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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收接着秋种,忙碌了近一个月的清河镇慢慢消停下来。

    今天是最后一批秋粮税上缴,看着十多辆牛马车辆和数十头马骡驴驮着粮食在民夫驱赶下浩浩荡荡往县城而去,陈旭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转头看了一下仓库还余下的一千多石粮食,很是满意的点点头,只要有这批粮食在手,明年青黄不接的时候估计就不会饿死人了。

    而忙完这一切,今年的所有任务基本上就算是彻底完成了,接下来就是农闲,然后就是几个月的寒冬,如果下雪基本上就是足不出户的日子,只能窝在家里看电视……嗯,无聊。

    陈旭回到住处,把自己的东西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准备和虞无涯回小河村,前段时间回去过几次,制作的泥砖已经全部都干透了,于是他便准备这次回去长住,把房子和火炕都修好。

    “里典里典!”一个小学的娃子急匆匆的跑进来,差点儿一头杵到门上。

    “甚子事?”陈旭有些紧张的问。

    “上次那个赵大叔又来了,还带了好大几车东西,听说都是送给您的……”

    “赵擎!”陈旭愣了一下脸上大喜,把手里的东西一丢赶紧往小学跑去。

    上次委托赵擎帮忙收集一些东西,这一眨眼都过去了两个月了,就在自己以为他再也不会来了的时候竟然出其不意的来了,而且还带了几大车东西。

    陈旭虽然不知道赵擎到底找到了一些什么东西,但不能仔细想,一想就会流口水,煤啊、石油啊、羊毛啊、水晶啊、硫磺啊、硝石啊,大米啊,任何一样都是他迫切需要的。

    等他急匆匆走到小学门口的时候,果然看到门口停着五辆马车,马车上都捆绑着鼓鼓囊囊的货物,七八个随车的护卫和五个马夫都坐在地上歇息,赵擎依旧一身文士打扮,正站在院子里面和陈老夫子聊天。

    “赵先生!”隔老远陈旭就兴奋的打招呼。

    “陈里典!”赵擎回过头看见陈旭,一张脸瞬间泛起激动的笑容,几大步迎上陈旭之后兴奋的说:“赵某来迟,恐让陈里典久等了,实在抱歉!”

    “不迟不迟,来了就好!”陈旭也很激动的伸手握着赵擎的双手使劲儿摇晃了几下,然后转头对陈老头儿说,“陈老,赶紧吩咐食堂准备茶水饭菜!”

    “呵呵,里典放心,已经安排制作了,很快就好!”陈老头儿拈着胡须点头笑着说。

    “那就好!”陈旭点点头把眼神落在几辆马车上,“赵先生,不知这次来给旭带来了何物,花费几何?列一个清单与我,我好安排付钱款!”

    “里典言重了,看着货物甚多,实际上都是价值不高的东西,如若不是因为寒冬将到,赵某还能够多收集一些一起带来,不过又害怕陈里典等的急,以为赵某是无信之人,因此便提前送过来,还有一些东西正在安排人手寻找收购,但恐怕只能等到开春之后才能送来了!”

    赵擎指着几辆马车接着说:“这一车是里典要的药材,有些可能不是,赵某对药材不懂,因此只能胡乱收集一些,每一种都单独用口袋封装,也写有名称,到时候只能劳烦里典亲自点收!”

    “好,多谢多谢!”虽然隔着厚厚的麻袋看不见,但堆起来一大车足足有好几百斤,闻着散发出来的浓郁草药味道,陈旭就知道这些药材肯定都非常不错。

    “这第二车里面是细软的羊毛,因为不知道陈里典到底需要何种细软的程度,赵某便收集了好几种,而且同时还弄到了几张貂皮,眼下寒冬将至,就送与里典给家人做一个围脖和帽子御寒。”

    “多谢多谢!”陈旭更加高兴。

    药材其实有没有问题不是太大,毕竟雉县就在伏牛山中,中国南北各地的药材他已经收集到了上百种了,满足日常治病完全够用,但羊毛这种东西简直来的太及时了,如果真的是细软的绵羊毛,可以用来纺成线织毛衣啊,削几根竹针,寒冬腊月下大雪,陈姜氏和水轻柔婆媳两个坐在暖和的大炕上,一边看电视……嗯,一边唠嗑一边织毛衣,那场景简直不敢想,太其乐融融了,自己也可以坐在旁边……

    陈旭脑海里突然蹦出来一个奶娃子躺在自己怀里哇哇大哭的场景,顿时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摆子,太可怕了,看来还是要憋住,不能这么早当爹啊,不然太特么痛苦了。

    “这第三车里面是各种杂粮和一些杂乱的种子等,还有几石稻米,上次陈里典特意提起,所以赵某也委托南方的朋友弄到一些,这次就一并带来了,数量不多,就是让里典尝个新鲜而已。”

    “好好!”陈旭高兴的连连点头,说实在,几个月下来面食豆食他都已经吃够了,急切想吃点儿大米饭压压魂魄,而且有了大米,如今又有了糖稀,加上一些山核桃、栗子仁,可以做一些香甜美味的米花糖糕啊,小时候这些东西老妈年年都要做,后来长大了,农村里面也不太做这些东西了,想吃都吃不到,而城里和超市买的,总感觉少了一些味道,现在想起来,其实少的就是那个制作的过程,那种让自己童年永远记忆和回忆的儿时的味道。

    而且有了大米,可做的食物就多了,米糕、醪糟、米饼、锅巴……陈旭忍不住吸了一下口水。

    而站在旁边的虞无涯不知为何也突然跟着吸了一下口水,似乎感受到了陈旭又将制作出来无数的美味食物。

    “最后面两车东西最为杂乱,根据里典上次给赵某的清单,因为皆都是模棱两可之物,赵某只能按图索骥去寻找,乱七八糟弄了两车送来,有各种石头也有一些未知之物,也不知道其中有没有里典需要的东西,赵某惭愧之至!”

    “赵先生勿用自责,那些东西旭也是好奇收集一下而已,这么两大车,想来必然有不少可用,旭先行谢过!诸位也都赶路辛苦,先进去食堂喝茶饮食,填饱肚皮之后我再安排人与赵先生交接!”

    “好,赵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赵擎手一挥,一群护卫和马夫都跟着走进小学的食堂,食堂的帮工很快就沏上热茶,陈旭陪着赵擎喝茶闲聊了几分钟后,食堂帮工开始把煮好的面条端上来。

    雪白的面条浇上一勺熬煮烂熟的狗肉浓汤,吃起来绵软香浓,下面还放着一些酸菜,非常不错。

    倒了如今深秋季节,鲜嫩的菜蔬已经不好弄了,大部分时间只能吃干菜和酸菜,到了冬天更是如此。

    狗肉是昨日镇上的屠夫宰杀之后送来一半,大概有二十多斤,因为秋冬时节也是杀狗吃肉的最好时节。

    后市有句俗话,叫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吃狗肉虽然在后世的争论比较厉害,但狗肉的确鲜香无比,而在这大秦时期,狗肉是一种很普遍也最受欢迎的肉类品种,无论王侯公卿贵族平民,都喜欢吃狗肉,屠夫就是屠狗人的专用名词,比如明朝有一首对联叫: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最是读书人,说的就是屠狗之人地位低贱,但却都是仗义好爽之辈,实际上说的就是屠夫。

    实际上在更早的商周时期,狗肉一直只有上层人士才能享用,小狗称为狗,大狗称为犬,除了可以用来看家护院或者打猎,养狗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杀来吃肉,是六畜之一。

    《礼记.王制》记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可见当时狗肉只有士以上的阶层才能享用,普通庶民最多吃点儿蘑菇竹笋啥的山珍,至于奴仆只能吃糠。

    陈旭以前并没有吃过狗肉,甚至还略有有些抵触,但自从昨天晚上吃了一顿狗肉之后便感觉自己前半辈子的人生真的和咸鱼没什么区别,尼玛狗肉这么好吃,老子以前为什么不吃,于是仅仅一个晚上就爱上了吃狗肉,决定以后多弄点儿狗肉吃吃,冬天还能温补强身,实乃一举两得。

    “面条已经两月未吃过了,陈里典恕罪,赵某已经等不及也!”面条刚一放到桌上,赵擎立刻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

    “呵呵,赵先生和诸位请,勿用客气,今日管饱!”陈旭笑着说。

    “多谢多谢,开食!”赵擎一声令下,筷子夹起一个热气腾腾的面条大吃起来,嚼的汁水顺着嘴角流到胡须上却怡然不顾,并且嘴里还支支吾吾连称美味。

    而一群属下和车夫也都迫不及待,其中有几个上次来过,自然知道面条是何物,运筷如飞稀里哗啦瞬间就吃下去近半。

    “精白软滑的面条加上熬煮酥烂的狗肉,浓香无比,堪称天下第一美食也!”一大碗面条赵擎埋头不过三分钟就彻底吃完,连面汤都没放过,咕嘟嘟喝光之后抹着嘴巴连声赞叹。

    “来了来了,诸位小心烫!”食堂的帮工第二锅面条也很快端上来,每人又添了一大碗。

    几分钟后一盆面条再次告罄,幸亏食堂准备充足,赶紧又端出来一盆,赵擎一群十多人足足吃下三大盆面条,光是精白面粉都用了十多斤,不过陈旭却一点儿都不心疼,十多斤面粉才值几个钱,这五大车东西,对于他来说价值连城,有了这些东西,这个冬天他可以好好的窝在小河村仔细研究自己的东西,说不定一不小心就研究出来了火药和土铳,嘎嘎~,陈旭又抹了一把口水,弄的虞无涯又差点儿跟着流口水。



    一顿饭吃完,在陈旭的安排下,装药材的车直接就拉去了卫生院交给徐福和许垆两人清点登记,剩下的四车全部都拉到了陈旭的住处全部卸了下来。

    首先是羊毛,足足十多包,陈旭挨着打开看了一下,其中有几种比较粗,估计无法用来做毛衣,但还有三种看起来细软无比,陈旭虽然没有接触过羊毛,但却穿过毛衣,这三种羊毛除开羊膻味比较大以外似乎用来织毛衣没有任何问题,实在不行做填充物做成厚衣服御寒也可以。

    除开羊毛之外,还有一个小口袋,里面放着几张貂皮,颜色有灰有白,已经完全鞣制好了,摸起来非常柔软,皮毛也异常顺滑。

    动物的皮毛在这个时代非常贵重,牛皮不说,那是军用物资,必须上缴,但即便是猪皮狗皮羊皮等,也是广受追捧的,很值钱,一张成年野猪皮可以卖数百钱,一个猎户猎杀到一头野猪,基本上能保证全家几年的吃喝用度,不过要想一个人猎杀一头成年野猪,那个不光是要靠运气,更多的还要赌命才行,所以野猪这种东西一般猎户都不会轻易去招惹,猎人喜欢的是鹿,麂、兔等温顺的动物,虽然比较灵活但不会有性命危险,遇上虎豹狼熊这些猛兽,一般是有多远就跑多远。

    而越是凶猛的野兽,皮就越值钱。

    就像上次王翦杀死的那头老虎,虽然虎皮已经被破坏的很严重,但他还是将虎皮带走了,因为老虎这种猛兽的皮已经不能用金钱来衡量,除开是代表一种勇猛和荣誉之外,还是一种极其稀缺的物资,民间不允许私藏,就连皇宫之中也没几张老虎皮,即便是有,也许都流传几十上百年了,那是祖宗传下来的老物件,老虎这种猛兽,一般生活在崇山峻岭之中,来去如风凶猛无比,即便是老死病死,也都在大山深处,而如伏牛山一般的大山深处,那绝对是人迹罕至甚至从未有人类踏足的地方,因此像老虎这种猛兽,除非正面刚死它,不然想捡漏弄张老虎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而除开猛兽的皮值钱外,还有另外一种丝毫都不凶猛的小兽的皮也异常珍贵,那就是貂皮,貂是一种胆小谨慎的小兽,生活在西北极寒之地,如今也只有辽东才有,貂皮因为柔软顺滑,而且特别保暖舒适,因此特别受贵族追捧和喜爱,但因为胆小谨慎,捕获也非常困难,要弄到一张并不比猎杀一头野猪简单多少,只不过考虑安全性的话,猎人更愿意去追踪猎杀。

    手中这几张貂皮,可以说价值万金也不为过。

    陈旭拿出来观赏了片刻之后赶紧收起来,他发现所有围观的人都双眼冒光,就连虞无涯都开始盯着貂皮流口水,明显是想占为己有。

    “赵先生,这貂皮甚是贵重,为了感谢你的慷慨,旭决定到时候送你一条围巾!”陈旭拱手说。

    “好,赵某甚是期待!”赵擎也不知道陈旭说的围巾是个什么玩意儿,但既然陈旭说送,那定然又是一个新奇的东西。

    收好羊毛,接下来是第二车货,也是分成了大大小小数十个口袋,里面装着不同的杂粮和种子,其中许多陈旭都不认识,一番查看之后,发现除开几大口袋稻米之外,竟然还有一大口袋的高粱,然后看了一下口袋上的字,用小篆写着蜀黍两个字。

    “赵先生,这蜀黍从哪儿弄来的?”陈旭激动的问。

    “中原地区多食粟麦,西北多食蜀黍,大秦西北诸郡如今很多地方都种蜀黍啊!上次里典言说想吃稻米,赵某便顺便也弄了这些蜀黍,料想里典也没吃过,或许也想尝个新鲜!”赵擎赶紧解释说。

    陈旭知道北方有种植高粱的传统,而东北人常吃的窝窝头就是用高粱面做成的,不过有涩味,还塞牙,不好吃,陈旭有一次逛美食城吃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碰过。

    农村人喜欢在田坎地头种一些高粱,不过不是用来吃,而是把高粱的穗刮干净之后扎成笤帚,家家户户都有,因此陈旭自小便接触,自然是很熟悉的。

    但他不知道秦朝已经开始大规模种植高粱了。

    这玩意儿虽然不好吃,但可以酿酒啊,而且是酿酒的绝好原料,高粱酒比起稻米酿的酒更醇更香,特别适合用来酿制高纯度的白酒,而且特别符合西北人民的气质,一口下去像烧刀子一样火辣辣的,既劲道又霸道。

    这一口袋足有三十四公斤的样子,或许可以用来试一下酿酒,至于吃就算了,特别难吃。

    将这些种子和稻米高粱也收好之后,开始卸下最后两车货,上面装的都是各种矿石等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也是他最为期待的东西。

    就像赵擎说的一样,因为陈旭些的东西全部都莫零两可语焉不详,而且描述也都不清不楚,因此这两车东西真的就是乱七八糟,各种颜色的石头装了十多筐,混杂在一起五颜六色,看的陈旭眼花缭乱,这些石头虽然看似杂乱,但每一块上都写有字迹,不过不是名字,而是产地。

    陈旭先大致翻看了一下,里面不仅有绿色黄色的的铜矿石和红色的铁矿石,还有晶莹剔透的琥珀、各种颜色的晶体矿石,甚至还有珍珠玛瑙等物,品种足有两百余种,陈旭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差不多弄了个大概,心情比较激动,里面竟然真的有煤,而且质量还不错,是那种光泽度很好的大块煤,而且他找到了拳头大小一块黄色的东西,含有很刺激的味道,他闻过之后确认是硫磺无疑。

    陈旭松了一口气,有了硫磺,只要再收集到硝土就可以试着制造火药了,至于配比需要慢慢试验,化学反应方程式是记不住了,但黑火药中硝碳硫的比例大致是6:3:1,硝的含量越高越不稳定,爆炸力也就越强,硫是助燃剂,也是氧化剂,至于碳主要是作为吸附剂,而且因为碳也容易燃烧,可以起到稳定燃烧的稳定剂,刚发明火药的时候,这三种物质混合比例差别不大,但发展成熟后,6:3:1的比例基本上就是最稳定也是威力最大的一种配方,后世有了化学方程式之后,其中比例又经过精细调整,似乎硝和硫的比例又有所增加,但增加量很少,而且化学兴起之后,各种威力更加强大的炸药接踵出现,黑火药这种被誉为中华四大发明的东西很快就被淘汰了,不过一些偏远山区的猎手还在自己炒制黑火药打土铳。

    陈旭现在不指望什么硝铵炸药,硝化甘油,塑胶炸药C4等高爆炸药,只需要能够制作出最老土最普通的黑火药就行,再加上秦朝如今发达的铸铜技术,做出青铜土铳和火炮来完全不成任何问题。

    而且眼下又有了煤,距离炼钢铁也只有一步之遥,只要找到一些好的冶炼工匠,在自己的指导下炼出铁几乎没有太大的难度,有了铁,有了火药,基本上就快进入宋朝了。

    似乎这一步跨度有点儿大,不知道会不会扯到蛋蛋?

    陈旭略有些失神。

    而且这些矿石种类太多,没有充足的化学和物理实验设备,除开一些一看就是玉石和卵石的石头之外,其中许多都无法判断成分,要知道自然界许多矿石晶体看起来都差球不多,如果不是矿物专家,光凭肉眼几乎无法分辨。

    安排人把十多筐石头都搬进房间之后,剩下还有一些瓶瓶罐罐装的也是各种粉末泥土泥巴之类的东西,此时也没办法挨着一一细看分辨,因此也只能一股脑儿的堆进房间,很快房间里连落脚的地方都快没有了,不过陈旭的脸却笑的像开花一样,这些东西,莫说是让他,即便是让郡守去收集,估计也得很长时间,还不一定能够弄到这么全,因此他又略微的开始怀疑赵擎的身份了,可能不仅仅是个商贾这么简单,比如硫磺原矿这种东西,中原地区并不出产,似乎只有四川贵州内蒙等极度偏远地区才有。

    “赵先生,这些东西太多,旭也无法一一辨认,需要很长时间慢慢了解,无论我能不能用上,都特别感谢您的帮忙!”陈旭洗完手之后出来拱手道谢。

    “陈里典言重了,赵某家族世代经商,商队常年行走在大秦南北诸郡,甚至与百越匈奴西域杂胡都有来往,因此其中有些中原没有的东西也才能弄到,如果里典发现哪些可用,直接把上面记录的名称或产地写给我,赵某自然会安排人帮你取来,对了,这里还有一物差点儿忘记了!”

    赵擎打开马车座位下的一个隔板,从里面抱出来一个小木箱,打开,顿时十多块各种颜色的水晶出现在陈旭的眼中。

    “水晶~”陈旭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虞无涯也脸色动容,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果真是水晶,晶莹剔透,五彩斑斓、美不胜收,此乃无价之宝也!”

    “这……这太贵重了,旭恐怕买不起!”陈旭激动之余又感叹不已,水晶这种东西说穿了就是纯度很高的二氧化硅晶体,因此并不值钱,但在古人看来,那就是天地赐予的难得宝物,不光色彩艳丽而且晶莹剔透宛若冰晶,自古便是贵重宝石,而且专门用木箱装着就可以看看的出来其珍贵程度。

    “赵某非是要卖给里典,而是想送给里典!”赵擎虽然说的轻松,但脸上明显也有一些不舍之意。

    “为何?”陈旭微微一愣。

    “呵呵,赵某所求之物上次已经说过了,只希望得到那拉坯机的图纸就行,”赵擎淡淡的笑着说。

    陈旭想了一下点点头说:“好,我便把那拉坯机的图纸送你,赵先生既然是商贾之家,这么贵重的水晶说送就送,家里自然金钱车载斗量,这些货物的价值估计赵先生也看不上,陈旭也没这么多钱给,这样吧,上次赵先生离开之时,旭言说秋天返回就请你喝葡萄美酒,如今葡萄美酒早已酿好,旭便送你百瓶清河佳酿如何!”

    “哈哈,好!”赵擎抚掌大笑,情绪很是激动,“清河佳酿之名,如今在咸阳如日中天,一瓶酒价值万金,光是酒瓶都千金难求,而且酒之滋味比之上次赵某带走的那一坛味道要好得多,里典这百瓶清河佳酿,赵某算是大赚也!”

    “呵呵,赵先生说笑了,既然如此,我这就安排人去取酒,同时还有一些东西需要赵先生帮忙收集!”

    “好,好!”赵擎连连点头。



    秦始皇二十六年,即公元前221年,秦国大将王贲率领大军由北方燕地迂回进攻齐国。

    齐国久废战事,不修兵戈,从王室到平民,对于秦国的入侵几乎毫无准备。

    王贲大军从齐国北境突然进攻,直逼都城临淄,齐国上下惊慌失措毫无抵抗之心,齐王建不战而降,齐国宣告结束统治。

    从秦始皇十七年,即公元前230年灭赵算起,刚好十年时间,秦王政终于覆灭六国完成了前所未有之霸业,一统华夏,万民归一。

    六国灭,天下一统,以法家之术严苛律令,车同轨,书同文,度同制,统一货币,整修交通……

    秦政自认功盖三皇五帝,因此取三皇之皇,五帝之帝,自称始皇帝,代天守国,废弃缢法,意图将大秦国祚盛延万代。

    而为了防止六国势力复辟,秦始皇收缴天下之兵,迁六国王族公孙移居咸阳,大量富豪之家和平民也牵扯进去被充作官奴,或发卖,或送去兴修驿道甚至去边荒修筑长城。

    本书的故事,就从齐国覆灭、六国归一开始。

    特别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仲春四月,鸟语花香阳光明媚!

    一座破落的篱笆小院儿,一间竹木泥土修建的破旧茅屋,半边已经歪斜看起来随时都会垮塌。

    小院儿里有一颗枝叶茂盛的杏树,树干粗壮,枝叶丫杈,浓密的阳光透过树叶照射下来,无数青绿色的小杏在风中唰唰摇摆,看着就让人满嘴冒清水。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穿着破破烂烂的粗麻布衣蹲在离地几米高的树杈上东摸摸西摸摸,嘴里还念念有词。

    “玉皇大帝,耶稣上帝,菩提老祖,观音菩萨,地藏菩萨,求求各位神仙行行好,把我送回去吧,我以后再也不闯红灯横穿马路了,而且我保证再也不干美团送快餐了……”

    “兄长快下来,小心又摔下来了!”

    一个看起来七八岁,身穿也是破旧不堪的麻布衣服的小女孩从房间里走出来嚷嚷,瘦弱的身体简直就像一阵风就能吹到一样,脸颊干瘪,一副长期营养不良的状态。

    少年又在树上呆了两分钟才念念不舍的顺着树干往下溜,同时还是不甘心的在树干上到处乱摸,似乎想找到一个窟窿眼儿钻进去。

    少年名叫陈旭,小女孩儿是他的妹妹,但别人不知道的是,这具身体里面的灵魂却已经换老板了。

    事情要从三天前说起。

    三天前的陈旭,还是一个神秘组织美团外卖数十万快递大军之中的一员,每天带着黄头盔穿着黄马甲骑着电动车大街小巷送快餐。

    抢单抢时间对于外卖哥来说那是必须的,而为了抢时间闯红灯那也是家常便饭。

    以前新闻上也经常听说外卖小哥闯红灯命丧车轮,撇下一家妻儿老小的事情,但这种事情毕竟概率非常小,全国几十万外卖大军也不过挂了那么三五个,因此谁都没有太当回事儿。

    但所谓久行夜路必撞鬼,阎王想邀请你喝茶玉皇大帝也挡不住。

    于是陈旭在一次眼看红灯亮起的瞬间穿过十字路口,结果他就被一辆越野车撞飞了出去,昏迷之后醒过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了一间破旧到几乎一无所有的茅屋里面。

    但其实也不能算作一无所有,至少屋顶上还有一个大洞。

    灿烂的阳光照射下来,刚好落在他身上。

    暖暖的,很贴心!

    身体虽然是热的,但陈旭的心却是哇凉哇凉的。

    随着一个瘦巴巴脏兮兮,穿着粗布麻衣的小女孩儿跑进来惊喜的喊他兄长的时候,他差不多有大多数穿越者相同的反应,那就是他穿越了,而且是很常见的魂穿,自己被车撞死,然后灵魂穿越时空寄居在了这个小姑娘的兄长身上。

    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陈旭彻底接受了自己成为了起点百万穿越大军中的一员的事实。

    一个二十五岁还没女朋友的外卖单身狗,一朝穿成十四岁的少年,陈旭却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

    不光是灵魂附身的这具身体瘦弱不堪,更让他悲愤的是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用家徒四壁都无法形容,除开摇摇欲坠的茅草屋外,就只有两个女人。

    一个没有名字的小姑娘,七岁,是他妹妹。

    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叫陈姜氏,是他老妈。

    没爹,爹已经在四年前被征兵去打仗,从此一去不复返,留下三人相依为命。

    小女孩儿就不说了,什么都不知道,而从陈姜氏口中得到的非常有限的信息来看,经过简单的推论之后,陈旭害怕了,下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爬到院子里面的杏树上试图找到自己穿越过来的虫洞穿越回去。

    或许在那个世界,在高科技的先进医疗技术手段下,被车撞飞的那具身体还可以好好挽救一下,即便是缺胳膊断腿也比呆在这个可怕的时代强百倍。

    但显然陈旭的愿望落空了,他蹲在杏树的树杈上找了许久了,别说时空虫洞了,连一个虫眼儿都没见到。

    现在他坐在杏树下的一块石头上,看着眼前摇摇欲坠的茅草屋发呆。

    据说这个也叫陈旭的少年就是爬到杏树上准备掏个鸟窝的时候,失足掉下来摔的昏死过去,在床上躺了三天才醒过来。

    当然谁都不知道,醒过来的其实早已不是少年的灵魂,而是一个生活在两千多年后足有二十五岁的单身老怪。

    之所以陈旭会害怕想穿越回去,主要还不是因为家里穷。

    穿越前陈旭家里也不富有,不然也不会沦落到送外卖的地步。

    害怕的原因是从陈姜氏嘴里得到的有限信息推测出来的结果。

    现在生活的国家叫秦国,如今所处的位置在南阳郡。

    父亲陈虎四年前被征兵服役,参加楚国军队抵抗秦国的进攻,但楚国很快就失败彻底被秦国吞并,大量楚军或逃散或被杀或被俘虏罚做劳役,陈虎也下落不明,再也没有任何音讯传回来。

    而根据陈旭大致记得的历史,如果自己没有穿越到异界的话,那么秦在灭掉楚国之后最多也就三四年就统一了全国,如今的中国应该已经进入了大一统的秦帝国统治之下,当今中国最大的BOSS应该就是号称千古一帝的秦始皇秦大大。

    但正是这个秦大大,让他感觉到无与伦比的害怕。

    史书记载,秦朝强军好武,而且法律严苛,凡是十五岁到六十岁的男子都需要服兵役,几乎算得上是全民皆兵,更可怕的是,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开始修筑长城、开挖运河沟渠,修建联通全国的各种高速公路,征伐百越和岭南等地,动辄征召民夫奴隶数十万数百万,整个中国的人民几乎都生活在一种极其压迫的恐怖环境之下。

    而且在严苛的户口登记制度下,在保甲连坐制度下,没有人可以逃脱监视和约束。

    这些不是凭空杜撰,在后世出土的睡虎地云梦秦简之中对秦朝的法律法令有诸多记录和解释,也就是说写睡虎地秦简的那个人,现在正在某个地方做官,甚至正在刻那些竹简。

    而秦朝发明的户口登记制度一直延续到新中国还在使用,正是因为户口登记制度,两千年后还将中国人牢牢的和土地捆绑在了一起。

    而秦朝这个号称中华历史上最伟大的朝代,实际上也是历史上最黑暗的年代,因此他的国祚也最短,大秦王朝算上二世胡亥,存在的时间也不过十四年,然后就在全民大起义中宣告崩塌。

    秦始皇的功过是非陈旭没有任何资格去评说,毕竟千古一帝首次完成了对华夏的统一,车同轨、书同文、度同制等改革也最终将中华民族凝聚成了一个伟大的文明,从此开创后世两千多年的灿烂辉煌,几乎让中华民族一直站在地球人类文明的巅峰位置。

    但看历史和处身于历史当中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身在秦朝这个原始而混乱的时代,凭借后世两千多年的历史经验和文化知识也不好使,因为秦始皇实在是太厉害了,如今威服八荒六合无人可以抵抗他的意志,即便是项羽刘邦这些强者,也只敢在他挂了以后才跳出来造反。

    ……

    “兄长,我饿了!”小女孩的声音把陈旭从繁分复杂的臆想中拉扯回来。

    “哦~”陈旭伸手摸了一下小女孩脏兮兮如同乱草的头发站起来说:“你娘……呃,不是,娘去哪儿了?”

    “娘说要给兄长补身子,去河边捕鱼去了!”小女孩儿睁大眼睛看着陈旭,脸色有些胆怯也有些好奇,似乎兄长醒过来之后变的有些陌生,不是嘴里唠唠叨叨就是坐着发呆,完全就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而听着妹妹说饿,陈旭瞬间也感觉饥肠辘辘,强忍着摔晕之后还有些头昏眼花的后遗症,摇摇摆摆的往破旧的房间走去。

    茅草屋一共两间,外间就是陈旭醒过来睡的那间,除开用几块石头和竹木混杂搭建的破床之外,剩下还有几个破旧的藤筐和一个木桶,地面很潮湿,房间里散发着淡淡的霉味。

    里间很小,是老妈和妹妹的住房,里面很阴暗,陈旭掀开一张草编的门帘看了一眼就退了出来,里面和外面一样,除开一些破旧的藤筐和几个陶罐之外,也只有一张床,上面铺着麻草混合编织的老旧被褥。

    整个家简直找不到一件像样的东西。

    穷已经无法形容其贫困。

    陈旭虽然有些理解一个女人带两个小孩生活的困苦和窘迫,但穷到这种极致,他也有些无法接受。

    因为他翻遍了家里的各种可以用来存储粮食的地方,除开找到一些细碎的干瘪黄豆和一些看似糠皮的东西之外,什么能够吃的东西都没有。

    看着小半葫芦瓢碎黄豆,陈旭忍不住脸皮抽抽了几下。

    黄豆虽然能吃,但当饭吃也还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尤其是这还是生黄豆。

    小女孩儿跟在陈旭的身后,看着半瓢黄豆,忍不住舔了一下嘴巴。

    “兄长,娘说这些菽要留着救急,家里没有其他粮食了!”

    呃!陈旭这才想起古代的大豆似乎就是叫菽,而且还是五谷之一。

    后世的五谷跟秦朝的五谷有很大的区别,指的是黍(黄米)稷(小米)麦(小麦)菽(大豆)麻(大麻,注:一种农作物,不是抽的烟)等几种农作物,至于水稻玉米这些东西是没有的,淀粉含量高容易种植还填肚子的土豆红薯更没有,那些直到明清时期才慢慢传入中国。

    就在陈旭放下碎黄豆考虑该去哪儿弄点儿东西填饱自己和妹妹的肚皮的时候,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几声很焦急的喊声。

    “陈旭快出来,你娘被毒蛇咬了!”

    陈旭微微愣了一下赶紧跑出房门,就看见一个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少年正满头大汗从院子外面冲进来。

    “在什么地方?快带我去?”陈旭一把抓住少年的胳膊焦急的说。

    “就在河边,快走快走!”少年也来不及解释,拉着陈旭转身就走。

    “兄长,等等我!”小女孩从房间里也跑了出来。

    “你就在家等我!”陈旭此时也来不及带上这个拖油瓶,叮嘱一句就和少年冲出院子,很快消失在植物茂盛的小路之中。

    这个村子不算大,靠山而居,拢共不过十多户,都是茅草屋,村头有一条小河蜿蜒流过,小河两边开垦了大片农田。

    四月天气春色正浓,农田里长满了绿油油的庄稼,期间还有一些男女正在田间除草。

    村子背后一座绵延青山,虽然不高,但也林木葱茏充满原始韵味。

    但陈旭此时毫无观察四周情况的心情。

    虽然陈姜氏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的亲情感受,但却和这副身体有割舍不断的养育之情,何况以后如果要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亲情也是最为重要的东西,不然自己真的会变成一个举目无亲的孤魂野鬼,生或死再也没有任何人关心,那才是一种绝对的悲哀。

    更何况如果陈姜氏死了,留下一个七岁的小丫头自己怎么带?

    在少年的带领下,两人一路小跑来到河边,隔着小河沟几十米远就看见已经围了三四个小孩。

    “让开让开,陈旭来了!”带路的少年大声喊着。

    这些小孩应该都是村子里的人,但陈旭眼下都不认识。

    等他冲到河边就看陈姜氏躺在距离河水不到三米远的草地上没有任何动静。

    陈姜氏浑身湿透,明显是被人刚从河里捞起来,双眼紧闭脸色青灰,浑身还在微微的抽搐。

    陈旭赶紧蹲下来扒开陈姜氏的眼皮看了一下,发现瞳孔还正常,又赶紧按着颈动脉感受了一下,发现跳动特别急促,应该中的是刺激血液循环的毒素,但看情形毒素还并没有大量侵入到内脏和大脑。

    陈旭不敢大意。

    毒蛇种类千差万别,每个人体质也千差万别,毒素产生的效果也千差万别。

    即便是在两千多年之后,被毒蛇咬伤如果救治不及照样会一命呜呼,特别是一些剧毒蛇,有时候短短十多分钟就会要人命。

    陈姜氏被毒蛇咬伤的位置在脚腕上方的小腿位置,两个小洞清晰可见,可能是掉入河中被水浸泡的缘故,伤口扩张非常明显,咬伤的部位四周红肿发黑,整条小腿都粗了一大圈。

    陈旭甚至都没来得及看清楚伤口的情形,便赶紧把衣服脱下来,刺啦几声撕成几块布条之后紧紧缠在陈姜氏膝盖上方的位置,死死扎紧之后,他便跪下来抬起陈姜氏的小腿,把嘴凑到伤口位置使劲儿吸起来。

    他自小在农村长大,见过农村里很多人被毒蛇咬伤,而且小时候还亲眼见到有人来不及送到医院就死在半路上,因此也见过一些简单的救治措施。

    扎紧布带是让毒液不能通过血液循环进入身体,特别是内脏,然后尽量将毒液拔出,这必须用嘴,从原始社会到两千多年之后的后世,依旧用的是这个最方便最直接的方法,其他的任何工具都不顶用。

    “呸~”

    陈旭将一口浓浓的黑血吐在旁边,然后再次吸起来,连续七八次之后,伤口四周发青发黑的皮肤颜色变白,伤口中也开始有淡红色的鲜血沁出。

    “呼~”陈旭终于松了一口气,赶紧到河边捧起水漱口,然后在河沟边四周看了一圈儿,从茂盛的杂草之中扯出来几根开着小白花的野草,也没洗就揉成一团塞进嘴里嚼烂,然后敷到陈姜氏被蛇咬伤的位置,用撕碎的一块衣服包扎好,这才解开捆扎腿部的布条。

    陈旭从来到河边到完成治疗近乎于一气呵成,时间也就不到两分钟,眼花缭乱快的让几个小孩都没回过神来。

    远处急匆匆跑过来几个大人,有男有女,不过等他们跑到河边的时候,陈旭已经背着陈姜氏站起来,摇摇晃晃的准备往家走。

    “旭娃子,你娘没事吧?”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焦急的问。

    “我给她吸出了蛇毒,还上了一种解毒的草药,因为不知道是被什么蛇咬伤的,所以还需要观察看情况,谢谢大叔,我先回去了!”

    “你这娃,还跟叔客气啥!”中年人赶紧扶着陈旭的胳膊,另外一个妇女也在旁边扶着陈姜氏,然后刚才那个少年和几个小孩拿上陈姜氏掉在河边的篮子和捞鱼的工具跟在后面,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跟着陈旭回家。

    小丫头果然很听陈旭的话,一个人还在站在院子门口焦急的踮脚张望,看着陈旭背着母亲回来这才激动的跑上来,眼泪哗哗的往下掉。

    陈旭把陈姜氏背进房间放到床上,然后让跟着一起回来的妇女帮忙给她换干衣服,

    “娘~娘~你醒醒,你醒醒啊~”房间传来小丫头的哭喊声。

    陈旭走到院子拍拍刚才那个少年的肩膀说:“多谢你回来喊我,不然我娘恐怕真的救不回来了!”

    少年赶紧摆手说:“你娘还昏迷不醒,要不要去集镇上请一个巫医过来看看?”

    “集镇离这里远吗?”陈旭问。

    少年:……

    陈旭醒悟过来,干笑一下掩饰说:“我前几天从树上掉下来摔坏了头,很多事突然都想不起来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

    “我叫牛大石,就住在你家隔壁,集镇离我们村不算远,只有二十多里,可惜我们村马大伯家仅有的一匹马去年都被军队征用了,不然来回也就不到一个时辰。”少年虽然很诧异,但还是仔细回答了陈旭的问题。

    陈旭听完的后心顿时凉了半截,不说他没钱请巫医,即便是有钱估计凭借自己两条腿跑到镇上再跑回来,在如今这种道路不通畅的交通状况下,估计至少也得四五个小时,而陈姜氏眼下虽然状况还算稳定,但谁知道蛇毒到底有多厉害。

    于是他对少年说:“去镇上请巫医肯定来不及了,这样吧,你跟着我一起去帮我寻找几种草药,必须尽快把我娘身上的蛇毒驱除赶紧才行!”

    “你……你还会治蛇毒?”少年更加惊异,跟过来的几个大人和小孩也都睁大眼睛看着他。

    “有毒蛇出没处必有解药!何况就是几种最常见的草药,走吧!”陈旭也没时间跟一群几千年前的半原始人和小屁孩解释这件事,何况也解释不清楚。

    少年激动的跟了上来,几个稍小一些的小孩子也一窝蜂的跟在后面。

    这是两千多年前的秦朝,一切风景和环境都和后世不一样。

    天色碧蓝澄净,山清水秀,天地纤尘不染仿似一副最美丽的风景画卷。

    十多栋茅草屋零落散开在山脚下不过几百米的范围内,一条小河从村头流过,飞鸟叽叽喳喳在天空和树林间跳跃盘旋,蛙声和虫鸣不断从河沟草丛之中传出来,天高地阔万物生长,山岭田野一片宁静自然。

    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人类的足迹和大自然比起来,显得非常弱小。

    至少在陈旭寻找草药的过程中是这么感觉的。

    整个村子除开经常行走的两条小路之外,其他无论是水渠河沟还是山岭田野,全部都被疯狂生长的荆棘野草树木遮盖的看不见路,但也正是这个原因,他需要寻找的一些常用解毒的药材竟然很快就找到好几种。

    “这叫半边莲,又叫蛇舌草,对蛇毒有很好的清除效果!”陈旭从水沟边连根拔起一根开白花的细茎柳叶的草药说。

    “这叫盘龙草,又叫钻山狗和草三七,活血消肿,清热解毒!”陈旭从山脚下一片向阳的土坡上拔出来一丛开着细白小菊花的绿色植物。

    “这个叫鬼针草,也是治疗毒疮和蛇毒比较好的药材。”

    “这叫白花蛇舌草,和半边莲差不多!”

    陈旭一边走,寻找草药的过程中也把找到的草药的功效简单的解释给少年和几个小孩子听。

    等陈旭抱着一捆各种各样野草野花回家的时候,跟在后面的少年和几个孩子看他的眼色已经彻底变成了崇拜,特别是这个少年,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两人几乎成天都在村里混在一起,但从来都没发现陈旭还认识草药和治病疗伤。

    治病不是只有集镇上的巫医才会吗?

    而且巫医治病这种事在村里人看起来也充满了神秘感,这种高大上的职业绝逼不是一般人能够玩儿的项目。

    陈旭把采集回来的草药分类处理了一下,选择其中一些放在一个木碗里面捣碎成糊糊状,然后把陈姜氏伤口位置的草药换下来用稍微干净的布条重新包扎好,剩下的也捣碎之后放进一个小瓦罐加上水用火熬煮了半个小时之后把水倒出来喂陈姜氏喝下一碗。

    差不多一个小时后,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的陈姜氏慢慢睁开眼睛,青灰的脸色也似乎恢复了正常。

    “兄长,娘醒过来了!”小女孩激动的大声嚷嚷起来。

    院子里的一群大人小孩都涌进房间里,果然看到陈姜氏正扶着床沿坐起来,虽然看起来还有些虚弱的症状,但明显蛇毒的威胁已经完全解除了。

    “小旭哥哥,你好厉害!”聚在一个小水坑边,一群小孩都七嘴八舌的使劲儿夸奖陈旭。

    “这算啥!”陈旭微微摇头,手中的竹竿轻轻一提,一只拳头大小的青蛙便挂在麻线上被钓了起来,掉在身边的草地上还来不及逃走便被早已等候不及的两个孩子死死抓住放进旁边一个封闭的细藤编织的鱼篓里面。

    从醒过来到现在过去了四五个小时,陈旭还一口热乎的都没吃上。

    把陈姜氏救回来之后,他感觉整个人都饿的快虚脱了,不光是他,一家人都还处在饿肚子的状态之中。

    家里除开半瓢黄豆什么吃的都没有,因此陈旭只能自力更生,决定自己从大自然中找吃的。

    这公元前两百年的大秦帝国,除开人不多,其他的动物多的简直无法用语言描述,特别是他们这种偏僻的山野乡村,不说别的野兽,河沟的鱼和青蛙、草丛中的蛇和兔子、山林里的野鸟到处都是,只要肯下功夫,春夏秋冬有吃不完的野味,但前提是要会捉。

    就比如青蛙这种东西,到处都是,但你光着手脚要想在河沟水塘里面抓住一只,那简直和走路捡钱的概率差不多,需要极其敏捷的身手,不用工具的话一天捉的数量还无法补充回来消耗的体能。

    还有就是捞鱼,河沟里各种鱼都有,甚至在水深处数十斤的大鱼都有,虽然所有人都知道鱼美味有营养,但缺乏捕鱼工具,只能做一个临渊慕鱼的看客,偶尔抓到一条两条改善一下生活可以,但想用捉鱼来维持生活那是万万不行的。

    所以捕捉野生动物这种原始的生存状态逐渐被人类摒弃,取而代之的是开垦农田种植庄稼,虽然种植时间长产量也不高,但胜在产出稳定,只要不遇上大旱大涝的灾年,一般种下的庄稼都会获得一个相对稳定的收获,于是春耕秋收便成为了华夏农耕文明的典型特征,而农耕也让人类逐渐从山野之中移居平原,把生存和土地牢牢的拴在了一起。

    十几分钟后,陈旭将手里的钓竿丢少年说:“大石,你们钓吧,我要回去给我娘和妹妹做晚饭了!”

    “哎,好好!”少年激动不已的赶紧把这根陈旭看起来简陋到不能再简陋的钓竿紧紧的抓在手中,然后一本正经的开始学着陈旭的样子开始钓青蛙。

    而陈旭则提着半篓子活蹦乱跳的青蛙回家。

    连续换了两次药,喝了两碗药之后,陈姜氏的中毒症状基本上完全消失,除开小腿还略微有些浮肿之外,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没有了任何异样,此时正和女儿坐在院子里面清理一堆野菜。

    “兄长,你抓了什么回来!”小女孩儿丢下手里的野菜迎上来。

    “喏~”陈旭打开鱼篓的盖子,随着咕哇一声,一只大青蛙跳了出来,不过被陈旭一巴掌就打了回去。

    “哇,是青蛙,好多好肥!”小女孩儿兴奋的嚷嚷起来,然后拉着陈旭的手往陈姜氏面前拉扯,“娘,兄长抓了好多青蛙回来,晚上可以吃肉糜了!”

    陈旭抹了一下额头,还好还好,原来古代人也叫青蛙。

    陈姜氏也很激动,虽然儿子从树上摔下来昏迷了三天,而且似乎以前的事情都记不住了,但看来并没有变傻,不仅治好了自己的蛇毒,而且还能够抓到这么多的青蛙解决一家人吃饭的问题。

    陈姜氏的眼圈儿又红了。

    似乎儿子昏迷几天醒过来变得懂事多了。

    难道这是老天要眷顾我们一家人了吗?

    “小妹,去帮我找一把刀来!”陈旭四周看了一圈儿,也没找到剥青蛙的工具。

    “兄长,在这里!”小女孩欢快的跑到屋檐下从墙缝里抽出来一把刀递给陈旭。

    然后陈旭看着这把没有刀柄锈迹斑斑的青铜匕首陷入了很长时间的思索。

    他深刻怀疑这把刀能不能杀死青蛙!

    不过似乎眼下也只有这东西可以用了,于是陈旭坐在一块石头上,从鱼篓里面抓出来一直只青蛙,用青铜匕首在青蛙的脖子上来回割了几下,果然发现皮都没破,然后试着用刀尖去捅青蛙的肚皮,青蛙被戳的只翻白眼儿,陈旭也气的只翻白眼儿,最后叹口气把刀丢在了地上。

    这特么的是刀么?白瞎了这个威武的称号。

    不过即便是没刀也阻挡不了此时他对食物的欲望,陈旭很快从院子外面找回来几根足有十厘米长的尖刺。

    这种树刺异常坚硬,长在皂角树上,而且还是一味中药,陈旭还没穿越前老家门口有很大一棵,老人还喜欢捡掉落的皂荚洗衣服洗头,是农村很常见的一种树木。

    再次从鱼篓中抓出来一只青蛙,看着青蛙脖子上的一道印记和肚皮上的几个红点,陈旭为这只青蛙默哀了三秒钟,然后……一根长刺扎进了青蛙的脑袋里面将它钉在杏树的树干上。

    半个小时后一堆剥好的雪白青蛙肉便堆放在一个破瓦盆里,差不多有三斤的样子。

    陈姜氏也把野菜清理好洗干净。

    家里没有专门的厨房,几块石头搭建的简易火炉就在茅屋旁边的空地上,小丫头非常熟练的用燧石打燃火,添加柴火,很快熊熊的炉火便燃烧起来。

    没有锅,平时煮菜只有一个瓦罐。

    而且也没调料,只有一点点儿盐巴,油就更加没有了。

    自从老爹陈虎参军之后,家里就几乎再也没有吃过荤腥,就连鱼都很少吃,陈姜氏不会抓,偶尔村里人看着一家三口可怜,捕捉到狍子麋鹿之类的大型野兽,也会送给她们一些,但这时代的食物都很匮乏,所以这种机会也非常少,一年碰不上两次,所以一家人都长期营养不良,不然陈旭的前身也不会要爬到树上掏鸟窝而失足掉下来了,掏鸟窝不是好玩儿,而只是想弄几颗鸟蛋而已。

    瓦罐加上水,把青蛙肉都放进去,然后放进一点儿盐巴之后放在火炉上开始煮起来。

    “小妹看好火,我出去一趟!”

    陈旭看看天色还早,距离天黑差不多还有一个小时左右,于是叮嘱一句之后把青蛙的头和内脏都放进鱼篓之中,然后提着出门。

    “旭儿小心!”陈姜氏虽然不知道儿子出去干什么,但还是叮嘱了一句。

    “兄长早点儿回来!”小丫头也细声细气的喊了一声,然后专心致志的照看着火炉。

    再次来到小河边。

    此时夕阳落尽,河水淙淙,山川田野都慢慢笼罩起一层霭霭薄雾,山脚下远远近近的茅屋都开始有袅袅炊烟升起,四周看不见一个人影,只有几声小孩的嬉笑哭闹和大人的呼喊。

    一天即将结束,天地慢慢归于寂静,而极远的山峦之中,似乎还有豺狼虎豹的吼声隐隐传来,让人心中暗自生寒,似乎在提醒着陈旭,这是在一个两千年前的生活状态极其野蛮原始的时代。

    用一根细长且韧性很好的青藤将鱼篓栓好,然后把鱼篓的盖子掀开一个大约十厘米的缝隙用青藤胡乱固定了一下之后又往内丢了一块约莫一斤重的石头,选择一个水流相对平缓的回水湾丢入河中。

    看着鱼篓慢慢沉入水底,陈旭把手中的青藤拴在河岸边的一颗小树上拍拍手转身离开。

    用这种简陋到无法形容的方法来捕鱼,只能听天由命看运气。

    回家的路上,陈旭又沿着沟渠走到山脚下,沿途时不时的蹲下来拔起几颗野蒜和野葱,最后在山脚下用一根木棍在泥土里面挖了几分钟,挖出来几块野生的黄姜。

    这些作料都是他下午采草药的时候看见的,此时刚好顺路弄一些回去,吃惯了后世各种调料精心烹饪的菜肴,然后突然吃清水煮青蛙这种食物恐怕会有点儿受不了,吃不上干锅田鸡这种后世的美味,但加点儿野葱野蒜大姜简单调味还是可以的。

    出去了半个小时,天色此时更加阴暗了。

    还没走到院子门口,陈旭便已经闻到了空气中漂浮的肉香味,顿时勾引的他满嘴口水止不住的往外冒。

    太饿了,瞬间陈旭感觉到无数的馋虫从骨头里面不断的往外爬,爬的他走路都有些颤抖了,于是几步跑到屋檐下,看着火炉上汩汩翻滚热气腾腾的陶罐里浮浮沉沉的雪白青蛙肉,忍不住从旁边一个竹筒里面抓出来一双筷子捞出来一只。

    “嘶,太香了!”陈旭忍不住猛吞了一口口水。

    而小丫头也比他好不到哪儿去,从煮开始就一直几乎没眨眼的盯着瓦罐,也早已被这个香味诱惑的不行了,看着陈旭捞出来一只,顿时眼巴巴的看着不断的吞口水。

    陈旭掰下一条蛙腿尝了一下,发现只有淡淡的盐味,也还未完全烂熟。

    “兄长,能不能给我尝尝!”小丫头望眼欲穿。

    “给你!”陈旭掰下另一条腿递给小丫头,然后把剩下的半只丢进瓦罐之中继续煮。

    几分钟过后,陈旭把葱蒜姜洗干净回来,发现小丫头还在一点一点的舔着手里的蛙腿,上面已经没有肉只剩下了一根细细的骨头,而且双眼还直勾勾的盯着瓦罐。

    唉~

    杨波忍不住在在心里叹了口气,伸手摸摸小丫头乱糟糟的头发说:“去把碗拿过来,我放点儿作料就可以开始吃了!”

    “娘,娘,快出来吃肉了!”小丫头兴奋的跳起来进屋去拿碗,很快就抱着三个陶碗跟着陈姜氏出来。

    而陈旭已经把手里的葱姜蒜丢进瓦罐之中,顿时一股奇异的香味随着蒸汽散发出来。

    葱姜蒜还有花椒这些调味品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使用的是时间也非常早,几乎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的时候,至少在商周时期就已经有文字记载了。

    虽然已经历经春秋战国到如今天下一统的大秦帝国,但最底层的农民还挣扎在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极端困苦之中。

    眼下春夏之交,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小麦还没收获,山野之中各种野生瓜果都还没有成熟,加上长年累月的战争和苛捐杂税,家家户户几乎都没有余粮,能够每天有口饭吃撑到夏秋时节收获粮食就成了所有人最大的愿望。

    吃好不敢想,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

    而调料这种东西并不是吃饭必须的,或许王公贵族还有富裕之家有这个需求,但对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贫穷人家来说,调料没有丝毫的意义,远不如一点儿盐巴来的重要。

    因此在这个时代,普通家庭一般都不会特意种植葱姜蒜这些东西,偶尔需要就会去山野之中采摘一些调味。

    而对于几年吃不上荤腥的陈姜氏一家来说,更不需要了,陈姜氏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还在河滩上种了二十多亩庄稼,根本就没有任何多余的心思来侍弄这些对生存毫无意义的事情。

    但调料对于陈旭来说,那简直就和性命差不多,吃没有调料的菜和嚼蜡有什么区别?

    特别是肉,不放葱姜蒜花椒辣椒酱油这些调味品,龙肉也没有吃下去的欲望。

    就着炉火的光芒,一家三人围坐在火炉旁边吃着香喷喷热腾腾的青蛙肉。

    小丫头的脑袋从开始就一直没有从碗里抬起来过,如同一头小猪一般吃的哼哼唧唧。

    陈旭也早已饿的快支撑不住了,除开最开始给陈姜氏夹了一只青蛙之后,也忍不住埋头朵颐起来。

    虽然味道很一般,但对于饥饿达到极致的人来说,已经没有太过挑剔的必要了。

    陈姜氏作为母亲,自然吃的很细很慢,看着两个埋头吃的稀里哗啦的儿女,眼圈儿慢慢发红,眼泪顺着脸颊滚落下来。

    她才三十二岁,但常年的贫穷困苦加上辛苦的劳作,风吹日晒皮肤黝黑粗糙,眼角已经有了不少的鱼尾纹,看起来就和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差不多,贫困还在其次,自从丈夫参军一去不归,整个家庭的重担全部一下压在她头上,双亲接连故去,还有一双嗷嗷待哺的儿女,一个在后世看来应该实风华正茂的女人已经被逼迫到了随时都会崩溃的边缘。

    特别是三天前儿子从树上掉下来摔的生死不知的时候,更像晴天霹雳一样将她打击的差点儿昏厥过去。

    但好在儿子清醒过来了,而且看起来还没有大碍,特别是清醒过来后的这短短半天时间,就仿佛突然之间变了一个人。

    陈姜氏感觉到了生命中重新打开的一扇窗户,看到了一丝光明。

    很快一罐青蛙肉都被吃的干干净净,连汤都喝的干干净净,三人都吃撑了,特别是小丫头,摸着小肚皮躺在姜陈氏的怀里只哼哼,陈旭也不断的打着饱嗝找一根细竹棍开始剔牙。

    夜幕降临,气温已经低到有些寒冷。

    漫天繁星,一弦弯月斜挂在山峦之上,散发着淡淡的青辉。

    山野蛙鸣不断,虫鸣如织。

    偶尔有夜鸟扑楞楞飞过,远处还有野兽的嘶吼传来。

    天地一片寂静。

    陈旭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想着两千年后的此时自己或许已经烧成了骨灰,爹妈痛苦不说,亲戚朋友或许正在参加自己的追悼会,心中微痛的同时也感慨眼前一切都像一场离奇古怪的梦境一样。

    或许从此以后,自己就将流落在这个时代要和眼前的母女两人相依为命了。

    “小妹,我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

    “好呀好呀!”小丫头兴奋的坐起来,一双眼睛在淡淡的夜色下闪烁着喜悦的光芒。

    姜陈氏脸上也露出莫名的惊奇。

    “名字就叫杏儿吧!”陈旭转头看着院子里亭亭如盖的杏树说。

    “谢谢兄长,以后我也有名字了!”小丫头扑到陈旭怀里亲昵的搂着他的脖子撒娇。

    夜凉如水,一轮弯月慢慢升上半空。

    陈姜氏已经抱着杏儿进房间睡觉去了。

    就着淡淡的火光和月色,陈旭坐在院子中央的一块石头上,正在砺石上打磨那把青铜匕首。

    这是家里除开两把锄头之外唯一的金属制品。

    除开没有刀柄之外没有太多损伤,只是长期没有人使用,刃口已经被铜锈包裹变成了一把钝器。

    商周时期是中国青铜器发展最为辉煌的时代,后世出土的大量精美青铜器体现出了华夏古人对青铜合金的制造有非常不凡的工艺水准。

    而到了春秋时期,已经开始有铁器出现,不过大部分都是铸铁,杂质太多,性质非常脆,基本上还无法用来制作兵器,因此即便是到了秦朝,青铜兵刃依旧还是主流,军队里面的士兵佩带的大部分还是青铜武器,民间使用的兵器也大多还是青铜制作的。

    至于历史上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收天下兵器铸九座铜人的事情,收缴的全部都是六国军队的兵器,对于民间的兵器管理的其实并不算严格。

    要知道这个时代野兽横行,打猎还是许多人维持生存和自我保护的重要方法和手段,秦始皇不可能像后世的元朝一样让几户老百姓合用一把菜刀的地步。

    更何况秦人普遍彪悍好武,以军功为荣耀,即便是都城咸阳城内都不禁止普通人携带兵器,因此对于乡野之中的武器更加管不到了。

    嚯嚯嚯嚯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显得异常清晰。

    随着陈旭不断的打磨,铜锈被磨掉之后露出里面青金色的美丽颜色,刃口也开始变的锋利,在月光下闪烁着淡淡的金色光芒。

    事隔多年之后,这把青铜合金的匕首再次显露出它本来的面目。

    拿着这把焕然一新的匕首,陈旭看着眼前这座摇摇欲坠的茅草屋,开始对以后的日子做出了一个中短期的规划。

    眼下他急需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吃饭,一个是住宿。

    通过白天几个小时的观察,吃饭问题暂时不会太大,虽然家里没有粮食,但河里的鱼虾蟹贝甚多,青蛙和蛇到处都是,凭借他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经验,加上附近山林毛竹到处都是,随便制作一些简单的捕鱼工具把肚子填饱基本上不成问题,如果要吃的更好一点儿,山林之中还有兔子和乌龟等小型动物,不过没有工具暂时不太好弄,特别是兔子,下套的话必须用钢丝,但眼下连麻绳都稀缺。

    第二是住宿,眼前这栋茅屋随时都可能会倒塌,而且屋顶上破了好几个大洞,如果不及时修补的话说不定哪天下一场雨刮一场大风一家人就埋里面了。

    而要把眼前这栋房子修好,至少得砍十多颗大腿粗细的树才行,光凭借手中这把半尺长的青铜匕首肯定不行,还得有斧头和锯子这种工具。

    除开这两样急切需要面对解决的问题之外,长远的规划就更多了,要好好生活下去还必须有各种生活必需品,牙刷毛巾暂且不说,起码衣服和被子必须要吧,然后还得有耕地的牛,还要养猪羊鸡狗,出门还得骑马,娶一个两个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

    进入房间躺在破烂的床上,透过屋顶的大洞看着天上的星星,陈旭想着想着慢慢的头一歪睡熟过去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陈旭便穿好破破烂烂的衣服转到院子后面撒了一泡尿,然后用一块破麻布把青铜匕首的刀柄缠好之后出门了。

    既来之则安之。

    经过大半夜的思想斗争之后陈旭大致也算是想通了。

    几千年后世的父母长辈,兄弟姐妹,亲朋好友都如同烟云,在现实和梦境的纠缠中开始慢慢散去,既然穿越到了这个离奇古怪的时代和地方,他必须放眼现在展望未来,一切回忆都只会给他带来痛苦和不安。

    何况在两千多年之后的那个时代,他活了二十五年,似乎也没什么值得称道和值得骄傲的地方。

    除开对不起爹妈的养育之恩之外,他的人生简直和一条咸鱼几乎没什么区别。

    山野中有霭霭薄雾弥漫流淌。

    发白的天边已经有淡淡的红霞浮现。

    陈旭迎着晨曦踏着薄雾,十多分钟后走到小河边,找到了昨天下鱼篓的地方。

    看着依旧好好拴在小树上的青藤,陈旭微微松了一口气然后解开青藤慢慢把鱼篓从河里拉起来。

    或许是因为水草缠住了的原因,入手感觉非常沉重,细细的青藤被绷的笔直不断微微晃动。

    陈旭也不敢太过用力,生怕突然一下把青藤拉断了就得不偿失了。

    慢慢的拉扯之下,几分钟后鱼篓还是被拖到河岸边慢慢露出水面,此时陈旭明显的感觉到了鱼篓在不断晃动,里面似乎东西不少,因此他越发不敢大意,动作更加的慢了几分,因为河边水草更多,失去了水的浮力之后,鱼篓显得更加沉重。

    鱼篓最后还是有惊无险的被拖到岸边,陈旭伸手一把抓住鱼篓的时候才终于忍不住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就这短短几分钟,他额头的汗都已经流出来了,手脚竟然也有些发抖。

    鱼篓被提上岸,伴随着大量的水哗哗啦啦的流出来,整个鱼篓不断的开始剧烈摇晃,当他激动的扯开细藤掀开盖子的时候,忍不住眼珠子往外凸出老长一截。

    只见鱼篓里面足足有一半都是大大小小的鱼,其中还看到有泥鳅黄鳝和螃蟹,他忍不住伸手在里面掏了一下,甚至还看到了拳头大小一只王八。

    尼玛发财了,这半篓鱼足有十多斤,加上点儿野菜和其他的东西,够一家人一个星期了!

    陈旭激动不已的在河边就着河水洗脸漱口之后,又随手在河边摘了几片薄荷叶子塞进嘴巴里嚼了几下吐出来,满嘴清凉的回家。

    此时天边太阳已经越出了山峦,山川田野之中的薄雾在亮丽的阳光下开始迅速褪去,远远近近开始传来说话的声音和小孩儿子的叫嚷,新的一天宣告正式开始。

    陈姜氏正在生火煮早饭,火炉上一个小瓦罐里面煮的是碎黄豆和野菜,看着儿子满脸微笑的提着湿漉漉鱼篓回来,赶紧放下手里的东西问:“这么大早你去哪儿了?”

    “娘,快来看,这是我用鱼篓在河里捉到的鱼!”陈旭把鱼篓盖子打开。

    “怎么会这么多?”陈姜氏惊呆了。

    里面黑压压足有半篓子活蹦乱跳的鱼,压的这个老旧的鱼篓都快要散架了。

    “兄长,哪里有鱼?”杏儿揉着眼睛迷迷糊糊的从房间里跑出来,凑到鱼篓中看了一眼之后兴奋的嚷嚷起来,“我要吃鱼,我要吃最大的那条鱼!”

    “好,早上我就给杏儿做一条最大的鱼!”陈旭笑着把鱼篓放下,然后从里面抓出来最大的一条鱼,差不多有半斤,背脊宽厚,鳞片细密,身体上还有彩色条纹,尾巴金中带红,看起来非常漂亮,拿出来的时候还在手中拼命挣扎。

    “哇,这是桃花鱼,长的真好看,肯定很好吃!”杏儿拍手欢呼。

    陈旭:……

    对于小丫头好看就好吃的理论陈旭表示了严重地怀疑。

    但只要是肉食,那肯定比野菜黄豆好吃。

    除开这条好看的桃花鱼之外,陈旭又杀了两条小点儿的鱼,然后交给陈姜氏放到罐子煮起来,因为既没有酱油有没有其他调料,陈旭只好叮嘱多放一些黄姜驱除腥味。

    白水煮鱼他从来就没有吃过,想想都觉的不好吃。

    虽然鱼在后世清蒸和白煮的也挺多,但不限于腥味太重的,何况那些方法一般也需要用料酒提前处理,但眼下不说料酒了,估计除开大型城市之外,酒这种东西是见不到的,饭都吃不饱的年代没人舍得用粮食来酿酒,何况……在秦朝平民酿酒和聚众饮酒是违法的。

    小丫头脸也没洗又蹲在火炉面前守着煮鱼去了。

    陈旭将鱼篓中的鱼都倒入一个破了一半的大陶罐中,灌上水,把里面看起来快不行了的鱼都捞出来破腹剜心清理干净,抹上一些盐巴之后用草茎栓好挂在屋檐下。

    其实这些做法和两千年多年后世的农村真没什么区别。

    从陈旭记事开始,农村里面都是这样晾制咸鱼的,而且咸菜也是如此,春天采摘鲜嫩的蔬菜揉制晾晒做咸菜,夏天采摘黄瓜豆角做成酸黄瓜和酸豆角,秋天做土豆饼红薯干,冬天晒萝卜干,反正一年四季都会做一些干菜存储起来,就和中国人喜欢存钱是一个道理,随时都会觉得不安全,随时都有一种居安思危的想法在作祟,但也正是在这这种喜欢存储的习惯下,中国人才一代又一代的平稳延续下去。

    要知道秦朝时期农业生产力低下,种田的农民吃不饱,但秦朝收上去的粮食却大量囤积,十多年后刘邦项羽起兵反秦,从全国的粮仓之中共起获数百万石粮食,大大补充了义军的粮草,就光是咸阳城内的粮食就堆积如山够整个咸阳军民吃十多年,因此国富民穷的局面也加速了秦朝的败亡,加之秦朝对普通百姓盘剥太甚,残暴的征伐民役修路修筑长城死伤无法计数,造成了极大的民愤,导致秦始皇一死便天下大乱。

    “娘,家里还有盐巴没有!”陈旭鱼还没弄完,发现陶碗里的盐巴没有了。

    陈姜氏叹口气微微摇头。

    我去!陈旭呆了一下开始发愣。

    盐这种东西虽然吃的不多,但生活中却必不可少,不吃盐人就没力气干活儿,代谢之下身体坚持不了几天就会垮掉,他完全没有想到家里就这么不到二两盐。

    “小旭在不在?”

    就在陈旭思量着该怎么办的时候,突然一个中年人急匆匆而来直接冲进院子,看见他之后脸上一喜,几步走过来抓住他的胳膊说:“快跟我去一趟,二娃子突然肚子痛的满地打滚!”

    “马二伯,二喜哥怎么啦?”蹲在火炉前面的杏儿也赶紧站起来。

    “旭儿赶紧去帮忙看看!”陈姜氏一听也焦急起来。

    于是陈旭也不敢耽搁,丢下手里的鱼胡乱在身上擦了一下就跟着匆匆而去。

    两户隔的并不远,路上陈旭问了一下具体的情况,马家老二应该是吃了一种什么东西才导致的腹痛,因此陈旭的第一反应就是食物中毒。

    但是,我特么不是医生啊,食物中毒找我管屁的用啊。

    但他不知道的却是昨天他随便用几种草药便治好了被毒蛇咬伤的陈姜氏,几乎晚上全村都已经知道了,几个大人亲眼所见,加上一群孩子跟着推波助澜的鼓吹之下,陈旭一夜之间成了村里的神医。

    但这种事陈旭也无法辩驳,他的确认识一些草药,也的确知道一些简单的药性,但并不表示他真的会看病。

    没穿越之前,陈旭的本家二爷爷是一名乡村老中医,虽然说不上多有名气,但附近十里八村的人都还略有耳闻,因此从小耳濡目染之下,陈旭也跟着认识了不少药材,也记住了一些药性,但让他看病开药那肯定是不行的,至于就地取材治疗蛇虫咬伤那是最简单的中医急救措施,即便是不懂中医的一些农民也知道如何处理,而且用到的草药也都是几种寻常草药,房前屋后和田坎河沟之中都随处可见,算不得稀奇。

    但就是这个算不得稀奇的治疗,也让陈旭在村民眼中一下子变的厉害起来。

    要知道这个时期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不认识字,更别说认识药材了,有些年纪大的或许知道一些草药可以治疗头痛脑热,还有一些巫医巫卜之类的跳大神的半吊子也能够用草药治疗一些稍微严重些的病症之外,大多数人对疾痛都是无所适从,特别是这种急性的病症。

    而食物中毒这种情况,和毒蛇咬伤几乎非常类似,那就是发作快,症状明显,而且需要快速的处置和治疗,即便是放在两千多年的后世,如果毒性太过剧烈抢救不及很快就会一命呜呼。