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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里瞬移符的最大腾挪距离其实是三千来里。与百里瞬移符一样,如果使用者没有指定确切的目的地,它也是随机腾挪的。不同的是,它不但是目的地随机,而且腾挪距离也是随机。

    如此一来,要想找到使用者,必须以挪移点为圆心,画一个半径是三千来里的圆,在这个圆形区域里,展开地毯式的搜查方可。

    能够使用千里瞬移符的修士,必须有筑基境及以上的修为。

    在这样大的范围里,寻找一个筑基境及以上的修士,其难度不下于海底捞针。

    这也是为什么即便是化虚真君们,也对千里瞬移符也趋之如骛的原由所在。

    沈云生平头次使用千里瞬移符,再加之,当时一心一念的全是“快走”,哪里还顾得上指定目的地。等他意识到没有指定目的地时,五色豪光已然尽敛,只见眼前一花,耳畔风声骤起,已经是水落三丘田,全然成了定势,为之晚矣。他只能把心放宽,听之任之。

    三息不到,呼呼的风声便停了。紧接着,双脚踏到了实地。

    沈云甩甩头,正要定睛细看,前方十几步开外,突然传来一声兽吼。

    那声音似狼嚎,却比虎啸声还要大上些许。

    一声即出,洪云感觉脚底的地面都微微的晃了晃。

    不好!有古怪!

    全是凭着多年的打猎经验,他本能的纵身往一旁飞扑躲避。

    下一息,一阵劲风裹着浓浓的血腥味风驰电掣而过。吹得他的袍角猎猎作响。

    真是凶险!沈云堪堪的躲过一道黑影。

    他的目力过人。反应也向来不俗。

    用眼角的余头瞥到这道黑影,顿时象是听到“叱咤”一声,被强雷击中,整个人都蒙圈了。

    妖怪!

    我被送到了一只狼妖的跟前!

    我这是走的什么破运道!

    狼妖可是寻常的野狼完全不能同日而语的。与他错身而过之后,半道里,飞撩起一条后腿。

    “哗啦”

    沈云的后背中招。顿时现出数条一条来长的伤口,血流如注。

    他痛得险些背过气去。不过,人也立时痛醒了。

    心念一动,青霜在手,反手就是打了过去。

    狼妖显然没有料到“猎物”的还击会如此之快。况且,方才的那一爪子已是逞强,令它的身子此刻都处于腾空状态,即便想躲,也找不到着力点。

    更重要的是,它见“猎物”是个面嫩的少年,在它的眼里,那小身板瘦弱得跟豆芽菜没什么两样,便打心底里瞧不起,心道:这样的弱鸡,能有几两力?叫他拿根破竹箫打一两下,又能如何?

    所以,也没有尽力去躲。

    它想的是,转过身来,一口咬下“猎物”的头。

    哈哈哈,它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热血飞溅的腥甜与爽脆。

    却不曾想到,那根破竹箫掀起的青光如虹,将方圆百步以内照得毫发毕现!

    法器!竟然是法器!

    弱鸡是修士……

    狼妖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对头,赶紧的缩了身子,仓皇躲闪。

    然而,一切都晚了。

    青虹划破迷离的夜雾,又狠又绝,象闪电一般的斩了下来。

    狼妖最喜欢的血线飞飙而起。

    它刚才出击的那条后腿被青虹齐根斩掉了。

    下一息,它的惨叫冲上云霄:“啊”

    沈云吓了一大跳。因为他打中的明明是只狼妖,听到的却是一个成年男子的凄厉尖叫。

    只是,吃了刚才的亏,与狼妖对战,他哪里还敢分神?

    想也没有想,护在胸前的左手剑指“叭”的也反手甩了出去。

    他有多年的狩猎经验,且最初学医时,师父都是叫他拿野兽做练手的。所以,对于各种常见兽类的身体构造都了如指常。

    郑家庄那边没有狼,但野狗却是很多的。

    据说野狼和野狗是同一个祖宗,沈云寻思着两者是差不多的。打狗打鼻子,一打一个准儿。他听音辨位,将剑指略微往上抬了两寸不愧是狼妖,个头真大啊。扑过来时,比成年男子还要显得粗壮一些。所以,鼻子应该在嘴巴以上两寸吧?

    只可惜,他现在与狼妖是背对着,没法正面打在鼻子上。是以,他退而求其次,剑指用了十成之力,如此一来,能从后脑勺穿过狼头,自鼻子上出来。

    狼妖被冷不丁的斩下后腿,正痛得两眼直冒金星呢。不曾想,“弱鸡”的后招来得更快,更狠,更绝。

    一道凉意自后脑勺穿入,瞬间扩散到全身。

    刚才的惨叫还没收口,它的世界已被尽数拉黑……

    沈云惯用的是快招。前后两次还击,一招快过一招,也就是呼吸之间的事。

    所以,地上传来一声沉闷的声音:“叭!”

    此时,狼妖先前被斩落的那条后腿才重重的坠落到了地上。

    沈云恰好站住身形。他机警的闻声飞瞥过去。

    结果,看清那玩意儿,整个人都不好了。

    哪有什么狼腿!落在尘土里的,分明是一条健壮的、白花花的人腿。断口处还汩汩的淌着血,证明着它就是刚刚才被斩落的。

    紧接着,又是一声更重的闷响:“叭!”

    这是狼妖整个儿摔到了地上。

    它摔得可真够重的。扬起了一人多高的尘土。

    待尘土散尽,沈云呆若木鸡。

    啊啊啊,我怕是打死了一只假的狼妖!

    俯身趴在尘土里的,哪里是一只比成年男子还要高大的狼妖。

    那分明就是一个成年男子好不好!

    不过,变回人身之后,他的个头明显的缩了好几号,变成了五短身材。

    如果不是也齐根断了一条后腿,并且大腿根的伤口也是血流如注,新鲜得很,他险些以为这货是被哪位躲在暗处的大能乘着刚才的灰尘给掉了包。

    可是,这真的是一只狼妖吗?

    关于妖族,据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的说法是,化形境以下的妖族,以及所有的妖兽,死后,都会变成原形。只有化形境及以上的老妖,死后才有可能不会变成原形。

    眼前的这人,后脑勺被打飞了,红的白的淌了一地,显然是死了。

    所以,据祖师的说法,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真的两招打死了一只化形境及以上的老狼妖二是,这是一只假狼妖。

    沈云果断的推翻了第一种可能。

    祖师说,妖族的化形境等同于人族修士的元婴境。但是,其战力却非元婴修士所能敌也。说句不客气的话,不用法宝等外物,单凭本身的实力的话,化形老妖打元婴修士,就跟玩儿似的。

    如此强横的存在,哪里是现在的他能两招就彻底放倒的呢?

    人固然要有自信,但也不能没有自知之明。

    沈云正要近前细看,就在这时,树林的深处人声鼎沸。

    有人来了,并且人数不少!

    眼下,他连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可以说是人生地不熟的,两眼一抹黑。所以,走为上策。

    他飞快的看了一眼声音传来的方向,左手猛的朝那具尸体一抓。

    龙爪手!

    果断的将之抓起来,塞进百宝囊里。

    紧接着,往身上打了一记敛息符,这才施展“穿云步”,往树林外边飞奔而去。

    十几息之后,两道黑影自树林里头窜了出来。

    如果沈云在这里,肯定会非常庆幸自己跑得快。

    因为从树林子里窜出来的,又是两头狼。

    它们的个头比被打死的那一只还要大些。

    两头狼一着地,身上立时腾起一道白烟。

    待白烟散形,沙地上哪里还有什么巨狼。取而代之的是两个身着黑衣的小个子年轻男人。

    其中一人皱着眉头,走在沙地上的那一滩血渍旁,蹲下身子,伸出一只手指头,沾了点血,送到嘴里尝了一下,猛的抬起头来,对另一人象爆豆子一般,叽哩呱啦的说了一串话。

    他看上去非常愤怒。因为他说话的语气又快又急,而且一双豆子眼几欲喷火。

    另一人听完,瞬间也感染了他的愤怒。双手一扬,“嘭嘭”两声,一双胳膊变成了两只又黑又大的狼爪子。每一根趾甲都起码有三寸长,在黑夜里空着寒光。

    他吼了一声,扬着一双狼爪,欲往树林外边冲去。

    不过,蹲在地上的那个跳起来,一把将他拖住了,又说了一句叽哩呱啦的话。

    后者显然是听了进去,用力的点了点头,转回身子,往来时的方向腾身大跨步。

    “嘭——”,他在半空里,变成了狼身,象一道黑色的利箭一般,钻进了浓密的树林里。转眼,没了影踪。

    他的同伴又低头,仔细的在地上搜寻着。

    少顷,他找到了几个脚印,复又蹲下身子,用手掌量着其中一个脚印的长短……

    沈云在离开之前,原本是想在旁边的树上留下一缕神识的。这样的话,待他在附近找到安全的藏身之所后,能通过这缕神识,查看到这边的情形。

    不过,转念又一想,他的修为还谈不上如何厉害。在这世上,能够识破他的神识的修士可谓一抓一大把。万一树林深处的那些人里头有就有呢?

    算了,还是不要自做聪明罢。他放弃了,全力离开。

    因为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到底会是怎样一个情况,所以,沈云施展“穿云步”离开树林子后,没有御剑飞行。

    出了树林子便是一条河。河的对岸是一座林深草长的小山。

    站在那边的山上,以我的目力完全能看清这边的情形!沈云心想着,从百宝囊里召出飞剑,跳了上去。

    怕被人看到,他几乎是擦着地面御剑而行,用最快的速度上了山。

    虽然地头不熟,但是,他多年在山里穿行打猎养出来的眼光在这里一样的管用。这边的山头确实是个藏身的好去处。

    很快,他便在半山腰找到了一个隐蔽的所在,将对面的树林子一览无余。

    在一块青石上盘腿坐好后,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今晚绝对是忌出行。打天黑以后,他就没有碰到过一桩顺心的事,过的那只一个兵荒马乱。还好,次次都是有惊无险。现在,总算能坐下来,缓口气。

    待心静下来后,他细细的回想着今晚的遭遇。

    尸修死后,亡魂夺舍失败,说的那番鬼话,他自然是将信将疑,不会全部当真,但也不会全然不信。比如说,亡魂说的,玉溪镇五十里开外,有一座红色的悬崖绝壁,那是真的。当年,他为了做局设计两名尸修,几乎转遍玉溪镇这一带没有人烟的深山。那处悬崖绝壁因为颜色的缘故,非常显眼。他曾隔着三个山头远远的亲眼看到过。

    那底下藏着厉害的魔头?他不太相信。

    如果是真的,那么玉溪镇离得那么近,那魔头势必会祸害到镇上来。

    当年,他在镇里住了数月,一直不曾听说过有谁被祸害了。玉溪镇也不曾有过这方面的传说流传下来。

    除非魔头是在他离开镇子以后,新冒出来的。

    好吧,现在这个世道,什么怪事没有?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沈云想着,既然叫他给碰上了,那么,他就不能不管。最起码,他也得打探清楚,那悬崖底下到底有没有藏着什么魔头。如果有,而他又收拾不了……不是还有仙门吗?到时去省城的仙门分理处求帮忙去。

    至于后来半道上冒出来的那个嚷着“无上天尊”的家伙,沈云直接忽视了——对方连他的脸都没见着,他有什么可担心的?

    打定了主意后,沈云发现自己眼下要做的,便是搞清楚对面的树林子里是个什么情形。他刚才毕竟是伤了人命。对方究竟是人还是妖,他总得弄清楚才好。如果真是他误杀了无辜之人,他必须承担起后果来。

    可是,树林子里只是热闹了少许,不一会儿,又安静了下来。

    沈云奔波了大半夜,也是累了。他又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见树林子里始终没有动静,索性合衣躺下,小睡一会儿。

    当天边迸射出第一道晨光时,沈云醒了。

    树林子里依然静悄悄的。

    他先是从百宝囊里打了一盆热水,简单的梳洗过后,换了身半旧不新的青色短打,做猎户打扮。然后,拿出一张还热呼呼的烧肉饼,就着山菇汤,一边吃着,一边留心树林子里的动静。

    待他吃饱喝足,天色大亮。树林子里终于有了动静。

    他看到几个健壮的年轻男子自树林里走出来。与昨晚被打死后,现出来的人形一样,他们也是穿着一样的黑色短打。个头也是一样的,手短脚短脖子粗。

    这一行五个人,个个身上都有灵力附体!

    可是,叫沈云从心底里感到奇怪的是,他却看不出这些人的具体修为境界。

    按理说,不应该啊。既然他能看出他们身上的灵力波动,那么就意味着,这些人的修为最高也就是与他不相上下。怎么可能看不出他们修为境界来呢?

    沈云略作沉吟,暗中运转灵气,汇入双眼,再定睛细看。

    这下看得更清楚了。

    他们的丹田里与寻常的修士完全不同,有三个是赤红色,有一个是介于红色与橙色之间,还有一个是橙色。除此之外,五人的丹田里都现着一个模糊的狼头。其中,以丹田为橙色的那个狼头最为清晰。

    电光石火之间,沈云的脑海里冒出三个字“彩虹功”!



    这些人是落桑族人?沈云想起了李师叔的绝笔信,再看向这些人时,眼里不由带了一些冷意,心道:这里到底是哪儿?分明是偏僻,没有人烟之地,怎么也会有落桑族人?

    周边的地貌是完全陌生的。

    从天气情况来看,此时,菱洲虽然已入秋,却正是闹“秋老虎”的时候,阴凉处还好,在太阳底下,还是跟三伏天没有多大的区别。

    而这里的夜里和早上,已经能不能说是凉爽,而是带着冷意了。

    空气也比菱洲要湿润得多。而且,还掺着一股子咸腥味。

    昨晚,他以为是自己昨天被血腥味熏到了的缘故。现在,过去了这么久,鼻端的那股子咸腥味仍在,他便知道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它是真实存在的。

    在太师祖的手札里,曾说过,在临海的地方,就是这般情形。

    难道我在海边?沈云恍然大悟。

    这样的话,他身上的这身菱洲猎户们进山打猎的衣裳便不合适了。

    沈云正要重新换衣服。这时,在河边的那五个落桑族人已洗漱完毕。他们应该也有乾坤袋一类的储物法宝。因为他们先是变戏法一样的手里头多了一块蓝色的布毯子。平铺在地上后,他们跪坐在上面,手里头又凭空多出来一个样式差不多的黑色扁状方匣子。大约一尺见方。待到他们将之打开,沈云看到了里头被分成了好些小格子。每一格里装的都是些吃食。想来这便是他们的早饭:有腌制过,看上去粘乎乎的黄豆,有一条小小的刀鱼,还有两团白米与粟米混合煮成的饭团儿。

    他们也是使筷子的。在方匣子的一侧,藏着两根短短的木筷子。也不知道是为了方便携带,而特意弄得这般短,还是他们平常惯用的就是这样的短筷子。

    这些饭菜都是凉的。五人却吃得极香。

    不一会儿,他们将匣子里的食物吃得干干净净。

    沈云不由撇撇嘴。这就么一点吃食,怎么能填饱肚子?也难怪他们恨不得要将方匣子舔一遍。

    如知,那五人仔细的整理好方匣子之后,将之收进乾坤袋之类的存在里,手里头各自又拿着一大块烤得香喷喷,冒着热气的烤肉来。

    在沈云看来,这些烤肉块比先前的那些冷饭冷菜要好吃得多。

    结果,那五个落桑族人看着手里头的烤肉块,脸上却充满了鄙夷。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说了一句话。叽哩呱啦的,沈云完全听不懂,却隔着这么远,也能从他们的语气里听出一股浓浓的无奈来。

    学云看得无聊,目光一转,又去看他们的丹田。

    不想,目光下移时,在其中一人的心窝那里再也挪不动了。

    因为目光挪到这里时,他的耳畔突然响起了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声音:“这肉虽然粗鄙低贱,却用了我们落桑族秘制的烤肉酱,所以,还是不要浪费好了。我就勉继其难的吃了它吧!”

    这是……这家伙的心语?沈云想起了“心魔传承”里的读心术。

    我会读心术了?看着别人的心窝,就能知道他们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他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又挨个儿的去看另外四个落桑族人。

    “这低贱的肉,用了我们蒺桑族的烤肉酱之后,闻起来,也是蛮香的嘛。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吃下去后,不会拉肚子吧?”

    “队长大人真是的,明明计划了七天的行程,却只准带两天的饭量出来。这种低贱的食物不会把人给吃坏吧?”

    “我是队长,命令是我下的。所以,不论这食材再低贱粗鄙,也要装出非常好吃的样子!嗯,就这样!”

    “妈妈呀,次郎好想念您做的烤肉碎。虽然从来不会有这么的大块,但是,那才是烤肉哇。这个算什么?连我们落桑岛的土疙瘩都比它要高贵许多!”

    没错了!我真的能读出这五个家伙的心语。象是从天而降的读心术技能,本来于沈云来说,是跟捡了一件大宝物一样的高兴。然而,这五个落桑族人的心语实在是太令人扫兴……不,应该说是愤怒。

    明明是烤得极香、外焦内嫩的大块的野狍子肉,却被他们左一个“粗鄙”,又一个“低贱”,嫌弃得体无完肤。甚至还妄言不如他们岛上的土疙瘩“高贵”!

    妈蛋,老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听说过,肉块比不上土疙瘩的!真要是如此之嫌弃,你们不要吃啊,回你们的地头啃土疙瘩去!

    结果,下一息,五个人抱着大块的烤肉,齐刷刷的狼吞虎咽起来。与刚才的鄙夷与无奈截然相反,他们吃得极其欢畅,每个人的眼睛都是亮晶晶的,满嘴油汪汪。

    看得沈云都眼馋了。他在心里骂了一句对面的五个“不装会死啊”,忍不住从百宝囊里拿出一碗热乎乎的炸肉丸汤,临时加了个餐。

    不过,之前的那些线索,再联系到狍子的活动范围,他也大概能猜出这里是哪里了。

    他应该是在凉洲的安顺城或者百里城这两个地方附近。一来,这里恰好是在狍子的活动区里;二来,据上一次叶罡透露的消息,东海之战后,仙庭割了这两处给落桑族人。

    想到这些,沈云的心不由沉甸甸的。美味的炸肉丸汤带来的满足与欢愉也顿时云消瓦解。

    该死的仙庭!他握拳在身边的一块青石上擂了擂。

    立时,那块比磨盘还要大一圈的青石无声的碎成了一堆碴碴。

    沈云回过神来,无奈的苦笑。两座城池又不是这块石头割出去的,何罪之有,落得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可惜,现在的他,除了拿这块石头出气,还能做什么?

    杀了对面的五个落桑族人?

    他能保宝这五个人都是作恶多端,罪该万死的?再者,落桑族人是举族进犯。对面的五个人显然不过是寻常的满桑族人。他们说不定也是奉命行事。杀了他们五个,不但无济于事,而且还有可能激化落桑族人的仇恨。这可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法门。

    和他们相比,那个所谓的仙帝,还有他的爪牙们,更该死!

    沈云深吸一口气,迅速冷静下来。



    弄清这些人的身份后,沈云全然不觉得自己昨晚杀死那个落桑族人应该要负什么责任了。从道义上说,这些家伙是入侵者,况且,昨晚也是那个落桑族人变成狼身,先动的手。他在自家的土地上,又是正当防卫,要承担什么责任?说句不客气的话,昨晚,那家伙是活该被打死。

    沈云想到这里,不由挺了挺后背。拜那家伙所赐,昨晚,他的后背也被伤得不轻。幸亏他是修士,只要没伤到根本,再重的伤,也能通过运转体内的木灵气治愈。如果换成凡人,只怕当时就在那家伙的狼爪下丧了命。

    哼,只要这些家伙胆敢伤人,但凡被我撞见了,有一个,收拾一个。有一双,就收拾两个。他恨恨的想着。

    五个落桑族人跟饿虎出笼似的,没多久便吞食完了烤肉块。最边上那个,也就是刚才在心里嘀咕,说肉块不及他们落桑岛的土疙瘩“高贵”的那小子,意尤未尽,低头“啾啾”的吮吸起沾满肉汁的手指来。

    被另外四个注意到了。坐在正中间的那个队长很生气,瞪眼鼓嘴的大声喝斥了一声。

    沈云一听就乐了——这家伙说话的声音,跟刚才他的心语在自己耳畔响起来的那个声音,是一模一样的。不同的是,这家伙用嘴说出来的话,全是叽哩呱啦的鸟语,他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是,这家伙的心语却是地道的牛头坳方言。他不但听得懂,而且还觉得听起来格外的鲜活呢。

    心思电转,他悟出了里头的缘由,不禁捧着肚子,无声的笑倒在地。

    哈哈哈,肯定是读心术使然!

    这个读心术太有意思了!

    河对岸,那个吮手指的小子被他们队长当众吼了一嗓子,羞愧万分。当即头都勾得快埋进胸膛里去了,抬起屁股长跪着,叽哩呱哩的低声回应了一句。

    沈云居高临下,能看到这小子的脖子根都涨得通红了。看着真是羞愧之极。

    其余的三个人齐刷刷的瞪着吮指小子,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沈云先前读了他们的心语,长了不少见识,是以,见状,忍不住在心里琢磨道:反正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他们又是一个顶一个的能“装”,面上一套,心里想着的又是另一套。不如看看这些家伙的心语。

    于是,他又挨个的去看他们的心语。

    队长:“这个井边真是太不象话了,再好吃,也不能当众吮手指啊。不过,祝融大陆上的肉,烤着吃,可真香啊。说起来,我也好不容易才克制自己吮手指的冲动。果然,前辈们介绍的经验是一点儿也没错。在祝融大陆上,外出做任务,根本就不用带干粮。因为这里到处都有美味的食材。”

    吮指小子:“啊呀呀,真丢脸。怎么能吮手指呢?次郎,你只有吃妈妈做的烤肉碎才能吮手指!因为那是对妈妈做的食物的最大赞赏。次郎,请你记住,你是井边家族堂堂的二公子。不过是低贱之极的肉汁,也配你吮手指?下次不许再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了,次郎,你一记要定住了!”

    其他三人:

    “好险!幸亏我慢了一点儿。不然,也会因为吮手指而被队长大人斥责了。”

    “据说这个井边是井边家族的某位公子。该不是谣传吧?井边家族的贵人们怎么可能象个土包子一样的吮手指?”

    “井边这般无状,队长大人仅仅就是斥责一句而已。看来,队长大人并没有太责怪井边的意思。队长大人肯定也认为烤肉块的味道不错吧。那么,等会儿,队长大人是不是会再下令,今天再去抓一只来烤着吃呢?啊啊啊,真的是无比的期待呢。”

    果然,这帮装货!沈云看得全身鸡皮疙瘩暴起。

    第三个队员显然很了解他们的队长。果不其然,接下来,队长大人在心里也琢磨起了再抓一只来烤着吃的事情来。然后,沈云听到他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跟另外四人叽哩呱啦的说了一通。

    另外四个人脸上也是一本正经,心里却一个个的欢呼起来。

    “太好了!”

    “中午的时候,又能吃到美味的烤肉了。真是期待啊。”

    “这回绝不能再吮手指了。”

    “假装失手,多抓一只回来,应该也是可以的吧?一块烤肉,真不够吃啊。”

    紧接着,队长大人又说了一通长话。此时,他的心语已变。沈云再看其余四人的心窝。他们四个的心语也跟着一样的变了。

    不用说,定是他们换了话题。

    从心语上来看,他们是在商议接下来的行程。

    队长大人心里想着的是:“不能再往更深的山里去探索了。实在是危险得很。就在这里等一天一夜。如果山口那小子还没有回来,必须马上回去报告。他有可能是出事了。”

    其余四人也差不多都想到了一个叫着“山口”的名字。其中,有三个人不约而同的想到了:“听说祝融大陆这边的每一座山都有山妖把守。山口是不是被山妖拖走了?太可怕了!希望今天晚上,山妖不会再出现。”

    还有一个人则在想:“队长大人才等一天一夜,这跟丢下山口君不管,有什么两样?因为山口君可是出了名的路痴啊。就算是他沿途负责标记路线的,又如何?地图对他来说,就是一张废纸。他拿着地图,照样要找不到回城的路。我要不要向队长大人进谏……算了,队长大人昨晚已经警告过我了。这一次肯定不会采纳我的谏言。山口君又不是头一次在野外走失。每一次,他都能等到救援的人,在这方面有足够丰富的经验。这回,他肯定也能等到我们回去请来的援兵。”

    沈云听完后,心头大亮。

    这个山口,肯定就是昨晚袭击他的那个家伙。

    山口的身上有地图。所以,我只要翻找出这张地图来,就能按照他们标记的路线,去他们说的“城里”。

    当即,在百宝囊里找寻起来。

    不一会儿,他真的在那具尸身的怀里找到了一只巴掌大的半旧小皮袋。鼓鼓囊囊的,看着与储物袋有些相似。

    沈云拿在手里掂了掂,试着放出神识,裹住它。

    果然是一只储物袋。与这边的储物袋不同的是,它的外面有一道小禁制。

    沈云很容易的就将之破解了。

    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大约五十升的空间。



    沈云险些被那些白花花的银元宝、金灿灿的金叶子给闪瞎了眼睛。五十升的空间里,除了一摞扁的黑色食盒,以及一堆黑的或蓝色的粗布衣服之外,几乎全是金银之物。

    没想到这个叫做山口的家伙还是个小财主呢。

    沈云在最上端的那只黑色食盒的上面找到了一张叠成四四方方的纸。

    储物袋里,除了这张纸,再也找不到别的纸张。它应该就是那几个落桑族人在心里嘀咕的那份地图吧。

    他将之取出来,展开一看。果然是份地图。

    上面的文字,象是楷书里夹杂着一些草写的部首之类的。与平常用的不太一样。不过,他能通过那些楷书的字,连猜带蒙的读懂字里的意思。

    想来这些便是落桑族人的文字。李师叔在绝笔信里提到过,落桑族人原本是没有文字的。他们的祖先在天神宗学习之后,借鉴了这边的文字,才造出了落桑族的文字。看样子所言不虚。

    地图上的标注很仔细。沈云光是看那些记号,不用看文字,也能找出回城的路线。

    他先前猜得没错。五个落桑族人所说的“城里”就是百里城。正是被仙庭刚刚割让出去的凉洲二城之一。

    据地图上显示,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在百里城西南一百一十多里的晓云台山脉里。这里已经不属于百里城的范围了。

    沈云瞪了一眼对岸仍在叽哩呱啦商议着的五个落桑族人,心道:可见,这些家伙的野心不小。不是两座城池就能满足得了的。仙庭的割地赔款,换不来相安无事,只会将这些家伙的胃口越养越大。

    由小见大,他完全能预料到,落桑族人的野心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扼制,势必成为大隐患。

    如此一来,百里城之行,必不可少了。

    沈云没有迟疑,另外换了一般游方郎中的衣裳,悄悄的绕到山的另一边,跳上飞剑,往百里城飞去。

    不多时,他飞出了晓云台山脉的范围。

    再往前就是百里城了。他寻了一处隐僻的小树林子,降下飞剑,改为徒步行走。

    出了小树林子,大约走了三四里地,便看到了官道。

    此时已是日上三竿。官道上却冷冷清清的。只有他一个人。

    沈云皱了皱眉头,试着抽凝出一缕神识,往前探路。

    不一会儿,他发现,过了前面的拐弯处,再走一里多远,有一个关卡。守关的是六个落桑族人。

    为什么他这么肯定他们是落桑族人呢?

    很简单。

    一是,他们与河岸边的五个落桑族人一样的装扮,都是将头发在脑后高高的束起来,身上穿的也是一模一样的黑色短打;

    二来,这六个也是手短腿短脖子粗,一样的五短身材;

    还有就是,他们说的也是一样的鸟语,叽哩呱啦的。

    这里已是百里城的地界了,所以,综上所述,绝对错不了。

    与这边官道的冷清不同。关卡靠着百里城的那边官道上,黑压压的挤着百来号人。他们无不衣衫褴褛,拖家带口的。不管是大人,还是三尺高的娃娃,都是用渴望的眼神,望着关卡这边。

    从个头上看,这些人虽然面有菜色,个个愁云不展,但是,不乏长腿的高个儿。一看就与那六个落桑族人不是一族的。他们应该是百里城的人。

    沈云心中一动,往身上打了一记敛息符,悄悄的靠了过去,闪身钻进了拐弯处的一丛茅草,藏住身形。

    过了大约半刻钟。那六个落桑族人终于打开了关卡。

    出关卡的人们,人手一张小小的纸片儿。

    有两个落桑族人守在关卡口,一个一个的核对这些纸片儿。

    另外四个则分站在两边,手执长鞭,虎视眈眈的盯着人群。

    除了他们的大声喝斥声,过关的人们沉默如铁。百来号大人孩子,竟然连句咳嗽声,也没有。

    沈云拧着眉毛看了一会儿。

    很快,他发现了人群的后半部分有异常情况。

    有一个三四岁的男娃娃被装扮成女娃娃,被三个也做了易容伪装的大汉护着。一行四人尽量藏在人群里,个个眼神躲闪,脸上露出焦急之色。

    这四个人绝对有古怪!沈云心中一动,凝神挨个看向他们的心窝。

    立刻,耳畔响起一阵心语。

    与先前一样,声音各不相同,但说的全是地道的牛头坳村的方言。

    “有坏人拦路了!”这是那个男娃娃的童音。

    三个大汉的心语甚是凝重:“该死的,这里怎么突然多了一个关卡?”

    “看样子是冲着小公子来的。”

    “无论如何也要护着家主大人仅存的这一滴骨血。不然我等怎么对得起家主大人的在天之灵?”

    沈云听明白了:这三个大汉的家主大人已不在了,而他们护着的那个男娃娃则是家主大的唯一遗孤。他们现在要将男娃娃送出城去。结果,象是走漏了风声,被落桑族人临时设置关卡拦截。

    他们的家主大人是什么人哪?他好奇的运转灵力,再去看那三大一小的一行人。

    小家伙的脸被刻意抹了一把锅灰。是以,沈云先前没有发觉,这会儿用了灵力之后,方看出来,这是一个粉雕玉琢的漂亮孩子,黑溜溜的眼睛里透着机灵劲儿。

    而三个大汉的胸口有一团小小的灵力波动。那是敛息符所特有的。也就是说,他们三个都是修士。因为用了敛息符遮掩修为,所以,他刚才没有发现他们的修士身份。

    那么,他们的家主大人极有可能也是修士喽。

    百里城里难不成有修真家族?沈云又细细的看了那三人一眼。

    三人的身上都蒙着一层赤红的血气!

    他们近段时间里杀了人。并且,人数还不少。不然的话,身上不会带着这么重的血气!

    沈云“滋”的吸了一口气,决定再看看。

    这时,突然从官道上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那六个落桑族人齐齐伸长脖子闻声望过去。

    沈云见状,也不由的举目望过去。

    官道的尽头远远的飞来三骑。

    每个骑手的背上都插着一柄镶黑色的三角红旗。

    最前面的那一面旗画着一朵九瓣的金色菊花。一左一右护在后侧的两面旗子不但大小要小上一号,而且旗面上什么也没有。

    而三个骑手全身着红,从头到脚都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

    不过,也看得出来,他们的个头不高,应该是落桑族人。

    又发生什么事了?沈云心中一动,连忙去看那为首的落桑族人的心窝——有了先前的经验,他能很快的找到他们的“队长大人”。一是,丹田的颜色是橙色的;二是,其余的人对他恭敬得很。

    “啊,将军大人的红衣信使!”队长大人的内心甚是震惊,“肯定是将军大人有非常重要的密令。”

    哇,听着来头不小啊。沈云顿时来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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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长大人“呼呼”的对着人群挥动长鞭,用不太标准的生硬官话咆哮着:“速速闪开!闪到两边!”

    其余的三个落桑族人亦是紧步跟上,也一样的扬着鞭子驱赶人群。

    立时,人群分成两半,站在官道的两边。

    那三个大汉反应很快,不露痕迹的仍然站在一处。

    此时,三骑已离关卡不过一箭之地。

    队长大人飞快的整了整衣冠,满脸堆笑的飞跑着迎了上去。

    最前面的那名骑手在离他的不到两步远的地方拉住了马,也不下马,就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的大声嚷了一嗓子。

    沈云听不懂,只看到队长大人在飞扬的尘土里跪了下来,神色激动的伏在地上。

    而其他的五个落桑族人原本还有些迟疑,不敢冒然上前的,听到这一嗓子,一个个的也飞快的跑过去,在他们的队长大人的屁股后面分做两排,也一样的跪伏下来。

    后面的两名骑手齐齐翻身下马,也跪伏在地上。

    这时,那名骑手才中气十足的接着大声说话。

    听不懂鸟语的沈云只得再去看这家伙的心窝——其他们跪伏在地上,心窝亦贴在地上。他没法看到他们的心窝,所以,读心术派不上用场。可见,读心术也是有其局限性的。

    这一看,他先是被惊呆,旋即咧着嘴,无声的笑了。

    谁能想到,骑手竟然是个假货。如果不是听到这人的心语,他也被蒙过去了——这人在心里说:“一群蠢物!就凭你们几个也想抓住小公子,真是做梦!”

    沈云连忙细看那个全身着红,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家伙。

    果然与那三个大汉一样,也是用了敛息符。身上带着重重的血气。

    心中一动,他去看跪在地上的另外两个红衣信使。这两个倒是真的。他们的丹田都是红色的。一个隐隐现着一个鹰头,另一个的是豹头。

    而人群里的三个大汉应该是认出了这个假红衣信使的声音。他们明显的先是吃了一惊,然后眼底都闪过一道笑意。三人悄悄的对了眼,脸上的焦色去了一大半。

    不一会儿,假红衣信使说完了。

    跪在地上的落桑族人齐声领令。

    然后,两名真正的红衣信使先起来,复又上马。

    而那六名守关的落桑族人麻利的爬起来后,顾不得拍去身上的灰尘,一溜烟的跑到关卡面前,将关卡全部打开。

    “走!走!你们,快走!”队长大人用生硬的官话喝斥着。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假红衣信使是假传所谓的“将军大人的密令”,帮助他的同伴们通过关卡。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绝好的办法。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骗过后面两个真红衣信使,搞到这个身份的。沈云不禁赞许的连连点头。

    三个大汉中的一个,捏着鼻子尖叫了一声“大伙儿快逃啊”。原本安静如鸡的人们象是突然睡醒了一般,撒开脚丫子,呼啦啦的跑出了关卡。

    那三个大汉护着他们的小公子,也混在人群里,跟着跑着。待出了关卡,又跑了十几步之后,他们突然发力,用最快的速度飞跑起来。

    沈云看了一下他们的速度,很快得出:三人最多也就是炼气初期的修为。

    那些落桑族人上当了,不会拦着他们。这样的修为,足以让他们逃脱。

    想到这里,他不由的吐出一口浊气。

    哪知,就在这时,官道的尽头又是尘土飞扬,急促的马蹄声再次响起。

    沈云心中一凛,预感不妙,再次闻声看过去。

    这回是一队全副武者的玄衣骑士。有十人之多。阳光下,他们挥舞着的长刀闪着寒光,杀气腾腾。

    远远的,为首的骑士便扯着嗓子叽哩呱啦的嚷了起来。

    假红衣信使最先反应过来,毫不犹豫的用力一踢马肚子,追着逃跑的人们,绝尘而去。边跑,他边用流利的官话大嚷:“跑啊,快跑!”

    这下子,那三名大汉跑得更快了。转眼,就跑过了沈云藏身的地方。

    其他的人们也如惊弓之鸟,哭爹喊娘的狂奔。

    而两个真的红衣信使,还有六名守关者,被眼前的剧变给整蒙了,站在原地,跟木头桩子一般。

    但是,沈云知道,没有拳腿功夫伴身的凡人绝对跑不过会“彩虹功”的落桑族人。看这情形,用脚趾头去想,也能猜出来,一旦这些人们被落桑族人追上,会是怎样一副情形。

    不,我不能袖手旁观。我必须帮帮他们。沈云握了握拳头。

    这边的落桑族人没有反应过来,但是,官道上的玄衣骑士们看得分明,一个个的着了大急,挥动着长刀,哇哇怪叫。

    突然间,滚滚尘土之中腾起一团白烟。

    说时迟,道时快。一道黑影冲天而起。

    “唧——”天空里响起一声尖利的鹰啼。

    沈云抬头望去。

    陡然的,空中多了一只展翅疾飞的巨大的麻鹰。

    真的是一只巨大的麻鹰。它的个头起码有寻常麻鹰的五倍大。

    想起昨晚在小树林里碰到的巨狼,他的脑海里立刻冒出两个字——兽化!

    原来,落桑族人的天赋技能兽化,是这样子的。

    空中投下一道黑影。那只巨大的麻鹰又是“唧”的一声尖叫,猛然俯冲下来。

    紧接着,又呼的拉起来。

    一降一落,就在电光石火之间。

    这样的速度,也不是寻常的麻鹰能相比的。

    “哇——”空中传来凄厉的哭声。

    沈云定睛一看,顿时心都提了起来。那家伙的一双巨爪里竟然抓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孩子。

    小孩子家家的哪里禁得起这般惊吓,本能的哇哇大哭。

    应该是意识到抓错了。那厮在半空里呼的将孩子用力扔下去,翅膀一滑,又掉转头过来,继续俯冲。

    眼见着那孩子哇哇大叫着,自空中飞坠而下。沈云再也忍不住,跳上飞剑,呼的迎上了去。

    不想,那厮翅膀一晃,凌厉的举起双爪,猛的隔空抓了过来。

    接连两道劲风化一道紧接着一道的连环刀刃破空斩来。

    原来,这家伙刚才已经发现了沈云。所以,才以爪中的孩子为饵,逼迫沈云出手。

    不得不说,它的谋划很成功。要接住半空里快速掉下来的孩子,已非易事。换做那三个炼气境的大汉,定是无力再防备它的偷袭了。

    可惜,它要偷袭的人是沈云!



    沈云直接“啪”的甩出一记流云袖。

    这一招看似随意,实则用的是全力。

    劲风竟然凝成了实质,圆弧状的刀,似雪,象秋风扫落叶一般,“呼——”,飞向全速俯冲下来的巨大麻鹰。

    两者的速度都非常之快。

    前者是迎头痛击,而后者却是出乎意料,想躲也躲不及了。

    “唧——”

    天空之中传来一声绝望的鹰啼。

    几乎是同时,“砰”的一声巨响,雪白的刀光象烟花一样炸开,迸射出来的却是妖艳的血色。

    待血色散尽,麻褐色的鹰羽象雪片一般,自半空里飘洒下来。

    “啊——”守关卡的落桑族队长最先反应过来。他悲伤欲绝的伸长双臂,接住一片鹰羽,仰头发出野兽般的嘶吼。

    旋即,身上“啵”的腾起一阵白烟。

    待白烟散尽,这位队长已兽化,变成了一头差不多是两个成年男子高的巨大黑猩猩。

    紧接着,它的身后又是接连的“啵啵”作响,不断的腾起白烟。

    这是其他的几个落桑族人相继在兽化。

    而这个时候,沈云已经御剑冲到半空中,稳稳当当的接住了那个飞速下坠的小孩子。

    “不要怕。”他将孩子抱在怀里,低头轻笑道,“没事了。”

    原本哇哇大哭的孩子竟然当即止住了哭,泪眼汪汪的看着他,破涕为笑。

    “好孩子,真勇敢!”沈云不由赞了一声,低头看着地面上纷纷兽化的落桑族人,左手将人牢牢抱住,扬起青霜,扬声说道,“你要是怕,就闭上眼睛。”

    “我不怕的。”小孩子带着哭噤,绷紧的小身板紧紧的偎依在他的怀里,“我要看大哥哥打坏蛋,给爷爷奶奶报仇!”

    沈云再一次被他的表现给惊艳到了,快活的点头:“好!”

    说话间,一个红衣信使兽化完毕,变成一只苍鹰,展翅冲上了天。

    这也是一只巨大号的,不过,比先前的那只麻鹰个头起码小了一半,速度完全不能相提并论。与后者相比,它象是一只幼鹰。

    就这样的,也敢上来送死。沈云扯起一边嘴角冷笑,从心底里佩服这厮的孤勇。先后与两个落桑族人交过手,他在心里对‘彩虹功’的等级也有了一些直观的认为。比如说,以他之力,对付橙色级别的,易如反掌。

    这只胆敢向他宣战的苍鹰是最低阶的红色,这般冲上来,不是送死,还能是什么?

    他并没有因为这家伙弱,而手软。脚下一用力,御剑迎了上去,举起青霜,毫不客气的斩了下去。

    因为了解这家伙的分量,所以,他只用了五成之力。

    青虹一出,又是一声尖利的绝啼。

    然后,血雾散开,黑亮的鹰羽满天飞。

    “好哇!”小小的男娃娃竟然看得津津有味,拍着巴掌,喝起彩来。原本紧绷的小身板在不知不觉之中完全放松下来。

    沈云不由的翘了翘嘴角。

    这会儿,后面赶过来的那队落桑族玄衣骑士已与守关的族人汇合。他们都已兽化完毕。是以,关卡这边的官道上挤了一地的豺狼虎豹。

    一只只全是特大号的。

    只可惜,它们全不会飞。能飞的那两只已被沈云象斩成了一地毛。

    这些家伙被气得嗷嗷乱叫,此起彼伏的举着前爪,腾起笨重的身体,奋力去抓踩着飞剑的沈云。

    见状,沈云忍不住在心里揣测:怎么笨成这样?该不是兽化之后,这些家伙的心智跟性情都变得跟野兽一样了吧?

    这时,他敏锐的发现,依在怀里的小身板再度绷得紧紧的,连忙低头去看。

    果不其然,小男孩的脸上尽是惧色,硕大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儿。

    “不要怕,它们太笨了,飞不起来。抓不到我们。”他温声安慰道。

    小男孩显然非常相信他。撇了撇嘴,将眼泪蹩了回去,依然打着哭噤,却用与年龄极不相符的狠戾,大声请求道:“大哥哥,杀了它们!杀掉这些畜牲!”

    看到小家伙的这副样子,沈云只觉得自己的脑袋“嗡”的一下炸开了。冲天的火焰,被火海吞没,轰然倒塌的家……被尘封了好几年的记忆,突然间,象潮水一般的涌上心头。

    眼前的世界俨然也化成了滔天的火海,变作通红。

    “大哥哥,你怎么了?”惊悚的童声穿过火海,传了过来。

    沈云使劲的打了个哆嗦。

    “啪”的一下,火海象被刺破的皂角泡泡一般破裂了,化成无数碎片,瞬间消失于无形。

    沈云眨了眨眼睛,按下心中的狐疑,摇头轻笑:“无事。大哥哥刚才只是想到了一些不开心的往事。”

    “哦。”小男孩怯怯的指着他的一双眼睛,“刚才,大哥哥的两只眼睛都立起来了,变成了红色。我还以为,大哥哥也会和那些坏蛋一样变身呢。”

    我的眼睛!竟然有这等事!沈云心中大惊。

    不过,底下挤满了兽化的落桑族人,也许还会有更多的落桑族人正在赶来的路上。所以,此地不可久留。

    他强忍着心中的疑问,飞快的叮嘱道:“大哥哥不是坏蛋,所以,不会变身的。这些话,不能跟任何人说,记住了吗?”

    “记住了。”小男孩使劲的点头。

    沈云看了一下关卡的另一头。那些过关卡的人们抓住这个机会,作鸟兽散,绝大多数已跑得没了影。只有一个背着空竹篓的年轻男子战战兢兢的藏在拐弯处的茅草丛里,仰头看着他们这边。

    其眉眼看着就象十几二十年后的小男孩。

    “那人你认识吗?”反正底下那些畜化的落桑族人一时之间也奈何不了自己,沈云也不着急,指着那年轻男子问小男孩。

    “爹爹!”小男孩见了,黑溜溜的眼睛顿时闪着夺目的光彩。

    “走,大哥哥带你过去!”沈云笑了,抱紧小男孩,御剑飞了过去。

    底下的那群豺狼虎豹见目标陡然降低,一个个越发的兴奋,巴巴的追了过来。

    就这样的速度,不足以患。

    沈云没有理会,御剑冲到那丛茅草上空,探身伸长臂,一把捞起那年轻男人,呼的又冲向蓝蓝的天空。

    “啊——”

    待豺狼虎豹们呼啦啦的追过来,沈云他们已然化成了天际线上的一个小黑点。拐弯处只有年轻男子惊呼的余声阵阵。



    外面又响起一阵烦人的嚣闹。沈云皱了皱眉头,睁开眼睛,徐徐吐出一口浊气,以压制住心中的厌烦。

    五天前,他在城外的官道上救下了一对严姓父子。

    他们并不是百里城人。因为数月前举家去百里城探望病重的伯父,所以才赶上了百里城的这场浩劫。

    据他们说,百里城与别处不一样。它原本是一座私人城堡。两百多年前,城主大人率百里城归顺仙庭。作为安抚,仙庭将百里城赏给城主大人,做为封地。所以,在百里城,仙府大老爷虽然也别处一样,掌管这里的一切事务,但是,城主大人的封号仍然世袭了下来。

    落桑族人进犯时,仙府大老爷弃城而逃。只有城主大人率领家兵和一部分仙符兵将士奋勇抵抗。

    然而,落桑族人实在是太强悍了。他们能变身成各类猛兽。坚固的城池在它们的爪下就跟用豆腐块搭起来的差不了多少。

    一天一夜之后,包括城主大人在内的守城将士们阵亡。百里城,沦陷。

    愤怒的落桑族人在外城大开杀戒。严家位于靠近外城的位置,也遭了难。只有严姓父子俩侥幸逃过死劫。

    小男孩正是因为亲眼看到爷爷奶奶丧生兽腹,所以,小小年纪便对落桑族人恨之入骨。

    好在一天之后,屠杀终于停了下来。

    之后,落桑族人驱使内城的人们出来收拾残局。严姓父子两个在一群好心人的掩护下,成功的混进了内城。

    自沦陷后,百里城一直被落桑族人封锁,许进不许出,直到三天前才解了禁。不过,出城的人必须去落桑族人那里办理出城证。

    这些天来,人们被落桑族人吓怕了,以为有诈,前两天,一直没有敢去办理这个出城证。

    严姓父子此时山穷水尽,在城里实在是过不下去了。继续留在城里,也是一个死。是以,他们俩心一横,索性豁出去了,办了出城证。

    与他们一样想法的,还有百来号人。

    落桑族人倒也没有太为难他们。严格的盘查之后,给他们发放了出城证,真的放他们出城而去。

    一路上,他们又陆续通过了七道关卡。每到一处关卡,都要停下来,接受盘查。就这样,走走停停,不到五十里的官道,竟然走了三天。

    他们被折腾得几近崩溃。如果不是回家的强大信念支持着,他们真的快要扛不下去了。

    没想到,到了百里城的边界,竟然还是碰到了大变故。

    “幸好碰上了恩公。”虽然已经到了安全地带,但是,严姓男子只要一想起当时的情形,还是心有余悸,忍不住浑身打颤。

    沈云禁不住他的苦求,只得留下姓名。然后,辞别这对父子,又独自返回,乘着夜色,悄悄的潜入了百里城。

    果然如严姓男子所言,落桑族人将百里城守得跟只铁桶一般。

    不过,他们还拦不住沈云。

    沈云混进城来后,按照严姓男子提供的地址,当夜就住进了这家叫做“鑫诚福”的内城老字号客栈。之前,就是这家客栈的大掌柜搭救并收留了严姓父子俩。

    严姓男子是一名初级武者。得知沈云要去百里城,他苦劝不住后,给沈云写了一封荐书:“那些落桑人一直在搜查守城将士的家眷。鑫诚福的东家在内城颇有些名望,落桑人在他名下的客栈里比在别处要收敛得多。恩公一个外乡人,别的客栈怕是轻易不敢收留。不如就去鑫诚福落脚。”

    而鑫诚福的大掌柜见了荐书之后,真的二话不说吩咐伙计给安排了一个独门独院的小院子。

    于是,初到百里城的沈云在他们家的登记簿上,成了在客栈里住了将近一年的老主顾。

    一晃,他已在百里城呆了五天。

    白天,他装成摇铃的郎中,走街窜巷,探查城里的真实情形,以及落桑族人的底细;晚上,城里实行宵禁,他便留在小院子里,细查已身——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自伤愈以后,他对莫明剧变的丹田都是疑虑重重。甚至于,他曾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入了魔。那天在关卡处,小男孩的话令他心中警铃大作。小孩子是不会说谎的。所以,当时,他肯定是变成了竖瞳、红眸的样子。而这两样正是魔族最显著的面部特征。他不能不高度重视。

    这五天的时间,没有浪费。他亲眼见证了落桑族人着手治理浩劫之后的百里城。

    严姓男子没有夸大其辞。落桑族人确实在入城之初,在外城大肆屠戮。整整持续了一天一夜的大屠杀,外城的居民几乎没有活口。屠杀过后,落桑族人驱赶内城的平民去外城清场。然后,整个外城便成了落桑族人的兵营。除了进出的几条要道,其余的地方全部被封了起来,不许百里城人们进出。

    如果说,落桑族人在外城实行的是铁血强占政策,那么,在内城,他们的手段则是怀柔安抚。

    他们将内城的居民们分成了三六九等。

    对于有名望的大户,实行拉拢,请他们一同参与百里城的治理。比如说,鑫诚福客栈的东家就是他们拉拢的对象。

    对于寻常的良民和富户们,则许诺,只要他们服从落桑族人的治理,便维持旧例,一年之内不加任何赋税,以示安抚。

    而绝大多数的,被仙庭记为“贱民”的居民,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他们俨然就是落桑族人砧板上的鱼肉:家中的人口、财物等一一被登记造册;落桑族人没有任何借口,随时都会进入他们的家里实行搜查;如有劳役,他们会立刻被赶去股役。一个壮年男丁辛苦劳做一天,换来的口粮仅是一小碗高梁米,连自己都喂不饱;稍有颜色的年轻女子更苦。她们随时都有可能惨遭凌辱……

    也有人生过举家迁移的念头。但是,落桑人登记完财物之后,宣布了一项新政策,即,只有办了良民证的人,才能自如出入城门。而办理一张良民证,要交纳一百两白银的保证金。是问,被抢劫一空的寻常人家,有几个能拿得出一百两白银?

    况且,刚经历过大屠杀,且外城还是这些人清的场……他们只能默默的忍受着,变得比以前更加麻木。

    故而,单从表面上来看,四大城门开了,内城的店铺们也陆陆续续的重新开了张……百里城正在快速的复苏之中。

    沈云走遍内城,知道这一切只是假象。以前的百里城正在他的眼前迅速的死去。

    以前,他以为,于寻常百姓来说,不管是换了谁做那大老爷,只要有一口饭吃,日子都是照样过。然而,见证了百里城中的种种,他意识到自己错了。

    真的是错得离谱。很明显,落桑族人就没有想过要给绝大多数的百里城居民一口活命饭吃。

    什么叫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如今的他,是深深的品味到了里头的各种滋味。



    随着落桑族人全面掌控了百里城,沈云见到的惨事也越来越多。虽然他总是尽其所能的帮助那些在苦难之中煎熬的人们,但是,他发现根本就无济于事。

    论单打独斗,那些在街面上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的落桑族人,没有几个能在他的手底下过十招。然而,他打死、打残了他们中的一个两个,甚至多个,又有什么用?

    城里的落桑族人成千上万,随处可见。半空里,有兽化成各类飞禽的落桑族人不间断的巡视。不管他在怎么偏僻的小巷里动手教训了一个,或者两个落桑族人。附近的落桑族人都象得了风声一般,最多几十息之内,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有几次,他不但救人不成,而且险些搭上自己;

    更重要的是,所有的“贱民”都是连同财物、房产一同登记造册的。他救了人,将之护送回家后。最多半天之后,全副武装的落桑族军士就会找上门来,将被救的人,以及其家人尽数带走,家财没收充公。从此,这一家人便象人间蒸发了一般。

    出手了几次之后,沈云痛苦的发现,只要伤到了落桑族人,或者是落桑族人觉得吃了大亏,他的每一次出手,都不象是在救人,更象是好心帮倒忙,害了人家一大家子。

    同时,他的名声也传出去了。没两天,他发现落桑族人对于所有走街串户的小生意人的盘查变得频繁和严厉起来。他有易容术伴身,换个脸孔,换身衣服,不再装游方郎中,装闲散的阔少爷就是。但是,那些靠走街串户做生意,养家糊口的人可就惨了。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沈云不得不承认,这种游侠似的救助,根本就救不了百里城的人们。

    除非他能将落桑族人全部赶出百里城去。

    而以他现在的能力,只凭一己之力,驱逐出城中所有落桑族人,还不如去做梦。

    就算他将自己在菱洲的人马全部带过来,也做不到。

    他还是太弱,不够强大!

    每每夜静人深的时候,只要一想到这里,沈云的脑海里就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牛头坳村那冲天的火海。

    他一直知道,这是他幼时的恶梦,也是他心中的执念。

    而得了“心魔传承”之后,他深知,心魔便源自于此。

    在有小男孩的话在前,他心里自然是存了警觉的。是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他立马就会运转灵力,尽力使自己冷静下来,努力尝试着用神识搜查泥丸宫。

    刚开始时,待他能够用神识搜查泥丸宫时,脑海里的火海已然消失。此时,即便有心魔,也是心魔发作过后,重新潜伏下来了。所以,自然是一无所获。

    但是,多有几次之后,他不但能立马清醒过来,而且运转灵力的时间也在逐次提前。终于有一次,他在火海出现的那一刹那,便分出了神识对泥丸宫进行自查。

    待火海在脑海里一闪而过,他惊喜的睁开了眼睛——不是心魔,也不是执念!那只是他幼时记忆深刻的一段回忆罢了。

    他刚才看到了一个与平常是完全不一样的泥丸宫。平常的泥丸宫,象是透过阳光去看一颗透明的水晶珠子,透亮而又绚丽多彩;当脑海里出现火海时,他发现自己才是真正看到了这颗水晶珠子的内部。原来,它的五光十色全是他的记忆。这些记忆有的色彩鲜艳,有的比较黯淡……各种各样的记忆,汇成了大大小小的云彩或雾气,飘浮于泥丸宫之中。

    有没有执念,有没有心魔,此时此刻,一目了然。

    对照自己的泥丸宫,沈云发现自己对“心魔传承”里的许多字句突然间有了更深的领悟。只是,一时之间,这些领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这样的感觉真不好受,把他憋得抓耳挠腮,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后来,他索性放到一边,从百宝囊里打了热水出来,洗了个战斗澡,睡觉去也。

    本以为自己会失眠,他也做好了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准备,心想:如果实在是睡不着,就起来画符。

    不想,头一挨着枕头,上眼皮便沉重如铁,直奔下眼眶。他迅速的沉溺在无际的黑甜之中。

    一夜无梦。

    第二天清晨,他是被前院的嚣闹给吵醒的。

    不要用神识搜索,沈云光是听那动静便知,那是落桑族的军士一大早过来搜查客栈。因为鑫诚福的东家一直没有松口答应参与他们的所谓共同治理,所以,这些家伙一天数趟,名为“搜查”暴徒,实为骚扰。每一次,不将客栈上下搅和得鸡飞狗跳,不罢手。

    沈云因为天天都外出了,所以,每天只经历了一早一晚的“搜查”。

    对此,房客们苦不堪言,然而,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搬走。无他,放眼百里城中,哪家客栈里能摆得下一张安静的床榻?再者,他们大多数是贱民藉。即便是置办房产,按落桑族人的新规定,先前在仙府手里要交纳的税,一个子儿也不能少,而且还要登记造册,随时接受落桑族人的各种检查,也一样的不得安生。还不如就这样将就着。至少身上还能藏几个现钱。说不得哪天能找到机会,逃离这个鬼地方。

    按照落桑族人的规定,碰上“检查”,任何人都必须主动打开房门,并站在门外,以示配合。不然,格杀勿论。

    沈云心里窝着火,却无可奈何。还是那句话,收拾这一小队军士,完全不在话下;但是,他无法以一己之力,对抗全城的落桑族军队。所以,杀掉这一小队军士,除了能逞一时之快之外,便只会给客栈以及房客们带来灭顶之灾。

    他唯有忍耐。

    不过,鑫诚福的东家对落桑族人的拉拢报之以沉默,给了沈云许多的藉慰——原来,东家也和他一样,只是因为太过弱小,而无计可施,唯有忍耐。

    这种忍耐的深处,是浓浓的不甘,是宁死也不愿屈服。

    所以,这种忍耐,实际上也是抵抗。

    百里城中,象东家这样的人,不在少数。

    沈云心里顿时大亮——仙庭是放弃了百里城,但是,百里城里,很多的人一直没有放弃自己。所以,只要有他们在,百里城不会轻易的死去。

    想清这一点,他便能放心的离开百里城了。因为他留在这里,帮不到百里城中的这些人们。

    现在,他已经摸出了“彩虹功”的一些底细,对于落桑族人的战力有了实质的了解。所以,来百里城的目的已然达到,也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只要百里城不死,终有一天,他会变得强大,足以碾压城中的落桑族军队。至于仙庭,还有仙门,他已死心,完全不抱任何的期望。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云理清心绪之后,发现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比先前要明亮一些。

    这时,两个全副武装的落桑族军士提着长刀闯进了月亮门。

    沈云与其他房客一样,微垂着头,飞瞥了一眼那俩家伙。

    不想,明明没有动用灵力,他也能看清这两个家伙的丹田状况!

    这意味着什么!

    他的目力又有进步。

    而目力不会无缘无故的进步。它进步的背后,要么是灵力提升了,要么是神识提升了。甚至有可能是两者都提升了。只是眼下不是仔细查看的时候。

    刹那间,心底腾起阵阵喜意。

    实践再一次证明,参悟也是提升修为的一个有效途径。

    沈云的东西都收在百宝囊里,房间里除了被褥,还有换洗的衣裳,是他自己的,其余的全是客栈的家什。而客栈的伙计们早已得了吩咐,将屋里摆设全换上了笨重耐用的。

    两个落桑族人也搜出了经验。他们冲进小院的正房,用刀挑起床上的被褥,看了看,便又旋风般的冲了出来,转向隔壁小院。

    待这队军士本轮搜查完毕,离开客栈之后,沈云也去意已决。他回到屋里,将被褥与换洗衣物打包,装模作样的背在背上,去前面大厅退房。

    不想,刚走到门口,便大厅的主位上大刀金刀的坐着一个三十出头的落桑族人。

    掌柜的立在一旁,不住的抱拳作揖,低声下气的解释着:“不是不给您脸面,实在是,东家他病得厉害,只能在床上躺着。我们这些底下的人,只能传传话,也做不了东家的主啊……”

    这个落桑族人很不耐烦,一挥手,用生硬的官话打断道:“带我去见他!现在!立刻!”

    掌柜的愣了一下,很快的点头应下:“是。您请随小的来。”

    那落桑族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气呼呼的起身,在四名随从的簇拥之下,往里间走进。

    沈云见状,退后一步,避让到门旁。这也是落桑族人的规矩——在路上遇到落桑族人,本地人不管在做什么,都要避让到一边。

    与他一道避让的,还有恰好提着一大壶茶水要送往大厅的一个小伙计。

    落桑族人对此已习以为常。四名随从拱卫着他们的主子,目不斜袖,威风凛凛的从他们俩面胶走过。

    待一行人走得没了影,那小伙计吃力的重新提起大茶壶,飞快的转身朝他们离开的方向扮了一个鬼脸,然后,故意罗圈着两条腿儿,一拐一拐的走进前厅,嘴里快活的叫着:“开水,让让,开水呐……”

    “哈哈哈……”大厅里的人们,不管是伙计,还是房客都看着他大笑起来。这罗圈腿学得也太像了。任谁都看得出,这个小促狭鬼是在模仿那些落桑族人走路。

    因那五个落桑族人而一度低迷的大厅,突然间有了不少生机。

    沈云不由莞尔,退了房之后,背着行囊,准备离去。

    这时,给他办理退房的二掌柜突然抬起眼皮子,沉声说道:“大人,我们东家恳请您能借一步说话。”

    沈云好不意外,一时看着他,没有吱声。

    二掌柜不敢直视,垂眸又道:“大人莫要误会。我们东家不敢有一丝恶意……”

    “好。”沈云不等他说完,一口答应下来。心里好奇极了:素未蒙面,这位连落桑族人都要大力拉拢的东家,见我做甚?还有,这位不是病得连床都不下了吗?刚才,那五个落桑族人可是亲自去验证真伪了。现在却又约我见面,难不成他会分身法?

    二掌柜松了一口气,抬眼朗声说道:“这位客官,您要的点心,按您的吩咐,后厨清早就蒸上了。因为数量不小,这会儿,后边可能正在装盒。您要是不放心,要不小的陪您去后边看看?”

    沈云点了点头。

    于是,二掌柜的从高台后边下来,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带着他又折回了门里。

    沈云一边走,一边留意着沿途的情形。

    二掌柜还真是把他带到后厨去了。

    穿过大厨房,二掌柜带着他从最里边的角门出来。又穿过一条僻静的长廊,在一座二层的八角小木楼前停了下来。

    “梆梆梆——”

    二短一长。二掌柜轻轻的用指节叩了叩黑油小门。

    不一会儿,黑油小门“吱呀”一声,打开来。

    一位花白头发的高瘦老头儿探身出来,看了他们俩一眼,无声的让到一边。

    “请。”二掌柜带着沈云闪身进了小木楼。

    待他们俩进来后,高瘦的老头儿立马关上了门。

    因为小楼的这一层仅有一门,没有开窗户,所以,楼里的光线很暗。但是,对于能够夜视的沈云来说,一点妨碍也没有。

    屋里除了一架挂满蛛网的斑驳木楼梯,什么也没有。

    沈云一点儿也觉得意外。因为这只是一座普通的旧木楼。所以,以他的耳力,早在外面的时候,就听出来了,这楼里只有一个人的气息。

    先前,他还以为楼里的人是那个神秘的东家。现在看来,他想猜错了。高瘦的老头儿看着不显眼,却是个体内凝结出了真气的高级武师。而这人既然不是东家本人,那么,必定是守卫了。这么看来,这位东家少说也是个武宗级别的存在。

    这也在意料之中。因为百里城的规模只比菱洲的省城略微小一些。所以,能够成为城里有名望的存在,差不多也应该是这样的层次。

    而这楼里,肯定另有乾坤。

    果不其然,二掌柜没有停,径直往那楼梯下面走去。而高瘦的老头儿则袖着双手,在木楼梯的第一级台阶上坐了下来。就好似他们俩不存在一般。

    二掌柜的在木楼梯下又是轻轻的敲了三下。这回是两短夹一长。

    很快,木楼梯下的木墙上“呼啦”现出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暗道口。

    “大人,我们东家就在里头。请随小的来。”二掌柜的说着,率先探身进了暗道口。

    虽然二掌柜与客栈里的其他伙计一样,都是连拳腿功夫也没有寻常凡人,但是,沈云此时也不敢托大。暗中运转灵力,汇于双眼,看了一眼暗道口——在不明对方的底细之前,他没有动用神识。这也是祖师她老人家在玉简里提及的外出行走经验之一。

    不见任何的灵力波动。

    他挑了挑眉,暗道:不是修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