良久,那头海东青从他肩头飞起,一路跟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