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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ript>    陆弘景这次装病差点逼成真病,幸好一个时辰过后北戎没有追兵尾随,幸好萧煜随身带着治这肝阳暴亢的药,都是幸好,万一有哪个不幸好,三变一条小命可能就交代在这北戎的深山老林里了。缓过来之后,睁眼一瞧,又是先瞧见哭得雨打芭蕉的干儿子,他有气无力地哼一句:“哭个屁!”,见他还在打芭蕉,就哼哼着吼他:“收声!”

    长这么大个头就晓得哭!真死了,哭能活过来?!

    龙湛也不想哭来着,他就是心口疼,从心口一直疼到眼睛,然后眼睛止不住要往外冒水。

    “不当兵了好不好?我长大了,有力气,我卖力气养活你好不好?”

    这句是用北戎话说的,庆朝话他不会说,会说也说不出口,这样丑的话好意思说?

    可丑死他了!

    “你咕咕啥呢?别转你那北戎话,老子听不懂。”

    他看他哭得实在丑,就叹了口气道:“行啦行啦,哪能那么容易就死了呢,省着点儿金豆子,等你爹我真没了你再掉!”,说完顺着撸了撸他一头黑毛,让他赶紧滚回去睡觉!

    “不走!”

    “……”

    “就不走!”

    “……”

    他怎么还忘了这家伙王八一样的脾性了?

    “以后别再这样拿命去赌了好不好?等我有了本事,我护着你。不用等多久的。”

    依旧是北戎话,三变依旧是鸭子听雷。他累得好比脱了一层皮,没那个力气去接他的咕咕,爱咕咕就咕咕去吧。

    龙湛见他闭目睡了,就轻手轻脚摸出去,打回一碗汤来。野兔汤。野兔补阴虚,肝阳暴亢喝了好。这是他路上从军医嘴里问出来的。一队人马一旦停下来安营扎寨,他便拎上自己制的木弹弓,钻入林子当中去撵野兔。都冬天了,野兔都猫窝里了,哪有还四处外出溜达的,龙湛是个苦出身,捉鸟摸鱼的本事囤了有一箩筐,别看写字他鬼画符,弄这些小东西他在行。冬天野兔不出窝,他就找它们的窝去。找了不短的时候,终于找到那么一只,收拾完了,只用两条兔后腿熬汤,熬了小半天了,也守了小半天了,谁都不让喝,就紧着他喝。

    “汤,喝了再睡。”他拿匙羹碰了碰陆弘景的唇,要他张嘴喝了,别浪费他一片心意。

    “哪来的?”三变瞪着眼前一碗白花花冒热气的汤,实在新奇。

    “我打的。”终究是派了一回用场,干儿子的语气和腰杆一样,挺得笔直。

    “哦。”三变张嘴喝下,第一口刚在舌尖上溜一圈就喷了出来——好家伙!咸得当场齁他一个跟头!

    “你个死舅子的!这一小碗东西你放了多少盐?!”

    “……一抓……”干儿子吓住了,腰塌了下去,语调也塌了下去。

    “一抓?就你那爪子——一抓?!你怎不把整片盐田倒进去?!这是给人喝的么?喂人还是喂畜生哪?!”

    本来就已经够难受的了,还不省心,还要整一碗汤来齁他一个跟头!还浪费了这么好的俩兔后腿!该捶!

    干儿子缩了缩脖子,默默往自己嘴里填了一勺子,立刻齁得落荒而逃……

    心意倒是不错的,奈何手艺和心意差了十万八千里。

    落荒而逃的干儿子赢面撞上了正要进门的萧千户,两人一个错身,那碗金贵但几乎齁死爹的野兔汤差点脱手飞出去!

    萧煜快手一接,好悬救了个急场,汤泼出去几滴,大多数都保全了。他扫了一眼几乎没怎么动过的汤,问他:“怎么他吃不下?”

    龙湛垂着头,只看得见他两撇眉毛和一点鼻尖,就这都能看出来这家伙的丧气。

    “咸,他不吃。”

    “……”

    三变平日里不怎么挑嘴啊,隆冬时节的一碗野兔汤哪那么容易弄来,吃都不吃,这不像他,也不像话。

    “我吃了,咸,真的。”

    “……”萧煜看着面前这个人高马大的异族杂种,想到他尊贵的身世非但一点用场没派上,反而连累他自幼漂泊伶仃,连个亲人都没有。萧千户难得起一回恻隐,说是恻隐,不如说是同病相怜——他娘是个上不得台面的戏子,和他爹情不投意不合,他是颗强扭的瓜,虽说有个名义上的“家”,但从小到大,他从来觉得自己是漂在这个家上面的,没有落地过。

    “你和我来。”

    龙湛就跟着萧煜走了。萧千户带他到灶火旁边,把锅端出来,连汤带肉倒锅里,然后往锅里注水,注完了水,再架起柴火烧。

    “他脾气就这样,其实人不坏。”斟酌再三,萧煜还是决定拿这句话来开场。

    “……唔。”

    他当然知道他不坏,和自己遇到的,坏得千奇百怪的人相比,他简直是个难得一见的好人。

    “三变其实和你差不多,从小到大没和自己亲爹妈呆过,六岁之前被个假和尚抱养,六岁以后回了陆家,你看他为人处世有时比较脱线,那线就是从这儿脱的,没惹急他的时候,他就是陆家大少爷,真惹急了,你就能看见那个敢拿石头开人的瓢的小亡命徒。”

    陆千户是给他个脑子他也想不到,老萧居然背着他给旁人倒他的底细,还说的那么篸人——还什么亡命徒,至于的么!

    老萧想法其实挺简单,他想三变为人虽然活得嚣张,又爱乱撩,实际是个寂寞人,头脑发热要捡个儿子养,养熟了,再跑了,那他原本已经断成两截的线可能会断成三截,或者干脆接不起来了。这点三变没看出来,他提前看出来了。越是活得嚣张恣意的人,覆在心上的那层壳就越薄,扛击打能力就越弱。看起来是三变养了一个干儿子,日子久了,焉知不是干儿子拖着干爹往前走?

    “……”

    龙湛有点愣住了,因萧煜说的是北戎话,非常顺溜的北戎话,这又是一个万万没想到。

    话里的万万没想到他才刚咽下去,还没把前后衔接好,他一直以为陆弘景是那种活得太好,家里人宠得无法无天,要星星不给月亮的那号纨绔,孰料居然还有这么一段。

    “有一年他生辰,在关里过的,没谁知道,是他自己买了一斤卤牛肉、两坛烧刀子,拎过来找我喝酒。你也知道他酒量,就那么些,还非要一人一坛胡唚,喝醉了才说今儿是他生辰,又说连亲爹妈的面都没见过,说完耍了一阵酒疯,倒头便睡,睡起就忘。好多事他都是这样,过不过得去都是一坛酒,喝完就睡,睡起就忘。说了多不中听的话,一样睡起就忘。”

    </script>    萧千户说这话的意思是:三变大概齐是个耍完了嘴贱即刻就忘的空心萝卜,刚才还要捶人出气,过一会儿他自己想通了,自己又转回来和你搭话,绝不需要谁哄,这要算一点好处。坏处当然也明显,就是脾气上来了不管不顾首先出来一顿好骂,先把他自己骂舒坦了,然后他自己去给自己顺毛。碰上那小气一点的,人家二话不说就离场,然后让他自己在那儿唱独戏。你和他么,也算破锅配烂盖,登对,首先你跑不到哪去,身无分文不说,又不晓得在哪落脚,他骂你就让他骂两句,骂过后他自己给自己顺毛,你也别往心里去。

    萧煜说这个,是够用心良苦的了,怕这好脾性的受气包一时受不住气,蹬蹬跑了,过了这村难找那店,日后三变的脾气谁来受着?

    “唔,汤好了,我拿去。”龙湛其实在早先就已经有点明白陆弘景那急惊风似的脾气,说来就来,狂风暴雨吹枯拉朽,一阵过去之后,他自己就能把丢了的自己找回来,安回身上,然后又是那个笑嘻嘻的陆弘景。他心里还有点爱他这样的脾气,不藏着掖着,不隔夜,都是有源有流,看得见摸得着的,不会东一锤子西一锒头地胡乱发气。和那些阴森森一语不发,暗藏着不满和怨毒,日积月累一次爆发,或者没来由地歇斯底里的人们比起来,陆弘景发脾气倒有种孩童式的单纯和直接。这样的人,好相处。

    刚挨了一顿剀,就急着再送上门去,倒和三变是一路人。萧煜听他说要走,也没说什么,另换了一个大碗给他连汤带肉盛好,看着他小心翼翼端着走了。

    两人交接那碗热汤时,萧煜看见他右手手臂上一大块带着血丝的伤,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没事,跌了一跤,就擦破了一点油皮,让他包一包,他说不用,一点不疼。

    他看着他渐渐走远,心里想,这也是个耐摔打的,摔摔打打,饥寒交迫,生死一线,都让他熬了过来,三变那点小脾气,还真不算什么。如此看来,三变倒是个有福的,老天把这样一个皮实耐摔打的龙湛赔给他,赶也赶不走,甩也甩不掉,于两人都是幸事。造化便是如此,有时候,看起来不怎么样的局面,却是在那种情况下能凑合出来的最好结果。

    估摸着三变受用完了那一大碗注水兔肉汤,镇痛的药草也渐次起了效,萧煜就进去找他。两人真是处久了,一个眼色一个动作都衔接得当,哪怕话说得跟哑谜似的,彼此也都猜个恰好。

    “很糟么?”三变清了清嗓子,问出这样一个问题,他自己也知道有些多余,但,总是想知道到底糟到了什么程度的嘛。

    “折了十几号人。”

    萧煜说这个的时候,陆弘景的眼睛猛地一大,人弹起来一截,后来拉到了手上的伤,痛得说不得,这又慢慢躺了回去。

    李景隆带着的一队兵是庆朝军伍当中少有的狠角色,精明干练利落,全都是精里取精,都是好的,没有次的,连差一点的都没有,养兵养到这份上,领兵的都知道爱惜,轻易不动用这拨人,这回折了十几号人,那是要李景隆的命呐!

    “又是那帮东西做的?来了挺多?”陆弘景凭着揣测,说着自己的判断——他们这队人走的是几天之前自己遭遇那帮东西的老路,想来是查到了什么,不然不会吃那么大的亏。

    “不纯是那帮东西,还有老对手。捉住一个快死的,不知道现在还有命没有。”

    被捉的那个舌头都咬碎大半截了,不立时就死,吹灯拔蜡也是迟早的事。

    身上穿的倒是北戎人的装束,是不是正经北戎人这就不清楚了。是的话,这群蛮子花花肠子还挺多,台前派了小王过来和庆朝联络,幕后却弄一伙人和那帮耍巨镰的怪物一块儿,把庆朝涮了一遍,是真的么?有几成可能?

    要不是,那就是有人要挑事,特意扮作北戎人来挑拨庆朝和北戎的关系,这两边的关系就好比一捧干柴,只要漏下一颗火星,“呼”的一下就着。这事谁干的,那是看谁都有可能,捉奸还讲究拿双呢,没有实据在手上扣着,说谁谁都不会认。细思那北戎小王的处世为人,说一点做这样阴损事的可能都没有,那不实际,他就是那号把欲与求分得特别开的人,欲情上他向着陆弘景,恨不能把他融了,粘到一处,但“求”字上可不是,他首先是北戎未来的狼主,掌管着赫兰山脉、黑山山脉广袤无垠的一片土地,及土地上的数百部族,部族与部族之间暗里的争竞一样酷烈,今日他们为王,明日说不定就让另一个部族的人从王座上拖下来,摔倒地上,踏上几万只脚,从此不得翻身,在这样境况下,他求的,是尽可能多的占领土地人口金银宝货,尽可能多的囤积本钱,人多势众,兵多粮足,再有一批悍将良辰,这才能保他们基业长久。当欲与求起了冲突时,欲字靠边,多难熬都靠边,绝不会成为求字的绊脚石。

    “老萧,咱们来捋一捋这事的前后:事情的起因——项城那边的守军来报,说是与北戎交界的几个小村落出了吸血屠村的大案子,然后呢,老铁让边界附近村落的人口后撤三十里,进到较大的城镇安身,这之后,咱们开始追着查,但几个村落都让火烧了个精光,找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犯案的这伙人见风声紧了,停了有一段时日,再接着,就是几天前的北戎屠村案。庆朝这边案发之后,百姓们后撤三十里,城边厢基本没有人烟了,这个北戎村落在我们上一次换防之前就已经在界碑附近落脚,也就是说,案发前他们就在那儿了,我记得我还和老铁报过这事来着,当时老铁说只要他们不整搞鬼捣窍,那我们也不方便兵戈相见。一呆一个多两个月,而且停一段时日又往前走,沿着边界走,朝天山北路走,看着挺悠闲啊,哪里像是去送死?”

    “不是去送死,那就是去送什么东西,屠村的那伙人要找的,也就是这个东西,只不过杀了人屠了村都没找着,就派那么几个人潜在村落周围,一来防着还有没死透的,二来,看看有没有投罗网的。谁知却碰上了我们。”

    “你说送东西,越是紧要的东西越少人送越好,为什么还得一个村落一块儿送。”

    “嗐!这你就外行了吧!一两个人送,那多显眼!最不显眼的就是这样一窝出动的,加上他们北戎人世代逐水草而居,沿着边界朝天山北路走,一点儿也不惹眼,天山北路的水草多肥美呀,只要不越界,谁会去琢磨一个北戎村落在自家地盘上怎么搬家。”

    “……”萧千户觉着三变说的有那么一点道理,但却缺乏关键证据。

    “哎,老萧,我这儿还有一个不怎么靠谱的推论,有点儿像瞎猜,我没好意思和老铁说,先说给你听听,你想想看有没有这种可能——咳,就是……,老铁不是说过么,刘大人二十几年前曾在一座墓室当中见过这样的巨镰,照那说法,这座墓埋的不知是个什么东西,而且还是座新墓,有没有可能,那墓里埋着的东西不知怎么的到了这个北戎村落里,然后……嗯,这帮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其实作用类似于镇墓兽或是守墓人,发现东西不见了,追查这许多年,终于查出下落来,追到这儿,然后,咳,就接上前边说的那些了。”

    “……”

    三变的推论和瞎猜其实差不多,老萧一般不予评说,偶尔心情不好了,他会毒嘴戳他一顿,心情还好的时候就敷衍一两句,不好不坏的时候他就沉默不语。然而奇的是,三变天马行空的瞎猜十之五六能猜中最后结局,瞎猜与结局殊途同归,这算是运道好还是直觉妙,没人说得清。

    “据刘大人自述,他之所以能活到如今,完全是因为那把巨镰,我想的是,他可能隐瞒了部分实情,比如说,他可能为了保命,主动投靠了那帮不人不鬼的东西,然后呢,他就成了他们在庆朝内的眼线……”

    三变说到这儿,萧煜抬眼看了他一下,意思是你且留点口德吧!

    </script>    刘崇古领兵打仗是出了名的不要命,一到白刃战,他绝对是冲在最前头的那个,不论是当年的小卒子,还是后来的刘将军,就没有后退的时候!

    三变嘿嘿一笑,也二皮脸了,“都说了是瞎猜,瞎猜瞎猜,浑如黑天里摸针,那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事儿,我就这么一说,你就这么一听。”,停了一会儿,他又找补一句:“老萧,不是我说,你是没见过人怕死的样子……一只脚踩进死途的滋味,那一下子……真的,让你拿什么来换你都愿意的,就为活下去。”

    刘崇古家有七口,主事的仅他一人,他若没了,剩下那六人只是等死。若只他一人,死不可怕,对于骨肉至亲之死的想象,那才真正可怕——都是慢慢饿死的,死成一堆,皮肉被蛆虫蛀出一个个孔,虫们在尸身内外生儿育女、开疆拓土,它们的开垦伴随的是大面积的恶臭,得臭好久,直到星皮点肉都被大小虫子分食殆尽,单剩累累白骨,臭味才会慢慢消下去。没人会去管,他娘与他爹是奔走成婚,私奔的,到哪都挨白眼,他们一家离群索居,死了都没人知道,知道了也没人会去管,外乡人么,不是自己一淘的,哪有人愿管这档子闲事,又在荒年,自己的粮都不够吃的,管得起谁呢?

    对死,多少人能淡然处之?

    陆弘景之所以会对少年时节的刘崇古有这样的猜想,全是推己及人。他曾经狠狠啃过他亲爹一口,是真的啃,咬死了不撒嘴,几乎啃下他爹胳膊上的一块肉!

    是他六岁那年中秋的事。据那抱养他的行脚野僧说,他是秋天生的,哪天生日不知道,便定在了八月十五,十五月圆,事事团圆,想来那酒肉和尚是愿他一生好景,别无波折的吧。那天正逢他定来的生辰,和尚说要弄些好吃的给他吃,大早出去,近午了还不回。六岁的野小子是个半老江湖了,贼胆大,和尚不回来,他就自己去找。找到大街上,乌压压一群人围成多少圈看热闹,圈子太大太厚,从四层往外就看不清楚了,人们还是留在原地人挤人地凑热闹。他仗着人小身灵活,从大人们的裆下腿间钻过去,很快钻到了最里边那圈。然后他看见和尚正在挨打,打他那人真俊,也真狠,全照着要害打,打得血流滂沱,染红了战圈内的一层土。

    他不记得自己是不是喊了一声:“我x你妈!!”,估计是喊了,事后他嗓子疼得跟锯子锯过似的。喊过后他一嘴巴咬了过去,整个吊在那个挥拳头的俊男人的胳膊上。六岁的野小子牙口很好,一张嘴撑到极限,再撑大点儿就要从嘴岔子那儿裂开,一大嘴巴笼罩的一块肉是胳膊上最好的肉,咬下去非常结实,石头一样的硬,牙都还没换齐全的这张嘴依然不肯饶过这块难啃的肉,这张嘴连带着这个六岁小野人还是犟鳖一样吊在那俊男人的胳膊上——你不住手我不撒嘴!

    “伊布尔罕在哪?”那男人掐着野小子的腮帮子把他拽下来,一只手挟着,另一只手扼着和尚的咽喉,扼得和尚一颗秃头青筋暴满,眼泪鼻涕一块儿掉。

    许是和尚样子太难看,又许是那男人明白过来,这么扼着咽喉,连声带一同扼死了,和尚即便有话也出不来,总之,他松了手,和尚烂泥似的瘫在地上猛喘:

    “我、我都说了不知道了!真不知道!我去的时候只、只看见一个死掉的女人,怀里抱着一个、一个不足月的婴孩……”

    那男人过去又是一脚,这一脚踹到了和尚的不便之处,和尚一声惨嚎,虫子似的在地上扭着,额上一层疼出来的汗。野小子见了又是一嘴,这一下咬在了那男人肚皮上,连衣服带肉的咬,确实是太勉强了,咬一嘴,一嘴的唾沫都糊在了人家的衫子上,肉没咬着多少。

    亲生儿子近在咫尺,亲爹却一点没往那头想,也难怪,当年的陆弘景脸上常年五抹六道,这些抹和道的内容十分复杂,有时是粥嘎巴,有时是干鼻涕,糊得看不清眉眼实属寻常。再加上野小子被野和尚喂得挺好,身条肉肉墩墩,小猪崽子似的,与野和尚如出一辙,半点没有陆家人那种长身玉立的挺拔俊美。他亲爹拿他当野和尚搞出来的野种,手底下自然没留情,当然也没多用力,就是左手朝下一挥,把他挥到了地上。

    野和尚歪歪倒倒地挣扎起来,一个倒伏,大光头冲着那男人的肚子顶过去,“我养了六年!从一丁点儿养起,养这么大我都没舍得动他一根手指头!有什么你冲我来!打孩子算什么英雄好汉!”

    那姿势,就五个字:我和你拼了!

    六岁的野小子摔在地上,一眼一眼看着和尚被打得陷进泥里,一身肥膘都撑不起这么个人来了,他当时心里是怎么想的来着?对了,谁能替我杀了这个打人的人,我便拿命谢他!

    知道自己杀不起,便寄望于能杀的来杀。可没人愿意管闲事。

    再然后,他从战圈里爬出去,在猪肉摊子上摸了一把片肉小刀,又爬了回来。他是真想给他一刀呢!哪怕是亲爹!

    我都六岁多了,这么些年来你去了哪?可曾喂过我一粥一饭?天寒时可曾为我添过一身衣?天热时可曾为我擦过一把汗?我被同岁数的小子们追着打,骂着“没爹的野种”的时候,你在哪?

    只会追问“伊布尔罕”,伊布尔罕早死没了,丢下个不足月的儿子,被一个酒肉和尚捡了去,现如今正拿着一把片肉小刀,想一刀扎死你!

    刀子还远没到跟前,野小子就被摔出去了,他不气馁,胡乱抹了一把摔出来的鼻血,捡回刀子,接着冲锋!

    被揍得起不来的野和尚一嗓子石破惊天,嚎出一个真相:“你别打他!他是我偷来的……那女人当时半死不活了,我、我把他从襁褓里偷出来……都是我的不是!求你别再打了!”

    再舍不得,那也是偷来的,一大一小相濡以沫的日子也是偷来的,现如今到了欠账还钱的时候了,痛死了也得赔回去!

    后来的事,在陆弘景的脑子里始终的含混不清的,他直觉在回避这件事。在如今的他看来,做人还是始终如一的好,要么就彻头彻尾做个野小子,要么就从头到尾做个世家子弟,做半拉的感觉,太痛,总觉得野小子是被他自己杀死的,一天天,一年年,慢慢杀死的。因此他做人一直做得不大快活。

    对他自己的爹,他一样在回避,始终想不起他的眉眼模样来,反正就是不亲,亲朋都说他有七成似他爹,他对着镜子照,照样找不出来那六成藏在了哪。对那野和尚,他只记得他肉乎乎一颗秃头,秃头上边烫歪了的几点香疤,一样是想不起眉眼模样,再用劲想也想不起来。

    当年初回陆家,他跑了几次,顺着河跑,野跑,没带钱没带粮,就带了两条腿和一个鼻子,腿脚不停地走,嗅着野和尚身上那股油乎乎的汗臭味走,走到哪,饿了,就停下来偷点儿什么吃的。一共跑了三回,最远跑到了新阳,离那野和尚的老巢不很远了,还是让陆太夫人追了回来。最后一回,陆太夫人亲自带他去了一趟田山,找到那野和尚,当面要他选,愿意回陆家,还是愿意跟着和尚去。和尚还是清楚的,他清楚地知道小家伙跟着自己没有大出息,十来年后最多能出来一个俊俏透顶的野和尚,凭着那副皮相骗吃骗喝不在话下,然后呢,也就到这儿了。真为他好就不该阻他前程,他得把自己当一块绊脚石,自己把自己搬开。

    时至今日,陆弘景还记得那个场景——自己嗷嗷哭得像头伤了齿根的小畜生,野和尚背转身飞跑,所有的哭声都焖着,焖在一身肥膘里,跑得一身膘咣里咣当。

    一样是冬天,一样是寒气彻骨,一样是破僧袍上下翻飞、掩不住岁月风尘。

    </script>    他忽然明白自己为何要留下龙湛了。他心里其实一直葬着这么一个念想:我若是他,绝不跑,绝不会丢下那个六岁的野小子就跑,我会留下来,把他带走,苦就苦一点,没出息便没出息,那么顾全大局做什么呢?

    野小子为他朝自己亲爹动刀,他却这样顾全大局地谢幕离场了,一刀把野小子的日子劈成两半,人也劈成两半,忒狠哪!

    推己及人,那天陆弘景的亲老子要真收了野和尚一条命,他为了留下这条命,大约也是做什么都愿意的,当个奸细算什么。

    萧煜以前听他说过一点,但没像今天这样掏心挖肺似的说,他都让他说难受了。

    两人心情都不好,又谈了一会儿,谈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就约定明日回了虎牢关,把北戎交来的书证给老铁,看看能看出点什么没有。

    萧煜一出门,龙湛就黄花鱼似的溜着边儿进来了。陆弘景要看不看的看了他一眼,其实是刚才嚼了一口草药,药性上来,就要睡着了。

    “有事?”三变用的是鼻音,比较黏糊,不偏不倚,挠了干儿子的心尖尖一下。

    “……给你解闷。”

    干儿子忸怩了一忽儿,那半桶水的庆朝话,把“解闷”说得三不靠,三变侧耳听了好几次才听清,听清就笑,“累了,明早早早上路,你出去歇着,什么时候有闲了再说。”

    “我不。”

    “……你要怎么给我解闷?嗯?”

    “给你唱。”

    “啥?”

    吃的险些齁死爹,那就来点儿唱的。

    这调门,这嗓音,怎么说呢,不能算不好,但就是那小曲儿唱得忒下里巴人了!

    “你跟谁学的?!”

    干爹不困了,瞪着眼问曲子的来路。

    “跟王一哥学的。”

    “……”

    我说怎么一股山东大葱味儿!

    龙湛给陆弘景做干儿子做了几个月,兵们都知道陆千户护短,不怎么敢逗弄龙湛,但开点儿小玩笑是有的,比如说这个矮胖敦实的王一,逢到兵营里吃点儿好的,他就来二两烧刀子或是地瓜酒,吃着喝着,还要唱两句鲁戏,一旁的丘八跟着架秧子起哄,朝一旁猫着看热闹的龙湛说:“哥哥们跟你说啊,头儿最喜欢听山东老塔的调子,你跟着学,等他回来了,在他面前露一嗓子,那多好!听话,跟着王一哥学,他唱的最地道!”。王一偏是个人来疯的脾性,人家越是架秧子起哄他越来劲,当即跟上,要龙湛跟着他学,学什么呢,多半是些荤曲子,什么《小寡妇上坟》、《小尼姑思春》,最荤的当数《十八摸》,王一也损了点儿,专一教这个《十八摸》,专一要他到三变面前唱。唱也就唱了吧,反正丘八营里荤素不忌,三变又不是没听过,坏的是这家伙学了一嘴的山东老塔话,原本就捋不直的舌头更加捋不直。

    三变犹豫半晌,无奈道:“……来,跟我说:红——男——绿——女,木——牛——流——马!”

    干儿子艰难地捋直了舌头,跟着他一字一顿:“红——蓝——绿——缕,木——流——流——马……”

    “……”三变心说这是要坏菜,才几天不见,就跟着这班人天南地北地学了个乱七八糟!

    “不许再跟着学!”

    “……不好听?”

    “……”

    跟你那碗兔肉汤差不多,冷不防齁人一跟头!

    三变到底没把大实话说出口,大实话多难听啊,还是不吱不响就好,让他自己去想。

    可龙湛到底也没把他的不吱不响想明白,老也爱唱这个山东大葱味儿的小曲儿,老也爱唱十八摸,直到后来的后来,他都爱唱。长成正宗的黑里俏以后,他依然爱用一把好嗓子唱,唱得比那北戎小王的河湟花儿荤多了,边唱目光还边顺着三变的身上走,简直的!

    一队人回到虎牢关,都松了一口气。老铁迎出关外来接,还像是揣着什么心事,陆弘景把北戎交来的书证转给他,他接过一看,眉毛拧得更紧,脸上写满了愁。还没等他们开口问,他便主动开口说,“闵之一行差点摸到贼人老巢,谁想棋差一招,查到一处山崖时,贼人把入口整个炸塌了,我们折了十来号人,余下人再追进去也没用,炸过之后整座山的地貌都变了,差点找不到路回来。好不容易弄回来一个活口,当天夜里就死了,转过一天,那北戎屠村案里唯一的一个活口也咽了气……线索也就这么断了。”

    闵之就是李景隆,他们沿着被屠的北戎村落走过的路线朝前走,一开始也没指望能找着什么,后来他们注意到地上有一滩干了的血,还有几件生绿锈的铁器,模样古怪,说是箭镞又不是箭镞,这样的地方出来这样的东西,不由得人不查。事后回想起来,倒像是个事先做好了的圈套,专等着他们钻。

    奇了怪了,怎么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敞开了似的,对头们甚至走在他们前边,提前把陷阱和圈套布置好,一步步把他们引向什么地方。这种被牵着走的感觉,十分憋屈,更憋屈的是,打那以后,这伙贼人彻底销声匿迹,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

    转眼过了小俩月,原本后撤三十里,进大城池暂时安顿的边镇百姓们都熬不住了,陆陆续续回到家园,忙活春耕,那些还犹豫着的,看看没出事,也都前后脚跟着回去赶春了。又过了大半年,还没事,连百姓带官兵都有些松下来,就连陆弘景和萧煜,也都先后向老铁告了假,打算回帝京一趟。

    算起来,这俩人也有好几年没着过家了,这回一同升了参将,加了薪俸,回去一趟也说得过去,荣归嘛。

    萧参将打算回去看看他家小情儿,自然归心似箭。陆参将想到回去要对着长嘴泼舌的各路亲眷,自然蹭蹭磨磨。后来,萧参将先自上路,陆参将挣扎许久,横下一条心——走着!

    以前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时候,那是说走就走,现如今有了干儿子,走的时候带是不带,这就成了一号大问题。带嘛,回去见了陆太夫人怎么说?说是自家认的干儿子?胡闹!不说,说是兵营里带回来的跟班,撒那么大个慌,对谁他都过意不去。

    龙湛大约是知道他要回去,嘴里虽不说什么,眼里都写满了,就怕他不带他去,心事重重的,饭量都下来了。三变躲了他两天,后来一咬牙——去他个舅子的!带就带!说就说!胡闹就胡闹!

    然后龙湛就这么跟着走了。

    骑马走,一人一匹好马,脚程奇快,没几天就到了暨阳,顺着河道走,过个十来天的,帝京就到了。

    </script>    这天走到一处荒岭,天都半黑了,方圆十几里无人烟,陆弘景算了算脚程,再看了看前后,决定就宿在荒郊野外,明日天亮再走。这处之前是个渡口,几年前这一带发过一次大地动,地动山摇,河川改道,死了无数人,从那以后,渡口就渐渐废弃,夜里野渡无人,河水哗哗,间或有鸟鸣:勃咕咕——勃咕咕——,颇为瘆人。

    露宿荒郊对这二人而言都是家常便饭,一个是四处流浪,走哪睡哪,一个是行军打仗,打哪睡哪,俩都年纪轻,火力壮,睡一宿不算个事儿。

    龙湛生火烧了一壶茶,热了热随身带着的干粮,看着陆弘景吃完了,他再吃。二人吃喝完收拾好,裹进铺盖卷里躺倒看星星,良久无话。许是吃饱喝足懒得说,又许是不知该说些什么,躺了一会儿,三变睡着了……

    约摸三更时分,龙湛心里一跳,猛地挣坐起来,先往旁边找——没找见陆弘景,当时他就慌了,张嘴要喊,后边伸过来一只冰凉的手,把他的嘴一捂:“别喊,跟我走。”,声音和味道都是熟之又熟的,他即刻心定,反握住捂在嘴上的那只手,借力起身,悄默声地紧随而去。他们躲入河边一片树林当中,爬上一棵大树,居高临下看外边情形。渡口那边过来二十来号人,一身黑衣,蠕蠕而动,就爬在他们刚才睡过的铺盖卷上,又从铺盖卷上一路爬过,捡直朝他们藏身之处爬来,看得两人汗毛直竖。

    眼看是藏不住了,陆弘景攥紧背后“滚云”,附耳对龙湛说道:“一会儿我往北边去,你往南边跑,真被撵上了你也不用急,往河里跳!”

    三变这么交代是有道理的,冬天的河水冰冷刺骨,虽说还没封冻,下去一趟也够戗!龙湛会水,这一年多他把他养得挺好,足可以抗住下去这一趟,再说了,破孩儿下了水异常生猛,多少人都游不过他,往河里跳,胜算能有六七成。

    “唔。”龙湛没多说,就“唔”了一声。

    既然都“唔”了,三变就当他答应了吧,谁知到了行动的时候,满不是那回事!

    个死小子一直粘着他,打都打不走,被追兵追到无路可逃,他一咬牙带着他跳了河!

    一入水——嗬!那份刺骨啊!就跟密密麻麻一排排钢针直接往骨髓上戳!疼得三变直掉泪,手脚乱划水,狗刨着在水里载浮载沉。再看龙湛,那是如“龙”得水,游得十分轻快惬意,还有余裕带着三变走。二人水里浸着,顺水漂了一段,确认后边真没什么东西赘着了,这才往岸上爬。上来被小凉风一吹,这才知道水里那一下子还不算什么,龙湛人瓷实,不觉得如何,陆弘景手上身上的伤刚好完全,冻一下,旧伤处疼得和断了差不多,再看那张脸,冻得青白带紫,惨了点儿!

    附近又没有庄户,好不容易找到一处坍塌倒坏的破庙,里边的泥胎神塑缺胳膊断腿,很是磕碜,靠北面那儿堆着几垛干稻草。看这情形,没得可挑,陆弘景二话没说,先自钻了进去,从身上掏出包了几层火油布的火镰子——幸好没湿透,要擦着是费劲点儿,但好歹着了,火燃起来,扔进几根烂檩条,火旺一些,有了星点暖意之后,他立马腾出手来料理自个儿:跟蛇蜕皮似的,蜕个精光。龙湛外出找柴,抱着一捧柴从外头进来,看的就是白花花、赤精大条的一个陆弘景……

    他脑子还没怎么动,脚已经动了,它们倒退三步,从破庙里退到破庙外,然后再也不肯前进半步。

    “快把湿衣衫扒了,进来!”

    “……”

    “快着点!想冻死我呀你!”

    见他还不动弹,三变白花花地过来把他拽进去,亲自动手扒他身上冻硬了的衣衫褂裤。

    龙湛傻杵着让他扒,扒完了一搂,俩人一同倒进铺好的稻草跺里——两具躯体尚在青春,皮肉溜滑,搂了一会儿,冻僵的躯体便逐渐化开,如同大地春回,冰雪消融,那种温吞吞的暖,尤其像隔靴搔痒,不解馋。

    “你过来点儿!搂紧了才暖,不然路上冻死了算谁的?!”

    陆弘景恼恼地一巴掌呼他后脑勺,让他再贴紧点儿,最好两人贴成一人,别让一丝暖漏出去。当年的龙湛还不知道自己在馋,他就是紧张,也不知在紧张些什么,就是一颗心跳得好狠,脑子里轰轰隆隆的,闹得他什么也想不起来,连气都不知道喘了。当年还以为是羞,却原来竟是馋。还一馋馋那么些年,可怎么好?

    火烧得旺了,陆弘景从气短脸抽的半死不活里缓了过来,开始不安分了——一双手四处掏掏摸摸,摸到对面下三路的时候,他咧嘴出来一个坏笑:

    “哎,你这套东西,倒还长(zhang)得有点意思……”

    “……”龙湛那套东西,确实是长得超乎常人,还没成人,已经有了成人的“个头”,平日里在兵营,他没少受人调侃,这会子,调侃从最不该出来的那张嘴里出来了,他都不信那是他说的!

    三变这人就是嘴贱,手可能也贱,他是纯逗乐,人家要当真,他便撒丫子蹿了。

    他说龙湛那套传宗接代的东西长得有点意思,那就是兵油子的逗法,丘八营里,谁没挨过人摸呢,摸了,说一句:“哟!有点意思!”,那是说好话呢。

    “别摸!”龙湛可不知道他的逗乐,他把他的手拦回去,不让摸。

    “怕啥?你又不是黄花大闺女,摸一把能少一块肉?!就摸!”三变滑溜溜的在稻草铺盖里兴妖作怪,闹得龙湛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几乎走投无路。

    “……”龙湛默不作声地犟着不让他摸,原本仅是纯逗乐的三变给他惹起了兴致,追着摸,一边摸,一边心里还泛着酸,酸中还带有那么一点点甜丝丝的欣慰:这一年多的饭没白喂,老子大半年的俸禄没白花,每一粒米都化成了养分,滋养了这一大坨人——好家伙!且是能吃呢!个头蹿的这么快,现在长得跟我一齐头,再过一年、不,估计半年,就能撵过我,真长成了,估计得高我不少!也好,将来沙场上有了什么好歹,缺了胳膊少了腿,就得一个这样的才搬得动、伺候得起!

    三变一边走神一边摸,摸得是心不在焉,龙湛给他摸得耳根赤红,忍无可忍,终于从稻草铺盖里翻出来,拿湿衣服兜裆,到火塘旁猫着去了。

    “你回来,我就是个玩笑么,你当什么真,还和我耍脾气?能的你!快回来!你回不回?!”三变说话就要起身,就要白花花地过来拖他。龙湛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再来一次白花花,眼看三变起身掀开稻草铺盖,就要起而行的架势,他一下没别住,又红头涨脑地窝了回去。

    怕了你了!

    </script>    熬到天亮,衣服烘半干了,人也烘半干了,三变总算撒开手,拾起半干的衣衫往身上套,催他上路,往几十里开外的镇集上赶,按三变的说法,今儿个要再喝不上姜汤、谁不上暖铺盖、换不上干衣衫,非伤风了不可!

    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二人一通急赶,好歹在正午之前到了青田镇。一进镇集,三变轻车熟路地去到镇上最好一家客店,要了一间上房,带着龙湛下澡堂子泡了一个酥心透,这才懒洋洋穿衣着鞋,出街找东西吃。

    吃的倒也不讲究,一碗焖牛肉,一碗辣豆腐,二两烧刀子,烧刀子里扔几块拍扁了的老姜,酒的辣之外,还有姜的辣,一口闷下去小半杯,再吃几筷子菜,大汗淋漓,十分畅快。陆弘景给自己倒了一大杯,给龙湛倒了一小杯,举杯先“吱溜”一口,再招呼龙湛:“喝呀!去寒气,不然寒气走了心,将来有得你受的!”

    龙湛端起酒杯,还没到嘴边就被那股怪味儿冲得脑仁疼,略抿一小口,即刻咧嘴吐舌,咝咝吸气——辣!

    陆弘景一旁咕咕笑着,夹了一大块牛肉直送到他嘴边:“来,吃口菜就好了。”

    龙湛撇开脸,不肯就着他的手吃,三变见了简直要笑死:“哟呵,小屁孩儿别扭个什么劲?!不吃最好,便宜我了!”,说罢,这货反手一送,那块牛肉就填进了他自个儿的嘴!

    龙湛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羞的,那天那餐饭他就没吃好,老走神,一双眼睛动不动就爱往陆弘景的脸上溜,溜完了脸又溜手,溜到下三路的时候,他嗫嚅着说了一句:“饱了。”,说完以后霍然起立,准备大步流星来着,结果让桌子腿绊了一下,大步流星就成了落荒而逃。

    他那缺心眼的干爹坐在位子上笑得直不起腰,不臊死他不罢休似的,人都跑好远了,还听他在那儿哈哈哈。

    三变是故意的,故意把干儿子逗跑,座上剩他一人的时候,没谁会被他忽然挂下的面色吓着,他才能摆出一张淡脸来,琢磨点儿别的事,比如说,昨晚那群人是怎么回事。

    他从虎牢关返京,大部分时候走的是官道,会走到那处荒废的野渡,其实是个巧合。前一天下了一阵暴雨,冲塌了去往青田的一座浮桥,不得已绕道七里亭,走到七里亭的时候,官道又被一块大石头塞住了去路。朝人打问,只说那石头是两日前从山上掉落的,至今还不见朝廷派驿马道的人来清理搬运,想是因为平日少人行走吧。当时觉得是运道不好,如今看来,这事不简单,浮桥垮塌,他们就只能走七里亭去青田,七里亭的路再走不通,就只能走这处野渡,野渡荒无人烟,死两个人,许久都不会有人发现。

    那么,到底是谁要置他于死地?

    于公,他不过是个千户,老实说,还算不上个人物,杀了他,连个响屁都算不上,至于下这么大功夫么

    于私,他还没把谁得罪到非要杀了他才解恨的地步。

    再想想昨天夜里那些人,矮得多奇怪,似乎是趴在地上朝前走,动作像什么呢?像狗。

    他忽然想起来大半年前那个阴历十六的夜晚,在那个灌满血腥和焦糊味的北戎村落里,那些尸身上粘着的短短毛发,就有点像狗毛。不可能是山中的大猛兽,猛兽毛发比那些毛发要长和粗,手捻上去触感明显不同。可昨天夜里,他借着月光看到的,分明是一个个爬在地上的人!一个个腰塌了的人。再回想一番,他们奔命的时候,追在后头的,除了四脚着地、飞尘扬沙的声音,还有锁链撞在一起的响动。难不成,这些像人的东西,其实是狗?

    陆弘景喝了一口辣姜酒,差点把眼泪辣出来,脑子也略清楚了一些。

    不,不会是狗。虽然四脚着地,但这些东西,明显是人,他不会错认。那,那些毛是怎么回事?哪来的?或者是这些人身上穿着的皮袍子上掉下来的?也不可能,皮袍上的毛发没有那么长,而且经过炮制之后,皮袍上的毛发长短一致,不会又长又短的。还有一点,他想到了那些牙印,当时个别北戎人尸身的脖子上留有两个牙印,若是大猛兽留下的,豁口应该比较大,且越往深处牙印越尖,这才符合兽类利齿造成的切入伤,可他看到的牙印特别齐整,豁口不大,也不够深,从外往内创口大小基本一致,这就怪了,不像是兽齿,倒像是人牙……

    接着,他想到了二十年来听到的诸多怪谈当中的一则,叫扈三娘子,说的是一家镇集上开着一家客店,老板娘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人么,都爱瞧美人,这家客店的生意就特别好。然而奇的是这家店生意不论再怎么忙,也不见老板娘多雇一个伙计,什么都是她自己亲自操持,推磨、扫洗、烧火煮饭,等等等等。到了夜里,三更天她便起来,从床底掏出一套精致小巧的模具,模具里有山有水有房有田,放在地上念一念咒,模具便自己长大,大到可以看得见房子里边套着的一头头驴,她化身进去,赶驴推磨、耕田,卸了磨便把那驴杀掉,做成各色熟肉。后来才知道让她杀去的驴,全是之前在她那儿住店的住客……

    不知怎么的,这则怪谈就从脑子里蹦出来,寒天里陆弘景生生出来一个激灵。怪谈到底是怪谈,人怎么能变成畜生呢?大约……是天黑看走了眼?

    到底是谁?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冲着他来的,还是冲着查探这起案子的将官来的?如果是冲着这起案子来的,他这里遇到这类事,难保老萧那边就太平。虎牢关内,告假回帝京的只有他和萧煜,他们俩品级都不高不低的,半路截杀,就当是给庆朝一个下马威?

    </script>    当天夜里,龙湛迷迷糊糊当中,看到陆弘景起身出去了一趟,想尾随而去,奈何双眼发粘,双脚灌铅,怎么也醒不过来。翌日早晨,待他扒拉开沉重无比的眼皮看一眼对床,那人正缩在被窝里睡得人事不知呢,装得挺好,就像压根没出去过一样。被抛下的人却是不容易转过弯来,一连好几日,连陆弘景上茅厕的工夫,龙湛都要粘着去,他进去蹲坑,他就在门外把着门,恨得三变一口一个舅子的,又骂又呼巴掌。

    然而凭他如何骂、如何呼巴掌,那牛一样犟的干儿子就是转不过弯,捶得疼了,就自己吹一吹、揉一揉,而后默默杵在原地,该把门还把门,该堵门还堵门。

    “我说你什么毛病?!非得这么摽着我才好受?!”

    “对。”

    龙湛平平淡淡一个“对”,这一年多,他学会了摆一种脸,就是什么表情都没有的一种脸,这种脸摆出来,谁都知道没得商量。

    陆弘景让他这个“对”给气笑了,他蹦过来,勾着他的下巴颏往上抬,“有本事抬起头来盯着我的眼珠子再说一遍!”

    和我玩这套!小样儿!

    这就难了,干儿子一般不太敢盯着三变那对金银妖眼瞧,那里边光华流转,摄魄勾魂,一不小心就要迷在里头出不来。以前就不大敢,打那回“白花花”之后,他只敢拿眼角偷偷溜他,或是蜻蜓点水般飞快掠而过,让他盯着他眼珠子说话,这是存心难为人!

    三变一步步逼来,干儿子一步步败退,耳朵尖儿慢慢浮上一层小桃红,那红慢点慢染,霸占到了腮上,那张脸就黑红黑红的,再有三两步,败局便是铁板钉钉,跑不掉了。谁知干儿子忽然鼓了一口气,黑红着一张脸,眼皮翕动,眼睫微颤,硬是对着那对金银妖眼颤着声说了一个“对”。

    陆弘景让他这记回马枪杀了个措不及防,一时愣住,然后他盯着他那对黑眼仁看,里边清澈明净,还留有一点孩童式的天真,要什么也是孩童式的,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只求自此岸达彼岸。多么认真而专一,都显出残酷来了。

    “好。”、“好。”还是三变先移开目光,他背对着他,连着说了两个好字。说完以后自顾自走了,从此以后再不提这事。

    这就闹上了别扭。

    离帝京还有七八天的路,这俩已经互不言语了,除了必要的“吃”“喝”“睡”,基本不说别的,连闲磕牙都没有,就这么一路沉默着赶路,陆弘景策马前导,龙湛后边跟着,臭小子骑术了得,路上穿高走低,翻山越岭,他都静静地跟在离陆弘景几步远的地方,绝不用三变停下来等。

    这日行到一个小镇子,日色过午,陆弘景打算停下吃点儿热东西再上路,就下马问行人哪有好饭馆,行人望他一眼,答他:“好饭馆就没有,这镇上只有一家草店子卖点儿酒水饭食,转过前边街口便是。”

    陆弘景谢过,牵着马慢慢走在前边,转过街口,果真看见一溜草棚沿河一字排开,连纸招牌都不糊一个,若不是里边稀稀拉拉坐着几个食客,谁知道这是饭馆?

    罢,出门在外,将就着些吧。

    陆弘景和龙湛一前一后走了进去,找了张靠河的桌坐下,也不急着叫店东,慢慢打量起饭馆四围来,外边看着不咋地,进来坐下才发现其实还可以,桌子是硬木茬做的,粗手工,用得有年头了,整张桌子都起了一层暗红包浆,从桌面到桌脚都擦得锃光瓦亮,地上也干净,不像当初想的那样邋里邋遢。

    就是店东奇怪,客人进店坐了有一阵了,也不见他过来招呼,木雕泥塑似的坐在柜台后头打盹。

    “店东,招牌菜来两个,再烫一壶好烧酒,来三斤包子、三斤米饭!”

    三变天生的高门大嗓,嗓音非常敞亮,一嗓子能打好远。店东被他扰醒,懒蛇一般起身,蹭过来,带着未醒透的惺忪含含糊糊说一句:“烧酒没有好的,都是兑了水的,要不要”

    哟呵!兑了水的也好意思挂在嘴边说,这家伙是太实诚呢,还是太愣?

    “兑水的也要,上快点儿,吃饱了还赶路。”

    店东哼哼一声,打着哈欠有气无力地朝柜台后的厨房招呼一声:“老翟,上一壶茶!”

    那叫老翟的愣头愣脑地拎着一壶茶过来,往桌面上一敦,茶杯也不摆两个,就又拐回厨房里头去了,临去之前丢下一句:“柜上有杯子,自己拿。”

    三变看多了各色人等,对这般样的慢待不以为意,自己拿就自己拿,他下巴颏对着龙湛微微一抬,臭小子便心领神会,过去拿了杯碗筷子,用茶水仔仔细细涮过一遍,这才一件件摆到陆弘景手边。

    这家邋里邋遢的野馆子别看外边不咋地,人也不咋地,菜做得挺地道,拿手菜来的是糟河鱼还有嫩煎羊排骨,一大碗莼菜鲜鱼羹,包子米饭,一时上齐。

    陆弘景和龙湛吃喝的时候,掌勺的那个老翟就坐在柜台边上看着。三变为人四海,当即招呼他过来一同喝一杯,老翟闷声不吭地抽着旱烟,盯着三变看了好半晌,嘴里嘀嘀咕咕,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皱着眉头晃过来,随手拖过一张条凳,一屁股坐在三变旁边,黑乎乎一只油手伸过来,掰过三变的脸,像是对他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噫!你这人好生奇怪,被野狗挠了也不知道找医馆开两副药来吃,啧啧!毒都跑到脸上来了,得亏遇见我,不然你这条命算是交代了!”

    龙湛作势要拨开他的手,被三变一个眼神拦了回去,三变还笑笑的,不动声色地问他:“哦,被野狗挠过,脸上看得出的么?”

    “唔,你这个,挠了有好几天了吧,野狗牙可是有毒的,中了毒若是不及时拔出,性命堪忧!”

    陆弘景想起几天之前黑夜里的追逐与那冰冷刺骨的河水,慢慢回想起当时似乎真的有什么东西在他的左脚脚后跟上挠了一下,他一直以为是奔命时让石头划伤的。

    </script>    “看样子翟兄会医术,如何甘心在这穷乡僻壤里做个厨子?”

    青田的浮桥塌了,七里亭的路让巨石堵了,从野渡走,那些狗一样的东西明明有置人于死地的本事,却不施展,似乎只是撵着我们向某个既定的地方走,这么做,会不会是为了让我们遇上某个既定的人?

    “翟世用,叫我老翟也行,翟世用也好,我听不惯你们汉人的文绉绉!”

    “好,老翟,从这儿到帝京还有七八天的脚程,不很远,到那儿不是更好么。”

    “嗐!别提了,我就是顺着这条河从西域走过来的,两年前就来了,走到七里亭的时候盘缠让人扒了去,没钱寸步难行啊!不然我到了帝京,给畜生看诊都能发财,做什么留在这里干熬!”

    “哦,都来两年了还没挣够盘缠?”

    “可不是么,生意都淡出鸟来了,店东又不勤快,还一个劲地克扣,哪凑得出!”

    “凭你的手艺,换一个东家应当不难。”

    “……”翟世用听他这么说,拿眼扫了他一下,几次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颇有点欲言又止的意思。

    倒是店东爽快,一下把老翟的底子给抖了出来:“嘁!还换东家!这老家伙怕女人!换一家店倒是容易,可哪家店没几个女眷,哪像我这儿这样清静!”

    翟世用既羞且怒,一迭声地和店东叫板:“谁是老家伙?!老子今年才二十五!再说了,老子也、也不是怕女人,就是、就是不大好意思和她们对眼瞧!”

    这副尊容着实不像二十五的人——蓬头垢面,胡子拉碴,戴一顶破毡帽,全身上下含混不清,也不知是油烟弄的,还是许久没打理自个儿了。

    “说实话,我本是给畜生瞧病的”老翟又吸了一口旱烟,冲着陆弘景吞云吐雾,也不知道给自己脸上贴点儿金,一句“我本事给畜生瞧病的”,说得陆弘景脸都绿了。

    “治狗挠当然也在行,今儿我们撞见了就是缘分,你呢,也不用多,给我五两银子,我保你啥事没有,咋样?”

    “……”

    原来这家伙打的是这号主意!

    这地方鸟不拉屎乌龟不下蛋,几年不见一个豪客来,来的都是些没油水的平头小百姓,像三变这样穿着不赖,还骑好马的,那就等于老天爷送来的彩头,不要白不要!

    打主意总好过没主意,陆弘景心内放松了一些,笑对他说:“那我掏五两银子,快些给我治,治好了,若你要上帝京,我们还可以捎你一程。”

    听闻这话,老翟乐坏了,当即起身熬草药。

    龙湛从头看到尾,见人出去了,这才从桌子底下拉了拉陆弘景的手,意思是:这人不知根底,带着走万一有险如何是好?

    “放心,要弄手段他早就弄了,犯不着等到如今。”

    还有一句三变没说出口——就冲他这份手艺,我也得带着他,虽说丘八不挑拣,有个会做饭的在身边,荒郊野地也能吃上一口热食,那多惬意,再说了,若是真有状况,留他在身边不正好么,听其言观其行,真有事,迟早露马脚。

    陆弘景和龙湛在小镇上呆了一天,走时要多带一人,怎么走就成了问题,这个老翟只会骑驴,不会骑马,那就得两人共一骑,三变要老翟和他一起,龙湛不答应,所以老翟就跟了龙湛。头一回骑大马的老翟新奇死了,一路上大呼小叫,见什么都比手画脚,摁都摁不住。走了有三四天,那股新鲜劲才下去。那老翟偏又是个闲不住嘴的人,和陆弘景正好凑一搭,他们二人一路上天南地北地瞎吹胡侃,兴味十足,过不多久,相互把对方的底细摸了有三四成。

    老翟是胡人里吃手艺饭的,照他自己说,就是个给畜生看病的游医。此人自幼跟随草原上某牛马大夫学医,手艺还行,实在没有畜生可医时,也医一医人,照他自己说,医人的手艺远远比不上医畜生的手艺,但也没有医死过谁就是了。两年多前,教他医术、带他混饭吃的那个牛马大夫在一场乱战中让人打死,他生路断绝,不得已沿着河口从西域去帝京,盘缠是绝没有的,就是一路走一路挣,有一吃俩,一个大子儿也没存下来,想讹一两个土财主,可惜来的不是地方。

    “所以嘛,要不怎么说咱们有缘呢!”老翟掀嘴咋舌,做感慨状,其实话底下别有另一番意思——也就是你们二位傻帽罢了,不然哪来那么好讹的主儿!

    “是有缘分,不然怎么就那么巧呢,到青田的浮桥塌了,走七里亭又让大石头堵了路,这都不是缘分,那就是谁动的手脚了。”陆弘景瞟他一眼,笑得别有深意。

    翟世用霎一霎眼皮,细条眼拉开一道缝,精光从那道缝迸出,直射到陆弘景脸上,“哟,怎么着,还疑上我了?世上的巧合,有时真是巧合,非要动手脚,我朝一个千户使什么劲?至少来个参将才有意思。再说了,帝京陆家虽然有点儿分量,认真计较起来又远不及萧家。一个将军王的私孩子,比陆家的嫡孙要好用得多。”

    “一个游医,对庆朝的世家大族还能说得出一二三来,你这功课也做得忒足了,哪里是一个游医该有的本分?”陆弘景嘴皮子厉害起来,就差没说他别有用心了。

    “噫!想要发财,主顾的功课做得足一些有什么不对?又没坏心,你就信我嘛!”老翟大油脸盘一扬,胯一扭,居来出来一个娇嗔,陆弘景登时一阵齿冷,龙湛默默策马前驱,看也不看这俩,就是用耳朵听他们一递一声的讲双簧。

    眼看着就要到帝京了,陆弘景问翟世用可有地方落脚,翟世用腻乎乎地笑问他:“怎么?打算请我去你家呀?”

    三变笑吟吟地回:“是,真到没处可去的时候就来找我,管吃管住。”

    这俩说话半真半假的,龙湛不知该当真还是该当假,索性当做耳旁风。

    露水一般的缘分,到了帝京也就差不多了,特别是进了城门之后,那真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两边别过,翟世用往城东走,陆弘景带着龙湛往城北走,谁知道以后见是不见。

    </script>    好几年没着家了,三变不似其他人等,还近乡情怯,他就单是发愁,半点儿没有归家的喜悦。一来愁家里那堆各色亲眷不好应酬,二来愁龙湛的事情不好和祖奶奶交代,三来愁老萧那头迟迟没有给他回信。他想了想,决定不往家去,先去找老萧。

    老萧这厮实实是个重色的滑头,刚囤了俩银子就烧包,这不,回之前还管他借钱,说是要在菊儿胡同买个小院落。那天夜里遭袭,他半夜爬起来给老萧放了一只“信鸽”,过了那么些天也不见他回,也不知他到底如何了。待三变心急火燎地站到菊儿胡同里,走到最后那间,探头一看——哼!那货正指挥货栈的人手往里头搬家私呢!那份志得意满,看着就讨厌!

    正打算上前教训教训那重色的滑头,人家就跟脑袋后头长了眼睛似的,直接招呼他:“来了?等我一会儿,没地儿请你坐,这儿好了咱们上天聚和搓一顿!”

    乱了一阵,重色的滑头请他们二位坐到了天聚和的小雅间里,一壶香片泡上,吃着开胃小菜,这才慢腾腾开说。

    “和你借的钱估计明年三月间才能还上……”

    萧煜这才刚起了个头,便横遭三变打断:“去你个舅子的钱!老子是和你谈钱来了么?!真找你谈钱,当初老子借都不借!还谈还钱,啐你个油嘴葫芦!”

    “……好,这个暂且放过不谈。谈谈用借来的钱去干什么了,总可以了吧?”

    三变呲了一声,“瞎显摆!我还不知道你?把那点儿卖命钱拿出来买房置地,不就是为了你那小梨子么?肃王府不是个能往来的地方,置办一处院落,带小情儿过来说私房话也方便,动手动脚的也方便,对不对呀,萧参将?”

    他这么一说,可不得了,萧参将一张冷脸“腾”的一下红了!那面皮太白,那红来得太快太急,想遮掩都遮掩不过去,只见他一手挡着脸,一手摆了摆,勉强道:“瞎说什么呢!八字没一撇的事!”

    “去去去!少跟我来这套!脸都红成猴屁股了还说什么八字没一撇,逗谁呢?!那一撇你早撇你心里边了吧?装!”

    老萧罕见的让他堵得下不来台,端起茶碗小啜一口,轻咳一声道:“前日买下的,家私今日才到,到处乱着,还没顾得上归置,也没好意思带他过来瞧。”

    哎哟喝!这调门!软烂里头还带着甜丝丝!这还是那个冷脸老萧么??

    这碗甜不辣喝得三变挺够戗,他自个儿先受不了,自发转了话头:“对了老萧,我给你放的那个你没收着?”

    “放的什么没收着?”萧煜皱着眉头反问他,一点不像装蒜。

    “就那个!咱们平常外头联络用的那个!”

    萧煜还是蹙眉摇头,陆弘景心里一咯噔——这下坏了!

    “你到底给我放了什么?”

    陆弘景冲他一摆手,指了指桌面,又指了指茶碗,双方意会,蘸着茶水在桌上写开了。

    “杂毛。”

    杂毛是小白的儿子,小白是北戎小王养的那头海东青。前年小白找了老婆,过了一段时日就有了一只黑白相间的小杂毛,小杂毛的爹和三变投缘,到了儿子辈,交情还没变,小杂毛还没飞稳的时候就爱粘着三变,现如今长成了半大鹰,常常的偷跟着,难得的是,小杂毛居然和老萧处得来,偶尔也从他手上叼一块肉吃,一来二去,一鸟二人就交道上了,逢到山遥水远路难行,还差杂毛跑一趟腿,让它传递个消息什么的,次次都不出错,这次这是怎么了?

    “没见着。”

    要说,拿海东青当信鸽用,那是暴殄天物,但这事儿多来几趟,用顺手了,用起来就特别自然而然,而且,用猛禽传信还有一桩好处:海东青就是天上头一号霸主,同一片天底下,还没什么东西敢猎它,飞得还高,箭矢射不到,张网捉不着。

    然而今日它失手了。也不知是走迷了道,还是让什么人拐了去,如若不然,还有一种可能——它让那北戎小王给召回去了……

    “幸好我防了这一手。”

    那意思是在纸条上边他没说大白话。

    老萧见三变一脸嘚瑟,就写:“怎么防的?”

    三变龙飞凤舞三个大字:“暗号二!”

    原来,三变与老萧玩“鸿雁传书”玩上了瘾,还缠着人家定了规矩,约定暗号若干,比如:暗号一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意思是我这儿没啥事,纯粹忽悠你玩儿……

    暗号二,“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我这儿有事,你那边咋样?再不快点回可就晚了啊!

    暗号三,“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面上看,都是情诗。

    “……”

    半晌,三变似乎自己醒过味来,这东西,让旁人截去似乎不大合适哈,尤其是,截去的那个还是让他撩过的,这误会海了去了!还百口莫辩!

    老萧还他一个字:“作!”

    三变逢乱不乱,淡然转折道:“路上被狗追。”

    “狗?”

    你还怕狗?看不出。

    “人披狗皮你怕不怕?”

    两人手指头蘸茶水,你来我往,桌案上让他们划得水淋淋。一通往来之后,萧煜心里有了底,他问他:“境况报给老铁没有?”

    “没,我怀疑咱窝里有鬼,不敢走官路,看看走谁的私路子送回去吧。话说回来,你路上遇见怪事没有?”

    “一路风水皆顺,没遇上。”

    “怪!怎么像独独冲着我似的?”

    “那天夜里你们到过那个北戎村落,他们疑心你从那儿拿了什么。”

    龙湛看着他们飞快书写,三变的字粗枝大叶,萧煜的字大开大合,单看笔划都看不明白,更不用说内中的含义了。

    陆弘景比划完毕,有余裕抬起头来看一眼干儿子了,一抬头,正看见那个在发愣怔,就一巴掌呼过去,叱他:“你个舅子的!饭菜都凉了怎么还不动筷子!还等着我三催四请啊!”

    干儿子默默举箸扒饭,风卷残云一般卷干净了自己面前的一盘烧豆腐和三碗米饭,停下来接着发愣。

    陆弘景二轮比划完毕,又抬头看了一眼干儿子,站起来把所有的肉菜堆他面前,然后冲他挥了挥拳头,又指了指那堆肉菜,就一个意思——吃!

    老萧淡淡然看着三变狗扯羊皮,一语不发,只在用完饭出来以后、各自归家之前勾了勾手指头,让他把耳朵递过来。

    “以前可没见你对谁这么上心啊,怎么,这是养儿子还是养媳妇儿?”

    三变一记扫堂腿,没扫中,紧接着一记虎口掏心,锁住老萧喉骨,皮笑肉不笑地笑道:“和小梨子几年没见,不敢上门?瞧把你憋的!狗嘴都吐象牙了!”

    “对,就是憋的。听我一句劝,真不当媳妇儿养就别老撩人家,不然……我瞧这苗头不大对,你那干儿子,不知你发没发觉,他瞧你的目光与旁人十分不同。”说完,老萧拍了拍三变的肩,再用眼角扫了一下角落里杵着的龙湛,意味深长地哼笑一声,走了。

    三变还罢了,龙湛让他那一眼扫出了一层凉汗。他自己心里有鬼,最怕看旁人这样别有深意的笑。

    当然,鬼也不是什么大鬼,只是他自己跨不过去的一道坎——他在岁数上撒了谎,报小了岁数,小了能有四岁,也即是说,他今年已经十五多、快十六了,报给陆弘景的才十二。

    三变为人粗心大肺,他说多少就是多少,从不去细究。萧煜不一样,他早瞧出来了,还提前试探过他。就他刚来的时候,他把他带到背静处拿北戎话问的:“才十一?我看不止,少说也十五了。”,问了没几句他就自己招了,所以说萧千户是知道这个小九九的,只不过没声张而已。

    说千道万,说到根底上,不过是为了留下来,有个地方遮风避雨、不用再漂泊罢了。

    龙湛跟过好几拨人,捡回去养不久就嫌他太大吃,又嫌他老相,还嫌他年岁大了些,不如小的好调弄,过不多久就把他弃了,如同弃猫弃狗,从不管这样丢来捡去的,会给他心上添多少道伤。伤在那儿,久病成医,碰到陆弘景的时候,他直觉就不敢多说话,少说少错,非说不可,也耍了心眼,把岁数往小了报,这样,哪怕他真不要他,也不是他自己上赶着凑过去讨嫌的。除了岁数,还有一件事他撒了谎——那老和尚也不是他亲爹,起头一直想着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旁人说什么都不应,让他误会也罢,当他默认也罢,说那么多有什么用呢?耍嘴皮子让人捡回去,将来有了龃龉,人就说他滑头,说他不老实,怎么都是错。

    陆弘景听完萧参将一席话,耳朵还留在人家嘴边,脑子已经倒不过来了,他想:老萧说的这叫什么乱七八糟的?!他自己个儿天鹅肉没吃到嘴,成心恶心人?!明知道老子最怕这类攀扯不清的破事儿,还红口白牙的这么咒老子,能的他!

    这么一想,三变自己把自己气着了,跳着脚啐那已经远在几丈开外的萧参将:“啐啐啐!大吉利是!去你个死舅子的!青天白日的撒什么癔症!”

    瞧三变那张牙舞爪的模样,他没当真。萧煜也知道他不会当真,所以张口就来,格外的没负担。

    龙湛还杵角落那儿,人都慌了,血一阵阵往脸上涌,好在天生的黑脸膛给他打了掩护,怎么红都瞧不出。谁也瞧不出他在慌,在羞,谁也不知道他在慌,在羞。天生的孤立无援。

    陆弘景发散一通,气顺了点儿,扭过头来看孤零零杵在墙角的干儿子,气又不打一处来了,“过来!”,他冲他招手,见他不动,又不耐烦地朝他走去,伸手拽他,拿大嗓门凶他:“傻杵着干啥?回家了!”

    回家了。

    家是什么模样的?

    是不是就是这样的——有个人站在你面前,朝你伸出手,拉着你跟他走,前头是漫天霜雪,后头是沉沉黑夜,灯火星星点点,那人手上的暖意融融传来。

    风雪夜归人。

    是不是就是这样的?

    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

    所谓家,就是前头这个人的模样。

    </script>    陆弘景回到陆家都已经是掌灯时分了,因他事先和家里通了书信,他住的那座院落早早就打扫出来了,吃的用的铺的盖的也早早就备齐全了,单等着他回来。

    人着家了,接风洗尘少不了。先洗尘,三变拎着龙湛去洗了个痛快淋漓的澡,出来换上世家公子的一身行头,连带着换了一张正儿八经的脸,笑都不笑,努力绷出一个鲜衣怒马的二世祖。龙湛慢他一步出来,一掀帘子就见三变脸绷着,架子端着,好看是好看,就是替他累得慌。他默默吃他的惊,默默摆弄手上团成一条的衣衫,好不容易找着一个口,刚要把脖子往里套,后头飞来一个巴掌,直接呼在了后脑勺上,“你个舅子的!那是袖口!过来我帮你穿!”。龙湛垂头蹭过去,垂着头任他摆弄,他们俩长得一齐头,他要偷瞄他,微微掀一下眼帘就行。偷瞄,吃惊,惊了一下,再看,又惊着了,刚才没细看,只觉得他好看,现下偷瞄,瞄一眼心蹦一下高——好看得都让他心惊肉跳了!似乎他天生就该是这么样的:锦衣玉食,仆从如云,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

    也讲究得让他心惊肉跳。他们之间隔着的那道鸿沟,确凿无疑地藏在这些吃穿用度、言谈举止当中,它是存在的。不是你不认,它就不在了。

    龙湛嘴里发苦,愈加沉默寡言,陆弘景拉着他往正堂走,去见陆家太夫人。进门之前,三变站在外头的铜镜前把两边头发往耳后抿,抿得头发一丝不乱了,又理了理衣衫,清了清嗓子,这才举手敲门,“阿祖,君则来了。”

    陆太夫人端坐上首,正眼看着他们俩一步步走近,微微一颔首道:“坐吧。”

    陆弘景示意龙湛坐他左手边,龙湛坐下,右手却紧紧反握住陆弘景的左手,不让他撒开。陆弘景自然知道他为何有这样举动,也没说什么,只是重重捏了两下他手背——我在呢,一切有我。

    开场白照例是向太夫人问安,问问亲眷们的近况,家长里短的聊了一篇,三变遮遮掩掩的入了正题:“阿祖,和您商量个事儿。”

    太夫人是个明白人,看也看出八分来了,他再那么遮遮掩掩的一说,明白了十成十。她也不说他瞎胡闹,也不说将来有他好果子吃,反话更是提都不提,就是沉吟半晌,末后叹了口气道:“也罢,这事随你,将来若是改了主意,那时再说。”

    太夫人这关还挺好过的嘛,怎么三变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就是太好过了,他才怕呀!

    这事随你,意思是我不管了,那些追上门来要保媒拉纤的亲眷我也不管了,一概由你自个儿应付。将来若是改了主意,那时再说,主意是那么好改的么?人都带回家了,名头也顶在那儿了,哦,养了几年忽然又不养了,你这份尿性,将来也别指望做什么全乎事了!

    陆弘景让太夫人一句话磨出了一身汗,出汗之余心里也松快了几分,最难那关毕竟过去了嘛。

    幸好刚才没把“终身不婚娶”说出来,不然……

    三变之于太夫人,就好比孙猴子之于如来佛祖,他在太夫人面前总觉着有座山在头顶上罩着似的,不敢造次。

    又说了一会儿话,太夫人说一路风尘辛苦,挥挥手让他下去歇着,有什么明日再说。

    三变起身告退,忽然发觉反握着自己的那只手又紧了,他把手腕一扭,从那只手里脱出来,换成他拉着他。

    你怕什么呢,这是我家,那是我最亲的人,都不会害我。

    龙湛当然知道这是他家,那是他最亲的人,都不会害他,但这里没有他的位置,他不知该在哪儿安放他自己才不显得突兀。

    临去之前他不经意的一回头,正看见太夫人目送他们,目光落在他们一直牵着的手上,那目光也无风雨也无晴,透着一股淡淡的悲悯。

    意在言外。什么都不必说了。

    三变几年不回京,今日回来了,少不得和昔日故旧应酬一番,什么干亲湿亲姑表亲,前半段迎来送往小半月,光吃席面就把胃口吃伤了,后半段净是想法子推,推到推不掉了,这天早早躲出去,到帝京郊外的一座道观躲清静。

    道观叫了个挺俗的名号——白云观,也不哪朝哪代留下的规矩,似乎道观就非得叫个这,硬要往诗情古意上圆,那就只能套上“昔人已乘黄鹤去,白云千载空悠悠”了,倒也投合道家的“无为”和“虚空”。白云观是座不大不小的道观,要说出名,帝京方圆,比它出名出风头的多了去了,然而这个白云观四季香火不断,香客中间不乏那富商巨贾、名流显宦,一年收回的香火钱在帝京方圆能排进前五,这就神奇了。其实呢,说到硍节儿上,白云观如今的兴旺靠的是这两样:一样是庆朝独一份的斋菜宴,另一样,是白云观的观主广玉。

    广玉真名叫什么没人知道,虽然整个庆朝都知道帝京有个白云观,观里有个手眼通天的道士名叫广玉,但这人从哪来的,多大年岁,什么时候入的道门,尘俗名姓是什么,当真无人知晓。就好像一条暗河,在地底千回百转,最终到达你面前的时候,只有最平静清澈的那一段。三变和广玉怎么相识的,没人知道,怎么处到现如今这个份上的,也没人知道,就连三变他自己也有些稀里糊涂,他觉着自己没怎么费心打理这段交情,不知怎么的,广玉待他却是与别个不同。具体说是哪儿不同,又说不上来,这么说吧,前儿个三变随口在某一干亲面前提了一下白云观的斋菜宴,当天傍晚一桌斋菜宴就送到了陆家,三变坐上席的时候,烧二冬刚出锅,直冒白汽,另有一号小道童等在那儿,说是观主差他捎一句话:冬笋初萌,梅花初绽,阖来共鉴

    三变吃人的嘴短,过了没两天就带了一份谢仪,带着龙湛上白云观骗吃骗喝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